公共設施裝置定期維護制度(精選11篇)

公共設施裝置定期維護制度(精選11篇)

  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制度的使用頻率逐漸增多,制度是指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辦事規程或行動準則。那麼制度的格式,你掌握了嗎?下面是小編收集整理的公共設施裝置定期維護制度(精選11篇),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公共設施裝置定期維護制度1

  一、常規維修及保養

  1.各類校產校舍設施常規性維修維護,由總務處負責定期檢查,及時安排維修,進行適時保養,保證完好率達95%以上。

  2.各類專用裝置,如醫療裝置、實驗儀器、教學裝置、電教裝置等,由各使用部門自行安排維修及保養。

  3.總務處要經常對校舍設施進行查勘,併為校產校舍的維修維護提供優質服務,一旦發現校產損壞或接到使用者報修,要及時進行維修,小修一般由使用者填寫報修單,總務處在24小時內組織維修,維修結束後,由使用人驗收簽字,管理員複驗。

  4.凡屬使用者管理責任或人為損壞的校產,總務處應按規定追究管理部門或使用經辦人的責任。在辦理賠償手續後,及時安排維修。

  二、房屋及附屬設施的維修及保養

  1.總務處應對全校校舍及附屬設施經常進行巡查,發現危險隱患及時報告,並採取必要措施以保證師生安全。

  2.新建校舍在使用過程中發現質量問題,如滲漏、管道破損、牆磚剝落等,在質保期內應及時與建築單位聯絡,及時修繕。如超過質保期,應視情況及時組織維修。

  3.按規定定期組織門窗油漆、牆面粉刷。

  (1)鐵門、鐵窗及公共部位的扶手、拉手、鑄鐵管每三年油漆一次。

  (2)木門、木窗每五年油漆一次。

  (3)教室、實驗室、辦公室內牆3至5年粉刷一次。

  (4)綜合樓、教學樓、實驗樓等大樓外牆的清洗工作每三年進行一次。

  (5)鋁合金門窗、插銷、門鎖等如有損壞,影響使用,應及時修復。

  (6)大型維修一般安排在假期中進行。

  三、教室設施的維修及保養

  1.教室的門窗、玻璃、風扣、插銷、門鎖、燈具、講臺、電視機、課桌椅等,由總務處完好地交班級管理。並與各班主任搞好交接。

  2.班級接受使用中,發現損壞必須及時報總務處安排修理,總務處也應主動派人巡查,以保證教室設施隨壞隨修。

  3.凡因管理不善造成的教室設施的丟失、損壞,應按規定追究班級管理責任。總務處在巡查中發現教室設施明顯損壞而班級未及時報修,總務處應及時強制修理,並可作出賠償原修理價的50%-300%的處理。

  四、水電設施的維修維護

  1.校內供水、供電設施由水電工每週負責檢修。

  2.一般電器、管道維修報總務處安排修理,緊急情況可直接報水電工修理。

  3.水電工對校內水電設施,定期定責巡檢,發現問題及時組織安排修理。

  4.提高供電、供水質量,確保無常明燈、不亮燈、失控燈及長流水、死籠頭、死閘閥,使學校用水、用電正常化、規範化。

  5.對校內供電、供水設施及線路、管道的完好安全狀態每月檢查一次,並建立檢修臺賬。

  五、其它維修

  對全校辦公設施(如桌、椅、櫥),生活設施及其它各類設施的維修維護,參照上述規定執行。

  公共設施裝置定期維護制度2

  共用裝置設施日常執行、保養、維修制度

  一、基本要求

  (1)房屋外觀(包括層面、露臺)完好、整潔;公共牆面及樓梯間牆面,地面不破損;外牆及公共空間無亂張貼、亂塗、亂畫、亂懸掛現象;室外招牌、廣告牌、霓虹燈按規定設定,整齊有序。

  (2)根據房屋實際使用年限,適時檢查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裝置的使用情況,需要維修,屬於小修範圍內,及時組織修復;屬於大、中修範圍內,按規定使用專項維修資金。

  (3)共用設施裝置照專案配套建設,管理責任分工運轉正常,維護良好,保養檢修制度完備,有裝置執行記錄,對裝置故障及重大事故有處理記錄。

  (4)載人電梯24小時執行。

  (5)消防通道暢通,消防設施裝置完好,可隨時啟用。

  二、路燈、樓道燈、景觀燈

  路燈、公共樓道、景觀燈完好率98%

  三、房層結構

  每年二次以上對房層結構、涉及使用安全的部位每季檢查一次,並有記錄,發現損壞及時安排專項修理並告知相關業主,使用人。

  四、門窗

  每日一次巡視房屋單元門,樓梯通道及其他共用部位的門窗、玻璃等,做好巡查記錄,並及時維修養護。

  五、樓內牆面、頂面、地面

  牆面、頂面粉刷層無剝落、無滲漏;面磚、地磚平整不起殼、無缺損。

  六、管道、排水溝、屋頂、窨井、化糞池

  每月一次對屋面洩水溝、樓內外排水管道進行清掃、疏通,保障排水暢通,並有記錄。(6月至9月每半月檢查一次),每半年檢查一次屋頂,發現防水層有氣臌、碎裂,隔熱材料有斷裂、缺損的,應及時修理。窨井、化糞池每半年清掏一次。

  七、圍牆

  每日一次巡查圍牆,發現損壞立即修復;鐵柵欄圍牆表面無鏽蝕,保持圍牆完好,並有記錄。

  八、道路、場地等

  迴圈巡查道路、路面、側石、井蓋等,發現損壞及時修復,保持路面基本平整、無破損、無積水,側石平直無缺損,並有記錄。

  九、室外健身設施,兒童樂園等

  迴圈巡查,發現損壞立即修復,保證器械、設施的安全使用(如需更換的除外),並有記錄。

  十、安全標誌

  對危險隱患部位設定安全防範警示標誌,並在主要通道設定安全疏散指示和事故照明設施。每週檢查一次,保證檢查清晰完整,設施執行正常。

  公共設施裝置定期維護制度3

  一、維護管理範圍

  1、火災自動報警系統;

  2、自動噴水滅火系統;

  3、機械排煙系統;

  4、室內消火栓系統;

  5、滅火器材;

  6、安全疏散輔助設施(燈光疏散指示標誌、火災事故應急照明)

  二、建築消防設施的檢查

  建築消防設施檢查分為巡查、單項檢查、聯動檢查三種方式。

  (一)建築消防設施巡查

  1、建築消防設施巡查應當每日開展一次。

  2、建築消防設施巡查的內容

  (1)消防供配電設施:消防電源工作狀態。

  (2)火災自動報警系統:火災報警探測器外觀,火災報警控制器執行狀況,消防聯動控制器外觀和執行狀況,手動報警按鈕外觀,火災警報裝置外觀。

  (3)消防供水設施:消防水池外觀,消防水箱外觀,消防水泵及控制櫃工作狀態,水泵結合器外觀、標識,管網控制閥門啟閉狀態,泵房工作環境。

  (4)消火栓滅火系統:室內消火栓外觀、室外消火栓外觀。

  (5)自動噴水滅火系統:噴頭外觀,報警閥組外觀,末端試水裝置壓力值。

  (6)機械排煙系統:排煙閥外觀,自然排煙窗外觀,排煙機工作狀態。

  (7)應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標誌:應急燈外觀,應急燈工作狀態,疏散指示標誌外觀,疏散指示標誌工作狀態。

  (8)滅火器:滅火器外觀,設定位置狀況。

  (二)建築消防設施的定期檢查

  1、建築消防設施的單項檢查應當每月至少一次,由消防安全管理人組織,並填寫《建築消防設施定期檢查記錄表》,檢查人員和消防安全管理人應在《建築消防設施定期檢查記錄表》上簽名。

  2、建築消防設施定期檢查的內容:

  (1)消防供配電設施:消防用電裝置電源末級配電箱處主、備電切換功能。

  (2)火災自動報警系統:警報裝置的警報功能,火災報警探測器、手動報警按鈕、火災報警控制器、火災顯示盤的報警顯示功能,消防聯動控制裝置的聯動控制和顯示。其中火災報警探測器和手動報警按鈕的報警功能的`檢查數量不少於總數的25%。

  公共設施裝置定期維護制度4

  一、職責

  1.校長是學校的法人代表,對校舍管理有主要責任。

  2.校長委託總務主任為校舍管理負責人,負責日常的校舍管理,維修等工作。總務主任必須經常,及時,真實地向校長彙報工作。

  3.改建大修等專案,必須上報教育局。

  二、資料

  1、校舍各種資料必須完整,由校資料室保管。

  2、資料包括學校土地證,房產證,校舍圖紙,大修記錄等,若有缺損,應及時補全。

  三、維修和保養

  1、維修和保養是管好校舍的重要環節,總務管理人員必須安排人員定期對校舍進行檢查和保養。

  2、發現有損壞處,應及時進行維修,當天報修,一般當天完成。校內無力量維修,要及時僱人修理。對可能危及師生安全的損壞應及時迅速作出處理方法,不留後患。

  3、必須做好師生工作,學習,生活常用裝置的維修。如門、窗、上、下水道、糞地、電路等,當日發現,當日處理。

  4、加強對師生的教育,樹立愛校如家的好風尚,提高校舍,裝置的使用效益。

  四、加強安全防範

  1、校舍管理必須突出安全第一的觀念。教師和學生是學校的主人,對學校的校舍和財產要及時關心,對發現玻璃損壞,門窗鬆動,體育設施損壞要及時上報總務處,以便得到及時修理。

  2、學校對空調等高懸物體應經常進行檢查。

  3、對電路開關,接觸件進行檢查,電路必須規範,嚴禁亂搭亂串。

  4、對危險場所,如升降梯各出口處裝配鋼門或有明顯的提醒語、禁止牌,防止學生進入升降梯,發生危險。地面窨井要保證窨井蓋封堵窨井口,防止學生掉入。

  五、美化校舍校貌

  1、保持環境是校舍管理的一個重要方面。總務處要在力所能及的範圍內在財力,物力等方面進行投入。

  2、抓好綠化工作

  3、在大隊部的配合下,加強學生行規教育,為校園美化做貢獻。

  六、使用與出租

  1、學校的所有校舍、場地是用於教育工作需要的,為師生的'教育教學活動服務。

  2、根據辦學所需,設定教師辦公、學生教室、專用教室、行政管理等所需的場所。

  3、不準將校舍出租用於停放社會車輛、從事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危險品生產、經營活動,以及其它有害於師生身心健康的活動。

  公共設施裝置定期維護制度5

  第一條為了做好消防工作,預防和減少火災事故發生,保護公司財產和廣大員工生命財產的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條例》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條例實施細則》以及長大公司消防管理檔案的有關規定,結合專案部的實際情況,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貫徹執行“預防為主、消防結合”的方針和“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

  第三條主管安全副經理為專案部安全防火責任人,安全生產部、綜合事務部主任為本專案部防火負責人,各施工隊、班組長負責人為本隊、本班組防火負責人。

  第四條建立防火領導小組和義務消防隊,負責消防工作。

  第五條定期組織義務消防隊的消防培訓,做好全員的消防常識宣傳工作。

  第六條利用牆報、板報、宣傳欄、召開會議等對員工進行消防知識教育。

  第七條全體員工要學會各種消防器材的使用,掌握一般的防火知識和滅火技能。

  第八條火災危險性較大的場所:油庫、氣瓶房、倉庫、發電房、變壓房、配電房、電工房等場地禁止煙火。在危險易燃、易爆場所明顯的地方設定“禁止煙火”等警示標誌牌,並配備消防器材。

  第九條危險場所進行電焊、氧割等動火作業前必須事先向主管部門辦理動火審批手續,並配備滅火器材和做好動火監控工作,焊割作業時還應做到“八不”,動火中做到“四要”,動火後做到“一清”。

  第十條易燃易爆物品必須設專人看管,嚴格執行收發、回倉登記手續,易燃易爆物品倉庫照明必須使用防火、防爆的電氣裝置。

  第十一條每月不少於一次定期組織消防檢查,消除火災隱患。

  第十二條按規定配備消防設施、裝置、器材,並專人負責保養、維修和管理。人人都有責任維護消防設施,不準損壞和擅自挪用消防裝置、器材,不準佔用消防水源,不準佔用防火間距,不準堵塞消防通道。

  第十三條一切電氣裝置必須由有持合格證的電工進行安裝管理,電線殘舊要及時更換,電氣裝置和電線不準超過安全負荷,不準使用銅絲或其它不合規範的金屬絲代替保險絲,不準亂拉亂接電線。

  第十四條禁止在宿舍記憶體放汽油、酒精(食用酒除外)、鞭炮、柴油、氧氣瓶、乙炔瓶、油漆、天那水、稀釋劑等易燃、易爆物品。

  第十五條禁止在倉庫或禁菸區亂丟菸頭、火種;禁止使用燈炮取暖或進行燒香、拜佛等迷信活動。

  第十六條要遵守工棚防火“十要、十不要”管理規定。木材加工場的刨花、木糠要及時清理,木材要堆放整齊,留出消防通道,不準亂堆亂放;修理棚要注意防火,棉紗雜物不準亂丟,地上油汙及時處理;定期清理宿舍周圍的易燃雜物。

  公共設施裝置定期維護制度6

  消防安全是日常安全管理中必不可少的一項,也是極其重要的一個環節。但是大部分企業的消防安全制度並不是很健全。

  根據《消防法》和公安部61號令的規定,單位的消防安全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內容:

  一、消防安全責任制

  消防安全責任制是單位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中最根本的制度,明確單位消防安全責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及全體人員應履行的消防安全職責,明確逐級和崗位消防安全職責,確定各級、各崗位的消防安全責任人,層層簽訂責任書,層層落實消防安全責任,是消防安全責任制的核心。消防安全責任制主要內容包括:

  1.規定消防安全委員會(或消防安全領導小組)領導機構及其責任人的消防安全職責;

  2.規定消防安全歸口管理部門和消防安全管理人的消防安全職責;

  3.規定單位下屬部門和崗位消防安全責任人以及安全員的職責;

  4.規定單位義務消防隊和專職消防隊的領導和成員的職責;

  5.規定全體職工在各自工作崗位上的消防安全職責。

  二、消防安全教育、培訓制度

  主要包括——確定消防安全教育、培訓責任部門、責任人,消防安全教育的物件(包括特殊工種及新員工)培訓形式、培訓內容,培訓要求,培訓組織程式,確定消防安全教育的頻次,考核辦法、情況記錄等要點。

  三、防火檢查、巡查制度

  主要包括——確定防火檢查、巡查責任部門和責任人,防火檢查的時間、頻次和方法;確定防火檢查和防火巡查的內容;檢查部位、內容和方法;處理火災隱患和報告程式、防範措施,防火檢查記錄管理等要點。

  四、消防安全疏散設施管理制度

  主要包括——確定消防安全疏散設施管理責任部門、責任人和日常管理方法,隱患整改程式及懲戒措施,安全疏散部位、設施檢測和管理要求,情況記錄等要點。

  公共設施裝置定期維護制度7

  1、目的

  嚴格保障公共設施正常使用,維護業主利益,確保業主人身安全。

  2、指導思想

  嚴格按操作規程開展維護、保修工作,積極做好檢查預防,提高處理突發危機事件辦事效率。

  3、公共設施維護與管理

  3.1對共用設施裝置進行日常管理和維修養護(依法應由專業部門負責的除外),保證共用設施裝置能正常執行和使用,杜絕安全事故的發生;

  3.2建立共用設施裝置清冊檔案(裝置臺賬)有設施裝置的執行、檢查、維修、保養記錄;

  3.3有設施裝置操作規程及保養規範,按操作規程及保養規範開展工作;

  3.4對共用設施裝置定期組織巡查,做好巡查記錄。需要維修,屬於小修範圍的,及時組織修復;屬於大、中修範圍或者需要更新改造的,向業主大會或業主委員會提出報告與建議,按有關規定辦理;

  3.5特種設施裝置和測量儀表、儀器,按照政府有關規定,定期進行檢測校準,使之符合相關規範;

  3.6裝置房保持整齊清潔,安全設施符合規範,無鼠害,無跑、冒、滴、漏現象,無堆積雜物;裝置設施銘牌、標識,規範、統一、完整;操作規程、維護規範、管理制度上牆;

  3.7各類管線有分類標識和流向標識,各類記錄本、登記本(執行、維修、保養、交接班等)齊全,記錄完整;監控記錄可儲存15天,並能正常回放;

  3.8對小區內變壓器、高層屋面、有安全隱患的健身設施、水系沿岸等危及人身安全的部位設定明顯警示標誌,制定防範措施;對可能發生的各種突發事件備有應急方案;

  3.9公共區域內的雨、汙水管道每年檢查疏通1次;雨、汙水井每半年檢查清掏1次雨、汙水管道及井發生堵塞應及時疏通;化糞池清掏每年至少1次,每季度檢查1次,防止外溢;

  3.10建立裝置設施巡視制度有專人巡視,中控室有專人24小時值守,值守人員實行輪班制;

  3.11每日對園區路面、景觀、小品、圍牆(護欄)、窨井、健身設施、兒童娛樂設施、照明設施、門禁、周界報警監視系統等巡視1次。保證設施裝置能正常使用,無安全隱患;

  3.12設立日常消耗物料、備件倉庫,保證日常維修的及時性。倉庫有完善的管理制度,專人管理,物品分類、碼放;

  3.13載人電梯日夜24小時正常執行;

  3.14消防設施裝置完好,可隨時啟用,消防通道暢通;

  3.15小區主要道路及停車場交通標誌齊全;

  3.16路燈、樓道燈完好率不低於95%。

  4、公共秩序管理

  4.1小區出入口24小時值勤;

  4.2實行封閉式管理,出入口有專人24小時值守,對訪客出入進行登記管理,阻止小商小販進入小區;危及人身安全處有明顯標誌;

  4.3對園區和樓內進行巡視。園區巡視白天3次、夜間4次,樓內巡視每天兩次,夜間需兩人同時巡視。巡視有計劃、有巡視路線圖、有巡視專案內容和要求、有記錄;

  4.4門崗及巡視服務人員形象端正、著裝整齊乾淨、舉止規範、語言禮貌,門崗服務設施完好、標識醒目;有服務操作細則;

  4.5監視控制中心設專人24小時值班,負責小區監控的值守,處理各類報警和異常資訊,監視控制中心各類制度上牆;

  4.6有機動車輛和非機動車的行駛方向、限速標識,交通指示標識應規範、清晰,對進出小區的車輛進行引導,車輛有序通行、停放;

  4.7突發事件發生時及時報告政府有關部門並設專人保護現場,配合公安等部門進行處理;

  4.8對火災、治安、公共衛生等突發事件制定應急預案,事發時及時報告業主委員會和有關部門,並協助採取相應措施;

  4.9對小區內高空拋物墜物、颱風、火患等公共安全隱患及時公示,警示注意事項,共同做好安全防範工作;

  4.10監控中心嚴密監視,發現問題立即發出預警報告,及時處理。日常攝像下載備份規定保留一週。

  公共設施裝置定期維護制度8

  幼兒園是教育場所,幼兒園公共設施的安全、完好是保證幼兒園教育工作順利進行的重要因素。因此,全體教職工、全體幼兒都有保養、保護好公共設施的責任和義務。為明確各方面的職責和義務,特制訂幼兒園公共設施養護制度。

  1、教室養護

  教室是幼兒活動的主要場所,要做到清潔、明亮和教室美觀,教師有責任做到如下幾點:

  (1)保護好牆壁。不允許在教室的牆壁上隨便塗寫,教室牆壁上的所有裝飾都應有目的地設定。教育幼兒不用腳踢牆壁,不能用不乾淨的手摸牆壁,不做有汙損牆壁的行為。對於向幼兒開放的牆壁,教師應積極鼓勵幼兒及時展示自己。

  (2)保護好地面。教育幼兒不在教室中拖桌子、椅子,不用堅硬的物體在地面上劃,保育員要用拖把把地面拖乾淨。

  (3)門窗的養護。窗上玻璃要妥善保護,不用腳踢,要輕輕開關門窗。

  (4)電器的養護。不準在電燈上吊任何東西,妥然保護好日光燈管、電扇等電器,及時關燈。

  2、綠化、花園養護

  (1)愛護花木:禁止摘花、攀枝及攀登樹木,不要隨便搖樹木。

  (2)在草地生養期間,禁止進草地,禁止向草地中拋置垃圾,門衛有義務為草地清除雜草。

  公共設施裝置定期維護制度9

  一、居民要自覺維護公共設施、裝置,確保公共設施、裝置的正常執行。

  二、嚴禁擅自開啟一切公共設施的井蓋、電箱門、水錶總閘,如因裝修或維修需要,必須先徵得管理部門的同意,由管理部門派專人開關閘門、井蓋。

  三、任何人不得隨意使用、損壞、拆動小區內的消防設施、裝置。

  四、任何人不得砍伐、攀折花木、踐踏草坪、向綠化地帶傾倒汙水雜物、焚燒紙屑和物品等。

  五、禁止在道路路面、人行道及樓梯平臺等公共場所攪拌沙漿、堆放建築材料和零星雜物。

  六、禁止私自接引和改變各類管線設施、裝置,嚴禁私自挖掘道路,如需要時必須報物業管理批准後方能施工。

  七、加強對監控系統的管理,禁止非專業人員或非管理人員隨意使用,防止損壞系統的正常執行。無關人員不得調看監控錄影。

  八、對違反本規定者將依法責令修復,並賠償損失,情節嚴重的將依法追究其責任。

  公共設施裝置定期維護制度10

  一、學校公共設施是為教育教學服務的國家財產,人人都有責任愛護。

  二、教師特別是班主任要經常對學生進行愛護公物的教育。使學生養成講文明、講衛生、愛護公共設施的良好習慣。全體教師要以身作則,為學生做好愛護公物的榜樣。

  三、實行愛護公物責任制。學生桌椅責任到人,不得亂塗亂畫或故意損壞,課室燈光、風扇指定學生專人控制,節約用電。放學後值日生要關鎖門窗。如學生損壞公共設施,照價賠償,如故意損壞者,按三倍價值賠償。教室內的財物,因遺失或非正常損壞,均由該班負責賠償。

  四、有意損壞公物的同學不能評為三創優秀學生,班內公物損壞三件以上的不能評為先進班級。

  五、辦公室財物要造冊登記,學校後勤和辦公室各存一份。

  六、辦公室內所有公共設施是國家財產,教師都要愛惜,不能擅自拿走。

  七、教師下班時應關好燈光、風扇、關鎖門窗。如因疏忽而造成財物被盜或被損壞,由該辦公室教師負責賠償。

  八、年級組長要負起管理責任,督促教師愛護學校公物,保證辦公室的整潔。

  九、教職工要借用學校公物,要經主管領導同意,寫清借據,方可借用,借用物品因自然損壞,應報學校後勤核實後登出,如因借用教師保管不善造成損壞的,由該教師負責賠償。

  十、學校財物分發由專人負責,支領財物應提前通知,支領時填寫支領表。

  十一、借用學校公物以教育教學實際需要為原則,借用的物品不用要及時歸還,不能轉借他人使用。

  十二、各部門、各班級要維修損壞的公物,要及時通知總務處。總務處按緩急定時定人維修。

  公共設施裝置定期維護制度11

  1、管理目標

  保證裝置執行正常,無重大管理責任事故。

  2、管理措施

  (1)制定裝置安全執行、崗位責任制、定期檢查維修保養執行記錄、維修檔案等管理制度。

  (2)配備所需專業技術人員,嚴格執行操作規程,裝置管理和維修人員持證上崗。

  (3)裝置及機房環境整潔,無雜物、灰塵積垢,無鼠、蟲害發生,機房環境符合裝置要求。

  (4)建立供電、供水的管理制度,供配電、供水系統配置人員24小時值班。

  (5)監控系統等智慧化設施、裝置執行正常,有記錄並按規定定期儲存。按工作標準時間排除故障,保證系統工作正常。

  (6)消防系統設施齊全,完好無損,確保隨時啟用。

  (7)消防管理人員掌握消防設施、裝置的使用方法並能及時處理設施、裝置的各種問題。

  (8)制訂有突發火災的應急方案,設立消防疏散示意圖,照明設施,引路標誌完好,緊急疏散通道暢通,無火災安全隱患。

  (9)給排水裝置、閥門、管道工作正常,無跑、冒、滴、漏現象,按規定時間對二次供水蓄水池設施、裝置進行清潔、消毒。二次供水衛生許可證、水質化驗單等證齊全。水池、水箱清潔衛生無二次汙染。水泵、水池、水箱有嚴格的管理措施,水池、水箱周圍無汙染隱患。排水系統通暢,汛期無泛水,地下室、裝置房無積水浸泡發生。遇有事故,維修人員在規定時間內進行搶修,保證無大面積跑水、泛水,長時間停水現象。建立事故應急處理方案。

  (10)公共配套服務設施維護周到,公用管線統一下地或入公共管道,無架空管線,無礙觀瞻。道路、大堂等公共照明完好,專案範圍內的道路暢通,路面平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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