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產運作的管理制度(通用5篇)
生產運作的管理制度(通用5篇)
在充滿活力,日益開放的今天,很多場合都離不了制度,制度對社會經濟、科學技術、文化教育事業的發展,對社會公共秩序的維護,有著十分重要的作用。大家知道制度的格式嗎?以下是小編收集整理的生產運作的管理制度(通用5篇),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生產運作的管理制度1
一、總則
為了規範生產現場工作秩序,提高生產效率,保障產品質量、實現安全生產、特定製本管理制度、望生產部全體員工遵照執行。
二、範圍
適用於重慶首弈工貿有限公司生產管理、操作指引與行為規範。
三、員工守則
熱愛祖國,忠誠公司;敬業愛崗,勤奮工作;虛心好學,不斷進取;鑽研技術,勇於創新;遵紀守法,信守公德;信行一致,誠實信用;互尊互愛,禮待同事;修身養心,立足社會。
四、管理職責與人員培訓
4.1認真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安全生產方針,執行有關安全生產和勞動保護的法律法規,堅持生產必須安全的原則,加強安全管理。
4.2質量是企業的生命,應樹立牢固的質量意識,做到產品精益求精,質量銘記於心。
4.3要求全體員工樹立安全生產的高度責任感,積極參加各項安全生產活動,自覺遵守安全生產各項制度,嚴格執行安全生產操作規程,遵守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4.4培養和營造全體員工的團隊精神,做到服從管理、聽從安排、積極進取、敢於創新。
4.5提升工作效率,以互助、協同、激勵、獎懲等方式提高工作效率,做到人盡其才、物盡其用。
4.6根據實際情況,合理安排,做到定崗、定置、定員工作。崗位異常及時發現,及時糾正。
4.7新產品加工及產品停產再加工前,由生產部組織班組長負責對生產前狀態檢查、操作人員培訓、並作好記錄。
4.8人員上崗前應對本崗位相關規定與技術要求進行培訓,做到培訓到位,認識到位。
五、裝置購置、維護與保養
5.1根據生產需要購置新裝置時,由生產部門提出申請並填寫《裝置需求申請表》經公司各部門領導同意後方可購置並簽訂《裝置購置合同》,新裝置入廠後由生產班組組織協調安裝除錯,機床廠家需出具《裝置驗收出廠檢驗報告》及《隨機附件明細表》。
5.2新裝置安裝除錯完成後,生產部應建立《裝置管理臺賬》並作好相應的《裝置管理記錄》和《裝置驗收記錄》,機床上應註明裝置編號及完好標識。
5.3重點裝置應每月做一次一級保養及完好狀態進行檢查,並填寫《重點裝置維護、一保及完好狀態檢查記錄表》。
5.4操作者開班前檢查裝置是否運轉正常,有無異響,檢查裝置指示燈及油標是否正常,對有自動潤滑裝置檢查油量是否充足、油壓是否正常,無自動潤滑系統裝置應對機床各需潤滑部位加油使各潤滑部位運轉靈活,空執行三分鐘後再進行產品加工。並填寫《裝置日常點檢卡》。
5.5操作者每3個月對機床電機及絲桿護罩進行拆卸清理積屑並對潤滑部位加油潤滑。
5.6機床出現異常時,及時報告各班組長,需安排裝置維修時由操作者填寫《裝置故障請修單》報生產部同意後進行維修。裝置維修後由班組長驗收合格後填寫《裝置檢修驗收單》並將資料報生產部存檔。
5.7生產部每年度編制《裝置大修計劃》,裝置大修後由生產班組負責組織驗收並填寫《裝置檢修驗收單》維修廠家需出具《裝置驗收出廠檢驗報告》。
六、材料及工、模、刀、量具的使用與管理
6.1材料管理
6.1.1批次產品的材料由庫房集中管理;操作者當班生產前到庫房領取,所領取材料應與圖紙資料相符,不使用材質不明確的材料;新產品試製加工所使用的或顧客提供的材料由班組長進行管理並作好標識區分;產品加工完成後剩餘材料作好標識交班組長或庫房集中存放管理。
6.2工裝、模具、刀具、量具及工具管理
6.2.1工裝、模具應有標識,一般工裝輔具應存放在指定位置;已定型批次產品工裝、模具應作好登記,並建立《工裝管理臺賬》,首次加工產品或停產復工前應對工、模具進行精度檢測並填寫《工裝檢測、檢修記錄表》;檢測合格後由操作者配合檢驗人員開具《工裝驗收報告》及《合格證》存根聯交生產部保管以備查驗。
6.2.2班組長對生產現場工具進行登記,操作者使用時領用,使用完畢後歸還。
6.3刀具管理
6.3.1刀具本體及刀片由班組長進行登記發放,操作者採取以舊換新形式進行領用,換產品、換工位時應向班組長報告並作好交接;班組長對操作者所使用刀具進行產量統計以作獎懲依據。
6.3.2加工新產品或更換產品時,由於部分刀具尚未磨損,但因產品或工藝需要更換的,應將換下刀具或刀片交班組長統一回收管理。
6.4量具管理
6.4.1量具(通用量具和專用量具)由質量部門統一管理,一般通用量具如:帶表卡尺、外徑千分尺、螺紋千分尺、深度遊標卡尺,百分表等。由操作者領取後長期保管,每月20日―23日交質量部進行校對。專用量具操作者在產品加工前到質量部領取並登記,產品加工期間由操作者自行保管,使用期間根據質量部門通知進行校檢,因更換崗位或使用完畢後應交檢驗部門儲存。
6.4.2新產品加工所使用的簡易量具由生產部門生產後交質量部檢驗合格後作好標識方可使用,使用完畢後由生產班組長統一管理並作好登記。
6.5工具管理
6.5.1為了減少和消除現場工具雜、亂現象,提高工作效率,要求現場不應出現長期不使用工具,使用人員使用完畢後及時將工具放回指定區域內。
6.5.2不得私自留存暫不使用工具,各班組定期安排人員對工具進行清點並分類擺放,下次使用時方便尋找。
七、產品的實現
7.1新產品加工
7.1.1新產品的加工以顧客提供的圖紙、驗收規範等資料為生產依據,由技術部門對圖紙資料有效性進行評估或對工藝進行編制後交生產部門登記,生產部門應編寫《生產計劃》然後分發到各班組,各班組長按照顧客或部門要求的生產進度安排生產,確因特殊原因無法保證顧客進度時,提前報告生產部長。
7.1.2操作者領到圖紙資料後,應認真閱讀圖紙資料所標識內容,如有理解不清的及時向班組長反映,弄明白後再進行加工。
7.1.3加工前應確認材料材質、規格、狀態與圖紙資料相符併合理選擇刀具、量具、進給量、進給速度。每道工序首件產品應交質量部門做首件檢驗,合格後方可繼續加工。工序完成後操作者應填寫《新產品工序流轉卡》以作生產效率評定依據。
7.1.4操作者按管理部門或班組長核算的加工工時進行加工,加工完成後報班組長統計,加工過程中出現不合格品及時向班組長報告;對操作者加工合格的產品,檢驗部門檢測後對產品質量進行統計,並報生產部作績效考核依據。
7.2已定型產品加工
7.2.1已定型產品以技術部門編制的《加工工藝卡片》作為生產依據,生產部根據顧客提供採購合同安排生產。
7.2.2生產部下發《生產計劃》後,由班組長安排調整機床、人員、工序。
7.2.3操作者到技術部門領取《加工工藝卡片》,到質量部門領取相關檢測器具。
7.2.4機床除錯完成後操作者對已加工首件產品按加工工藝卡片上的要求進行全尺寸及外觀檢查,確認合格後填寫《首件兩檢記錄表》並將首件產品隨記錄表一起交檢驗部門做首件鑑定,對鑑定過程中有尺寸不合格的須重新調整加工首件直至鑑定合格後方可繼續生產。
7.2.5對有關重尺寸工序,班組長鬚按三定(定人員、定裝置、定工序)進行生產,對已加工產品關重尺寸作好記錄,以備查驗。
7.2.6操作者每班開班前應進行首件自檢,並將產品交檢驗人員複檢,並填寫《首件兩檢記錄表》,檢驗合格後方可繼續加工;加工過程中確需換人員,換刀具,換工裝夾具時須重新做首件鑑定並填寫《首件兩檢記錄表》。
7.2.7對批次產品加工,班組長根據加工實際情況下達日班產計劃,對提前完成計劃的超出部分零部件按核算單件價格按計件核算,作好記錄,以提高員工工作積極性。操作者加工產品自檢合格後交下道工序加工或交質量部門檢驗,檢驗過程中發現不合格品按《不合格品控制程式》執行,超出廢品率以外的產品由質量部門統計,作獎懲依據。
生產運作的管理制度2
1、生產人員工作制度
1.1生產人員必須按公司規定的時間上班,不得自行換班;請假時間超過一天應報公司領導批准。
1.2生產人員應服從領導,在發生事故或異常情景時,應聽從班組長的統一指揮。若認為領導的命令有錯誤,應提出自我的意見,若領導仍堅持應立即執行,但確認執行命令會造成人身或裝置的嚴重危險,應拒絕執行,同時報告公司有關領導。
1.3生產人員要貫徹“安全第一”的方針,在工作中要集中精力,嚴守工作崗位,不做與工作無關的事,不經班長的批准,不應隨意離開工作崗位,對跟隨自我工作的實習人員,應教育他們嚴格執行規程制度和勞動紀律,糾正他們的錯誤,並對他們的工作和人身安全負責。
1.4工作人員在理解每一項任務時,受令人應明確工作的資料和注意事項,複誦無誤後方可執行。
1.5工作人員用電話聯絡工作時,應互通姓名,工作資料應明確,並複誦核實,雙方認為無誤時方可執行。
1.6工作人員發現裝置缺陷應向班長彙報,班長應填寫《裝置缺陷通知單》,找分管專工簽字後通知檢修處理。若發現威脅安全生產的重大裝置缺陷,班長應立即彙報公司有關領導或直接與檢修聯絡處理,但先行處理的缺陷事後必須彙報有關領導。
1.7工作人員發現檢修工作人員違反《安全工作規程》或任何危及工作人員安全的情景,應向檢修工作負責人提出改正意見。必要時暫時停止其工作,並立即報告公司有關領導。
1.8工作人員接到越級領導的命令時,應先報告直接領導,然後執行;但如果情景緊急為了解除人身和裝置的嚴重威脅,發令人要求立即執行時,可先執行,後報告。
1.9工作人員離開崗位時,必須把自我的去向告訴班長或組長;組長離開崗位時必須把自我的去向告訴班長;班長離開崗位時,必須向公司有關領導請假;工作人員若短時間離開崗位時也必須把去向告訴組長或班長。
1.10工作人員應發揚風格,緊密配合,搞好團結,要異常注意和各工序之間的互通和配合,確保安全經濟生產。
1.11工作人員脫離工作崗位一個月以上,應經過跟班熟悉情景後,方可恢復原崗位。跟班實習時間由公司領導根據具體情景決定,不熟悉現場情景的人不應獨立操作。
1.12控制室人員守則
1-12.1控制室人員的主要任務是及時合理地調整裝置出力和配比,監視並調整裝置的各項執行引數在規定範圍內,保證澆注、切割、蒸壓質量,及時發現裝置及系統發生的異常現象和故障,並且能正確確定、及時彙報,採取有效措施,從而做到安全經濟生產。
1.12.2控制室人員要做到精力集中,認真監視各表計及訊號的變化情景,根據要求細心進行調整,要做到準、穩、勤,保證裝置執行、出力貼合要求。
1.12.3控制室人員要衣著整齊、堅守崗位、不閒談、不做與工作無關的事。
1.12.4錶盤及控制盤上禁止放置任何物品。
1.12.5嚴格控制室人員交接班制度,交班者必須將生產執行方式、注意事項、裝置情景、本班和上班出現的問題及上級的指示和檔案等交代清楚,若工藝和配合比及引數等有重大變化時應記錄準確並交接清楚;接班者如有疑問要及時提出,交班者必須給予說明。
1.12.6控制室人員必須經過培訓且考試合格;未經考試合格者實習操作時,必須有專人監護。
2、生產人員的崗位職責制
2.1班長的職責
2.1.1班長在行政上受公司經理領導,在業務技術上受專工的指導。
2.1.2班長應熟知生產工藝、生產線的執行引數和執行方式;掌握裝置結構、特性、操作與維護。
2.1.3在工作時間內,負責領導本班全體人員完成生產任務和安全、經濟指標,為此應做好以下工作:
2.1.3.1領導全班人員做好交接班工作;
2.1.3.2帶頭執行規章制度,並檢查全班人員的執行情景;
2.1.3.3領導全班人員對裝置的事故及異常情景進行正確的處理,並對事故的發生及處理做好記錄;
2.1.3.4完成本班計劃指標,保證產品質量,隨時分析生產情景,督促指導各崗位人員精心操作和調整,及時向公司有關領導反映情景並提出必要的意見和要求;
2.1.3.5認真做好執行裝置缺陷管理工作;
2.1.3.6按時認真、詳細地查閱、填寫各種記錄和報表;2-1.3.7負責審查並做好工作票的安全措施;
2.1-3.8擔任工作票和停電操作票的許可人;
2.1.3.9批准、審查停送電操作並擔任監護人;
2.1.3.10理解公司領導下達的停送汽、電操作命令;
2.1.3.11釋出電氣裝置停送電操作命令;
2.1.3.12抓好班內安全工作;
2.1.3.13督促、檢查各崗位搞好車間清潔衛生工作;
2.1.3.14參加公司組織的生產分析會,負責貫徹分析會上研究決定的事項;
2.1.3.15班長應掌握全班人員的思想情景,做好政治思想工作。
2.2組長的職責
2.2.1各組長在行政上受班長的領導;在業務技術上受專工的指導。
2.2.2組長應熟知生產工藝、執行引數和執行方式;掌握本組所轄裝置結構、特性、操作與維護。
2.2.3在工作時間內,負責領導本組人員完成生產任務和安全、經濟指標,為此應做好以下工作:
2.2.3.1領導本組人員做好交接班工作;
2.2.3.2帶頭執行規章制度,並檢查全組人員的執行情景;
2.2.3.3領導全組人員對裝置的事故及異常情景進行正確迅速的處理,並對事故的發生及處理做好記錄和分析;
2.2.3.4完成本組計劃指標,保證產品質量,隨時分析生產情景,督促指導崗位工精心操作和調整,及時向班長或公司有關領導反映情景並提出意見和要求;
2.2.3.5認真做好執行裝置缺陷管理工作;
2.2.3.6按時認真、詳細地查閱、填寫各種記錄和報表;2.2.3.7負責審查並做好工作票的安全措施;
2.2.3.8批准、審查本組裝置的停送電操作並擔任監護人;
2.2.3.9理解班長下達的停送汽、電操作命令;
2.2.3.10釋出本工序電氣裝置停送電操作命令;
2.2.3.11抓好組內安全、技術培訓和圖紙、資料管理工作;
2.2.3.12督促、檢查各崗位搞好車間清潔衛生工作;
2.2.3.13掌握本組人員的思想情景、做好政治思想工作;2.2.3.14組長應在班長的領導下,配合班長搞好班組管理工作。
2.3料漿製備、配料澆注、擺渡崗位人員的職責
2.3.1料漿製備、配料澆注、擺渡人員在組長的領導下,理解班長的領導和指揮;在業務技術上受專工的指導;
2.3.2應熟知本系統的執行方式、方法,掌握裝置結構、特性、引數、操作與維護及生產工藝;
2.3.3在工作時間內負責料漿製備、配料並滿足澆注需要,完成所轄裝置的安全經濟執行和生產任務,為此應做好以下工作:
2.3.3.1嚴格執行規章制度、遵守勞動紀律;
2.3.3.2對生產中發生的異常情景及時處理並對異常情景的發生及處理做好記錄和分析;
2.3.3.3根據日生產量完成澆注數量,確保澆注質量,隨時分析裝置執行和澆注質量情景,確保產品產量和產品質量;
2.3.3.4認真做好執行裝置缺陷管理工作,重大緊急缺陷及時報告班長和公司領導處理。
2.3.3.5認真填寫各種執行日誌和技術記錄;
2.3.3.6對檢修和停運裝置做好安全措施;
2.3.3.7按照規定的工藝抽驗專案和時間對料漿、澆注情景進行檢驗、分析,並將結果上報公司和當班班長;
2.3.3.8每小時檢查各倉、罐等裝置的執行情景,並做好記錄;
2.3.3.9每小時檢查稱、輸送機、攪拌機等裝置執行情景,做好記錄;
2.3.3.10擺渡工序應與行車及捲揚機工序搞好配合確保安全生產。
2.3.3.11與各生產組搞好配合,確保產品產量和產品質量;
2.3.3.12搞好裝置和環境衛生;
2.3.3.13與檢修配合按規定保養和維護裝置,確保裝置正常執行;
2.3.3.14每半個月配合檢修校驗水泥、石灰、料漿稱一次。
2.3.3.15完成公司交辦的臨時工作。
2.4成品組崗位人員的職責
2.4.1本崗位人員在組長的領導下,理解班長的領導和指揮.
2.4.2應熟知切割機、行車、初養和廢漿系統的執行方式、方法,掌握各裝置結構、特性、引數、操作與維護及生產工藝。
2.4.3負責坯體切割,並完成所轄裝置的安全經濟執行和生產任務,為此應做好以下工作;
2.4.3.1嚴格執行規章制度、遵守勞動紀律;
2.4.3.2對生產中發生的異常情景及時處理並對異常情景的發生及處理做好記錄和分析。
生產運作的管理制度3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目的。為規範公司安全生產管理,保障員工人身和企業財產的安全,根據相關規定,結合本公司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安全生產管理原則。安全生產管理,必須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管生產必須管安全,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
第三條本制度由公司安全委員會辦公室負責解釋,適用於公司所有部門和職員。
第二章安全生產責任制
第四條不斷建立和完善安全生產責任制,明確各級、各類人員應負的崗位責任。
第五條企業安全生產委員會是企業安全生產的組織領導機構,由企業領導和有關部門的主要負責人組成,其日常事務由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負責處理。安全生產委員會的主要職責是全面負責企業安全生產管理工作,研究制訂安全生產技術措施和勞動保護計劃,實施安全生產檢查和監督,調查處理安全事故等工作。
第六條企業總經理所承擔的安全生產職責包括以下六條。
1.遵守國家、省、市和管理區的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對本企業的安全生產、勞動保護工作負全面領導責任。
2.建立、健全安全生產管理機構和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3.總經理的任期目標要有安全生產內容,把安全管理納入企業管理工作計劃。每年應從固定資產更新和技術改造資金中提取一定的安全技術改造資金,用於安全專案。
4.積極改善勞動條件,消除事故隱患,使生產符合安全技術標準和工業衛生要求。
5.負責對本企業發生的重傷、死亡事故的調查、分析和處理,認真落實整改措施和做好善後處理工作。
6.結合本企業的生產技術特點,組織有關安全管理人員制定各種安全管理制度,相關制度主要包括:職工安全生產守則、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制度、安全生產檢查制度、安全生產獎懲制度、工傷事故管理制度、化學物品管理制度、安全技術檔案(包括職工安全教育檔案、事故檔案、裝置檔案、事故隱患整改檔案等)管理制度等。
第七條各部門經理所承擔的安全生產職責包括以下九條。
1.組織、指導、督促本部門遵守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和安全生產的規章制度。
2.制訂本部門的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和安全生產計劃,並組織落實。
3.建立、健全安全生產管理網路,合理安排本部門安全生產管理職責和安全生產管理人員。
4.定期召開本部門的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會議。
5.組織本部門開展安全生產宣傳教育活動。
6.建立本部門安全責任制、安全教育、安全檢查、安全獎懲等制度以及各工種的'安全操作規程,並督促實施。
7.組織安全檢查,定期巡查本部門的安全生產狀況並督促部門對存在的隱患進行整改。
8.協助和參與企業職工傷亡事故的登記、統計、報告、調查、分析和處理工作。
9.定期向安全生產負責人反映和彙報本部門的安全生產工作,完成安全生產任務。
第八條公司基層員工所承擔的安全生產職責共包括以下四條。
1.積極參加企業組織的安全生產知識的學習活動,增強安全生產觀念和意識。
2.嚴格按照操作規程作業,遵守勞動紀律和企業的規章制度。
3.正確使用勞動保護用品。
4.及時向企業有關負責人反映安全生產中存在的問題。
第三章安全生產目標管理
第九條企業以追求“零事故”為目標,具體專案包括以下六條。
1.不發生人身重傷及以上事故。
2.不發生有責任的電網事故。
3.不發生重大裝置事故,重大火災事故。
4.不發生生產性重大交通事故。
5.無對社會造成嚴重影響的事故,無“五誤”事故及人員責任事故。
6.不發生因違反排程紀律而造成的事故。
第十條為實現上述安全生產目標,企業實行三級管理體制。各級的管理目標如下所示。
1.公司不發生人身重傷,杜絕人身死亡和重大裝置損壞。
2.部門控制一類障礙和人身輕傷,不發生重傷和責任事故,杜絕違章指揮和負同等責任以上的重大交通事故。
3.生產班組控制異常,不發生障礙和輕傷,杜絕一切違章作業。
第四章安全教育與培訓
第十一條本企業總經理、部門經理以及各安全負責人必須接受相關的安全培訓教育。
第十二條本企業新招員工上崗前必須進行車間、班組安全知識教育。員工在企業內調換工作崗位或離崗半年以上重新上崗者,應進行相應的車間或班組安全教育。
第十三條企業必須對全體職工進行安全培訓教育,應將安全生產法規、安全操作規程、勞動紀律作為安全教育的重要內容。
第十四條對從事鍋爐、壓力容器、電梯、電氣、起重、焊接、車輛駕駛、杆線作業等特殊工種人員,必須進行專業安全技術培訓,經有關部門嚴格考核並取得合格操作證(執照)後,才能獨立操作。對特殊工種的在崗人員,必須進行經常性的安全教育。
第十五條各類安全教育合格證按規定複審,逾期不復審,合格證無效。其特種作業人員的操作資格證書,每兩年由發證單位複審一次。
第五章安全生產活動
第十六條安全生產第一責任者在每月月末主持召開一次安全分析會,總結本月安全生產情況,分析事故教訓及安全管理中存在的薄弱環節,研究採取預防事故的對策,提出下月安全生產工作的重點及要求。
第十七條各部門每月初,根據公司安全生產要求,由各部門自行組織安排開展一天的安全生產日活動。
第十八條各班組每星期一安排本週的安全生產活動,時間不少於半小時,活動內容主要總結上週本班組安全生產情況和執行各項規程制度情況,通報忽視安全的現象以及近段時間下發的各類事故,傳達領導指示和會議紀要等。同時,針對本週即將進行的主要工作,提出相應的安全措施及要求。
第十九條積極開展“職業健康安全管理體系”認證工作。結合實際綜合應用“安全性評價”,“危險點分析”等方法,對企業和工作現場的安全狀況進行科學分析,風險評價,找出薄弱環節和事故隱患,及時採取防範措施。
第六章安全生產檢查
第二十條企業必須建立和健全安全生產檢查制度。部門安全生產檢查每月一次,班組安全生產檢查每週一次。第二十一條企業應組織生產崗位檢查、日常安全檢查、專業性安全生產檢查。
第二十二條生產崗位安全檢查,主要由職工每天操作前,對自己操作的裝置或者將要進行的工作進行自檢,確認安全可靠後再進行操作。內容如下。
1.裝置的安全狀態是否完好,安全防護裝置是否有效。
2.規定的安全措施是否落實。
3.所用的裝置、工具是否符合安全規定。
4.作業場地以及物品的堆放是否符合安全規範。
5.個人防護用品、用具是否準備齊全、可靠。
6.操作要領、操作規程是否明確。
第二十三條日常安全生產檢查,主要由各部門負責人負責,其必須深入生產現場巡視和檢查安全生產情況,檢查的主要內容包括以下幾項。
1.是否有員工反映安全生產存在的問題。
2.員工是否遵守勞動紀律和安全生產操作規程。
3.生產場所是否符合安全生產要求。
4.安全通道及安全疏散門是否暢通。
第二十四條專業性安全生產檢查,主要由企業每年對電梯、電氣裝置、機械裝置、危險物品、消防設施、運輸車輛、防塵防毒、防暑降溫、廚房、集體宿舍等,分別進行檢查。
第七章安全獎勵與處罰
第二十五條公司的安全生產工作應每年總結一次,由公司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組織評選安全生產先進集體和先進個人。
第二十六條安全生產先進集體的基本條件。
1.認真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遵守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和企業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2.安全生產機構健全,人員配備合理,能有效地開展工作。
3.嚴格執行各項安全生產規章制度,開展經常性的安全生產教育活動,不斷增強職工的安全意識和提高職工的自我保護能力。
4.加強安全生產檢查,及時整改事故隱患和消除塵毒危害,積極改善勞動條件。
5.連續三年以上無責任性職工死亡和重傷事故,交通事故也逐年減少,安全生產工作成績顯著。
第二十七條安全生產先進個人的條件。
1.遵守安全生產各項規章制度,遵守各項操作規程,遵守勞動紀律,保障生產安全。
2.積極學習安全生產知識,不斷提高安全意識和自我保護能力。
3.堅決反對違反安全生產規定的行為,糾正和制止違章作業、違章指揮。
第二十八條對安全生產有特殊貢獻的,給予特別獎勵。
第二十九條發生重大事故或死亡事故(含交通事故)的,對事故部門給予扣發工資總額的處罰,並追究部門領導人的責任。
第三十條凡發生事故,要按有關規定報告。如有瞞報、虛報、漏報或故意延遲不報的,除責成補報外,對事故部門給予扣發工資總額的處罰,並追究責任者的責任,對觸及法律的,追究其法律責任。
第三十一條對事故責任人視情節給予批評教育、經濟處罰、行政處分,觸及法律的,由國家相關部門追究其法律責任。
第三十二條對部門扣發工資總額的處罰,最高不超過××%;對職工個人的處罰,最高不超過一年的生產性獎金總額(不含應賠償款項),可並處行政處分。
第三十三條由於各種意外(含人為的)因素造成人員傷亡和裝置損毀,使正常生產受到破壞的情況均為本企業安全事故,安全事故可劃分為工傷事故、裝置(建築)損毀事故、交通事故三種(車輛、駕駛員、交通事故等制度由行政部參照本規定另行制定,並組織實施)。
第三十四條發生的無人員傷亡生產事故,按經濟損失程度分級。
1.一般事故:經濟損失不足500元的事故。
2.大事故:經濟損失等於或大於501元,小於3000元的事故。
3.重大事故:經濟損失等於或大於3001元,小於10000元的事故。
4.特大事故:經濟損失等於或大於10001元的事故。
第三十五條發生事故的部門必須按照事故處理程式進行事故處理。
1.事故現場人員應立即搶救傷員,保護現場,如因搶救傷員和防止事態擴大,需要移動現場物件時,必須做出標識,詳細記錄、拍照或繪製事故現場圖。
2.立即向部門主管部門(領導)和公司辦公室報告。
3.開展事故調查,分析事故原因。公司辦公室接到事故報告後,應迅速指示有關部門進行調查。輕傷或一般事故在15天內,重傷以上事故或大事故以上在10天內向有關部門報送《事故調查報告書》。事故調查處理過程應接受工會組織的監督。
4.制定整改防範措施。
5.對事故責任者作出適當的處理。
6.以事故通報和事故分析會等形式教育職工。
第三十六條無人員傷亡的交通事故。
1.公司機動車輛發生交通事故後,駕駛員和有關人員必須協助交管部門進行事故調查、分析,參加事故處理。事故責任人及時向辦公室報告,大事故或死亡事故應即時報告。事後,需補寫“事故經過”的書面報告。肇事司機應
在兩天內寫出書面報告交給部門領導。部門應在5天內將肇事司機報告隨本部門報告一併送交辦公室備案。
2.對員工駕車肇事,應根據公安部門裁定的經濟損失數額的20%對事故責任者進行處罰,處罰款項原則上由肇事個人到財務部繳納。處罰的最高款額以不超過上年度公司人均生產性獎金總額(基數按1.0計)為限。
3.凡未經交管部門裁決而私下協商解決賠償的事故,如公司的經濟損失超過保險公司規定免賠額的,其超出部分由肇事司機自負。
4.擅自挪用車輛辦私事而發生交通事故的,按第2款規定加倍處罰;可視情節給予扣發一年以內的獎金或並全廠通報。
5.凡因私事經主管領導同意借用公車而發生事故的,參照第2款處理。
6.發生事故隱瞞不報(超時限兩天屬瞞報),每次加扣當事人三個月以內的20%工資。
7.開“帶病車”,或將車輛交給無證人員或未經行政部門批准駕駛公司車輛的人駕駛,每次扣兩個月10%的工資。第三十七條事故原因查清後,如果各有關方面對於事故的分析和事故責任者的處理不能取得一致意見時,人力資源部有權提出結論性意見,交由單位及主管部門處理。
第三十八條在調查處理事故中,對翫忽職守、濫用職權、徇私舞弊者,應追究其行政責任,觸及刑法的,追究刑事責任。
第三十九條各級部門領導或有關幹部、職工在其職責範圍內,不履行或不正確履行自己應盡的職責,有如下行為之一併造成事故的,按翫忽職守論處。
1.不執行有關規章制度、條例、規程的或自行其事的。
2.對可能造成重大傷亡的險情和隱患,不採取措施或措施採取不力的。
3.不接受主管部門的管理和監督,不聽取合理意見,主觀武斷,不顧他人安危,強令他人違章作業的。
4.對安全生產工作漫不經心,馬虎草率,麻痺大意的。
5.對安全生產不檢查、不督促、不指導,放任自流的。
6.延誤裝、修安全防護裝置或不裝、修安全防護裝置的。
7.違反操作規程冒險作業或擅離崗位或對作業漫不經心的。
8.擅自移動動有“危險禁動”標誌的裝置、機器、開關、電閘、訊號等。
9.不服指揮和勸告,進行違章作業的。
10.工作組織或單項作業組織有嚴重錯誤的。
第八章附則
第四十條本制度由公司辦公室負責制定、修訂、完善和廢止,交總經理審批後生效。
第四十一條本制度自發文之日起執行。公司以前制定的有關制度、規定等若有與本制度相牴觸的,按本制度相關規定執行。
生產運作的管理制度4
一、安全生產和崗位責任制
1、認真學習貫徹國家及行業主管部門關道路運輸、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及相關規定,全面負責安全生產工作。
2、負責和協助有關部門對安全生產事故的上報、調查、責任認定及處理決定等事宜。
3、負責對單位安全生產情況的監督檢查。
4、認真學習貫徹《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運輸條例》等國家及行業主管部門關於道路運輸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文明駕駛,安全行車。
5、協助安檢員管理所駕車輛的證照,按時參加車輛年檢、綜合性能檢測、二級維護、年度審驗及投保業務。
二、安全生產操作規程
1、駕駛員不帶情緒開車,保證行車安全。
2、駕駛員對車輛的日常維護應做到:
(1)保持“四清”,即保持機油、空氣、燃油濾清器和蓄電池的清潔。
(2)保持車容整潔。
3、駕駛人員連續駕駛時間不得超過4小時。駕駛員一次連續駕駛4小時應休息20分鐘以上,24小時內實際駕駛車輛時間累計不得超過8小時。
三、安全生產監督檢查制度
1、做好出車前、停車後的準備、檢查工作,確保行車安全,發現隱患要及時修復後方可出車。
2、嚴格按規定進行裝貨,並做好途中檢查工作。
3、檢查駕駛員是否帶病或疲勞開車,是否違反安全生產操作規程。
4、檢查消防設施是否安全有效。
5、建立安全生產獎懲制度。
四、從業人員安全管理制度
1、從業人員的資格及聘用。
(1)駕駛員應有與駕駛車型相適應的駕駛證、相應類別的從業資格證。
(2)從業務人員須經相應培訓考試合格持有有效合格證件方可上崗。
(3)單位與聘用人員簽訂聘用合同前須向道路運輸管理機構和公安部門查詢擬聘用從業人員相關情況,簽訂聘用合同後應在從業人員資格證上加蓋單位公章。
(4)不與沒有固定住所或住所、患有嚴重疾病、休息時間得不到保證的從業人員簽訂聘用合同。
2、本單位從業人員應參加單位組織的例會和教育培訓活動,不斷提高安全生產思想認識和安全操作水平。
五、安全例會制度
1、單位負責人每月召開一次安全例會。
2、例會內容:
(1)傳達國家省市及主管部門關於安全生產的形式,會議,檔案精神;
(2)對本單位的安全隱患進行通報,分析,安排相應的整改措施;
(3)、佈置下階段安全生產工作。
3、會議由安檢員負責記錄,會議記錄要妥善保管。
六、安全培訓和教育學習制度
1、安全培訓和教育學習工作由單位負責人負責組織。
2、安全培訓和教育學習由安檢員,全體駕駛員等相關人員參加,實行簽到制,請假人員事後必須補課。
3、安全培訓和教育學習的內容:
(1)安全生產法,道路交通安全法,消防法,道路運輸條例等法律法規;
(2)事故應急處理及現場自救知識;
4、安全培訓和教育學習由安檢員負責記錄,對學習資料,培訓講義,試卷及考核資料進行歸檔儲存。
七、車輛、設施、裝置安全管理制度
1、購置車輛應選擇符合國家技術標準的規範產品,積極推廣使用高效能,低能耗,安全係數高的車輛產品。
2、車輛必須在公安部門辦理登記手續並領取合法行駛證,號牌,在運管部門辦理合法營運證照方能正式營運。
3、嚴禁任何人對車輛改裝。
4、建立營運車輛技術檔案,包括購車發票、登記證、行駛證、營運證、年檢記錄、綜合性能檢測記錄、二級維護記錄、修理記錄、事故記錄等。
八、道路交通事故處理應急預案(重點)
1、發生交通事故,當事人應立即進行自救,並報警。電話:122(交警)、119(消防)、120(急救),應簡明講清事故地點、傷亡、損失等情況,以及事故對周圍環境的危害程度,保護現場,搶救傷員,保護貨物財產並通報運輸經營者與保險公司。
2、保護好自身的安全,積極配合交警、消防等部門進行救護並做好各項善後工作。
3、發生亡人及重大影響的道路運輸事故,應在6小時內報告當地交通主管部門。
生產運作的管理制度5
隨著公路建設事業的發展,公路施工機械裝置大量增加,機械化程度不斷提高,機械裝置使用保養和修理等環節的技術安全工作非常重要,只有遵守操作規程,操作方法按規定保養,才能延長機械使用壽命,提高工作率,利用率,取得交好的經濟效益,因此特制定本制度。
1、全體機械車輛操作人員必須認真學習《道路交通管理法規》、安全法規及操作規程,牢固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
2、設定安全檢查員,經常對機械車輛操作人員進行檢查,及時糾正違規違章等不良現象。
3、要求操作人員在機車裝置執行前,必須對各自駕駛的裝置制動,轉向等重要部位進行全面認真的檢查,保證正常執行。
4、按照機車裝置的保養規程,定期進行例保和一、二、三級保養、保持機車裝置清潔,防腐除垢,堅固、潤滑、調整等工作,充分提高完好率。
5、嚴禁無證開車、酒後開車、開疲勞車、開故障車、駕駛室超員等不良現象,發現後,嚴格處罰,調換工作,以上行為若發生交通事故或其他事故,一切費用及後果由操作人員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