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兒園安全管理制度(合集15篇)

幼兒園安全管理制度(合集15篇)

  在現在的社會生活中,很多地方都會使用到制度,制度泛指以規則或運作模式,規範個體行動的一種社會結構。一般制度是怎麼制定的呢?下面是小編整理的幼兒園安全管理制度,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幼兒園安全管理制度1

  為了維護正常的教學秩序,使幼兒園師生財產免受破壞和損失,切實保障師生員工人身安全,特制定門衛保安制度:

  1、值班人員必須嚴守崗位,認真履行值班制度,克盡職守,不得擅自離開崗位,做個人私事。

  2、做好來訪人員登記和驗證。來訪人員進園必須先徵詢被訪者的同意,經驗證登記後方可入內。未經允許外來人員不得隨意進出園區,更不準以任何藉口無理取鬧,影響正常秩序,對那些不聽勸告、尋釁滋事分子,應主動報警,破壞幼兒園正常秩序人員要依法嚴懲。

  3、外來機動車輛未經許可不得進入幼兒園,應到規定位置停放。

  4、嚴禁各種商販進入園內或在幼兒園門口擺攤叫賣。

  5、本園家長接送幼兒,需憑幼兒園發放的接送卡進出幼兒園,不在正常時間段接幼兒需做好接領幼兒登記,嚴防孩子走失。

  6、早晚接送幼兒的時間段開啟幼兒園大門,其餘時間關閉幼兒園大門。

  7、負責園內及周邊安全防範工作,每天做好幼兒園的早中晚巡視工作,發現各種不安全隱患,採取處理措施及時處理。不能處理的,及時上報幼兒園安全領導小組並向有關部門報告。

  8、熟悉火警,急救等緊急措施,發生事故及時報告。

幼兒園安全管理制度2

  門衛值班制度

  一、門衛人員要堅守工作崗位,認真履行職責,嚴格執行門衛安全管理制度,嚴禁閒雜人員進入園內,確保教職工及幼兒的人身安全和園產的安全

  二、值班期間不得擅離工作崗位,不串崗,做好外來人員的查詢登記工作,嚴把第一關,不得讓外來人員隨意進入幼兒活動室、寢室及幼兒園食堂、物品保管室等。

  三、外來(家長、教職工或其他辦事人員)人員到我園辦事,登記後,門衛值班人員要注意行蹤,來園時間、離園時間、找誰、辦什麼事,核實登記,發現行為異常或攜帶不明物入園要提高警惕,有情況要及時報告,嚴禁攜帶易燃、易爆及危險物品入園。

  四、平時要關鎖好大門,不得讓幼兒擅自離園或讓陌生人接走,密切注意幼兒的出入,防止幼兒走失,中途有幼兒的親人來接幼兒,門衛值班人員要仔細詢問事由並作登記,還要與被接幼兒的當班教師核實,嚴禁幼兒誤接和丟失。

  五、門衛人員要做好幼兒園周邊環境的安全秩序維護工作,嚴禁各種車輛進入幼兒園大門外,要保證幼兒園大門、安全出口暢通無阻。發現幼兒園周邊環境存在著安全治安隱患要及時報告。

  六、管理好消防大門及各道大門鑰匙,嚴禁亂放及丟失。

  七、每天做好幼兒園的防火巡查工作,並做好巡查記錄。

  八、下午下班之前要做好清園工作,並與值班教師進行交接。

  校內安全定期檢查和安全隱患報告制度

  一、建立學校安全隱患臺賬,由學校安全工作領導小組安排專人按照有關安全規章進行排查。根據學校實際情況,重點排查校舍、食物、飲用水、用電及消防、學生公寓、體育場館和器材、欄杆、書架及其他公共設施等安全隱患部位,並明確排查責任人。

  二、排查出的隱患,要制定隱患和不穩定因素整改措施,明確整改責任人和時間,嚴格落實“五個一”包靠工作制度,及時進行整改。學校對安全隱患的整改結果要在規定時間內向行政主管部門或當地政府報告,對不能及時進行整改的安全隱患,要在報告中說明原因並提出防護措施。

  三、安全隱患排查人員要及時向學校分管安全工作的副校長報告或直接向校長報告存在的安全隱患,做好安全防範工作。負責學校安全工作的副校長要制訂好相關的安全管理制度,做好檢查督促工作;各相關責任人要認真履行自己的職責,未履行好職責,造成安全事故的,由責任人直接負責。

  四、落實學校安全管理工作的領導、部門責任制度,以及安全隱患整治工作的跟蹤問效和責任追究,有計劃、有步驟地消除學校安全隱患,有效防止學校安全事故的發生。

  五、值班人員要向學校帶班領導報告每天的值班情況,對值班過程中的偶發事件或異常情況要在第一時間向學校分管領導報告,並妥善處理。

  六、發生傷亡事故後,責任人寫出較為詳細的事故發生過程及原因,書面上報學校。學校發生安全責任事故或其它具有重大影響的事件,學校安全工作第一責任人要在第一時間向教育行政部門電話報告,並在二小時以內書面報告教育行政部門。

  七、報告安全隱患應包括隱患的影響範圍、影響程度、已採取的應急措施、整改措施、整改資金來源及其保障措施、整改目標等,報告安全事故應包括髮生時間、地點、經過、人員傷亡情況、採取的急救措施、事故現場的保護措施等。

  八、發生安全事故,如隱瞞不報或弄虛作假,要根據情節對有關直接責任人員實行責任追究,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幼兒園用水用電用氣設施裝置安全管理制度

  一、電源線路、自來水管道、煤氣裝置在設計時,必須充分考慮發展的需要,施工時要嚴格按照有關規定進行施工。對陳舊老化、超負荷的電源線路,必須有計劃地逐步更換。一時難於更換的,必須在確保安全的條件下,採取特別防護措施,否則,必須暫停使用。

  二、電源線路必須安裝可靠的保險裝置,並正確使用保險絲,確保用電安全。禁止使用銅線和其它非專用金屬線當保險絲使用。新建專案必須安裝漏電保護裝置。

  三、所有電路安裝、電器操作的人員,都必須經過專業培訓,考試合格後,才能上崗。接觸電源必須有可靠的絕緣措施,並按規定嚴格進行檢查,防止觸電事故的發生。

  四、所有用電場所必須執行“人走電關”的規定,人員離開用電場所或電器裝置不使用時,要關閉總電源。24小時用電的裝置,必須有專人值班,隨時掌握用電的安全情況。

  五、電器在使用過程中,發生打火、異味、高熱、怪聲等異常情況時,必須立即停止操作,關閉電源,並及時找電工檢查、修理,確認能安全執行時,才能繼續使用。

  六、安全用電用水用氣必須堅持定期和不定期檢查制度,總務處組織自查並會同各部門進行抽查,發現隱患及時整改。

  七、任何單位和個人都必須嚴格遵守安全用電規則,嚴禁私拉亂接電源,嚴禁違章違規使用電器,嚴禁電源線路超負荷使用。對於違規違章用電的單位和個人,全體師生員工都有檢舉和監督的義務。

幼兒園安全管理制度3

  一、消防安全教育、培訓制度1、每年以創辦消防知識宣傳欄、開展知識競賽等多種形式,提高全體員工的消防安全意識。

  2、定期組織員工學習消防法規和各項規章制度,做到依法治火。

  3、各部門應針對崗位特點進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訓。

  4、對消防設施維護保養和使用人員應進行實地演示和培訓。

  5、對教職員工進行崗前消防培訓。

  二、防火巡查、檢查制度1、落實逐級消防安全責任制和崗位消防安全責任制,落實巡查檢查制度。

  2、幼兒園後勤每月對幼兒園進行一次防火檢查並複查追蹤改善。

  3、檢查中發現火災隱患,檢查人員應填寫防火檢查記錄,並按照規定,要求有關人員在記錄上簽名。

  4、檢查人員應將檢查情況及時報告幼兒園,若發現幼兒園存在火災隱患,應及時整改。

  三、安全疏散設施管理制度1、幼兒園應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暢通,嚴禁佔用疏散通道,嚴禁在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上安裝柵欄等影響疏散的障礙物。

  2、應按規範設定符合國家規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標誌和應急照明設施。

  3、應保持防火門、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標誌、應急照明、機械排煙送風、火災事故廣播等設施處於正常狀態,並定期組織檢查、測試、維護和保養。

  4、嚴禁在上課時間將安全出口上鎖。

  5、嚴禁將安全疏散指示標誌關閉、遮擋或覆蓋。

  四、消防控制中心管理制度1、熟悉並掌握各類消防設施的使用效能,保證撲救火災過程中操作有序、準確迅速。

  2、發現裝置故障時,應及時報告,並通知有關部門及時修復。

  3、發現火災時,迅速按滅火作戰預案緊急處理,並撥打119電話通知公安消防部門並報告上級主管部門。

  五、消防設施、器材維護管理制度1、消防設施日常使用管理由專職管理員負責,專職管理員每日檢查消防設施的使用狀況,保持設施整潔、衛生、完好。

  2、消防設施及消防裝置的技術性能的維修保養和定期技術檢測由幼兒園後勤負責,設專職管理員每日按時檢查瞭解消防裝置的執行情況。發現異常及時安排維修,使裝置保持完好的技術狀態。

  3、消防器材管理:

  (1)每年在冬防、夏防期間定期兩次對滅火器進行普查換藥。

  (2)派專人管理,定期巡查消防器材,保證處於完好狀態。

  (3)對消防器材應經常檢查,發現丟失、損壞應立即補充。

  六、火災隱患整改制度1、對存在的火災隱患應當及時予以消除。

  2、在防火安全檢查中,應對所發現的火災隱患應及時整改。

  3、在火災隱患未消除前,幼兒園應當落實防範措施,確保隱患整改期間的消防安全,對確無能力解決的重大火災隱患應當提出解決方案,及時向單位上級主管部門或當地政府報告。

  4、對公安消防機構責令限期改正的火災隱患,應當在規定的期限內改正並寫出隱患整改的覆函,報送公安消防機構。

  七、用電安全管理制度1、嚴禁隨意拉設電線,嚴禁超負荷用電。

  2、電氣線路、裝置安裝應由持證電工負責。

  3、各班放學後,該關閉的'電源應予以關閉。

  4、禁止私用電熱棒、電爐等大功率電器。

  八、燃氣和電氣裝置的檢查和管理制度1、應按規定正確安裝、使用電器裝置,相關人員必須經必要的培訓,獲得相關部門核發的有效證書方可操作。各類裝置均需具備法律、法規規定的有效合格證明並經維修部確認後方可投入使用。電氣裝置應由持證人員定期進行檢查(至少每月一次)。

  2、防雷、防靜電設施定期檢查、檢測,每季度至少檢查一次、每年至少檢測一次並記錄。

  3、電器裝置負荷應嚴格按照標準執行,接頭牢固,絕緣良好,保險裝置合格、正常並具備良好的接地,接地電阻應嚴格按照電氣施工要求測試。

幼兒園安全管理制度4

  △接送安全:

  1.早上接到孩子後,留意觀察孩子的情況,注意孩子情緒、精神狀態等;

  2.早上交接班、戶外活動回來後一定要清點人數;

  3.對於生病的孩子給予特別照顧,觀察病情有否變化;

  4.放學時,三位老師安排好工作,保證有兩人站活動室門口與家長交流,一人組織孩子;

  5.老師要把孩子親自交到家長手中,非接送時間接送要填寫登記表,陌生人要看接送卡或及時向家長和幼兒瞭解情況,確認安全後才接孩子;

  6.老師要等孩子差不多接完後,才可進行教室的清潔工作。

  7.離園前要關好水龍頭,切斷電源,關好門窗方可離開。

  8.教育孩子不單獨離開幼兒園。

  △飲食安全:

  1.廚房人員送食物來時要注意組織好孩子,不讓孩子靠近熱的食物,食物桶放在餐車底層;

  2.注意食物的熱度(特別是流質食物),不能把太熱的食物分給孩子;

  3.分食物時老師必須戴口罩;

  4.提醒孩子吃的時候留意骨頭;

  5.幼兒剩餘食物不留班上,以免保管不當引起安全事故;

  6.不發放不新鮮、過期或變質的食物給幼兒。

  7.除幼兒園和孩子自帶的的食品外不隨意給食物給幼兒吃。

  △戶外活動的安全:

  1.在教室裡要提醒孩子外出時要跟著老師,不能亂跑,不能單獨離開集體;

  2.上下樓梯先交代要求,不追趕打鬧,拉扯、推人等,靠右側行走;

  3.戶外活動前後必須清點人數;

  4.活動前先檢查場地、器材是否安全;

  5.交代場地的規則與安全要求;

  6.全部幼兒在老師視線範圍內活動,老師不做與孩子活動無關的事或聊天;

  7.老師要考慮體育課的器材擺設是否有安全隱患,充分利用運動場地;

  8.戶外活動時要關注生病和表現異常的孩子。

  △室內環境:

  1.提醒孩子在教室不亂跑;

  2.喝水時要排隊,不能推擠,保證水溫不超過70℃;

  3.不玩教室裡的電器開關;

  4.小朋友上廁所時,要有老師在裡面監護安全;

  5.教室裡的地面要保持乾爽;

  6.不能讓孩子玩老師的鋼琴,以免琴蓋掉下壓傷孩子的手;

  7.對建構區積木的使用提出明確的要求,以免發生安全事故;

  8.將安全教育滲透到一日活動中,不同年齡段對孩子安全教育的內容不同;

  9.老師在設計活動時將安全因素考慮進去;

  10.老師帶班嚴禁聊天或做無關工作的事情,更不許擅自離崗;

  11.發現有生病孩子及時送醫務室或用內線電話通知醫生;

  12.使用釘書機、鉛筆和剪刀時注意安全,注意細小牙籤、豆子等東西存在的安全隱患。

  13.任何時候只要全班孩子在一起都要有兩位老師在崗,有問題要充分利用內線電話;

  14.保證班級活動場地、傢俱、玩具、生活用品以及體育器械的使用安全;

  15.孩子的藥和老師的藥放好,切忌孩子自己拿藥吃,孩子吃藥在成人陪護下,認真核對;

  16.清潔消毒用品不隨擺放,放在規定的櫃子內;

  17.發現安全隱患及時排除或上報

  △午睡值班

  1.午睡前後清點人數;

  2.老師安排好位置,以免太擁擠;

  3.留意生病的孩子,注意觀察孩子的睡姿、臉色;

  4.對咳嗽的孩子要隔開睡;

  5.老師要巡視全場,看到每位孩子,及時為孩子們蓋好被子,檢查孩子有無異常;

  6.中午值班老師嚴禁午睡。

  △消防安全:

  1.三位老師會使用滅火器,懂得消防應急示意圖,安全出口;

  2.外出活動或離園時能及時關好水電;

  3.發生火災時能清楚自己的職責,安全組織孩子們遠離危險,清楚逃生自救的方法及疏散通道;

  4.不留放易燃易爆物品

  5.電線、電插遠離孩子,不留安全隱患。

幼兒園安全管理制度5

  為確保校車的行車安全,切實保障學生的生命安全和學校財產安全,特制定如下管理制度:

  一、 駕駛員的安全行車規定。

  1、駕駛員在駕駛車輛時,須攜帶有效駕駛證、行駛證及有關證件。

  2、不疲勞駕車。

  3、遵守交通規則,不違章駕車。

  4、駕駛員工作期間不得飲酒。

  5、經常學習交通法規。

  6、保持車況良好,經常檢查車輛運載情況,發現問題及時解決。

  7、駕駛員在園內行駛車速要慢、慢、慎。

  8、接送幼兒的車輛,行駛車速嚴格按照規定行駛。

  二、違規與事故處理

  1、在下列情形之一的情況下,違反交通規則或發生事故,由駕駛人負擔,並予以記過或免職處分。

  ①無照駕駛。 隨意變更不是專用校車司機駕駛。 ②未經許可將校車借予他人使用。

  2、違反交通規則,其罰款由駕駛人負擔。

  3、各種車輛如在公務途中遇不可抗拒之車禍發生,應先急救傷患人員,儘快做好相應的安全技術措施。向附近警察機關報案,並即與管理部門及隊長聯絡協助處理。如屬小事故,可先行處理後向管理部門報告。

  4、意外事故造成車輛損壞,在扣除保險金額後再視實際情況由駕駛員與學校共同負擔。

  5、發生交通事故後,如需向受害當事人賠償損失,經扣除保險金額後,其差額由駕駛人與園所各負擔一半。

  三、汽車例行保養修理規定

  1、車輛例行保養是各級保養的基礎,屬於預防性的日常維護作業,以清潔、檢查為中心內容,司機應單獨完成。要求:附件齊全、螺栓、螺母不松、不缺,保持輪胎氣壓正常制動可靠、轉向靈活,潤滑良好、燈光喇叭正常等。

  2、車輛必須保證在不延誤解送幼兒的情況下,進廠修理(特殊情況例外)。

  3、車輛需維修或保養時,應提前報告隊長,由隊長報告後勤主任,經主任同意並簽名即可。由隊長記錄公里數,並會同司機一起進廠,否則園方將不承認此款項。

  4、維修車輛出廠,司機必須仔細檢驗、確認修理妥當,才可簽字提車,否則立即告知廠方再次檢查或報告隊長、另安排檢修。

  四、司機接送幼兒規定

  1、家長未在接送地點等候,可打電話通知家長,無人接幼兒必須送回園裡,絕不可以讓幼兒獨自回家。

  2、若有家長要求司機在沿途增添停車點或更改線路。司機可示意家長寫申請信,在不違反交規情況下經園方同意後方可更改。

  3、司機應按校車表的時間準時到達停車點,若提前到達應確定已上齊幼兒,否則需等候至預定時間方可開車。

  4、未成年人不允許接送幼兒,若要代接司機在接到家長委託電話後方可將幼兒交予代接人。

  五、司機日常工作規定

  1、必須保持車廂內外清潔整齊,不準將車廂內的垃圾拋棄在路邊或停車場上。

  2、除早、晚接送學生外,司機必須持有總務主任簽署的《派車單》方可將校車駛出,否則後果自負。

  3、除幼兒或隊長同意的人士之外,司機不得私下允許其他人(包括教職員工)搭乘校車,否則將按園裡有關規定懲處。

  4、若司機於工作期間違反交通規則而遭交警處理,司機必須即時呈交案發報告,由後勤處按情況評估相關費用並由個人分擔相應部分。

  六、司機的職責

  1、校車司機必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及有關交通安全管理的規章規則。

  2、司機應愛惜學校車輛,平時要注意車輛的保養,經常檢查車輛的主要機件。

  3、司機每天抽適當時間擦洗車輛,以保持車輛的清潔。

  4、出車前要例行檢查車輛的水、電、油及其他效能是否正常,發現不正常時,要立即加補或調查。出車回來要檢查存油量,發現油量不足,應立即加油,不得將幼兒載入加油站加油。加油單據先由主管簽名,然後由後勤處簽名,方有效。

  5、司機發現所駕駛的車輛有故障時要立即檢修,不會檢修的,應立即報告隊長,隊長報後勤處,並提出具體的維修意見,未經批准不允許私自將車輛送修理廠維修。

  6、當車回來,按指定地點停放車輛,鎖好保險鎖。

  7、對車輛的各種證件的有效性經常檢查,整齊證件才出車。

  8、司機要注意休息,不準開疲勞車,不準酒後駕車。

  9、司機駕車一定要遵守交通規則,文明開車,不準危險駕車。 不開賭氣車。

  10、司機故意違章或證件不全被罰款的費用不予以報銷,違章造成後果由當事人負責。

  11、園內不準按喇叭,車內不準吸菸。

  12、司機對師生應熱情、禮貌,說話文明。

幼兒園安全管理制度6

  一、幼兒園建立由園領導、後勤組長為食品衛生安全主管領導負責制,配備專職或兼職的保健為食品衛生安全管理人員。

  二、幼兒園食堂在取得衛生局發放的有效食品衛生許可證後方可開辦。

  三、幼兒園食堂需符合上級部門的規定創設合理、衛生的食堂管理要求。

  四、食堂員工必須每年一次定期體檢,並持有效的健康證上崗工作。平時應當接受衛生知識培訓,養成良好的衛生習慣,搞好個人衛生,工作前做到洗手消毒、帶上工作帽和佩戴口罩。

  五、採購食品應當按照以下規定予以實施:

  (1)食堂採購有後勤部負責,幼兒園指定送貨單位,保健員驗收,禁止三無食品、腐爛變質的食品進入廚房。

  (2)採購原料必須做到無害無毒,不使用國家禁止使用的動植物及有礙人體健康的原料,不使用無商品名稱、廠名、廠址、生產日期、儲存期等不符合國家《食品標籤通用標準》的食品原料。

  (3)採購食品原料時必須向供貨商索取衛生許可證及產品檢驗合格證。不得擅自採購來歷不明的食品。杜絕加工銷售摻雜作假、以劣充好的偽劣食品,採購的原料須有專業人員驗收質量和數量,並做到每天一次性配好中餐、點心的原料。

  (4)配菜中心的報價和自行採購的發票都必須寫明品種、數量、單價、金額。報價、發票應當與當天的選單相符合。

  (5)食品原料必須做到分類存放,生熟分開,並做好防塵、防蠅、防鼠、防潮。加工熟食品應當洗手消毒,佩戴口罩,使用售貨夾。

  (6)加工蔬菜做到反覆漂洗,避免蔬菜汙染,預防引起食物中毒。

  (7)生熟食品分開存放,每天留樣儲存48小時,並標明時間,菜名,留樣人員等。生熟砧板要分開,擺放食品和廚具要規範、整潔、有序。

  (8)所有食堂物品由食堂工作人員負責,做到安全衛生,餐具、用具用後洗淨,用前消毒,消毒後要用紗布蓋好,並放在規定的位置。

  (9)食堂應有食堂工作人員保持衛生、整潔、無異味、無蟲害、地面無積水、汙物,垃圾桶隨時蓋嚴、並及時清理,定時進行大掃除。

  (10)脫排油煙機和煙道要定期清洗,廚房必須配全消防器材。非食堂工作人員嚴禁進入廚房。煤氣要每天小查檢查,每週大檢查,用後及時擰緊開關。

  六、飲水衛生應當按照以下規定予以實施:

  (1)提供給幼兒的飲水裝置必須具有衛生許可證。

  (2)由總務處負責,保健室監督,定期請專業人員做好飲水機內部消毒清洗工作。

  (3)要求保育員每天對幼兒的保暖桶和水杯進行消毒,嚴禁使用隔夜水,做到早放晚收,保暖水壺要上鎖。

  七、保健老師每天應認真做好食堂從業人員的晨檢工作,一旦發現有腹瀉、皮膚髮炎出膿等不適合工作的症狀應讓其停止工作,回家治療。

  八、廚房工作人員要將安全放在第一位,下班後將廚房的門鎖好,工作時間無特殊情況不準離開廚房,保證廚房有人,防止不法分子進入作案。

  九、廚房倉庫、儲藏櫃要及時上鎖,由專人保管鑰匙。

幼兒園安全管理制度7

  一、幼兒園要注意房屋、場地、玩具、用具及運動器械的使用安全,定期檢查,及時維修,避免觸電、摔傷、燙傷及火災等重大事故的發生。

  二、各班老師必須妥善保管幼兒的藥品,病兒服藥時,必須仔細核對藥名、藥量、幼兒姓名,按時給幼兒服藥。

  三、在幼兒園危險的地方張貼醒目的安全警戒標誌,幼兒玩耍時保教人員必須在場守護。

  四、加強教職工的職業道德教育,對幼兒堅持正面教育,嚴禁態度粗暴,動作生硬,體罰或變相體罰。

  五、認真貫徹衛生防疫部門下達的有關食品衛生的規定,嚴把食品的進園關和食品入口關,嚴防食品中毒事件的發生。

  六、幼兒園組織的各項活動都應以幼兒的安全為第一要素,進行認真細緻的事先準備,考慮周詳,嚴禁帶幼兒到有危險的地方開展活動。

  七、幼兒來離園嚴格實行安全接送制度,並由門衛加強管理,防止幼兒出大門走失,禁止幼兒出大門,禁止外來人員來園玩耍、借宿。

  八、每學期召開一次安全工作家長會,讓家長了解幼兒園對安全工作的要求,每週各班安排一次安全教育課。提高家長的安全意識和幼兒的自我保護能力。

  九、層層簽訂安全責任書,落實安全責任。

  十、做好幼兒入保工作,爭取每位幼兒都能參加平安住院保險。

  十一、每天堅持晨午檢,發現幼兒有毛病經觀察10到20分鐘後如無好轉,必須通知家長領回家或詢問家長原因、徵求家長的意見就近為其幼兒拿藥。

幼兒園安全管理制度8

  1、經常組織教職工學習消防知識,參加消防安全知識培訓,增強消防安全意識。不定期向幼兒傳授簡單、基礎的消防安全知識。

  2、認真執行消防安全條例的有關規定,高度重視,做好單位內部火災預防工作。

  3、加強對幼兒活動室、午睡室、教師辦公室等人員密集區域的防火安全檢查,杜絕火災事故隱患。

  4、經常檢查伙房、食堂等明火使用場所的防火安全工作,防止火災發生。

  5、按消防要求,在顯眼的位置配備必要的消防器材,並定期檢查。

  6、嚴禁在園內焚燒垃圾等物。幼兒午睡室禁止點蠟燭、蚊香。

  7、嚴格控制電水壺、空調等電器的使用,禁止使用電爐,防止電線超載引發火災事故。下班前要關掉活動室、午睡室、辦公室及各功能用房電源。

  8、幼兒園重要場所如電腦房、伙房、檔案室等,嚴禁吸菸,杜絕火種。

  9、重要部位(如食堂、幼兒午睡室、活動室等)安排專門人員定期檢查電器及電路裝置,及時更換破舊的消防器材,防止因電路老化引起事故。

幼兒園安全管理制度9

  為了避免幼兒園食堂發生傷害事故,預防造成食品汙染事故的發生,防止食物中毒的事件發生,保證師生員工的人身安全,特制定食堂安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一、防止食物汙染措施

  (一)嚴格執行食品衛生法和飲食衛生“五四”制,按崗位責任制要求,搞好環境和個人衛生工作。

  (二)徹底消滅廚倉庫、配食間的老鼠、蟑螂、蒼蠅和蚊子。

  (三)嚴禁採購,加工腐爛、變質、黴爛的肉類、奶類、水產品、蔬菜、水果等食品原料,禁止家禽類活物進入廚房。

  (四)易腐食品應低溫冷藏,隔夜食物大多數不宜再用,應作廢棄處理。

  (五)凡患有皮膚病、化膿性創傷、上呼吸道炎症、口腔疾病者或其他傳染性疾病,應禁止從事食品加工和食品供應工作。

  (六)把好食品採購、驗收關,防止有毒食物進入廚房,以防誤食或由於加工不當而引起食物中毒。

  (七)廚房中的非食用或非直接食用品如:面鹼、小蘇打、明礬、硫黃去汙粉、清潔劑、食品新增劑、髮色劑等應分類專門貯存,禁止與其它物品特別是食品混裝。

  (八)劇毒品(包括殺蟲劑)禁止進入倉庫和廚房。

  (九)一旦發生事故,應保持現場應有狀態,防止當事人擅自毀掉可疑食物,應收集食品容器、砧板、半成品或原料、採集病人排洩物或嘔吐物樣品,及時送交衛生管理部門,以備檢查,聽候處理。

  二、食堂安全操作、預防火災、防火措施

  (一)食堂的裝置應符合消防規範,並需要配備足夠的消防裝置。

  (二)加強火源管理,油灶、煤氣爐灶、電熱裝置及電源控制櫃應

  有專人負責,下班前,應將所有的電源切斷。

  (三)隨時消除油漬汙物,將易燃物品置於遠離火源的地方,廚房和倉庫內應禁止吸菸。

  (四)必須對所有的員工進行消防知識的培訓,定期組織對所有的消防設施的檢查。

  (五)禁止一切非廚房人員進入操作場所。

  三、食堂工作人員刀傷、燙傷、燒傷和機械傷害預防措施

  (一)所有裝置實行包機制,操作人員必須嚴守操作規程和安全制度。

  (二)加強刀具管理,設定專用刀具櫃和刀具架,上班時專人定點使用,下班後集中存放保管。

  (三)爐灶操作人員在烹製、運送食品過程中,應避免直接接觸高溫炊具爐具,必要時,應戴上手套或用布巾隔熱,以防燙傷

  灼傷。

幼兒園安全管理制度10

  一、設立更衣、洗手消毒專用間。

  二、設立與售餐數量相適應的盛放待售食品的臺(架)。

  三、盛放食品的容器要專用,並有標誌。

  四、銷售熟食要用專用器具,嚴禁用手抓。

  五、不售變質、變味食品。

  六、售飯菜視窗要能夠開合,嚴禁開放式。

  七、要設定與配餐間相適應的紫外線消毒燈,定時開燈消毒。

  八、售飯人員要穿戴整潔衛生衣帽、口罩,保持個人衛生,操作前洗手消毒。

幼兒園安全管理制度11

  1.全園教職工應高度負責,嚴守崗位,確保幼兒人身安全,嚴防各類事故的發生。

  2.園內安全要有專人負責,加強保教人員的責任心。為防止幼兒丟失,防止生人接走幼兒,每日晨檢結束即關閉大門,下午到時在開門。

  3.早晨來園和離園要有專人負責,早班教師提前在教室接待幼兒(因遲到或不在場引起的事故確認為責任事故,走失、骨折、窒息等為重大傷害事故),接班教師要做好交接班工作。

  4.外出活動時,必須在幼兒園的統一安排下,選好安全場地,配足保教人員,有組織有秩序地進行。教工要隨時清點人數。教育幼兒走路時不離隊,不掉隊,處處注意安全。

  5.教職工要意識到安全教育的重要性,經常向幼兒進行安全教育,培養幼兒自我保護意識,提高幼兒自我保護能力。教育幼兒不要亂奔亂跑,進園進班後不得擅自離開,教會幼兒知道幼兒園的名稱,家庭地址,父母姓名等,防止意外事故。

  6.教育幼兒不要帶危險品到幼兒園,防止異物落入鼻腔、口腔等,每天晨檢時注意幼兒帶的物品。

  7.帶班教師要有強烈的責任心,帶班時不得隨便離開幼兒(特殊情況要交代其他教師),做到人在心在,時時處處關心幼兒,注意幼兒安全。

  8.門衛堅守崗位,對外來人員要進行詢問,不讓幼兒私自外出。有家長接領孩子時,要進行詢問。

  9.物品擺放安全,教師每天對班級門窗、水管、電燈、電扇、錄音機、空調等進行自查,行政值班每天放學對校園班級進行自查,並認真記錄。總務每週定期對環境、設施、裝置的安全進行檢查,及時消除事故隱患。

  10.園內煙燻、廚房火種,食堂人員要專門負責檢查。

  11.帶班教師,每天離園前要進行檢查,如:教室、午睡室、廁所等,防止幼兒誤留在室內。

  12.嚴禁體罰變相體罰幼兒,不歧視、辱罵幼兒,不給幼兒造成精神傷害。

  13.教工在園內不使用幼兒物品,不叫幼兒為教職工傳遞物品、用具。

  14.炊事員、保育員要嚴格按照有關規定進行規範操作,不得自作主張。

  15.滅火器要放在顯眼的地方,教會職工正確掌握滅火器的使用方法,滅火器要定期檢查、更換,確保能正確使用。

  16.工作人員要保證幼兒的安全生活,園內出現各種事故,要進行分析,作好記錄,追究責任,根據情節大小進行相應的處罰。對於重大事故,要及時上報,不得延誤。

  17.定期檢查園內設施,是否有油漆脫落,是否有帶釘、木刺、稜角、裂縫、拌腳的桌椅,地面是否過滑,臺階是否過高,大型玩具列界處有否鬆動等。

幼兒園安全管理制度12

  為保證幼兒園正常活動秩序,保障我園全體師生生命財產安全和身心健康,維護社會穩定,確保幼兒園財產不受損失,杜絕安全事故的發生,我園按上級教育部門要求並結合本園實際,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1、園長是本園安全工作的第一責任人,幼兒園安全工作由園長領導下的安全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各年級向領導小組負責,實行責任追究制;

  2、定期對幼兒進行安全知識教育,開展多樣化安全教育活動;每班應有針對性的對幼兒進行安全教育。

  3、建立重大事故報告制度。園內外幼兒出現的重大傷亡事故一小時內報告教育局;幼兒出走、失蹤要及時報告;對事故的報告要形成書面報告一式三份:一份交教育局,一份交派出所,一份園內留存,不得隱瞞責任事故;

  4、建立健全領導幹部24小時值班、專職保衛護校制度;加強幼兒園教育活動的管理,保證園內活動秩序正常;負責幼兒園安全保衛的人員要經常和轄區的公安派出所保持密切聯絡,爭取公安派出所對園內安全工作的支援和幫助。

  5、加強對教師的師德教育,樹立敬業愛生思想,提高保教水平和質量,隨時注意觀察幼兒活動情況,防患於未然,不得體罰和變相體罰學生。

  6、幼兒園要定期對園舍進行安全檢查,發現隱患及時消除,情況嚴重的,一時難以消除要立即封閉,並上報教育局。

  7、幼兒園要經常檢查校內圍牆、門窗以及各種體育、課外活動、消防、基建等設施的安全情況,對有不安全因素的設施要立即予以維修和拆除,確保師生工作、學習、生活場所和相應設施既安全又可靠。

  8、幼兒園對各室安裝防盜門窗,並安裝影片監控。

幼兒園安全管理制度13

  1、學校交通安全管理堅持教育優先、管教結合、遵章守紀的原則。主要任務是:透過多種形式教育學校師生認真學習、熟悉掌握交通安全基本常識,牢固樹立交通安全意識,養成自覺遵守交通規則的良好習慣,做遵紀守法的模範。

  2、學校交通安全管理由一名學校領導負責,分管科室組織實施。學校校園內禁止騎腳踏車。機動車未經允許不得進入校園。允許進入校園的機動車輛,必須按規定線路慢行和規定地點停放,避免在校園內發生交通事故。

  3、教育幼兒要自覺遵守幼兒園作息時間,放學後不準在校內或校外逗留、玩耍。

  4、教育幼兒在道路上行走時,應走人行道並在道路右側靠右行走,橫穿馬路要走斑馬線。在沒有交通民-警指揮的路段,要學會避讓機動車,不與機動車爭道強行。集體外出時,要列隊行走;結伴外出時,不要相互追逐、打鬧,不能東張西望,一定在家長的帶領下穿越馬路,要聽從交警安排,遵守交通規則;在確認沒有機動車透過時才可穿越馬路,禁止翻越道路中央的安全護欄和隔離墩。學校教職工和幼兒在上下班或節假日走親訪友期間,要遵守交通規則,禮讓三分,叉路慢行,轉彎打手勢。不得在道路中間或中心線上行走,不得成群結隊在道路上行走。

  5、教育幼兒及家長乘坐汽車時,不得乘坐報廢車、故障車、農用車、超載車和無牌無證車。乘坐公交車上班、上學或下班、放學的師生,要等車靠站停穩後有秩序上下車,並自覺購票,做文明乘客。乘車時不能把爆竹等危險物品帶入車內,不要把頭、手、胳膊伸出窗外和向外扔雜物,乘坐微型車時應繫好安全帶。禁止無照師生駕駛機動車及酒後駕駛行駛。

  6、學校組織師生外出等集體活動包車要到主管教育行政部門和公安交警部門備案,由主管教育行政部門和公安交警部門稽核登記車輛、駕駛員情況。

  7、學校場地狹小、無專門停車場的,除學校公車以外的機動車輛不得進入校園區域停放。機動車輛均不得進入師生活動密集的教學、運動及生活區域。外來車輛除執行任務的消防車、救護車、工程搶險車、供電車、警車、押運車、郵政車等特種車輛外,禁止在校園內通行。接送學生的車輛不得進入校園內。

  8、進入校園的機動車輛在校園道路內要慢速行車,校園內十字路口或大門口注意避讓幼兒。支線車讓主線車先行,轉彎車讓直線車先行。

  9、禁止任何人在校園路道上追逐打鬧、從事各種文體活動。單位、部門臨時開展各類活動不得佔用機動車道(學校大型活動除外)。

幼兒園安全管理制度14

  為確保我園樓道暢通,防止園內發生摔傷、踩踏等不安全事故的發生,為幼兒營造良好、安全的生活環境,特制定我園樓道安全管理制度:

  一、配置樓道安全設施。

  1、幼兒園在每一層樓樓梯口處配置一盞60w的照明燈,由專人負責管理,保證需要時能正常照明。

  2、幼兒園在各樓梯轉角處張貼上下樓梯注意安全的警示性標語,提醒幼兒注意樓道安全。

  3、幼兒園在樓道中間用黃色漆劃線分界,讓幼兒明確樓道上、下行走界線,各行其道,上下樓道一律右行。

  二、加強樓道安全檢查。

  1、樓道安全檢查堅持定期與不定期相結合的方式,幼兒園分管領導組織相關人員每月定期對各處樓梯進行安全檢查。

  2、對檢查中發現的不安全隱患指定人員限期排除隱患。

  三、加強樓道秩序管理。

  1、全園各班嚴格按照幼兒園規定的樓梯上下分流。

  2、行政值班領導每天加強樓道巡視,發現問題及時處理。

  3、各班當班教師和保育員要有序組織幼兒上下樓梯。

  四、加強對幼兒上下樓梯的安全教育。

  1、上下樓梯時一律靠右行,不得超過樓梯上的紅線。

  2、上下樓梯時,不得滑樓梯扶手,不得勾肩搭背,推推搡搡,追逐打鬧,不得並排齊步走。

  3、教育幼兒在集體上下樓梯行進時,個人不得擅自停下來做其他的事(如繫鞋帶、拾東西等),以便防止造成樓道交通阻塞或踩踏事故。

幼兒園安全管理制度15

  為進一步加強的消防安全工作,堅決杜絕重、特大火災事故,努力減少火災危害,保障幼兒園的各項工作秩序穩定,確保教職工和幼兒生命財產的安全,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和《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特制訂本管理制度。

  一、組織機構與職責

  1、為了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和《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幼兒園成立消防安全工作領導小組,由園長、負責人、分管副園長、級部主任、後勤、食堂等各部門的負責人組成,園長為消防安全第一責任人,其他成員為各部位消防安全責任人。幼兒園將消防安全納入綜合治理工作的內容,常抓不懈。

  2、幼兒園消防安全工作領導小組職責:

  (1)認真貫徹國家、省、市、縣消防工作的指示,將消防工作納入學校常規工作,及時,不斷提高。

  (2)大力宣傳《消防法》和《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結合開學、學期結束、,對教師與幼兒進行消防法規,消防安全知識教育,教育師生掌握正確的安全防火知識以及安全逃生辦法。

  (3)在幼兒園擴建、裝修時,同時考慮消防安全。對消防重點部位,要配足消防器材,定期組織檢查,保證完好。

  (4)時時刻刻保持高度警惕,進行經常性的消防安全檢查,發現隱患,及時整改,確保安全,一旦發生火災,及時報警,並組織滅火搶救。

  (5)對幼兒園消防安全工作做出貢獻者,及給予獎勵;對因工作失職造成不良後果者,給予處罰,情節嚴重者報請公安機關處理。

  二、消防安全職責

  1、有防火安全領導組織,有滅火疏散預案,層層簽定有消防,有宣傳。

  2、制定有消防安全責任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

  3、單位職工達到“三知兩熟悉”即知火災特點、知重點部位、知滅火器材位置和效能,熟悉、熟悉滅火對策。

  4、有健全的防火檔案,有防火檢查記錄,能及時消除火災隱患。

  5、幼兒園的建築耐火等級不低於二級,不應超過3層:200M2以上建築必須有兩個疏散樓梯,樓梯間為防煙樓梯間。

  6、幼兒園與易燃易爆場所的防火間距小得小於30M,幼兒園的安全出口不應少於兩個,門向外開啟,出口處不準有踏步。

  7、幼兒園不應直接設在汽車庫的上面,下面或毗鄰處,幼兒園用房不宜設在地下人防工程內或用人防工程改建的地下或半地下建築內。

  8、幼兒園的房間門至外部出口或至封閉樓梯間的最大允許距離為:

  (1)位於兩個外部出口或樓梯之間的房間為25M;

  (2)位於袋形走道或盡端的房間為2OM。

  9、安全疏散樓梯間內不能附設燒火間,可燃材料儲藏室,非封閉的電梯井,可燃氣體管道。

  三、電器防火

  11、幼兒園內電源開關、電閘、插座等距地面應不小於1.3M,燈頭距地面應不小於2M。

  12、學校內熒光燈和超過60W的白熾燈,不應直接安裝在可燃材料上,白熾燈與可燃物的距離不應小於0。5M,不準使用落地燈和檯燈照明,燈泡不能使用紙或其它可燃物遮光。

  13、幼兒園的寢室內不能隨意亂拉電線,禁止使用電爐、電熨斗等電器等。

  14、配置使用空調的幼兒園,空調應有接地線,周圍不能堆放易燃物品,窗簾不能搭在空調上,供電接線板和電錶等應擴容,達到相應的負荷。

  四、消防設施

  15、滅火器應完整好用,按照50m“二具,一個放置點不多於5只,不少於2具,應急燈每1OM一個,樓梯間和走道內必須安裝室外消火栓完好。

  16、疏散指示標誌設在通道兩側及拐彎處的牆面上,標誌牌上邊緣距地面不大於1.0,標誌的間距不大於20MI袋形走道的盡端離標誌的距離不大於10Mo。

  17、每層建築面積大於300M2的幼兒園應安裝自動報警系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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