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車場管理制度(合集15篇)

停車場管理制度(合集15篇)

  在不斷進步的社會中,制度的使用頻率逐漸增多,制度是指一定的規格或法令禮俗。我們該怎麼擬定製度呢?下面是小編整理的停車場管理制度,歡迎大家借鑑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停車場管理制度1

  為維護商場秩序,保持商場區域的安靜、整潔,保持消防通道和人行道的暢通,特制定本制度:

  一、所有進入商場區域的車輛,必須服從商場管理人員和保安人員的管理指揮,不得以任何藉口阻止管理指揮,對違反者、管理人員有權移交相關部門處理。

  二、所有外來車輛未經物業部許可,不得進入商場區域。

  三、禁止2.5噸以上貨車或大客車進入商場區域,特殊情況須經物業部處同意方可進入。

  四、車輛進出商場區域,必須按照本區域交通管理電腦控制系統服從操作或交通管理員指揮。

  五、禁止車輛在商場區域內亂停亂放,必須停放在車場車位上或臨時規定停車的地方。

  六、顧客要求長期停放的車輛,應向物業部申請,辦理進出相關手續,凡允許進入商場區域的一切車輛必須按照商場管理規定停車。

  七、進入商場區域的車輛應嚴格做到:一慢、二看、三透過,速度不得超過5公里/小時,禁止在商場區域內鳴號。

  八、凡進入商場區域的車輛,要愛護商場的道路、公用設施,禁止所有車輛停放在人行道和草坪,如損壞者,照價賠償。

  九、除消防車、警車、救護車外,其他車輛一律按本規定執行。

  停車場管理規定

  一、商場區域的交通秩序、車輛管理,由本商場物業部負責,接受交通管理部門指導。如有發生重大交通事故、車輛盜竊等案件交由交通理部門處理,物業部要積極給予配合。

  車輛管理員職責:

  1、本商場入口停車場設立門崗、電動道閘,派專人24小時值班。

  2、熟記車輛車主、車牌號碼和車輛固定停車位,熟悉商場區域道路和停車場環境。

  3、一切進入商場的機動車輛,一律發給顧客IC卡進入本停車場;出門時憑IC卡放行。

  4、當班巡邏員要經常巡查車輛停放情況,發現可疑情況,要及時採取有效措施,通知車主,同時報告物業部處理。

  5、負責車輛的停放次序,指揮進出車輛行駛。

  6、舉止端正,儀容整潔,對顧客進入停車場,要熱情有禮貌。

  7、值班時間,必須堅守崗位,不得擅自離開,不得在崗位上聊天、做私活、會客。

  二、各類車輛在本商場區域內行駛停放,必須遵守下列規定:

  1、遵守交通管理規定,愛護商場區域內的道路、公用設施,不能隨意停放。

  2、停放車輛服從管理人員指揮,注意前後左右車輛安全,在規定位置停放。

  3、車輛停放後,必須鎖好車門,調好防盜系統,車內貴重物品須隨身帶走,否則後果自負。

  4、機動車輛在本區行駛,時速不得超過5公里,嚴禁超車。

  5、機動車輛在商場區內行駛禁止鳴號。

  6、嚴禁機動車輛在商場停車區內任何場所試車、修車、練車。

  7、不準輾壓綠化草坪,損壞路牌等其他標誌,不準損壞路面及公共設施。

  8、不準在行車道、消防通道口停放車輛(非機動車輛只能在非機動車庫停放)。

  9、除消防車、警車、救護車外,其他車輛一律按本規定執行。

  三、停車場管理規定

  1、大貨櫃車、集裝箱車、拖拉機、工程車不得駛入商場停車區。

  2、車輛入場,憑IC卡刷卡入場。車輛出場,憑IC卡刷卡出場,採用電腦控制系統管理。

  3、不得在停車場試剎車、練習駕車;有滴漏機油等必須清洗乾淨,不得損壞停車場設施。

停車場管理制度2

  1、物業管理區域內的地上停車位收取最高70元/車/月的管理服務費,臨時進入小區的社會車輛第一個小時內不收費,超過1小時的按2元/時收取,連續停放24小時最高收取10元。

  2、對於普通住宅小區內業主產權車位,按業主與物業合同中約定的收費標準收取;對於住宅和非住宅混合的小區,住宅小區內車位按合同中約定的收費標準,非住宅區業主實行市場調節價收取停車費。

  3、租用地下車位、車庫和機械化立體停車位、車庫的實行市場調節價收取停車費。

  4、停車場不足一個計時單位不得收費,計時單位以價格公示牌公示的內容為準,無規定必須15分鐘,也可以是20分鐘、30分鐘、1個小時,停車時間多餘部分不超過計時單位的不收費。

  最後,小區內公攤車位屬業主共有,物業是無權收取停車費,什麼是公攤車位呢:(1)根據國家法律或當地政府規定應無償交付給業主使用的,小區在規劃時已經明確車庫作為公共配套設施的功能,將建車庫作為開發商的法定義務。佔用業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場地用於停放汽車的車位,屬於業主共有。(2)又或者開發商在計算公攤面積時已把地下車庫建築面積計算在內。(3)再者是把建造地下車庫的成本核算在住宅開發成本內。

停車場管理制度3

  一、地下停車場消防安全影響因素分析

  地下停車場消防安全影響因素有很多,其中任何一個環節或部分出現問題都有可能導致整個消防安全系統受到巨大影響。為有效改善地下停車場的消防安全系統,在此有必要對其消防安全影響因素進行分析和總結,具體如下:

  (一)影響地下停車場消防安全的硬體因素

  影響大地下停車場消防安全的硬體因素有很多,既有停車場自身因素,也有停車場消防設施與消防裝置等因素。

  1.停車場自身因素

  (1)建築構件

  所謂建築構件是指地下停車場的牆體、樑柱、吊頂、坡道、樓梯等要素,共同構成停車場的受力骨架。這些建築構件不僅承擔著停車場的建築承重和空間分隔的重要任務,而且其耐火效能也是火災發生時預防火災擴散和保證建築安全的基本手段。如果建築構件的耐火性較差,一旦發生火災,不僅不能起到阻止和延緩火勢蔓延的作用,而且可能導致受力骨架由於火災破壞而失效,導致停車場甚至地上建築物塌陷,造成嚴重的人員死傷和財產損失。

  (2)停車場內部設計

  影響地下停車場消防安全的內部設計因素主要包括以下三個方面:首先,很多地下停車場採用附建式,除具有停車功能以外,還隔離部分空間用作水泵房、空調裝置房、儲物間、修車間等,這些附屬設施空間很容易發生火災,如果與停車區域距離太近或未按規定設定防火分割設施,那麼小範圍的火災很可能蔓延到停車區域,造成嚴重的後果。其次,地下停車場由於所停車輛和人員較多,其疏散通道和出口設計也至關重要,一旦發生火災,疏散通道和出口設計的好壞將直接影響到停車場內部人員和車輛疏散的順利與否。第三,必要的防火分割槽設施也是控制火災蔓延的有效手段,防火分割槽設施能夠有效地把火災控制在本區域內,防止火災向其它區域蔓延,不僅防火分割槽的面積大小會對火災產生影響,而且在門、空、洞等處能否做好防火處理,也是防止火勢向其他區域蔓延重要因素。

  2.消防設施和裝置因素

  (1)電氣設施和裝置

  電氣設施裝置作為停車場正常執行的基礎設施,其工作好壞直接影響著停車場的安全與否,具體而言包括強電系統和弱電系統。強電系統在消防安全中主要供應火災發生時的照明指示和滅火排煙所需的電源,一旦發生火災,如果能夠保證強電系統的穩定供應,不僅可以有效提供應急照明和疏散提示,而且可以防止停車場內濃煙瀰漫,保證人員的快速撤離。停車場內與消防相關弱電系統承擔著火災探測、報警和消防裝置聯動的重要任務,尤其在火災早期弱電系統能夠保證火災能夠及時得到撲滅,防止火災的逐漸蔓延。因此,停車場內強電系統和弱電系統都對消防安全產生著重要的影響,做好配電設施裝置及輸電線路的防火工作,防止電氣設施裝置及輸電線路的過載、短路、漏電、接觸不良等是保證供電系統安全的關鍵。

  (2)滅火設施和裝置

  對於地下停車場而言,不僅停車場內部空間含有一定濃度的油氣,而且車輛油箱中也有大量的可燃油,一旦發生火災,如果不能有效及時的進行滅火工作,很可能造成大範圍火災甚至爆炸,進而摧毀停車場內的電氣設施裝置及供電系統等,因此,作為控制火災的最直接手段,滅火設施和裝置對於停車場地消防安全有著至關重要的影響。首先是停車場自身滅火系統,目前地下停車場通常採用消火栓滅火、自動噴淋滅火、手提式滅火器三種滅火設施,不同的滅後設施適用於不同的火情,需要綜合設定,共同保障停車場的全面消防安全。其次是附近消防隊的滅火能力,在火情發展到一定態勢後,附近消防隊能否及時抵達火災現場進行有效的控制,使火災損失降低到最小,也是消防安全考慮的因素之一。第三是消防供排水設施,消防供水能否得到保證是確保火災能否得以控制的前提,而消防排水設施也能及時把消防排水及時分流,防止在滅火的同時蓄積大量的消防水,影響人員及車輛的及時疏散和電氣設施裝置的正常執行。

  (二)影響地下停車場消防安全的軟體因素

  這裡所述的軟體因素是相對硬體因素而言的,指的是對於停車場的消防安全狀況施加影響的人員或者制度方面的相關因素。地下停車場的生產系統相對複雜,因此存在消防隱患的因素較多,應注意如下兩點:

  1.人員方面因素

  雖然表面上看來,人員和火災的產生、控制無明顯直接關係,但人的因素始終是影響消防安全的最重要、最活躍的因素。首先,從消防系統執行上來說,大型的地上停車場離不開專業的人員的實時控制與監督,所以現場工作人員及消防管理人員的技能與管理水平對系統作用發揮有很大影響,一些停車場為節省成本,找尋那些技能不足的兼職工作人員施工,導致疏散通道、裝置安置等都不符合國家相關標準,為後期消防埋下隱患;其次,從消防系統的維護上來說,一些停車場使用那些沒有基本安全知識的人員看守停車場,對現場缺乏監控,不開展足夠的安全培訓,使得這些現場火災預防人員、停車場看管人員在面臨突發意外時,沒有足夠的處理能力,一些管理人員在進行週期性巡查時敷衍了事,並不真正關注一些裝置老化、消防出口被堵塞等問題,使得停車場消防系統得不到定期更新,維修工作也不到位,由此對消防安全造成了不利影響。

  2.制度方面因素

  消防安全方面的規章制度是一種對於相關人員開展的行為規範、約束與監督,使用制度進行管理,容易就事論事,讓當事人知錯就改,同時不引發私人之間的矛盾,因此,地下停車場應該建立消防安全方面的制度,落實責任到人,同時對於進入地下停車場的人員及看管人員、管理人員有一定的約束,從而真正的減少火災危險的人為源頭,例如地下停車室禁止吸菸等,此外,制度的落實可以讓相關責任人責無旁貸,人人對崗位職責瞭然於胸,從而定期進行裝置檢查、維修,嚴格、認真遵守相關規定,使得安全的漏洞也越來越小。

  二、地下停車場消防安全管理的改善建議

  (一)積極進行停車控制,改善停車狀況

  地下停車場與一般的地下倉儲、娛樂場所不同的是,車輛本身就可能是引發火災的源頭,因此對停車狀況加以控制顯得十分必要。在日常生活中,許多停車位安排不盡合理,與一些柱子距離很近,或者車與車之間的距離很近,由於距離過密可能導致,車輛在進入或駛出時十分不便,在車輛普及程度很高的今天,很多新手也擁有了自己的私家車,這樣他們在停放車輛時有效空間不足,容易發生碰撞,在空間有限,同時油氣密度較高的情況下,極容易產生火花。另外,一些現場管理人員也應多注意進入車輛狀況,對於車輛停放進行嚴格控制,同時密切關注那些可能漏油、剎車失靈等車輛,一旦發生類似問題,及時通知物業或業主進行解決,避免火災隱患。

  (二)努力改善人員疏散的軟硬體條件

  火災或者系列突發事件發生後的安全疏散是安全管理的一大要素。首先,從硬體上說,停車場應該確保疏散通道的通暢可行,在疏散通道的數量以及尺寸上滿足國家規定,禁止堆放各類雜物,綜合考慮治安及消防安全,對於一些不常用的通道應避免長期不用上繡,突發事件時無法啟用。對於那些位置偏僻的通道應定期進行清掃,週期性地對通道的效能進行檢測,並可以開展火災演習實驗,確保相應的人流量。在一些應急出口處應設定疏散指示的標誌,對於到了某一特定出口後,有需要平行行走一段的需要設定有明確志向,避免因時間延誤造成的人員財產損失。事實上,經常有停車場出現由於指示標誌被立式空調等物質阻擋,造成逃生人員不能順利找到出口的現象,因此,指示標誌必須十分醒目並儘可能的多處張貼。

  (三)強化消防安全管理的隊伍建設

  人員方面的因素會對消防安全工作產生很大影響,然而,許多地下停車場對此並不予以充分重視,一些很大的停車場都沒有專門的消防工作人員,制度上為敷衍上級檢查,很多部門直接照搬政府機關的消防制度,許多管理人員及工作人員對於自己張貼的消防安全條例都一知半解,一旦消防事件發生時,容易慌了陣腳,沒有相應的使命感責任感,引導疏通、消防設施使用等方面仍存在不足。因此,消防安全管理隊伍建設十分重要,各個停車場縱使因經濟等多方面限制未能組建專業消防管理隊伍,也應經常接受消防管理方面的培訓,培訓內容應涵蓋應急預案、消防演練、疏導要點、消防基礎知識等。

  (四)提高消防安全意識

  消防風險一旦發生,很容易引起巨大的人員與財產損失,然而,很多相關人如車主、停車場管理人員等都覺得火災是極不容易發生的小機率事件,不需要“草木皆兵”,這樣的鬆懈思想要不得,安全意識是最根本的問題,也是最難解決的問題之一。只有保持清醒的頭腦,定期檢查停車場的軟硬體狀況,認真積極對待消防管理的工作,開展定期檢測,一遇到裝置問題、安全問題就想方設法解決,不能滯留問題造成隱患的進一步擴大。只有確保消防系統內的各種裝置、人員都處於有序運作狀態,才能真正排斥火災發生的根源。

停車場管理制度4

  根據《物權法》第73條規定,小區內的道路、綠地、公用設施和物業服務用房,屬於業主共有。第74條規定,佔用業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場地用於停放汽車的車位,屬於業主共有。對於公攤車位物業無權收取停車費,若需要委託物業管理的,可業主委員代表與物業協商小區停車管理費標準,約定到合同中從而避免高價收取停車費。

  廣東省住宅小區停車費的規定,根據省發改委、住建廳《關於放開住宅小區、商業配套、露天停車場停車保管服務收費等有關問題的通知》,關於“住宅小區機動車停放保管服務收費實行市場調節價,具體收費標準由物業服務企業、停車服務企業等車場經營者與業主或使用人透過合同或其他方式約定”的檔案規定,小區停車收費屬於市場調節價。

  根據《物權法》、《物業管理條例》規定,對業主共同管理的重大事項,應當經專有部分佔建築物總面積過半數的業主且佔總人數過半數的業主同意。因此小區內停車場收費標準也需要經過過半數的業主同意才能生效。

停車場管理制度5

  為了加強公司停車場管理,方便客戶使用、規範員工停車,制訂本制度。

  一、公司停車場準停範圍:

  1、公司停車場停放車輛範圍為:客戶車輛(包括但不限於:購車業務客戶車輛、客戶保修車輛以及送洗車輛)、辦公車輛(此處僅指外單位至我公司公務車輛)、私車公用車輛(車牌號: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2、除上述以外其他私車,在執行公務需要時,可以暫時停放於公司停車場內。但公務完畢後必須及時移出公司車場。

  二、停車場檢查、處罰制度:

  1、行政部除每天上午9:30分、下午13:00、下午15:00對於公司停車場內車輛進行檢查外,進行不定時抽查,並對違反本規定車輛進行登記並告知違反者及時離場;

  2、對於首次及第二次違反規定,在告知後能及時退場者,在第二日晨會給予提醒。對於第三次違反規定進行60元罰款,如出現第四次進行120元罰款、第五次240元。罰款計算方式以此類推;

  3、對於被告知違反停車規定仍不及時退場者,當場處以60元現金罰款。

停車場管理制度6

  為有效管理校園車輛停放,確保校園停車秩序、校園寧靜,特制定本停車場的管理制度。

  一、學校停車場由總務處負責管理。停車場的停車位只供機動車輛停車用,禁止擅自改變車位使用功能或從事除停車以外的其他行為。

  二、所有機動車輛務必在傳達室登記備案,填寫車主姓名、車牌號、聯絡方式等。

  三、原則上非本校人員須要把車輛停放在校門外兩側,有特殊原因者務必在傳達室登記。

  四、所有駕駛人員要按劃線位置停放車輛,避免對其它車輛的進出造成阻礙。嚴禁在人行道停車。

  五、車輛停好後,應鎖好門窗和調好防盜系統。凡現金、重要檔案、貴重物品須自行保管,學校停車場不負保管職責。

  六、所有駕駛人員要自覺持續停車場內清潔衛生。

  七、所有駕駛人員務必遵守限速、嚴禁酒後駕車等規定。

  八、嚴禁攜帶易燃、易爆、劇毒等危險物品進入停車場。

  九、所有進出學校停車場的車輛要理解停車場管理人員的指揮。違反規定或不聽指揮者將拒其停放。

  十、愛護場內建築物和裝置設施。若有損壞場內裝置或其他停放車輛者,當由肇事人負責賠償。

停車場管理制度7

  1.目的

  為了加強危險化學品運輸車輛安全管理,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和財產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消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特種裝置安全檢查條例》等法律、法規,結合本公司實際,制定本制度。

  2.範圍

  本制度適用於公司管轄危險化學品運輸車輛。

  3.內容

  3.1公司危險化學品運輸車輛不得非法停放在沒有停放危險化學品運輸車輛資質的停車場。

  3.2進入公司專用停車場的車輛必須滿足以下要求:

  3.2.1進入停車場停放的從事危險化學品運輸的車輛。必須持道路運輸證、質監部門檢驗合格證明、機動車行駛證、駕駛人員駕駛證、危險貨物運輸從業人員資格證、道路危險貨物運輸操作證等相關證件,已到危險化學品運輸安全綜合管理部門備案。

  3.2.2車輛按照《道路運輸危險貨物車輛標誌》(GB13392)的規定懸掛標誌和標誌燈。

  3.2.3危險化學品運輸車輛必須配備必要的應急處理器材和防護用品,安裝衛星定位系統、超載報警器和行駛記錄儀。

  3.3.危險化學品運輸車輛停放、清洗安全管理要求:

  3.3.1危險化學品運輸車輛必須到有資質的危險化學品專用停車場停放,禁止在其他路段隨意停放。臨時停車不準靠近明火,高溫場所、人員密集場所等有可能造成危害的地點。

  3.3.2嚴禁將化學品性質或者撲救方法相牴觸的車輛停放在同一區域內。

  3.3.3危險化學品運輸車輛專用停車場應對進入車輛、人員進行嚴格檢查,經檢查合格、登記後方可准予匯入相應停車區域內。停車場管理人員應進行24小時巡查,遇突發情況應及時彙報並按照處置預案迅速處置。

  3.3.4危險化學品運輸車輛應當具備危險化學品清洗資質的單位清洗,嚴禁擅自清洗或者傾倒殘液。

  3.4公司危險化學品運輸車輛專用停車場建設必須取得規劃許可,並符合公安、交通、消防、環保、安監、質監等部門的要求。

  3.5公司專用停車場工作人員負責以下日常檢查和管理工作;

  3.5.1停車場要保證專用車輛有地方停放,險”標誌。專用停車區域(周圍)懸掛或貼上“危險”標誌。

  3.5.2所有停車場停放的車輛不允許裝在有危險貨物。

  3.5.3停車場有專人值守,對車輛出場、回場進行登記,對停放車輛進行統一管理,並對停車場的安保狀況負責。

  3.5.4停車場內按消費要求設定消防栓,滅火器等相應種類和消防器材和消防設施,定期檢查維修,保持完好,並放置在規定的位置,不得挪作它用。

  3.5.5停放的車輛不得阻塞消防車通道和堵擋消防栓。

  3.5.6停放的車輛之間保持一定的安全疏散距離。

  3.5.7停放車輛按順序放在專用停車場所,現場應設定定置線、區域標誌、警示標誌、道路指示標誌、限速標誌、進出口標誌、減速帶等。

  3.5.8進場司機必須遵守安全防火規定。嚴禁在停車場內吸菸和動用明火。用過的油棉紗等廢棄物,必須及時清理,不準存放在停車場內。

  3.5.9在停車場內禁止超過限速的速度行駛。

  3.5.10禁止在場內亂丟垃圾與棄置雜物,車場內應保持清潔和道路暢通,進出口不準停放車輛和堆放雜物。

  3.5.11配備必要的安保設施和監控系統,確保車輛停放安全。

  3.5.12無關人員禁止進入停車場。

  3.5.13做好《停車場值班記錄》和《車輛出入停車場記錄》等相關記錄。

  3.6公司建立專用停車場事故應急措施和救援預案。

  3.7車場若發生危險化學品事故,單位主要負責人應當按照本單位制定的應急救援預案,立即組織救援,井立即報告公安、交通、消防、安監、環保、質監等部門。

  3.8公司對違反危險化學品車輛停放管理的行為人,按照責任追究制,依照有關法律、法規、規則制度給予處罰。

停車場管理制度8

  為加強夜間停車管理,維護本院停車場秩序,禁止車輛亂停亂放,預防車輛被盜被損等情況的發生,特制定本制度:

  1、加強夜間停車管理,禁止在停車線以外停放各種車輛,安排專人負責夜間停車情況。

  2、停車場護管員負責指揮車場內的車輛整齊停放、存放、監護,並在《停車庫車輛進出登記表》上做好記錄。

  3、應確保停車場內的裝置、設施和停放車輛的安全,保證車場內整齊有序。

  4、夜間停車所有客戶的機動車輛必須登記備案。

  5、當有車輛駛入地下車庫時,值班人員應迅速指引車輛慢行。

  6、安全地停放在指定的車位上,並提醒司機關鎖好車門、窗,並將車內貴重物品隨身帶走,無車輛停放許可證的車輛不得停放。

  7、每隔半小時或臨時詳細檢查車輛的車況,發現漏水、漏油、未關好車門窗、未上鎖等現象及時處理並通知車主。

  8、嚴密注視車輛情況和駕駛員的行為,若遇醉酒駕車者應立即勸阻,並報告班長及時處理,避免交通意外事故發生。

  9、車輛出庫時,仔細核對出庫之車和駕駛員(車主),有疑問時,應立即到車擋面前向司機敬禮,再有禮貌盤問。

  10、當停車庫發現可疑人員時,保安崗應急時前往對可疑人員進行查問,同時巡視檢查停車所有車輛,有無丟標誌,車輛有無損傷,車門窗、後備箱有無撬痕。

停車場管理制度9

  為規範管理,保持小區內道路暢通,維護區內交通秩序,有效地為業主及使用者服務,保證車輛、人員安全,根據交通部門的法規特制定本規定。

  一、住宅區內的交通秩序、車輛管理有物業公司負責;

  二、各類車輛在小區內的行駛停放,必須遵守下列規定:

  1、業主車輛公司統一發放業主通行證,進入小區時必須把車輛停放在規定的停車位,外來車輛未經允許不得駛入。

  2、停放小區內的車輛內不要遺留貴重物品、重要檔案等,離車時車主要鎖好門窗,否則後果自負。

  3、禁止在人行道、車行道、消防通道上停放車輛,機動車輛只能道路上劃線停車位內停放。

  4、保持小區內清潔,不得將車上的雜物和垃圾丟在地上,有漏油、漏水時,車主應立即處理。

  5、禁止在小區內洗車、修車、試車、練車。

  6、遵守交通管理規定,愛護小區的道路、公共設施,不亂停放車輛。

  7、小區內車輛行駛停放要服從管理人員指揮,注意前後左右車輛安全,在規定停車位位置停放車輛。

  8、車輛進入小區必須減速慢行,時速不得超過15km/h,嚴禁超車,禁止鳴喇叭,注意往來車輛及行人安全。

  9、禁止在人行道長時間發動機車工作,以免造成尾氣排汙現象。

  10、不得碾壓綠化土地,損壞路牌和各類標識,以及損壞路面和公共設施。

  11、駕駛人員應聽從保安人員的指揮,小區內停車位停放滿時,所有車輛不得駛入。

  12、業主的電動車、腳踏車、摩托車統一停放在負一層指定區域。

  13、凡不遵守車輛停放規定而造成車輛損壞的概不負責。

停車場管理制度10

  為保證本停車場的公共秩序及安全,特制定管理規定如下:

  一、本車場為小區內居民及訪客停放機動車輛帶給服務,進入小區地下停車場的所有車輛都應遵守本規定。

  二、享有認可停車位的車輛,應按規定及時繳納認可證費用。外來車輛應繳納臨時停放費用。

  三、在本車場辦理固定泊位的車輛應辦理“車輛綜合保險”。

  四、進場車輛,應主動出示停車證明,理解工作人員檢查。

  五、按箭頭指示方向行駛,不得鳴號,按規定車位停放,限速5公里。

  六、在本停車場停放車輛人員,均有職責維護車場各種交通標識和裝置設施的完好,並對意外損壞行為承擔賠償職責。

  七、服從車輛管理員的排程和指揮,將車輛停在指定位置。享有固定停車位的車輛不得擅自停放在閒置車位,不得有妨礙其他車輛停放的行為。

  八、不得堵塞消防通道、進出車路口,不得駛入人行道、草坪。

  九、停車使用的收費單據、證明及其他票據,所有權為車場,任何仿造均無效,發現後立即沒收並追究其職責。

  十、不得在場內試剎車、練習或修理車輛,禁止裝載有毒、易燃易爆物品和其他危險品的車輛停放。有滴漏機油等現象務必清洗乾淨。

  十一、持續停車場的清潔衛生,車內垃圾應放置在車場指定的容器內,不亂丟雜物、隨地吐痰或在停車場內清洗車輛等,不得在停車場內起卸貨物或存放物品。

  十二、嚴禁在場內加、放燃油和保養車輛,特殊狀況,須經同意,並採取相應的安全措施。

  十三、場內嚴禁遊逛、賭博、喧譁、打鬧和其他不宜進行的活動。

  十四、車輛停泊後,應關掉髮動機,搖上車窗、鎖好車門及行李箱,勿將貴重物品留在車內,車場出入卡要隨身攜帶。如因違反本規定引起車輛損壞、附件和車內財物丟失等,本車場概不負責。

  十五、未經同意,任何車主不得隨意更改、轉讓車位。應做到車、位相符,否則按自動放下處理。

  十六、停車場管理員有權採取適當行為維護車場秩序,處理停車場發生的問題。

  十七、不得刁難、辱罵和威脅車場管理員執行公務。

  十八、本停車場只帶給停放服務,停放以外造成的損失不承擔賠償義務。誠望各業主、司機對車場的管理予以支援,用心配合。

停車場管理制度11

  為了加強停車場規範有序的管理,保障停車場的正常執行,特制定以下管理制度。

  一、車輛管理負責人職責

  1、依法循章對交通、車輛進行管理。

  2、負責按物價部門收費規定收取車輛保管費。

  3、熟悉掌握車輛流通情況,車位情況,合理佈置安排,優先保證業主使用車位。

  4、負責監督和落實員工崗位職責,對員工進行日考核,填寫《員工日考核表》。

  5、負責每日工作檢查,並填寫《車輛管理日檢表》。

  6、負責對外協調與聯絡,處理車輛管理方面的問題和客戶投訴。

  7、負責對員工進行法制教育和職業道德教育,不斷提高服務質量。

  8、負責對員工進行崗位培訓,並做好培訓記錄。

  9、定時向車場主任彙報工作。

  二、車輛管理員的職責及紀律

  1、車輛管理員的職責如下:

  (1)負責對停車場的汽車,摩托車,以及保管站內的腳踏車管理。

  (2)實行24小時輪流值班,服從統一安排排程。

  (3)按規定著裝,佩戴工作牌,對出入車輛按規定和程式指揮放行,並認真填寫《車輛出入登記表》。

  (4)遵守規章制度,按時上下班,認真做好交接班手續,不擅離職守。

  (5)按規定和標準收費,開具發票,及時繳交營業款。

  (6)負責指揮區內車輛行駛和停放,維持停車秩序。

  (7)負責對小區道路和停車場的停放車輛進行巡視檢視,保證車輛安全。

  (8)負責停車場的消防以及停車場、值班室,崗亭和洗車臺的清潔工作。

  2、車輛管理員的紀律

  (1)儀容整潔,遵守《儀容儀表規定》。

  (2)執行公司文明禮貌用語規範,講究文明服務,禮貌待人。

  (3)嚴格遵守《交接班制度》。

  (4)值班時禁止喝酒、吸菸、吃東西:不準嬉笑、打鬧,不準在值班時會客、看書報、聽廣播,及做其他與值班職責無關的事。

  (5)愛護各種器具,不得丟失、損壞、轉借或隨意攜帶外出。

停車場管理制度12

  一、崗位職責

  1、車輛管理負責人職責:

  (1)依法循章對小區車輛進行管理。

  (2)負責按物價部門收費規定收取車輛固定車位費。

  (3)熟悉掌握車輛流通情況,車位情況,合理部署安排,保證業主使用車位。

  (4)負責監督和落實員工崗位職責,對員工進行日考核,填寫《員工日考核表》。

  (5)負責每日工作檢查,並填寫《車輛管理日檢表》。

  (6)負責對外協調與聯絡,處理車輛管理方面的問題和客戶投訴。

  (7)負責對員工進行法制教育和職業道德教育,不斷提高服務質量。

  (8)負責對員工進行崗位培訓,並做好培訓記錄。

  (9)定時向管理處主任彙報工作。

  2、車輛管理員的職責:

  (1)負責對停車場(庫)的機動車的管理。

  (2)實行24小時輪流值班,服從統一安排排程。

  (3)按規定著裝,佩戴工作牌,對出入車輛按規定和程式指揮放行,並認真填寫《車輛出入登記表》。

  (4)遵守規章制度,按時上下班,認真做好交接班手續,不擅離職守。

  (5)按規定和標準收費,開具發票,及時繳交營業款。

  (6)負責指揮車輛行駛和停放,維持停車秩序。

  (7)負責對停車場的停放車輛進行巡視檢視,保證車輛安全。

  (8)負責停車場(庫)的消防以及停車場(庫)、值班室,崗亭的清潔工作。

  二、管理制度及規定

  1、車庫出入口門衛管理制度:

  (1)嚴格履行交接班制度。

  (2)對進出車輛作好登記、車況檢查記錄。

  (3)指揮車輛的進出和停放。

  (4)對違章車輛,要及時制止並加以糾正。

  (5)檢查停放車輛的車況,發現漏水、漏油等現象要及時通知車主。

  (6)搞好車庫的清潔衛生。

  (7)定期檢查消防設施是否完好、有效,如有損壞,要及時通報上級,維修更換。

  (8)車庫門衛不準私自帶親戚朋友在車庫留宿,無關的閒雜人員要勸其離開。

  (9)值班人員不準睡覺、下棋、打撲克或進行其他與執勤無關的事,要勤巡邏,多觀察,隨時注意進入車庫的車輛情況及車主的行為,對發現的問題,要及時報告上級部門。

  2、車輛管理員交接班制度:

  (1)按時交接班,接班人員應提前10分鐘到達崗位,在接班人員未

  到達前,當班人員不能離崗。

  (2)接班時,要詳細瞭解上一班車輛出入和停放情況以及本班應注意事項。

  (3)向下一班移交值班記錄和《車輛出入登記表》。

  (4)交接班時應將上一班移交的值班物品如對講機等及其他裝置清點清楚,並在值班記錄上簽名。

  3、車輛管理規定:

  (1)停車場(庫)必須有專職保管人員24小時值班,建立健全各項管理制度和崗位職責,管理制度、崗位責任人姓名和照片、保管站負責人、營業執照、收費標準懸掛在停車場(庫)的'出入口明顯位置。

  (2)停車場(庫)內按消防要求設定消防栓,配備滅火器,由管理處消防負責人定期檢查,由車管員負責管理使用。

  (3)在停車場(庫)和小區車行道路須做好行車線、停車位、禁停、轉彎、減速、消防通道等標識,並在主要車行道轉彎處安裝凸面鏡。

  (4)在停車場(庫)出入口處設定垃圾桶(箱),在小區必要位置設路障和防護欄。

  (6)集裝箱車、2.5t以上的貨車(搬家車除外)、40座位以上的客車(110、119、120、999等應急車輛除外)、拖拉機、工程車,以及運載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險物品的車輛不準進入小區。

  (7)不損壞停車場(庫)消防、通訊、電器、供水等場地設施。

  (8)保持場(庫)內清潔,不得將車上的雜物和垃圾丟在地上,有漏油、漏水時,車主應立即處理。

  4、停車場(庫)安全、消防管理規定:

  (1)停車場應配置完善的安全管理設施,主要包括:照明裝置、行車指示標識、安全監控設施、消防報警裝置及有效的滅火器材。

  (2)嚴禁攜帶易燃、易爆等危險品進入停車場。

  (3)嚴格落實《消防安全管理規定》,嚴禁在停車場內加油、吸菸、動用明火。

  (4)嚴禁在停車場內私接電線。

  (5)嚴禁在停車場內嬉戲、玩耍及進行其它不安全的行為。

  (6)停車場實行專人管理,履行以下主要職責:

  負責車輛進出引導、停靠及車輛的交通疏導,防止交通事故和交通阻塞等現象的發生。

  負責停車場內車輛停放整齊有序,保持停車場環境衛生整潔;

  負責停車場內車輛的巡視檢查,發現漏水、漏油及未關車門等現象,要立即上報中控室值班人員,並做好《停放車輛情況記錄表》的填寫;

  停車場管理人員應認真做好交接班工作。

  5、停車場(庫)值班室消防安全制度:

  (1)禁止將易燃、易爆物品帶入值班室。

  (2)值班室內禁止吸菸,並貼有禁止吸菸、110、119等標誌。

  (3)值班室配有應急疏散指示圖、內部消防安全指南、緊急電話錄、所在區域的派出所電話地址等。

  (4)人離開房間時,應將房內的電燈關掉。

  (5)值班室內禁止使用電爐、電熨斗、電烙鐵等電熱工具,禁止使用射燈和動用明火。

  6、停車場(庫)管理規定:

  (1)進入停車場(庫)的車輛要遵守停車場(庫)的管理規定。

  (2)車輛必須按停車場(庫)的交通指示標識和車場管理員的指引行駛,不得逆行,不得在人行道、綠化帶上行駛,嚴禁鳴喇叭,進入停車場時限速5公里/小時。

  (3)固定停車位停放固定車輛,所有車輛的停放不得超出車位劃線範圍。

  (4)車主將車輛停放後,應關閉好門窗,鎖好車門,勿將貴重物品放在車內。

  (5)遇有社群重要活動,需要佔用臨時停車場時,應提前張貼通知。

  (6)車主應愛護停車場內公共裝置設施和消防器材,造成公共裝置設施和消防器材損壞的,應照價賠償。

  (7)禁止在停車場(庫)內洗車(固定洗車臺除外)、修車、試車、練車。

  7、車輛被損處理方法:

  (1)發現車輛在停車場(庫)內被碰撞、磨擦造成損壞時,車場管理人員應記下肇事車輛車牌號,並及時上報車輛管理負責人進行處理。

  (2)車輛管理負責人按規定協助事故車主辦理相關保險理賠事宜,

停車場管理制度13

  一、為保障公司的生產安全、保護環境,根據《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和《道路危險貨物運輸管理規定》等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制定本制度。

  二、根據《道路危險貨物運輸管理規定》,專用車輛是指滿足特定技術條件和要求,從事道路危險貨物運輸的載貨汽車。本制度中指公司營運中的危險化學品車輛。

  專用車輛安全管理制度:

  一、本公司由安全科負責建立專用車輛檔案,並督促駕駛員及時做好車輛到期定級、維修、檢測等工作。

  二、回廠的車輛應遵守《安全生產操作規程》,統一停放停車場內,並按指定地點停放整齊。

  三、車輛必須實行統一排程制度。車輛排程工作要求:

  1、確認本次/批運輸貨物是否符合公司對危貨承運的規定範圍。

  2、確認本次/批危貨運輸從業人員、車輛的資質要求和必備安全條件。

  3、確認本次/批,配載貨物數量和呼叫車輛的核定載質量是否相適應。

  4、確認本次/批下達的車輛排程單提示的承運指令和安全事項是否明確無誤。

  5、確認本次/批危貨調運程式中各項安全工作指標是否配套佈置,同步實施,同時對業務承運臺帳、日誌應予如實記錄反映。

  四、接受的承運車輛,在運輸、裝卸過程中就遵守本公司《安全生產操作規程》和交通部《汽車運輸危險貨物規則》等有關規定。

  五、車輛使用、保養、維修

  1、駕駛員應根據《車輛使用說明書》,《駕駛員安全操作規程》正確使用車輛。駕駛員使用新購車輛時,須根據《車輛使用說明書》規定進磨合保養。

  2、車輛的維護和保養。駕駛員、押運員必須對車輛、槽罐進行日常維護,並按國家規定進行二級維護、季檢與年檢。參加公安機關車管所組織的車輛年檢。

  3、車輛修理。當車車輛發生故障或技術狀況不良時,應對車輛進行修理,防止車輛帶病行駛。車輛修理時,駕駛員須說明車輛故障原因,經分管領導同意安排維修車間修理。

  4、車輛保險。當新購車輛或車輛保險期到期時,車輛必須按規定購置車輛保險。

  裝置管理制度:

  一、每次出車前,駕駛員和押運員必須仔細檢查隨車所配消防器材是否齊全完好。

  二、消防器材應按規定要求配備,必須定點存放。設定的位置,應醒目易見、使用方便,並有專人負責管理。

  三、消防重點部位應設立明顯標誌,配備、設定不同型別的消防器材,並保持足夠的數量。

  四、撲救火災用過的消防器材要及時收回,進行充氣換藥並填寫消防器材使用登記表。

  五、消防器材實行定期檢查、維護、保養。氣體型滅火器每年進行一次檢查;泡沫滅火器按規定時間進行換藥,消防器材的完好率應在95%以上。

  六、消火栓設定位置應合理,消防用水、管道保持暢通,其流量、壓力達到規定要求。

  七、嚴禁在消防櫃(箱)、消火栓、消防間周圍堆放物資,不準損壞和擅自挪用消防裝置器材,不準佔用防火間距,堵塞消防通道。

  停車場地安全管理制度:

  一、為了加強危險化學品運輸車輛安全管理,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和財產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消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道路危險貨物運輸管理規定》等法律、法規,結合本公司實際,制定本制度。

  二、本公司所有從事危險化學品裝載、道路運輸、運輸途中停車、運輸完成清洗回場、停車以及停車管理等活動的駕駛員、押運員和停車場管理人員都必須遵守本制度。

  三、公司危險化學品運輸車輛不得非法停放在沒有停放危險化學品運輸車輛資質的停車場。

停車場管理制度14

  (一)目的

  為加強停車場的衛生、交通、治安及消防的綜合管理,維持停車場的良好秩序。

  (二)適用範圍

  適用於大廈停車場各崗位的操作。

  (三)職責

  1、停車場帶車崗安管員負責回收計時卡,開具停車票。同時兼顧指揮並監護車輛的進出和停放。做好交接班核對、移交工作。

  2、車場收費崗安管員負責按規定的標準收取駛出車輛的車位有償使用費,填寫《車輛出入庫登記表》。協助帶車安管員維持車場治安消防秩序,並做好交接班核對、移交工作。

  (四) 工作要求

  1、 總則

  (1) 停車於本車場的車主,應自覺遵守"停車場管理規定"。

  (2) 停車場車位分兩種:月租和時租。月租車位憑發放的停車證按指定的車位停泊。

  (3) 停泊時租車位(臨停)的車輛應按停泊時間自覺交費,並接受證件核查。

  (4) 停車場只允許小型車輛停泊,禁止超高、超長、超寬及裝有易燃、易爆危險品之車輛進入車場,車場安管員有權檢查車輛及車載貨物,並有權拒絕違規車輛進場。

  (5) 所有人員應愛護車場內裝置及設施,不論有意或無意損壞均應照價賠償。

  (6) 車輛停泊後,車主及司乘人員在離開前應鎖好車門窗和尾箱等,若門窗未關好,致使車內物品遺失或損壞,管理公司不負任何鴣任。

  (7) 入場車輛應配合車管員做好車輛檢查記錄,對人為原因造成的車輛損壞,管理公司不負任何責任。

  (8) 保持車場內清潔,任何人員不得在車場內吸菸或投擲雜物。

  (9) 無關人員及閒雜人員不得無故在車場逗留,以免影響交通及當值人員的正常管理。

  2、 管理及交通

  (1) 車場由管理處管理,具體由物業部負責實施。

  (2) 大廈車場共設兩個崗位:出入收費崗和帶車崗。

  A. 收費崗負責檢查車輛證件,按規定時段收費,同時開據發票,填寫車輛出入登記表。

  B. 帶車崗負責指揮車輛停泊到指定車位,檢查車輛狀況和登記車牌及車輛巡查記錄表。

  (3) 車輛進出場應限速行駛,並依照場內導向標識及安管員的指引方位行駛和停泊。時租車(臨停)不得停泊月租車位,若違反以上規定造成糾紛及損失由當事者負責。

  (4) 所有車輛之停泊均不得超出車位劃線範圍,以免阻塞交通,影響隔鄰車位之泊車或損壞車輛,如果違反,當事車主應負責賠償由此而造成的損失。

  (5) 安管員在停車場當值期間所發生的問題和處理經過,交接班的情況都應做好記錄,對欠交停車費等情況的處理應及時報告部門主管並說明情況。

  (6) 大廈已售車位禁止除業主外的任何車輛停放,在無車輛停泊的情況下,應設立障礙標誌。

  3、 衛生及消防

  (1) 停車場屬公共地方應保持良好環境,清潔公司及管理人員應定期、定時檢查,並及時清理雜物。

  (2) 停車場之消防系統和消防設施由物業部消防中心負責監控和檢查,任何人員不得損壞,任意啟動或挪用。消防通道應保持暢通,所有車輛不得堵塞消防通道或泊於該通道的緊急出口,違者將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追究責任。

  (3) 若停車場發生火警、水浸或煙、溫感損壞丟失等事故,車場安管員和其它管理人員應按《突發事件處理規程》的程式消除險情。

  (4) 消防中心人員於每月中旬檢查車場之消防裝置,保持消防器材完好,消防設施正常。

  4、 治安及意外事件之處理

  停車場若有重大刑事及治安案件如傷亡、搶劫、鬥毆、丟車等事件發生,安管員應保持鎮定,採取有效措施處理及保護現場,並及時通知上級主管及公安機關,處理情況應做好詳細記錄。

  (1) 車輛碰撞事故之處理。若在大廈停車場發生車輛碰撞事故,造成人員傷亡或車輛損壞,當值人員應及時求援,保護現場並立即通知上級主管到現場瞭解情況進行處理。主管人員應積極進行協調與調解,由當事人雙方協商解決賠償問題或通知交警處理。對車輛碰撞事故引致的爭執、鬥毆等領導及派出所處理,主管人員應詳細記錄車輛牌號及損毀情況,填寫"特別事件處理報告表"。

  (2) 車輛收費崗與帶車崗應保持密切聯絡和積極協調,若車位已滿,應立即將"車位已滿"指示牌擺放於車輛出口位置。若因協調欠妥,致使車輛在滿位情況下進入後無位停放而造成混亂,應立即向司機解釋道歉,勸其儘快離場或進行調解。

  (3) 車輛或車內物品被盜事件之處理。車輛停泊車場後,管理人員應檢查車輛狀況,並提醒司乘人員關好門窗。如因車輛門窗未關好或門窗被撬而丟失財物,應及時通知上級主管到現場瞭解情況及調查處理。

  (4) 附則

  A. 收費崗所收取的費用應在每天上午9:00之前將前一工作日所收款項上繳管理處財務人員,所有票據、發票金額等均應核對清楚。

  B. 車場管理人員之例休、補休、頂替崗位及病、事假等均應由物業部或管理處安排、批准,不得自行安排頂崗、竄崗及擅離崗位。

  C. 各崗當值期間不得睡覺、吸菸、飲酒、看報、看雜誌等。

  違反以上規定者,將按公司有關制度處理

  附:停車卡、證遺失確認

  停車場安全管理制度

  1、車輛進出應服從停車場管理員指揮,遵守停車場管理規定,履行機動機動車進出場有關手續。

  2、車輛停放,必須按指定的車位整齊有序停放。

  3、車輛停放後,司機須配合停車場管理做好車輛的檢查紀錄。

  4、進場車輛和司機要保持場內清潔,禁止在場內亂丟垃圾與棄置廢雜物,禁止場內吸菸。

  5、進場司機必須遵守安全防火規定。

  6 、在停車場內禁止以超過限速的速度行駛。

停車場管理制度15

  管理處負責業主(住戶)的車輛管理,小區車輛行駛停放,管理處主任負責協調指導停車場(庫)的管理工作,房管員監督、檢查,車管員負責車輛的存放、保管、放行等具體管理。

  1、對進入停車場車輛的管理規定

  ①進入停車場的車輛須具備一切有效證件,包括行駛證或待辦理證明、保險單等,車輛號牌應與行駛證相符,待辦車輛應與待bànzhèng明相符。

  ②進入停車場的司機,須按進出場各種程式辦理停車手續,並按指定的車位停放。

  ③車輛停放後,司機須配合車管員做好車輛的檢查記錄,並鎖好車門窗,帶走貴重物品,車管員沒有幫司機保管物品的義務。

  ④進場車輛嚴禁在場內加油、修車、試剎車,禁止任何人在場內學習駕駛車輛。

  ⑤進場車輛和司機要持續場內清潔,禁止在場內亂丟垃圾與棄置廢雜物,禁止在場內吸菸。

  ⑥進場司機務必遵守安全防火規定,嚴禁載有易燃易爆、劇毒等危險品的車輛進入停車場。

  ⑦禁止超過停車場限高規定的車輛、集裝箱車以及漏油、漏水等病車進入停車場。

  ⑧進場車輛如不服從車管員指揮,造成本身車輛受損時,後果自負。

  2、小區(大廈)交通車輛行駛停放管理規定

  ①遵守交通管理規定,愛護小區(大廈)的道路,公用設施,不亂停放車輛。

  ②車輛不準在小區(大廈)內長期停放,臨時停放按《車輛保管統一收費標準》繳費。

  ③小區(大廈)內車輛行駛停放服從管理人員指揮,注意前後左右車輛安全,在指定位置停放

  ④停放好車輛後,務必鎖好車門,調好防盜系統至警備狀態,車內貴重物品須隨身帶。

  ⑤機動車輛在本區行駛,時速不得超過15km/h,嚴禁超車。

  ⑥機動車輛在小區(大廈)內禁止鳴號。

  ⑦不準在小區(大廈)任何場所試車、修車、練車。

  ⑧不準輾壓綠化草地,損壞路牌和各類標識,不準損壞路面及公用設施。

  ⑨不準在人行道、車行道、消防通道上停放車輛,機動車輛只能在停車場、庫或道路上劃線停車位內停放,非機動車務必停放在腳踏車棚或保管站。

  ⑩除執行任務的車輛(消防車、警車、救護車)外,其他車輛一律按本規定執行。

  3、停車場(庫)管理規定

  ①停車場務必有專職保管人員24h值班,建立健全各項管理制度和崗位職責,管理制度、崗位職責人姓名和照片、保管站負責人、營業執照、收費標準懸掛在停車場(庫)的出入口明顯位置。

  ②停車場(庫)內按消防要求設定消防栓,配備滅火器,由管理處消防負責人定期檢查,由車管員負責管理使用。

  ③在停車場(庫)和小區車行道路須做好行車線、停車位(分固定和臨時)、禁停、轉彎、減速、消防通道等標識,並在主要車行道轉彎處安裝凸面鏡。

  ④在停車場(庫)出入口處設定垃圾桶(箱),在小區必要位置設路障和防護欄。

  ⑤機動車進場(庫)時應服從車管員指揮,遵守停車場(庫)管理規定,履行機動車進出車場(庫)有關手續,按規定繳納保管費。

  ⑥集裝箱車、2、5t以上的貨車(搬家車除外)、40座位以上的客車、拖拉機、工程車,以及運載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險物品的車輛不準進入小區(大廈)。

  ⑦不損壞停車場(庫)消防、通訊、電器、供水等場地設施。

  ⑧持續場(庫)內清潔,不得將車上的雜物和垃圾丟在地上,有漏油、漏水時,車主應立即處理。

  ⑨禁止在停車場(庫)內洗車(固定洗車臺除外)、修車、試車、練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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