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年休假管理制度範本
公司年休假管理制度範本
在現實社會中,制度使用的情況越來越多,制度是維護公平、公正的有效手段,是我們做事的底線要求。那麼制度怎麼擬定才能發揮它最大的作用呢?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公司年休假管理制度範本,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公司年休假管理制度範本1
為了規範公司員工休息休假管理,維護員工的休息休假權利,充分調動員工的工作積極性,提高工作效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職工帶薪年休假條例》和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公司實際情況,制訂本暫行辦法。
一、年休假享受物件
根據《職工帶薪年休假條例》規定,在本公司連續工作服務1年以上的員工可享受帶薪年休假。員工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不享受當年的年休假:
(一)員工無故連續曠工3天以上(含3天),或者一年以內累計曠工10天以上(含10天)的;
(二)員工請事假累計20天以上且單位按照規定不扣工資的;
(三)連續工作滿1年不滿10年的員工,請病假累計2個月以上的;
(四)連續工作滿10年不滿20年的員工,請病假累計3個月以上的;
(五)連續工作滿20年以上的員工,請病假累計4個月以上的。
二、年休假時間
員工根據在本公司不同的工作年限享受休假時間:
1、連續工作滿1年不滿10年的,年休假5天;
2、連續工作滿10年不滿20年的,年休假10天;
3、連續工作滿20年的,年休假15天。
三、年休假待遇
(一)年休假期間,員工崗位工資全額計發,績效獎勵按出勤天數考核計發。
(二)員工在年休假期間的月度工作考核,無特殊情況視作考核合格,並作為年度考核依據。
(三)年休假期間,員工其他福利發放享受在崗員工待遇。
四、休假安排
公司根據市政公用行業的生產、工作的特點和員工本人的具體情況,統籌安排員工的年休假。
(一)年休假在一個自然年度內安排,可集中安排也可分段安排。
(二)年休假一般安排在雨季、生產淡季或其他不能正常生產的時期。
(三)公司根據實際情況安排員工年休假,若員工放棄休假的,工作期間的勞動報酬按正常工作標準計發。若員工本人申請休假的,需經部門負責人及分管領導批准,未經批准擅自離崗的,按曠工處理。
五、其他規定
1、工作年限按自然年限計算,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2、年休假期間遇法定節假日,節假日不計算在年休假天數內。
3、員工可用年休假時間抵消病假、事假天數,請假期間工資待遇可按照年休假待遇執行。
4、當年享受年休假後,有第一項規定中不能享受年休假情況之一的,下一年度的年休假不再享受。
5、員工申請休假的需提前半個月辦理申請手續,在每次休完規定休假天數後,按時到人力資源部辦理銷假手續。
六、本規定與今後國家、省、市制訂的帶薪年休假實施細則不相符的,按照國家、省、市制訂的實施細則規定調整執行。
七、本規定自公司職代會討論後執行,由公司負責解釋。
公司年休假管理制度範本2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規範xxxxx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員工的年休假管理工作,確保員工能夠正常有序的.享受帶薪休假待遇,根據國家《職工帶薪年休假條例》的規定,並結合公司實際情況,特制訂本管理規定。
第二章年休假適用範圍及時間
第二條本管理規定適用於在本公司入職連續工作服務滿1年以上的員工,實習生從轉試用起滿一年以上,可享受帶薪年休假,(不含兼職人員),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當年的帶薪年休假:
一、員工無故曠工3天以上(含3天),或1年以內累計曠工10天以上(含10天)的;
二、員工請事假累計20天以上的;
三、累計工作滿1年不滿10年的員工,請病假累計2個月以上的;
四、累計工作滿10年不滿20年的員工,請病假累計3個月以上的;
五、累計工作滿20年以上的員工,請病假累計4個月以上的;
六、員工已享受當年的年休假,年度內出現以上情形之一的,不享受下一年度的年休假。
第三條年休假時間:
一、在本公司累計工作滿1年---9年的,年休假為5天;
二、在本公司累計工作滿10年---19年的,年休假為10天;
三、在本公司累計工作滿20年的,年休假為15天。
第三章年休假規定
第四條員工新入職本公司且連續工作滿1年,可享受年休假,年休假週期按員工入職時間的週期進行核算。
例如:員工甲20xx年5月1日入職本公司,該員工至20xx年4月30日工作滿1年;
第一次年休假期:20xx年5月1日—20xx年4月30日,休假天數為5天;第二次年休假期:20xx年5月1日—20xx年4月30日,休假天數為5天;
第五條特殊情況如員工家庭或個人出現突發情況(奔喪、重大疾病、自然災害等)或遇春節假期,可提前休年休假外,其它情況不可提前休年假,休假天數將根據員工實際應休的當年度年休假的季度差進行折算,離實際年休假越長,年休假天數越少,反之,離實際年休假越短,休假天數越多,標準如下:
例如:員工乙20xx年10月1日入職本公司,20xx年1月19日因春節申請提前休年假,該員工乙可提前休年假的天數為2天。
第六條員工依法享受的法定節假日、公休日、婚喪假、產假等國家規定的假期以及因工傷停工留薪期間不計入年休假假期;
第七條年休假不可累計,須當年度休完,每次休假的最小單位為半天;
第八條員工在年休假期間享受與正常工作時間相同的工資待遇;員工因自身原因且書面提出不休年休假者,公司只支付其正常工作期間的工資收入;由於個人申請年休假但因公司原因無法安排休假的,公司按照其日工資收入的300%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資報酬。
第四章附則
第九條本管理規定自公佈之日起生效。
第十條本管理規定最終解釋權歸人力資源管理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