鄉鎮校園門崗出入登記管理制度(精選15篇)
鄉鎮校園門崗出入登記管理制度(精選15篇)
在現在社會,制度的使用頻率逐漸增多,制度一經制定頒佈,就對某一崗位上的或從事某一項工作的人員有約束作用,是他們行動的準則和依據。到底應如何擬定製度呢?下面是小編精心整理的鄉鎮校園門崗出入登記管理制度(精選15篇),歡迎閱讀,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鄉鎮校園門崗出入登記管理制度1
為了規範學校管理,嚴格學校出入制度,確保校園安全,維護校園教育教學工作正常秩序,結合我校的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一、保安人員
1.保安人員應嚴格執行學校及保安公司所制定的各項條例;遵守學校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
2.嚴格履行職責,按時到崗,儀表端莊,講文明、懂禮貌,尊重家長、熱愛學生,使學校門衛成為社會、家長認可學校的良好視窗。
3.保證校門交通疏導安全,確保師生出入安全。禁止大門左右附近設攤。
4.禁止商販、產品推銷員、拾荒、乞討人員進入校園;禁止寵物進入校園。
5.保安人員夜間當班者對22時至凌晨5時進出校園所有人員(含學校教職工)進行登記。
6.雙休節假日期間,以及沒有上課階段,應對進出校園人員進行登記。
7.認真做好報刊、雜誌、信件的收發工作。
二、人員出入
1.外來人員進出校門,保安人員一要熱情相迎;二是做好有關登記。
2.嚴格執行校外人員進出登記制度。家長和外單位人員來訪,應在門衛與學校相關人員電話確認後,作好登記記錄,註明來訪者姓名、單位、校方接待人、訪客證號碼、進校時間等方能進入學校,離校時,來訪者需在門衛處進行登出登記。
3.家長來校為孩子送學習用具等物品,原則上不進校園,由保安人員接待並代送。
4.家長、親戚等中途帶小孩離校,必須憑班主任簽字同意後的離校證明單方可離校,並儲存此單以便日後查用。
三、車輛出入
1.學校校車和本校私車出入校門應主動示意讓其減速行駛。並要求進校車輛停放指定區域。
2.本校教職工的腳踏車、電動車輛出入校門必須下車推行。要求進校腳踏車、電動車輛應停放在制定位置。
3.外單位車輛原則上不得進校,也不得寄停校內。
四、攜帶物品
1.攜帶公物(如:建築裝潢材料、儀器裝置、工具器材、辦公用品、圖書等)出校門,憑學校相關領導簽字確認方可出校。
2.攜帶私人大件物品(包括行李)出校,須憑學校主管領導簽發的出門單,經保安人員核對無誤後放行。
五、對外接待和會客
1.因公來校接洽業務、聯絡工作的人員,憑介紹信或工作證辦理進校手續。離校時應交出會客單,會客單上應有被訪者簽名。
2.凡來校參觀、訪問或集體活動的,應事先經相關部門領導批准,並事先通知保安。
六、本制度自公佈之日起施行,過去凡與本制度不符的,一律以此為準。
鄉鎮校園門崗出入登記管理制度2
為了落實《唐山市教育局關於印發〈唐山市教育系統奧運安全保衛工作方案〉的通知》的精神,確保學校正常的教育教學管理秩序,保證學生的人身安全,學校站在“迎奧運,保安全”的政治高度,特制定此制度。現將以下規定告知每位學生及其家長,希望各位同學及家長同志認真遵守,讓我們攜手共同創造孩子健康成長的良好環境。
1.學生家長進入校園必須先與老師或學校領導取得聯絡,同時向保衛科工作人員出示有效證件,並在傳達室登記,否則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進入校園。
2.每天11:45-12:30只允許回家用餐的走讀生出校門,且許出不許進,住宿生和在校午休的走讀生不允許出校門。
3.週一至週日12:30-13:40(冬季)、12:30-14:10(夏季)為靜校時間,任何學生不準出入。
4.週一至週六17:30-18:10(冬季)、18:00-18:40(夏季)走讀生憑《回家用餐證明》出入校門。
5.週日下午只允許返校同學進入,住宿生和返校後的學生不準外出,有特殊情況憑請假條出入校門。
6.學生在上學期間外出必須填寫《學生請假通知單》(三聯單),並將一份交門衛驗收後方可離校。
7.週一至週五進入學校必須穿好校服,否則禁止進入校園;週六、日進入校園需穿好校服或佩戴身份標誌牌。
8.傳達室內禁止存放學生物品。
9.在沒有得到德育處允許的情況下,任何家長不得進入宿舍樓。
注:未盡事宜,另行通知。
鄉鎮校園門崗出入登記管理制度3
為了維護正常的教學秩序,使學校的財產免受破壞,保障師生員工人身安全,特制定學校門衛制度。
1、 校外人員進入學校必須到門衛值班室登記,經門衛值班人員同意生方可入校。學校師生員工,家屬及校內臨時工進校應主動出示有關證件;否則,門衛人員有權加以阻攔。
2、 騎腳踏車出入本校門,一律下車。腳踏車入校必須按指定的地點停放。任何人的腳踏車(包括教職員工)不得駛入教學區,不得停放在辦公和實驗樓附近。
3、 非本校機動車輛不得隨意進入校園,凡需進入校園的車輛必須經門衛同意,車輛進入校園後均要慢行,不得鳴笛,不得教學區。
4、 各類商販不得以任何藉口進入校園或在學校門口周圍擺攤叫賣。
5、 攜帶物品出校(如:電腦、電視機、收錄機、木料、鋼材、桌椅等)必須到門衛值班室登記,並說明情況。屬學校財產必須持有學校總務處的證明,否則,門衛有權追問並扣留。
6、 上課期間,學生不準會客,有特殊情況要求出校的學生,必須有班主任、學生處的籤條,否則,一律不得旅行,杜絕發生因學生逃學而在校外出現意外事故。
7、 外來人員沒經學校領導批准,不得進入學校食堂、學生宿舍和班級。
8、 每天上、下學時間,校門要全部敞開,管理好本部門口的安全,防止擁擠和踩踏等傷害事故的發生。上課時間本部門要全部封閉。
9、 放學後,要認真檢查各室門窗是否關牢、鎖好,應關電源是否切斷,發現問題及時處理,必要時向主管處室領導彙報。
任何人進入校園必須遵守學校有關規定,對拒不服從管理,無理取鬧,情節嚴重者,學校保衛人員可採取必要的手段維護學位治安,或將其送交公安機關處理。
鄉鎮校園門崗出入登記管理制度4
(一)崗位職責
一、門衛必須忠於職守,認真履行崗位工作職責,按照學校規定的息時間上下班,不遲到,不早退,不擅離職守。嚴格交接班手續,細記錄值班情況。
二、維護學校形象,文明值班,禮貌待人,耐心細緻地對學生、家長來客宣傳學校的安全保衛等規章制度。
三、上班期間,必須按規定著裝,佩戴保安制式標誌,整潔端莊,舉止文明。嚴禁值班期間飲酒和酒後值班。
四、在值班期間,要盡職盡責,不得看書讀報,不得睡覺,不得在值班室閒談或進行下棋、打撲克、玩遊戲等娛樂動。禁止在崗期間會客。
五、搞好室內外衛生,確保良好的值班環境,保持校門口、保衛室周邊整潔衛生,保衛室內物品擺放整齊。
六、加強外來人員和車輛的管理,嚴格執行檢查登記制度,對外來員的姓名、訪問事由、身份證件、進出時間及車輛號牌等情況認真行檢查詢問並詳細記錄,嚴禁無關人員、機動車輛進入校園。對外人員要求進校園的,要在關閉校門的情況下對來人進行嚴格詢問,驗身份,經確認無誤並經學校領導同意後方可開啟校門,禁止先開後詢問。提高警惕,對發現的可疑情況要及時報告。
七、嚴禁社會閒雜人員進入校園。嚴禁小商販、精神病患者、拾荒、尋釁滋事等閒雜人員進入校園。
八、嚴格控制學校財產外流,對攜帶學校公用物品出校門的,應有學校有關領導簽字或蓋章的出門條;搬運私人物品的,應有主人隨行並在門衛值班記錄上簽名。不符合上述要求的,不得放行。
九、學生上學放學時,及時開啟大門,並配合值日領導和教師做好維持秩序工作。在上學、放學、家長會和人型集會等車流量高峰時,對進出校門的人員和車輛進行疏導。發現師生的安全事故要及時向學校領導報告。
十、禁止將非教學用品、易燃易爆物品、有毒物品、動物和管制器具等危險物品帶入校園;如遇強行進入的人員和校外機動車輛或攜帶上述物品進入校園滋事的,要及時向學校領導報告或撥打“ 110 ”報警,並弓協助妥善處理。
(二)獎懲辦法
一、考核辦法
堅持客觀、公平、公正、科學的原則,由學校根據保安在校日常執勤情況每月進行一次量化考核。
每月從校園門衛的工資中抽出700元作為績效工資,摺合100分。遵守學校規章制度,認真履行工作職責且無違規行為的,得100分,發全額績效工資。違反學校規章制度,不認真履行工作職責,每發現一起違規行為則按規定扣除一定的分值,扣完為止。
二、考核細則
1、必須忠於職守,認真履行崗位工作職責,按照學校規定的作息時間上下班,不遲到,不早退,不擅離職守。嚴格交接班手續,詳細記錄值班情況。每遲到、早退一次扣1分,無故空崗、脫崗一次扣2分。交接班手續不到位每次扣2分,值班記錄不詳每次扣1分。
2、對出入學校不驗證,每發現一次對值班者每人扣1分。大門口車輛亂停放,每發現一次對值班者每人扣1分。如態度粗魯,發生不必要的爭執、口角,影響學校形象的,每次扣2分。
3、上班期間,按規定著裝。有大型活動時必須著裝上崗,佩戴保安制式標誌,整潔端莊,舉止文明。嚴禁值班期間飲酒和酒後值班。每發現一次不按規定著裝扣1分,每發現一次值班期間飲酒或酒後值班扣2分。
4、在值班期間,要盡職盡責,不得看書讀報,不得睡覺,不得在值班室閒談或進行下棋、打撲克、玩遊戲等娛樂活動。重點時段,必須在門崗外執勤,禁止在崗期間會客。每違反一次扣1分。
5、搞好室內外衛生,確保良好的值班環境,保持校門口、保衛室及周邊整潔衛生,保衛室內物品擺放整齊。每發現一次保衛室及責任衛生區髒亂差現象扣除當日值日人員1分。
6、加強外來人員和車輛的管理,嚴格執行檢查登記制度,對外來人員的姓名、訪問事由、身份證件、進出時間及車輛號牌等情況認真進行檢查詢問並詳細記錄,嚴禁無關人員、機動車輛進入校園。對外來人員要求進校園的,要在關閉校門的情況下對來人進行嚴格詢問,查驗身份,經確認無誤並經學校領導同意後方可開啟校門,禁止先開門後詢問。提高警惕,對發現的可疑情況要及時報告。對外來人員及車輛不認真進行審查登記、隨意放行的,每發現一次扣2分。
7、嚴禁社會閒雜人員進入校園。由於門衛工作疏忽,而使小商販、精神病患者、拾荒、尋釁滋事等閒雜人員進入校園的,每發現一次扣3分。
8、嚴格控制學校財產外流,對攜帶學校公用物品出校門的,應有學校有關領導簽字或蓋章的出門條;搬運私人物品的,應有主人隨行並在門衛值班記錄上簽名。不符合上述要求的,不得放行。發現隨意放行一次扣10分。
9、學生上學放學時,及時開啟大門,並配合值日領導和教師做好維持秩序工作。在上學、放學、家長會和大型集會等車流量高峰時,對進出校門的人員和車輛進行疏導。發現師生的安全事故要及時向學校領導報告。不按規定履行職責,發現一次扣1分。
10、禁止將非教學用品、易燃易爆物品、有毒物品、動物和管制器具等危險物品帶入校園;如遇強行進入的人員和校外機動車輛或攜帶上述物品進入校園滋事的,要及時向學校領導報告或撥打“ 110 ”報警,並協助妥善處理。發現上述情況未及時制止或報告的,每次扣5分。
11、門衛人員忠於職守,在保護師生安全和學校公共財產中作出突出貢獻者,可以在其他保安的扣除分中給予獎勵。
鄉鎮校園門崗出入登記管理制度5
一、管理學生、教師進出校門
1、在校上課期間,在校用中餐學生午休時間,門衛一律不準私自放學生出校門。
2、學生如有特殊情況必須出學校,必須憑班主任或有關部門批條,經門衛人員驗證後方可離校。
3、嚴禁學生、教師翻越圍牆進入校內者。
4、工作期間,本校教師一律不得隨意出入校門,如有急事或公務需外出,在門衛“離崗登記表”上做好登記方可出門,門衛不得私自為不登記教師開門。
二、管理外來人員、車輛進出校門
1、外來人員來訪,門衛人員要問清事由,及時與有關人員聯絡核實,並憑有效證件填好來客登記表。
2、外來人員進入學校,門衛應要求其必須遵守學校有關規章制度,保證學校教學有序進行;
3、學生家長到校聯絡工作或瞭解學生情況要在傳達室內等候,無特殊情況不得進入教學樓內,以免擾亂學校正常教學秩序。
4、凡是教師請家長到校落實工作的,應出示家校聯絡或電話聯絡,確認屬實後,做好登記後,才能進入校園,但要做到接待熱情。
5、外來機動車輛未經許可不得進入學校,任何車輛應到規定位置停放;門衛有權疏通校門口的車輛,嚴禁車輛堵塞校門口。
三、值班職責
1、學校門衛設一人,實行24小時值班制度。要做好記錄。
2、門衛人員必須堅守崗位,認真履行值班職責,堅持文明團結,禮貌待人,不得擅離職守,做個人私事。
3、按時開關校門,學生集中上、下學時間或前後半小時開大門,其餘時間關閉大門開小門。
4、搞好值班室衛生,要長期保持乾淨
5、要認真核對書報雜誌,準時送入各辦公室。
6、夜間值班人員要及時與白班人員辦理交接手續,並做到至少一小時巡邏一次,要到校園各處巡察,檢查門窗關閉情況,發現異常情況應立即制止,並緊急向學校彙報或及時報警,確保安全。
7、學校門衛人員負責執行以上所有規定及周邊安全防範工作,發現各種不安全隱患,及時採取有效措施進行制止和處理,並及時上報有關部門領導。
鄉鎮校園門崗出入登記管理制度6
一、學校門衛是學校安保工作的重中之重,必須高度重視,嚴格管理,完備制度,責任到人。學校門衛管理制度和學校安保人員崗位職責互相聯絡,各有側重,要規範操作,有利於學校監督,使學校門衛管理逐步實現系統化、制度化、規範化、標準化。
二、學校門崗實行24小時有人值班制度由專職安保人員負責管理其它時間段及固定假日由學校派員職守。
三、學校門衛肩負維護校園秩序,保障師生安全的重任,在崗人員要遵紀守法,堅守崗位,嚴格把關,文明值勤,努力將學校門崗建成展示學校良好形象的視窗。
四、學校門衛必須嚴格執行學校會客制度,來訪者應該進行登記,填寫相應會客單,寫明進出校的時間與事由,由門衛電話聯絡,經確認可以接待後方可入校。來訪者出校時,應憑被訪者簽字後憑會客單予認確認。如被訪者遇上課或開會,門衛應安排來訪者在門衛室等候。
五、學校門衛應嚴控學生課間擅自離校,因特殊情況需出校門的.學生應持有離校證明方可放行。上課期間禁止家長和社會閒雜人員,精神病患者,來歷不明人員隨意進校,發現異常情況要迅速採取措施予以處置。
六、學校門口要嚴把貨物、車輛進出關。貨物出校門,需憑相關部門證明(出門單)經確認後予以放行。本校及上級部門機動車輛進校,應指引其到指定停車區停放,不隨意進入學生生活區、教學區。校外機動車輛一律不準入內(特殊情況除外)。腳踏車進出校門時,必須下車推行,並在指定地方停放。
七、學校門衛要做好安保巡視工作,特別要加強夜間巡邏。要正確開啟警報裝置,一旦發生情況迅速查明原因,積極保護現場,協助警方處理。
八、學校門衛要有完整交接班制度,門衛接班時,必須互相詢問情況,移交值班記錄,巡視相關場所。門衛人員請假需事先辦理手續;經有關人員批准並安排好替代人員方可離崗。學校門崗嚴禁串崗,脫崗現象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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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學校門衛是學校安保工作的重中之重,必須高度重視,嚴格管理,完備制度,責任到人。學校門衛管理制度和學校安保人員崗位職責互相聯絡,各有側重,要規範操作,有利於學校監督,使學校門衛管理逐步實現制度化、規範化、標準化。
二、學校門崗實行24小時有人值班制度,由專職安保人員負責管理所有時間段安保工作。
三、學校保安員肩負維護校園秩序,保障師生安全和校產安全的重任,在崗人員要遵紀守法,堅守崗位,嚴格把關,文明值勤,努力將學校門崗建成展示學校良好形象的視窗。
四、學校保安員必須嚴格執行學校會客制度,來訪者應該詳細填寫來客登記,寫明進出校的時間與事由,由保安員電話聯絡,經確認可以接待後方可入校。
五、學校門衛應嚴控學生課間擅自離校,因特殊情況需出校門的學生應持有離校證明方可放行。上課期間禁止家長和社會閒雜人員隨意進校。
六、學校門口要嚴把車輛進出關。校外機動車輛一律不準入校(特殊情況除外)。腳踏車進出校門時,必須下車推行,並在指定地方停放。
七、學校保安員要確保到校的報刊、書信、資料及時準確傳送,對老師、學生的掛號信、匯款單、包裹單等要儘快通知本人簽收。
八、學校保安員要做好安保巡視工作,特別要加強夜間巡邏。要正確開啟警報裝置,一旦發生情況迅速查明原因,積極保護現場,協助警方處理。
九、學校保安員要有完整交接班制度,接班時,必須互相詢問情況,移交值班記錄,巡視相關場所。門衛人員請假需事先辦理手續;經縣保安公司批准並安排好替代人員方可離崗。學校門崗嚴禁脫崗現象發生。
十、學校保安員要確保校門左右30米內無設攤,校門口內外通道暢通無障礙;周邊綠化景觀無破壞;值班室內外環境整潔無雜物。在學校安保人員認真努力工作下,力爭將學校門衛建立成安全視窗。
鄉鎮校園門崗出入登記管理制度8
一、各校必須配備專、兼職門衛人員,負責校門值班及巡邏護校任務。
二、門衛工作人員必須堅守工作崗位,按照上、下班。工作期間不得撤離職守,不做與工作無關的事。工作中既要堅持制度,又要熱情接待,態度和藹,文明禮貌。
三、上課時間凡出入學校的人員須按規定佩戴證件,出、入校門須憑學校進出通知單,門衛有權查驗相關證件。
四、攜物品出、入校,必須經過檢查後方可放行;否則門衛人員有權查問或扣留。
五、門衛人員須加強對外來人員的管理,維護好學校正常教學工作秩序。上級來校聯絡或檢查工作,門衛應熱情接待。
六、門衛要堅持二十四小時巡邏護校制度,每班巡邏不少於兩遍,每夜巡邏時間不少於六小時。
七、發現犯罪分子作案要奮力捕捉,發生事故要奮力搶救,並及時報告處理。
八、值班巡邏護校中,要隨時接受公安機關對本單位的檢查,並配合其工作。
鄉鎮校園門崗出入登記管理制度9
1、學校大門實行封閉管理。具體開關時間按早、午、晚課表時間和有關規定執行。大門鑰匙由專人管理,私自不得配用。
2、全體師生員工,遵守作息時間,按照上、下班,不得在規定關門以內時間夜不歸宿,住宿生不得以任何理由留宿外校學生和客人。
3、師生員工車輛一律按學校指定地點停放,不得隨意停放,堵塞路道和擠佔教學活動場地,校外車輛未經允許不得入內。
4、嚴禁社會閒散人員入內,教職工來客和社會外來人員,未經學校準許,不得入內,不得在校內從事各種活動。
5、家長為學生送物會面,必須在課間休息和課外活動時間,在教學時間內,不得影響學生學習,不得干擾正常教育教學活動。
6、一切來客來訪人員,確因正當事情須入校,必須經學校同意後,先登記後入校,但停留時間不得超過2小時,以免影響學校正常工作。
7、學校教職工一般不得留宿外來人,如情況特殊,必須先報告保衛處,在門衛處辦理登記手續方可入住。安全責任,誰留宿誰負責。
8、校門口不得擺攤設點,影響交通和正常教學活動。
9、封閉管理的具體規定如下:
①所有住宿生星期天到校後至星期五下午離校,中途不得出大門。
②所有走讀生每天早上7:20前,中午13:00前必須到校,中午、晚自習後按時回家。其餘在校時間不得出大門。
③所有學生在規定時間之外如出大門者必須有班主任簽註同意的假條。
④需要出大門打掃衛生的學生,班主任要加強管理,在規定時間及時回校園,不得擅自逗留。
安全工作,人人有責。以上制度,誠望遵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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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校門衛是保衛學校財產和師生安全的第一道防線,為了維護正常的教學秩序,使學校師生財產免遭破壞,保障師生員工人身安全。特制定加強門衛工作人員的管理制度:
1、門衛工作人員按學校的管理要求盡心盡責做好門衛工作,按時上下班,上班時間不能擅離職守,或做與門衛無關的事。
2、門衛負責校門外學校區域環境衛生的打掃,管理好門前樹木、校牌和校門。
3、學校實行封閉管理。學生入校後一律不得隨意外出校門,如有特殊原因必須出校者,應持有關證明由生活老師陪護外出。
4、堅持來客出入登記制度。非校內工作人員不得隨意入內,對於來訪者門衛必須問清事由,經許可登記後方可入校,對那些不聽勸阻,尋釁滋事,強行進入校園的不法分子,應挺身而出拒之門外,及時報告學校有關領導。
5、嚴禁各種商販進入學校或在校門口擺攤叫賣。
6、出入校門要自動下車。外來機動車輛未經許可不得進入學校,凡經同意入校的車輛,門衛要負責指定車輛停放位置,待車輛停放好方可離開。
7、門衛保證門口暢通無阻,關鍵時刻能靈活處理各類情況。保證校門前師生的安全。
8、負責校內及周邊安全防範工作,發現各種安全隱患,採取措施 及時處理,不能處理的及時上報學校安全領導小組並向有關部門報告。
9、學生及教職工攜帶物品出校,必須出示有關負責人的批條;外單位物品入校,嚴格履行驗看手續,發現疑情要及時通知有關人員。
10、因私自擅離職守者,或瀆職造成學校或師生財產損失,應當照價賠償,因瀆職造成安全事故責任自負,後果嚴重送交司法機關處理。
11、負責學校報刊的收發工作。
12、樂於接受學校領導安排的臨時性工作。
鄉鎮校園門崗出入登記管理制度11
為維護好學校的安全,確保學校教育教學秩序的正常進行,對門衛工作規定如下:
一、門衛工作人員要憑證禮貌上崗、認真執勤。持續門衛室及周邊環境的整潔,校外人員不得滯留在門衛室。
二、進校人員務必登記掛牌,門衛人員要對來校被訪者先電話聯絡,進校人員離開學校,要有被訪者簽名。
三、持續大門、小門常關。大門要上鎖,小門上插銷。車輛進出要及時開關門。學生中途離校,憑班主任或年級組長、政教主任簽名的出門單放行。
四、做好校外所有車輛進校登記工作。
五、教工攜帶學校物品及外單位借用學校公物者出校,務必經總務主任同意後,才能放行。
六、做好報紙、信件、雜誌的收發工作,教工訂購的物品,到門衛室領取。
七、確保學校上課和下課鈴聲的準確,時間與北京時間同步。
八、確保學校監控錄影影象清晰,時間與北京時間同步。
九、門衛工作人員要做好教學樓、綜合樓、行政樓的每一天開關門工作,和人員清場工作。
十、門衛工作人員要做好交接班工作,保證門衛室始終有人執勤。
鄉鎮校園門崗出入登記管理制度12
為維護好學校的安全,確保學校教育教學秩序的正常進行,對門衛工作規定如下:
一、門衛工作人員要憑證禮貌上崗、認真執勤。堅持門衛室及周邊環境的整潔,校外人員不得滯留在門衛室。
二、進校人員必須登記掛牌,門衛人員要對來校被訪者先電話聯絡,進校人員離開學校,要有被訪者簽名。
三、堅持大門、小門常關。大門要上鎖,小門上插銷。車輛進出要及時開關門。學生中途離校,憑班主任或年級組長、政教主任簽名的出門單放行。
四、做好校外所有車輛進校登記工作。
五、教工攜帶學校物品及外單位借用學校公物者出校,必須經總務主任同意後,才能放行。
六、做好報紙、信件、雜誌的收發工作,教工訂購的物品,到門衛室領取。
七、確保學校上課和下課鈴聲的準確,時間與北京時間同步。
八、確保學校監控錄影影象清晰,時間與北京時間同步。
九、門衛工作人員要做好教學樓、綜合樓、行政樓的每一天開關門工作,和人員清場工作。
十、門衛工作人員要做好交接班工作,保證門衛室始終有人執勤。
鄉鎮校園門崗出入登記管理制度13
一、保衛人員必須按規定統一著裝,衣著整潔,講究儀表,按時到崗,不準擅自離崗,不得從事與值班無關的活動。嚴禁在值班室、大門口等公共場所講粗話、吸菸。
二、家長應在規定的時間內探望學生,與家長相處要做到“嚴格執法、熱情服務”彰顯東外保衛人員的風采。
三、要熟悉學校內各部門的位置,夜間值班要認真巡邏並做好記錄,尤其是對重要部門要做好夜查工作。
四、確保大門內外的衛生,規範大門外的車輛停放,保證學校大門的暢通,提醒引導接送學生的車輛、外來人員的車輛一律停在校外指定區域,不得進入學校。
五、教職工、學生在上課期間進出校門要根據學校的相關規定,履行相應的手續方可出入。
六、嚴格執行來訪人員預約、登記制度。
七、維護學校內秩序,清理學校閒雜人員,制止破壞公物等有損學校形象的行為發生,處理問題要做到有理有節。發現學校財物被盜要及時保護現場,發現有外來人員進入學校鬧事要及時趕赴現場,控制事態,並及時上報。認真觀看監控裝置畫面,發現疑點及時趕到現場處理。
八、對於運輸物資的車輛進出學校要嚴格盤查,並有相關部門的批條方可放行。
九、值班人員要按時開啟學校有關的技防設施,技防設施發生故障時要及時報告。
鄉鎮校園門崗出入登記管理制度14
為加強學校的管理,創設良好育人環境,保障學校和教職工、學生的合法權益,保證學校教育教學活動的正常進行,根據《中小學校園環境管理的暫行規定》和《中小學幼兒園安全管理辦法》以及相關政策法規制定學校門衛制度。
學校門衛制度是對一切進出學校的人員和物質進行有效監控和嚴格管理的制度。包括進出人員證件查驗制度、外來人員入校登記制度、會客制度、車輛准入放行制度、物品出入查驗制度。
一、進出人員證件查驗制度
1、非學校教職員工進入學校,應主動向學校保衛人員出示表明身份的相關證件。
2、學校門衛工作人員應認真查驗進入學校的外來人員的相關證件,嚴禁不明身份人員進入學校。
3、對拒不出示證件或不能證明其身份的外來人員,學校門衛工作人員有權拒絕其進入學校並做好解釋工作。
4、在上課期間,學生確因特殊情況需出校門時,必須按保衛科制定的規定持有班主任老師簽字同意的請假條,查驗後方可放行並將請假條存檔備查。其它情況一律不準學生外出,遲到的學生必須按要求作好登記後才准許入校。
二、外來人員入校登記制度
1、外來人員進入學校,必須在學校進行登記,經允許後方可進入。
2、對拒不進行登記的外來人員或登記內容與事實不符的,門衛工作人員有權拒絕其進入學校並做好解釋工作。
三、會客制度
1、學校教師在開展教育教學工作期間原則上不會客,確因工作需要會客的,外來人員來訪必須經門衛工作人員與被訪人員聯絡,經同意並完成登記後方可入校。
2、學生家長到學校找教師交流或瞭解學生情況時,需由門衛工作人員與被訪人員聯絡,到門衛室確認和登記後准予進入。
3、學生家長要進學校找自己的孩子或其他學生,只能在課間由門衛工作人員與班主任老師聯絡並登記後進入。
四、車輛准入放行制度
1、學校在正常教育教學工作期間,應關閉好校門,嚴禁機動車輛進入學校。
2、上級視察工作或確因工作需要進入學校的車輛,需經學校領導同意後,在門衛工作人員的引導下停放到指定地點,禁止鳴笛,限速行駛,確保師生安全。
五、物品出入查驗制度
1、學校門衛工作人員對進出學校的外來人員攜帶的物品進行登記,對可疑物品要進行查驗,嚴禁易燃易爆、劇毒、管制刀具等危險物品進入校園。
2、學校門衛工作人員對帶出學校的大宗物品要經有關部門同意並查驗登記後方可放行。
3、學校門衛工作人員要加強對帶入或帶出學校的可疑物品的盤查,確保學校和師生的人身財產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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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門衛人員務必熱愛學校,職責心強,服從安排,有吃苦精神;身體健康,有勝任工作的體力;務必堅守崗位,不遲到、早退,不擅離職守。
2、認真學習有關法律和治安保衛常識,服從學校保衛處(科)的管理,嚴格執行學校的各項規章制度,用心維護校內秩序,做好安全保衛工作。
3、門衛人員值勤時要著裝規範、禮貌禮貌、熱情服務、認真負責。仔細檢視核實外來人員的有關證件,辦理入校登記手續。
4、嚴格控制外來人員進入校園,確需進入時,務必認真核實,搞好登記。嚴格控制外來機動車輛進校行駛和停放,禁止小商小販進入學校或在校門口擺攤設點出售物品。
5、上課時間學生出門須持由班主任簽字的請假條方可放行。禁止學生攜帶易燃易爆物品、寵物以及管制刀具進入校園。
6、認真做好來客登記工作,填寫會客單。嚴格執行學校會客制度,來訪者經確認能夠接待後方可入校;出校時,應憑被訪者簽字的會客單予認確認。如被訪者遇上課或開會,門衛應安排來訪者在門衛室等候。
7、教育門衛人員值班前和值班期間不得飲酒,不在值班室與閒雜人員閒聊,不得擅離職守,不得在崗上抽菸、吃零食、下棋、打牌等。
8、學校門衛在崗期間的工作表現,每月由學校保衛處(科)考核,對工作中表現突出的個人予以獎勵,對考核不合格的或違紀的個人給予必要的處理,狀況嚴重的予以調離崗位或辭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