員工食堂和宿舍管理制度

員工食堂和宿舍管理制度

  在社會一步步向前發展的今天,制度的使用頻率逐漸增多,制度是要求成員共同遵守的規章或準則。那麼制度的格式,你掌握了嗎?下面是小編精心整理的員工食堂和宿舍管理制度,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員工食堂和宿舍管理制度1

  第一節

  總則

  第一條

  目的。

  為了提高食堂管理的整體水平,為全體員工提供衛生、放心、舒適、優質的用餐環境氛圍,維護和確保員工的身體健康,特制訂本制度。

  第二條

  範圍。

  食堂工作人員和全體員工。

  第二節

  採購制度及儲存制度

  第三條

  嚴把採購質量關,杜絕病從口入,不得采購黴變、腐敗、蟲蛀、有毒、超過保質期的或衛生法禁止供應的其他食品。

  第四條

  採購大批主食或副食要求供貨單位提供衛生許可證,以便查驗,不得采購三無產品。

  第五條

  嚴格執行食品衛生制度,對存放的各類食品實行“隔離”,以免串味、走味或變質。

  第六條

  食堂庫房整齊清潔,分類存放,防鼠、防潮。

  第七條

  食品存放電冰箱或電冰櫃時間不得多於48小時,嚴禁提供隔夜飯菜。

  第三節

  衛生管理制度

  第八條

  食堂工作人員個人衛生。

  1.食堂工作人員要做好個人衛生,勤洗手,勤剪指甲,勤洗澡,勤洗換工作服。不得留長指甲、染指甲,工作時不戴戒指、手鐲、耳環等。

  2.工作時要穿戴白色工作服、工作帽,分菜員或食堂打菜人員要戴口罩,不得用工作服或圍裙擦手、擦臉。

  3.工作人員每半年進行一次健康檢查,體檢不合格者或患有公司認為不適宜在食堂工作的某種疾病,不能在食堂工作。

  4.行政部對食堂工作人員建立健康檔案,負責對從業人員的健康體檢證明進行驗證。

  第九條

  食堂餐具及環境衛生。

  1.對碗、盤、筷、湯勺等餐具以及刀具、菜墩等工具要及時清洗,擦洗乾淨放入消毒櫃或消毒機中消毒,未經過消毒的餐具、工具不準再次使用。

  2.食堂應認真執行食品衛生規定,做到廚房、餐廳環境衛生整潔,桌凳、地面乾淨,炊具擺放條理。

  3.垃圾池和泔水桶每日要及時清理乾淨,及時清理衛生死角,堅持消滅鼠害、蟲害和蒼蠅等。

  4.在保證每天清理的基礎上,每週至少進行一次或二次(夏天可適當增加)的徹底大掃除,保持食堂清潔。

  第四節

  就餐管理制度

  第十條

  食堂飯菜要做到飯熟菜香、味美可口,在追求大眾菜、多樣化的基礎上不斷翻新花樣,做到色、香、味、形俱佳。

  第十一條

  食堂應按時開飯不得提早或延遲開飯,早餐時間:6:30-8:00,中午開飯時間為11:30-13:00,晚上開飯時間為17:00--18:30,夜餐23:00-24:00。

  第十二條

  員工應按先後順序自覺排隊就餐,不許插隊。

  第十三條

  員工就餐採用刷卡形式,食堂食品一律不準帶出食堂。

  第十四條

  員工就餐應一律在視窗處拿取食物,不得進入操作間自已打飯和動手拿食物。

  第十五條

  就餐人員必須按自己吃飯的量盛飯打湯,不許故意造成浪費。

  第十六條

  就餐時不能將飯、菜殘渣丟在地板上,若有掉落在地板上,自己則應及時清理乾淨,以防別人滑到。

  第十七條

  食堂內不準抽菸,不準隨地吐痰,不準大聲起鬨、吵鬧,做到文明用餐。

  第十八條

  就餐後,全體員工必須將自己碗中所剩飯菜殘渣倒入垃圾桶內,不得倒入洗碗槽內,以免造成阻塞。

  第十九條

  員工用餐後的餐具放到食堂指定地點,不得堆放在桌面上。

  第二十條

  愛護食堂公物,不貪小便宜,對放置在公共場所內的任何物件,不得隨便搬動或拿作他用。對無故損壞各類裝置、餐具者,除照價賠償外,還按其性質作相應處理。

  第二十一條

  洗完餐具後,必須及時關好水龍頭,不浪費水資源。

  第五節

  餐卡管理

  第二十二條

  辦卡。

  1.在職的員工由公司統一辦理餐卡,每人限辦一張,收取工本費10元,不收伙食管理費。

  2.原卡丟失、損壞需重新辦理就餐卡者,收取工本費10元。

  第二十三條

  退卡。

  1.不辦理登出手續者,員工食堂管理中心有權將該餐卡登出。

  2.辦理退夥手續時,只退餐費(工作不滿一月,公司充值費用按比例退),卡費憑卡退,損壞不退。

  第二十四條

  使用。

  1.員工就餐時持餐卡直接刷卡使用。

  2.員工持有的'餐卡須保持清潔,以保證餐卡的正常使用。

  第二十五條

  掛失、解掛。

  1.餐卡丟失,憑本人證件到餐卡室辦理掛失。

  2.餐卡找到後憑本人證件到餐卡室解除掛失。

  第二十六條

  充值。

  1.公司長白班每月提供元餐費,倒班員工提供元餐費,直接充入餐卡,使用不足可以自行充值。

  2.員工憑餐卡到指定地點充值。

  3.充值處:員工食堂、餐卡管理室。

  4.充值時間:員工食堂每週一至週五11:30-13:00。

  第六節

  安全制度

  第二十七條

  使用炊事械具或用具要嚴格遵守操作規程或操作說明書,防止發生事故。

  第二十八條

  嚴禁帶無關人員進入廚房和保管室;易燃、易爆物品要嚴格按規定放置,杜絕意外事故的發生。

  第二十九條

  食堂工作人員下班前,要關好門窗,檢查各類電源開關、裝置等。管理員要經常督促、檢查,做好防盜工作。

  第三十條

  對各類可能引起的食物中毒必須引起高度重視,須建立食物中毒應急預案。

  第三十一條

  若發生中毒事件,責任人需承擔的責任。經過醫院鑑定,是由食堂衛生原因引發的食物中毒事件,視事件的後果程度給予領導與食物中毒事件有關人員及造成事故的直接責任人給予相應的行政處分,直至開除公職,必要時可移交司法部門處理。

  第七節

  考核制度

  第三十二條

  食堂人員應嚴格遵守公司的一切規章制度,堅守工作崗位,未經同意不得擅自離開工作崗位。

  第三十三條

  對食品衛生制度及其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對菜餚、米飯等主要食品衛生制度及其執行情況進行督促檢查;對菜餚等食品烹飪和出售過程中有礙食品衛生的環節進行分析、評估,發現問題及時反映、彙報。

  第三十四條

  X

  X部對食堂管理人員要進行法律法規知識和相關食堂衛生知識的培訓;對食堂從業人員要做上崗前和經常性的崗位職能培訓。加強對食堂工作人員職業道德教育,提高食堂工作人員的素質。

  第三十五條

  行政部對食堂所有的管理人員和從業人員定崗定編,並制訂落實崗位職責。以服務規範和崗位職責對管理人員和從業人員進行考核。

  第三十六條

  發放“滿意度調查表”,對食堂衛生、飯菜質量等進行公開的問卷調查,並進行公示,增強測評的透明度,作為對食堂工作考核的重要依據。

員工食堂和宿舍管理制度2

  第一條

  為使員工宿舍保持良好、清潔、整齊的環境和秩序,以保證員工得到充分的休息,維護生產安全和提高工作效率,特制訂本辦法。

  第二條

  住宿條件

  1.員工在市區內無適當住所或交通不便者可申請住宿。

  2.凡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住宿:

  1)患有傳染病者。

  2)有吸毒、賭博等不良嗜好者。

  3.不得攜眷住宿(入住夫妻房者除外)。

  4.保證遵守本公約。

  第三條

  入住手續:員工填寫住宿申請表,由人力資源部簽章確認後,將申請表交給宿舍管理員,並服從統一的住宿安排。

  第四條

  申請宿舍必須按時歸宿,一個月內累計五天不住,收回宿舍。

  第五條

  水電費用:每個宿舍每月水電費用合計不得超出50元,超出部分由住宿人員分攤,從當月工資中扣除。

  第六條

  員工離職(包括自動辭職、被免職、解職、退休等),應於離職日起3天內搬離宿舍,不得藉故拖延。

  第七條

  宿舍設立管理員,其工作任務如下:

  1.監督管理一切內務、分配清掃、保護整潔、維持秩序、水電煤氣管理及門戶人員管制。

  2.監督值班人員維護環境清潔及門窗關閉。

  3.掌管住宿者如緊急聯絡人等方面的資料,以備不時之需。

  4.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應通知主管:

  1)違反宿舍管理規則,情節重大。

  2)留宿親友。

  3)宿舍內有不法行為或外來火災。

  4)員工身體不適以至病重,應通知其親友並及時送醫。

  第八條

  員工對所居住宿舍不得隨意改造或變更。

  第九條

  員工不得將宿舍之一部或全部轉租或出借予他人使用,一經發現,即停止其居住權利。

  第十條

  公司行政主管應經常視察宿舍,住宿員工不得拒絕。

  第十一條

  宿舍所有器具裝置(如電視、玻璃鏡、衛浴裝置、門窗、床鋪等)住宿員工有責任維護其完好。如有損壞,照價賠償。

  第十二條

  住宿員工應遵守下列規則:

  1.服從管理員管理、派遣與監督。

  2.室內禁止私自接配電線及其它電器。

  3.室內不得使用或存放危險及違禁物品。

  4.起床後棉被疊放整齊。

  5.菸灰、菸蒂不得丟棄地上,室內不得存放易燃物品。

  6.換洗衣物不得堆積室內,暫不用的衣、鞋必須收入櫃內。

  7.洗曬衣物指定位置晾曬。

  8.使用電視、收音機,聲音不得放大,以免妨礙他人休息。

  9.就寢後不得影響他人睡眠。

  10.宿舍不得留宿親友,外人拜訪應登記姓名、進出時間。

  11.夜間最遲應於23時前返回宿舍。否則應向管理員報告。

  12.貴重物品應避免攜入,違反規定放入室內而致丟失者責任自負。

  13.不得在牆壁、櫥櫃、門窗上隨意張貼字畫或釘物品。

  14.廢物、垃圾等應集中傾倒於指定場所。

  15.房間清潔由住宿人輪流負責。

  16.節約用水隨手關閉水龍頭。節約用電,人去燈滅。

  17.不得在床上抽菸。

  18.不得於宿舍內聚餐、喝酒、賭博、打麻將或從事其他不健康活動。

  第十三條

  住宿人員輪流值班,負責公共地區的清潔,公共設施的修繕,水、電、門窗等的安全巡視,發現問題及時報告並立即採取措施。

  第十四條

  住宿員工發生下列行為之一,即應取消其住宿資格並呈報其所在單位和總務處議處:

  1.不服從管理員監督、指揮。

  2.在宿舍賭博、打麻將、鬥毆、酗酒。

  3.蓄意破壞套用物品的設施。

  4.擅自自愛宿舍內接待留宿外人。

  5.經常妨礙宿舍安寧、屢教不改。

  6.嚴重違反宿舍安全規定。

  7.無正當理由經常外宿。

  8.有偷竊行為。

  第十五條

  住宿者遷出應將床位、物品、抽屜等清理乾淨,帶出物品應先交管理員或主管人員核查。

  第十六條

  管理人員應按規定及時向公安戶籍管理部門為住宿者辦理臨時戶口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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