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學安全管理制度15篇

中學安全管理制度15篇

  在發展不斷提速的社會中,人們運用到制度的場合不斷增多,制度具有合理性和合法性分配功能。相信很多朋友都對擬定製度感到非常苦惱吧,下面是小編精心整理的中學安全管理制度,歡迎大家分享。

中學安全管理制度1

  為加強學校消防安全管理,貫徹"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消防工作方針,杜絕校園火災事故。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和溫教辦計[20xx]24號《溫州市教育局消防應急預案》的要求,結合我校的實際情況,特制定本規定:

  一、工作方針和組織機構

  1 、消防工作以“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為方針,全校師生員工及臨時人員均必須嚴格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浙江省消防條例》、《溫州市消防管理辦法》等消防法規。各處室段等部門必須執行本專業的防火安全規定。

  2、消防工作堅持“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實行消防安全責任制。學校成立消防安全領導小組,負責領導全校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日常工作由政教處、總務處承擔,在溫州市公安消防大隊的監督和指導下開展工作,並向校消防安全領導小組和分管校領導負責。由主要負責人擔任組長,負責本單位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3、消防安全重點部位必須設消防安全負責人和消防安全員,其它部門處室段等要設消防責任人,如有人員變動,要及時報辦公室備案。

  4、學校成立義務消防隊,隊員由本校部分教職工和校保安隊員擔任。

  二、消防安全的宣傳教育

  1 、學校消防安全領導小組確定每年11月9日為“校消防安全日”。運用多種形式向全體師生、臨時人員等宣傳《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等消防法規、救災逃生常識,利用火災案例等進行防火安全教育,並適時組織各種防火、滅火、疏散演練。

  2、學校消防安全領導小組要經常監督、檢查學校有關重點部位的安全,使大家有“防範勝於救災、隱患險於明火、責任重於泰山”的消防意識,做到家喻戶曉、人人皆知。

  3、確定消防安全重點部位,張貼防火宣傳標牌、標語,營造全體師生的防火安全氛圍。

  三、消防安全規定和要求

  1 、各部門必須認真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實行消防安全責任制。結合本單位的實際,制定切實可行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特別要加強消防安全重點部位的消防安全工作。消防安全工作領導小組組長經常監督指導本單位消防安全重點部位的防火工作,確保責任人落實、規章制度上牆、防範措施到位、消防器材完好有效、師生員工懂得救災逃生常識,杜絕火災事故或將火災損失降低到最低限度。特殊工種的操作人員(如司爐工、電工、弱電工等)必須持證上崗,並嚴格遵守消防安全操作規程。

  2、新建工程或房屋改建工程要嚴格按照防火要求設計,工程竣工後,需經消防部門驗收合格後方可使用。

  3、所有建築均應按規定配備消防器材。由所在部門負責管理,不得丟失、損壞、不得隨意挪動或挪作它用。

  4、有關消防安全規定:

  ⑴嚴禁私拉亂接電線、私裝插座和私自增設電器裝置;嚴禁在有火災隱患的實驗室做實驗時離人。

  ⑵嚴禁用銅絲(或其它金屬絲)替代保險絲;嚴禁任意增大保險絲容量。

  ⑶嚴禁超負荷使用電器。學校統一安裝空調、淋浴器等大功率用電裝置例外。

  ⑷嚴禁私自在寢室內使用電爐。因教學、科研等確需使用電爐的例外。

  ⑸嚴禁違章使用各類電器裝置、酒精爐、汽油爐;嚴禁坐(臥)在床上吸菸;嚴禁亂拋菸頭和火柴棒。

  ⑹嚴禁在學生宿舍和臨時工宿舍內違章用電,動用明火,使用蠟燭、應急燈。

  ⑺嚴禁在公共場所吸菸或動用明火;嚴禁在室內或走道焚燒雜物;嚴禁用可燃物作燈罩或用燈泡(管)烘烤可燃物。

  ⑻嚴禁封閉或堵塞消防通道;嚴禁挪用消防水帶或其它消防器材;嚴禁擅自開啟消防龍頭或損壞消防設施。

  ⑼嚴禁隨意焚燒樹枝、樹葉;在宿舍內做飯、炒菜、燒開水,要特別重視做好防火工作。

  四、消防安全監督工作

  1、校消防安全領導小組不定期召開工作會議,傳達貫徹公安消防機關的重要指示,研究解決學校安全消防工作的有關問題。

  2、後勤部門要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有關法規的規定,負責對全校消防安全工作進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檢查。對檢查中發現的火災隱患,立即進行整改或限期整改。

  3、各部門處室段必須自覺接受消防安全監督,重視消防安全防範工作,重視火災隱患整改工作。

  五、其它

  全校師生員工及臨時人員均應高度關心和重視校園消防安全工作,嚴防火災事故的發生。一旦發現校園火災,任何人都有義務和責任迅速向校園報警中心報警,並積極參與撲救。

中學安全管理制度2

  一、要做好消防裝置的定期檢查及維修工作。任何人不得隨意使用消防器材,不得擅自挪用、拆除消防裝置。

  二、各樓房的樓道和樓道口要保持安全通道暢通。教室、實驗室、前後門要開啟自如。

  三、學生不得抽菸、點蠟燭,嚴禁學生帶打火機、火柴、煙花爆竹等易燃易爆物品進入校園。

  四、學生宿舍內,不準亂拉電線、不準用電燒開水,禁用電爐等電器。

  五、電器產品的購置、安裝由專人負責,非專業人員嚴禁亂拉亂接電源線和隨意增設電器裝置。各電器裝置房要做好專人負責,定期檢查。

  六、圖書館、閱覽室、化學實驗室、體育館、美術、音樂教室等有關場所嚴禁煙火,不準將易燃品放置館(室)內。工作人員下班時,要切斷電源。實驗樓禁絕明火。對易燃、易爆化學藥品要設專人妥為保管,並定期檢查。

  七、食堂工作人員要切實提高防火意識,做到人到點火,火滅走人。

  八、定期組織師生員工實習消防裝置及器材的使用方法,做一萬無一失。

中學安全管理制度3

  一、外籍教師學習我國有關法律規定,督促他們遵守我國法律規則。

  二、要採取過硬的措施保證外教的生命財產安全,禁止可能對外籍教師正當權益

  造成損害的言論及行為。

  三、關注外教的活動,若發現其有違法可疑活動,及時向公安部門通報。

  四、關注與外籍教師交往人員情況,一旦發現可疑情況,及時向外事公安部們通報。

  五、禁止無關人員到外教宿舍留宿。

  六、外籍教師旅遊及在外留宿,需經學校批准。

  七、外籍教師離開學校應口頭向學校請假,批准後方可離校,並按時返校,離開武穴必須書面向學校請假,批准後方可離校。外教因特殊情況不能按時返校,必須用通訊裝置向學校續假,返校後及時銷假。

  八、外教外出旅遊,學校必須派一名思想政治素質過硬的助教陪同,防止意外發生。

中學安全管理制度4

  一、學校的水、電、氣及食堂鍋爐的安裝,必須嚴格按照設計單位的設計要求,根據國家有關強制性的規範標準進行選址、施工和安裝。

  二、完善減災、防災基礎設施和裝置,配備必要的安全消防裝置、逃生自救器具、應急照明燈和應急廣播系統等。在緊急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應急避難場所等地,要設定明顯的指示標誌。

  三、應對學生宿舍、校園內教職工宿舍、食堂、實驗室、教室、電腦室、圖書室、會議室等人群較集中場所列為重點監控部位,定期開展安全檢查,及時排除各類安全隱患。

  四、落實房屋安全防範措施,建立每房一檔的危房檔案,實行動態跟蹤管理。凡經有資質的鑑定單位確認為危房的馬上停止使用;危害程度不嚴重的房屋,透過搶修、維護後經有資質的房屋安全專業鑑定部門確認後方可使用。

  五、定期開展安全隱患檢查和避雷、防雷設施安全檢測。對電路、鍋爐、煤氣、化學物品等易引發火災的設施、物品重點進行檢查,對避雷、防雷設施重點進行安全檢測,發現問題,及時整改。

  六、指定專人,對辦公樓、教學樓、綜合樓、實驗室、宿舍、食堂、文體活動等場所用電、用火安全進行管理和檢查,建立檢查記錄臺帳制度。

  七、對師生員工定期開展安全教育。向師生員工宣傳安全用電、安全用氣、實驗操作等安全知識,促使他們養成良好的行為習慣,幫助他們提高應對各類險情的能力。

  八、透過多種途徑和方法,指導學生預防事故和實施自救、逃生、緊急避險的方法和手段。

  九、制定和落實防火、防自然災害等應急預案,建立健全校舍安全預警體系。應急預案要體現及時性、有效性。

  十、加強應急演練,提高突發事件應急處置能力。樹立“以人為本”思想,學校要根據當地實際情況,適時組織師生員工開展多種形式的應急預案演練。使師生掌握在各種突發性災難面前避險、逃生、自救的方法。要將應急演練納入學校的年度工作計劃。

  十一、建立健全值班制度,落實具體人員。值班人員一旦發現異常情況或發生安全事故,要立即啟動應急預案,妥善處置突發事件,並按規定及時報告。

中學安全管理制度5

  一、要進一步強化學生交通安全知識教育。學校要透過多種形式,定期對學生進行交通安全知識教育,每月不少於1次,增強師生安全意識,讓學生詳細瞭解交通規則。

  二、嚴格落實學校路口安全值勤制度。學校要結合本校實際制定並嚴格執行學校門口值勤制度,要明確職責,安排好人員,實行無縫隙管理,在學生上學和放學的集中時間,必須有師生佩戴袖章值勤,疏導交通,監督學生按交通規則行走,並做好值班記錄。

  三、學校要建立並落實學生上學、放學主要路段巡查制度。成立學校道路巡查小組,在距學校門口5米路段內實行學校學校責任管理,安排專人在學生上學、放學高峰期,對學生在路上的交通規則遵守情況進行巡查,對違紀學生及時制止,盡心批評教育,做好相應記錄。

  四、學校要把路口值勤情況,路段巡查情況納入學校全員管理,列入對學生、班級及教師的目標考核,實行一日一統計,一週一通報。

  五、在學校門口和學生比較集中的交通路口設定醒目的警示牌,提醒機動車輛注意減速慢行,嚴禁機動車輛隨意出入校園。

  六、教職工,學生騎腳踏車要做到八不準:不準“飈車”、“飛車”;不準多車並行;不準勾肩搭背;不準撒把騎車;不準倒騎車;不準在公路上賽車;不準騎車帶人;不準在公路上停車玩耍。

  七、學校要加大對教職工、學生乘用車輛的監督管理力度。監督學生不乘坐不合格車輛和無合格手續車輛。校園內嚴禁打鬧、追跑,嚴禁攀爬、圍追車輛。

  八、校外單位在學校舉行的所有集體活動,主辦單位要有專人維持秩序,學校負責監督檢查。在活動無安全保障的情況下,學校有權責令活動中止。

  九、嚴格實行交通安全目標責任制和責任追究制,校長是第一責任人,學校要根據實際,建立健全具有可操作性的安全工作責任制,任務分解到人,實現學生交通安全工作規範化、制度化,達到預防為主的管理目標。

  十、學生髮生交通安全事故的,應立即送醫院及時搶救,並責任落實到人。

中學安全管理制度6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預防火災和減少火災危害,加強學校消防安全管理,確保學校各項事業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及《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的有關規定,結合學校實際情況,特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學校的消防工作貫徹“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方針,堅持“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校內任何單位和個人都必須遵守國家消防法規和本辦法。

  第三條消防工作實行逐級防火責任制和崗位防火責任制,學校與各中心處室簽訂責任書,層層落實責任制,實行消防安全目標化管理。

  第四條校長為全校的消防安全總責任人;各中心處室負責本部門的消防安全工作;保衛科在公安消防機關的領導下,負責對學校的消防工作進行監督和指導。

  第二章消防組織

  第五條各中心處室消防安全負責人的主要職責有:

  ⒈認真貫徹執行國家消防法規和學校消防制度;組織實施逐級防火責任制和崗位防火責任制;

  ⒉建立健全本單位防火制度和安全操作制度;把消防工作列入日常工作的重要議事日程中,做到有計劃、有佈置、有檢查、有總結、有評比;

  ⒊開展經常性消防宣傳和教育,普及消防知識,提高防火意識;明確崗位責任制,經常檢查本單位的消防安全情況,及時整改火險隱患;一旦發生火災,應積極組織撲救,並協助查明事故原因和責任;

  ⒋負責做好本單位消防器材的管理和保養工作

  第六條依照國家消防法規,學校消防工作由公安消防部門實施監督。同時,學校保衛科應對校內消防實施監督,其他部門應當接受保衛科的消防監督

  第七條學校成立以保衛科保衛部為主的義務消防隊。各中心處室也要成立相應的義務消防隊,業務上接受保衛科的指導。

  第三章火災預防

  第八條學校根據有關規定,確定校內消防重點部位。凡屬學校內消防重點部位的部門,應將本單位的消防制度張貼公佈,學校在消防器材和裝置配備上給予重點保證。

  第九條校內電器裝置和線路的安裝應符合消防規定。各單位對電器裝置、線路經常進行檢查,發現老化、破損、絕緣不良等不安全情況,要及時維修,嚴禁超負荷執行使用。禁止不透過總務處,私自亂接亂拉電線;禁止違章使用電器裝置。

  第十條在校內使用煤爐、石油液化氣(爐),在購買和使用前,應報學校有關部門審批,經安全辦批准同意後,方可使用。

  第十一條在校內焚燒廢物,應在指定地點進行。特殊焚燒和大量焚燒,應事先報學校安全辦審批。

  第十二條禁止在校園的教學區、要害部位、消防重點部位燃放煙花爆竹。

  第十三條在法定節假日和寒暑假期間,值班人員應對要害部位和消防重點部位應加強巡邏。值班人員應增強責任心,發現問題及時處置並彙報,不得擅離職守。

  第十四條任何部門和個人都有責任維護消防器材、裝置和設施,不準損壞和擅自挪用消防器材、裝置和設施,不準埋壓和圈佔室外消水栓,不準佔用防火間距、堵塞消防通道。各單位需添置、更換消防器材,應通知安全辦,統一配置、更換或維護。

  第四章火災撲救

  第十五條任何人發現火災都有義務迅速報警,講清起火地點、單位。任何單位或個人必須給報警人員提供方便。

  第十六條發生火災的部門要迅即組織力量撲救,並派人接應消防車。

  第十七條任何部門和個人都有義務保護火災現場,協助調查起火原因。

  第五章獎勵與處罰

  第十八條在消防工作中有下列先進的部門和個人,應當給予表彰或獎勵:

  (一)消防安全教育普及,安全措施落實,火險隱患及時消除,消防器材、裝置完好,無火災事故,工作成績突出。

  (二)及時發現和消除重大火險隱患,避免火災事故發生,事蹟突出。

  (三)積極撲救火災,對搶救師生生命、財產,避免人員傷亡和財產重大損失有顯著貢獻者。

  (四)對查明火災原因有突出貢獻的。

  第十九條對於違反本辦法的部門或個人,根據情節輕重和火災事故的損失情況,給予警告或罰款處罰,並由有關主管部門給予行政處分和扣發獎金;造成財產損失的,可以責令其賠償,由學校財務部門協助執行罰款處罰和扣發獎金。造成人員傷亡、公私財產重大損失的,依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追究責任。

中學安全管理制度7

  一、校園網的安全執行和所有網路裝置的管理維護工作由學校網路管理中心負責。

  二、網路管理中心機房要裝置調溫、調溼、穩壓、接地、防雷、防火、防盜等裝置,保證網路裝置的安全執行,要建立完整、規範的校園網裝置執行情況檔案及網路裝置帳目,認真做好各項資料(軟體)的記錄、分類和妥善儲存工作。

  三、除網路管理中心外,其他單位或個人不得以任何方式試圖登陸校園網後臺管理端,不得對伺服器等裝置進行修改、設定、刪除等操作。

  四、校園網對外發布資訊的WEB伺服器中的內容,必須經發布資訊的學校部門負責人稽核並簽署意見後,交校辦公室稽核備案,由網路管理中心從技術上開通其對外的資訊服務。

  五、網路使用者不得利用各種網路裝置或軟體技術從事使用者賬戶及口令的偵聽、盜用活動,該活動被認為是對校園網網路使用者權益的侵犯。

  六、為防範駭客攻擊,校園網出口處應設定硬體防火牆。若遭到駭客攻擊,網路管理中心必須在二十四小時內向當地縣以上公安機關報告。

  七、嚴禁在校園網上使用來歷不明及可能引發計算機病毒的軟體。外來軟體應使用經公安部門頒發了《計算機資訊系統安全專用產品銷售許可證》的防毒軟體檢查、防毒。

  八、不得在校園網及其聯網計算機上傳送危害國家安全的資訊(包括多媒體資訊)、錄閱傳送淫穢、色情資料。

  九、校園網的系統軟體、應用軟體及資訊資料要實施保密措施。資訊資源分不同的保密等級對學校各部門開放。

  十、對校園網站內各互動欄目實現管理員24小時巡查制度,雙休日、節假日,要有專人檢查網路執行情況。

  十一、學校網路管理中心必須遵守國家公安部及省公安廳關於網路管理的各項法律、法規和有關技術規範。合理對系統進行安全配置,落實各項網路安全技術防護措施,完善系統定期維護更新措施,落實垃圾郵件、有害資訊過濾、封堵技術措施,嚴格防範病毒、木馬、駭客等網路攻擊。

  十二、伺服器系統及各類網路服務系統的系統日誌、網路執行日誌、使用者使用日誌等均應嚴格按照保留60天的要求設定,郵件伺服器系統嚴禁使用匿名轉發功能。

中學安全管理制度8

  為進一步最佳化宿舍環境,建立良好的宿舍秩序,確保住宿生在宿舍生活安全舒適,特制訂宿舍安全管理制度。

  一、凡在校住宿的學生必須愛護宿舍設施裝置,並按有關規定執行宿舍紀律。每學期開學,按老師的`安排定位住宿,對不按定位,隨意調床、搬遷、拆動生活用具者,給予批評教育,並責成其恢復原狀,情節嚴重的取消住宿資格。

  二、建立宿舍管理老師負責制。每學年,由學校聘任男女宿舍管理教師,宿舍管理教師每學期對宿舍公物進行清點作好登記,期末驗收,按誰損壞誰賠償的原則,由宿舍管理教師落實到相關人員。

  三、建立宿舍長負責制。每學期開學初,由宿舍的全體成員推選宿舍長,負責制訂輪流值日製度,檢查、落實宿舍內各種措施和督促宿舍學生遵守宿舍管理制度和“五個必須十個不準”定期向男女宿舍管理教師彙報本宿舍的情況。

  四、在宿舍,對人要講文明禮貌。杜絕講髒話和不文明的舉止,嚴禁吸菸、喝酒、賭博、打架、看、傳黃色的書刊。

  五、不準私自帶客進舍,更不得留客住宿(含本班外宿同學),違者通報批評,情節嚴重的給予紀律處分。

  六、晚間如遇同學生病,本宿舍同學要互幫互愛,並及時報告住宿管理教師和值班教師。病情較重者,值班教師第一時間報告住宿管理教負責人梁老師,梁老師迅速報告宋書記。通知家長,在值班老師陪同下迅速送往醫院治療。

  七、遵守作息制度(含節假日),保證休息時間,晚自習時間一律要到教室學習(生病學生憑有關證明方可逗留宿舍),熄燈後不得大聲喧譁、講話,不準在宿舍裡打牌、下棋,否則,沒收一切娛樂器具,並通報批評。

  八、必須保持宿舍清潔衛生,每週日返校進行一次大掃除,每天安排值日生進行清掃和保潔。嚴禁帶零食,嚴禁在宿舍內吃飯,嚴禁向樓下、窗外拋擲雜物;嚴禁汙損牆壁及亂塗亂釘;嚴禁在廁所內丟雜物、硬紙塞進廁所、水管等

  九、不準私接用電器,除沒收外,對當事人視情節輕重追究責任,並取消住宿資格。

  十、不得將大球(籃球、足球、排球)類帶入宿舍區;不得在宿舍區內踢足球、打籃球、排球、羽毛球或乒乓球等。

  十一、嚴禁男、女生互竄宿舍,嚴禁男士(含家長)進入女生樓。

  十二、提高警惕,做好安全防範。

  1、宿舍實行宿舍管理教師開門制度,做到人在開門,人走鎖門。

  2、上課時間學生不得進入宿舍,如有特殊情況須經班主任批准,宿舍管理教師同意方可開門進內。

  3、貴重物品必須鎖在宿舍的鐵皮櫃中。

  4、住宿生要自覺遵守學校防火安全措施。杜絕火災隱患。不得在宿舍區點燃蠟燭、蚊香和其它物品,不得私帶檯燈、手電、火柴及打火機;不動插座,嚴禁在宿舍區私拉電線,嚴禁使用各種電器。

  5、嚴禁將易燃易爆物品(如批次酒精、火藥、炮竹等)帶進宿舍區。

  6、嚴禁攜帶凶器(如鋼管、刀具等)進入宿舍區。

  7、如遇緊急危險,相關學生要有秩序地離場,保持道路暢通,不擠壓、不堵道、不跳樓,並要迅速報告值班教師,值班教師報告安全保衛人員,安全保衛人員應及時報告有關領導。

  8、如遇地震或空襲,學生要按相關常識做好自我安全保護。

  9、如遇突然停水、停電,學生不得起鬨,吹口哨,大聲怪叫等。

  10、嚴禁爬門窗,爬防護網。

  11、不準把籃球、足球帶進宿舍、教室、不得在宿舍區打球。

  12、加強群防群治,發現有偷盜、勒索、搶劫行為要勇於鬥爭、及時報告,要敢於同違法、犯罪作鬥爭。

中學安全管理制度9

  為保證電梯的安全使用和乘載人員的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一、電梯的執行使用必須取得有市區技監部門頒發的《電梯使用合格證》。

  二、電梯有總務處專人負責管理,執行鎖鑰匙專人保管,需用時有專人開啟執行,使用完畢及時關閉停運。

  三、電梯每月兩次由專業(有資質)的電梯公司派專人進行維保。維保有記錄。

  四、每年按期進行電梯年檢。年檢合格後再執行使用。

  五、電梯機房門鑰匙專人保管。非電梯專職維保人員及學校電梯管理人員,一律不得進入機房。

  六、電梯進行維保時,電梯門前設明顯的作業指示牌告知,此時一律不得使用。

  七、電梯不得超負荷執行。遇到故障及時向相關部門報告保修。

  八、電梯嚴格控制易燃、易爆及化學危險品的運載,未經學校領導准許,不得運載。

  九、使用電梯裝運物品,要注意保持電梯轎廂內的整潔衛生。

  十、電梯管理人員、維保人員和搭乘電梯人員都必須切實遵守本制度。

中學安全管理制度10

  實驗室工作是教學科研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為了加強實驗室及實驗教學安全管理,明確各部門和人員的安全工作責任,將校內實驗教學安全工作落到實處,特制定實驗器材(藥品)安全管理制度如下:

  一、實驗室及實驗教學安全工作的主要內容

  1、實驗室及儀器裝置、設施、用具、用品等安全。

  2、實驗教學師生人身安全。

  二、實驗室及實驗教學安全工作管理規定

  1、實驗室及實驗教學安全工作實行層級管理責任制:

  (1)教務處分管主任是實驗室及實驗教學安全工作的第一責任人;各實驗室實驗員及相關任課教師為各自管理範圍內的實驗室及實驗教學安全工作的直接責任人。各實驗室及實驗教學安全工作第一責任人每年簽定《實驗室及實驗教學安全管理責任書》。

  (2)教務處分管主任負責各自管理範圍內的實驗室及實驗教學安全工作的直接管理責任的落實。原則上各實驗室管理員、倉庫管理員和儀器、裝置管理責任人分別為各自管理範圍的安全工作直接責任人。

  (3)實驗課或使用實驗室期間,實驗室、設施、儀器裝置、用具、用品及師生的人身安全責任由指導教師負責。

  (4)實驗室安全工作常規管理納入學校安全工作領導小組工作職責範圍;各實驗室設立安全員崗位,並落實責任心強、有相關上崗資格、安全業務水平較高的人員擔任。

  2、實驗室及實驗教學安全工作管理一般規定

  (1)加強安全教育,上好第一堂安全教育課,牢固樹立“安全第一”的觀念;努力提高教師及管理人員安全工作業務水平;嚴格履行安全工作層級管理職責,將安全工作作為工作考核的一項重要內容。

  (2)落實和完善安全工作的技術、設施和裝備條件;健全安全工作有關管理規章制度、規程和崗位職責。

  (3)將安全工作的所有專案內容落實到人,並實行部門安全工作每天值班制度,做到安全工作在時間和空間上百分之百無遺漏。

  (4)實行常規檢查和集中檢查相結合的安全工作檢查制度,及時發現安全問題,消除安全隱患。安全工作檢查要有專門的檢查記錄。

  (5)嚴格執行安全事故第一時間層級報告制度,加強與學校保衛部門的資訊溝通和協作。嚴禁隱瞞不報和私下處理。

  (6)建立安全獎、懲機制。對認真做好安全工作,無安全事故的部門和人員進行表彰和獎勵。對安全意識薄弱、安全管理鬆散和瀆職造成安全事故和損失的部門和人員追究責任。

  三、實驗室安全及化學、劇毒危險品管理制度

  (一)安全守則

  1.在實驗室工作的師生員工,未經領導同意不接受公私來訪,接待客人請在室外進行,聯絡工作在辦公室進行;

  2.實驗室大門定時開、關,若在規定時間以外進出實驗室要先向有關人領取鑰匙,自開自鎖,安全自己負責;

  3.各室的門、窗、水管、電源在下班時要關好,才能離開實驗室,若因失職未將門、窗、水管、電源關好,而造成的損失,將受到不同程度的處分,安全工作做的好的受到表揚;

  4.節假日輪流值班,處理日常事物和注意安全事宜,並填寫值班記要;

  5.有實驗室保衛小組成員定期進行安全檢查,每年年終安全大檢查一次。

  (二)劇毒藥品保管及領用制度

  1.各種劇毒藥品均需兩人共同保管。

  2.劇毒藥品增減賬目必須高度準確精細,以備領導經常檢查。

  3.不論任何情況學生不得直接向保管室領取劇毒藥品。

  4.教師領用劇毒藥品必須填寫《劇毒藥品領用報告單》,註明用途用量,才能發給(限一次用量),並實行兩名教師共同領取、同時投料(實驗用)。

  5.學生必須在教師監督之下使用劇毒藥品。

  6.使用劇毒藥品必須嚴加謹慎細心,不使劇毒藥品撒在實驗臺上、地面及其它器物上,如發生上述情況應立即收拾乾淨,以免引起意外事故。

  7.含有劇毒藥品的廢物,不能按一般廢物處理,以免危害附近人畜的生命,並將使用情況、處理情況記錄在《領用報告單》上交辦公室存查。

  (三)化學學校藥品申購制度

  為了規範藥品申購程式,減少浪費,保證學生做實驗和科研的正常進行,經校長室研究決定:做實驗所需要的藥品,先由各教研組向教科室主任提出計劃,由教科室主任審查後填寫申購單,再交由主管副校長申批,然後,本著節約的原則由採購人員按量購買所需藥品。

中學安全管理制度11

  實驗室是開展實驗教學和教學科研的場所。為了營造良好的實驗環境和維護實驗教學和教學科研工作的正常秩序,保障人身和學校財產的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一、實驗室的安全應以預防為主。學校每學期應對實驗室安全技術管理工作執行情況進行一次檢查。各實驗室應根據各自特點,制定出具體要求和措施,嚴格貫徹執行。每逢重大節假日要進行安全檢查,發現問題及時糾正。

  二、對新調配到實驗室的工作人員和初次參加實驗的學生,要進行安全教育,使他們瞭解實驗室安全防火設施情況和規章制度。外來人員到實驗室參觀應報經學校批准。

  三、實驗過程中必須嚴格按規程運作。器材使用及維修情況必須記錄存檔。

  四、實驗室存放貴重物品和危險品要有嚴密的保管措施,防止丟失或汙染。保管和領出使用要有兩個專人共同負責,避免發生事故。“實驗三廢”的排放要符合環保要求。

  五、保證實驗樓的消防通道和人行通道暢通,不許在走廊過道和樓梯間設立鐵閘、物品架、實驗臺或堆放儀器裝置及雜物等。

  六、進行易燃、易爆、劇毒、有害細菌的實驗,及使用,必須有安全防護措施,實驗室工作人員必須在場監護。學生做實驗時要開啟消防通道。

  七、實驗室電氣設施的安裝、維修和拆除,必須經主管部門批准後由專業人員負責施工。嚴禁亂拉、亂接電源電線。未經實驗室工作人員許可,不得動用實驗設施和物品。

  八、要經常檢查實驗室的電源、水源、火源是否安全,發現隱患及時整改。根據實驗室的特點,設定相應的消防器材,定期檢查更換,保證器材隨時可用。

  九、下班時要關窗鎖門,關閉電源、火源。烘箱和電爐等大功率耗電裝置一般不通宵開機。節假日使用實驗室須報經有關領導批准。

  十、保持實驗室內安靜,不得在實驗大樓內大聲喧譁、追逐打鬧。除實驗需要外,不準在實驗室內使用明火和蒸煮食品。

  十一、發生事故,應立即組織搶救處理,必須按規定上報。

  十二、實驗工作人員,應做好各實驗用房的文明建設和清潔衛生工作,實驗儀器裝置應佈局合理、擺放整齊,保持良好的實驗環境。

中學安全管理制度12

  機房是支援資訊系統正常執行的重要場所。為保證機房裝置與資訊的安全,保障機房有良好的執行環境和工作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一)中心機房的管理由系統管理員負責,非機房工作人員未經允許不準進入。未經許可不得擅自上機操作和對執行裝置及各種配置進行更改。

  (二)機房管理員應認真履行各項機房監控職責,定期按照規定對機房內各類裝置進行檢查和維護,及時發現、報告、解決硬體系統出現的故障,保障系統的正常執行。

  (三)交換機、伺服器、路由器、電腦及通訊裝置是網路的關鍵裝置,由專人管理,系統管理員的操作須嚴格按照操作規程進行,任何人不得擅自更改系統設定。不得更換配置、外借,更不能挪作它用。

  (四)制定IP地址分配表和中心內部線路的佈局圖,給每個交換機埠編上號碼,以便操作和維護,未經批准不得私自改變網路介面。

  (五)嚴格遵守保密制度,資料資料和軟體必須由專人負責保管,未經允許、不得私自複製、下載和外借;處理秘密事務時,不得接待參觀人員或靠近觀看;嚴禁任何人使用未經檢測允許的介質(軟盤、光碟等)。未經許可任何人不得挪用和外借機房內的各類裝置、資料及物品。

  (六)加強資料安全及成果保護,中心機房要對各類重要檔案、文字材料、報表資料、聲像資料及時備份,並按月收集整理全域性形成的電子檔案,並刻錄成光碟,一式3張編號歸檔。

  (七)建立機房登記制度,對本地區域網、網際網路的執行建立檔案,對所發生的故障,處理過程和結果必須詳細登記。

  (八)網管人員統一管理計算機及相關裝置,完整儲存計算機及其相關裝置的驅動程式,保修卡及重要隨機檔案。

  (九)機房內應保持整潔,嚴禁吸菸、聊天、會客;不準在計算機及工作臺附近放置易燃、易爆、腐蝕、強磁性等可能危及裝置安全的物品,做到防靜電、防火、防潮、防塵、防熱。注意機房內溫度、溼度、電壓等引數,並做好記錄;發現異常及時採取相應措施。

  (十)禁止非專業人員操作、使用機房裝置。對各種裝置應按規範要求操作、保養。發現故障,應及時報請維修。

中學安全管理制度13

  一、學生必須接受學校安全教育,提高安全意識和防範能力,嚴格遵守學校各項安全管理制度。

  二、不準帶水果刀等得器進入校園。同學之間不得玩尖利器具或有毒、有害的化學藥品。

  三、不準攀爬圍牆、欄杆、陽臺、建築物頂層等有危險性的地方。

  四、教室、走廊等教學場所嚴禁追跑嬉鬧,不得向窗外拋扔任何雜物、防止砸傷他人和影響校園環境衛生。

  五、上下樓梯靠右行,輕步上樓慢步下,不得擁擠,手臂不能靠著扶手。

  六、新徵稿 學後,均應接受學校統一安排的體驗,建立健康檔案,如有特殊病史,不得陷瞞。患有不宜進行劇烈體育活動疾病(如先天性心臟病)的學生,應告知班主任,教導處備案並局面通知有關任課教師,該生可免於參加劇烈體育活動。

  七、在校期間,如有身體不適,應及時向老師報告,防止延誤治療時機。

  八、學生遭遇挫折或心情煩惱,而自身又無法排除時,應及時告訴家長或向班主任、學校心理諮詢室諮詢,調整好心態,防止意外發生。

  九、按時到校、離校,不在路上玩耍、逗留。

  十、騎車上學注意安全,不得騎“三無(無車閘、無車鈴、無車鎖)腳踏車,要自覺遵守交通法規,防止交通事故發生。

  十一、提高食品衛生意識,不買”三無“(無生產廠家、無生產日期、無保質期)食品和路邊攤販不潔食品。

  十二、體育、實驗等課,應嚴格遵守課堂紀律和操作規則,聽從老師指揮,防止事故發生。

  十三、在計算機房上網時,要遵守表少年網路公約,不濟鑑不良資訊。

  十四、不得站在高處或爬窗臺擦教室、樓道的窗戶玻璃等。

  十五、遵守用電、用火規則,注意用電、用火安全,不得觸碰校內任何交流電氣裝置,學生不得抽菸、玩火。嚴禁學生攜帶打火機、火柴、煙花爆竹等易燃易爆物進校。

  十六、當與他人發生矛盾,而自身又無法解決的時候,應及時告訴家長或老師,防止矛盾激化、釀成事端。

  十七、學校組織集體外出,應遵守紀律、聽從指揮、有序步行,活動期間,嚴禁擅自離隊遊玩。

  十八、在校期間不隨便走出校門,遇有急事應向班主任請假,由班主任簽發出門證;不跟陌生人或似曾相識人離開學校。

  十九、當發現危及人身安全隱患或發生人身傷害事故,知情者應及時向老師或學校領導報告。

  二十、乘車學生還須做到:在乘車點吵鬧,有序上下車;在車上不把頭、手伸到窗外,不在車內玩遊戲和與他人吵鬧。

  二十一、記住下列幾個重要電話:火警119、匪警110、急救120、緊急情況下打電話求救。

中學安全管理制度14

  1、加強全校師生的防火安全教育。按《消防法》的要求,做到人人都有維護消防安全、保護消防設施,預防火災,報告火災,報告火警的義務。要做到人人都知道火警報警電話119,人人熟知消防自防自救常識和安全逃生技能。

  2、保障校內的各種滅火設施的良好。做到定期檢查、維護、保證裝置完好率達到100%,並做檢查記錄。

  3、教學樓、辦公樓、學生宿舍樓安全出口、疏散通道保持暢通,安全疏散指示標誌明顯、應急照明完好。

  4、學生聚集場所不得用耐火等級低的材料裝修。

  5、易燃、易爆的危險實驗用品、做到專門存放、由化學實驗員兩人同時加鎖開、關負責保管,在室內必須有沙池、滅火器等。在利用易燃、易爆化學藥品做實驗時,教師必須在做實驗前向學生講清楚注意事項,並指導學生正確使用,防止火災事故發生。

  6、圖書館、化學實驗室、物理實驗室、木工房、機房等場所嚴禁吸菸及使用明火,下班後工作人員要及時關好門窗,確保安全。

  7、消防栓、防火器材等消防設施,要人人愛護。任何人不得隨意移動和損壞,違者要嚴肅處理。

  8、加強用電安全檢查,電工必須經常對校內的用電線路、器材等進行檢查,如發現安全隱患,要及時進行整改、維護、確保安全。

  9、學生宿舍內嚴禁使用明火,禁止燒電爐、熱得快,點燃蠟燭、蚊香,嚴禁吸菸,嚴禁私拉亂接電線。不準私自接用任何家用電器。

  10、校內居住的教職工,必須以身作則,並且教育家屬及子女做好安全防火工作。

  11、校內住戶使用煤氣,要掌握正確使用方法,注意防漏氣、防爆、防火,使用後要關好氣閥,確保安全。

  12、食堂必須使用合格的壓力容器、鍋爐,每年要檢測,要定時檢查,鍋爐工要持證上崗,嚴格按操作規程操作,液化氣罐與灶頭應有1.5米的安全距離,嚴防事故發生。

中學安全管理制度15

  1、學校有關衛生工作人員必須加強學習,努力提高業務水平和工作能力。

  2、衛生室購買藥品必須在衛生局指定的醫藥公司購買,不得直接跟廠方和藥商購買,買藥時要逐個進行藥品檢查,發現有偽劣藥品及不合格藥品一律退貨,並調查追究經辦人。

  3、每學期初進行藥品清理,對過期藥品、變質藥品進行登記,並註明藥品名稱、規格、數量、價格,然後經有關部門驗證後再銷燬。

  4、醫生不開過期藥品,如領藥者發現過期藥品,立即退回處理。

  5、發藥時要告訴學生怎樣安全使用藥品,並在藥袋上寫明每日服幾次,服藥時間、藥量、分幾次服完等。告誡病人不許超常服藥,警惕用藥過量引起的藥物中毒。

  6、經常檢查衛生室電器裝置,用電開關及線路若有漏電、斷電,應立即報告總務處進行檢修,防止火災的發生。

  7、衛生室使用高壓鍋消毒時,誰消毒、誰負責,避免超壓發生爆炸事故。

  8、醫務人員要堅持使用一次性注射器和輸管,嚴防醫源性交叉感染。各種常用衛生器械要定期消毒、浸泡,每學期檢查1-2次。發現生鏽、破裂,功能不全即淘汰。

  9、條件不具備時,不要給病人注射青黴素或其他易引起過敏性休克的藥品,對危重病人要立即送醫院處理。

  10、醫務室人員每週一次到體育課場地進行體育衛生監督,檢查體育場地及體育器械有無不安全因素。

  11、醫務人員每週一次下食堂和小賣部進行衛生檢查和食堂衛生知識宣傳,督促採購員不買無衛生許可證、無檢疫證的肉類及食品。不使用、銷售腐化變質食品。小賣部不許出售“三無”食品及過期食品,監督非食堂工作人員不得進入食堂操作間,買回的蔬菜必須進行四步處理(選、洗、泡、切)再煮,杜絕各種傳染病,投毒案、食物中毒事件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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