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車場管理制度【推薦】
停車場管理制度【推薦】
在充滿活力,日益開放的今天,制度的使用頻率呈上升趨勢,好的制度可使各項工作按計劃按要求達到預計目標。大家知道制度的格式嗎?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停車場管理制度,歡迎閱讀與收藏。
停車場管理制度1
1、凡進入本停車場的車輛,必須遵守本管理規定,服從管理人員指揮,按規定位置停放。
2、車輛出入本停車場時,時速不得超過10公里。
3、車輛進場停妥後,車主應拉緊手摯,切斷電,帶走貴重物品,鎖好門窗再行離開,本停車場主要是供給車輛的停泊服務,對車輛和財物的損失和損壞,恕不負賠償職責。
4、嚴禁載有易燃、易爆、易腐蝕、劇毒、槍、彈藥等違禁物品的車輛泊入本停車場內,如車主瞞報或違反本停車場的規定而造成的一切後果,除由當事人負責外,還報司法部門追究當事人的法律職責。
5、進入本停車場的車輛必須完好。殘缺或漏油、漏水之車輛不得進入本停車場。
6、嚴禁在車場內加油、加電池水、修車、洗車、吸菸和動用明火。
7、停車場內不得堆放任何物品,嚴禁存放汽油、柴油及棉紗等易燃、易爆物品。
8、如本停車場有任何事故發生,管理公司由權採取適當的臨時應變措施,以儘量減少對客戶的不便,在緊急情景下本停車場有權要求車主將車輛駛離停車場,或在未通知車主前將車輛拖離到安全地點,除因本停車場員工故意造成的損壞外,管理公司恕不負責賠償。
9、任何車輛對停車場造成的一切損壞,或導致其他人士受傷或損失,管理公司有權要求賠償,並保留在事件未處理完畢之前拒絕該車輛離開停車場的權利。
10、管理公司有權對違例泊車做出鎖車或拖車等相應的處理,一切費用將由車主負責。
11、停車場的收費標準按物價部門批准的標準執行。
停車場管理制度2
為維護商場秩序,保持商場區域的安靜、整潔,保持消防通道和人行道的暢通,特制定本制度:
一、所有進入商場區域的車輛,必須服從商場管理人員和保安人員的管理指揮,不得以任何藉口阻止管理指揮,對違反者、管理人員有權移交相關部門處理。
二、所有外來車輛未經物業部許可,不得進入商場區域。
三、禁止2.5噸以上貨車或大客車進入商場區域,特殊情況須經物業部處同意方可進入。
四、車輛進出商場區域,必須按照本區域交通管理電腦控制系統服從操作或交通管理員指揮。
五、禁止車輛在商場區域內亂停亂放,必須停放在車場車位上或臨時規定停車的地方。
六、顧客要求長期停放的車輛,應向物業部申請,辦理進出相關手續,凡允許進入商場區域的一切車輛必須按照商場管理規定停車。
七、進入商場區域的車輛應嚴格做到:一慢、二看、三透過,速度不得超過5公里/小時,禁止在商場區域內鳴號。
八、凡進入商場區域的車輛,要愛護商場的道路、公用設施,禁止所有車輛停放在人行道和草坪,如損壞者,照價賠償。
九、除消防車、警車、救護車外,其他車輛一律按本規定執行。
停車場管理規定
一、商場區域的交通秩序、車輛管理,由本商場物業部負責,接受交通管理部門指導。如有發生重大交通事故、車輛盜竊等案件交由交通理部門處理,物業部要積極給予配合。
車輛管理員職責:
1、本商場入口停車場設立門崗、電動道閘,派專人24小時值班。
2、熟記車輛車主、車牌號碼和車輛固定停車位,熟悉商場區域道路和停車場環境。
3、一切進入商場的機動車輛,一律發給顧客IC卡進入本停車場;出門時憑IC卡放行。
4、當班巡邏員要經常巡查車輛停放情況,發現可疑情況,要及時採取有效措施,通知車主,同時報告物業部處理。
5、負責車輛的停放次序,指揮進出車輛行駛。
6、舉止端正,儀容整潔,對顧客進入停車場,要熱情有禮貌。
7、值班時間,必須堅守崗位,不得擅自離開,不得在崗位上聊天、做私活、會客。
二、各類車輛在本商場區域內行駛停放,必須遵守下列規定:
1、遵守交通管理規定,愛護商場區域內的道路、公用設施,不能隨意停放。
2、停放車輛服從管理人員指揮,注意前後左右車輛安全,在規定位置停放。
3、車輛停放後,必須鎖好車門,調好防盜系統,車內貴重物品須隨身帶走,否則後果自負。
4、機動車輛在本區行駛,時速不得超過5公里,嚴禁超車。
5、機動車輛在商場區內行駛禁止鳴號。
6、嚴禁機動車輛在商場停車區內任何場所試車、修車、練車。
7、不準輾壓綠化草坪,損壞路牌等其他標誌,不準損壞路面及公共設施。
8、不準在行車道、消防通道口停放車輛(非機動車輛只能在非機動車庫停放)。
9、除消防車、警車、救護車外,其他車輛一律按本規定執行。
三、停車場管理規定
1、大貨櫃車、集裝箱車、拖拉機、工程車不得駛入商場停車區。
2、車輛入場,憑IC卡刷卡入場。車輛出場,憑IC卡刷卡出場,採用電腦控制系統管理。
3、不得在停車場試剎車、練習駕車;有滴漏機油等必須清洗乾淨,不得損壞停車場設施。
停車場管理制度3
1、停車場必須具有完善的開辦手續、有安全圍欄(圍牆)設施、有值班崗亭、有工作責任制度、有專職保管員;
2、停車場必須在出入口設立明顯的標誌,寫明停車場名稱、性質、類別等;
3、機動車保管場的各種管理制度及收款標準必須張貼在出入口明顯的位置,實行"三公開"制度即公開保管場責任人、公開保管員姓名和照片、公開收費標準;
4、停車場必須備有消防器材,懸掛在場內各方便取用之處;
5、停車場只作機動車保管之用,車場內不得進行車輛維修、裝卸貨物、拉客營運、擺賣等經營活動;
6、停車場內須設定若干垃圾箱,並定期清潔打掃;
7、屬永久性固定停車場必須用油漆劃出停車位,並按位編號,臨時停車場也必須因此制宜,儘可能劃位和編號;
8、開辦摩托車保管業務的停車場必須統一集中保管,設立摩托車停放架,露天保管的必須搭建整齊規範的摩托車避雨棚,並按位編號;
9、停車場內所有車輛必須擺放整齊劃一,通道內嚴禁停車。裝載易燃、易爆、劇毒物品的車輛禁止進入場內保管;
10、嚴格財務制度。健全票證管理,完善領用手續。票證要專人專管、日清月結。
停車場管理制度4
第一條停車場管理:
1、商場設定機動車和腳踏車停車場,商家可按規定在商場物管負責人處辦理月停車證(票);
2、凡進入裝飾城的車輛均應服從管理人員指揮排程,並按指定地點或車位停放車輛,嚴禁車輛進入商場內。
第二條消防管理:
1、在非火警情況下,任何人不得使用消火栓取水;
2、為避免火災發生,商家應遵守以下規定:
1)商場內嚴禁吸菸,如確實需要,請至商場洗手間或商場外,菸頭一定要熄滅同時不可亂扔;
2)電線負荷不可過重,不可安裝太多電器在同一電源插座上;
3)請勿將易燃、易爆、劇毒品或有汙染性物品放於車內或商場內。經營漆類商家,樣品存放應適量,儘可能包裝後陳列;
4)任何時間均不得放置雜物或展品阻塞通道、樓梯及商場出入口;
5)各商家均應自備滅火器1-2副;
6)遇火災時請保持鎮靜,及時正確處理,相關物業人員在報警的同時應開啟水栓,切斷電源,及時有序地組織人員疏散。
停車場管理制度5
停車場管理制度
為了加強棗苑停車場管理,保障停車安全,避免事故發生,確保小區環境井然有序,為車主提供良好服務,特制定本規定:
一、車場管理
1、進入棗苑停車場的一切車輛都必須遵守車場管理制度。
2、配備相應的消防器材,擺放在方便易取用的位置。
3、停車場內保持清潔衛生,不準閒雜人員隨意進入。
4、車輛必須停放整齊,通道必須暢通,嚴禁裝載易燃易爆劇
毒物品進入場內。
5、嚴格執行市交管部門對車輛管理的各項規定。
6、嚴格按市物價局規定的收費標準收取停車費用。
二、車輛管理制度
1、車輛進場時,車主(司機)應先按規定辦理固定停車或臨
時停車手續,自覺交納停車費,保留髮票以備查驗,值班人員認真履行登記手續。
2、凡進入棗苑停車場的車輛,車主(司機)必須緩慢行駛,
要服從值班人員的管理和指揮,將車輛停放在指定位置,自覺維護場內秩序。不得在道路或通道上隨意停車,由此發生的各類事故、安全問題均由車主(司機)自行承擔。
3、車輛停放在指定位置後,車主(司機)應鎖好門窗。凡是
現金、重要檔案及物品不要存放車內,易燃、易爆、劇毒等危險物品嚴禁進入車場。
4、入場車輛的車主(司機)應自覺遵守環境衛生管理規定,
嚴禁在停車場內洗車、修車,保持場內衛生清潔。
5、車主在離場前,應對存在的問題在車輛離場前進行落實和
確認,凡車輛離場後再報告的問題,一概由車主(司機)自行負責。
6、進入東風新村停車場的車主(司機)禁止吸菸,不得隨意
亂扔菸頭,從而消除事故隱患防止事故發生。
7、停車場僅提供停車場地,停車費僅為車位管理費,而非車
輛保險、保管費用,因而車輛及本身裝置發生遺失、損傷,本車場不承擔此類賠償責任。如須特約服務請另行協議約定。
8、上述車輛管理制度,請各位車主(司機)自覺遵照執行,
若有違反且又不服從管理的,報相關部門按有關規定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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棗苑管理處
棗園停車場管理人員配備
棗苑停車場按其現場特點及車流情況,車場管理人員分班及配備如下:
1、停車場管理人員實行兩班兩倒制,全場共計配備5人,24小時值班。
2、停車場配備5人,每班工作8小時,輪休。
3、停車場白班由門崗人員(3人)兼管,夜間專人職守(2人)。
4、各班班長負責對停車場工作的監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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棗苑管理處
車輛管理員儀容儀表規定
1.著裝規定
①統一按當地機動車輛管理員的著裝規定著裝,要求舉止文明、大方、端莊,精神抖擻。
②制服統一,佩戴員工證,服裝整齊、乾淨、筆挺。
③不得佩戴飾物,口袋內不宜裝過多物品,制服外不得顯露有個人物品。
④禁止披衣、敞懷、挽袖、卷褲腿、戴歪帽、穿拖鞋或赤腳。
2.形象規定
①經常注意檢查和保持儀表整潔。
②不準留長髮、蓄鬍子、留長指甲,蓄髮不得露於帽簷外,帽沿下發長不得超過1.5cm,鬍鬚要天天刮,不留長鬢角,鬢髮長不超過耳屏。
③精神振作,姿態良好,抬頭挺胸,不得彎腰駝背,不得東倒西歪,前傾後靠,不得伸懶腰,不袖手、背手、插腰或將手插入衣袋,不準邊執勤邊吸菸、吃零食,不搭肩挽臂,做到站如松、坐如鐘、動如風。
④不得哼歌曲、吹口哨、聽收錄機、看書報。
⑤不得隨地吐痰,亂丟雜物。
⑥不挖耳、摳鼻孔,不得敲桌椅、跺腳或玩弄其他物品。 ⑦做到“微笑服務”,對待車主、業主(住戶)友善、熱誠,嚴格遵守公司規定的文明禮貌服務用語。
車輛管理員的職責及紀律
(一)車輛管理員的職責如下
1 .負責對停車場(庫)的汽車,摩托車進行管理。
2.實行24小時輪流值班,服從統一安排排程。
3.按規定著裝,佩戴工作牌,對出入車輛按規定和程式指揮放
行。
4.遵守規章制度,按時上下班,認真做好交接班手續,不擅離
職守。
5.按規定和標準收費,開具發票,及時繳交營業款。
6.負責指揮區內車輛行駛和停放,維持小區交通、停車秩序。
7.負責對小區道路和停車場的停放車輛進行巡視檢視。
8.負責停車場(庫)的消防以及停車場(庫)、值班室的清潔工作。
(二)車輛管理員的紀律
1.儀容整潔,遵守《儀容儀表規定》。
2.執行公司文明禮貌用語規範,講究文明服務,禮貌待人。
3.嚴格遵守《交接班制度》。
4.值班時禁止喝酒、吸菸、吃東西:不準嘻笑、打鬧,不準在值班時會客、看書報、聽廣播,及做其他與值班職責無關的事。
5.愛護各種器具,不得丟失、損壞、轉借或隨意攜帶外出。
6.依法辦事,廉潔奉公,堅持原則,是非分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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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車場管理制度6
(1)地下停車庫車位使用權多為業主所買斷,因此,車庫管理採用ic卡門禁系統+攝像監視系統結合保安巡邏進行管理。做好車庫的日常照明、排水、門禁、監視等系統裝置設施的執行、維護和保養。做好ic卡續費、車庫防火等工作,制定車庫管理制度,並張掛在車庫醒目處,做到交通標誌、標識、車位號清晰,及時透過監視系統瞭解車庫內車輛進出、停放及意外等情況,每月統計整理車位使用情況。
(2)機動車出入小區實行出入證制度、登記制度,禁止載有易燃、易爆、有毒、有害、有汙染性物品的車輛進入小區(具體辦法按'xx小區'實際情況定)。小區醒目處公佈機動車出入和停放規定。
(3)建立業主車輛檔案,動態掌握業主擁有車輛的數量狀況。業主自有車輛包月停放的,由管理處發放小區車輛停放證,放於車內擋風玻璃後,確定固定車位,並以書面形式告知車主停車規定,按車位停放,簽訂車輛停放協議。
(4)在小區主要出入口設有交通標誌,對車輛准入、限速、禁鳴等作出規定。車輛進出須登記(牌號、進出時間等)。
(5)地面停車場地劃線規劃停車位,按車位停放。
(6)門崗對機動車輛出入行駛進行指引,巡邏車管保安負責車輛停放秩序和交通疏導,做到管理有序,排列整齊,不堵塞交通,不影響行人通行。
(7)摩托車、助動車、腳踏車或電動腳踏車、其他非機動車劃出集中停放場地,管理制度落實、停放整齊,場地清潔。
(8)耐心勸導不遵守制度的車主,遇嚴重影響停放秩序和區域交通的事件按應急處理程式執行。
停車場管理制度7
1、為充分利用和管理好xx大廈停車場,有效地為客戶服務,維護車主的利益,特制訂本規定。
2、本停車場為室內停車場。停車場對本大廈客戶實行長期租用服務,對商場購物及外來辦事車輛供給臨時服務。
3、停車場採取非固定車位方式,對車輛實行全封閉式統一管理(保安24小時值班)。辦理月租、季租、年租的客戶需先在物管部辦理好車位租用手續,領取ic卡後,方可使用停車場。否則,按臨時停車式收費。
4、車輛進出停車場時,保安人員認“卡”對車,“車卡號”與車輛牌號不符者,禁止出車。所以請車主(司機)認真保管好本車場出入使用的ic卡,要隨身攜帶。“卡”一旦丟失或損壞,車主應在第一時間書面報告保安部進行處理,否則由此而產生的任何後果將由車主自負。
5、停入停車場的車內不要遺留貴重物品、重要檔案等,離開時要鎖好門窗,否則一切後果自負。
6、進入本停車場的所有車輛不允許任何原因衝欄。對於衝欄行為,管理人員將以破壞和盜車嫌疑堅決扣車進行調查、索賠、處罰或送交有關部門處理。
7、進行車場的車輛不得鳴喇叭,應按規定車位停放,並理解管理人員引導,不得越位,更不得停放在通道位置。對不按規定停放車輛,經勸阻不聽者,將按市《交通管理部門拖車處罰管理辦法》處理。
8、停放車輛時應堅持謹慎,避免碰撞車場設施和其它車輛,否則應主動向值班人員報告並進行妥善處理。對於隱瞞不報、擅離現場,經發現、舉報或者其他辦法查出者,除責令其負責賠償外,還將視情節進行罰款或者禁用本停車場等處理。
9、裝載易燃、易爆、劇毒或者汙染物品的車輛嚴禁進入本大廈停車場內停放。
10、不得在車位上存放其它物品,車位租用者應堅持車位清潔、無油漬。
11、車場巡邏人員對停放在本車場的車輛詳細登記、發現車場有損,及時報告收費人員,詳細登記什麼位置有損壞並登記在《車輛出入登記表》上。重大事件報告主管,填寫《異常事件登記表》。
12、根據《深圳市經濟特區住宅物業管理條例》及實施細則的有關規定,本停車場只供給車位使用,不承擔保管和保險職責,如車主有特殊保管或保險需求,可另行協商擬訂收費標準,簽署協議。
停車場管理制度8
1.嚴格執行公司的車場管理制度,服從上級安排,聽從指令;
2.熟悉小區車輛和車場的行駛路線及各種交通指示牌;
3.熟悉車場的地理環境,各個消防通道、進出口及車位的具體編號情況;
4.熟悉車場消防設施的配備情況,掌握消防器材的使用,以及車場軟體配套設施;
5.熟練掌握車輛指揮手勢和文明執勤用語;
6.對進出車輛必須堅持“車到人迎,車走人送”的服務宗旨,指揮車輛停放在指定位置;
7.做好進出車輛的登記工作及驗證工作,車牌號、車位編號、停車卡號一定要相符;
8.當值必須按公司具體收費標準執行,杜絕收費不撕票或亂收費現象,及時協助收費員催促車主按時交納停車管理費;
9.當值必須熟悉業主車輛的車牌號及業主的單元號,以方便開展工作;
10.當值必須堅守崗位,每班提前15分鐘交接班,交代清楚停車登記表、車票和崗位情況;
11.定時巡查車場,發現問題及時處理並記錄備案;
12.當值過程中,發現有車門未鎖的,一定要先通知領班到場檢視,並及時通知車主,若發現有遺留物品,保管並登記等候認領;
13.禁止載有易燃易爆物品的車輛進入,禁止在車場內洗車、修車,閒雜人等不得在車場內逗留;
14.定期檢查車場的公共設施,維護車場的清潔,及時提出維護、修復建議,確保車場正常使用;
15.定期總結車場的車輛停放問題及車位使用問題,及時彙報,提出整改意見。
停車場管理制度9
一、目的
為加強園區車輛管理,維護園區交通秩序,提高車輛收費率,杜絕收費工作上存在的漏洞。
二、適用範圍
本辦法適應於精良物業林海雲霄專案的車輛收費與管理。
三、職責
1、公司財務專員必須定期抽查停車場收費工作,核對停車場收費報表;
2、樓盤負責人對停車場具有監管責任;
3、保安主管制定相關車輛管理制度,並負責制度的培訓與推進落實;
4、保安中隊長負責收費員的工作監督;
5、收費員明確所在崗位的工作職責並且認真執行任務。
四、收費管理辦法
(一)、收費標準
1、收費標準是依據市物價局統一規定的基礎上,以部門審批價為準,由部門根據情況報價給公司審批,方可實行收費。
2、停車場實行24小時停車收費服務,分別實行月保收費、臨保收費兩種收費方式,收費標準如下(具體收費標準以當地物價部門的有關規定執行):詳見附件一。
停車場管理制度10
一、停車場管理人員佈置
停車場內實行倒班工作制。分為停車場分管人員、停車場內巡邏人員和收費管理人員。其中停車場巡邏人員又分為停車場內巡邏人員和出入口輔助管理人員,以上人員統稱停車場管理人員。
二、停車場管理人員職責
1、停車場分管人員職責
1.1必須保持停車場安全高效使用,依法循章對停車場進行管理。
1.2視察停車場,熟悉停車場內的裝置結構、作業系統等事宜。及時掌握車輛流通情況,車位情況,保證通道、停車場出入口周圍道路暢通,合理安排佈署工作。
1.3負責各班組之間、各崗位人員之間的工作銜接。監督、督促各崗位人員按照各自職責,對停車場進行管理。負責各崗位人員的協調、排程管理。
1.4合理處置停車場除事故處理、系統資源查閱和系統維護以外的簡單故障處理。
1.5停車場內的各種事故、系統使用故障等影響停車場正常使用的情況和停車場管理人員的異常工作情況,及時報執法管理人員進行處理。
1.6保護停車場及各種附屬裝置的完好,發現問題及時處理或彙報。
1.7隨季節的變化,處理相應季節的自然災害事宜的應急管理。(如:颳風、下雨、落葉、下雪等自然災害天氣的季節性管理)。
1.8停車場人員履行每天早晨7::00停車場啟動時,已經停放車輛的清點,並將清點車輛交與收費管理人員按照早晨7:00開始計時收費,並將清單簽字交與執法管理人員。
1.9每天下班或影響停車場使用的自然災害天氣來臨前,對停車場設施的檢查和保護。
1.10履行制度,服從上級安排,聽從指揮。完成其他工作任務。
2、停車場巡邏崗人員職責
2.1負責對停車場內停泊車輛的管理工作,指揮好場內的交通秩序,使行車通道、車場出入口周圍保持暢通,車輛停放整齊有序。
2.2巡邏人員應保證每半小時至少對停車場巡查一次。工作失職,造成損失的,承擔相應責任。
2.3愛護停車場的裝置、設施。負責對停車場現場的巡視檢視,如發生情況,保持現場並立即彙報。不及時處理或不彙報,造成損失的.,應承擔相應責任。
2.4發現任何車輛未鎖好或門窗未關好,應看護好現場並錄影及立即呈報上級主管,防止發生失竊現象。
2.5禁止任何刻意違反交通標誌及泊車規定的車輛進入停車場。
2.6遵守規章制度,按時上下班,不擅自離職守,認真做好交接班手續。非正常原因進場應有記錄或通報相關環節管理人員。
2.7停車場車位已滿的,不得往停車場內放車。主動與入口刷卡人員進行溝通,合理、有序的向停車場內放行車輛。
2.8未經許可,禁止任何車輛在停車場內維修、練車或清洗車輛。
2.9巡邏崗人員,因自身原因造成人員和財產損失的,由本人承擔。
2.10值班時禁止喝酒、吸菸、吃東西:不準嬉笑、打鬧,不準在值班時會客、看書報、聽廣播,及做其他與值班職責無關的事。
2.11負責停車場入口處輔助駕駛員領取停車卡或監督駕駛員自行取卡、刷卡。
2.12協助處理停車場內發生的糾風事件。
2.13出入口輔助管理工作人員必須保證起降杆另一側夠一輛車輛停放,才允許放行車輛,以防止砸車。
2.14出入口輔助管理工作人員除規定不予刷卡的車輛予以放行外,其餘車輛均必須刷卡後才可以放行。出入口輔助人員對進場車輛嚴格把關,無刷卡車輛禁止入場(有刷市民卡進場的司機,應當刷市民卡後,直接放行車輛)。入口禁止出車。
2.15按規定著裝,佩帶工作牌。
2.16服從統一安排排程,完成上級交辦的其他任務。
3、車場收費崗人員職責
3.1收銀員必須忠於職守,認真仔細做好工作,並保證現金的安全。
3.2按照自己的密碼登陸操作介面。根據系統提示按標準收取停車費,按照系統統計金額開具統一的收費發票,準確無誤地收取車位使用費。特殊情況不予收費的、系統顯示沒有記錄、系統故障的時間及修復情況等情形,應記錄到記錄表中(記錄表不得有塗改、破損等現象)。並對彙總和實際徵收的費用的相關情況負責。做好自己的密碼的保密工作。因自己失誤造成密碼丟失或密碼被他人利用,造成收費丟失的,由持有密碼的收費人員承擔相應責任。
3.3按規定辦理好收費情況、現金及記錄表的交接和各班組的交接。對出場的車輛收回臨時卡,並對固定卡的資訊核對(使用市民卡的司機,應將市民卡交還司機)。發現固定卡或臨時卡的資訊不符或有異議的,應立即通知執法管理人員進行處理。
3.4按規定著裝,佩帶工作牌。
3.5車輛非正常原因駛出、停車費計費不準確的、早晨7:00清點的車輛,需查明情況,並登記卡號、進出場時間等資訊、故障原因、應收金額、實收金額,收回卡後方可放行(使用市民卡的,登記卡號及姓名、進出場時間、故障原因、應收金額、實收金額、聯絡電話等資訊後,將市民卡交還司機後放行)。並及時報執法管理人員。如有錯誤操作造成損失的,承擔相應責任。
3.6值班時禁止喝酒、吸菸、吃東西:不準嬉笑、打鬧,不準在值班時會客、看書報、聽廣播,及做其他與值班職責無關的事。
3.7愛護停車場的裝置、設施。如發生問題立即彙報。
3.8遵守規章制度,按時上下班,認真做好交接班手續,不擅自離職守。
3.9收費人員負責收費崗亭及崗亭內的衛生。天黑或工作人員少的時候,關閉崗亭門,保證自身及停車收費的安全。
3.10收費人員在收費過程中發現利用不屬於本停車場的停車卡進出的,應立即通知執法管理人員進行處理。
3.11交接班之前,對收回的臨時卡全部進行清零處理。
3.12對駕駛司機是殘疾人的,告知停車場分管人員,共同簽字後收卡放行。
3.13完成上級交辦的其它工作任務。
以上停車場管理人員在工作期間,不得與被管理人員或他人發生口角或鬥毆現象。如果因工作發生口角、鬥毆或其它現象的,應第一時間報警,並立即通知執法管理人員進行處理。因停車場管理人員的原因,發生口角、鬥毆或其它現象的,視情節及影響進行處理,直至解除勞務派遣關係,並由違反管理制度的停車場管理人員承擔全部的責任。
停車場管理人員不得以任何理由向司機或相關人索取任何利益或報酬。利用工作之便,謀取私人利益的,一經發現,立即退回勞務公司,並扣除相應工資。
二、各班組考勤及值班管理
停車場各崗位人員實行倒班制度。
停車場內各崗位人員嚴格考勤管理,實行簽到制。因辦事或生病原因不能正常工作,需要請假的,必須提前向停車場主管人員請假,履行請銷假手續。考勤管理履行《車輛收費員考勤制度》。
三、交接班的管理
嚴格交接班管理工作。交接班時必須清點停車卡數量(包括收回的和取卡機內的)、查詢停車場車輛情況、停車場情況等。上一班組在值班期間如遇到異常或特殊情況,需要向下一班組交接的,必須進行交接。停車場收費崗管理人員應該將本班次收費彙總、票據彙總情況,與停車場執法管理人員進行交接。
交接工作必須有交接記錄表,並以雙方簽字確認為準。交接結束後,將簽有雙方名字的交接記錄表交由停車場主管人員存檔。
下一個班組工作人員未與上一班組工作人員交接工作的,上一班組工作人員不得離開崗位。因無人管理造成影響和損失的,由交接班雙方承擔賠償責任。
四、財務職責管理
健全票證管理,完善領用手續;票證要專人專管、日清日結。對接工作應有雙方簽字確認的對接表。由停車場執法管理人員與收費崗管理人員每日交班時,進行交接。停車場收費管理人員不得將停車收費金額交與執法管理人員以外的工作人員。
收費必須向當事人開具統一印製的收費發票。統一票據如有丟失或不明下落的,由收費崗管理人員按照丟失或不明下落髮票面額之和進行賠償。
管理員如有利用職務便利私自收費或截留、挪用停車費的,一經發現,查明原因,立即辭退。構成犯罪的,移交相關部門處理。
如有特殊原因不予收費的,應記錄清楚,並將記錄表附在交接表中。
五、儀容儀表管理
1、著裝
1.1上班時統一著裝、佩戴胸卡。
1.2、工作制服應乾淨、整齊。紐扣要全部扣好,不得敞開外衣、捲起褲腳、衣袖,領帶必須結正。
1.3、統一服裝的配飾物應整潔、齊備。
2、行為舉止
2.1、上崗時舉止應文明、大方。
2.2、穿著統一服裝,佩戴工作證。
2.3、不得披衣、敞懷、挽袖、卷褲腿、戴歪帽、穿拖鞋或赤腳。
2.4、注意個人衛生。
2.5、精神振作,姿態良好,不得彎腰駝背,不得東歪西倒、前傾後靠,不袖手、插腰或將手插入衣袋。
2.6、不得哼歌曲、吹口哨,不得隨地吐痰、亂丟雜物。
2.7、注意檢查和保持儀表,但不得當眾整理個人衣物。
停車場管理制度11
一、目的
透過規範進入商場停車場車輛的通行和停放,確保車輛及設施、人員安全,保證
車輛停放整齊有序,道路暢通。
二、適用範圍
適用於商場停車場各類車輛的進出、停放管理。
三、職責
1、當班領班負責監督、檢查車輛出入停放管理工作。
2、保安當值保安員負責車輛出入、停放管理。
四、工作程式
1、車輛進場停放凡進入露天停車場車輛,應按以下程式操作:示意停車取卡、入內;
1.1當有車輛進場時崗亭保安員應用標準指揮手勢示意慢行,並根據車輛型別指引其開往適合的地點停放;
1.2員工車輛(腳踏車、摩托車、電動車)由南面坡道進出負一層超市東面門口;
1.3需臨時停放的貨運車輛,停放於東門收貨平臺處停放;
停車場管理制度12
停車場管理規定
為加強停車場的管理,合理利用停車場車位資源,維護區內交通秩序,保證車輛、人員安全,根據交通部門的法規特制定本規定。
一、停車場的交通秩序有專職人員負責;
二、各類車輛在停車場行駛停放,必須遵守下列規定:
1.停車場統一發放通行證,進入停車場時必須把車輛停放在規定的停車位,外來車輛未經允許不得駛入。
2.停放停車場內的車輛內不要遺留貴重物品、重要檔案等,離車時車主(司機)要鎖好門窗,否則後果自負。
3.禁止在人行道、車行道、消防通道上停放車輛,機動車輛只能道路上劃線停車位內停放。
4.保持停車場內清潔,不得將車上的雜物和垃圾丟在地上,有漏油、漏水時,車主應立即處理。
5.禁止在停車場內洗車、修車、試車、練車。
6.遵守交通管理規定,愛護停車場的道路、公共設施,不亂停放車輛。
7.停車場內車輛行駛停放要服從管理人員指揮,注意前後左右車輛安全,在規定停車位位置停放車輛。
8.車輛進入停車場必須減速慢行,時速不得超過15km/h,嚴禁超車,禁止鳴喇叭,注意往來車輛及行人安全。
9.禁止在人行道長時間發動機車工作,以免造成尾氣排汙現象。
10.不得碾壓綠化土地,損壞路牌和各類標識,以及損壞路面和公共設施。
11.駕駛人員應聽從管理人員的指揮,停車場停車位停放滿時,所有車輛不得駛入。
12.凡不遵守車輛停放規定而造成車輛損壞的概不負責。
停車場管理制度13
一、停車場保安員工作細則
(1)維持車場出入口秩序,保證車道暢通;
(2)車場進場秩序維護員須熟記車場守則,對進入車場的租賃客人,要熱情有禮;
(3)車輛停泊後要求司機熄火將貴重物品取走,關好門窗。
(4)車場保安要合理安排停泊車輛;分清是否固定車並對號停泊;編號外的地方禁止停車;送貨車輛要停泊在指定的貨車停泊位;停車不能壓線。
(5)固定車位不能安排其他車輛停泊;固定車離開後要將障礙錐標誌放在固定車位上。
(6)禁止無關人員玩弄車輛及停留於車場。
(7)搬運人員,施工人員在車場工作,需申請並做好登記,進出物品需有秩序維護班簽發的放行條,方能放行。
(8)禁止送貨或搬運人員在車場閒坐、躺睡應勸其離開。
(9)熟記固定車位及月保車車輛,公司車輛牌和司機。
(10)停車場內嚴禁堆放任何雜物,確保場內的車輛安全出車。
(11)車主丟失停車證卡的憑車輛執照取車,並做好登記無停車證卡,又無車輛執照的一律不得取車,以防車輛丟失。
(12)防止停放的車輛被騙取走或被盜,發現可疑人員或車輛及時上報級。
(13)發生交通事故或其他突發事件,要及時報告班長、主管前往處理。對車場的裝置損壞及衛生情況要及時上報秩序維護班長。
(14)不準在停車場內加油和燃放易燃物品等,禁止在停車場內修理車輛及洗車。
(15)車場管理員定時巡查車輛及登記車輛停泊車位號碼,指揮車輛出入及管理卸貨區秩序。
(16)對卸貨車輛有權檢查其送貨單,禁止非卸貨車輛進入卸貨區,並督促卸貨車輛領取卸貨車輛停車證;要求卸貨車輛儘快卸貨,離開車場。
(17)注意取車和停放車輛的秩序,特別是在早晚上下班高峰期會出現停車和取車混亂,因此,要求取車和停放車輛的車主,遵守秩序和互相謙讓,注意安全。
(18)對進入卸貨區車輛進行指揮,維持卸貨區秩序。
二、室外停車場執行管理細則
1、免費車輛的使用:免費車輛需由公司總經理簽署後,交由物業服務部安排秩序維護班長髮行免費卡。
2、停車場設固定車位及非固定車位,固定車位需對號停泊,非固定車位車輛進入停車場均採取就近泊車原則停泊。
3、月租車輛的使用
(1)有意租用月租車位的客戶可與物業服務部接洽,由財務部同事全面介紹車場使用及收費情況。
(2)每月由財務部根據租約的規定時間發單通知、催促承租人交繳租金。
(3)財務部同事與租戶簽訂車位租賃合同,租約影印件交物業服務部部備案,同時知會秩序維護班長車位出租情況。由秩序維護班長髮行月票卡。
(4)租戶在繳完租金後,憑繳款單位由秩序維護班長對卡進行延期。
(5)注意事項:
A:領取月票卡時,需向財務部繳納100元/張作為押金。
B:如因原卡遺失、損壞等原因,需重做卡時,需向秩序維護班長闡明原因並出示繳款證明後方可重新領卡,並交納卡費。
4、時租車輛使用方法
(1)車輛駛至車場範圍內向車場管理員取得泊車票進行停放車輛。
(2)車輛選擇車位泊好,檢查車箱內無貴重物品後鎖好車門,離開。
(3)司機按車道標誌指示駛入停車場。(注意服從車廠管理員指揮)
(4)離開車場時,司機應主動到車場管理員處繳費。
(5)司機在繳完費後需儘快駛離大廈停車場,以免阻塞車場出入口。
(6)泊車未到十五分鐘者,免收停車費,每小時2元/小時收取。
5、卸貨車輛使用方法:貨車進入首層卸貨時,需停泊在卸貨區內;卸貨車輛必須憑卸貨單到出口崗亭處持駕駛證換取卸貨車輛停車證,享受免費服務;半小時之內享受免費服務,超過1小時收費標準與時租車輛一致;貨車收費標準與時租車輛一致;貨車在卸貨區泊妥後,需迅速卸下貨物,並把貨物運走;貨物不可在停車場長時間擺放,且物品看管亦由貨主自行負責;貨車在卸完貨物、清點完畢後,需儘快離開,以便其他貨車進場;貨車離場時,持卸貨車輛停車證換取駕駛證或持時租卡到車場管理員繳費。
6、停車場保安維護
停車場內特設1名秩序維護員負責巡邏,維護車場秩序及治安及協助車場收費人員進行管理;
24小時閉路電視及錄映,由消防中心秩序維護員負責,發現可疑人物在車場行動,立刻通知車場秩序維護員及班長前往處理。
停車場周邊應加設護欄裝置,便於日常管理。
7、摩托車使用方法
摩托車進場後,由停車場管理員髮卡,一半懸掛於摩托車上,另一半由車主妥善保管;
(1)摩托車出場時,需由車場管理員對卡進行核對後交付存放費方可離場;
(2)摩托車主必須聽從摩托車收費員安排,排放整齊;
(3)摩托車收費標準為一元一張,每月存放費30元/月;
8、車場清潔管理
(1)保持車場內各種標誌牌、指示牌乾淨無灰塵、蜘蛛網;
(2)停車場之清潔由負責一層大廳的保潔員執行,每天定期清掃地面2次,其餘時間保持地面沒有垃圾、積水。
三、室外停車場應急措施
1、室外停車場發生火警--需即時通知消防中心,或打119報警。
如火勢較小,可以即時用滅火筒進行撲救;
如火勢劇烈,難以控制時,則協助其他人員疏散撤離。
2、如遇車輛失竊:注意保護現場,並通知保安部報警,在警察未到達現場之前先用圍欄圍住現場守候,同時給失主作簡單記錄。
3、車場發生水浸
應準備一定的沙包,以作應急之用;如發現水浸,應即時通知秩序維護班長及維修人員,進行緊急排水;調派人手用沙包進行堵截水源;如遇水管爆裂,馬上到水制房關閘。
4、車場發生車禍
如發生人員損傷,需馬上打“120”電話叫急救車;保護現場,並通知秩序維護班長、主管或報警;對現場進行拍照留底;疏導其他車輛,免致車道堵塞。
5、如遇與客戶糾紛時
及時通知秩序維護班長,如實彙報雙方損失情況;由秩序維護班長確定處理方案;儘快恢復車場正常運作;將事件報告及時反饋給物業服務部主管。
6、發現可疑人物在車場行動
先知會秩序維護班長,同時報告自身位置,待增援同事到達後上前盤問。
7、發現可疑物品
發現可疑的物品,請不要搬動,可通知秩序維護班長處理。
四、停車場收費員工作細則
在出口處設定一名收費員,專門負責車場的時租車輛收費工作。
(1)車場收費員需熟習停車場收費管理制度與程式的操作;
(2)對卸貨車輛進行檢查,併發給卸貨車輛停車證;
(3)注意車道出入口的車輛情況,隨時與車場保安保持聯絡。
五、室外停車場管理守則
1、進入車場
(1)必須遵守停車場內行車速度;
(2)一切車輛進入車場必須遵守車場保安指示或路標指示;
(3)遇有輪候進入車場時,應耐心等候服從保安員指揮,嚴禁超越前列車輛。強行進入,由此引起一切後果,由該車駕駛員負責;
(4)除非必要,不得響號。
2、離開車場
(1)在停車場出口,視情況需要,保安人員有權要求駕駛司機出示該車行駛證、駕駛證、身份證等有關證件;
(2)載貨時駛離本停車場,應出示本車廠認可的放行條;
(3)出閘時,嚴禁不聽指揮,強行駛離;
(4)車輛繳款放行後,需儘快離場,以免阻塞車道。
3、使用車場
(1)泊車不得超越一個車位;
(2)泊車妥當後請馬上關引擎;
(3)泊車不得超越指定界線;
(4)使用者應對自己貨物負責,裝卸貨物應快捷,以免影響他人使用上落貨區;
(5)泊車與泊車證顯示車位相符,嚴禁亂停亂放;
(6)泊車後司機應關好車門、車窗,取走車匙,貴重物品不應留置車內。如因大意造成之損失,物業服務部概不負責;
(7)使用車場卸貨,貨物應儘量堆放在卸貨區內,並及時運走。嚴禁在車道內或卸貨區外一切地方卸貨。如有違反,車場管理人員有權制止卸貨,並責令違反在最短時間內使道路恢復暢通;
(8)車場內停泊車輛不準帶有易燃、易爆、劇毒物品。如有違反而造成任何後果,該車輛所屬單位/車主或司機應負責全部經濟、法律責任;
(9)一切司乘人員在車輛停妥後,應儘快離開車場;
(10)保持車場內整潔。
停車場管理制度14
停車場管理制度
停車場、車庫,如果沒有健全的管理制度,就不能把車輛管好。健全的管理制度應該包括:門衛管理制度、車輛保管規定等。
一、車輛管理負責人職責
1.依法循章對住宅區(大廈)、交通、車輛進行管理。
2.負責按物價部門收費規定收取車輛保管費。
3.熟悉掌握住宅區(大廈)車輛流通情況,車位情況,合理佈署安排,優先保證業主使用車位。
4.負責監督和落實員工崗位職責,對員工進行日考核,填寫《員工日考核表》。
5.負責每日工作檢查,並填寫《車輛管理日檢表》。
6.負責對外協調與聯絡,處理車輛管理方面的問題和客戶投訴。
7.負責對員工進行法制教育和職業道德教育,不斷提高服務質量。
8.負責對員工進行崗位培訓,並做好培訓記錄。
9.定時向管理處主任彙報工作。
二、車輛管理員的職責及紀律
(一)車輛管理員的職責如下
1.負責對停車場(庫)的汽車,摩托車,以及保管站內的腳踏車管理。
2.實行24小時輪流值班,服從統一安排排程。
3.按規定著裝,佩戴工作牌,對出入車輛按規定和程式指揮放行,並認真填寫《車輛出入登記表》。
4.遵守規章制度,按時上下班,認真做好交接班手續,不擅離職守。
5.按規定和標準收費,開具發票,及時繳交營業款。
6.負責指揮區內車輛行駛和停放,維持小區交通、停車秩序。
7.負責對小區道路和停車場的停放車輛進行巡視檢視,保證車輛安全。
8.負責停車場(庫)的消防以及停車場(庫)、值班室,崗亭和洗車臺的清潔工作。(分別按小區清潔工作手冊中《停車場清潔》、《值班室、崗亭的清潔》進行清潔)
(二)車輛管理員的紀律
1.儀容整潔,遵守《儀容儀表規定》。
2.執行公司文明禮貌用語規範,講究文明服務,禮貌待人。
3.嚴格遵守《交接班制度》。
4.值班時禁止喝酒、吸菸、吃東西:不準嘻笑、打鬧,不準在值班時會客、看書報、聽廣播,及做其他與值班職責無關的事。
5.愛護各種器具,不得丟失、損壞、轉借或隨意攜帶外出。
6.依法辦事,廉潔奉公,堅持原則,是非分明。
7.禁止在公司所管物業範圍內打麻將;不準借娛樂為名搞變相賭博。
8.團結互助,禁止鬧糾紛;不說髒話,不做不利團結的事。
9.遵守《員工宿舍管理規定》,不得帶人留宿,來客留宿必須經管理處分管主任(或房管員)批准。
三、門衛管理制度
這裡的門衛包括停車場庫的門衛和物業區域大門門衛。某些區域,既需保持相對寧靜,又需保證行人的安全和環境的整潔,為此,必須控制進入物業區域的車輛,這便是大門門衛的一部分職責。除救護車、消防車、清潔車、小區各業網點送貨車等特許車輛外,其他車進入物業區域時,都應限制性規定,經過門衛允許後方能駛入。大門門衛要堅持驗證制度,對外來車輛要嚴格檢查,驗證放行;對從物業區域內外出的車輛也要嚴格檢查,驗證放行。對可疑車輛要多觀察,對車主要細詢問,一旦發現問題,大門門衛要拒絕車輛外出,並報告有關部門處理。
停車場庫門衛一般需設兩人,一人登記收費,一人指揮車輛出入和停放。其職責是:
1.嚴格履行交接班制度。
2.對進出車輛作好登記、收費和車況檢查記錄。
3.指揮車輛的進出和停放。
4.對違章車輛,要及時制止並加以糾正。
5.檢查停放車輛的車況,發現漏水、漏油等現象要及時通知車主。
6.搞好停車場庫的清潔衛生。
7.定期檢查消防設施是否完好、有效,如有損壞,要及時通報上級,維修更換。不準使用消防水源洗車等。
8.停車場庫門衛不準私自帶親戚朋友在車庫留宿,無關的閒雜人員要勸其離開。
9.值班人員不準睡覺、下棋、打撲克或進行其他與執勤無關的事,要勤巡邏,多觀察,隨時注意進入停車場庫的車輛情況及車主的行為,對發現的問題,要及時報告上級部門。
四、車輛管理員交接班制度
1.按時交接班,接班人員應提前10min到達崗位,在接班人員未到達前,當班人員不能離崗。
2.接班時,要詳細瞭解上一班車輛出入和停放情況以及本班應注意事項。
3.向下一班移交值班記錄和《車輛出入登記表》。
4.交接班時應將上一班移交的值班物品如對講機等及其他裝置清點清楚,並在值班記錄上簽名。
五、停車場管理規定
管理處負責業主(住戶)的車輛管理,小區車輛行駛停放,管理處主任負責協調指導停車場(庫)的管理工作,房管員監督、檢查,車管員負責車輛的存放、保管、放行等具體管理。
1.對進入停車場車輛的管理規定
①進入停車場的車輛須具備一切有效證件,包括行駛證或待辦理證明、保險單等,車輛號牌應與行駛證相符,待辦車輛應與待辦證明相符。
②進入停車場的司機,須按進出場各種程式辦理停車手續,並按指定的車位停放。
③車輛停放後,司機須配合車管員做好車輛的檢查記錄,並鎖好車門窗,帶走貴重物品,車管員沒有幫司機保管物品的義務。
④進場車輛嚴禁在場內加油、修車、試剎車,禁止任何人在場內學習駕駛車輛。
⑤進場車輛和司機要保持場內清潔,禁止在場內亂丟垃圾與棄置廢雜物,禁止在場內吸菸。
⑥進場司機必須遵守安全防火規定,嚴禁載有易燃易爆、劇毒等危險品的車輛進入停車場。
⑦禁止超過停車場限高規定的車輛、集裝箱車以及漏油、漏水等病車進入停車場。
⑧進場車輛如不服從車管員指揮,造成本身車輛受損時,後果自負。
2.小區(大廈)交通車輛行駛停放管理規定
①遵守交通管理規定,愛護小區(大廈)的道路,公用設施,不亂停放車輛。
②車輛不準在小區(大廈)內長期停放,臨時停放按《車輛保管統一收費標準》繳費。
③小區(大廈)內車輛行駛停放服從管理人員指揮,注意前後左右車輛安全,在指定位置停放
④停放好車輛後,必須鎖好車門,調好防盜系統至警備狀態,車內貴重物品須隨身帶。
⑤機動車輛在本區行駛,時速不得超過15km/h,嚴禁超車。
⑥機動車輛在小區(大廈)內禁止鳴號。
⑦不準在小區(大廈)任何場所試車、修車、練車。
⑧不準輾壓綠化草地,損壞路牌和各類標識,不準損壞路面及公用設施。
⑨不準在人行道、車行道、消防通道上停放車輛,機動車輛只能在停車場、庫或道路上劃線停車位內停放,非機動車必須停放在腳踏車棚或保管站。
⑩除執行任務的車輛(消防車、警車、救護車)外,其他車輛一律按本規定執行。 3.停車場(庫)管理規定
①停車場必須有專職保管人員24h值班,建立健全各項管理制度和崗位職責,管理制度、崗位責任人姓名和照片、保管站負責人、營業執照、收費標準懸掛在停車場(庫)的出入口明顯位置。
②停車場(庫)內按消防要求設定消防栓,配備滅火器,由管理處消防負責人定期檢查,由車管員負責管理使用。
③在停車場(庫)和小區車行道路須做好行車線、停車位(分固定和臨時)、禁停、轉彎、減速、消防通道等標識,並在主要車行道轉彎處安裝凸面鏡。
④在停車場(庫)出入口處設定垃圾桶(箱),在小區必要位置設路障和防護欄。
⑤機動車進場(庫)時應服從車管員指揮,遵守停車場(庫)管理規定,履行機動車進出車場(庫)有關手續,按規定繳納保管費。
⑥集裝箱車、2.5t以上的貨車(搬家車除外)、40座位以上的客車、拖拉機、工程車,以及運載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險物品的車輛不準進入小區(大廈)。
⑦不損壞停車場(庫)消防、通訊、電器、供水等場地設施。
⑧保持場(庫)內清潔,不得將車上的雜物和垃圾丟在地上,有漏油、漏水時,車主應立即處理。
⑨禁止在停車場(庫)內洗車(固定洗車臺除外)、修車、試車、練車。
六、摩托車、腳踏車保管規定
住宅區(大廈)摩托車實行統一保管。摩托車、腳踏車的保管分月保與臨保兩種方式,兩者的管理規定有所不同。
1.摩托車、腳踏車月保的管理:
a.需辦理月保的車主先到停車場收費處辦理登記,繳納月保費用(收費標準按物價部門檔案規定),領取月保號牌;
b.月保車輛憑號牌停放,月保號牌禁止外借,禁止其他車輛使用,使用者如更換車輛,需到車場辦理手續;
c.月保車輛需每月按時繳納月保費用(可預繳多月),過期按臨保車輛處理;
d.月保車輛進場需按指定的月保區域停放,並將號牌掛放在所保車輛上,以便車管員核對。
2.摩托車、腳踏車臨保的管理:
a.臨保車輛進場需按車管員指示到臨時停放點停放;
b.車管員發放臨保號牌,並做好車輛登記工作,臨保號牌分為兩個相同的號碼牌,一個掛在臨保車輛上,另一個給車主隨身攜帶,作為取車憑證;
c.車輛停放後,車主需到收費處繳納臨保費用;
d.臨保車輛離場時,車主需交回號牌,車管員核對無誤後放行。
3.禁止車主在停車場內洗車、修理摩托車,防止火災事故的發生。
4.已繳納保管費並有原始收費憑證和保管卡的單車,如有遺失,由保管單位負責賠償。
5.需要保管的摩托車必須購買綜合保險,車輛遺失時,由車主及時報案,保管部門出具證明,協助車主向保險公司索賠。
6.存放在保管站的腳踏車,長期存放沒人使用,且未繳保管費達3個月者,由車管班清出保管站,不再負保管責任。
七、停車卡的辦理和使用規定
1.停車卡的辦理
停車場保管車輛一般分月保和臨保兩種方式,月保車輛按月收費,臨保車輛則計時收費。使用者若要辦理月保,可帶齊證件或證明到車場收費處辦理,與管理處簽訂車位租用協議。車管員在收取當月應繳納的車位租金及管理費後,發停車卡及電子出入卡給使用者,並收取電子出入卡押金。
2.停車卡的使用
車輛出入停車場時,要將停車卡放在車輛擋風玻璃左側,電子出入卡隨身攜帶,以便檢查和車輛出入。使用者如更換車輛,需到車場辦理停車卡、電子出入卡更換手續。月保車輛要按月定期繳納。
保管費逾期不繳者,車場有權收回車位使用權。若使用者遺失停車卡和電子出入卡,應及時告知車管員,並提供有效證明,到收費處辦理舊卡停止使用和新卡補辦手續。使用者不再租用車位時,將停車卡、電子出入卡交回車場,由車場退回電子出入卡押金。
使用者停車卡、電子出入卡禁止外借給其他車輛使用。為保證車輛的停放安全,減少被盜的機會,停車卡應隨身攜帶。
3.車輛保管收費的標準
車輛保管收費的標準,要根據各地物價部門核定的標準執行。一般來講,經濟較發達地區,收費標準較高,反之收費標準低些。以廣州市為例,目前室內停車場收費標準仍沒有具體明確的規定,一般只規定最高限額或制定指導價,具體的收費標準由物業管理公司根據政府規定的指導價,並參考周圍室內停車場的收費標準來確定,同時可以在市政府規定的收費標準限度內臨時調整保管費。
八、值班室(崗亭)管理規定
1.值班室(崗亭)應用鏡框懸掛車輛管理制度(主要為崗位制度、操作規程和停車場管理規定)、收費標準、營業執照,保管員姓名和照片等。
2.值班室內設一套完好的單人辦公桌椅作記錄使用,不準放長椅和床,不準閒雜人員進入,崗亭外不準擺放凳椅。
3.在值班室外適當位置(室內也可)配置一塊800mm×600mm的白寫字板出通知用,停車場、摩托車、單車棚(庫)固定值班室,根據車輛停放數量製作一個懸掛準停證、停車牌等用的標牌框。
4.值班室(崗亭)內不準存放雜物,隨時保持室內外清潔。
5.值班室(崗亭)“值班記錄”、“車輛出入登記表”及“車輛保管卡”均放在固定位置,且應擺放整齊。
6.值班室(崗亭)不準作其他使用。
九、對講機使用管理規定
1.僅值班員和車輛巡邏管理員每人配一部對講機,另配一個備用充電池和一個充電器。
2.對講機在更換充電池時,必須先關掉電源和主機上的開關,保護和延長機身使用壽命。
3.電池不準經常更換,必須按規定時間(8~10h)輪換使用。
4.不準用對講機談論與本職工作無關的事情。
5.認真做好對講機交接工作,以防出問題時互相推卸責任。
6.遵守“誰使用,誰保管;誰損壞,誰負責”的原則。
十、車輛管理員儀容儀表規定
1.著裝規定
①統一按當地機動車保管場保管員的著裝規定著裝,要求舉止文明、大方、端莊,精神抖擻。
②制服統一,穿黑色皮鞋,佩戴員工證,服裝整齊、乾淨、筆挺。
③不得佩戴飾物,口袋內不宜裝過多物品,制服外不得顯露有個人物品。
④禁止披衣、敞懷、挽袖、卷褲腿、戴歪帽、穿拖鞋或赤腳。
2.形象規定
①經常注意檢查和保持儀表整潔。
②不準留長髮、蓄鬍子、留長指甲,蓄髮不得露於帽簷外,帽沿下發長不得超過1.5cm,鬍鬚要天天刮,不留長鬢角,鬢髮長不超過耳屏,指甲不得超過1mm,鼻毛不得長出鼻孔。
③精神振作,姿態良好,抬頭挺胸,不得彎腰駝背,不得東倒西歪,前傾後靠,不得伸懶腰,不袖手、背手、插腰或將手插入衣袋,不準邊執勤邊吸菸、吃零食,不搭肩挽臂,做到站如松、坐如鐘、動如風。
④不得哼歌曲、吹口哨、聽收錄機、看書報。
⑤不得隨地吐痰,亂丟雜物。
⑥不挖耳、摳鼻孔,不得敲桌椅、跺腳或玩弄其他物品。
⑦做到“微笑服務”,對待車主、業主(住戶)友善、熱誠,嚴格遵守公司規定的文明禮貌服務用語。
⑧上崗前,必須對照整容鏡整容,檢查衣、帽、領帶、鞋帶及裝備是否穿戴整齊、規範,班組長、分隊長、房管員在場應檢查或予以糾正。
停車場管理制度15
停車場經營管理制度
為了加強停車場規範有序的管理,保障停車場的正常執行,特制定以下管理制度。
一、車輛管理負責人職責
1、依法循章對交通、車輛進行管理。
2、負責按物價部門收費規定收取車輛保管費。
3、熟悉掌握車輛流通情況,車位情況,合理佈置安排,優先保證業主使用車位。
4、負責監督和落實員工崗位職責,對員工進行日考核,填寫《員工日考核表》。
5、負責每日工作檢查,並填寫《車輛管理日檢表》。
6、負責對外協調與聯絡,處理車輛管理方面的問題和客戶投訴。
7、負責對員工進行法制教育和職業道德教育,不斷提高服務質量。
8、負責對員工進行崗位培訓,並做好培訓記錄。
9、定時向車場主任彙報工作。
二、車輛管理員的職責及紀律
1、車輛管理員的職責如下:
(1)負責對停車場的汽車,摩托車,以及保管站內的腳踏車管理。
(2)實行24小時輪流值班,服從統一安排排程。
(3)按規定著裝,佩戴工作牌,對出入車輛按規定和程式指揮放行,並認真填寫《車輛出入登記表》。
(4)遵守規章制度,按時上下班,認真做好交接班手續,不擅離職
(5)按規定和標準收費,開具發票,及時繳交營業款。
(6)負責指揮區內車輛行駛和停放,維持停車秩序。
(7)負責對小區道路和停車場的停放車輛進行巡視檢視,保證車輛安全。
(8)負責停車場的消防以及停車場、值班室,崗亭和洗車臺的清潔工作。
2、車輛管理員的紀律
(1)儀容整潔,遵守《儀容儀表規定》。
(2)執行公司文明禮貌用語規範,講究文明服務,禮貌待人。
(3)嚴格遵守《交接班制度》。
(4)值班時禁止喝酒、吸菸、吃東西:不準嬉笑、打鬧,不準在值班時會客、看書報、聽廣播,及做其他與值班職責無關的事。
(5)愛護各種器具,不得丟失、損壞、轉借或隨意攜帶外出。
(6)依法辦事,廉潔奉公,堅持原則,是非分明。
(7)禁止在停車場所管物業範圍內打麻將;不準借娛樂為名搞變相賭博。
(8)團結互助,禁止鬧糾紛;不說髒話,不做不利團結的事。遵守《員工宿舍管理規定》,不得帶人留宿,來客留宿必須經管理處分管主任批准。
停車場安全管理制度
一、門衛管理規定
停車場庫門衛需設兩人,一人登記收費,一人指揮車輛出入和停放。
其職責是
1、嚴格履行交接班制度。
2、對進出車輛作好登記、收費和車況檢查記錄。
3、指揮車輛的進出和停放。
4、對違章車輛,要及時制止並加以糾正。
5、檢查停放車輛的車況,發現漏水、漏油等現象要及時通知車主。
6、搞好停車場庫的清潔衛生。
7、定期檢查消防設施是否完好、有效,如有損壞,要及時通報上
級,維修更換,不準使用消防水源洗車等。
8、車場庫門衛不準私自帶親戚朋友在車庫留宿,無關的閒雜人員
要勸其離開
9、值班人員不準睡覺、下棋、打撲克或進行其他與執勤無關的事,
要勤巡邏,多觀察,隨時注意進入停車場庫的車輛情況及車主的行
為,對發現的問題,要及時報告上級部門。
二、車輛管理員交接班規定
1、按時交接班,接班人員應提前10分鐘到達崗位,在接班人員
未到達前,當班人員不能離崗。
2、接班時,要詳細瞭解上一班車輛出入和停放情況以及本班應注
意事項。
3、向下一班移交值班記錄和《車輛出入登記表》。
4、交接班時應將上一班移交的值班物品如對講機等及其他裝置清
點清楚,並在值班記錄上簽名。
三、停車場管理規定
管理處負責車輛管理,車輛行駛停放,車場主任負責協調指
導停車場的管理工作,車管員負責車輛的存放、保管、放行等具體
管理。
1、對進入停車場車輛的管理規定
(1)進入停車場的車輛須具備一切有效證件,包括行駛證或待辦
理證明、保險單等,車輛號牌應與行駛證相符,待辦車輛應與待辦
證明相符。
(2)進入停車場的司機,須按進出場各種程式辦理停車手續,並
按指定的車位停放。
經營性停車場服務規範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規範機動車停車場(庫)的經營行為,依據《北京市機動車公共停車場管理辦法》、《北京市機動車道路停車秩序管理辦法》等有關規定,結合本市實際情況制定本規範。
第二條本市行政區域內收費的機動車停車場(庫)的經營服務實用本規範。
第三條市、區(縣)停車管理部門負責本規範的具體實施。
第二章停車場(庫)經營者
第四條停車場(庫)經營者應按照規劃、公安交通、安全生產、工商等管理部門的有關規定,辦理相關手續,併到停車行業主管部門辦理公共停車場經營備案登記手續後方可經營。
第五條停車場(庫)經營者在應依據國家法律、法規和有關部門規定下,建立健全企業的經營、服務、安全生產等規章制度。
第六條停車場(庫)經營者負責從業人員崗前、崗位培訓確保從業人員上崗的業務水準。培訓內容應包括:
(一)停車行業相關政策、法規、規範;
(二)停車場(庫)管理、停車秩序維護、安全運營、經營中糾紛和突發事件的處置;
(三)停車規範收費;
(四)文明服務。
第三章停車場(庫)的管理
第七條停車場(庫)管理人員應遵守服務規範;
(一)儀表端莊,佩戴標誌;
(二)禮貌服務,舉止文明;
(三)遵紀守法,講求公德。
第八條停車場(庫)管理人員應履行的責任:
(一)正確引導車輛出入停車場(庫),保證通道的通暢;
(二)正確引導車輛進入停車位,保障車輛停放有序;
(三)提醒停車人關好車窗、鎖好車門,帶好財物;
(四)維護停車場(庫)內停車秩序,閒雜人員不得在停車場(庫)內逗留遊逛;
(五)記錄車輛停放時間,按照物價部門規定的標準收費,向停車人出具稅務機關監製的專用收費憑證;
(六)使用電子計時收費系統的停車場(庫)時,應提醒和指導停車人正確使用。
(七)車輛預駛離停車場(庫)時,管理人員應及時到位引導,提示停車人出場路線。
第九條管理人員對進出車輛應實行查驗、登記,對不能提供有效憑證的出場機動車進行相關證件的查驗和記錄。
第十條停車場(庫)停放的車輛內不得允許人員留宿。
第十一條停車場(庫)內發生治安、安全、消防等事故,應立即向各主管部門和行業主管部門報告,並迅速採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態擴大,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
第十二條停車場(庫)經營單位應建立健全衛生保潔制度,劃分衛生保潔責任區,落實衛生保潔責任人,並建立檢查記錄。
第十三條停車場(庫)內不得亂搭建、亂擺賣、亂停放、亂拉掛、亂堆放、亂張貼。第十四條停車場(庫)不得改變使用性質,不得擅自停止使用。第四章停車場(庫)設施維護
第十五條停車場(庫)設施應按照國家、本市、行業等有關規定設定。標誌牌應設
立於停車場入口處,並保持標誌牌上的標識清晰完整。標誌牌的設立不得影響道路交通、行人安全。
第十六條停車場(庫)經營者應將《北京市公共停車場備案表》、收費標準、企業投訴電話、停車行業主管部門、物價等主管部門監督電話、停車場(庫)服務內容、管理制度、安全警示內容等在停車場(庫)內明顯位置公示。
第十七條停車場(庫)的地面應堅實、平整、清潔、路標明顯。
第十八條停車場(庫)應按照有關規定設定引導、指示和警示等交通安全標誌,劃定交通標線和停車泊位,保證照明通訊等裝置使用良好。
第十九條封閉式停車場(庫)應配備監控設施,佔道等停車場應設定路側電子計時收費系統或相應的管理人員。
第二十條停車場(庫)應設定殘疾人專用停車位(Z本),優先保證殘疾人專用停車位的使用。
第二十一條停車場(庫)應按照國家和本市關於消防、安全等的有關規定,配備足夠的設施、器材。管理人員應具備相應的安全、消防知識和對突發事件處理的能力。
第二十二條停車場(庫)內不得存放易燃、易爆等危險品,停車場內應設立防火警示裝置,不得使用明火;不得堆放雜物,保持車場(庫)內車輛、行人出入通暢。
第二十三條停車場(庫)要確保消防裝置和監控器材處於良好狀態,不得擅自挪用消防裝置、器材,不得埋壓和圈佔消防栓,不得堵塞消防通道等。
第五章糾紛處理
第二十四條停車場(庫)經營者對停車人提出的服務質量問題應及時調查處理,自停車人提出之日起30天內作出答覆。
因機動車丟失或損壞的責任承擔問題,可由雙方協商解決,若無法達成一致的,可根據雙方達成的仲裁協議提交仲裁機關或向法院起訴解決。
第二十五條本規範由北京市運輸管理局負責解釋。
第二十六條本規範自20xx年1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