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安全生產管理制度(15篇)
企業安全生產管理制度(15篇)
現如今,大家逐漸認識到制度的重要性,制度是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辦事規程或行動準則。制度到底怎麼擬定才合適呢?以下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企業安全生產管理制度,歡迎大家分享。
企業安全生產管理制度1
前言
為進一步強化公司安全管理,全面落實公司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全面推進公司安全管理工作制度化、規範化程序,公司以《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旅客運輸企業安全管理規範》等法律法規為依據,認真結合工作實際和當前公司安全管理實際需求,決定對公司原有《安全生產管理制度》進行完善和補充,確保責任具體化,管理系統化,為今後安全管理和建設提供有力依據。
本制度以安全生產體系化建設和“人”、“車”管理為核心,以國家、省、市安全生產方針和法律法規為基準,強化員工的安全意識、責任意識和守法意識,全面推動公司安全文化健康持續發展。公司在安全管理中始終堅持“以人為本”,把制度化管理和人文關懷有效結合,確保主導因素(人的因素)在安全生產體系建設中發揮主觀能動性,夯實安全管理基礎,以此推動公司安全生產建設良性發展。
【依據】
(1)《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
(2)《道路旅客運輸企業安全管理規範》(交運發〔20xx〕55號)
(3)《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
(4)《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
(5)《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
客運企業組織架構圖
第一部分安全生產責任制
第一章安全生產責任制
為了貫徹國家交通管理部門各級領導對安全工作的指示,紮實有效地做好公司各項安全工作,確保公司各項安全運輸任務的順利進行,防止重、特大事故發生,特訂立以下安全生產責任制度:
一、安全生產責任制內容
第一條公司認真貫徹執行“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安全生產操作規程,守法經營,落實各級交通主管部門的安全生產管理規定,組織學習安全生產知識,最大限度地控制和減少道交通事故的發生。
第二條公司負責人負責經營許可範圍內的安全生產工作,是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對安全生產工作負總責。各崗位負責人具體負責本崗位的安全生產工作。公司設立專職的安全管理人員1人,負責安生產事故的處理、分析、彙總、報告等工作。第三條公司聘請符合道路運輸經營資格的駕駛人員,並與駕駛員簽訂安全生產責任書,將責任書內容分解到每個工作環節和工作崗位,職責明確,責任分清層層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
第四條公司各崗位積極參與各項安全生產活動,設立安全生產專項經費,制定安全生產獎懲制度保證安全生產工作的開展。
第五條公司各崗位落實事故處理“四不放過”的原則,即: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過;事故責任者沒處理不放過;整改措施不落實不放過;教訓不吸取不放過。
第六條公司建立營運車輛維護制度,督促車輛按時做好綜合性能檢測及二級維護,確保車輛技術狀況良好。
第七條公司監督各崗位人員嚴格遵守操作規程,強化現場管理,杜絕違規操作現象發生。
第八條公司安全領導小組及時召開安全工作會議,認真傳達管理部門安全生產指示,通報本公司安全生產形勢、事故案例,抓事故隱患整改。
第九條制定本公司以安全生產責任制為中心的各項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做到各個崗位有章可循。
第十條公司以安全管理人員和車輛技術管理員崗位為主,認真抓好“人”、“車”管理的重點環節,極力消除隱患,確保安全。
二、安全管理機構設定
第一條目的:為加強公司的安全生產管理,強化安全管理的權威性,特設定安全管理機構。
第二條設立安全管理機構:公司依法設立安全管理機構,機構名稱為“安全生產領導小組”。公司安全生產領導小組由公司負責人擔任組長,安全管理人員擔任副組長,各崗位負責人為組員,日常的具體工作由安全管理人員負責實施。
第三條公司安全管理機構的設定、人員的任命和更新須以任命書形式加以體現。
第四條公司的負責人和安全管理人員,須透過多種形式和渠道進行學習培訓,公司各崗位人員必須依法接受相關法律法規知識的培訓。公司的安全管理人員要參加安全監管部門組織的安全培訓,經考核合格,取得安全管理人員資格證書才可上崗。
三、安全生產領導小組
組長:公司負責人XX
副組長:安全管理人員XX
組員:業務負責人XXX
財務負責人XXX
行政負責人XXX
車輛技術管理員XXX
GPS監控員XXX XXX
第二章各崗位安全生產職責
一、公司安全生產職責
1、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組織實施本公司安全生產工作,建立健全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和操作規程,完善管理,保障安全生產。
2、實行安全生產崗位責任制,工作人員對本公司的安全生產工作負崗位責任為基本安全制度。
3、依法建立健全本公司安全生產責任制度,安全生產目標管理制度,並將本公司的安全生產責任目標分解到各崗位,明確責任人員、責任內容和考核獎懲要求。
4、設定安全生產管理的領導機構,完善安全生產管理,有關專職安全管理人員1名。組織安全管理人員參加任職資格培訓,每年按照有關規定安排安全管理人員和其他從業人員的安全再培訓工作。
5、按照規定提取和使用安全生產經費,安全生產經費必須納入本公司全年經費預決算。
6、依照國家和省市有關規定建立新員工、轉崗員工上崗前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及從業人員再教育和再培訓制度,並健全從業人員安全生產教育培訓考核檔案。
7、推行安全生產標準化建設,教育從業人員嚴格遵守本崗位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標準和操作規程。
8、採用先進的工藝裝置,利用先進的管理技術和手段,進行生產經營活動過程的監測監控,及時制止不安全行為和消除事故隱患。
9、為從業人員配備勞動防護用品並督促使用。
10、制定和實施本公司的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和操作崗位應急處理措施,應急救援預案每年至少組織演練一次。
11、建立健全負責安全生產檢查制度。以崗位自查自糾制度為基礎,實施安全生產日常檢查,及時發現和糾正違章行為,及時消除生產安全事故隱患,對因物質、技術條件限制不能及時處理的問題,應當制定防範措施和整改計劃,限期整改。並建立健全安全生產檢查及事故隱患整治檔案,每次檢查內容、結果、整改情況應當記入檔案,並由檢查人員、複查人員簽字。
12、發生安全生產事故必須依法及時向政府有關部門報告,不得瞞報、遲報。公司必須立即組織救援,配合事故調查組開展事故調查,妥善處理事故善後工作。
二.各崗位安全生產職責
第一條安全生產領導小組安全生產職責
1、安全生產領導小組本著“改善勞動條件,保護勞動者在生產中的“安全和健康”的原則,搞好公司的安全生產工作,減少人員和財產的損失。
2、認真貫徹執行國家關於安全生產工作的方針、政策、法令和管理部門指示。
3、研究制定公司方針、目標,安全技術措施規劃,年度(跨年度及中長期)安全生產工作計劃,安全經費、考核、獎懲方案和重大隱患問題的解決方案,積極改善員工勞動條件,搞好安全生產系統管理。
4、督促各崗位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組織制定並落實安全管理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和各崗位落實安全生產“一崗雙責”制度。
5、確定年度、季度安全生產工作重點,組織各項安全制度的貫徹、落實。組織開展安全檢查和各種活動。
6、搞好安全生產工作總結,評選安全生產先進個人。總結和推廣安全生產先進經驗,表彰和獎勵安全生產先進典型。
7、建立、健全安全機構,支援安全工作,指導公司的安全生產。
8、負責對重大傷亡事故的調查處理。事故結案後,研究決定對責任者的處理意見。
9、每季度召開一次安全生產領導小組會議,分析和掌握安全生產動態,查詢安全工作中存在的問題。
10、安全生產領導小組成員必須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想安全、管安全。積極做好安全生產中的宣傳教育工作。督促各項規章制度的落實,搞好全公司安全生產和勞動保護工作。
11、定期聽取各崗位人員安全生產情況彙報,研究制定年度安全工作計劃,並督促執行。
12、決策安全生產過程中重大問題。
13、組織推動公司安全生產標準化和安全文化建設。
第二條公司負責人安全生產職責
公司負責人是公司安全生產的第一責任人,對本公司安全生產工作全面負責,並認真履行以下職責:
1、認真貫徹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和法令,以及安全生產的各項管理規定。
2、會同安全生產領導小組其他成員建立、健全本公司安全生產責任制。
3、會同安全生產領導小組其他成員組織制定本公司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
4、會同安全生產領導小組其他成員組織制定本公司安全生產教育計劃和培訓計劃。
5、審定和保證本公司安全生產投入和安全經營開支,提供安全生產工作必須的人力、物力、財力等各種條件。
6、督促、檢查本公司的安全生產工作,及時消除隱患。每季度至少組織一次安全生產全面檢查,研究分析安全生產存在的問題。督促、檢查本公司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執行及管理部門相關要求的貫徹落實。對違反安全生產規章制度,造成嚴重後果的人員,除了進行嚴厲批評教育外,並根據有關規定做出處理建議和決定。
7、組織制定並實施本公司的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每年至少組織並參與一次。
8、及時、如實報告安全生產事故。發生事故時迅速組織搶救,並及時、如實向負有安全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報告事故情況,做好善後處理工作,配合調查處理。
9、定期聽取安全生產工作情況彙報,貫徹執行安全生產計劃。定期組織召開安全生產形勢分析會,分析安全生產過程中存在的問題,會同安全生產領導小組其他成員制定解決方案。
10、要把本公司安全生產的宣傳教育列入日常工作的一項重要內容來抓,並將落實情況列入日常工作考核。
11、安全生產實行目標管理,審定年度目標,並認真聽取和採納員工關於安全生產的合理化建議和要求。
12、每年向公司工作人員報告安全生產工作和個人履行安全生產管理職責的情況,接受工作人員對安全生產工作的監督。
第三條業務負責人安全生產職責
1、貫徹執行國家、行業關於行車安全的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參與制定並完善行車安全管理規章制度及事故防範措施,對車輛的經營業務開發及行車安全管理工作負責。
2、制定安全經營目標及計劃、措施。定期向公司安全生產領導小組彙報生產經營和車輛安全營運等情況,擬定新業務經營計劃,提出合理化安全生產建議。在業務開發及日常經營中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安全工作與業務開發同時,確保行車安全。
3、全面掌握公司安全經營情況,對每臺車運營路線的安全狀況進行認真分析、研究與評估,對路線制定執行安全管理方案,並會同安全管理人員和車輛技術管理員做好路線安全行車管理臺賬和檔案。
4、按照國家、行業和公司關於車輛執行安全的有關規定,組織落實車輛出發前安全、途中執行安全及駕駛人安全管理的各項管理辦法和措施。
5、負責與各相關車輛的資訊互通和協調工作,及時解決消除車輛發車過程中出現的事故隱患,及時溝通解決車輛執行過程中出現的不安全問題。
6、配合落實車輛的安全技術管理,車輛安全設施裝置的配置、車輛GPS的安裝,安全設施裝置防護用品的配置工作,督促檢查車輛維護和車輛安全技術狀況,保證車輛處於良好技術狀態,禁止車輛帶“病”執行。
7、監督好營運證、線路牌年度審驗工作,確保車輛安全執行。
8、督促協調相關崗位對駕駛人進行業務培訓,提高業務素質和安全意識。
9、其他安全生產管理和業務拓展工作。
第四條安全管理人員安全生產職責
1、貫徹執行國家安全生產工作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並結合實際建立、健全本公司安全生產責任制,完善公司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
2、負責對本公司安全生產各個環節進行監督管理,對影響安全的行為有權制止。積極制定事故應急措施,組織應急演練。定期開展安全檢查,及時整改事故隱患。
3、負責監督營運車輛二級維護、檢測、年審等工作,確保車輛完好,杜絕車輛帶病行駛,嚴防駕駛員違章違法行為。
4、建立健全與公司安全生產相適應的安全生產管理機制,推進年度安全生產工作計劃實施。
5、督促各崗位開展安全宣傳、教育,定期組織駕駛員和參加安全管理的相關學習培訓。
6、落實公司駕駛員日常教育、考核和聘用制度,按照公安、交通等主管部門相關要求和公司相關規定,聯合公司行政負責人配合落實崗前培訓。
7、負責本公司安全生產事故處理,按照“四不放過”原則剖析事故原因,落實整改措施。嚴格落實事故報告制度,及時準確地進行安全生產事故統計報告,嚴禁弄虛作假。
8、做好車輛保險投保工作。
9、加強公司內部消防管理工作。
10、在安全生產過程中有權提出建議,對不利於安全的規定、命令、生產安排等有否決權。
11、推動落實本公司重大危險源的安全管理措施。
12、推動落實本公司安全生產標準化和安全文化建設。
第五條車輛技術管理員安全生產職責
1、貫徹執行國家、行業關於行車安全的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參與制定並完善行車安全管理規章制度及事故防範措施,對車輛執行安全管理進行安排和排查,配合業務負責人對車輛的執行路線開發,對行車安全管理工作負責。
2、制定安全營運目標及計劃、措施。定期向公司安全生產領導小組彙報車輛安全營運情況。
3、全面掌握公司安全經營情況,對每條線路的安全狀況進行認真分析、研究與評估,對路線制定執行安全管理方案,並做好路線安全行車管理臺帳和檔案。
4、按照國家、行業和公司關於車輛執行安全的有關規定,組織落實車輛始發安全、途中執行安全及駕駛員安全管理的各項管理辦法和措施。
5、負責與各車輛的資訊互通和協調工作,及時解決消除車輛始發過程中出現的事故隱患,及時解決車輛執行過程中出現的不安全問題。
6、組織落實車輛的安全技術管理,負責車輛安全設施裝置的配置、車輛GPS的安裝,車輛安全設施裝置防護用品的配置工作,督促檢查車輛維護和車輛安全技術狀況,保證車輛處於良好技術狀態,禁止車輛帶“病”執行。
7、做好營運車輛二級維護、檢測等工作,確保車輛完好,做好營運證年度審驗工作,確保車輛安全執行。
8、配合行政負責人對駕駛員進行業務培訓,提高業務素質和安全意識。
9、配合安全管理人員完成其他安全生產管理及執行工作。
第六條GPS監控員安全生產職責
1、嚴格執行道路旅客運輸GPS監控系統車載終端的安裝、使用和標準,充分發揮GPS監控系統在安全生產工作中的作用。
2、嚴格執行本公司安全生產規章制度、GPS監控系統管理制度、操控規程和相關技術規範,明確作為GPS監控人員安全生產職責。
3、監督駕駛員正確、使用、維護GPS監控系統車載終端,保證GPS監控系統車載終端的正常使用,督促駕駛員遵守GPS監控管理規章、制度和標準。
4、組織開展本公司的GPS監控管理系統車載終端的檢查,對檢查出來的隱患及其他安全問題應督促駕駛員改正。
5、根據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標準,公司GPS監控管理制度,對駕駛員的違法、違規和違反公司GPS監控管理制度的行為進行處理,情況嚴重的責令其停止生產活動並立即上報。
6、發生安全事故時,按照相關規定,及時報告相關主管部門,參與本公司的安全事故的調查處理。
7、協助其他安全生產管理工作。
第七條行政負責人安全生產職責
1、認真貫徹安全生產、勞動保護法律法規,負責公司員工教育和培訓工作,組織對新進員工的職業安全、操作規程的培訓與再培訓,把安全培訓納入員工獎懲考核的內容,為安全生產管理提供合格的人力資源。
2、認真貫徹落實有關安全生產管理,文件管理,資訊資料與保密管理等方面的法律、法規及規章制度,搞好安全生產文件存查基礎管理工作。
3、在公司負責人領導下,配合公司安全管理人員加強安全生產的宣傳教育,提高全體員工的安全意識,使大家樹立“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指導思想。
4、配合安全管理人員監督檢查公司安全生產工作,認真執行有關安全法規和各項規章制度,使各崗位人員都能按照安全要求、安全法規和安全規程辦事,避免和杜絕各類事故發生。
5、加強檔案管理,確保檔案臺帳完整無損。對人事檔案、公司公文、安全文件及其他檔案資料,音像資料等的追蹤整理、歸檔、保管和使用等工作,做到完整、規範,並做到不黴變、蟲蛀和遺失。負責妥善保管公司相關證、照、牌以及公章等重要證章,做到不損壞、不遺失、方便使用。
6、參與事故處理,嚴格執行安全管理規定。發生安全事故時,按照應急救援預案,及時調配應急救援車輛,積極參與事故救援,及時釋出公司事故情況通報等。
7、對職責範圍內的安全事故負責。
第八條財務負責人安全生產職責
1、在會同安全管理人員編制好安全技術改造、安全投入以及勞動保護等有關財務計劃。
2、按規定提取安全經費,編制全年安全生產經費投入使用的預決算計劃和報告,做好安全經費專款專用。
3、每月統計一次全公司的安全經費的實際投入使用情況,確保安全經費的正常使用。
4、發生安全事故時,按照應急救援預案的規定,籌措應急救援資金,組織應急救援工作。
5、妥善保管好會計賬冊、記賬憑證,以防丟失和備查。
6、做好財務值班、安全防範工作。
7、對職責範圍內的安全事故負責。
第九條駕駛員主要安全生產職責
1、嚴格按照公司安全生產製度配合完成車輛“三檢”等日常安全檢查工作,認真真實做好行車日誌的記錄工作。
2、對車輛、安全裝置、設施等使用情況進行每日例行檢查。
3、遵守國家法律、條例和公司各項規章制度。
4、服從命令、聽從指揮,努力完成各項任務。
5、精心愛護車輛,保證車況良好,車容整潔,各種裝置齊全。
6、正確駕駛車輛,預防車輛事故。
第二部分安全生產管理基礎制度
第三章安全生產基礎檔案管理制度
為提高公司基礎安全管理水平,加強安全生產資料檔案管理,規範檔案、檔案材料的完整性使公司進一步建立健全各類安全技術臺帳,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條檔案的管理機構
檔案的管理工作由行政負責人負責,根據具體檔案、檔案型別指定專人負責。例如:車輛技術檔案,一車一檔等車輛有關檔案,由車輛技術管理員負責;GPS監控記錄由監控員負責,沒有指定的均由行政負責人負責統一保管。
第二條檔案的分類(電子檔案、紙質檔案)
電子檔:國家各項關於安全生產的相關法律,交通管理部門發放的各類通知,主要包括:
1、 《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
2、 《道路乘客運輸公司安全管理規範》(交運發〔20xx〕55號)
3、 《中共廣東省委、廣東省人民政府關於推進安全生產領域改革發展的實施意見》
4、 《國務院安委會辦公室關於全面加強公司全員安全生產責任制工作的通知》
5、 《中共廣東省委辦公廳、廣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全面落實公司安全生產主體責任的通知》等有關法律法規和檔案規定……
按照發放及更新時間設立資料夾進行儲存。
第三條安全生產基礎檔案構成體系
(一)安全生產領導機構和管理機構基礎檔案。
(二)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三)安全操作規程。
(四)應急預案。
(五)安全檢查檔案。
(六)安全教育和培訓檔案。
(七)道路乘客運輸生產安全資料檔案。
(八)安全生產基礎投入檔案。
(九)應急救援檔案。
(十)人員車輛檔案。
第四條各種相關的安全生產會議記錄(紙質檔案)
(一)公司召開安全生產例會的相關資料記錄。
(二)安全小組召開安全生產工作會議的相關資料記錄。
(三)安全管理人員安全生產重要活動資料的記錄存檔。
第五條事故檔案歸檔制度
(一)事故的資料應如實入檔。
(二)一些相應事故的現場調查記錄,圖樣,照片存檔。
(三)人證及物證的相關材料和有關資料。
(四)直接的經濟損失和間接的經濟損失相關資料。
(五)相關事故證人的自述資料。
(六)處分決定和受處分人員的相關檢查資料。
第六條其他相關資料的存檔
(一)根據公司各崗位安排需存檔的資料;
(二)根據交通管理部門相關規定的儲存日期和期限。
執行檔案:各類檔案清單
第四章安全生產事故應急處置制度
為了加強公司應對突發性重、特大安全事故應急救援處置和綜合指揮能力,提高公司各崗位人員緊急救援的快速反應能力和協調水平,確保發生安全生產事故後,立即採取有效措施,組織搶救,防止事故擴大和滋生次生事故,最大限度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結合公司實際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條成立事故應急工作領導小組
組長:XX
副組長:XXX
成員:XXX XXX
司機:XXX
公司辦公室應急電話:XXXX,應急車輛:XXX
第二條工作原則
1、統一指揮原則:事故應急工作領導小組各成員必須接受統一指揮、統一安排、積極參加各類事故的應急處置。
2、自動遞補原則:工作小組領導不在崗時,第一成員自動遞補,承擔應急工作的領導職責。
3、自動停休原則:事故應急工作領導小組各成員休假的一律停止休假,主動到公司參加應急工作。
4、奉公盡責原則:事故應急工作領導小組各成員要盡職盡責、拒絕冷漠、傳遞溫暖、無私奉獻,不能麻痺大意,全心全意做好應急工作。
第三條適用範圍
發生較大以上安全生產事故或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以及其他重大突發性群體傷亡事件時,啟動安全生產事故應急處置機制。
第四條應急處置措施
結合本司實際,制訂各類突發傷亡事件和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應急處置措施和預案,明確組織領導、崗位職責、資源調配和使用、處置責任,確保一旦發生突發性群體傷亡事件或生產安全事故時,能夠迅速、有效組織協調有關主管部門人員,依法妥善處置。
第五條生產安全事故報告
發生行車安全事故後,駕駛員應及時向事發地的公安部門以及公司報告,應急工作領導小組組長或副組長應按規定時間、程式、內容向事故發生地和安監、公安交警、運管等相關職能部門報告事故情況。
第六條處置流程
1、啟動處置流程:突發群體傷亡事件或重大生產安全事故發生後,最先接報的崗位人員要第一時間向事故應急工作領導小組報告,工作領導小組立即透過各種途徑核實事件性質、傷亡情況、事故地點、事故發生的時間等資訊,並迅速召集工作小組所有成員,通報事故現場情況,認真分析、研究、評估事故危害程度,要在20分鐘內確定是否啟動應急救援預案。
2、先期處置:應急預案啟動後,要迅速派員趕赴現場,會同有關管理部門、人員、維護現場秩序,查實事件性質、發生時間、發生原因、涉及範圍、人員財產損失等基本情況後,及時向工作領導小組報告。
3、資訊釋出:工作領導小組根據事態情況,透過電話釋出事件資訊,做出緊急疏散和撤離等警報。需要向社會和周邊釋出警報時,由小組組長向政府以及周邊交管部門傳送警報訊息。事態嚴重緊急時,透過組長直接聯絡政府以及交管部門負責人,提出要求組織撤離疏散或者請求援助,並隨時保持電話聯絡。
4、現場處置:處置人員到達現場後,要協調有關管理部門及時採取控制、救援、保全等措施,防止事態擴大或次生事故的發生。並安排專人對事故傷亡人員進行登記,包括姓名、年齡、工作單位、家庭地址、聯絡電話等。
5、善後處理:應急搶險救援行動結束後,由小組組長下達解除應急救援的命令,按照預案要求組建事故善後處理領導小組,並分設以下四個組按職責分工開展工作:
(1)事故調查組:負責協調有關主管部門開展事故調查;
(2)事故善後處理組:負責事故傷員轉院和賠付處理;
(3)接待工作組:負責事故傷、亡人員親屬的接待,安撫工作;
(4)事故經費保障組:負責事故應急搶救和善後相關費用的經費保障工作。
第七條保障措施
1、工作小組指定專人每天值班,負責協調、處理有關情況,遇有重大突發事件必須迅速向領導報告。
2、工作人員的電話必須24小時保持暢通。
3、做好物資、裝置、設施、技術和人才資源的儲備工作,保障應急處置各項經費和物資。
第八條按照《安全生產事故責任倒查制度》和“四不放過”原則,組織開展事故原因調查、對事故責任人進行處理、舉一反三開展事故警示教育,落實事故防範和整改措施。
第五章安全生產責任事故倒查制度
為了加強公司安全生產管理,落實責任,建立安全生產事故責任倒查制度。按照“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過、事故責任者得不到處理不放過、整改措施不落實不放過、教訓不吸取不放過”的原則,對相關責任人進行嚴肅處理,依據《道路旅客運輸企業安全管理規範》交運發〔20xx〕55號結合本公司實際,制定本制度。
第一條建立事故調查小組
根據事故的等級和發生的屬地,公司接受政府部門倒查外,建立以公司負責人為組長、安全管理人員為副組長,相關人員為成員的事故調查組,明確事故調查和責任倒查的責任人和成員。
第二條事故責任倒查的主要內容
1、事故發生的經過、人員傷亡情況和直接財產損失;包括事故發生時間、地點及相關人員、詳細經過、傷亡數、直接經濟損失估算、事故發生後採取的處置措施和事故控制情況等內容。
2、事故直接原因和間接原因:包括事故現場的勘察和取證,相關人員的調查取證、相關檢驗鑑定報告、事故直接原因和間接原因的論斷等內容。
3、根據國家法律、法規及公司安全管理規定,對事故相關崗位人員進行責任認定:主要包括認定的依據、直接責任人、間接責任人、領導責任人的確定,責任主次關係劃分等內容。
(1)直接責任人是指由於當事人與事故及其損失有直接因果關係,對事故發生以及導致一系列後果起決定性作用的人;
(2)領導責任人是指當事人的行為雖然沒有直接導致事故的發生,但由於領導監管、教育不力而導致的事故所應承擔的責任;
(3)間接責任人是指當事人與事故的發生具有間接的關係,需要承擔相應的責任。
4、根據責任認定情況,提出處罰措施和事故預防建議,形成事故調查報告。
5、企業負責人對調查報告進行稽核、批准,落實處罰措施和事故預防、整改措施。
6、通報事故情況,進行安全生產教育。
第三條事故責任
公司各崗位人員實行“一崗雙責”。明確安全生產責任追究制範圍,從而達到“誰管理、誰負責”的目的。公司負責人是安全生產的第一責任人,負有安全生產的全面責任;分管安全生產的安全管理人員要負責人履行安全生產職責,對安全生產工作負組織實施和綜合管理及監督的責任;其他各崗位人員在職責範圍內承擔相應的安全生產職責。
第四條建立接受群眾監督管理體系。任何人都要維護安全生產,遵守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本規定的義務,對違反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本規定的行為,有權檢舉和控告。
第五條督促檢查,安全領導小組組織檢查安全生產製度的落實情況,發現有違反規定的,以及限期整改未落實的,將通報批評並責令立即改正,情節嚴重的給予處分。
第六條發生重、特大事故時,相關崗位人員立即到現場搶救,瞭解事故的發生情況,查詢事故原因,做到“四不放過”,做好善後處理工作,及時向上級有關管理部門上報。
第七條“一崗雙責”的原則就是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認真貫徹執行上級管理部門有關安全生產檔案精神,做好安全生產監督、檢查、宣傳和教育工作。
第八條各崗位人員對其崗位安全生產情況要認真檢查落實,發現隱患及時排除。
第九條各崗位人員在接到隱患通知後,要立即制定整改措施和方案,確保事故隱患及時排除,並將整改結果上報。
第十條公司負責人對不按有關檔案規定和公司一系列安全管理辦法真人貫徹執行落實安全生產工作,對造成安全生產事故的崗位進行追究。
第十一條公司負責人對失職、瀆職、翫忽職守、不履行職責的進行追究。
第十二條公司負責人和安全管理人員要結合實際制定相應的事故責任追究制度。
第十三條法律、法規規章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執行。
第六章應急救援制度
為積極應對公司可能發生的公路交通事故,預防和最大程度的減少道路交通事故,公司應急工作領導小組能高效有序的組織開展事故搶險救援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條指導思想和基本原則
1、以將“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落到實處。確保一旦發生各類交通事故事故突發事件,應急工作領導小組能以最快的速度、最高的效能,實施救援,最大限度的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把突發事件危害降到最低點。
2、基本原則:堅持科學規劃、全面防範、快速反應、統一指揮、崗負責分、協同應對、措施果斷、區域性利益服從全域性利益的原則。
第二條及時報告減少損失原則
當發生交通事故時,發生事故的人員在迅速採取應急措施的同時,立即向上級主管部門、公司進行彙報,必要時可越級上報。採取一切應急安全控制措施,充分發揮團隊的力量和智慧,竭盡全力,最大限度地避免和減少人員傷亡,減少財產損失、防止事態擴大、減小影響、儘快恢復運營工作。
1、統一指揮積極配合原則
在公司應急工作領導小組的統一領導和指揮下,全面開展應急救援工作,各崗位人員要保證資訊暢通,安全、高效、妥善的開展應急救援工作。
2、分崗負責原則
在處理交通事故的過程中,各崗位人員要明確責任和權力,各崗位要密切配合,團結協作,各司其職,各負其責。凡因工作失誤、措施不力等原因而影響事故處理工作的,要嚴肅追究責任人責任。
第三條急救的工作程式及要求
1、發生事故後,公司安全管理人員必在30—60分鐘內將事故概況及初步判明的原因組織應急工作領導小組進行彙報分析。
2、事故報告內容如下:
(1)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事故相關的人員。
(2)發生事故的車輛、部位、及執行速度。
(3)旅客人數,傷亡人數、性別、年齡及救助情況。
3、救護和醫療
根據事故發生地點按照公司應急預案中確定的醫療救護網點,迅速聯絡地方醫療機構,配合協助醫療部門開展緊急醫療救護和現場衛生處置。及時協調有關醫療救護、醫療專家、特種藥品和特種救治裝置進行支援。
4、應急人員的安全防護
發生交通事故,應急領導小組根據現場請求,及時組織、調集相應的安全防護裝備。
5、群眾的安全防護
根據事故的實際情況,由事故地點政府部門具體負責指揮疏散現場群眾,防止發生人員傷害。
6、要求:
值班人員必須堅守崗位,接到報警後要對報警電話進行記錄,同時對具體情況要問清楚,馬上應急工作領導小組進行報告。
各分工崗位人員接到應急領導小組的命令後,要儘快趕往事發地,同時按分工開展工作,從有關領導下達指令到準備工作就緒,到事故車輛出發必須在30—60分鐘之內完成。
公司負責人進行現場指揮要分工明確,責任到人,到現場後先救人,再救物品、車輛,統一指揮,緊張有序,確保救援工作順利進行。
各崗位人員現場作業要注意安全,嚴禁違章指揮,違章操作,堅決杜絕二次事故的發生,要安排專人注意過往車輛及群眾的安全。
第七章安全生產宣傳和教育制度
為認真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普及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安全知識,大力營公司的安全氛圍,特制定本制度。
制度實施人員:公司安全生產宣傳教育由公司負責人監督,安全管理人員和行政負責人分別負責組織和執行。
公司負責人及公司安全管理人員要參加安全監管部門組織的安全培訓,經考核合格,取得安全主要負責人及安全管理人員資格證書後才可以執行安全生產的宣傳和教育工作。並且每年按照有關規定安排安全再培訓教育等。
第一條公司的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必須堅持以正面宣傳教育為主,結合實際,突出重點,突出主題,普及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推動公司各崗位安全生產責任制的落實,促進公司的安全生產工作
第二條公司的安全生產宣傳教育活動如“安全生產月”活動,由公司行政負責人統一佈置,安全管理人員牽頭協調,組織實施。日常的安全生產宣傳教育活動由各崗位根據自己的實際情況組織、安排。
第三條安全生產宣傳教育要重點宣傳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宣傳各個上級主管部門安全生產會議精神及各級領導有關安全生產工作方面的講話、批示精神;同時要大力宣傳有關安全生產管理、事故預防、安全自救、事故救援、現場應急的知識;組織從業人員認真學習有關安全生產的規章制度、操作規程等。
第四條各崗位人員要結合自己的實際,利用各種形式,透過各種渠道,開展豐富多彩的活動。如發放安全宣傳資料;舉辦安全生產知識諮詢;安全逃生與急救技能現場表演、圖片展覽等安全生產宣傳教育活動。宣傳教育活動要有自己的特色,並能吸引全體員工自覺參與。
第五條安全生產宣傳教育活動要講求實效。安全管理人員要把安全生產宣傳教育活動與開展安全生產大檢查,特別是認真檢查安全生產責任制建立健全和落實情況,找出不安全隱患,提出改進和加強安全生產工作的各項措施,以取得更廣泛的社會影響和良好的效果。
第六條各崗位要高度重視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工作。把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工作列入工作計劃,公司負責人要在人、財、物等方面給予支援。做到工作有計劃、有佈置、有檢查、有總結。透過開展安全生產宣傳教育活動,進一步增強公司各崗位人員對安全生產重要性的認識,最大限度地減少身邊的事故隱患,預防和減少各類事故的發生。
第八章安全生產社會監督制度
公司推行安全監督制度是充分發揮社會各界特別是廣大乘客監督作用,切實加強公司道路安全生產管理的重要手段,是提升我司服務質量的重要載體。公司為了充分發揮社會監督作用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條告知監督內容
具體由車輛技術管理員要求駕駛員在相應車輛張貼設定:
(一)公佈公司名稱、車輛號牌、駕駛員姓名和監督舉報電話;
(二)禁止超載、超速及疲勞駕駛。駕駛員日間連續駕駛時間不得超過4小時,每次停車休息時間應不少於20分鐘;全天24小時駕駛累計不得超過8小時;
(三)不得改變包車線路行車;
(四)禁止乘客攜帶或駕駛員自行裝運易燃、易爆及危險品上車;
(五)禁止駕駛員故意損壞、遮擋或關閉GPS;
(六)車輛安全出口及應急逃生出口必須保持暢通,並指導乘客正確使用安全帶和安全錘。
第二條告知監督方法
由駕駛員在車廂內張貼監督內容:
(一)在車內明顯位置張貼標示客運車輛核定載客人數、投訴電話、安全管理人員聯絡方式。
第三條監督舉報機制
(一)設定監督舉報電話為XXXX,乘客舉報的問題安全生產管理員微信(XXXXX)及時解決;
(二)對監督舉報資訊調查核實的,嚴格按規定處理,並將處理結果向反饋問題的客戶管理部門告知;
第九章安全生產費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制度
為規範公司安全費用的提取和使用,確保安全費用能夠維護和保障公司的安全生產,完善安全投入保障制度,足額提取安全費用,保證安全費用的有效投入,改善勞動條件,防止事故的發生,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一條本制度適用於財務負責人對各項安全費用的提取以及使用管理。
第二條安全生產經費是指公司按照規定標準提取,在成本中列支,專門用於完善和改進公司安全生產條件的資金。
第三條公司財務負責人單獨設立“安全生產專項資金”科目,做到專款專用,不得挪作他用。
第四條專項安全費用主要用於安全技改專案、職業衛生改善專案、安全教育宣傳方面等。具體包括(但不限於):
(一)完善、改造和維護安全防護裝置、設施支出。
(二)配備必要的應急救援器材、裝置和現場作業人員安全防護物品支出。
(三)安全生產檢查與評價支出。
(四)重大危險源、重大事故隱患的評估、整改、監控支出。
(五)安全技能培訓及進行應急救援演練支出。
(六)安全設施、特種裝置的檢測、校驗。
(七)購置、安裝、使用具有車輛衛星定位功能的裝置。
(八)其他與安全生產直接相關的支出。
第五條在本制度規定的使用範圍內,安全費用優先用於滿足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對公司安全生產提出的整改措施或達到安全生產標準所需支出。
第六條公司是以上年度實際營業收入為計提依據,逐月進行提取,公司按規定提取營收總額比例為1。5%,財務負責人負責安全費用的提取並按規定進行賬務處理,專門設立賬戶。
第七條財務負責人負責每月月初向安全生產領導小組報送安全費用的提取數額,安全生產領導小組負責對安全費用的使用進行審批,凡包括上述範圍內的所有支出均可從安全生產費用中列支。使用安全費用時必須經安全生產領導小組負責人審查方可辦理使用手續。
第八條財務負責人負責建立安全費用的提取和使用臺帳。
第九條安全費用使用、管理的程式、職責及許可權:
(一)完善、改造和維護安全防護裝置、設施支出,由本公司安全生產領導小組提出計劃,安全管理人員根據具體施工情況做出預算,3000元以下開支根據票據報銷;3000元以上的開支由公司負責人審批報銷。
(二)重大危險源、重大事故隱患的評估、整改、監控支出;安全技能培訓及進行應急救援演練支出;其他與安全生產直接相關的支出等專案開支,由本公司安全生產管理員根據實際情況報公司負責人後,據實列支。
第十條屬於專項資金範圍內費用的使用與報銷,按財務規定要求,報公司負責人審批簽字確認後,方可報銷,財務負責人每季度予以彙總,並與安全生產領導小組核對,發現差錯,及時整改。
執行檔案:安全生產資金臺帳
第十章安全會議制度
為及時瞭解、掌握公司安全生產情況,加強對安全生產工作的安排部署,充分發揮各崗位安全管理職能,提高公司安全生產能力,營造良好的安全生產工作氛圍,有效預防安全事故的發生,特制訂本制度。
第一條公司根據實際情況,按照“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消除隱患、全員參與、規範執行”的方針,落實完善好本公司的安全會議制度。
第二條公司安全生產領導小組每季度召開一次安全生產工作會議。會議分析公司當前安全形勢、公司安全生產狀況、安全生產投入和勞動保護等相關內容,解決安全生產中的實際問題,總結安排公司安全工作。要求安全生產小組人員參加,無故曠會、遲到的.,第一次警告,處100元罰款,寫出書面檢討;第二次罰款200元,寫出書面檢討並通報批評;第三次罰款500元,停崗培訓;第四次解聘處理;
第三條公司安全管理人員每月至少組織召開一次安全生產例會,安全例會主要內容:
1、及時傳達各級交通管理部門的有關指示精神、總結安全行車的經驗和分析典型事故案例教訓、當前安全行車注意事項、當月違章或事故駕駛員現身說法等,不斷增強安全防範意識,學習安全法律法規、安全規章制度、安全操作規程等知識。
2、 總結安全生產情況,分析存在的問題和原因,並提出相應的預防和整改措施。
3、三是佈置安全工作任務,要求全體駕駛員及車輛技術管理員參加,無故曠會、遲到的,第一次警告,處100元罰款;第二次罰款200元,寫出書面檢討並通報批評;第三次罰款300元,停崗培訓;第四次解聘處理。
第四條安全會議要做到有準備、有目的、有內容、有效果、有記錄,嚴防流於形式走過場。
第五條安全工作會議實行簽到制,安全工作會議不準缺勤,不準遲到、早退對未經請假,無故不參加安全工作會議的按有規定嚴肅處理,對因工外出需參會人員,要及時補課。
第六條安全管理人員對會議必須認真做好會議記錄,並存檔。
執行檔案:會議記錄
會議簽到表
第三部分安全隱患排查治理與風險管控管理制度
第十一章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制度
為了加強公司隱患排查治理工作,提高隱患排查的工作質量,及時消除隱患,特制定隱患排查管理制度。
第一條公司車輛技術管理員和安全管理人員為本公司安全隱患排查者,各崗位人員對本崗位安全隱患排查和治理負責。安全領導小組對整體的安全隱患排查治理結果負責;
第二條公司認真貫徹、執行國家安全法律法規和公司的安全生產管理規定及安全操作規程,公司安全管理人員定期組織開展隱患排查和治理,辨識危險源點,強化防範措施,把可能導致事故發生的安全隱患,儘快給予糾正和解決,把事故風險降到最低,為安全生產提供可靠的保障。
第三條公司安全管理人員結合實際情況制定隱患排查和治理方案,明確檢查目標、規範檢查範圍、採取安全防範措施、取得明顯效果。
第四條安全生產排查的方式
(一)綜合性檢查。車輛技術管理員每月開展一次,公司安全生產領導小組每季度進行一次。
(二)安全領導小組專業性安全檢查。主要針對設施裝置、消防裝置等進行專業性檢查,每季度開展一次。
(三)在節假日和重大活動期間的安全檢查。安全管理人員和車輛技術管理員主要針對道路環境、應急預案等進行隱患排查。
(四)季節性安全檢查。安全管理人員和車輛技術管理員針對不同季節、氣候變化、防範措施、應急方案等隱患排查。
(五)日常性安全檢查。各崗位對日常工作中存在的不安全行為和管理缺陷進行隱患排查。
第五條安全生產排查的內容,有安全領導小組分工負責:
(一)行政負責人查安全基礎:是否按照國家法律法規要求制定相關制度、規範、規程,並建立健全各項安全基礎臺帳;是否牢固樹立安全生產意識,按照“先安全、後生產”的原則開展日常隱患排查工作;是否熟知公司的安全規章制度和崗位操作規程,有無違章操作行為。
(二)車輛技術管理員查現場操作:各崗位是否存在脫崗、串崗等無人管理的想象;是否認真履行崗位安全職責和操作規程;現場操作是否清晰、標準、到位。
(三)安全管理人員查設施裝置:是否有設施裝置的相關資料臺帳;是否與有資質的單位簽訂維護保養協議;是否按照要求進行維護保養,確保設施裝置運轉正常;是否按照要求進行巡檢,並建立臺帳。
第六條隱患治理
安全隱患可分為一般安全隱患和重大安全隱患。一般隱患是指導致事故的可能性和危害性較小,能夠立即整改排除的隱患;重大事故隱患是指導致事故的可能性和危害性較大,公司應當區域性或全部停產停業,經過專項治理方能解除的隱患。
1、一般安全隱患:能現場整改的排查人員要現場立即整改到位。不能現場整改的要限期整改,要指定隱患整改責任人,跟蹤整改,直至隱患消除。
2、重大安全隱患:要對隱患制定專項整改方案、防範措施、整改時限、整改要求、指定整改責任人,在未整改到位之前不能進行區域性或全部生產經營活動,重大隱患應及時透過一體系三平臺上報主管部門。
第七條安全領導小組對安全隱患排查治理的結果進行統計分析,發現事故隱患的規律、揭示事故隱患的產生原因,提出相應的防範措施,做到有效防範,建立健全隱患排查治理的長效機制。
第八條建立健全安全隱患報告和舉報獎勵制度,鼓勵、發動各崗位人員發現和排除事故隱患,鼓勵包車客戶舉報。對發現、排除和舉報事故隱患的人員,將按照“獎懲制度”予以獎勵。
執行檔案:安全隱患排查表
第十二章安全隱患報告制度
為了全面準確掌握本公司安全生產動態,及時預報安全隱患,做到安全工作有的放矢,實施超前防範、重點監控,防止事故發生,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條總則
1、公司安全隱患預測預報工作應當遵循實事求是、科學嚴密、定性與定量相結合的原則。
2、各崗位及安全管理人員是安全隱患排查與整改工作的責任主體和責任人,應按照行業安全規範和標準做好經常性安全檢查和對安全隱患的排查與整改工作。
3、安全隱患預測預報工作由公司安全管理人員組織,聯合車輛技術管理員和駕駛人員執行,每月至少進行一次。
第二條報告內容
1、安全隱患是指由於作業場所、裝置及設施的不安全狀態、人的不安全行為和管理上的缺陷,可能導致人員傷亡及重大經濟損失的事故隱患。按照可能導致事故損失的程度,安全隱患分為:重大安全隱患和一般安全隱患:重大安全隱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難度較大,公司應當全部或者區域性停產停業,並經過一定時間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隱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響致使公司自身難以排除的隱患;一般安全隱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難度較小,發現後能夠立即整改排除的事故隱患。
2、各崗位一旦發現重大安全隱患,應立即填寫《安全隱患排查表》,報安全生產領導小組備案。
3、安全隱患報告應包括以下內容:
(1)隱患類別;(2)隱患等級;(3)影響範圍;(4)影響程度;(5)整改措施;(6)整改期限;(7)整改目標。
第三條處理與監控
1、存在安全隱患的崗位,應立即採取相應的整改措施。難以立即整改的,應制定整改計劃,並採取防範、監控措施。
2、存在安全隱患的崗位,對在短時間內即可能發生事故的隱患,應當立即整頓。
3、完成安全隱患整改的崗位,應及時填報《安全隱患整改報告》。
4、公司安全管理人員將不定期組織人員對隱患整改工作進行檢查,並在隱患整改結束後進行復查。
第四條責任追究
1、對發現安全隱患,未採取防範和監控措施的崗位,安全管理人員應傳送《安全隱患整改通知書》。有關崗位在接到通知書後應立即採取措施加強管理,立即整改。
2、對存在的安全隱患隱瞞不報的崗位,責令有關人員立即上報,視情將對崗位人員進行批評教育,同時可酌情扣除該崗位部分年度安全目標管理考核獎。
3、對接到《安全隱患整改通知書》而未進行整改,造成事故的崗位人員,將進行經濟處罰或行政處分。發生重大責任事故的,將按照法律、法規移送相關部門追究責任。
執行檔案:安全隱患排查表、安全隱患整改通知、安全隱患整改報告
第十三章安全生產風險控制管理制度
為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安全生產方針,辨識公司範圍內運輸管理及服務活動中的危險源,確定重大危險源,採取必要的控制措施,加強重大危險源的控制管理,實現對公司安全風險的全面管理和有效控制,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一條本管理制度適用於公司各崗位安全生產、管理及服務活動中危險源的辨識、評價、控制和管理活動。
第二條危險源實施分級、分類控制和管理,公司安全管理人員和車輛技術管理員是危險源辨識、風險評價和風險控制管理工作的執行人員;公司安全領導小組人員同時是公司的風險控制管理領導小組。風險控制執行人員,發現問題及時上報領導小組。
第三條領導小組的管理職責
1、組織實施安全生產風險分析,指導對生產、管理和服務活動過程中的危險源進行辨識、評價、控制和管理活動,排查可能存在的重大危險源,組織制定控制措施和應急預案。
2、負責對危險源辨識和風險控制管理工作進行指導、督辦和動態檢查。
第四條危險源定義
危險源是指可能造成人員傷害、疾病、財產損失或工作環境破壞的部位、區域、場所、空間、裝置及其位置。
第五條危險源辨識範圍包括:
1、所有進入工作場所人員,包括企業員工、乘客、以及從事道路活動的車輛、人員。
2、生產工作過程的危險、有害因素包括天氣狀況遇到雨、霧、泥石流等自然災害和道路通行情況,車況差的車輛、不符合要求的交通安全標誌、設施裝置、違法違章操作等。
第六條危險源辨識方法:
1。直接分析法。凡具備以下條件的均應判定為危險源。一不符合法律、法規和其他要求的;二曾發生過事故且未採取有效防範控制措施的;三直接觀察到可能導致危險的錯誤且無適當控制措施的。
2。現場排查法。如現場觀察、查詢有關記錄、獲取外部資訊、安全檢查表等。
第七條危險源的控制方法
1、公司安全管理人員把危險源的辨識工作納入公司自檢自查的定期安全檢查範圍。
2、危險源控制做到防範措施、責任、人員、資金和時間“五落實”。確定責任人、實施人員和資金、時間並將情況和活動結果報領導小組審查。
3、一級危險源。應採取安全宣傳、安全培訓、崗前安全教育的方式增強和提高全體人員安全生產意識、安全防範意識和能力。
4、二級危險源。應制定專項方案、安全措施和風險控措施進行控制。
5、三級危險源。除制定專項方案、安全措施和風險控措施進行控制外還應該編制應急預案做好應急響應的各項措施。
6、四級危險源。制定專項方案、安全措施和應急預案。
第八條公司危險源辨識和風險控制管理,由安全領導小組公佈本公司各類危險源清單,分管的各崗位負責人安排危險源的檢查,危險源辨識和風險控制管理,對本崗位各類危險源辨識與控制情況的檢查每半年至少進行一次。
第九條每年年初由公司安全領導小組組織確定本年度重點危險源排查計劃,報公司負責人批准後更新應急預案後備案。
第十條公司按照編制的計劃組織危險源辨識和風險控制管理。
第四部分安全生產績效管理制度
第十四章安全生產年度考核與獎懲制度
為落實公司安全生產責任制,強化公司安全責任意識,建立健全安全生產目標管理體系,提高道路運輸安全生產管理水平,根據公司情況制定本制度。
一、安全生產目標考核制度
第一條公司設立安全生產獎勵基金,用於安全生產目標管理考核獎勵。考核由安全生產領導小組執行,考核非自查部分涉及到小組成員的崗位,崗位人員自行迴避接受領導小組其他成員考核。獎勵的物件主要是安全管理人員、車輛技術管理員、駕駛員及考核專案相關執行崗位。
第二條安全生產獎勵基金由公司按經營收入提取。
第三條安全領導小組的安全生產目標管理考核堅持以下原則:
1、崗位迴避、實事求是、客觀公正的原則;
2、注重安全管理效果的原則;
3、自查自評與安全小組考核相結合的原則;
4、抽查考評與定期考評相結合原則;
5、獎優罰劣的原則。
第四條安全生產目標管理考核的內容分為基礎工作和安全效果兩部分:
1、基礎工作主要考核貫徹法律法規和行業政策、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包括安全生產責任制、安全生產操作規程、安全生產監督隱患排查、駕駛員和車輛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建立與落實、緊急狀態應急預案的建立和完善,駕駛員從業資格、車輛技術的落實情況等。
2、安全效果主要考核道路運輸責任行車事故次數、人員傷亡情況、經濟損失和其他責任事故。
第五條具體考核內容:
1、全年無刑事案件發生,無工傷死亡事故;
2、全年無損失(年度控制指標)20xx元以上火災事故;
3、全年無損失(年度控制指標)1萬元以上的其他事故(不含行車責任事故);
4、公司特大交通事故目標是“0”起。
5、不得發生直接經濟損失高於(年度控制指標)2萬元以上的交通事故。
第六條安全生產目標管理考核的主要程式:
1、安全領導小組對每年12月下旬,對年度目標管理情況進行考核,並於12月31日前書面公佈考核結果。
2、公司根據考核結果實施獎懲。
二、安全獎懲制度
第一條獎勵
對認真執行公司安全生產方針政策各項安全生產製度,防止事故發生做出貢獻的崗位個人,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給予適當獎勵:
1、及時發現或消除重大事故隱患,避免重大事故發生者,給予100—1000元獎勵。
2、對搶險救災有功者,給予100—1000元獎勵。
3、積極參加公司組織的各種形式的安全生產活動,被評為先進個人,給予200元獎勵。
4、舉報安全生產中違法、違章行為的,給予100—500元獎勵。
5、在安全生產重要時段無行車責任事故、文明服務無投訴的,本年度內無安全行車責任事故並被評為安全文明車的,給予300—500元獎勵。
6、對安全工作、消防工作和其他方面做出特殊貢獻者,給予100—500元獎勵。
7、本月無安全生產事故,公司安全管理人員和車輛技術管理員享受安全獎,給予300—500元獎勵。
8、年度安全行駛無事故,服務文明,經營規範無投訴的駕駛員,年終公司將給予每車500—1000元獎勵,並在全公司通報表揚。
第二條懲處
1、交通責任事故負有責任的肇事者,按照事故性質、大小、損失、影響等方面處200—5000元罰款。
2、違章指揮導致事故發生者,按照事故性質、大小、損失、影響等方面處200—5000元罰款。
3、違章違法,情節嚴重,性質惡劣者,處200—1000元罰款。
4、破壞或偽造事故現場隱瞞或謊報事故者,處200—1000元罰款。性質惡劣的,未積極配合相關部門追究其相關責任。
5、事故發生後,不採取措施,導致事故擴大或重複事故發生者,處200—1000元罰款。
6、對堅持原則,認真維護各項安全生產工作制度人員打擊報復者,處100—1000元罰款。性質惡劣的,予以辭退並積極配合相關管理部門追究其法律責任。
7、其他各種違反公司各項安全生產規章制度的,處100—1000元罰款。
8、對提出的整改意見或通知的有條件整改而拖延整改的責任人,處50—200元罰款。
9、擅自挪用消防器材、損壞消防器材者,處100—200元罰款。
10、安全生產過程中未按規定操作規程進行操作的,處100—200元罰款。
11、安全生產中被交管部門通報批評的,處100—500元罰款。
12、本月安全生產過程中發生亡人事故或有影響的責任事故的,本公司安全管理人員不享受安全獎,並處100—20xx元罰款。
13、其他有礙安全的行為,以上每項經濟處罰,都會有相應的行政處罰,行政處罰根據危害程度和損失情況、責任大小可處以通報批評、列為重點觀察物件、解聘開除處理等。
執行檔案:獎懲記錄表
第十五章安全生產內部評價制度
公司本著“安全第一,預防為主;全員參與,綜合治理;科學管理,持續發展。”的方針,科學地查詢、分析和預測生產工作中可能存在的危險、有害因素及危害程度,提出合理可行的安全對策措施,促進安全生產管理水平的提高,以實現最低事故率,達到效益最大化,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條評價內容
公司安全生產內部評價採用百分制評分表的形式,評價內容主要為安全生產目標、安全生產責任制、安全投入、安全教育培訓、從業人員管理、客運車輛管理、生產安全監督檢查、應急響應與救援、事故處理與統計報告等安全生產製度的適宜性、充分性及有效性等公司在日常生產運營過程中所應該達到的各項指標和安全生產標準。
第二條評價方法
1、安全生產領導小組負責公司的安全生產內部評價工作,具體工作由公司安全管理人員聯合業務經理負責組織實施,每年進行一次;安全生產內部評價工作可以和年度安全生產檢查、安全生產獎懲考核同時進行(需要避嫌的崗位內容,由其他安全領導小組成員代替評價)。
2、公司將針對企業安全生產內部評價指定安全生產內部評價評分表,各項指標滿分為100分,各項評價的實得分為相應各子項評分實得分之和。
3、各評分項實得分不採用負值,扣減分數總和不得超過該評分專案應得分分值。
第三條評價等級
公司安全生產內部評價結果應分為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三個等級。各項指標評分八十分以上為合格,六十分至八十分為基本合格,六十分以下為不合格。評價等級嚴格按照內部評價評分表所實得的分數劃分。
第四條獎懲
但凡在公司內部評價中被評為不合格的後勤工作人員及駕駛員,公司將予以通報批評,並結合公司安全生產獎懲制度予以相應的懲罰。
執行檔案:安全生產管理內部評價評分表
第五部分駕駛員安全管理制度
第十六章駕駛員聘用制度
公司依據《道路旅客運輸企業安全管理規範》,結合公司營運車輛駕駛員必須做好“四定兩統一”工作,即定人、定車、定路線、定發車時間,統一管理、統一考核的相關規定,制訂以下駕駛員聘用制度。
第一條駕駛員必須持有合法、齊全、有效的駕駛證及從業資格證才可以獲得面試資格:
(一)招聘方式:行政負責人透過現場招聘會和網路招聘平臺進行招聘;
(二)面試:行政負責人按照公司規定的駕駛員條件要求,面試人員基礎情況和工作背景;車輛技術管理員實操考核駕駛技術和安排駕駛實操試工;
(三)試用錄用:行政負責人辦理入職手續及崗前培訓;安全管理人員安排試用,按照“駕駛員行為考核專案”進行追蹤考核。培訓、考核合格後正式錄用。
第二條駕駛員必須符合的條件:
(一)初次聘用的駕駛員年齡不得超過52週歲,駕駛技術過硬者,記錄良好者適當放寬要求;
(二)三年內無重大責任事故;
(三)持A1照三年以上且有二年以上的大客車安全駕駛經歷,要進行道路駕駛考核合格後,方可聘用;
(四)聘請的駕駛員必須遵守法律、法規和公司各項規章制度,服從排程和管理;
(五)掌握相關道路乘客運輸法規、機動車維修和乘客急救基本知識;
(六)經考試合格取得相應的從業資格證件,並按相關要求進行定期考核和再繼續教育;
(七)無交通違法記滿12分記錄的,以及有酒後駕駛、超員20%、超速50%或12個月內有三次以上超速違法記錄行為;
(八)無犯罪記錄;身心健康,無傳染性疾病,無癲癇、精神病可能危及行車安全的疾病病史;無酗酒、吸毒行為等記錄;
第三條駕駛員存在下列情況之一的,公司不得聘用其駕駛客運車輛:
(一)無有效的、適用的機動車駕駛證和從業資格證件,以及誠信考核不合格或被列入黑名單的;
(二)36個月內發生道路交通事故致人死亡且負同等以上責任的;
(三)最近3個完整記分週期內有1個記分週期交通違法記滿12分的;
(四)36個月內有酒後駕駛、超員20%以上、超速50%(高速公路超速20%)以上或12個月內有3次以上超速違法記錄的;
(五)有吸食、注射毒品行為記錄,或者長期服用依賴性藥品成癮尚未戒除的,以及發現其他職業禁忌的。
附件:面試記錄表
第十七章駕駛員崗前培訓制度
為了搞好公司安全生產培訓教育工作,加強有關安全技術知識的宣傳教育,增強駕駛員的安全意識和安全防護能力,遵守各項安全生產法律和規章制度,特制定駕駛員崗前培訓制度。
崗前培訓由公司安全管理人員和行政負責人組織和培訓,培訓的實際操作部分由安全管理人員聯合車輛技術管理員按照規劃路線實際跟車培訓指導;制度規程部分由行政負責人培訓,具體內容和要求如下:
第一條崗前培訓的主要內容包括:國家道路交通安全和安全生產相關的法律法規、安全行車知識、典型交通事故案例警示教育、職業道德、安全告知知識、應急處置知識、公司有關安全生產管理制度等。
第二條駕駛員崗前培訓不少於24學時,並應在此基礎上實際跟車實習,提前熟悉客運車輛效能和客運包車線路情況。
第三條公司行政負責人負責擬定培訓計劃、編制培訓教程、確定授課人員,統一開展駕駛員的上崗前培訓。駕駛員的召集、通知和組織,由車輛技術管理員負責落實。
第四條參加培訓人員必須按時參加,認真聽講,專心實踐,不得遲到早退或找人代替。
第五條每次培訓都要將出勤簽到及培訓記錄在案。
第六條新進駕駛員必須符合崗位任職資格中的相關規定。
第七條培訓目的:透過崗前有效培訓使新員工能第一時間適應工作環境,養成良好習慣,規範崗位操作技能及提升綜合素質。
第八條具體培訓內容。
(一)公司概況內容的培訓;
(二)公司相關規章制度內容的培訓;
(三)行車安全告知知識、乘客注意事項、事故防範、應急處理知識培訓,並收集、積累相關培訓材料;
(四)職業特點和要求、職業道德規範的培訓;
(五)道路交通安全法、交通規則等法律法規知識的培訓;
(六)營運業務知識,線路業務知識,車輛進出場等理論知識培訓;
(七)技術保障內容的培訓:
1、安全生產操作規程的培訓;
2、車輛特點及日常安全檢查知識的培訓;
3、常見故障一般排除方法;
4、瞭解掌握路線特點,吸取事故教訓和經驗。
(八)跟車實習,熟悉掌握安全駕駛操作、掌握路面安全行車情況。
(九)考核合格後辦理入職手續,簽訂安全行車責任書及聘用合同。
執行檔案:崗前培訓課件
崗前培訓試題
第十八章駕駛員安全教育培訓及考核制度
為加強和規範公司安全生產工作,提高從業人員的整體素質。根據國家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特制定本制度。
駕駛員教育培訓及考核由公司安全管理人員和行政負責人組織,培訓教育及考核的實際操作部分由安全管理人員組織車輛技術管理執行;法律法規及制度規程等理論部分由行政負責人執行,具體內容和要求如下:
第一條駕駛員安全教育、培訓
1、公司行政負責人,安全管理人員定期(每月20日前)對駕駛員安全教育培訓,開展法律、法規、各類上級部門下達檔案、典型交通事故案例警示、安全駕駛經驗交流、突發事件應急處理訓練等教育培訓,無故不參加者將按照公司“獎懲制度”要求予以處罰。
2、公司每月組織駕駛員接受不少1次,每次不少於2小時的教育培訓(可以透過網路形式)。
3、督促駕駛員及時學習《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旅客運輸企業安全管理規範》等國家法律法規內要求的企業駕駛員執行內容,及交管部門最新下發的檔案和事故案例等。
第二條駕駛員培訓教育考核
1、考核物件:公司所有參加培訓的駕駛員。
2、理論測試:採取試卷形式進行,試卷分值為100分,考試時間為60分鐘,80分及格,90分以上按照成績分優秀、良好,考核結果在公司微信群公佈。
3、培訓及考核檔案儲存:駕駛員教育與培訓考核的相關資料納入客運駕駛人教育與培訓檔案,包括:教育培訓內容、培訓時間、培訓地點、授課人、參加培訓人員簽名、考核人員、安全管理人員的簽名、培訓考試情況等,檔案有行政負責人儲存期限不少於3年。
執行檔案:各期培訓考核試卷
第十九章駕駛員從業行為定期考核制度
為了提高從業人員的安全意識,增強業務理論知識,並認真學習上級主管部門下發的檔案,認真貫徹落實檔案精神指示,特制定以下駕駛員從業行為目標考核制度。
駕駛人員的考核每季度進行一次,由安全管理人員和車輛技術管理員執行,考核結果向公司微信群釋出,有疑問人員及時反饋核實,再確認結果。
第一條考核內容:駕駛員違法違規情況、交通事故情況、道路運輸車輛動態監控平臺發現的違規駕駛情況、服務質量、安全運營情況、安全操作規程執行情況以及參加教育培訓情況等。
第二條考核週期每個季度一次。駕駛員從業行為定期考核結果應與公司安全生產獎懲制度掛鉤;違反以下考核條款者,依據情節嚴重情況及交通管理部門給予的處罰結果等實際情況,給予績效考核罰款,通報批評,列為重點觀察物件,解除勞動合同等處理。
第三條對駕駛員的服務質量及工作態度情況進行考核。
(一)是否熱誠服務、樹立優質服務意識(客戶滿意度調查為依據)。
(二)是否經常清潔車輛,保持車容車貌整潔。
(三)是否服從公司管理、排程,做到隨叫隨到。
(四)是否認真填寫行車日誌,收車後能否及時將日誌填寫好後交於車輛技術管理員。
(五)駕駛員在工作期間應保持通訊暢通,出車時,必須無條件服從調派。
(六)是否按時參加安全管理人員組織召開的安全例會,主動接受安全教育,學習安全知識和提高駕駛技能。
第四條對駕駛員的駕駛情況進行考核。
(一)是否嚴格遵守交通法規,應做到不違章違法行車。
(二)是否嚴格執行駕駛員安全行車操作規程。確保不發生交通事故。車輛發生交通事故時,以交警部門的責任裁定分型別作為考核依據。
第五條對駕駛員的安全運營情況進行考核。
(一)是否按時定期保養,定點維修。
(二)是否按時完成車輛年度檢審和檢測工作。
(三)是否按時定點加油,應在油燃料使用定額標準內做到安全行車。
第六條對駕駛員的安全操作情況進行考核。
(一)是否自覺遵守公司作息制度。不得隨意遲到或早退。
(二)是否做到不公車私用。不得私自用車或擅自把車借給他人使用。
(三)未出車時,車輛必須停放在指定的位置。
執行檔案:駕駛員季度考核表
第二十章駕駛員資訊檔案管理制度
為加快建立健全公司制度,規範駕駛員的檔案管理,避免因檔案遺失或隱私洩漏,有效的保護和利用檔案,提高管理水平,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條駕駛員檔案是公司管理檔案非常重要的組成部分,是公司行政負責人在招聘、培訓、考核、獎懲和任用等工作過程中形成的有關駕駛員個人經歷、技術水平、工作表現以及工作變動等情況的檔案材料,是全面的考察員工的依據,是公司檔案的組成部分。
第二條行政負責人為每位駕駛員建立人事檔案,記錄其在應聘及入職後的個人基本情況,以下資料納入公司人事檔案範圍內:1、身份證;2、入職登記表;3、勞動合同;4、與公司簽訂的其他合同、協議;5、駕駛證、從業資格證、無事故證明。
第三條安全培訓檔案單獨管理,不納入員工檔案範圍內。
第四條駕駛員資訊檔案管理要求
(一)車輛技術管理員負責駕駛員檔案的建立及維護工作,自駕駛員入職第一天起為其建立檔案,按崗位編號統一管理,並建立《檔案目錄》,以便查詢,駕駛員資訊檔案實行一人一檔,要及時更新,駕駛員資訊檔案應當包括:身份證、駕駛證、從業資格證、無三年無事故證明、體檢表、內部獎懲、誠信考核資訊等,交由行政負責人統一保管。
(二)辭職、辭退駕駛員檔案提出來,單獨保管。
(三)資訊檔案要嚴格按照公司檔案管理要求嚴格管理,不得隨意轉借、塗改,要建立存檔、銷燬記錄,確保檔案完整、準確。
第五條檔案查詢許可權:檔案涉及個人及家庭資訊等資料的,行政負責人應嚴格做好保密工作,不得隨意翻閱、洩露員工檔案內容。
執行檔案:駕駛員人一人一檔
第二十一章駕駛員調離和辭退制度
公司依據《道路旅客運輸企業安全管理規範》,為提高駕駛員綜合素質,強化安全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條公司行政負責人對駕駛員實行動態管理,根據安全駕駛記錄及日常考核情況建立調離合辭退制度,有下列行為之一的公司行政負責人將依法予以辭退相應駕駛員。
(一)無有效的、適用的機動車駕駛證和從業資格證件,以及誠信考核不合格或被列入黑名單的。
(二)36個月內發生道路交通事故致人死亡且負同等以上責任的。
(三)最近3個完整記分週期內有1個記分週期交通違法記滿12分的。
(四)36個月內有酒後駕駛、超員20%以上、超速50%(高速公路超速20%)以上或12個月內有3次以上超速違法記錄的。
(五)有吸食、注射毒品行為記錄,或者長期服用依賴性藥品成癮尚未戒除的,以及發現其他職業禁忌的。
(六)駕駛員身體健康狀況不符合有關機動車駕駛和相關從業要求。
(七)發現重大事故隱患,不能立即採取消除措施,繼續作業的。
(八)多次違法記錄未及時處理。
(九)駕駛拼裝的車輛或者駕駛已達到報廢標準的車輛上道路行駛。
(十)將車輛交由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或者機動車駕駛證被吊銷、暫扣的人員駕駛。
(十一)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的規定,發生重大交通事故,構成犯罪。
(十二)車輛因帶“病”行駛發生事故或造成交通事故後逃逸的。
(十三)駕駛員如有出現不服從公司各項管理規定、不聽從統一排程、有嚴重違法違規、有虛報個人資訊資格的公司將予以調離或辭退。
(十四)其他原因不適合駕駛本公司營運車輛的駕駛員公司將予以調離或辭退。
第二條公司將對以上不符合規定的駕駛員由行政負責人及時出具書面解聘通知書,及時發放到當事駕駛員手中,予以正式解聘。
執行檔案:解聘通知書
第二十二章駕駛員安全告誡制度
為了認真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提高駕駛員的安全意識,規範駕駛行為,切實體現“以人為本、安全發展”的安全管理理念,制定本制度。
第一條跟制度由車輛技術管理員執行,對駕駛員出車前進行問詢、告誡,預防駕駛員酒後、帶病、疲勞、帶不良情緒上崗駕駛車輛或者上崗前服用影響安全駕駛的藥物,督促駕駛員做好車輛的日常維護和檢查以確保行車安全。
第二條告誡內容
1、出車前確保駕駛員駕駛車輛有效證件齊全,並做好出車前檢查,否則拒絕出場。
2、出車前駕駛員身體狀況良好,是否服用影響駕駛的藥物,防止駕駛員酒後、帶病或帶不良情緒上崗。
3、如發現駕駛員有飲酒、生病服用影響駕駛藥物、或情緒不良及時報告公司負責人處理,暫時不予發車,待處理完畢後按公司相關安全管理規定給予符合條件的車輛和駕駛員放行,並告誡駕駛員不得再次出現類似情況。
4、下雨天氣或高溫炎熱天氣,出車必須檢查安全防滑、消防器材、安全錘等是否齊全有效。
5、駕駛員執行駕駛任務時,在執行過程中應當保持中速行駛,日間連續駕駛時間不得超過4小時,夜間連續駕駛時間不得超過2小時,每次停車休息時間應不少於20分,在24小時內累計駕駛時間不得超過8小時;
第三條告誡程式
車輛技術管理員在出車前可透過現場面對面、影片、電話、微信及其他有效途徑進行安全告誡。
1、車輛技術管理員每天對所有出車的駕駛員分別進行至少一次安全告誡,針對不同駕駛員和每天的天氣、路況、規劃不同的重點告誡內容。
2、車輛技術管理員觀察駕駛員的身體、精神狀態和情緒表現,確定是否適宜駕駛車輛。
3、輛技術管理員詢問了解駕駛員的休息與睡眠,是否飲酒和服用藥物等情況,確定駕駛員是否符合安全行車基本要求。
4、車輛技術管理員檢查駕駛員所攜帶的證件是否有效齊全,車輛當日安全檢查是否合格等。
5、建立安全告誡記錄,記錄包括以下內容:駕駛員姓名、駕駛車輛車牌號、執行路線;告誡時間、告誡方式、地點;重點檢視的結果和告誡效果,以及必要的處置情況。
6、告誡結束後或特殊情況處置完畢後,由駕駛員簽字確認。告誡記錄至少儲存3個月。
執行檔案:駕駛員詢問告誡表
企業安全生產管理制度2
1、認真貫徹執行“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及國家有關的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制定適合本單位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各工種、各機電裝置的安全操作規程,並定期檢查制度的落實情況。
2、按照《安全生產法》的要求設定安全生產管理領導機構,生產部門和班組應配備專(兼)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負責督促、教育和檢查職工執行安全操作規程。
3、定期進行安全生產教育和安全知識培訓,教育職工嚴格執行各工種工藝流程,工藝規範和安全操作規程,不得違章作業。
4、各工種必須經過一定時間的專業技術培訓學習和掌握安全生產知識,並經交通管理部門考核合格後方可獨立操作。
5、企業實行總經理安全生產責任制,生產安全由安全小組負責,必須設立專職安全員,負責檢查監督安全規章制度執行情況。
6、嚴禁將危險物品帶入維修現場,要害裝置、由穿戴防護用品的專人保養和管理,並經常進行檢查和維修。
7、維修人員不得穿拖鞋進入車間,不得酒後操作、打鬧和聊天。
8、維修車輛前,應將車輛停、架牢固後方可作業。舉升裝置應由專人操作,非工作人員不準進入車下,舉車時不準檢修舉升裝置。
9、路試車輛必須由具有駕駛證及技術熟練的試車員進行,並在規定的路段上進行。
10、有毒、易燃、易爆物品和化學物品,粉塵、腐蝕劑、汙染物、壓力容器等應有安全防護措施和設施,壓力容器及儀表等應嚴格按有關部門要求定期校驗。
11、根據季節變換切實做好防火、防澇、防凍、防腐及防盜工作,並制定相關措施,配備消防器材。配電設施線路確保完好,效能可靠,使用移動電具應有安全防護措施。
12、發生事故要及時向上級主管部門彙報,保護好現場,查明原因妥善處理。
13、堅持安全檢查和自查。
安全檢查內容:檢查安全負責人員安全工作實施情況;檢查員工安全執行情況;安全制度落實情況;安全隱患整改情況;安全教育情況。
企業安全生產管理制度3
一、總則
1、為加強公司生產工作的勞動保護、改善勞動條件,保護勞動者在生產過程中的安全和健康,促進公司事業的發展,根據有關勞動保護的法令、法規等有關規定,結合公司的實際情況制訂本規定。
2、公司的安全生產工作必須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貫徹執行總經理負責制,各級領導要堅持“管生產必須管安全”的原則,生產要服從安全的需要,實現安全生產和文明生產。
3、對在安全生產方面有突出貢獻的團體和個人要給予獎勵,對違反安全生產製度和操作規程造成事故的責任者,要給予嚴肅處理。
二、機構與職責
1、公司安全生產委員會(以下簡稱安委會)是公司安全生產的組織領導機構,由公司領導和有關部門的主要負責人組成。其主要職責是:全面負責公司安全生產管理工作,研究制訂安全生產技術措施和勞動保護計劃,實施安全生產檢查和監督,調查處理事故等工作。安委會辦公室設在生產管理部安全環保。
2、安全環保負責組織對公司的職工進行安全生產教育,制訂安全生產操作規程。
3、安全生產主要責任人的劃分:單位行政第一把手是本單位安全生產的第一責任人,分管生產的領導和專(兼)職安全生產管理員是本單位安全生產的主要責任人。
4、各職能部門必須在本職業務範圍內做好安全生產的各項工作,貫徹執行安委會的各項安全指令,確保生產安全。
5、各部門(兼)職安全生產管理員要協助本單位領導貫徹執行勞動保護法規和安全生產管理制度,處理本部門安全生產日常事務和安全生產檢查監督工作。
6、各生產班組安全員要經常檢查、督促班組人員遵守安全生產製度和操作規程。做好裝置、工具等安全檢查、保養工作。及時向上級報告本班組的安全生產情況。
7、職工在生產工作中要認真學習和執行安全操作規程,遵守各項規章制度。愛護生產裝置和安全防護裝置、設施及勞動保護用品。發現不安全情況,及時報告領導,迅速予以排除。
三、教育與培訓
1、對新職工、臨時工,必須先進行安全生產的三級教育才能準其進入操作崗位。
2、對從事特殊工種人員,必須進行專業安全技術培訓,經有關部門嚴格考核並取得合格操作證(執照)後,才能準其獨立操作。
四、裝置、工程建設、勞動場所
1、各種裝置和儀器不得超負荷和帶病執行,並要做到正確使用,經常維護,定期檢修,不符合安全要求的陳舊裝置,應有計劃地更新和改造。
2、電氣裝置和線路應符合國家有關安全規定。電氣裝置應有可熔保險和漏電保護,絕緣必須良好,並有可靠的接地或接零保護措施;潮溼場所和移動式的電氣裝置,應採用安全電壓。電氣裝置必須符合相應防護等級的安全技術要求。
3、凡新建、擴建、技術改造工程,都必需安排勞動保護設施的建設,並要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產(簡稱三同時)。
4、勞動場所佈局要合理,保持清潔、整齊。
5、生產用房、建築物必須堅固、安全;通道平坦、暢順,要有足夠的光線;為生產所設的坑、壕、池、走臺、升降口等有危險的處所,必需有安全設施。
五、個人防護用品和職業危害的預防與治療
1、根據工作性質和勞動條例,為職工配備或發放個人防護用品,各單位必須教育職工正確使用防護用品,不懂得防護用品用途和效能的,不準上崗操作。
2、努力做好防塵、防暑降溫工作和防噪音工作。
六、檢查和整改
1、堅持定期或不定期的安全生產檢查制度。公司安委會組織全公司的檢查,每月檢查一次;各生產部門每月檢查不少於二次;各生產班組應實行班前班後檢查制度。
2、發現不安全隱患,必須及時整改,或者立即報告安委會統一安排整改。
七、獎勵與處罰
1、公司的安全生產工作應每年總結一次,在總結的基礎上,由公司安全生產委員會組織評選安全生產先進集體和先進個人。
2、對安全生產有特殊貢獻的,給予特別獎勵。
3、發生重大事故或死亡事故(含交通事故),對事故部門(室)給予扣發工資總額的處罰,並追究部門領導人的責任。
4、凡發生事故,要按有關規定報告。如有瞞報、虛報、漏報或故意延遲不報的,除責成補報外,對事故部門給予扣發工資總額的處罰,並追究責任者的責任。
5、對事故責任者視情給予批評教育、經濟處罰、行政處分,觸及刑律者依法論處。
6、由於各種意外(含人為的)因素造成人員傷亡或廠房裝置損毀或正常生產、生活受到破壞的情況均為本企業事故,可劃分為工傷事故、裝置(建築)損毀事故、交通事故三種。
7、發生的生產事故,按經濟損失程度分級:
1)一般事故:經濟損失不足5000元的事故;
2)大事故:經濟損失5000元以上不足10000元的事故;
3)重大事故:經濟損失10000元以上不足20000元的事故;
4)特大事故:經濟損失滿20000元的事故。
8、發生事故必須按照事故處理程式進行事故處理:
1)事故現場人員應立即搶救傷員,保護現場,如因搶救傷員和防止事故擴大,需要移動現場物件時,必須做出標誌。
2)立即向主管部門(領導)報告,並向公司安委會報告。
3)開展事故調查,分析事故原因。公司安委會接到事故報告後,應迅速指示有關單位進行調查,在5天內,向總經理報送《事故調查報告書》。
4)制定整改防範措施。
5)對事故責任人給予適當的處理。
6)以事故通報和事故分析會等形式教育職工。
9、各級領導或職工在其職責範圍內,不履行或不正確履行自己應盡的職責,有如下行為之一造成事故的,按翫忽職守論處:
1)不執行有關規章制度、條例、規程的或自行其事的。
2)對可能造成重大傷亡的險情和隱患,不採取措施或措施不力的。
3)不接受主管部門的管理和監督,不聽合理意見,主觀武斷,不顧他人安危,進行違章作業或者強令他人違章作業的。
4)對安全生產工作漫不經心,馬虎草率,麻痺大意的。
5)對安全生產不檢查、不督促、不指導,放任自流的。
6)延誤裝、修安全防護裝置或不裝、修安全防護裝置的。
7)違反操作規程冒險作業或擅離崗位或對作業漫不經心的。
8)擅動有“危險禁動”標誌的裝置、機器、開關、電閘、訊號等。
9)施工組織或單項作業組織有嚴重錯誤的。
10)對於事故按照事故性質、損失程度和責任大小給予損失的10%—100%的處理。
企業安全生產管理制度4
為了進一步搞好安全生產工作,強化安全生產意識,特制定本制度。
一、本制度適用於公司及各專案部。
二、每次例會各科室和專案部負責人和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必須參加,無故不參加者,將根據公司有關制度給予罰款,並納入年終單位評先評優考核指標。
三、會議內容
1、由公司安全經理主持會議,宣讀當次會議的主要內容。
2、傳達上級部門有關檔案及會議精神。
3、針對生產狀況,學習有關安全規程和安全技術等。
4、各科室和專案部介紹本月的安全生產情況及事故情況,每次大型活動後交流經驗。
5、佈置下月安全工作及安全活動內容。
四、發放有關檔案及材料:建築施工安全有關檔案、技術刊物、安全簡報、各類報表等。
五、每月30日上午3:00時為安全生產例會時間。例會時間、地點如有臨時變動,由公司安全科負責提前通知。
企業安全生產管理制度5
一、為了促進煤礦企業建立健全安全生產管理制度,保障安全生產,根據《安全生產法》和有關法律法規,制定本規定。
二、本規定適用於全國各類煤礦企業。
三、煤礦企業必須建立以下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一)安全生產責任制;
(二)安全辦公會議制度;
(三)安全目標管理制度;
(四)安全投入保障制度;
(五)安全質量標準化管理制度;
(六)安全教育與培訓制度;
(七)事故隱患排查制度;
(八)安全監督檢查制度;
(九)安全技術審批制度;
(十)礦用裝置、器材使用管理制度;
(十一)礦井主要災害預防管理制度;
(十二)煤礦事故應急救援制度;
(十三)安全獎罰制度;
(十四)入井檢身與出入井人員清點制度;
(十五)安全操作規程管理制度等。
四、煤礦企業安全生產管理制度應滿足下列規定:
(一)符合相關的法律、法規、規章、規程和標準;
(二)內容具體,責任明確,能夠對照執行和檢查,嚴格管理措施,有針對性、可操作;
(三)對違反制度的各種行為有明確、具體的處罰措施和責任追究辦法;
(四)所引用的依據及適用範圍和時間明確,表述規範,條款清晰,能確保相關人員瞭解和掌握;
(五)以正式檔案釋出,並確保其能夠約束涉及到的部門和人。
五、煤礦企業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內容的具體要求。
(一)安全生產責任制。要按照崗位、職能、權利和責任相統一的原則,明確各級負責人、職能機構和各崗位人員承擔的安全生產責任和義務;要將企業、部門或單位的全部安全生產責任逐項分解,逐級落實到各崗位和人員。
(二)安全辦公會議制度。要明確安全辦公會議的召開週期、內容、主持人和參加人員。安全辦公會議必須由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主持。會議應當有完整的記錄,載明議定的事項、決定以及落實的人員、措施和期限。會議記錄、紀要應納入檔案管理。
(三)安全目標管理制度。應依據上級下達的安全指標,結合實際制定年度或階段安全生產目標,並將指標逐級分解,明確責任、保證措施、考核和獎懲辦法。
(四)安全投入保障制度。應按國家有關規定建立穩定的安全投入資金渠道,保證新增、改善和更新安全系統、裝置、設施,消除事故隱患,改善安全生產條件,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培訓,安全獎勵,推廣應用先進安全技術措施和管理方法,搶險救災等均有可靠的資金來源;安全投入應能充分保證安全生產需要,安全投入資金要專款專用;煤礦企業應當編制年度安全技術措施計劃,確定專案,落實資金、完成時間和責任人。
(五)安全質量標準化管理制度。明確檢查標準、檢查週期、考核評級獎懲辦法、組織檢查的部門和人員。
(六)安全教育與培訓制度。應保證煤礦企業職工掌握本職工作應具備的法律法規知識、安全知識、專業技術知識和操作技能;明確企業職工教育與培訓的週期、內容、方式、標準和考核辦法;明確相關部門安全教育與培訓的職責和考核辦法;明確年度安全生產教育與培訓計劃,確定任務,落實費用。
(七)事故隱患排查制度。應保證及時發現和消除礦井在通風、瓦斯、煤塵、火災、頂板、機電、運輸、放炮、水害和其他方面存在的隱患;明確事故隱患的識別、評估、報告、監控和治理標準;按照分級管理的原則,明確隱患治理的責任和義務。
(八)安全監督檢查制度。應保證有專門的安全管理機構,配備足額的專職安全管理人員,有效地監督安全生產規章制度、規程、標準、規範等執行情況;重點檢查礦井“一通三防”的裝備、管理情況;明確安全檢查的週期、內容、檢查標準、檢查方式、負責組織檢查的部門和人員、對檢查結果的處理辦法。對查出的問題和隱患應按“四定”原則(定專案、定人員、定措施、定時間)落實處理,並將結果進行通報及存檔備案。
(九)安全技術審批制度。要確定各類工程設計、作業規程、安全措施和方案等安全技術審批的內容、程式、標準、時限、審批級別;審批人員職別和資格,編制、稽核、審批人員的職責、許可權和義務。安全技術審批應保證依據充分、正確、內容全面、具體、安全措施可靠,能夠有效指導生產施工、作業和操作。
(十)礦用裝置、器材使用管理制度。應保證在用裝置、器材符合相關標準,保持完好狀態;明確礦用裝置、器材使用前的檢測標準、程式、方法和檢驗單位、人員的資質;明確使用過程中的檢驗標準、週期、方法和校驗單位、人員的資質;明確維修、更新和報廢的標準、程式和方法。
(十一)礦井主要災害預防管理制度。要明確可能導致重大事故的“一通三防”、防治水、衝擊地壓、職業危害等主要危險,有針對性地分別制定專門制度,強化管理,加強監控,制定預防措施。
(十二)煤礦事故應急救援制度。要制定事故應急救援預案,明確發生事故後的上報時限、上報部門、上報內容、應採取的應急救援措施等。
(十三)安全獎罰制度。必須兼顧責任、權利、義務,規定明確,獎罰對應;明確獎罰的專案、標準和考核辦法。
(十四)入井檢身與出入井人員清點制度。明確入井人員禁止帶入井下的物品和檢查方法;明確人員入井、升井登記、清點和統計、報告辦法,保證準確掌握井下作業人數和人員名單,及時發現未能正常升井的人員並查明原因。
(十五)安全操作規程管理制度。操作規程要涵蓋從進入操作現場、操作準備到操作結束和離開操作現場全過程的各個操作環節。要分別制定各工種的崗位操作規程,明確各工種、崗位對操作人員的基本要求、操作程式和標準,明確違反操作程式和標準可能導致的危險和危害。
六、煤礦企業及其所屬單位、部門應制定相關配套的制度,並根據企業實際情況和安全生產管理工作需要制定其他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七、負有煤礦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應加強對煤礦企業建立健全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工作的監督管理,指導企業制定安全生產管理制度。煤礦安全監察人員實施安全監察時,發現煤礦企業未按本規定建立安全生產管理制度或制度內容未達到本規定要求的,應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實施處罰。
八、本規定由國家煤礦安全監察局負責解釋。
九、本規定自印發之日起施行。
企業安全生產管理制度6
一、總則
1.1本制度適用於裝置檢維修作業的安全管理。規定了作業過程中安全管理的基本內容和要求。
1.2生產部是裝置檢維修作業的安全監督管理部門。安全管理人員負責施工作業的安全管理工作。
二、具體內容和要求
2.1認真做好裝臵停工檢修的準備工作,成立臨時檢修領導小組,組織機構中必須設安全管理人員,負責對檢修全過程的安全工作進行安排、檢查、驗收。車間檢修現場必須有兼職安全員負責現場作業安全。
2.2停工檢修應做到五定。即定檢修方案、定檢修人員、定安全措施、定檢修質量、定檢修制度(規定)。
2.3裝臵停工後,按停工方案和工藝要求切斷進、出裝臵的物料,易燃易爆氣體的排空,要緩慢進行,放空管線末端必須採取防火措施。
2.4對盛裝可燃性物料的裝置,容器及管道應按規定進行徹底的清洗及蒸氣吹掃氮氣臵換,使其內部不含有餘氣,並用儀器測試指標合格後方可作業。
2.5在吹掃過程中,裝臵附近禁止動火。
2.6嚴格禁止裝臵停車後就使用壓縮空氣直接吹掃帶油品管線和容器,以防止爆炸起火。
2.7在停工檢修中,罐、塔、管線、容器等裝置如有易燃易爆物質時,其出入口或裝置系統連線處所加的盲板處應掛“有物料注意防火”警告牌。
2.8檢修中的用火規定
2.8.1施工現場嚴禁吸菸。
2.8.2施工動火必須嚴格執行(工業動火管理規定)。
2.8.3禁止使用汽油或易揮發的溶劑洗刷零件及工服。
2.9裝臵檢修作業人員必須戴安全帽,高空作業必須系安全帶。
2.10嚴禁交叉作業,特殊情況必須交叉作業時,應採取保護措施,否則不許作業。
2.11高空作業使用電焊時,下方不得有易燃易爆物品,電焊機電源要獨立設臵電閘,焊機二次線路及外殼必須接地良好,焊條的夾鉗必須絕緣良好。在潮溼地點電焊作業時,必須採取絕緣措施。
2.12使用氣焊時,氣焊作業施焊點與乙炔瓶和氧氣瓶的安全距離不小於五米,氧氣瓶和乙炔瓶的安全距離不小於五米,搬運氣瓶時要輕拿輕放,氣瓶上的防護膠圈、防護罩要保證完好,搬運氧氣瓶的手套上不得沾有油汙
2.13裝臵檢修期間的臨時用電,均應按有關臨時電源使用標準,認真架設,達到使用要求,手持電動工具要配備漏電保護器,並定期進行檢查保證完好。工作前要檢查電源、線路是否絕緣良好,如有漏電現象一定要請專職電工進行修理。不得私自維修。在進行電氣修理時,要設專人監護。
2.14裝臵上拆卸的裝置及螺絲等部件,要妥善保管,特別是塔、架上嚴禁堆放零部件,以防落地傷人。
2.15保證裝臵檢修現場消防裝置、器材齊全、完好,嚴禁將拆卸的物品堆至路邊,保持消防通道暢通。
2.16檢修過程中如有改動,要繪出圖紙,並做好記錄和備案工作。以免裝臵執行時發生事故。
2.17在清洗油罐(容器)時如要進入,必須先用儀器測試有毒氣體的含量不超過國家標準後方可進入,並加裝送、排風安全設施。
2.18在裝臵、管線清洗排汙時,要規範管理,裝臵檢修中的帶油汙的廢棄物要放進指定的垃圾箱,然後進行統一處理。
2.19加強廠區內行駛的機動車輛,特別是外部施工隊伍四輪車的安全管理,要加強檢查,確認車輛效能良好,嚴禁超速行駛,進入生產區必須掛滅火裝臵。
2.20任何施工人員不準隨意挪用消防設施及器材,
2.21對外來施工維修隊伍必須嚴格執行安全規定。
2.22檢修期間要嚴格遵守上述安全管理規定,如發現違章操作,除處罰當事人還要處罰車間領導。對外部違章施工人員也要進行經濟處罰。
三、附則
3.1本制度如與國家法律、法規以及公司相關規定不一致時,按上級規定執行。
3.2本制度由生產部負責解釋。
3.3本制度自下發之日起施行。
企業安全生產管理制度7
為了規範本公司安全生產的變更管理,消除或減少由於變更而引起的潛在事故隱患,特制定本制度,本制度適用於公司生產過程中工藝技術、裝置設施及管理等永久性或暫時性的變化。
1、管理職責
1.1、變更申請人負責提出書面變更申請經部門負責人確認;
1.2、分管經理負責歸口部門的變更稽核;
1.3、總經理負責變更的審批;
1.4、分管副經理負責對變更情況進行驗收。
2、變更分類
2.1、工藝技術變更
2.1.1、生產主要原料變更
2.1.2、工藝流程和主要生產條件的重大變更
2.1.3、工藝裝置的改進和變更
2.1.4、操作規程的重大變更
2.1.5、工藝引數的變更
2.1.6、公用工程的水、電、氣等的變更
2.2、裝置設施變更
2.2.1、裝置設施的更新改造
2.2.2、安全設施的變更
2.2.3、更換與原裝置不同的裝置和配件
2.2.4、裝置的材料變更
2.2.5、臨時的電氣裝置變更
2.2.6、監控、測量儀表的變更
2.2.7、裝置執行程式軟體的變更
2.3、管理變更
2.3.1、法律、法規和標準規範的變更
2.3.2、公司人員的變更
2.3.3、___機構的重大變更
2.3.4、管理職責的變更
2.3.5、安全標準化管理的變更等
3、工作程式
3.1、變更申請人提出書面變更申請,說明變更的具體情況及相關依據,並對變更存在的風險情況進行分析,變更申請部門負責人簽字認可。
3.2、變更申請部門負責人將變更報告送交分管副經理稽核。
3.3、分管副經理稽核後報總經理批准。
3.4、變更審批後,變更申請部門___人員進行變更的實施。
3.5、變更實施前,實施部門要對變更的實際過程進行風險分析,制定相應的措施後,實施變更。
3.6、分管副經理負責對變更的的實施結果進行檢查驗收。
企業安全生產管理制度8
一、安全生產檢查制度
1、每月進行一次全面的安全生產大檢查,對檢查的結果進行彙總分析,制定整改措施,並由主管安全的部門寫成書面材料存檔待查。
2、車間班組進行經常性的安全檢查,發現問題及時報告領導和專業部門,迅速組織處理,決不允許帶“病”作業。
3、安全管理人員進行經常性的安全檢查,對查出的重大安全隱患應立即通知有關部門採取措施,同時彙報主管領導。
4、對於電氣裝置、起重機械、防護用品等特殊裝置、用品和重要場所每年要請安全管理部門和專業技術人員進行專項檢查。在檢查中發現的問題要寫成書面材料,建檔備查,並限期解決,保證安全生產。
5、對防雨、防雷電、防中暑、防凍、防滑等工作進行季節性的檢查,及時採取相應的防護措施。
6、要害部門重點檢查制度。包括:變電站、配電室、鋼絲繩、連線裝置及提升裝置、消防設施和器材等。
二、崗位標準化操作制度
1、在崗職工必須按照本崗位的操作規程嚴格自己的操作。
2、在崗職工如有違章操作,一經發現必須追究其責任,情節嚴重者給予開除處理。
3、職工可總結經驗,改進生產工藝提高安全係數,對生產安全有貢獻的職工必須給予獎勵。
三、建設專案安全 “三同時”制度
1、建設專案“三同時”制度的概念,即新建、改建、擴建的基本專案(工程)、技術改造專案(工程)、引進的建設專案,其安全設施必須符合國家規定的標準,必須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生產和使用。
2、在編制上報專案計劃和財務計劃時,應編制上報安全方面相應的措施所需的投資,並納入計劃。
3、對引進技術、裝置的原有安全措施不得削減。
4、在組織可行性論證時,應論證安全內容,並將結果載入可行性論證檔案中。
5、在竣工驗收時,應將試生產中安全設施執行情況,措施效果,檢測資料,存在問題及今後採取的措施,寫入專題報告。
6、要嚴格按施工圖設計要求施工,確保做到安全設施與主體工程同時完工。
四、安全生產投入保障制度
1、公司設立安全生產專項資金專戶,專款專用。
2、費用的提取:按照有關規定提取。
3、費用的使用:
(1)職工的安全教育培訓;
(2)職工勞動保護用品的配備;
(3)安全設施、裝置的購置、維護、保養;
(4)安全生產檢查,安全隱患整改;
(5)應急救援隊伍的建設,應急救援器材、裝置的購置等。
(6)其他保障安全生產的費用、
4、費用管理:由財務部門對安全生產資金進行統一管理,並根據年度安全生產計劃,做好資金的投入落實工作,確保安全投入迅速及時。
5、安全投入如當年未能使用完,應當轉入下一年度的安全投入計劃內,不得挪作他用。
6、如當年安全投入不夠,寫出計劃報公司批付。
企業安全生產管理制度9
第一節:安全管理制度大綱
1.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明確各級領導、各職能部門和各類人員在生產活動中應付的安全職責。
2.建立安全管理機構和網路,配備滿足需要的專兼職安全員。
3.制定各工種安全技術操作規程,編制分部分項工程安全技術交底,並嚴格履行簽字手續。
4.建立健全安全生產目標考核制度,並將考核目標分解到人。
5.制定安全生產與經濟承包責任制掛鉤辦法,並嚴格落實執行。
6.建立安全生產獎懲制度並嚴格落實執行。
7.建立安全教育培訓制度,根據企業特點因地制宜採取多種形式落實執行。
8.建立安全檢查制度,定性定量進行安全評價。對查出隱患問題定人、定時、定措施落實整改,從而達到保證安全的目的。
9.建立特種作業人員持證上崗制度,確保安全生產。
10.建立安全技術措施制度,控制和消除工程施工的隱患,從技術上和管理上採取措施防止發生人身事故。
11.建立安全技術措施經費提取和使用制度,保證施工現場安全防護需要。
12.建立施工機具和大型機械裝置使用、維修保養和管理制度,確保施工機具、機械裝置使用安全。
13.建立現場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杜絕火災事故發生。
14.建立現場文明施工管理制度,樹立良好的公司形象。
15.建立安全防護設施及用品的驗收、使用和管理制度,確保安全防護設施及用品符合要求,達到安全生產的目的。
16.建立因工傷亡事故管理制度,進行及時搶救、事故快報、調查處理、事故分析,從而達到防止發生類似事故的目的。
17.建立班前安全活動制度,確保職工每天工程施工前瞭解當天工作情況及安全注意事項,防止違章作業,從而保證作業安全。
18.建立健全安全檔案,掌握安全動態,對每個時期的安全工作進行目標管理,達到預測、預報、預防事故的目的。
第二節:各職能部門及相關責任人安全職責
(一)生產副總經理安全職責
1.生產經理是企業安全生產的第一責任者,對本企業的安全生產負全面責任。
2.建立健全本單位安全生產責任制;
3.組織制定本單位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
4.保證本單位安全生產投入的有效實施;
5.督促、檢查本單位的安全生產工作,及時消除生產安全事故隱患;
6.組織制定並實施本單位的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7.及時、如實報告安全生產事故。
(二)專案經理安全職責
1.專案經理是本專案安全生產的第一責任人,對本專案的安全生產全面負責。
2.認真執行安全生產方面的規範、規程和標準;
3.認真執行安全生產管理規章制度,不違章指揮;
4.制定和實施安全技術措施;
5.經常進行安全檢查,消除事故隱患,制止違章作業;
6.對職工進行安全技術和安全紀律教育;
7.發生傷亡事故要及時上報並認真分析事故原因,提出和實施改進措施;
8.做好本專案工程的勞動保護工作,保障操作人員的勞動保護用品及防護措施。
(三)技術負責人(總工程師)安全職責
1.總工程師(技術負責人)對本企業安全生產的技術工作負總的責任。
2.在組織編制和審批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方案)和採用新技術、新工藝、新裝置時,必須制定相應的技術措施。
3.負責提出安全技術專案和實施措施並組織實施。
4.監督對職工進行安全技術教育。
5.及時解決施工中的安全技術問題。
6.參加重大傷亡事故的調查分析,提出技術鑑定意見和改進措施。
(四)安全科長安全職責
1.認真貫徹執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政策、法令、規定指示並監督檢查。
2.負責組織本科和各級安全員進行安全技術、勞動衛生、勞動保護法規學習。
3.負責制定本企業安全生產的長遠計劃。
4.組織制定、修改、審查安全生產技術操作規程和其他安全管理制度。
5.參加重大傷亡事故的調查處理和醫務勞動鑑定工作。
6.參加新建、改建、擴建、大修理工程,新產品專案的“三同時”工作。
7.在安全管理上不斷探索新方法,逐步推廣,應用現代化管理方法和手段。
8.對企業中存在的重大隱患負責逐級上報,對一切違章、違法行為有權越級向上級反映。
9.對企業存在的安全生產問題,定期召開會議分析研究,制定政策。
10.參加企業各種型別的安全生產檢查,並對存在的安全隱患負責督促整改。
(五)班組長安全職責
1.班組長要模範遵守安全生產規章制度,領導本組安全作業,認真執行安全交底。
2.不違章指揮,有權拒絕上級部門違章指揮。
3.班前要對所使用的機具裝置、防護用品及作業環境進行安全檢查,發現問題立即採取改進措施。
4.組織班組安全活動日,開好班前安全生產會並做好紀錄。
5.發生工傷事故要立即向施工員報告。
(六)技術員安全職責
1.對本人業務範圍內的安全技術問題負責,深刻理解工程技術人員對安全生產的責任。
2.組織開展安全技術研究工作,推廣應用先進技術和現代化管理手段,確保本職範圍的安全生產。 3.嚴格貫徹執行新建、改建、擴建、大修理工程,新產品專案的“三同時”原則。
4.審查本職業務範圍內的安全技術措施,確保生產、檢修、施工中安全可靠。
5.參加本職範圍內的重大傷亡事故調查分析,制定防範措施。
(七)施工員安全職責
1.施工員對所管工程的安全生產負直接責任。
2.組織實施安全技術措施,進行技術安全交底,對施工現場搭設的架子和安裝電氣、機械裝置等安全反覆裝置都要組織驗收,合格後方能使用。
3.不違章指揮,並有權拒絕上級部門的違章指揮。
4.組織人員學習安全操作規程,教育工人不違章作業、不違反勞動紀律;對班組進行安全交底並做好紀錄;
5.認真消除事故隱患,發生傷亡事故立即上報,保護現場,參加調查處理。
(八)崗位工人安全職責
1.遵守勞動紀律,執行各項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聽從領導和安全人員的指揮,遵照規章作業,並隨時制止他人違章作業。
2.保證本崗位工作地點和裝置、工具的安全整潔,做好文明生產不隨便拆除安全防護裝置,不使用自己不懂的機械和裝置,正確使用勞動保護用品。
3.學習安全知識,提高技術水平,積極參加技術革新,提出合理化建議,改善作業環境和勞動條件。
4.特種作業人員要經培訓,考試合格後持證上崗。
5.及時反映處理不安全因素,積極參加事故搶救工作。
6.有權拒絕接受違章指揮,並對上級單位或領導人忽視職工安全健康的錯誤決定和行為提出批評或控告。
7.上崗前,認真做好安全檢查,發現異常情況應及時處理,然後立即報告。
第三節安全生產檢查制度
第一條:根據施工(生產)特點,制定檢查專案和標準。
第二條:實施定期檢查。
1.公司每季度組織一次安全檢查。
2.公司下屬單位及專案部每月組織一次安全檢查。
3.車間及施工隊每半月組織一次安全檢查。第三條:專業性安全檢查。
專業安全檢查應由有關業務部門及有關專業人員對某項專業(如垂直提升機、腳手架、電氣、塔吊等)的安全問題或在施工(生產)中存在的普遍性安全問題進行單項檢查。
第四條:經常性安全檢查。
1.班組進行班前、班後崗位安全檢查。
2.各級安全員及安全值日人員日常巡迴安全檢查。
3.各級管理人員在檢查生產同時檢查安全。
第五條:季節性及節假日前後安全檢查。
季節性安全檢查是針對氣候特點(如冬季、夏季、雨季、風季等)可能給施工(生產)帶來危害而組織的安全檢查。節假日前後防止職工紀律鬆懈、思想麻痺等進行的檢查。
第六條:施工現場還要經常進行自檢、互檢和交接檢查。
第七條:各種安全檢查都應根據檢查要求,配備力量和相應的檢測工具。
第八條:安全檢查要認真、詳細記錄,特別是隱患的記錄必須具體。
第九條:根據安全檢查定性定量進行安全評價,研究對策,進行整改和加強管理。
第十條:對查出的隱患要定人、定時、定措施整改,在隱患未消除前必須採取可靠的防護措施,如有危及人身安全的緊急情況要立即停止作業。
第十一條:要建立隱患登記,下發整改通知單並建立複查、銷案制度。
第四節安全生產獎懲制度
第一條:公司年度內被上級有關部門評為“安全生產先進工作單位”,公司給予經理、分管經理五百元獎勵,給予相關單位及部門五百元獎勵。
第二條:年度內被上級有關部門評為“安全生產先進工作者”,及對公司安全生產工作作出重大貢獻、顯著成績者,公司給予其三百元至五百元獎勵。
第三條:公司年度內被上級有關部門評為“安全生產不合格單位”,公司給予經理、分管經理五百元處罰;給予相關單位及部門五百元處罰。
第四條:發生工傷死亡事故其主要責任者除須承擔相關的法律責任外,公司將另給予其五百元處罰,並不得參加本年度晉級、評先。
第五條:公司下屬各單位及專案部獎懲辦法,根據“安全生產與經濟承包責任制掛鉤辦法”執行。
第六條:安全生產製度內容的具體實施由公司財務科落實執行,公司安委會、工會、安全科等部門負責監督執行。
企業安全生產管理制度10
為規範安全生產管理工作,提高專案安全生產管理水平,促進安全生產管理的標準化、科學化、規範化和系統化,實現安全與效益、安全與健康、安全與環境之間和諧發展,提高從業人員安全素質,有效解決存在的突出問題,根據公司實際,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適用於公司和各專案部對專案的安全生產生產標準化管理工作。
3.1安全生產標準化,是指透過建立安全生產責任制,制定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規程,排查治理隱患和監控重大危險源,建立預防機制,規範生產行為,使各生產環節符合有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標準規範的要求,人(人員)、機(機械)、料(材料)、法(工法)、環(環境)、測(測量)處於良好的生產狀態,並持續改進,不斷加強企業安全生產規範化建設。
3.2公司安全生產標準化達標分一級、二級、三級,其中一級最高,三級最低。
3.3相關方:與公司的安全績效相關聯或受其影響的團體或個人。
3.3資源:實施安全生產標準化所需的人員、資金、設施、材料、技術和方法等。
4.1 《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基本規範》(GB/T 33000-20xx)
4.2交通運輸部《關於印發交通運輸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建設實施方案的通知》(交安監發〔20xx〕322號)。
4.3交通運輸部《關於印發交通運輸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考評管理辦法和達標考評指標的通知》(交安監發[20xx]175號)。
4.4交通運輸部《交通運輸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建設評價管理辦法》(交安監發〔20xx〕133號)。
5.1公司及各專案部應根據現行法律法規及專案實際,建立健全安全生產管理體系,制定安全生產管理制度,落實安全生產管理責任。
5.2公司制定的安全生產管理制度應主要包括:安全生產目標職責、安全生產全員責任制、安全生產例會制度、安全檢查考核制度、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制度、安全風險管控及隱患排查治理制度、重大事故隱患清單管理制度、安全經費管理制度、安全生產考核制度、事故應急管理制度以及事故報告制度、安全生產責任追究制度等。
5.3公司制定的安全生產管理制度應主要包括:安全生產目標職責管理、安全監理責任制度、安全監理例會制度、安全檢查督促整改制度、安全教育培訓制度、安全監理交底制度、安全技術措施和專項施工方案審查制度、重大事故隱患清單管理制度、事故應急管理制度以及事故報告制度等。
5.4施工單位制定的安全生產管理制度應主要包括:安全生產目標職責、安全生產責任制度、安全教育培訓制度、安全生產技術交底制度、安全風險管控及隱患排查治理制度、安全專項經費保障制度、安全生產例會制度、特種作業人員管理制度、特種裝置管理制度、安全技術措施和專項施工方案編制與報批制度、安全獎懲制度、臨時用電管理制度、消防管理制度、應急處置制度、安全生產獎懲制度、安全生產考核制度、安全事故報告查處制度、安全生產持續改進制度等。
6.1.1目標:杜絕重特大生產安全事故,遏制傷亡事故的發生。
6.1.2主要控制指標:職工因工千人死亡率0人,職工因工千人重傷率0.45人。
6.1.2.1考核範圍為單位在職職工、簽訂用工合同的臨時聘用人員、勞務派遣人員。
6.1.3考核辦法按照公司年初與各專案部簽訂的《安全生產、職業健康與消防安全責任書》中的相關要求執行。
6.1.4公司及各專案部作為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生產經營單位,對專案建設的安全生產、職業健康及消防工作依法獨立承擔主體責任。應保障職工職業健康,杜絕重大生產安全事故,有效遏制傷亡事故。
6.1.5公司及各專案部的各部門應根據自身安全生產實際和職能,制定安全生產目標和主要控制指標及考核辦法。
6.2.1各專案部應建立主要負責人負總責的安全管理部門(或安全生產領導小組),明確安全管理部門(或安全生產領導小組)領導及成員部門職責分工,公司原則上由總經理領導安全生產工作。
6.2.2各專案部應按法律法規的要求設定和配備與安全生產工作相適應的管理機構和人員。各級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應當恪盡職守,依法履行職責。
6.2.3各專案部應建立覆蓋本單位所有組織和崗位的安全生產責任制,健全安全管理體系以及各項安全管理規章制度。
6.2.4公司工會依法對安全生產工作進行監督;公司及各專案部應主動接受政府的屬地監管和行業監管。
6.2.5.1建立、健全本單位安全生產責任制,並簽訂安全生產責任狀。
6.2.5.2組織制定本單位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
6.2.5.3組織制定並實施本單位安全生產工作計劃及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計劃。
6.2.5.4保證本單位安全生產投入的有效實施。
6.2.5.5督促、檢查本單位的安全生產工作,及時消除生產安全事故隱患,推動構建安全風險分級管控和隱患排查治理預防工作機制。(每半年至少開展1次督查、檢查。)
6.2.5.6組織制定並實施本單位的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及時組織開展應急演練。
6.2.5.8研究解決安全生產重大問題,定期進行安全生產專題調研。(公司每年至少開展1次安全生產專題調研,總經理辦公會每季度至少聽取1次安全生產工作情況報告。)
6.2.5.9把安全生產作為本單位重點工作的重要內容,組織制定安全生產規劃,把安全生產貫穿專案建設全過程,推動安全生產工作持續穩定向好。
6.2.5.10公司黨支部每半年至少聽取1次安全生產工作情況彙報,及時組織研究解決安全生產重大問題;將安全生產納入黨委理論學習中心組學習內容和幹部培訓內容,黨委理論學習中心組每年至少安排1次集體學習,專題學習安全生產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典型事故案例等。
6.2.5.11把安全生產納入本單位職責清單,督促落實安全生產“一崗雙責”制度。
6.2.5.12明確本單位領導班子成員安全生產責任分工,組織制定領導班子年度安全生產重點工作責任清單並進行公示、檢查和考核。
6.2.6各級安全生產管理機構及安全生產管理人員職責
6.2.6.1組織或者參與擬定安全生產規章制度、操作規程和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6.2.6.2組織或者參與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如實記錄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情況。
6.2.6.3督促落實重大危險源的安全管理措施。
6.2.6.5檢查安全生產狀況,及時排查生產安全事故隱患,提出改進安全生產管理的建議。
6.2.6.6制止和糾正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違反操作規程的行為。
6.2.6.8公司及各專案部要積極主動向屬地政府及業務對口的行業安全主管部門彙報工作,主動接受監督管理。
6.2.6.9負責建立安全管理物件目錄清單,明確各專案部安全管理物件及重點,明確職責,並制定安全監管重點內容。
6.2.6.10負責牽頭的職業健康工作,組織擬訂職業健康相關制度,並監督、指導各專案部依法開展職業健康工作。
6.3.1安全生產投入與經費管理的相關要求,詳見本章第二十四節:“安全生產費用管理制度”、第二十五節“安全經費管理制度”。
6.3.2各專案部應當具備的安全生產條件所必需的資金投入,由各專案部的決策機構、主要負責人予以保證,並對由於安全生產所必需的資金投入不足導致的後果承擔責任。
6.3.3各專案部應當按照規定提取和使用安全生產費用,專門用於改善安全生產條件。安全生產費用在成本中據實列支。
6.3.4安全生產費用實行專款專用,不得挪用或擠佔,並建立安全生產費用臺賬。
6.3.5公司對工程專案的安全防護、安全施工有特殊要求需要增加安全生產費用的,應當在招標檔案中予以明確,並在安全生產費用專案清單中增列相應專案及費用。
6.4.1法律法規、標準及其它制度的識別和獲得相關要求詳見本章第五節“相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標準及其它制度識別獲得管理規定”。
6.4.2國家、省市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詳見本體系檔案“第六章適用法律法規、規章彙編”。
6.5.1具體管理制度和操作規程詳見本管理體系第三章“安全生產管理規章制度”和第五章“操作規程”。
6.5.2各專案部應根據國家法律法規、標準、規範等的修訂、變化情況,以及本單位安全生產實際情況,安全檢查存在問題及整改情況、安全生產事故案例等,對本單位的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和操作規程進行修訂,確保其有效和適用。
6.5.3各專案部應建立主要安全生產過程、活動、檢查的安全記錄檔案,並加強對安全記錄的有效管理。
6.5.4安全內業資料的收集與整理。安全內業資料管理遵循填寫全面、真實準確、歸檔及時的原則。專案專案部按要求進行歸檔,檔案盒應有管理類別標籤、細分標籤和卷內目錄,以便歸檔和查閱。檔案管理應落實專室專人專櫃管理制度。
6.5.4.1.1.1安全生產管理制度、職責及安全保證體系;
6.5.4.1.1.2施工單位“三類人員”及安全專監資格審查、批覆及備案記錄;
6.5.4.1.1.3下發、轉發或批覆的安全生產管理檔案、安全專項方案等;
6.5.4.1.1.4各項安全檢查臺帳、記錄、通報和整改閉合資料;
6.5.4.1.1.5安全生產費用使用稽核、計量支付資料;
6.5.4.1.1.7生產安全事故臺帳、報表及相關事故處理資料。
6.5.4.1.1.8其他安全生產管理資料(包括例會、圖片、影像資料等)
6.5.4.1.2.1安全管理制度、職責及安全保證體系、安全資格證書;
6.5.4.1.2.2安全管理工作方案及安全監理實施細則;
6.5.4.1.2.3審查批覆施工組織設計中的安全保證措施和危險性較大工程專項施工方案記錄;
6.5.4.1.2.4安全管理檢查、指令及隱患檢查整改閉合資料;
6.5.4.1.2.5安全管理臺帳(包括安全日常工作臺帳、安全管理指令臺帳、專項方案審查臺帳等);
6.5.4.1.2.6安全管理日誌、安全管理巡視記錄、安全管理月報;
6.5.4.1.2.7要求施工單位定期對施工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及特種作業人員、特種作業裝置臺帳等報備資料;
6.5.4.1.2.8其他安全生產管理資料(包括例會、圖片、影像資料等)
6.5.4.1.3.1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及部門規章等。
6.5.4.1.3.2安全生產管理機構設定及其職責、責任狀。
6.5.4.1.3.5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及“三類人員”《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
6.5.4.1.3.6安全生產責任制及安全生產合同。
6.5.4.1.3.7特種作業人員臺帳及證件、一般作業人員臺帳。
6.5.4.1.3.8特種裝置登記、使用臺帳及有關檢驗合格證、維修保養記錄。
6.5.4.1.3.9作業人員和專案管理人員安全教育培訓、交底臺帳及記錄。
6.5.4.1.3.10安全會議與學習臺帳及記錄。
6.5.4.1.3.11各級安全檢查、整改臺帳及檢查通知、整改回復、安全問題處罰、複查等記錄。
6.5.4.1.3.12安全日誌、電工巡視記錄。
6.5.4.1.3.13安全生產費用管理臺帳及使用計劃、使用記錄和有關證明材料。
6.5.4.1.3.14危險源調查、分析、評價、分級資料。
6.5.4.1.3.15主要風險源明白卡以及危險告知臺帳、記錄。
6.5.4.1.3.16臨時用電、危險性較大工程的專項施工方案及其審查批覆檔案。
6.5.4.1.3.17應急救援預案及演練計劃或記錄。
6.5.4.1.3.18生產安全事故臺帳及事故報送(月報、快報)、處理記錄。
6.5.4.1.3.20其他安全生產管理資料(包括例會、照片、影像資料等)。
6.5.4.2交(竣)工階段安全內業資料收集和管理。專案部安全交(竣)工階段安全內業資料主要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6.5.4.2.1安全組織機構及人員、崗位責任、安全保證體系、施工專項技術方案、技術交底檔案等。
6.5.4.3.2安全組織機構及具體的人員安排。
6.5.4.3.4施工風險識別和評價,所有危險緊急狀態及危險因素,以及針對危險因素採取的施工技術保障措施和安全管理措施。
6.5.4.3.6施工基礎保障措施和安全管理措施應結合施工工藝、工法進行編寫,編寫應詳細、明確,具有指導性和操作性。
6.5.4.3.7施工單位在編寫施工技術方案時,應考慮施工中危險因素,並針對其編寫相應的防範措施,保障施工作業的安全。
詳見本章“第二十八節危險性較大分部分項工程專項方案管理制度”。
6.5.4.5.1開展崗位危險預知活動。分析現場工序中危險因素,找出人的不安全行為,分析可能發生事故的基本原因,制定出危險防範措施,對各班組人員做好安全技術交底工作。
6.5.4.5.2規範班組安全管理。以安全作業為重點,透過對班組施工技術交底、崗前安全教育培訓等,規範班組施工安全生產。
6.5.4.5.3實施重點控制。公司針對重大危險源制定管控措施,施工專案部應加強對危險源的管控,發現問題及時整改,使危險源處於受控狀態。
詳見本章“第十五節安全生產監督、檢查、驗收制度”。
6.7.1整改複查驗收應由專人負責,在整改期限後及時複查驗收,按《安全檢查整改通知單》提出的整改要求及整改情況逐項檢查(包括檢查現場及文字記錄),填寫複查驗收情況。
6.7.2安全生產檢查、整改、複查驗收必須按要求完成,環節必須閉合,不得缺項。
6.7.3對上級領導檢查發現的問題,整改完畢經監理單位驗收後,及時反饋。
6.7.4.1施工單位安全技術方案的實施情況由專案總工組織驗收,專案安全副經理和安全生產管理部門負責人參與。
6.7.4.2交叉作業施工安全技術措施的實施由專案總工組織驗收。
6.7.4.3分部分項工程安全技術措施的實施由安全生產管理部門負責人組織驗收。
6.7.4.4一次驗收嚴重不合格的安全技術措施應重新組織驗收。
6.7.4.5施工單位自驗合格後,報監理單位進行驗收。
6.7.4.6一般防護設施和中小型機械裝置由施工單位裝置管理部門會同安全員及現場監理共收。
6.7.4.7整體防護設施以及重點防護設施由專案總工組織驗收,自驗合格後報安全管理部門安全工程師驗收。
6.7.4.8以下防護設施、臨電設施、大型裝置需要在自檢基礎上,報請業主或專業檢驗檢測機構驗收(特種裝置還需報當地技術質量監督局檢測合格,並取得檢驗合格證):
20m以上高大外腳手架、滿堂紅支架;吊籃架、挑架、外腳手架、卸料平臺;整體式提升架;20m以上的物料提升架;施工用電梯;塔吊;臨電設施;鋼結構吊裝吊索具等配套防護設施;30m3/h以上的攪拌站;架橋機;路塹開挖、石方爆破等施工防護設施;其他大型防護設施。
6.7.4.9.1腳手架、扣件、腳手板、安全帽、安全帶、安全網、漏電保護器、臨時供電電纜、臨時供電配電箱以及其他個人防護用品,必須有合格的試驗單及出廠合格證明。
6.7.4.9.2腳手架、滿堂支架、龍門架等和支搭的各類安全網的驗收,由專案總工牽頭組織技術、安全、物資部門和現場負責人等有關人員參加,經驗收合格後,方可使用。
6.7.4.9.3高大腳手架及特殊支架和大型防護設施及臨時用電工程,由批准方案的技術負責人組織,方案制定人、技術、安全、物資等部門及其有關人員參加,經驗收合格後方可使用。
6.7.4.9.4起重機械、施工用電梯等特種裝置的驗收,經由取得國家專業資質的檢測、檢驗合格,取得安全使用證或者安全標誌,方可投入使用。
6.7.4.9.5因設計方案變更,重新安裝、架設的大型裝置及防護設施須重新進行驗收。
6.8.2.1安全文化建設涵義及目的。安全文化是企業文化的重要組成部分,是保護生命和財產安全的重要保障,是文明施工、標準化管理的重要標誌。它包括安全的物質文化、制度文化、行為文化和觀念文化。安全文化的核心問題是保護人的身心健康,尊重人的生命,實現人的價值。
6.8.2.2安全文化建設的指導思想和原則。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堅持“管生產必須管安全”的原則。各專案部在計劃、佈置、檢查、總結、評比生產的同時,要計劃、佈置、檢查、總結、評比安全工作。在安全與生產發生矛盾時,必須無條件地服從安全。要在確保安全的前提下,搞好施工生產。
6.8.2.3.1安全文化建設的目標是:透過灌輸滲透“以人為本、規章至尊”的安全理念,使全體專案部逐步形成預防為主、我要安全的安全觀念文化;遵章守紀、規範操作的安全行為文化;科學嚴密、切實可行的安全制度文化;形成完善的安全生產管理體系、安全文化教育體系和安全生產防線。
6.8.2.3.2.1制定公司安全文化目標,打造新的安全文化。
6.8.2.3.2.2規範安全教育體系,提高安全教育效果。
6.8.2.3.2.3建立安全保障網路,實現本質安全化。
6.8.2.3.2.4消除安全隱患,完善整改措施,塑造提高事故防範能力。
6.8.2.3.2.5推廣職業安全衛生和環境保護新技術,保護員工身心健康。
6.8.2.3.2.6建立安全風尚和道德規範,規範安全行為。
6.8.2.3.2.7塑造企業安全理念,樹立專案安全形象。
6.8.2.4.1要開展試點,分類建設,有序推進。在取得經驗的基礎上,全面推開。
6.8.2.4.2要充分發揮各種載體的作用,廣泛宣傳開展安全文化建設的目的、意義及重要性,宣傳開展安全文化建設的目標、步驟及實施方法。同時透過開展安全圖板展示和教育等競賽活動,吸引廣大職工積極參與,使安全文化得以有效傳播。
6.8.2.4.3根據安全文化建設的不同要求,採取相應的手段和措施,大力開展培訓工作,形成全員、全過程、全方位的安全意識,規範各類人員的行為。
6.8.2.4.4安全理念整合提煉,透過各種媒體和各種形式進行學習宣傳,要結合自身案例,進行有效教育,努力使安全理念入腦入心,融於行動,形成統一的價值取向。同時,要自覺遵守和踐行安全理念,養成遵章守紀的良好行為。
6.8.2.4.5要建立完善適合專案實際、責任明確、覆蓋全面的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建立上下結合、獎懲嚴明、各層次有效監督的勞動保護監管體系。要嚴格按照安全責任制和安全生產管理制度要求,結合國家安全生產管理有關規定進行整編本單位的安全生產管理制度,並從嚴抓好制度的落實。
6.8.2.4.6透過不斷引進新技術、新裝備、新材料,創造良好的安全生產環境。爭創文明施工、行為規範的操作環境。要透過文化建設,展現安全文化的內涵,營造濃厚的安全文化建設氛圍。
6.9.1各施工單位應加強生產作業現場安全管理。對動火作業、臨時用電、高處作業、職民工駐地建設等危險性較高的作業活動嚴格管理,嚴格履行審批手續。
6.9.2各專案部應加強生產作業行為的安全管理。對施工作業行為隱患、裝置設施使用隱患、工藝技術隱患等進行認真分析,採取防控措施。
6.10.1公司要加強對參建各方(承包、諮詢、供應等)的安全管理,對其資格審查、選擇、安全生產合同簽訂、施工作業過程、技術諮詢服務過程、提供產品等進行有效管理。
6.10.2公司應對統一施工作業區域交叉作業各方進行協調、統一進行安全生產管控。
6.10.3公司及各專案部不應將相關施工、諮詢、服務等工作委託給不具備資質或條件的相關方。公司與有合同關係的各方簽訂安全生產責任書,明確雙方的安全生產責任和義務。
詳見本章第二十節、第二十二節:“安全生產事故報告制度”、“應急管理制度”。
各專案部應根據安全生產半年、年終考核結果及安全生產檢查發現問題隱患所反映的趨勢,對安全生產規章制度、操作規程、考核指標等進行修改完善,持續改進,不斷提高安全生產管理水平。
按照公司《安全生產、職業健康及消防工作責任書》進行檢查考核。
企業安全生產管理制度11
經理安全管理職責:
1、貫徹執行國家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和公司安全生產管理的各項規章制度,對公司的安全生產工作全面負責,是安全生產的第一責任人。
2、建立健全安全生產管理機構、安全生產管理制度、操作規程和事故應急預案,並保證安全生產經費的投入。
3、聽取安全生產工作彙報,研究解決安全生產方面的重大問題,總結、評比、獎懲安全生產工作。
4、督促檢查並考核公司各崗位責任人的安全生產工作。
5、啟動並組織實施事故處理應急預案,認真進行重大事故的調查分析和處理,督促落實整改措施。
安全員安全職責:
1、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及公司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協助經理做好分管的安全生產管理工作,並對經理負責。
2、建立健全安全生產管理機制,推行安全生產責任管理,制定工作計劃、方案、措施,做好階段性工作總結。
3、負責對安全生產各環節進行監督管理,發現問題提出預防措施,組織安全生產檢查及隱患整改。監督車輛、設施、裝置的安全使用,落實安全生產獎懲制度。
4、參與事故的調查、分析、處理和資料的歸檔、上報。
5、組織召開每月的安全例會,定期開展對從業人員的安全培訓和教育學習工作。
從業人員安全職責:
1、嚴格執行安全生產各項法律、法規、制度及操作規程,對應急運輸要服從政府或交通部門的統一排程指揮。
2、各種證件要齊全有效,隨車攜帶,並持證上崗,按時參加安全例會和安全培訓、教育學習活動。
3、按時嚴格執行車輛的保養維護、檢驗制度,確保車輛技術狀況合格達標。
4、發生交通事故、自然災害及突發事件要及時準確的進行報告。
企業安全生產管理制度12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嚴格規範建築施工企業安全生產條件,進一步加強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防止和減少生產安全事故,根據《安全生產許可證條例》、《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等有關行政法規,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國家對建築施工企業實行安全生產許可制度。
建築施工企業未取得安全生產許可證的,不得從事建築施工活動。
本規定所稱建築施工企業,是指從事土木工程、建築工程、線路管道和裝置安裝工程及裝修工程的新建、擴建、改建和拆除等有關活動的企業。
第三條國務院建設主管部門負責中央管理的建築施工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的頒發和管理。
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建設主管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前款規定以外的建築施工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的頒發和管理,並接受國務院建設主管部門的指導和監督。
市、縣人民政府建設主管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建築施工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的監督管理,並將監督檢查中發現的企業違法行為及時報告安全生產許可證頒發管理機關。
第二章安全生產條件
第四條建築施工企業取得安全生產許可證,應當具備下列安全生產條件:
(一)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制定完備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
(二)保證本單位安全生產條件所需資金的投入;
(三)設定安全生產管理機構,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配備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
(四)主要負責人、專案負責人、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經建設主管部門或者其他有關部門考核合格;
(五)特種作業人員經有關業務主管部門考核合格,取得特種作業操作資格證書;
(六)管理人員和作業人員每年至少進行一次安全生產教育培訓並考核合格;
(七)依法參加工傷保險,依法為施工現場從事危險作業的人員辦理意外傷害保險,為從業人員交納保險費;
(八)施工現場的辦公、生活區及作業場所和安全防護用具、機械裝置、施工機具及配件符合有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標準和規程的要求;
(九)有職業危害防治措施,併為作業人員配備符合國家標準或者行業標準的安全防護用具和安全防護服裝;
(十)有對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及施工現場易發生重大事故的部位、環節的預防、監控措施和應急預案;
(十一)有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應急救援組織或者應急救援人員,配備必要的應急救援器材、裝置;
(十二)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第三章安全生產許可證的申請與頒發
第五條建築施工企業從事建築施工活動前,應當依照本規定向省級以上建設主管部門申請領取安全生產許可證。
中央管理的建築施工企業(集團公司、總公司)應當向國務院建設主管部門申請領取安全生產許可證。
前款規定以外的其他建築施工企業,包括中央管理的建築施工企業(集團公司、總公司)下屬的建築施工企業,應當向企業註冊所在地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建設主管部門申請領取安全生產許可證。
第六條建築施工企業申請安全生產許可證時,應當向建設主管部門提供下列材料:
(一)建築施工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申請表;
(二)企業法人營業執照;
(三)第四條規定的相關檔案、材料。
建築施工企業申請安全生產許可證,應當對申請材料實質內容的真實性負責,不得隱瞞有關情況或者提供虛假材料。
第七條建設主管部門應當自受理建築施工企業的申請之日起45日內審查完畢;經審查符合安全生產條件的,頒發安全生產許可證;不符合安全生產條件的,不予頒發安全生產許可證,書面通知企業並說明理由。企業自接到通知之日起應當進行整改,整改合格後方可再次提出申請。
建設主管部門審查建築施工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申請,涉及鐵路、交通、水利等有關專業工程時,可以徵求鐵路、交通、水利等有關部門的意見。
第八條安全生產許可證的有效期為3年。安全生產許可證有效期滿需要延期的,企業應當於期滿前3個月向原安全生產許可證頒發管理機關申請辦理延期手續。
企業在安全生產許可證有效期內,嚴格遵守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未發生死亡事故的,安全生產許可證有效期屆滿時,經原安全生產許可證頒發管理機關同意,不再審查,安全生產許可證有效期延期3年。
第九條建築施工企業變更名稱、地址、法定代表人等,應當在變更後10日內,到原安全生產許可證頒發管理機關辦理安全生產許可證變更手續。
第十條建築施工企業破產、倒閉、撤銷的,應當將安全生產許可證交回原安全生產許可證頒發管理機關予以登出。
第十一條建築施工企業遺失安全生產許可證,應當立即向原安全生產許可證頒發管理機關報告,並在公眾媒體上宣告作廢後,方可申請補辦。
第十二條安全生產許可證申請表採用建設部規定的統一式樣。
安全生產許可證採用國務院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規定的統一式樣。
安全生產許可證分正本和副本,正、副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四章監督管理
第十三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建設主管部門應當加強對建築施工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的監督管理。建設主管部門在稽核發放施工許可證時,應當對已經確定的建築施工企業是否有安全生產許可證進行審查,對沒有取得安全生產許可證的,不得頒發施工許可證。
第十四條跨省從事建築施工活動的建築施工企業有違反本規定行為的,由工程所在地的省級人民政府建設主管部門將建築施工企業在本地區的違法事實、處理結果和處理建議抄告原安全生產許可證頒發管理機關。
第十五條建築施工企業取得安全生產許可證後,不得降低安全生產條件,並應當加強日常安全生產管理,接受建設主管部門的監督檢查。安全生產許可證頒發管理機關發現企業不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的,應當暫扣或者吊銷安全生產許可證。
第十六條安全生產許可證頒發管理機關或者其上級行政機關發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撤銷已經頒發的安全生產許可證:
(一)安全生產許可證頒發管理機關工作人員濫用職權、翫忽職守頒發安全生產許可證的;
(二)超越法定職權頒發安全生產許可證的;
(三)違反法定程式頒發安全生產許可證的;
(四)對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的建築施工企業頒發安全生產許可證的;
(五)依法可以撤銷已經頒發的安全生產許可證的'其他情形。
依照前款規定撤銷安全生產許可證,建築施工企業的合法權益受到損害的,建設主管部門應當依法給予賠償。
第十七條安全生產許可證頒發管理機關應當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許可證檔案管理制度,定期向社會公佈企業取得安全生產許可證的情況,每年向同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通報建築施工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頒發和管理情況。
第十八條建築施工企業不得轉讓、冒用安全生產許可證或者使用偽造的安全生產許可證。
第十九條建設主管部門工作人員在安全生產許可證頒發、管理和監督檢查工作中,不得索取或者接受建築施工企業的財物,不得謀取其他利益。
第二十條任何單位或者個人對違反本規定的行為,有權向安全生產許可證頒發管理機關或者監察機關等有關部門舉報。
第五章罰則
第二十一條違反本規定,建設主管部門工作人員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給予降級或者撤職的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一)向不符合安全生產條件的建築施工企業頒發安全生產許可證的;
(二)發現建築施工企業未依法取得安全生產許可證擅自從事建築施工活動,不依法處理的;
(三)發現取得安全生產許可證的建築施工企業不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不依法處理的;
(四)接到對違反本規定行為的舉報後,不及時處理的;
(五)在安全生產許可證頒發、管理和監督檢查工作中,索取或者接受建築施工企業的財物,或者謀取其他利益的。
由於建築施工企業弄虛作假,造成前款第(一)項行為的,對建設主管部門工作人員不予處分。
第二十二條取得安全生產許可證的建築施工企業,發生重大安全事故的,暫扣安全生產許可證並限期整改。
第二十三條建築施工企業不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的,暫扣安全生產許可證並限期整改;情節嚴重的,吊銷安全生產許可證。
第二十四條違反本規定,建築施工企業未取得安全生產許可證擅自從事建築施工活動的,責令其在建專案停止施工,沒收違法所得,並處10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的罰款;造成重大安全事故或者其他嚴重後果,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二十五條違反本規定,安全生產許可證有效期滿未辦理延期手續,繼續從事建築施工活動的,責令其在建專案停止施工,限期補辦延期手續,沒收違法所得,並處5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的罰款;逾期仍不辦理延期手續,繼續從事建築施工活動的,依照本規定第二十四條的規定處罰。
第二十六條違反本規定,建築施工企業轉讓安全生產許可證的,沒收違法所得,處10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的罰款,並吊銷安全生產許可證;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接受轉讓的,依照本規定第二十四條的規定處罰。
冒用安全生產許可證或者使用偽造的安全生產許可證的,依照本規定第二十四條的規定處罰。
第二十七條違反本規定,建築施工企業隱瞞有關情況或者提供虛假材料申請安全生產許可證的,不予受理或者不予頒發安全生產許可證,並給予警告,1年內不得申請安全生產許可證。
建築施工企業以欺騙、賄賂等不正當手段取得安全生產許可證的,撤銷安全生產許可證,3年內不得再次申請安全生產許可證;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二十八條本規定的暫扣、吊銷安全生產許可證的行政處罰,由安全生產許可證的頒發管理機關決定;其他行政處罰,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設主管部門決定。
第六章附則
第二十九條本規定施行前已依法從事建築施工活動的建築施工企業,應當自《安全生產許可證條例》施行之日起(20xx年1月13日起)1年內向建設主管部門申請辦理建築施工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逾期不辦理安全生產許可證,或者經審查不符合本規定的安全生產條件,未取得安全生產許可證,繼續進行建築施工活動的,依照本規定第二十四條的規定處罰。
第三十條本規定自公佈之日起施行。
企業安全生產管理制度13
為保證安全生產及目標責任的'具體貫徹實施,特作以下考核規定:
一、檢查考核小組:組長:
組員:
二、考核時間:
1、專案目標:每月考核一次
2、班組目標:每十天考核一次
3、操作班組職工:每週抽查考核次數不限
三、考核內容:具體的目標措施實施情況及實際操作能力及時間完成能力;是否完成目標並在規範、規程允許範圍內;遵章守紀情況。
四、考核辦法:現場實測實量、進度完成計劃及質量由小組組織人員考核測試。
五、獎罰辦法:嚴格按規定對完成目標的獎勵每人次200元,對未完成目標計劃,每項扣罰50元。
六、年度考核總評價:對完成目標較好的班組及個人和全年獎金掛鉤,獎罰分明,實行年終獎金與目標責任完成情況掛鉤,以保證目標的順利完成。
各級各部門及管理人員安全生產責任制考核辦法
為保證安全生產,使各級管理人員安全生產責任制得到
落實,在各自崗位上起到促進保障安全生產的作用,督促提到其自我安全意識及素質,特制定以下考核辦法。
一、公司每季度對專案經理部的責任制落實情況進行一次考核評比,考核的主要內容是施工現場的安全管理,安全防護設施的投入和文明衛生情況。
二、項日部每月對專案管理人員的責任制執行情況進行一次考核評比。
三、專案部施工員每十天對班組責任制執行情況、班組活動情況進行考核,發現不執行者進行處罰。
四、對不執行安全生產責任制的管理人員視情節輕重,予以罰款50-100元。
企業安全生產管理制度14
為了加強安全生產基礎建設,完善和規範安全生產風險分級管控機制,明確各級管控職責,增強事故防控能力,降低安全風險,有效遏制重特大生產安全事故,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規定了公司安全生產事故風險管控的職責、風險辨識和評估及考核等要求,適用於公司所有部門、車間、班組和崗位生產經營過程中的安全生產風險分級管控活動。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國務院安委會辦公室關於實施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指南構建雙重預防機制的意見》、《大連市人民政府安全生產委員會關於印發構建雙重預防機制實施方案的通知》等法律法規和規範。
公司安全生產風險分級管控工作遵循“統一領導、科學評估、分類分級、分級管控”的原則,實行差異化、動態化管控。
公司安全生產風險分級管控工作的組織機構由公司安全生產主要負責人、各分管副總經理、各部門和車間及班組負責人組成公司安全生產風險分級管控領導小組(以下簡稱領導小組),組長由公司安全生產主要負責人擔任,副組長由分管安全和生產的副總經理擔任。
領導小組負責領導構建公司安全生產風險分級管控預防機制工作,組織協調製定和修訂公司安全生產風險分級管理的相關制度,明確相關工作內容、責任部門、責任人員、管控措施及績效考核等工作要求,提供構建公司安全生產風險分級管控預防機制工作的資金和物資及人力等資源保障,督查公司安全生產風險分級管理的相關制度落實情況及責任制的執行情況。
5.2.2.1負責組織構建公司安全生產風險分級管控預防機制工作,組織成立公司安全生產風險分級管控領導機構,釋出授權命令。
5.2.2.2根據法律法規和規範要求,負責組織制定或修訂、審批、釋出公司安全生產風險分級管控預防機制的相關制度。
5.2.2.3負責組織公司的風險管理活動,組織風險辨識和評估工作,負責公司違反法律、法規及國家標準中強制性條款的,或發生過死亡、重傷、職業病、重大財產損失事故,或三次及以上輕傷、一般財產損失事故,且現在發生事故的條件依然存在的,或涉及重大危險源的,或具有中毒和窒息、爆炸、火災等危險的場所,作業人員在9人(不含9人)以上的,或經風險評價確定為最高級別風險的等重大風險的管控,組織制定和審批重大風險控制措施。
5.2.2.4負責組織制定安全生產責任制,簽訂車間、部門以上級別的安全生產責任狀,審查車間、部門以上級別的安全生產責任制的落實情況。
5.2.2.5負責組織制定風險報告、公告制度,審查車間、部門以上級別的安全風險防控可靠性報告單,審批對外發布的風險公告。
5.2.3.1協助組長組織、協調構建公司安全生產風險分級管控預防機制工作。
5.2.3.2根據法律法規和規範要求,負責組織、協調製定或修訂、稽核公司安全生產風險分級管控預防機制的相關制度。
5.2.3.3負責組織、協調公司的風險管理活動,組織分管職責的風險辨識和評估工作,協助組長進行重大風險的管控,負責較大風險的管控,組織制定和審批較大風險控制措施。
5.2.3.4協助組長組織、協調製定安全生產責任制,與職責範圍的下級部門或崗位簽訂安全生產責任狀,審查下級部門或崗位安全生產責任制的落實情況。
5.2.3.5協助組長組織、協調製定風險報告、公告制度,稽核、研判車間、部門以上級別上報的安全風險防控可靠性報告單的內容,組織填寫公司級安全風險防控可靠性報告單和風險公告,並報組長審批對外發布。
5.2.3.6負責全公司風險分級管控績效考核的稽核和上報。
(1)負責公司構建安全生產風險分級管控預防機制工作的具體工作,制定工作計劃和方案。
(2)根據法律法規和規範要求,負責編制或修編公司安全生產風險分級管控預防機制的相關制度。
(3)負責定期進行公司風險辨識和評估工作,編制安全風險辨識程式和方法,製作企業重大安全風險清單,協助公司較大以上風險的管控,負責制定風險控制措施並逐級上報。
(4)負責編制各級安全生產責任制,制定本部門安全生產責任制,與部門內各崗位簽訂安全生產責任狀,審查部門個崗位安全生產責任制的落實情況。
(5)負責編制風險報告、公告制度,製作安全風險防控可靠性報告單,負責收集、彙總、研判車間(工段)、部門以上級別上報的安全風險防控可靠性報告單,填寫公司級安全風險防控可靠性報告單和風險公告,並報副組長稽核上報。
(6)根據風險評估結果,編制風險評估報告,製作崗位安全風險告知卡和公告欄,繪製四色安全風險空間分佈圖。
(7)根據風險評估結果,負責組織實施風險分級管控的教育培訓。
(8)負責公司構建安全生產風險分級管控預防機制工作的總結及材料上報、歸檔工作。
(9)負責全公司風險分級管控績效考核的彙總和上報,並對本部門的風險分級管控實施績效考核。
(1)協助安全生產管理機構構建公司安全生產風險分級管控預防機制的相關工作。
(2)負責本部門的風險管理活動,組織本部門的風險辨識和評估工作,協助公司進行較大以上風險的管控,負責本部門的一般風險管控,組織制定和審批本部門一般風險控制措施。
(3)負責與公司簽訂本部門安全生產責任狀,與部門各崗位簽訂安全生產責任狀,審查各崗位安全生產責任制的落實情況。
(4)負責稽核、研判、上報本部門的安全風險防控可靠性報告單。
(1)協助公司安全生產管理機構構建公司安全生產風險分級管控預防機制的相關工作。
(2)負責本部門的風險管理活動,組織本部門的風險辨識和評估工作,協助公司進行較大以上風險的管控,負責本廠的一般風險管控,組織制定和審批本廠一般風險控制措施。
(3)負責與公司簽訂本廠安全生產責任狀,與廠各班組簽訂安全生產責任狀,審查各班組安全生產責任制的落實情況。
(4)負責稽核、研判、上報本廠的安全風險防控可靠性報告單。
(1)協助公司安全生產管理機構構建公司安全生產風險分級管控預防機制的相關工作。
(2)負責本部門的風險管理活動,組織本部門的風險辨識和評估工作,協助公司進行較大以上風險的管控,負責本廠的一般風險管控,組織制定和審批本廠一般風險控制措施。
(3)負責與公司簽訂本廠安全生產責任狀,與廠各班組簽訂安全生產責任狀,審查各班組安全生產責任制的落實情況。
(4)負責稽核、研判、上報本部門的安全風險防控可靠性報告單。
(1)協助公司安全生產管理機構構建公司安全生產風險分級管控預防機制的相關工作。
(2)負責本部門的風險管理活動,組織本部門的風險辨識和評估工作,協助公司進行較大以上風險的管控,負責本廠的一般風險管控,組織制定和審批本廠一般風險控制措施。
(3)負責與公司簽訂本廠安全生產責任狀,與廠各班組簽訂安全生產責任狀,審查各班組安全生產責任制的落實情況。
(4)負責稽核、研判、上報本部門的安全風險防控可靠性報告單。
(1)協助公司安全生產管理機構構建公司安全生產風險分級管控預防機制的相關工作。
(2)負責本部門的風險管理活動,組織本部門的風險辨識和評估工作,協助公司進行較大以上風險的管控,負責本廠的一般風險管控,組織制定和審批本廠一般風險控制措施。
(3)負責與公司簽訂本部門安全生產責任狀,與廠各班組簽訂安全生產責任狀,審查各班組安全生產責任制的落實情況。
(4)負責稽核、研判、上報本部門的安全風險防控可靠性報告單。
(1)協助公司安全生產管理機構構建公司安全生產風險分級管控預防機制的相關工作。
(2)負責本部門的風險管理活動,組織本部門的風險辨識和評估工作,協助公司進行較大以上風險的管控,負責本廠的一般風險管控,組織制定和審批本廠一般風險控制措施。
(3)負責與公司簽訂本廠安全生產責任狀,與廠各班組簽訂安全生產責任狀,審查各班組安全生產責任制的落實情況。
(4)負責稽核、研判、上報本部門的安全風險防控可靠性報告單。
(1)協助公司安全生產管理機構構建公司安全生產風險分級管控預防機制的相關工作。
(2)負責本部門的風險管理活動,組織本部門的風險辨識和評估工作,協助公司進行較大以上風險的管控,負責本部門的一般風險管控,組織制定和審批本部門一般風險控制措施。
(3)負責與公司簽訂本部門安全生產責任狀,與廠各班組簽訂安全生產責任狀,審查各班組安全生產責任制的落實情況。
(4)負責稽核、研判、上報本部門的安全風險防控可靠性報告單。
(1)協助公司安全生產管理機構構建公司安全生產風險分級管控預防機制的相關工作。
(2)負責本部門的風險管理活動,組織本部門的風險辨識和評估工作,協助公司進行較大以上風險的管控,負責本部門的一般風險管控,組織制定和審批本部門一般風險控制措施。
(3)負責與公司簽訂本部門安全生產責任狀,與廠各班組簽訂安全生產責任狀,審查各班組安全生產責任制的落實情況。
(4)負責稽核、研判、上報本部門的安全風險防控可靠性報告單。
(1)協助公司安全生產管理機構構建公司安全生產風險分級管控預防機制的相關工作。
(2)負責本部門的風險管理活動,組織本部門的風險辨識和評估工作,協助公司進行較大以上風險的管控,負責本部門的一般風險管控,組織制定和審批本部門一般風險控制措施。
(3)負責與公司簽訂本部門安全生產責任狀,與廠各班組簽訂安全生產責任狀,審查各班組安全生產責任制的落實情況。
(4)負責稽核、研判、上報本部門的安全風險防控可靠性報告單。
(1)協助公司安全生產管理機構構建公司安全生產風險分級管控預防機制的相關工作。
(2)負責本部門的風險管理活動,組織本部門的風險辨識和評估工作,協助公司進行較大以上風險的管控,負責本部門的一般風險管控,組織制定和審批本部門一般風險控制措施。
(3)負責與公司簽訂本部門安全生產責任狀,與廠各班組簽訂安全生產責任狀,審查各班組安全生產責任制的落實情況。
(4)負責稽核、研判、上報本部門的安全風險防控可靠性報告單。
(1)協助公司安全生產管理機構構建公司安全生產風險分級管控預防機制的相關工作。
(2)負責本部門的風險管理活動,組織本部門的風險辨識和評估工作,協助公司進行較大以上風險的管控,負責本部門的一般風險管控,組織制定和審批本部門一般風險控制措施。
(3)負責與公司簽訂本部門安全生產責任狀,與廠各班組簽訂安全生產責任狀,審查各班組安全生產責任制的落實情況。
(4)負責稽核、研判、上報本部門的安全風險防控可靠性報告單。
(1)協助公司安全生產管理機構構建公司安全生產風險分級管控預防機制的相關工作。
(2)負責本部門的風險管理活動,組織本部門的風險辨識和評估工作,協助公司進行較大以上風險的管控,負責本部門的一般風險管控,組織制定和審批本部門一般風險控制措施。
(3)負責與公司簽訂本部門安全生產責任狀,與廠各班組簽訂安全生產責任狀,審查各班組安全生產責任制的落實情況。
(4)負責稽核、研判、上報本部門的安全風險防控可靠性報告單。
(1)協助公司安全生產管理機構構建公司安全生產風險分級管控預防機制的相關工作。
(2)負責本部門的風險管理活動,組織本部門的風險辨識和評估工作,協助公司進行較大以上風險的管控,負責本部門的一般風險管控,組織制定和審批本部門一般風險控制措施。
(3)負責與公司簽訂本部門安全生產責任狀,與廠各班組簽訂安全生產責任狀,審查各班組安全生產責任制的落實情況。
(4)負責稽核、研判、上報本部門的安全風險防控可靠性報告單。
(1)協助公司安全生產管理機構構建公司安全生產風險分級管控預防機制的相關工作。
(2)負責本部門的風險管理活動,組織本部門的風險辨識和評估工作,協助公司進行較大以上風險的管控,負責本部門的一般風險管控,組織制定和審批本部門一般風險控制措施。
(3)負責與公司簽訂本部門安全生產責任狀,與廠各班組簽訂安全生產責任狀,審查各班組安全生產責任制的落實情況。
(4)負責稽核、研判、上報本部門的安全風險防控可靠性報告單。
(1)協助公司安全生產管理機構和車間構建公司安全生產風險分級管控預防機制的相關工作。
(2)負責本班組的風險管理活動,組織本班組的風險辨識和評估工作,協助車間進行一般以上風險的管控,負責本班組的低風險管控,組織制定和審批本班組及各崗位低風險控制措施。
(3)負責與車間簽訂本班組安全生產責任狀,與班組各崗位簽訂安全生產責任狀,審查各崗位安全生產責任制的落實情況。
(4)負責組織召開班組班前安全生產例會,佈置生產任務,告知生產過程中存在的安全風險和職業危害,督促和檢查勞動防護用品的使用及佩戴情況,檢查崗位風險告知卡的佩戴和掌握情況,講解操作規程和注意事項及應急措施等安全生產相關內容,負責組織稽核、研判、上報本班組的安全風險防控可靠性報告單。
(1)協助車間和班組構建公司安全生產風險分級管控預防機制的相關工作。
(2)負責本崗位的風險辨識和評估活動,協助班組進行一般以上風險的管控,負責本崗位的低風險管控,負責落實本崗位低風險控制措施。
(4)參加班組組織的班前安全生產例會,接受生產任務,瞭解生產過程中存在的安全風險和職業危害及注意事項,正確使用和佩戴勞動防護用品和安全防護設施,嚴格執行操作規程,熟練掌握相關應急措施等安全生產相關內容,負責檢查本崗位的作業環境、裝置設施、安全防護措施和設施、供輔設施、原材料等情況是否符合相關要求,填寫、上報安全風險防控可靠性報告單。
6.1.1 領導小組負責組織、協調每年進行一次公司的相關規章制度的制定或修訂及評審工作,建立完善的責任制度和責任制、安全生產風險分級管控制度、風險報告和公告制度,並組織逐級簽訂安全生產責任狀,當法律法規規範和標準提出新的要求、組織機構、人員或職責等發生變化時,及時組織修訂相關制度並及時釋出實施。
6.1.2安全生產管理機構根據領導小組的工作要求,負責進行相關規章制度的制定或修訂及評審工作,當法律法規規範和標準提出新的要求、組織機構、人員或職責等發生變化時,及時進行修訂相關制度,並做好相關材料的歸檔工作。
6.1.1 領導小組負責組織、協調每年進行一次公司的風險評估工作,當法律法規規範和標準提出新的要求,或公司生產經營活動過程中危險源發生變化時應及時組織進行風險評估,組織制定和稽核、審批較大以上風險控制措施。
6.1.2安全生產管理機構根據領導小組構建安全生產風險分級管控預防機制工作的要求,具體負責公司的風險辨識工作,獲取相關法律法規和規範,編制安全風險辨識程式和方法,確定風險級別,制定工作計劃和方案,製作和填寫企業安全風險清單,協助公司較大以上風險的管控,制定風險控制措施,審批一般風險控制措施。
6.3.1 領導小組負責組織、協調負責編制各級安全生產責任制,明確各級各部門和各崗位的風險管控職責,並逐級簽訂安全生產責任狀,審查安全生產責任制的落實情況,並制定、稽核、審批風險控制措施。
6.3.1.1領導小組組長負責組織和實施重大風險(紅色)的管控,審批重大風險的控制措施,督促檢查重大風險、較大風險管控的職責落實情況。
6.3.1.2 領導小組副組長負責組織和實施較大風險(橙色)的管控,稽核重大風險的控制措施,審批較大風險的控制措施,組織督促檢查較大以下風險管控的職責落實情況。
6.3.1.3安全生產管理機構負責組織和實施一般風險(黃色)的管控,稽核較大風險的控制措施,審批一般風險的控制措施,督促檢查一般以下風險管控的職責落實情況。
6.3.1.4採購部負責組織和實施本部門一般以下風險(黃色、藍色)的管控,稽核一般風險的控制措施,審批低風險的控制措施,督促檢查本部門一般以下風險管控的職責落實情況。
6.3.1.5財務部負責組織和實施本部門一般以下風險(黃色、藍色)的管控,稽核一般風險的控制措施,審批低風險的控制措施,督促檢查本部門一般以下風險管控的職責落實情況。
6.3.1.6質量部負責組織和實施本部門一般以下風險(黃色、藍色)的管控,稽核一般風險的控制措施,審批低風險的控制措施,督促檢查本廠一般以下風險管控的職責落實情況。
6.3.1.7技術部負責組織和實施本部門一般以下風險(黃色、藍色)的管控,稽核一般風險的控制措施,審批低風險的控制措施,督促檢查本廠一般以下風險管控的職責落實情況。
6.3.1.8辦公室負責組織和實施本部門一般以下風險(黃色、藍色)的管控,稽核一般風險的控制措施,審批低風險的控制措施,督促檢查本部門一般以下風險管控的職責落實情況。
6.3.1.9設能部負責組織和實施本部門一般以下風險(黃色、藍色)的管控,稽核一般風險的控制措施,審批低風險的控制措施,督促檢查本部門一般以下風險管控的職責落實情況。
6.3.1.10制芯工段負責組織和實施本部門一般以下風險(黃色、藍色)的管控,稽核一般風險的控制措施,審批低風險的控制措施,督促檢查本部門一般以下風險管控的職責落實情況。
6.3.1.11鑄一工段負責組織和實施本部門一般以下風險(黃色、藍色)的管控,稽核一般風險的控制措施,審批低風險的控制措施,督促檢查本部門一般以下風險管控的職責落實情況。
6.3.1.12鑄二工段負責組織和實施本部門一般以下風險(黃色、藍色)的管控,稽核一般風險的控制措施,審批低風險的控制措施,督促檢查本部門一般以下風險管控的職責落實情況。
6.3.1.13清理工段負責組織和實施本部門一般以下風險(黃色、藍色)的管控,稽核一般風險的控制措施,審批低風險的控制措施,督促檢查本部門一般以下風險管控的職責落實情況。
6.3.1.14維修工段負責組織和實施本部門一般以下風險(黃色、藍色)的管控,稽核一般風險的控制措施,審批低風險的控制措施,督促檢查本部門一般以下風險管控的職責落實情況。
6.3.1.15設計製作工段負責組織和實施本部門一般以下風險(黃色、藍色)的管控,稽核一般風險的控制措施,審批低風險的控制措施,督促檢查本部門一般以下風險管控的職責落實情況。
6.3.1.16模具加工工段負責組織和實施本部門一般以下風險(黃色、藍色)的管控,稽核一般風險的控制措施,審批低風險的控制措施,督促檢查本部門一般以下風險管控的職責落實情況。
6.3.1.17物資庫房負責組織和實施本部門一般以下風險(黃色、藍色)的管控,稽核一般風險的控制措施,審批低風險的控制措施,督促檢查本部門一般以下風險管控的職責落實情況。
6.3.2班組負責組織和實施本班組低風險(藍色)的管控,組織制定和實施本班組及各崗位低風險控制措施,督促檢查本班組低風險管控的職責落實情況。
6.3.3崗位負責本崗位的風險辨識和低風險管控,落實本崗位低風險控制措施。
風險分級管控應遵循風險越高管控層級越高的原則,對於操作難度大、技術含量高、風險等級高、可能導致嚴重後果的作業活動應重點進行管控。上一級負責管控的風險,下一級必須同時負責管控,並逐級落實具體措施。風險管控層級可進行增加或合併,根據風險分級管控的基本原則,結合本單位機構設定情況,合理確定各級風險的管控層級。
6.5.1 領導小組組長負責組織編制風險報告、公告制度。
6.5.2安全生產管理機構負責編制風險報告、公告制度,製作安全風險防控可靠性報告單,明確各級安全風險防控可靠性報告單和風險研判的內容及風險報告的流程和方式方法,收集、彙總、研判車間(工段)、部門以上級別上報的安全風險防控可靠性報告單,填寫公司級安全風險防控可靠性報告單和風險公告,報副組長稽核上報,由組長審批公告。
6.5.3公司在各部門(工段)門口的顯著位置,公告存在的安全風險、管控責任人和主要管控措施。製作崗位安全風險告知卡,標明主要安全風險、可能引發事故隱患類別、事故後果、管控措施、應急措施及報告方式等內容。
安全生產管理機構負責根據風險評估結果,編制風險評估報告,製作崗位安全風險告知卡和公告欄,繪製四色安全風險空間分佈圖。
安全生產管理機構負責根據風險評估結果,負責組織實施風險分級管控的教育培訓。每年對公司全員進行安全風險知識為主的安全教育培訓,確保每名員工都能熟練掌握本崗位安全風險的基本特徵及防範、應急措施。
安全生產管理機構負責及時將公司構建安全生產風險分級管控預防機制工作的總結及材料上報、歸檔工作。
各級、各部門結合各崗位安全生產責任制的風險分級管控落實情況進行考核,考核參照公司年度《安全生產責任制》、《安全生產考核管理制度》執行。
安全生產管理機構負責全公司風險分級管控績效考核的彙總和上報,並對本部門的風險分級管控實施績效考核。
各級、各崗位風險分級管控應做好記錄,記錄至少儲存3年。
企業安全生產管理制度15
第一章 總則
安全生產是公司生產發展的一項重要方針,實行“防火、防盜、防事故”的安全生產是一項長期艱鉅的任務,因此必須貫徹“安全生產、預防為主、全民動員”的方針,不斷提高全體員工的思想認識,落實各項安全管理措施,保證生產經營秩序的正常進行。根據國家有關法令、法規,結合公司的實際情況制訂本制度。
第二章 安全生產組織架構
安全生產領導小組是安全生產的組織領導機構。公司總經理為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任安全生產小組組長,負責本公司的安全事務的全面工作;副總經理任副組長,具體負責安全事務的日常管理工作;各部門負責人任安全生產領導小組成員,負責落實執行本部門安全生產事項。 各部門設立一名兼職安全員,負責監督、檢查、上報安全事項。車間設立義務消防員,負責對突發火情的緊急處理。
第三章 安全生產崗位職責
一、安全生產領導小組負責人職責
1、貫徹執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對本公司的安全生產、勞動保護工作負全面領導責任。
2、建立健全安全生產管理機構和安全生產管理人員。
3、把安全管理納入日常工作計劃。
4、積極改善勞動條件,消除事故隱患,使生產經營符合安全技術標準和行業要求。
5、負責對本公司發生的重傷、死亡事故的調查、分析和處理,認真落實整改措施和做好善後處理工作。
6、組織安全管理人員制訂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及實施細則。
二、安全生產領導小組的職責
1、制訂本部門的安全生產管理實施細則並負責組織落實。
2、落實本部門兼職安全員、消防員(車間)人選。
3、組織本部門開展安全生產宣傳教育活動。
4、負責本部門的安全責任制、安全教育、安全檢查、安全獎懲等制度以及各工種的安全操作規程,並督促實施。
6、協助和參與公司職工傷亡事故的調查、分析和處理工作。
7、定期向安全生產負責人反映和彙報本部門的安全生產情況。
8、在每週檢查公司5S管理工作的同時檢查各部門安全生產措施執行情況(安全生產責任區與5S管理工作責任區的責任人相同),在例會上通報檢查情況,及時做好安全總結工作,提出整改意見和防範措施,杜絕事故發生。
三、安全員崗位職責
1、具體負責相應區域(車間車輛、裝置操作等)的安全管理、宣傳工作。
2、每日巡查相應區域的安全生產情況,定期檢查維護生產裝置、消防器材、電路,確保裝置器材的正常使用及安全完好,及時糾正解決安全隱患,落實整改措施。
3、瞭解管轄區域的安全生產情況,定期向安全生產領導小組彙報安全生產情況。
4、及時彙報突發事故,協同公司安全生產領導小組處理事故,維持事故現場,及時搶救傷亡人員,制止事故事態發展。
四、義務消防員崗位職責
1、接受安全員的工作安排,分管每一具體區域的安全生產工作。
2、由安全員組織,進行不定期的消防演習,確保掌握基本的消防技能。
3、由安全員組織對公司安全生產進行定期檢查,發現安全隱患立刻制止並做好防範措施,向安全員彙報。
4、協助安全員負責事故現場的處理工作。
五、員工的安全生產職責
1、積極參加公司組織的安全生產知識的學習活動,增強安全法制觀念和意識。
2、嚴格按照操作規程作業,遵守勞動紀律和公司的規章制度。
3、正確使用勞動保護用品。
4、及時向公司有關負責人反映安全生產中存在的問題。
第四章 安全會議
公司建立健全安全生產例會制度,每月的工作總結各部門要求有安全生產方面的內容,定期分析安全生產狀況,對重大安全生產問題制訂對策,並組織實施。
第五章 安全培訓
1、公司全體員工必須接受相關的安全培訓教育。
2、本公司新招員工上崗前必須進行車間、班組安全知識教育。員工在公司內調換工作崗位或離崗半年以上重新上崗者,應進行相應的車間或班組安全教育。
3、公司對全體員工必須進行安全培訓教育,應將按安全生產法規、安全操作規程、勞動紀律作為安全教育的重要內容。
4、本公司特種作業人員(包括電工作業、廠內機動車輛駕駛、機械操作者等),必須接受相關的專業安全知識培訓,確保有資格後方可安排上崗。
第六章 安全生產檢查
一、公司必須建立和健全安全生產檢查制度。車間安全生產檢查每月一次,班組安全生產檢查每週一次。
二、公司應組織生產崗位檢查、日常安全檢查、專業性安全生產檢查。具體要求是:
(一)、生產崗位安全檢查,主要由員工每天操作前,對自己的崗位或者將要進行的工作進行自檢,確認安全可靠後才進行操作。內容包括:
1、裝置的安全狀態是否完好,安全防護裝置是否有效;
2、規定的安全措施是否落實;
3、所用的裝置、工具是否符合安全規定;
4、作業場地以及物品的堆放是否符合安全規範;
5、個人防護用品、用具是否準備齊全,是否可靠;
6、操作要領、操作規程是否明確。
(二)日常安全生產檢查,主要由各部門負責人負責,其必須深入生產現場巡視和檢查安全生產情況,主要內容是:
1、是否有職工反映安全生產存在的問題。
2、職工是否遵守勞動紀律,是否遵守安全生產操作規程。
3、生產場所是否符合安全要求。
(三)專業性安全生產檢查,主要由公司每年組織對電氣裝置、機械裝置、危險物品、消防設施、運輸車輛、防塵防毒、防暑降溫、廚房、集體宿舍等,分別進行檢查。
第七章 生產場所及裝置安全措施
一、公司必須嚴格執行國家有關勞動安全和勞動衛生規定、標準,為員工提供符合要求的勞動條件和生產場所。生產經營場所必須符合如下要求:
1、生產經營場所應整齊、清潔、光線充足、通風良好,車道應平坦暢通,通道應有足夠的照明。
2、在生產經營場所內應設定安全警示標誌。
3、生產、使用、儲存化學危險品應根據化學危險品的種類,設定相應的通風、防火、防爆、防毒、防靜電、隔離操作等安全設施。
4、生產作業場所、倉庫嚴禁住人。
二、公司的生產裝置及其安全設施,必須符合如下要求:
1、生產裝置必須進行正常維護保養,定期檢修,保持安全防護效能良好。
2、各類電氣裝置和線路安裝必須符合國家標準和規範,電氣裝置要絕緣良好,其金屬外殼必須具有保護性接地或接零措施;在有爆炸危險的氣體或粉塵的工作場所,要使用防爆型電氣裝置。
3、公司對可能發生職業中毒、人身傷害或其它事故的,應視實際需要,配備必要的搶救藥品、器材,並定期檢查更換。
三、特種裝置必須按下列檢驗週期進行安全效能檢驗:
1、溶解乙炔氣瓶,每三年進行一次檢驗。
2、液化石油氣鋼瓶,出廠滿四年進行第一次檢驗;出廠滿七年進行第二次檢驗;出廠九至十三年的,每兩年檢驗一次。
第八章 職工安全衛生保護措施
1、公司必須建立符合國家規定的工作時間和休假制度。職工加班加點應在不損害職工健康和職工自願的原則下進行。
2、公司應根據生產的特點和實際需要,發給職工發需的防護用品,並督促其按規定正確使用。
3、公司禁止招用未滿16週歲的童工,禁止安排未滿18週歲的未成年工從事有毒、有害、過重的體力勞動或危險作業。
4、公司應透過衛生部門防疫站對生產工人進行上崗前體檢和定期體檢,採取措施,預防職業病。
第九章 傷亡事故管理
1、勞動過程中發生的員工傷亡事故,公司必須嚴格按規定做好報告、調查、分析、處理等管理工作。
2、發生職工傷亡事故後,公司負責人應立即組織搶救傷員,採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擴大和保護事故現場,做好善後工作,並報告集團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