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招聘管理制度範文(通用5篇)

公司招聘管理制度範文(通用5篇)

  在我們平凡的日常裡,需要使用制度的場合越來越多,制度是指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辦事規程或行動準則。擬起制度來就毫無頭緒?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公司招聘管理制度範文(通用5篇),歡迎大家分享。

  公司招聘管理制度1

  一、總則

  我們依靠自己的宗旨、文化、成就與機會,以及政策和待遇,吸引和招攬優秀人才。在招聘和錄用中,注重人的素質、潛能、品格、學歷和經驗。聘用員工本著“公開、公平、公正、擇優”的原則,按照雙向選擇的原則,在人才使用、培養與發展上,提供客觀且對等的承諾。

  二、招聘計劃的制定

  1、用人部門應根據需要提前一個月向綜合部提交《人員需求申報表》(附表1),由綜合部稽核其是否超出人員編制。

  1.1在編制範圍內,如有職務空缺,則由綜合部按照《人員需求申報表》制定招聘計劃,由總經理批准;

  1.2招聘計劃的內容分為以下三部分:

  1.2.1招聘標準:確定受聘者的各項條件,如年齡、性別、學歷、工作技能、資源網及其他方面的要求等;

  1.2.2招聘人數:制定招聘人數時,應在充分考慮到原職工潛力的情況下,合理確定,嚴禁出現超編人員;

  1.2.3招聘方式:包括招聘方向、途徑、方法、程式等;

  三、招聘實施

  1、根據招聘計劃,綜合部將根據所需人員層次的不同選擇招聘方式和渠道,具體方式如下:

  1.1新聞媒介(網路、報刊、電視)釋出招聘資訊;

  1.2透過定期或不定期舉辦的人才市場招聘;

  1.3直接到各高校招聘;

  2、人力資源處對所有應聘人員資料進行整理、分類及初步篩選,及時反饋給各用人部門。各用人部門根據資料對應聘人員進行初步篩選,確定面試人選,由綜合部通知初選合格的應聘人員參加面試。

  3、招聘員工根據不同的應聘崗位常用的考核方法有面試、筆試等。

  4、主管級及以上應聘人員面試時由總經理、用人部門主管等人參與面試,對應聘者進行直接考核。主管級以下應聘人員由各部門主管、綜合部及相關用人部門負責人共同面試。

  5、面試考核流程

  5.1由應聘者填寫《應聘人員登記表》(附表2),面試時應聘者需提供個人身份證、最高學歷證明、各種技能證書的原始證件;

  5.2根據需要進行面試、筆試等;

  5.3面試過程中,面試人員應作到以下幾點:

  5.3.1面試人員需要給人一種好感,能夠很快地與應職者交流意見;

  5.3.2要了解自己所要獲知的答案及知識點;

  5.3.3儘量避查有爭議的問題;

  5.3.4要尊重對方的人格;

  5.4面試人員分別填寫《複試意見反饋表》(附表3),待面試結束後,交綜合部備案;

  6、對於未能透過面試考核的應聘人員,應禮貌的回覆。

  7、應聘人員如透過面試考核,由綜合部彙總情況報總經理稽核通過後,通知錄用人員並確定到崗時間。

  2、公司招聘部管理規章制度

  1、規定上班時間超過5分鐘到崗為遲到;每次處罰人民幣20元。

  2、規定上班時間超過30分鐘未到崗,未進行請假者為礦工。每次處罰人民幣50元。

  3、基本工資,當月事假超過3日者(特殊情況除外)除扣除當日基本工資外,當月基本工資加扣20%。當月病假超過5天者扣除日基本工資外,當月基本加扣10%。

  4、工作時間內在崗人員必須正規著裝,不得吸菸,不得與無關人員聊天做與工作無關的事情。當月如違反第一資處罰人民幣10元,第二次處罰人民幣30元,第三次處罰50元。

  5、應聘人員到本公司後,招聘部工作人員未到場、未進行接待工作者,第一次處罰人民幣10元,第二次處罰人民幣20元,第三次處罰人民幣50元。

  6、按照部門負責人的工作安排,進行工作時間內出脫崗或在崗不按工作要求標準進行工作者,第一次處罰10元,第二次處罰30元,第三次處罰50元。

  7、在進行招聘工作時不允許有欺詐行為,向來應聘者解釋清楚以下方面:工作內容、工作時間、待遇狀況、手續辦理所需物件以及應聘成功後向應聘人介紹其部門負責人。在未經部門負責人同意情況下不得私自取應聘人的各類證件與財物。違返以上內容者第一次處罰100元,第二次予以開除。

  8、男性招聘部工作人員不得單獨邀約本公司女性職員一起購物、遊玩、就餐(除食堂)、帶入男寢室,不得向公司內女性職員支借財物。違返者予以開除處理。

  9、招聘部工作人員不得將本公司應聘者的檔案內容外澱瀉,不得將公司的應聘人員向其他公司進行推介,違反者予以開除處理。

  10、招聘部工作人員下班後不得在公司附近逗留,違反者第一次處罰人民幣20元,第二次50元,第三次予以開除處理。

  公司招聘管理制度2

  一、目的

  招聘員工本著以用人所長、容人所短、追求業績、鼓勵進步為宗旨;以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全面考核、擇優錄用為原則,從學識、品德、能力、經驗、體格、符合崗位要求等方面進行全面稽核。

  二、招聘流程

  第一階段申請

  各部門根據用人需求情況,由部門主管填寫《員工招聘申請書》,提前一個月交到院辦室,由院辦室統一組織招聘。

  第二階段調查審批

  院辦室調查和評估崗位空缺需求後填寫《空缺崗位需求調查表》連同《員工招聘申請書》報院長批准後統一組織招聘。

  第三階段招聘階段

  1、醫院內部有可以轉崗或提拔的員工,經部門主管同意後報院長批准、並由空缺崗位部門主管和院辦主管對該員工進行面試,面試合格後由院辦室下發《人事調動通知單》,員工帶通知單到院辦室辦理轉崗手續,手續辦完後進入崗前培訓和考評階段,考評合格後正式上崗。

  2、對於需要向外部招聘的崗位,在院長同意後正式進入新員工招聘階段,通常新員工招聘有以下幾種渠道選擇:

  1:中介機構

  2:人才市場

  3:門口招聘

  4:員工推薦

  5:校園招聘

  6:報紙招聘7:獵頭公司8:其他招聘方式

  第四階段面試階段

  1:由院辦室對應聘人員資料進行整理、分類,並交給各用人部門主管。用人部門主管根據資料對應聘人員進行初步篩選,確定面試人選,填寫《面試通知單》,並將應聘人員資料及《面試通知單》送交院辦室,由院辦室通知面試人員。

  2:前來面試的人員需要填寫《員工履歷表》和測試題(測試題根據不同崗位做不同測試題)後進入面試,面試主要由院辦室負責人主持,會同人員需求部門主管進行面試(院辦負責人主要向參加初試的應聘人員介紹醫院的企業理念(配宣傳資料),介紹醫院的用人政策及待遇問題),面試中院辦負責人和需求部門主管需對有意向加入醫院的應聘人員進行價值觀、職業性向、個性品質、能力等相關資訊進行面談、提問、測試並填寫《新員工面試記錄表》。

  3:用人部門主管和院辦部門必須在三個工作日內確定錄用人員名單,名單確定後由院辦室報院長批准,院長批准後由院辦室發放《錄用通知》通知被錄用的人員到醫院報到辦理入職手續,錄用一星期必須簽訂試用期合同。員工在試用期內如有品行不良或成績欠佳或無故曠工者,可隨時停止試用,試用不滿一個月不給工資。

  三、員工崗前培訓

  1、員工崗前培訓在新進員工報到後,全體新進員工進行一天時間的集中培訓。

  2、由醫院院辦室主持崗前培訓,制定職前培訓計劃,並經院長批准後實施。

  3、各部門應配合院辦室對新進員工的培訓工作。凡涉及介紹本部門職責、功能的,均應認真準備。

  4、新員工培訓內容:培訓時間為期一或二天,分為理論培訓和實踐培訓

  理論培訓內容

  1)歡迎新進員工,致歡迎詞;2)培訓計劃簡介;

  3)醫院簡介(概況,醫院歷史、醫院精神、經營理念、未來前景、醫院組織說明);

  4)醫院人事規章和福利(作息、打卡、門衛檢查、用餐、服飾、禮儀、休假、加班、獎懲)

  5)《員工守則》和《辦公室員工行為規範》說明;

  6)介紹各級主管、員工自我介紹

  7)崗位職責、工作內容、工作規程

  8)其他事項

  實踐培訓內容

  1:參觀有關醫院現場;

  2:引領到本人崗位工作場所,並與同事見面,熟悉工作環境;

  3:其他培訓管理事項

  4:轉崗員工培訓內容:理論培訓和實踐培訓

  理論培訓內容:崗位職責、工作內容、工作規程、其他事項

  實踐培訓內容:引領到本人崗位工作場所,並與同事見面熟悉工作環境,其他工作事項

  5:新員工和轉崗員工培訓完畢,將其培訓成績記錄在案

  6:培訓完畢,新員工和轉崗員工到新部門報到上班。

  7:對在培訓中表現極差的,醫院可以予以辭退。

  四、員工招聘評估

  在員工到新崗位工作三個月後,院辦室進行員工招聘評估,招聘評估包括成本評估和對錄用人員的評估。

  五:員工報道手續

  1:填寫員工登記表

  2:交小=寸照片2張

  3:身份證影印件1份

  4:醫護人員交執業證書原件及資格證書原件

  5:無證人員交畢業證書原件

  6:個人簡歷一份

  六:招聘條件

  1、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法律;

  2、品學兼優,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職業道德;

  3、具備崗位所需專業及學歷條件;

  4、具有較強的專業素質及工作技能;

  5、具備崗位所需的其他條件。

  公司招聘管理制度3

  1總則

  1.1目的:

  為了加強公司勞動用工管理,規範員工招聘、任用、離職等程式,提高人員素質效率,制定本辦法。

  1.2適用範圍:

  公司全體員工

  2職責

  2.1管理部是公司勞動用工的歸口管理部門,負責管理辦法的制定,員工招聘、任用、離職等相關管理工作。

  2.2各部門負責本部門員工招聘、任用、離職等的審查與考評。

  3員工招聘

  3.1招聘員工的原則

  3.1.1唯才是舉的原則:公司聘用員工為學識、品德、經驗、能力、健康優秀者。

  3.1.2公平競爭的原則:公司招聘員工,一律公開條件,向社會公開招聘。

  3.1.3用人迴避的原則:不允許聘用本部門員工親屬在該部門管理範圍內工作。

  3.1.4嚴格程式的原則:招聘員工嚴格按照公司規定的程式,依法辦事,嚴禁用工過程中的不正之風。

  3.2招聘員工的程式

  3.2.1招聘員工遵循以下程式:

  用人部門申請——管理部審查——公司領導審批——擬定招聘文案——釋出招聘資訊——進行人員招聘

  3.2.2用人部門根據部門定編定員,需增加人員的,應填寫《人員需求申請表》,註明應聘人員的資格、條件、職責、人數,到崗時間等,經部門主管簽署意見後交管理部審查。

  3.2.3管理部審查該部門的定編定員情況,符合條件的簽署意見後,由用人部門報其分管副總審批。

  3.2.4用人部門分管副總審批同意後,交管理部擬定招聘文案,併發布招聘資訊,釋出招聘資訊的渠道有:

  ——人才招聘會:市、區級人才市場

  ——媒體:報紙、網站

  ——上級:基地人力資源部、基地人才交流中心

  ——院校:大專院校、職業學校

  ——獵頭公司:

  3.3招聘人員的測試:

  為招聘到合格的人才,招聘人員須遵循以下程式:

  報名——初試——面試——複試、筆試——政審——體檢——錄用

  3.3.1報名:應聘人員到管理部填寫《登記表》。

  3.3.2初試:應聘人員填寫登記表,管理部對其資格、條件進行初試,審查相關證件。

  3.3.3面試:初試合格的,管理部推薦給用人部門進行面試,測試其專業能力,特殊崗位還應進行筆試或實作測試,並簽署意見。同意試用的應註明試用期工資。

  3.3.4複試、筆試:面試合格的,由用人部門的分管副總進行復試,並簽署意見。同意試用的應註明試用期工資。重要崗位的員工還必須經總經理複試。

  3.3.5政審:複試合格的應聘人員,由管理部對其工作經歷、家庭情況、社會背景等進行政審。

  3.3.6體檢:政審合格的,應聘人員到公司指定醫院進行體檢。

  3.3.7錄用:體檢合格的應聘人員,由管理部負責通知其辦理入職手續。並建立員工檔案。

  4員工試用:

  4.1新進公司員工都必須進行試用。

  4.2試用期:

  42.1應屆畢業生:3—6個月

  4.2.2往屆畢業生:1—3個月

  4.2.3員工試用期間,能力突出,表現特佳者,可縮短試用期,但最短不得少於1個月。

  4.2.4達到試用期,經考核不合格者,根據情況可適當延長試用期(最長不得超過6個月),或停止試用予以辭退。

  4.2.5員工試用期間,品行不端或能力欠佳者,可隨時終止試用。

  4.3試用期工資:用人部門主管或分管副總確定,領導未明確的,為轉正後工資的70%——80%。

  4.4擔保:

  4.4.1銷售人員、服務人員、財務人員以及其他核心崗位的人員必須辦理擔保手續。

  4.4.2擔保人應具備下列資格:

  ——必須是重慶市主城區常住戶口。

  ——在重慶市主城區有固定居所。

  ——有固定工作單位(機關、事業、大中型企業)。

  ——有積極擔保能力。

  ——被保人配偶不能作為其擔保人。

  4.5保密協議:

  銷售人員、服務人員、財務人員、技術人員以及其他核心崗位的人員必須與公司簽訂保密協議。

  4.6入司培訓:

  4.6.1所有新入司員工都必須參加入司培訓。沒有參加入司培訓的員工不得上崗。

  4.6.2入司培訓由管理部負責組織,用人部門配合。

  4.6.2入司培訓內容:企業文化、產品知識、業務知識、軍訓等。

  5員工轉正

  5.1試用員工試用期滿須轉正者,由試用員工填寫《員工轉正申請表》,報部門主管審批,並簽署意見。同意轉正的應註明轉正後的工資。

  5.2部門主管審批同意後,報分管副總審批,並簽署意見。

  5.3重要崗位,還必須報總經理審批。

  5.4領導審批同意轉正的員工,到管理部辦理轉正手續,予以轉正定崗。

  5.5轉正定崗的員工從審批當月的26日起,享受轉正定崗後的工資。

  6員工調動

  6.1根據工作需要,公司有權調動任何員工的職務及工作地點,被調動的員工如藉故推諉,概以自動離職處理。

  6.2部門內部的人員調動(崗位調換),由部門主管提出,經分管副總審批同意,報管理部備案。重要崗位的員工還須經總經理審批同意。

  6.3部門之間的人員調動,由調入部門填寫《員工調動申請表》,經部門主管和分管副總簽字後,交調出部門主管及分管副總審批,重要崗位的員工還須經總經理審批。審批同意的交管理部,由管理部下達《員工調動通知單》。

  6.4奉調員工接到調動通知後,部門主管應於5個工作日內,其他員工應於3個工作日內,辦妥交接手續到新的崗位就職。否則,以曠工處理。

  6.5員工調動崗位後,按照新的崗位確定工資。

  7員工離職

  7.1辭職

  7.1.1員工辭職應於15天前,重要崗位(中層以上領導、業務主管及其他重要崗位)30天前,以書面形式提出申請,報相關領導審批。

  7.1.2在領導未批准前或雖批准但無人接替工作期間,員工不得擅自離崗、消極怠工、翫忽職守、不服從管理,否則曠工以論處,或停發所用薪資、福利。

  7.2辭退:

  7.2.1有下列情況之一,公司可辭退員工:

  ——公司結構調整、精簡人員。

  ——因病休假一年內累計超過三個月的。

  ——因違法亂紀、嫌疑重大而被刑事拘留或提起公訴的。

  7.2.2需要辭退員工,由管理部負責通知員工本人,講清辭退原因,作好安撫工作。

  7.3開除、除名

  7.3.1有下列情況之一,公司可對員工開除或除名:

  ——假借職權營私舞弊者;

  ——盜竊公司財物、挪用公款、故意損壞公務者;

  ——不服從公司領導指揮,具有威脅行為者;

  ——利用工作時間,擅自在外兼職者。

  ——洩漏公司機密、捏造謠言或釀成意外災害,致使公司蒙受重大損失者;

  ——品行不端,嚴重損害公司信譽、利益者。

  7.3.2給公司造成重大經濟損失的,公司還將給予經濟懲罰,並保留向司法機關起訴的權力。

  7.4離職審批許可權:

  7.4.1普通員工離職由部門主管稽核,報分管副總審批。

  7.4.2重要崗位須報總經理審批。

  7.5工作交接:

  7.5.1經領導批准離職的員工,必須辦理工作交接手續,填寫財務、物資、工作移交清單,並填寫《離職人員工作交接表》。

  7.5.2交接工作應在監交人的監督下進行,移交人、接交人和監交人必須分別在移交清單上簽字。

  7.5.3交接工作及物品:

  7.5.3.1保管的員工名冊、印章、公司檔案、相關資料。

  7.5.3.2經管的財務、物資。

  7.5.3.3在辦理或未了結的業務及財務事項。

  7.5.3.4負責管理的固定資產、家器具及辦公用品。

  7.5.3.5領用的工具

  7.5.3.6公司的工作證、工作服、名片、鑰匙及其他相關證件。

  7.5.3.7其他屬於公司的財務。

  7.5.4《離職人員工作交接表》須經相關部門領導簽字確認。

  7.5.5辦理離職手續時間為每天的17:00以後。

  7.6離職審計:

  7.6.1重要崗位人員(中層以上領導、業務人員、財務人員及其他重要崗位)離職,必須經審計部門進行離職審計,無違紀行為的方可離職。

  7.6.2離職人員有下列情況之一者,在未了結之前,不得離職:

  ——離職人員同意貸給合作者的款項未收回者;

  ——離職人員借公司的款項或罰金未付清者;

  ——離職人員違約補償金、賠償金未付清者;

  ——其他未了結的款項。

  7.7工資、福利結算:

  7.7.1離職員工的工資、福利待遇的截止日期為公司領導批准離職之日。

  8本制度由管理部制定並負責解釋。

  9本制定自頒佈之日起執行。

  公司招聘管理制度4

  1. 招聘目的與範圍

  第一條 為完善規範員工招聘錄用程式,充分體現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不拘一格選拔人才,制定本制度。本制度適用於公司所有崗位。

  第二條 人力資源部門應確保招聘活動符合國家法律法規和公司有關制度,並不斷拓寬招聘渠道,改進測試評價手段,降低招聘成本,提高招聘效率。

  第三條 人力資源部門負責對內和對外招聘資訊的'釋出形式和內容。

  第四條 公司招聘分為內部招聘和外部招聘。內部招聘是指根據機會均等的原則,公司內部員工在得知招聘資訊後,按規定程式應徵,公司在內部員工中選拔人員的過程。外部招聘是指在出現職位空缺時,公司從社會中選拔人員的過程。

  第五條 招聘範圍原則上以招聘具有本市行政區域內(城鎮)常住戶口、大專以上文化程度、有經驗的各類人才為主,包括錄用正規院校的應屆畢業生,特殊崗位可面對國內外公開選聘。

  第六條 招聘渠道主要有各地人才市場、勞動力市場、大中專院校的需求見面會及媒體廣告招聘等。

  2. 招聘原則和標準

  第七條 公司的招聘遵循以下原則和標準:

  1) 機會均等原則:在公司出現職位空缺時,公司員工享有和外部應徵者一樣的應徵機會,具體程式見內部招聘有關條款。

  2) 雙重考查原則:所有招聘都需經過用人部門和人力資源部門的雙重考查,經公司分管用人部門的高層領導批准後由人力資源部門發錄用通知。

  第八條 所有成功的應徵者應具備良好的職業操守,無不良記錄,身體健康,具有大學專科以上學歷(含),特殊崗位和經驗特別豐富的應徵者可以適當放寬要求。

  3. 招聘申請程式

  第九條 各部門負責人應在每年做次年工作計劃的同時擬訂人員需求計劃,填寫《年度人員需求計劃表》經人力資源部門審議,分管人力資源的高層領導稽核,經公司最高領導批准後留在人力資源部門備案,作為招聘的依據。

  第十條 如果有計劃外的人員需求或因員工離職需補充人員,部門負責人應填寫《用人需求申請表》,經公司分管人力資源的高層領導批准後交人力資源部門實施。

  第十一條 各分公司的《年度人員需求計劃表》需報總部人力資源與行政部備案;分公司完成部門負責人(含)以下人員的招聘後,須在一個月內報總部人力資源與行政部備案。

  第十二條 分公司招聘部門負責人以上人員,須事先報總部人力資源與行政部審議,經總裁稽核,由CEO批准實施。

  4. 招聘組織程式

  第十三條 內部招聘按下列步驟進行:

  1) 人力資源部門根據人員需求計劃或《用人需求申請表》,釋出內部招聘資訊。

  2) 應徵員工填寫《內部應聘登記表》,和自己的部門負責人做正式的溝通,並由部門負責人和公司分管該部門的高層領導籤批後交人力資源部門。

  3) 人力資源部門接到《內部應聘登記表》安排和該員工面談,並在《內部應聘登記表》填寫相應的內容,簽署意見。

  4) 人力資源部門安排應徵員工和空缺崗位的部門負責人或公司分管用人部門的高層領導面談,必要時進行其它方式的測試。

  5) 人力資源部門和用人部門溝通應徵員工的情況,達成錄用的一致意見後重新核定工資水平,分公司報總經理審批,總部報CEO審批。

  6) 人力資源部門將員工的調動資訊通知員工本人以及調入、調出的部門負責人,同時抄送人力資源部門其他成員,並在公司內釋出公告。

  7) 人力資源部門在調動資訊發出後督促員工進行工作交接,並給予必要的支援。

  8) 人力資源部門在員工正式調入新崗位前更新員工檔案。

  9) 如應徵未成功,由人力資源部門負責將結果通知應徵員工。

  第十四條 在沒有職位空缺情況下員工調換崗位的申請參照以上步驟執行。

  第十五條 外部招聘按下列步驟進行:

  1) 公司各部門根據工作需要和崗位設定填寫《增加人員申請表》反映部門缺員情況及增人要求及理由,報公司分管用人部門的高層領導稽核簽字,交人力資源部門審議,報公司最高領導審批,人力資源部門根據批准後的申請表制定人員招聘計劃,並負責聯絡有關部門進行招聘事宜。

  2) 人力資源部門選擇適當的招聘渠道釋出招聘資訊,收集人員資料(應聘人員填寫《求職申請表》)後,進行初步的篩選,然後交部門負責人,由部門負責人根據崗位任職資格確定需面試的人選。人力資源部門負責通知初選合格人員來公司進行面試、筆試。

  3) 人力資源部門與需求部門協同組織應聘人員的面試工作,由人力資源部門、空缺崗位的部門負責人面試應聘者,填寫《面試記錄表》,也可結合具體情況組織考核,填寫考核成績記錄。必要的時候也可進行其它方式的測試。

  4) 面試/測試後人力資源部門和業務部門對應聘者的情況進行討論,如必要提請公司分管用人部門的高層領導面試應聘者。

  5) 人力資源部門將《面試記錄表》及考核成績上報公司分管用人部門的高層領導,由公司分管用人部門的高層領導在《面試記錄/評價表》上籤署意見,確定試用員工名單,人力資源部門按名單向應聘者發出初步錄用意向,通知體檢事宜,同時會通知有關部門負責人確定試用員工的薪酬水平。

  6) 人力資源部門確認應聘者體檢合格後,發出正式的錄用通知,並確認具體的上班報到時間,同時將上班報到時間通知部門負責人,抄送人力資源部門其他成員,並在公司內釋出公告。

  5. 招聘費用管理

  第十六條 人力資源部門負責每年末制定招聘費用預算,經公司審批後安排次年的使用,招聘費用的申請和報銷需經過財務部門稽核。

  公司招聘管理制度5

  一 總 則

  第一條 目的

  為滿足公司持續、快速發展的需要,特制定本制度來規範員工招聘流程和健全人才選用機制。

  第二條 原則

  公司以 “人才是企業之本”為指導思想,堅持公開、公平、公正的招聘原則,使公司用人機制更趨科學、合理。

  第三條 適用範圍

  本制度適用於公司副總工程師、副總會計師、副總經濟師、部門經理及普通員工(含臨時員工)的招聘管理。

  二 招聘組織

  第四條 招聘組織管理

  一、公司所有崗位的招聘工作由辦公室負責,在辦公室分管領導指導下開展工作,經總經理批准後執行。

  二、對公司部門經理以下職位的招聘工作由辦公室負責擬訂招聘計劃並組織實施。副總工程師、副總會計師、副總經濟師、部門經理的招聘工作由總經理直接領導,辦公室承辦。

  三 招聘形式及流程

  第五條 招聘形式

  分為內部招聘和外部招聘兩種形式。招聘形式的選擇,原則上採取“先內後外”的順序,同時根據人才要求和招聘成本等因素來綜合考慮。

  (一)、內部招聘

  1、 鑑於內部員工比較瞭解企業的情況,對企業的忠誠度高,內部招聘可以改善人力資源的配置狀況,提高員工的積極性,公司進行人才招聘應優先考慮內部招聘。

  2、 內部招聘形式

  在徵得應聘員工及其目前所在部門意見的前提下,進行內部招聘,為供求雙方提供雙向選擇的機會。

  (1)內部招聘的主要方法有推薦法(公司內部推薦)、公告法(使全體員工瞭解職務空缺,透過競聘選拔)等。

  (2)中層管理以上職位可試行競聘方式。經用人部門申請,辦公室稽核後,可對空缺崗位進行競聘。

  3、 內部招聘流程

  (1)內部招聘公告

  辦公室根據招聘崗位的職務說明書,擬訂內部招聘公告。

  (2)內部報名

  所有員工徵得直接上級同意後,都有資格向辦公室報名申請。

  (3)篩選

  辦公室組織內部招聘評審小組對申請人進行內部評審,公司普通職位、一般管理職位的評審結果經各部門分管領導稽核,報公司辦公會通過後生效,中層以上崗位可參照公司有關競聘方案。

  (4)錄用

  經評審合格的員工應在一週內做好工作移交,併到辦公室辦理調動手續,在規定的時間內到新部門報到。

  (二)、外部招聘

  1、 在內部招聘難以滿足公司人才需求時,採取外部招聘方式。

  2、 外部招聘組織形式

  外部招聘工作的組織以辦公室為主,其他部門配合。必要時人事管理者、公司高層領導、相關部門參加。

  3、 外部招聘渠道

  外部招聘要根據職系和崗位的不同採取有效的招聘渠道組織。具體招聘渠道如下:

  (1)內部員工推薦

  公司鼓勵內部員工推薦優秀人才,由辦公室本著平等競爭、擇優錄用的原則按程式考核錄用。

  (2)媒體、招聘會招聘

  透過大眾媒體、專業刊物廣告、相關網站釋出招聘資訊,或透過人才招聘會招聘。

  4、 招聘流程

  (1)面試

  辦公室向初選合格的求職者發麵試通知,並要求其面試時提供學歷證書、身份證等相關證件的原件。面試由面試小組進行。面試小組一般由以下三方面人員組成:一、用人部門分管領導;二、辦公室分管領導;三、資深專業人士。專業技術人才的招聘必須有資深專業人士參加。面試結束後,小組成員討論對各應聘者的意見並分別將評價結果填寫在《應聘人員約談記錄單》(附件一)上,報公司總經理決定是否聘任。當小組成員未能達成一致結論時,提交總經理進行討論決定。

  (2)錄用

  透過面試的應聘人員應提供三甲醫院近3個月以內的體檢結果,辦公室根據應聘人員的體檢結果,對體檢合格者發《錄取通知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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