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術負責人管理制度(8篇)

技術負責人管理制度(8篇)

  在當今社會生活中,需要使用制度的場合越來越多,制度泛指以規則或運作模式,規範個體行動的一種社會結構。那麼什麼樣的制度才是有效的呢?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技術負責人管理制度(8篇),歡迎大家借鑑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技術負責人管理制度(8篇)1

  1、負責監督落實國家與行業的各種技術檔案、規範及公司質量體系檔案在本專案的實施;

  2、參加專案質量策劃;

  3、負責組織、編制、審批專案部的質量保證計劃、施工組織設計和各項施工方案,並監督執行;

  4、根據專案質量情況,進行分析、制定糾正和預防措施;

  5、負責在施工中對本專案的技術、質量、測量、試驗工作進行管理,對專案質量檢驗計劃和專案試驗計劃進行有效性及可行性稽核;

  6、負責改革和推廣新技術;

  7、組織技術及施工人員審圖,參加圖紙會審,編制工程施工組織設計及主要施工方案;

  8、組織一般質量事故評定,並負責質量問題的糾正措施情況和進行驗證;

  9、負責收集整理儲存建檔相關的技術資料、檔案圖紙;

  10、負責專案部測量和試驗裝置的管理工作;

  11、負責對本專案部檢驗和試驗狀態進行監督管理檢查;

  12、負責工程施工過程中發生的重大設計變更;

  13、負責在工程施工中的原始資料、檔案的積累。

  責任人:

技術負責人管理制度(8篇)2

  (1)貫徹執行國家有關技術規範與驗收標準,對專案工程技術管理全面負責。

  (2)負責專案質量、環境、職業健康安全管理體系的建立。

  (3)組織領導專案環境因素、危險源辨識和風險評價工作,負責審定工程施工專項方案。

  (4)負責組織新工藝、新技術、新材料、新機具的現場推廣工作。

  (5)保持與業主、監理與設計院的密切聯絡與設計協調工作。

  (6)組織領導施工詳圖設計和安裝綜合佈線圖設計工作。

  (7)組織領導技術準備工作及各專業問題的技術處理,審定設計洽商和變更報驗工作。

  (8)負責稽核專案物資計劃,主持材料的選型與控制。

  (9)負責組織各階段的質量驗收及各項工程竣工資料的審定工作,協調領導工程結構驗收及竣工驗收的準備工作。

  (10)組織領導qc小組和質量技術攻關活動。

  (11)組織領導專案質量管理與質量改進工作。

  (12)參與現場應急救援和事故、事件的調查處理工作,並從技術角度對事故、事件發生的原因及糾正、預防措施的擬定提出具體意見。

  (13)負責專案施工生產的組織、管理、協調工作,對施工生產負具體領導責任。

  (14)負責組織編制專案月度進度計劃和周進度計劃,並對計劃執行情況進行認真分析,確保計劃工期目標的實現。

  (15)組織召開月、周生產例會,作好生產要素的綜合平衡工作,對分包單位的施工組織進行動態管理。堅持日碰頭會制度,並認真解決施工中出現的具體問題,確保日計劃的完成。

  (16)組織落實專案質量、環境、職業健康安全、文明施工、ci管理計劃和施工、技術、質量、安全、環境保護交底,合理安排施工程式,保證土建工程與機電安裝工程、裝修工程交叉作業的順利進行。

  (17)監督各專業責任工程師對分管的工程進行嚴格的過程控制,定期組織質量、安全、文明施工檢查活動,及時發現和處理存在的施工生產問題,有權對違章違規行為進行查處,確保工程質量受控、安全文明施工。

  (18)督促辦理施工簽證及工期延誤索賠簽證,協同商務經理及時辦理工作量確認。

  (19)抓好現場施工機械裝置的管理工作。

  (20)負責落實與業主、監理及其他相關方的日常協調與溝通工作,抓好現場環境與職業健康安全日常執行管理工作。

  (21)組織領導施工過程中的產品質量保護工作。

  (22)參加工程結構驗收與竣工驗收。

  (23)監督各專業責任工程師及時做好施工日記及施工技術資料。

  (24)參與現場應急救援和事故、事件的調查處理工作,並負責糾正預防措施的組織落實。

  (25)由總工程師牽頭對分包商的業務能力和素質情況進行考核,工程部、技術部和商務部參加考核。當業主有要求對其指定分包商進行考核時,由總工程師參加對業主指定分包商的考核。

技術負責人管理制度(8篇)3

  一、負責對本專案的質量管理工作進行具體的組織和領導。

  二、嚴格貫徹和執行國家和企業頒發和制定的各項技術標準、規範、規程、管理制度及重大技術措施等,並在施工中負責監督檢查,對工程質量負有直接技術責任,發生質量事故時,有權向下級追究技術責任,對本專案的技術問題、質量問題有決策權。

  三、主持本專案施工的重點工程組織設計編制,重大專案和新技術、新工藝的技術交底,以及重點工程質量控制有關方面的審定與核准工作。

  四、 領導開展技術革新活動,審定重大的技術革新、技術改造和合理化建議。

  五、組織編制和實施科技發展規劃、技術革新計劃和技術質量措施計劃。

  六、參加重點和大型工程三結合設計方案的討論,組織技術交底和參加竣工驗收。

  七、主持技術質量會議,審定簽發技術規定、技術檔案,處理重大施工技術問題。

  八、掌握本專案質量情況,對質量好的先進典型要及時推廣,對違反施工程式和規範、標準、操作規程的現象隨時予以制止。

  九、大力支援質量管理和質量檢查人員的工作,主持本專案各專業會診和質量檢查。

技術負責人管理制度(8篇)4

  一、安全管理權力

  1、有權決定專案部內技術發展規劃、礦井開拓佈署方案,批准接替方案。

  2、有權調配“一通三防”所需的人、財、物。

  3、有權處理“一通三防”管理失職的責任人員。

  4、應及時檢查各部門對“三大規程”和技術措施執行情況。

  5、當工作現場出現通風瓦斯隱患、不符合“一通三防”規定時,有權決定立即停產,並責令整改和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6、有權拒絕違章指揮、制止違章作業。

  二、安全管理職責

  1、在專案經理領導下,對全礦安全管理工作負技術責任。對全礦“一通三防”工作負全面責任。督促各部門嚴格執行“三大規程”和行業標準,抓好標準化管理工作,負責標準化工作評比、考核。

  2、定期召開工程技術人員研討會,組織技術革新,推廣應用新技術、新工藝、使用新產品,負責制定我礦工程技術人員管理規定,定期考核、表彰獎勵優秀工程技術人員,不斷提高技術管理水平。

  3、按時編制好我礦安全技術發展規劃、安全技術措施計劃、礦井救災演習計劃、礦井災害預防與處理計劃,組織開展好通風等級評定和瓦斯鑑定工作,管理好瓦斯監控系統,做好一年一度的反風演習。

  4、及時組織編制和嚴格審查、批准各類安全技術操作規程,作業規程,安全技術措施,及時督促填繪各種與實際相符的技術圖紙。由於審查把關不嚴、不細而造成事故負技術責任,造成無措施開工工程負管理責任。

  5、參加礦組織的安全大檢查活動,定期組織“一通三防”專題檢查活動,對查出的不安全隱患及時簽發整改通知責令限期整改,並追蹤複查。

  6、領導技術科、通風科抓好技術管理和督促現場管理,組織定時與不定時抽查。完成上級規定的入井天數。檢查不留死角,保證通風設施完好,不出現瓦斯事故。由於檢查督促處理不力,發生事故負管理責任。

  7、凡發生通風瓦斯異常時,應立即到現場制定措施進行處理,分析研究存在問題的原因,制定補救措施,嚴格執行瓦斯治理“十二字”方針。

  8、對分管範圍內管理人員工作情況進行指導、督促、抽查,對未認真履行職責而發生事故又未進行處理時,負重要管理責任。

  9、負責抓好礦內工程質量和產品質量、負責指導、批准、檢查地面防洪、建築施工及質量,由於監督檢查不力造成事故,負主要管理責任。

  10、發生事後,應立即趕到事故現場,協助礦長指揮,負責提供詳細的資料,參與事故的調查處理,指導制定補救與防範措施。

  11、輪流值班時,履行值班礦長安全管理權力與職責。

技術負責人管理制度(8篇)5

  1、負責監督落實國家與行業的各種技術檔案、規範及公司質量體系檔案在本專案的實施;

  2、參加專案質量策劃;

  3、負責組織、編制、審批專案部的質量保證計劃、施工組織設計和各項施工方案,並監督執行;

  4、根據專案質量情況,進行分析、制定糾正和預防措施;

  5、負責在施工中對本專案的技術、質量、測量、試驗工作進行管理,對專案質量檢驗計劃和專案試驗計劃進行有效性及可行性稽核;

  6、負責改革和推廣新技術;

  7、組織技術及施工人員審圖,參加圖紙會審,編制工程施工組織設計及主要施工方案;

  8、組織一般質量事故評定,並負責質量問題的糾正措施情況和進行驗證;

  9、負責收集整理儲存建檔相關的技術資料、檔案圖紙;

  10、負責專案部測量和試驗裝置的管理工作;

  11、負責對本專案部檢驗和試驗狀態進行監督管理檢查;

  12、負責工程施工過程中發生的重大設計變更;

  13、負責在工程施工中的原始資料、檔案的積累。

技術負責人管理制度(8篇)6

  1、對專案安全生產負技術領導責任;

  2、嚴格落實安全技術標準規範,根據專案實際配備有關安全技術標準、規範;

  3、組織編制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的專項施工方案,組織超過一定規模的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的專項方案專家論證;

  4、組織施工組織設計技術交底,檢查施工組織設計中安全技術措施落實情況;

  5、參加工程專案腳手架、模板支撐體系、臨時用電、大型機械裝置及特殊結構防護驗收,履行驗收手續;

  6、對施工方案中安全技術措施的變更或採用新技術、新材料、新工藝等要及時上報,審批後方可組織實施,並做好培訓交底;

  7、參加安全檢查工作,對發現的重大隱患提出整改技術措施;

  8、組織危險源的'識別、分析和評價,編制危險源清單;

  9、參加事故應急和調查處理,分析技術原因,制定預防和糾正技術措施。

技術負責人管理制度(8篇)7

  技術負責人

  1、負責專案部的施工技術管理工作;參加組織圖紙會審,辦理好相關手續,並及時發放到各個職能崗位。

  2、負責施工組織設計、專項方案的編制、報審、評審、交底工作,並建立臺賬。

  3、工程質量控制計劃、預控措施的制定和專案部各項交底工作。

  4、參與專案材料裝置加工訂貨的數量、效能、進場時間的決策工作。

  5、工程技術變更的洽談與函件管理;變更內容當月必須畫到相應的圖紙上。

  6、竣工資料的收集、整理、歸檔、保管;每月對專案資料檢查一次並提出整改措施,必須有書面手續,杜絕同類問題或錯誤二次發生,如發現一次罰款500元,技術負責人200元,資料員300元。

  7、負責工程計量、工具的檢驗;負責施工月進度計劃的編制。

  8、對專業分包單位的進行交底,並做好交底資料的收集整理。

  9、執行《質量、環境、安全健康管理體系》相應的程式檔案;解決專案相關的質量、安全技術問題。

  工作標準

  1、保證專案質量、安全技術工作處於受控狀態。

  2、負責施工組織設計、專項方案的編制、報審、評審、交底工作,所編制的方案可操作性強。

  3、負責工程質量控制計劃、預控措施的制定,專案各項交底工作滿足施工及主管部門資料需要。

  4、專案材料及裝置加工訂貨的數量、效能、進場時間提供與材料、裝置的選型滿足施工需要。

  5、技術變更資料齊全,並能滿足施工需要,專案部函件管理齊全有效。

  6、竣工資料的收集及時,與施工同步,符合公司有關規定。

  7、參加編制周、月質量、進度計劃,發現問題及時回報。

  8、對專案部各工種、專業分包單位的施工技術交底資料及時、準確、有效,並及時轉交資料管理員歸檔。

  9、認真執行貫標程式,工程資料滿足主管部門檢查及城建檔案要求;及時解決專案部提出的技術問題,創qc成果獎一項。

  10、參加專案材料、裝置進場的驗收,收集有關資,發現問題及時協助處理。

  11、及時做好各項簽證及核價工作,配合協調好業主、監理、上級主管部門檢查驗收工作。

  12、負責施工組的日常工作,制定考核獎罰措施。

  13、專案負責人因故離開工地,做好臨時專案負責人工作。

技術負責人管理制度(8篇)8

  總工程師全面負責技術管理工作,是安全生產應急管理技術管理第一責任人,負責“一通三防”、水害防治等工作。安全生產應急管理職責如下:

  1、組織建立安全生產應急管理技術管理體系。

  2、組織制定分管部門負責人安全生產應急管理責任制,明確分管部門各崗位的責任人員、責任範圍和考核標準;參與審定安全生產應急管理責任制和規章制度。

  3、組織編制安全生產規劃、年度生產建設計劃、年度災害預防和處理計劃;負責審批瓦斯治理、水害防治等中長期規劃。

  4、組織制定“一通三防”、水害防治人員培訓計劃,督促檢查培訓和考核情況。組織制定“一通三防”、水害事故等應急救援預案。

  5、組織制定“一通三防”、地測防治水安全標準化考核標準並組織實施;組織監督檢查火工品管理工作。

  6、審批瓦斯綜合治理“一礦一策、一面一策”,審批區域瓦斯治理措施。

  7、審批礦井水文地質型別劃分報告,審批礦井防水煤(巖)柱留設、地質或水文地質補勘設計和防治水“一礦一策、一面一策”措施等。

  8、審批礦井重大隱患治理方案,並督促落實。負責審批法律法規規定的其它安全技術措施。

  9、組織審批新技術、新材料、新裝備、新工藝入井試驗的安全技術措施並負責實施。

  10、每季度至少組織召開1次“一通三防”和水害防治專題會議。

  11、檢查指導礦井編制生產接替計劃,合理安排生產佈局,實現開拓煤量、準備煤量、回採煤量和安全煤量的平衡。

  12、檢查指導礦井編制採掘工作面水文地質情況分析報告、各類防治水工程效果驗證報告和地面防治水工程設計、礦井防水煤(巖)柱設計、採掘工作面探放水設計等。

  13、監督檢查安全生產技術管理制度、作業規程、安全技術措施等制定和執行情況。

  14、督促分管部門負責人履行安全生產應急管理職責。

  15、督促檢查礦井瓦斯管理預警分析處置工作的落實情況。

  16、參與瓦斯濃度超限在3%及以上隱患(事故)責任追查工作;

  17、制止採場佈置、採掘接替等不符合規定組織生產行為。

  18、制止和查處超通風能力生產、瓦斯超限作業、措施執行不到位、安全監控系統不完善組織生產等行為。

  19、制止防排水系統不符合規定、受水害威脅的採掘工作面未採取防治水措施或執行不到位組織生產行為。

  20、制止職業病危害防治措施不到位組織生產行為。

  21、每年至少分別參與指揮1次瓦斯爆炸、火災和突水事故等應急救援演練。

  22、督促落實職責範圍內的生產安全事故防範措施。

  23、督促落實職責範圍內的安全生產監管監察指令。

  24、履行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安全生產職責。

最近訪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