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員工管理制度(通用20篇)

關於員工管理制度(通用20篇)

  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很多情況下我們都會接觸到制度,制度對社會經濟、科學技術、文化教育事業的發展,對社會公共秩序的維護,有著十分重要的作用。那麼制度的格式,你掌握了嗎?下面是小編精心整理的員工管理制度,供大家參考借鑑,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員工管理制度 篇1

  一、員工打卡制度:

  1、員工上下班時要打考勤卡做出勤紀錄,做為核算薪資的依據。

  2、員工在上班前1小時內打卡,下班最多延長2小時打卡,否則視同打卡無效。忘記打卡者,每次扣薪10元;因工作需要而未打卡者,經主任以上領導簽字確認,經理審批,每月每名員工不得超過3次,否則視同無效;主任級以上人員,須經經理簽字生效。

  3、員工上下班必須親自打卡,委託他人代打卡或是代他人打卡和打卡後不到崗工作者,視為打卡無效,並做開除處理(舉報者給予30元獎勵)。

  4、如一天內上下班均無打卡記錄,且無相關證明,則按曠工處理。第二天可以上報,否則無效。

  5、員工上班中途請假或臨時加班的,按實際到達或離開時間打卡記錄計算。無論加班或請假,一律打卡。

  二、曠工、遲到、早退處罰制度:

  1、曠工一天者,扣3天工資,連曠工兩天或一個月累計三天者當自離處理《工資及押金全無》。

  2、遲到、早退:

  1)30分鐘以內者,每次扣除10元;

  2)超出30分鐘每次扣除30元,

  3)超出2小時,《含2小時》當礦工一天;

  三、事假:

  (1)員工一個月內請假一日的扣當天工資,由部門經理審批,假條報辦公室。

  (2)員工一個月內請假二日以上的一日按兩天扣,一個月不能超過五日(含五日),需由經理審批,超過五日由總經理審批。

  (3)員工請假二小時內〈含二小時〉按半日計算,超過二小時按一日計算。

  四、病假:

  ①上班前提前一小時申請,經部門主任同意後生效,並於上班後三日內補辦請假手續,過期視為曠工。

  ②病假須持有醫院診斷證明和病假條方為有效。

  ③病假無薪資,當月累計2天取消全勤獎金。

  ④員工因工負傷須休假者,由部門經理簽呈上報,總經理批准後,七天內享受全薪待遇,第八天起視具體情況個別處理。

  員工管理制度 篇2

  為方便在職員工,設定員工寢室。為確保員工寢室安全、衛生、整潔、舒適、規範有序,制定如下管理制度:

  一、員工寢室常務管理由寢室長全面負責,主要工作為:日常提供辦公室水電費上繳單據,值日員工排班,本寢員工動態。不能完成以上本職的的寢室長正常扣寢室費。

  二、各集體寢室全天24小時嚴禁異性串寢。遇有同性親友白天(8:00----17:00)可入室訪問;異性親友晚間(17:00---次日8:00)嚴禁進入寢室內訪問。非規定時間帶異性入寢罰款一次罰款200元,並企業通報。特殊情況總經理批示。

  三、沒有總經理批准,任何時間不允許留宿外來人員,離職員工住宿。發現一次扣200元處理。

  四、員工寢室管理小組由羅文成、王福強、裴東偉,王坤組成,不定期對員工寢室進行檢查與抽查,發現問題直接處理。

  五、員工寢室管理標準

  1.住宿員工必須於指定寢室、指定鋪位休息就寢,起床後必須將個人被褥疊放整齊,鋪面整潔乾淨,鋪下物品用具擺放整齊。要求按八常標準擺放。不疊被者處罰10元/次。不拔電褥子者處罰100元/次。

  2.住宿員工任何時間嚴禁於寢室內大聲喧譁、吵鬧等影響他人休息行為。現宿舍搬入居民樓,嚴禁上下樓大聲喧譁,造成樓內住戶投訴的當事人罰款每人100元,情節嚴重的開除處理不退押金及工資。

  3.住宿員工嚴禁任何時間參與賭博性質的撲克、麻將等遊戲活動;嚴禁住宿員工酗酒鬧事,情節嚴重的開除處理不退押金及工資。

  4.住宿員工所領取的寢室鑰匙只限本人使用,不得私自配製或轉借他人。

  5.節約用水用電。嚴禁在寢室使用加熱棒、電暖風、電磁爐等一切電器裝置,違者罰款50元。

  6.員工因故不能當夜歸寢,必須提前向部門經理上報,主管經理批准並及時轉綜合部經理,由綜合部經理備查存檔。如未提前填寫申請表而未歸寢者一經發現處以20元罰款。

  員工管理制度 篇3

  1、按時上下班,提前請假,假期按當天工資扣除/天,不得無故遲到、早退、曠工(曠工一天者,罰款100元,遲到罰款10元,遲到時間超過半小時者作曠工處理,並罰款50元,當月內累計超過三次者視為自動離職。遲到、早退、曠工、請假均扣發當月全勤獎)。

  2、各級員工必須服從領導的工作安排和排程,及時完成上級指派的工作任務,不得無故拖延或拒絕。

  3、不準與客戶拉關係,幫助客人徇私舞弊,不得向索要喜錢和食物,一經發現扣發當月工資,情節嚴重者立即開除。

  4、所有員工在工作期嚴禁汙言穢語,消極怠工,打盹、看書嬉戲及吃零食並不得聚集或成群閒聊。(發現一次罰款5元)

  5、衛生注意保持,菸缸隨時清理,客人下機後及時清理現場。

  6、未得上司許可,嚴禁擅自離開工作崗位。(發現一次罰款5-20元)

  7、嚴禁透露機臺執行情況及客人輸贏情況,發現立即開除。

  8、當班服務員要準確記錄機臺故障,及時通知技術修。

  9、要不斷巡視所管轄場地,嚴密觀察防止隱患,發現苗頭及時處理。

  10、所有員工要不斷提高工作技能,提高服務質量。團結友愛、相互幫助、相互學習、不得相互絆弄事非。

  11、交班時搞好衛生,交清帳目.分清責任。

  12、不得對外宣傳本電玩城機密事件一但發現扣發當月工資,開除並追究肇事者法律責任。

  13、未經管理人員同意,不得私配公司鑰匙或私自開啟裝置。一經發現扣發當月工資並追究肇事者法律責任。

  14、服務員辭職需提前半月告知管理人員,離職當天交還場地物品,並結算,工資如未提前告知識為自動離職。

  15、以上制度互相監督執行,舉報有獎,違者必罰。

  16、以上制度嚴格執行,如有違反,立即執行,當天兌現。

  特此警告:下班人員未經過店長私自(花錢)玩遊戲機,扣除當月工資及開除。

  員工管理制度 篇4

  (一)嚴格遵守公司的一切規章制度。按時上下班,堅守工作崗位,服從組織安排,遇事要請(銷)假,未經同意不得擅自離開工作崗位。

  (二)樹立全心全意為員工服務的思想,講究職業道德。文明服務,態度和藹,主動熱情,禮貌待人,熱愛本職,認真負責。做到飯熟菜香,味美可口,飯菜定量,食品足稱,平等待人。

  (三)遵守財經紀律。炊事人員按規定做好員工就餐登記手續。任何人在食堂就餐須按規定做好登記。不得擅自向外出售已進庫的物品。

  (四)堅持實物驗收制度,搞好成本核算。做到日清月結,帳物相符。每月盤點一次,每月上旬定期公佈帳目,接受員工的監督。

  (五)愛護公物。食堂的一切裝置、餐具有登記,有帳目,不貪小便宜,對放置在公共場所內的任何物件(公家或個人),不得隨便搬運或拿作它用。對無故損壞各類裝置、餐具者,要照價賠償。

  (六)做好炊事人員的個人衛生。做到勤洗手、剪指甲,勤換、勤洗工作服,工作時要穿戴工作衣帽。炊事人員每年進行一次健康檢查,無健康合格證者,不準在食堂工作。

  (七)計劃採購,嚴禁採購腐爛、變質食物,防止食物中毒。

  (八)按時開膳。每天制定一次食譜、早、午、晚餐品種要多式樣,提高烹調技術,改善員工伙食。對因工作需要不能按時就餐和臨時客餐,可事前有預約和通知。

  (九)做好安全工作。使用炊事模具或用具要嚴格遵守操作規程,防止事故發生;嚴禁隨帶無關人員進入廚房和保管室;易燃易爆物品要嚴格按規定放置,杜絕意外事故的發生;食堂工作人員下班前,要關好門窗,檢查種類電源開關、裝置等。管理員要經常督促、檢查,做好防盜工作。

  (十)加強管理,團結協作,嚴格執行各類規章制度,圓滿完成各項工作任務。

  員工管理制度 篇5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規範出差管理流程、加強出差預算的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為制度參照本公司人力資源管理、財務管理相關制度的規定製定。

  第二章一般規定

  第三條員工出差依下列程式辦理。出差前應填寫出差申請單。出差期限由派遣負責人視情況需要,事前予以核定,並依照程式核實。

  第四條出差的稽核決定許可權如下:

  1、當日出差

  出差當日可能往返,一般由部門經理核准。

  2、遠途國內出差

  由部門經理核准,報主管副總審批,部門經理以上人員一律由總經理核准。

  3、國外出差

  一律由總經理核准。

  第五條交通工具的選擇標準

  (1)短途出差可酌情選擇汽車作為交通工具。

  (2)副總經理遠途出差一般選擇飛機作為交通工具。

  (3)其他員工遠途出差一般選擇火車作為交通工具,部門經理、高階技術人員的報銷級別為軟臥,其他人員的報銷級別為硬臥;特殊情況,可向總經理申請選擇乘坐飛機。

  第三章出差借款與報銷

  第六條費用預算

  堅持“先預算後開支”的費用控制制度。各部門應對本部門的費用進行預算,做出年計劃、月計劃,報財務部及總經理審批,並嚴格按計劃執行,不得超支,原則上不支出計劃費用。

  第七條借款

  (1)借款的首要原則是“前賬不清,後賬不借”

  (2)出差或其他用途需借大筆現金時,應提前向財務預約;大額開支,應按銀行的有關規定用支票支付。

  (3)借款要及時清還,公務結束後3日內到財務部結算還款。無正當理由過期不結算者,扣發借款人工資,直至扣清為止。

  (4)借款額度與借款人工資掛鉤,原則上不得超過借款人的月基本工資。

  第八條報銷

  嚴格按審批程式辦理。按財務規範貼上“報銷單”→部門主管或經理稽核簽字→財務部核實→分管副總審批→財務領款報銷。

  員工管理制度 篇6

  為加強酒店培訓期間員工的管理,確保培訓工作由始至終的開展,從而提高新員工的培訓質量和培訓效果,特制定以下管理規定:

  1、本規定適用於接受培訓的全體員工。

  2、員工培訓出勤管理由人力資源部負責。

  3、員工參加培訓,必須在員工培訓簽到表上親筆簽名以示出勤,嚴禁其他員工代簽,一經發現,代簽員工和被代簽員工均按曠工處理。

  4、培訓期間不得隨意請假,如確因公請假,須填寫員工請假單,並呈請相關主管核准交至人力資源部備查,否則以曠工對待。培訓部門不接受口頭請假,因特殊情況不能及時請假者,需提前向人力資源部申明,並補辦請假手續。

  5、上課期間不得遲到、早退(因公並持有證明者除外)。按酒店考勤管理制度論處。

  6、培訓期間,員工要服從授課老師安排排程,不允許頂撞、辱罵上級。

  7、上課時應保持課堂安靜,把手機調成靜間或關閉;嚴禁在上課時吃零食,講小話;課間休息時,嚴禁在課堂內外嬉戲、打鬧及大聲喧譁。

  8、上課時不允許看與培訓內容無關的書籍,對每堂課的內容都要作筆記並認真領會、複習。

  9、員工應隨時注意自己的形象,講究個人衛生,並檢查自己的著裝與儀容儀表,不允許穿奇裝異服,留長指甲,男生不允許留長髮、鬍鬚;女生不允許化濃裝,披頭散髮。

  10、培訓期間一般情況下不許會私客,更不得帶入培訓場所。

  11、愛惜公共財物,如有偷竊行為,打架鬥毆等影響酒店形象者予以開除。

  12、培訓期滿,經過理論與實踐考核,結合培訓期間個人綜合表現,考核透過者方可進入工作崗位,成績不及格、表現差者不予錄用。

  13、新員工入職考核有兩次機會,補考仍不及格者,人力資源部門不能錄用。

  14、全體學員均應遵守酒店各項規章制度,如有違反,按相關制度處罰,受書面警告(含)以上者計入個人檔案,同時取消優秀員工評選資格。

  員工管理制度 篇7

  1、員工入職後由主管或上級安排床鋪,一律按照主管或上級安排的房號床號住宿,在未經許可不得隨意更換,否則給予紀律處分。

  2、公司統一安排員工住宿,如有外宿者必須向部門主管提出申請,得到專案經理同意後方可外宿。

  3、離職員工必須在離職後兩天內搬離,拒不搬離的將採取強制措施處理。

  4、不允許外來人員在本宿舍留宿,違者將給予書面警告。

  5、嚴禁在宿舍內大聲喧譁、吵鬧,晚上23:00點後應關閉收音機、電視機,以免影響他人休息;異性晚上23:00點至早上8:00點期間,禁止竄房。

  6、消防裝置不是在消防緊急的情況,嚴禁使用。

  7、保持牆體衛生,嚴禁在牆上釘、貼、塗畫、懸掛物品等。

  8、節約用水、電、煤氣,不用時注意關燈、關煤氣、關水龍頭和電器開關。

  9、嚴禁在宿舍內亂拉電線和改裝插座,宿舍內禁止使用電爐、熱水棒、液化氣等電器,不得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如有違反將給予紀律處分。

  10、講究安全衛生,嚴禁高空拋物,以免砸傷他人或破壞環境衛生。

  11、員工要養成良好的衛生習慣,保持宿舍清潔,起床後要把個人床上用品,衣物等東西擺放整齊。

  12、個人貴重物品要注意保管好,不要隨意亂放,以免丟失,造成損失。

  13、外出,宿舍無人時,記得關窗、鎖門,注意防盜。

  14、員工在衛生間、沐浴室使用後的衛生紙等物品要丟入垃圾桶內,以免下水道堵塞,影響正常使用。

  15、嚴禁在宿舍內酗酒、打架鬥毆、打麻將及任何形式的賭博行為,違者將給予最後警告,甚至開除處分。

  16、員工損壞、遺失公司財物的一律照價賠償;無法查清當事人的由該房員工共同承擔賠償責任並歡迎員工監督、舉報(公司對舉報內容絕對保密)。

  以上制度員工如有違反,視情節、後果輕重,人力行政部有權給任何員工簽過失單、罰款直至開除。員工若無法籤認或拒絕籤認,該處罰同樣生效。

  員工管理制度 篇8

  第一條、本公司員工就職時,除應辦理員工保證書投保信用保險外,另應依本辦法繳存身份保證金。

  第二條、員工應繳存的身份保證金,其金額如下:

  (一)總經理、副總經理:10萬元整。

  (二)第一、二階職員:6萬元整。

  (三)第三階職員:4萬元整。

  (四)第四階職員:3萬元整。

  (五)其餘正式任用職員:2萬元整。

  (六)服務員:1萬元整。

  第三條、身份保證金一時難以繳足者,依下列的規定,由其每月薪津扣存(扣存金額至10元單位,四捨五入),累積至前條規定金額為止。

  (一)第四職階以上員工,每月按其固定薪金總額扣存4%。

  (二)第五職階以下員工,每月按其固定薪金總額扣存3%。

  第四條、員工身份保證金的利息,按國家銀行核定的儲蓄部放款利息計算。其計息日訂為每年12月20日統一辦理。未滿100元的零數不予計息。

  第五條、員工在職期間,其身份保證金不得發還。但為購買本公司股票經董事會批准者,得於等值金額髮還購買,惟其所購股票應寄存總公司,充為身份保證金。

  第六條、身份保證金及前條規定所購股票,不得贈與、轉讓、或抵押。

  第七條、員工如有違反法令或本公司規章或其他弊情,致本公司蒙受損害時,除依法追訴外,其身份保證金及依第五條提存的股票,悉數充為賠償金。

  第八條、員工離職時,其身份保證金及提存的股票,須自離職日起逾滿六個月,經本公司查明確無未了事情或虧短公款後始得發還。

  第九條、員工身份保證金不能一時繳足者,按月於發薪日扣存,其保管及運用,均由本公司負責辦理。

  第十條、本辦法經董事長核准後施行,修改時亦同。

  員工管理制度 篇9

  1、要提前30分鐘到崗,做好上班前的準備工作(穿工衣、戴工牌、檢查衣作是否乾淨整潔得體大方,頭髮是否梳理)。

  2、打卡後開始上班,上班時要先檢查機子是否正常,不正常的記錄下來讓上一班的同處理。上一班的員工要處理完才能下班,遇到不處理的問題做好交班記錄,讓技術好的同事或交給技術主管處理。

  3、檢查完機子後檢查所看區域衛生,有沒有做好的地方要讓其處理,否則有權不接班,一直等到上一班的同事處理完了再接班。上一班的員工則要處理完所有事情方可下班。注意:一定要等到接班的員工確實無誤簽字後才可以下班離崗。

  4、工作中遇到問題要做好記錄,寫在交班本上,便於以後查詢。

  5、網管在自己不忙的情況下要幫服務員做衛生和服務工作。服務員和網咖要互相配合把工作做好。

  6、上班時及時完成上司交待的任務,若未完成要做好記錄,交與下一班的同事,如果上司交待的是單人完成的任務,那麼自己明天接著處理。

  7、下班時寫好交班記錄,讓下一班的同事簽字確認後方可打卡下班。

  8、早班工作人員要做好全場的檯面清潔,包括檯面、鍵盤、滑鼠、顯示器並要按標準擺放。桌椅和顯示器螢幕要一個星期全部清潔一次。

  9、中班工作人員主要是巡場,並保持檯面、地面的清潔。洗手間和樓梯道要2小時打掃一次,有明顯汙漬時要用拖把拖掉。地面上有菸頭、紙屑等垃圾要及時清理。

  10、晚班要多注意安全防盜問題,多巡場,負責把全場地面打掃一遍,打掃時注意把椅子移出來,打掃完再放回去。

  員工管理制度 篇10

  1、準時上下班,不得遲到,早退和曠工,如有違反,按集團相關規定處理。

  2、請假提前三天告之領導,請假條一天前送到,必須由本人或親屬送達,病假當天須寄交病假條,醫院證明,必須由本人送達,如有特殊情況,可親屬代送。

  3、上班時必須按規定著裝,戴工號牌,著裝要整齊乾淨,不佩帶首飾(手錶除外),不留長指甲,女餐飲員工要統一盤花,化淡妝,穿肉色絲襪,男餐飲員工不得留長髮,鬍鬚,穿深色襪子。

  4、站位期間,站位要端正,不可背靠牆或傢俬櫃,不得私自竄崗,打鬧,爭吵,不得跑,大聲喧譁,唱歌。

  5、要時刻用好禮貌用語,必須“請”字當頭,“謝”不離口,如遇客人或領導要主動打招呼。

  6、上班期間不得玩或接聽私人電話,手機一律關機,上下班必須走餐飲員工通道,不可走前門,不得進入吧檯重地。

  7、上班期間不能擅用店內設施及物品(客用電梯,客用樓梯,客用洗手間等)。

  8、不得擅自接觸客人的隨身物品,不得與客人帶的小孩嬉戲玩耍。

  9、熟悉本店現階段供應的酒水和菜單價格。

  10、禁止偷吃偷喝,偷拿店內財務,情節嚴重者將轉交司法部門處理。

  11、內部餐飲員工的私用物品不可帶入餐廳,統一放在更衣櫃。

  12、當班領班及值班人員必須檢查好燈,門窗,排風,水電及衛生;

  13、餐飲員工用餐時不可倒飯倒菜,禁止浪費。

  14、下級必須服從上級,上級有錯也要先服從後投訴,要有層級管理,不得頂撞,爭吵。

  15、工作期間不要嚼口香糖,不要吃零食,在任何時候都要維護自身的形象,不要發脾氣。嚴禁在店內外打架鬥毆,違者重罰。

  員工管理制度 篇11

  為維護公司員工餐廳的正常秩序,給全體員工一個優良用餐環境,特制定本制度。

  一、餐廳工作人員管理制度

  1、工作人員保持衣帽整潔,不留長指甲、不戴首飾,嚴禁吸菸。

  2、餐廳內環境衛生做到整潔、無蟲害,地面無油垢、無積水。

  3、調味品、輔料必須存放在有蓋容器內,做到無蟲、無黴變。

  4、每日採購食品必須保證新鮮,在保質期內。

  5、每日填寫《食品採購清單本》,每週六交綜合部辦理簽字手續。

  6、工作中嚴格按伙食標準精打細算,以最大限度內儘量做到色香味,花樣、品種多樣化。

  7、整個烹食過程必須認真清洗乾淨並按時、按質、按量供給。

  8、每天清理,每週五進行大掃除,確保廚房環境衛生。

  9、餐廳工作人員每日下班時必須確認關閉燃氣灶,並關掉電源總閥。

  10、如就餐人員數量變動在3人以上,由綜合部當日早上十點之前通知餐廳。

  二、餐廳用餐人員管理制度

  1、嚴格按餐廳就餐時間進餐,進餐時間為:12s00―13s00。

  2、員工打飯/打菜必須排隊並接受餐廳工作人員的管理。

  3、力行節約,吃多少盛多少,杜絕剩菜剩飯。

  4、員工就餐時保持良好的姿態,禁止大聲喧譁,做到文明就餐。

  5、用餐完畢須各自整理桌面,將食物殘渣倒至指定垃圾桶。

  6、公司員工自備餐盒,客戶可使用公司備用餐盒。

  7、餐廳內禁止吸菸。

  8、公司相關客戶可帶至員工餐廳就餐,由綜合部做好登記。

  9、需臨時到公司餐廳用餐的員工,於當日十點之前聯絡綜合部。

  10、週六需加班的員工,於週六早上十點之前聯絡綜合部。

  員工管理制度 篇12

  一、目的

  為方便職工日常工作用餐,公司特設立職工食堂,為職工提供工作餐,為保證工作餐服務質量及食堂的正常運作,給全體職工一個優良的用餐環境,我站特制訂本制度。

  二、適用範圍

  本管理制度適用於站內所有領導職工。

  三、職責劃分

  1、食堂大師傅負責及時提供無質量問題的食品。

  2、後勤工作人員負責協調相關事宜,並對食堂進行歸口管理。

  四、基本內容

  1、職工午餐的用餐時間:11:30——13:00;食堂大師傅須提前15分鐘到食堂用餐,嚴禁未請示就提前就餐。職工餐的用餐地點:站內職工食堂。嚴禁在辦公場所用餐。

  2、來訪人員需享用職工餐,應經後勤工作人員領取餐具後食用。

  3、職工應依次排隊打飯。

  五、職工食堂的管理規範

  1、職工餐廚師應做好個人衛生,做到勤洗手、剪指甲、勤換、洗工作服。

  2、每年進行一次健康檢查,無健康合格證者,不準在食堂工作。

  3、所有炊事器具、用具和餐具均應保持清潔,嚴格依照衛生防疫站的規定消毒;應保持職工食堂整潔。

  4、不準在職工食堂內高聲喧譁、打鬧、吸菸,應樹立文明禮貌的良好風尚。

  5、倡導節約,杜絕浪費,保持環境衛生,禁止隨地吐痰、亂丟紙屑。職工就餐所剩的飯菜渣、餐紙,應倒入垃圾桶內。用後的餐盤、湯碗將殘渣倒淨後,必須在指定位置擺放並重疊整齊。

  6、愛護食堂公共設施,如有損壞須照價賠償,情節嚴重者予以罰款。

  7、節約用水,做到人走即斷水。

  六、施行時間

  本制度由頒佈之日起施行。如遇與本規範發生衝突的,一律以本規範為準。

  員工管理制度 篇13

  第一條學院文印室由學院辦公室分管負責人管理。

  第二條列印。學院文印室只負責列印經校領導簽發、以學校名義發出的行政公文,學院辦公室製作或編髮的各類檔案、通知、規定、制度、計劃、總結、函件、通報、資訊、簡報及其他公文材料。

  第三條影印。各部門送印前應先填寫《復(速)印審批單》,交文印室登記、影印,否則文印室不予接收。

  第四條速印。原則上30張(含30張)以上的檔案和材料採取速印方式。速印前須先填寫《復(速)印審批單》,交文印室登記、速印。凡需大量速印的(10000份以上),應提前三個工作日預約,以便文印室準備紙張。

  第五條已配備相關文印裝置的部門由其部門自行安排列印、影印。

  第六條期末考試試卷的印製由教務處派人負責,按學院考試管理規定辦理。

  第七條對不符合手續和不規範的檔案,文印室可以拒絕受理。各部門送交復(速)印的檔案、材料,字跡要工整、清晰,不得使用鉛筆、圓珠筆、純藍和紅筆書寫等,否則不予復(速)印。

  第八條文印室不負責送印檔案資料的存放和保管,印製完成後,送件人須及時取走並妥善保管。

  第九條學院文印室不承印個人以及外單位人員的資料。

  第十條送稿人員應控制好時間,提高工效。使用人員要愛護機器,規範操作。

  第十一條按保密要求未經允許,任何人不得隨意進入文印室,不得隨便開啟機器自行操作,不得隨意翻閱文印室任何資料。不得大聲喧譁。

  第十二條文印室管理人員要嚴格執行保密制度,遵守保密紀律,未經公開的內容不得外傳。

  員工管理制度 篇14

  一、員工日常工作規範

  1、每個員工都必須以更好地服務於顧客為根本出發點,不得因個人情緒與顧客爭吵.

  2、員工上班必須準時,遲到半個小時者按曠工一天處理。

  3、當班者需佩戴工牌,衣冠整潔,上班不準穿拖鞋,上班時間必須精神飽滿,上班時間睡覺者按曠工一天處理。

  4、網管與收銀員必須堅守自己的崗位,不得在閒暇時攀談嬉笑,以免耽誤工作。

  5、員工,特別是技術人員不得洩露網咖密碼、技術檔案等資料,一經發現,馬上予以辭退,並賠償公司經濟損失。情節嚴重者,交由相關執法部門處理。

  6、對待顧客必須禮貌,顧客提出問題要以最快速度解決。員工之間也必須講禮貌。

  7、保管好網咖財物,網咖裝置及物品未經允許不得外帶;如有遺失,原價賠償;值班期間,若因員工失職導致網咖財物被盜,追究員工責任。

  8、網咖員工有員工卡,員工可在休息時間上機。工作期間,員工禁止上機;員工在休息期間上機,不得與客人爭機位。禁止用管理員密碼上機玩。員工卡不得借給非本網咖工作人員

  9、每天網管收銀員服務員等,應齊心協力共同打掃衛生,還網咖乾淨幽雅的上網環境。

  二、服務員工作職責

  1.上班期間保持網咖清潔、整齊,有序,提供網友及時、方便、周到的服。

  2.如有客戶叫網管,而網管在忙,可先過去了解情況,如是技術問題,及時通知網管前去處理。

  3.當客人下機結帳時,必須5分鐘內收拾檯面。

  (備註:違反以上每條者,第一次警告第二次罰款20元。)

  總則:為了規範網咖管理、提高運轉效率、明確員工工作範圍、加強員工素質培訓,以我們的工作為網友提供最好的、全方位的、最便捷的服務。我們的行為準則:以誠為本、網友至上。

  員工管理制度 篇15

  員工應遵守該公司一切規章、通告及公告。

  員工應遵守下列事項

  1、盡忠職守,服從領導,不得有陽奉陰違或敷衍塞責的行為。

  2、不得經營與該公司類似及職務上有關的業務,或兼任其他廠商的職務。

  3、全體員工必須時常鍛鍊自己的工作技能,以達到工作上精益求精,期能提高工作效率。

  4、不得洩漏業務或職務上機密,或假借職權,貪汙舞弊,接受招待或以公司名義在外招搖撞騙。

  5、員工於工作時間內,未經核准不得接見親友或與來賓參觀者談話,如確因重要事故必須會客時,應經主管人員核准在指定地點,時間不得超過15分鐘。

  6、不得攜帶違禁品、危險品或與生產無關物品進入工作場所。

  7、不得私自攜帶公物(包括生產資料及影印件)出廠。

  8、未經主管或部門負責人的允許,嚴禁進入變電室、質量管理室、倉庫及其他禁入重地;工作時間中不準任意離開崗位,如須離開應向主管人員請準後始得離開。

  9、員工每日應注意保持作業地點及更衣室、宿舍環境清潔。

  10、員工在作業開始時間不得怠慢拖延,作業時間中應全神貫注,嚴禁看雜誌、電視、報紙以及抽菸,以便增進工作效率並防危險。

  11、應通力合作,同舟共濟,不得吵鬧、鬥毆、搭訕攀談或互為聊天閒談,或搬弄是非,擾亂秩序。

  12、全體員工必須瞭解,惟有努力生產,提高質量,才能獲得改善及增進福利,以達到互助合作,勞資兩利的目的。

  13、各級主管單位負責人必須注意本身涵養,領導所屬員工,同舟共濟,提高工作者情緒,使部屬精神愉快,在職業上有安全感。

  14、在工作時間中,除主管及事務人員外,員工不得打接電話,如確為重要事項時,應經主管核准後方得使用。

  15、按規定時間上、下班,不得無故遲到、早退。

  員工管理制度 篇16

  目 錄

  第一章 總則

  第二章 考勤管理規定

  第三章 福利制度

  第四章 薪酬制度

  第五章 考核規定

  第六章 聘用及崗位管理

  第七章 培訓制度

  第八章 人事檔案管理制度

  第九章 人力資源管理系統 和網際網路的使用

  第十章 保密制度

  第十一章 獎懲制度

  總則

  第一條 為規範公司的人事管理,特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本公司員工的聘用、考勤、休假、行為規範等事項均按本規定辦理。

  第三條 本公司各級員工,均應遵守本規則各項規定。

  考勤管理規定

  第一條 作息時間

  一、公司實行八小時工作制,標準工作日為一週五天,週一至週五,週六、週日為公休日。

  二、工作時間為上午8:30至12:00,下午13:30至18:00。

  三、法定假日依國家規定,按公司具體辦法執行。

  第二條 考勤制度

  公司實行上下班考勤制度。員工必須準時上下班。員工在上午8:30之後到達本公司為遲到,下午18:00之前擅自離開本公司為早退。因公外出時,應經 部門主管批准並登記後方可離開。

  行政人事部每月1日至3日統計上月的考勤情況,各部門須在每月2日前將部門考勤確認情況上報行政人事部,同時附上請假條和加班表。員工可在每月2日前查閱本人考勤情況。

  配置有考勤系統的公司的所有員工,每天上下班時都必須親自打卡並接受監督。考勤卡只能本人使用,任何人不得代為打卡。代打卡行為屬於嚴重違反公司勞動紀律,代打卡者及委託代打卡者將被扣除當月獎金或工資200元,委託代打卡者計曠工一天,並根據情節輕重給予通報批評及至解聘的處分。

  員工應妥善儲存好考勤卡,丟失者或損壞者賠償20元的考勤卡工本費。

  每月忘打卡3次(不含)以上的,每次扣20元(不分職務);商務代表外出時須在公司內部進行登記。

  員工早晨到崗忘帶卡時,必須在前臺處進行考勤登記,本人和前臺人員簽字確定。下班前需於18:00分之前到前臺處進行考勤登記,本人和前臺人員簽字確認。

  因公外出須在外出和歸來時刷卡,並由經理將外出原因註明在考勤單上,不做缺勤和扣薪處理。

  第三條 遲到早退的處罰

  一、 按月統計,不論遲到/早退時間多少,每一次均記遲到/早退一次,累計三次以上(不含三次)者,開始累記懲罰;

  二、 遲到/早退在5分鐘以內的,累計懲罰每次扣50元;

  三、 遲到/早退在5分鐘以上、30分鐘以內的,累計懲罰每次扣50元。

  四、 遲到/早退超過30分鐘但在4小時以內的,每次另按一天事假計算。此項單獨累計三次加計曠工一天,單獨累計5次加計曠工二天,單獨累計5次以上加計曠工三天和計過一次。

  五、 遲到/早退超過4小時的,每次另按曠工一天計算;此項單獨累計2次以上按辭退處理。

  六、 遲到/早退(不限時間)每月累計懲罰超過5次的,另扣除崗位績效工資50%。

  第四條 曠工

  以下行為為曠工行為:(1)、提供虛假病休證明騙取休假的;(2)、未經主管部門或主管領導批准,擅自脫崗、離崗的;(3)、因本人違法亂紀,被公安司法機關收容、審查、拘留、傳訊不能執行正常工作的;(4)、遲到或早退累計達到曠工標準的;(5)委託代打卡(登記考勤)的;(6)、其它類似行為。

  曠工的處罰:(1)、曠工一天者,停發當月全部獎金,並每天扣發3天的工資;(2)、一個月內連續曠工2天以上(含2天)或一年之內累計曠工3天以上(含3天)的,停發當月全部獎金,並每天扣發3天的工資,公司有權解除勞動合同而不支付經濟補償。

  第五條 病事假制度

  (1)、病假

  所有病假均須及時向經理請假。如因疾病臨時休假,應及時通知部門負責人,並及時補交《請假/休假申請單》。3天以內的病假,需在上班第一天補交《請假/休假申請單》;長期病假,須由本人或親屬在條件允許時及時補交。

  兩天(含)以上病假需出具二級以上醫院的有效證明,無有效證明者按事假處理,情況不屬實或提供虛假證明者,以曠工論處,並處以200元/天的罰款,直至對其予以開除處理。

  員工休婚假、喪假、產假、事假及年假期間患病的仍按原假考勤,不做病假處理。

  員工享受年假的,可以以年假優先衝抵病假。

  員工因患病或非因公負傷,需要停止工作進行醫療,根據本人實際參加工作年限,給予3個月到24個月的醫療期,以員工的基礎工資為基數,按照下表比例給付病假工資。病假工資可以低於當地 最低工資標準,但不低於最低工資標準的80%。

  給付比例 工齡

  醫療期 3年以內 3-5年 5-10年 10-15年 15-20年 20年以上

  1個月(含)以內 100% 100% 100% 100% 100% 100%

  3個月(含)以內 80% 85% 90% 100% 100% 100%

  6個月(含)以內 — 60% 80% 90% 100% 100%

  9個月(含)以內 — — 60% 80% 90% 100%

  12個月(含)以內 — — — 60% 80% 90%

  18個月(含)以內 — — — — 60% 80%

  24個月(含)以內 — — — — — 60%

  (2)、事假

  員工申請事假,需經部門經理批准後方可執行。請假須提前一天填寫《請假申請表》,如確有特殊情況,口頭申請的事假限一天以內,經上級經理同意後方可請假。

  事假以小時為計假單位,原則上員工月事假累計不得超過1個工作日,如有特殊情況須請假3天以上的,須提前一週報部門經理,經主管副總經理以上領導批准交行政人事部備案後方可生效。各部門經理請假由其直屬上級批准並報行政人事部備案後方可生效。事假期間員工不得享受公司提供的相關福利。連續事假30天(含)以上的,原則上按暫時停薪留職處理,且公司保留中斷其社保福利的權利。

  事假按天扣除對應全額工資(工資及補助金費用)。

  (3)非銷售崗位病事假其他規定

  病/事假累計天數 固定工資 執行時間

  5個工作日≤當月病/事假累計 公司保留下浮固定工資10%的權利 全年病/事假累計計算按員工簽署的勞動合同期為統計週期,在勞動合同生效期間,請假天數累計達到相關規定天數,公司可隨即按相關規定執行。

  11個工作日<全年病/事假累計≤21個工作日 公司保留下浮固定工資15%-30%的權利

  21個工作日<全年病/事假累計≤32個工作日 公司保留下浮固定工資30%-50%的權利

  全年病/事假累計>32個工作日 公司保留下浮固定工資50%以上的權利

  福利制度

  第一條 國家法定假日

  法定節假日依據國家規定,按公司具體辦法執行。

  第二條 帶薪年假

  一、員工在公司工作時間滿一年者(自員工進入公司之日起,含試用期),可以享受2天帶薪年假(次一服務年度內使用),連續工作滿兩年的可享受5天/年帶薪年假(次一服務年度內使用);受聘為部門經理以上職務的人員,工作滿一年便可享受5天/年的帶薪年假(次一服務年度內使用);在公司工作滿五年的部門經理以上職務的人員可享受7天/年的帶薪年假(次一服務年度內使用)。

  二、凡要求休年假者,須提前一週填寫《請假/休假申請單》,報上級經理批准後方可休假。未經批准強行休假者,按公司考勤制度規定以曠工處理。在一個服務年度內已休產假和/或婚假的員工,不再享受該年度所屬的帶薪年假。跨服務年度休產假、婚假者,假期所屬年度視為前一個年度。

  三、一次申請的年假最低天數為半天,員工可自行選擇用年假抵病、事假。

  四、年假要求員工在一年內休完,不能跨年度使用。當年未休年假視為自動放棄。

  五、由公司或合作伙伴安排的出國學習、旅遊、考察出訪等人員(需提前到行政人事部將情況備案),本年度不得再享受該年度的帶薪年假,當年已休的天數按事假從工資獎金中扣回。

  六、休產假或婚假的員工,當年度不得再享受該年度的帶薪年假,當年已休的天數按事假從工資獎金中扣除。跨年度休產假或婚假的員工,休產假或婚假視同為第一年度的`假期。

  七、解除合同的人員,其未休年假不予兌現或補償。

  八、在分支機構或利潤中心在外地所設平臺工作的員工調回北京,應持曾工作地點的人事部門提供的關於年假執行情況等的考勤相關檔案提交到人力資源部。

  第三條 婚假

  1、在本公司工作期間,符合法定結婚年齡並經婚姻登記機關批准結婚的員工可享受3天婚假,晚婚(指:男25週歲,女23週歲,初婚)員工可享受10天婚假。

  2、婚假需提交書面申請並得到上級經理的批准,如因工作安排等影響無法一次性休完婚假,可視工作安排情況在6個月內分兩次連續休完。其它特殊安排需部門負責人書面批准並交行政人事部備案。

  3、員工申請婚假者,須在休假結束後一週內將結婚證原件交行政人事部查驗,並留存影印件。情況不屬實者,按曠工論處;情況屬實,但不能按要求提交結婚證原件查驗者,按事假處理。

  4、員工婚假期間可享受全額基本工資和基本津貼以及部分福利;不享受與出勤情況和工作績效相關的績效獎及部分福利。

  第四條 喪假

  本人配偶、父母及子女、配偶父母等直系親屬死亡者,可給喪假3天,要求出具死亡證明覆印件。喪假期間發放全額工資。員工申請喪假須提前或在事發三日內由部門經理報總經理或主管 副總經理批准。如確有特殊需要延假者,須由本人提前一個工作日向本部門經理和行政人事部提出申請,報總經理簽字同意後方可准假。未經同意即自行延假者,所延假期按曠工處理。

  喪假期間,除有特別註明者,一般員工薪資總額不變。延假期間薪資按事假處理。

  第五條 產假

  公司鼓勵晚育。已婚婦女24週歲以上生育第一胎為晚育。員工必須在公司轉正後滿1年以上並提供生育證者方可申請產假。有生育計劃的員工請提前2個月通知部門負責人,以利安排工作。符合以上條件的女員工可享受公司給予的產期待遇:

  1. 女職工正常生育的產假為90天;難產的增加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1個嬰兒增加15天,晚育的增加30天。女員工產前檢查可享受累計10天的孕期體檢假,根據實際發生天數從產假天數中核減。產假期間每月發放員工相應級別的 基礎工資,以不低於“當地 最低工資標準”為準發放;3-6個月內的延休產假須經副總裁批准。任何員工休產假最長不得超過6個月。

  2.女員工初婚懷孕不滿4個月流產的,根據醫院證明給產假15天;懷孕不滿4個月引產的,根據醫院證明,給假30天;懷孕4個月以上流產的,根據醫院證明,給假42天。

  5.凡不符合國家計劃生育規定情況的,一律按照事假處理,所有費用自理。計劃生育失敗的,持指定醫院,可參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6.產假期間遇有法定節假日,不得重複計算假期。產假不應與其他公休假、年假連休,如確有特殊需要,員工須向部門經理提出申請,由部門經理與行政人事部協調,報(副)總經理批准後方可休假。

  第六條 哺乳假

  1.有不滿1週歲嬰兒的女員工,在每班勞動時間內給與其兩次哺乳(含人工餵養)時間,每次30分鐘。多胞胎生育的,每多哺乳一個嬰兒,每次哺乳時間增加30分鐘。每天哺乳時間不可合併使用。

  2.哺乳期間超過以上哺乳假規定的單位外往返時間不計入哺乳假,可按照本人出勤記錄記入公休或事假。

  第七條 其它

  1. 婚假、產假、喪假的福利規定不適用於試用期員工。

  2. 除上述各類假期外,員工有特殊情況需要申請休假的,要事先逐級經上級領導和公司總經理批准,此類假期的薪酬發放由總經理決定,書面通知行政人事部。

  第八條 以上所有假期除有特別說明外,所指天數均為日曆月,不得按實際工作日計算。除國家法定假日外,所有員工均須按規定提前取得公司有關領導簽字同意後方可休假,否則按曠工論處。

  第九條 所有員工有義務在公司的統一調配下在適當的時間安排休假,並在休假前就假期內工作做好交接及安排,如未能在預計時間完成工作目標,則假期應自覺順延。

  第十條 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公司將為符合條件的員工辦理社會保險,社會保險的繳納比例按照國家規定執行,個人部分由本人承擔,由公司每月從工資中代扣代繳。凡符合參保條件的員工都可享受社會保險。因員工個人原因暫無法參加保險辦理的,需提出書面申請,總經理批准,報行政人事部備案,公司不承擔相應責任。

  員工參加社會保險的條件:

  1.公司正式員工;

  2.不存在有其他單位同時為其辦理上述 社會統籌保險;

  3.符合國家和當地相關法律法規規定的條件和要求。

  薪酬制度

  第一條 由公司總部人力資源部依據公司年度經營計劃與方針,統一制定薪酬計劃和調整工資管理制度,經總裁批准後執行。

  第二條 員工薪酬構成分為基礎工資、職務工資、績效工資幾部分。公司將每月實行績效考評,根據績效考評的結果確定員工每月薪資總額。根據公司的業績情況及考核結果,可酌情給予員工發放獎金。

  第三條 工資報酬實行保密管理,任何管理人員及相關工作人員非因履行工作職責之需要,不得向第三方洩露所獲悉的公司薪酬結構;任何員工不允許以任何方式詢問、議論他人的薪資報酬,並不得向他人洩露自己的薪資報酬。凡違反者公司將作為嚴重違反勞動紀律者處理。視情節嚴重予以罰款500~1000元,直至開除處理。

  第四條 薪酬與效益掛鉤原則:為適應激烈的市場競爭及經營管理需要,利潤中心的員工薪資、福利與所在利潤中心的總體效益相結合。其中:業務人員的收入水平與其本人的業務完成額直接掛鉤;非業務人員的收入水平與本人的 工作績效及部門任務指標完成情況相關聯。

  第五條 發放和領取:員工辦理入職手續,並在某崗位工作,行政人事部按照當月實際出勤天數和員工薪酬標準為員工核算當月工資,代扣個人所得稅後,在次月10日發放(因離職手續未按規定辦理、欠外勤票達到一定額度等而緩發者除外) 。員工可在次月11日上午10時後到行政人事部領取工資條。

  考核規定

  第一條 員工考核分為月度考核、季度考核、晉升考核等,主要針對員工品德、能力、考勤及績效等方面進行綜合考查。

  第二條 員工考核是員工聘用、崗位確定、職級升降、薪酬增減等方面的重要依據,公司將按照“公平、公正”的原則對每位公司員工進行考評。

  第三條 各部門、各職位具體考核標準按各職位工作內容及要求另行規定。公司對 績效評價不達標者,視為不勝任本崗位工作,公司將有權扣發全部 績效工資、獎金的權力,並且保留調整其固定 薪資額度的權力。

  聘用及崗位管理

  第一節 新員工招聘管理

  第一條 本公司所需員工,一律按照公開、公平、公正之原則公開面向社會招聘或內部晉升。

  第二條 本公司聘用各級員工以學識、品德、能力、經驗適合於工作崗位需要為原則。

  第三條 新進員工的聘用,根據業務需要,由各部門填報《人才招聘申請表》報行政人事部統一安排招聘;行政人事部將在收到簡歷後進行簡歷篩選及初試,合格者行政人事部將安排相關部門經理進行復試,部門經理(主管)以上級別或有特別需求者須經過總經理或主管副總經理第三次複試後方可錄用。

  第四條 複試合格者行政人事部門將對其學歷證明等進行資格審查並通知其到會從指定醫院進行體檢。必檢專案有:肝功能、B超、心電圖等。經檢查有乙肝等傳染病、有重大病史的公司將不予以錄用。

  第五條 新進員工透過稽核及體檢後,經公司領導簽署同意聘用意見後,由行政人事部辦理試用手續。

  第六條 新進員工入職前應接受入職培訓,並辦理入職手續,包括但不限於以下資料:原單位的離職證明原件、填寫個人《員工情況表》、交登記照片4張、交身份證影印件2份、交學歷證書影印件及其他相關證明材料的影印件、領取門禁卡等手續,未領得門禁卡者不得進入公司工作。《員工情況表》必須在到職當日填寫,由部門經理寫明薪資待遇和使用期限後在當日送交人事部門備案。各分公司人事需每週向中搜總部 人力資源部提報新員工入職情況。商務部員工須經過 崗前培訓與考核後方可辦理入職手續。

  第七條 部門經理及其他高階職員的招聘,由公司總經理或主管副總經理提出申請,經分管副總裁批准後執行。

  第二節 崗位管理

  第一條 行政人事部與新進員工簽訂《勞動合同》,首籤期限及所含試用期期限的比例按《 勞動法》有關規定辦理:最長不得超過6個月。除特別在勞動合同中註明者外,一般員工試用期為1-3個月,員工在試用期內品行或能力欠佳不適合工作者,公司可隨時停止試用。表現優異之員工可由部門經理提出申請,經總經理批准,在試用期申請提前轉正。試用期內累計遲到、早退6次(含)以上、累計病、事假3天以上者,不得提前轉正。

  第二條 新進員工試用期結束前兩週內,由部門經理完成試用期考評,交行政人事部報總經理或主管副總經理簽署意見後,決定是否留用及留用方式。確定留用人員由行政人事部發出《轉正通知單》,需經中搜總部行政人事部總監簽字確認後方可與其簽訂勞動合同並辦理正式聘用手續及國家規定的各項保險。確定不留用人員由行政人事部提前一週通知其離職。

  第三條 公司基於業務上的需要,可調動員工的職務或服務地點。各單位主管依其管轄內所屬員工的工作態度、學識和能力,可向行政人事部進行推薦。經總經理批准簽字後由行政人事部填寫《崗位調動單》上報至中搜總部行政人事部,經總部確認後並下達至員工本人。調崗員工接到調任通知後,按要求需在2個工作日內快辦理交接手續就任新職。交接工作完成後由員工本人攜帶《崗位調動單》到新公司辦理入職手續。

  第四條 分公司部門經理之任免或變更,須由行政人事部門製作《人事任免令》,提交總經理簽字後上報總部人力資源部,經總部確認批准後方可生效,同時根據職務之變化決定薪酬變化之具體數額。分公司 副總經理以上人員,由分管副總裁或總部 人力資源部提名,報總裁批准後任免。

  員工管理制度 篇17

  為規範員工管理,使員工瞭解工作規範和工作制度,制定本辦法。

  第一章工作規範

  第一條行為準則

  1、遵守國家政策、法令和學院規章制度,遵守集團各項管理規定和勞動紀律;

  2、熱愛本職工作,全心全意為學院教學、科研和師生員工的生活服務,養成良好的職業道德,全面提高自身素質;

  3、服從分配,服從領導,工作認真負責,堅守崗位,盡忠職守,保守業務秘密;

  4、關心集體,團結協作,互相幫助,維護集體利益和集團信譽;

  5、愛護集團財物,不浪費,不化公為私;

  6、努力學習文化、業務技術知識,認真做好服務工作,提供優質服務,虛心聽取意見,不斷改進工作。

  第二條工作態度

  1、熱愛本職工作,對自己的工作職責負全責;

  2、努力提高工作技能和工作效率;

  3、同事之間應通力合作,互相配合,不得相互拆臺或搬弄事非;

  4、對本職工作應爭取時效,不拖延,不積壓;

  5、待人接物態度謙和,營造良好的工作環境和集團文化氛圍。

  第二章工作制度

  第一條作息時間

  1、集團一般實行五天工作制(服務部門除外),員工每週休息二天,通常為週六和週日,各中心可根據具體情況靈活掌握;

  2、部門(中心)的工作時間如需變更,須事先徵得集團行政部批准;

  3、員工每天工作八小時,特殊崗位可根據工作需要靈活掌握。

  第二條工作紀律

  1、上班必須佩戴集團工作證,穿戴整齊,服裝整潔,須穿工作服上班的員工,必須按規定著裝;

  2、上班時間應保持環境的安靜,不要高聲喧譁、閒談和播放音樂,以免影響他人工作;

  3、工作時間內,不得擅自離開工作崗位,如確因工作需要外出,要經本部門主管或中心主任批准;

  4、在辦公室內應精神飽滿、舉止文明、衣著整潔、講究衛生;不準只穿背心、拖鞋;不準隨地吐痰、亂丟果皮紙屑,自覺維護和保持環境衛生;

  5、接電話須用禮貌用語,通話力求簡明扼要,禁止用電話聊天或長時間佔用電話;

  6、嚴守集團機密、廉潔奉公,維護集體利益和集團聲譽;

  7、注意安全,落實防火、防盜、防風、防雷措施,及時消除各種隱患;

  8、勤儉辦公,節約用水、用電,杜絕一切浪費現象;

  第三章考勤和請假制度

  第一條考勤

  1、各部門(中心)應指定專人負責考勤,考勤人員應如實記錄並隨時接受集團領導和辦公室的檢查;

  2、若員工因意外的原因導致遲到或早退五分鐘之內,則需向直屬上級做出解釋,上級接受並簽字認可後可不作遲到或早退處理;

  3、遲到或早退十五分鐘內扣5元,十五分鐘以上扣15元,一小時以上扣一天基本工資,半天以上且未請假的,按曠工一天處理。

  4、員工當月曠工一天,扣發半個月基本工資;曠工三天,扣發一個月基本工資和崗位工資;全年曠工累計十天者,予以辭退。

  第二條請假

  1、員工按規定可享受有薪的假期,須提前3天報集團人事部並提供相關證明材料;

  2、員工請假3天以內須提前1個工作日,請假3天以上須提前3個工作日;

  3、員工請假3天內由中心(部)主任批准;3天以上10天以下由中心(部)主任稽核後報集團辦公室批准;10天以上報集團副總經理批准;

  4、中心(部)主任請假須集團人事部稽核後報總經理批准;

  第四章加班制度

  第一條後勤集團要求員工在正常工作時間內有效完成工作,因此集團原則上不鼓勵加班。但由於工作的需要或任務緊急,員工有義務按要求加班。所有加班必須事先取得其中心主任或集團人事部的批准。

  第二條加班補償原則上採取同等時間補休的方式解決,考慮到學校的特點,每學期末或解除勞動合同時,未補休的加班可計發加班費。超時工作不超過30分鐘(含30分鐘)不給予加班補貼;屬於工作包乾、輪班、營業額提成的崗位和未完成經濟指標的中心,不計發加班費。

  第三條加班補貼標準

  1、平時加班:員工工作時間外,超時經批准可計加班,按20元/天計發加班費,加班超過3個小時的,按一個工作日計發加班費;3個小時內按半個工作日計發。

  2、公休日加班:一般假日指非法定假日的週六、週日及集團規定的假日,一般假日加班按30元/天計發加班費;

  3、法定假日加班:法定假日指國家規定的節假日(勞動節、國慶節、春節各3天,元旦1天),法定假日加班按50元/天計發加班費;

  4、加班補償主要給予同等時間補休,不再計發加班費。

  第五章獎懲制度

  第一條獎勵制度

  1、員工如有下列表現突出的行為,根據工作成績或貢獻情況,分別給予表揚、獎金、提薪或晉升的獎勵:

  ①工作考核表現突出,是其他員工學習的榜樣;

  ②提出合理化建議被採納,產生良好的效益;

  ③及時採取果斷措施,避免和阻止了重大事故的發生和蔓延;

  ④在院內外各種競賽中獲得獎勵;

  ⑤其他為集團贏得良好聲譽的行為;

  第二條懲罰制度

  1、有下列情形者,視情節輕重,分別給予警告、通報批評、罰款和降低一檔工資的處罰:

  ①上班遲到、早退三十分鐘以上。

  ②儀表不整潔,上班不穿規定服裝,不按規定佩戴工作證。

  ③擅自離崗外出。

  ④工作散漫,粗心大意,上班時間打瞌睡,看與本職工作無關的書、報、雜誌,聊天,或做與工作無關事情。 ⑤不愛護集團的財產,造成不必要的損耗。

  ⑥不服從管理及工作安排,不遵守禁止性規定;交代的工作不能按時完成且沒有合理的原因。

  ⑦在辦公室大聲喧譁,或與同事無理取鬧、爭吵、打架,影響集團形象。

  ⑧違反學校和集團的規章制度或違反勞動紀律,影響生產、工作秩序。

  ⑨工作失職,給集團經濟或聲譽造成損失或引發人為事故的。

  2、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辭退;情節嚴重者,追究刑事責任:

  ①貪汙、盜竊、受賄或行賄。

  ②嚴重失職,給集團經濟或聲譽造成重大損失或引發惡性人為事故的。

  ③營私舞弊,內外串通假公濟私,對集團利益造成重大損害

  ④故意違反生產操作規程造成嚴重後果。

  ⑤實施犯罪行為而受到公檢法機關追究。

  ⑥偽造檔案、介紹信等企圖行騙或虛報財務憑證。

  ⑦肆意破壞或浪費集團財產。

  第六章溝通與投訴

  第一條員工可就有關集團經營管理方面提出建議,可直接和部門領導直至總經理交流,也可以書面的形式將建議和意見投到後勤集團意見箱;

  第二條各部門(中心)負責人要針對本部門員工的思想動態及時與員工進行溝通;

  第三條行政部負責接待和處理員工投訴;

  第七章員工發展

  第一條在職培訓

  1、為提高員工的工作效率和工作效果,員工須按集團培訓計劃參加與集團發展和個人工作崗位相關的培訓課程,集團建立員工培訓記錄,這些記錄將作為對員工的工作能力評估的一部分;

  2、員工接受集團出資的培訓時,集團可根據勞動合同與員工簽訂培訓協議,約定服務期等事項。

  第二條內部競聘:集團在職位出現空缺時,在可能情況下優先在內部員工中進行選拔競聘,然後再向外招聘。

  第三條晉升機會:集團的政策和慣例是儘可能地從集團內部提拔最具資格的員工,接替空缺並承擔更大的責任。

  第八章附則

  第一條本辦法適用於後勤集團全體員工。

  第二條本管理辦法由後勤集團負責解釋

  員工管理制度 篇18

  一、作息時間

  1、公司實行每週5天工作制

  上午9:00 ――12:00

  下午14:00――18:00

  2、部門負責人辦公時間:8:45~12:00 13:55~18:10;

  3、行政部經理、行政管理員、考勤員辦公時間:8:30~12:05 13:55~18:10。

  4、保潔員:7:30

  5、在公司辦公室以外的工作場所:工作人員必須在約定時間的前五分鐘到達指定地點,招集人必須提前15分鐘到達指定地點。

  三、違紀界定

  員工違紀分為:遲到、早退、曠工、脫崗和睡崗等五種,管理程式如下:

  1、遲到:指未按規定達到工作崗位(或作業地點);遲到30分鐘以內的,每次扣10元;遲到30分鐘以上的扣半天基本工資;遲到一小時的扣全天工資;

  2、早退:指提前離開工作崗位下班;早退3分鐘以內,每次扣罰10元;30分鐘以上按曠工半天處理。

  3、曠工:指未經同意或按規定程式辦理請假手續而未正常上班的;曠工半天扣1天工資,曠工一天扣罰2天工資;一月內連續曠工3天或累計曠工5天的,作自動解除合同處理;全年累計曠工7天的作開除處理;

  4、脫崗:指員工在上班期間未履行任何手續擅自離開工作崗位的,脫崗一次罰款20元。

  5、睡崗:指員工在上班期間打瞌睡的,睡崗一次罰款20元;造成重大損失的,由責任人自行承擔。

  四、請假制度

  1、假別分為:病假、事假、婚假、產假、年假、工傷假、喪假等七種。凡發生以上假者取消當月全勤獎。

  2、病假:指員工生病必須進行治療而請的假別;病假必須持縣級以上醫院證明,無有效證明按曠工處理;出據虛假證明加倍處罰;病假每月2日內扣除50%的基本日工資;超過2天按事假扣薪。

  3、事假:指員工因事必須親自辦理而請的假別;但全年事假累計不得超過30天,超過天數按曠工處理;事假按實際天數扣罰日薪。

  4、婚假:指員工達到法定結婚年齡並辦理結婚證明而請的假別;

  5、年假:指員工在公司工作滿一年後可享受3天帶薪休假,可逐年遞增,但最多不得超過7天,特殊情況根據工作能力決定;年假必須提前申報當年使用。

  6、工傷假:按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執行。

  7、喪假:指員工父母、配偶父母、配偶、子女等因病傷亡而請的假別;喪假期間工資照發,准假天數如下:

  父母或配偶父母傷亡給假7天

  配偶或子女傷亡給假10天

  五、批假許可權

  1、病事假:1天以內由部門負責人批准;3天以內由分管付總經理批准;三天以上總經理批准。請假手續送行政部行政管理員處備案。

  2、其它假別由部門負責人簽署意見後報分管付總經理審批,並送行政部行政管理員處備案。

  3、所有假別都必須由本人書面填寫請假單,並按規定程式履行簽字手續後方為有效假別;特殊情況必須來電、函請示,並於事後一日內補辦手續方為有效假別;未按規定執行一律視為曠工。

  六、考勤登記

  公司實行每日簽到制度,員工每天上班、下班需簽字(共計每日2次)。

  七、外出

  1、員工上班直接在外公幹的,返回公司時必須進行登記,並交由部門經理簽字確認;上班後外出公幹的,外出前先由部門經理簽字同意後到前臺處登記方可外出。如沒有得到部門經理確認私自外出的,視為曠工。

  2、員工未請假即不到崗或雖已事先知會公司但事後不按規定補辦請假手續的視為曠工。

  八、加班

  1、公司要求員工在正常工作時間內努力工作,提高工作效率,按時完成規定的任務,不提倡加班。特殊情況非加班不可的,必須填寫《加班審批表》,部門經理簽字後報公司分管領導批准。未經批准,公司一律不予承認加班。

  2、經過批准的加班,公司辦公室按月進行統計結算。所有加班首先必須抵衝病、事假,有一天抵衝一天,多餘部分由公司發給加班工資,不作調休處理。

  3、行政部對每月的考勤進行統計,統計表由經理簽字後交財務部計發工資。

  九、出差

  1、員工出差,應事先填寫《出差申請表》,由部門經理簽署意見後報公司分管領導批准,部門經理以上人員由分管經理批准;總經理出差時應知會辦公室,以便聯絡。《出差申請表》交行政部備查。

  十、員工因違紀的扣款,統一由公司辦公室管理,作為員工集體活動的補充費用。

  十一、本制度自公司公佈之日起執行。

  十二、本制度解釋權歸行政部。

  員工管理制度篇二第一條為加強公司人力資源的開發和管理,保證公司各項政策措施的執行,特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本規定適用於公司全體員工(各企業自定的考勤管理規定須由總公司規範化管理委員會稽核簽發)。

  第三條員工正常工作時間為上午8時30分至12時,下午1時30分至5時,每週六下午不上班;因季節變化需調整工作時間時由總裁辦公室另行通知。

  第四條公司職工一律實行上下班打卡登記制度。

  第五條所有員工上下班均須親自打卡,任何人不得代理他人或由他人代理打卡;違犯此條規定者,代理人和被代理人均給予記過一次的處分。

  第六條公司每天安排人員一到兩名監督員工上下班打卡,並負責將員工出勤情況報告值班領導,由值班領導報至勞資部,勞資部據此核發全勤獎金及填報員工考核表。

  第七條所有人員須先到公司打卡報到後,方能外出辦理各項業務。特殊情況須經主管領導籤卡批准;不辦理批准手續者,按遲到或曠工處理。

  第八條上班時間開始後5分鐘至30分鐘內到班者,按遲到論處;超過30分鐘以上者,按曠工半日論處;提前30分鐘以內下班者按早退論處,超過30分鐘者按曠工半天論處。

  第九條員工外出辦理業務前須向本部門負責人(或其授權人)申明外出原因及返回公司時間,否則按外出辦私事處理。

  第十條上班時間外出辦私事者,一經發現,即扣除當月全勤獎,並給予警告一次的處分。

  第十一條員工一個月內遲到、早退累計達3次者扣發全勤獎50%,達5次者扣發100%全勤獎,並給予一次警告處分。

  第十二條員工無故曠工半日者,應扣發當月全勤獎,並給予一次警告處分;每月累計3天曠工者,扣除當月工資,並給予記過一次處分;無故曠工達一個星期以上者,給予除名處理。

  第十三條職工因公出差,須事先填寫出差登表;副經理以下人員由部門經理批准,各部門經理出差由主管領導批准,高層管理人員出差須報經總裁或董事長批准,工作緊急無法向總裁或董事長請假時,須在董事長秘書室備案,到達出差地後應及時與公司取得聯絡。出差人員應於出差前先辦理出差登記手續並交至勞動工資部備案。凡過期或未填寫出差登記表者不再補發全勤獎,不予報銷出差費用;特殊情況須報總經理審批。

  第十四條當月全勤者,獲得全勤獎金200元。

  員工管理制度 篇19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加強勞動紀律和工作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公司作息制度

  第二條公司上班時間為8:30—12:00,13:00—17:30(可分為夏季、冬季作息時間)。

  第三章:工作制

  第三條公司一般實行每天8小時標準工作日製度。實行每週6天工作周制度。

  第四條由於公司工作性質為連續作業和受季節影響的崗位。按標準工作日換算為以周、月、季、年等週期計算工作時間。

  第五條遵照國家法定節假日製度。

  第四章:考勤範圍

  第六條公司除高階職員(總經理、副總經理)外,均需在考勤之列。

  第七條特殊員工不考勤須經總經理批准。

  第五章:考勤辦法

  第八條公司實行影片考勤制度,員工每天上下班必須影片登記。

  第九條員工忘記影片打卡時,須說明情況,並留存說明記錄。

  第十條:考勤設定種類:

  1、遲到,比預定上班時間晚到。

  2、早退,比預定下班時間早走。

  3、曠工,無故缺勤。

  4、請假(銷假)

  ①請假

  A、集團公司機關及所屬企業規定的假期包括病假、事假。

  B、請假程式:請假員工要填寫請假條(到公司行政部領取統一假條),註明原因、請假天數,各部門經理簽字後方可休息,假條存放在考勤員處,作為日後發放工資的依據。

  C、批准許可權:一般管理人員請假3天以內由直接上級批准,3天以上報本部門經理批准;部門經理請假需總經理批准方可休息。

  D、病假:持縣、市級醫院證明,員工可請病假;員工因受傷或遵醫囑休息,方可休病假。

  E、事假:因私事須請事假的,須本人先填寫請假單,經批准後可享受事假。

  ②銷假程式:

  A、在假期內返回工作崗位的,需及時到考勤員處銷假,如不能及時銷假的,在假期內的按缺勤處理;假期已滿的按曠工處理;

  B、如在假期結束後不能及時返崗的應及時和考勤員及主管領導聯絡申請續假,帶返崗後及時補辦續假證明並報於考勤員。

  5、出差,因公司派遣出差的要出差前報備。

  6、外勤,全天在外辦事。

  7、調休,調休要提交調休申請。

  第六章:考勤統計與績效

  第十一條公司考勤工作由部門負責人全權負責。

  第十二條每月____日—____日,為一個考勤週期。

  第十三條各部門需於每月____號之前上報考勤。包括考勤統計表,電子考勤記錄單。

  第十四條考勤與績效工資掛鉤:

  1、不按規定時間上、下班的均按遲到、早退處理;

  2、遲到、早退每次扣除日工資的50元;

  3、因公外出、請假經部門經理書面證明除外。

  4、曠工:

  ①未經請假、假滿未續假、遲到、早退超過30分鐘未到崗位者按曠工處理;

  ②員工曠工除不發薪資、津貼外,按每曠工一天按照_______處罰。

  ③當月曠工5天,全年曠工累計7天,予以勸退。

  第七章:附則

  第十五條公司總經理辦公室會同人力資源部執行本制度,經公司總經理批准頒行。

  企業規章制度也可以成為企業用工管理的證據,是公司內部的法律,但是並非制定的任何規章制度都具有法律效力,只有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才具有法律效力。

  勞動爭議糾紛案件中,工資支付憑證、社保記錄、招工招聘登記表、報名表、考勤記錄、開除、除名、辭退、解除勞動合同、減少勞動報酬以及計算勞動者工作年限等都由企業舉證,所以企業制定和完善相關規章制度的時候,應該注意收集和保留履行民主程式和公示程式的證據,以免在仲裁和訴訟時候出現舉證不能的後果。

  員工管理制度 篇20

  一、考勤目的

  1、為了規範員工,維護公司正常工作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適用於公司各個部門所有員工。

  二、考勤內容

  1、公司考勤實行由辦公室管理的手工考勤表制度。

  2、要求:員工在工作時間堅守崗位,不得擅離職守,嚴禁在工作時間從事與工作無關的活動,員工必須遵守公司上下班時間,不得遲到、早退或曠工。

  3、員工按規定時間到(離)崗工作時間未經領導批准離開工作崗位者,即為擅離職守,按曠工論。

  4、考勤須知:

  (1)15分鐘以內為遲到,提前15分鐘以內下班視為早退。

  (2)遲到15分鐘以上按曠工半日論。

  (3)遲到、早退累計三次按曠工半日論。

  (4)因偶發事件遲到超過15分鐘以上經辦公室查明屬實可准予補辦請假。對曠工者,應責成其作出書面檢查,並按處罰制度罰款。

  三、考勤表管理

  1、辦公室要進行嚴格的考勤記錄,登記當日考勤表,不得後補,須使用統一的假期符號。

  2、每日早晨上班時間(早7:00)準時到點名處排隊進行點到考勤,缺勤者按遲到或曠工辦理。

  3、辦公室不定時到各部門查崗,應在崗而不在崗者,按曠工半日論。

  4、員工因工作需要內部調動時,考勤表應由辦公室辦理調整。

  5、因公出差,應於出差前到辦公室辦理人工考勤,出差結束後,需到辦公室報到。

  6、考勤表由辦公室彙總後於當月月底上交財務部。

  四、休假及其他假期

  1、每月員工可公休2天,公休時需提前到辦公室申請,只限於週六週日。

  2、其他假期需填寫並經總經理審批。

  3、每月事假不得超過2天,事假當天扣發當日工資。

  4、病假經公司指定醫療單位證明後,根據實際情況,由總經理審批,核給病假,病假每日發10元補助。病假不可分割使用。

  5、員工有3個工作日的婚假,符合晚婚晚育(男滿25週歲,女滿23週歲)獎勵7天。婚假不可分割使用,每日發10元補助。

  6、工作滿三年以上,晚婚且一胎的女員工享有90天的連續產假,工作一年以上三年以下產假60天,每日補助8元。工作不滿一年者不享有補助,按事假辦理。

  7、員工的直系親屬(父母、配偶、子女、公婆、岳父母)不幸去世時,員工享有不超過3日的喪假,喪假每日補助10元,可在一個月內分割使用。

  8、由公司安排休假。

  9、婚假、喪假、產假、病假需相關證明合格後,總經理審批。

  10、出門必須到辦公室打出門證,出門證由直接領導簽字,並註明事由、出門時間和返回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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