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職工管理制度15篇

教職工管理制度15篇

  在現在社會,制度使用的情況越來越多,制度是各種行政法規、章程、制度、公約的總稱。想必許多人都在為如何制定制度而煩惱吧,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教職工管理制度,歡迎閱讀與收藏。

教職工管理制度1

  為強化職業意識,嚴肅工作紀律,保證正常的教學秩序,特制定如下考勤制度。

  一、教職工必在崗時間規定

  學校實行每週五天工作制,根據工作分工和崗位要求,對各崗位人員必在崗時間做如下規定:

  1、任課教師嚴格按照作息時間表的要求到崗,其中上、下午第四節課有課上課,沒課的按照學校的要求可在規定時間離校。

  2、職員上、下午按學校規定時間到校上班,上午1-4節、下午1—4節必須到崗。

  3、節假日和週末值班教師和領導必須嚴格按照值班要求做好相關工作。

  二、請銷假制度

  教職工因事、因病請假要按程式事前請假,事後銷假。

  1、教師請假:請假半天以內由所屬級部主任批准,請假半天以上由副校長批准。請假批准後,所在級部必須保留請假條存根,教師出校門時,將假條交給門衛。有關級部要負責安排好課。

  2、職員請假:請假半天以內由處室主任批准,請假半天以上由副校長批准。請假批准後,所在處室必須保留請假條存根,職員出校門時,將假條交給門衛,有關處室要負責安排好工作。

  3、處室兼職幹事請假:請假半天以內由處室主任和級部主任一同批准,請假半天以上由副校長批准。請假批准後,所在處室或級部必須保留請假條存根,教師出校門時,將假條交給門衛,同時級部和處室要負責安排好相關工作。

  4、領導幹部請假:中層幹部請假由校長批准,並將假條主動送辦公室記錄。離校前要妥善安排好有關工作,出校門時將假條交給門衛。

  5、處室主任為處室職員考勤人員,級部主任為該級部考勤人員,各處室、級部每週五將本週考勤記錄交辦公室統計,其中辦公室對考勤實行不定時抽查。

  三、積分辦法(20分,千分制)

  1、遲到或早退每次扣1分(遲到、早退超過15分鐘為曠工)。

  2、事假每天扣2分(按節請假的,每8節課折算為一天)。

  3、病假(以醫院假條為憑)每天扣1分。確因大病住院治療的不扣分。

  4、曠工每節扣5分;曠課每節扣10分;曠會每次扣2分。

  5、國家規定的婚假、喪假、產假,考核不扣分。

  6、出現曠工或曠課三次以上或事假超過15天者,不能參加本年度評先選優。

  7、對於每月出滿勤的教職工,每月考勤獎2分,一學期全部滿勤者,期末總獎勵5分。

  8、教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扣發本學期獎勵性績效工資10%。

  (1)學期內無故曠工1天的;

  (2)月內事假累計超過3天的;累計病假達到10天不足15天的;

  (3)工作時間打撲克或從事網上聊天、玩遊戲等與工作無關的事情的。

  9、教職工出現下列情形之一的,扣發本學期獎勵性績效工資20%。

  (1)學期內無故曠工達到1天的,月內無故遲到、早退超過3次的;

  (2)學期內事假累計超過5天不足11天的;

  (3)學期內病假累計達到15天;

  (4)無故不參加家長會、其他集會和理論學習等集體活動超過2次的;

  10、教職工出現下列情形之一的,扣發本學期獎勵性績效工資30%。

  (1)學期內無故曠工達到2天的;

  (2)學期內事假累計超過10天不足16天的;

  (3)學期內病假累計達到16天不超過30天的。

  11、教職工出現下列情行之一的,扣發本學期獎勵性績效工資50%。

  (1)學期內無故曠工達到3天的;

  (2)學期內事假累計超過15天不足21天的;

  (3)學期內病假累計達到31天不超過60天的;

  (4)因個人原因導致單位年終考核扣分的。

  12、教職工出現下列情行之一的,扣發本學期獎勵性績效工資80%。

  (1)學期內無故曠工達到4天的;

  (2)學期內事假累計超過20天不足26天的;

  (3)學期內病假累計達到61天不超過90天的;

  (4)經查實,因體罰或變相體罰學生在社會產生惡劣影響的。

  13、教職工出現下列情行之一的,本學期不發獎勵性績效工資。

  (1)學期內無故曠工達到或超過5天的;

  (2)學期內事假累計超過25天的;

  (3)學期內病假累計達到91天及以上的;

  (4)受到行政處罰的。

  四、考勤結果使用

  將考勤結果累計後,按實際分值計入教職工學年考核中,考核結果作為對教職工物質獎勵和榮譽獎勵的依據。

教職工管理制度2

  為保障學校各方面工作的正常運轉,建立正常有序的教學秩序,促進學校教育教學工作的持續發展,進一步完善對教師實施教學常規情況的檢查與管理,使全體教師自覺按學校管理目標規範自己的教育教學行為,提高教師工作的積極性、主動性,特制訂本制度並請全體教師執行。

  1、行政人員請假半天按1.5節記,全天按3節記(不含兼課)。

  2、全體教職工(含行改人員)因故缺崗,必須請假,所有請假須提前一天呈交假條及罰金,獲准後將假條轉呈教導處後方可離崗。

  3、學校考勤由值周人員和教導處具體負責,接受全體教職工監督。

  4、請假必須提前一天呈交假條,經校長或副校長批准後方能離崗,電話請假一律以曠課論處。

  5、事假每次節扣款10元,原則上不準請事假,確須請假,由當事人自行安排本班科任教師無償代課,學校不發給代課報酬,否則按曠課論處。

  6、遲到或早退:2-4分鐘,一次扣5元;5-9分鐘,一次扣10元;10-20分鐘,一次扣15元;20分鐘以上,一次扣按曠課計扣;全節課或會未到,一次扣40元;上課時走出教室逗留超過一分鐘以上按早退計;體育課未組織學生活動中放任學生自行遊動或提前下課按早退計;開會、培訓等以5-10分鐘記為最低檔記扣,提前離開按時記入早退。

  7、曠課:每節次扣30元,以後每次在次基礎上上翻30元。上課鈴響後20分鐘及以上按曠課計,開會、培訓、集會等10分鐘以後到視為曠課(超50分鐘的會議等按50分鐘一節課累計計算節次)。早讀課以1節課記。

  8、公假:不扣款,不扣分。因公外出須經校長或副校長核准,並在值周人員處登記備案。

  9、特殊假:不扣款,不扣分,但不計發超工作量津貼,節假日不除外。

  (1)婚假:7-13天

  (2)產假:90-180天

  (3)節育假:流產準7天,上環準2天,取環準2天,男扎10天,女扎21天。

  (4)護理假:晚育夫婦,準男方護理假3天。

  (5)喪假:親生父母去世,自亡故之日起至安葬之日止,並延長3天,男教師的岳父母或女教師的公公、婆婆不超過15天,其餘直系親屬視其情況經校委會議研究可準1-5天。

  (6)考試假:在校備案記錄清楚,憑有關證明准予考試及旅途時間假。

  (7)自然災害假:據實情處理。

  10、病假

  (1)特殊長病假:經教育局批准的,不扣款,不扣分,年度考核以最低分記(但可合格)。

  (2)生病請假住院治療,先呈交假條,經行政會議討論,憑住院治療證明、住院醫藥治療發票的準病假,每天扣0.5分,未獲準的作曠課處理。

  (3)一般病情:僅打針、輸液或上藥的請自己安排時間,調節好,不準病假,否則按曠課處理。

  (4)父母或子女生病住院治療確須護理,憑相關依據,經行政會議研究獲准的,按本人病假處理。

  (5)自己違反法律法規造成傷殘住院治療的,按事假處。

教職工管理制度3

  為進一步加強教師隊伍建設,嚴肅工作紀律,規範學校人事管理,建立健全考勤制度,保障教學、行政、後勤等各項工作正常有序執行,根據國家現行法律法規和上級有關檔案精神,結合我校實際,特制定本制度。

  一、請假

  全體教職員工應堅守工作崗位,無特殊情況一般不準請假。因病、因事、因公請假,應持相關證明嚴格履行請假手續。教職工請假應在分別向年段、處室負責人申明後,向辦公室領取並填寫請假單,寫明事由,按級核准,方可離崗。未經請假擅自離職或請假尚未獲批准而離職,以及逾期不歸的請假者,均為曠職。

  1.3天以內(含3天,下同)的假期,由所在年級(科室)負責人審批。

  2.3天以上(不含3天,下同)15天以內的假期,由校長審批。

  3.15天以上、3個月以內的假期,必須經學校領導班子集體研究批准,在校內公示。除有明確規定的假期或重大疾病外,如婚假、產假、癌症、在傳染期的肝病、肺結核等,一次請假原則上不得超過60天。

  4.3個月以上的假期(產假除外),必須經學校領導班子集體研究簽署意見加蓋公章,並在學校公示無異議後,報縣教育局人事科登記,由局長辦公會議集體研究審批,並在教育網公示。

  全年事假累計一般不得超過3個月。對有特殊情況,如本人是獨生子女,直系親屬重病需外出陪醫或陪院看護等,經教育局同意可適當延長假期。

  教師在經過學校批准的短期培訓期間,享受在崗教師待遇。教師以提高學歷為目的脫產進修,必須與學校簽訂協議,經縣以上教育行政部門批准。進修學習人員,憑錄取通知書、繳費單、檔案等相關證明辦理請假手續。離崗學習期間,每學期必須書面向學校和教育局報告一次學習培訓情況,工資由縣財政局扣發。學習期滿,按時返回原單位工作的進修學習人員,由學校一次性給予適當的生活補貼,並辦理銷假手續。

  5.15天以上的病假要有縣級以上醫院的病歷和檢查、化驗、醫藥費等證明及醫院出具的建議住院治療或休息治療的證明,否則不予審批。必要時,學校和縣教育局可以組織請病假者進行相關的醫療鑑定 ,屬實的,鑑定費用由學校和教育局承擔,不屬實的,費用由本人承擔,已執行的假期按曠工對待。

  6.婚喪產假按以下規定辦理

  (1)本人結婚或直系親屬(父母、岳父母、公婆、配偶和子女)死亡時,給予3至5天婚喪假。

  結婚時雙方不在一起工作的以及在外地的直系親屬死亡時,可根據路程遠近,另給予路程假。

  (2)產假假期:對符合政策生育且正常分娩的產婦,在享受國家規定產假的基礎上,延長60天,合計為158天,其中產前休假15天;難產或實施剖腹產手術分娩的,增加15天。男方享受10天的護理假,夫婦異地生活者,男方護理假為20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女職工懷孕不滿四個月流產的,應根據醫療部門的意見,給予15天產假,懷孕滿四個月不滿七個月流產的,給予42天產假;懷孕七個月以上終止妊娠的,休產假98天。

  婚喪假的審批許可權仍按上述規定辦理,並附有相關的結婚證、戶口簿、身份證、準生證、出生證、單位證明等。

  7.育齡女職工假期期間如需要參加例行婦檢的,必須無條件回單位參加婦檢。確因特殊情況不能回原單位參加婦檢的,由所在單位負責人和計生專幹共同組織請假人就近到有資質的婦檢機構進行婦檢,並將有關情況書面報告給所在地計生辦和縣教育局計生辦。

  8.由縣教育局批准的假期以教育局出具的《准假通知單》為準(樣式附後)。《准假通知單》由學校留存,個人請假條由教育局存檔備核。經批准的假期在執行中適逢節假日的,與節假日合併計算不得順延假期。

  9.請假者執行假期前,必須按規定交接好工作,給所在單位留下通訊聯絡方式,並確保聯絡暢通;假期期間,學校因工作需要,按請假人留下的聯絡方式一週內不能與請假人取得聯絡的,從第8天開始假期自動終止,如不能返崗,從當天起按曠工論處,由此造成的責任由請假者負完全責任。

  10.由學校(園)審批的假期每月以中心校、聯盟校、中學為單位(縣直以校(園)為單位)逐校逐人進行登記,並在月底前報縣教育局人事科備案歸檔,縣教育局在教育網予以公示(附《蒙城縣教育系統請假情況統計備案表》)。

  二、銷假

  1.假期期滿必須向學校銷假,逾期不銷假的,按曠工論處。

  2.假期期滿適逢節假日的,仍要按時銷假,履行手續後按有關規定享受節假日待遇,否則,按曠工論。

  3.由教育局批准的假期,銷假時,仍按上述請假審批要求逐級簽署返崗情況後,由教育局銷假並出具銷假通知單(樣式附後),假期期滿三天內,不能向教育局銷假的,以曠工論處。

  三、續假

  1.無特殊情況不得續假。確需續假的,必須在假期未執行完以前按以上審批許可權重新申報審批,續假手續未辦完中間有間隔未在崗的按曠工計算。

  2.因同一事由連續不間斷請假累計天數超過15天或非同一事由一學期內請假累計天數超過30天仍需續假的,逐級簽署意見後,由縣教育局審批(並附相關材料)。

  四、紀律要求

  凡連續曠工超過15天或一年累計曠工超過30天的,按照《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652號)、人事部《全民所有制事業單位辭退專業技術人員和管理人員暫行規定》(人調發[1992]18號)、《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處分暫行規定》(人社部、監察部18號令)及《關於印發〈亳州市教師違規違紀處分辦法〉的通知》(教辦[20xx]47號)執行,按程式予以解聘、辭退或開除。

  五、本規定自印發之日起實行。

教職工管理制度4

  為了貫徹落實神木縣教育工作會議精神,切實嚴格管理、嚴明勞動紀律,根據《神木縣教師隊伍管理辦法(試行)》,結合學校工作特點,制定本制度。

  每位教職工必須嚴格遵守《神木縣教師隊伍管理辦法(試行)》,違者按《神木縣教師隊伍管理辦法(試行)》相應條款對應處理。

  教職工上下班須嚴格遵守作息時間,若有事不能按時上班,必須履行請假手續。

  一、請假審批許可權

  1天以內由教務主任批准,2天教務主任同意報分管副校長批准,1個月以內病事假由校長批准,請假都要提前辦理審批手續。一個月以上的報請教育局審批、備案;“三查”女工須同時提供計生幹職辦審批手續。會假(例會、教研活動等)由主持人或負責人批准,升旗請假(與會假每次均扣30元)由校長批准。

  二、請假時限:

  1、教職工本人結婚可享受3天婚假。要求婚禮在假期舉行。

  2、育齡女教職工生育第一子女的可享受法定產假90天,24週歲以上女職工生育第一個子女的,可增加產假15天,在產假期間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另增產假20天。

  3、教職工直系親屬死亡,在料理後事期間,可享受3天假期。(另加往返路程時間)

  三、請假期間工資待遇

  1、事假:開學時、放假前、3次(不含3次)以上或7天以上事假(而這誰先到按誰執行)、工作緊張時等加倍扣。

  2、病假:因病住院治療的教職工,出院後持住院手續,病歷影印件,醫藥費發票,公療手續等證明材料到單位和教育局銷假。請病假後未住院治療或雖住院治療但不能提供以上手續或手續不全的按事假對待,門診病假按事假對待。

  3、教職工婚假、產假、喪假等期間的工資照發,但不計工作量,不發獎金,績效考核中不計出勤。超假部分按事假對待。

  4、教職工請假期間,績效工資,工作量獎勵、獎金、福利不予發放。

  四、考勤獎罰:

  1、學校實行出勤獎金,每學期每人500元,請假(包括婚嫁、產假、計生等假)3天以上(不含3天)不予發放。

  2、遲到、早退、脫崗

  從打預備鈴後10分鐘之內進入校園為遲到。

  從打上下午最後一次鈴前10分鐘之內離開校園為早退。

  進入、離開工作場所(課堂、會場等)遲到、早退的時限為2分鐘。

  脫崗為中途離開工作場所或無課出校外辦事。

  遲到、早退、脫崗一次扣50元,查崗一次不在崗扣100元,因特殊情況提前向校長請假者一次扣20元,遲到、早退、脫崗每學期累計15次以上者不予發放出勤獎。

  3、曠工:距上班(課)超過10分鐘,進入校園(課堂)視為曠工(課),職工曠課1節(含升旗、各種會議)扣款50元,曠工半天扣款200元,1天及以上按事假的2.5倍扣款,3天及以上取消績效獎,實行待崗。

  五、本制度從XX年2月開始執行。

  六、本制度由消委會負責解釋。

教職工管理制度5

  為進一步規範學校管理,加強組織性、紀律性,保證各項工作正常運作,提高教育教學質量,依據《區教體局“三大機制”資料彙編》,結合我校實際,對教職工病、事假及考勤制度修訂如下:

  一、請假程式及批准許可權

  (1)教職工病假、事假、公假、婚假、產假、喪假等所有請假,必須由本人填寫學校統一印製的請假單,履行請假銷假手續。

  (2)教職工請假,所有請假都包含法定節假日。不超過1天由年級主任在請假條上簽字審批,1天以上7天以內由校長在請假條上簽字審批,7天以上由校長在請假條上簽字,報中心學校審批。

  二、病假期間的有關待遇

  (1)對不履行請病假手續,擅自離開工作崗位的教職工,按無故曠工處理。

  (2)病假在一個月以內的,每天扣0.2分,病假在一至兩個月以內的,扣發當月獎勵性績效工資。

  (3)病假超過兩個月不滿六個月的,扣發半年獎勵性績效工資。

  (4)病假超過六個月的,從第七月起按下列標準發給病假期間的工資:①工作年限不滿十年的,發給本人基本工資的70%;②工作年限滿十年和十年以上的,發給本人基本工資的80%;(③工作年限二十年及二十年以上的,發給本人基本工資的90%。)

  (5)因公負傷或患有重大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學校召開班子會研究決定,報中心學校審批後,工資全額計發。

  (6)請病假兩個月以上的的教職工年度考核按合格人員對待。病假期間不參與獎勵性績效工資分配,在崗位聘用中不參加高一層級崗位的競聘,不參加各級各類的評先、表彰和獎勵活動。

  三、請事假有關待遇

  月累計未超過7天,每天扣0.2分。月累計7天及以上,扣發當月獎勵性績效。

  四、曠工、考勤待遇

  (1)曠工6天及以下的,每半天扣0.5分,曠工7天以上的停發本人當月全部工資。

  (2)辦公考勤:

  時間為:

  上午7:30—8:30

  10:40—12:15

  下午14:00—15:00

  16:40—18:15

  月累計未考勤次數,不在同一半天累計12次以內不扣分,同一半天未簽到籤走視為曠工半天,曠一節課視為曠工半天,月累計未考勤從第13次開始,每次扣0.2分。

  (3)開會考勤:凡學校及上級有關部門組織的會議,曠會一次扣0.2分。

  (4)當月全勤獎0.5分。

  五、學校聘用工作人員參照此制度執行。

  六、本辦法自教代會透過之日起執行。

  七、本辦法根據國家政策法規適時調整。

教職工管理制度6

  (一)教職工一日行為規範

  1、上班

  (1)按時上班,不無故遲到,早退,中途離校或不到校,自覺履行《教職工請假制度》。

  (2)騎車者進出校門,校內須下車推行,車輛按規定停放有序。

  (3)學生行禮招呼,應自覺應答還禮。

  (4)提前做好上課(崗)前的一切準備工作。

  (5)班主任組織學生做好室內外包乾區的清潔工作,值日老師做好辦公室的衛生工作。

  (6)校內不抽遊煙,禁止在教室和教室門口抽菸,做保持校園清潔、衛生的表率。

  2、上課

  (1)預備鈴響,教師應迅速離開辦公室,進入教室,準備上課。上課鈴響,教師應精神飽滿,準時上課。

  (2)上課中做到“八不”,不坐著上課(除生病外);不提前和推遲上;不中途離開教室;不與室外人員閒聊;不看與本課教學無關的任何資料;不隨意中止上課;不訓斥、控苦、諷刺學生;不讓學生站在室外;不接打電話。

  (3)上課使用普通話。

  (4)嚴格執行教學計劃,做到專課專用。

  (5)重視課內學生的規範訓練,重視學生智力、非智力因素等全面素質的培養。

  (6)教學民主,選擇最佳的教學方法和手段調動學生的積極性。

  (7)班主任的晨會(午會)班隊課等要有目的性、思想性、專題性,安排要序列化,反對形式主義及隨意性。

  3、辦公

  (1)做到“五個認真”:備課認真;批閱作業認真;學習認真;輔導學生認真;教育教學研究認真,不擅離職守。

  (2)做到“五個不“:不閒聊;不串辦公室;不做私事;不隨意讓學生停課在辦公室做作業;不打瞌睡,不吃零食。

  (3)辦公桌面的書簿擺放整齊。

  (4)關心辦公室的環境衛生工作,履行好自己的職責。

  4、活動

  (1)每週進行的升旗儀式,必須認真參加,做到快、靜、齊,升旗儀式時與學生同唱國歌。

  (2)積極參加每週一次的政治業務學習,做好政治業務作業題。學習時做到“四不”:不做與學習活動無關的事;不講與學習活動無關的話;不帶小孩在身邊;不隨意遲到、早退或中離。

  (3)全體會議或條線會議,不遲到、早退、中離,要認真聽、認真記,遵守“七不”做到不吸菸、不講閒話,保持環境衛生。

  (4)踴躍參加集體性的外出活動,自覺遵守外出活動紀律,互助合作,體現文明榜樣的水準,組織學生活動要採取強有力預防措施,確保安全。

  (5)學校的突擊應急任務或活動,要積極配合,認真完成。

  (6)學校的常規活動要按常規要求切實做好,任課教師要支援學生參加校級文體及興趣組的活動。

  5、文明

  (1)尊重學生:既要關心學生,又要嚴格對待每位學生,以平等的人格和師長的身份施教,嚴禁體罰和變相體罰。

  (2)尊重家長:虛心認真地對待每一位家長的來電、來信和來訪,積極爭取家長的理解和支援,對學生校內發生的事故,要積極及時與家長取得聯絡,要善於解決。不搞有償家教,不接受家長的禮物和宴請。

  (3)尊重同事:生活上相互關心,工作上全力幫助,不說不做不利於團結的話和事,如有想法和誤會,則透過組織(或第三者)溝通解決。(4)愛護學校財產,節約學校中的水、電、煤、紙張及其他一切財產。

  6、下班

  (1)如教師為最後在教室的在崗者,堅持與最後一位學生一齊離校,關好教室的燈、電扇和門窗。

  (2)如教師為最後一位離開辦公室者,要關好辦公室的門窗、電燈、電扇等。

  (3)對留在校園的學生做好回家的勸導工作。

  (4)下班後要文明休息,文明家務,嚴格遵守國家法紀,不準賭博、不準吸毒販毒、不做對社會和他人不利的事。

  7、執行

  (1)以上各條要求,敬請每位教工自覺做到,使我校的師德文明水準再上一個臺階,學校將以此作為對教工學年、年度及學期考核評優的重要依據。

  (2)對出現以下情況者,校方予以嚴肅處理(包括書面檢討、行政處分、經濟處罰、解聘等)

  ①對學生體罰和變相體罰,造成一定影響者。

  ②幹群、同事之間不團結,故意激化矛盾者。

  ③違反師德規範要求,強行進行有償家教及非議、訓斥學生家長者。

  ④不履行崗位職責,學期教育教學、後勤等任務未完成者。

  ⑤不履行崗位職責,引起學生傷害事故者。

  ⑥無正常理由,不服從學校領導安排者。

  ⑦學生活動中發生重大事故,目睹後不及時處理者。

  (二)學校教職工請假制度

  1、請假批准的許可權

  (1)學校領導,請事假兩天以上者(含兩天)報分管鎮長批准,兩天以內由校長批准。

  (2)學校中層幹部請假半天以上者(含半天)均有校長批准。

  (3)教職工(含食堂工作人員、門衛人員)及有關條線幹部請假半天以上者(含半天)均有分管校長批准。

  (4)教職工上班期間的中途離校一律辦理好請假手續。

  (5)教職工必須按學校作息時間提前及準時上班,遲到者由門衛作好記載。

  2、請假手續及有關規定

  (1)教職工因病請假半天以上者(含半天),須提供醫院的病假證明(急診例外)。

  (2)教職工因有事請假半天以上者(含半天),一律寫好書面請假條,按准假許可權規定經批准後,才得離開工作崗位。

  (3)凡確因急事未能及時做好請假手續或急病、重病,不能送交病假證明單者,可委託他人代為辦理,或先電話聯絡。事後再補辦正式手續。

  (4)請假人如假期已滿,應按時返崗,如因故不能按時返回工作崗位者,應事先來信(電)與學校有關領導聯絡說明理由,回校後補辦手續假手續。

  (5)教職工的婚假、產假、喪假等均應在履行請假手續的基礎上按有關規定執行。

  (6)事假不按手續,先斬後奏者,一律作曠工處理。

  (三)教職工考勤工作和會議出缺勤記錄制度

  1、教職工考勤制度

  (1)學校實行坐班制。

  (2)請假制度、考核細則按有關規定執行。

  (3)學校由校長室組織有關部門實行不定期查崗制度,對於不在崗、無故遲到的教職工,第一次給予教育處理,第二次給予警告,第三次則作曠工處理。

  2、會議出缺勤記錄制度

  學校召開的教工大會,每週教工政治學習會議,由校長室負責點名,對於無故不參加會議的教職工作曠工處理。

  (四)學校教職工考核制度

  為了切實做好教職工考核工作,積極推動,提高教職工的工作責任感,特作如下規定:

  1、每年考核分二次進行第一學期期末的事業單位對教職工年度考核,等級為優秀、合格與不合格。具體考核工作根據有關檔案。第二學期期末為教育事業單位對教職工的學年考評,考評成績記入業務檔案。

  2、每學年考核前,每位教職工寫好工作總結(部門負責人寫好部門工作總結)。

  3、考核獎懲辦法

  年度考核優秀者根據事業單位獎懲辦法,給予獎勵,不合格者停止晉升工資(根據有關規定執行)

  學校各部門的過程考核,作為年度考核、學年度考評及工資晉升、評優評先等方面的重要依據。

  (五)人事爭議調解小組工作細則

  1、學校成立由教工代表、行政代表、工會代表組成的人事爭議調解小組,按國家有關法規條例行使人事爭議的調解職能。

  2、學校與教職工發生勞動爭議,當事人可以依法申請調解、仲裁,提起訴訟,也可以協商解決。

  3、在聘用過程中,如發生人事爭議,當事人應在人事爭議發生日起十五日內,以書面形式向學校調解小組提出調解請求。凡經學校調解小組達成協議的,雙方當事人均按協議履行。調解不成,當事人一方或雙方可以從學校的調解不成之日起三十天內向上級人事爭議處理機構申請裁決。

教職工管理制度7

  一、全體教職工必須自覺履行崗位職責,堅守工作崗位。

  二、上班、下班時間規定

  上班:上午和下午上班,必須在第一節預備鈴打響前到崗。

  下班:按作息時間表第四節課、第八節課畢時間為下班時間,第四節、第八節無課的教師或教輔人員可提前15分鐘下班。

  早晚輔導:凡有輔導任務的教師必須提前5分鐘到崗。

  三、嚴格請假制度,堅持做到有事先請假,請假後再離崗。

  四、嚴格加強出勤管理,加大查崗力度。學校辦公室全面負責教職工的出勤管理,教務處分管教師和教輔人員的出勤,政教處分管生活教師、清潔工、校醫、門衛的出勤、總務處分管食堂職工和後勤服務人員的出勤。門衛將對教職工上下班不按時進出校門的情況以及白天工作時間私自走出校門的情況進行詳細記載,以作為在崗考核的重要依據。教職工在白天工作時間內非因公出校門,一律以離崗論處。

  五、堅持出勤與工資掛鉤:上班遲到、早退一次或上課、輔導遲到、早退一次扣工資20元,曠課一節扣工資50元;曠工1天扣工資100元,曠工2天扣除總工 資的50%,曠工3天扣除當月全部工資,曠工4天作辭退處理。

教職工管理制度8

  (一)園長崗位職責

  1、認真學習國家的有關法律、法規、方針、政策和上級主管部門的規定,全面貫徹執行《幼兒園工作規程》、《幼兒園管理條例》和《幼兒園教育指導綱要》。

  2、負責建立、完善並組織執行各項規章制度,保證園內各項工作的有序進行。

  3、負責主持制定全園工作計劃,領導教育、衛生、保健、安全保衛、家長工作,定期深入第一線,檢查全園各項工作的實施情況,每學期聽課達到60次以上。學期末對全園工作進行總結。

  4、做好教職工的思想工作,經常對全園教職工進行職業道德教育,把師德教育和思想道德教育結合起來,提高他們的政治覺悟,為教師的工作、學習創造條件,維護他們的合法權益。

  5、負責全園教職工的聘任、調整園內工作人員結構,指導、檢查和評估教師以及其他工作人員的工作,定期對保教工作人員進行德、能、勤、績的考核,並根據考核情況給予獎懲。

  6、定期召開園務會和全園會,瞭解保教工作情況,加強民主管理和監督。

  7、負責園所建設的長遠規劃工作,制定幼兒園發展目標,努力改善辦園條件。

  8、及時瞭解國內外有關托幼工作的資訊動態,關注幼兒教育發展的新動向,不斷吸取經驗,改進工作。

  (二)保教主任崗位職責

  1、領導全園教育教學工作,根據《幼兒園教育指導綱要》,結合本園特點制定教育教學工作計劃,期末寫好工作總結。指導各班班長制定好學期、月、周計劃,並及時收回存檔。

  2、做好教師的思想和業務培訓工作,根據教師實際情況組織實施培訓活動,加強青年教師的培養。定期對保教人員進行業務考核。定期批閱教師的觀察記錄和備課本,並根據存在的問題對教師進行專題培訓。

  3、負責全園的教研工作,學期初制定全園教研工作計劃,學期末寫好教研工作總結。結合實際有目的、有計劃地開展園本教研,指導教研組長開展好教研活動。

  4、經常深入到各班,瞭解環境創設、常規培養、教育教學、衛生保健等工作的開展情況,指導教師提高教育教學水平。每學期聽課達到60次以上。

  5、負責園內的家園共育工作,督促各班教師做好日常的家園聯絡工作。

  6、協助園長做好保教人員的思想工作,鼓勵並支援保教人員在教育實踐中大膽創新。工作中能以身作則,在各方面為教師們起到示範作用。

  7、依據需要做好教材教具的計劃和購買工作,並指導資料員保管好圖書、教材、教具等,為教師提供方便。

  (三)班長崗位職責

  1、全面負責本班教育教學、衛生保健、財產保管、家園合作等工作,根據《幼兒園教育指導綱要》及實施細則提出的要求,結合本班實際,制定教育工作計劃,並認真執行,學期末寫出本班保教工作總結。

  2、帶領本班教師認真執行幼兒的一日生活作息制度,科學合理地安排好、組織好幼兒的一日生活,注重幼兒生活常規培養,確保幼兒身心健康成長。

  3、與本班教師、保育員團結協作,搞好所在班級教育、衛生、保健及生活護理等工作。

  4、主持召開班務會,共同商討班記憶體在的問題,制定切實可行的措施,用研究的態度與兩位教師共同搞好班內的各項工作。

  5、帶頭堅持正面教育的原則,尊重幼兒,積極啟發誘導,嚴禁體罰和變相體罰,發現本班教師有違反師德行為應立即制止。

  6、以身作則,有顧全大局、無私奉獻的精神,自覺遵守並督促教師遵守園內各項規章制度。

  7、帶頭積極參加教研活動及學習,不斷提高自身素質及班級管理水平,定期向園長彙報本班各項工作情況。

  8、樹立安全意識,教育和督促班內教師堅守崗位,遵守各項安全制度,防止意外事故的發生。

  9、主動做好家園共育工作,向家長宣傳正確的教養方法,和教師一起認真填寫“家園聯絡手冊”,經常與家長保持聯絡,爭取家長理解和支援。

  (四)教研組長崗位職責

  1、協助保教主任管理本年齡組的教育教學工作。

  2、注重業務學習,並加強自學,在園本培訓中積極表現,大膽發言,為教師做榜樣。

  3、負責組織本年齡組集體性的教研活動,要求提前制定活動方案,做好每一次活動記錄。

  4、指導本年齡組教師搞好教育教學,幫助教師提高教學研究水平,每學期聽本組教師的活動最少一次。

  5、根據本組教研活動的開展情況,向保教主任提出教育教學方面的建議。

  6、負責向本教研組人員傳達領導的工作安排和要求,帶頭執行園領導的工作決議,帶動本組人員完成園領導交給的各項工作。

  7、每學期根據園內的計劃及本組的實際情況,制定出本組的教研活動計劃,學期末上交總結。

  8、協助園領導完成臨時性的工作。

  (五)教養員崗位職責

  1、認真貫徹《幼兒園教育指導綱要》,依據《快樂與發展課程》並結合本班幼兒的年齡特點和個體差異,制訂教育工作計劃,並認真實施,促進幼兒身心和諧發展。

  2、嚴格執行幼兒一日作息制度,注重常規培養,科學合理地安排幼兒一日生活。

  3、嚴格執行幼兒園安全、衛生保健制度,時刻注意幼兒安全,認真交接班並填好記錄。指導並配合保育員管理本班幼兒生活和做好衛生保健工作,做到教中有保、保教並重,培養幼兒良好的生活衛生習慣,減少各種疾病的發生。

  4、按計劃備課,做好活動前的一切準備工作,隨時接受園領導及上級部門的檢查及指導。

  5、為幼兒創設與保教要求相適應的良好的生活學習和遊戲環境,寓教育於遊戲之中,開展內容豐富形式多樣的教育活動,發揮環境的教育作用。

  6、與家長保持經常聯絡,有目的有計劃地做好家訪、家長開放等活動,經常向家長彙報幼兒在園的表現,共同配合完成教育任務。

  7、積極參加政治學習、園本培訓和教研活動,並做好學習記錄,不斷提高自身政治、文化、專業水平。

  8、認真觀察幼兒並寫好觀察記錄、案例分析或教育隨筆,根據幼兒發展情況隨時調整教育計劃和內容,經常進行教育教學反思,研究改進措施,提高教育教學質量。

  (六)保育員組長崗位職責

  1、模範履行保育員崗位職責,自覺遵守衛生保健工作和各項常規,成為保育員中的典範。

  2、負責保育員的培訓工作,每兩週組織保育員學習一次,並做好學習記錄,每學期初組織保育員學習崗位職責和工作流程。

  3、與保健醫一起每週檢查一次各班的環境衛生。

  4、主動了解各班的保育工作情況,發現問題及時向領導反饋並提出改進建議。

  5、主動學習專業知識,增強保教結合意識,積極參與教科研活動。

  6、服從領導安排,協助園領導完成各種任務。

  (七)保育員崗位職責

  1、負責本班房舍、裝置、環境的清潔衛生工作,室內做到空氣清新、物品擺放整齊、幼兒床鋪整潔,為幼兒創設舒適、乾淨、有益於幼兒健康成長的生活環境。

  2、在保健醫和主班教師指導下,嚴格執行幼兒園安全、衛生保健制度,認真做好餐具、玩具、用具的日常消毒工作。每天定時沖洗廁所,保持廁所內清潔無異味。

  3、熟悉本班教育計劃,做好活動準備和收拾工作。協助主班教師搞好環境佈置、組織各項教育活動。

  4、經常觀察幼兒情緒、食慾、睡眠及大小便情況,發現病情及時報告保健醫,並與家長取得聯絡。認真填寫好交接班記錄。

  5、全面、細緻地管理幼兒生活,培養幼兒良好的生活衛生習慣。做好幼兒進餐護理工作,負責指導值日生工作。做好防暑降溫和防寒保暖工作,根據天氣變化及時為幼兒增減衣物。對體弱兒要作特殊照顧。

  6、樹立保教結合的意識,配合主班教師對幼兒進行教育,在一日生活的各環節對幼兒實施教育。

  7、與家長保持經常聯絡,協助主班教師做好家訪、書寫家園聯絡等工作,經常向家長彙報幼兒在園的表現,共同配合完成教育任務。

  8、負責領取和保管本班所需物品,妥善保管幼兒衣物和本班的裝置、教具,不得丟失,做到勤儉節約,包括水、電、日常用品。

  9、積極參加政治學習和園本培訓,並做好學習記錄,不斷提高政治素養和專業水平。

  (八)保健醫崗位職責

  1、根據衛生部門的要求與《規程》、《綱要》的有關規定,制定幼兒園的衛生保健工作計劃,協助園長組織實施有關衛生保健方面的法規、規章和制度,並監督執行。

  2、貫徹“預防為主”的方針,認真做好晨、午檢,做到一看、二摸、三問、四查,對患病幼兒及時做好妥善處理,指導體弱兒護理工作。發現傳染病要及時與班級教師和家長聯絡,指導保育員做好消毒工作,同時做好隔離、登記工作,爭取有效措施防止蔓延。並向上級有關部門報告。

  3、負責指導調配幼兒膳食,經常深入班級瞭解幼兒進餐情況,做好記錄,並與食堂、採購協調一致不斷改善幼兒伙食,制定營養均衡的食譜,保證幼兒有足夠的營養。

  4、負責督促各班搞好環境衛生,每週進行一次全園衛生檢查,做好分析評比工作。指導食堂人員搞好飲食衛生和飲食用具消毒工作。

  5、督促各班嚴格遵守幼兒一日作息制度,指導各班做好防暑降溫和防寒保暖工作,定期檢查各班戶外活動情況,發現問題及時提出改進意見和建議。

  6、做好衛生宣傳工作,每月更換一期文章向家長介紹衛生保健知識。

  7、負責醫務室的醫療器械、用具、藥品的使用和保管,以防發生事故。經常督促、檢查各班用具的消毒情況,做到有檢查、有記錄。

  8、認真鑽研業務,學習《規程》和《綱要》,以進一步瞭解幼兒教育工作特點,更好地做好本職工作。

  (九)食堂班長崗位職責

  1、全面負責幼兒食堂的組織管理和協調工作,對食堂的環境衛生、食品衛生安全和幼兒伙食質量負責,保證食堂工作的正常運轉。

  2、對幼兒膳食安排做到心中有數,按食譜做飯,對所需食品要提前開出選單,交付食品採購人員採買。

  3、嚴格執行食品衛生制度,嚴把採購驗收關,確保食品原料的食品質量。嚴把食品加工關,確保食品衛生安全,杜絕食物中毒事故的發生。

  4、嚴格執行幼兒園衛生保健制度,督促食堂人員按各班幼兒出勤人數準備餐具,保證每位幼兒一盤一碗,吃麵食時為每桌幼兒準備一個大盤以方便幼兒自取食物。

  5、帶頭鑽研業務,不斷提高烹調水平。與保健醫一起進行幼兒伙食的分析和調配工作,帶頭到各班瞭解幼兒進餐情況,不斷髮現問題改善幼兒伙食,確保幼兒吃飽吃好,獲取足夠的營養。

  6、協助園領導加強食堂工作人員的思想政治工作,充分調動食堂工作人員的積極性,努力提高服務水平。

  (十)食堂工作人員崗位職責

  1、樹立一切為幼兒服務的思想,不斷增強責任意識,遵守操作規程,嚴格按食譜做飯,保證幼兒攝取足夠的營養,促進幼兒身體健康發育。

  2、努力鑽研業務,不斷提高烹調技術,根據幼兒生理和年齡特點製作營養豐富、易於消化、適合幼兒的飯菜,做到色、香、味俱全,米飯軟硬適當,麵食品種多樣,能夠激發幼兒的食慾。

  3、嚴格執行營養衛生要求,掌握有關營養知識,青菜先洗後切,做到無沙、無塵、無雜質,食具餐餐消毒,生熟分開,不得把有問題的原料加工製作,不能把腐爛變質食物發放到班上,嚴防食物中毒。

  5、搞好廚房的清潔衛生,保持廚房環境乾淨、整潔,地面乾燥清潔,門窗無油膩、玻璃明亮,物品擺放整齊,做到生熟分開。廚房用具要定期擦洗乾淨。

  6、上班時不脫崗做私事,不吃拿幼兒食品。做到公私分明,團結協作,努力提高服務質量。

  7、注意節油、節水、節電,愛護公物,注意安全,做好防火、防盜、防毒、防腐工作。下班後要關好煤氣、鎖好門窗。

  (十一)食堂管理員兼採購員崗位職責

  1、認真執行“職業道德規範”,負責食堂全面工作。切實做到“一切為了孩子”,做好採購和管理工作,保證幼兒健康。

  2、負責全園各種物品、用具的計劃、購買工作,關心集體利益、儘量做少花錢、多辦事,節約開支,減少浪費,瞭解市場情況,購買物品符合園內使用要求,保質保量,價格合理。

  3、認真按食譜購買當日所需食品,對庫存物品心中有數,防止積壓或短缺。

  4、嚴格執行食品衛生法,對採購的食品質量負責,不買腐爛變質食品,保證新鮮、份量足,經濟實惠。

  5、購買物品當場驗收,嚴格執行財會制度,手續齊全,定期結帳。嚴禁利用工作之便牟取私利。

  6、定期組織召開伙委會,制定、更換食譜,與大家共同研究採購、幼兒伙食質量問題,虛心聽取意見,不斷改進工作。

  7、安排一定時間到食堂協助炊事員工作。

  (十二)修繕人員崗位職責

  1、負責園內各部位設施、裝置的檢查修繕工作,確保正常使用。

  2、負責園內的日常安全檢查,發現問題及時處理,並做好檢查記錄。

  3、協助室外保潔人員做好戶外的衛生保潔工作,每天清理院子及綠化帶中的菸頭等各種雜物,發現不潔之處及時清理,保證院落的乾淨整潔。

  4、負責院內花草樹木的管理工作,定期翻土、澆水,做好日常維護保證生長良好。

  5、負責大型玩具的清潔工作,定期沖刷保持整潔。

  6、負責男廁所的環境衛生工作,每天進行清掃,便池無尿鹼,水池、牆壁、門窗等乾淨,清潔工具擺放有序。

  7、服從領導安排,完成園內交給的各項臨時性工作。

  (十三)保潔人員崗位職責

  1、負責全園環境的清潔衛生工作,保證環境及各種設施的整潔。

  2、負責三個公共衛生間的衛生清掃工作,要求室內無異味、無蚊蠅,清潔工具擺放有序,便池無尿鹼,水池、牆壁、門窗等乾淨。

  3、每天打掃大會議廳的衛生一次,保持地面、桌椅、窗臺、圍欄的整潔。會議之後及時清掃。

  4、每天擦一次樓梯、扶手、三個大門處的地面和窗框。

  5、負責全園大廳的保潔工作,包括大廳內的窗臺、暖氣、電器、滅火器、電燈開關等,發現不潔之處及時清掃。

  6、根據需要隨時開關樓內各處的照明燈。

  7、服從領導安排,完成園內交給的各項工作。

  (十四)保安人員崗位職責

  1、堅守工作崗位,實行坐班制,嚴禁擅離職守。

  2、早晚孩子入園和離園時在門口巡視,如發現幼兒單獨出門要立即攔住幼兒,保證幼兒安全。平時鎖好大門,看好小門,防止幼兒走失。

  3、負責園內報刊雜誌及書信的收發工作,不得遺失,不得出差錯。

  4、負責幼兒園門內及門口三包區域內的衛生工作,每天早上清掃一次,平時注意保潔,隨髒隨掃。看管好院內草坪,禁止踩踏、倒髒水入內。

  5、隨時提高警惕增強安全意識嚴防壞人破壞,除本園工作人員、幼兒及家長,未經聯絡的外來人員進園一律要進行登記。嚴禁有問題的人員進入園內,防止意外傷害事件的發生。

  6、除教學需要外,凡是園內財產,不能搬出園外。

  7、對幼兒、家長及外來人員,說話要和氣、熱情、有禮貌。

  8、晚上幼兒離園後進行一次安全檢查,關閉樓內多餘的照明燈,節約用電,發現問題及時聯絡相關人員進行解決。

  9、我園為禁放單位,在元旦、春節期間在轄區內要進行日常看護和加強巡視,發現有非法燃放煙花爆竹的人員,要及時制止,防止火災的發生。

教職工管理制度9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強化教職工勞動紀律,杜絕曠工、失職、浪費等違紀行為,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適合於本校全體教職工,包括兼職教師和臨時工。

  第二章請假

  第三條:法定假

  1、教職工在結婚、辦理喪事、生育小孩期內,可辦理法定請假手續。

  2、教職工在法定期假期內,不影響評優評先,不影響基礎工資、效益工資、獎金,享受有關福利,但不發崗位津貼。法定期假期內請假人的工作由學校統一調配。

  3、學校鼓勵教師在法定期假期內上班,上班作加班處理。

  4、法定假期的期限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婚假:3天。晚婚(男、女雙方分別滿25歲,23歲以上結婚為晚婚)15天。

  喪假:請假人父母、岳父母、配偶去世可辦理喪假手續,5天。

  產假:51天,晚婚者增加12天,晚育(已婚婦女二十四周歲以上生育第一個孩子為晚育)增加三十天,在產假期間領取獨生子女證的,另增加產假三十天。我校女職工於預產期前十天辦理產假請假手續,休假一個學期,最長不超過六個月(含寒暑假),如涉及到跨度兩個學期的,按一個學期(6個月)的假休滿(含寒暑假)。

  5、如需要超過法定假期限者,必須按事假辦理請假手續,否則按曠工論處。

  第四條:病假

  1、教職工患病需要住院或不能堅持工作,憑醫院證明辦理病假手續。

  2、一次性請病假一個月以上(含一個月)(病假請假天數計算含雙休日在內)者,只發基本工資,不享受病假後一年的學校所有福利待遇(特殊情況另行處理,如因公受傷、精神分裂症等)。全期病假累計每超過1個月以上者,扣除一個月效益工資;病假累計超過三個月以上者,扣除全年年終獎金的一半,不能評優評先;病假累計超過6個月以上者,扣除全年年終獎金,不能評優評先。

  3、每請病假一天按實際天數每天10元扣除當月崗位津貼,病假超過15天以上者,不發當月崗位津貼。

  4、病假期間的工作由學校統一排程。

  5、長期病休人員由本人申請,學校籤具意見,由教育局批准後,方可辦理長休手續。長休期間只發基本工資,不享受任何福利。

  第五條:事假

  1、教職工因事需要請假者,可以申請事假,事假必須事先一天辦理請假手續,否則以曠工論處。特殊情況需以電話形式向主管領導請假。

  2、凡事假必須自行調整好課務和相關工作並報告備案。

  3、事假按實際天數每天20元扣除當月崗位津貼。一次性請事假10天以上(含10天)(事假計算天數不含雙休日),請假人只發基本工資,不享受事假後一年所有學校福利。當月事假累計超過10天,不發當月崗位津貼。全年事假累計超過1個月以上,扣除年終獎金的一半,不評先評優。全年事假累計超過3個月,取消全年獎金福利,不評先評優,不晉升職稱。

  第六條:公差

  1、公差一律由黨政辦公室歸口管理、登記,並經校長室批准後方有效,否則以曠工論處。

  2、1天以內公差由科室派遣,由科室負責人向黨政辦公室申請、登記,報主管領導批准,超過一天的公差一律由校長批准派遣,黨政辦公室登記備案。

  3、公差人員必須履行請假手續,先填好出差請假表,到有關科室安排好工作。

  4、公差超過規定時間,如無特殊原因延期或未銷假者以曠工論處。特殊情況必須用電話與黨政辦公室聯絡,並獲得批准。

  5、公差人員的課務由學校統一排程。

  第七條:學習

  1、公派學習。根據工作需要由學校安排的外出學習為公派學習。凡寄發給個人的通知或其他地方索取的通知、電話通知、口頭轉達學校均不受理。公派學習視為出勤,不影響崗位津貼及其他福利待遇。公派學習期間的工作由學校負責安排。學習人員必須辦理請假手續。

  2、學歷培訓。教職工為達到合格學歷或取得第二學歷等方面的函授或脫產學習視為學歷培訓,一律憑有關通知辦理請假手續。培訓期間的工作由學校統一調配,視為出勤,不影響崗位津貼及其他福利待遇。在職教師經過批准自費讀研的,在未正式調出人事工資關係的情況下,可辦理停薪留職三年,三年後未回教學崗位的,按自動離職處理。(本規定出自《醴陵市中小學教師人事調動有關規定》)

  第八條:加班

  1、節假日根據工作需要,經學校領導安排了工作的人員,視為加班。加班人員必須認真履行職責,按時完成其工作任務。凡在正常工作量內未經學校派遣的不作加班。

  2、加班一律由科室負責人提出申請,報主管領導同意簽字,由校長批准。

  3、加班統一由黨政辦公室歸口管理。由科室負責人到黨政辦公室領取加班申請單,經領導籤具意見後交黨政辦公室存檔,黨政辦公室負責登記,月末彙總。

  4、未及時辦理加班手續或未經批准,一律不作加班處理。

  第九條:請假許可權及手續

  1、請假許可權:1天之內,由主管領導批准;超過1天,由校長批准,會議請假由會議主持人批准。

  2、請假手續:請假人到黨政辦公室領取請假條,由科室負責人、主管領導、校長簽字同意後,交黨政辦公室登記備案。凡涉及到教學工作的在交黨政辦公室前一律到教學管理科辦理手續。

  第三章常規管理

  第十條:簽到

  1、教職工上班期間必須按《醴陵市陶瓷煙花職業技術學校簽到管理規定》簽到。

  無故缺籤累計2次按曠工一天處理。

  第十一條:曠課、曠工

  1、任課教師要堅持教學第一的原則,不管有無正當理由,凡出現空堂現象均以曠課論處。

  2、凡教職工在作息時間內未經請假而不在工作崗位者,均以曠工論處。

  3、曠課一節扣除50元崗位津貼,且給予全校通報批評;曠工半天扣除50天崗位津貼。曠工一天取消全月崗位津貼,且相應扣除一個月的效益工資。曠課2節按曠工一天處理。

  4、全期曠工三天以上者,不計發效益工資和年終獎金,取消評先評優和晉升職稱資格。

  5、凡要求調動崗位的教師,必須按照組織程式辦理相關手續,在沒有辦理相關手續之前,不得擅自脫離原工作崗位。經組織批准而未按規定時間報到的,按曠工處理。

  6、教師無正當理由未辦理好請假、病休、停薪留職等手續脫離工作崗位的,一律按曠工處理,同時按照人事部《關於印發《全民所有制單位專業技術人員和管理人員辭職暫行規定》的通知第十三條規定並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一年連續曠工15天或累計曠工30天的,作自動離職處理。

  第十二條:遲到、早退

  1、教職工必須嚴格按作息時間上下班。未在規定時間內按時簽到或提前離崗者按遲到或早退處理,遲到或早退超過30分鐘作曠工半天。遲到、早退每次扣除崗位津貼5元。

  2、任課教師上課遲到或早退,每次扣除崗位津貼5元;超過5分鐘按曠課一節處理。

  3、凡學校召開的會議,每遲到或早退一次扣除崗位津貼5元,曠會一次扣除10元,請假(除學校安排工作者外)一次扣除5元。

  4、升旗按會議處理。

  第十三條:私自調課

  1、教師請假按相關規定辦理手續後,一律經由教學管理科簽字,屬學校安排工作的由教學管理科調整好課務。屬自行調整工作的由本人調好課後告知教學管理科備案待查,均不能私下調課。

  2、凡私自調課,調課人作曠課論處,被調課人扣除20元崗位津貼。

  第十四條:凡在上班時間內因特殊情況需臨時請假者,需向科室報告,徵得批准後,告知出勤管理人員假畢及時銷假,但不得超過2小時。2小時以內按正常出勤看待,超過2小時,需辦理請假手續,未辦手續者按曠工論處。

  第十五條:上班時間內嚴禁下棋、打撲克、玩麻將、炒股等,不得聚眾閒談,違者視情況每次扣除20元以上崗位津貼。

  第十六條:根據學校需要安排值班的人員,一律按規定履行職責。未履行好職責的除扣除值班津貼外,視情況扣除崗位津貼。

  第四章出勤考核及獎勵

  第十七條:實行按日簽到,分周公布,月末彙總的考勤登記制。

  第十八條:學校設立出勤管理崗位,歸口黨政辦公室管理。

  第十九條:負責出勤管理的人員,月末按彙總登記表算出個人出勤量,學期結束,彙總算出全期個人出勤量,張榜公佈並記入教師人事檔案。

  第二十條:設立50元每月的全勤獎,當月出滿勤的教職工,享受每人每月50元的全勤獎。當月請事假病假的教職工一律不享受出勤獎勵。

  第二十一條各科室都必須嚴格執行勞動紀律管理制度,不得徇私舞弊或為當事人辯解、說情,否則追究科室負責人的責任。

  第二十二條:學校不定期對勞動紀律情況予以檢查。凡在檢查中查出的問題,當事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脫責任。

  第五章附則

  第二十三條:本制度於20xx年xx月xx日起執行。

  第二十三條:本制度解釋權屬學校校長辦公會議。

教職工管理制度10

  為了加強我校教職工考勤管理,建立規範的`考勤管理秩序,根據上級部門教職工管理辦法的有關精神,特制定本制度。

  一、公假

  1.婚假:教職工符合法定年齡,婚假為15天。

  2.產假:女教師產後給一個學期產假。或者憑孩子出生證明,從出生第一天起含寒暑假連續放假168天。男教師妻子在政策內生育,可給護理假15天。

  3.喪假:凡教職工父母公婆、岳父母病故者,給喪假7天,其他親屬的給喪假3天。

  4.住院假:教師因病住院,憑醫保結賬單據,可按住院時間給予批假,屬於手術治療的,報銷後自費在一萬元以上的,可增加15天修養假。

  5.考試培訓假:教職工參加教學業務方面的各類培訓、進修,考試期間一律為公假。

  6.小產假:女職工懷孕2個月以內流產的,根據醫務部門的意見,給予15天的產假;懷孕3個月以內流產的,給予20天產假;懷孕4個月以內流產的,給予30天的產假;懷孕4個月以上流產者,給予42天產假。具體細則補充如下:

  (1)小產假期間,含雙休日,含五天公假。

  (2)流產時間認定以縣級以上醫院診斷證明為準。

  7.關於公假的補充說明:

  (1)以上六種情況在固定期限內屬於公假,超出時間的按病事假對待。

  (2)進修、培訓超過20個工作日的,其他公假超過10個工作日,不享受學期滿勤獎。

  二、人文假

  1.病事假:教師在家休病或有特殊情況,不能正常上班,按以下標準給予扣除:1—5天內為公假,學校將給滿勤教師每天獎勵1000元;6天以上每天扣除50元,不超半個月者,可去休息日記扣;超過半個月者連同節假日連續記假。

  2.親情假:教師父母、子女在縣城內醫院住院期間,教師向教導處提出申請,學校只考勤教師的上課和會議情況,不考勤其在崗情況。如外出治療者,按事假對待;子女當年參加高考的教師,在高考學期可提前離校一節,但不能影響課堂、會議、公開課聽課。

  三、崗位管理

  1.守職管理

  (1)學校在隨機查崗時,教師不在學校,且未向教導處請假,進行不同標準的經濟懲處。凡在工作時間查崗不在單位的,每次扣除100元。

  (2)一學期內,在學校臨時查崗中有3次不在學校的教師,停發一個月的績效工資;超過5次的,停發半年績效工資。

  (3)教師曠工一天者扣除200元,超過連續三個工作日或累計5個工作日的停發一學期的績效工資,並按上級相關規定進行處理。

  (4)教師經常性遲到早退,經教育仍不改正者,可進行一定程度的經濟或組織處分。

  2.課堂管理

  教師隨意脫離課堂,按曠工半天對待,扣除100元,一學期達到3次停發一個月績效工資,3次以上停發一個學期的績效工資。

  3.會議管理

  (1)教師因事不能參加學校的各類會議,請假一次扣除20元,曠會一次扣除100元,當日請假者不累加扣除。

  (2)會議尚未結束,提前請假離會的扣除10元,擅自離會的按曠會對待。

  (3)教師因頂課誤會的需向組織會議的領導提前請假,方不予扣除。

  4.公開課管理

  學校安排的公開課活動,本教研組的人員必須全員參與。請假不到者,每節扣除20元;擅自不到者,按曠課對待;因為頂課或領導成員外出工作,不能聽課的需向教研組長提前請假,方不予扣除。

  四、審批許可權

  教職工請假5天內由教導處審批;6—30天由校長審批;一個月以上本人寫申請,學校提出意見,報教育局審批。

  五、相關補充

  1.學校每學期給滿勤教師獎勵1000元,作為考勤的基礎性獎勵。

  2.校聘教師滿勤獎勵與在編教師相同,請假在六個工作日以上每天按50元計扣,請假超過一個月按天工資平均數計扣,曠工曠職同其他教師一樣。

  3.教職工一學期內請假在一個月以上者取消當年評優晉級資格。

  4.班主任請假在10個工作日以內,班主任津貼正常發放,超過10個工作日每天扣除班主任津貼20元,滿一個月者,班主任本月津貼自然取消。

  5.臨時替代班主任工作者,按具體工作日每天補助20元,連續兼任一個月以上,領取本月班主任所有津貼。

  6.教師臨時頂課標準為:有作業科目(語數英科)每節課為20元;無作業科目及數輔、晨讀每節課為15元;一般性照課每節為10元。

  7.學期中途因人事變動,學校進行的工作調整,教師新增加的課時不按上條對待,如工作量較重的可給予一定工作補貼。

  8.學校集體安排的加班、開會等,教師出現缺勤、曠工情況,一律按上班時間缺勤、曠工對待。

  9.教師有事需要提前向教導處請假,在崗位檢查過程或簽到期間打招呼者,請假無效。

  10.實行四簽到計扣辦法:學校實行四簽到後,教師未簽到20次以下,每次扣除10元,超過20次後,每次扣除20元。

  11.日常考勤由值月領導或其他領導負責;集體會議由教導主任負責;教研會、公開課由教研組長負責。

  12.教職工請假在42天以下,由本人自己選擇臨時代課教師,學校支付代課補助;如本人拒絕安排,由學校安排代課教師,代課補助從本人績效工資中扣除。

教職工管理制度11

  為了強化和嚴肅工作紀律,切實加強學校工作管理,保障教學、行政、後勤等各項工作的正常運作,充分調動廣大教職員工積極性,全面提高教育教學質量,根據《教師法》有關精神,結合本校實際情況,特修訂本制度(簡)。

  一、考勤形式:

  1、簽到:學校要求全體教職工上、下午在規定時間內簽到。不可出現代簽現象。

  2、出門證:正常上班時間內,簽到時間截止後,教職工因事確需外出的,直接到考勤辦簽發出門證。如是公事,教職工需要分管主任出具書面證明。

  3、校長室牽頭處室、年級部、值周組組成檢查組,將不定期抽查全體教師或部分教師或個人,凡未經批准或未拿出門證強行外出的教職工,視為脫崗。

  二、請假制度:

  1、因公外出開會、聽課、學習者,憑通知到有關部門批假條。經校長室和教務處、年級部批准,後到校長辦、考勤辦備案,如是班主任還需要到政教處批假條。

  2、病、事假:教師到年級部、教務處,教輔後勤人員到教務處、總務處請假,待批准後,再交校長辦、考勤辦備案(班主任還需到政教處備案),如未到相關處室說明後果自負。教幹請假還須經校長室批准。病假需要持相關醫院證明,如有特殊情況,必須在當天補辦請假手續。(長期請假的需經縣教育局審批)。無醫院證明視為事假或曠職處理。如請假2天要到分管校長處,3天或以上要到校長處履行請假手續。

  3、婚假、喪假、產假:婚假、喪假、產假的假期按有關檔案執行;

  4、會議和活動:學校規定必須參加的會議、政治學習、業務教研活動以及其它的一些集體活動(如升旗儀式活動)。如有事或生病請及時履行請假手續,不可無故缺席、遲到、早退。(公事除外,但需要校長室或處室、年級部證明)。

  5、請假要履行銷假手續。銷假到原請假處辦理,凡未銷假的視為曠職。

  三、關於學校重大集體活動的考勤制度。

  1、凡上級委託學校組織的中考、高考、高二水平測試、自學考試和期中、期末測試以及閱卷工作、運動會、義務勞動等大型活動均屬於學校重大集體活動。

  2、全體教職工必須無條件服從學校安排的監考、閱卷、裁判員和義務勞動等工作。如有事或生病請及時履行請假手續,不可無故缺席、遲到早退。

教職工管理制度12

  根據忻州市機關事業單位職工各類假規定有關的基本精神,結合我校具體情況,制定本規定。其目的在於嚴肅勞動紀律,統一學校教職工的步調,保證學校各項工作正常運轉。

  (一)工作時間及遲到、早退、曠職的規定。

  1、教職工一律實行座班制。

  上午下班時間,教學人員有課的按課表作息時間下班,沒課的教師和其他工作人員原則上11:30下班。下午上下班時間:“五一”至“十一”2:30-6:00,“十一”以後2:O0-5:30。

  2、上班時間嚴禁搞任何娛樂活動(打撲克、下各類棋、打乒乓球等),所有文體娛樂活動,都要在大課間、課外活動時間進行。課外活動時間以課程表及作息時間安排為準。

  3、遲到、早退半小時以內記錄,半小時以上又說明正當理由按事假累計缺勤。經常遲到早退者累計按曠職論,3-5次記曠職一天,5-10次記礦職兩天,以此類推。組長要真正履行職責。要嚴格考勤。如抽查發現失職現象,將扣減組長考核1-5分。

  4、無正當理由,事先不獲准假、事後不補假而不到校工作者,一律按曠職論;無故不參加政治、業務學習一次計曠職半天。

  5、凡到幼兒園接孩子的教職工,按學校規定,每天可提前20分鐘離校。週五由對方或家裡其他親屬去接。要保證參加每週一次理論學習或全體會議。特殊情況個人寫出申請,校長批准。

  (二)病、事假

  1、病假一天以上者,須持指定醫院的病假條計病假。看病半天,按病假算,不足三小時不計假,但要有記載。

  2、事假半天或一天由部門主任批准,兩天以上者,由校長批准。請假半天以上者,均需填寫請假單,並報組長登記考勤,將請假單貼在考勤表背面。請假不足半天,又超過兩小時的,以小時累計,滿七小時算一天事假。每次不足兩個時,但次數較多,也要累計,滿七小時算一天事假。

  3、事假須事先獲准,來不及請假時,須事後及時補假並經批准。未經批准自行不到校者按曠職論。

  4、請假、事假按國務院忻州市機關事業單位職工各類假檔案規定,除婚假外,一律連續計算,包括公休假在內。

  (三)婚、喪、產等各種公假

  1、婚假。教職工本人結婚,可請婚假、假期不得超過七天,工資照發。晚婚的增加獎勵假7天,不包括公休日在內。

  2、喪假。教職工的配偶、直系親屬和一起生活的岳父母、公婆死亡,可請喪假,假期不得超過5天,工資照發。

  3、生育假。女教職工的產假,正常生育假三個月90天。剖腹產增加半個月,大齡結婚享受一個月獎勵假,男女雙方均可享受半個月,如果男方不休,女方可憑男方單位證明,休滿全月。產期,即大齡又剖腹產者,休4個半月135天,正常生育120天。如果男女均不休獎勵假的,給予女方一個月工資的獎,獎勵由夫婦雙方單位各負擔50%。此外,可增加產假三個月,但免三年獨生子女費。女教師產假正值寒暑假,產假順延。

  4、節育、絕育、人流等算公假,假期按市人民政府有關計劃生育規定執行。絕育假14天;採取長效措施放假3天;如採取避孕失敗懷孕,做人流假期14天。沒有按規定採取避孕措施做人流者一律算事假。

  5、一週歲以內的小孩的母親每天享受1小時餵奶時間。

  6、家長會按公假統計。

  7、房管部門維修、拆遷住宅需在家照料算公假。

教職工管理制度13

  1、每個科室、處室、辦公室的教職工在工作完畢後要及時關水、關電、關窗、關門、損壞了公物要照價賠償,並且每人一次扣除0.5分,以上由各科室負責人追查到人,不能責任到人要由負責人承擔.

  2、個人借用學校儀器、圖書、電教器材(包括辦公室、房中公共財物)除自然損耗。損壞、丟失要照價賠償,並且扣財產分每人次0.5分.

  3、儀器保管員要及時清理器材、記帳、期末按時收回,否則每人次扣0.5分-----1分.

  4、服從學校對財產調配,亂搬、亂丟、亂換、亂放公共財產,每人次扣0.5。

  5、教職工要節約用水、用電,放假離校要及時關水、關電,否則每人扣0.5分。

  6、學校電腦只能用於教學備課,利用其聊天、下棋、玩電遊、看電影者、在電子備課室抽菸者,每人次扣1分。

  以上扣完5分為止,解釋權屬校務會。

教職工管理制度14

  一、公假

  1、婚假:教職工符合法定年齡,婚假為7天。

  2、產假:女教師產前產後給假98天,凡符合晚婚晚育生育第一胎,並領取了《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增加30天,如系難產或多產者,產假增加十五天。男教師妻子在政策內生育,可給護理假10天。

  3、喪假:凡教職工父母、公婆、岳父母病故者,給喪假7天,主要親屬的給喪假3天。

  4、住院假:教師因病住院,憑醫保結賬單據,可按住院時間給予批假,屬於手術治療的,花費在一萬元以上,可增加15天修養假。

  5、考試假:教職工參加教學業務方面的各類培訓、進修,考試期間一律為公假(提供相關證明)。

  說明:(1)以上五種情況在固定期限內屬於公假,超出標準的按病事假對待,記扣標準按固定標準執行。(2)住院超過10個工作日,進修、培訓超過30個工作日的,不享受學期考勤獎。

  二、其他假

  1、病事假:教師在家休病或有特殊情況,不能正常上班,按以下標準給予扣除:1---5天內為公休假,學校將給滿勤教師每天獎勵40元;6天以上每天扣除60元,不超半個月者,可去休息日記扣;超過半個月者連同節假日連續記假。

  2、哺乳假:教師產假滿後,由於身體原因可給一學期的哺乳假,哺乳假期間不享受30%的校管績效工資。

  3、親情假:教師父母、子女在城內醫院住院期間,教師向教導處提出申請,學校只考勤教師的上課和會議情況,不考勤其在崗情況。如外出治療者,按事假對待;子女當年高考,教師每天可提前離校一節,但不能影響正常工作。

  三、其他考勤

  1、守職管理:

  (1)學校在隨機查崗時,教師不在學校,且未向教導處請假,進行不同標準的經濟懲處。凡在晨讀或數輔時間返校的,每次扣除10元,在綜合評價中扣除一分;其他時間查崗不在單位的,每次扣除50元,扣除綜合評價分5分。

  (2)凡一學期內,在學校臨時查崗中有四次不在學校的教師,停發一個月的校管績效工資;超過10次的,停發半年校管績效工資。

  (3)教師曠工一天者扣除200元,超過三個工作日或累計5個工作日的停發一個月的績效工資,並按上級相關規定進行處理。

  (4)教師經常性遲到早退,經教育仍不改正者,可進行一定程度的經濟或組織處分。

  2、課堂管理:

  教師隨意脫離課堂,按曠工半天對待,扣除100元,一學期超過三次停發一個月績效工資。

  3、會議管理:

  (1)教師因事不能參加學校的各類會議,請假一次扣除40元,曠會一次扣除100元,如當日請假者不累加扣除。

  (2)會議尚未結束,提前請假離會的扣除30元,擅自離會的按曠會對待。

  (3)教師因為頂課誤會的需向組織會議的領導提前請假,方不予扣除。

  4、公開課管理:

  (1)學校安排的公開課活動,本教研組的人員必須全員參與。因請假不到者,除不累加扣除外,每節扣除20元;擅自不到者,按曠課對待;因為頂課或領導成員外出工作,不能聽課的需向教研組長提前請假,方不予扣除。

  (2)校長按每學期聽課40節標準考核,少一節課扣除20元;專職總務人員不考核聽課情況。

  四、審批許可權:

  教職工請假5天內由教導處審批登記,並負責安排教學任務;6——30天由校長審批;一個月以上由本人寫申請,學校提出意見,報教育局審批。校委會成員請假在一個月內由校長審批,一個月以上由本人寫申請,校長提出意見,報教育局審批。

  五、相關補充

  1、學校每學期給滿勤教師獎勵200元,作為考勤的基礎性津貼。其他缺勤按考勤管理辦法在學期績效工資中扣除。

  2、臨時代課教師請假的記扣標準為其他教師的一半,曠工曠職同其他教師一樣。

  3、教職工一學期內請假在一個月以上者取消當年年度考核及職稱評優資格。

  4、男55週歲,女50週歲以上的教師,如因病需請假,由本人提出申請,透過縣級四部門審批,方可請假或提前離崗,財政工資全發,學校待遇不給。

  5、班主任請假在10天以上者,每天另扣除班主任津貼10元,滿一個月者,班主任本月津貼全部取消。

  6、臨時替代班主任工作者,每天補助10元,連續兼任一個月,領取本月班主任所有津貼。

  7、由學校安排教師臨時接替他人上課者,每節課補助20元(含作業批改;輔導課不另外計課時),如透過多人相互調課的,按照課時差距給予補貼。如不進行新課教學,照班者每節課補助5元。

  8、學期中途因人事變動,學校進行的工作調整,教師新增加的課時不按上條對待,如工作量較重的可給予一定工作補貼。

  9、學校集體安排的加班、開會等,教師出現缺勤、曠工情況,一律按上班時間缺勤、曠工對待。

教職工管理制度15

  一、考勤專案:

  到離校、辦公、教職工政治學習、升旗儀式及學校組織的其他或活動。

  二、考勤時間:

  上午第一節課到第四節課

  下午第六節課到第八節課

  三、考勤要求:

  1.按學校規定作息時間上下班,不無故遲到、不早退。早上凡遲於8:00進入學校、上班期間外出辦事的教師一定要履行簽名手續。

  2.教師辦公期間要勤勉敬業,不做與工作無關的事情,不得參與電腦遊戲或上網聊天。

  3.嚴格執行上課制度,無特殊原因不能遲進課室上課,不提前下課或途中離開教室,不將手機等通訊工具帶入課堂,不在教室抽菸。

  4.學校召開的各種會議及其它要求到位的集體活動時(如教研活動)需準時參加,並遵守會場紀律,不得無故遲到或缺席。

  5.監考期間必須集中精力認真履行職責,不做與監考無關的事。因翫忽職守造成考場紀律不嚴、秩序混亂等問題的,要追究責任,嚴肅處理。

  6.教師不參加學校活動或上班,需遵循請假制度。半天之內的假由分管校領導批准並作好記載,一天及以上的事假由校長批准。凡病假、事假、產假、婚假、喪假、探親假等按上級有關檔案政策執行。請假人自行調課,如調課有困難,可申請教導處代為安排調課,假滿回校後到教導處銷假。

  四、考勤管理辦法:

  1.上下班遲到、早退、外出辦事的考勤有門衛監督,當天值日行政記錄。

  2.教師上課、辦公紀律考勤主要由教務處每天組織巡課檢查,另外每週辦公室牽頭,組織人員對教師是否在崗進行一次大檢查。

  3.教職工政治學習、升旗考勤由辦公室負責。

  4.教研活動考勤由教研組長負責。

  5.學校其他集體活動的考勤由組織者負責。

  6.對教職工勞動紀律考勤情況的統計每月一次,學期彙總存檔。

  五、考勤管理獎懲:

  1.教職工不履行簽到手續或經常無故遲到、早退的學校將給予一定的批評,情節嚴重的給予相應的處理。

  2.辦公期間玩電腦遊戲或上網聊天的發現2次以上的按曠工處理,扣考勤獎20元。

  3.嚴重違反上課制度(如出現空堂現象等)按曠課處理,扣除當月課時津貼的1/3。

  4.無故曠會一次扣考勤獎5元,不準時參加會議或活動超過3次算曠會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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