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學生寢室規章制度(精選6篇)

大學生寢室規章制度(精選6篇)

  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制度在生活中的使用越來越廣泛,制度就是在人類社會當中人們行為的準則。我們該怎麼擬定製度呢?下面是小編收集整理的大學生寢室規章制度(精選6篇),歡迎閱讀,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大學生寢室規章制度1

  一、內務

  1.保持寢室、窗臺、玻璃、門桌櫃、地面乾淨整潔。

  2.不得在寢室內亂扔垃圾,不得向窗外亂丟物品。

  3.寢室成員應按值日表輪流值日。

  4.寢室內應經常通風換氣,使室內空氣保持清新。

  二、安全

  1.注意防火、防盜、防漏電,外出隨手關好門窗,切斷電源。

  2.上下床時注意安全,不得惡意妨礙他人上下床,以免發生意外。

  3.休息時注意關好門窗,以免遭竊。

  4.寢室禁止私拉亂接電源,禁止使用熱得快。

  5.熄燈後嚴禁使用蠟燭照明。

  三、紀律

  1.保持寢室安靜,尊重他人正常生活習慣,嚴禁在寢室打鬧和大聲喧譁。

  2.每位成員應嚴格遵守學校規章制度,不得在寢室內留宿非本寢室人員。

  3.每位成員晚上11之前必須歸宿,若因特殊原因不能歸宿者必須提前跟輔導員和寢室長說明情況。

  4.中午寢室人員應保證午休。

  5.不允許抽菸喝酒。

  四、學風

  1.全寢室人員上課不遲到、不早退、不無故缺席,確保班級的到課率。

  2積極參加院、系組織的第二課堂活動和宿舍文化活動。

  3.寢室內學生幹部以身作則,在學評風建設中起帶頭作用。

  4.誠實守信,認真應考,不無故缺席,考試作弊。

  大學生寢室規章制度2

  為了充分體現“文明、衛生、有序、活潑”的宿舍文化氣氛,進一步加強我係對各寢室的管理,逐步建立完善的管理與監督體制。在系領導和班主任的正確領導下,在堅持“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務”三自方針的原則下,我係特制定以下規章制度:

  (一)學生宿舍安全守則

  1、學生必須遵守《學生宿舍文明公約》。

  2、樹立法制觀念,遵紀守法,對我係有意見可透過正當渠道向我係提出,不準起鬨,亂丟亂砸。

  3、嚴禁在學生宿舍使用任何炊具自做飯菜,一經發現沒收炊具,批評教育,並處以罰款。

  4、在校學生必須在學校安排的寢室就寢,不準擅自換寢室,換床位。

  5、嚴格遵守作息制度。晚上熄燈後,不得隨便外出,特殊情況需外出者要向班主任開假條。在規定的學習、休息時間內,嚴禁打鬧喧譁及進行各種有礙別人學習和休息的活動。

  6、男同學一律不得進入女生宿舍,如不聽勸阻,強行闖入者,宿舍值班教師及門衛有權進行批評教育,並報有關部門處理。

  7、提高警惕,學生會值班人員對可疑人員進行盤問並報值班教師、安保處。

  8、嚴禁攜帶有毒物品與易燃易爆物品以及反動淫穢書刊、音像製品進入學生宿舍;嚴禁在宿舍區內燃放煙花、鞭炮。

  9、保持室內整潔、門前清潔,做到臥具摺疊一致,桌凳擺放一致,各種用物放置有序;不準隨地吐痰,積存髒衣,亂丟果皮紙屑,亂倒飯菜和向窗外倒水、扔垃圾。

  10、嚴禁在走廊裡存放任何物品,包括紙簍、掃把等衛生工具。

  11、禁止在宿舍內私接電源和使用電器裝置。

  12、愛護宿舍的公共財物,不準在牆上打洞,不要猛力拉門窗、拖拉桌椅子或在上面亂刻、亂畫,嚴禁用腳向牆上踢及用手向牆上擲球,嚴禁用腳踢門、踢牆、踢走廊走格,無火災時,不準隨便搬弄消防器材。

  13、嚴格鑰匙管理制度,學生不得擅自調換門鎖,發現問題應及時到物業和門衛登記。

  (二)學生宿舍安全管理規定

  1、未經我係同意,不準在房間內留宿非本房間人員,並嚴禁留異性人員住宿。

  2、必須注意安全用電,節約用水。學生宿舍除校方同意使用的電器外,不得使用電爐、電熱棒、電茶壺、電熨斗等高功率或危險性的電器裝置;嚴禁使用不合格的電器;嚴禁私接電線、偷電。違反本規定對他人或院方財產造成損失的要照價賠償,並追究其相應責任。

  3、必須保持宿舍內外的整潔衛生,房間內不得張貼不文明健康的裝飾,不準在宿舍內外亂扔、亂吐、亂丟、亂倒髒物;禁止飼養各種小動物。

  4、必須愛護宿舍內的傢俱、水電設施、門窗、門鎖等,人為損壞的要照價賠償。住宿期間無條件服從我係對宿舍的.調整。

  5、不準在宿舍走廊打球、溜冰;不準敲打鐵桶、臉盆、餐具等器具;任何時候不得喧鬧起鬨或向樓下摔東西,並禁止在宿舍區內打架、鬥毆、謾罵、酗酒、聚眾鬨鬧。

  6、提高警惕,注意防火防盜。房間內嚴禁使用蠟燭、煤油燈等明火照明;嚴禁使用液化氣瓶,嚴禁燃放鞭炮、煙花和在走廊內燒東西。

  7、離開房間要鎖好抽屜、關好門窗,妥善保管好貴重物品以及房門鑰匙,不準將房門鑰匙交給其他人員。

  8、房間內發生案件時,應保護現場,並及時報告學院有關部門和報警。

  9、住宿人員要增強安全防範意識,發揚見義勇為精神,對宿舍區異常情況應當及時報告,未經許不準推銷和銷售商品。

  10、以上各條款請住宿者嚴格遵守。因住宿者違反規定而造成的財物損失、人身傷害及政治影響等,按有關規定或法律手段進行處理。

  日後的工作中努力學習各種相關規定與技能及時總結經驗,完善宿舍管理,把學生宿舍當作自己的家,把維護學生宿舍的穩定和諧當成自己的職責,把建設營造安定和諧的宿舍當作自己的任務。相信我們的宿舍會更加的整潔、溫馨、和諧。

  大學生寢室規章制度3

  (一)非公寓中心工作人員和住宿學生,未經門衛許可,不得進入學生公寓。

  (二)住宿學生和本校職工進入學生公寓必須佩戴本院校徽或主動出示本人證件。

  (三)來訪人須主動出示本人證件,並如實填寫會客登記,經允許後,方可進入。

  (四)女生樓嚴禁外來人員進入,找人可與值班室值班人員聯絡。

  (五)嚴禁將機動車和腳踏車放入學生公寓。

  (六)攜(載)物品出公寓,須主動接受門衛查詢,經值班人員核查物證相符方可出公寓大門。

  (七)學生公寓大門前禁止設攤和停放車輛。

  (八)門衛值班人員要忠於職守,嚴格管理,熱情服務,重大和突發事件應及時報告有關人員和部門。

  (九)公寓大門晚間關閉時間:每週日-週四22:30,週五、週六23:30。晚歸學生必須主動出示學生證並登記方可進入公寓。

  (十)凡違反門衛管理制度,不聽勸阻,無理取鬧,妨礙值班人員工作者,將根據有關規定給予紀律處分。

  大學生寢室規章制度4

  根據我校用水、用電定額管理辦法和學生公寓改革執行辦法,本著節約、實效的精神,特對公寓用水、用電作如下規定:

  (一)住宿學生要愛護水電設施,樹立節約意識,養成節約用水用電的良好習慣,做到隨手關燈、關水龍頭,杜絕長明燈、長流水的現象發生;

  (二)住宿學生在規定住校時間內,按學校規定每人每月定額配送水電,定額範圍內費用由學校承擔,超額部分由學生支付,每年按10個月計算。

  (三)各宿舍用水用電設施一舍一表,用水用電計量以各宿舍的表顯示為準。

  (四)走廊、公共廁所、值班室等其他公共裝置用電,公共洗刷間用水量,經核算後,由該樓住宿學生平均分攤。

  (五)抄表時間在每月初進行,總表由動力中心負責抄報,分表由公寓中心負責,每月水、電錶數額要按月及時公佈。

  (六)用水、用電超出定額部分,每立方米水交納超額使用費用2.95元,每度電交納超額費用0.62元(水電費交納標準隨省政府規定的數額變化而隨之改變)。各宿舍學生在接到超額用水、用電收費通知單後三天內將費用交至公寓樓長辦公室。

  (七)由於人為原因造成用水設施損壞而造成資源流失的,由該室學生負責。

  (八)工地施工、臨時接線,需用公寓水、電的,經公寓中心同意,由使用部門和公寓中心共同負責用水、用電計量,其費用由使用部門承擔。因使用不當而造成事故的,由使用部門負責。

  (九)嚴禁任何單位和個人未經公寓中心批准使用公寓水、電資源。一經發現,加倍交納賠償金。

  (十)每學期用水、用電節約定額使用數在20%以上的宿舍,視情況給予一定的經濟獎勵,並以此作為參加宿舍評優的一項依據。

  (十一)有偷水、偷電或故意損壞用水、用電計量裝置者的,按學校有關規定給予紀律處分。

  (十二)公寓內嚴禁使用各種違禁電器,一經發現除沒收違禁電器外還給予紀律處分和經濟處罰。

  (十三)公寓樓長對分管樓區用水、用電負總責,凡超出本樓用水、用電定額的,由其追查超額負責人,並負責補償超額經費。

  (十四)各樓對水電計量應準確可靠,自覺接受住宿學生監督並及時答覆學生疑問。

  大學生寢室規章制度5

  一、學生在上課與自修時間,學生宿舍實行封閉式管理,因特殊原因需進入宿舍,須持有衛生科或系辦公室證明,在門衛進行登記方可入內。

  二、學生出入宿舍要有禮貌,服從管理員的管理,尊重衛生人員的勞動。

  三、按宿舍管理中心分配的房間、床位住宿,不得擅自調換,不得擅自挪動室內傢俱,自覺愛護宿舍的一切設施,如有丟失、損壞按價賠償。

  四、遵守作息時間,維護宿舍秩序,樓內不準起鬨或聲喧譁,不準在樓道打球或進行有影響別人學習和休息的活動。

  五、學生親屬及校外人員不準在學生宿舍內留宿,不準兩人同睡一床。

  六、遵守下列文明衛生條款:

  1、嚴禁向樓道或窗外潑水、倒飯菜、扔果皮紙屑,嚴禁在室內或樓道上使用炊事用具和燒廢紙,不隨地吐痰。

  2、保持室內衛生,床鋪整齊,門窗清潔。

  3、室內不得亂釘釘子,不得隨意張貼字畫和塗寫刻畫。

  4、節約用水、用電,禁止使用任何電熱器具和私自拉線接燈。

  5、嚴禁在宿舍內喝酒、聚餐、跳舞、打麻將和賭博。

  6、男女生之間不得互串宿舍,遇有特殊情況須經值班人員批准。

  7、注意安全,防火防盜,不準使用明火,做到人走燈滅,關好門窗,不準在宿舍樓內買賣東西。

  8、不準在宿舍內及樓道上擺放腳踏車或影響美觀的.物品。

  七、平時學生宿舍樓晚10∶40熄燈,10∶30鎖院門;法定節假日和週末晚上10∶45鎖門。特殊情況需經同意後方予開門。

  八、學生畢業離校前,必須按統一規定的時間和程式辦理離校手續,接受宿管人員的檢查、驗收。離校手續全部辦妥後,才可離校。

  大學生寢室規章制度6

  為了構建平安和諧的宿舍生活環境,確保大家的人身安全,根據校、院裡的相關規定的要求,每晚必須對各宿舍進行查房記錄工作。具體規定如下:

  一,要求各班除了安排自律委員進行查房工作外,還應該安排其他班委協助查房,必須保證男、女生宿舍至少有一名班委負責查房(這些查房的班委的名單和聯絡方式要與年級自律部共享)。

  二,查房時間:週日到週四每晚的11點之前;週五、週六每晚的11:30之前。

  三,各查房人員必須如實上報查房情況,自律部將不定時地對宿舍進行查房工作;望各位負責查房的同學能認真執行。

  四,負責查房人員及時報告晚上請假外出的同學。

  五,請假要求:平時的請假就歸到到班級的正常請假裡;週五、週六晚上外出請假的需到各班自律委員那拿週末請假條(一式兩份)。填寫清楚後,提早找輔導員簽字請假。週五中午時將請假條交給自律委員。自律委員確認後把假條交到自律部,方便大家查房。

  六,如有申請週末請假的同學必須向輔導員提出書面申請,由輔導員確認簽字後,交於自律部留底。(注:申請人必須是家住福州或閩侯的同學,必須得有父母或監護人的親筆簽字才行。)

  七,沒有請假私自外宿的同學一經查實將予以通報批評。

  八,查房人員在查房時可進行熄燈提醒。望廣大同學能積極配合查房工作。

  有關晚上熄燈要求

  為了節省大家的電費支出和電力資源;確保大家及我們室友的休息的時間和權利,我們應該規範大家的晚上熄燈行為。

  一,熄燈時間的規定:週日到週四每晚的11點之前;週五、週六每晚的11:30之前。

  二,各宿舍由室長主要負責晚上的熄燈工作。

  三,我們的自律委員會在查房時提醒大家熄燈時間。我們也會進行相應的熄燈提醒工作。

  四,若沒有準時熄燈且屢教不改的宿舍將予以通報批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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