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安全管理制度
工程安全管理制度
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制度使用的頻率越來越高,制度具有合理性和合法性分配功能。我敢肯定,大部分人都對擬定製度很是頭疼的,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工程安全管理制度,歡迎閱讀與收藏。
工程安全管理制度1
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如下
1、安全員要有計劃、有步驟地做好三級教育和安全宣傳工作,並在每項新工作前,做好針對性的安全技術書面交底,缺少一次罰100元。弄虛作假、代簽字罰200元。
2、及時記錄安全資料,做好各類安全事故的調查和整改工作。無安全事故抽查報告和整改措施的,對安全員給予每次罰款100元。發生1000元以上的安全事故都要用書面形式報總部辦公室,隱瞞不報的每次罰專案經理、安全員各200元。對安全事故的處理必須採取"三不放過"的原則。
3、對於體檢患有高血壓、心臟病、癲痢病及傳染病的職工,必須勸其回家,如繼續留用,由專案經理、安全員承擔一切責任。
4、施工過程中凡上下交叉作業,中間必須設有安全隔離措施,並做好書面安全交底工作。如果沒有安全隔離措施,安全員有權禁止下方人員施工,不聽勸阻者給予100元罰款。沒有書面安全交底的,給予安全員200元罰款。
5、遇到六級以上大風、大霧、大雪、沙塵、沙暴等惡劣天氣,安全員要迅速通知,禁止塔吊起重作業和高空作業。如因安全員失職釀成安全事故,將給予安全員1000員以上的罰款。
6、夜間施工和暗室施工,應該設定照明裝置,密封或有毒場所須設定通風裝置,地下室及樓梯口必須是低壓電,樓梯口、坑井洞口沒有照明和防護的,每次罰安全員100元。
7、在建工程的樓梯口、電梯口、電梯井內、預留洞口、管道井內、通道口內、井架口內必須用圍欄、蓋板防護或用二層優質安全網防護,缺少一處罰安全員100元。
8、施工現場危險區必須懸掛"危險"或者"禁止通行"的標誌,夜間要懸掛警示燈,非正常使用的樓梯口必須封行,缺少一處罰安全員100元。
9、專案部要加強安全輔導、培訓教育和檢查的力度,每半個月用半天、一週用1小時為安全活動時間。同時,公司要進一步加大安全檢查力度,要成立安檢組對專案上的機械裝置、防護設施、安全技術方案和交底進行定期檢查,力爭消除事故隱患。
10、安全員要對塔吊、起重裝置的保險裝置、超重限位裝置作定期檢查。嚴禁帶病運轉、維修中運轉及超負荷作業。安全員對違規操作不加制止的,給予200元罰款。
11、訊號工必須在物料起吊時進行現場指揮。如人不在現場遙控指揮,給予200元罰款。訊號工指揮失誤損壞物品由訊號工全額賠償,由他人替代指揮或超重吊裝的立即開除。所吊物品必須放置整齊。
12、工地上裝拆大型機械,必須由持證專業人員裝拆,如果違章作業,每次罰機具負責人和安全員各500元。
13、施工機械應定期保養上油,防護裝置齊全且運轉正常,操作規程懸掛醒目,缺少一項罰安全員和機具負責人100元。
14、各專案部要建立內部每週安全檢查制度,及時排除安全隱患,對各工種安全工作進行獎罰,及時做好安全檢查記錄和整改落實監督工作。安全員負責辦理少數工種上崗證,如經上級部門檢查出缺一個上崗證罰責任人100元。
15、工程專案出現安全死亡事故,專案經理罰款1000元,安全員與直接責任者20xx元罰款,所在工種工長1000元。
工程安全管理制度2
安全技術措施計劃執行制度
安全技術措施計劃(執行)是專案施工保障安全的指令性檔案,具有安全法規的作用,必須認真編制和執行。
1、編制原則。
編制安全技術措施計劃要在編制生產財務計劃的同時進行。
安全生產技術措施計劃的編制與執行要納入公司的議事日程,並必須按設計者、稽核者、批准者的會籤程式後生效執行(特別是高層或難度的施工專案)。編制安全技術計劃時應考慮到必須與可能、切實掌握好花錢少、效果的原則,制定出科學、先進、可靠、實用的安全生產技術措施計劃。
2、編制依據。
編制時必須依據黨和國家、政府部門公佈的勞動保護安全生產法規、法令和各項標準、規範、規章等(詳見組織設計編審制度);注重解決在實踐中存在或在檢查中發現亟待解決的問題;在技術革新與工藝中面臨所需的新防護設施問題;針對不安全因素易造成傷亡事故或職業病主要原因應採取的措施。
3、編制方法。
要按照專案施工的實際進行編制,內容參照⊥動部全國工會發布安全技術措施計劃的專案總名稱表》((29)勞總護字號45號),工發總字(1`997)69號檔案。
編制必須針對性強,對各種不同的工程結構、施工方法、作業條件等產生各個不相同的不安全因素,採取相應的對策、措施,為此首先要掌握專案工程概況。
4、執行程式。
要認真進行分部分項的安全生產技術交底,安全技術措施中的各種安全設定、防護應列入施工任務單,責任落實到班組或個人,並實行驗收制度。
安全技術交底制度
這項工作是《標準》“規範”的法定工作,必須認真執行。
1、交底必須在施工作業前進行,任何專案在沒有交底前不準施工作業。
2、交底工作一般在施工現場專案部實施。
3、交底必須履行交底人和被交底人的簽字模式,書面交底一式二份,一份交給被交底人,一份附入安全生產臺帳務查。
4、被交底者在執行過程中,必須接受專案部的管理、檢查、監督、指導,交底人也必須深入現場,檢查交底後的執行落實情況,發現有不安全因素,應馬上採取有效措施,杜絕事故隱患。
架體裝置安裝驗收制度
一、施工機械裝置的操作人員必須身體健康,並按規定經過安全技術培訓,取得操作證後,方可立操作。
二、施工機械操作人員和配合工作人員,都必須按規定穿戴勞動保護用品,長髮不得外露。高處作業必須掛好安全帶,不得穿硬底鞋或拖鞋。嚴禁從高處投擲物件。
三、進場施工機械裝置安裝後必須按規定進行驗收,合格方可使用,做好驗收記錄,驗收人員履行簽字手續。
四、施工機械裝置應按其技術性能的要求正確使用。缺少安全裝置或安全裝置已失效的施工機械裝置不得使用。嚴禁使用倒順開關控制裝置。
五、操作人員應熟悉作業環境和施工條件,聽從指揮,遵守現場安全規則。當使用施工機械裝置與安全發生矛盾時,必須服從安全的要求。
六、嚴禁拆除施工機械裝置的自動控制機構、各種限位器等安全裝置及監測、指示、儀表、警報等自動報警、訊號裝置。其除錯和故障的排除應由專業人員負責進行。
中小型建築機械安裝就位後,使用之前必須經過驗收。
施工機具進場驗收與保養維修制度
一、進場施工機械裝置安裝後必須按規定進行驗收,合格方可使用,做好驗收記錄,驗收人員履行簽字手續。驗收內容主要是:
1、安裝位置是否符合施工平面佈置圖要求。
2、安裝地基是否堅固,機械是否穩固,工作棚搭設是否符合要求。
3、傳動部分是否靈活可靠,離合器是否靈活,制動器是否可靠,限位保險裝置是否有效,機械的潤滑情況是否良好。
4、電氣裝置是否安全可靠,電阻搖測記錄應符合要求,漏電保護器靈敏可靠,接地接零保護正確。
5、安全防護裝置完好,安全、防火距離符合要求。
6、機械工作機構無損壞;運轉正常,緊韌體牢固。
7、機手持證上崗。
二、機具的保養、維修是杜絕機械事故的關鍵工作,必須按規範標準和有關規躊,這裡總公司補充強調幾點,要求專案部做好。
1、各種作業施工機械必須由專人負責保養、維修,並落實責任制,做到勤檢查、勤保養、勤維修。
2、嚴禁機具帶病運作,杜絕不安全因素。
3、不懂機械效能者不準從事保養、維修的工作。
4、電器裝置,特別是塔吊、捲揚機、拌和機等下班前應拉下閘刀,關閉好電箱,上班前持證上崗者必須檢查試車正常後方可運轉作業。
安全生產檢查制度
安全生產檢查是安全生產職能部門必須履行的職責,也是監督、指導、及時消除事故隱患、杜絕不安全因素的方法途徑和有力措施,各級職能部門必須認真抓緊抓好這項工作。
1、檢查內容。
安全生產檢查應根據施工(生產)季節、氣候、環境的特點,制定檢查專案內容、標準,一般的檢查內容包括檢查思想、制度、機械裝置裝置、安全防護設施、安全教育、培訓、操作行為、勞保用品使用、文明施工、傷亡事故處理等等。
2、檢查評定標準。
安全生產檢查的評定標準按照浙建建成(1997)282號檔案《浙江省文明施工安全標準化現場管理規定》的要求作為評定標準打分。
3、檢查頻率要求。
總公司除了平時不定期抽查外,每年例行安全生產檢查不少於三次。
公司、定期每月不少於一次,專案部每月不少於二次,班組每週不少於一次自查自改。
4、檢查、評比、消化。
檢查後必須進行評講活動,公司檢查除了現場消化或有必要進行片評講外,每檢查一次後出一次《通報》或《簡報》,公司、分公司檢查後也必須有書面評講報告,列入檔案,並作為年度目標管理考核依據。
對檢查出來的不安全因素或事故隱患,出具整改單並落實“三定”工作(定人、定期限、定措施),做到及時複查驗收,對整改不力者酌情處罰。
安全教育培訓制度
安全教育是提高全員安全意識、安全素質的保證,必須認真抓好。
1、新工人必須經過三級安全教育(公司、專案部、班組),並必須經考試合格、登記入卡方可參加施工。
2、工人變換工種,須進行新工種的安全技術教育並記錄入卡方可參加施工。
3、三級教育的時間一般不能少於50小時。(公司級不少於15小時,專案部不少於15小時,班組級不少於20小時)
4、特殊工種必須經過安全培訓,考試合格後持證上崗作業。
5、定期輪訓各級領導幹部和安全管理人員,每年至少一至二次,不斷提高安全意識、技術素質,提高政策業務水平。
6、安全教育內容是安全生產思想教育,從加強思想路線方針、政策和勞動紀律兩個方面進行;安全知識教育主要從企業的基本生產概況、施工工藝方法、危險區、危險部位及各類不安全因素和有關安全生產防護的基本知識入手,安全技能教育,這就是結合各種專業特點,實施安全操作、規範操作的技能培訓,使其熟悉掌握本工種安全操作技術;事故教育、法制教育,事故教育可以使其從事故教訓中吸取有益的東西,可預防類似事故的發生,法制教育可以激發人們自覺地遵紀守法,杜絕各類違章指揮、違章作業行為,這類教育可以定期或不定期地進行實施。
在開展教育活動中,必須結合先進的典型事例進行正面教育,以利取長補短,保障安全生產。
安全教育要求體現“六性”,即全員性、全面性、針對性以及成效性、發展性、經常性。
7、要開展好主管部門及本公司佈置的各項安全生產活動,如“百日安全生產活動”、“安全月”、“安全周”等競賽活動,使安全生產警鐘長鳴,防範於未然。同時還可以根據施工生產的特點實施好“五抓”的安全教育,即:工程突擊趕任務時,工程接近收尾時,施工條件好時,季節氣候變化時,節假日前後時這五個環節必須抓緊教育。(1)(2)(3)(4)(5)(6)(7)(8)(9)
8、教育培訓形式。
安全教育、培訓可以根據各自的特點,採取多種形式進行。如設培訓班、上安全課、安全知識講座、報告會、智力競賽、圖片展、書畫剪貼、電視片、黑板報、牆報、簡報、通報、廣播等等使教育培訓形象生動。
傷亡事故快報制度
各分公司要認真執行國務院第75號令《企業職工傷亡事故報告和處理》,按規定做好傷亡事故的報告和處理工作。
1、工傷事故概念,在勞動過程中發生的人身傷害、急性中毒。
①傷亡事故分類。傷亡事故按其傷害程度可分為:輕傷、重傷、死亡、重傷亡(一次死亡三人以上)事故,按照建設部第3號令《工程建設重事故報告和調查程式規定》即:
一級事故:一次死亡30人以上或經濟損失300萬元以上。
二級事故:一次死亡10人以上29人以下,經濟損失100萬元以上300萬元以下。
三級事故:一次死亡3人以上9人以下,或經濟損失30萬元以上不滿100萬元。
四級事故:一次死亡2人以下或重傷3人以上19人以下,或經濟損失10萬元以上不滿30萬元的事故。
②事故類別:有物體打擊、提升、車輛傷害、機械傷害、起重傷害、觸電、淹弱、灼燙、火災、高處墜落、坍塌、冒頂片、透水、放炮、火藥、瓦斯煤氣等其他傷害。
2、事故報告調查程式。
①事故快報:傷亡事故發生後,負傷者或事故現場有關人員應當立即直接或者逐級上報,企業負責人接到重傷、死亡、重死亡事故報告後,應立即報告主管部門和當地勞動部門,最遲不得超過24小時,報告內容包括髮生事故的單位、時間、地點、傷亡情況和初步分析事故原因等,企業按規定每月填寫“職工傷亡事故綜合月報表”,並做到準確、及時,可比(如千人重傷率=(重傷人數÷平均職工人數)×103)。
②保護好現場,並迅速採取措施,搶救人員和財產,防止事故擴,因搶救需要移動現場物體時,必須做出標記、拍照、詳細記錄和繪製事故現場圖,傷亡事故現場的清理,如無特殊原因,應經事故調查機關同意。
3、事故調查。
企業發生輕傷事故,一般重傷事故,由企業負責人組織安監、工會等部門進行調查,發生一次重傷三人以上或死亡事故由企業主管部門、當地勞動部門、工會組織等部門進行調查,一次死亡三人以上事故由省級有關部門組織調查。
4、事故分析。
①原因分析,即是直接原因還是間接(管理方面)原因。
②事故性質是責任事故,非責任事故還是破壞事故要分清。
5、事故處理。
事故處理必須執行“三不放過”的原則,即事故原因沒有查清不能放過;事故責任者和職工群眾未受到教育不能放過;沒有制訂出防範措施不能放過,對發生事故處理一般按事故的輕重小可分為經濟處罰、行政處分和追究刑事責任三種。
經濟處罰:一是企業內部按企業獎懲辦法查處;二是行政執法機關按有關行規查處。
行政處分:按照幹部、職工管理許可權對事故責任者以行政處分。查處重責任事故罪,根據《刑法》134、135條規定。
考核獎罰制度
為進一步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鼓勵先進,懲罰“三違”,公司制定獎罰條款如下:
一、獎勵:
1、凡創雙標、單標的專案,都必須是目標管理內工程專案,其建築面積在2500m2以上,建築結構層次不限。
2、確定創標專案,發包與承包雙方必須簽訂創標獎罰政策,合同一式三份。123456789
3、創標專案確定後,分級上報主管部門,有分級主管部門分期到現場驗收考核,一般分基礎設施初建階段、主體工程驗收階段、拆架子前期階段,有施工單位向分級主管部門報告聯絡驗收考核。
4、獎貼金兌現,憑主管驗收部門發證為依據(檔案)由總公司年終表彰會上兌現,也可根據實際情況,在施工過程中分期預付合同規定的部分金額。
5、在市級以上檢查中被通報表揚的工程專案,獎勵XX元。
6、獎貼金分配方法,合同上確定的金額極部份是補貼施工單位增設現場設施的,也可以從獎額中抽出一部分獎給施工現場有關管理人員,以鼓勵家創標的積極性,獎額有專案承包者自行決定。
7、獎貼金由公司負責兌現,公司、辦事處預付。
8、對創標的施工單位,在今後業務分配上建議從優。
9、公司組織質安檢查中的獎罰,由檢查組臨時決定。
10、合同創標,經主管部門驗評不達標的工程專案,按合同規定處罰條款處罰,有發包方負責收取,此款全部上交總公司,年終清交匯算時結清,同時對承包者將給予適當的行政處分。
二、處罰:
1、發生重傷亡事故的工地其專案經理給予行政上降級及在一年內給予少分業務或不給業務的.處分,情節惡劣清退,經濟處罰依據籤具的《工程專案承包合同》和籤具的工程管理目標責任承諾的有關條款處理。
2、在省級檢查中被通報批評者罰現金10000元,在市級檢查中被通報批評者罰現金5000元,在總公司例行的檢查中按《標準◎分不滿75分者罰,缺一分罰100元。
3、安全職能部門出具的整改單,必須按規定日期整改好,然後回執報出具部門複查驗收,若不送回執又不如整改者處50元200元的罰款(獎罰款由安全部門開收付憑證,收付款由財務科負責辦理)。
附:違章處罰細則
序號違章內容及額定罰款物件處罰標準
1不戴安全帽每人罰專案經理5
2高空、懸空作業不繫安全帶專案經理50
3井架、吊籃乘人每人各罰個人50
4井架、吊籃乘人每人各罰開機工100
5施工現場無“五牌一圖”專案經理200
6安全生產技術措施不編制專案經理100
7安全生產資料不真實、殘缺不齊專案經理200
8無安全生產三級協議書籤具專案經理200
9強令職工冒險違章作業指揮者200
10安全生產夫檢查、無活動專案經理100
11高空作業時亂拋材料、工具、雜物專案經理50
12非操作人員亂開或玩弄機電裝置專案經理200
13作業時穿拖鞋、高跟鞋、塑膠底鞋專案經理5
14無故翻爬井架、腳手架工人10
15不按規定佈設安全網專案經理100
16井架防護每缺一項專案經理50
17電機裝置無接地或接零每處專案經理20
18特種工無證上崗(除停止操作外)專案經理200
19易燃地區不設滅火裝置每處專案經理50100
20腳手架未經驗收使用專案經理50
21發現觸保器失靈每隻專案經理100
22閘刀無蓋或無插頭直接電源每處專案經理20
23易燃易爆處吸菸(每人)個人10
24擅自使用(明火)電爐個人50
序號違章內容及額定罰款物件處罰標準
25工地發現小孩專案經理50
26外地工無身份、計劃生育證(清退)專案經理50
27乙炔氣與氧氣存放不符合規定專案經理100
28打群架專案經理100
29架子上面嘻鬧個人5
30食堂人員燒火時離伙房個人5
31工地進行賭博(沒收)個人100200
32偷竊財物按現價個人15倍
33酒後高空作業個人50
34發現不滿十八週歲的童工作業專案經理3000
35吊盤內卸料不拉保險槓每次專案經理100
36穿背心、赤膊作業個人20
班組安全活動制度
搞好安全生產,建立班組活動制度,安全管理工作做到縱向到底,橫向到邊,落實班組安全工作是搞好施工安全的關鍵基礎,增強職工安全意識和自我保護能力,班前活動是至關重要的工作,各班組必須切實執行本安全生產班組活動制度。
一、班組活動:
1、上班前各班組應實行班前安全生產教育交底。
2、交底內容:根據本班組工作內容進行電器、機械裝置“四口五臨邊”防護高處作業、季節氣候、防火等各種環節的情況進行有針對性的交底和提出針對性的預防措施。
3、上崗檢查,主要查上崗人員的勞動保護情況,查現場的每個崗位的作業環境是否安全無患。
4、上崗檢查機械裝置的安全保險裝置是否完好有效,以及各類安全技術交底措施的落實工作情況等。
5、做好上崗記錄,記錄好上崗交底主要內容,班組人員分工情況,記錄好上崗檢查後存在主要的不安全因素,和採取的相應措施和發生事故苗子、違章情況。
6、檢查過程中發現的問題,採取措施作出處理意見,並付諸實施,並作好記錄,作好籤字手續。
7、在做好每日班組上崗活動的基礎上,班組每週日必須執行安全活動工作,利用上班前後進行一週的安全生產工作的小結,表揚先進事例和遵章守紀的先進個人,小結主要經驗教訓,針對不安全因素,發動職工提出改進措施,從中吸取經驗教訓,單一三,做到安全生產警鐘長鳴。述各項活動制度,各班組必須執行,專案部做好監督指導工作。
8、開展班組班前“三上崗、一講評”活動,即班組在班前須進行上崗交底、上崗檢查、上崗教育和每週一次的“一講評”安全活動,並對班組的安全活動的考核措施。
9、班組班前活動和檢查、講評活動等到應有記錄並有考核措施。
門衛值班和治安保衛制度
1、施工現場必須安排責任性強,身體健康人員值班,值班人員要協助材料員,做好材料進出的驗收,做好施工現場的安全防範工作,加強巡邏檢查,嚴防壞人進行偷盜和破壞活動。
2、施工現場辦公室必須門窗完整、安全,鑰匙要隨身攜帶,做到人離關窗、上鎖,貴重物品(如現金,手錶)要隨身攜帶。
3、施工現場的物資要分類堆放,留出通道不要緊靠圍牆。
4、材料運出現場,應填寫證明,及時清理水泥袋等易燃物工程竣工及時收回多餘材料。
5、高檔木材、門窗、瓷磚、鋼配件、鋁合金等貴重材料物資應存放在專門的安全地點。
6、施工現場配備的消防器材要有專人負責,標明有效期,妥善保管,不得亂丟亂放或移作他用。
7、施工現場食堂現金、票證要專門人負責,嚴格保管,食物要存放在安全、衛生的地方妥然保管。
8、發生事故或案件,要保護好現場,並及時向、保衛部門報告,積極協助、保衛部門偵破案件。
9、公司和各分公司基地都必須配備門衛值班人員的領導,公司質安處對門衛值班人員進行業務指導並進行督促檢查。
10、對基地內的一切建築物資、裝置的數量、規格進行查對,符合出門單的准予出門,凡是無出門單或者出門單不符的,門衛有權暫扣。節假日和下班以後,原則上不準物資出門,如生產急用,除了必須有出門單據外,經辦人員必須出示本人證件,向值班門衛登記簽名。
11、個人攜帶物品進入門,值班門衛認為有必要時,有權進行檢查,不得拒絕。凡合同期滿或提前離開本公司。人員以及調整到其他辦事處基地住宿的人員,所攜帶的行李物品出門,必須由辦事處和公司有關部門的出門手續,值班門衛才能放行。
12、門衛值班人中必須堅持原則,不循私情,對違章人員應給予批評教育和糾正。
13、提高警惕,對職責範圍內的地區巡視、勤檢查,防止發生偷竊或治安災害事故的發生,發現可疑情況及時報告、保衛部門。
14、夜間值班的門衛要將報警器插入電源。
15、外單位人員進公司和基地聯絡工作可探親友,必須值班室登記經門衛同意後可連入,夜間友者必須在晚上十時從前離開。
16、外單位車輛不得在基地內停放過夜,如有特殊情況需經公司領導批准同意。
17、門衛人員要認真及時做好報刊、雜誌和信件的收發、登記、保管發放工作,不得遺失,嚴守秘密。
消防防火責任制度
1、認真做好對工人的安全教育工作,提高安全防火意識,遵守安全操作規程和各項規章制度。
2、木工間、宿舍、倉庫及易燃易爆等場所不準使用明火、電爐和高用量電熱器,不準在場內吸菸;施工現場必須嚴格遵守用電消防安全管理規定,防止電氣失火。
3、電焊、氣割及生產用火時,必須遵守防火安全間距的規定,噪易燃和可燃物,落實防範措施,動火前,必須按級別履行動火審批手續,不準違章使用明火。
4、每天要做好落手清工作,將工作場所的創花、木屑等可燃物必須及時處理掉,並堆放到安全地點,易燃易爆及化工材料必須按規定嚴格保管和存放,下班後應切斷電源閘刀。
5、有專人負責,經常檢查工作場所的防火安全,對不安全隱患必須立即採取措施整改,服從管理和監督。
6、人人遵守、注意安全,對無視規章制度,不採取措施整改或違章造成後果的將視情節對當事人及專案部做出處罰,直到清退,觸犯法律的由司法部門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7、經常向職工進行安全教育,積極預防火災、、中毒等重治安災害事故的發生,嚴格各項規章制度,
8、對油庫、易燃、易爆、危險品倉庫、木工間、電工間及明火使用場所等重點防火部位,設立必要的消防設施,制訂章約、經常檢查,發現問題及時督促整改,做到防患未然,如發生火警、火災應立即報警和組織撲救,把事故消滅在萌芽之中。
9、加強各種滅火器材的管理,根據各種滅火器材的特性,按部位配置並及時換藥,做到全面有效。
10、現場臨時設施搭建應合理佈局,對油庫、油漆庫、木工間、易燃、易爆及危險品倉庫和部位、車輛加油等都必須噪明火,嚴禁吸菸,宿舍內禁止使用明火、電爐和高用量電熱器,禁止擅自私下裝拆電器裝置。
11、健全義務消防組織,負責一定的業務指導和有條件進行消防訓練,提高消防知識和實際消防工作能力。
12、以上各條希望人人遵守,違者給予必要的處罰,直至提請追究法律責任。
衛生保潔制度
一、施工區衛生管理
(一)、環境衛生管理的責任區
為創造良好的工作環境,養成良好的文明施工作風,增進職工身體健康,施工區域和生活區域應有明確劃分,把施工區和生活區分成若干片,分片包乾,建立責任區,從道路交通、消防器材、材料堆放、垃圾、廁所、廚房,宿舍、火爐、吸菸都有專人負責,使文明施工保持經常化。《5》《6》《7》《8》《9》
(二)、環境衛生管理措施
1、施工現場要天天打掃,保持整潔衛生,場地平整,道路暢通,作到無積水,有排水措施。
2、施工現場嚴禁小便,發現有隨地小便現象要對責任區負責人進行處罰。施工區、生活區有明確劃分,設定標誌牌,標牌上註明姓名和管理範圍。
3、衛生區的平面圖應按比例繪製,並註明責任區編號和負責人姓名。
4、施工現場零散材料和垃圾,要及時清理,垃圾臨時存放不得超過三天,如違本條規定處罰工地負責人。
5、辦公室內作到天天打掃,保持整潔衛生,做到窗明地淨,文具報告擺放整齊,達不到要求。對當天衛生值班員罰款。
6、職工宿舍鋪上、鋪下做到整潔有序,室內和宿舍四周保持乾淨,汙水和汙物、生活垃圾集中堆放,及時外運,發現不符合此條要求,處罰當天衛生值班員。
7、冬季辦公室和職工宿舍取暖爐,必須有驗收於續。合格後方可使用。
8、食堂必須辦理食品衛生許可證,炊具經常洗刷,生熟食品分開存放,食物保管無爛變質,炊事人員必須辦理健康證。
9、樓內清理的垃圾,要用容器或小推車,用塔吊或提升欄運下,嚴禁高空拋撤。
10、施工現場的廁所,做到有頂、門窗齊全並有紗,做到天天打掃,每週撒白灰或打藥一二次,消滅蠅蛆,便坑加蓋。
11、為了廣職工身體健康,施工現場必須設定保溫桶和開水(水杯自備),公用杯子必須採取消毒措施。
(三)、環境衛生定期檢查記錄
施工現場的衛生要定期進行檢查,發現問題,限期改正.
二、生活區衛生管理
(一)、宿舍衛生管理規定
1、職工宿舍做到天天打掃,保持室內窗明地淨。
2、宿舍內鋪上、鋪下要做到整齊美觀,被子疊放整齊,提包和鞋,按規定碼放,不得到處亂放。
3、宿舍內保持清潔衛生,清掃垃圾倒在指定的垃圾站堆放,及時清理。
4、生活廢水應有汙水池,做到衛生區內無汙水,無汙物。廢水不得亂流。
(二)、宿舍衛生值班記錄
宿舍值班人員負責當天的衛生工作,禁止其它人員亂扔廢紙、廢物,不準隨地吐痰。
(三)、宿舍冬季取暖爐安裝驗收合格證
冬季取暖爐的防煤氣中毒設施必須齊全、有效,建立驗收合格證制度,經驗收合格發證後,方準使用。
(四)、辦公室的衛生管理規定
1、辦公室的衛生山辦公室全體人員輪流值班,負責打掃,排出值班表。
2、值班人員負責打掃衛生、打水,做好來記錄,整理文具。文具應擺放整齊。做到窗明地淨,無蠅、無鼠。
3、冬季負責取暖爐的看火,落地爐灰及時清掃,爐灰按指定地點堆放,定期清理外運,防止發生火災。
三、食堂衛生管理
(一)、食堂衛生管理規定
根據《食品衛生法》規定,依照食堂規模的小,入夥人數的多少,應當有相應的食品原料處理、加工,貯存等場所及必要的上、下水等衛生設施。要做到防塵、防蠅,與汙染源應保持一定的距離,並保持內外環境的整潔。
〈一〉食品衛生
1.採購運輸
(1)採購外地食品應向供貨單位索取縣以上食品衛生監督機構開具的檢驗合格證或檢驗單。認為必要時,請當地食品衛生監督機構進行復驗。
(2)採購食品用的車輛,容器要清潔衛生,做到生熟分開,防塵、防蠅,防雨、防曬。
(3)不得采購製售敗變質、黴變、生蟲、有異味或《食品衛生法》規定禁止生產經營的食品。
2.貯存、保管
(1)根據《食品衛生法》的規定,食品不得接觸有毒物,不潔物。建築上用的防凍鹽(亞硝酸鈉)等有毒有害物質,各施工單位要設專人專庫存放,嚴禁亞硝酸鹽和食鹽同倉共貯,要建立健全管理制度。
(2)貯存食品要隔牆、離地,注意做到通風、防潮、防蟲、防鼠,有條件的單位應設冷藏裝置。主副食品、原料、半成品,成品要分開存放。
(3)盛放醬油、鹽等副食調料耍做到容器物見本色,加蓋存放,清潔衛生。
3.製售過程的衛生
(1)製做食品的原料要新鮮衛生,認真做到不用、不賣敗變質的食品,各種食品要燒熟煮透,以免食物中毒的發生。
(2)製售過程及刀、墩、案板、盆、筐、水池子,抹布和冰箱等工具要嚴格做到生熟分開,售飯時要用工具銷售直接入口食品,飯票要消毒。
(3)生吃涼拌菜必須洗淨消毒,剩飯、菜要回鍋徹底加熱再食用,一旦發現變質,不得食用。
(4)公用食具要洗淨消毒,應有上下水洗手和餐具洗滌裝置。
〈二〉個人衛生
1、炊管人員每年要進行一次健康檢查,持有健康合格證及衛生知識培訓證後,方可上崗。凡患有痢疾、肝炎、傷寒、活動性肺結核、滲出性皮膚病以及其它有礙食品衛生的疾病,不得參加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製售及食品洗滌工作。
2、炊管人員操作時必須穿戴好工作服、發帽,並保持清潔整齊,做到文明生產,不赤背,不光腳,禁止隨地吐痰。
3、炊管人員必須做好個人衛生,要堅持做到四勤(勤理髮、勤洗澡、勤換衣、勤剪指甲)。
(二)、炊事人員健康證
為加強建築工地食堂管理,嚴防腸道傳染病的發生,杜絕食物中毒,把住病從口入關,各單位要加強對民工食堂的治理整頓。凡在崗位上的炊管人員。必須持有所在地區防疫部門辦理的健康證。民工炊管人員無健康證不準上崗,否則予以經濟處罰,責令關閉食堂,並追究有關領導的責任。
不擾民措施
建築施工現場防噪聲汙染的各項措施:
(一)人為噪聲的控制措施
施工現場提倡文明施工,建立健全控制人為噪聲的管理制度。儘量減少人為的聲喧譁,增強全體施工人員防噪聲擾民的自覺意識。
(二)強噪聲作業時間的控制
凡在居民稠密區進行強噪聲作業的,嚴格控制作業時間,晚間作業不超過22時,早晨作業不早於6時,特殊情況需連續作業(或夜間作業)的,應儘量採取降噪措施,事先做好周圍群眾的工作,並報工地所在的區、縣環保局備案後方可施工。
(三)強噪聲機械的降噪措施
1、牽扯到產生強噪聲的成品,半成品加工、製做作業(如預製構件,木門窗製做等),應儘量放在工廠、車間完成,減少因施工現場加工製作產生的噪聲。
2、儘量選用低噪聲成備有消聲降噪裝置的施工機械。施工現場的強噪聲機械(如:攪拌機、電鋸、電刨,砂輪機等)要設定封閉的機械棚,以減少強噪聲的擴散。
(四)加強施工現場的噪聲監測
加強施工現場環境噪聲的監測,採專人管理的原則,根據測量結果凡超過《施工場界噪聲限值》標準的,要及時對施工現場噪聲超標的有關因素進行調整,達到施工噪聲不擾氏的目的。
2、學校施工作業安全管理制度
1、學校要和施工隊簽定治安和安全生產合同書,明確施工隊具體的安全治安治理保障措施,明確學校監督協調安全管理的責任。雙方必須遵守安全法律及規章制度。
2、施工隊進駐學校內部必須繳驗每個隊員的.居民身份證或其當地機關的證明,無身份證明者不得在學校內部住宿。
3、施工人員須在學校內部居住三個月以上者,保衛幹部必須協助他們辦理“臨時居住證”。
4、保衛幹部要回同施工隊負責人,依據“身份證”編制施工人員花名冊。並寫名:姓名、性別、出生年月、戶口所在地等,如施工人員有變動要及時更正。
5、施工單位要給施工隊伍安排固定的居住場所,並要求他們做好防火、防盜、安全用電、用火,確保做好住所的安全和衛生工作。
6、施工人員必須憑施工單位發給的出入證進出門,出入證不準轉借他人,遺失必須補辦。
7、施工隊負責人必須指定易名治安人員配合學校的安全保衛工作,定期向隊員進行遵紀守法教育,嚴防違紀違法案件發生。
8、按照“誰用工誰負責”的要求,學校有責任全面做好隊施工隊員的安全協調指導、監督管理工作。
3、學校施工作業安全管理制度
一、在編制施工組織設計的同時,必須根據施工特點,編制有針對性的職業健康安全技術措施。
二、開工前必須編制施工臨時用電方案,並由專業技術員向臨電安裝人員作書面交底,臨電維修必須執行部頒及地方有關規定,做好送電、維修、檢查記錄。
三、專案開工前,所有施工專案均有詳細的施工方案和職業健康安全技術交底、職業健康安全技術措施交底。
四、凡進入施工現場人員必須配戴安全防護用品及其他勞保用品,嚴禁赤膊赤腳作業,嚴禁酒後作業。
五、施工現場的孔洞、臨邊,均應設有效的安全防護。
六、高處作業應繫好安全帶,所有工具應裝入工具袋內,嚴禁拋扔物料。
七、施工現場的各類小型工具,必須專機專人定期保養,電動機具的接零接地應牢固可靠,絕緣良好方可使用。
八、施工現場有毒物品、危險物品必須專人管理,配備足夠的消防器材。
4、學校施工現場安全管理制度
1、制定嚴格的施工安全技術方案,並嚴格執行。施工中要認真排查事故隱患,消除安全隱患。
2、修建施工防護圍欄,對施工現場實行封閉管理,施工機械作業範圍必須限定在施工區內。做到施工區與教學區、生活區隔離.
3、根據師生活動範圍,搭設防護通道,並在顯著的位置張貼安全生產的宣傳標語,合理設定警示標誌、繞行標誌等,提示和引導避讓危險,嚴密防範安全事故發生,確保在校師生和施工人員的人身安全。
4、文明施工,不得破壞學校的教育教學設施,否則要加倍賠償。
5、要加強對工人的管理教育,提高他們的安全意識,時刻考慮到學校師生的安全。教育工人不得隨意出入學生生活、學習區域,不得隨意與學生來往,所有建築工人要嚴格遵守學校規章制度。
6、遵守有關環境保護法律、法規的規定,施工現場建築材料擺放規範,施工方合理調整施工時間,儘量減少工地噪音,在確保施工安全的同時不影響正常教育教學秩序。
7、施工材料只允許在放學後或周未運送進入校園,上課期間不得進入。特殊情況需提前跟學校打好招呼,經學校同意方可,同時,進料各路段、路口要派專人看管,預防師生與供料車隊混行,決不允許任何損傷師生安全的情況出現。
8、臨時用電設施各線路必須規範整齊,儘量不要放在地面,並設立明顯的標誌。
5、施工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工程安全管理制度3
建築工程安全和環境管理目標
職業健康、安全和環境管理目標、指標及承諾
1安全和環境管理目標
a)不發生人身死亡及以上的責任事故;
b)不發生重傷及以上交通事故(造成1人重傷及以上的交通事故);
c)不發生火災(造成直接經濟損失1萬元人民幣的火災);
d)不發生集體食物中毒事件(同時5人及以上的食物中毒);
e)不發生流行x傳染病(無甲型傳染病、其它常見傳染病,未形成多人同時患病);
f)不發生重大環境汙染事件(生活、工業垃圾及其他汙染物造成環境汙染和大面積水土流失)
g)不發生對施工區附近核電站的安全生產造成重大影響的事件(如造成重大裝置損壞、人身傷害、安全執照事件或停機、停堆事件等);
h)不發生治安保衛事件(構成刑事拘留及以上的事件、盜竊直接損失超過1萬元人民幣的事件);
i)不發生因人為失誤造成的重大設施、裝置等財產損失(直接損失一次超過10萬元人民幣)。
j)採取有效的措施,控制能源和物資的消耗,減少資源的損失和浪費。
2安全和環境管理指標
2.1死亡事故為0;
2.2造成1人重傷及以上的交通事故為0;
2.3年度重大火災、爆炸事故為0;
2.4年度重傷事故(損失工作日在105天以上及國家相關標準規定為重傷的事故)發生頻率為0;
2.5年度輕傷事故(損失工作日在1天以上,105天以下及國家相關標準規定為輕傷的事故)發生頻率為6 ‰以內;
2.6未遂事故事件(損失工作日在1天以下,有可能造成人員傷害或財產損失的意外事件等)發生頻率:專案部總體控制在5件以內;
2.7大於1萬元的盜竊事件發生率為0;
2.8隱患事件項整改率100%;
2.9違章和違紀事件整改率100%;
2.10職業病年發生率≤0;
2.11施工安全不符合項糾正和預防措施實施率達100%;
2.12重大裝置、交通事故發生率為0。
2.13廢水排放達標率100%;
2.14施工噪聲排放達標;
2.15固體廢物控制:生活營地生活垃圾應分類在指定的地點傾倒、堆放,不得隨意扔撒或者堆放,有可能發生滲漏的應裝入防洩漏的垃圾桶內;在施工中產生的'建築垃圾,應按有毒、無毒、無害、可回收利用等在指定地點分類堆放、統一由工程部安排回收或進行外運。
2.16專案部計劃在施工全過程中投入'施工安全措施費' 918000元。
2.17節能降耗創造價值不少於專案部年總產值的1%。
3承諾
承諾在本專案中全面實施職業健康安全和環境管理體系;
承諾把職業健康安全和環境管理放在第一位;
承諾嚴格遵守與職業健康安全和環境管理有關的法律、法規和其他要求;
承諾按計劃對員工進行培訓,提高員工的職業健康安全和環境意識,掌握必要的職業健康安全和環境知識和技能;
承諾在施工中系統的控制危險源和環境因素,預防安全事故、汙染事件及職業病,做到'無救援工地',爭創'安全文明施工樣板工程'、'環境保護先進單位'。
工程安全管理制度4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加強通訊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監督管理,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和財產安全,明確安全生產責任,防止和減少生產安全事故,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以及《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等法律、法規,結合通訊建設工程的特點,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從事公用電信網新建、改建、擴建及其配套設施建設等活動,以及實施對通訊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的監督管理,須遵守本規定。
第三條 通訊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強化和落實單位主體責任,建立單位負責、職工參與、政府監管、行業自律和社會監督的機制。
第四條 通訊工程建設、勘察、設計、施工、監理等單位(以下簡稱安全生產責任主體),必須遵守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本規定,執行保障生產安全的國家標準、行業標準,推進安全生產標準化建設,確保通訊工程建設安全生產,依法承擔安全生產責任。
第二章 安全生產責任
第五條通訊工程建設、勘察、設計、施工、監理等單位應建立安全生產責任制,明確各崗位的責任人員、責任範圍和考核標準等內容,確保安全生產責任制的落實。
第六條 建設單位的安全生產責任:
(一)建立健全通訊工程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制定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並定期組織演練。
(二)工程概預算應當明確建設工程安全生產費,不得打折,工程合同中應明確支付方式、數額及時限。對安全防護、安全施工有特殊要求需增加安全生產費用的,應結合工程實際單獨列出增加專案及費用清單。
(三)工程開工前,應當就落實保證生產安全的措施進行全面系統的佈置,明確相關單位的安全生產責任。
(四)不得對勘察、設計、施工及監理等單位提出不符合工程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規定的要求,不得壓縮合同約定的工期。
(五)不得明示或者暗示施工單位購買、租賃、使用不符合安全施工要求的安全防護用具、機械裝置、施工機具及配件、消防設施和器材。
第七條勘察、設計單位的安全生產責任:
(一)勘察單位應當按照法律、法規和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進行勘察,提供的勘察檔案應當真實、準確,滿足通訊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的需要。在勘察作業時,應當嚴格執行操作規程,採取措施保證各類管線、設施和周邊建築物、構築物的安全。對有可能引發通訊工程安全隱患的災害提出防治措施。
(二)設計單位應當按照法律、法規和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進行設計,防止因設計不合理導致生產安全事故的發生。
設計單位應當考慮施工安全操作和防護的需要,對涉及施工安全的重點部位和環節在設計檔案中註明,對防範生產安全事故提出指導意見,並在設計交底環節就安全風險防範措施向施工單位進行詳細說明。
採用新結構、新材料、新工藝的建設工程和特殊結構的建設工程,設計單位應當在設計中提出保障施工作業人員安全和預防生產安全事故的措施建議。
(三)設計單位編制工程概預算時,必須按照相關規定全額列出安全生產費用。
第八條 施工單位的安全生產責任:
(一)施工單位應當設定安全生產管理機構,配備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制定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各通訊專業操作規程,建立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並定期組織演練。
(二)建立健全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制度。單位主要負責人、專案負責人和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以下簡稱安管人員)必須具備與本單位所從事的生產經營活動相應的安全生產知識和管理能力,並應當由通訊主管部門對其安全生產知識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
對本單位所有管理人員和作業人員每年至少進行一次安全生產教育培訓,保證相關人員具備必要的安全生產知識,熟悉有關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掌握本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瞭解事故應急處理措施,知悉自身在安全生產方面的權利和義務。未經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合格的人員不得上崗作業。同時,建立教育和培訓情況檔案,如實記錄安全生產教育培訓的時間、內容、參加人員以及考核結果等情況。
使用被派遣勞動者的,應當將被派遣勞動者納入本單位從業人員統一管理,應對被派遣勞動者進行崗位安全操作規程和安全操作技能的教育和培訓。
(三)嚴格按照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和安全生產操作規範進行施工作業。按照國家規定配備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施工現場應由安全生產考核合格的人員對安全生產進行監督。工程施工前,專案負責人應組織施工安全技術交底,對施工安全重點部位和環節以及安全施工技術要求和措施向施工作業班組、作業人員進行詳細說明,並形成交底記錄,由雙方簽字確認。
(四)建立健全內部安全生產費用管理制度,明確安全費用提取和使用的程式、職責及許可權,保證本單位安全生產條件所需資金的投入。
(五)作業人員進入新的崗位或者新的施工現場前,應當接受安全生產教育培訓,未經教育培訓或者教育培訓考核不合格的人員,不得上崗作業。採用新技術、新工藝、新裝置、新材料時,應當對作業人員進行相應的安全生產教育培訓。登高架設作業人員、電工作業人員等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經過專門的安全作業培訓,並取得特種作業操作資格證書後,方可上崗作業。
(六)應當向作業人員提供安全防護用具和安全防護服裝,並書面告知危險崗位的操作規程和違章操作的危害。井下、高空、用電作業時必須配備有害氣體探測儀、防護繩、防觸電等用具。
(七)在施工現場入口處、施工起重機械、臨時用電設施、出入通道口、孔洞口、人井口、鐵塔底部、有害氣體和液體存放處等部位,設定明顯的安全警示標識。安全警示標識必須符合國家規定。
(八)在有限空間安全作業,必須嚴格實行作業審批制度,嚴禁擅自進入有限空間作業;必須做到“先通風、再檢測、後作業”,嚴禁通風、檢測不合格作業;必須配備個人防中毒窒息等防護裝備,設定安全警示標識,嚴禁無防護監護措施作業;必須制定應急措施,現場配備應急裝備,嚴禁盲目施救。
(九)建立健全生產安全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制度,採取技術、管理措施,及時發現並消除事故隱患。事故隱患排查治理情況應當如實記錄,並向從業人員通報。
(十)依法參加工傷社會保險,為從業人員繳納保險費,為施工現場從事危險作業的人員辦理意外傷害保險。國家鼓勵投保安全生產責任保險。
第九條 監理單位的安全生產責任:
(一)監理單位和監理人員應當按照法律、法規、規章制度、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及監理規範實施監理,並對建設工程安全生產承擔監理責任。
(二)監理單位應完善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建立監理人員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制度;單位主要負責人、總監理工程師和安全監理人員須具備與本單位所從事的生產經營活動相應的安全生產知識和管理能力,未經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合格不得上崗作業。
(三)監理單位應當按照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及相關監理規範的要求編制含有安全監理內容的監理規劃和監理實施細則,專案監理機構應配置安全監理人員。
(四)監理單位應當審查施工組織設計中的安全技術措施和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安全專項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和安全生產操作規範,並對施工現場安全生產情況進行巡視檢查。
(五)監理單位在實施監理過程中,發現存在安全事故隱患的,應當要求施工單位整改;對情況嚴重的,應當要求施工單位暫時停止施工,並及時向建設單位報告。施工單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工程監理單位應當及時向有關主管部門報告。
第三章 安全生產費用
第十條 通訊建設工程安全生產費用是指施工單位按照規定標準提取在成本中列支,專門用於完善和改進單位或者專案安全生產條件的資金。
第十一條 安全生產費應當按照“企業提取、政府監管、確保需要、規範使用”的原則進行管理。通訊建設工程安全生產費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執行財政部、安全監管總局相關規定。
第十二條 通訊工程建設專案進行招標時,招標檔案應當單列安全生產費清單,並明確安全生產費不得作為競爭性報價。
施工單位提取的安全生產費用列入工程造價,在競標時不得刪減,應列入標外管理。
工程總承包單位應當將安全生產費用按比例直接支付分包單位並監督使用,分包單位不再重複提取。
第十三條 施工單位提取的安全生產費用應當在以下範圍內使用:
(一)完善、改造和維護安全防護設施裝置支出(不含“三同時”要求初期投入的安全設施),包括施工現場臨時用電系統、洞口、臨邊、機械裝置、高處作業防護、交叉作業防護、防火、防爆、防塵、防毒、防雷、防颱風、防地質災害、地下工程有害氣體監測、通風、臨時安全防護等設施裝置支出;
(二)配備、維護、保養應急救援器材、裝置支出和應急演練支出;
(三)開展重大危險源和事故隱患評估、監控和整改支出;
(四)安全生產檢查、評價(不包括新建、改建、擴建專案安全評價)、諮詢和標準化建設支出;
(五)配備和更新現場作業人員安全防護用品支出;
(六)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培訓支出;
(七)安全生產適用的新技術、新標準、新工藝、新裝備的推廣應用支出;
(八)安全設施及特種裝置檢測檢驗支出;
(九)其他與安全生產直接相關的支出。
第十四條 施工單位提取的安全生產費用應當專戶核算,按規定範圍安排使用,不得擠佔、挪用。年度結餘資金結轉下年度使用,當年計提安全費用不足的,超出部分按正常成本費用渠道列支。
第四章 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
第十五條 根據生產安全事故(以下簡稱事故)造成的人員傷亡或者直接經濟損失,事故一般分為以下等級:
(一)特別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傷(包括急性工業中毒,下同),或者1億元以上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二)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傷,或者5000萬元以上1億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三)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傷,或者1000萬元以上5000萬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四)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傷,或者1000萬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本條所稱的“以上”包括本數,所稱的“以下”不包括本數。
第十六條發生通訊建設工程生產安全事故後,事故現場有關人員應立即向本單位負責人報告,單位負責人接到事故報告後,應當於1小時內向事故發生地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和所在地省級通訊管理局報告。
第十七條 事故發生單位負責人接到事故報告後,應當立即啟動事故處理應急預案,或採取有效措施,組織搶救,防止事故擴大,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
第十八條對於特別重大事故、重大事故、較大事故,通訊管理局應於收到報告後2小時內向工業和資訊化部報送通訊工程生產安全事故報表(見附件,以下簡稱事故報表)。
第十九條 對於一般生產安全事故,通訊管理局應按季度彙總,於每季度第一個月的10日前定期向工業和資訊化部報送事故報表。
第二十條 事故所在地通訊管理局應積極配合有關部門組織事故搶救、事故調查及事故處理等工作。依照地方人民政府對事故的處理決定(以下簡稱處理決定),監督相關事故責任單位對處理決定的落實,並及時將處理決定及事故責任單位內部處理結果報部(資訊通訊發展司)。
第五章 監督管理
第二十一條 工業和資訊化部和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通訊管理局(以下簡稱通訊行政監督部門)負責公用電信網通訊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的監督管理工作。通訊行政監督部門可以委託通訊工程質量監督機構,依法對通訊工程安全生產情況進行檢查。
第二十二條工業和資訊化部負責全國公用電信網通訊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的監督管理工作,其主要職責是:
(一)貫徹、執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和政策,制定通訊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的規章制度和標準規範。
(二)監督、指導全國通訊建設工程安全生產工作,依法對安全生產責任主體生產安全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三)依法對單位安全生產費用提取、使用和管理進行監督檢查。
(四)建立全國通訊建設工程安全生產通報制度,及時通報通訊建設工程的安全生產情況。
(五)對全國通訊建設工程相關企業的主要負責人、專案負責人和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以下簡稱安管人員)的安全生產工作進行監督管理。
(六)建立安全生產違法違規行為資訊庫,記錄相關單位的安全生產違法違規行為資訊。
(七)協助有關部門對較大以上生產安全事故進行調查處理。
第二十三條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通訊管理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通訊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的監督管理工作,主要職責是:
(一)貫徹、執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規章、政策和標準規範,制定地方性通訊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二)監督、指導本行政區域內通訊建設工程安全生產工作,依法對安全生產責任主體生產安全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三)對本行政區域內通訊建設工程相關企業的安管人員的安全生產工作進行監督管理。
(四)建立省內通訊建設工程安全生產通報制度,並定期向部報送省內通訊建設工程安全生產情況。
(五)記錄相關單位的安全生產違法違規行為資訊並負責入庫工作。
(六)協助有關部門對生產安全事故進行調查處理。
第二十四條通訊建設工程安全生產檢查的主要內容包括:
(一)工程建設專案是否嚴格按照相關標準規範組織落實,施工過程中安全生產檢查、隱患排查治理是否到位,安全生產費用是否足額支付。
(二)相關單位的安全生產組織機構、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安全生產責任制是否建立健全並落實;相關單位是否制定生產安全應急救援預案並演練。
(三)施工單位是否購置足夠的安全生產防護用具及設施,安全生產費是否專款專用;安全生產培訓、教育是否落實,安管人員是否經考核合格,特種作業人員是否持證上崗。
第二十五條通訊行政監督部門依法履行安全生產檢查職責時,有權採取下列措施:
(一)要求被檢查單位提供有關安全生產的檔案和資料。
(二)進入被檢查單位施工現場進行檢查、拍照、錄影,向有關單位和人員瞭解情況。
(三)對檢查中發現的安全事故隱患,應當責令立即排除;重大安全事故隱患排除前或者排除過程中無法保證安全的,應當責令從危險區域內撤出作業人員,責令暫時停產停業或者停止使用相關設施、裝置;重大安全事故隱患排除後,經審查同意,方可恢復生產經營和使用。
(四)對檢查中發現的安全生產違法行為,當場予以糾正或者要求限期改正;對依法應當給予行政處罰的行為,依照有關法律、行政法規作出行政處罰決定。
第二十六條 相關單位有下列行為之一,通訊行政監督部門應責令其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在行業內予以通報;違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規的從其規定:
(一)不配合有關部門對安全生產工作的監督檢查及對安全生產事故的調查處理的。
(二)發生生產安全事故,未及時上報或對事故調查處理不力的。
(三)未制訂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的。
(四)施工單位未按規定每年對從業人員進行一次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的。
(五)未保證安全生產所必需的資金投入,致使單位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的。
第六章 附則
第二十七條 本規定由工業和資訊化部負責解釋。本規定自20xx年1月1日起施行。原《通訊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規定》(工信部規[20xx]111號)同時廢止。
工程安全管理制度5
一、實行安全生產常規檢查制度
1.公司每月組織一次檢查。
2.專案經理部每半月進行一次檢查。
3.班(組)應堅持每週安全活動日。
實行班前班後檢查和自檢互檢相結合。按施工季節,施工前,節假日前後組織安全檢查,自然氣候變化(惡劣氣候)應隨時檢查。每次安全生產大檢查都要進行總結,解決了哪些不安全因素,還存在哪些問題,對查出的事故隱患,要作記錄,定人、定時,定措施整改,用書面上報。
二、安全檢查是管生產的領導(技術負責人)親自組織的有領導幹部、技術幹部和工人參加的檢查,其方法是,聽取反映情況和檢查實際效果相結合,查思想、查制度、查隱患,查原因、查損失,對查出的問題,按"三不放過"的原則處理。
三、每次檢查要按創"標準化管理合格工地"和"??高速公路文明工地"標準,對"三寶、四口、五臨邊"、腳手架、井架、施工用電、機械裝置、防火安全、場容場貌、生活衛生、安全管理資料和要害部位,以及施工集中或交叉作業場所的安全設施、安全設施要重點檢查。安全防護裝置,必須齊全有效。
四、為了安全生產,嚴禁帶小孩和穿高跟鞋、拖鞋、赤腳進入施工現場,嚴禁酒後作業,對不聽勸阻者,根據情節給予批評教育,直至經濟制裁。
五、要堅持每天檢查"三寶"的使用情況,進入施工現場一律要帶安全帽,按規定系安全帶、掛安全網,對違反規定不帶安全帽、不繫安全帶、不掛安全網的要進行罰款。
六、要嚴格檢查是否按施工程式和安全技術操作規程進行施工。對違章、冒險作業應立即糾正,本人或迫使他人違章冒險作業造成的安全事故,按情節輕重給予經濟罰款,直至追究刑事責任。
七、要注意職工的安全、健康,對本單位食堂職工和特殊工種等有關職工每年進行一次健康檢查,對全體職工要適當進行健康普查。
八、落實各項安全目標管理職責制度。
工程安全管理制度6
一、局屬各單位所實施的工程專案在開工前必須與施工企業簽訂安全生產合同或安全責任書。
二、凡未取得安全生產許可證的施工企業不得參與水利工程的投標,專案法人在對施工投標單位進行資格審查時,還應當對投標單位的主要負責人、專案負責人以及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是否經省級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門安全生產考核合格進行審查。未依法取得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的,取消其所在單位的投標資格。
三、各單位在工程開工前,要落實保證安全生產的措施,並進行全面系統的佈置,明確施工單位的安全生產責任。
四、施工作業人員要遵守安全施工的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規章制度,正確使用安全防護用具、機械裝置等,安全措施不到位的嚴禁開工。
五、工程參建單位應當對從業人員進行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保證從業人員具備必要的安全生產知識,熟悉有關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掌握本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未經省級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門舉辦的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合格的從業人員,不得上崗作業。
六、施工企業要在工程開工前編制保證安全生產的措施方案,並自開工報告批准之日起15日內報專案實施單位批准,局安全辦公室備案。建設過程中安全生產的情況發生變化時,應當及時對保證安全生產的措施方案進行調整,重新報專案法人批准,報局安全辦公室備案。
七、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經過專門的安全作業培訓,並取得特種作業操作資格證書後,方可上崗作業。
八、水利工程發生生產安全事故,要保護事故現場,及時上報。需要移動現場物品時,應當做出標記和書面記錄,妥善保管有關證物。事故現場人員和事故單位要按照國家和我縣有關傷亡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的規定,及時、如實地向局主要領導報告。
九、局屬各單位在安全生產工作中發生事故的,年終考核一票否決。
工程安全管理制度7
安全技術措施計劃(執行)是專案施工保障安全的指令性檔案,具有安全法規的作用,必須認真編制和執行。
1、編制原則。
編制安全技術措施計劃要在編制生產財務計劃的同時進行。
安全生產技術措施計劃的編制與執行要納入公司的議事日程,並必須按設計者、稽核者、批准者的會籤程式後生效執行(特別是高層或難度大的施工專案)。
編制安全技術計劃時應考慮到必須與可能、切實掌握好花錢少、效果大的原則,制定出科學、先進、可靠、實用的安全生產技術措施計劃。
2、編制依據。
編制時必須依據黨和國家、政府部門公佈的勞動保護安全生產法規、法令和各項標準、規範、規章等(詳見組織設計編審制度);注重解決在實踐中存在或在檢查中發現亟待解決的問題;在技術革新與工藝改革中面臨所需的新防護設施問題;針對不安全因素易造成傷亡事故或職業病主要原因應採取的措施。
3、編制方法。
要按照專案施工的實際進行編制,內容參照《勞動部全國工會發布安全技術措施計劃的專案總名稱表》((29)勞總護字號45號),工發總字(1`997)69號檔案。
編制必須針對性強,對各種不同的工程結構、施工方法、作業條件等產生各個不相同的不安全因素,採取相應的對策、措施,為此首先要掌握專案工程概況。
4、執行程式。
要認真進行分部分項的安全生產技術交底,安全技術措施中的各種安全設定、防護應列入施工任務單,責任落實到班組或個人,並實行驗收制度。
工程安全管理制度8
1、本工程施工安全重點控制點
根據貴工程特點及現場情況,以下部位和事項為安全控制重點。
⑴易燃物品儲藏處的安全控制;
⑵現場用電安全控制;
⑶木製品場所的防火控制;
⑷油漆、電焊作業的防火防範控制。
⑸單塊較大面積玻璃的運輸及安裝。
2、安全生產管理措施
⑴進入工地的工人,首先是強化思想教育。本公司擬赴貴方的人員,保證是高素質的,他們已習慣於接受入場安全培訓,同樣習慣於辦理各類必須的簽證手續,我公司的三級安全教育已完成實現了建卡備查。
⑵專業工種施工人員持有特殊工種操作證。
⑶建立、健全各級安全責任制,職責明確,落實到人。
⑷認真執行各分部分項工程施工前對工人進行全面的針對性的如安全生產六大紀律,十不弔等安全紀律與技術交底,受交者履行簽名手續。
⑸各特種作業人員都按要求培訓,考試合格後持證上崗,操作證不超期,名冊齊全,真實無誤。
⑹安全檢查記錄齊全,隱患部位的整改做到定人、定時、定措施。
⑺開展班組安全活動,班前進行上崗交底,上崗檢查,並做好上崗記錄。施工人員具有防護衣帽等設施。
⑻各級管理人員,佩帶證明其身份的證卡,各類施工人員,戴胸卡、戴安全帽、無違章指揮、違章作業行為。
⑼組織防火領導小組,分施工層、分工種各負其職。
⑽組建義務消防隊,群防群治。
工程安全管理制度9
一、建築工程施工現場安全管理處罰
為了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方針,政策,切實搞好安全生產,使本專案的安全管理工作納入規範化,標準化軌道,做到安全管理工作有章可循,有據可查,特制定本專案安全管理處罰規定。
第一章現場臨時用電
1、對施工現場配電箱、開關箱的要求:
(1)施工現場中使用的配電箱、開關箱門應有鎖有防雨措施,箱內嚴禁有雜物及工具,發現一次罰款500元。
(2)配電箱、開關箱應裝設在乾燥、通風及常溫場所,不得裝設在有嚴重損傷作用的瓦斯、煙氣、潮氣及其他有害介質中,亦不得裝設在易受外來固體物撞擊、強裂振動、液體浸濺及熱源烘烤場所。發現一次罰款1000元。
(3)施工現場配置的配電箱、開關箱應有編號、負責人標誌,缺少一項罰款500元。
(4)固定式配電箱、開關箱要求箱底與地面和垂直距離大於1.3M,小於1.5M;移動式箱底與地面和垂直距離為0.6-1.2M。一項不符合罰款1000元。
(5)配電箱、開關箱的金屬框架要做保護接零;配電箱必須裝設漏電保護器,並做到一機一閘一漏一箱。一項不符合罰款1000元。
(6)符合“三級配電,兩級保護”的要求,工作零線與保護零線應分開使用,嚴禁混用,否則罰款20xx元。
施工現場的電纜線路應採用穿管埋地敷設,嚴禁沿地面明敷設,如有發現罰款1000元。
所有電氣裝置的金屬外殼與保護接零連線,專用保護接零由工作接地、配電室的第一級漏電保護器電源的零線接出,施工現場的所有電氣裝置在正常情況下不帶電的外露部分,應做保護接零。包括以下5個部分:
a、電機、電器、手持電動工具和照明器具的金屬外殼;
b、電氣裝置傳動裝置的金屬部件;
c、配電屏、配電箱的金屬框架;
d、室內、外配電裝置的金屬框架及靠近帶電部分的金屬圍欄的金屬門;
e、電力線路的金屬保護管、敷設的鋼管和鋼管外架。
以上任何一個處不符合規定罰款1000元。
電工必須經過培訓、考核,經有關部門發給的合格證才能上崗作業,非電工嚴禁拆改電氣裝置,如有發現罰款20xx元。
不準使用破損,老化及未包紮好的電纜線,如有發現罰款1000元。
電動工具沒有定期安全檢驗的有效合格證,沒有漏電保護器,或絕緣損壞,發現一處罰款500元。
第二章腳手架作業
發現以下隱患每條每次罰款1000元:
1、高處作業未繫好安全帶,高處作業的架子臨空一側沒有安全網,高處作業的平臺、陡坡、架子臨空一面必須有1.5米高的安全護欄;
2、腳手架基礎必須硬化處理滿足承載力要求,不積水,不沉降;
3、腳手架必須按要求設定縱、橫向掃地杆,縱橫掃地杆應用直角扣件固定在舉底座下20cm立杆上;
4、縱向水平杆宜設定在立杆內側,其長度不宜小於3跨;
5、作業層腳手板應鋪滿、鋪穩,並設定安全網和防護欄杆;
6、腳手架底層步距不應大於2m;立杆必須用連牆件與建築物可靠連線;
7、確保腳手架的整體性,不得與井架、升降機一併拉結,不得截斷架體;
8、斜道兩側及平臺外圍均應設定欄杆及擋腳板,欄杆高度應為1.2m,擋腳板高度不應小於180mm;
9、運至地面的材料應按指定地點隨拆隨運,分類堆放,當天拆當天清,拆下的扣件、鐵絲集中處理;
10、施工人員必須帶好安全帽,高空作業應繫好安全帶,穿好防滑鞋,現場嚴禁吸菸;
11、腳手架搭設拆除必須是經過考試合格的專業架子工,持證上崗;
12、嚴禁凌空透支桿件、物料、扣件及其他物品不能亂扔;
13、嚴格控制施工荷載,不得集中堆料施荷;
14、腳手架驗收合格之前嚴禁使用;
15、腳手架架杆、扣件等材質必須合格。
第三章安全防護措施
1、腳手架的通道口應設定安全通道,通道上空搭設安全防護棚,防護棚用雙層腳手板鋪設,層間相隔0.8m,兩側用腳手板綁紮,並用安全網封閉維護。在出入口上方設醒目安全標牌。違者罰款1000元。
2、進入現場必須戴好安全帽,高空作業必須繫好安全帶,並經常檢查,不使用破損安全帶,安全帶必須“高掛低用”違者罰款200元每次。
3、進入工地禁穿拖鞋、涼鞋、高跟鞋,不許留長髮、長辮,不許戴圍巾、穿裙子,違反一項罰300元。
4、根據高處作業“四口”臨邊防護要求,設1.2m高防護欄杆,橫杆不少與3道,下設300mm高踢腳板,對預留洞口採取嚴密封蓋,對電梯井洞口設1.2m高固定柵欄門,豎井每層管架上鋪腳板封閉,每三層加設安全網一道;樓梯均設欄杆扶手,用安全網圍護。有一處不合格罰款1000元。
5、主要通道口設安全警示牌,保證足夠的採光和照明,違者罰款500元。
6、嚴禁私自拆除安全防護設施,違者罰款500元。
7、施工現場的起重機、井字架、龍門架等裝置若在相鄰建築物、構築物的防雷遮蔽範圍以外,應安避雷裝置,違者罰款1000元。
8、高處作業嚴禁坐在平臺邊緣、孔洞邊緣或騎坐在欄杆上休息,違者罰款1000元。
第四章基坑施工
發現以下隱患每次罰款1000元:
1、應設定臨邊防護欄杆由二道橫杆及欄杆柱組成,上橫杆離地高度為1.2米,下橫杆杆離地高度為0.6米,立杆應牢固可靠;
2、防護欄杆必須自上而下用安全立網封閉;
3、所有護欄用紅白油漆刷上醒目的警示色,懸掛提示標誌,護欄周圍懸掛“禁止翻越”、“當心墜落”等禁止、警告標誌;
4、基坑周圍應明確警示堆放的鋼筋線材不得超越基坑邊3米範圍警戒線,基坑邊警戒線內嚴禁堆放一切材料;
5、當基坑開挖深度範圍內有地下水時,應採取有效的降排水措施。沿基坑周邊防護欄處應設定一明排水溝,排除雨季的暴雨突然而來的明水,防止排水溝洩水不及,在基坑一側設一積水池,並及時將積水抽抽走;
6、坑邊堆置材料包括沿挖土方邊緣移動運輸工具和機械不應離槽邊過近,距坑槽上部邊緣不少於2米,槽邊1M以內不得堆土、堆料、停置機具;
7、基坑邊沿應設定“非工作人員禁止入內、當心基坑、當心塌陷、當心墜落、必須佩戴安全帽”等標誌,夜間懸掛紅色警示燈。
第五章施工現場特種作業
1、塔吊、施工升降機安裝或搭設完畢,無辦理驗收(包括階段驗收)手續就投入使用的,(經驗收簽證單為依據)每出現一例罰款6000元。
2、升降機司機應嚴格遵守《施工升降機安全操作規程》,持證上崗,嚴禁酒後作業、擅離職守,嚴禁帶病執行,違者罰款20xx元。
3、切割機、圓盤鋸、電動砂輪機要有護罩,違反一項罰款500元。
4、嚴禁無證駕駛、違章駕駛、酒後駕駛發現一處罰款1000元。
5、嚴禁翻斗車、自卸車車廂載人,發現一次罰款1000元。
6、不得在機車車輛下、機械裝置等下面或有倒塌危險、有毒氣體和過分溼潮的地點附近休息、飲食、乘涼或避風雨,如有發現每人每次罰款500元。
7、非機械操作人員及電工操作人員,不得玩弄、修理機(電)械裝置,違者罰款500元,並對機械造成危害的視機械損害程度進行賠償。
8、電工作業人員、起重機械作業人員、金屬焊接(氣割)作業人員、機動車輛駕駛人員、工程機械(含起重裝置)操作手、建築登高架設作業者,以及符合特種作業人員定義的其他作業人員等特種作業人員無證上崗,每人每次罰款20xx元。
9、電氣焊時,電焊工應嚴格按照《電氣焊安全操作規程》,穿戴好勞保用品,戴好防護鏡和麵罩。發現違規每次罰款500元。
10、現場內電氣焊時,看火人未到位,無防護措施的,罰款1000元。
11、班組動火作業氣瓶擺放距離不足5米,離動火作業不足10米的,罰款1000元。
第六章消防措施
1、用電安全
(1)嚴禁隨意拉設電線,嚴禁超負荷用電;
(2)電氣線路、裝置安裝應由持證電工負責;
(3)各部門下班後,該關閉的電源應予以關閉;
(4)禁止私用電熱棒、電爐子、碘鎢燈等大功率電器;
以上違規行為發現一次罰款5000元。
2、用火安全
(1)嚴格執行動火審批制度,不開具動火證私自動火的罰款3000元。
(2)動火作業前應清除動火點附近10米區域範圍內的易燃易爆危險物品或作適當的安全隔離,取適當種類、數量的滅火器材隨時備用,結束作業後應即時歸還,若有動用應如實報告。違者罰款1000元。
(3)如在作業點就地動火施工,應按規定向作業點所在單位經理級(含)以上主管人員申請,申請部門需派人現場監督;離地面2米以上的高架動火作業必須有一人在下方專職負責隨時撲滅可能引燃其它物品的火花。違者罰款1000元。
3、嚴禁在禁菸、禁火場所抽菸,發現一次罰款1000元。
4、擅自挪用消防設施、器材的位置或改為它用,發現一次罰款1000元。
5、在建建築物內住人罰款20xx元。
6、嚴禁亂丟擦拭物(破布、棉紗、紙張等)、易燃物、廢油罰款500元。
第七章文明施工
1、施工現場,嚴禁穿拖鞋,高跟鞋,赤膊,赤腳等行為,違者罰款300元。
2、在施工現場打鬧,,賭博等不良行為,如有發現罰款5000元。
3、施工現場嚴禁打架,群毆,鬧事等行為,如有發現罰款10000元。
4、施工現場嚴禁焚燒各類廢棄物,違者罰款20xx元。
5、施工現場應設定封閉式垃圾站,嚴禁隨意傾倒生產、生活垃圾,施工垃圾、生活垃圾分類存放,並按規定及時清運消納,違者罰款5000元。
6、嚴禁酒後作業,如有發現每人每次罰款1000元。
第八章貨車管理
1、車輛駕駛人員必須有車輛駕駛證、行駛證、硬牌照、保險等,不符合上述條件的駕駛員嚴禁駕駛車輛上路,如有發現罰款20xx元。由此造成的一切後果都由當事人自負。
2、嚴禁帶病作業,確保車輛燈光齊全,制動有效,配備滅火器,後視鏡、雨刷、防火排氣筒等安全附件完好,如有發現罰款1000元。
3、車輛駕駛員車輛進入廠區,應嚴格遵守交通規則和場內有關規定,嚴禁超速、超重、超寬,或運輸危險物資,如有發現罰款3000元,由此發生的事故造成的損失,由車輛駕駛員全面承擔。
4、車輛駕駛員要杜絕酒後駕車,如有發現罰款20xx元,因酒後駕車發生的責任事故由車輛駕駛員自負。
5、車輛駕駛員須定車定人,不得將車輛轉借他人或者交於無證人員駕駛,發現一次罰款1000元。
6、車輛駕駛員車輛在場內作業,造成甲方、車輛駕駛員人員安全事故、裝置設施的財產損失或對第三方造成的損失由車輛駕駛員承擔,並罰款1000元。
7、倒車卸料時,必須服從指揮,注意周圍人員,發生異常立即停車,嚴禁在高壓線下進行清洗作業,如有發現罰款1000元。
第九章安全管理
1、專案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正常的安全檢查,各班組必須認真配合檢查和整改,不得阻撓,打擊報復或辱罵檢查人員,違者罰款20xx-10000元,情節嚴重的將交由司法機關處理。
2、對專案部、提出的“安全隱患整改通知單”未及時整改或不積極配合的給予經濟處罰5000元;第二次複查仍未整改的加倍罰款10000元;屢教不改,令其停工整頓,並給予3萬元罰款。
3、在施工過程中出現的工傷安全事故,所發生的醫藥費、護理費、誤工費等均由責任分包單位承擔,專案部並根據發生事故嚴重程度對分包單位進行罰款:
a、發生輕傷事故(一般傷害不太嚴重,休工在一個工作日以上的事故)的處以5萬元罰款。
b、發生重傷事故的處以10萬元罰款。
凡具下列情況之一的,均為重傷事故:
①經醫生診斷為殘廢或可能成為殘廢的;
②傷勢嚴重,需要進行較大的手術才能挽救的;
③人體要害部位嚴重的灼傷、燙傷或非要害部位的灼傷、燙傷佔全身面積1/3以上的;
④嚴重骨折(胸骨、肋骨、脊椎骨、鎖骨、肩胛骨、腕骨和腳骨等因受傷引起骨折)、嚴重腦震盪等;
⑤眼部受傷較重,有失明可能的;
⑥手部傷害:大拇指軋斷一節,食指、中指、無名指、小拇指
任何一隻軋斷兩節或任何兩指各斷一節的,區域性肌腱受傷甚劇,引起機能障礙,不能自由伸屈、殘廢的;
⑦腳部傷害:腳趾斷二隻以上的,區域性肌腱受傷甚劇,引起機能障礙,不能行走自如,可能殘廢的;
⑧內部傷害:內臟損傷,內出血或傷及腹膜等;
⑨凡不在上述範圍內的傷害,經醫生診斷後,認為受傷較重,可根據實際情況參考上述各點,由企業行政部門會同工會提出初步意見,報當地勞動部門審查確定。
c、發生死亡事故罰款15萬。
死亡事故:指死亡(含傷後一個月內死亡)3人以下事故。
d、發生重大死亡事故罰款15萬×傷亡人數。
重大死亡事故:是指死亡3人或3人以上、特大事故死亡人數以內的事故。
二、建築工程施工備案流程
1、工程施工總包企業在取得中標通知書後3日內,憑中標通知書所核定的預計用工數,到專案所在地分包、勞務市場繳納綜合保險預繳費(本市二級及以上資質施工企業和外省市進滬施工企業,本市三級施工企業辦理工程總包合同備案仍按原方法執行)。
2、工程施工總包企業在繳納綜合保險預繳費的同時,書面承諾依法簽訂分包施工合同、勞務施工合同,並督促分包企業或勞務企業及時到專案所在地分包、勞務市場辦理施工合同備案和辦理綜合保險人員採集手續。
3、工程施工總包企業必須與自己使用的每位建築勞務人員簽訂統一格式的勞動合同,並需到工程所在地的分包、勞務市場辦理勞動合同備案和綜合保險手續。
4、工程施工總包企業使用的勞務人員因故離開,需及時到分包勞務市場辦理綜合保險登出手續。
三、建築工程施工合同簽訂有什麼注意事項
1、簽訂合同時應當審查施工合同主體
2、注意約定合理的付款方式
3、工期和工期調整的約定技巧
4、簽訂建設施工合同時應注意的其他問題
工程安全管理制度10
一、為進一步加強公司安全生產工作,規範安全生產管理,依據國家法律、法規和股份公司規定,結合公司生產經營實際,對安全生產管理規章制度進行了修訂,形成了《中國水利水電第五工程局有限公司安全生產管理制度》(以下簡稱《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二、《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共有30個管理辦法。針對公司安全管理體制建設、機構設定、工作職責、檢查考核、教育培訓、事故管理、職業病防治、檔案資料管理等作了明確的規定;針對特種裝置安全管理、重大危險(源)因素控制、消防、民用爆炸物品管理、安全技術、施工用電、應急救援等方面制定了專門的管理辦法。
三、《安全生產管理制度》中,“二級單位”指公司所屬各分局、各子公司、事業部、公司直管專案部的統稱,“專案部”是指公司在建專案部,包括二級單位所屬專案部和公司直管專案部。
四、《安全生產管理制度》適用於公司總部各部門、二級單位和專案部。
五、安全生產方針:“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
六、公司安全生產管理目標:規範管理、持續改進;杜絕較大及以上事故,遏制一般事故,努力實現死亡事故“零”目標,建立本質安全企業。
七、公司在安全生產管理工作中,堅持以人為本、珍愛生命、安全發展的理念,堅持“技術可能、經濟可行、風險可控、管控可及”的原則,堅決反對在安全生產不受控條件下的趕工搶工,堅決反對在安全生產不受控條件下的產值規模擴張;堅決反對減少必要安全投入形成的非正常業績利潤。
八、公司實行安全生產崗位責任制度,堅持誰在崗誰負責、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堅持責任明確、分工負責、落實到人、齊抓共管的原則;堅持分級管理,各負其責,自上而下逐級監管的原則。
九、二級單位(專案部)在貫徹落實《安全生產管理制度》的同時,應針對本單位(專案部)生產經營的特點和實際,制訂具體安全生產實施細則,建立、完善本單位(專案部)安全生產規章制度。
十、二級單位(專案部)要在貫徹執行本《安全生產管理制度》的同時,與公司質量、環境、職業健康安全管理體系有機結合起來,不斷完善、持續改進安全生產管理工作;積極探索和引進其他先進的安全生產管理思想、管理理念和工作方法,不斷提高員工的安全生產意識,不斷提高單位的安全生產管理水平,實現安全生產管理的標準化、規範化、制度化和常態化。
十一、公司國外工程專案應遵守專案所在國家(地區)的相關法律、法規及標準規範,並按照“不低於公司國內安全生產管理標準”原則開展管理工作。
十二、本《安全生產管理制度》由公司安全監察部負責解釋。
十三、本《安全生產管理制度》以公司正式檔案釋出,自發布之日起執行,原《中國水利水電第五工程局安全生產管理制度》(20xx版)同時廢止。
工程安全管理制度11
為全面落實建設工程質量安全監督管理規定,體現建設工程質量安全監督工作的公開、公正和透明原則,進一步明確目標,強化責任,充分履職,嚴格追責,根據《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建設工程質量安全監督管理規範》及相關法律法規,結合我站實際,制定本制度。
第一條 質量安全監督工作必須由兩名或兩名以上監督人員共同實施。監督的基本工作單元為監督小組,監督的工作內容包括建設工程質量安全監督的全部過程。監督小組在監督科科長的直接負責下開展工作。
第二條 以下監督工作,應由相同或相近專業不少於兩名監督員參加:
①監督交底;
②對違法、違規行為的處理;
③分部、子分部工程中間驗收及單位工程驗收監督;
④工程質量事故調查處理;
⑤每月的工地現場巡查;
⑥其他行政執法行為。
第三條 監督文書及監督報告應由兩名以上監督員簽名,監督文書中若涉及實體質量及技術問題,應由兩名以上監督員簽名。
第四條 工程質量監督工作中重大問題的處理,應由監督小組成員集體討論、做出初步決定意見,由站分管領導審批後才能下達處理決定書,站分管領導認為需提交站務會研究的,由站務會議研究後再下達處理決定書。
本條款中重大問題是指以下情形之一:①對責任單位記不良行為記錄或嚴重不良行為記錄的;②對中心城市重點專案下達停工整改監督文書的;③對工業園區專案下達停工整改監督文書的。
第五條 督查指導科在站長的領導下組成抽查巡查小組,對各科室的質量安全監督工作進行每月督查和不定期抽查。
第六條 質量安全監督一線人員,對正常管理專案必須每月至少2次到專案進行質量安全監督管理,對實行差別化管理的專案,每月至少3次到專案進行質量安全督查檢查,對非正常監督專案(重點專案)每月至少4次進行質量安全跟蹤記錄和查處,並將所有專案監督管理情況及時登入站質量安全監督資訊網和省建築工程監管資訊平臺。對非正常監督專案存在的重大安全隱患、嚴重質量問題,要形成專題調查報告,報站務會研究,並上報上級主管部門。
第七條 嚴把建設工程開工安全條件審查關。
1、監督科在接到專案開工安全條件審查申請後,分管領導要委派安全監督員,在5個工作日內按照《xx省建設工程開工安全生產條件審查制度》對施工現場進行實地安全生產條件核查,符合要求的簽署審查意見;對不具備開工安全生產條件的專案,要一次性告知下發整改意見,整改複查合格後簽署審查意見;
2、對建設、勘察、設計單位的專案負責人和施工、監理單位的關鍵崗位人員實行面籤並加蓋手印存檔,對不能到崗履職的單位人員下發整改通知,開工條件審查不允許透過;
3、對現場存在深基坑或專案施工可能損害毗鄰建築物、構築物和地下管線的,開工前專案建設單位必須委託第三方鑑定機構對建築物、構築物進行房屋結構安全鑑定,形成鑑定資料和影像檔案;開工後必須要求施工單位委託第三方觀測機構對基坑邊坡和建築物、構築物進行定期觀測,並定期公示觀測資料;。
4、專案在申請開工安全條件審查前必須完成專案施工圍擋、車輛沖洗平臺和進出場道路的硬化,圍擋外必需貼上創衛、創交模及創文明城市宣傳標語,九牌二圖和《xx建築市場質量安全十項管理規定》。圍擋和車輛沖洗平臺,具體施工標準按照《xx市房屋建設工程和閒置土地創衛標準》實施。
本條九牌二圖是:①工程專案概況牌;②責任主體單位關鍵崗位人員名單及電話牌;③安全生產製度牌;④消防保衛制度牌;⑤文明施工牌;⑥建築節能公示牌;⑦重大危險源識別牌;⑧規劃審批牌;⑨五方責任主體牌;⑩質量常見問題治理和安全達標圖;○11施工平面佈置圖。
第八條 對建築工程以下重要環節的監督必須實行安全監督交底制度。監督科要形成安全監督交底報告,登入資訊平臺彙總,並作為日常安全抽查檢查的依據。
1、建設工程專案及危險性較大的專項工程開工安全生產條件審查責任交底制度;
2、建設工程質量安全監督方案編制、審批交底制度;
3、施工現場文明施工監督交底制度;
4、基坑(深基坑)支護及土方工程安全監督交底制度;
5、模板(高支模)工程安全監督交底制度;
6、高處作業安全監督交底制度;
7、人工挖孔樁安全監督交底制度;
8、腳手架(懸挑腳手架、附著升降腳手架、門式腳手架等)安全監督交底制度;
9、建築起重機械(施工升降機、塔吊物料提升機等)安全監督交底制度;
10、臨時用電及小型機具安全監督交底制度。
11、電梯井、施工電梯等臨邊洞口防護安全監督交底制度。
第九條 建築工程實體質量實行監督抽測制度
1、工程質量監督抽測的頻率:面積小於1萬平方米的多層建築或10層以下的建築抽測不少於1層且不少於10套;10層及其以上的不少於2層且不少於20套;30層或100米以上建築不少於3層且不少於30套;每層每個抽測專案不少於2個構件;並採取實體檢測方式。
2、質量安全一線監督員,必須對質量常見問題進行重點督查,形成履職記錄並登入省、市質量監管資訊平臺;經抽測對工程質量確有懷疑的,由質量監督員簽發《工程質量整改通知單》,責令施工單位委託有資質的檢測單位按有關規定進行檢測,並出具檢測報告。經有資質的檢測單位檢測結果不符合規範標準和設計要求的工程,應提出經設計單位同意的處理方案,經監督小組會同意後進行處理,處理後由質量監督員對有關資料複查、備案並錄入建築資訊平臺;工程質量監督抽測的主要專案:
①現場使用商品混凝土情況。對混凝土企業資質進行核查,對商品混凝土進場驗收及現場塌落度檢測記錄進行抽查,加大對原材料的抽檢力度和加強對專項實驗室的延伸監督,對現場混凝土試塊留置和標養、同條件養護情況進行重點檢查,並形成督查記錄。發現商品混凝土生產企業代做、代養混凝土試件行為或施工單位使用無資質的商品混凝土,必須立即下發《工程停整通知》,責令施工單位委託有資質的檢測單位對已建成的主體結構逐層進行結構實體檢測,檢測一般構件數量原則上每層不不少於30%,所有影響結構安全的構件必須全數檢測。
②承重結構混凝土強度及混凝土結構構件軸線、幾何尺寸情況;
③主要受力鋼筋數量、位置及鋼筋保護層厚度情況;
④現澆樓板結構厚度及窗臺、陽臺混凝土壓頂情況;
⑤砌體工程平整度、垂直度、組砌方法及豎向和水平灰縫施工情況;
⑥廁所、廚房混凝土翻邊情況。翻邊在未完成主體驗收前嚴禁粉刷;如翻邊為二次澆搗應對預留鋼筋、翻邊的截面尺寸、位置及在二次交接的接觸面是否採用人工鑿毛進行重點監督。
⑦必須對屋面外牆的淋水試驗進行重點督查。
第十條 監督專案現場安全防護及文明施工情況。
1、在專案辦理開工安全生產條件審查時,應核查四方監管協議,以及撥付安全防護文明施工措施費的情況。
2、按照創國衛、創交模、創文明城市要求核查現場圍擋、沖洗平臺、揚塵控制、道路硬化、衛生管理、材料堆放等核查,安全防護文明施工措施落實到位情況。
3、根據專案施工進度,分階段對施工現場安全質量標準化進行評價。對建設單位安全防護文明施工措施費撥付不及時、施工專案部不按規定使用或施工現場安全質量標準化不達標的,責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責令停止施工,並按規定上報相關單位和人員不良行為記錄。
第十一條 監督重大危險源的識別和控制管理情況。
1、對施工專案部和現場監理部共同識別確認後報送的專案重大危險源名錄進行核驗、建立管理臺帳。重大危險源應將人的“三違”不安全行為、腳手架、模板和支撐、起重塔吊、人工挖孔樁、基坑施工、臨時用電、安全防護、洞口及臨邊防護作為重點管理。
2、對抽檢專案的重大危險源的專項施工方案、措施和應急救援預案的情況,進行監督檢查,並核查施工專案部和現場監理部日常對專案重大危險源適時過程監控措施的檢查及整改落實情況。同時抽查施工企業根據季節特點、氣候的變化和安全生產形勢適時組織專案重大危險源控制的專項檢查等落實企業安全責任的情況。
3、對施工專案部制定的重大危險源專項施工方案、措施不能滿足專案實際防控要求或施工專案部、現場監理部日常監控不到位以及施工企業安全責任不落實,造成專案重大危險源處於非受控狀態的,及時責令整改;情節嚴重的應立即責令停工整改,並按規定上報相關企業和人員不良行為記錄。並對處於非受檢狀態的重大危險源進行跟蹤督辦直至消號。
第十二條 監督專案分部(子分部)驗收情況;
1、驗收監督組參加監督驗收過程中,必須落實專案五方責任主體負責人參加基礎及主體結構工程驗收活動,否則,即可認定驗收人員資格不符,不具備基礎及主體結構驗收監督條件,由監督組長宣佈擇日重新組織驗收監督;監督人員應認真審查參建各方人員資格及證書(原件或有效影印件)。
2、驗收監督組可採取分組的方式對工程質量進行抽查。重點檢查“強條”的實施;重點抽查樑柱節點、懸挑構件、板厚、樓梯板、施工縫、後澆帶、板面平整、砌築方法、拉結筋安裝、軸線位移、空間幾何尺寸、柱和牆面垂直、窗框安裝、鋼結構節點構造、焊縫外觀質量、螺栓副安裝質量、外牆滲水、廚衛漏水、建築節能等。
3、驗收監督不透過的專案,責令整改。需對存在的各類較嚴重的質量問題徹底整改後,擇日重新組織驗收監督。驗收監督不透過的工程,不得進行下一道工序的施工,如有違反,監督科應責令整改並視具體情況對主要責任方下發“嚴重不良行為記錄”和停工通知單並履行行政處罰程式。
第十三條 建築施工現場安全質量標準化達標驗收要求
1、依據x建建〔20xx〕x號《xx省建築施工現場安全質量標準化達標驗收辦法》和湘建建[20xx]44號《xx省建築施工安全生產標準化考評實施細則》的規定,要求在建工程分別在基礎、主體、裝修等分部工程施工階段的動態評定工作不得少於1次,市政道路、橋樑按完成各階段工程進度量,其施工進度應完成不少於該分部工程工程量的30%至80%。停工3個月以上的工程專案,開工前應做分部工程階段性動態評定。
2、各階段性質量安全標準化驗收,重點對以下內容進行檢查。
①建築工地建築圍擋外必須整潔、美觀,所粘掛的宣傳標語應無破損和汙染;施工現場進出大門和車輛沖洗平臺必須配備專職人員;主次幹道必須通順,施工場地必須設定防止泥漿、汙水、廢水外流設施;
②生活區、辦公區、建築材料堆場、攪拌場(砂漿),鋼筋加工棚等作業區必須硬化;建築材料、構件、料具必須按總平面圖堆放,堆放整齊並按名稱、品種、規格掛標牌;
③民工宿舍生活用品放置整齊,宿舍周圍環境衛生、生活垃圾必須及時清理,並按要求配備生活垃圾桶和滅火器材;食堂必須符合建築工地創衛要求,辦理相關許可證,從業人員必須辦理健康證;
④外架鋼管必須刷黃色油漆,剪刀撐、臨邊防護欄杆必須刷紅白相間油漆;懸挑架首層必須封閉,並在外設定分層帶,分層帶必須刷紅白相間油漆;
⑤施工現場首層必須封閉施工,所有工作人員必須從安全施工通道進出施工現場。工地樓層和外架無建築垃圾,如其他特殊原因無法外運,必須集中碼堆或裝袋處理
3、對達標驗收組複查情況加強日常監督巡查,對階段性動態評定不合格的工程專案應實施差別化管理,並分別對施工、監理下達督辦函,對單位責任人進行約談,同時要求施工單位在7個工作日內重新申報施工階段性動態評定,評定合格,方可以進行下道工序施工。每次專案施工階段性動態評價結果和分項評分會及時錄入《xx省建設工程專案監管資訊平臺》,以確保資訊真實、準確、同步。
第十四條 責任追究
1、按照《xx市質量安全監督站責任追究辦法》的相關要求對市站質量安全監督管理相關責任人履職情況進行督查,對不作為、慢作為、亂作為以及違紀人員進行嚴格追責。
2、質量安全監督人員所監督的工地,在省檢、市檢或站督查科月度考核中,專案考核為“基本合格”或“不合格的”,進行全站通報批評,並由站領導對監督人進行質詢談話;連續兩次考核為基本合格或不合格的,對監督人員實施差別化考核,考核其監督全部專案,並在年終扣發該監督人員全年績效工資;連續三次或已實施差別化考核的監督人員在下次考核時仍達不到合格要求的採取離崗學習措施;離崗學習後仍達不到要求的,取消監督人員監督資格,並調離監督工作崗位。
工程安全管理制度12
安全生產製度
一、制定安全生產方針政策,健全安全生產組織。
二、進地安全培訓教育,開展安全生產監測檢查。
三、安全生產措施編制,傷亡事故統計分析。
四、對生產過程中不安全因素研究、消除、控制、預防工傷事故發生的措施。
五、對使用新材料、新裝置、新工藝,事先對存在不安全因素或可能出現傷亡事故作出充分估計,制定政策、完善、保護措施。
六、根據工程特點、施工環境、施工條件、施工方法等編制有針對性的施工安全技術措施。
七、鑑別、評價、控制或消除生產勞動過程中的有害因素,使勞動條件符合衛生要求。
八、盛夏做到防暑降溫,寒冬做好防寒保暖工作。
九、對從事有毒有害作業人員,每年進行健康檢查。
安全生產檢查制度
1、建立健全段部安全生產的日常性檢查、專業性檢查、季節性檢查、節日前後的檢查和不定期檢查,分公司每週進行一次安全生產巡邏檢查,上班前教育,下班後檢查。
2、進行日常性檢查,經常普遍性的檢查,企業每年至少檢查4-6次,專案部每月至少一次,班組每週、每班次都進行檢查,國外還有安技人員的日常檢查,還有各級領導、各級安全管理人員在各自業務範圍內經常檢查。
3、安全生產檢查工作應根據上級有關規程、法令和企業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進行,檢查違章作業和規程、制度的執行情況,機械電器、裝置的安全執行,發現事故隱患,及時採取防護措施,杜絕事故苗子,做到防患於未然。
4、安全生產以自查為主,互查為輔,以查思想、查制度、查紀律、查隱患為主要內容,要結構氣候特點,開展防洪、防雷電、防坍塌、防高處墜落、防中毒等“五防”檢查。安全檢查要貫徹領導與群眾結合的原則,做到邊查、邊改,對查出的隱患不能立即整改的,要建立登記、整改、複查制度。整改計劃要定人、要定措施、定期完成。
5、要經常性安全檢查,能及時發現隱患,消除隱患,保證生產正常執行。
安全生產目標管理制度為了貫徹執行“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落實安全生產責任,杜絕重事故,避免和減少一般事故的發生。根據<安全生產法>、<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及上級有關加強安全生產工作,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精神,結合實際,重新制定了。
一、目標
1、確保全年安全生產無死亡事故。
2、確保全年安全生產無重傷事故。
3、不發生一次經濟損失超過xx元。
4、爭創市、縣優良工程。
二、管理計劃
1、年度投入安全生產專項資金十多萬元。
2、安全教育、培訓管理人員每季度一次,新工人進場要進行三級教育。
3、安全檢查:段部每季度檢查12次,站組每星期一次,安全科及時總結各站組工地檢查情況,總結各站組工地安全生產動態,及排除安全隱患。
4、安全生產例會每季1-2次,及時總結,表揚先進,找差距,指出存在問題,落實解決辦法,向安全先進工地參觀學習,以提高安全生產整體水平。
5、每個工地各站組建立安全工作臺帳。
6、年終:評比安全生產先進工地,安全生產先進個人。
專案安全管理制度
一、總則
1、為加強專案安全管理工作,保護職工在施工生產過程中的安全與健康,預防傷亡事故和職業危害,促進專案生產的發展,特制定本辦法。
2、專案安全管理要責徹執行“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要堅持“管生產必須管安全”的原則,及“誰主管誰負責”的安全生產責任制,形成“完善的專案安全”的保證體系。
3、專案安全管理必須堅持從嚴治理,做到嚴明職責、嚴密制度、嚴肅紀律、嚴格考核。
4、本辦法適用於工地各專案經理部。
二、專案安全管理機構、人員及職責
(一)專案必須成立安全領導小組,專案經理為安全領導小組組長,是本專案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專案應設立負責安全技術管理的職能部門,協助經理對日常安全生產工作和機械安全工作履行監督、檢查、管理職責,並協助搞好機械安全和消防工作。
(二)100人以上的專案經理部必須設立專職安全員一名,特殊情況下,可設二名專職安全員。專案專職安全員必須經地方勞動部門或公司組織的專業培訓,獲得<安全員證>後方可上崗。
(三)專案專職安全員不得隨意更換,確因工作需要變更工作崗位時,須報安全部門批准,並配備經培訓獲得<安全員證>的其他人員接替工作。
(四)專案經理部有關人員安全職責
a、專案經理安全職責
1、對專案的安全生產、勞動保護工作負第一責任。
2、貫徹執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勞動保護的方針、政策、法令和公司有關安全生產規章制度。
3、在計劃、佈置、檢查、總結、評比本專案生產工作時,必須同時計劃、佈置、檢查、總結、評比安全生產工作。
4、負責組織領導本專案安全生產保證體系,制定年度安全生產工作目標和相應的保證措施。
5、領導本專案安全小組和負責檢查安全技術部門的工作,堅持每月對本專案生產進行一次檢查,主持召開專案安全生產辦公會,研究本專案安全生產有關問題。
6、督促、檢查副經理、各職能部門及負責人嚴格履行安全生產責任制,落實各自管轄的安全工作,對本專案事故隱患的整改在技術、資金、物資上給予妥善安排和保證,及時解決生產過程中的各類事故隱患,減少和杜絕傷亡事故。
7、加強對本專案職工的遵章守紀教育,提高職工素質,強化職工安全意識,總結、推廣安全生產先進經驗,表彰先進班組和個人。
8、推進現代科學管理方法,提高安全生產管理水平。
9、專案經理是專案範圍內治安綜合治理責任人,對職工正常的生活安全負有主要責任,組織職工法制教育,把預防在先工作做好、做細,負責處理案件、事件調解糾紛。
b、專案副經理安全職責
1、對本專案的安全生產、勞動保護工作負第二責任。
2、協助經理認真貫徹落實國家有關生產、勞動保護的方針、政策、法令和公司有關生產規章制度。
3、貫徹執行“管生產必須管安全”的原則,做到生產與安全“五同時”。
4、協助經理組織本專案安全檢查,對查出的事故隱患等,指定專人或部門負責限期整改。
5、主持和參加專案生產排程會,當生產與安全發生矛盾時,必須服從安全,確保安全生產。
6、加強對職工遵守紀律的教育,提高職工素質、強化職工安全意識,總結推廣安全生產先進經驗。
7、做好本專案職工勞逸結合和女工“五期”特殊勞動保護工作,嚴格執行公司關於勞動保護用品、防暑降溫物品的發放標準。
8、本專案發生人身、機械、火災等事故,要親臨現場,組織調查事故原因及責任,按照“四不放過”的原則,對事故責任者提出處理意見,並制定預防措施。
9、參加專案安全生產辦公會議,督促、檢查專案安全技術部門的工作,在經理外出期間,承擔和行駛經理的安全職責,努力實現本專案安全生產目標。
c、專案負責人的安全職責
1、監督並保證國家安全生產、勞動保護的方針、政策、法令和公司有關安全生產規章制度的貫徹執行,對本專案安全生產負領導責任。
2、把安全生產工作列入公司重要議事日程,定期聽取安全技術職能人員對本專案安全生產工作彙報。
3、加強本專案各級管理人員和職工的思想教育工作,提高職工的遵章守紀自覺性,提高全員安全意識。
4、參加專案安全生產辦公會,專項研究和解決有關安全生產議題的會議。
d、專案工會負責人安全職責
1、對本單位的安全生產、勞動保護工作負綜合治理責任。
2、督促並協助行政領導貫徹國家有關安全生產、勞動保護的方針、政策、法令有關安全生產的規章制度,把勞動保護列入工會重要議事日程,保護職工的安全與健康。
3、貫徹“安全生產、人人有責”的方針,組織並協助開展安全生產,勞動保護的宣傳、教育和培訓工作,教育職工遵守勞動法令、制度和各種操作規程。
4、參加本專案發生的人身、機械、火災等事故的調查、處理及善後工作,協助有關部門提出防止傷亡事故的措施,認真做好群眾監督工作。
5、監督專案逐步改善職工的工作條件和女工保護工作,維護職工勞動保護的合法權利和義務,組織開展安全生產和文明生產競賽活動。
6、參加本專案召開的安全生產辦公會議,參與研究解決有關安全生產議題的會議。
e、專案施工技術人員安全職責
1、在專案經理的直接領導下,從技術上對本專案的安全生產工作負責。
2、主持專案安全技術業務會,組織技術人員學習貫徹各種安全法規、制度和編制安全操作規程,制定專案單項工巢全措施。
3、向專案職工進行施工技術交底時,同時進行安全交底,講解施工工藝安全技術操作規程,深入施工現場及時解決施工生產過程中的安全技術問題。
4、督促並指導工人嚴格按照安全操作規程進行施工生產,對施工生產中違安全操作規程的,有權令其停止作業,及時糾正。
5、協助搞好職工安全技術培訓工作。
f、專案安全技術人員職責
1、在專案經理的直接領導下,積極宣傳和認真貫徹上級有關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璺、制度等,推動本專案的安全生產工作。
2、經常深入施工現場進行檢查,發現危及職工人身安全的隱患,及時向有關領導報告,採取措施,防患於未然。有權制止違章作業,有權糾正違章指揮。
3、負責專案安全生產的宣傳、教育工作,對新上崗上員進行上崗前的安全教育,協助公司安全管理部門搞好本專案特種作業人員的安全技術培訓工作,做到特殊工種工人100%持證上崗。
4、負責施工現場重要危險部位的警示、安全標語牌的製作,宣傳工作,參加本專案工傷事故的調查、分析和處理會議。
5、參加專案安全生產會議、定期向經理等彙報安全生產工作,提出安全生產方面的建議和要求,按時上報安全生產各類報表,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臺帳。
g、作業隊長、班組長安全職責
1、對作業隊、班組工人在生產中的安全和健康負責,認真執行本單位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檢查督促作業隊、班組工人正確使用各種勞動防護用品。
2、組織好每天的安全生產班前講話,作業中檢查、班後小結及換班交接工作,不違章指揮,不違章作業,當生產與安全發生矛盾時,必須服從安全。
3、全面瞭解掌握作業隊、班組人員的思想動態,經常對作業隊、班組進行遵章守紀教育,嚴格執行勞動紀律,教育職工在任何情況下不違章蠻幹,對新上崗的工人進行班組安全教育。
4、對本作業隊、班組發生的各類事故,要詳細記錄,立即上報,積極參與事故的調查,並組織作業隊、班組人員分析原因,吸取教訓,提出防範措施,不得隱瞞事故。
5、在生產過程中發現製備、現場存在明顯事故隱患,並隨時可能危及人員生命安全時,有權停止作業,迅速組織人員撤離危險崗位,及時向領導報告。
6、組織好作業隊、班組每週安全日活動,認真做好各類安全活動記錄,總結安全生產經驗,找出教訓,針對問題採取措施,使生產經常處於安全狀態。
7、及時表揚作業隊、班組安全生產中的好人好事,將安全生產情況填入原始記錄,做為工人考核、評比、定級、升級、競賽評獎的條件之一。
三、安全檢查
(一)專案經理必須每月組織一次全面的安全檢查。安全檢查由專案經理、副經理或黨小組負責人親自牽頭,組織專案工會及有關職能部門的負責人和專案專職安全員共同進行。並積極配合公司安全管理部門進行專項和重點檢查。
(二)專案安全檢查要有重點。特別要做好易發“商空墜落”、“機械傷害”、“淹弱”、“觸電”、“火災”等事故場所的檢查,邊查邊改,同時各專案根據各自承擔工程的實際情況,推行專案安全檢查表,做到安全生產檢查規範化、標準化。
(三)對查出的事故隱患及事故苗頭,有關部門要制訂整改計劃,做到定人、定措施、定完成日期,必須做到條條有著落,件件有交待。在隱患未消除前,必須採取可靠的防護措施,如危及職工人身安全的,應立即停止作業。
四、安全紀律
(一)遵守勞動紀律,服從專案領導和安全檢查人員的指揮,上崗作業時,思想集中,堅守崗位,未經許可不得隨意從事非本工種作業,不得酒後作業和在嚴禁煙火的場所吸菸、動火。
(二)嚴格執行本工種(崗位)安全操作規程,不違章冒險作業,有權拒絕違章指揮,有責任制止他人違章操作。
(三)按照作業要求正醛戴好個人防護用品,進入施工現場必須戴好安全帽,在沒有防護設施的高處、懸崖和陡坡施工中必須繫好安全帶;水上作業穿好救生衣;高處和交叉作業時不得往下投擲物料;嚴禁穿硬底鞋、施鞋、高跟鞋或赤腳、赤膊進入施工現場;女工不得穿裙裝上班作業。
(四)在施工現場行走要注意安全,不得隨意攀登腳手架、龍門架、雙導染、懸梯和弔唁鉤、剷鬥,不得私自操作電動開關和私接亂接電源線,非特種作業人員嚴禁從事特種作業,非機械操作工嚴禁撥弄或開動機械裝置,不得在施工現場打鬧玩耍,不得將家屬、小孩或無關人員帶入施工現場。
(五)非操作人員未經允許不得隨意進入爆破警戒區、鋼筋(鋼索)張拉區、吊裝作業區、龍門架拼裝或拆除區。對施工現場各種防護設施裝置,防護圍欄、蓋板、安全標誌等不得任意拆除和拆除隨意挪動。
五、班組安全管理
(一)班組是專案一切生產活動的主體,專案經理必須重視班組的安全管理,加強安全優秀班組和合格安全班組的建設。
(二)班組應認真貫徹執行總公司、公司和專案制訂的各項安全生產規章制度,根據各班組工作實際情況,制訂本班組職工基本行為規範,個人勞動防護用品佩戴使用制度,常用工具裝置維修檢查制度,並制訂水上和高處作業須知,吊裝拆除作業、安全用電、防火滅火須等班組安全制度。
(三)班組必須設一名兼職安全員,協助班組長搞好本班組安全工作,班組要每週進行一次安全活動例會,組織學習安全生產法規,安全技術知識、安全文化知識和本工種施工工藝及操作規程,分析事故安全和事故隱患,提出預防增強和提高本班組職工的安全意識,提高職工自我保護和群體保護能力。
(四)每天上班前,班組長要進行班前安全講話和安全交底,要交清當天作業的內容、人員分工、危險因素存在的工序和相應的預防措施;作業前要對施工機具、防護裝置進行全面檢查,班中要求進行安全巡檢,班後要小結,輪班作業換班時應向下一班安全交底,對作業中發現的不安全行為、隱患要隨時指出、糾正。
(五)班組在作業過程中,組員要互相關心、互相督促,做到“不傷害”;對班組內使用的各種機具裝置、工具要認真維修保養,確保安全有效。班組在一個分項工程任務完成後,應將剩餘的鋼筋、木料、水泥等運到指定地點,按規定分類堆放,不得堵塞通道、交通路口,不得把建築垃圾扔在安全網內。作業場所積聚的油跡、水跡、粉塵要清掃乾淨,做到清潔、衛生、文明生產。
六、事故調查及處理
(一)專案發生事故後,事故現場有關人員應立即報告專案經理及有關領導,經現或有關領導接到事故報告後,必須立即採用措施組織搶救,防止事故擴,儘量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
(二)專案發生重傷、死亡事故後,應當在24小時內上報公路主管部門,發生死亡重死亡事故,應同時立即報告地方安全部門、部門、人民檢察院、工會組織,報告內容包括:發生事故的單位、時間、地點、傷亡人員情況,初步分析事故的原因等。
(三)發生傷亡事故,應當保護事故現場,因搶救傷員需要移動現場部分物品時,必須作出標誌,繪製事故現場圖,詳細作出記錄,在消除現場危險因素、採取防範措施後,方可恢復生產。
(四)事故發生後,必須按國務院[1991]年釋出的75號令<企業職工傷亡事故報告和處理規定>以及總公司具體規定處理。
七、安全獎罰
(一)在專案安全生產工作中,具備條件的確優秀安全生產班組和個人應給予表揚和物質獎勵,優秀安全班組和個人的條件如下:
1、圓滿完成本專案下達的各種生產任務,符合第六點第二條、第四條、第五條的班組和作業隊。
2、杜絕重傷和死亡事故,輕傷事故不突破2人次,年度內未發生過一般機械裝置事故、火災事故,實現了“安全年”的作業隊或班組。
3、能模範的執行、遵守各項安全管理制度和規定,熟悉本工種、本崗位的安全技術業務知識,努力完成本職生產任務,連續兩年未發生過個人責任事故的個人。
4、能積極參加上級和本專案組織的各項安全活動,能對本專案、本班組的事故隱患治理提出改進措施和合理化建議並取得成效的,能堅持原則,敢於制止“三違”現象,在排除事故隱患,使職工人身和國家財產免受損失,為單位的安全生產做出突出貢獻的個人。
(二)獎勵的具體標準由各專案自定。
(三)在專案施工中,因“三違”而導致輕傷、重傷、死亡、重死亡(指一次死亡3人以上)事故,對專案和責任者的處罰和行政處分按總公司<職工傷亡事故處罰辦法>的有關規定辦理。
(四)專案發生機械事故後,對有關責任人的處罰,按總公司<機械裝置安全條例>有關規定辦理。
(五)違施工現場安全管理條件行為的職工,處以100-200元的罰款,幹部違加倍處罰:
1、進入施工現場不戴安全帽者;高處作業不繫安全帶、不穿防滑鞋者。
2、穿拖鞋、高跟鞋、裙裝或赤腳、赤膊上班作業者;機床作業不戴手套,不戴防護鏡者。
3、在油庫、料庫庫房內,乙炔發生器室,木工棚內吸菸、動火者。
4、在高處、水上工作平臺上作業,追拉推開啟玩笑者。
5、施工機械、車輛超座載人以及無<特種作業人員操作證>、<駕駛證>駕駛他人施工機械、車輛者。
6、有意損壞安全網、安全帶、安全標誌、交通標誌、通航訊號、消防器材者。
7、不聽安全人員勸告或故意辱罵、動手阻撓安全人員正常工作者。
工程安全管理制度13
施工現場安全管理制度
1、施工現場總平面佈置圖,施工方法和施工技術均應符合消防安全要求。
2、開工前按施工組織設計防火措施需要,配置相應種類數量的消防器材裝置設施。
3、焊割作業點與氧氣瓶,電石桶和乙炔發生器、存放、使用等危險距離,均應符合規定的安全距離。
4、施工現場的焊割作業,必須符合防火要求,嚴格執行“十不燒”的規定。施工現場安全管理制度。
5、施工現場動火作業,必須執行審批制度。
6、施工現場用電、應嚴格按照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範,加強電源管理,以防發生電氣火災。
7、發現火警時候,都應迅速準確地報警積極參加撲救。
8、負責定期向職工進行防火安全教育和普及消防知識,提高職工防火警惕性。
9、定期實行防火安全檢查制度,發現火險隱患必須立即消除,對於難於消除的隱患要限期整改。
10、對違規定造成火災的有關人員進行處罰,情節嚴重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施工現場安全管理內容及要求
一、組織管理
1、施工現場(工地)應成立以工地主任(或專案經理)為安全生產第一責任者的工地安全生產管理小組,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管生產管安全。施工現場安全管理制度。工地主任(專案經理)對工程施工安全負全面責任。施工技術負責人對施工安全負技術責任。
2、工地應建立由工地領導成員(包括施工員、工長等)輪流安全值日製度,做好安全值日記錄。並檢查監督班組安全制度的執行。同時還要建立和健全工地安全生產責任制,安全技術交底、安全宣傳教育、安全檢查、安全設施驗收和事故報告等管理制度。
3、班組新調入工地時,應將班組安全員名單報告工地安全生產管理小組。屬特種作業班組還應報告本班組持有操作證情況。同時,工地安全管理小組要向班組進行安全交底。
4、總、分包工程或多單位聯合施工工程,應以總包單位為主,分包單位(或參加施工單位)參加的聯合安全生產領導小組,統籌、協調、監理施工現場安全生產工作。各分包單位(或參加施工單位)根據管生產管安全原則,都應成立分包工巢全管理組織或確定安全負責人,負責分包工巢全管理,並服從總包單位的安全監督檢查。
二、施工現場安全技術管理
現簡述關於施工現場安全技術管理方面的要求。
1、施工現場(單位工程)安全技術管理基礎資料
施工組織設計安全技術措施(或方案)。
安全技術交底書。
安全設施任務單(複雜或特殊要求的設施,還應有設計圖紙、計算書)。
安全設施驗收書。
採用新工藝、新技術、新材料安全交底書和安全操作規定。
特種作業人員驗證記錄。
安全檢查、隱患整改材料。
2、安全技術措施的組織實施和檢查驗收
經審定批准的施工安全技術措施(或方案),應層層進行安全技術交底。施工安全設施要列入任務單,佈置落實,責任到人。
完成後必須組織驗收,合格後才準使用。在使用過程中,要進行經常性的檢查維修,確保安全有效。
3、防火防爆
施工現場要明確劃分用火作業區;易燃、可燃材料堆放場、倉庫處;易燃廢品集中點和生活區等。各區域之間間距要符合防火規定。配備足夠數量的防火、滅火設施和器材,如,防火工具(消防桶、消防梯、鐵鍬、安全鉤等)、砂箱地、消防水池(缸)、消防栓和滅火器。
施工現場特別需重視並做好防爆方面的工作,一是爆破及引爆物品的儲存、保管、領用都必須嚴格按規定執行;二是各種氣瓶的正確運輸、存放、使用。氣瓶放置地點應距明火作業點10m以外,要防曝曬,氣瓶防振圈、瓶帽等保護裝置必須齊全。瓶閥嘴禁止沾染油脂,手或手套和工具上有油脂時,不準開啟瓶閥;三是對各種可燃性液體、油漆塗料等都必須熟悉其運輸、儲存、使用要求,並根據其效能特點採取相應的防爆措施,在運輸、儲存、使用時都要做好安全交底。
安全生產教育、培訓教育一、對新入的職工、調動工作及臨時工、合同工、培訓和實習人員都應進行嚴格的三級教育。
1、在學習黨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規定。瞭解安全生產的一般狀況,學習一般電氣安全知識和預防事故的基本知識。發生事故後,如何自報、搶報等,經考試合格後,才能上崗。
2、在工區或專案部進行第二級安全教育,學習安全生產情況、勞動紀律、生產規則、安全注意事項、瞭解工作地的危險部位、危險機電設施、塵毒作業情況等。必須遵守安全生產規程,緊急情況下安全處置及疏散車。
3、在班組進行上崗前安全教育,瞭解工段、班組安全生產概況,工作性質和職責範圍,學習機具裝置安全操作方法,各種安全防護設施的效能和作用,個人防護用具的使用方法,危險機件,危險物的控制方法,以及發生事故的緊急防護措施等。
二、特種作業教育
1、特種作業人員,必須年滿18週歲,身體健康,初中以上文化程度,具有相應工種的安全技術知識。
2、經國家規定的有關部門進行安全教育和安全技術培訓,並經理論和實際考核,成績合格,並取得操作證後,方準錢庫鎮立作業。
3、無證上崗,按國家有關規定對專案部和作業人員進行處罰。
4、取得操作證,必須每兩年進行一次複審。
三、變換工作崗位的工人教育
隨著市場經濟的發展,勞動用工制度的,企業透過減員,以達到提高經濟效益的目的,要求職工一人多崗,一專多能,工人換崗後應進行從新教育。
1、新崗位的操作規程。
2、新崗位的安全操作方法和安全技術知識。
3、新崗位的裝置常見的故障及其排除方法。
4、該崗位事故案例及應吸取的教訓。
經教育後,方準上崗操作。
四、外來務工人員教育
隨著經濟建設快速發展,量外來務工人員走上了生產崗位,他們缺乏基本的安全知識,安全意識差,生產技能不熟練,在工作時,有章不循,違章操作,違勞動紀律疲勞作業,從而引起較多的傷亡事故,因此必須進行安全生產教育。
1、安全生產,勞動保護的法律、法璺、政策,作業人員的安全生產職責。
2、安全生產,勞動保護基本知識、危險崗位及通用工種的安全生產知識及個人勞動防護用品使用。
3、一般職業危害的預防,常見職業傷害的現場急報。
4、交通、用電、消防及日常生活安全常識。
經教育取得<安全教育合格證>後方可從事企業的生產勞動,但學仍需參加企業組織的三級安全教育。
五、採用五新作業人員的教育
在採用新技術、新工藝、新產品、新裝置、新材料時,作業人員必須經過教育,學習:
1、“五新”的基礎知識。
2、“五新”的`效能、特點及其可能帶來的危害。
3、採用“五新”後新的操作方法。
4、為避免事故而採取的防範措施,選用正確的勞動防護用品。
5、採用“五新”後發生異常情況時,應採取的應急措施,在撐敢基本效能、基本操作規程和操作方法後,才能上崗操作。
六、經常性教育
安全教育培訓工作,必須做到經常化、制度化,把它貫穿於管理工作的全過程,經常性的教育內容包括:
1、上級的勞動保護、安全生產法規及有關的檔案、指示。
2、各部門、科、室和各個職工的安全責任。
3、安全規章制度及勞動紀律。
4、事故案例及教訓和安全技術先進經驗、革新成果等。
班組應每週安排一次安全活動日,利用班前或班後進行。
七、對工傷事故和久假復工的應從新進行安全教育。
八、安全管理幹部應積極參加公司組織的安全管理幹部培訓班,不斷提高業務水平,以便更好地教育,培訓職工的安全知識。
安全生產監督檢查制度工會應對安全生產作出全面系統的檢查,是領導在安全生產方面的重要組成部分,負責組織,推動檢查督促本企業安全生產工作的開展。
1、監督檢查本企業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政策,法規、制度和開展安全工作的情況,定期研究分析職業危害趨勢和重事故隱患,提出改進安全工作的意見。
2、制定本企業安全生產目標管理計劃和安全生產目標植。
3、瞭解現場安全情況,定期進行安全生產檢查,提出整改意見督促有關部門及時解決不安全問題,有權制止違章指揮違章作業。
4、督促有關部門制定和貫徹安全技術規程和安全管理制度,檢查各級幹部、工程技術人員和工人對安全技術規程的執行情況。
5、參與審查和彙總安全技術措施計劃,監督檢查安全技術措施經費的使用和安全措施專案完成情況。
6、參加審查新建、改建、擴建工程的設計、工程驗收和試運轉工作。發現不符合安全規定和問題有權提請安全監察機構和主管部門制止其施工和生產。
7、組織安全生產競賽、總結、推廣安全生產經驗,樹立安全生產典型。
8、組織三級安全教育和職工安全教育,配合安全監察機構進行特種作業人員的安全技術培訓、考核、發證工作。
9、制定年、季、月安全工作計劃。並負責貫徹實施。
10、負責事故統計、分析、參加事故調查,對造成事故的責任提出處理意見。
11、督促有關部門做好女職工和未年年工的勞動保護工作,對防護用品的質量和使用進行監督檢查。
12、總結、推廣安全生產科研成果和先進經驗。
13、在業務上接受地方安全監督機構和上級安全機構的指導,並如實映情況。
工程安全管理制度14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加強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明確安全生產責任,有效預防安全事故,保障建設過程中人民群眾生命和財產安全、工程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和國家、建設部有關安全生產方面的規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安全生產管理要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
第二章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第一條安全生產監督制度
開工前施工單位負責辦理安全生產監督手續,依法接受政府的安全生產監督。
第二條安全生產許可證制度
建設專案的施工單位必須是依法取得安全生產許可證、具備安全生產保證能力的企業。
第三條安全生產責任制度
建設專案各參建單位按照安全生產責任制度的規定,建立健全安全管理體系和相關制度、措施,明確各級負責人和部門的安全職責。
第四條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制度
建設專案各參建單位要建立健全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制度,加強對職工安全生產的教育培訓;未經安全生產教育培訓的人員不得上崗。
第五條安全技術交底制度
工程施工前,工程技術部要對施工單位的安全技術措施進行審查,要求施工單位建立逐級安全技術交底制度並檢查各級交底記錄,確保施工安全。
第六條特種作業人員持證上崗制度
從事地下作業、高空作業、鋪架作業、爆破作業等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經過專門的安全作業培訓,並取得特種作業操作資格證書後,方可上崗作業。
第七條起重機械、提升腳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設設施由有資質單位裝拆及檢測、驗收登記制度。
在施工現場安裝、拆卸施工起重機械和整體提升腳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設設施,必須由具有相應資質的單位承擔。
施工起重機械和整體提升腳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設設施達到國家規定的檢驗檢測期限的,必須經具有專業資質的檢驗檢測機構檢測。經檢測不合格的,不得繼續使用。
第八條安全檢查制度
安全領導小組根據工程監理建設情況,組織有關單位進行定期和不定期、季節性、專項性等多種形式的安全檢查,檢查應當目的明確、內容具體,記錄完整,確保起到對安全生產的監督促進作用。
第九條危險崗位的操作規程和書面告知制度
施工單位應當向作業人員提供安全防護用具和安全防護服裝,並書面告知危險崗位的操作規程和違章操作的危害。
第十條辦理工傷保險制度
工程技術部監督施工單位為施工現場從事危險作業的人員辦理工傷保險。
第十一條從業人員傷亡事故處理報告制度
發生傷亡事故後,安全領導小組和責任單位立即按照國家有關法律和法規的規定上報。
第十二條“三同時”制度
本專案安全設施必須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生產和使用。
第三章各參建單位的安全責任
第一條工程科安全責任
(一)嚴格執行工程建設程式,制定建設專案安全生產措施,督促並檢查各參建單位加強安全生產管理,保證建設專案安全生產。
(二)在發包勘察設計、施工、監理及其他建設業務時,應考察承包單位的安全生產情況,選擇綜合素質好、具有相應資質等級的勘察設計、施工、監理及其他有關單位承擔本專案建設業務。
(三)在工程招標資格審查時,檢查施工企業的安全生產許可證原件,審查擬任專案負責人、專職安全管理人員的安全記錄和安全培訓合格證。不得接受沒有合格的安全生產許可證原件、擬任專案負責人或專職安全管理人員安全培訓考試不合格或被限制進入建設市場的施工企業的投標檔案。
(四)向施工單位提供施工現場及毗鄰區域內供水、排水、供電、供氣、供熱、通訊、訊號、廣播電視等地下管線資料,氣象和水文觀測資料,擬建工程可能影響的相鄰建築物和構築物、地下工程的有關資料,並保證有關資料的真實、準確、完整。施工單位應當採取措施加以保護。施工中發現文物、古蹟、爆炸物、電纜以及放射性汙染源等,應當停止施工,保護好現場並按規定及時向有關部門報告。
(五)按規定將批准概算中所確定的建設工程安全作業環境及安全施工措施費用,透過工程承包合同撥付施工企業,不得挪作他用。
(六)在組織編制施工組織設計時,應包含安全生產保證措施,對勘察設計、施工、監理以及其他參建單位的安全生產要求,包括安全生產製度要求和安全生產管理人員配置要求,以及應急救援預案等。
(七)不得對勘察設計、施工、監理等單位提出不能保證安全生產的要求,不得明示或暗示施工單位在不具備安全保證的條件下施工,不得明示或暗示施工單位購買、租賃、使用不符合安全施工要求的建築材料、安全防護用具、機械裝置、施工機具及配件、消防設施和器材。
(八)圍繞工程建設安全管理目標,建立健全工程建設安全保證體系和管理制度,檢查督促各施工單位、監理單位和設計單位的安全保證體系的建立、健全、有效運轉和各項安全管理措施的全面落實。及時調查核實施工、監理等單位反饋的設計未考慮或考慮不周而客觀存在的安全隱患,並採取防範措施。
(九)組織各參建單位制定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並定期組織演練。應急救援預案應包括應急救援的組織機構、人員配備、物資準備、應急程式、人員財產救援措施、事故分析與報告以及事故處理後的恢復措施等方面的內容。應急救援預案需報所在地區質量安全監督機構核備。
(十)建設專案發生安全事故後,及時啟動應急救援預案組織營救,根據國家、建設部和水利部有關規定上報事故情況,並參加或組織事故調查處理。
第二條勘察設計單位安全責任
(一)勘察設計單位應當按照法律、法規、規章和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進行勘察設計,對勘察設計質量負責。
(二)勘察設計工作應達到規定深度,符合國家和建設部規定的質量標準,提供能夠滿足建設工程安全生產要求的設計檔案,防止因勘察工作錯誤或設計不合理發生安全事故。
(三)勘察設計單位應系統考慮施工安全操作和防護的需要,以及專案周邊環境對施工安全的影響,提出保證施工和安全生產的具體技術措施,並納入設計檔案;各種安全技術措施應詳實完善,準確無誤,對涉及施工安全的重點部位和環節,應在設計檔案中註明,並提出防範安全事故的指導意見。
(四)勘察設計單位應依據勘察成果向局提供施工現場及毗鄰區域內供水、排水、供電、供氣、供熱、通訊、訊號、廣播電視等地下管線資料,氣象和水文觀測資料,擬建工程可能影響的相鄰建築物和構築物、地下工程的有關資料。
(五)勘察設計單位應按規定在設計檔案中提出改善安全作業環境和安全施工的措施。
(六)勘察設計單位應根據營業線施工情況,提出營業線施工過渡方案,提出營業線在施工期間保證安全運營的措施和施工注意事項。
(七)建設專案採用新結構、新材料、新工藝以及特殊結構的,設計單位應當在設計中提出保障施工作業人員安全和預防安全事故的措施及相關要求。
(八)勘察設計單位應參加安全事故分析,對因勘察設計原因造成的安全事故承擔相應責任,並對建設工程合理使用年限內因勘察設計原因發生的安全事故承擔責任。
第三條監理單位安全責任
(一)監理單位應按法律、法規、規章和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實施安全生產監理,安全生產監理應與工程質量、工期和投資控制同步實施,監理單位對建設工程安全生產承擔監理責任。
(二)監理單位應協助工程技術部制定建設專案安全生產保證措施,編制建設專案安全監理細則,制定針對施工單位安全技術措施的檢查方案,按照安全生產監理細則實施安全監理。
工程安全管理制度15
一、施工現場根據所處地域情況,設定符合標準的檔欄,圍欄。
二、建立健全的保衛消防組織和人員,做到晝夜巡查,不缺崗。
三、消防用水,消防器材具備充足適用,佈局合理,消防裝置三米以內不得堆放物品。
四、消防管道暢通。
五、臨時工棚等設施支搭符合防盜防火要求。
六、對易燃易爆等物品,要設有專用庫房和地點存放。存放領用專人管理,嚴格手續。
七、明火作業,採取專人檢查批准,實行“用火證”制度,現場禁止吸菸,必要時設定安全的吸菸場所。
八、定期進行防盜防火教育,經常進行檢查及時消除隱患。
九、對事故現場做好保護,配合有關部門做好善後工作。
十、火警119;匪警110 消防保衛負責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