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幹部管理制度範文(精選18篇)

村幹部管理制度範文(精選18篇)

  在現在社會,我們每個人都可能會接觸到制度,制度是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辦事規程或行動準則。那麼什麼樣的制度才是有效的呢?下面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村幹部管理制度,供大家參考借鑑,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村幹部管理制度 篇1

  為了強化管理,切實增強宗旨意識,規範幹部工作程式,轉變幹部工作作風,樹立為民、務實、清廉的幹部形象,體現基層黨員幹部的先進性,確保各項工作任務全面完成,特制定本制度。

  一、工作制度

  1、認真貫徹落實黨在農村的各項方針政策,嚴格遵守國家各項法律法規和辦事處黨委、政府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

  2、各級幹部與辦事處黨委、政府持續高度一致,不折不扣的執行辦事處黨委、政府下達的各項工作任務及各項決定。

  3、嚴格履行工作職責,對工作認真負責,不得以任何理由對工作職責範圍內的事敷衍塞責。因工作職責心不強、工作措施不力而導致工作失誤的。如發生火災、重大信訪、治安事件的按照信訪、治安職責追究制度嚴肅處理。

  4、村幹部要隨時處理解決群眾來訪的各種矛盾糾紛,做到隨到隨辦,立即解決,不推諉扯皮,不上交矛盾,不得造成越級上訪。如出現越級上訪或群眾事件,應第一時間趕到現場,並及時化解矛盾。出現越級上訪,按有關規定嚴肅處理。

  5、凡屬兩委會研究決定的事,任何個人無權改變,卻有不妥,務必經兩委複議。

  6、水、電、氣的使用,應勵行節約,不能鋪張浪費;辦公室電燈、電腦、電火盆、飲水機等電器設施,幹部離開後應及時關掉所用電源;持續整潔、舒適的工作環境,辦公場所堅持每一天打掃衛生,做到辦公用品擺放整齊,用具有序,無雜物堆放,窗明几淨。

  二、會議制度

  按時參加辦事處黨委、政府及上級組織召開的各類會議。參加會議實行簽到制,不簽到或由別人代簽的視為未到,如遇特殊狀況,村支部書記、主任向鎮黨委書記或鎮長請假,村文書向分管領導請假,未經請假不參加會議的一次扣50元,遲到、早退的一次扣20元。參會人員務必提前5分鐘到會場,並將手機及其它通訊工具關掉或設為振動,嚴禁在會場說話、嬉笑、打鬧,持續會場秩序,違者,發現一次扣50元。

  三、學習制度

  嚴格執行除黨員學習以外的其他學習制度,強化政治理論學習,提高自身政治理論素質並按照鎮黨委的學習計劃,做好學習筆記和學習記錄。年內,學習筆記不少於1萬字。

  四、議事制度

  嚴格堅持民主集中制原則,有重大事項務必群眾研究討論,需召開黨員、幹部、村民代表會討論決定的事項,務必按照有關程式要求進行,並做好記錄。

  五、村幹部民主測評制度

  認真落實村幹部民主測評制度。每年年底召開一次由黨員、村社幹部、群眾代表參加的群眾滿意度評價大會,側重從德、能、勤、績、廉五個方面進行測評,測評分優秀、稱職、基本稱職、不稱職四個等次。村級班子評價結果列入年終綜合考核,兌現獎懲。

  六、便民服務制度

  為方便群眾辦事,各村應嚴格執行“雙代服務”的相關要求,村三職幹部為“雙代服務”代辦員,並做好坐班安排,上班時間務必堅持有一人坐班,切實服務群眾。

  七、值班制度

  村幹部要認真做好村值班工作,並建立嚴格的值班制度。村定期、不定期進行抽查,對無故不值班者,發現一次處罰50元。

  八、請銷假制度

  實行嚴格請銷假制度。村幹部有事外出務必請假,兩天以內務必向村支部書記請假,2天以上務必向辦事處黨委請假;支部書記、村主任有事外出務必向辦事處黨委書記請假;村上群眾外出活動,務必提前徵得辦事處黨委、政府的同意後,方可外出,所有人員回來後,要及時向辦事處黨委、政府報告。如不履行,發現一次扣50元,並在全辦事處進行通報批評。

  九、幹部紀律

  1、村級幹部之間務必團結互助,互諒互讓,要有大局意識,要持續團結一致、奮發有為的精神狀態和艱苦樸素、清廉務實的優良傳統,嚴禁各行其事,出現不團結狀況,造成較大影響或後果的,按照其他規定處理。

  2、嚴格遵守廉潔自律各項規定,堅持事議兩公開,不得假公濟私,不準利用職務之便索賄受賄,遇到親朋好友辦事,不準違反規定開綠燈。村、財務嚴格按規範化管理運轉,並經常性開展自查活動,對違反財經紀律的,視其情節進行黨紀、政紀處分,觸犯法律的移交司法機關進行依法處理。

  3、村幹部要嚴格執行《村級財務管理制度》的有關規定,嚴肅財經紀律,由書記先稽核,主任後簽報,嚴格按程式執行。做到專款專用、不截不挪,不公款私存,公物不得私借,隨取隨用、隨收隨存。

  4、村要堅持黨務、財務、村務定期公開制度。每季度公開一次要有記錄,年底在村民代表大會上通報。進一步規範“一事一議”審批程式,收費申報公示,嚴防農民負擔反彈。

  5、村要嚴格控制費用開支,工作餐每人不得超15元,中午除接待來人外,禁止飲酒。

  6、嚴禁村幹部在公共場所參與賭博,發現一次扣100元。

  十、職責追究制度

  對村幹部在工作中職責心不強、作風漂浮、工作方法不當等原因導致工作失誤並造成重大後果的,實行誡勉談話和職責追究,由鎮黨委指定專人對其進行誡勉談話,督促其及時進行整改,對其造成的後果由職責人承擔,對構成違紀的給予黨紀政紀處分,對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村幹部管理制度 篇2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貫徹新形勢下黨的群眾路線,密切聯絡群眾,實現固本強基,促進農村改革發展穩定,提高農村工作水平,樹立我市駐村幹部紮實奮進的工作作風,培養鍛鍊年輕幹部,促使幹部進村入戶、服務群眾、夯實基礎,切實履行自身職責,加強對駐村幹部的管理,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適用全市市直(駐英)各單位選派下基層鍛鍊的駐村幹部。第三條按照分級管理、分級負責的原則,駐村幹部的管理由鎮街黨委具體負責,市委組織部負責指導、督促檢查和考核評估工作。

  第二章選派條件

  第四條選派的駐村幹部應符合以下條件:

  (一)政治素質高,有上進心及較強的組織協調能力,熟悉並願意從事農村基層工作。

  (二)有較強的事業心和責任感,作風紮實,吃苦耐勞,甘於奉獻。

  (三)年齡在40週歲以下(科級幹部可放寬至45週歲),身體健康,懂基本的電腦操作及統計知識。

  第三章職務任免

  第五條駐村幹部是黨員的安排掛任村(社群)黨支部書記助理,非黨員的安排掛任村(居)委會主任助理,職務任免手續由鎮(街)黨(工)委按照有關規定辦理。駐村幹部的黨組織關係要轉到所駐村黨支部,參加駐點村黨組織生活。

  第四章職責任務

  第六條駐村幹部要切實履行“宣傳、指導、幫助、協調、監督”的工作職責,其主要任務是:

  (一)加強政策宣傳,培育新型農民。

  積極宣傳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有關法律法規,及時傳達上級黨委、政府的部署要求和會議精神,主動為農民群眾提供資訊、技術等服務,引導幫助農民轉變觀念,提高素質,樹立正確的發展觀、利益觀、民主觀與法制觀。

  (二)掌握村情民意,建立基礎檔案。

  深入瞭解和掌握農民生產生活狀況和農村熱點、難點問題,及時掌握村民思想動態,為黨委、政府當好參謀。同時建立村情檔案,主要包括村基本概況、村級組織與各類重點人員的基本情況、民主管理監督和村務公開的落實情況、村內發生的重大事項與創新性的工作經驗等。

  (三)理清工作思路,促進事業發展。

  針對村(社群)和農戶的實際,積極協助村“兩委”理清發展思路,大力開展“一村一策、一戶一法”的幫扶工作,指導制訂和實施發展規劃,挖掘資源潛力,培育新的經濟增長點,發展壯大村級集體經濟。同時,幫助開展新型城鄉合作醫療、扶貧幫困、基礎設施建設等工作,推動重點工作,促進各項社會事業發展;採取多種形式組織農戶參加各種農業和就業技能培訓,切實提高農戶的自我發展能力,並積極聯絡勞動部門或用工企業,幫助農戶輸出勞動力就業。

  (四)抓好組織建設,監督制度落實。

  充分發揮自身優勢,幫助村“兩委”幹部摒棄陳舊觀念,克服“等、靠、要”思想,以實際的行動帶動村“兩委”幹部改進作風,服務群眾;建立健全村“兩委”聯席會議制度,定期開展交心談心活動,協調村“兩委”關係,搞好團結;推進村級組織的規範化建設,督促落實民主決策、民主管理及村務財務公開等制度;充分利用農村遠端教育網路資源,抓好農村黨員幹部的教育培訓,協助所駐村黨組織做好黨員發展教育管理等工作,加強村級黨風廉政建設與民主法制建設。

  (五)推進社會管理,化解矛盾糾紛。

  幫助制訂社會維穩、安全生產、計劃生育、環境衛生和信訪調處等社會面管理工作計劃,構建工作網路,落實人員、職責、措施;協助村委建立健全綜治信訪維穩排查工作例會制度,完善矛盾糾紛排查調處機制,著力解決農村土地轉讓、徵地補償、村務公開、社會治安等群眾反映強烈的突出問題,消除各種不穩定因素,做到小事不出村,維護農村和諧穩定。

  (六)推進文明建設,改變村容村貌。

  積極幫助駐點村籌措和爭取各級行業部門扶持資金,著力完善駐點村基礎設施建設,努力改善村容村貌;帶領群眾開展建立文明村、文明戶活動,發動群眾做好村莊衛生的整治工作,幫助群眾形成良好的衛生習慣;積極開展健康向上的文體活動,引導群眾抵制封建迷信和黃賭毒,破除陋習,弘揚新風正氣。

  (七)做好黨內“三大工程”工作。

  協助鎮、村做好黨內關愛、黨員創業、黨建創新三大工程。

  第五章工作要求

  第七條村情掌握上做到“六必知”,即所駐村基本情況、優勢劣勢必知,社情民意、突出問題必知,班子工作、思想動態必知,困難農戶、致富典型必知,發展規劃、工作重點必知,涉農政策、服務資訊必知。

  第八條工作開展上做到“六必到”,即所駐村召開重要會議必到,研究重大村務必到,推動重點工作必到,解決難點問題必到,化解重大糾紛必到,處臵突發事件必到。

  第九條聯絡群眾上做到“六必訪”,即種養大戶、致富能人必訪,老黨員、老幹部必訪,貧困戶、五保戶必訪,人大代表等各類代表必訪,計劃生育、信訪、綜治等重點物件必訪,軍烈屬必訪。

  第十條任務執行上做到“六必辦”,即黨委政府中心工作高效辦,急難險重任務傾力辦,熱點難點問題主動辦,情況特殊問題靈活辦,敏感問題透明辦,涉及多部門的問題協調辦。

  第十一條工作紀律上做到“六必禁”,即禁止在所駐村報銷應由個人負擔的各種費用,禁止接受村集體公款吃請和旅遊,禁止接受計生物件等可能影響工作的個人或單位吃請,禁止收受所駐村發放的各種補貼、有價證券,禁止在所駐村低價購買物品和土特產,禁止參與賭博、酗酒等有損駐村幹部形象的各項活動。

  第十二條駐村幹部要注意收集駐村工作中的圖片、文字資料,每月向市委組織部上報1—3篇駐村工作推進情況或簡報。市委組織部在掌握全市駐村幹部工作情況的基礎上,跟蹤培育一部分個人優秀典型進行經驗推廣和表彰獎勵。

  第六章組織管理

  第十三條駐村幹部的培訓。對駐村幹部進行不定期的集中培訓,培訓內容突出基層黨務、鎮村建設、民主法制、村級財務管理、農村糾紛調處、農村工作方法和農村政策法規等。每年召開駐村幹部代表工作座談交流會,幫助提高駐村幹部能力水平。

  第十四條駐村幹部的考勤

  (一)駐村幹部必須全脫產駐村,每個駐村幹部每年駐村時間要求達到230天以上(外出參加有關工作會議及聯絡業務等同於駐村),不準以原單位工作“脫不開身”為由缺勤空崗。原單位不能以工作需要為由將其召回單位工作,確保駐村幹部安心在所駐村開展工作。

  (二)駐村幹部所在村要負責對駐村幹部進行考勤。考勤表由村幹部負責登記並經村支書籤名及村委會蓋章確認。各鎮街黨委每月對村的考勤情況進行稽核統計,記錄在案,並負責每月將駐村幹部的考勤記錄結果上報市委組織部備案。

  (三)嚴格請假銷假制度。駐村幹部一般不準請假,確需請假的要嚴格執行報批制度,全年事假累計一般不能超過15天;駐村幹部凡一次請假2天以內的由村支書批准,3至5天的由鎮街書記批准,6天以上的由市委組織部批准。

  第十五條駐村幹部後勤保障。幹部駐村期間其原單位的工作崗位、工資福利待遇等保持不變,各項生活、交通等補貼由派出單位安排。其中駐村生活補貼最低標準為30元/天。駐村幹部在村委會食宿的,應向村委會繳交一定的伙食費,不得加重村委會的負擔。

  第十六條派出單位的職責。駐村工作實行部門“一把手”負責制。部門主要負責人每年到所駐村調查研究不少於2次,幫助駐村幹部和所駐村解決實際問題,並且每季度不少於一次召開駐村工作專題會議,聽取駐村幹部的工作彙報和意見建議,總結好的經驗做法,及時提出指導意見,解決突出問題。要切實關心駐村幹部的工作和生活,掌握駐村幹部的思想動態,經常走訪駐村幹部家庭,及時幫助駐村幹部解決工作、學習、生活和家庭中的困難。

  第十七條鎮街的職責。鎮街黨委要把加強駐村幹部隊伍建設作為抓黨建的重要內容,定期聽取駐村工作彙報,及時研究解決駐村工作中出現的矛盾問題。鎮街黨委書記要建立駐村幹部座談會制度,每季度至少1次召開一次駐村幹部座談會,對履行職責、踐行承諾、思想動態等情況進行詢問交流;對遇到挫折的駐村幹部進行激勵談話;對工作執行出現偏差,作風建設等方面存在問題的駐村幹部進行警示談話,並上報市委組織部備案。

  第十八條駐村幹部的督查。由市委組織部組織有關部門成立督查組,建立經常性的督促指導、定期巡查和不定期抽查制度,每季度定期或不定期採取電話查崗和實地檢查的方式,對幹部駐村情況進行檢查,並及時通報檢查和抽查情況,對工作開展得好的進行表揚,對工作開展不力的予以批評。

  第七章獎懲措施

  第十九條市委組織部每年組織評選優秀駐村幹部,並給予一定的精神和物質獎勵。

  第二十條駐村幹部的年度考核結果要作為評先評優、提拔交流的重要依據。對評為優秀等級的駐村幹部,鎮街還要在學習培訓、年休等方面給予優先安排。

  第二十一條駐村工作結束後,經市委組織部考核,對駐村工作實績突出、群眾滿意度高、所駐鎮街工作需要的駐村幹部,可按有關程式和規定列為相關提拔人選。市委在提拔、任用幹部時,優先考慮有駐村經歷的幹部。

  第二十二條對駐英單位選派的駐村幹部考核情況,由市委組織部反饋給各駐英單位,作為提拔任用的參考依據。

  第二十三條經電話抽查或實地抽查,駐村幹部缺勤空崗的,在全市進行通報;年度抽查缺勤3次以上的(含3次),報組織人事部門,建議其年度考核不予評定為“稱職”或“合格”檔次以上。

  第二十四條對駐村工作不落實、群眾不滿意、作風不正派、有違法犯紀等行為的駐村幹部,其年度考核評定為“不稱職”或“不合格”。

  第八章附則

  第二十六條本管理制度由市委組織部負責解釋。

  第二十七條本管理制度由頒發之日起開始實行。

  村幹部管理制度 篇3

  一、分工負責制度

  村幹部的分工由村黨支部根據本村工作需要和每個幹部的素質狀況,統籌考慮,確定分工,並報鎮黨委、政府備案。

  二、考勤制度

  村幹部每月工作時間不少於15天,考勤由包村幹部負責,鎮黨委每月檢查一次,每季度進行彙總,半年評比一次。對沒有完成出勤天數的,每少一天扣除村辦公經費20元。

  三、工作制度

  (1)有強烈的事業心、責任感,堅守工作崗位,不隨意脫崗。

  (2)密切聯絡群眾,關心群眾疾苦,善於做群眾工作,不脫離群眾。

  (3)處事公道正派,作風嚴謹,不做有損黨員幹部形象的事。

  (4)正確行使黨員、村民賦予的權利,依法辦事,廉潔自律,不濫用職權,不以權謀私。

  (5)與時俱進,勤於學習,勇於創新。

  (6)服從大局,積極完成任務。

  四、財務制度

  嚴格執行“村財鎮管”制度,從上級部門爭取的資金必須交鎮財政所,納入“村財鎮管”,對違規責任人嚴肅查處。

  五、坐班制度

  村“兩委會”每天至少安排一人在村活動室坐班辦公,週一到週五每天9:00—15:00為正常坐班時間。各村也可以根據實際情況確定,但原則上不少於5天,每天不少於6個小時,坐班人員要填寫好《村級工作日誌》,做好上傳下達,辦理群眾來辦事項,調處各類矛盾糾紛,及時處置突發事件。

  六、為民服務代理制度

  認真履行為民服務職責,堅持便民高效、公開公正、依法合規、無償服務的原則,為群眾提供黨務類、政務類、經濟發展類、社會生活類以及其他服務類代理服務,對直接能辦結的應及時辦理,對不能直接辦理的,說明理由,講明條件,承諾辦理,一般在2—3個工作日內辦結,並將辦理結果及時反饋給申辦人。

  七、請銷假制度

  村幹部因私外出必須辦理請銷假手續,村“兩委會”一般幹部向支部書記請假,村支部書記、村主任因私外出必須向鎮黨委、政府請假,3天以內向片長請假,3天以上向鎮黨委書記或鎮長請假。

  八、安全制度

  村幹部在履行職責辦理村務時,必須嚴格遵守各項安全制度,落實好安全防範措施,切實保護好自身的安全,不能發生任何人身安全事故。嚴禁在辦理村務時喝酒、賭博、酒後駕駛等違規行為發生。

  九、任期經濟責任審計制度

  村黨支部書記、村委會主任和村集體經濟組織負責人在離任時,由鎮財政所和農村經濟管理機構對其任期內的經濟活動進行審計,審計結果向村民公開。

  十、責任追究制度

  村幹部在工作中違反有關規定和要求,造成工作失誤,損害了黨和國家的事業以及村集體和村民的利益,造成不良影響,按有關法律法規和規定追究其領導責任、直接責任或相關責任;觸犯刑律的,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責任追究的範圍主要包括:辦事不公、以權謀私、為政不廉;違反議事決策程式。擅自決策,造成不良後果;村務管理混亂,村務不公開或假公開;違反財務管理規定,造成對集體資產、資金流失的;亂集資、亂攤派,隨意增加農民負擔的;本人違反計劃生育或計劃生育工作目標責任不能完成,造成人口失控的;對村民提出的正當要求,能夠解決而不解決或久拖不解決的;鎮黨委、政府下達的各項工作任務不按時完成的;違反黨員發展、黨費收繳規定的;鬧不團結,作風霸道,方法簡單粗暴,影響村內工作正常開展的;違反印章使用規定,造成嚴重後果的;沒有及時調解各類矛盾糾紛,引發上訪或造成事態擴大的。根據情節輕重和造成的後果,按有關規定給予教育、誡勉、調整、罷免、撤職等處理;對違反黨紀黨規和國家法律法規的,依照有關規定給予紀律處分直至追究法律責任。

  村幹部管理制度 篇4

  為了強化管理,切實增強宗旨意識,規範幹部工作程式,轉變幹部工作作風,樹立為民、務實、清廉的幹部形象,體現基層黨員幹部的先進性,確保各項工作任務全面完成,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條認真貫徹落實黨在農村的各項方針政策,嚴格遵守國家各項法律法規和鎮黨委、政府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

  第二條各級幹部與鎮黨委、政府保持高度一致,不折不扣的執行鎮黨委、政府下達的各項工作任務及各項決定。

  第三條各級幹部之間必須團結互助,互諒互讓,要有大局意識,要保持團結一致、奮發有為的精神狀態和艱苦樸素、清廉務實的優良傳統,嚴禁各行其事,嚴禁鋪強浪費。

  第四條嚴格執行每月8日黨員學習議事日製度,強化政治理論學習,提高自身政治理論素質並按照鎮黨委的學習計劃,做好學習筆記。年內,學習筆記不少於2萬字,撰寫心得體會和調查報告不少於6篇,逢雙月28日上報鎮黨委辦公室進行調閱。對不及時上報的在全鎮範圍內進行通報,並限期整改。

  第五條按時參加鎮黨委、政府及上級組織召開的各類會議。參加會議實行簽到制,不簽到或由別人代簽的視為未到,如遇特殊情況,由本人向鎮黨委、政府請假,未經請假不參加會議的一次扣發效益工資50元、請假的一次扣發效益工資30元、遲到、早退的一次扣發效益工資20元。

  第六條嚴格履行工作職責,對工作認真負責,不得以任何理由對工作職責範圍內的事敷衍塞責。因工作責任心不強、工作措施不力而導致工作失誤的。如發生火災、重大信訪、治安事件的按照信訪、治安責任追究制度嚴肅處理。

  第七條嚴格遵守廉潔自律各項規定,不準利用職務之便索賄受賄,遇到親朋好友辦事,不準違反規定開綠燈。村、社財務嚴格按規範化管理運轉,並經常性開展自查活動,對違反財經紀律的,視其情節進行黨紀、政紀處分,觸犯法律的移交司法機關進行依法處理。

  第八條切實轉變工作作風,做到勤政為民。對群眾反映的問題和生產、生活中存在的問題,及時摸排解決。

  村幹部管理制度 篇5

  一、學習制度

  每週一村黨支部書記主持召開一次村兩委會議,研討一週的工作安排,帶領村兩委幹部學習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政策和普法教育及相關法律法規知識。每月初及時召開村計劃生育例會。村幹部在參加會議時,應自覺遵守會場紀律,不得遲到早退,請假要履行手續,開會時保持會場安靜,並做好記錄備查。

  二、坐班辦公制度

  村兩委幹部實行輪流坐班和值班制度,處理日常事務和接待群眾來訪。每天保證至少有兩名村幹部在班,實行簽到制和八小時工作制。坐班人員和時間保持相對固定,並向群眾公開。坐班幹部公佈聯絡電話,保證在坐班時間內及時解決村事務。定期和不定期檢查村幹部坐、值班到位情況,檢查結果在黨支部會上通報,並將村幹部坐班辦公情況列入鎮黨委對村幹部年度目標責任制考核中。

  三、請銷假制度

  村幹部因事、病等,不能參加學習、會議的,須向村黨支部書記請假。因事外出3天以內的,由各村聯絡領導批准;請假3天以上,需具備書面請假手續。村幹部全年請假累計不得超過30天。

  四、述職述廉制度

  村幹部述職述廉每一年進行一次。參加會議的人員由村幹部、黨員代表、村民代表組成。村黨支部書記、居委會主任向參會人員報告半年來的主要工作進展情況、所取得的成效、廉潔自律情況、存在的主要問題及今後的工作計劃,同時進行群眾滿意度測評。

  五、獎懲制度

  1、實行村幹部崗位工作千分制目標考核制度。按《吳山鎮村幹部千分制目標考核制度》內容,鎮組織辦會同有關部門,年終對村的農業、安全、維穩、基層組織建設、黨風廉政建設等工作執行情況進行一次全面考核。將季度督查情況和年終考核情況與每年一次的村幹部民主測評情況進行綜合考評,所得分數為村當前年度的目標考核綜合得分,綜合考評結果將作為村幹部獎勵報酬兌現的主要依據。

  2、按時完成鎮黨委政府安排佈置的各項工作,按要求及時上報鎮上的各類材料、報表。未及時完成和上報的,需加強力量,限期完成。

  3、對禁燒、防洪、嚴打、拆遷等臨時性工作和重點工作進行專項督查考核,督查考核的結果要進行通報,並與年終獎勵報酬掛鉤。

  村幹部管理制度 篇6

  一、適用物件:

  各村兩委幹部。

  二、追究範圍:

  各村兩委幹部在工作活動中有下列情況之一的應當進行問責。

  1、貫徹落實黨的路線、方針、政策以及法律、法規和鎮黨委、鎮政府的各項規章、制度及鎮黨政班子集體研究決定實施的工作事項落實不力,造成一定影響和後果的;

  2、在貫徹落實重大事項決策和管理上不能與鎮黨委、鎮政府保持一致,獨斷專行,自搞一套,造成一定影響和後果的;

  3、對當前重大工作事項(精準扶貧工作、矛盾糾紛調處、環境衛生綜合整治、計劃生育等重大工作事項)思想不重視,認識不到位,對工作只作表面上的部署,不認真進行分析研究,敷衍了事,消極應付,影響全鎮各項重大工作整體水平的。

  三、追究方法及程式

  進行問責時,先由駐村幹部和分管領導對追究人提出意見,聽取當事人口頭或書面解釋,再提請鎮黨政班子集體審定予以問責。

  1、每發生一起被追究的事項,首先在全鎮範圍內進行通報批評,再由鎮紀委對班子成員進行誡勉談話,並視情節輕重給予相應黨紀、政紀處分;

  2、凡因工作推進不力的,實行連帶責任追究,分管該項工作的村幹部以及村書記主任都必須進行問責;

  3、年度累計被通報批評三次或三次以上的、被誡勉談話兩次或兩次以上的幹部將扣除當年度績效工資,並視情節輕重給予相應黨紀、政紀處分;

  4、凡年度內有此類情況發生的村取消當年單位評先資格;

  四、日常工作管理制度

  (一)值班制度。村幹部實行輪班制度,確保每天有人在村辦公場所值班。由鎮紀委負責督查,發現1次不按時到位,在全鎮範圍內進行通報批評。

  (二)請銷假制度。黨支部書記、村主任因公因私請假,必須向鎮主要領導以及駐村組長報告;其他村兩委幹部因公因私請假,必須向駐村組長以及村書記主任報告。若不按要求履行請假和報告程式的,每查處1次,在全鎮範圍內進行通報批評。

  (三)會議制度。所有村幹部必須按時參加鎮黨委、政府召集的會議和重大活動,無故缺席1次或累計遲到2次的,將在全鎮範圍內進行通報批評。

  (四)資訊報送制度。各村必須於規定時間內報送相關資訊材料,逾期1次不報者,將對村分管幹部以及村書記主任進行通報批評。

  (五)應急制度。村幹部必須保持資訊暢通,遇有緊急情況,接到通知必須按時到位。打電話不接、不回者,在全鎮範圍內進行通報批評。

  五、重大事項問責制度

  (一)矛盾糾紛調處工作

  矛盾糾紛調處堅持“誰主管、誰負責”和“屬地管理”原則,各村要及時處理解決群眾來訪的各種矛盾糾紛,做到隨到隨辦,立即解決,不推諉扯皮,不上交矛盾,不得造成越級上訪。因矛盾糾紛排查和調處工作不力,造成群眾赴鎮、縣、省上訪的,將按以下問責辦法進行處理。

  1、各村每發生1人次赴鎮上訪的案件,對村黨支部書記、村委會主任進行通報批評,並扣除1個月績效補貼;各村三個月內連續發生2人次赴鎮上訪的案件,對村黨支部書記、村委會主任進行誡勉談話,並扣除2個月績效補貼;各村三個月內連續發生3人次赴鎮上訪的案件,實行“一票否決”,取消該村年度評優評先資格,對村黨支部書記進行撤職、村委會主任進行停職。

  2、每發生1人次到縣上訪或到省上訪案件,實行“一票否決”,取消該村年度評優評先資格,對村黨支部書記進行撤職、村委會主任進行停職。

  (二)環境衛生綜合整治

  根據鎮衛生檢查組每週抽查結果,每月彙總統計,月排名後3名的村委會,第一次進行通報批評,第二次(連續)進行誡勉談話,第三次(連續)實行黨紀組織處理。

  (三)人口與計劃生育工作

  嚴格執行縣人口與計劃生育工作責任追究有關規定,對造成我鎮計生工作被動局面的,不完成鎮下達的人口與計劃生育工作各項任務的,視情況給予村黨支部書記、村委會主任黨紀、政紀,停薪、停職、撤職等處分。

  (四)精準扶貧工作

  各村兩委幹部不履行職責或者不正確履行職責,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責任追究。

  1、貫徹上級精準扶貧精準脫貧政策不到位、落實上級有關要求打折扣的;

  2、幫扶工作不到位,貧困戶幫扶措施落實不到位,導致貧困戶應享受而未能享受教育、醫療、住房等相關扶持政策的;

  3、擅自調整資金使用範圍、標準,變更專案內容或者不按規定程式開展扶貧工作的;

  4、強令、指使、授意下級單位或者工作人員違反規定審批、安排、驗收扶貧資金專案的;

  5、在檢查驗收和交叉檢查中,弄虛作假、敷衍了事的;

  6、其他不履行或者不正確履行職責的。

  六、紀律要求

  1、堅持集體決定高於一切,千方百計將決定落實到自己的行動之中,共同維護組織的形象。

  2、堅持盡心盡責,團結互助,既努力抓好、維護好鎮委鎮政府各項工作,又相互支援、幫助,共同構建和諧。

  3、堅持發揮主觀能動的作用,勤奮認真,儘可能避免因其他因素對工作的影響,儘可能減少失誤,避免不該有的風險產生,及時發現並糾正錯誤,減少損失,爭做稱職、優秀的合格幹部。

  村幹部管理制度 篇7

  為加強鄉村幹部管理、嚴肅幹部紀律,在全鄉構成團結、奮進、廉潔、務實、高效的良好工作氛圍,促進各項工作落實,根據有關黨紀、政紀規定,制定以下若干制度。

  一、工作制度

  1、全體黨員、幹部職工務必牢固樹立“立黨為公、執政為民”的思想,增強搞好工作、為民服務的職責感和使命感,顧全大局,服從組織分配,用心完成各項工作任務。

  2、按照工作需要,所有鄉村幹部,全部實行“五包三定二掛鉤”(定崗位、定任務、定職責;包片、包村、包社、包戶、包專案(典型);與評優評先掛鉤,與推薦、提拔、調動掛鉤)工作職責制,實行分層管理,逐級負責,任務到人,職責到人,一包到底,明確管理層次,靠實工作職責。

  3、嚴格實行請銷假制度。工作期間原則上不準請假,如有特殊狀況應嚴格履行請銷假手續。全年請假不超過20天,婚假期限為15天,產假期限為三個月,特殊事假一天以內由主管領導審批,一天以上由鄉長審批,三天以上由書記審批。請假一律憑領導簽字批准後的假條到分管副書記處備案,嚴禁捎假和電話請假。村支部書記外出超過一天,務必向書記、鄉長請假。請假獎罰依照考核辦法執行。

  4、實行百分制考勤制度。(參照考核辦法執行)

  5、實行曠工處罰制度。凡曠工者,扣發工資50元(臨時工20元),月曠工累計3天以下者,除扣發工資外,寫出書面檢查;年累計曠工15天以下者,還要大會作檢討,年度公務員考核評定為不合格(不稱職)等次,年連續曠工15天以上者,按自動離職,報上級組織處理。

  二、學習制度

  6、全體鄉村幹部要自覺加強馬列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及“科學發展觀”的學習,自覺加強各種業務知識學習,增強政治理論水平,提高自身工作潛力。

  7、學習實行集中學習和分散學習相結合的方式進行。每月至少組織一次集中學習,平時各自自行學習,全年學習筆記不得少於2萬字,撰寫學習心得(論文)不少於2篇,並鼓勵在省市出版物上發表論文或新聞報道,凡在市級出版物發表的論文,每篇獎勵100元,在省級出版物發表的論文,每篇獎勵200元;凡在市級出版物發表的新聞報道,每篇獎勵50元,在省級出版物發表的新聞報道,每篇獎勵100元。

  8、集中學習無故缺席者每次罰款50元,遲到或早退者每次罰款10元,次日上交鄉政府。

  三、工作紀律

  9、對上班不堅守崗位、辦事拖拉、服務不熱情、解決問題不力、群眾有反映的給予大會通報批評,造成不良影響或損失的,根據情節輕重,按失職瀆職追究職責。

  10、嚴禁幹部利用上班時間從事第二職業,一經發現,上報調離或停崗。

  11、嚴禁幹部、職工在上班時間打撲克、下棋、上網打遊戲等,違犯一次扣工資50元,並給予相應紀律處分。

  12、實行首問接待負責制。不準給群眾擺架子、耍態度,打罵群眾;不準向群眾索取財物、要吃要喝;不準在建房、拆遷、扶貧、救濟、救災等工作中優親厚友,假公濟私,一經發現,立案查處。

  四、機關管理制度

  13、堅持實行24小時值班制度,白班時間為早8點至晚6點,夜班時間為晚6點至次日早8點。值班人員負責值班期間的電話接轉,上通下達、確保通訊暢通,嚴禁脫崗和擅自離崗,對值班期間不堅守崗位延誤工作或出現事故的,堅決追究值班人員職責。

  14、認真做好交接班,在休假、倒班和日常工作中,下一班人員未接班之前,上班人員不能離崗,交接時要對電話記錄和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交接清楚,防止工作脫節。

  15、每一天早6點開門,晚11點前鎖門,外來車輛一律不準在機關大院內停放,嚴禁值班人員將大門鑰匙外借或供其他人再配,一經發現,扣工資100元,造成的一切後果由值班人負責,並按規定追究相應職責。

  16、機關後勤人員對機關院內外衛生劃片包乾,分割槽域打掃,每一天早上8:00前全部打掃結束,全天對樓道、院內垃圾隨時清掃,確保機關清潔。如遇大雪天氣,職工群眾劃片打掃;如後勤人員因公出差或請假,務必將本人負責區域託付專人打掃。

  17、因工作失職造成物品丟失、損壞的由具體職責人按原價賠償,找不出具體職責人的,全體當班人員按原價進行群眾賠償。

  五、幹部廉潔自律制度

  18、全體鄉、村幹部務必樹立勤儉節約、艱苦樸素的優良作風、自覺加強學習,增強拒腐防變的主動性和自覺性。

  19、全體工作人員上班期間嚴禁飲酒,更不準酗酒滋事或在機關院內吵鬧打罵;否則,一律停止工作,停發工資、嚴肅處理。

  20、不準搞陽奉陰違、挑拔離間、搬弄是非,拉幫結派,做不利於團結的事;不準為個人私益而抬高自己,打擊別人;嚴禁公私不分或變相侵佔國家群眾財物。

  六、信訪工作制度

  1、實行領導班子成員信訪接待日製度和首問負責制。信訪接待負責人全權負責處理當時接待的來訪人員反映的問題,並負責做好交辦事項的跟蹤督查落實工作。

  2、來信來訪由綜治信訪辦負責對口接待,牽頭會辦。對處理有難度或不屬於分管範圍內的信訪問題,實行分管負責人、包片領導分工職責制,相關人員不得推諉扯皮,更不得翫忽職守。

  3、對來信來訪人員反映的問題,綜治信訪辦負責做好接待、登記,由當日值班負責人簽署意見,落實好分類歸口處理交辦意見。

  4、對來信來訪者耐心細緻地做好答覆解釋、疏導教育、勸解鈍化工作。

  5、分管負責人、包片領導、包村幹部和綜治信訪辦務必把矛盾糾紛解決在萌芽狀態,避免上訪或越級上訪。如因工作失職造成越訪、集訪、重複上訪或其他不良影響的,視情節輕重,按有關規定追究當事人的職責。

  七、車輛管理制度

  1、司機務必遵守交通規則,勤鑽業務,提高駕駛水平,保證行車安全。

  2、司機務必堅守工作崗位,服從排程,按時出車,不論有無工作任務,務必做到隨叫隨到。未經排程安排,杜絕私自出車。

  3、司機務必堅持每一天隨時擦洗打掃車內衛生,檢查維護車況,確保車況良好、車容整潔。正常狀況下車輛維修、加油實行人員分離制度,除特殊狀況外,司機不得擅自維修,加油;確需維修時,由指定專人負責維修、加油,並做好記錄。按期由主管財經的人員結帳,記帳清單經分管領導稽核、簽字後方可報銷。

  4、任何人不得私自用車,如因工作需要,用公車或計程車務必向主要領導請示同意後方可用車,用車結束後,當事人務必對用車期間發生的費用簽字負責,並及時報銷。

  八、大灶管理制度

  1、大師要熱愛本職工作,不斷提高烹飪技術,保證按時開飯,改變飯菜花樣,努力提高職工滿意率。

  2、要持續食堂內及灶具整潔衛生,大師本人要講究個人衛生,每季做一次身體檢查。食堂管理員要定期對食堂進行滅菌,夏季勤防蚊蠅,避免和防止各種傳染性疾病的發生。

  3、大師要緊跟工作節奏,把握每頓就餐人數,按實際上灶人數備餐,力求節約,反對鋪張浪費,避免多做或少做。按月結算伙食,由管理人員每月對大灶收支狀況張榜公佈,並對職工就餐狀況進行統計,安排攤派。

  4、正常狀況下,來人接待一律在大灶就餐。管理人員要根據需要準備足量蔬菜和肉、蛋等,來人接待費用支出由會計、文書登記,政府統一補貼。

  九、財務管理制度

  1、財務實行民主管理、嚴格審批、財務公開制度。財會人員每月向主要領導帶給一次收支狀況,每年向鄉黨委彙報一次收支狀況。

  2、機關一切費用開支務必堅持預先報告,按許可權審批,簽字記帳後列支,任何人不得擅自開支,辦公用品購買由指定專人統一購買,嚴禁其他人隨意購買,記賬。做到管理一條線,記載一本帳,審批一支筆。

  3、經費開支的批准限額是:1000元以上由黨委會議批准,1000元以下由分管領導批准,會計應恪守職責,堅持原則。

  4、機關所有固定資產務必登記造冊,嚴防流失。個人宿舍和公共場所的財產,未經分管領導批准,不得隨意挪用、互換、轉讓,更不能佔為己有。職工調動後,未經辦理財產移交手續的,不辦理調出證件。單位固定資產誰丟失,誰賠償。

  5、未經主管領導同意,財會人員無權對外人借款,一經發現,按挪用處理。

  6、要節約用水、用電,外出或下鄉時,務必關掉電器電源,不得使用大功率電器,不準用單位電話打私人電話和長途電話。

  村幹部管理制度 篇8

  為了進一步加強和規範村級幹部管理,不斷提高工作效能,努力建設紀律嚴、作風硬、能力強的幹部隊伍,切實推動各項工作順利開展,特制定本制度。

  一、工作制度。

  1、村社幹部在鄉黨委、鎮政府的統一領導下開展工作。

  2、村社幹部對本村各項工作有義不容辭的責任和義務,不得推諉。

  3、鄉上實行包村責任制,各村社幹部要向本村包村幹部負責,受包村幹部的直接領導。

  4、村社幹部要時刻保持24小時開機,尤其是在防汛、防火、防疫等特殊工作期間,村社幹部務必要保障資訊暢通,發現一次關機者(以1小時為界限),給予處罰50元。

  5、按照目標責任制有關規定,鄉上對各村工作進行安排和分配,村社幹部在時限要求內負責落實到位。

  5.1、凡村社上的各種上報數字、報表,各村社幹部要認真稽核、簽字,並對數字負責。

  5.2、凡鄉上要求的各種上報數字、報表、表冊,各村社幹部要按時保質完成,對不按時上報者處罰100元,且責任自負。

  5.3、對弄虛作假上報者,視具體情況,黨委、政府將給予嚴重處罰或免職處分,並且要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6、各村要建立值班制度,村委會陣地要長期有專人值班,切實做好糾紛調處,矛盾排查,積極化解處理群眾中存在的熱點難點問題,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鄉,保持鄉、村社會大局穩定。

  7、村社幹部要堅持請示彙報制,特別是重大事項必須上報鄉黨委、政府,得到批准方可進行,嚴禁擅自做主,否則,後果自負。

  二、請銷假制度

  1、村社幹部因公或因私外出,必須堅持請假制度,無故不請假者,按曠工處理,扣除日工資。

  2、支部書記、村村長請假,要徵得包村領導同意後,由鄉上主要領導審批。

  3、凡鄉上召開的鄉村社幹部會議,村社幹部必須按會議通知的範圍按時參加。書記、村長因故不能參加的,必須提前向鄉主要領導請假,否則按曠會論處。每次曠會扣100元,連續三次不參加會議的除罰款外,要在鄉村社幹部大會上檢查。

  4、村社幹部請假期限滿後,要及時到鄉上銷假,否則,以曠工論處。

  三、廉潔自律制度

  1、村社幹部必須嚴格遵守廉潔自律各項規定,年終支部書記、村委會村長要向鄉黨委、政府做述職述廉報告,做到清正廉潔。

  2、村兩委會所有幹部每年參加一次村黨支部組織的民主生活會,查詢問題不足,提出整改措施。

  3、堅持實行民主集中制原則,重大事項必須按照相關要求,召開村社幹部會、群眾會,透過一定程式,徵得群眾同意後方可實施。

  4、村社幹部要公開接收群眾監督,自覺推行黨務、村務和財務“三公開”。

  5、村級財務收支必須實行村村長,書記“雙審雙籤”制,並堅持每季度公開一次財務收支情況,年終進行一次清理兌現。

  6、村社幹部要嚴格遵守鎮上相關規章制度,嚴禁賭博、訩酒、參與迷信活動、打架鬥毆和其他違規行為自覺約束,規範言行。違反者按制度要求予以處理。

  村幹部管理制度 篇9

  一、認真貫徹落實黨在農村的各項方針政策,嚴格遵守國家各項法律法規和鄉鎮鎮黨委、政府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

  二、村幹部要與鎮黨委、政府保持高度一致,不折不扣的執行鎮黨委、政府下達的各項工作任務及各項決定。

  三、村幹部之間必須團結互助,互諒互讓,要有大局意識,要保持團結一致、奮發有為的'精神狀態和艱苦樸素、清廉務實的優良傳統,嚴禁各行其事。

  四、嚴格執行黨員學習議事日製度,強化政治理論學習,提高自身政治理論素質。

  五、嚴格履行工作職責,對工作認真負責,不得以任何理由對工作職責範圍內的事敷衍塞責。因工作責任心不強、工作措施不力而導致工作失誤的,如重大信訪、治安事件的按照信訪、治安責任追究制度嚴肅處理。

  六、嚴格遵守廉潔自律各項規定,不準利用職務之便索賄受賄或違規辦事,並經常性開展自查活動,對違反有關紀律的,視其情節進行黨紀、政紀處分。

  七、鎮黨委每年對村幹部進行一次全面考核,考核結果作為獎懲和調整使用村幹部的重要依據。工作成績突出、群眾滿意度高的村幹部由鎮黨委按有關規定給予榮譽或物質獎勵,並和幹部的工資獎金掛鉤;對年度考核不稱職的村幹部,予以批評警告;對連續兩年考核不稱職的,予以責令辭職、免職或依法罷免。

  村幹部管理制度 篇10

  為了進一步加強對村幹部監督和管理,提高村級幹部的工作能力和工作效率,充分調動其工作積極性和創造性,營造一個更加奮發有為,充滿活力的良好乾事創業氛圍。結合實際,特制定以下管理制度:

  一、村幹部學習制度

  1、村幹部必須定期參加縣上組織的培訓和學習,不得無故缺席。

  2、年齡在35週歲以下的村幹部必須透過不同途徑達到大專以上學歷;

  3、平時加強政治業務學習,及時發現新問題、新情況,並提出自己的觀點和看法。

  二、村幹部會議制度

  1、村幹部必須準時參加各級召開的有關會議,遲到一次扣50元,缺席一次扣100元。有事必須向有關領導請假。

  2、參加各種會議時必須認真做好記錄。

  3、會後要召開好有關會議,不折不扣地傳達貫徹好會議精神。村幹部每季度至到所駐村小組召開一次群眾會,每少一次扣20元。

  4、村幹部必須堅持每個星期召開好一次碰頭會,總結前一階段工作,佈置下一階段工作。同時,每月必須召開一次專題計劃生育工作例會,做好詳細會議記錄。

  5、村幹部必須按時按要求上報各種表冊及各種材料。

  如不按時上報的每次扣20元。

  三、村幹部值班制度

  1、各村必須安排好值班時間表,村幹部必須嚴格按照值班時間值好班,並且做好值班記錄。

  2、值班人員必須堅守崗位,認真履行職責,確保工作到位。對不服從安排或擅離職守者,每人每天扣50元工資,如造成損失的追究其責任。

  四、村幹部"述職述廉"民主考核評價制度

  1、村幹部民主測評和民主評議會議一般一年一次,時間一般安排在年底,由鄉黨委負責組織領導和監督實施並派員參加村黨支部和村委會體實施,由村黨支部書記主持,組織黨員、村民代表、縣、鄉人大代表、政協委員等參加。

  2、考核評價村幹部時,先由村"兩委"班子成員分別進行述職述廉,介紹任期目辬、當年目辬實現情況、工作作風及廉潔自律情況等,黨員、群眾代表等參評人員根據村幹部述職述廉情況就其本人德、能、勤、績、廉等方面進行民主測評、評議和質詢。

  3、經民主測評及民主評議後,對不勝任現職的村幹部,由鄉黨委組織部門透過一定程式予以調整、罷免,調整形式主要有降職、改任、引咎辭職、責令辭職、辭退5種。

  五、村幹部請假制度

  1、所有村幹部在工作期間有私事必須事前按規定履行請假手續;否則按缺席認處扣發一天的工資。

  2、村支書、村主任外出必須向鄉主要領導請假,同時向包村領導彙報

  六、村務公開制度

  1、村務公開的內容:財務收支、計劃生育、徵用土地和宅基地審批、救災救濟和獎售款物的發放、集體專案承包經營。除此之外,凡是群眾關心的重大事項,都應予公開。

  2、村務公開按照審查評議、公佈上牆、整理歸檔或"一清、二審、三報、四公佈、五上牆、六存檔"的程式進行。

  3、村務公開的時間為每季度第一個月的7——10日,對村裡重大事項,主要工程進度情況及時公佈。

  4、村務公開採用公開欄,張榜公佈或定期召開村民會議,村民代表會議等方式進行公開。各村民小組也可採用不同方式公開。

  5、每次村務公開後,黨支部和村委會要及時召開黨員大會,村民會議或村民代表會議,廣泛聽取群眾的反映和意見,對群眾提出的疑問;要及時做出解釋,對群眾提出的要求,要及時予以答覆,對大多數群眾不贊成的事項,應堅決予以糾正,糾正後再予公開。

  村幹部管理制度 篇11

  一、學習培訓制度

  村級幹部必須參加省、市、縣及鎮組織的各種培訓和學習,要做到不缺席、不懈怠,同時還應自覺學習和工作密切相關的政策法規,以不斷提高自身的政治素質和業務水平。學習情況和相關筆記由鎮組織辦定期檢查。

  二、工作目標責任制度

  鎮黨委、政府年初與村(社群)簽訂目標責任書,村支兩委根據鎮黨委、政府各項工作目標任務,聯絡本村實際,制定年度目標和工作計劃,並量化到人,責任到人,兌現獎懲,與村幹部年終考核、目標獎勵掛鉤。鎮村兩級分別在每季度檢查一次目標任務完成情況。原則上,村支兩委每月向鎮黨委、政府專題彙報工作一次,堅持每季度向黨員大會和村民議事會通報一次工作進展情況,並虛心聽取黨員群眾意見建議,積極完善相關工作。

  三、會議制度

  (一)村黨支部書記和村委會主任堅持參加鎮黨委、政府召開的例會。村支兩委要在例會後即刻召開會議,總結前期工作,傳達鎮黨委、政府工作要求,安排下一步工作,會議應有全體村民小組長參加,並作好記錄。各黨支部要堅持“三會一課”制度,組織召開好每月的村民小組議事會和村民議事會,及時上報情況,落實議決事項。

  (二)進一步改進會風會紀。參會人員不得在會場內打瞌睡、交頭接耳、讀書看報、隨意走動或做其他與會議無關的事情,手機必須關閉或調為振動狀態,不得在會場接打電話。

  四、工作日製度

  (一)嚴格執行坐班制度,即: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各村(社群)要製作今日值班告示牌,註明值班人員及聯絡電話。值班人員要填寫好值班記錄,遇到重大問題要在第一時間報告相關領導,未值班人員要深入各自責任區開展工作。值班人員須負責辦公室內外環境衛生,並完成鎮村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二)電話保持24小時暢通。

  (三)上班時間嚴禁任何形式的賭博或娛樂活動,嚴禁中午飲酒,嚴禁在公眾場合參與帶“彩頭”的棋牌活動。

  (四)鎮村兩級建立完善考勤制度,鎮組織辦進行定期或不定期抽查,並作為村支兩委和村級幹部年終考核的重要依據。對於未按要求執行的要及時進行批評教育,督查情況定期全鎮通報。

  五、請銷假制度

  村(社群)黨支部書記或主任因病因事須請假的要向鎮主要領導請假,其他村幹部因病因事須經村黨支部書記同意後,方可請假。3天以上(含3天)請假需有書面請假條,相關領導簽字後交黨政辦備案,假滿後按時銷假,未按程式辦理相關手續的視為無故曠工。

  六、財務管理制度

  村級財務開支要由經辦人簽字、村主任審批、村黨支部書記稽核、村務監督委員會審查後入帳並進行公示。較大開支應經村“兩委”聯席會議討論決定,重大開支要經村民(代表)會議討論透過並進行公示。村“兩委”換屆前,鎮政府對村幹部進行任期審計,並將審計結果公佈於眾。

  七、村務公開制度

  堅持每季度的第一個月10日前公示上季度的村務情況

  公示內容應包括:

  1.村民議事會召開、議決情況;

  2.村上財務收支情況;

  3.優撫和救災救濟款物發放情況;

  4.村集體經濟相關情況;

  5.上級黨委、政府的有關政策、規定和重大決策情況;

  6.村幹部工作目標、工作進度情況等。要求版面整潔、內容真實完善。

  八、印章管理、使用制度

  村黨支部印章一般由村黨支部組織委員負責保管,村民委員會印章一般由村文書負責保管。日常工作使用印章,村黨支部組織委員、村文書須經村黨支部書記或村委會主任同意後方可蓋章。重大事項使用印章,應在相應會議作出決定後,經相關組織主要負責人簽字同意後方可使用,並將使用情況進行登記備查。

  九、檔案管理制度

  按照檔案管理的規定,建立村務檔案,及時收集整理有關檔案、資料、會議記錄等。檔案實行分類歸檔,專櫃存放,專人保管。

  十、幹部考評獎懲制度

  (一)按照科學發展觀和三嚴三實的要求,從領導班子、黨員幹部隊伍、工作機制、工作業績、生活作風、工作作風、服務態度、辦事效率和群眾反映等方面對村級班子和個人進行考評。其中將落實上級組織要求和工作任務以及村級組織承諾事項完成情況作為考核主要內容。

  (二)對村幹部的考評由鎮黨政辦、組織辦具體組織實施,年終進行一次。考評人員由全體黨員、村民議事會成員和群眾代表組成,採取集中考評和隨機抽查的方式,最後由鎮黨政辦、組織辦集中彙總後報鎮黨委評定等次和公示,並作為獎懲的主要依據。

  (三)考評結果與村級班子年終評優和村幹部的報酬、獎懲、任用直接掛鉤。對考評優秀的村幹部,予以一定獎勵;對考評基本稱職的村幹部,由鎮黨委指派專人對其誡勉談話,限期整改;對考評不稱職的村幹部,責令辭職或啟動罷免程式。

  十一、幹部聯絡群眾制度

  (一)認真落實黨員聯絡和服務群眾制度,按期走訪群眾、收集意見建議、化解矛盾問題。

  (二)堅持鎮、村、組三級分級處理解決問題的機制,及時處理解決群眾反映的、村組職權範圍內的問題,不能解決的及時上報,不得瞞報、遲報、漏報。

  村幹部管理制度 篇12

  一、學習制度

  第一條 鎮幹部每週集中學習一次,村幹部至少每月集中學習一次,鎮村幹部都要做好學習筆記,定期報送黨委副書記籤閱,選送黨委書記審閱。

  第二條 鎮幹部必須深入村組調查研究,每年撰寫2篇以上有價值的調研報告或工作資訊(以在縣級以上報刊、媒體、網站刊發為準)。

  二、會議制度

  第三條 黨委會由黨委書記確定時間並主持會議,會議議題必須先報黨委書記審定,未報黨委書記審定的,不得列入會議議題。黨委會堅持民主集中制,黨委委員不得無故缺會、遲到、早退,黨委委員有3次以上無故缺會的,將報上級組織按規定處理。

  第四條 原則上一月召開一次鎮村幹部會議,可開可不開的會議不得召開,能合併召開的工作會議儘量合併召開,召開鎮村幹部以上的會議,應報請黨政主要領導同意。

  第五條 召開會議前由黨政辦將會議主題、參會人員、時間、地點等事項提前一天通知到參會人員,並做好記錄。

  第六條 群眾會議制度。各村每年至少要召開一次村民大會,每季度至少召開一次黨員和村民代表大會。每少一次會議扣當年辦公經費300元。

  第七條 實行會議簽到(點名)制,會議一律按規定通知的時間準時召開,鎮村幹部每缺一次扣50元,遲到或早退一次扣20元。實際參會人數以會前會後簽到(點名)為準,應扣款項在次月本人工資或津貼中扣減,遲到、早退和缺席情況在一週例會上由值周領導通報。

  三、請假制度

  第八條 鎮幹部非節假日上班時間離開崗位,必須履行書面請假手續,請假手續分別由辦公室負責人、分管領導和主要領導審批。違者每查實一天懲扣100元,三次以上誡勉談話。曠工或者因公外出,請假期滿無正當理由逾期不歸,連續超過15天,或一年累計超過30天的,按照《公務員法》及相關規定處理,黨政辦每月對幹部出勤情況進行公示。

  四、工作制度

  第九條 嚴格上下班制度。上班時間為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第十條 堅持簽到制度。上午9:30前在辦公室簽到,由值周領導坐鎮辦公室監督,未簽到者不得補籤,嚴禁他人代簽,若發現代他人假籤情況,被代簽者扣50元,代簽者扣100元。下鄉出差學習,黨政辦憑假條 和會議通知考勤。一天未簽到者,視為曠工一天,值周領導在下週一例會上以黨政辦通報進行公佈。

  第十一條 值班工作制度。實行領導值周、幹部值班,要保證隨時有人值班,值班電話24小時暢通。

  1、值班時間:週五下午18:00起至下週一上午8:30止。

  2、值班職責:認真做好信訪接待工作,及時處理好突發事件,負責日常安全環境衛生和機關內務管理。

  3、值班要求:週末值班由值周領導和兩名普通幹部負責,凡值班人員不在崗或在崗不履職的,每查實一次懲扣100元/人。天。

  第十二條 駐村工作制度。正科級幹部每月下村工作不得少於3天,副科級幹部每月下村工作不得少於4天,一般幹部每月下村工作不得少於5天,每少一天扣減相應的下鄉補助。

  第十三條 便民服務制度。嚴格執行首問責任制,限時辦結制,責任追究制,鎮村幹部要定期梳理和掌握群眾所思、所盼、所怨的事項,積極為群眾辦實事、辦好事、解難事。

  第十四條 請示報告制度。涉及安全、穩定、信訪等重大事項,必須堅持逐級報告制度,因請示報告不及時或不按程式報告,造成工作失誤的,要嚴格問責。

  第十五條 重大事項處置制度。堅持領導幹部和相關責任人,遇急、難、險、災事件到場制度,鎮村主要領導和分管領導要在第一時間趕赴現場,組織指揮,及時解決問題,因處置不力導致造成嚴重後果的,要嚴格問責追究,構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第十六條 信訪接待制度。鎮村幹部要認真堅持信訪首問責任制。能夠現場答覆或解決的,要立即答覆並限時辦結。不能當場答覆解決的,必須做好解釋和疏導工作,凡因處理不認真、不及時,造成群眾集訪、越級上訪的,每查實一次懲扣200元。各村因工作不負責造成到鎮群訪或纏訪的,發生一例懲扣該村工作經費300元;到縣級一例懲扣500元;到縣以上的因接人等發生的接訪費用從該村工作經費中懲扣。

  第十七條 黨務政務公開制度。鎮村要定期公開財務、惠農政策、救災救濟款物分配、社會保障和黨員發展等群眾關心的熱點、焦點問題,重大問題、重要決策、重大專案和大額資金使用等要及時公開。鎮村幹部的工作職責、聯絡電話要向群眾公示,方便群眾聯絡。凡因公開不到位、不及時,造成群眾上訪或產生不良影響的,要嚴格追究相關責任人的責任。

  第十八條 用電用水管理制度。電費由政府統一結算後分解到單位或個人,各單位和個人不得使用大功率用電器。水費由政府統一結算,要節約用水。

  第十九條 廉政工作制度。鎮村幹部要嚴格遵守各項規章制度,嚴禁參與賭博,嚴禁鋪張浪費,嚴禁在上班期間上網打遊戲、看電影、網上購物,嚴禁以職務之便吃、拿、卡、要,嚴禁插手村級工程專案建設。違者堅決依法、依紀嚴肅處理。

  五、檔案收發管理制度

  第二十條 黨委政府的檔案收發由黨政辦負責,檔案收發必須準確、及時、安全。上級檔案統一由辦公室簽收登記,黨委檔案送書記閱批,政府檔案送鎮長閱批,再分送相關領導、部門辦理。黨委、政府出文由分管領導督促分管部門起草,分管領導閱後再報黨政主要領導簽發或會籤,所承辦公文務必在規定時間內辦結。

  第二十一條 嚴格公文管理程式和文書檔案管理。檔案、檔案一般不允許隨便借閱查檔,主要檔案、檔案須經主要領導批准後方可借閱查檔,黨政辦做好登記,並督促歸還。

  第二十二條 加強公章管理,黨委公章由黨委副書記管理;政府公章交由黨政辦主任管理,並做好使用登記,未經主要領導審批不得攜帶公章離鎮。

  第二十三條 加強資訊調研。凡報道鎮黨委政府工作動態的須經黨委書記、鎮長審批,然後上報。若分別被縣、市、省報道,年終考核時給予獎勵。

  六、目標考核制度

  第二十四條 年度目標考核,年底由黨委政府組成考核小組,對全體鎮村幹部的德、能、勤、績、廉集中考核,並作為向上級組織報告個人情況的依據。

  第二十五條 民主測評制度。鎮包村領導、駐村幹部及村幹部,每半年接受一次所在村群眾的民主測評,參評人員包括聯絡村的鎮幹部、村社幹部、本村黨員、教師、群眾代表及轄區內的黨代表、人大代表、政協委員。測評結果與年度考核和幹部任免掛鉤,測評結果為“基本稱職”的,進行誡勉談話或停職;確定為“不稱職”達30%的,按程式罷免。

  第二十六條 凡年度工作獲縣綜合考核獎勵,其獎金按實際責任人計發;凡分管工作獲縣、市、省、國家黨委政府表彰的,分別給予300元、400元、500元、600元的獎勵,獲部門表彰每個檔次降低100元標準,直接考核到分管領導和站所長。所分管工作,被縣委、政府每通報一次扣除獎金或經費200元,並向黨委書面檢討。

  七、目標督查制度

  第二十七條 黨委政府成立六個督查組,在各項工作節點進行督查,鎮紀委不定期專項督查,對工作中不落實的人和事一追到底,絕不姑息。

  八、責任追究制度

  第二十八條 按照黨委的分工,黨委成員及各級幹部的本質工作、中心工作、黨委政府安排的階段性工作、經階段考核倒數第一的,在鎮村幹部會上通報批評,並限期整改,被縣委政府及相關部門考核倒數第一的年終相關工作不予考核,對考核連續三次以上倒數第一的,鎮村幹部由紀委對其談話,年終不確定等次。

  九、附則

  第二十九條 制度解釋權歸黨委會,制度執行以黨委檔案為準,任何人不得變通處理,各村及鎮級單位遵照執行,並監督黨委政府抓好落實。

  村幹部管理制度 篇13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加強班級管理,促進班級建設,充分發揮學生幹部的工作積極性、主動性,提高班幹部管理和服務同學們的水平,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班幹部是聯絡院系和廣大學生的橋樑和紐帶,是我係開展學生工作的得力助手,在學生工作的開展中發揮重要作用。

  第三條班主任(輔導員)要重視學生班幹部隊伍的建設,完善班幹部管理,提高班幹部素質,在班級管理上實行班委專人負責管理和服務同學的工作格局。

  第四條班幹部必須堅持為同學服務的宗旨,關心和維護廣大同學的利益,不允許任何學生幹部脫離群眾,更不允許凌駕於學生之上。

  第五條班幹部是學生中的先進分子和骨幹,必須在各方面成為同學的表率;以身作則,踏實工作,在同學中樹立良好的形象。

  第二章班委職責

  班委會負責組織全班學生按照黨的教育方針,按照院系工作計劃實施各項活動,組織和建設好班集體,使全班同學成為合格的大學生。

  班委會成員由全班同學民主選舉產生,經班主任/輔導員審議當選。班委會每學年改選一次,任期一年。

  各班班委要服從院系的領導,服從團總支、學生會各部門的管理,協助該部門開展相應的學生工作。班委會幹部設定主要有以下職務:班長(男女各一名)、團支書、學習委員、紀律委員、生活委員、勞動委員、記錄委員、文娛委員、體育委員、心理委員(男女各一名)、組織委員、宣傳委員,具體職責如下:

  一、班長職責

  1、主持班委會的工作並對班級工作負總責。

  2、協調班委團支部成員之間的關係,充分調動各委員的積極性,支援各委員獨立開展工作。

  3、有權召集班委會成員,定期主持召開班委會,研究班內工作和安排、佈置各項任務。

  4、傳達上級的各項任務,如實向上級反映班內學生情況,做到上情下達,下情上達,發揮好橋樑作用。

  5、主持召開班會,做好會議記錄。

  6、做好班級各項工作的計劃與總結工作。

  7、服從學生會的管理和工作安排,協助學生會開展相應的學生工作和活動。

  二、學習委員職責

  1、全面掌握全班同學的學習狀況,積極創造條件,為同學創造良好的學習環境,促進良好學風的形成。

  2、積極與任課教師聯絡,解決同學學習上存在的各種問題。

  3、督促全體同學,獨立完成作業,並按時上交。

  4、適時主持班級學生召開學習經驗交流會或座談會,交流學習心得,並能幫助學習差的同學,搞好學習。

  5、安排落實本班學習興趣小組的活動,並檢查小組的活動效果。

  6、服從學生會學習部的管理和工作安排,協助學習部組織開展學院學風建設的相關活動,如:獎學金的評定、知識競賽、學習經驗交流會等。

  三、生活委員職責

  1、負責班級經費管理。

  2、負責調查、瞭解本班學生生活狀況,並負責及時將情況向班主任、輔導員反映。協助做好班級貧困生認定及資助工作,對困難學生給予必要的幫助。

  3、協助學生會做好寢室的日常生活管理,積極開展文明寢室建立活動,建立良好的學習生活環境。

  4、協助學生會為校、院重要集會、大型活動提供後勤保障。

  四、勞動委員職責

  1、負責班級勞動衛生和必修勞動衛生課的組織安排。

  2、積極帶領各寢室開展衛生掃除工作,組織、落實、監督寢室衛生的管理工作和相關的檢查評比工作;制定和完善有效的寢室衛生管理辦法,並嚴格落實執行。

  村幹部管理制度 篇14

  一、總則

  1、中層幹部管理制度的建立

  為適應xx公司經營發展的需要,建立健全權責明確、管理科學的現代企業制度,加強xx公司內部中層幹部的管理,使xx公司的各項管理工作有章可循,充分發揮中層管理幹部工作的積極性和創造性,特制訂本制度。

  2、中層幹部管理制度的適用範圍

  本制度適用於xx公司的全體中層管理幹部。

  3、中層幹部管理制度的制訂依據

  本制度按照集團公司的管理制度,依照國家現行相關法律法規,合理參照其它企業科學先進的管理辦法,結合本公司工作實際情況本著”重在落實,貴在堅持”的工作理念而制訂。

  二、工作守則和行為規範

  中層幹部工作守則

  1、每位中層管理幹部都要有高度的責任心和事業心,處處以xx公司的利益為重,為公司的發展努力工作。

  2、牢記”重在落實,貴在堅持”的工作理念,主動、熱情、周到的為場內司機,資訊戶、貨主和全體員工服務,努力讓所有人滿意。

  3、全體管理幹部要具備創新能力,透過培訓及自我學習新知識使個人素質與x司的發展保持同步。

  4、講究工作方法和效率,明確效率是公司的生命。

  5、要有敬業和奉獻精神,滿負荷、快節奏、高效率是對所有中層管理幹部提出的敬業要求。

  6、具有堅忍不拔的毅力,要有信心和勇氣戰勝困難、經得起挫折。

  7、要善於協調,融入集體,有團隊合作精神和強烈的集體榮譽感,分工不分家。

  8、要注意培養良好的職業道德和正直無私的個人品質。

  9、明確公司的奮鬥目標和個人的工作目標。

  10、對於中層幹部兼職行為的管理:

  ⑴中層幹部未經公司領導書面批准,不得在外兼任獲取薪金的工作。

  ⑵禁止下列情形的兼職:

  ①在公司內從事外部的兼職工作,或者利用公司的工作時間和其他資源從事所兼任的工作;

  ②兼職於公司的業務關聯單位或者商業競爭對手;

  ③所兼任的工作構成對本單位的商業競爭;

  ④因兼職影響本職工作或有損公司形象;

  11、對於中層幹部個人投資行為的管理:

  中層幹部可以在不與公司利益發生衝突的前提下,從事合法的投資活動,但禁止下列情形的個人投資:

  (1)參與經營管理的;

  (2)投資於公司的客戶或商業競爭對手的;

  (3)以職務之便向投資物件提供利益的;

  12、中層幹部保密義務

  ①、中層幹部有義務保守公司的經營機密。中層幹部務必妥善保管所持有的涉密檔案。

  ②、中層管理幹部未經公司授權或批准,不準對外提供公司檔案,以及其它未經公開的經營情況、業務資料。

  ③、行為的自我判斷與諮詢

  中層管理幹部在不能清楚判斷自己的行為是否違反本準則時,可按以下方法處理:

  1、以該行為能否毫無保留地在公司公開談論,為簡便的判斷標準;

  2、向主管或總經理提出諮詢,接受諮詢的部門應給予及時、明確的指導併為當事人保密。

  中層幹部遵守的行為準則包括:

  一、中層幹部必須嚴格遵守集團公司一切規章制度;

  二、中層幹部必須服從公司的組織領導與管理,對未經明示事項的處理,應及時請示,遵照指示辦理;

  三、中層幹部必須盡職盡責、精誠合作、敬業愛崗、積極進取;

  四、中層幹部應嚴格保守公司的經營、財務、人事、技術等機密;

  五、中層幹部不得利用工作時間從事第二職業;

  六、中層幹部不得損毀或非法侵佔公司財物;

  七、中層幹部必須服從上級命令,做到令行禁止。如有正當意見,應在事前陳述,如遇同事工作繁忙,必須協同辦理,應遵從公司指揮,予以協助;

  八、在公眾面前做到儀表整潔,舉止端莊,行為檢點,談吐得體。切記每位中層幹部的言行是公司形象和風貌的體現;

  九、公司內中層幹部之間要團結合作,互相信任,互相學習,溝通思想,交流感情;

  十、中層幹部必須嚴格遵守工作紀律,不得接受資訊戶或司機的請吃喝等賄賂,不準利用職務之便以權謀私,不準向司機、資訊戶及下屬員工索拿卡要。

  公司內應有的禮儀:

  第一條中層幹部必須儀表端莊、整潔。具體要求是:

  1.頭髮:中層幹部頭髮要經常清洗,保持清潔。

  2.指甲:指甲不能太長,應經常注意修剪。女性幹部塗指甲油要儘量用淡色。

  3.鬍子:鬍子不能太長,應經常修剪。

  4.口腔:保持清潔,上班前不能喝酒或吃有異味食品。

  5.女性幹部化妝應給人清潔健康的印象,不能濃妝豔抹,不宜用香味濃烈的香水。

  第二條工作場所的服裝應清潔、方便,不追求修飾。具體要求是:

  1.襯衫:無論是什麼顏色,襯衫的領子與袖口不得汙穢。

  2.領帶:外出前或要在眾人面前出現時,應配戴領帶,並注意與西裝、襯衫顏色相配。領帶不得骯髒、破損或歪斜鬆弛。

  3.鞋子應保持清潔,如有破損應及時修補,不得穿帶釘子的鞋。

  4.女性幹部要保持服裝淡雅得體,不得過分華麗。

  5.中層幹部工作時不宜穿大衣或過分雍腫的服裝。

  6、上班及代表公司出席公共場所、業務洽談等場合時應穿工裝。

  第三條在公司內職員應保持優雅的姿勢和動作。具體要求是:

  1.站姿:兩腳腳跟著地,腰背挺直,胸膛自然,頸脖伸直,頭微向下,使人看清你的面孔。兩臂自然,不聳肩。

  會見客戶或出席儀式站立場合,或在長輩、上級面前,不得把手交叉抱在胸前。

  2.坐姿:坐下後,應儘量坐端正,把雙腿平行放好,不得傲慢地把腿向前伸或向後伸,或俯視前方。

  要移動椅子的位置時,應先把椅子放在應放的地方,然後再坐。

  村幹部管理制度 篇15

  為加強鎮村幹部管理,嚴肅幹部紀律,在全鎮形成團結、奮進、廉潔、務實、高效的良好工作氛圍,促進各項工作落實,根據有關黨紀、政紀規定,制定以下若干制度。

  一、工作制度

  1、按照工作需要,所有機構改革上崗幹部,全部定崗到位,理順管理層次,明確工作職責。

  2、全體黨員、幹部職工必須牢固樹立“立黨為公、執政為民”的思想,增強搞好工作,為民服務的責任感和使命感,顧全大局,服從組織分配,積極完成各項工作任務。

  3、請銷假制度。實行每週六天工作制,工作期間原則上不準請假,如有特殊情況應嚴格履行請銷假手續:婚假期限為一個月,產假期限為三個月,特殊事假一天以內由主管領導審批,一天以上由書記、鎮長審批,請假一律憑領導簽字批准後的假條到辦公室備案,嚴禁捎假。行政村支部書記外出超過一天,必須向書記、鎮長請假。

  4、實行百分制考勤制度。各口、總支每天分別點名,每週一例會實行全體鎮幹部集中點名,缺勤一次罰款50元。早8點上班,下午6點下班,中午12點至下午2點午休,上班遲到、早退1小時的每次扣10元工資,2小時以上的扣工資20元。考核標準:

  (1)、上班、例會、集中學習遲到、早退一次扣0.5分,曠會一次扣1分;

  (2)、事假累計超過7天的,一天扣0.5分;

  (3)、曠工一天扣2分。

  (4)、年度考勤為全勤的,加1.5分;

  5、實行曠工處罰制度。凡曠工者,扣除日工資,月曠工累計3天以下者,除扣除日工資以外,大會作檢討;年累計曠工15天以上者,還要寫出書面檢討,年度公務員考核評定為不合格(不稱職)格次,年連續曠工15天以上30天以下者,按自動離職處理。

  二、學習制度

  6、全體鎮村幹部要自覺加強馬列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及“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的學習,自覺加強各種業務知識學習,增強政治理論水平,提高自身工作能力。

  7、學習實行集中學習和分散學習相結合的方式進行。每週五下午在鎮集中學習,平時由各單位自行組織學習。

  8、集中學習無故缺席者每次罰款50元,遲到或早退者每次罰款10元,由財政所負責從當月工資中扣除。

  三、工作紀律

  9、對上班不堅守崗位、辦事拖拉、服務不熱情、解決問題不力、群眾有反映的給予大會通報批評,造成不良影響或損失的,根據情節輕重,按失職瀆職追究責任。

  10、嚴禁幹部利用上班時間從事第二職業,一經發現,上報調離或停崗。

  11、嚴禁幹部、職工在上班時間打撲克、下棋、上網打遊戲等,違犯一次扣工資20元、並給予相應紀律處分。

  12、實行首問接待負責制。不準給群眾擺架子、耍態度,打罵群眾;不準向群眾索取財物、要吃要喝;不準在建房、拆遷、扶貧、救濟、救災等工作中優親厚友,假公濟私,一經發現,立案查處。

  四、機關管理制度

  13、堅持實行24小時值班制度,白班時間為早8點至晚6點,夜班時間為晚6點至次日早8點。值班人員負責值班期間的電話接轉,上通下達、確保通訊暢通,嚴禁脫崗和擅自離崗,對值班期間不堅守崗位延誤工作或出現事故的,堅決追究值班人員責任。

  14、認真做好交接班,下一班人員未接班之前,上班人員不能離崗,交接時要對電話紀律和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交接清楚,防止工作脫節。

  15、每天早6點開門,晚11點前鎖門,外來車輛一律不準在機關大院內停放,嚴禁值班人員將大門鑰匙外借或供其他人再配,一經發現,扣工資100元,造成的一切後果由值班人負責,並按規定追究相應責任。

  16、因工作失職造成物品丟失、損壞的由具體責任人按原價賠償,找不出具體責任人的,全體當班人員按原價2倍標準進行集體賠償

  五、幹部廉潔自律制度

  17、全體鎮、辦、村幹部必須樹立勤儉節約、艱苦樸素的優良作風、自覺加強學習,增強拒腐防變的主動性和自覺性。

  18、全體工作人員中午嚴禁飲酒,更不準酗酒滋事或在機關院內吵鬧打罵;否則,一律停止工作,停發工資、嚴肅處理。

  19、鎮村幹部職工本人及直系親屬婚、喪、假、娶,需首先報告黨政辦公室,不準私自亂髮請貼,亂打招呼。

  20、不準搞陽奉陰違、挑拔離間、搬弄是非,拉幫結派,做不利於機關團結的事;不準為個人私益而抬高自己,打擊別人;嚴禁公私不分或變相侵佔國家集體財物。

  村幹部管理制度 篇16

  為加強全縣交通運輸系統幹部管理,規範和完善幹部外出行為,嚴格電話暢通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一、交通運輸系統幹部在法定工作日內因公因私離開,必須嚴格遵守請假報告制度,不得擅自外出。

  二、局領導班子成員在法定工作日內,外出離開的,必須向局長請假,並告之局辦公室。各二級單位主要負責人、局機關各股室負責人在法定工作日內外出離開,必須分別向分管局長和局長報告請假,因私外出時間超過5天的,必須書面請假,並報局辦公室登記備案。上述人員因公務活動外出,有局長籤批意見的不再報告。

  三、各二級單位副職在法定工作日內外出離開,應向單位主要負責人請假報告,經批准後方可外出;機關一般幹部在法定工作日內外出必須向股室負責人和分管機關的局長請假報告,因私外出時間超過5天的,必須書面請假報局長批准後方可外出。

  四、交通運輸系統幹部外出回遠後,應及時向局辦公室報告銷假。需繼續外出的必須再行履行請假報告手續。

  五、交通運輸系統幹部外出期間有違紀行為的,按有關規定處理。

  六、對未按要求進行報告外出離開的,視為無故脫崗。對無故脫崗的,視情節輕重分別給予談話批評、責令檢查、全系統通報、紀律處分等處理。

  七、凡未報告並造成工作被動、延誤的將追究當事人責任。

  八、局領導班子成員,各二級單位負責人必須保持手機24小時暢通,凡因電話不暢通,耽誤工作的,可視情況扣減電話費,並根據新的工作制度,給予相應處理。

  九、局屬各單位要參照本制度制定相應管理制度,加強對本單位幹部職工外出和電話暢通管理。

  村幹部管理制度 篇17

  為強化管理,切實增強宗旨意識,規範幹部工作程式,轉變幹部工作作風,樹立為民、務實、清廉的幹部形象,體現基層黨員幹部的先進性,確保各項工作任務全面完成,特制定本制度。

  一、工作制度

  1、堅持黨的集體領導和分工合作的工作制度;認真貫徹落實黨在農村的各項方針政策,嚴格遵守國家各項法律法規和鄉黨委、政府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

  2、各村(社群)幹部與鄉黨委、政府保持高度一致,不折不扣地完成鄉黨委、政府下達的各項工作任務和執行各項決定。

  3、嚴格履行工作職責,對工作認真負責,不得以任何理由對工作職責範圍內的事敷衍塞責。因工作責任心不強、工作措施不力而導致工作失誤的(如發生火災、重大群體性的事件),按照相關責任追究制度嚴肅處理。

  4、各村(社群)要隨時處理並解決群眾來訪反映的各種矛盾糾紛,做到隨到隨辦,立即解決,不推諉扯皮,不上交矛盾,不得造成越級上訪。如出現越級上訪或群眾事件,應第一時間趕到現場,並及時化解矛盾;對消極怠慢,處置不力,造成惡劣影響的,按有關規定嚴肅處理。

  二、會議制度

  按時參加鄉黨委、政府和上級組織召開的各類會議。

  1、參加會議實行簽到制,不簽到或由別人代簽的視為未到。

  2、如遇特殊情況,村(社群)支部書記、主任應向鄉黨委書記或鄉長請假,村(社群)其他幹部應向分管或掛點領導請假。未經請假,發現一次則進行批評教育,發現二次進行誡勉談話,發現三次則對其進行相應黨紀、政紀處分。

  3、參會人員必須提前5分鐘到會場,並將手機及其它通訊工具關閉或設為振動。保持會場秩序,嚴禁在會場說話、嬉笑、打鬧。

  三、上班制度

  1、嚴格履行村(社群)幹部每日值班制度。上午8:30—12:00,下午1:30—5:00。

  2、做好群眾來信、來訪接待工作並處理好日常事務。

  3、鄉紀委採取不定期督查,如有村(社群)幹部未經請假擅自脫崗、離崗,發現一次扣工資100元,並全鄉通報批評;發現二次扣200元,並進行誡勉談話,並在全鄉大會上做深刻檢查;發現三次則對其進行停職、停薪待崗。

  四、值班制度

  村(社群)幹部要認真做好值班工作,履行值班職責。為加大維穩工作和規範農民建房巡查力度,各村(社群)週六、週日必須安排村(社群)幹部在村(社群)值班。鄉雙休日帶班領導將定期或不定期進行抽查,如有村(社群)幹部未經請假擅自脫崗、離崗,發現一次全鄉通報批評;發現二次誡勉談話,並在全鄉大會上做深刻檢查;發現三次則對其進行停職、停薪待崗處理。

  五、請銷假制度

  1、支部書記、村(社群)主任有事外出必須向鄉黨委書記和鄉長請假。村(社群)其他幹部一天以內必須向村(社群)支部書記請假,二天以內必須向鄉分管或掛點領導請假;三天以上必須向鄉黨委書記或鄉長請假。如有村(社群)幹部未經請假擅自離崗的,發現一次扣工資100元、全鄉通報批評;發現二次扣工資200元、誡勉談話,並在全鄉大會上做深刻檢查;發現三次則對其進行停職、停薪待崗處理。

  2、村(社群)支部、村(社群)委會集體外出活動,必須提前徵得鄉黨委、政府的同意後,方可外出。所有人員回來後,要及時向鄉黨委、政府報告後銷假。如村(社群)兩委班子集體外出活動時,未徵得黨委、政府同意擅自外出,則對村(社群)支部書記、主任實行降職和停職處理;情節嚴重的進行撤職處理。

  六、議事制度

  嚴格堅持民主集中制原則,有重大事項必須集體研究討論。

  1、在徵地、拆遷、土地流轉、新農村(社群)建設、民生、公益事業及農民建房審批等群眾關注的熱點問題上採取“四議五公開”工作制度。

  2、需召開黨員、幹部、村(社群)民代表會討論決定的事項,必須按照有關程式要求進行,並做好記錄。

  七、責任追究制度

  在對各村(社群)進行綜合考評過程中,把村(社群)幹部上班考勤納入考評內容。對村(社群)幹部在工作中責任心不強、作風漂浮、工作方法不當等原因造成重大後果的,實行誡勉談話和責任追究。誡勉談話由鄉紀委進行,督促其及時進行整改,對其造成的後果由責任人承擔,對構成違紀的給予黨紀政紀處分,對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依法進行處理。

  八、本制度自20xx年2月1日起執行

  村幹部管理制度 篇18

  1目的

  為了進一步加強企業內部治安管理,保證企業生產安全和財產安全,提升公司領導幹部值班管理,正確、有效處理突發事件。

  2範圍

  適用於公司的節假日、特殊時期等值班管理。

  3責任

  公司中層以上幹部都有參加值班的責任

  4程式

  4.1管理內容

  4.1.1幹部值班是指公司領導及部門負責人在節假日、特殊時期或特殊工作狀況下的值班工作。

  4.1.2人事部是公司幹部值班的歸口管理部門,對值班人員的值班紀律執行情況進行監督和考核;統一安排值班時間表,註明值班人員聯絡電話。

  4.1.3值班人員應堅持崗位,克盡責守,工作要認真負責,不得擅自離崗和睡崗,要堅持原則,按章辦事,認真做好值班記錄(附件1)。

  4.1.4明辨是非,提高警惕,遇到複雜情況,要分清真假正確處理。要仔細巡邏,巡邏次數不得少於4次,發現可疑線索要及時報告有關部門對現行違法分子要敢於和善於鬥爭。

  4.1.5要了解業務,熟悉本公司生產品種和原輔料的基本化學化學性質及處理方法,要了解有關制度和辦理程式,熟悉門窗通道,消防設施和要害及重要部位。

  4.1.6外來施工隊伍的物品及職員個人購買的舊材料及借物不得拿出公司。值班人員的應嚴格執行值班時間。

  4.1.7要害部位:配電房、鍋爐房、危險品倉庫(劇毒品倉庫)。

  4.1.8重要部位:成品(原料)倉庫、財務科、冷凍間、精烘包車間、檢測中心、辦公樓。

  4.1.9值班人員要按巡查頻次規定,對要害部位和重要部位進行巡查,做好記錄。

  4.1.10值班幹部負責處理和協調值班期間發生的緊急問題,並根據職責分工,及時與主管領導和主管部門溝通情況。

  4.2消防方面

  4.2.1熟悉本公司常用消防器材並會正確使用。

  4.3突發性事件處理方法

  4.3.1火警:首先看清情況後報警,若不能自行撲救,應及時向專業消防隊報警,電話:119。

  4.3.2治安方面發生問題,應及時向公安、派出所報警。

  幹巷派出所電話:57200110,金山區公安分局:67240800

  4.3.3一旦發生重大的突發性事件,除向有關部門報警外,還應向厂部、EHS等部門負責人聯絡,及時應向總經理迅速報告,並按程式要求迅速啟動公司應急預案。

  4.4附件

  4.4.1行政值班記錄

  5其他

  5.1本制度由上海萬代製藥有限公司EHS部負責修訂和解釋。

  5.2本制度自20xx年8月1日起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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