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樓員工積分管理制度

影樓員工積分管理制度

  在快速變化和不斷變革的今天,制度的使用頻率呈上升趨勢,制度是指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辦事規程或行動準則。那麼你真正懂得怎麼制定制度嗎?下面是小編精心整理的影樓員工積分管理制度,歡迎閱讀與收藏。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本公司為促進管理績效,提高全員工作士氣,並使其所依據及遵循,特制訂此員工管理制度,員工在公司服務期間均應遵行。

  第二條本員工管理制度適用於本公司全體員工,包含外聘、聘任、兼職、調任、臨時員工及非正式職員。

  第三條凡公司之所屬全體員工,必須共同遵守本員工管理制度所制定之任何事項及條文內容,若有未規定之事項,另行通知,並增列於本公司章程修正案中。

  第四條本公司在全年度的營業方式和生活作息皆與淡旺季有關,

  第五條本員工管理制度若與部門制度有相沖突條例者,一切仍以本員工管理制度為,但若遇特殊案例,可由總經理研議並公告通過後裁定。

  第六條凡新人到職或表現較差之員工,此管理制度為必學制度.

  第二章《新員工告知書》

  第一條入職

  1、新員工(以下簡稱乙方)試用期1個月。試用期滿,如乙方不符合錄用條件,甲方有權延長試用期限或解除勞動協議;如乙方業績突出並對甲方有重大貢獻,甲方可根據實際情況酌情提前結束試用;公司在試用期內給您發放試用期工資。入職後雙方簽署勞動用工協議及相關協議,雙方應各自承擔相應的責任。

  2、面試通過後,入職時須提供一寸彩照2張、身份證、學歷證。

  3、因新入職員工對甲方情況、環境和操作不瞭解,包括甲方對乙方的個人情況和操守等不瞭解,為了給雙方有一個充分的認識過程,所有新進員工均有試工期,試工期為7天。試工期內如任何一方認為不合適可以隨時離職,乙方不需要給甲方培訓金;甲方不需要支付給乙方工資和不享受公司所有福利待遇。試工期通過後,期間考勤計入當月出勤,享受本崗位試用期待遇。

  4、乙方自進入公司之日起,須嚴格遵守公司各項規章制度。甲方根據乙方實際情況和工作安排乙方的崗位,乙方必須服從崗位分配,不服從分配者,甲方將視情況給予經濟處罰、辭退或作其它處理。

  第二條辭職、辭退、開除

  1、辭職程式:

  1)乙方因故辭職時,首先向人力資源部索要《唯一視覺員工離職申請單》,之後應依據《唯一視覺面試,入離職,檔案管理流程》辦理。

  2)辭職者向甲方提出辭職申請後,甲方在五個工作日內給予明確答覆。

  3)各部門對辭職人員的工作移交要指定交接人,並規定交接時間,原則上要求15個工作日內(試用期人員3個工作日內)辦理完畢。

  4)試用期員工(已過試工期)需《離職申請單》批准之日起7日後離職;正式員工於《離職申請單》批准之日起30天后方可離職。

  5)組長及部門主管等重要崗位人員辭職必須提前3個月做出書面申請。

  6)辭職者自申請遞交之日起到工作移交完畢這段時間,均視為出勤,但辭職者須恪盡職守,遵守規定,正常工作,辭職者違反規定或勞動協議,對甲方造成損失的,根據情節嚴重給予經濟處罰。

  7)對無視甲方規定,不辦任何手續就擅離職守,或辭職要求未獲批准就離開公司的,視為違反本協議,甲方扣發乙方一個月工資,同時乙方必須承擔由此給甲方造成的各種損失。甲方可採取一切必要的手段保護自身的利益,對情節特別惡劣者,甲方保留對其追究法律責任

  2、甲方對有下列行為之一者,予以辭退:

  1)在試用期內發現不符錄用條件,經考察試用工作能力及效率無明顯提高,仍不合格者;

  2)乙方對所承受工作雖無過失但不能勝任者;

  3)違反公司各項制度、隱瞞個人真實資料

  4)工作責任心不強、工作不求上進者;

  5)在甲方以外從事兼職者;

  6)一年內記大過三次者;

  7)有危害他人健康的傳染疾病者。

  8)因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9)違抗命令,不服從領導或擅離職守,情節嚴重者;

  10)法律、法規規定可以解除勞動關係的其它情形。

  3、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開除:

  1)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甲方規章制度者;

  3)連續曠工達三天或一年累計曠工超過7天者;

  4)工作疏忽,貽誤時機,致使甲方蒙受較大損失者;

  5)營私舞弊,挪用公款,收受賄賂、佣金者;

  6)洩露甲方機密者;

  7)聚眾罷工怠工,造謠生事,破壞正常的工作和生產秩序者;

  8)偷盜同事和甲方財物者;

  9)以暴力手段威脅同事者;

  10)塗改檔案,偽造票證者;

  11)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12)其它違法違紀行為。

  4、當辭退/開除的情形出現時,如當事人的行為給甲方造成損失的,應按國家及甲方有關規定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5、辭退程式:

  1)乙方所在部門主管向人力資源部索要《離職申請單》,填妥後交總經理審批,最後交人力資源部;

  2人力資源部依《離職申請單》及考勤記錄計算工資呈交總經理審批;

  3)財務部於發薪日予以結算工資。

  4)被辭退者不按規定辦理工作移交的,甲方有權扣發一個月工資,給甲方造成損失的,甲方將透過行政或法律手段加倍索賠。

  6、乙方如被甲方開除,仍須按甲方規定辦理工作移交手續。如拒絕移交或不按規定移交,甲方將扣發一個月工資,給甲方造成損失的,甲方將透過行政或法律手段加倍索賠。

  7、被辭退/開除乙方無理取鬧,影響甲方正常生產和工作秩序的,甲方將提請公安機關處理。

  第三章考勤管理制度

  第一條本公司各部門上班時間如下:

  攝影部:上午上班:8:30

  化妝部:

  化妝師:上午上班:8:00

  化妝助理:上午上班:7:50

  化妝部每週二上午上班時間9:00

  早班:9:00 ――19:00

  中班:10:00――20:00

  晚班:11:00――21:00

  數碼部:

  上班時間:9:00――18:00

  網路部:

  早班:9:00――18:00

  晚班:12:30――22:00

  行政部門:

  上班時間:9:00――18:00

  說明:

  1、各部門上班之前應整理儀容儀表(門市部,化妝部,網路部要求帶妝上崗),穿好工服,佩戴工牌。

  2、用餐為輪流制,各部門人員不得全體同時用餐,必須保證各崗位有人員在崗,以應付工作需要;

  3、個人用餐時間不得超過40分鐘;

  4、值班為輪流制,具體人員安排由各部門自行制訂;

  第二條正式員工每月可休假4天。臨時員工或試用員工不享受休假之待遇。休假按月計算,不得累積。

  第三條打卡屬個人行為負責,任何情況之下,員工彼此間不得代打卡,代打卡者,第一次即重罰人民幣壹百元整,讓人代打卡者第一次即重罰人民幣五十元整,若重犯,立即開除。

  第四條員工出勤打卡屬正常作息,非有重要公務不得藉故忘記打卡,凡無故不打卡或上、下班未打卡情況,均視曠工論處。

  第五條員工不得遲到與早退,每超出1分鐘遲到者,罰扣人民幣貳元,依次累計,每超出1分鐘早退者,罰扣人民幣貳元,依次累計。

  第六條因公司業務及部門之需要而必須加班者,不可藉故拒絕,以服務精神為重,若因此造成嚴重影響公司運作者,扣個人業績點數。

  第七條公司不鼓勵加班,若因工作需要而必須加班者,需向總經理報備,否則不予發放加班費。

  第八條公司之各項會議無論時間長短,一律不列為加班,必須無條件服從上級安排。

  第九條員工因公事外出,須填寫《公出申請表》向相關領導報備,外出期間必須保證通訊工具之暢通,按預計返回時間返回公司。

  第十條員工因私外出必須填妥離店登記表,並交接好手頭工作,指明職務代理人後,經公司主管許可後方可外出,外出期間必須保證通訊工具之暢通,且須在設定時間內趕回公司崗位,正常作息。若無法於設定時間內趕回者以遲到論處。若超出設定時間一小時,以請假1天論處。

  第十一條員工填妥請假單,經核准後,方可離開公司,但其本身的各項工作,應由職務代理人負責,若發生誤件,差錯或顧客投訴等事宜時,請假者其責難免,按責任處罰。

  第十二條私自外出未向主管報告者,半小時內扣薪半日,1小時以上者,則以曠工論處。第十三條凡出勤違規者,一律不核發全勤獎。

  第十四條全月無遲到、早退、病假、事假、忘打卡者,發放全勤獎100元整.

  第十五條在職員工出勤作息狀況,有任何異常現象時,部門主管與店長應負責考勤記錄。第十六條員工無故不得夜宿或寄宿公司,如需通宵加班,必須經總經理或店長許可。

  第十七條因工作需要,必須通宵加班者,須配合當天值班人員,負責公司器材之安全、門戶鎖定、電源開關、水源檢查、上網裝置檢查及職場安全。

  第十八條值班人員與通宵加班者不得攜非公司職員進入公司或夜宿公司,違者一經查處,罰款人民幣100元整。

  第十九條通宵加班之員工,如第二天未列入休假名單,則第二天必須遵守正常上班考勤制度,按時打卡,違者以曠工論處。

  第二十條未經同意,在全體員工已下班後,個人不得藉故返回公司內,值班人員有權拒絕其入內。

  第二十一條休假採取“排表輪休”方式,不可排定週六、週日以及節假日休息,一線部門同日休息者不得超過部門全員比例40%,休假以先遞出休假單者優先排列。

  第二十二條員工休假必須前一天下班之前遞出申請休假單,並經部門主管同意。公司不接受除書面形式之外的任何方式請假與臨時休假。主管無權同意任何電話、簡訊、口頭等請假方式。

  第二十三條部門主管除不可排定週六、週日以及節假日休息。

  第二十四條各部門排定休假輪值表,非有重大事由者,不得臨時或任意變動,若不得已有變,事先須向部門主管或店長報備核准後填寫調休單,並安排職務代理人,交接完畢後,方可實施調休。

  第二十五條公司正式員工可享受每月4天的休假,如未休假,按日薪資的形式在當月薪資中發放;試用期員工無休假。

  第二十六條病假薪資按日薪資扣除;事假按日薪資雙倍扣除;曠工按日薪資3倍扣除。第二十七條任何病假必須出示職業醫生所開具病歷證明,並與假畢24小時內上報公司,若無證明或逾期,不得享受病假待遇,以事假論。若因病重住院或臥床無法行動,公司原則上為其留職,但因公司運作,所空缺之職位公司已及時核補,個人不得有任何異議。

  第二十八條輕微病假可商請主管核准,並可轉作休假方式,唯須請職務代理人全權代理,以示負責。

  第二十九條一般病假,處偶發特殊病例,送醫院急診,不能行動外,不得臨時未上班請假,否則以事假論處。

  第三十條公司正常上班時間內,非有重要事故,不得臨時請假超過2小時以上,否則扣除當日全薪。

  第三十一條任何外出請假超過半小時以上者,皆須填寫公出單,並報經主管同意,店長簽字為準。

  第三十二條各類考勤憑證(請假條,公出單),皆須註明事由按規範填寫,相關領導簽字,否則行政人事部有權不承認,按曠工論處。

  第三十三條一般事假,請於兩天前請妥(急事經上級核准例外),請假時必須填妥請假單及職務代理人簽名,並經上級核准。

  第三十四條請假未準而私自休假者,以曠工論處,並取消全月休假之待遇。若由此帶來公司損失,由本人負全責。

  第三十五條因當日無單子安排臨休員工,需填寫臨休單,否則按事假論處。

  第三十六條公司外聘員工具體考勤管理以和約商定之內容為準。其餘部分按公司管理制度進行。

  第三十七條除公司特批外,員工不得在一個月內累積請假超過3天,否則超出天數按曠工論處。

  第三十八條停工制度:

  第一項若員工消極怠工,工作表現不積極,部門主管有權利讓其員工停工待崗,需向行政

  人事部報備。

  第二項停工期間,員工必須按考勤管理制度正常出勤,當月只享受其基本工資80%,不涉及其個人業績提成.

  第三項若停工超過7天,員工仍不思悔改,公司有權將其開除。

  第四十一條未有特殊事由,休假不得安排連續兩天以上。

  第四十二條公司各項會議均列入考勤範疇,按上班考勤制度執行,不得無故缺席,臨時請假、遲到與早退。若無正當理由無故缺席者,額外罰扣人民幣100元整,並取消全勤獎。第四十三條公司業務培訓亦列入考勤範疇,按上班考勤制度執行,不得無故缺席,臨時請假、遲到與早退。若無正當理由無故缺席者,額外罰扣人民幣100元整,並取消全勤獎。第四十四條為維持團隊的凝聚力和員工的向心力,凡公司整體性活動,如慶生會、公司聚餐、旅遊、聚會等一切團體式活動,全員皆須參與,並列入考勤範疇,不得臨時請假。第四十五條如確因病重不能上班,須在上班時間以前電話通知其上級,得到上級領導批准後,方可請假治療,假畢須填寫補假條與職業醫生之相關證明。

  第四十六條公司有權對經常患病之員工安排進行全面身體檢查,以確定其在身理與心理方面是否適合繼續工作。

  第四十七條任何員工辦理病事假超過15天者,上月薪資全額停發,待正常上班滿一個月後,統一在次月10日發放薪資時一併發放。

  第四章會議制度

  公司各項會議採用會議主持人制度。會議期間會議主持人為最高領導,會議主持人負責擬定會議議題、調控會議氛圍、掌握會議時間以及維護會場紀律。各項會議以簡潔明瞭為原則。參與會議人員必須服從會議主持人統一安排。除晨會外所有與會人員必須對所參加會議進行會議記錄。會議主持負責整理會議記錄並交由公司進行存檔。會議議題必須明確,所議各項事宜條理清晰,會議討論結果由具體責任人負責具體實施。

  公司會議分固定會議與臨時會議。

  固定會議有以下幾種:

  一、年終總結大會

  參加會議者為公司全體員工,會議主持由董事長主持。時間控制在30分鐘,會議時間為第四季度的季度總結會議時間。會議議題為一年工作總結;公司運營情況;下年度工作思路及獎勵表彰優秀員工。

  二、部門例會

  由部門內部人員參加,包括

  1、門市部例會

  參加會議者為部門所有人員。時間控制在15分鐘。會議時間由部門主管根據當天具體工作安排決定。該項例會為每天例會。會議議題為通報主管協調會所做各項決定;顧客意見反饋;部門內部溝通;發現日常工作中出現問題並加以解決。

  2、攝影部例會

  參加會議者為部門所有人員。時間控制在15分鐘。會議時間由部門主管根據當天具體工作安排決定。該項例會為每天例會。會議議題為通報主管協調會所做各項決定;顧客意見反饋;部門內部溝通;發現日常工作中出現問題並加以解決。

  3、化妝部例會

  參加會議者為部門所有人員。時間控制在15分鐘。會議時間由部門主管根據當天具體工作安排決定。該項例會為每天例會。會議議題為通報主管協調會所做各項決定;顧客意見反饋;部門內部溝通;發現日常工作中出現問題並加以解決。

  4、客服部

  參加會議者為部門所有人員。時間控制在15分鐘。會議時間由部門主管根據當天具體工作安排決定。該項例會為每天例會。會議議題為通報主管協調會所做各項決定;顧客意見反饋;部門內部溝通;發現日常工作中出現問題並加以解決。

  5、數碼部

  參加會議者為部門所有人員。時間控制在15分鐘。會議時間由部門主管根據當天具體工作安排決定。該項例會為每天例會。會議議題為通報主管協調會所做各項決定;顧客意見反饋;部門內部溝通;發現日常工作中出現問題並加以解決。

  三、主管協調會

  各部門主管參加。主管休假或不在崗時,事先由主管指派該部門責任人參加。

  由於工作需要,由部門主管推薦並徵得會議主持,可允許部門部分員工例席會議。會議時間為每週一上午10:00――12:00,因特殊原因可順延。

  臨時會議由會議召集人臨時召集相關人員召開,會議由召集人擔任會議主持人。

  會議紀律:

  1、不得無故缺席固定會議,由於特殊原因不能參加會議必須會前向當期會議主持請假並徵得同意方可。

  2、會議之前必須交接好手頭工作,不得無故打斷會議進度。

  3、會議期間必須關閉手機或者把手機調到震動檔。

  4、不得無故遲到。由於特殊原因遲到,必須向與會者道歉,說明遲到理由,並徵求會議主持批准方可進入會場參加會議。

  5、會議期間不得大聲喧譁,有新議題的提出必須示意主持人請求發言,徵得會議主持同意方可發言。

  6、各項會議之主持人必須事先對會議有針對性的有所準備,若無準備,視同工作不負責,罰款50元整。

  第五章培訓學習制度

  為開發公司的人力資源,提高員工的素質,激發員工潛能提高工作績效,使員工獲得公司發展所需要的知識和技能,從而與公司共同成長.培訓學習模式如下:

  部門學習

  由各部門自行組織,每週二18:00――20:00,學習內容為各部門相關技能與專業知識。學習老師由部門成員輪流擔任。

  自我學習:

  員工為提高業務水平及相關業務知識,須養成良好學習習慣,採取理論與實踐相結合的模式快速提升自己的能力。

  業務培訓:

  由公司不定期組織聘請專業老師進行專業輔導。公司成員除特殊原因外均須參加。不得遲到、早退、臨時請假。

  外派培訓:

  公司優秀員工可獲得公司免費外派培訓機會。

  學習紀律:

  1、學習會場保持整潔、安靜

  2、學習期間關閉手機,或把手機調至震動檔

  3、無故不得缺課、曠課、早退

  4、若有特殊原因須向相關領導請假,獲准後方可

  第六章薪資體系

  薪資體系依據“內部一致性和公平性,外部競爭力和吸引力”的分配製度,建立公平、公正、合理的薪資體系,充分調動員工的積極性,提高員工生活質量,同時也為員工職業生涯規劃提供良好的發展平臺。旨在建立以選拔、競爭、激勵、淘汰為核心的用人機制,全面提升唯一視覺的行業競爭力,實現的經營目標,特制定此薪資體系:

  第一項薪資體系特點:

  為適應公司發展的需要,按照市場化運作的要求而制定公司的薪資體系,使員工的薪資與崗位和績效緊密結合,最大化的實現員工的價值,同時給員工帶來強烈的企業歸屬感。第二專案的:

  1、使薪資與崗位價值緊密結合;

  2、使薪資與員工業績緊密結合;

  3、使薪資與公司發展的短期、中期、長期收益有效結合;

  4、解決員工在企業工作期間生活上的後顧之憂;

  5、充分調動員工的工作積極性,實現員工向學習型、知識型、專業型過渡。

  第三項原則:

  薪資作為分配價值形式之一,遵循按勞分配、效率優先、兼顧公平及可持續發展的原則,具體體現為以下幾點:

  1、公平性原則:薪資以體現工資的外部公平、內部公平和個人公平為嚮導。

  2、競爭性原則:薪資以提高市場競爭力和對人才的吸引力為嚮導。

  3、激勵性原則:薪資以增強工資的激勵性為嚮導,透過業績等激勵性工資單元的設計來激發員工工作的積極性。

  4、貼心性原則:薪資涉及的福利工資專案旨在為員工解決貼心的生活問題,增強員工的企業歸屬感。

  5、經濟性原則:薪資水平須與公司的經濟效益和承受能力保持一致

  第三項薪資結構

  員工收入總體上包括基本工資、福利工資、工齡工資、個人業績獎金組成,並根據不同崗位工作特點等進行了不同的組合。

  試用合同期工資整體構成=基本工資+福利工資

  轉正合同期工資整體構成=基本工資+福利工資+工齡工資

  一、基本工資:是整個工資體系的基礎,依據員工職務及崗位確定的工資。

  二、福利工資:因為工作、生活等方面,所發放的福利工資,是享受的福利待遇,包括全勤獎、崗位工資高溫補助等。

  三、工齡工資:工齡增加意味著工作經驗的積累和豐富,代表著能力和績效潛能的提高。服務年限不同,員工的成熟程度不同,為企業做的貢獻不同,對員工給予相應的回報。工作按入職日期開始每滿一年,工齡工資則增加200元,三年封頂

  (注:高溫補助每年6、7、8月享有,具體額度由總經理批示;)

  第四項公司每月月底發放個人業績獎金,業績獎金構成,底薪與業績提成百分點在各自和約會分別註明。

  第五項個人薪資及獎金部分屬機密事宜,個人不得外洩,若有不合可直接與總經理反映,力求合理。因員工洩露自己薪資或他人薪資而導致其他員工情緒不滿,造成人心渙散,進而影響公司日常作業時,該員工以洩密論處,罰款200。

  第六項新人到職後,試用期一個月,若表現優異,可提前申請轉正,當月執行轉正工資.第七項部門獎金制度,應視公司各部門業務業績由各部門主管另行制訂,經總經理批示推行。

  第八項員工福利

  1.若員工因工作需要自動放棄帶薪年假,期間薪資公司按日常雙倍支付。

  2.公司員工享受公司免費定購工作制服,並按公司制度於上班期間規定著裝。如員工在合同期內(一年內)離職,員工自己承擔工服費用,在離職工資當中扣除。

  3.逢重大節日(如春節、五一勞動節、國慶節、中秋節等),公司將發放所有員工應節禮品或與之相應之獎金以做福利。

  4.員工生日,。

  5.公司會定期與不定期的'舉辦活動,比如晚會、聚餐、聚會、旅遊等,凡是公司所屬之員工,皆免費享受期間一切福利,但若自動放棄不參加者,扣除當月一天考勤記錄。

  6.員工本人或直系親屬結婚,可享受員工拍攝套餐.

  備註:

  1員工消費及股東消費,一切程式皆須開單作業,維持系統正常化與流程規範化。單子上須有當事人與店長之簽名。

  2員工消費或股東消費,各項銷售成本無利可言,因此無法列為個人業績獎金

  3員工之親戚、好友、同學與鄰居結婚,請事先通知公司,公司方面會給予最大的優惠方式,須事前填單報備為準。

  第七章服務規章

  第一條不得於上班時間內在職場與工作區域食用正餐與零食,亦不得於上述地點睡覺、織毛衣及看報紙及與行業無關之小說、雜誌等從事與工作、學習無關之事宜。

  第二條公司員工不得在禁菸區吸菸。

  第三條上班時間一律說普通話,不能講方言。

  第四條上班時間於公司內無論是否正常上班還是休假,隨時佩帶工牌。

  第五條上班時必須穿戴好工作制服,制服必須保持整潔,釦子全部扣好,不捲袖口,嚴禁著便裝上崗。除特殊任務需要,制服不許穿出店外。上班前,職員應檢查服裝是否乾淨、挺括。洗淨手和指甲,並確保無口臭和體味。

  第六條女性員工須化淡妝,整理儀容,要求乾淨、清潔,必須穿淺色系的高跟鞋。頭髮過肩則應束好。

  第七條二線員工須儀表整齊,並保持穿著乾淨,不得搞怪另類,影響公司整體之形象。對儀容儀表不合規範的上班職員,公司有權責令其穿戴整齊後方可上班。

  第八條員工隨時保持親切自然的笑容,在公司所屬範圍內遇有陌生人,無論認識與否,皆應點頭問好,保持禮貌。

  第九條門市人員遇有外進入之顧客,無論消費與否,皆須暫停一切不必要之私務,大聲說出“歡迎光臨”,且主動上前問候(使用禮貌用語),並加以親切之服務。

  第十條對外來訪客、來賓或消費顧客皆應安請入座,並以茶水招待,並立刻替其提供最好之服務。

  第十一條使用電話時,語言儘量簡短,切不可過度佔線。禁止電話聊天,在工作忙碌時,暫勿接聽私人電話。上班時間接聽私人電話每次不得超過3分鐘,不得煲電話粥與簡訊聊天。職員禁止因私使用公司電話。

  第十二條工作期間,員工彼此間不得嬉笑吵鬧或其它有失儀態之行為。

  第十三條公司各部層皆有權責劃分,員工堅持自己崗位,並適時支援其它部門,在責任追加制度裡,須層層管理層層發揮,責任追加制度採取連坐式管理,所有與事件相關之員工、幹部均須對而負責。

  第十四條在門市營業時間,不得上網聊天、玩遊戲、看電影等與工作無關事宜,不可播放哀怨低調之音樂。

  第十五條不得於公開或私底下惡性漫罵、批評、散播不實謠言及挑撥是非,破壞員工彼此團結與和睦。對同事要有禮貌,並熱忱互助。

  第十六條門市重視親切服務,溫馨的笑容,無論在任何情況下,不得職責顧客,漫罵或批評顧客。

  第十七條尊重部門領導,若對部門領導的處理結果有異議,可向店長或總經理投訴,不得出現頂撞、漫罵等不合禮儀的行為,否則重罰。

  第十八條顧客在公司等待時,相關之所有服務人員必須隨時關心問候,不可冷落顧客。非自己的顧客,但凡公司人員皆有義務代為服務,不得推託。

  第十九條門市仍有顧客時,無論是否超過營業時間,不可催趕顧客及關燈等怠慢行為發生。第二十條對顧客所作承諾,必須按協商時間及時完成,不可敷衍了事,對其中存在的模糊條款需讓顧客簽名為證。

  第二十一條從業態度不良,沒有笑容,沒有禮貌,說話口氣差,電話禮儀不足,因而遭顧客嚴重投訴者,立即開除。

  第二十二條公司各部門須保障運營系統的正常運轉,各項表格、資料、公告、通告等,一律實行“簽名確認制”,任何員工未按規範運作,公司有權不接受其行為成果,並予以相應之扣罰。

  備註:

  第一項被下罰單人員,拒籤倆倍扣款,其金額在當月的工資或獎金當中扣除.

  第二項離職人員皆須先行繳清各項罰款後,方可領工資及獎金。

  第二十三條公司實行“個人責任制”,部門資產列報、部門環境清潔、部門業務業績等,皆由個人負責到底,絕不推諉。

  第二十四條“門禁管制”是門市現場人員的職責,非公司正式員工不得於全員下班後再進入公司,由值班人員嚴格管制。

  第二十五條數碼部員工妥善保管好數碼部物品,使用完畢歸置原位,其它部門員工非請勿入。有事進出數碼房隨手關門。

  第二十六條隨時保持工作場合的乾淨、整齊、清潔,養成隨手關燈,關門、關水等良好習慣。

  第二十七條公司內部一切訊息、資料、檔案、記錄、摘要等,嚴格保密,不得外洩或攜帶出公司。新人進公司必須簽署保密責任書。

  第二十八條隨時幫助、支援、支援和配合公司同仁,團結一致是公司之重要精神。

  第二十九條上班時間不得私自串崗、離崗。有事離開崗位時,必須事先交代職務代理人。第三十條服務重點要求:

  1、對顧客主動握手,大方有禮、親切熱忱。

  2、一線員工隨時派出名片,並不斷自我稱呼,使顧客記憶加深。

  3、員工隨時稱呼顧客稱謂,並牢記顧客姓名。

  4、堅持以“尊重顧客,他們永遠是我們的好朋友”的服務理念。

  5、 “送客出門七步遠”的送客禮儀。

  備註:

  1、凡屬公司所有之文案、部門運營系統流程、各部門章程及規範、顧客資料、聯單收據、工作檔案、展售商品、樣本及任何屬公司所有之檔案文案、資料等,非經公司負責人同意,不得私自複製、出讓、轉借、佔有、售賣及攜出公司等,否則將予以提出訴訟與要求賠償。

  2、凡違反上述各項條例者,公司主管可直接進行下單處罰或行政處分,員工亦可向上申訴,申請期為三天,逾期不予受理。

  第三十一條嚴格區分公司提供給私人使用之物品與提供給顧客使用之物品,若有違反,一經查實,開俱罰單一張,至少罰扣人民幣10元整。

  第三十二條員工須隨時保持更衣櫃整潔,危險物品禁止存放於更衣櫃內。並妥善保管好自己物品,貴重物品請勿存放,如因此造成遺失,公司概不負責。

  第三十三條上班時間接受親友來訪不得超過5分鐘,且僅限於門市招待,不得領至辦公區域。

  第三十四條員工就餐後應注意衛生清潔,並隨手把簡易飯盒等垃圾丟至垃圾箱內。

  第三十五條在店內發現顧客遺失財物應立即上交公司備案,隱藏失物而不上報者,將視為偷竊並做紀律處分。

  第八章懲罰條例

  第一條未於正常上班時間穿制服及佩帶工號牌者,第一次記警告一次,第二次開始,每次處罰5元。

  第二條因服務不當,造成重大客訴,除取消該筆業績獎金外,另重罰100元。

  第三條有關公司內部作業系統及作業程式之任何相關文案、影象等資料,一律不得外流或外借,若經公司查獲屬實者,一律嚴懲。輕者罰款人民幣200元整;重者罰款人民幣500元整,或直接開除。(部門主管要受連帶處分其罰款額度為員工的20%)

  第四條對公司所有部門運營流程表格、本冊及聯單顧客資料等,凡屬責任範圍,員工皆須按要求填寫,凡經抽閱、盤查出現漏登、漏填現象,每個空格罰金伍元整。若造成嚴重後果者,另行議處。

  第五條凡離職員工(不含停薪留職者)或同行,未經店長許可,當職員工不得同意其進入公司下列場所,違者罰款100元整:

  1、數碼部;2、影棚;3、客服部;4、經理辦公室

  第六條若因公司員工人為疏忽,因而導致發生賠償或退款等問題,將追究責任歸屬,金額賠償部分由員工全額承擔。若是由於工作交接產生的問題,則由工作交接雙方分攤所賠償之金額。

  第七條部各部門工作用品,如道具、化妝品、低值易耗品、計算機軟硬體、各類耗材等,部門主管具有監管職能,定期盤點且編制報表發於財務部,若經抽查或複核時發現無記錄,每樣物品一律罰款5元整。

  第八條公司任何執行檔案以總經理簽字為準,凡口頭說辭或允諾皆不予承認,員工必須按規定流程開展工作,若與顧客發生爭執,視情節輕重給予懲罰。

  第九條下列事項經查屬實,對其人員按公司相關規定進行處罰.

  第一項不遵守公司各項條例規定者或未能配合公司各項制度改革。

  第二項與顧客或與同事發生爭吵

  第三項對顧客、公司及同事者惡意中傷。

  第四項未經批准請假,不配合公司排程或無故曠工。

  第五項惡意使用職能,影響工作的開展.

  第六項不服從領導指正,且態度傲慢。

  第七項服務態度不佳,言語惡劣,表情傲慢。

  第八項以公司名義,對外私接生意,抽傭、侵吞公款。

  第九項工作期間發生嚴重失誤,導致顧客無法按時取件。

  第十項未進度按時完成工作且未呈報。

  第十條違反公司制度規範者,相關領導可直接下單,罰扣金額(最少人民幣5元整起)。第七項嚴重違紀,直接免職或開除。

  第十一條在個人全責職區內,無論環境清潔、物品保管、器材維護及金錢收支,皆須付最大之責任,若有嚴重之人為錯失,除須負責賠償之外,並以公司制度議處。

  第十二條各級工作人員在所負責之權責劃分及部門資產管理上,應付全責,若有人為錯失

  而導致公司財產、耗材及經營上之損害時,須按門市市價或成本金額的二分之一進行賠償。第十三條為保障公司各層主管的權威性及執行力,凡對上級所交付公司事項或業務督導有不理不睬、不服指正、陽奉陰違、不予理會或未徹底執行等行為時,輕者罰款,重則開除。第十四條部門工作,由於人為錯誤(如誤件、錯件、重灌框或禮服撞期等因素),影響到公司的運營系統,使公司蒙受損失者,其責任所屬之相關人員除承擔賠償金之外,追加罰扣,罰扣之金額視情節嚴重而定,至少為50元。

  第十五條部門工作人員凡未按照公司制度開單人員,一經查獲,則該顧客之業績獎金部分,一律不得核發,若發現此種舞弊現象,導致公司財務損失時,將處以10倍罰款。第十六條顧客簽約單應主動說明備註條例後,方可讓顧客簽名。

  第十七條本公司各部門主管對其職能沒有充分發揮與執行,或對上層領導所交付公務事項及業務督促不予理會,且未按規定時間完成,輕則罰款,重則降級或免職。

  第十八條部門主管對部門業績、業務提升有絕對責任,若部門主管無法提升部門業績時,輕則取消崗位補貼,重則降級或免職。

  第十九條如員工違反公司制度及規範,部門所屬主管對於情節重大者未能及時處罰、甚至包庇、縱容,經監管人員查獲,則一切罰扣金額由主管承擔。

  第二十條“薪資保密”是公司現行政策,員工若洩露個人薪資,或藉機探詢他人薪資,一經檢舉或經公司查實,罰款500元整。

  第二十一條員工自行洩露其本身薪資或額外獎金,經人投訴或向公司抗議時,將取消其福利津貼。

  第二十二條未執行服務規範及相關工作流程的人員,視情節輕重,公司將開具數額不同之罰單。最低罰扣人民幣10元整。

  第二十三條未能發現上一環節流程缺失且無針對性的加以彌補、指正,也未向上級彙報人員,視情節輕重給予相應之罰扣(最少人民幣10元整)。

  第二十四條員工對公司所交付任務,未能在規定時間內完成,且又未及時彙報,形同瀆職,視情節嚴重處罰。

  第二十五條“清潔責任區”是員工每日清潔打掃整理的重點,在職人員應盡其義務與責任,不可敷衍了事,未盡責而經抽查不合格者,並罰扣人民幣10元整。

  第二十六條全月事假、休假等未配合公司的人員,扣個人全月獎金總和之10%,均分給部門其它正常在職人員,依次累計。

  第二十七條部門主管無事先準備導致未能主持好晨會,每次扣罰人民幣貳拾元。

  第二十八條未能認真遵守培訓學習制度或考核時未能透過,並罰扣人民幣伍拾元整。第二十九條凡罰款次數當月累計超過3次者,扣減當月業績的20%.

  第三十條當月未完成月初設定下達之目標業績,並處罰金壹百元整。

  第三十一條在店內偷竊顧客或同事之財物將被立即開除,並視情節嚴重扭送至公安機關。第三十二條被公司開除之員工,其薪資於薪資發放日一併領取並不享有任何解僱費。第三十三條未盡事宜,店長有權按公司經營原則與公司章程,參照服務規章以及事發實際情況開具罰單,罰扣金額最少10元整。

  第三十四條任何人員有私下串聯、作假、轉讓業績、營私舞弊者。

  第三十五條當月未經正常書面請假手續獲准,而私自休假者。

  第三十六條未依正常上班時間值勤,而私自溜出班外者。

  第三十七條當月未能配合部門或公司勤務,如人事調動、公務支援、公司會務與業務培訓等規定者。

  第三十八條當月代替其他員工打卡者。

  第三十九條當月被記曠工者。

  第四十條因個人問題,導致顧客嚴重投訴者。

  第九章財務制度及倉儲、領用制度

  為確保公司管理有序,有效保管、使用公司財物,合理利用固定資產資源,降低運營成本,減少耗材損耗,特建立財務制度及倉儲、領用制度如下:

  第一條公司各項收入、支出登記入帳,由專人負責,保證帳目清楚、準確。

  第二條公司支出報銷部分除日常固定支出外,其餘皆須報請總經理批示,同意後方可報銷。

  第三條公司各項進貨須由庫管親自點收、登記入庫並簽名俱結後,再交由各部門清領,以資憑證。

  第四條公司物品領用須經店長同意,並由領用人簽字。

  第五條各部門建立公司財物保管制度,定期每月月底對部門財物盤點並載入各部門物品清單,詳加入冊。

  第六條、物品清單一式兩份,公司和各部門主管各執一份,以便核對。

  第七條、為節約耗材,各部門須建立耗材定期損耗登記表,有序登記歸檔,以便對比核實。

  第八條各部門須妥善保管所領用物品,並有效、合理使用。

  第九條所領用物品若人為損壞,使用者及保管人將按價賠償。

  第十條各部門主管負責保管、安放、使用本部門耗材。耗材只可在規定範圍內略有浮動,若有較大出入,主管承擔額外付出。(需議)

  第十一條未得許可,員工不得先行購買後再進行報銷。

  第十二條每月月底盤點時,各部門未依規定申報資產列報表時,如遇物品遺失、耗損或未符合帳面之記錄、虛報名目時,一經查獲按侵吞公物論處,該部門負責人須負按原物價格賠償之責。

  第十三條顧客出租物品時,應支付押金,如還件時由於短缺物品,該工作人員須主動掌握還件時間及該樣物品,並適時反映,免得造成公司不必要之損失。

  第十四條單項物品之押金,須超過所值,若顧客押金未能提高,又無法如期還件時,該服務人員須負賠償之責。

  第十五條公司對外消費時,均應收取正式發票,以供當月稅務之扣抵額,單項消費不能出具正式發票,須開收款收據,若無收據須經辦人列明消費專案與金額並交由總經理批示。第十六條各部門遇耗材損耗或需物品時先打報告,經總經理或店長批示後,方可至庫管申領。

  第十章

  公司在正常運作及經營下,因工作環境,業務需要,成本變動,競爭壓力及內部各種管理制度結構性變化,以追求公平、公正、合情、合理的原則,而設定此一修正條例。在公司主管研議商討後,不定期提出新增條例或修改條例。條例變動後將於部門主管會議中商討,若無異議後,則編列於此制度中,供全體員工共同遵守,未規定之事項另行公告實施。未盡事宜請,若兩者有衝突,以公司員工管理制度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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