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超供應商管理制度(通用6篇)

商超供應商管理制度(通用6篇)

  隨著社會不斷地進步,制度的使用頻率逐漸增多,制度是維護公平、公正的有效手段,是我們做事的底線要求。那麼擬定製度真的很難嗎?以下是小編收集整理的商超供應商管理制度(通用6篇),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商超供應商管理制度1

  一、目的:

  為加強採購計劃管理,規範採購工作,保障商超生產經營活動所需物品的正常持續供應,降低採購成本,特制定本制度。

  二、適用範圍本制度適用於商超對外採購與生產經營有關的經營性固定資產、材料及非經營性固定資產、辦公用品、勞保用品的採購(以下統稱為採購物品)。

  三、職責許可權

  1.總經理負責採購管理制度的審批;

  2.分管副總、財務總監負責採購管理制度的稽核;

  3.人力資源行政部負責採購管理制度的制定。

  4.經營性固定資產、材料、配件等物品(物資)的採購由企管部負責;非經營性固定資產、辦公用品、勞保用品的採購由人力資源行政部負責。

  四、採購原則

  1.詢價比價原則物品採購必須有三家以上供應商提供報價,在權衡質量、價格、交貨時間、售後服務、資信、客戶群等因素的基礎上進行綜合評估,並與供應商進一步議定最終價格,臨時性應急購買的物品除外。

  2.一致性原則:採購人員定購的物品必須與請購單所列要求、規格、型號、數量一致。在市場條件不能滿足請購部門要求或成本過高的情況下,採購人員須及時反饋資訊供申請部門更改請購單或作參與。如確因特定條件數量不能完全與請購單一致,經稽核後,差值不得超過請購量的5—10%。

  3.低價搜尋原則:採購人員隨時蒐集市場價格資訊,建立供應商資訊檔案庫,瞭解市場最新動態及最低價格,實現最最佳化採購。

  4.廉潔原則:

  (1)自覺維護企業利益,努力提高採購物品質量,降低採購成本。

  (2)廉潔自律,不收禮,不受賄,不接受吃請,更不能向供應商伸手。

  (3)嚴格按採購制度和程式辦事,自覺接受監督。

  (4)加強學習,廣泛掌握與採購業務相關的新材料、新工藝、新裝置及市場資訊。

  (5)工作認真仔細,不出差錯,不因自身工作失誤給商超造成損失。

  5、招標採購原則:凡大宗或經常使用的物品,都應透過詢議價或招標的形式,由企管、財務等相關部門共同參與,定出一段時間內(一年或半年)的供應商、價格,簽訂供貨協議,以簡化採購程式,提高工作效率。對於價格隨市場變化較快的物品,除縮短招標間隔時限外,還應隨時掌握市場行情,調整採購價格。

  6、審計監督原則:採購人員要自覺接受財務部或商超領導對採購活動的監督和質詢。對採購人員在採購過程中發生的違犯廉潔制度的行為,商超有權對相關人員依照商超《員工獎懲制度》等進行處罰直至追究其法律責任。

  五、採購流程

  1.採購申請:物品(物資)需求部門根據生產或經營的實際需要,由企管部負責採購物品每月25日前、由人力資源行政部負責採購物品每季度最後一個月25日前提出採購申請,填寫《請購單》,請購單要求註明名稱、規格型號、數量、需求日期、參考價格、用途等,若涉及技術指標的,須註明相關引數、指標要求。按採購申請流程,由各相關部門審批,經總經理批准後交採購部門採購。各稽核環節對採購申請提出議異者,應於2個工作日內將意見反饋給採購申請部門。

  2.詢價比價議價:

  (1)每一種物品(物資)原則上需兩家以上的供應商進行報價。

  (2)採購員接到報價單後,需進行比價、議價,並填寫《詢價記錄表》,按低價原則進行採購。

  (3)屬下列情況者,無須進行比價、議價:獨家代理、獨家制造、專賣品、原廠零配件無代用品,但仍需留下報價記錄。

  3.樣品提供和確認:

  (1)若須進行樣品提供和確認的,須確定送樣週期,由採購人員負責追蹤,收到樣品後,須第一時間送交需求部門進行確認,必要時需會同財務部等部門相關人員予以確認。

  (2)對於需要儲存樣品的,須作封樣處理,以便日後作收貨比較。

  4.供應商選擇:

  (1)具有合法經營主體者。

  (2)品質、交貨期、價格、服務等條件良好者。

  (3)信譽良好者。

  (4)客戶認可的供應商。採購人員須建立供應商資訊臺帳。

  5、合同簽定:

  (1)供應商經送樣審查合格後,由採購部門與選定的供應商簽訂合同。

  (2)交易發生爭執時,依據合同的核定條款進行處理。

  6、進度跟催

  (1)為確保準時交貨,採購人員應提前採用電話、傳真或親自到供應商處跟催,以確保物品(物資)能適時供應。

  (2)若採購物品(物資)無法在預定時間內交貨的,採購人員須提前通知需求部門,尋求解決辦法,並須重新和供應商確定新的交貨期,並知會需求部門。

  7、驗收入庫:採購物品(物資)到商超後,屬經營性固定資產、材料、配件等物品(物資)、非經營性固定資產、大宗勞保用品等經需求部門驗收,辦公用品等常用品經庫管驗收合格後,庫管開具《入庫單》,按流程辦理入庫手續。如驗收不合格的,由驗收部門通知採購部門,2日內辦理換(退)貨手續。

  8、對帳付款:採購物品(物資)辦理入庫後,由採購員憑《入庫單》按合同或約定的付款方式辦理付款手續。

  9、採購流程圖:(附後)

  六、考核:

  凡違反本制度的人員,依照商超相關管理制度進行處罰。

  七、本制度解釋權歸人力資源行政部,自公佈之日起執行。

  商超供應商管理制度2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確保商超採購產品質量的最優,以及給後期產品的維護、供應商的篩選和進一步合作提供可靠的資訊,特製度本制度。

  第二條 本制度適用於向商超長期提供大批次的原、輔材料及工具器材等價格較高的物品的廠商,零售商除外。

  第二章 具體的管理制度

  第一條 供應商的資質

  採購人員在選擇供應商時,必須要求供應商提供以下證件的掃描件或是影印件,且必須在相關網站上對其真實性和有效性進行核實。

  1.供應商的企業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開戶行賬號;

  2.ISO9001/20xx版證書;

  3.產品認證資料,如3C認證證書、SGS檢驗報告、ROHS證書等。

  4.我方需要其他的資料。

  第二條 供應商的基本資訊

  1.企業的全稱及相應的簡介,詳細的辦公地址

  2.商超的固定聯絡方式:固話和傳真等

  3.商超的網址

  第三條 採購部門在認真的核實了供應商的資訊後,需填寫《產品採購單》的基本資料部分,並提交相關部門存檔。

  第四條 採購合同及品質保證協議

  1.採購合同:採購部門在與供應商進行洽談且達成一致意見後,簽訂的有“供需關係”的法律性檔案。採購合同需含有以下內容:一是,雙方的全名、法人代表、聯絡方式(電話、傳真)等資訊;二是,所採購物品的名稱、規格、數量、交貨期限等;三是,質量協議,違約責任等。

  2.品質保證協議:採購部門在確定供應商之後,需與其簽署品質保證協議,以保證所採購物品和後期服務的質量。品質保證協議需包括以下內容:一是,承諾產品符合本行業的質量標準,不以次充好;二是,若不能履行採購合同的條款,則需承擔的違約責任。

  第三章 附則

  本制度自公佈之日起開始生效。

  商超供應商管理制度3

  1目的

  為規範供應商管理,建立安全、穩定的供應商隊伍,確保本企業能得到及時、長期、穩定的高質量的物料和服務,防止外購原材料、零件、裝置的原因影響產品的質量以及安全事故,特制定本制度。

  2範圍

  本制度適用於長期向本企業提供原輔材料、零部件、裝置以及配套服務的所有供應商。

  3職責

  3.1 採購部門負責對外原材料的採購、供應商資質鑑定、信用等級評價。

  3.2 質量部負責採購產品的抽樣檢驗工作,對供應商品質體系進行評估與定期稽核。

  3.3 總經理負責批准《合格供應商名單》。

  4內容

  4.1 實施程式

  4.1.1 採購部門負責對供應商的管理,生產、質量、技術等部門予以協助。

  4.1.2 採購部門進行初步調查,填寫《供應商基本資料表》。調查內容包括供應商的供貨水平、產品質量狀況、價格水平、生產技術水平、財務狀況、信用狀況和管理水平等。

  4.2 樣品需求與樣品確認

  4.2.1 如企業有樣品需求,由採購部門通知供應商送交樣品,採購人員需對樣品提出詳細的技術質量要求,如品名、規格、包裝方式等。

  4.2.2 樣品應為供應商正常生產情況下的代表性產品,數量應多於兩件。

  4.2.3 樣品在送達企業後,由企業的設計部門、質量部門完成對樣品的外觀、效能指標等質量方面的檢驗,並填寫《樣品確認表》。

  4.2.3 經確認合格的樣品,需在樣品上貼上樣品標籤,註明合格,標識檢驗狀態。

  4.2.4 合格的樣品至少為兩件,一件返還供應商,作為供應商生產的依據,一件留在質量部,作為檢驗的依據。

  4.3 管理評審

  4.3.1 質量部對《供應商基本資料表》進行初步評價,挑選出值得進一步評審的供應商,召集本部門、採購部門及技術部門,對供應商進行相關評審。

  1)企業根據所採購材料對產品質量的影響程度,將採購採購材料分為關鍵、重要、一般材料三個級別,不同級別實行不同的控制等級。

  2)對於提供關鍵與重要材料的供應商,質量部要組織採購部、技術部對供應商進行現場評

  審,並由質量部填寫《供應商綜合評價表》,採購部、技術部簽署評審意見。

  3)對於提供一般材料的供應商,無需進行現場評審。

  4.4 合格供應商名單

  4.4.1 採購部門將相關供應商資料經過篩選後,報送企業最高管理者批准,並列入《合格供應商名單》。

  4.4.2 原則上一種材料,需準備兩家或兩家以上的合格供應商,以供採購時選擇。

  4.4.3 對於唯一或獨佔市場的供應商,可直接列入《合格供應商名單》。如客戶提供供應商名單,採購部必須按客戶提供的供應商名單進行採購,客戶提供的供應商名單直接列入《合格供應商名單》。

  4.4.4 《合格供應商名單》要在每次的供應商考核結果得出後進行修訂。刪除不合格的供應商,重新訂立的《合格供應商名單》經企業最高領導者批准生效。

  4.5 對合格供應商的質量監督

  4.5.1 質量部和生產部儲存供應商的.供貨記錄,對於供貨不合格的採購物資,應及時通知供應商,連續三次物資不合格則暫停採購,對不合格的供應商取消其供貨資格並修訂《合格供應商名單》。

  4.5.2 合格供應商應每年重新評價一次,由質量部填寫《供應商綜合評價表》,評價結果分合格和不合格兩類,並將評價結果列出清單,合格供應商報企業領導批准後成為下一年的的合格供應商。

  4.6 合格產品供應商檔案建立

  4.6.1 採購部負責編制和維護合格供應商檔案以及供應商評價的相關資料等。

  5 記錄

  《樣品確認表》

  《供應商基本資料表》

  《合格供應商名單》

  《供應商綜合評價表》

  商超供應商管理制度4

  為了進一步適應市場經濟發展,理順商超與供應商之間的供求保障關係充分了解供應商的各項實力,搞好商超內外部的銜接管理,確保滿足安全生產,穩定連續生產的條件,進一步搞好商超生產原格物料保質保量的採購供應工作,特制定供應商管理制度篇:

  一、對商超所需的各種原料的生產廠家要廣泛的進行資訊收集和了解,對有實力,有信譽的原料生產廠家列入供應商儲備登記表,並逐步收集各類相關資料予以備案。以備供應商選擇時參考。

  二、各類供應商選擇,要進行全面的分析瞭解,特別是關係到安全生產的大宗原料、重要備件的A類供應商,要全部充分進行市場調查、及實地考察,索取各種證件資料,如稅務登記、工商登記等資質證明,生產許可證、產品合格證(危險化學品還要索取安全技術說明書和安全標籤),並對所供原料進行現場取樣分析;B類原料供應商在完備以上資料後,可送樣品來商超進行分析驗證,部分供應商進行現場考察;其它供應商要求資料齊全。資質、資料不齊全供應商選擇的否定條件。

  三、經選擇合格的供應商,簽訂供應商合作合同(有效期為一年),並建立供應商檔案,各種資質資料裝入供應商檔案中;供應商檔案內的資料要不斷的更新,隨時記錄供應商的最新資訊資料。

  四、根據供應商的評價辦法,每年對全部的供應商進行一次全面的評價(遇特殊情況可縮短評價時間),達不到要求的給予淘汰;合格的給予續簽合同。

  五、供應商評價條件:

  1.產品質量;

  2.技術服務;

  3.交貨速度;

  4.對使用者的需求能否作出快速反應;

  5、供應商的信譽;

  6、產品價格;

  7、延期付款能力;

  8、銷售人員的素質(才能、品德);

  9、相關資料的優劣。每項分優秀、良好、較好、差、極差五個等級,從四分到零分依次遞減;36分為滿分,低於22分淘汰,詳見“供應商評價準則”。

  商超供應商管理制度5

  (一)具有合法的法人資格或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

  (二)遵守國家的法律、行政法規,具有良好的商業信譽;

  (三)具有良好的履行合同的記錄;

  (四)具備完善的生產、供貨或提供服務的能力;

  (五)具有良好的資金、財務和經營狀況;

  (六)履行繳納社會保障、稅收義務;

  (七)生產企業或經營商品符合國家環保標準;

  (八)法人代表在申請資格前沒有職業和刑事犯罪記錄;

  (九)原則上供應商經營時間在一年以上,特殊行業要在三年以上;

  (十)政府採購管理機關規定的其他條件。

  商超供應商管理制度6

  一.總則

  1.為了穩定供應商隊伍,建立長期互惠供求關係,特制定本辦法。

  2.本辦法適用於向商超長期供應原輔材料、零件、部件及提供配套服務的廠商。

  二.管理原則和體制

  1.商超採購部或配套部主管供應商,生產製造、財務、研發等部門予以協助。

  2.對選定的供應商,商超與之簦訂長期供應合作協議,在該協議中具體規定雙方的權利與義務、雙言互惠條件。

  3.商超可對供商評定信用等級,根據等級實施不同的管理。

  4.商超定期或不定期地對供應商進行評價,不合格的解除長期供應合作協議。

  5.商超對零部件供應企業可頒發生產配套許可證。

  三.供應商的篩選與評級

  商超制定如下篩選與評定供應商級別的指標體系。

  1.質量水平。包括:(1)物料來件的優良品率;(2)質量保證體系;(3)樣品質量;(4)對質量問題的處理。

  2.交貨能力。包括:(1)交貨的及時性;(2)擴大供貨的彈性;(3)樣品的及時性;(4)增、減訂貨貨的批應能力。

  3.價格水平。包括:(1)優惠程度;(2)消化漲價的能力;(3)成本下降空間。

  4.技術能力。包括:(1)工藝技術的先進性;(2)後續研發能力;(3)產品設計能力;(4)技術問題材的反應能力。

  5.後援服務。包括:(1)零星訂貨保證;(2)配套售後服務能力。

  6.人力資源。包括:(1)經營團隊;(2)員工素質。

  7.現有合作狀況。包括:(1)合同履約率;(2)年均供貨額外負擔和所佔比例;(3)合作年限;(4)合作融洽關係。

  具體篩選與評級供應商時,應根據形成的指標體系,給出各指標的權重和打分標準。

  篩選程式。

  1.對每類物料,由採購部經市場調研後,各提出5~10家候選供應商名單;

  2.商超成立一個由採購、質管、技術部門組成的供應商評選小組;

  3.評選小組初審候選廠家後,由採購部實地調查廠家,雙方協填調查表;

  4.經對各候選廠家逐條對照打分,並計算出總分排序後決定取捨。

  四.核准為供應商的,始得采購;沒有透過的,請其繼續改進,保留其未來候選資格。

  五.每年對供應商予以重新評估,不合要求的予以淘汰,從候選隊伍中再行補充合格供應商。

  六.商超可結供應商劃定不同信用等級進行管理。評級過程參照如上篩選供應商辦法。

  七.對最高信用的供應商,商超可提供物料免檢、優先支付貸款等優惠待遇。

  八.管理措施

  1.商超對重要的供應商可派遣專職駐廠員,或經常對供應商進行質量檢查。

  2.商超定期或不定期地對供應商品進行質量檢測或現場檢查。

  3.商超減少對個別供應商大戶的過分依賴,分散採購風險。

  4.商超制定各採購件的驗收標準、與供應商的驗收交接規程。

  5.商超採購、研發、生產、技術部門,可對供應商進行業務指導和培訓,但應注意商超產品核心或關鍵技術不擴散、不洩密。

  6.商超對重要的、有發展潛力的、符合商超投資方針的供應商,可以投資入股,建立與供應商的產權關係。

  九.附則

  本辦法由採購、配套部門解釋、執行,經總經理辦公會議批准頒行。

  商超供應商管理制度6

  1 、貫徹落實永煤控股供應商管理制度;

  2 、對統購物資供應商進行入庫推薦和資質初審,推薦企業信譽好、產品質量可靠的供應商;

  3 、根據永煤控股安排組織或參與對擬入庫統購物資供應商進行考察;

  4 、按照永煤控股要求做好在庫統購物資供應商的考評和日常監督;

  5 、及時反饋統購物資供應商所供產品質量、售後服務等履約資訊。

  6 、制定裕東商超供應商管理制度,經領導小組審定後監督執行;

  7 、建立健全裕東商超自購物資供應商資訊庫,組織對擬入庫供應商進行准入稽核,必要時參與考察;

  8 、收錄和維護裕東商超自購物資供應商資訊,對在庫供應商進行動態管理;

  9 、牽頭組織對自購物資供應商進行定期評審,並實行優勝劣汰;

  10 、組織調查裕東商超自購物資供應商的不良行為,提出處理意見和建議;

  11 、負責處理自購物資供應商的質疑和投訴。

最近訪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