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財務的管理制度15篇

公司財務的管理制度15篇

  在快速變化和不斷變革的今天,制度使用的情況越來越多,制度是維護公平、公正的有效手段,是我們做事的底線要求。那麼你真正懂得怎麼制定制度嗎?下面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公司財務的管理制度,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公司財務的管理制度1

  第一章總則

  1.1為建立現代化企業制度,建立健全財務管理體系,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企業會計準則》、《企業財務通則》、《企業會計制度》,特制定本財務管理制度。

  1.2本管理制度適用於XXXX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各部門、人員在財務會計工作中必須認真執行本管理制度。

  第二章會計機構 、會計人員的管理

  2.1公司設立財務部作為財務會計機構 ,財務部的職責:在公司總經理的領導下,具體負責全公司的財務管理工作和會計核算工作,包括:財會人員的管理、指導檢查各獨立核算單位的會計核算工作、協助公司領導籌集資金、合理分配使用資金;做好與倉庫部門的對帳工作,指導倉庫保管員建帳、對帳;指導車間統計員做好工時、材料消耗額編制工作、建立車間工序流轉程式、建立適合自己企業需求與發展的成本核算模式、制定成本管理制度與控制制度;做好財務分析工作,為公司領導決策提供各種資訊資料,當好領導的參謀。

  2.2財務部下設財務科、供應科、倉儲科、審計科;崗位設定為:部長、科長、主管會計、各崗位會計、出納員、成本核算員、採購員、內勤管理員、保管員。

  2.3各崗位人員必須具備相應任職條件和資格,持證上崗。

  2.4財務會計人員調換工作時,按會計法規定辦理交接手續。原材料庫、產成品庫的核算工作和車間統計工作,由財務部門負責業務管理。倉庫保管員,車間統計員調換工作時,由財務部會同有關部門辦理交接手續。

  2.5財務會計人員、倉庫保管員、車間統計員實行定崗、定人、定責制度,按績效考核結果,兌現勞動報酬。

  第三章流動資產的管理

  3.1流動資產包括現金、各種存款、應收及預付帳款、其他應收款、存貨等。

  3.2現金管理

  3.2.1現金出納會計要認真執行《現金管理暫行規定》和有關現金的管理規定。要嚴格控制費用報銷和個人借款,個人借款、對外付款等要實行總經理一支筆簽字批准制度,要有經辦人員簽字和部門負責人稽核並註明用途。總經理外出或因生產經營急需等特殊情況下經總經理授權的人員也可籤批,但是總經理歸來後補辦有關手續。

  3.2.2出納員不得兼管有關債權、債務、收入、費用的帳務登記工作和會計檔案管理工作。收付款憑證的內容必須完整、合法;報銷憑證必須是國家印製的發票及單據,不得使用白條或其他不規範的憑證報銷各項費用,憑證經稽核後方可逐筆登記現金日記帳。日記帳要逐日結出餘額,並與庫存現金相核對,月末與總帳相核對。出現長、短款且又無法查明原因的,長款歸公,短款由責任人賠償。

  3.2.3有關人員因公外出時要做好出差登記,方可到財務部門預借差旅費。出發歸來後的三天之內及時到財務部門結算,做到一次一清,不允許跨月結算和幾個地方出差混合結算,對於前帳未清或跨月拖欠佔用公款者,可按月息10%計收利息並扣發工資。

  3.2.4企業可根據業務大小核定合理的庫存現金限額(三天零用量),當日收取的現金要及時送存銀行,不得留存超限額的過夜現金,以確保財產的安全。

  3.2.5企業職工報銷費用時,出納人員要及時扣除各種借款,不允許職工長期佔用企業資金,各種借款條月底必須入帳,不允許出現跨月白條頂庫現象。

  3.2.6現金出納是企業的資金結算中心,企業應將營業收入、下角料變現,職工罰款等款項及時交付財務部門,以便及時處理帳務。

  3.3銀行存款管理

  3.3.1會計人員要認真執行《銀行結算辦法的暫行規定》,銀行支票等結算憑證和印鑑要由兩人分開保管。

  3.3.2財務人員要嚴格銀行存款支出控制,銀行付款必須經總經理批准,手續齊備,不準攜帶空白支票外出,確須攜帶空白支票外出者,須經領導批准,辦理領用登記手續,要建立支票領用登記簿,空白支票必須填寫日期並在預計最高金額位畫人民幣符號,因使用支票不當造成企業損失時,應由當事人承擔賠償責任。攜帶空白支票辦理結算後,要當天將存根和有關憑證帶回,併到財務部門及時結算,不準將空白支票留存其他單位。凡前帳未清者,不準再領用支票。

  3.3.3銀行存款日記帳逐筆逐日登記,每日結出餘額,定期與銀行對帳單相核對,並編制銀行餘額調節表,調整未達帳項,出現長期未達帳項時要查明原因,上報領導。

  3.4應收帳款及預付帳款的管理

  3.4.1企業要根據經濟業務的內容和戶別設定應收帳款明細分類帳,即按債務人的具體名稱設定登記明細分類帳,不準籠統的以地名代替。應收帳款的發生和確定必須有索取價款的憑據(包括合同、收到條、欠款條以及業務經辦人員的保證書等),不得單方入帳。財務部門要會同供應、銷售部門建立健全銷售商、供應商的客戶檔案。

  3.4.2各項債權,債務要定期進行清理核對,每年最少進行一次發函或派員核對,每季末要編制帳齡分析表,並上報有關領導。對發生的應收帳款、其他應收款、預付帳款等應收款項,按照誰經辦誰回收的原則,損失者或已採取各種必要措施確實無法收回的壞帳損失,由當事人按責任賠償相應損失後及時處理賬務。

  3.4.3 收回的帳款要及時上交財務部門,如發現貨款已被私自挪用不交者,交司法部門處理。

  3.4.4企業要嚴格控制內部職工的業務借款和生活借款,健全借款審批制度,職工調離時財務部門應當與其他部門搞好各種債權債務的清算工作。

  3.4.5支付預付帳款必須有合同、協議書等書面檔案,根據合同需預付帳款時,須經辦人簽章,經領導批准後方可付款,並同時向財務部門提拱有關合同協議書等有關材料。

  3.4.6本企業採用壞帳準備金制度,每年年末按應收帳款餘額的5‰計提壞帳準備金,年終調整。

  3.5存貨的管理

  3.5.1存貨是指企業所擁有或控制的,能以貨幣計量的為企業生產經營服務的流動資產,主要包括原材料、低值易耗品、在產品、半成品、產成品。原材料主要包括:主要材料如鋼板、焊材、鋼管、原料油等;輔助材料如扎絲、油漆、螺栓、螺帽等;備品備件扳手等;福利勞保類如掃帚、手套、毛巾、肥皂、洗衣粉等;其他類。

  3.5.2存貨的計價、按實際成本計價。

  3.5.2.1原材料的購入價格包括買價,裝卸費、包裝費、運輸途中的損耗,入庫前的挑選費,市外運輸費,保險費以及繳納的稅等。

  3.5.2.2原材料出庫以加權平均法計算出庫材料的成本。

  3.5.3原材料的購入。材料購入必須持有生產或倉庫、供應部門的購物申請單,經有關領導批准後方可到財務部門借款。嚴禁無計劃採購,超定額庫存。

  3.5.4供應部門按購物申請單所購材料送達企業後,須持總經理籤批的採購單、購貨發票,購銷合同(協議)合格證等到質檢部門(化驗)進行質量檢驗,檢驗合格後簽發一式兩聯檢驗報告單隨發票到倉庫部門辦理入庫手續。

  3.5.5倉庫部門在將材料驗收入庫前,應詳細核對發票所載名稱、規格型號、數量、質量與實際是否相符,同時對照檢驗(化驗)部門出具檢驗報告,經檢驗合格後方可驗收入庫,填製材料驗收入庫單,並對無名牌的配件用口取紙載明名稱、規格、型號。

  3.5.6 材料驗收入庫單一式三聯,一聯留存做為倉庫部門記帳憑證,一聯隨發票及採購單等經總經理審批後到財務部門處理帳務,一聯為供貨方證明。

  3.5.7對於貨已到而發票未到的材料,倉庫部門可以根據檢驗單據辦理臨時入庫,做好入庫材料臺帳登記工作,填制一式三聯估價入庫單,倉庫留存一聯據以入帳,一聯送交財務處理帳務,月初用紅字入庫單衝回估價入庫,待發票到達時填制正式入庫單。

  3.5.8材料出庫管理

  3.5.8.1生產部門根據生產計劃和設計預算用料開具領料單,由統計員填制,填制內容要全面、真實、準確,領料單用途要根據生產計劃填清產品批號,作為歸整合本費用的依據,領料單一式三聯,車間統計一聯,財務一聯,倉庫一聯,超出預算或計劃處的用料由生產部長籤批,月底統一報總經理審批,非生產性的用料屬售後服務的由營銷部提出申請,其他用料,由行政部提出申請,會計開票經總經理籤批後,倉庫方可發貨。

  3.5.8.2月末車間統計根據材料領料單編制材料消耗彙總表,倉庫部門編制材料出庫彙總表,車間、倉庫與財務部門都要對帳並核對相符。

  3.5.9產品入庫管理,車間產成品生產完畢,要會同倉庫、質檢部門填制檢驗合格單,倉庫據以填制產成品入庫單,產成品入庫單一式三聯(註明生產令號);一聯倉庫記帳,一聯送交財務,一聯送車間統計據以核算工資等各項考核指標。

  3.5.10產成品出庫管理,倉庫部門根據蓋有財務專用章的發貨單或提貨聯據以發貨,同時在出門聯簽字,保衛人員只有見到蓋有財務專用章並且有倉庫人員簽字的出門證方可對車輛等運輸貨車檢查放行,月末時,由保衛人員、倉庫人員將提貨聯,出門聯彙總,於每月30日前到財務部門核對相符後據以存檔。

  3.5.11倉庫部門要做到見單付貨,及時登記有關帳簿,設立材料、產成品收、發、存明細帳或暫收貨臺帳,嚴禁白條頂庫現象。

  3.5.12月末在產品和自制半成品的管理。月末生產部和車間統計員要搞好在產品和自制半成品的盤點、登記工作,及時編制、報送盤點登記表,確保月末成本核算的真實性和準確性。

  3.5.13凡大宗原材料都要簽訂購銷合同,使用票據結算,各種材料採購驗收入庫後,不論是否付款,都要在入庫時填制入庫單,將發票或入庫單交財務處理帳務,以便真實反映各項債權債務,以避免發生帳外資產。

  3.5.14各部門領用的低值易耗品,一律採用五、五攤銷法計入成本費用。對於能多次週轉使用或長期使用的低值易耗品,如辦公用品(桌、椅、檔案櫥等)各種工具等,必須在領用時由總經理籤批,行政部總務科按部門(人員)進行登記,生產用具由生產部長籤批,裝置管理員及倉庫同時進行登記並建立在用低值易耗品登記簿,做到誰使用誰負責,誰丟失誰賠償。

  3.5.15企業應加強對已銷產成品退貨、返修制度的管理,建立完善的退貨、返修審批制度,實行退貨、返修產品的責任倒查制度,屬於生產部門、質檢部門、銷售部門或運輸部門、倉儲部門的責任查證屬實,落實賠償份額(原則上責任全額賠償)。已開具增值稅發票的貨物銷後退回的,必須有購貨方當地稅務機關出具的退貨證明,否則,不予辦理退貨手續。

  3.5.16企業存貨必須定期或不定期盤點,最少在年中、年末進行兩次全面財產清查,對盤盈、盤虧或報廢的存貨要分類填制盤盈盤虧表。對於出現盤盈、盤虧的材料物資要及時查明原因,報公司領導批准處理並及時調整帳務,以保證帳實相符;對於盤虧、毀損物資能查明原因的由當事人負責賠償。

  3.5.17代銷商品的管理。財務部門要建立代銷商品明細帳和保管帳,及時與對方對帳以確保帳帳、帳物相符,同時要與代銷單位簽訂代銷協議,明確相關責任。

  3.5.18包裝物的管理。企業外銷產品所用包裝採用押金制度,本市區內押金期限為15天,市區外30天,過期包裝物原則上不再退款,企業轉為當期營業外收入。

  3.5.19委託加工材料的管理。本公司設定“委託加工材料”會計科目核算外協加工材料的材料成本、加工費、運費、裝卸費等實際成本費用。

  3.5.19.1企業需外出加工材料時,必須辦理有關出入庫手續,由業務經辦人員到財務部門開具外出加工材料通知單。通知單一式三聯,財務一聯、倉庫一聯據以發貨,受託單位一聯。財務、倉庫、供應設立專賬,月底核對。

  3.5.19.2業務經辦人員到受託單位後,應將外出材料加工通知單交由受託單位簽收後帶回財務部門。

  3.5.19.3外出材料加工完畢後,由業務經辦人持發票到檢驗部門檢驗後由倉庫部門辦理委託加工材料驗收入庫手續,然後持有關單據到財務部門辦理報帳及核銷事宜。

  3.5.19.4委託加工材料的買價加工費、運費以及有關稅金等計入委託加工材料成本,按實際收回數量,重新計算入庫單價。

  3.5.19.5委託加工材料原則上要與受託單位簽訂委託加工合同(協議)以明確價格、質量、交期等責任。

  3.5.20其他存貨物、資管理。氧氣、乙炔等出入庫手續按原材料的有關出、入庫手續辦理。

  3.5.21因特殊原因,臨時借用工具或材料,屬生產用由生產部長籤批,不得帶出公司大門以外,需帶出或外單位借用時,按3.5.19.1辦理手續(註明用途、單位、經辦人、地址、電話及歸還日期),並由總經理籤批歸還時由倉庫檢驗無損,辦理有關部門核消手續,到期不還先由倉庫督促,通知二次不還時報總經理。因業務關係需要或其他非生產需要材料出庫實行總經理籤批制。

  第四章固定資產的管理

  4.1固定資產是指使用期限超過一年的房屋、建築物、機械、裝置、運輸工具;電子裝置、儀器儀表等其他與生產經營有關的單位價值超過1000元的裝置器具,工具等;不屬於生產經營必備的物品,單位價值在20xx元以上,並且使用年限超過兩年的也應當做為固定資產。

  4.2企業要建立健全固定資產管理制度,包括固定資產的安全使用制度,維修保養制度,定期盤點制度和折舊計提製度。公司財務要設定固定資產明細帳,並制定固定資產目錄,生產車間安全裝置科應當建立固定資產使用登記卡。

  4.3固定資產的計價

  4.3.1外購的固定資產,不需安裝就可直接使用的固定資產,以發票價格和運輸費用價格為固定資產記帳價格,對於外購需安裝、除錯才可使用的固定資產,以外購價格加運輸費、安裝除錯費等合理有關的費用為計帳價格。

  4.3.2需外單位承建的基建工作或裝置的安裝除錯工程時,承建單位要搞好預算工作和合同的簽訂工作,基建合同和預決算書要送財務部門留存一份。

  購置機器裝置時要搞好市場調查,搞好裝置的技術分析和經濟性分析。

  4.3.3對已經竣工交付使用的未辦理決算的建築工程、機械裝置等,要根據預算書或合同估價轉入固定資產並計提折舊,待工程決算後,再調整原估價和已提折舊。對於現已使用而沒有檔案資料的固定資產(沒有建帳)可以採取重置價進行入帳。

  4.4折舊方法。我公司對固定資產進行分類管理,固定資產折舊採用平均年限法分類計提折舊,房屋、建築物折舊年限為30年,機械、裝置折舊年限為10年,車輛折舊年限為7年,電子裝置和儀器儀表等為5年。

  4.5本公司固定資產殘值率5%。

  4.6全部固定資產必須每年盤點一次,由財務部牽頭生產部裝置科、行政部總務科參與,具體盤點時間由財務部根據年終決算的要求決定。

  第五章負債管理

  5.1企業的流動負債是指將在一年內償還的債務,包括短期借款、應付帳款、應付工資、應交稅金,其他應付款以及預提費用等。

  5.2企業各種流動負債應按期償還,以提高企業信譽和知名度,按期發放 工資,無特殊原因職工工資必須於次月十五日前發放,以提高職工的積極性,增加企業凝聚力。

  5.3企業購進貨物應付未付的款項,業務經辦人員應及時將發票等有關單據送交財務部門,以便及時處理帳務,正確體現企業負債,正確核算材料物資等的計價和產品成本。

  第六章成本費用的核算管理

  6.1本公司按照製造成本法核算產品成本。

  6.2本公司產品按訂單生產,以生產部門下發的生產通知單為核算依據,以批次法為核算方法結合分步法進行成本核算。

  6.3生產部門要與財務部門積極配合,產品生產通知單應按購貨單位,產品規格型號,下發生產批號。車間統計以生產批號填制領料單來領用原材物料,月末以生產批號為基本單位彙總原料、動力和人工的消耗。企業財務部門要會同有關部門分門別類地制訂科學合理的材料、動力消耗定額及計件工資和產品質量指標,制定有效措施將工資與產量、質量、消耗聯絡起來,以提高勞動效率,降低材料和人工消耗,逐步實行目標成本管理,加強對成本的比較與分析,為創造一個高效、低耗的企業奠定良好的基礎。

  6.4成本與費用要按權責發生制原則進行計提。要正確劃分和核算各項成本費用,嚴格按規定的核算內容和要求使用跨期攤銷帳戶(待攤費用、預提費用等)。企業制定合理完善的定額費用和報銷制度,本企業的管理費用、銷售費用、財務費用,都要按規定進行明細分類核算,並進入當期損益。有關費用報銷程式和標準的制度由財務部另行制定。

  第七章收入、利潤和稅金的管理

  7.1企業銷售收入實現的標誌是收訖價款或取得索取價款的憑據。對於現款交易實現的銷售收入,由開票員開票後到出納會計交款後方可憑蓋有款收訖章的提貨聯及發貨清單到倉庫提貨,倉庫憑此發貨並簽發出門證。凡賒銷產品,一律實行領導籤批制,領導籤批後方可到開票處開具產品發貨通知單辦理有關手續(寫好欠條、辦理擔保、登記好客戶檔案)。

  7.2已銷產品的降價,必須由總經理等有關領導籤批後,方可到財務部門辦理沖帳手續。

  7.3企業要按稅法規定正確計提各種稅費,準確核算和反映各項稅金的提取和上交。每月10號前將計算正確的有關稅務報表上報有關稅務部門。

  7.4利潤總額可按以下公式計算。利潤總額=銷售利潤+投資收益+營業外收入-營業外支出銷售利潤=產品銷售利潤+其他銷售利潤-管理費用-財務費用產品銷售利潤=產品銷售收入-產品銷售成本-產品銷售費用-產品銷售稅金及附加其他銷售利潤=其他銷售收入-其他銷售成本-其他銷售稅金及附加

  7.5企業營業外收入和營業外支出是指與企業無直接關係的各項收入和支出。

  7.6企業實現利潤後應繳納企業所得稅,企業利潤應按以下順序分配:

  1、支付各項稅收的滯納金和罰款。

  2、彌補企業以前年度虧損。

  3、提取法定盈餘公積金和公益金。

  4、向投資者分配利潤。

  第八章財務報表、會計科目和發票的管理

  8.1根據會計工作一致性和可比性原則,本公司結帳時間為每月30日下午6:00為結帳時間,資產負債表和損益表及有關附註報表應於次月8號前上報公司總經理及有關部門。

  8.2XXX和各控股公司,應分別獨立核算,自負盈虧,各企業之間要實行嚴格的財務制度,嚴禁混報亂報費用現象。企業之間往來帳可設“內部往來”科目核算有關經濟業務,企業的資金、物資往來要辦理有關轉帳手續。

  8.3公司所有購進貨物,原則上200元以上都須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支付水、電、運輸費、油料費和維修車輛時都要利用增值稅(或合法)發票結算。

  8.4企業出入庫單、收據等有關憑據採取領用登記制度,用完的有關單據存根及時交回財務部門,財務部門要認真檢查,憑舊本領用新本不得亂領亂用有關單據。

  8.5銷貨發票(含普通發票、增值稅專用發票、發貨通知單)要有專人到稅務機關領取。開票、制單、保管、登記實行專人負責制。財務部門要建立健全有關票據的登記制度,嚴禁向非購貨單位開具發票。

  8.6本企業根據2001版《企業會計制度》建立會計科目。

  第九章會計檔案管理

  9.1本企業要搞好會計檔案的管理工作,財務部門應於每月月末將有關會計憑證等會計檔案裝訂成冊,做好封面整理入檔。

  9.2企業財務部門建立會計檔案目錄,嚴格檔案調閱手續。

  9.3 企業財務人員、保管員、統計員調動工作時必須辦理會計檔案移交手續,造具移交清單,分清前後責任,確保會計檔案的連續完整。

  9.4 會計檔案的保管年限:會計憑證類15年;總帳15年、明細帳15年、現金和銀行存款日記帳25年、輔助帳簿15年、固定資產卡片(清理報廢后)5年;月、季度財務報告3年,年度財務報告(決算)永久;會計移交清冊15年、會計檔案保管清冊永久。

  第十章罰則

  10.1對現金出納會計違反3.2.1之規定,一經查處每筆業務處罰現金出納會計5元。

  10.2對違反3.3.1、3.3.2款責任人,一經發現或查處每次罰款10元。

  10.3公司往來賬會計違反3.4.2款,對責任人每次罰款20元。

  10.4對倉儲管理員違反3.5.5款,每次處罰責任人10元。

  10.5對違反 3.5.8.1、3.5.8.2款,對有關責任人每次罰款20元,並限期在2天之內完成(統計員和倉儲人員)。

  10.6反3.5.10款之規定,對倉儲人員及保衛人員每次罰款20元。

  10.7對倉儲管理人員違反3.5.11之規定,處罰直接責任人每次20元.

  10.8對車間統計員違反3.5.12之規定,處罰直接責任人每次20元.

  10.9對會計報稅人員違反7.3之規定,每次罰款20元,並自行承擔滯納金。

  10.10對違反8.1款之規定處罰直接責任人每日10元.

  10.11對開票人員違反8.5款之規定,每次處罰責任人20元。

  第十一章附則

  11.1本管理制度自董事會批准公佈之日起執行,不完善之處另行文補充規定,凡與本制度規定不一致的以本管理制度為準。

  11.2本管理制度由公司財務部負責解釋。

公司財務的管理制度2

  公司財務管理制度是公司企業,針對財務管理、財務工作制定的公司制度。訂立原則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及財務制度,並結合公司具體情況制定。在實際工作中起規範、指導作用。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加強財務管理,規範財務工作,促進公司經營業務的發展,提高公司經濟效益,根據國家有關財務管理法規制度和公司章程有關規定,結合公司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公司會計核算遵循權責發生制原則。

  第三條 財務管理的基本任務和方法:

  (一)籌集資金和有效使用資金,監督資金正常執行,維護資金安全,努力提高公司經濟效益。

  (二)做好財務管理基礎工作,建立健全財務管理制度,認真做好財務收支的計劃、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工作。

  (三)加強財務核算的管理,以提高會計資訊的及時性和準確性。

  (四)監督公司財產的購建、保管和使用,配合綜合管理部定期進行財產清查。

  (五)按期編制各類會計報表和財務說明書,做好分析、考核工作。

  第四條 財務管理是公司經營管理的一個重要方面,公司財務管理中心對財務管理工作負有組織、實施、檢查的責任,財會人員要認真執行《會計法》,堅決按財務制度辦事,並嚴守公司秘密。

  第二章 財務管理的基礎工作

  第五條 加強原始憑證管理,做到制度化、規範化。原始憑證是公司發生的每項經營活動不可缺少的書面證明,是會計記錄的主要依據。

  第六條 公司應根據稽核無誤的原始憑證編制記賬憑證。記帳憑證的內容必須具備:填制憑證的日期、憑證編號、經濟業務摘要、會計科目、金額、所附原始憑證張數、填制憑證人員,複核人員、會計主管人員簽名或蓋章。收款和付款記帳憑證還應當由出納人員簽名或蓋章。

  第七條 健全會計核算,按照國家統一會計制度的規定和會計業務的需要設定會計帳簿。會計核算應以實際發生的經濟業務為依據,按照規定的會計處理方法進行,保證會計指標的口徑一致,相互可比和會計處理方法前後相一致。

  第八條 做好會計稽核工作,經辦財會人員應認真稽核每項業務的合法性、真實性、手續完整性和資料的準確性。編制會計憑證、報表時應經專人複核,重大事項應由財務負責人複核。

  第九條 會計人員根據不同的賬務內容採用定期對會計賬簿記錄的有關數位與庫存實物、貨幣資金、有價證券、往來單位或個人等進行相互核對,保證賬證相符、賬實相符、賬表相符。

  第十條 建立會計檔案,包括對會計憑證、會計賬簿、會計報表和其他會計資料都應建立檔案,妥善保管。按《會計檔案管理辦法》的規定進行保管和銷燬。

  第十一條 會計人員因工作變動或離職,必須將本人所經管的會計工作全部移交給接替人員。會計人員辦理交接手續,必須有監交人負責監交,交接人員及監交人員應分別在交接清單上簽字後,移交人員方可調離或離職。

公司財務的管理制度3

  第一條為加強公司的財務工作,發揮財務在公司經營管理和提高經濟效益中的作用,特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公司財務部門的職能是:

  (一)認真貫徹執行國家有關的財務管理制度。

  (二)建立健全財務管理的各種規章制度,編制財務計劃,加強經營核算管理,反映、分析財務計劃的執行情況,檢查監督財務紀律。

  (三)積極為經營管理服務,促進公司取得較好的經濟效益。

  (四)厲行節約,合理使用資金。

  (五)合理分配公司收入,及時完成需要上交的稅收及管理費用。

  (六)對有關機構及財政、稅務、銀行部門瞭解,檢查財務工作,主動提供有關資料,如實反映情況。

  (七)完成公司交給的其他工作。

  第三條公司財務部由總會計師、會計、出納和審計工作人員組成。在沒有專職總會計師之前,總會計師職責由會計兼任承擔。

  第四條公司各部門和職員辦理財會事務,必須遵守本規定。

  財務工作崗位職責第五條總會計師負責組織本公司的下列工作:

  (一)編制和執行預算、財務收支計劃、信貸計劃,擬訂資金籌措和使用方案,開闢財源,有效地使用資金;

  (二)進行成本費用預測、計劃、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督促本公司有關部門降低消耗、節約費用、提高經濟效益;

  (三)建立健全經濟核算制度,利用財務會計資料進行經濟活動分析:

  (四)承辦公司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第六條會計的主要工作職責是:

  (一)按照國家會計制度的規定、記帳、覆帳、報帳做到手續完備,數字準確,帳目清楚,按期報帳。

  (二)按照經濟核算原則,定期檢查,分析公司財務、成本和利潤的執行情況,挖掘增收節支潛力,考核資金使用效果,及時向總經理提出合理化建議,當好公司參謀。

  (三)妥善保管會計憑證、會計帳簿、會計報表和其他會計資料。

  (四)完成總經理或主管副總經理交付的其他工作。

  第七條出納的主要工作職責是:

  (一)認真執行現金管理制度。

  (二)嚴格執行庫存現金限額,超過部分必須及時送存銀行,不坐支現金,不認白條抵壓現金。

  (三)建立健全現金出納各種帳目,嚴格稽核現金收付憑證。

  (四)嚴格支票管理制度,編制支票使用手續,使用支票須經總經理簽字後,方可生效。

  (五)積極配合銀行做好對帳、報帳工作。

公司財務的管理制度4

  一、 總則

  1、為弘揚我公司企業文化,透過組織旅遊活動,讓員工擁抱自然,放鬆心情,增進員工之間溝通交流,感受公司大家庭的和諧、溫暖,規範公司旅遊組織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適用於公司所有員工(除非轉正員工)。

  3、本制度施行遵循:自主、自願原則。

  二、實施細則

  1、公司綜合管理部每年需組織員工旅遊一次。如遇特殊情況,可補貼相關旅遊補助經費。

  2、旅遊過程中的路線、交通、住宿、景點安排等問題,由公司綜合管理部負責聯絡旅行社統一安排。

  3、安排旅遊地點時需考慮交通便利、時間問題。避免員工因長途旅行造成勞累,從而影響公司正常運作。

  4、按照自主、自願原則,員工可選擇參加旅遊或不參加。員工家屬如有意願參加旅遊活動,亦可向綜合管理部報名自費參加。

  5、旅遊期間,工資的計算方式:

  (1)若員工因工作需要不能參加公司統一組織的旅遊活動的,則該員工可享受相應的旅遊補助,工資照常發放。

  (2)參加公司旅遊活動的員工,旅遊期間工資按正常工資發放。

  (3)不參加公司旅遊活動的員工,旅遊期間正常上班、無補助。

  (4)遇法定節假日旅遊的,不參加公司旅遊活動、通知臨時加班的員工,按正常工資計算方式計算。

  (5)旅遊補助標準:因工作需要不能參加旅遊活動的人員,每人補助旅遊費用的50%。

  6、綜合管理部旅遊活動組織人員在與旅行社聯絡時,必須說明在旅遊過程中,不得強迫本公司員工購物、消費。

  三、旅遊標準

  (1)、公司根據當年度的經營業績提取一定比例的金額組織員工進行旅遊活動。

  1、 凡在本公司工作連續滿半年以上的員工享有參加公司組織的各類旅遊的權利。半年以下的員工暫無資格參加。

  2、 公司在一個工作年度內以不同形式考核員工的工作表現並記入員工檔案,公司以各員工的不同表現給予員工不同待遇的旅遊專案。

  (2)、公司的旅遊專案的等級。

  1、 普通旅遊專案,員工享有時間為六天國內遊(如:雲南麗江、廈門、九寨溝、三亞等旅遊勝地)。

  2、 高階旅遊專案,員工享有時間為六天國外旅遊(如:泰國、韓國、新加坡、馬來西亞等旅遊勝地)。

  (3)、員工享有不同旅遊專案的規定。

  1、 凡本公司員工工作滿6個月以上的,有資格參加公司組織的普通旅遊專案。

  2、 凡本公司員工工作滿一年以上的,有資格參加公司組織的高階旅遊專案,特殊情況除外。

  (4)、旅遊活動紀律

  1、貴重物品需隨身攜帶,注意保管,切勿離手。

  2、行程中或自由活動時若有刺激性活動專案,身體狀況不佳者請勿參加。患有心臟病、肺病、哮喘病、高血壓者等切忌從事水上、高空活動,必須隨身攜帶應急藥物。

  3、團體旅行時,員工需記錄領隊或導遊的聯絡方式,不可擅自脫隊。單獨離隊,應徵得全部導遊和領隊同意,並隨身攜帶電話,以免發生意外。

  4、抵達景區遊覽前,謹記導遊交代的集中地點、時間、所乘遊覽巴士車號。萬一脫隊,請於集中地點等候導遊返回尋找。

  5、外出旅行,注意身體健康,切勿吃生食、生海鮮、已剝皮的水果,不可光顧路邊無牌照攤檔,忌暴飲暴食,應多喝開水,多吃蔬果類,少抽菸,少喝酒。

  6、在旅遊中,暢遊奇山秀水、名勝古蹟固然令人心曠神怡,但也因四處奔波、體力消耗造成極度疲勞。因此,在旅遊活動期間,遊客除了保證充足的睡眠之外,需隨身攜帶充足的營養食品和飲水,以便及時補充身體所需。

  7、旅遊有時會經過一些危險區域景點,如陡坡密林、懸崖蹊徑、急流深澗,在這些危險區域,要儘量結伴而行。千萬不要獨自冒險前進。

  8、忌分散活動,至少保持兩三人的人數才分散活動。切忌單獨外出。

  (5)、相關說明

  1、本制度經總經理辦公會議審議通過後生效。

  2、本制度由綜合管理部負責擬訂、修改,解釋。

公司財務的管理制度5

  一、基本原則

  為加強對典當行的財務管理,堵塞漏洞,增收節支,提高效益,特製度本制度。

  1、財會人員要認真履行職責,根據《會計法》、《會計準則》及《財務通則》等法律法規的規定,真實、準確、完整地反映典當行經營狀況。

  2、財會人員要始終堅持“帳表相符、帳帳相符、帳證相符、帳實相符”的“四相符”原則,做到憑證要素齊全、往來帳目清楚,資金日清月結。

  3、財會人員要按照商務、工商、稅務等部門的要求及時準確地上報財務報表及相關資料;要定期向總經理上報業務經營情況和損益情況。

  二、收支管理

  1、典當行的一切收入統一由財務部管理,財務應嚴格執行收支兩條線的原則,典當收入款任何人無權以收抵支和挪作它用。

  2、出納員收款,必須使用財務部指定認可的收款單。

  3、凡因公需借用公款者,必須按照規定的借款審批程式,報經總經理批准。所借公款均要在辦理公務結束後三天內,到財務部辦理報帳手續。

  三、票證及印章管理

  財務部要建立重要空白憑證領用登記制度,對質押當票、轉帳支票、現金支票、繳款單等重要憑證,財務部門要統一購置,按照數量、種類造冊登記。重要憑證領用必須按以下規定執行,用完後的存根不需留存的要及時上交財務部門。

  1、支票管理

  (1)支票的購買、簽發均由出納人員管理,出納員應建立“支票使用登記簿”,按支票號順序登記支票的發出日期、用途、金額、經辦人等。

  (2)支票上使用的印鑑共2枚,其中個人印章由出納員保管,財務專用章由財務部經理保管,會計人員對支票的簽發要實行監督。

  (3)出納員在填寫支票時,要按照銀行的有關規定執行,不準簽發空頭支票,不準簽發遠期支票,不準出租或出借支票。

  (4)作廢的支票,出納員要在支票存根上蓋“作廢”章,並在“支票使用登記簿”上註明“作廢”,並將該支票交給財務經理存檔備查。

  (5)領用支票時,領用人須填寫支票申領單,經總經理批准、財務部經理簽字、領用人在“支票使用登記簿”上簽字後,方可領用。

  (6)領用支票的業務部門,應妥善保管已領用的支票,並應在領用支票之日起七天內向財務部門結算,否則不予辦理新的業務。

  2、當票管理

  (1)當票是當戶與典當行發生質押、抵押融資關係的重要原始憑據,財務部門購進印製的當票要統一登記,營業部、業務部在領用空白當票時,要按印刷號碼的先後順序;領用人領用當票時應填寫“當票申領單”,註明本數及號碼數,由業務經理簽字,總經理批准後,在當票使用登記簿上簽字。

  (2)財務部要監督當票使用,實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檢查制度。每月底要對當月當票使用情況及庫存當票的實物情況進行盤點核對,檢查保管是否有誤。

  四、現金管理

  根據中國人民銀行頒佈的現金管理條例,結合本典當行的實際情況特作如下規定:

  1、公司的現金只能由財務部的出納員負責收支和保管,其他任何人無權辦理現金收支業務。

  2、現金只能在規定的範圍內使用,包括:支付職工工資、津貼;支付個人勞務報酬;支付各種勞保福利費用;出差人員的差旅費;結算起點(1000元)以下的零星支出;中國人民銀行確定需要支付現金的其他支出等。

  3、營業部備用現金初步核定為5千元,根據業務情況,備用金超過5千元需上繳財務部;備用金不足時,可向財務部重新申領以補足備用金。

  4、現金收入應於當日送存銀行,一般情況下,不得坐支現金。營業部備用金使用應一日一結,定期與財務部出納對帳;財務部可定時或不定時抽查櫃檯備用金使用情況。

  5、現金收付的各種原始憑證,必須經過會計人員嚴格審查,並編制記帳憑證,出納人員應根據經過稽核的記帳憑證,辦理收款和付款業務。

  6、出納人員在收付現金後,必須在原始憑證上加蓋“現金收訖”或“現金付訖”的戳記,以表示原始憑證上所列款項收到或已經支付,以防止重收或重付。

  7、建立現金日記帳,由出納人員根據稽核無誤的記帳憑證逐筆記載現金的收、付,並在記帳憑證上籤章,作為已經記帳的依據。每日營業終了,應計算出當日現金的收入,付出及結餘,做到帳款、帳帳相符。

  8、出納人員必須嚴格遵守現金管理制度的規定,不準私自挪用現金;不準以“白條”抵庫;不準謊報用途套取現金;不準將私人現金與公款混合;不準將私人財物放入公家保險櫃內。

  9、現金存摺由會計保管,密碼由出納員保留,取款時,由出納辦理,取款完畢,存摺退歸會計保管。為了保證現金的安全,每天的庫存現金不得超過銀行核定的2萬元限額。

  10、為加強對出納工作的監督,財務主管應對出納人員經管的現金進行定期、不定期的清查,發現帳款不符或者有其他不符合規定的行為,應及時查明原因,報領導和有關部門處理。

  五、費用管理

  1、費用支出應按照增收節支、降低成本的原則嚴格控制,逐步建立各項費用的定額控制辦法,以達到節約成本,提高效益的目的。

  2、辦公用品採購:辦公用品的購買,先由各部門提出書面計劃表,包括數量、預計金額,交辦公室彙總,再經總經理審批後,送財務部作為辦理借支或報銷的依據,原則上一般不得超出預計金額,超過的應陳述正當理由。

  3、所有費用報銷必須在單據上註明事由,由經手人簽字,證明人簽字,對於手續不全的,財務部可以拒絕結算。

  4、所有費用審批,實行總經理一支筆制度,無總經理簽字的費用單據,財務部不得報銷。

  5、固定資產的購置及大額費用發生,由總經理請示董事長後決定。

公司財務的管理制度6

  公司財務管理制度

  一、財務管理工作必須在加強宏觀控制和微觀搞活的基礎上,嚴格執行財經紀律,以提高經濟效益、壯大企業經濟實力為宗旨,財務管理工作要貫徹“勤儉辦企業”的方針,勤儉節約、精打細算、在企業經營中制止鋪張浪費和一切不必要的開支,降低消耗,增加積累,

  二、公司設財務部,財務部主任協助總經理管理好財務會計工作。

  三、出納員不得兼管、會計檔案保管和債權債務賬目的登記工作。

  四、財會人員都要認真執行崗位責任制,各司其職,互相配合,如實反映和嚴格監督各項經濟活動。記賬、算賬、報賬必須做到手續完備、內容真實、數字準確、賬目清楚、日清月結、近期報賬。

  五、財務人員在辦理會計事務中,必須堅持原則,照章辦事。對於違反財經紀律和財務制度的事項,必須拒絕付款、拒絕報銷或拒絕執行,並及時向總經理報告。

  六、財會人員力求穩定,不隨便調動。財務人員調動工作或因故離職,必須與接替人員辦理交接手續,沒有辦清交接手續的,不得離職,亦不得中斷會計工作。移交交接包括移交人經管的會計憑證、報表、賬目、款項、公章、實物及未了事項等。移交交接必須由建設局財務科監交。

  會計核算原則及科目

  七、公司嚴格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會計人員職權條例》、《會計人員工作規則》等法律法規關於會計核算一般原則、會計憑證和賬簿、內部審計和財產清查、成本清查等事項的規定。

  八、記賬方法採用借貸記賬法。記賬原則採用權責發生制,以人民幣為記賬本位幣。

  九、一切會計憑證、賬簿、報表中各種文字記錄用中文記載,數目字用阿拉伯數字記載。記載、書寫必須使用鋼筆,不得用鉛筆及圓珠筆書寫。

  十、公司以單價20xx元以上、使用年限一年以上的資產為固定資產,分為五大類:

  1、房屋及其他建築物;

  2、機器裝置;

  3、電子裝置(如微機、影印機、傳真機等);

  4、運輸工具;

  5、其他裝置。

  十一、各類固定資產折舊年限為:

  1、房屋及建築物35年;

  2、機器裝置10年;

  3、電子裝置、運輸工具5年;

  4、其他裝置5年。

  固定資產以不計留殘值提取折舊。固定資產提完折舊後仍可繼續使用的,不再計提折舊;提前報廢的固定資產要補提足折舊。

  十二、購入的固定資產,以進價加運輸、裝卸、包裝、保險等費用作為原則。需安裝的固定資產,還應包括安裝費用。作為投資的固定資產應以投資協議約定的價格為原價。

  十三、固定資產必須由財務部合同辦公室每年盤點一次,對盤盈、盤虧、報廢及固定資產的計價,必須嚴格審查,按規定經批准後,於年度決算時處理完畢,

  辦公用具、用品購置與管理

  1、所有辦公用具、用品的購置統一由辦公室造計劃、報經領導批准後方可購置。

  2、所有用具必須統一由辦公室專人管理。辦理登記領用手續、辦公櫃、桌、椅要編號,經常檢查核對。

  3、個人領用的辦公用品、用具要妥善保管,不得隨意丟棄和外借,工作調動時,必須辦理移交手續,如有遺失,照價賠償。

  公司財務管理制度其它事項

  1、按照上級主管部門的要求,及時報送財務會計報表和其它財務資料。

  2、積極參與建設資金的籌措工作,透過籌集資金的活動,儘量使資金結構趨於合理,以期達到最最佳化。

  3、配合公司業務部門對專案工程的竣工、財務決算進行監督管理。

  4、自覺接受上級主管、財政、稅務等部門的檢查指導,並按其要求不斷完善制度、改進工作。

公司財務的管理制度7

  第一章總則

  1.1為了維護公司、股東和債權人的合法權益,加強財務管理和經濟核算,根據《公司法》和《企業會計制度》等相關法規,結合公司實際情況,制定本規定。

  1.2公司財務管理的基本任務是:做好財務預算、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工作;規範公司的財務行為,準確計量公司的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依法合理籌集資金,有效控制和合理配置公司的財務資源;實現公司價值的最大化。

  1.3本規定在公司內部暫時執行,隨著公司業務的正常開展和不斷拓展,將進行更改、補充和完善。

  第二章財務管理組織機構

  2.1公司實行董事會領導下、總經理負責制的財務管理體制,公司是獨立的企業法人,自主經營、自我發展、自負盈虧、自我約束,依法享有法人財產權和民事權力,承擔民事責任。公司設定獨立的財務機構即財務部。

  2.2公司按照《會計法》和《會計基礎工作規範》等規定,結合公司的核算體制和財務管理的實際需要,配備財會人員,加強對財會人員的管理。

  2.3財務部主要負責公司的財務管理和經濟核算,主要職責為:

  (1)負責公司財務管理制度和各項會計制度擬定;

  (2)參與公司籌資方案的擬定和實施;

  (3)參與公司發展新專案、重大投資、重要經濟合同的可行性研究,提供財務意見;

  (4)參與公司經營決策,統一排程資金;

  (5)負責公司財務預算管理、會計核算;

  (6)負責編制合併報表,提供財務資料,如實反映公司的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並作好專案和財務分析工作;

  (7)監督財務收支,依法計繳稅收;

  (8)負責公司財務會計檔案的保管,票據申購、使用、核銷等管理工作;

  (9)監督、檢查資金使用、費用開支及財產管理,嚴格稽核原始憑證及賬表、單證,杜絕貪汙、浪費及不合理開支;

  (10)參與對子公司的財務管理。

  (11)協調處理與各單位的關係。

  2.4財務部建立稽查制度,出納員不得兼管稽核、會計檔案保管和收入、費用、債權債務賬目的登記工作。

  2.5公司董事會按有關程式聘任公司財務負責人。

  第三章會計核算

  3.1公司按照《企業會計制度》規定,結合經營專案實際情況,制訂並實施有關會計核算暫行辦法,及時、正確反映經營業績和披露經營風險。

  3.2公司採用借貸記賬法,以中文作為記錄的文字,以人民幣為記賬本位幣,按照《企業會計制度》的規定並結合公司的實際情況,設定總分類和明細賬科目。

  3.3公司按照《企業會計制度》規定對經濟業務進行會計核算、賬務處理,並實行會計電算化。

  3.4公司依照權責發生制和配比原則確認收入和成本,以反映公司的經營成果。

  3.5公司嚴格區分本期費用支出與期間費用支出。

  3.6公司各項財產在取得時按照實際成本計量,其後,如果財產發生減值,按照《企業會計制度》的規定計提相應的減值準備。

  3.7公司在進行會計核算時,應當遵循謹慎性原則的要求,不得多計資產和收益、少計負債和費用。

  第四章財務預算管理

  4.1公司制定財務預算管理暫行規定,對公司的經營業績、財務狀況、專案運作等實行全面財務預算,並依據其實施管理。

  4.2公司在年度開始前組織編制完成本年度的各項財務預算,財務預算主要包括以下內容:

  1.經營預算;

  2.盈利預算;

  3.資金預算。

  4.3公司在預算年度開始後,對財務預算執行情況進行分階段的控制和監督,及時進行差異分析,並查實差異的原因,向總經理報告。

  第五章收入、成本費用管理

  5.1公司建立並完善營業收入的管理規定,確保收入迴圈中的報價、簽訂合同、實際收款和開具發票等各環節的內部控制,以加強對業務活動的財務監督。

  5.2營業收入是指公司在營業期間收取的各種經營專案的主營收入和其他業務收入。公司在收訖價款或取得價款的憑證時,確認營業收入的實現。

  5.3公司對外投資性的收益包括短期投資收入和長期投資收益。短期投資收益在持有期滿後確認,長期投資收益按被投資單位取得的合法審計報告中的財務年度權益確認。

  5.4成本費用的核算堅持權責發生制的原則,當期發生的成本費用,無論其款項是否支付,都應計入當期的成本費用;雖在本期支付的成本費用,但應有後期負擔的均不能計入本期成本費用。但應歸屬本期的成本費用和損失不得掛賬,調節利潤。

  5.5嚴格控制成本費用的開支範圍和標準,嚴格履行請購、審批、合同訂立、付款等程式,合理控制成本和費用。費用報銷的審批及流程按照費用報銷暫行規定執行。

  5.6公司合理運用財務槓桿,降低財務費用等資本成本。

  第六章資產管理

  6.1公司嚴格按照國家有關部門頒佈的《現金管理條例》、《銀行支票使用管理暫行規定》、《銀行賬戶管理辦法》和公司現金、銀行存款管理暫行規定,對貨幣資金的使用、銀行賬戶的開設和使用進行管理。貨幣資金的保管和核算須崗位分離。

  6.2公司制定信用政策,加強對應收款項的管理,明確欠款物件,落實追款責任並依據結果施以獎懲。

  公司採用餘額百分比法估計壞賬損失,並計提壞賬準備,計提的比例為期末應收款項的5‰。財務部對已確實不能收回的超齡應收款項,定期逐筆書面上報總經理稽核,批准後作為壞賬損失處理。如數額較大者須透過董事會批准後處理。

  6.3公司加強對存貨的管理,建立完善的採購、保管、領銷、記錄、盤點制度,保證賬、卡、物相符。存貨按照實際成本計價,領用或發出存貨,採用先進先出法確認其實際成本。

  6.4公司制定並嚴格執行《固定資產管理辦法》,健全固定資產購建預算、授權購買、登記核算、維護保養、處置等控制制度。公司的固定資產按分類確定折舊率,採用直線法折舊。全部折舊額在相應資產的有效經營期內收回。

  公司對固定資產的購建、清理、報廢等,都應當辦理會計手續,設定固定資產明細賬,建立固定資產卡片,進行會計核算。

  6.5公司對資產使用部門要求定期或者至少於每年年度終了,對各項資產進行全面檢查,並根據謹慎性原則的要求,合理地預計各項資產可能發生的損失,當期末賬面資產價值與可收回金額髮生差額時,對可收回金額低於賬面價值的差額,提交公司總經理批准後計提資產減值準備。

  第七章負債及所有者權益管理

  7.1公司的債務性融資和權益性融資,依據《公司法》等相關法規和《公司章程》進行。

  7.2公司依據《公司法》等相關法規和《公司章程》實施股本變動、提取公積金以及分紅派息等程式。

  公司法定公積金按照稅後利潤的10%提取。

  第八章籌資管理

  8.1籌資是公司根據發展需要,在自有資金不能滿足和保證公司正常運轉時,從外部獲取資金以達到公司經營目標的必要活動。籌資必須充分考慮公司實際情況,制定和掌握好籌資策略和方法,確保此項工作安全、有序,並取得最佳效益。

  8.2籌資的目的是投資,籌資策略必須以投資策略為依據,充分反映公司投資的要求。籌資時考慮以下因素:以“投”定“籌”、量力而行、具有配套能力和消化能力、籌資成本、籌資管理的難度、公司籌資的期限、負債率和還債率等。

  8.3籌資方式包括銀行籌資、股票籌資、債券籌資等。結合公司實際情況,銀行籌資是公司資金籌集的最主要、最直接的內容,在公司的發展階段,應儘量爭取各專業銀行的支援。

  第九章投資管理

  9.1公司依據國家宏觀經濟環境、有關法規和公司章程、地區及行業發展狀況、公司及專案前景分析等因素,把對公司的長期發展有較大的影響投資專案,作為是對外投資管理的重點,同時,為改善投資決策效果,提高投資決策能力和收益,董事會對投資專案進行初審、分析、篩選、評價、論證。公司不從事證券信用交易,避免從事承擔無限責任的投資。

  9.2對外投資應考慮投資增值程度、投資保本能力、投資風險性、納稅優惠方針、投資的預期成本、籌資能力、投資回報期間的長短等,全面綜合考慮各因素的基礎上,確定投資的專案。

  9.3在爭取獲得更多的投資增值、投資收益時必須重點考慮投資的風險,包括專案特有風險、公司風險、市場風險。由於專案的市場風險不能透過多角化加以分散,因此其對專案的影響非常重大,但公司風險或專案特有風險也不容忽視。

  9.4短期投資是指公司購入能隨時變現並且持有時間不準備超過一年的投資。短期投資按取得時的投資成本入賬。

  短期投資持有期間所取得的股利、利息等收益,不確認投資收益。

  9.5長期投資是指公司購入不能隨時變現或不準備隨時變現的投資,並分別在“長期股權投資”、“長期債權投資”科目中核算。

  公司對外進行股權投資,根據對被投資單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響的不同情況,分別採用成本法或權益法核算。

  公司對外進行債權投資,按取得的實際成本,作為開始投資成本。

  9.6公司應當定期或者至少每年年度終了,對長期投資逐項進行檢查,如果由於市價持續下跌或被投資單位經營狀況惡化等原因導致其可收回金額低於賬面價值的,應當計提長期投資減值準備.

  9.7公司根據《公司法》,以及公司發展戰略實施對外投資,並嚴格履行立項、可行性分析、審批、運作、監督管理和核算等程式,對外投資必須經董事會審議透過。

  第十章財務資訊管理

  10.1公司依據《企業財務報告條例》、《企業會計準則》、《企業會計制度》、《合併會計報表暫行規定》以及財政部頒佈的其他有關制度,編制財務報表。

  10.2公司的財務報表屬於公司的財務機密,未經董事會批准的財務報表一律不得外流。

  10.3已經稽核過的報表如需外送,需經財務負責人並報總經理批准。月報在次月的十日內送各股東,季報在每一季度結束後的二十日內送各股東,年報在每一會計年度結束後的三十日內送各股東。

  10.4公司依照《會計電算化管理制度》實行財務電子資訊系統,實現授權、崗位分離、記錄控制等內控程式的電算化,保證內控制度的有效性,相關人員在使用財務電子資訊系統過程中,嚴格遵循內部控制規範和技術規範,保證系統的正常執行。

  10.5公司財務部依照《會計檔案管理辦法》妥善保管各種財務會計文字(電子)資料。

  10.6財務部按照規定作好財務工作交接工作,財務人員工作調動或者因故離職必須將本人所經管的財務工作全部交給接替人員,沒有辦清交接手續不得調動或者離職。

  第十一章附則

  11.1本規定由董事會負責修改和補充。

  11.2本規定由董事會授權公司財務部負責解釋。

  11.3董事會委託公司財務部依據本規定擬定若干具體實施細則和具體辦法,由公司總經理審批通過後,頒發施行。

  11.4本規定自頒佈之日起開始執行。

公司財務的管理制度8

  一、總則

  1、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企業會計準則》制定本制度;

  2、為規範公司日常財務行為,發揮財務在公司經營管理和提高經濟效益中的作用,便於公司各部門及員工對公司財務部工作進行有效地監督,同時進一步完善公司財務管理制度,維護公司及員工相關的合法權益,制定本制度;

  財務管理細則

  一、總原則

  1、公司財務實行“計劃”為特徵的總經理負責制:屬已經總經理審批的計劃內的支付,由相關事業部總經理的書面授權,財務負責人監核即可辦理;屬計劃外的,必須有公司總經理的書面授權。

  2、嚴格執行《會計法》和相關的財務會計制度,接受財政、稅務、審計等部門的檢查、監督,保證會計資料合法、真實、及時、準確、完整。

  二、財務工作崗位職責

  (一)財務經理職責

  1、對崗位設定、人員配備、核算組織程式等提出方案。同時負責選拔、培訓和考核財會人員。

  2、貫徹國家財稅政策、法規,並結合公司具體情況建立規範的財務模式,指導建立健全相關財務核算制度同時負責對公司內部財務管理制度的執行情況進行檢查和考核。

  3、進行成本費用預測、計劃、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監督各部門降低消耗、節約費用、提高經濟效益。

  4、其他相關工作。

  (二)財務主管職責

  1、負責管理公司的日常財務工作。

  2、負責對本部門內部的機構設定、人員配備、選調聘用、晉升辭退等提出方案和意見。

  3、負責對本部門財務人員的管理、教育、培訓和考核。

  4、負責公司會計核算和財務管理制度的制定,推行會計電算化管理方式等。

  5、嚴格執行國家財經法規和公司各項制度,加強財務管理。

  6、參與公司各項資本經營活動的預測、計劃、核算、分析決策和管理,做好對本部門工作的指導、監督、檢查。

  7、組織指導編制財務收支計劃、財務預決算,並監督貫徹執行;協助財務經理對成本費用進行控制、分析及考核。

  10、負責監管財務歷史資料、檔案、憑證、報表的整理、收集和立卷歸檔工作,並按規定手續報請銷燬。

  11、參與價格及工資、獎金、福利政策的制定。

  12、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三)會計職責

  1、按照國家會計制度的規定記賬、覆帳、報賬,做到手續齊備、數字準確、賬目清楚、處理及時;

  2、發票開具和稽核,各項業務款項發生、回收的監督,業務報表的整理、稽核、彙總,業務合同執行情況的監督、保管及統計報表的填報;

  3、會計業務的核算,財務制度的監督,會計檔案的儲存和管理工作;

  4、完成部門主管或相關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四)出納職責

  1、建立健全現金出納各種賬冊,嚴格稽核現金收付憑證。

  2、嚴格執行現金管理制度,不得坐支現金,不得白條抵庫。

  3、對每天發生的銀行和現金收支業務作到日清月結,及時核對,保證帳實相符。

  三、現金管理制度

  1、所有現金收支由公司出納負責。

  2、建立和健全《現金日記帳》簿,出納應根據審批無誤的收支憑單逐筆順序登記現金流水收支帳目,並每天結出餘額核對庫存。作到日清月結,帳實相符。

  3、庫存現金超過3000元時必須存入銀行。

  4、出納收取現金時,須立即開具一式四聯的《支票回收登記表》,由繳款人在右下角簽名後,交繳款人、業務部門、出納、會計各留存一聯。

  5、任何現金支出必須按相關程式報批(詳見支出審批制度)。因出差或其他原因必須預支現金的,須填寫借款單,經總經理簽字批准,方可支出現金。借款人要在出差回來或借款後三天內向出納還款或報銷(詳見差旅費報銷規定)。

  6、收支單據辦理完畢後出納須在稽核無誤的收支憑單上籤章,並在原始單據上加蓋現金收、付訖章,防止重複報銷。

  四、支票管理

  1、支票的購買、填寫和儲存由出納負責。

  2、建立和健全《銀行存款日記帳》簿,出納應根據審批無誤的收支憑單,逐筆順序登記銀行流水收支帳目,並每天結出餘額;每工作日結束後。

  3、出納收取支票時,須立即開具一式四聯的《支票回收登記表》,由繳款人在右下角簽名後,交繳款人、繳款部門、出納、會計各留存一聯。

  4、支票的使用必須填寫“支票領用單”,由經辦人、部門經理、財務主管(經理)、總經理(計劃外部分)簽字後出納方可開出。

  5、所開出支票必須封填收款單位名稱。

  6、所開支票必須由收取支票方在支票頭上簽收或蓋章。

  五、印鑑的保管

  1、銀行印鑑必須分人保管。

  2、財務專用章和總經理印鑑分別由財務經理和出納負責保管。

  六、現金、銀行存款的盤查

  1、出納人員在每週完成出納工作後,應將庫存現金、銀行存款的上存、收入、支出、結存情況,編制“出納報告表”,並對由出納保管的庫存現金,由會計或總經理指定人員於每星期五下午及每月終了進行定期對帳盤查,其他時間進行抽查。

  2、出納應根據銀行存款日記帳的帳面餘額與開戶銀行轉來的對帳單的餘額進行核對,對未達帳項應由會計編制“銀行存款餘額調節表”進行檢查核對。

  3、其它依據相關會計制度及法規執行。

公司財務的管理制度9

  1、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企業會計準則》制度本制度;

  2、為規範公司日常財務行為,發揮財務在公司經營管理和提高經濟效益的作用,便於公司各部門及員工對公司財務部工作進行有效地監督,同時進一步完善公司財務管理制度,維護公司及員工相關的合法權益制度,結合公司相關情況制定本制度。

  (一)財務經理職責

  1、對崗位設定、人員配備、核算組織程式等提出方案。同時負責選拔、培訓和考核財會人員。

  2、貫徹國家財稅政策、法規,並結合公司具體情況建立規範的財務模式,指導建立健全相關財務核算制度同時負責對公司內部財務管理制度的執行情況進行檢查和考核。

  3、進行成本費用預測、計劃、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監督各部門降低消耗、節約費用、提高經濟效益。

  4、其他相關工作。

  (二)財務主管職責

  1、負責管理公司的日常財務工作。

  2、負責對本部門內部的機構設定、人員配備、選調聘用、晉升辭退等提出方案和意見。

  3、負責對本部門財務人員的管理、教育、培訓和考核。

  4、負責公司會計核算和財務管理制度的制定,推行會計電算化管理方式等。

  5、嚴格執行國家財經法規和公司各項制度,加強財務管理。

  6、參與公司各項資本經營活動的預測、計劃、核算、分析決策和管理,做好對本部門工作的指導、監督、檢查。

  7、組織指導編制財務收支計劃、財務預決算,並監督貫徹執行;協助財務經理對成本費用進行控制、分析及考核。

  10、負責監管財務歷史資料、檔案、憑證、報表的整理、收集和立卷歸檔工作,並按規定手續報請銷燬。

  11、參與價格及工資、獎金、福利政策的制定。

  12、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三)會計職責

  1、按照國家會計制度的規定記賬、覆帳、報賬,做到手續齊備、數字準確、賬目清楚、處理及時;

  2、發票開具和稽核,各項業務款項發生、回收的監督,業務報表的整理、稽核、彙總,業務合同執行情況的監督、保管及統計報表的填報;

  3、會計業務的核算,財務制度的監督,會計檔案的儲存和管理工作;

  4、完成部門主管或相關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四)出納職責

  1、建立健全現金出納各種賬冊,嚴格稽核現金收付憑證。

  2、嚴格執行現金管理制度,不得坐支現金,不得白條抵庫。

  3、對每天發生的銀行和現金收支業務作到日清月結,及時核對,保證帳實相符。

  (一)現金管理

  1、所有現金收支由公司出納負責;

  2、建立和健全《現金日記帳》簿,出納應根據審批無誤的收支憑單逐筆順序登記現金流水收支帳目,並每天結出餘額核對庫存。作到日清月結,帳實相符;

  3、零星開支所需庫存現金限額為5000元,超額部分存入銀行。

  4、出納收取現金時,須立即開具一式三聯的收據,由繳款人在右下角簽名後,交繳款人、出納、會計各留存一聯。

  5、任何現金支出必須按相關程式報批。因出差或其他原因必須預支現金的,須填寫借款單,經董事長簽字批准,方可支出現金。借款人要在出差回來或借款後五天內向出納還款或報銷(詳見差旅費報銷規定)。超過還款期限從當月工資扣還,原則上試用期內不允許借款,特殊情況經董事長批准方可借款。

  6、憑發票、工資單、差旅費單及公司認可的有效報銷或領款憑證,財務稽核、總經理、董事長批准後由出納支付現金。

  7、收支單據辦理完畢後出納須在稽核無誤的收支憑單上籤章,並在原始單據上加蓋現金收、付訖章,防止重複報銷。

  (二)支票管理

  1、支票的購買、填寫和儲存由出納負責;

  2、建立和健全《銀行存款日記帳》簿,出納應根據審批無誤的收支憑單,逐筆順序登記銀行流水收支帳目,並每天結出餘額;

  2、現金支票只能由出納員從銀行提取現金時使用,公司與其他單位之間金額在結算起點以上的經濟業務往來,一律使用轉帳支票。各部門或個人因工作需要領用支票時,應填制規定的借款單,由總經理、董事長稽核簽字,由出納人員簽發。借款人應在支票領用之日起,十日內到財務處辦理報銷手續,其程式與現金支出報銷程式一樣。支票領用人應妥善保管已簽發的支票,如有丟失應立即通知財務部門並對造成的後果承擔責任。

  3、出納員不得簽發不確定的日期的支票,不得簽發任何種類的空白支票,當付款金額無法確定時,可簽發限額轉帳支票,並寫明用途和收款單位。

  4、財務人員不得在支票簽發前預先加蓋簽發支票的印章,簽發支票時必須按編號順序使用,對籤錯的支票或退票必須加蓋"作廢"戳記並與存根一起保管。

  5、應及時登記支票登記簿,與銀行及時核對存款餘額。

  6、所開出支票必須封填收款單位名稱,須由收取支票方在支票頭上簽收或蓋章。

  1、所有款項的支付,須經董事長批准。如果董事長不在公司,應以電話的方式與其聯絡,確認是否批准款項的支付,事後請其在支出單上補籤意見;

  2、往來款項的衝轉(指非正常經營業務),須董事長批准;

  4、公司管理人員的費用報銷,須經董事長批准後財務方可報支;

  5、用以支付各種款項的原始憑證必須儲存原件,影印件不得作為原始憑證。如遇特殊情況須經公司主管領導批准;

  7、公司對貨幣資金支付的審批建立以"誰批准,誰負責"為原則的責任追究制度,稽核人、批准人要對由本人稽核、批准支付的貨幣資金負責任,以防範貨幣資金風險,保證貨幣資金的安全。對於違反公司財務制度的規定而批准支付的單據,各相應稽核人或審批人以失職論處;

  8、報銷人營私舞弊、弄虛作假,對違規違紀金額不予報銷,對已經報銷的,除退回違規報銷金額外,同時對報銷人予以違規報銷金額5-10倍的罰款,情節嚴重者一律開除並做進一步處理;

  9、財務人員在收到報銷單據後應稽核報銷單據是否填寫、貼上規範,是否經過有效批准,所附附件是否合法合規等,對符合要求的報銷單據應及時製作報銷憑證並交與出納處付款,對不符合要求的應退回報銷人並向報銷人說明退回理由;

  10、出納收到報銷單後應檢查部門負責人、公司負責人、會計簽名是否齊全,對審批手續齊全的報銷單據應及時給予報銷,對於不符合審批手續的報銷單出納有權拒絕報銷或付款。

  (一)各部門對發票實行專人管理,領取發票由專人負責,責任到人,財務部設發票管理臺帳,由領用人簽字;

  (二)不準轉借、轉讓發票,發票只准本單位的開票人按規定用途使用;

  (三)發票啟用前,應先清點,如有缺聯、少份、缺號、錯號等問題,應整本退回;

  (四)填開發票時,應按順序號,全份複寫,並蓋單位發票印章,各欄目內容應填寫真實、完整,包括客戶名稱、專案、數量、單位、金額,未填寫的大寫金額單位應劃上"○"符號封頂,作廢的發票應整份儲存,並註明"作廢"字樣;

  (五)嚴禁超範圍或攜往外市使用發票,嚴禁偽造、塗改、撕毀、挖補、轉借、代開、買賣、拆本和單聯填寫;

  (六)開具發票後,如發生銷貨退回情況需開紅字發票的,必須收回原發票,並註明"作廢"字樣或取得對方有效證明;

  (七)使用發票的部門和個人應妥善保管發票,不得丟失;如發票丟失,應於丟失當日用書面報告財務部,再由財務部上報處理;

  (八)如因發票管理不善而發生稅務部門罰款,公司將直接追究有關部門和人員的經濟責任。

  (一)報銷人必須取得相應的合法票據(相關規定見發票管理制度),且發票背面有經辦人簽名。

  (二)填寫報銷單應注意:根據費用性質填寫對應單據;嚴格按單據要求專案認真填寫,註明附件張數;金額大小寫須完全一致(不得塗改);簡述費用內容或事由。

  (三)報銷5000元以上需提前一天通知財務部備款或以轉帳形式轉入工資帳戶由員工自行提取。

  (四)差旅費報銷

  1、員工出差應填寫《出差申請單》,並註明出差隨同人員、事由、地點、天數、時間、所需資金,按規定程式報批後憑出差申請單填寫借款單報批後到財務部預借差旅費,原則上之前出差借款沒報銷的,這次出差不予借款;

  2、凡與原出差申請單上的時間、地點、人數等不符的差旅費不予報銷,因特殊原因或情況變化需改變路線、增加天數、人數等需經部門負責人、公司負責人簽署意見方可報銷;

  3、出差期間發生的共同費用報銷,報銷單上需同行人員簽名確認;

  4、出差人員應在回公司後五個工作日內辦理報銷事宜,根據差旅費報銷標準填寫《差旅費報銷單》後附出差申請單及原始報銷憑證,按程式審批後交財務部,由會計稽核借款金額,出納開收據衝抵借款;

  5、出差報銷標準見行政相關規定。

  (五)電話費的報銷

  1、普通員工手機通訊補助見行政相關規定;

  2、固定電話實行定額制,由人力行政部統一報銷。

  (六)交通費的報銷標準

  普通員工外出辦事原則上應儘量乘坐公交車,特殊情況經部門經理以上(含)事先批准,可以乘坐計程車,報銷憑證上需註明時間、路程起始點、外出工作內容。市場人員交通費補貼見行政相關規定。

  (七)辦公費及辦公用品、低值易耗品等報銷

  由行政部負責辦公用品統一採購,填寫購買辦公用品借款單,後附"辦公用品請購單",執行公司借款流程,行政部採購專員在借款之後3個工作日內,必須採購完成並辦理報銷事宜,執行公司費用報銷流程(月結另議)或是不借款先採購後報銷付款給供應商。

  (八)招待費報銷

  1、公司招待費用原則上由行政部統一安排,統一結算。

  2、部門因公需招待時,應事先申請,經公司負責人批准後方可招待。

  3、進行招待申請時應填寫"業務招待申請單",應詳細註明招待時間、地點、對方人員、己方陪同人員等資訊。

  4、其它非公招待客人一律由個人承擔。

  (九)教育經費及培訓費報銷

  1、教育經費及培訓費用由人事行政部統一進行預算、統一管理、統一安排。

  2、費用發生前使用部門應向人事行政部門申報員工培訓計劃、培訓時間、所需經費,經人事行政部門稽核後傳一份至財務部門。

  3、費用使用部門應嚴格按照計劃在申請範圍內使用費用。

  2、報銷單封面與封面後的託紙必須大小一致,各票據不得突出於封面和託紙之外(票據過大時應按封面大小摺疊好);

  3、若報銷票據面積大小相同或相似(如車票等),需有層次序列張貼;

  4、報銷單據金額、型別相同的(如車票等),應儘量張貼在一塊,並按金額大小排列;

  5、報銷票據在貼上時,確保稽核人能夠完全清楚地審閱到報銷金額;

  6、報銷單據一律用黑色鋼筆或簽字筆填寫,不得使用圓珠筆或鉛筆填寫;

  7、報銷單各專案應填寫完整,大小寫金額一致,並經部門領導有效批准;

  8、有實物的報銷單據須由驗收人驗收後在發票背面簽名確認,需入庫的實物單據應附入庫單;

  9、計程車票據需註明業務發生時間、起至地點、人物事件等資料,每張出租車票背面需有主管領導簽字確認;

  10、在空白報銷單上將原始報銷憑證按小票在下、大票在上的要求,從右至左呈階梯狀依次貼上;若票據較少,可直接在正式報銷單的反面貼上(原始憑證的正面與報銷單的正面同向);若票據較多,可在多張空白報銷單上貼上。

  11、以下情況不予報銷:違章罰款及其它因當事者過失造成的損失浪費,其它不符合國家開支標準的單據,無理由跨年度的單據。

  1、送貨人員在為客戶送完貨驗收完成後,應要求收貨人員籤回《送貨單》。

  2、原則上現金支付必須由財務人員親自辦理,若送貨人員接受委託在收取客戶現金貨款後,必須在回到公司後第一時間上繳到財務部,並填寫《現金繳款單》,與公司出納進行交接,不得以任何形式私自坐支公款。

  3、出納應在收款後第一時間知會會計,便於應收帳務處理。

  4、會計應定期統計整理欠款客戶名單、欠款金額、欠款時間、預處理方式等。

  1、對於月結付款客戶或者欠款客戶,由會計建立應收賬款管理臺帳,列出明細,月結時間之前一週由會計向客戶發出《請款單》傳真,由會計向對方相應人員催欠。

  2、收到貨款的同時寄送貨款發票或是收款人攜帶發票上門收款,如需要進行現款回收時公司派出收款人員收款,以下為公司委託員工向客戶收取貨款的規定:

  ①有關人員進行收款業務時,須先到財務處辦理客戶回籤白單的領出登記以及有關委託手續。對於未收到款項的白單在回到公司後及時返還給財務,並作出還單登記;對於已收到的款項,收款人要憑有出納蓋章確認的《現金繳款單》到財務處進行銷單手續。

  ②有關人員收到的貨款,必須在回到公司後第一時間上繳到財務部,不得私自坐支公款。

  ③如所收款項屬打折收取的,必須經得董事長簽名認可,否則財務部將按單據的實際金額向收款人收繳。

  3、在公司發出《請款單》且對方無法明確貨款清結時間時,會計將此項貨款催欠工作移交給該項業務聯絡的業務員,進入欠款處理流程。

  1、採購部必須根據多途徑,少環節,貨比三家,適時、適質、適量、適價保證原物料的供給,提供報價單至少有三家可選擇比較。

  2、採購部必須有完整的採購結算檔案,並建立有效的採購分析檔案。採購部應在每批原料收貨後一週內及每月底與供應商核對帳務,防止出現差錯。採購部和財務部應於每月末與供應商核對供貨數量、應付貨款和商務處理等資料,採購部應對供貨市場,供應商情況,需購原物料質量、價格、數量、運輸資料、進銷資料、原物料庫存、原物料耗用情況等作出定期分析,並及時提交原物料的市場行情、月原物料採購計劃、外欠貨款及資金需求計劃給董事長(部門負責人)。

  3、一批原物料驗收完畢,採購部應及時整理各種單據,列印"付款申請單"一併送財會部做為付款憑證。付款憑證有:採購申請單、合同、驗收單、發票;

  (1)必須是信用良好的固定供應商,對貿易公司性質的供應商不得采用預付貨款的結算形式。

  (2)必須事先派專人或信用良好的第三方,如派採購、品管人員一起去實地調查,供應商的實物供應,質量保證情況和目前的經濟狀態等情況,並將調查報告提交董事長。

  (3)必須有完整的正式合同,重要合同須經國家認可的公證機關予以公證。在合同中必須有明確的交貨地點,交貨期限,質量標準,和在需方所在地的法院管轄範圍內履約。

  (4)原物料預付貨款支付以後,採購部和財會部必須同時明確專人負責該項原物料和貨款的追蹤記錄,直至該合同履行完畢。

  5、如發生付款後進貨量不足等情況造成公司多付款或供應商欠款,財務部要責成具體經辦人員儘快追回,必要時應採用法律手段追回。

  6、經辦人員根據採購憑證、入庫單或相關協議(合同)與財務部確定付款方式,由經辦人員填寫《付款申請單》,按財務許可權稽核。要求供應商或請款方提供正規的發票,同會計稽核請款手續。

  8、對於頻繁業務往來或超過一定金額的應付款,公司原則上進行月結或分批付款,特殊情況由董事長批准後進行。

  (四)其他付款管理1、公司人員工資、獎金的發放,須嚴格按照規定執行。每月的工資、獎金由人事主管部門填寫發放表,經會計、總經理、董事長簽字同意後,財務部稽核發放。

  2、需交納的各項稅,,按國家稅法有關規定辦理,經財務部會計稽核,董事長批准後繳納。

  3、因工程需要所發生的生產、技術和管理人員外出培訓費用由財務負責人、、總經理、董事長按管理預算費用標準嚴格控制批准。

  4、所有付款憑證必須由財務部負責人(或被授權人)簽字、總經理、董事長審批後才進行辦理。

  5、經辦部門持發票報銷時,發票內容必須與付款申請表內容相同,且金額不得超出付款申請表金額。發票必須有效、填寫齊全、規範,不符合財務報銷規定時,必須更換髮票,否則財務人員不予受理。

  6、經辦部門要按照要求認真填寫付款憑證,由經辦部門負責人簽字,未註明相應合同編號、訂單編號以及不按合同規定辦理預付款和結算款的,財務人員不予受理。

  1、財務部應有專人負責儲存會計檔案,定期將財務部歸檔的會計資料,整理裝訂後按順序立卷登記。

  2、會計檔案一般不得帶出室外,如有特殊情況,需帶出室外影印時,必須經財務部經理批准,並限期歸還。

  3、由於會計人員的變動或會計機構的改變等,會計檔案需要轉交時,須辦理交接手續,並由監交人、移交人、接收人簽字或蓋章。

  會計檔案的保管期限,從會計年度終了後的第一天算起。

  會計憑證類:(1)原始憑證、記帳憑證彙總憑證15年。(2)銀行存款餘額調節表和銀行對賬單5年。

  會計帳簿類:

  (1)日記帳15年,其中:現金和銀行存款日記帳25年;

  (2)明細帳、總帳、輔助帳15年;

  (3)固定資產報廢清理後固定資產卡片及清單保管5年。

  會計報表類:

  (1)主要財務指標報表(包括文字分析) 3年;

  (2)月、季度會計報表(包括文字分析) 5年;

  (3)年度會計報表(包括文字分析)永久。

  其他類:

  (1)會計檔案保管清冊及銷燬清冊永久;

  (2)財務成本計劃3年;

  (3)主要財務會計檔案、合同、協議永久。

公司財務的管理制度10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本制度遵循“明確、嚴謹、細緻、公開”的原則,在處理我班財務問題時,做到合理運用、合理花費,杜絕資產流失、賬目不明,確保工作順利開展。

  第二章 財務管理體制

  第二條 土木三班所屬班費由班社群委員負責管理,所有財務活動接受全班成員的監督。

  第三條 社群委員須備有財務管理登記本(加電子版),以記載有關事項。社群委員每次支出需在班群釋出公告告知。

  第三章 收入管理

  第四條 土木三班的財務來源於大家的攤兌和可回收資源的變賣。

  第四章 支出管理

  第五條 土木三班所需物品只能由本班人員負責採購。採購人員策在採購前應透過微信或qq向申請報帳,班長將申請資訊截圖發至社群委員。經班長批准後,先自行墊付購買,報帳時登記。

  第六條 物品的每次採購應至少有兩人同行,如需採購專業用品(如特殊的宣傳用品等)須一位專業成員同行。

  第七條 採購結束後,社群委員應在兩天之內製作出財務報表,將經費用處標示清楚,註明物品名稱、數量、單價、總額、共計金額,並將相應正規發票(背面必須有采購者的簽字)夾在其中,以此記錄。

  第八條 如有特殊情況個別部門需臨時採購物品,開銷在20元之內的可先告知班長,自行購買並開據正規發票以此保留。如超出20元,必須徵得班長的同意後方可採購。採購過後,補全原有手續(注:本條款只適用於特殊情況)。

公司財務的管理制度11

  第一條為適應公司管理要求,規範財務操作,提高公司財務管理與會計核算水平,逐步實現規範化、制度化、資訊化的科學管理,發揮財務在公司經營管理和提高經濟效益中的作用,便於公司各部門及員工對公司財務部工作進行有效地監督,同時進一步完善公司財務管理制度,指導各部門辦理涉及財務方面的日常工作原則為目的。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企業會計制度》、《企業會計準則》以及其他相關法規,根據公司有關財務制度與規定以及財務工作現狀,並結合公司今後發展需要和財務管理需要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制定的原則和宗旨是:財務管理工作必須在加強宏觀控制和微觀搞活的基礎上,嚴格執行財經紀律,以提高經濟效益、壯大企業經濟實力為宗旨,財務管理工作要貫徹“勤儉辦企業”的方針,勤儉節約、精打細算、在企業經營中制止鋪張浪費和一切不必要的開支,降低消耗,增加積累。

  第三條本制度是公司在經濟活動中的財務管理與會計核算的總綱。全體人員應認真貫徹執行國家有關法規及制度,敬業愛崗,不做有損於公司的事。嚴格按照公司財務制度做好自己的本職工作。對待工作認真踏實,樹立為客戶服務意識。

  第四條本制度經必要的程式討論通過後,自xxxx年xx月xx日起施行,原有相關制度與本制度不符或有牴觸部分同時廢止。本制度由董事長簽署轉發總經理執行,並授權財務部負責具體解釋。

  (二)建立健全財務管理的各種規章制度,編制財務計劃,加強經營核算管理,反映、分析財務計劃的執行情況,檢查監督財務紀律。

  (三)積極為經營管理服務,促進公司取得較好的經濟效益。

  (五)合理分配公司收入,及時完成需要上交的稅收及管理費用。

  (六)對有關機構及財政、稅務、銀行部門瞭解,檢查財務工作,主動提供有關資料,如實反映情況。

  第六條公司財務部由總會計師、會計和出納組成。在沒有專職總會計師之前,總會計師職責由會計兼任承擔。

  (二)編制和執行預算、財務收支計劃、信貸計劃,擬訂資金籌措和使用方案,開闢財源,有效地使用資金;

  (三)進行成本費用預測、計劃、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督促本公司有關部門降低消耗、節約費用、提高經濟效益;

  (四)建立健全經濟核算制度,利用財務會計資料進行經濟活動分析;

  (五)監督公司財務計劃的執行、決算、預算外資金收支與財務收支有關的各項經濟活動及其經濟效益;

  (六)參加總經理日常經營管理工作會議,參與經營決策,審查或參與擬定經濟合同或其它經濟檔案;

  (七)協調財務部與公司的關係,正確處理銀行、稅務部門關係;

  (八)及時與財務部人員溝通,不斷提高財務人員的素質及公司的財務管理水平,督促檢查財務部人員業務工作和公司財務核算,嚴格考核,並做好檢查記錄,提出整改意見。

  (九)財務部定期召開例會,對本公司經濟活動進行檢查和分析,一經發現薄弱環節,及時採取措施,妥善處理解決;

  (十)稽核公司財務報告及稅務報告,簽發材料、裝置、費用等資金的收支,確認後進行另協調與其他單位的資金往來與結算。

  (十一)定期收集公司:會計月結報表、財務分析報告、進行分析整改處理、向總經理彙報情況。

  (十二)合理分配會計部門的人員的工作。承辦公司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一)按照國家會計制度的規定,記賬、算賬、報賬做到手續完備,數字準確,賬目清楚,按期報賬。

  (二)按照經濟核算原則,定期檢查,分析公司財務、成本和利潤的執行情況,挖掘增收節支潛力,考核資金使用效果,及時向總經理提出合理化建議,當好公司參謀。

  (三)妥善保管會計憑證、會計賬簿、會計報表和其他會計資料。

  (一)負責現金及銀行轉賬票據的收付,不得積壓,按時將現金送存銀行。

  (二)嚴格遵守現金管理制度,庫存現金按規定限額執行,不挪用現金,不坐支現金,不白條抵庫。

  (三)建立健全現金出納各種賬目,根據會計人員簽章的收、付款憑證,按款項的稽核批准制度辦理收付。

  (四)開據支票,辦理匯款時要按公司的財務管理制度辦妥有關手續,不符合規定者予以退回。

  (五)負責保管未簽發的支票,支票本及已簽發的支票存根聯。

  (六)填制有關收入、支出的會計憑證、登記現金、銀行存款日記賬,保證賬賬相符。

  (七)負責職工每月工資、獎金以及各種福利待遇的稽核和發放。

  (八)結合公司的業務實際情況,每月彙總收付款憑證並將憑證交會計登記明細賬。

  (九)積極配合銀行做好對賬、報賬工作,編制銀行餘額調節表。

  (十)配合會計做好各種賬務處理。每月底將銀行存款餘額、營業收入及本月、本年累計額報告總經理及法人代表。

  (一)所有現金收支由公司出納負責。錢款結算起點定為100元,結算規定的調整,由總經理確定。

  (三)除上述規定外,財務人員支付個人款項,超過使用現金限額的部分,應當以轉賬支付;確需全額支付現金的,經會計稽核,總經理批准後支付現金。

  (四)公司固定資產、辦公用品、勞保、福利及其他工作用品必須採取轉帳結算方式,不得使用現金。

  (五)日常零星開支所需庫存現金限額為20xx元。超額部分應存入銀行。

  (六)財務人員支付現金,可以從公司庫存現金限額中支付或從銀行存款中提取,不得從現金收入中直接支付(即坐支)。因特殊情況確需坐支的,應事先報經總經理批准。

  (七)財務人員從銀行提取現金,應當填寫《備用金申請》,並寫明用途和金額,由總經理批准後提取。

  (八)公司職員因工作需要預支現金的,需填寫《借款單》,經部門經理簽字後交會計稽核簽字,最後由總經理批准簽字後方可支出現金。借款人要在出差回來或借款後三天內向出納還款或報銷。超過還款期限即轉應收款,在當月工資中扣還。

  (九)符合本規定第十條第(二)款的,憑發票、工資單、差旅費單及公司認可的有效報銷或領款憑證,經手人簽字,會計稽核,總經理批准後由出納支付現金,填制記賬憑證並進行賬務處理。

  (十)出納人員應當建立健全《現金日記賬》簿,根據審批無誤的收支憑單逐筆順序登記現金流水收支賬目,並每天結出餘額核對庫存。做到日清月結,帳實相符。

  (十一)出納人員在每週完成出納工作後,應將庫存現金、銀行存款的上存、收入、支出、結存情況記錄,由會計或總經理指定人員於每星期五下午及每月終了進行定期對帳盤查,其他時間進行抽查。

  (十二)出納應根據銀行存款日記賬的賬面餘額與開戶銀行轉來的對賬單的餘額進行核對,對未達帳項應由會計編制“銀行存款餘額調節表”進行檢查核對。

  (一)會計檔案包括會計憑證、會計賬簿、會計報告,驗資報告、審計報告、財務會計制度以及與經營管理和投資人權益有關的其他重要檔案,如合同、章程、董事會決議和長期經濟合同等。凡是本公司的會計憑證、會計賬簿、會計報表、會計檔案和其他有儲存價值的資料,均應歸檔。

  (二)會計憑證應按月、按編號順序每月裝訂成冊,標明月份、季度、年起止、號數、單據張數,由會計及有關人員簽名蓋章(包括制單、稽核、記賬、主管),由總經理指定專人歸檔儲存,歸檔前應加以裝訂。

  (三)會計報表應分月、季、年報,按時歸檔,由總經理指定專人保管。

  (四)會計檔案不得攜帶外出,凡查閱、複製、摘錄會計檔案,須經總經理批准。

  (五)年終過後,應將會計憑證、會計報表、各種賬簿及有關檔案資料按歸檔的要求,負責整理成卷或裝訂成冊並編寫查詢目錄,實行歸檔保管。歸檔保管時,應存放有序,以便於查詢。同時,嚴格執行安全和保密制度,不得隨意堆放、嚴重毀損、散失和洩密。

  (六)撤銷、合併單位和建設單位完工後的會計檔案,應隨同單位的全部檔案一併移交給指定的單位,並按規定辦理交接手續。

  (七)會計資料保管期限:原始憑證、記賬憑證和彙總憑證15年。銀行存款餘額調節表3年。總賬、會計明細賬、輔助賬15年。月會計報表5年,年度決算報表永久。會計移交清冊15年。

  (一)公司印章包括公章、財務專用章、發票專用章、法人章、合同章等。上述印章由財務室專人負責保管。

  (二)保管人員必須堅守職責,未經領導批准,不得將印章帶出辦公室,不得私用,不得委託他人代管。

  (三)保持印章使用的嚴肅性。各類印章只限使用在正式公文、函件上,嚴禁在空白介紹信上蓋章。印章需要外帶的,經領導審批後,必須在《印章外帶使用登記表》上予以登記。

  第十三條固定資產的界定: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的房屋、建築物、機器、機械、運輸工具以及其他與生產、經營有關的裝置、器具、工具等。不屬於生產、經營的主要裝置的物品,單位價值在20xx元以上,並且使用年限在2年以上的,視同為固定資產。其財務管理和計提折舊,由財務室負責。

  第十四條每年年終必須進行一次固定資產盤點,做到實物和賬表記錄相符,核算資料準確。對固定資產遺失、損壞的,要查明原因,明確責任,做出適當處理。

  第十五條購置固定資產,必須有經批准的購置計劃;購置時,經領導批准,可借用限額支票在計劃範圍內使用。

  第十六條購置的固定資產報銷時按財務制度審批程式進行。

  第十七條低值易耗品的界定:單位價值50元以上,20xx元以下,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或不具備固定資產界定條件的各種裝置、用品、物品;

  (一)領用時,由使用人填寫《物資領用申請》,經審批通過後方可領用,倉庫負責人要做好記錄,月底與財務部進行盤點核對。

  (二)除一次性用品外,必須實行“以舊換新”,否則一律不得領發新品。專業性較強的用品需經非使用者的專業人員鑑定確屬自然損壞不能使用的才能換新。

  (三)對報廢低值品的,財務部設相應賬簿進行數量反映,隨時記錄形成報廢原因,詳細列出清單。對管理不善和人為浪費及損毀造成報損的,應追究使用人和部門直接負責人責任。

  第十九條為嚴格控制非生產性費用開支,防止鋪張浪費,提倡勤儉節約,費用包括:差旅費、業務招待費、福利費、醫藥費、宣傳廣告費等。

  第二十條各部門負責人應嚴格控制外出人員,並考慮完成任務的期限,確定出差日期。對因公外出人員均對號入座按標準辦理應報銷費用。如出差人員投親靠友自行解決住宿問題,則按標準的40%計發給個人;如不足標準住宿的,按節約額的50%計發給個人;如超標準住宿的,超支部分一律由個人自己負擔。

  1、員工出差經批准報銷招待費的,當日餐費不再報銷;

  2、出差期間的宴請費用不在差旅費中報銷,單獨列在業務招待費中審批報銷。

  1、出差人員不得以電話費、傳真費名義衝減超標準住宿費,電話費和傳真費必須在住宿發票和賬務清單中單列。

  2、同性別兩人一起出差,只能住一間雙人間,按一個人(職務較高者)住宿標準計算。

  1、乘坐火車,從晚上8時至次日晨7時之間,在車上過夜6小時以上的,或連續乘車時間超過12小時的,可購火車硬臥鋪票和輪船三等艙。乘坐火車符合上述規定而不買臥鋪票的,節省下的臥鋪票費,發給個人,但為了計算方便,規定按本人實際乘坐的火車硬席票價的50%發給。

  2、公司人員出差,事先經單位領導批准就近回家省親辦事的,應憑車船票價按實支報,不發繞道和在家期間的出差伙食補助費、住宿費。

  3、部門經理出差,需乘坐火車,若連續乘車超過8小時或過夜超過6小時的,可申請7折以下機票。

  4、普通員工出差確需乘坐飛機或火車的,須出差前經部門經理和總經理批准後方可乘坐飛機或火車,否則不予報銷。

  5、員工報銷出差地市內交通費須註明日期、起止地點、事由,如有特殊情況,須註明原因,經批准後方可報銷;

  6、員工出差須嚴格按照上述標準執行。如確屬特殊情況需超出標準,須註明原因,批准後方可報銷;

  1、如存包裹費、電話費,雜項費用控制在人均每天10元內,憑單據報銷。

  2、出差期間發生的個人餐費、洗衣費、飲料費、健身桑拿費、美容美髮費等一律由出差人員自負,不能報銷。

  3、出差在外期間,一般不對外宴請和對外贈送禮品,如確有需要必須事先請示公司領導。

  (一)凡超支的.差旅費一律由個人承擔。人員趁出差機會,事前未經主管領導批准,而擅自繞道探親、訪友、旅遊者,其繞道費用全部由出差者個人自行支付,同時作違紀論處,並以相應工資及浮動工資處罰。

  (二)以上標準只限於短期公差,不適宜銷售人員及長期住勤、學習和會議。長期住勤、學習及會議由派出單位和財務經理視情況共同商定。

  (三)市內及省內附近地區出差的,夜晚儘量爭取返回,不得隨意藉故入住酒店,特殊情況除外(時間緊迫或來回費用高出酒店費用的)。

  (二)業務招待費的開支必須從嚴掌握,非不得已,一般不出外就餐,確需出外就餐時,公司的陪伺人員不得過多,變成內部消費。

  (三)超審批金額外的業務招待費,一般不予開支,如有特殊情況,須經總經理稽核加簽。

  (一)公司節日福利、活動福利,一律經總經理批准後採購,憑單據據實報銷。

  (二)公司員工因工傷而發生的醫療費用,據實報銷。

  (一)宣傳廣告費的開支範圍:宣傳公司的印刷品、年曆、贈品、大型演出活動的贊助開支,報刊、雜誌等媒體的廣告宣傳、電視廣告製作及播放開支等。

  (二)宣傳廣告要注重效果和效果評估,廣告費的開支要有透明度和有力的監管措施,總經辦必須參與詢價談價、評估結算的全過程,當客觀條件不便參與時,可委託或授權其他部門人員參與,任何情況下不得將策劃設計、詢價、結付均由一人經手完成,否則追究總經辦和審批人的責任。

  (三)宣傳廣告費的總量控制在全年銷售收入的2%的範圍內。

  辦公用品應提倡節約精神,公司各部門用於辦公所需的文具、紙張、筆墨、計算器具、賬冊、憑證以及其他辦公用品,報領導審批後,統一交由採購部門購進,由倉庫保管,各部門按需領用。凡辦公用品除個別零星急需購買外,各部門不得自行採購。

  為了有效合理地控制財務開支,各級人員必須嚴格執行財務計劃,審批手續及審批許可權。

  (一)借款時需先在釘釘發起《備用金申請》,按要求填寫好之後提交,等待審批。

  (二)出差人員借款,必須先到財務部領取“借款憑證”,借款金額原則按“往返車費+(住宿費+生活補助)*預計出差天數”計算借款金額,填寫好該憑證後,先經部門經理同意,再由財務經理批准,最後經總經理審批後,持已批“借款單”至財務處領款。前次借支出差返回時間超過三天無故未報銷者,不得再借款。

  (三)出差在外人員借款:已出差在外或者從一出差地轉另一出差地人員借款,先請一位代理人到財務部領取“借款憑證”,填寫好該憑證後,審批程式同上。

  (四)日常費用借款及其他臨時借款,如購置款、業務費、週轉金等,審批程式同第二十八條第一款。

  (五)試用人員借支旅差費或臨時借款,須由正式員工出具擔保書或籤認擔保,方能辦理,若借款人未能償還借款,擔保人應負有連帶責任。

  (七)嚴格禁止個人借款,特殊情況需由公司部門經理以上級別人員批准後方可借支。

  (一)公司員工在日常費用支出時,需堅持勤儉節約的原則。報銷時應儘量取得原始發票,對於不能取得原始發票的情況,需由對方出具收款證明。收據上必須有對方簽章,沒有簽章的,由副總經理簽字後報銷。

  (二)業務招待費報銷單據必須有稅務部門的正式發票,列明公司抬頭,數字分明。報銷時須由經手人在發票影印件上面簽字並簡述事由,並經相應領導簽字後到財務部報銷。公司大型招待活動及單筆金額超過5000元的招待費用,須經總經理批准並簽字報銷。

  (三)借款出差人員回公司後,三天內應按規定到財務部報賬,報賬後結欠部分金額或三天內不辦理報銷手續的人員欠款,財務部門有權在當月工資中扣回。

  (四)報銷時需先從釘釘上發起《報銷申請》,相關單據需拍清晰照片上傳,如果報銷前有借款,需將預支金額及日期填寫清楚。經領導審批同意後由財務部審批,審批通過後,報銷人將有關單據交予財務部並當面予以結算,最後在報銷單上簽字。

  (五)補充說明:如報銷審批人出差在外,則應由審批人簽署指定代理人,交財務部備案,指定代理人可在此期間行使相應的審批權力;或者由財務人員與審批人進行電話聯絡,先行借款或報銷,待審批人回公司後再進行補籤。

  (六)員工離開公司的,由部門負責人追索欠款;如該欠款屬超期、財務部又已通知過借款審批人,則由部門負責人承擔相應責任,借款人的上級從未接到通知,則相應處罰財務主管。

  合同是具有合作關係的各方以文字形式明確各方責權關係的契約,具有法律的約束力。合同管理的好壞,直接影響到企業的經濟效益,甚至關係到企業的興亡,因此必須加強對合同的管理。

  第二十九條公司及成員企業管理人員要提高對合同重要性的認識,組織下屬學習合同法規,建立本公司的合同管理制度。

  第三十條財務部為公司經濟合同的監督機構,公司常務副總對所有經濟合同進行稽核管理;具體合同按不同的種類由歸口部門管理與執行。所有法律檔案含合同全部留存原件存檔,一份給財務部作付款依據和監控依據。

  第三十一條簽訂經濟合同必須採用書面形式,格式必須符合規範。簽訂的合同包括:購銷合同、建築裝飾工程承包合同、財產保險合同、貨物運輸合同、採購合同、銷售合同等。

  第三十二條凡公司與外單位或個人發生經濟業務時,總金額在10,000元以上,完成時間需要延續15天以上的,均必須簽訂合同。

  第三十三條合同的簽訂,總額在10萬元以內的由公司總經理簽署或授權總裁辦他人簽署,臨時授權他人簽署的合同,需經授權人在我方儲存的合同上簽名確認,財務部才能按合同付款。

  第三十四條公司因業務需要簽訂合同,凡金額超過10萬元的,均必須經公司副總經理稽核簽名確認,再呈報董事長或其授權人審定簽署。合同金額超過100萬元的,必須由董事長親自審定簽署。

  第三十五條對公司發生的合同糾紛,須儘快與常務副總聯絡,並儘快報告董事長備案後,由常務副總會同公司代表與對方協商、談判或提出仲裁、訴訟。

  第三十六條凡金額超過10萬元的工程發包、裝置訂購等合同,必須連同工程竣工圖或裝置說明書和維修說明書原件交一份公司存檔;財務部支付尾款時必須有總裁辦收齊各相關存檔的憑證資料方可支付。否則,同時追究總裁辦及財務人員的經濟責任。總裁辦為文控中心的責任部門,負責合同的存檔管理與審擬工作。

  第三十七條財務會計的工作交接,直接影響到財務會計的工作的連續性及交接人責任是否明確的問題,務必引起控股及子公司有關領導的重視。

  (一)基本要求:財務會計人員工作變動或者因故離職必須將所經管的工作全部移交給接替人員,沒有辦清交接手續不得變動工作或者離職,不得結算工資等。

  (二)移交人在辦理移交手續前應及時辦理完畢未了事項,包括對已經受理的經濟業務尚未填制憑證的,應填制完畢;尚未登記的賬目,應當登記完畢,並在最後一筆餘額加蓋經辦人員印章;整理應該移交的各種資料,對未了事項寫出書面證明等,同時編制移交清冊,列明應當移交的會計憑證,各種賬簿、報表、現金、有價證券、印章、相關的檔案資料及其他業務用品,需要移交的遺留問題,應寫出書面材料。

  (三)交接雙方要按照移交清冊列明的內容,進行逐項交接:現金要根據會計賬簿餘額進行點交,不得短缺;有價證券的數量要與會計賬簿記錄一致。所有會計資料必須完整無缺,如有短缺,必須查明原因,並在移交清冊中註明,由移交人負責;銀行存款餘額要與銀行對賬單核對,各種財務物資和債權債務的明細賬戶餘額要與總賬有關賬戶餘額核對,核對清楚後,才能交接;移交人員經管的票據,印章和其他業務用品等,也必須移交清楚,密碼和有關資料應當在電子計算機上進行實際操作移交,以檢查電子資料的執行和有關數字的情況,交接工作結束後,交接雙方和監交人要在移交清冊上簽名或蓋章,以明確責任,同時,移交清冊由交接雙方以及單位各執一份,以供備查。

  (四)專人負責監交,財務會計和主管級人員辦理工作移交時,由財務經理負責監交;財務經理移交時,由總經理負責監交。

  (五)監時工作交接。對財務會計人員臨時離職或因病暫時不能工作需要有人接替或者代替工作的,也應該按照以上規定辦理交接手續。

  (六)移交後的責任。移交人對自己辦理且已移交的財務會計資料的合法性、真實性,要承擔法律責任,不能因為財務會計資料已移交而推脫責任。

  (一)公司的收支情況、有關財務資料、財務檔案資料,是公司高度商業秘密,未經公司董事長批准,不得向無權獲悉的人員提供資料或透漏。

  (二)貪汙、盜竊物品處理:凡貪汙、挪用、盜竊、擅吃公司物資、物品、錢財和侵佔員工利益的行為,必須嚴肅處理,是金錢的按金額,是物品的按原價給予二十倍以內的罰款,對舉報有功者,獎勵罰款的30%。

  (三)不按公司規定辦理而造成公司損失的,誰經辦誰負責。如負責人管理不善造成的損失要追究負責人的責任。

  第三十九條本制度為送審稿,即使經修改通過後,在實施過程當中,可根據實際情況予以修改、完善、刪減等補充。

公司財務的管理制度12

  一、會計憑證管理

  1、原始憑證必須準確完整並由經辦人、證明人或驗收人、審批人簽字後方可入帳,違者賠償相應的經濟損失。

  2、壹千元以上的開支由所務會討論通過後辦理,壹千元以下的開支由主管領導審批後辦理。

  3、記帳憑證編制要及時,會計科目使用正確,摘要簡明、清晰,金額與原始憑證一致。

  4、通行費、路賠等收入存銀行專戶,無挫支、私存、挪用情況,違者停崗。

  5、借支時需開借條,並由主管領導簽字後,向出納借與借條數額一致的金額,報帳時,憑藉條和發票一同報銷。

  6、印鑑要分管,互相制約,保管安全。造成經濟損失的,當事人應賠償相應的經濟損失。

  二、會計帳簿管理

  1、帳簿啟用時應在封面上註明帳簿名稱,啟用表內容填寫齊全。

  2、按規定正確結轉承前頁、過此頁金額;正確結清月計、累計金額;錯誤更改合規定,跳行、隔頁按規定登出。

  3、現金、銀行存款日記帳按日逐筆登記,日清月結,餘額不出紅字,帳實相符。

  4、通行費、長款、利息收入按省局規定及時、足額上解。

  5、根據銀行結算規定辦理結算業務,並做好銀行存款的核對工作,正確編制銀行存款餘額調節表。

  三、會計報表管理

  1、按省局規定的格式、種類編制報表。報表報送及時,內容完整,數字準確,帳表相符,違者按曠工一天處理。

  2、月、年度報表做到有分析、建設;年報附詳細全面財務情況說明書,報表封面有領導、財務負責人、會計簽章和單位行政公章,內容填寫齊全。

  3、不能提前趕編報表,表內各項數字符邏輯關係,表與表之間對應一致。

  四、票證管理

  1、票管員應及時向省局領取票證,票證存放有序。費收員交接班領取票箱時,不得無故拖延,違者按事假一天處理,影響工作的停崗。

  2、票管員及時填制各種日報、旬報、月報。數字準確、內容齊全,符合省局有關要求。通行費、票證臺帳登記及時,帳表相符。

  3、日報按省局規定時間報出,月報按省局規定種類及時上報,違者按曠工一天處理。

  4、票證庫存數與報表、臺帳相符,造成損失的,負責賠償。

  五、食堂財務管理

  1、食堂管理人員必須每天統計食堂開支和收入,庫存菜票、售出菜票、實際發行菜票應相符,造成損失的,負責賠償。

  2、每隔一週,食堂管理員須向財務報銷購選單,彙報食堂收入。食堂備用金兩千元,用於食堂開支,違者按事假一天處理。

  3、發生客飯,需填寫客飯單,需有招待人以及分管領導簽字,方可計入客飯收入,造成損失的,由當事人負責賠償。

  4、每月底要進行盤點,要求財務室、辦公室和食堂人員參與,清點存貨,彙總開支與收入,食堂帳要求收支平衡。造成損失的由當事人負責賠償。

  財務室職責

  一、負責管理所的財務、審計通行費徵收、票證管理等管理工作。

  二、認真制定年、月財務費用收支計劃,嚴格控制各項費用開支範圍和標準。

  三、按時上解通行費,解款率達到100%。

  四、負責按時編報財務報表,做好大小額路賠的統計工作。

  五、及時清理債權與債務,定期清查財物帳目。負責向領導定期或不定期報告財務狀況和年度財務情況。

  六、財務人員必須做到廉潔自律,嚴格執行各項財務制度。

  七、加強財務監督,嚴格開支範圍和審批手續,堅持“一支筆”原則。

  財務室主任兼會計職責

  一、在所長領導下負責財務的全面業務管理。

  二、負責組織本部門的政治和業務學習,負責費收員的業務學習。

  三、負責督促、檢查費收員、票管員的工作,負責財務人員勞動紀律。

  四、擬定月、年度工作計劃和總結,定期向所長彙報本部門工作情況。

  五、定期檢查、分析通行費計劃的執行情況。

  六、加強現金管理,嚴格執照現金使用範圍支付,做到計劃開支、開支有據、安全保管。

  七、負責財務室、票管房的日常管理和安全,並對因措施不力造成的後果負責。

公司財務的管理制度13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規範公司的財務行為,加強財務管理和經濟核算,完善內部管理機制,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企業會計準則》及《商品流通企業會計制度》,結合公司的業務經營特點及其管理要求,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公司是以獨立法人註冊的有限公司,公司淨資產的所有權屬於投資人。

  第三條

  公司發生對企業經營產生重大影響的資本性支出、經營性支出及利益的分配等重大財務決策,均需由董事會決定。

  第四條

  公司財務管理的基本原則是:建立健全內部財務管理制度,強化財務管理基礎工作,如實反映企業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依法計算和繳納各項稅費。

  第五條

  公司財務管理的基本任務是:做好各項財務收支計劃、控制、核算、分析、考核和監督工作,有效地利用企業的各項資產,降低成本費用,提高經濟效益。

  第六條

  本辦法適用於宏順理有限公司及其管理公司。

  第二章 會計機構設定

  第七條

  公司設立財務部,在遵守國家法律、法規的前提下,服從總經理的領導,財務經理協助總經理做好對財務的組織領導工作,並負責監督實施。

  第八條 公司財務部設四人,部門主管、主辦會計、出納、服務結算。

  部門主管,主要負責整個公司的財務工作,包括融資、稅務、編制預算、進行財務分析等,在部門內一般負責總賬、會計報表、稅務報表稽核、整車及服務成本結轉,憑證稽核;

  主辦會計,主要負責對賬、記賬、製作憑證、開整車發票、報稅和做日常輔助報表; 出納員(外出納員),主要負責收取整車款和公司日常業務支出,聯絡銀行業務。如果有融資車業務,要負責與銀行交涉辦理整車合格證核對及存取業務;

  服務結算員(內出納員),主要負責收取服務收入款,備件收入款,精品安裝收入款,作服務業務結算,並每日將收取的款項交公司財務,作營業日報表。負責融資車款的收取和日常資訊管理工作。

  第三章 資金及賬務管理

  第九條 公司籌集的資本金,應經中國註冊會計師驗證,出具驗資報告,公司以此進行工商登記,取得工商營業執照,公司據此發給投資者出資證明書。

  第十條 公司籌集的資本金,在經營期內,除投資者依法轉讓外,不得以任何方式抽走。

  第十一條 為適應業務經營需要,公司可以各種合法方式籌集資金,但事前必須徵得董事會和管理公司的批准。籌集的資金是企業的“負債”,償還期在一年以內(或超過一年的一個營業週期以內)的是流動負債,償還期在一年以上(或超過一年的一個營業週期以上)的是長期負債。適度的負債是企業開拓經營、促進發展的措施之一。

  第十二條 公司享有對投入及籌集資金的經營權,可用於對流動資產、固定資產和其它資產的佔用。資金管理的目的,在於令各項資產的佔用趨於合理。

  第十三條 公司籌集資金的應計利息支出,籌建期間的計入開辦費,經營期間的計入財務費用,清算期間的計入清算損益;其中與購建固定資產或無形資產有關的利息支出,在資產尚未交付使用或已交付使用但尚未辦理竣工決算以前,計入相應資產的價值。

  第十四條 流動資產的管理

  (一)公司的貨幣資金,由財務管理部集中、統一管理。

  (二)公司的資金執行預算管理。即總經理有在董事會批准的預算內支出的審批權,如果預算內支出不夠,必須以專項審批單的的形式向董事會申請特別預算,專項審批單經分管財務經理稽核後,董事會審批後方可實施。

  現金的管理

  公司現金的收、付、存由財務管理部統一管理。以下情況例外:

  為便利工作,給經常有小額現金支出的部門(如收銀員、食堂、採購員、牌照員等)核定一定數額的備用金。定額備用金的限額由總經理審批。

  現金的使用範圍:依據國家規定的現金適用範圍嚴格執行。

  (三)存貨的管理

  公司的存貨包括庫存商品、低值易耗品和在途物資。

  售後服務部對零部件應確定合理庫存。正常補庫經部門經理和財務經理稽核、總經理審批。外採部分,是指透過非廠家零配件(包括精品及裝飾)銷售渠道採購的商品,單筆採購金額超過3,000元或者1個月內採購次數超過兩次(含兩次),必須與供應商簽定採購合同,採購合同事前經市場部審批、報財務部備案後執行。 庫存商品包括商品車、二手車、零配件、精品及裝飾、油漆、輔料及代銷商品等。公司對庫存商品中的商品車、二手車採用個別計價法進行核算。零配件、精品及裝飾、油漆、輔料及代銷商品等數量進價金額法進行核算,會計核算按進價總金額登記進、銷、存變化,庫管員設定明細帳,登記數量、金額的進、銷、存變化,要保證帳帳相符、帳實相符。對庫存商品要求定期(季度)或不定期的進行實地盤點並出具相應盤點報告。代銷商品必須嚴格執行庫存商品管理相關規定,且單獨設定“委託代銷商品”和“應付代銷商品款”科目進行過渡核算。

  存貨發生短損、溢餘,應及時查明原因,落實責任,將結果以內部行文的形式上報總經理審批後區別情況分別處理。若涉及金額在2,000元以上的必須上報董事會批示後方可處理。存貨盤盈,計入“營業外收入”;存貨盤虧毀損,剔除過失人或保險公司等的賠款和殘值後,計入“營業外支出”;存貨毀損且屬於非常損失的,剔除保險公司賠款和殘值後,計入“營業外支出”。

  低值易耗品是指單位價值在2,000元以下或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下的勞動物資。公司的低值易耗品分為實物資產、工具及消耗品三類。

  實物資產(單位價值在500元以上(含500元)20xx元以下的低值易耗品)、工具及消耗品(即單位價值在500元以下的實物資產),在領用時直接計入當期損益。除工具外的公司公共的低值易耗品,由行政辦公室統管,其他各部門單獨使用的,由各部門管理。工具由售後服務部專職庫管員負責管理。個人專用工具由使用人專門管理。

  對工具以及個人專用工具由庫管員設定工具使用臺賬,實施帳外資產管理。

  按照權責發生制原則,月末將未確認收入的滯庫車等領用零部件及材料部分應轉入“在途物資”核算。

  (四)公司的應收及預付款項(包括應收帳款、預付帳款、待攤費用、其它應收款項等),同屬流動資產。待攤費用是指已經支出、但應由本期和以後各期分別負擔的、攤銷期限在一年以內的各項費用。除待攤費用之外的各種應收預付款項,財務管理部應分別按客戶或供應商設定明細帳,經常核對並督促清理,嚴防呆帳、壞帳的發生。要求財務管理部於每月底三個工作日前向各責任人下發催款通知書,到每月5日上報財務月報時,將催款未果的情況統計上報財務管理中心。

  (五)公司暫不計提壞帳準備金,一旦發生壞帳損失,必須經管理公司審批後,根據管理公司批覆意見進行處理。

  第十五條 固定資產和在建工程

  (一)公司的固定資產是指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單位價值在2,000元以上的房屋、建築物、機器、裝置、器具、工具等。不同時具備以上兩個條件的為低值易耗品。購買固定資產需向董事會上報專項申請,申請中要註明購買理由、購買價格、使用及管理部門等,同時要上報資產購買合同,待董事會審批後方可購買。

  (二)固定資產的計價,按以下規定辦理:

  1、購入的固定資產,以購入價加由企業負擔的運輸、裝卸、包裝、安裝除錯、保險費用和繳納的稅金計價,國外購入的還應包括進口稅金。

  2、自制、自建的固定資產,按建造過程中的實際淨支出計價。

  3、其他單位投資的固定資產,按評估確認的價值或按合同協議約定的價格計算。

  4、融資租入的固定資產,按租賃協議確定的價款加上由企業負擔的運輸、裝卸費、途中保險費、安裝除錯費等計價。

  5、在原有固定資產的基礎上進行改建、擴建的,按原有固定資產的價值,加上改擴建發生的支出,減去改擴建過程中的變價收入作為改擴建的固定資產價值。

  6、盤盈的固定資產,按重置完全價值計價。

  7、接受捐贈的固定資產,以所附單據確認的金額,加上由企業負擔的運輸費、保險費、安裝除錯費、繳納的稅金等計價。無所附單據的,按照同類固定資產市場價格計算。

  (三)公司的固定資產,分經營性與非經營性分別核算。

  (四) 公司的固定資產,採用“平均年限法”(直線法)計提折舊,計算方法:

  1━預計淨殘值率

  年折舊率=━━━━━━━━━×100%

  折舊年限

  月折舊率=年折舊率÷12

  月折舊額=固定資產原值×月折舊率

  各類固定資產的折舊年限,按《商品流通企業財務制度》規定執行。 各類固定資產的預計淨殘值,統一按資產原值的5%計算。

  (五)在建工程支出是指為購建固定資產或對固定資產進行技術改造在尚未交付使用前發生的支出。在建工程支出按實際成本計價。

  雖已交付使用但尚未辦理竣工決算的工程,估價轉入固定資產,並計提折舊。竣工決算辦理完畢後,按決算數調整原估價和已提的折舊。在建工程完工以前因試營業發生的營業收支,計入當期損益。 (六)公司對固定資產計提折舊

  1、計提折舊範圍:房屋和建築物;在用機器裝置、儀器儀表、運輸工具;季節性停用、修理停用的裝置;融資租入和經營租賃方式租出的固定資產。

  2、下列固定資產不提折舊:未使用、不需用的機器裝置;以經營租賃方式租入的固定資產;在建工程專案交付使用以前;已提足折舊繼續使用的固定資產;未提足折舊提前報廢的固定資產;國家規定不提折舊的其他固定資產。

  固定資產按月計提折舊。當月增加的固定資產,從次月開始計提折舊;當月減少(或停用)的固定資產,從次月起停止計提折舊。固定資產提足折舊後,仍繼續使用的,不再計提折舊;提前報廢的固定資產不再補提折舊。

  3、公司固定資產大修理費用按實支數核銷,不採用預提方式。一次核銷大修理費用較多時,可分期攤銷,攤銷期限最長不超過二年。

  4、公司公共的固定資產,由行政部統管;銷售部門單獨使用的,由各銷售部門管理。各部門分別設定固定資產明細帳,財務部要求各部每季度進行一次全盤,要求帳帳、帳實核對。

  5、固定資產有償轉讓收入,清理、報廢的淨收入(或淨損失)以及固定資產盤盈、盤虧、毀損、報廢的淨收益或淨損失,分別計入營業外收支。固定資產清理及處置必須經公司財務管理部稽核,執行總經理審批。各司試乘試駕車輛(不論上牌與否),在處置時必須上報財務部。

  具體管理辦法參閱行政管理手冊相關章節 第十六條

  無形資產、長期待攤費用和其他資產

  (一)公司的無形資產包括專利權、商標(店徽)權、著作權、土地使用權、非專利技術、軟體等。

  (二)無形資產按以下規定計價:

  1、購入的無形資產,按實際支付的價款計價。

  2、自行開發按法律程式認可的無形資產,按開發過程中發生的實際淨支出計價。

  3、接受捐贈的無形資產,按所附單據或參照同類無形資產價格評估計價。

  4、投資方作為資本金或合作條件投入的,按評估確認或合同、協議約定的金額計價。 (三)無形資產的攤銷按平均年限法計算。有規定使用年限的,按規定的使用年限分攤;無規定使用年限的,其攤銷期限五年。轉讓或出售無形資產取得的淨收入,計入“營業外收入”。 (四)長期待攤費用包括開辦費、以經營租賃方式租入固定資產的改良支出以及對原有固定資產進行裝修、裝潢的淨支出等。其中開辦費包括籌建期間的人員工資、培訓費、辦公費、差旅費、印刷費、註冊登記費以及不計入固定資產和無形資產購建成本的利息支出等開辦期間的損益。

  開辦費自投產營業之日起,按五年的期限分期平均攤銷計入管理費用;租入固定資產的改良支出,按“租賃期與耐用年限孰短”的原則分期攤銷;固定資產的裝修、裝潢淨支出,按立項裝修、裝潢後固定資產的耐用年限分期攤銷。

  其他資產包括臨時設施、銀行凍結存款、凍結物資、涉及訴訟中的財產等。臨時設施是指企業為保證施工和管理的進行而建造的各種簡易設施。臨時設施以建造時發生的實際支出計價,按工程受益期限分期攤入工程成本,報廢清理回收的殘值扣除清理費用後計入“營業外收支”。

  第十七條 成本費用管理

  (一)公司有關購、銷、存業務的各種耗費(包括直接耗費和間接耗費)均計入成本或費用。 (二)下列支出不得計入成本、費用:

  1、固定資產及無形資產購建支出及相關費用。

  2、與經營活動無關的其它支出。

  (三)公司採用個別計價法(與廠家相應系統核算方法一致)計算和結轉商品銷售成本。 維修車間領用物資採用移動加權平均法計算維修成本。

  (四)公司的費用開支,根據其發生環節和費用屬性,分為“經營費用”、“管理費用”和“財務費用”。

  1、公司在經營過程中發生的業務招待費,分別計入經營費用和管理費用。

  2、員工福利費:指除法定社會福利外所有在員工福利方面的支出,即在員工醫療、員工就餐、交通、住房等方面投入的非法定性費用,主要含各項補助,如話費補助、交通補助、住房補貼等、駐外人員探親差旅費、員工餐費、過節費、醫藥費等,但差旅補助不包括在內,根據帳務處理歸屬於差旅費。

  3、工會經費:所有在組織員工活動方面所投入的費用。職工教育經費:聘請培訓講師、外派參加培訓所產生的培訓報名費、資料費、培訓差旅費以及內部購買培訓教材等所有在員工培訓方面投入的費用,包括培訓而發生的差旅費。公司每月按職工應發工資總額的2%比例計提。

  3、公司的工資及獎金分配,原則上應堅持工資增長速度低於本企業經濟效益增長速度,員工平均實際收入增長速度低於本企業勞動生產率增長速度。公司制定薪酬制度、分配方案及工資總額,報董事會批准後方可執行。

  第十八條 銷售及利潤管理

  (一)公司商品銷售收入按以下原則確認。

  1、採用直接收款方式銷售商品,以貨款已經收到或取得收取貨款的憑證、且發票帳單和商品(或提貨單)已交付購方(交付提貨單者,則不論商品是否已發出)作為銷售收入的實現。

  2、採用分期收款方式銷售,按合同約定全部價格作為本期銷售收入的實現,未收到款項的部分確認為企業的債權。

  3、預收貨款,發票帳單和商品(或提貨單)已交付購方(交付提貨單者,則不論商品是否已發出)時作為銷售收入的實現。

  (二)銷售商品時,給予購貨方的銷售折扣、折讓、計入相應商品的“商品銷售折扣與折讓”科目,這裡包括贈送各式商品和服務的成本(僅限於管理報表)。銷售商品退回,衝減當期商品銷售收入。

  (三)一個會計期間內各項收入之和減去各項支出(成本、費用和損失等)之和的差額,是企業的利潤;以上差額小於“零”時,則表示企業當期虧損。

  (四)公司的淨利潤交由董事會統一分配。

  第四章 會計核算與財務報告

  第十九條 公司實行獨立核算。在會計核算中,財務部門嚴格按照相關要求和《商品流通企業會計制度》的規定,處理會計事務,編制財務報告,進行業績評價。

  第二十條 會計核算應遵守會計核算的基本操作規範。

  第二十一條 財務部嚴格按照財務管理規範的規定,定期編制財務報告。財務報告包括會計報表及其說明。會計報表包括會計報表主表、會計報表附表及其說明。

  第二十二條 會計報表應當根據登記完整、核對無誤的會計帳簿記錄和其他有關資料編制,做到數字真實、計算準確、內容完整、說明清楚。任何人不得篡改或者授意、指使、強令他人篡改會計報表的有關數字。

  第二十三條 會計報表之間、會計報表各專案之間,凡有對應關係的數字,應當相互一致。本期會計報表與上期會計報表之間有關的數字應當相互銜接。如果不同會計年度會計報表中各專案的內容核算方法有變更的,應當在年度會計報表中加以說明。

  第五章 稅務

  第二十四條 公司依據稅法規定,保證納稅及時、準確。

  第二十五條 公司流轉稅,依增值稅、營業稅的有關規定正確核算。

  第二十六條 公司企業所得稅,依稅法規定正確確定應納稅所得額,按所得稅稅率計算應納所得稅額。

  第二十七條 公司依個人所得稅法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

  第二十八條 公司依國家其他規定繳納國家徵收的各種稅費。

  第二十九條 公司享有各種減免稅政策,應依據享有減免稅的規定處理利得。

  第六章 會計監督

  第三十條 會計人員對本單位的經濟活動進行監督。

  (一)會計人員進行監督的依據是:

  1、財經法律、法規、規章。

  2、會計法律、法規和國家統一會計制度。

  3、省、州、市財政部門和國務院業務主管部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和國家統一會計制度制定的具體實施辦法或者補充規定。

  4、公司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和國家統一會計制度制定的單位內部會計管理制度。

  5、公司的預算、財務計劃、經濟計劃、業務計劃等。

  6、財務管理規範及公司各部門制度及工作流程。

  (二)會計人員應當對原始憑證進行稽核和監督。對不真實、不合法的原始憑證,不予受理。對弄虛作假、嚴重違法的原始憑證,在不予受理的同時,應當予以扣留,並及時向財務經理及總經理報告,請求查明原因,追究當事人責任。對記載不準確、不完整的原始憑證,予以退回,要求經辦人員更正、補充。

  (三)會計人員應當對實物、款項進行監督,建立並嚴格執行財產清查制度。發現帳簿記錄與實物、款項不符時,應按國家有關規定進行處理。超出會計人員職權範圍的,應當立即向財務經理、總經理報告,請求查明原因,作出處理。

  (四)會計人員應當對財務收支進行監督。

  1、對審批手續不全的財務收支、應當退回,要求補充、更正。

  2、對違反規定不納入單位統一會計核算的財務收支,應當制止和糾正。

  3、對違反國家統一的財政、財務、會計制度規定的財務收支,不予辦理。 (五)會計人員對違反單位內部會計管理制度的經濟活動,應當制止和糾正;糾正無效的,應當立即向財務經理、總經理報告,請求處理。

  (六)會計人員應當對單位制定的預算、財務計劃、經濟計劃、業務計劃的執行情況進行監督。 (七)會計人員應對公司相關商政策執行情況進行監督。

  按照董事會要求接受上級相關部門審計時,積極配合審計工作,如實提供會計憑證、會計帳簿、會計報表和其他會計資料以及有關情況,不得拒絕、隱匿、謊報,不得示意當事人出具不當的審計報告。

  第三十一條 會計工作交接

  (一)會計人員工作調動或者因故離職,必須將本人所經管的會計工作全部移交給接替人員。沒有辦清交接手續的,不得調動或者離職。

  (二)接替人員應當認真接管移交工作,並繼續辦理移交的未了事項。 (三)會計人員辦理移交手續前,必須及時做好以下工作:

  1、已經受理的經濟業務尚未填置會計憑證的,應當填制完畢。

  2、尚未登記的賬目,應當登記完畢,並在最後一筆餘額後加蓋經辦人員印章。

  3、整理應該移交的各項資料,對未了事項寫出書面材料。

  4、編制移交清冊,列明應當移交的會計憑證、會計帳簿、會計報表、印章、現金、有價證券、支票簿、發票、檔案、其他會計資料和物品等內容。

  (四)會計人員辦理交接手續,必須有監交人員負責監交。一般人員交接,由財務經理負責監交;財務經理交接,由總經理負責監交,必要時可由管理公司財務總監或審計部派人會同監交。

  (五)移交人員在辦理移交時,要按移交清冊逐項移交;接替人員要逐項核對點收。

  1、現金、有價證券要根據會計帳簿有關記錄進行點交。庫存現金、有價證券必須與會計帳簿記錄保持一致。不一致時,移交人員必須限期查清。

  2、會計憑證、會計帳簿、會計報表和其他會計資料必須完整無缺。如有短缺,必須查清原因,並在移交清冊中註明,由移交人員負責。

  3、銀行存款帳戶餘額要每月與銀行對帳單核對,如不一致,應當編制銀行存款餘額調節表調節相符,各種財產物資和債權債務的明細賬戶餘額要與總帳有關帳戶餘額核對相符;必要時,要抽查個別帳戶的餘額,與實物核對相符,或者與往來單位、個人核對清楚。

  4、移交人員經管的票據、印章和其他實物等,必須交接清楚;移交人員從事會計電算化工作的,要對有關電子資料在實際操作狀態下進行交接。

  (六)財務經理移交時,還必須將全部財務會計工作、重大財務收支和會計人員的情況等,向接替人員詳細介紹。對需要移交的遺留問題,應當寫出書面材料。

  交接完畢後,交接雙方和監交人員要在移交清冊上簽名或者蓋章。並應在移交清冊上註明:單位名稱,交接日期,交接雙方和監交人員的職務、姓名,移交清冊頁數以及需要說明的問題和意見等。移交清冊一般應當填制一式三份,交接雙方各執一份,存檔一份。

  (七)接替人員應當繼續使用移交的會計帳簿,不得自行另立新帳,以保持會計記錄的連續性。 (八)會計人員臨時離崗或者因病不能工作且需要接替或者代理的,財務經理或總經理必須指定有關人員接替或者代理,並辦理交接手續。臨時離崗或者因病不能工作的會計人員恢復工作的,應當與接替或者代理人員辦理交接手續。移交人員因病或者其他特殊原因不能親自辦理移交的,經財務經理和總經理批准,可由移交人員委託他人代辦移交。

  移交人員對所移交的會計憑證、會計帳簿、會計報表和其他的有關資料的合法性、真實性承擔法律責任。

  第三十二條 其它

  (一)印鑑的保管和使用

  1、財務專用章、發票專用章由財務管理部保管,法定代表人名章由總經理保管(總經理離崗時交由行政辦公室主任或指定人員保管)。

  2、財務專用章、發票專用章的使用需經財務經理稽核批准,並在《印章使用登記表》上進行登記。

  3、嚴禁在空白單據上加蓋公司印鑑。

  4、所有印鑑應放置於保險櫃內,每天用完後放回原處。

  5、印鑑的具體管理規定參照行政管理細則之“印信管理辦法”。

  (二)公司所有生效合同一式兩份,財務部存一份原件、行政辦公室存一份影印一份。 (三)各部門人員的人事變動,財管部按人力資源部管理細則的規定為其辦理相關手續。有關個人掛帳部分必須清理後方可辦理離職手續。在科目餘額中不得有離職人員的往來帳目。

  第七章 會計檔案管理制度

  第三十三條 加強公司各種會計檔案的保密性,任何人不得亂放或丟失,嚴禁轉借。

  第三十四條 財務管理部門必須每月按時向上級及財稅部門報送報表,因逾期造成的經濟罰款由財務人員自負。

  第三十五條 當月的財務報表及分析,財務管理部必須在次月的五日前,由財務經理做分析報告以書面形式提交總經理,並上傳財務總監。財務分析應著重分析以下內容:

  1、本月收入情況分析,要進行對比分析,針對變化較大的部分從財務角度提出自己的看法及建議。

  2、本月成本情況分析,要進行對比分析,針對變化較大的部分從財務角度提出自己的看法及建議。

  3、費用分析,對本月預算執行及超出預算的費用要著重分析。

  4、其他重大財務事項說明及分析,包括人員、資金等重大財務事項。

  第三十六條 各種會計憑證、賬簿、報表及各種分析、總結等,在年終時必須分別造冊,登記歸檔,按不同的保管年限進行保管。

  第三十七條 每年年度結賬後,按要求列印會計賬簿,訂本賬(銀行存款日記賬和現金日記賬)由經管人按結賬方法的規定,登出空白賬頁,交保管人員統一登記歸檔保管;會計要按要求列印會計賬簿,活頁賬要由經管人按順序編寫連續號,撤出空白賬頁,用線繩鎖緊賬冊後交保管人員統一登記歸檔保管。

  第三十八條 會計報表要按月度順序存檔保管。

  第三十九條 凡存檔期已滿需銷燬的會計資料,在辦理有關手續後按規定銷燬。

  第四十條 為配合每年度稅務年檢及公司管理條例,每年二月份前進行上一年度財務自查審計工作並將自查結果上報總經理。

  第四十一條 立卷要求:

  1、憑證裝訂整齊。

  2、賬簿要結清封死,填寫齊全,印章清晰,印花稅票要貼上足額,並畫銷或登出。

  3、報表要按月份裝訂成冊,規定報表之外的附加報表和臨時報表,尺寸要控制在統一報表尺寸之內。

  第四十二條整理分類:

  會計檔案按年度分成報表、賬簿、憑證三大類,報表報年度、季度、月份分別組卷,憑證按時間和憑證號順序組卷。 第四十三條

  會計檔案的調閱

  會計檔案調閱時,由檔案管理人員調出所需賬冊,調閱人當時檢視。借閱人應對檔案完整性負責,不得擅自塗改、勾畫、剪裁、抽取、拆散或損毀。會計檔案原則上不得借出。

  第八章 說明

  第四十四條 公司將根據經營或管理情況的變化,對本管理制度和相關財務管理附則進行適當修訂和補充,經董事會核准後執行。

  第四十五條 本管理制度由宏順公司財務管部負責解釋。

公司財務的管理制度14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加強對xx市xx實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子公司的管理和控制,進一步理順母、子公司之間的投資關係和母子公司之間的關聯交易事項,規範公司內部運作機制,不斷強化財務核算和管理,維護公司和投資者的合法權益,促進公司的規範運作和健康發展。現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企業會計準則》等國家法律、法規、規範性檔案和《公司章程》的有關規定,結合本公司的實際情況,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適用於公司範圍內的所有子公司。本制度所稱子公司是指公司根據總體戰略規劃、產業結構調整及業務發展需要而依法設立的,具有獨立法人資格主體,公司依據章程或協議有權決定其財務和經營決策,據以從該企業的經營活動中獲取利益的子公司。其設立形式包括:

  (一)全資子公司;

  (二)公司與其他公司或自然人共同出資設立的,公司控股50%以上(不含50%)或派出董事佔其董事會絕大多數席位(控制其董事會)的控股子公司。

  第三條公司子公司依法設立具有獨立的法人地位,獨立承擔民事責任。子公司應當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範性檔案和公司章程或協議的規定,依法設定會計機構,配備會計人員,組織和開展本公司的會計核算和財務管理。

  第四條子公司應根據本公司生產經營特點和管理的要求,建立和健全財務管理制度,不斷改進和完善管理基礎工作,真實記錄和全面反映公司的財務狀況、經營成果和現金流量,依法計算和繳納國家稅收,接受上級有關部門和公司的檢查監督。除法定的會計賬冊、賬戶外,子公司不得另立會計賬冊、賬戶,不得編制虛假的財務報表,不得將公司資產以任何個人名義開立賬戶儲存。

  第五條為了規範公司的財務會計報表體系,提高公司對外披露財務會計資訊的質量,各子公司在日常會計核算和財務管理中所採用的會計政策及會計估計、會計變更等均應遵循公司的財務會計制度及其有關的規定。

  第六條各子公司應建立和完善預算及成本管理體系,健全財務預測、會計核算、監督控制、分析和考核等管理基礎工作;募集和合理使用資金,提高資金使用效果;有效利用公司的各項資產,努力提高經濟效益;真實、完整地反映公司的財務狀況、經營成果和現金流量,為公司的經營決策提供有效的財務會計資訊。

  第二章管理基礎工作

  第七條子公司生產經營中發生的一切經濟業務,必須根據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和公司財務管理的要求,及時填制真實、完整的原始記錄,確保會計核算的原始資料的準確、有效、合法。[page]

  第八條建立和完善預算管理制度,規範會計核算基礎工作,嚴格控制成本、費用,努力提高經濟效益;透過加強財務管理,進一步完善財務指標的分解落實和財務指標完成情況的分析、考核制度。

  第九條根據公司生產經營管理的要求,建立和完善定額管理、計量驗收制度,確保各項定額先進合理和進出公司的存貨及提供的勞務做到手續齊全、計量準確、收費合理。

  第十條建立科學的存貨管理制度,保證內部經濟核算的及時進行;並定期或不定期地進行財產物資清查盤點(每年年底前必須對全部資產進行一次全面的清查盤點),確保賬賬、賬物、賬卡三相符。

  第十一條建立財務機構內部的稽核制度,以明確經濟責任,保證會計核算資料的真實、完整、規範、正確。

  第三章會計核算制度

  第十二條各子公司應根據生產經營特點和管理要求,按照《企業會計準則》的有關規定開展日常會計核算工作。

  第十三條各子公司下述會計事項參照母公司的會計政策執行:

  1、公司按照《企業會計準則》的有關規定,遵循謹慎經營、有效防範和化解資產損失風險的原則,制訂並經公司董事會批准實施的關於計提各項資產減值準備和損失處理的內部控制制度,各子公司必須參照該制度的有關規定嚴格執行;並在每年中期、年度財務報表中給予如實反映。

  2、固定資產折舊的計提辦法,各子公司均應參照公司確定的計提固定資產折舊的範圍和固定資產分類折舊率按月計提固定資產折舊,並計入當期損益。

  3、各子公司應按照公司規定的報表報送時間按時編制並報送財務報表和提供有關會計資料。子公司的年度財務報表由公司委託或經公司同意的會計師事務所審計。

  子公司報送母公司的財務報表應當按照下列時間提供:

  (1)月度財務報表:子公司於次月3日前完成並提供;

  (2)季度財務報表:子公司於次月5日前完成並提供;

  (3)年度財務報表:子公司於次月10日前完成並提供;

  4、子公司應參照公司的標準和財務制度的規定,制定福利費、通訊費、招待費、差旅費等非生產性支出的管理制度,報公司財務處備案。

  第四章成本、費用管理

  第十四條各子公司應按照公司全面預算管理制度的要求和確定的基本原則,結合本單位生產經營計劃安排和管理的要求,及時編制年度財務預算,並將財務預算上報公司相關的管理部門。

  第十五條各子公司應建立和完善成本管理制度,在加強成本、費用管理過程中,強調成本、費用指標及相關措施要落實到實處。要強化對成本、費用的日常監督和管理,嚴格控制各項費用支出,不斷提高經濟效益。[page]

  第十六條各子公司要健全內部控制制度和進一步強化各項支出的授權審批制度。按公司有關制度的規定嚴格控制非生產性支出,各子公司財務部門要嚴格把好費用稽核報銷關。子公司不得報銷公司本部各單位及任何個人(含擔任子公司兼職董事、監事)的、不應由子公司承擔的各種費用。違者除退回已報銷費用外,還將視情節對責任人進行處理。

  第十七條各子公司要加大成本考核力度,對各項財務指標的完成情況要進行檢查、分析,並針對存在的問題查明原因,提出相應的改進措施,以確保公司總體目標的實現。

  第五章資金管理

  第十八條各子公司應根據公司關於資金管理的規定和要求,結合本公司的生產經營特點和管理要求建立和完善資金管理制度。同時應根據本公司生產經營總目標的要求編制年度、月度資金使用計劃;在日常管理中要及時掌握資金的增減變動情況,對資金實行動態管理,使有限的資金在生產經營中發揮最大的使用效益。

  第十九條各子公司必須嚴格遵守國務院釋出的《現金管理暫行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票據法》、中國人民銀行頒佈的《支付結算辦法》、《票據管理實施辦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從本公司內部實際情況出發並結合管理的要求,建立和完善內部控制、內部牽制制度,確保銀行結算憑證和貨幣資金的安全完整。

  第二十條各子公司在實施資金管理中要嚴格遵守銀行的結算紀律,不得對外提供擔保,不得對外出藉資金,不得任意對外投資,以確保公司資產的安全、完整。子公司處置超過經審計的上一年度子公司淨資產10%以上的固定資產,應事先向公司財務處或相關部門報告,取得公司的同意後方可實施。

  第六章投資管理

  第二十一條對在公司授權範圍內允許對外投資的子公司,對外投資專案的確定,要貫徹“適用性、科學性、先進性、效益性”原則;在具體確定投資專案時,強調在調查研究的基礎上,進行可行性分析論證,要特別注重於技術和經濟分析,並在此基礎上提出可供選擇的可行性方案,提供本公司董事會(或股東會)決策。

  第二十二條各子公司應建立對外投資專案報告制度,便於母公司及時履行對外資訊披露義務。即經本公司董事會(或股東會)批准的對外投資專案,在專案實施前應向公司董事會報告,經公司董事會或股東大會審議通過後才能組織實施。各子公司對外投資專案在具體實施時要加強日常管理、檢查和監督,嚴格控制工程質量和工程成本。未經過上述程式審批的專案不得任意對外投資。對經過上述程式確定的投資專案的有關檔案須上報公司相關的管理部門備案。

  第二十三條各子公司在具體實施對外投資專案的過程中,涉及需為專案公司提供籌資擔保時,應按公司的有關規定,建立擔保事項報告制度,及時向公司有關部門報告,經公司同意後方可實施。

  第七章母子公司之間的相互關係

  第二十四條各子公司生產經營目標及發展規劃必須與公司的總目標及長期發展規劃保持相互協調和總體平衡,以確保公司總目標的實現及穩定、高效的發展。

  第二十五條各子公司的會計核算和財務管理等應接受公司有關部門的指導、檢查和監督。公司可以隨時查閱和審計子公司的會計賬目,查閱時子公司應無條件服從。

  第二十六條各子公司的生產經營活動應遵循市場規律,根據自身的發展與經營特點,制定經營方針和政策。經營中涉及的關聯交易按如下原則處理:

  1、各子公司與公司及所屬單位、公司控股股東及其子公司之間發生的關聯交易業務,應按市場經濟規律及公司對外披露資訊等有關規定的要求,對涉及的關聯交易的內容要按“平等互利、等價交換”的原則簽訂經濟合同,對交易中涉及的結算價格按市場原則合理確定,交易雙方不能因為存在母子公司關係而要求某一方作出減讓或提高結算價格。

  2、各子公司應嚴格執行經濟合同約定的條款,履行合同約定的權利和義務。子公司按合同規定支付的採購款項(含採購預付款),必須經本公司總經理審批同意後,財務部門才能按規定程式辦理付款手續。關聯交易完成後,交易雙方應及時辦理款項的結算,不得拖欠貨款;也不得簽訂無交易背景的經濟合同,透過預收貨款任意佔用另一方的資金。確因市場變化等特殊情況,致使已簽訂的合同無法如期執行的,合同雙方應詳細說明無法履行合同的實際情況,經雙方協商後解除合同,作為已預付貨款退回的依據。

  3、關聯交易預計發生的金額超過公司章程規定的限額時,各子公司應履行報告制度,由公司董事會審議並履行資訊披露。

  第二十七條公司審計部門負責對子公司的內部審計,並向公司董事會報告審計結果。公司可以根據管理的需要決定對子公司進行審計。

  第八章子公司的重大資訊報告制度

  第二十八條公司各子公司應依照公司《資訊披露管理制度》的規定,及時、準確、真實、完整地報告生產經營過程中發生的重大資訊,通報可能對公司股票及衍生品種交易價格產生重大影響的事項,由公司履行相關資訊披露義務。在該等資訊未公開披露前,相關當事人負有保密義務。

  第九章附則

  第二十九條本制度自公司董事會審議透過之日起生效。

  第三十條本制度由公司財務處負責解釋和修訂。

公司財務的管理制度15

  總 則

  第一條 目的: 為了適應公司發展需要,強化總公司及分公司財務會計管理工作,健全內部管理機制,保證公司財產的安全,完整,規範企業財務行為,提高經濟效益。根據《會計法》和《企業財務通則》以及公司業務的實際情況,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適用範圍:本制度適用於分公司或辦事處。

  第三條 分公司是總公司派出的,代表總公司實施產品推廣和銷售行為的內部組織機構享有相對獨立的市場推廣自主權。

  第四條 總公司為整個公司資金結算和會計核算的中心,承擔辦理企業(含分支機構)設立、章程修訂、合同管理、銷售業務管理、擁有企業經濟活動中的全部債權並承擔經濟活動過程中的相應民事責任。

  第五條 分公司負責人(經理)是本單位財務管理的主要責任人,直接對總公司負完全責任,嚴格執行總公司的經營方針和管理制度。

  第六條 分公司財務人員由總公司直接任命或委派,是分公司執行總公司財務管理制度的直接管理責任人,對分公司的各項財產負直接管理責任,對分公司一切違規違紀行為享有絕對否決權,並有責任向總公司相關領導彙報。

  管 理 目 標

  第七條 強化監控力度,簡化核算程式,貫徹執行“收支兩條線”和對公司資金運營實行全過程控制的管理原則。通告全員職責透明度,實行層層責任到人。注重會計隊伍建設,營造公正、廉潔、向上的工作氛圍。

  一 般 原 則

  第八條 會計核算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執行本制度和總公司的銷售管理政策。

  第九條 財務管理模式是以實行“資金收支兩條線”,實行對資產全過程執行控制管理為原則、以總公司全面核算為主、分公司輔助核算、數量統計為必要補充的集中核算制。

  第十條 會計記賬採用保持與總公司平行記賬的借貸複式記賬和單式序時分類記賬相結合的記賬方法,記賬本位幣為人民幣。

  第十一條 會計事項的處理遵循權責發生制的一般原則。

  會 計 基 礎 工 作 管 理

  第十二條 會計記錄必須以實際發生的經濟業務及證明經濟業務發生的有限憑證為依據,如實的反應公司財務狀況。做到內容真實、資料準確、專案完整、手續齊全、資料可靠。

  第十三條 會計記錄必須清晰、便於理解、檢查和使用。

  第十四條 原始憑證的規範:

  1、 原始憑證內容必須具備:憑證名稱、填制日期、填制單位名稱或填制人姓名、經辦人員簽字或蓋章、接受憑證單位名稱、經濟業務內容、數量、單價和金額。

  2、 從外單位取得的原始憑證。必須蓋上有填制單位的公章,從個人取得的原始憑證,不許有填制人員的簽名。

  3、 自制原始憑證必須有經辦人員的簽字或蓋章:對外開出憑證,必須加蓋公司公章。

  4、 一式數聯的的入庫單,出庫單及收據等重要憑證必須套寫,並連續按序號填寫。不能跳頁,若要作廢時,應當註明“作廢”字樣,聯通存根等所有聯次一起儲存,不得撕毀,短少。

  5、 提高發貨單的客戶回籤制度。發貨後,必須索取收貨經辦人員的簽字單。

  6、 凡需填寫大寫、小寫金額的原始憑證,大、小寫金的必須相符。購買實物的原始憑證,必須有驗收人員簽字證明,把好質量關,支付款項的原始憑證,必須有收款單位或收款人的收款證明。

  7、 原始憑證不得塗改、挖補。發現原始憑證有錯誤的,應當由開具單位重開或者更正。

  銀 行 賬 戶 的 管 理

  第十五條 銀行賬戶的設立:

  1. 分公司設立賬戶,只能使用總公司指定的賬戶,用於分公司貨款的收取及解繳總公司,賬戶一經確定,不得隨意更改。

  2. 收入賬戶只能收入款項,除向總部解繳賬款外,不得支取任何款項。

  3. 費用賬戶只能用於支取分公司日常所需費用開支,包括零星採購。

  倉 庫 管 理 制 度

  分公司所有銷售產品的主要部分由總公司集中採購,其他產品配件等的零星採購可由分公司自行採購,所有采購的實物都必須辦理入庫手續。

  第十六條 倉庫單據管理:

  一、材料倉使用單據主要有:《入庫單》、《出庫單》、《報廢單》、《退貨單》、《退倉單》,所有材料的進出都要用相關單據來反映流動情況。

  1. 《入庫單》:辦理入庫時,首先要取得送貨單位的有效單據作為入庫憑證(如發票,收據,送貨單,採購合同),同時入庫單上要寫明送貨單位,送貨日期,及實物名稱,單價,數量,總金額等相關資訊,如生產使用的實物,應該同時註明完整的專案名稱。凡是在外採購的物品,一律都要在倉庫辦理入庫手續後方可使用,包含辦公用品的採購,不同型別的物品應分單入庫(如生產,辦公)

  2. 《出庫單》:所有實物辦理入庫後,在領用時必須開具此單,領用時,倉管應在出庫單上寫明專案名稱或用途,領用人,領用日期等相關資訊,領用人領取物品時首先應由部門負責人簽字同意,倉庫才准許辦理出庫單。

  3. 《退貨單》:所購物品出現質量問題或是採購數量超計劃時,將物品退還給送貨單位時開具退貨單,同時送貨單位在退貨單上簽字,確認退貨。

  4. 《退倉單》:領用人在倉庫領出物品後,因質量問題或者與實際需求不符合時,可以將物品退到倉庫,倉管開具退倉單,經辦人簽字確認退倉。

  5. 《報廢單》:一般適用於領用人領用的低值易耗品類,需要換新的時候(如生產用工具,辦公用具),使用報廢單時,經辦人員應事先找品質人員鑑定該物品是否不能在使用,鑑定是否屬於報廢範圍,對於確實不能再使用的物品才准許做報廢處理。

  二、成品倉使用單據主要有:《成品入庫單》、《成品出庫單》、《成品調撥單》、《成品退貨單》

  1. 《成品入庫單》:所有產品在生產完成後應及時辦理成品入庫,入庫單上應該寫明完整的專案名稱,實物名稱,數量等相關資訊。倉管,經辦人在入庫單上簽字,確認入庫。

  2. 《成品出庫單》:所有產品在出庫前先辦理出庫單,出庫單上應寫明專案名稱,貨物名稱,數量等相關資訊,出庫單上應有倉管,經辦人員的簽字,有必要時可以同時寫上送貨車輛的車牌號,以備查。

  3. 《成品調撥單》:主要適用於成品的內部轉移,由當前管理的倉庫轉到其他管理場所,所有成品需要內部轉移時必須開具此單,不能在沒有單據的情況下隨意轉移產成品,調撥單上應寫明調撥的地點,時間及事由,同時必須有倉管及調撥相關人員的簽字。

  4. 《成品退貨單》:當成品發到現場,出現質量問題或者人為損壞,客戶要求退貨,且無法修復的情況下使用此單,並確定責任歸屬,退貨時應有總經理審批後方可接受退貨,作為退貨處理。

  第十七條 倉庫賬務設定及其他要求:

  1. 倉庫記賬員必須按公司要求,採用《材料入庫明細表》、《材料出庫明細表》、《材料進銷存彙總表》、《成品入庫明細表》、《成品出庫明細表》、《成品進銷存彙總表》及其他相關附表等完善材料及成品的賬務核算,分公司會計應根據倉庫的各明細賬,進銷存彙總表,對各貨物的總額進行核算。

  2. 所有賬表應按月份逐筆登記,明細要求應和各單據的資訊一致,包括單據發生日期,發生內容,備註說明,單據編號等資訊。所有資訊應和單據核對清楚,保證原始資料的準確性,避免錯登,漏登或多登。

  3. 分公司倉庫每月末應對倉庫進行盤點,《盤點表》由倉管員填寫並簽字,交財務部會計複核,分公司負責人簽字確認。分公司會計必須客觀、仔細核對盤點實際庫存與賬面結存,如有不相符的,應及時查明原因,書寫盤點報告和《差異明細表》,經倉管、會計及分公司負責人簽字後,報總公司審查、批准後進行賬務處理。

  4. 盤點表是分析盤點差異原因、明確經濟責任和調整賬務記錄的原始憑證,製作一式三份,即倉管員、分公司會計各一份,另一份寄回總公司備案,以備查。

  固定資產和低值易耗品的管理

  第十八條 資產的定義:

  分公司的各項有形資產根據其價值大小、所用年限以及資產取得方式分為固定資產和低值易耗品。

  固定資產是指價格在兩千元以上且使用時間超過一年或價格在兩千元以下,但使用時間超過一年的交通工具、辦公用品、通訊設施等資產,包括利用分公司費用等購置的。

  低值易耗品指單位價值在兩千元以下或單位價值超過兩千元但使用時間不到一年的各種資產。

  第十九條 資產分類:

  不論固定資產還是低值易耗品,均按以下用途進行分類:

  1. 交通工具,指汽車,摩托車等代步工具。

  2. 通訊設施,指傳真機,電話機等通訊工具及設施。

  3. 辦公設施,指電腦、空調、印表機、影印機、照相機、攝像機、辦公傢俱等。

  4. 工具備件,指維修用工具、備件等。

  5. 生活設施,指用於員工日常生活的各種生活設施,如冰箱、微波爐等。

  6. 其他資產:不屬於以上幾類的其他型別的各種資產。

  第二十條 固定資產折舊的計提:

  1. 折舊方法:

  分公司的各類固定資產均按’“ 平均年限法”計提固定資產折舊。

  2. 折舊年限:

  參照國家有關規定,結合公司的實際情況,規定公司資產的折舊年限為5年。

  3. 資產的變更:

  資產變更指固定資產的轉移,變賣,報廢等。所有分公司資產的轉移、變賣、報廢等必須報總公司批准後才能處置。

  費 用 的 管 理

  第二十一條 費用的定義:

  費用是公司進行市場推廣和經營過程中發生的總耗費,是總公司獲得最大收益的的總投入,是為加快實現銷售的根本保證。費用管理維繫著公司的生存和發展,分公司負責人對費用支出的真實性、合理性負完全責任,會計人員對不真實、不合理的費用直支出直接履行絕對否決權。

  第二十二條 費用預算管理:

  為了確保分公司資金分佈的合理性,提高公司資金使用效率,防止不合理資金的佔用,提高公司各部門的監管能力,可以編制《部門費用預算表》,事先預算出各部門費用,以此作為分公司費用參考依據。

  1. 各部門負責人每月25日向財務部提供下月的部門費用預算表。可以是電子檔,財務部以此作為費用參考依據,並於每月30號召開當月各部門費用分析會,討論當月費用的使用情況,以便及時發現問題,更好的完善費用制度。

  2. 每月30日, 中山分公司向深圳總公司提交下月費用預算表。中山分公司向總公司提交費用預算後,總公司將以此作為分公司下月費用參考,安排資金計劃。同時,深圳總公司對中山分公司費用使用情況,每月做一次溝通討論,提高費用管理。費用預算表編制的內容(詳見費用預算表-樣表)

  第二十三條 分公司費用借支實行備用金管理制度。備用金許可權標準

  第二十四條 備用金借支程式:

  1. 借支人填寫借支單,按規定許可權審批後,交費用會計稽核簽字,出納拿稽核後的借支單支付款項,借支人需在借支單上簽字。

  2. 備用金進行實報實銷制,為了及時反映費用發生情況,借支人員每月報銷2次(每月15日和28日),每月每位借支人員在財務部借款餘額不能超過3000元(可根據實際情況做相應調整),超過部分可從當月工資中扣除或及時提供費用報銷單據後方可再借支款項。

  3. 支付備用金後的借支單,由出納收好交由會計做賬務處理,報銷時由出納開具相應報銷金額收據,借支人員不能自留借支單,借支單不予退回,借支人以收據作為個人報銷憑據以備查。

  第二十五條 費用報銷型別:

  費用報銷按單據型別分為:日常費用報銷、差旅費報銷、實物報銷。報銷人員未分開報銷時,財務有權退回,不予辦理。

  1. 用報銷,使用《費用報銷單》,主要適用於日常經營管理期間產生的業務招待費,交通費,通訊費等其他相關費用

  2. 差旅費報銷,使用《差旅費報銷單》,主要適用於出差人員在出差期間發生的一切相關費用

  3. 實物報銷,使用《費用報銷單》,主要適用於購買生產,辦公用的材料、配件或裝置等。報銷時提供倉庫入庫單及相關購貨單據(主要為發票,收據)

  4. 報銷單據都由報銷人自行貼上並填寫完整,區別費用性質分類貼上(如交通費,住宿費,通訊費,辦公費,招待費),不能混合貼上,便於歸類計算和整理。

  第二十六條 費用單據貼上標準:

  1. 票據的貼上範圍應以貼上單的大小為界,不能超出貼上單範圍進行貼上,貼上時應沿貼上單的右界從右至左橫向貼上,覆蓋貼上的相鄰票據間留一定間隔距離,以保持單據表面平整,便於單據的裝訂存檔。

  2. 每筆費用的產生要寫明發生的原因、 具體時間、地點,產生費用涉及到除報銷人以外的人員時,需要同時註明相關人員的名字,費用產生能歸屬到專案的必須寫上完整的專案名稱,對於費用產生原因說明籠統,費用發生時間與發票不符的,不予報銷

  3. 費用報銷單的填寫一律不準塗改,尤其是費用金額,否則無效。

  第二十七條 審批許可權:

  1. 申請備用金時,金額3000元以下的,由部門負責人及副總經理審批即可,申請金額在3000元以上的必須由總經理審批。

  2. 費用報銷時,報銷單據由部門負責人簽字稽核, 確認無誤後交費用會計簽字稽核,再給總經理審批,待手續都辦理完整後,出納開出相應報銷金額的收據給報銷人簽字,確認報銷。

  第二十八條 費用報銷標準,見《費用報銷制度》。

  對 賬 工 作 管 理

  第二十九條 財務對賬是檢查分公司會計核算正確資訊正確與否的唯一有效方法,是避免公司資產免於侵佔、流失的有力監控手段。分公司應建立財務人員與業務人員聯合對賬的工作制度。

  第三十條 出納(會計)對現金、銀行等貨幣資金做到日清月結,月末對現金進行盤點,核對賬賬,賬實是否相符,月末就銀行存款與各開戶銀行出具的對賬單進行核對,並對未達賬項進行調整。

  第三十一條 會計匯同業務人員不定期對客戶的匯款進行核對,加強客戶直接匯款總公司的跟蹤。

  第三十二條 會計和業務員每月與客戶核對一次銷貨往來賬,維護公司資產的安全和完整,把公司的壞賬損失降低到最低限度。

  第三十三條 每月月末,會計將分公司各明細賬與總公司相關賬目資料進行核對,使總公司與分公司做到賬賬相符,賬實相符,賬表相符。

  會 計 檔 案 管 理

  第三十四條 會計檔案時指會計憑證、會計賬簿和會計報表等會計核算專業材料,它是記錄和反映經濟業務的重要史料和證據。會計檔案由會計憑證、會計賬簿、會計報表和其他資料組成,其他資料包括客戶資料、產品銷售價格表、經濟合同、現金盤點表、存貨固定資產等結存類財產的實地盤點表等。

  第三十五條 分公司每年形成的會計檔案,應歸檔裝訂成冊。在會計月度終了後,由分公司保管滿六個月,期滿之後編造清單移交總公司財務部。

  附 則

  第三十六條 本管理制度是分公司財務人員處理日常會計業務的行為準則,本制度解釋權為總公司財務部。

最近訪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