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控系統使用管理制度

監控系統使用管理制度

  在快速變化和不斷變革的今天,我們可以接觸到制度的地方越來越多,制度是指在特定社會範圍內統一的、調節人與人之間社會關係的一系列習慣、道德、法律(包括憲法和各種具體法規)、戒律、規章(包括政府制定的條例)等的總和它由社會認可的非正式約束、國家規定的正式約束和實施機制三個部分構成。那麼你真正懂得怎麼制定制度嗎?下面是小編整理的監控系統使用管理制度,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監控系統使用管理制度1

  一、監控人員服從值班幹部的領導,認真完成學校保衛處交辦的各項工作任務。

  二、監控人員愛護和管理好監控室的各項裝配和設施,嚴格操作規程,確保監控系統的正常運作。

  三、無關人員未經許可不準進入監控室。師生員工和外來人員需到監控室查詢情況或前來參觀者,必須經學校或保衛處領導同意方可進入監控室。

  四、不準在監控室內吸菸、聊天、玩耍,不準隨意擺弄機器裝置,保持室內的清潔衛生。

  五、監控機房、裝置若出現異常情況,應及時關閉電源,做好先期處置工作,同時報告學院保衛處領導。

  六、必須保守秘密,不得在監控室以外的場所議論有關錄影的內容。

監控系統使用管理制度2

  一、控制室實行專人輪班全日值班制度,值班人員不得隨意離開值班室,每日做好值班記錄。

  二、不帶任何無關人員進入工作室,做好保密工作,不向無關人員洩漏自己的工作任務和監控設施。

  三、監視所有攝像位置的影象,注意異常現象,發現情況即時通知班長,出現報警訊號,立即核查訊號真偽情況。

  四、對重點保衛區域和異常現象要做好記錄和錄影,以作必要時查證使用,做好交接班記錄。

  五、發生案件和突發事件時按重大案件處理方案和火災發生處理方案處理。

  六、當監視範圍出現異常,如可疑人員出現等,應立即通知人員到現場檢視。

  七、值班室內禁止吸菸,杜絕一切火種,嚴禁存放易燃易爆等危險品。

監控系統使用管理制度3

  1---真理惟一可靠的標準就是永遠自相符合基層安全管理工作淺議,提到‘安全’不論男女老少都知道這兩個字,說到‘重要’似乎也都明白;再說起“安全”,有人就覺得是老生常談,是多餘的,“安全第一,預防為主”、:“安全責任重於泰山”“治理隱患,防範事故”等等標語我們都能倒背如流,誰能不知道安全的重要;但普遍存在的說起來重要,做起來次要,忙起來不要的現象或許是當今社會的安全意識主流;以下就幾個企業亟需解決的問題,談一些看法:架構定位問題:安全管理工作要求縱向到底,橫向到邊,不留盲區,不留死角。如果安全管理部門定位在縱向座標的上端,安全工作推廣進行是沒有問題的,但大多數企業都把安全管理部門放在縱向座標的中下部,縱向向下是可以到底的,但縱向向上到頂恐怕就有難度,更不用說橫向問題了。企業或多或少存在著重經營、輕安全現象;很多企業把安全風險管理部門劃在企業架構的末端,屬於有責無權的地位;如果定位合理,安全管理自上而下逐級進行還是可以正常進行的,起碼可以覆蓋企業全部部門和員工。定位不合理就涉及一個執行力的問題,個別部門不配合工作怎麼辦;組織架構得不到保證,安全工作就無法有效地推廣、落實、實施。眾所周知,安全是開展一切工作的前提,確保安全生產是一項長期的工作。只有組織架構得到保證,職能才能得以落實;在組織架構上,政府可否仿效類似於行政執法部門的職能垂直管理,將各企業安全風險管理人員直屬各地安監局等政府部門管理;賦予安全人員相應的管理權利,提升安全人員的地位;讓他們在企業有話語權,涉及安全的相關的檔案資料須有安全管理人員簽署才有效,讓他們對安全工作敢說、敢做、敢管。

  2---真理惟一可靠的標準就是永遠自相符合人員定位問題:現在很多企業對從事安全風險管理人員的入門門檻起步要求較高;但進了門就由企業老總說了算,與其說要這些人對企業的安全負責,不如說對企業老總負責更為恰當;這裡面就存在一個執行力大打折扣的問題,被聘人員可以就安全問題對員工下達指令,但很多問題也可能是存在於領導層的問題,如果領導持否認的態度,他是否能向企業老總或其他領導下達指令,沒有企業領導們的通力支援,他們說話辦事就缺乏底氣,他們敢說他們敢作嗎,同時有些安全建議得不到重視,有些安全措施也就得不到落實。談到安全管理就離不開人的問題,應該說做安全管理本身就是一個高危行業,很主要的原因是有些企業對於安全管理的不重視,認識不清,責任不清;安全管理人員往往既是安全管理人又是安全責任人。基於安全管理的.特殊性,各級政府更應該對安全管理人員做相應的保護和支援,讓安全管理人員在企業裡能挺起腰桿,而不是出現事故的替罪羊;讓他們行使他們能夠行使的權利,而不是從事這項工作的開始便頂上了責任的大帽子,在企業效益和安全保障以及領導眼色之間權?,協調,並去推動那些他們難以推動的問題。讓安全管理進入一個良性迴圈,安全人員得到應有的權利和待遇,才有更多的人願意從事這個行業,熱愛這個行業,才能真正的保一方平安。

  管理定位問題:企業負責人由於諸多因素的影響,對安全的認識也存在較大的差異,對安全工作的態度也就決定了企業安全工作的優與劣;企業領導層對主抓安全基層工作人員的態度,對安全工作起著不可忽視的作用,領導關注了、重視了,當然這不是表面上一句話的問題,需要有行動(級別待遇、工資福利、崗位津貼等),有實物(安全專用車輛、其他安全配備等),員工自然而然地就會對安全工作刮目相看,自然也會把安全工作看得比重大;如果領導對安全工作漠然視之,員工就會仿效,主管安全的就會無話語權,安全工作貫徹、執行難度就

  3---真理惟一可靠的標準就是永遠自相符合會加大,例行的檢查及整改要求也毫無力度可言。譬如有些安全活動,企業負責人的參加,對於員工的態度、行為都產生著無形的影響,俗話說榜樣的力量是無窮的,企業負責人不參加,其部下就可能不參加或敷衍了事,員工就會效仿,久而久之安全上出現問題就不足為怪了。

  以上的問題解決了並不意味著安全工作就一勞永逸,就可以高枕無憂了;安全工作只有起點,沒有終點,安全管理工作必須有創新意識;安全無小事,安全是全體員工共同的責任和義務,只有企業員工主動的瞭解安全知識,按企業安全的要求去約束、規範自己的行為,使之每個員工的安全意識成為一種自覺心理,企業的安全目標才能得到保證。

監控系統使用管理制度4

  1---真理惟一可靠的標準就是永遠自相符合HSE培訓管理辦法

  第一章

  第一條為規範油田公司HSE培訓管理工作,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生產經營單位安全培訓規定》、中國石油天然氣集團公司《HSE培訓管理規範》(Q/SY1234-20xx)和《HSE培訓管理辦法》(人事〔20xx〕35號)等要求,結合油田公司加強員工HSE培訓工作的要求和生產經營實際需要,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HSE培訓須立足崗位、滿足需求、全員參與、形式多樣,實行統一規劃、分級實施、分類指導的原則。

  第三條本辦法適用於公司各單位HSE培訓管理。

  第二章

  職責

  第四條各級負責人是HSE培訓管理的第一責任人,應採取多種措施保障培訓資源,建立培訓管理制度,落實培訓實施計劃,確保HSE培訓有效實施。

  第五條人事(勞資)部門作為HSE培訓工作的歸口管理部門,負責制定年度HSE培訓計劃,協調培訓資源,並會同HSE管理部門組織實施培訓。

  2---真理惟一可靠的標準就是永遠自相符合第六條HSE主管部門協助不同崗位HSE培訓需求識別,編制HSE培訓大綱,對HSE培訓的實施提供諮詢、支援和稽核。

  第七條直線領導負責下屬員工培訓需求的識別與更新、培訓計劃的編制與實施、培訓效果的評價與跟蹤。

  第八條員工接受崗位HSE培訓,並提出改進建議。

  第三章需求分析

  第九條HSE培訓首先要做好需求分析,其需求分析應考慮但不限於以下因素:-崗位基本技能要求;

  -崗位風險;

  -HSE管理規範、程式等;

  -相關法律法規及其他要求;

  -人員、工藝和裝置變更;

  -HSE稽核結果;

  -業績考核結果;

  -崗位能力評估的結果;

  -事故和意外事件的教訓;

  3---真理惟一可靠的標準就是永遠自相符合-應急演練與應急響應的總結;

  -HSE業績表現分析與改進機會;

  -公司HSE方針、目標、指標;

  -再培訓等等。

  第十條直線領導負責下屬員工培訓需求的識別與維護,應就培訓需求與員工進行溝通,使其清楚地瞭解崗位要求的HSE能力及自己的知識、能力與崗位要求之間的差距。

  第十一條各單位應根據崗位風險和任職要求,分層次編制崗位HSE培訓需求矩陣。包括崗位名稱、培訓內容、掌握程度、培訓週期、培訓方式等主要內容。管理層HSE培訓需求矩陣參見附件1。

  第十二條每年應對崗位HSE培訓需求進行評估,根據評估結果及時更新培訓需求矩陣,並與下屬員工溝通。當組織機構、經營規模、經營性質和崗位職責發生變化時,應及時評估崗位HSE培訓需求,更新培訓需求矩陣。

  第四章計劃編制

  第十三條各級直線領導依據單位培訓需求矩陣及對下屬的期望,結合員工現有能力,負責組織制定其下屬員工的個人培訓計劃。個人HSE培訓計劃及記錄參見附件2。

  4---真理惟一可靠的標準就是永遠自相符合第十四條培訓計劃優先考慮在崗培訓,最大限度地利用和發揮直線領導、基層管理人員和專業人員及資深員工在HSE培訓中的作用。

  第五章組織實施

  第十五條培訓實施者可以是企業最高管理者、員工的直線領導、HSE專職人員、管理人員、專業技術人員、資深的員工和專職教師,還可以是聘請的外部資深專家。

  第十六條HSE培訓的方式應以崗位培訓為主、脫產培訓為輔,主要包括典型課堂培訓、強化課堂培訓、各種會議、專題討論、崗位實際練習、網路培訓等。

  第十七條培訓內容以國家有關安全環保方面的法律法規、集團公司和油田公司HSE管理理念、HSE管理制度、程式檔案、操作規程等為主。

監控系統使用管理制度5

  為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及省、市運管部門“關於營運車輛安裝使用行駛記錄儀(GPS)”的有關規定。提高對執行車輛現代化管理水平,有效掌握車輛執行狀態,促進公司道路運輸安全,規範道路運輸汽車行駛記錄儀(GPS)的使用和管理,結合公司的實際情況,特制定以下管理規定:

  一、公司GPS監控平臺工作職責

  1、負責與主管部門GPS管理系統聯絡,對所屬營運車輛的執行速度。時間進行設定,指導和監督車輛駕駛員正確使用和維護GPS。

  2、完善落實GPS同安全生產各項規章制度,建立健全GPS 道路運輸監控基礎臺帳,做好資料的收集、整理、歸檔上報工作。

  3、將每月的GPS安全監控處理情況上報公司客運部,並對存在的突出問題召開相應專題會議,研究解決,並負責檢查落實、整改到位。

  4、對車載終端裝置的使用情況進行不定期的抽查,確保車載GPS系統裝置完好。

  5、及時處理GPS道路運輸安全監控中所出現的各種違章現象和各種突發事件,做好資訊登記。反饋、上報工作。

  6、做好GPS道路日常監控工作,合理安排值班時間。

  7、將當月GPS監控情況(統計表)及處理情況在每月安全例會上進行通報。

  8、負責GPS監控人員的日常管理,經常檢查督促是否按有關規定執行操作。

  二、GPS監控人員工作職責

  1、監控人員必須保證GPS監控系統的正常執行,隨時掌握所監控車輛執行狀態,包括車輛的餓準確位置、行駛速度和方向。

  2、做好車輛監控的日常記錄,上、下班的交接,發現隱患及時報告領導。

  3、監控人員嚴守崗位和職業道德,不得拘私舞弊、瞞報和弄虛作假,平臺傳送資訊應用語規範、簡單、明確。不得傳送與監控管理工作無關的資訊,不得擅自修改、刪除監控和傳送的資訊,嚴禁利用平臺進行簡訊聊天,嚴禁傳送黃色、反動資訊和從事反黨宣傳。

  4、當車輛傳送求助的盜、搶等手動報警資訊時,監控人員及時報告公司安全科,並根據報警資訊對當事車輛實施跟蹤監控,及時向事發當地110報警中心報警。

  5、監控人員嚴禁將平臺使用權交與無關人員操作、查閱和修改。

  6、監控人員在沒有特別的批示不得私自向車輛傳送排程指令。

  7、監控人員根據公司提供的各型別車輛在不同等級路段的時速規定對車輛進行時速設定,不得隨意更改或不按規定設定車輛時速。

  8、監控人員接到車輛違章超速報警時,及時向駕駛員傳送提醒或警告資訊,要求駕駛人員降低車輛以保證車輛行駛安全,同時每月底將車輛違章報表送公司安全科和運管部門。

  9、監控人員根據公司安全管理部門提供的車輛連續行駛時間和中途停車休息時間以及超長線路營運車輛中途更換駕駛員的規定,及時給駕駛人員以提示,對不按相關規定執行的車輛,做好監控記錄並提出處理意見。

  10、監控人員應將需要的監控資訊如:定位次數、違章車輛處理情況、值班情況、資料統計分析情況、資料分析情況等上報公司,道路運輸管理機構監控管理平臺。

  11、做到平臺軟體及時升級,認真學習軟體的各項功能。

  三、駕駛GPS車載終端使用職責

  1、確保GPS車載終端處於開機狀態,並按有關說明正確使用、維護和保養,不得擅自拆卸或破壞GPS終端系統,不得用水直接清洗。車載終端系統若不能正常工作應及時向公司反映,以便及時進行維護。

  2、嚴禁無故或惡意手動報警,擾亂平臺正常工作,隨時關注終端系統資訊。

  3、駕駛員在出車前應對車載終端是否良好進行檢查,確保車輛行駛過程中車載終端正常執行。

  4、營運車輛出車前向車輛所屬公司監控管理平臺傳送車輛和駕駛確認資訊,確保監控管理中心掌握出車時的真實情況。在車輛到達終點或停止營運時,駕駛員應逐條閱讀完車輛終端的未讀資訊以便及時獲取相關指令和提示。

  5、營運車輛在行駛途中不得私自關閉車載系統,不得向監控管理平臺傳送與車輛行駛無關的資訊和虛假的緊急報警資訊。

  6、營運車輛駕駛員收到監控管理平臺傳送的警示資訊後,必須立即糾正違章行為,確保車輛按照有關規定正常執行。

  7、為保證安全,只能在車輛停駛時操作使用終端,閱讀相關資訊或接聽、撥打車載電話,車輛在進入加油站時。禁止接聽、撥打車載電話或開啟液晶屏。

  8、車輛在執行途中遭遇惡劣天氣、道路堵塞、交通事故、車輛拋錨或搶劫等緊急情況時,應立即向監控管理平臺傳送資訊進行報告,監控平臺根據情況提供相應的幫助和指示。

  四、GPS管理考核獎懲制度。

  (一)GPS監控平臺人員獎懲制度

  1、公司GPS監控平臺未在規定時間內對營運中的客運車輛實施監控的,發現一次對公司監控人員處以50-100元的罰款。

  2、GPS監控中對執行中超速、緊急報警等未及時提出警告或未上報有關部門的,發現一次處以20元的罰款。

  3、傳送與監控管理工作無關的資訊或利用平臺進行簡訊聊天,出現一次處以50元的罰款。

  4、在GPS平臺上傳送黃色、反動宣傳資訊的,發現一次立即下崗。

  5、在沒有特別批示下私自向車輛傳送排程指令的,出現一次處以50元的罰款,兩次以上立即做下崗處理。

  (二)營運客車駕駛員使用GPS獎懲制度

  1、凡安裝了GPS的車輛,營運情況下必須24小時開啟,否則一次處以200元罰款,節假日加倍。

  2、擅自拆卸或破壞GPS車載裝置的車主自費修好方可進行營運。

  3、平臺發出指令後,兩分鐘內不執行者,每次罰款50元,一日內發生兩起者,罰款100元;每月發生三次者,除罰款外,公司將取消駕駛員駕駛公司籍車輛的資格。

  4、營運途中私自關閉GPS車載系統者,每次處以50元的罰款,重者加倍處罰,並處以駕駛員停運學習2天。

  5、每月超速行駛次數達3次,罰款100元;3次以上者,除加倍罰款外,駕駛員停運學習兩天,屢教不改,取消駕駛公司車輛資格。

  6、假報、誤報資訊者,每次罰款50元,重者加倍罰款外,停運學習3天。

  7、不按規定線路執行的,按運輸管理機構和公司相關條款進行處罰。

  8、辦理了出車手續,但不按規定隨車攜帶,第1次處罰50元,第2次處罰100元,第3次處罰200-500元,並下車學習兩天。

  9、GPS監控發現未辦理出團手續的車輛擅自出團的處罰500-20xx元,並停車整改,駕駛員扣2分的處罰,取消年底評估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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