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用電的管理制度(通用12篇)
學校用電的管理制度(通用12篇)
在我們平凡的日常裡,很多地方都會使用到制度,制度是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辦事規程或行動準則。那麼制度的格式,你掌握了嗎?下面是小編收集整理的學校用電的管理制度(通用12篇),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學校用電的管理制度1
一、安全用電、節約用水人人有責。
二、水電安全工作是小學的重要工作,水電工要嚴格按規範要求操作,保證正常的水電執行,維護正常的教學和生活秩序。
三、未經小學同意,不準隨便接線接管,確保線路管道暢通。
四、各種水電設施、裝置要經常檢查、維修保養。
五、遇管道阻塞,水籠頭破損,水管破裂,電燈損壞,路燈不亮,要及時維修。
六、遇停電、停水等情況,要採取應急措施,保證食堂等部門及時供應上水電。
七、若發生緊急情況,不能急時排除故障,必須做好安全防範措施,掛上警示號牌,確保安全。
八、安裝和維修電器裝置線路,必須由電工按《電力裝置技術規範》進行操作,安裝接電時需向用電管理部門申請,經稽核批准後由電工負責施工。
九、因工作需要必須架設臨時用電線路的,應由使用部門用電管理部門提出申請,經審查批准後方可安裝,安裝的臨時電氣線路必須符合電器安裝規範的有關規定,保證安全用電,用後及時拆除。
十、臨時電器線路使用期間,由使用部門監督,電工負責維護,操作人員停止使用時必須及時切斷電源,臨時電器線路限期使用,最多不得超過一週,確需延期使用的必須辦理延期審批手續,否則由電工按期拆除。
十一、非電工人員嚴禁拆裝、挪移臨時電氣線路,否則造成事故的,由使用部門負責人與肇事者承擔全部責任。
十二、電器裝置的操作人員,必須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並定期對裝置進行檢查、維護,及時發現問題及時報告,由專業人員負責維修,工作結束後必須切斷電源,做到人走電斷。
十三、每季度對電氣線路進行一次全面檢測、維修,並做好記錄。
十四、明火作業管理
1、禁止在具有火災、爆炸危險的場所使用明火。
2、因特殊情況需要進行電、氣焊等明火作業的,動火部門和人員應當辦理《明火作業許可證》,許可中應註明動火級別、申請部門和動火部位、動火人及監護人、明火作業理由、現場實施安全措施狀況、動火時間和地點等內容。不得擅自變更明火作業的時間地點。
3、明火作業現場應落實現場監護人,將施工區和使用區進行防火分隔,清除動火區域的易燃、可燃物,配置消防器材,專人監護,在確認無火災、爆炸危險後方可動火施工。
4、進行電焊、氣焊等具有火災危險作業的特殊工種操作人員,必須持證上崗,並遵守消防安全規定,落實相應的消防安全措施。
5、每天作業完畢,應清理作業現場,熄滅餘火和飛濺的火星,並及時切斷電源。保衛部門對清理完畢的現場進行檢查。
6、未經批准私自動用明火的,保衛部門應責令其停止動火作業。
十五、宿舍內嚴禁使用電褥子、電爐、電暖器等電熱裝置,嚴禁使用蠟燭、酒精爐、液化氣罐等。
十六、教學樓、實驗室、圖書館、禮堂、宿舍樓、食堂等重要場所,嚴禁吸菸。
十七、教學樓、實驗樓、圖書館等有外漏插座的用電部位,用後及時斷電,嚴禁帶電空載執行。
十八、 照明燈具要嚴格管理做到人走燈滅,嚴禁長明燈。
學校用電的管理制度2
1、教室、寢室、辦公室、飯廳及其他公共場所的照明及生活設施的電閘或開關不得出現有裸露電源現象,專業電工每天巡查,發現隱患,立即排除。
2、教室、辦公室內配置的飲水器、電腦、空調等電器,晚上人離開時必須關閉電源,落實專人召責。室內的燈光要及時關閉。
3、教室、寢室、辦公室內一律不準使用“熱得快”,對違規者,收繳器材,酌情處罰,圖書館、檔案室嚴禁使用危險性電器。
4、校內各處、室因教學、生活需要而加設電源插座或拉線,必須經總務處同意,由專業電工規範操作,未經同意一律不得私拉亂接,以免導致用電隱患。
5、食堂、浴室及有潮氣的公共場所用電,必須安裝漏電保護器,安裝防霧照明燈,並由專業電工定期檢查器材裝置和燈具的安全效能完好情況,使用排風機必須有完整牢固的安全護罩。
6、校內教工宿舍每幢樓由校長室委派一名責任心強的教工為用電安全監督員,防止用電超荷及公共廚房長明燈而引發火災。
7、教學樓電梯專供教工使用,無特殊情況,學生一律不得使用。電梯內必須設掛應急求援電話和乾粉滅火器一部,並保證其完好狀態。
8、發電機房由專業電工負責管理,定期檢查發電機完好待機狀態和配電箱正常運轉情況。
9、成立消防隊,定期培訓,演練消防救護技能。
學校用電的管理制度3
1、學校安全用電管理由校長、安全副校長、總務主任、安全辦公室主任全面負責,並落實責任到人。
2、總務主任、安全辦公室主任要經常檢查教學用電、生活用電是否正常,是否完好。
3、學校資訊組負責多功能教室、微機室的用電線路以及用電器的使用和檢查。
4、值班教師每天交接要巡視學校電源線路、照明、插座、生活用電、電教裝置、做到安全使用,發現問題要報告總務主任、安全辦公室主任,並要及時維修。
5、辦公室線路不得私自任意更改、移位、拆裝和亂接。
6、發現電器有故障時,應及時關閉電源,不得隨意拆卸,要經過學校主管領導請專業人員進行修理。
7、做到節約用電,班主任、各功能室負責人下班前要把自己負責區域的電燈、用電器以及電源關閉。
8、班主任教師要經常透過安全課、放學前一分鐘安全教育等形式教育學生安全用電,不得任意損壞電源設施、裝置。
9、各教室、辦公室、值班室禁止使用電爐子、電褥子等大功率用電器。安裝大容量的電器裝置,必須經電業管理部門批准,擅自安裝的予以沒收。不允許安裝大容量用電器的地方,一律禁止安裝。
10、電器在使用過程中,發生打火、異味、高熱、怪聲等異常情況時,必須立即停止操作,關閉電源,並及時找電工檢查、修理,確認能安全執行時,才能繼續使用。
11、安全用電必須堅持定期檢查制度,學校每月要進行一次徹底檢查,對不安全隱患及時整改。
學校用電的管理制度4
一、全校師生必須樹立主人翁意識,節約用電、反對浪費。未經學校同意,任何人不得隨意開線口(違者罰30元)、私拉亂接(違者罰50元),損壞用電設施者照價賠償,電錶外接線用電(罰50元),並都納入評價之中。
二、本校教師生活用電,每人每月冬季6度、夏季5度,走出部分由用電個人承擔。師生食堂、小賣部、列印室用電均由承包人承擔。每學期放假前7天,用電管理人員收清電費並公示用電情況。
三、所有個人用電電錶須經總務處與電管員核准查封,任何人不得私自啟封。或私自啟封者處50——100元罰款。
四、教室以能見度為標準開關燈,能看得見仍繼續開燈,浪費用電的其費用由代課教師和學生共同承擔,並作為評價內容之一。學生宿舍和教室晝夜通明其電費由學生和相關老師承擔。同時作為評價內容之一。開關燈不及時扣相關教師或單位積分0.5—2分。
五、禁止大負荷用電,凡因超載用電引用電設施損壞的,或造成經濟損失的.,由用電當事人賠償損失並承擔一切責任。
六、凡私人在校內鋸柴等非照明用電的,電費一律按功率計算,當面結清,由學校收清電費。
七、公用電燈隨用隨開,誰開誰關,除學校規定的照明燈外,其餘不得開放長明燈。
八、用電管理人員依據本制度及時查處,每週將其積分報學校兌現獎懲(1次2分)。凡因管理不及時、不到位、粗疏、瀆職等造成的損失和安全事故,由用電管理人員負直接責任。
學校用電的管理制度5
1、辦公室、教室用電必須做到人走燈滅,責任到人,杜絕浪費電能,控制長明燈,嚴禁在教室和辦公室使用電爐、微波爐等家用電器。
2、嚴禁在燈具、電扇、背投、配電箱等電器上懸掛覆蓋飾品等易燃物品。多媒體裝置、照明燈、飲水機等使用完後應及時關閉電源,避免引起火災。
3、教室安全用電由班級負責管理,電器裝置的使用,必須由老師親自操作,嚴禁學生開關電器和拆卸教室的電器接線、開關、插座等。
4、嚴禁用溼布擦洗電器,以防止意外事故發生。
5、凡電器或線路出現問題,必須立即停止使用並及時報告學校後勤處,嚴禁自行處置。
6、凡使學校電源的使用者,統一用電錶記量,任何人不得私自動用電錶和接線,並對自己電錶,表箱負有保護責任,發現有撬箱,毀表等竅竊電行為的,一經查出,嚴肅處理。
7、要愛護學校用電設施,不得故意損壞。家屬應對子女負責,班主任要經常對學生進行用電安全教育。
8、學校每學期將對各班電器的使用,管理等情況進行檢查、評比。凡是出現燈管破損、多媒體電教裝置零件遺失或人為造成損壞的均由各班負責賠償。
學校用電的管理制度6
1.加強安全用電教育,規範用電行為,成立學校安全用電領導小組,完善安全用電管理制度,並責任落實到人,防止用電事故的發生,保障正常用電,確保學校師生的安全用電。
2.電工必須持證上崗,熟悉崗位規章制度和用電裝置的效能、操作方法,正確使用電工用具。電工要隨時關注學校用電裝置,週週有檢查,及時消除事故隱患,及時維修開關、插座、電燈等,排除用電故障。維修用電器時程式要規範,嚴禁在未停電的情況下搬動用電裝置。
3.學校各辦公室、教室、宿舍的用電裝置由學校總務處統一負責,不準私自變更和增設。
4、對全校的電線、燈具、插座、插頭、各種電氣開關每月進行一次檢查,發現問題及時更換,確保用電安全。嚴禁在校園內使用“三無”(無中文標識、無廠名、無廠址)產品、不合格產品、劣質電器產品和自制的用電裝置。嚴禁私拉亂接、自行改線或鋪線,以免發生短路及漏電現象。
5.嚴禁各辦公室、教室、宿舍使用大功率的電器,增加用電裝置時要向總務處申請或電工批准,不得私自安裝電氣插座。寢室嚴禁使用電褥子、電暖器等取暖裝置,以免電路短路及火災事故的發生。
6.使用各種電器裝置時若發現異常現象,如發現電器、電線冒煙起火或有刺鼻氣味時,應立即關閉電源開關,並上報部門領導或總務處,通知專人維修。
7.嚴禁在燈具、電扇、空調等電器上懸掛覆蓋裝飾品等易燃物。辦公室擺放計算機時,儘量靠近電源,避免四處佈線、盤繞電源、跨接電線。教室內多媒體裝置使用專人負責,不得將多媒體裝置用於玩遊戲或私自拆裝多媒體裝置。
8.增強安全用電意識,學習安全用電常識。注意保持用電裝置及周圍的環境衛生,嚴禁堆放易燃物品。
9.教育師生掌握正確的觸電急救方法,一旦發生觸電事故,必須立即呼救,斷開電源,招呼周圍人員前來協助搶救,並拔打120急救電話。
10.值班領導、教師必須每天巡查一遍校園電路,發現問題,及時處置。班主任是班級用電安全第一責任人,必須天天檢查教室電路,保證教室用電安全;宿舍管理員要每天都檢查宿舍電路,保證學生宿舍用電安全。
11.校內的所有裝置用電電源線路的設計、施工、檢查、驗收、維護均由學校統一管理。不得自行接線接電,禁止私拉電線,私自安裝用電裝置設施。
12.在變壓器、配電房周圍設立防護欄,並用醒目的警示牌提醒學生危險,禁止靠近、攀爬。
學校用電的管理制度7
一、要加強和重視對用電設施的管理和維修。
對配電櫃、電閘要經常進行觀察、檢查、保證供電裝置、儀器儀表的運轉轉正常。
二、配電櫃嚴禁非電工操作人員操作,所有人員不得亂動配電設施、儀器儀表、隨意拉開電閘,以免損壞儀器,造成人身傷害事故。
三、用電管理人員要遵守用電操作規程,不得違章操作、帶電操作、要保障用操作人員自身安全,避免發生人身傷害事故。
四、用電管理人員要經常檢查、檢修電力線路。
電線老化、要及時更換,防止發生漏電造成火災和人身傷害事故。
五、禁止非用電管理人員亂接電線,私用電爐,嚴格用電管理制度,發現有違犯用電制度的情況,要嚴肅處理,因私接電源等造成經濟損失和人身傷害的要依法嚴懲。
學校用電的管理制度8
為加強學校用水用電的規範化管理,特制訂本制度。
一、用水用電原則
合理用水用電、節約用水用電、安全用電。
校內住戶用水用電,按量收費。
禁止破壞水電設施,嚴禁偷電。
二、用水用電相關規定
1、全校師生都應注意節約用水用電。
用水做到:沒有長流水現象,不隨意損壞水錶、閥門、龍頭、水管等設施,如有損壞,照價賠償,落實到具體年級、處室及具體個人。任何人不準向校外供水,若被發現,除沒收供水設施外,還要扣除當月工資5%。
用電做到:無人熄燈,出門關燈。各年級處室相互監督,凡一晚燈未關,每盞燈罰款三元。
各家屬住戶,一律不準表外用電,違者一經查出,罰款伍拾元。
對舉報偷電,經核實無誤,獎勵舉報人叄拾元;對發現電器裝置發生故障及時報告者,獎勵拾元。
2、注意安全用電。
安全用電,人人有責。
不準在電線上晾毛巾,曬衣服、被褥等,違者每次罰款拾元。
不準私自亂接電線,違者罰款伍拾元。若因此發生事故,造成集體財產及他人財物損失的,照價賠償;造成自身財物損失及人員傷亡的,學校概不負責。
3、私人(校內家屬住戶,單身教職工)用電要繳費。學校水電工要廉潔奉公,不徇私情,按月清查住戶水錶、電錶,算出水費、電費金額,填好清單告知住戶,並按時報會計室,由會計室人員在其工資中扣除相應款項。
4、每學期,學生按規定繳納水費、電費,由總務收取。
各班電器由本班學生使用並護理,維修費用由學生分擔。
三、管理人員職責
1、樹立全心全意為師生服務、為教學服務的思想意識,按作息時間表上下班,嚴格執行水電工操作規程,確保校內各處水、電的正常供應。
2、負責安裝和維修全校(包括教學區、生活區、教工宿舍)的水電裝置,並定期進行安全檢查。經常巡視水電裝置的.執行情況,發現問題及時處理,確保水路暢通,用電安全。
3、注意做好發電機、抽水機、變壓器等重要裝置的保養工作。
4、嚴格執行節約用水規定,加強檢查督促,隨時糾正浪費現象。
學校用電的管理制度9
一、用電安全管理:
1、沒有電工合格證的任何人不得進行用電維修、安裝、改造等工程。
2、嚴禁在校園內隨意拉設電線,嚴禁超負荷用電。
3、電氣線路、教學儀器裝置的安裝應由校內或僱聘校外持證電工負責。
4、各辦公室、教室、專職活動室下班後、節假日,按規定該關的電源一律予以關閉。
5、不經學校許可,任何人不得在校內私用電熱棒、電爐、電飯煲等大功率電器。如有違規者將按有關規定嚴肅處罰。
二、用火安全管理:
1、學校內不經學校批准,任何教師和個人都不許在校園內使用明火。
2、在實驗室上實驗課時需要用明火,一定要有教師在場,並向學生講清楚怎樣用火和注意防火。
3、學校在野外開展的野遊、夏令營等活動時不準師生在野外用明火搞野炊、篝火等活動。
4、學校食堂使用明火時,柴油要遠離火源;做菜時油鍋溫度不要過高引起火災;滅火器要放在灶房明顯位置已備急需。
學校用電的管理制度10
為了加強管理,做到安全用電,切實保障廣大師生的人生安全和財產不受損失,維護學校正常教學秩序,特制訂以下用電制度。
1、學校各辦公室、宿舍、教室的用電裝置由學校總務處統一安裝,不準私自變更和增設,若確需變更或增設,須報請學校分管領導批准,由學校安排電工安裝,未經許可自行變更或增設的一經發現,罰款五十元,如造成觸電、失火等責任事故,當事人須承擔主要責任。
2、不準使用電爐子、電飯鍋、電褥子等不直接服務於教學的電器裝置,一經發現除沒收電器外,同時給予一百元以上的經濟處罰。
3、要節約用電,合理用電,教室大白天不能開燈,無人時應隨手切斷電源,確保人身和財產安全。
4、教室裡的插座,僅供教學使用,不得私自插熱水器、充電器等其它電器,一經發現,用電器沒收並處以五十元的罰款。
5、各功能教室的.照明燈泡,如屬自然損壞,報宿舍管理員負責更換,線路發生故障須報管理員由學校電工維修,任何人不得私自更換燈泡和修整或變更電路。不準接用其它的一切電器,一經發現,除沒收電器處同時處以五十元的罰款。
6、違反本制度造成公私財產損失的,應照價賠償,後果嚴重要追究當事者的刑事責任。
以上規定望廣大師生員工自覺遵照執行。
學校用電的管理制度11
安全節約用電是學校安全節能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是學校健康持續發展的必要保障,為加強管理,明確要求,規範各類用電行為,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用電要求及措施
1、各行政辦公室、教研組、年級組辦公室、教室、食堂、走廊等場所的照明裝置要根據作息時間及時關閉,堅決杜絕“白晝燈”和“長明燈”現象。
2、計算機、印表機、飲水機、空調、電風扇、教室多媒體等電源由各部門負責人或指定負責人在下班(下課、或活動結束)後關閉電源,如後面的人要繼續使用,則誰用誰關掉。
3、教室的照明、飲水機、電視機、多媒體等,應專人專管,其它人不能隨便開啟,多媒體講臺內插座不得私接亂用。
4、食堂餐廳就餐後,餐廳的照明裝置應該及時關閉,不用的耗電設施也應及時關掉,大功率的裝置應有專人負責。
二、管理責任
1、教室內一切照明、電器裝置均由所在班級負責管理,第一責任人為班主任。
2、行政辦公室、教研組、年級組的照明和電器裝置(飲水機、電風扇、電腦、空調等),由各處室主任、教研組長、年級主任或專門指定人負責管理,各處室主任、教研組長、年級主任或指定責任人是該室用電第一責任人。
3、教學區走廊及室外各種照明、電器裝置由所在保潔人員以及電工負責管理,保潔員及電工為第一責任人。
4、食堂照明、電器裝置由食堂負責人為第一責任人。
5、各種用電裝置的使用保養由總務處專門指定人員負責。
三、檢查考核
1、本制度自公佈之日起開始執行,學校定期派專人進行相應的檢查,如發現違反制度的現象,則對責任人按照師德考核細則中的履責不到位條款予以追究。
2、本制度涉及到的.相關責任人,併入學校《安全管理責任範圍》。
學校用電的管理制度12
安全用電、節約用電是學校安全節能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是學校健康持續發展的必要保障,為加強管理,明確要求,規範各類用電行為,特制定本安全節約用電管理制度。
1、校園公共場所內一切照明、電器裝置均由所在包乾區班級負責管理,第一責任人為班主任。辦公室的照明和電器裝置(電扇、電腦、空調等),由各辦公室主任負責管理,第一責任人為辦公室主任。
2、辦公室在採光不足時開燈,嚴禁在自然採光足的情況下,閉著窗簾開燈。所有電源(電燈、電扇、電腦、空調等)必須在離校時切斷,由辦公室主任負責檢查、學校安全小組抽查結果列入教師月考核。
3、辦公室禁止使用電熱器(取暖器、電熱毯)等大功率耗電裝置;禁止使用花錢板等不安全裝置。
4、教室的照明、飲水機、電視機、電腦等,應專人專管,其它人不能隨便開啟,放學後應及時關閉電源。教室使用照明做到隨開隨關,學生休息時間不開,不能出現無人燈。學校安全小組抽查結果列入班主任月考核。
5、辦公室、專用教室使用空調必須在氣溫4℃以下或35℃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