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術檔案管理制度
技術檔案管理制度
隨著社會不斷地進步,制度使用的頻率越來越高,制度是指一定的規格或法令禮俗。制度到底怎麼擬定才合適呢?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技術檔案管理制度,歡迎大家分享。
技術檔案管理制度1
維修技術資料、工藝檔案管理制度之相關制度和職責
1、技術負責人負責收集汽車維修的法律、法規和國家標準、行業標準以及相關技術標準,具備所承修車型相關維修技術標準和工藝檔案,確保檔案完整並及時更新,以上資料交由資料管理員保管。
2、資料管理員對所有資料進行分類編號,定期對資料進行盤點並做好記錄,發現問題及時向領導彙報。
3、借用資料時,資料管理員應認真、完整地填寫資料借用登記表。
4、借用人對資料必須愛護,保證資料的完好、整潔。對於使用中出現的損壞現象,應主動向管理員說明,並酌情賠償。
5、如資料遺失,將追究借用人責任,限期購回此書或及時影印此書,資料管理員對借用人進行遺失登記,當再次出現遺失情況,限制其使用權,並上報領導。
6、為保證資料內容清晰完整,翻閱資料時雙手一定要潔淨,凡出現資料破損,粘上油膩、不清潔將追究借用人責任,限制其使用權。
技術檔案管理制度2
1、總檢員對二級維護以上竣工出廠車輛,簽發機動車維修竣工出廠合格證。
2、合格證由資料管理員負責保管,視生產情況由專人持道路運輸許可證副本到管理部門購領。
3、合格證由總檢員向資料管理員領取,資料管理員須建立合格證領用、簽發臺帳。
4、總檢員須逐項填寫合格證,簽名並加蓋本單位公章,簽發後合格證存根交由資料管理員儲存。
技術檔案管理制度3
一、總則及範圍
為了保持公司技術部的技術檔案;專案資料;專案預算單、決算單的完整性,避免混亂,特制定本標準。
本標準適用於技術部的技術檔案;專案資料;專案預算單、決算單的管理。
二、管理業務與分工
1.技術部負責人。負責本制度的制定及有關技術檔案各項管理業務的審批及有關事項的確定。
2.技術員。負責總則中所述檔案的保管、收發及按本制度進行技術檔案的管理工作。
三、管理內容與要求
1.技術檔案的種類
(1)技術類檔案
由技術部負責的圖紙及各類工藝規程、工藝卡片、作業指導書。
(2)管理類檔案
由技術部負責的專案的合同;專案資料;專案預算單、決算單等。
2.檔案登記
(1)技術部必須建立《技術檔案管理臺賬》,掌握技術部全__檔案的情況。其臺賬應包括:編號、名稱、數量、檔案編制時間。
(2)檔案接收後,技術員應及時對檔案進行分類編號並作記錄。
3.檔案的歸檔及保管
技術檔案的保管由技術員按檔案型別進行保管。
4.檔案的借用
(1)檔案的借閱應開具借條並由技術部領導批准,方可借閱。
5.檔案的修改與審批
(1)當某專業的工程技術人員或使用單位的有關人員提出對不合理或者已經落後的技術檔案時,由技術部該專業的工程師(或專業的業務負責人)分析確定是否需要修改。
(2)技術檔案確定修改後,由技術部該專業工程師(或專業的業務負責人)填寫《設計更改單》。
《設計更改單》應包括下列內容:
(a)技術檔名稱、編號、或圖紙名稱、圖號;
(b)更改理由;
(c)會審意見、會審簽名;
(d)設計、工藝負責人簽名;
(e)修改內容和修改要求(以圖紙和文件形式表現)。
(3)技術檔案的xx與批准
一般性的內容更改只須將填好的《設計更改單》交技術部負責人進行xx和簽字批准即可。重大內容的更改與涉及安全、質量、投資等影響面較大的內容更改由技術部召集有關人員參加審定,會議透過審定後,由技術部負責人簽字後交公司批准。
(4)技術員接到《設計更改單》後,應立即著手工作,更改時,必須把已發出和儲存、儲備的技術檔案一次全部修改完畢以保證技術檔案的統一性(圖紙更改後的發放除執行發放規定外,應同時將舊圖紙收回並登記)。
(5)技術檔案的管理應以紙質和電子版形式存檔(在登記時應作出標記)。
技術檔案管理制度4
1、 技術檔案包括:技術檔案是指公司的產品設計圖紙、技術標準、技術檔案和技術資料。
具體包括:
1) 開發計劃階段:方案設計、設計開發計劃書、檢驗要求。
2) 開發設計階段:原理圖、印製版圖、產品程式設計手冊、機械結構圖、程式設計器件燒寫檔案、可程式設計器件原始碼、硬體程式設計手冊、軟體安裝包、驅動程式。
3) 產品除錯階段:產品除錯手冊、產品焊裝明細表、設計評審記錄表(原理圖和印製板圖)、產品除錯記錄。
4) 產品維護階段:設計開發總結、軟體使用手冊、產品使用手冊。
2、 技術檔案的技術要求和資料等必須符合國家相關標準和規定要求。
3、 技術檔案由技術開發部等相對應部門編制,各部門應對技術檔案的準確性、合理性負責。
4、 各相關負責人負責技術檔案的稽核和批准。
5、 技術檔案的編制必須嚴格執行編制、校對、稽核三級把關制度;明確各級的責、權、利。
6、 技術檔案應保證標題欄中的編號、名稱、日期,設計、校對、稽核、批准等欄中籤署齊全,簽署不齊全的技術檔案不得用於生產和歸檔。
技術檔案管理制度5
1、對機動車進行二級維護、總成修理、整車維修的,資料管理人員須及時建立維修檔案。
2、維修檔案內容主要包括:維修合同、維修專案、具體維修人員及質量檢驗人員、檢驗單、竣工出廠合格證(存根)及結算清單等。
3、檔案存放要有序,查詢方便,並應做好六防工作,即防盜、放火、防潮、防鼠、防塵、防曬,保持檔案存放處清潔衛生。
4、不準損毀、塗改、偽造、出賣檔案,檔案資料如有損壞應及時修補。
5、各班組負責人要對本部門使用的檔案資料的完整性、有效性負責,在現場不得存有或使用失效的檔案、資料。
6、根據檔案的內容、性質和時間等待徵,對檔案進行分類整理、存放、歸檔,電子檔案要及時備份。
7、各班組每年對檔案進行一次核對清理,並將所儲存的檔案整理後交辦公室統一歸檔。已經到保管期限的檔案資料,由辦公室按規定處理。
8、檔案的借閱必須辦理規定手續,借閱者對檔案的完整、清潔負責,未經許可不得擅自轉借、影印。
9、機動車維修檔案儲存期兩年。
技術檔案管理制度6
第一條為充分發揮技術檔案在工作中的指導作用,提高辦文速度和發文質量,根據公司的實際情況,特制訂本制度。
第二條技術檔案管理內容主要包括:產品圖紙、設計委託單、與技術相關的各種資料、外來技術圖紙資料等。
第四條技術檔案的簽收:所有技術檔案均由資料員登記簽收。
第五條技術檔案的編號保管:所有技術檔案均由技術資料員分類登記編號、保管。
1.產品圖紙必須由設計人、專案負責人、稽核人、批准人簽名後才能歸檔保管。
2.技術檔案的審批應嚴格遵守傳閱範圍和保密規定,不得將有密級的技術檔案帶回家、宿舍和公共場所,也不得將技術檔案轉借其他人閱看。對尚未歸檔的檔案不得向外洩露內容。
3.審批技術檔案應抓緊時間,當天審批完後應在下班前將檔案交技術資料員,審批檔案一般不得超過兩天,審批後應簽名。如有更改處,有關人員按檔案所提要求和批示辦理有關事宜。
4.審批時不得任意取走資料夾內任何檔案及附件,如確係工作需要,要辦理借閱手續,以防止丟失洩密。
第七條發文的規定:技術檔案的正式下發均由技術資料管理員負責。
第八條發文的範圍:在公司日常生產經營管理工作中,需有關圖紙、技術檔案等事項,應按有關制度辦理,經領導批准後,由技術資料管理員登記發放。
第九條發文程式規定:各職能部門需要相關技術檔案資料時,生產、質檢、業務專案及外協可憑生產任務單領取其影印件,經加蓋圖紙稽核章後生效;要求配合資料管理員作好登記工作。
第十條各部門有關人員因工作需要借閱檔案,需登記填寫檔案借閱登記表,經資料管理員確認後方可借閱使用。
第十一條借閱檔案應嚴格履行借閱登記手續,按時歸還。不允許拆卷和在檔案上勾劃等。
第十二條技術資料管理員對承辦的檔案應抓緊催辦,應定期對事情已經辦妥的檔案和要求限期清退的檔案,進行收繳清退工作。(一般為月底一小清,季末一中清、年終一總清)。如發現檔案丟失,必須及時查明原因和責任者,並如實向領導報告。
第十三條檔案的歸檔範圍:產品圖紙、與技術相關的各種資料、外來技術圖紙資料等。
第十四條檔案更改
1.圖紙更改應填寫設計更改申請表。
2.檔案更改時,要求在檔案上做出記錄。
3.圖紙更改完畢後要歸檔,同時要填寫設計更改通知單,經技術部經理或其代理人批准後發放到各相關部門。
第十五條對於多餘、重複、過時和無儲存價值的檔案,應定期清理造冊,並做好作廢登記及辦理申請銷燬手續。
第十六條經稽核同意銷燬的檔案,應派專人負責銷燬。
第十七條圖紙發放登記表:BN/QR-423-09。
第十八條圖紙檔案借閱登記表:BN/QR-423-10。
第十九條檔案更改申請/通知單:BN/QR-423-04。
技術檔案管理制度7
1.主題內容與適用範圍
本標準規定了產品圖樣及技術檔案的版本及檔案編制、會籤、歸檔、儲存、發放、更改、收回等管理要求。目的是對檔案和資料進行有效的控制。
本標準適用於本公司產品研製、生產過程中產品圖樣、技術檔案和資料的'版本、形成、歸檔、保管、使用和借閱。 2.引用檔案
SJ/T 207.1~3-1999 《設計檔案的管理制度第1~3部分》
SJ/T 207.4-1999 《設計檔案管理制度第4部分:設計檔案的分類編號》 QB/YT KF 7.7.9-20xx 《更改控制程式》
QB/YT KF 7.03-20xx 《專案(設計/開發)控制程式》 GB/T 19017-20xx質量管理體系技術狀態管理指南Q/YTD 1002-20xx 《企業檔案分類編號及標識》 3.產品圖樣及技術檔案的編制要求
3.1產品圖樣及技術檔案所包含的資訊構成了產品技術狀態基線。必須以產品為單位,提出明確的產品技術狀
態資訊。它包括產品的定義和使用資訊,即:要求/規範(技術指標)、設計圖樣、零件清單、軟體清單、模型、試驗規範、維護和操作手冊及檔案版本號。
3.2在產品實現過程中的關鍵件、重要件,應在檔案中進行標識,確保關鍵件、重要件的可追溯性。對靜電敏
感器件、溼度敏感器件等,應予以標識,以便加強防護。
3.3產品圖樣及技術檔案應以產品或整件為單位成套,歸檔圖樣檔案需會簽完整。其編制要求和填寫格式及十
進分類編號、名稱必須符合SJ 207的規定。產品成套設計檔案、工藝檔案資料的編制明細要求見附錄A。 3.4產品定型鑑定檔案的編制要求(見附錄B)。 4.各部門職責
技術開發部:負責產品研製過程中的產品實現策劃,設計、工藝圖紙檔案及定型檔案、資料的擬製、審
核、齊套、會籤及更改,並對產品圖樣的正確性、現行有效性負責。對應用軟體工具,研發過程中的電子檔案及其修改狀態、檔案的版本、流轉進行掌控,對電子檔案的質量負責。
生產管理部及車間:負責產品在試製、生產過程中形成的檔案、記錄、資料的收集、整理,對所領用的產
品圖樣完整、安全和回收負責;
質量控制部:負責產品在試製、生產過程中形成的有關質量檔案、記錄資料的收集、整理。
銷售服務部:負責收集、整理、提供有關產品銷售合同、技術協議、來自顧客的產品圖樣和技術檔案。技術管理部:負責收集、整理有關產品研製合同、技術協議、設計任務書、設計評審、驗證、確認、定型鑑定檔案。負責產品圖樣、技術檔案資料的歸檔、分類保管和借閱、發放、登記、控制。
5.會籤
5.1會籤的產品圖樣由設計師負責提供,未經會籤的圖樣不得歸檔和投入生產。 5.2會籤路線
產品圖樣按下列規定逐級會籤:
擬製稽核工藝(需要時)標準化批准
研發試製階段加工所需圖樣的會籤可簡化為:擬製稽核批准
技術檔案管理制度8
1.技術檔案分為“受控”個“非受控”檔案兩大類。“受控”檔案指與質量管理體系執行的有關檔案。
2.檔案的更改須填寫《檔案更改申請單》由負責人簽字後方可更改並標識,檔案更改幅度較大時,予以換版。換版檔案下發後,必須將原檔案由行政部收回,以保證使用有效版本。
3.檔案領用者,因檔案丟失或者損壞需要領用新檔案時,到行政部填寫《檔案處理單》,經常務副總稽核、批准後方可領用。
4.檔案管理者、檔案持有者要派專人管理檔案,並保持文字清晰,外來借閱者需填寫《檔案借閱登記表》,經常務總經理批准後方可借閱。
5.作廢檔案銷燬時,由該部門填寫《檔案處理單》,由總經理稽核、批准後統一銷燬。需要留用的加蓋“作廢留用章”後方可保留。
6.質量記錄的格式和內容由使用部門設計,行政管理部門審查批准,統一編號控制。質量記錄表需要更改時,仍由原審批部門審批。
7.質量記錄填寫:要求個部門質量記錄填寫人員在填寫時要及時、完整、自己清楚、資料準確、使用中性筆或者圓珠筆筆填寫。質量記錄原則上不準更改,如有失誤或者計算錯誤時,在改動處劃改並簽名。
8.質量記錄的借閱:外來人員借閱質量記錄經常務副總批准後辦理借閱手續借閱,公司人員經行政部部長批准後,辦理借閱手續。
9.質量記錄的管理和儲存:質量記錄由本部門制定專人負責保管,注意防潮、防腐、防盜、防火、防蛀、儲存期按《質量記錄清單》的要求實施。
10.各類質量記錄由各部門指定專人手機、整理分類並裝訂,行政部負責歸檔並規定期限儲存。
11.質量記錄銷燬:對於超過儲存期的質量記錄,由行政部和使用部門負責簽字,包常務副總稽核批准後,進行銷燬並填寫《質量記錄銷燬清單》,需要保留的記錄加蓋“作廢保留”章後由行政部統一儲存。
12.行政部對質量記錄的填寫和使用情況進行檢查。並留有記錄,填寫《監督檢查記錄》,發現問題及時進行糾正。
技術檔案管理制度9
本廠對二級維護、總成修理、整車修理的車輛實行維修前診斷檢驗、維修過程檢驗和竣工質量檢驗制度。質量檢驗人員具體負責制度的貫徹執行。
1.維修前診斷檢驗制度
1、在診斷檢驗前,質量檢驗員應主動告知車主出具《機動車維修記錄》。
2、根據汽車技術檔案的記錄資料和駕駛員反映的車輛使用技術狀況,質量檢驗員確定所需要的檢測專案。
3、質量檢驗員針對每一檢測專案實際進行檢測,並依據檢測結果和車輛實際技術狀況進行故障診斷,以確定附加作業專案(二級維護)或維護和修理方案。
4、質量檢驗員將所診斷的故障、維護和修理方案、維修專案等填寫《機動車維修記錄》,並根據檢驗情況填寫《車輛進廠檢驗單》,並告知託修方,由拖修方簽字確認。
5、排程人員將維修作業單下派車間,車輛進入作業車間。
2.汽車維修過程檢驗制度
1、過程檢驗實行自檢、互檢和專職檢驗相結合的"三檢"制度。
2、檢驗內容為汽車或總成解體、清洗過程中的檢驗,主要零部件的檢驗,各總成組裝、除錯檢驗。
3、各檢驗人員根據分工,嚴格依據檢驗標準、檢驗方法認真檢驗,做好檢驗記錄並填寫《車輛維修過程檢驗單》。
4、經檢驗不合格的作業專案,需重新作業,不得進入下一道工序。
5、對於影響安全行車的零部件,一定要嚴格控制使用標準,對不符要求的零部件應予以維修或更換,及時通知前臺,並協助前臺向車主做好解釋工作。
6、對於新購總成件,必須依據標準檢驗,杜絕假冒偽劣配件裝入總成或車輛。
7、車輛維修完工,維修人員自檢合格後,做好車輛清潔工作,並將車輛停放在竣工區域,通知總檢進行竣工質量檢驗。
3.汽車維修竣工質量檢驗制度
1、汽車維修竣工質量檢驗由總檢負責。
2、汽車維修竣工質量檢驗內容為整車檢查、檢測、路試、檢測路試後的再檢測及車輛驗收。
3、修竣車輛竣工質量檢驗嚴格依據《汽車維護、檢測、診斷技術規範》(GB/T18344-20xx)要求進行。首先進行整車外觀和底盤檢查,檢查合格後進行路試,對於路試中所發生的不正常現象,要認真複查。路試合格後重新進行底盤檢查,確保各項技術性能合格後,將有關內容記入《車輛維修竣工檢驗單》和《機動車維修記錄》。
4、如是營運車輛,由總檢告知送檢員將車輛送往汽車綜合性能檢測站進行竣工質量檢測。檢測合格後,將車輛交付託修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