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規章制度和管理制度8篇

公司規章制度和管理制度8篇

  在現在社會,制度起到的作用越來越大,制度對社會經濟、科學技術、文化教育事業的發展,對社會公共秩序的維護,有著十分重要的作用。擬起制度來就毫無頭緒?下面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公司規章制度和管理制度8篇,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公司規章制度和管理制度8篇1

  基本制度

  1、進入辦公室必須著裝整潔。

  2、在辦公室自覺講普通話,禁止喧譁、說笑、打鬧,說粗話、髒話。

  3、愛護辦公室的各項設施,隨時保持辦公室乾淨、整潔、營造一個良好的工作環境。

  4、不得利用辦公室會客、聚會、不得在辦公室吃飯,更不允許吸菸。

  5、各部門務必及時、認真遞交下個月的工作計劃和上一月的工作總結。

  6、辦公室工作由辦公室人員全面負責,其他部門予以配合。

  7、不準私自動用辦公室物品,如需應向辦公室登記並做好領取記錄。

  會議制度

  1、參會時,不遲到、不早退;有病、有事的確不能出

  席會議者應先請假,同意後方有效。

  2、學生幹部參會時,務必做好會議記錄,以便及時安排和佈置工作。

  3、每次例會後,各部須交書面報告和工作計劃。

  4、各項會議制度應充分堅持民主、認真、廣泛聽取每位成員的意見。

  值班制度

  1、值班人員必須按時到辦公室。

  2、接待來訪同學,處理當日事務,瞭解同學宿舍管理的意見,巡視各宿舍樓,處理各宿舍樓的一般問題,及時向學生宿舍管理科報告情況。

  3、工作中必須熱情、禮貌、認真的原則。

  4、在值班記錄本上詳細的記錄當日的值班情況。

  1、綜合協調

  1、1貫徹執行公司各項方針、政策、指令,負責監督、協調、檢查各部門、各分公司的實施情況;

  1、2搞好資訊服務工作,為公司領導制訂生產經營計劃和長遠規劃提供相關資訊;

  1、3負責組織、承辦公司有關會議,並形成和釋出會議紀要;

  1、4負責制訂公司辦公室的規章制度、工作程式和管理標準;指導、協調分公司辦公室工作;

  1、5負責彙總、制定公司年度、月度工作計劃並進行檢查督促;

  1、5負責協調、溝通公司內外關係,來信來訪和對外宣傳,處理公司辦公日常事務,樹立公司形象;

  1、6完成公司領導臨時交辦的各項工作。

  2、公文處理

  2、1負責公司內外檔案的收發、籤閱、辦理和歸檔;

  2、2負責完成公司領導交辦的檔案的起草、制文和發文;

  2、3負責公司內外檔案資料的列印、影印;

  3、檔案管理

  3、1負責公司行政檔案的管理,做好立卷、歸檔、分類、保管和保密工作;

  3、2負責公司執照、印章的管理,嚴格使用程式和手續。

  4、後勤服務

  4、1負責公司通訊設施的管理和通訊費用的結算;

  4、2負責公司辦公用品的購買、登記和發放;

  4、3負責公司報刊、資料的徵訂和信函的傳送;

  4、4負責公司辦公車輛的管理,做好車輛排程,維修和安全工作;

  4、5負責公司總部安全、衛生的監督、管理工作;

  4、6負責領導和總部員工的後勤保障工作;

  4、7負責公司對外接待工作。

公司規章制度和管理制度8篇2

  為了加強閉路電視監控系統操作室的管理,確保監控系統的正常使用和安全運作,充分發揮其作用,保障園區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條電視監控室必須晝夜24小時由經過專業培訓的人員值班。值班人員應堅守崗位,認真履行崗位職責,嚴格落實各項規章制度、規定和安全操作規程,確保監控系統的正常執行。

  第二條監控人員必須具有高度的工作責任心,認真負責安全監控任務,及時掌握各種監控資訊,對監控過程中發現的情況及時進行處理和上報。

  第三條監控人員每天對監控錄影進行檢視,發現有異常現象或員工亂收費現象,及時保存錄像片段,並作好標記,以備查用。

  第四條值班人員必須嚴格按照規定時間上下班,不準隨意離崗離位,個人需處理事務時,應徵得保衛科長的同意並在有人頂崗時方可離開。

  第五條監控人員須愛護和管理好監控室的各項裝配和設施,嚴格操作流程,確保監控系統的正常運作。

  第六條無關人員未經許可不準進入監控室,外來人員需到監控室查詢情況和及觀訪者參觀,必須經保衛科長上報分管副總,同意後方可進入監控室。

  第七條不準在監控室聊天、會友、玩耍,不準隨意擺弄機器裝置,嚴禁在監控值班期間打盹睡覺,一經發現,按公司規章制度嚴厲處分。

  第八條公司領導定期到監控室查詢情況,值班人員應及時彙報監控情況。

  第九條保持監控室裝置的清潔衛生,堅持每月進行系統維護,確保機器裝置的正常運作。

  第十條監控裝置系統發生故障時,應及時聯絡維修人員進行維修,並做好登記。

  第十一條監控人員必須保守公司監控秘密,不得在監控室以外的場所議論有關監控錄影的內容。

  第十二條未經公司總經理批准,不得擅自關閉電視監控系統、停止系統執行。

  第十三條本制度自頒發之日起執行。

公司規章制度和管理制度8篇3

  第管理制度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規範公司的行為,保障公司股東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和有關法律、法律規定,結合公司的實際情況,特制訂本公司章程範本。

  第二條公司名稱:

  第三條公司住所:

  第四條公司由王濤郭軍儉霍禮鈴共同投資組建。

  第五條公司依法在銀川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記註冊,公司經營期限為10年。

  第六條公司為有限責任公司,實行獨立核算,自主經營,自負盈虧。股東以其出資額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公司以其全部資產對公司的債務承擔責任。

  第七條公司堅決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及本章程規定,維護國家利益和社會公共利益,接受政府有關的監督。

  第八條公司宗旨:自主創新、專注務實,服務社會

  第九條本公司章程範本對公司、股東、執行董事、監事、經理均具有約束力。

  第十條本公司章程範本經全體股東討論透過,在公司註冊後生效。

  第二章公司的經營範圍

  第十一條本公司經營範圍:計算機系統整合,通訊工程,安防工程。

  第十二條本公司註冊資本為貳佰萬元人民幣。

  第三章股東的姓名

  王濤,郭軍儉,霍禮鈴

  第四章股東的權利和義務

  第十四條股東享有的權利

  1、根據其出資份額享有表決權;

  2、有選舉和被選舉執行董事、監事權;

  3、查閱股東會議記錄和財務會計報告權;

  4、依照法律、法規和公司章程規定分取紅利;

  5、依法轉讓出資優先購買公司其他股東轉讓的出資;

  6、優先認購公司新增的註冊資本;

  7、公司終止後,依法取得公司的剩餘財產。

  第十五條股東負有的義務

  1、繳納所認繳的出資;

  2、辦理公司註冊登記後,不得抽回出資;

  3、遵守公司章程規定。

  第十六條本公司股東出資情況如下:

  股東甲:王濤以現金出資,出資額為人民幣67萬元整,佔註冊資本的34%。

  股東乙:郭軍儉以現金出資,出資額為66人民幣萬元整,佔註冊資本的33%。

  股東丙:霍禮鈴以現金出資,出資額為66人民幣萬元整,佔註冊資本的33%

  第五章股東轉讓出資的條件

  第十七條股東之間可以自由轉讓其出資,不需要股東會同意。

  第十八條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出資:

  1、須要有過半數以上並具有表決權的股東同意;

  2、不同意轉讓的股東應當購買該轉讓的出資,若不購買轉讓的出資,視為同意轉讓。

  3、在同等條件下,其他股東有優先購買權。

  第六章公司的機構及其產生辦法、職權、議事規則

  第十九條公司股東會由全體股東組成,股東會是公司的權力機構,依法行使下列職權:

  1、決定公司的經營方針和投資計劃;

  2、選舉和更換執行董事,決定有關執行董事的報酬事項;

  3、選舉和更換由股東代表出任的監事,決定有關監事的報酬事項;

  4、審議批准執行董事的報告;

  5、審議批准監事的報告;

  6、審議批准公司的年度財務預算方案、決算方案;

  7、審議批准公司的利潤分配方案和彌補虧損方案;

  8、對公司的增加或者減少註冊資本作出決議;

  9、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出資作出決議;

  10、對公司兼併、分立、變更公司形式,解散和清算等事宜作出決議;

  11、修改公司章程。

  第二十條股東會議分為定期會議和臨時會議,由執行董事召集和主持,執行董事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職務時,由執行董事指定的股東召集和主持。

  定期會議應當每年召開一次,當公司出現重大問題時,代表四分之一以上表決權的股東可提議召開臨時會議。

  第二十一條召開股東會會議,應當於會議召開15日以前通知全體股東。

  股東會會議應對所議事項作出決議,決議應由代表二分之一以上表決權的股東表決透過,但股東會對公司增加或者減少註冊資本、分立、合併、解散或者變更公司形式、修改公司章程作出的決議,應由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決權的股東表決透過。股東會應當對所議事項的決定作出會議紀要,出席會議的股東應當在會議紀要上簽名。

  第二十二條公司不設董事會,設執行董事一名,由股東會選舉產生。

  第二十三條執行董事對股東會負責,行使下列職權。

  1、負責召集股東會,並向股東會報告工作;

  3、決定公司的經營計劃和投資方案;

  4、制訂公司的利潤分配方案和彌補虧損方案;

  5、制訂公司的年度財務預算方案、決算方案;

  6、制訂公司增加或者減少註冊資本的方案;

  7、擬訂公司合併、分立、變更公司形式,解散的方案;

  8、決定公司內部管理機構的設定;

  9、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經理,財務負責人,決定其報酬事項;

  10、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第二十四條執行董事每屆任期三年,任期屆滿,連選可以連任。

  第二十五條公司章程範本中公司設經理,經股東會同意可由執行董事兼任。經理行使下列職權:

  1、主持公司的生產經營管理工作;

  2、組織實施公司年度經營計劃和投資方案;

  3、擬定公司內部管理機構設定方案;

  4、擬訂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5、制定公司的具體規章;

  6、聘任或解聘公司副經理、財務負責人及其他有關負責管理人員。

  第二十六條公司設立監事一名,由股東會選舉產生。執行董事、經理及財務負責人不得兼任監事。

  第二十七條監事任期每屆三年,監事任期屆滿,連選可以連任。

  第二十八條監事行使以下職權:

  2、當執行董事、經理執行公司職務時違反法律、法規或者公司章程的行為進行監督;

  3、當執行董事、經理的行為損害公司的利益時,要求執行董事和經理予以糾正。

公司規章制度和管理制度8篇4

  近期,我行大力組織開展“公司規章制度”教育活動,我積極參與其中,我感受頗深,一是深刻感受到了學習的收穫,進一步樹立了我的合規意識,併為我如何在工作中處理好發展和風險的關係指明瞭方向;二是深刻感受到了學習的重要性和必要性,透過學習之後才發現我們目前一些違反規章制度的現象還不同程度存在,各項業務操作中仍然存在一些風險隱患,學習公司規章制度,堅持合規操作已非常之迫切。

  俗話說:國有國法,家有家規。公司是我們的家,我們要共同愛護好。透過學習,結合工作中的實際情況,我認真思考,要更好地貫徹執行本辦法,個人認為需從以下方面努力:

  一是樹立好一個觀念,那就是合規觀念。公司規章制度是以負面懲戒來防範、杜絕我們業務經營中的一些風險,正如我們常說批評教育只是手段,目的還是要確保業務經營合法合規,因此,學習好、執行好公司規章制度的一個前提就是我們要有強烈的合規意識,牢固樹立企業文化核心理念中“合規創造價值、違規就是風險、安全就是效益”的管理理念和風險理念。

  二是堅持兩個原則,在工作中要做到合規,執行公司規章制度,就必須堅持從我做起的原則,公司規章制度適用的物件為全行員工,那麼它的執行和落實就要全行每一個員工從自身做起,達到以點拉線帶面的全域性效果;就必須堅持從細節做起的原則,細讀公司規章制度,各類違規行為涵蓋各個階層、各項業務、各種環節,特別是諸多看似常見、看似輕微的細節之處,往往是最容易觸犯之處。以第九節違反信貸業務規章制度行為及處理來看,擅自篡用他人C3密碼進行業務操作的最嚴可給予開除處分,而我們實際操作中經常有使用他人C3使用者進行業務的。因此,我們在執行《員工違反規章制度處理辦法》時要樹立“勿以惡小而為之”的敬畏之心。

  三是建立三種機制,公司規章制度要達到長效,我們就必須建立好學習機制、監督機制和落實機制。首先是要有多種形式、多種渠道、多個層面的學習機制,只有透過學習,我行才能知曉哪些是能做的、合規的,哪些是不能做的、違規的,同時透過典型案件事例來時刻敲響我們的警鐘;其次是要有全方面、全流程、全員的監督機制,透過監督來使全行員工都約束規範自己的行為,不僅在行內形成一種監督,也可以透過公安機關、客戶等行外人員實現外部監督;再次是要有不折不扣、公平公正的落實機制,對於惡意的違規行為要做到嚴懲不貸,嚴格執行辦法,對於非惡意、自我認識強、改正到位,未造成重大損失的要秉承以人為本的理念以警示教育為主,同時在處理違規行為中一定要做到可觀、公平公正。

公司規章制度和管理制度8篇5

  辦公室是公司對外聯絡的中心樞紐,是展現公司形象的一個重要視窗,全體員工均須遵守辦公室的有關規定。

  第一條按時上下班,上班期間必須穿工作服、佩戴工作牌;

  第二條辦公室內須保持肅靜,辦公時要端正坐姿,不得大聲喧譁,不得在樓梯處停留會話,辦公時間不準做與工作無關的事情;

  第三條嚴禁上班期間在辦公室打牌、下棋、賭博,未經他人允許,不準隨意翻閱他人辦公資料,更換臺、凳、電話等,違者視情節輕重作出處理;

  第四條文明接聽電話,不得借辦公電話談與工作無關的事情,做好電話記錄,及時做好請示彙報,如私自打國內國際長途或用電話打與工作無關的資訊臺等,一經查實,個人除需承擔相關電話費用外,並加罰20元/次;

  第五條嚴禁串崗或群聚聊天,影響他人工作;

  第六條注意保持辦公室的環境衛生,保持辦公室牆面及隔板玻璃的清潔,不得隨地吐痰、亂丟雜物;辦公用品、檔案資料、器具等須擺放整齊,衣物、箱架、雨衣(傘)、頭盔等私人物品必須放到更衣室,下班後應整理好桌面物品,嚴禁亂擺亂放;

  第七條辦公室內嚴禁吸菸,嚴禁將菸頭扔進紙簍,違者罰款10元/次;

  第八條辦公室內的各種設施(包括空調、排氣扇、水龍頭、燈管、電話、電腦等)未經同意不準隨意拆裝,如出現故障須及時通知維修人員維修,凡擅自拆裝或者人為損壞的,須照價賠償;

  第九條熱情接待來訪客戶等外來人員,言行大方,注意維護公司形象;

  第十條下班後要關好門窗,關閉空調、燈管、電腦等電源,最後離開辦公室的人員,要檢查電源關閉情況等;

  第十一條嚴格按照夜班值班表值班,如需調換,應提前一天向分管副總、總經理申請,同意後,方可調換,不得無故不值夜班;

  第十二條本制度自頒發之日起執行。

公司規章制度和管理制度8篇6

  一、工作場所內不得嬉戲打鬧、閒聊、玩手機、網路遊戲、網路聊天、利用公司電話打私人電話、吃食物、聽音樂等與工作無關的事情;

  二、公司員工上下班必須嚴格按照作息時間執行,不得無故缺勤、曠工、遲到、早退;

  三、員工必須服從上級管理人員領導,不得怠慢工作;

  四、工作期間遇到顧客訪問時,須面帶微笑並主動問好;

  五、上班要統一著工裝,佩帶工作卡,必須保持良好的工作態度和風貌;

  六、當日的工作必須在下班前結束,不得拖到第二個工作日;

  七、上下班前按《衛生輪流值日表》打掃辦公區域內衛生,保持整潔、乾淨的工作環境;

  八、下班時必須關好門窗及裝置電源,防止安全事故發生,值班人員做好監督檢查;

  九、熱愛本職工作,積極學習業務知識。

  十、同事間要團結互助、相互協作,相互支援。

公司規章制度和管理制度8篇7

  為加強公司財務管理,根據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及財務制度,結合公司具體情況,制定本制度。

  第一條財會人員應嚴格遵守財經紀律,貫徹“勤儉辦企業”的方針,以提高公司經濟效益、壯大公司經濟實力為宗旨,制止鋪張浪費,降低消耗,增加積累,把財務工作做好。

  第二條財會人員要認真執行崗位責任制,各司其責,互相配合,如實反映和嚴格監督公司各項經濟活動。

  第三條記帳、算帳、報帳必須做到手續完備,內容真實,數字準確,帳目清楚,按期報帳。

  第四條財會人員在辦理會計事務中,必須堅持原則,照章辦事。對違反財經紀律和公司財務制度的款項,應拒絕支付、並及時上報分管領導、總經理。

  第五條建立穩定的財會人員隊伍。財會人員調動或因故辭職,應與接替人員辦理交接手續,未辦完交接手續的,不得離職,不得中斷會計工作。

  第六條一切現金往來,須憑據收付。

  第七條正常的辦公費用開支報銷,必須用正式發票,印章齊全,經辦人簽名,經分管領導、總經理、董事長簽字後方能報銷付款。

  第八條嚴禁將公款存入私人帳戶,違者將視情節輕重移交司法部門處理。

  第九條本制度自公佈之日起執行。

公司規章制度和管理制度8篇8

  1.為加強公司勞動管理,維護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規定。

  2.日常考勤規定

  2.1員工正常工作時間為每週一至週五上午9時至12時,下午2時至6時。(如果週末加班,那麼就是上午九時30分至12時,下午2時至5時30分。)

  2.2員工必須按時上下班,不遲到,不早退,不無故缺勤。

  遲到:超過規定上班時間未到崗位為遲到。

  早退:未到規定下班時間離開工作崗位為早退。

  2.3員工日常考勤實行打卡制。

  2.3.1公司員工一律實行上下班打卡制度,所有出勤員工每天(包括加班)須保證至少兩個考勤記錄;

  2.3.2員工上下班需打卡,違反此規定者,給予雙方各書面警告一次並處以100元罰款;

  2.3.3員工因公外出不能按時打卡,應最晚於下一工作日內填寫《未按時打卡說明書》,註明因公外出時間及原因,由授權領導簽字,報公司考勤員留存;

  2.3.4公司考勤員:人事專幹、文員;

  2.3.5遲到早退的處罰:

  考慮公司辦公地點比較偏遠,目前公交車不太方便,員工在上班途中因不可抗拒原因(如電梯故障、交通堵塞等)而延遲到崗十五分鐘以內,不處罰,但必須對考勤員說明遲到原因,但每月累計5次以上(含)9:00以後到崗的,給予口頭指導一次;每月累計10次以上(含)9:00以後到崗的,給予書面警告一次;單次遲到超過15分鐘不足1小時或早退一次按以下標準扣罰。

  總經理級:200元/次

  部門經理級:150元/次

  部門主管級:100元/次

  部門專員級:50元/次

  部門文員級:40元/次

  員工級:30元/次

  2.4所有人員上班須先到公司報到後,方能外出辦理各項業務。特殊情況需經部門主管批准,不辦理批准手續者,按遲到或曠工論處。員工外出辦理業務前,須向部門主管說明外出理由,得到批准後,方可外出,否則按外出辦私事處理。上班時間未辦請假手續外出辦私事者,一經發現,扣除當天工資的70%,並給予警告一次。

  2.5缺勤:下列情形按曠工處理:

  2.5.1不經請假或請假未獲批准而擅自不上班者。

  2.5.2請假期限已滿,未續假或續假未獲批准而逾期不歸者。

  2.5.3不服從調動和工作分配,未按時到工作崗位報到者。

  2.5.4超過1小時未到(或離開)崗位,且無充分理由辦理補假手續者。

  2.5.5請假原因不屬實者。

  2.5.6曠工的處罰:按照月薪資標準÷28÷8×曠工時數×300%扣罰。年累計曠工達五天及其以上或連續曠工五天以上,解除勞動合同。

  3.員工請假的規定

  員工因各種原因需要離開工作崗位時,應辦理請假手續,員工未經批准擅自離開工作崗位達一小時以上者,按曠工處理。

  3.1員工因事、病、婚、喪、生育以及其他特殊原因需要離開工作崗位者,應事先辦理請假手續,並經公司領導批准後方可離開工作崗位;

  3.2因突發事件或急病來不及事先請假的,可用電話、書信或帶口信等方式及時向部門主管報告,部門主管應向公司領導報告,並應於返回工作崗位的當天補辦請假手續。

  3.3請假報批程式:

  3.3.1請假二天以內(含二天),填制請假單,說明請假事由報部門主管簽字批准;

  3.3.2請假二天以上者,須經公司領導簽字批准。

  4.假期計算及待遇:

  4.1事假

  4.1.1事假須提前一天辦妥請假手續,部門主管憑本人在請假單上說明的詳細事由准假,如請假理由不充分或足以妨礙公司業務者,公司有權不準假或縮短、暫緩准假。

  4.1.2公司員工事假天數原則上年累計不得超過15天,月累計不得超過3天。

  4.1.3公司員工因特殊原因需超出上述假期時限的,須經總經理簽字批准,否則按曠工論處。

  4.1.4員工請事假期間按事假時間扣除薪資。

  4.2病假

  4.2.1員工因病必須治療及休養時,憑市級以上醫院診斷書辦理請假手續,一天以內的病休可以免附診斷證明;

  4.2.2員工連續病休超過三天,但不超過三個月時,按本人日工資的70%計發病假工資,福利照發,獎金按實際休假天數扣除。

  4.2.4病休連續三個月以上為長期病休,長期病休須憑醫院住院證明或醫師病假建議請假,並須經總經理簽字批准。

  4.2.5長期病休人員按政府規定的最低生活標準,發給基本生活費。

  4.3年假

  4.3.1公司員工自入職之日起,工作滿一年後具備享受年假的資格,年假期間薪資照發。年假遇節假及公休順延。

  4.3.2年假標準:員工自入職之日起工作滿一年享受5天年假,1-10年可享受5天年假,10(含)-20年可享受10天年假,20(含)年以上可享受15天年假。

  4.3.3每年元月一日為核定基準日,核定下年度年假天數。在當年度3月31日前(含)入職的員工下一年度可有4天年假;4月1日至9月30日入職的員工下一年度可有2天年假,10月1日後(含)入職的員工下一年度無年假。

  4.4公傷假

  4.4.1員工因執行公務受傷需休息時,須持省級醫院的休息證明,經公司領導同意,辦理請假手續,才能休假。否則,病休一律無效;

  4.4.2公傷假待遇,參照國家及地方政府有關規定執行。

  4.5婚假

  4.5.1員工請婚假必須憑本人的結婚證明辦理請假手續,進入公司前已領取結婚證的員工不可申請婚假,婚假需在結婚證書登記之日起12個月內申請;

  4.5.2員工婚假為七天,遇節假日順延,超過時間按事假處理;

  4.5.3員工請婚假需連續一次申請完;

  4.5.4婚假期間不扣除薪資。

  4.6產假

  4.6.1員工本人分娩憑醫院證明,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規定準假。

  4.6.2員工配偶分娩憑醫院證明,准假3天;

  4.6.3妊娠三個月以上的流產或死產,憑醫院證明,按國家有關規定準假;

  4.6.4產假在規定時間內不扣除薪資。

  4.7喪假

  4.7.1員工直系親屬喪亡包括:父母(養、繼)、祖父母、外祖父母、配偶父母、配偶、子女,可以休假三天。

  4.7.2員工旁系親屬喪亡經公司領導同意,可以休假一天。

  4.7.3員工喪假在規定時間內,不扣除薪資。

  4.7.4喪假需憑相關死亡證明。

  5.加班的規定:

  5.1加班申請——由公司安排加班的,需由擬加班部門經理(主管)提前填寫《加班申請表》,交人力資源部經理簽字確認後,方可安排加班,加班申請表須交考勤員彙總;

  5.2加班時數——原則上每月每人加班不允許超過16小時。

  5.3申請調休——對於加班的員工,可以視情況安排員工調休。(調休限三個月內有效,倒休申請單上需註明衝抵加班日期)

  5.4加班工資:

  凡員工加班不能安排調休的,可以按以下標準核發加班工資:

  5.4.1員工正常工作日延長工作時間兩小時以內不計加班,延長工作時間兩小時以上的,加班工資=實際加班時數小時工資150%;員工小時工資=基本工資/20.92/8。

  5.4.2週六、日和節假日的加班工資按以下標準計發:

  週六、日加班工資=基本工資/20.92200%

  法定節假日加班工資=基本工資/20.92300%

  5.4.3加班工資月核發天數:全月累計不得超過2天,並需以“加班申請單”和考勤卡為依據,沒有打考勤卡,一律不得計為加班。

  6.附則:本規定由人資部制訂並負責解釋,報總經理核准後施行,修改或終止時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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