付款管理制度

付款管理制度

  在生活中,大家逐漸認識到制度的重要性,制度是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企事業單位,為了維護正常的工作、勞動、學習、生活的秩序,保證國家各項政策的順利執行和各項工作的正常開展,依照法律、法令、政策而制訂的具有法規性或指導性與約束力的應用文。制度到底怎麼擬定才合適呢?下面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付款管理制度,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付款管理制度1

  一、對外付款業務一般分為:

  “資金業務付款”、“合同履約付款

  二、付款業務有關規定及審批流程如下:

  1、付款業務的規定:公司日常發生的對外付款業務(如:“資金業務付款”、“合同履約付款),均應按本條的相關規定辦理付款(一切業務付款,必須收付有憑據,嚴禁口說為憑)。

  2、有關部門或個人用款時,必須向審批人提交《付款申請單》註明款項的用途,金額及收款單位,收款賬號,開戶銀行並附相關資料交財務部備案(特殊情況下,無法提交合同原件的需驗原件流影印件)。

  3、擔保業務。

  4、提前終止業務合同,多收費用的退款業務,原則不予退款,如確需退款需附有對方退款申請書、相關退費補充協議《退款申請表》。

  5、客戶多交費用的退款業務:退款需附有對方的退款申請書6、合同履約付款:需附發票、收據、採購計劃、經濟合同、協議書等交財務部備案。

  7、付款業務沒有涉及合同或協議的,必須在付款申請單的備註欄註明:“無合同”字樣。

  三、

  1、付款申請單的內容,不得塗改。

  2、對金額超過-----萬的付款必須提前一天通知財務部。

  3、審批人必須在授權範圍內行駛職權和承擔責任,經辦人必須在授權範圍內辦理業務。

  4、審批人根據其審批職責、許可權對支付申請進行審批。對不合理的或有損公司利益的支付申請拒絕批准。

  5、財務接到審批有效的《付款申請單》後,稽核人應積極安排資金,並對具體付款單據與《付款申請單》進行對照,稽核。稽核無誤後交出納辦理付款。

  6、付款經辦人員接到經初審無誤的付款單據後,要再次對付款單證是否齊全、妥當、金額是否正確、收款單位(人)是否妥當、是否符合審批程式等內容進行復核,無誤後方可付款(透過銀行轉帳結算),出納將銀行匯款回單交財務會計作為會計憑證附件。

  四、權責:

  1、付款方式分為:預付,現付(貨到付款)、月結(月結的供應商由採購部門與對方簽訂月結合同)月結的時間按合同付款。

  五、付款流程如下:

  發票或相關憑證黏貼好並填寫《付款申請單》確認此款項屬於本部門及與業務相關的事項部門負責人會計主要符合單據是否符合財務制度和公司規定總經理審批出納根據手續完整的會計憑證,透過銀行轉賬結算後通知經辦人

  六、付款方式及要求

  1、收款人是企業法人,行政事業單位時,付款方式如下:原則上採用銀行直接轉賬到對方賬戶上。

  2、收款人是自然人時,原則上將款項存入自然人的收款銀行賬戶上。

  3、需要向對方支付支票時,應在付款申請單上註明:支票支付

  4、在合同的履約過程中,對方要求變更“收款方”或變更“發票出具”應提供合理的證據及相關材料說明(對方需加蓋印章)

  5、嚴格資金使用手續會計人員對一切審批手續不完備的資金使用事項,都有權卻必須拒絕辦理。

  6、當審批人員出差時,由其指定代理人代為審批

付款管理制度2

  一、對外付款業務一般分為

  資金業務付款、合同履約付款

  二、付款業務有關規定及審批流程如下:

  1、付款業務的規定:公司日常發生的對外付款業務(如:“資金業務付款”、“合同履約付款),均應按本條的相關規定辦理付款(一切業務付款,必須收付有憑據,嚴禁口說為憑),具體如下

  2、有關部門或個人用款時,必須向審批人提交《付款申請單》註明款項的用途,金額及收款單位,收款賬號,開戶銀行並附相關資料交財務部備案(特殊情況下,無法提交合同原件的需驗原件流影印件)。

  3、擔保業務

  4、提前終止業務合同,多收費用的退款業務,原則不予退款,如確需退款需附有對方退款申請書、相關退費補充協議《退款申請表》

  5、客戶多交費用的退款業務:退款需附有對方的退款申請書6、合同履約付款:需附發票、收據、採購計劃、經濟合同、協議書等交財務部備案7、付款業務沒有涉及合同或協議的,必須在付款申請單的備註欄註明:“無合同”字樣一、對外付款業務一般分為:“資金業務付款”、“合同履約付款

  三、付款業務有關規定及審批流程如下:

  1、付款業務的規定:公司日常發生的對外付款業務(如:“資金業務付款”、“合同履約付款),均應按本條的相關規定辦理付款(一切業務付款,必須收付有憑據,嚴禁口說為憑),具體如下

  2、有關部門或個人用款時,必須向審批人提交《付款申請單》註明款項的用途,金額及收款單位,收款賬號,開戶銀行並附相關資料交財務部備案(特殊情況下,無法提交合同原件的需驗原件流影印件)。

  3、擔保業務

  4、提前終止業務合同,多收費用的退款業務,原則不予退款,如確需退款需附有對方退款申請書、相關退費補充協議《退款申請表》

  5、客戶多交費用的退款業務:退款需附有對方的退款申請書

  6、合同履約付款:需附發票、收據、採購計劃、經濟合同、協議書等交財務部備案

  7、付款業務沒有涉及合同或協議的,必須在付款申請單的備註欄註明:“無合同”字樣

  四、注意事項

  1、付款申請單的內容,不得塗改。

  2、對金額超過xx萬的付款必須提前一天通知財務部

  3、審批人必須在授權範圍內行駛職權和承擔責任,經辦人必須在授權範圍內辦理業務

  4、審批人根據其審批職責、許可權對支付申請進行審批。對不合理的或有損公司利益的支付申請拒絕批准

  5、財務接到審批有效的《付款申請單》後,稽核人應積極安排資金,並對具體付款單據與《付款申請單》進行對照,稽核。稽核無誤後交出納辦理付款。

  6、付款經辦人員接到經初審無誤的付款單據後,要再次對付款單證是否齊全、妥當、金額是否正確、收款單位(人)是否妥當、是否符合審批程式等內容進行復核,無誤後方可付款(透過銀行轉帳結算),出納將銀行匯款回單交財務會計作為會計憑證附件。

  綜上所述,行政單位合同付款管理制度是十分必要的一項制度。只有建立好相關的約束和規定才能夠更好的保障合同的規範性,維護雙方的權益。另外,付款人員一定要注意像單據是否齊全之類的小細節問題,防止因為疏忽造成大錯,更多相關知識您可以諮詢律圖銅川律師。

付款管理制度3

  1、目的

  為了規範公司的借款管理,有效使用資金,提高資金使用效率,降低資金成本,提高財務管理水平,規範公司的報銷票據的真實性、合法性、合理性,有效控制費用支出,降低稅務風險,提高財務核算水平,特制定本制度。

  2、適用範圍

  公司各科室因公事項而發生的付款(借款)支出,以及發生的各項報銷(核銷)費用的票據。

  3、職責和許可權

  3.1職責

  3.1.1票據報銷(核銷)科室負責對票據合法性、真實性進行稽核,提供的票據所發生的經濟業務必須真實存在,並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發票管理辦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587號)的規定。

  3.1.2財務科負責稽核業務科室提出付款(借款)的合理性、必要性,付款(借款)的金額與合同載明應付金額的一致性;以及依據本規定稽核業務票據合理性、合法性、真實性、有效性。

  3.2許可權

  3.2.1資金申請或費用報銷(核銷)業務科室負責人負責初步稽核本科室員工發生的付款(借款)業務或報銷(核銷)業務票據的真實性、合理性及合法性。

  3.2.2資金申請或費用報銷(核銷)業務科室主管副總負責稽核所轄系統發生的付款(借款)業務合理性;負責稽核所轄系統發生各項費用的合理性。

  3.2.3財務科長負責稽核公司所有付款(借款)業務的審批程式是否正確、付款(借款)與合同內容是否相符、手續及相關單證是否齊全、金額計算是否準確、支付方式及單位是否妥當,並對付款(借款)人資格等方面進行復核;稽核報銷(核銷)票據內容合理性、合法性。

  3.2.4總經理負責初步審批。

  3.2.5董事長負責最終審批。

  4、程式與要求

  4.1付款(借款)業務程式與要求

  4.1.1付款(借款)業務程式

  4.1.1.1付款(借款)業務使用科室填寫《付款(借款)申請單》,闡述付款(借款)用途、金額,對於簽訂合同的付款(借款)還需要提供合同影印件。

  4.1.1.2財務人員收到《付款(借款)申請單》後,核查是否存在“無正當理由”未核銷的付款(借款),對符合要求的付款(借款)簽字確認後財務科長稽核。

  4.1.1.3財務科長對付款(借款)使用用途的合理性進行稽核,簽字確認後交由經辦人向公司總經理和董事長申請籤批。

  4.1.1.4經辦人持簽字後的《付款(借款)申請單》到財務出納人員進行請款,出納員核對原始憑證無誤後填寫網上銀行付款資訊,將款項劃至收款人賬戶或銀行卡中,特殊情況下需要收款人簽字後透過現金支付。

  4.1.2借款管理要求

  4.1.2.1針對公務借款,公司只能以轉賬形式支付(包括支票、匯票、電匯、網上銀行劃款等形式),並且規定在事件結束的30日內報銷。

  4.1.2.2原則上執行“前款不清,後款不借”的規定。“前款不清,後款不借”是指借款人在申請新的借款時存在未結清的而且是無正當理由的借款。當有未結清借款的人員又申請借款時,財務科長應要求其提供未及時結清借款的書面說明,並經科室主管副總簽字,否則財務科室不予辦理新的借款。

  4.1.2.3借款核銷納入公司各科室科長績效考核管理。財務科長負責每月督促借款人及時核銷,財務科長每月將借款餘額情況表發給各業務科室負責人,要求其催促核銷。各科室借款核銷的及時性與科室負責人的績效掛鉤,季度末要求各業務科室負責人對本科室未核銷的款項進行反饋說明,對不反饋或超期未結清借款並且理由不充分的,由財務科長將季度核銷情況傳送辦公室績效考核負責人。

  4.2備用金管理程式與要求

  4.2.1備用金申請與審批

  4.2.1.1備用金使用科室提出申請,填寫《備用金使用申請單》,真實描述備用金申請事由、使用範圍、申請額度等,依次經過申請人所在業務科室負責人、業務科室副總簽字審批後交付總經理審批,總經理審批後交由財務科長;財務科長對備用金申請額度進行審批簽字後提交董事長審批;董事長綜合上述意見後對備用金進行最終審批。該申請單一式兩聯,審批後申請使用科室及財務科室各存一聯。

  4.2.1.2備用金使用科室收到批覆後的《備用金使用申請單》,填寫《付款(借款)申請單》,按借款程式及管理要求的程式完成。

  4.2.2備用金使用要求

  4.2.2.1備用金只用於經審批的使用範圍內日常的現金零星支出如購買零星辦公用品、墊付水電費、食堂日常採購、需緊急現金支付的日常活動,不得擅自擴大支出範圍,對於特殊情況需要超出審批使用範圍使用備用金的,需書面向公司主管科室副總和財務科長請示,批示後方可使用。

  4.2.2.2備用金使用情況的評估

  財務科於每年底對備用金使用情況進行評估,對符合規定用途使用的備用金,需要重新辦理備用金籤批手續,交付財務科備案;對不符合規定用途使用的備用金公司統一收回,不再發放使用。

  4.3票據報銷(核銷)程式與要求

  4.3.1票據報銷(核銷)程式

  4.3.1.1報銷(核銷)人員,將單據提交本科室負責人、主管副總審批後,提交財務科長。

  4.3.1.2財務科長根據公司相關管理制度,及財稅法律法規稽核票據合理合法性,將具有資金支付業務的票據交給經辦人,由經辦人交總經理及董事長簽字審批後,交財務出納。

  4.3.1.3財務出納核對原始憑證無誤後填寫網上銀行付款資訊,將款項劃至收款人賬戶或銀行卡中,特殊情況下需要收款人簽字後透過現金支付。

  4.3.2票據報銷(核銷)要求

  4.3.2.1通用要求

  4.3.2.1.1為便於管理,公司要求一張《付款(借款)申請單》只能對應一項經營管理活動,核銷票據的內容及摘要描述與《付款(借款)申請單》事由描述一致,即借款內容事項與核銷票據種類必須相符。

  4.3.2.1.2報銷票據的內容應與業務管理緊密相連,取得發票前,應從業務合理性角度稽核報銷事由的合理性。

  4.3.2.1.3取得的發票及其附件均需加蓋開票單位的發票專用章,根據《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xx年第7號》檔案規定20xx年1月1日起,必須使用新版的發票專用章及樣式。

  4.3.2.2具體要求

  4.3.2.2.1差旅費

  差旅費報銷只限本公司人員,需要填寫《差旅費報銷單》,載明出差人姓名、出差地點、事由及正式票據,需要有科室領導進行逐級審批,超過1個月以上的出差單據、假票據或不符合規則的票據不予報銷,財務科長對於業務科室提交的報銷(核銷)票據,應嚴格按照公司頒佈的《燈塔市嘉德單採血漿有限公司差旅費管理規定》的標準,核定出差人員住宿、交通、差旅補助等標準支出。對於超標的費用需要作出書面說明,由本科室主管副總簽字審批後提交總經理及董事長最終審批,方可予以報銷(核銷)。對於住宿費票據樣式,要求有稅務局檢印,有住宿單位發票專用章,要求住宿單位發票專用章應為酒店、旅館、招待所等字樣,並與出差地區的交通費票據地點相同,財務科室有權對存疑的出差費用向員工出差居住地酒店直接查詢,如有虛假情形公司將按情節輕重予以處罰。

  4.3.2.2.2交通費

  可報銷發票種類:包括計程車費、高速公路通行費、公交、地鐵費等。財務科長應嚴格稽核業務科室發生的交通費票據,對於主管及以下員工報銷的計程車費用,需說明發生費用的原因並經主管副總稽核,對於不合法票據和沒有相關職能科室確認簽字的票據,財務科室不予受理。

  4.3.2.2.3通訊費

  可報銷發票種類:固定座機費(公司名頭)、手機話費。

  發票報銷規定:手機電話費必須是本公司員工,採用實名制報銷原則,預存話費不予報銷。

  報銷標準:

  1、公司總經理、副總經理、血源管理科科長每月補助話費150元;

  2、辦公室主任每月補助話費120元;

  3、各科室負責人每月補助話費100元;

  4、營銷外勤人員每月補助話費80元。

  4.3.2.2.4辦公費

  可報銷發票種類:傳真費、郵寄費、影印費、辦公用品等開票單位應具有銷售辦公用品的資格,報銷辦公用品時,發票摘要欄應該列明品名,例如:硒鼓等。在品名較多發票欄無法列示時,必須附上稅控系統開出的《銷售貨物或者提供應稅勞務清單》,並加蓋發票專用章。辦公費發票名頭應為商品零售業發票,發票專用章應為辦公用品專營店、百貨公司、超市、商場及與電子裝置有關的通訊裝置公司。

  4.3.2.2.5會議費

  資質要求:提供會議的單位要求有舉辦會議的資質,即該單位的營業範圍有舉辦會議一項。

  可報銷發票種類:賓館、大酒店、招待所等單位開具的服務業發票,專案欄填寫“會議費或會務費”。

  須提供會議通知、地點、時間、參會人員、費用標準等相關資料和資訊;公司定期或不定期舉辦的各種業務洽談、展銷會議,公司承擔的會議費報銷時,要求必須附會議通知、會議日程、議題、地點、時間、費用標準、參加人員等相關資訊,會議照片、會議簽到簿和會議相關資料等資訊,會議費發票金額必須與會議通知所列費用標準計算出的金額相符合。

  4.3.2.2.6勞保用品

  可報銷發票種類:購買員工制服、勞保用品(拖布、洗手液、手紙、手套、香皂、肥皂、雨傘)等取得的正規發票。開具發票的單位必須具有勞保用品的銷售資質。

  4.3.2.2.7廣告費

  可報銷發票種類:必須是廣告製作公司或者是釋出廣告的媒體單位開具的發票。須提供與開票單位(只限釋出廣告的媒體或廣告製作公司)簽訂的廣告合同或協議;開票單位的營業執照影印件;證明已透過媒體傳播的相關材料,如釋出廣告的圖片、書刊雜誌彩頁等資料。

  4.3.2.2.8諮詢費

  可報銷發票種類:會計師事務所、稅務師事務所及其他管理諮詢類中介公司開具的服務業發票。

  須提供與諮詢服務機構簽訂的諮詢合同或協議,在協議規定的期限結束後提供諮詢結論。

  4.3.2.2.9招待費

  可報銷發票種類:餐飲費發票等等。

  4.3.2.3原則上不予報銷的票據

  4.3.2.3.1個人購買的生活物品,即個人消費性支出,菸酒支出視同個人消費支出(有實質性事實除外)。

  4.3.2.3.2醫藥費支出、醫療費用。

  4.3.2.3.3旅行社開具的旅遊費、會議費等發票。

  4.3.2.3.4發票摘要欄註明“禮品”等字樣內容的。

  4.3.2.3.5未納入預算管理的事業單位開具的“行政事業單位收款收據”。

  4.3.2.3.6與生產經營無關的其他支出。

  5、支援性檔案

  5.1相關表單見附件

  5.1.1《付款(借款)申請單》

  5.1.2《備用金使用申請單》

  5.1.3《費用憑證報銷單》

  5.1.4《差旅費報銷單》

付款管理制度4

  一、定義:

  1、應收款:公司銷售產品向客戶收取協議的款項,或者公司為客戶提供服務而簽訂合同(或協議)應收取的款項。

  2、應付款:公司採購產品向供應方支付協議的款項,或者公司為獲得服務支援而簽訂合同(或協議)應支付的款項。

  二、現金收款管理

  1.送貨人員在為客戶送完貨驗收完成後,應要求客戶方收貨人員籤回《送貨單》。

  2.貨款額低於5000元者,應儘量要求客戶現金或支票支付。 3.對於第一次購買的客戶要求其預付貨款的30%才可以送貨,多次購買且信用差的客戶要求其預付貨款的70%才可以送貨;多次購買且信用好的客戶可根據客戶財務規定進行月結付款,客戶財務信用由會計稽核評定。

  4.原則上現金支付必須由財務人員親自辦理,若送貨人員接受委託在收取客戶現金貨款後,必須在回到公司後第一時間上繳到財務部,並填寫《現金繳款單》,與公司出納進行交接,不得以任何形式私自坐支公款。

  5.出納應在收款後第一時間知會會計,便於應收帳務處理。

  6.會計應定期統計整理欠款客戶名單、欠款金額、欠款時間、預處理方式等。

  三、月結收款管理

  1.對於月結付款客戶或者欠款客戶,由會計建立應收賬款管理臺帳,列出明細,按客戶財務月結時間之前一週由前臺向客戶發出《請款單》傳真,由會計向對方相應人員催欠。

  2.在對方明確表示貨款清結時間後確定收款方式,為客戶寄送貨款發票,如需要進行現款回收時公司派出收款人員收款,以下為公司委託員工向客戶收取貨款的規定:

  ①有關人員進行收款業務時,須先到前臺文員處辦理客戶回籤白單的領出登記以及有關委託手續。對於未收到款項的白單在回到公司後及時返還給前臺文員,並作出還單登記;對於已收到的款項,收款人要憑有出納蓋章確認的《現金繳款單》到前臺文員處進行銷單手續。 ②有關人員收到的貨款,必須在回到公司後第一時間上繳到財務部,不得私自坐支公款。

  ③如所收款項屬打折收取的,必須經得總經理簽名認可,否則財務部將按單據的實際金額向收款人收繳。

  3.在公司發出《請款單》且對方無法明確貨款清結時間時,會計將此項貨款催欠工作移交給該項業務聯絡的業務員,進入欠款處理流程。

  四、採購付款管理

  1.採購部必須根據多途徑,少環節,貨比三家,適時、適質、適量、適價保證原物料的供給,提供報價單至少有三家可選擇比較。

  2.採購部必須有完整的採購結算檔案,並建立有效的採購分析檔案。採購部應在每批原料收貨後一週內及每月底與供應商核對帳務,防止出現差錯。採購部和財務部應於每月末與供應商核對供貨數量、應付貨款和商務處理等資料,採購部應對供貨市場,供應商情況,需購原物料質量、價格、數量、運輸資料、進銷資料、原物料庫存、原物料耗用情況等作出定期分析,並及時提交原物料的市場行情、月原物料採購計劃、外欠貨款及資金需求計劃給總經理(助理)。

  3.一批原物料驗收完畢,採購部應及時整理各種單據,列印“付款申請單”一併送財會部做為付款憑證。原料的付款憑證有:採購申請單、合同、原料收貨報告、發票;物料的付款憑證有:採購申請單、合同、驗收單、發票。

  4.採購部根據所訂原料的到貨期及付款條件,填報“採購用款計劃”報財會部籌款,每週應提報“付款計劃”報財會部和總經理。原物料採購須遵循“貨到付款”的原則,嚴格控制原物料預付貨款。在部分原物料緊張處於賣方市場時,供應商堅持要求先款後貨,因而需要帶款提貨(帶款提貨必須確保採購資金的安全,本款提貨人如果是新進員工,款額不得超出當月工資),其所需貨款須由採購部、財會部和總經理嚴格審查批准方能辦理。

  5.必要的原物料預付貨款應遵循以下幾點:

  (1)必須是信用良好的固定供應商,對貿易公司性質的供應商不得采用預付貨款的結算形式。

  (2)必須事先派專人或信用良好的第三方,如派採購、品管人員一起去實地調查供應商的實物供應,質量保證情況和目前的經濟狀態等情況,並將調查報告提交總經理(助理)。 (3)必須有完整的正式合同,重要合同須經國家認可的公證機關予以公證。在合同中必須有明確的交貨地點,交貨期限,質量標準,和在需方所在地的法院管轄範圍內履約。

  (4)每一項預付款的額度控制,須由總經理決定,必要時作出相應對策既要保證生產的需要,又要保證貨款安全。

  (5)原物料預付貨款支付以後,採購部和財會部必須同時明確專人負責該項原物料和貨款的追蹤記錄,並根據實際情況按天或周,或旬將記錄提交給總經理(助理),直至該合同履行完畢。

  6.匯票特戶和信用卡轉帳,在具體付款之前,須經部門經理稽核,呈報總經理批准,由財會部授權辦理。

  7.如發生付款後進貨量不足等情況造成公司多付款或供應商欠款,財務部要責成具體經辦人員儘快追回,必要時應採用法律手段追回。 8.經辦人員根據採購憑證、入庫單或相關協議(合同)與財務部確定付款方式,由財務部填寫《請款單》,按財務許可權稽核。

  9.要求供應商或請款方提供正規的發票,同會計稽核請款手續。 10.所有手續合格後,出納付款。

  11.對於頻繁業務往來或超過5000元以上的應付款,公司原則上進行月結或分批付款,特殊情況由總經理批准後進行。

  五、其他付款管理

  1.公司人員工資、獎金的發放,須嚴格按照規定執行。每月的工資、獎金由行政主管部門填寫發放表,經會計師、總經理簽字同意後,財務部稽核發放。 2.需交納的各項稅費,按國家稅法有關規定辦理,經財務部會計師稽核,總經理批准後繳納。

  3.因工程需要所發生的生產、技術和管理人員外出培訓費用由公司分管領導、會計師、總經理按管理預算費用標準嚴格控制批准。 4.收到貸款利息通知單,財務部會計簽字認可後進行帳務處理。支付貸款利息時,由財務部會計簽字,總經理批准。

  5.各項業務前期費用、專案開發管理費、技術服務費、生產準備費等不直接記入資產成本、需按規定分攤的其他費用開支,由經辦部門按規定程式簽字後由會計師、總經理審批。

  6.所有付款憑證必須由財務部負責人(或被授權人)簽字、總經理審批後才進行辦理。

  7.應填寫資金開支申請表的付款業務,經辦人員必須將資金申請表和付款單據一併交財務部,由財務人員辦理具體的資金支付手續。無資金申請表,財務人員不予付款。

  8.經辦部門持發票報銷時,發票內容必須與資金申請表內容相同,且金額不得超出資金開支申請表金額。發票必須有效、填寫齊全、規範,不符合財務報銷規定時,必須更換髮票,否則財務人員不予受理。

  9.經辦部門要按照要求認真填寫付款憑證,由經辦部門負責人簽字,未註明相應合同編號、訂單編號以及不按合同規定辦理預付款和結算款的,財務人員不予受理。

  10.本規定由公司財務部負責解釋。

付款管理制度5

  採購與付款管理制度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規範公司的採購與付款業務,加強內部管理,防範經營風險,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內部會計控制基本規範》等相關法律法規,制定本公司採購與付款管理制度。

  第二條建立公司採購與付款管理制度應達到以下基本目標:

  (一)建立健全相關的內部控制組織結構,形成科學的決策機制、執行機制和監督機制,確保經營管理目標的實現;

  (二)建立行之有效的風險控制系統,強化風險管理,確保各項業務活動的健康執行;

  (三)堵塞漏洞、消除隱患,防止並及時發現和糾正各種欺詐、舞弊行為,保護財產的安全完整;

  (四)確保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公司內部規章制度的貫徹執行。

  第二章標準採購作業程式

  第一節請購

  第一條請購部門的劃分

  各項材料的請購部門如下:

  (一)常備材料:生產管理部門

  (二)預備材料:物料管理部門

  (三)非常備材料:

  1.訂貨生產用料:生產管理部門

  2.其他用料:使用部門或物料管理部門

  第二條請購單的開立、遞送

  (一)請購經辦人員應依存量管理基準、用料預算,參酌庫存情況開立請購單,並註明材料的品名、規格、數量、需求日期及注意事項經主管稽核後依請購核決許可權呈核並編號(依事業部別編訂),"請購單(內購)(外購)"送採購部門。

  (二)需用日期相同且屬同一供應廠商供應的統購材料,請購部門應以請購單附表,一單多品方式,提出請購。

  (三)緊急請購時,由請購部門於"請購單""說明欄"註明原因,並加蓋"緊急採購"章。

  (四)總務用品由行政管理部門按月依耗用狀況,並考慮庫存情況,填制"請購單"提出請購。

  第三條免開請購單部分

  (一)下列總務性物品免開請購單,並可以"總務用品申請單"委託行政部門辦理,但其核決許可權為金額xxx以下(xxx元以上者仍需開請購單),其列舉如下:

  1.賀奠用物品:花圈、花籃、禮物等。

  2.招待用品:飲料、香菸等。

  3.書報(含技術性書籍及定期刊物)、名片、文具等。

  4.打字、刻印、報表等。

  (二)金額為xxx元以下的零星採購免開請購單。

  第四條請購核決許可權

  (一)內購:

  1.原物料:

  (1)請購金額預估在xx萬元以上者,由xx核決。

  (2)請購金額預估在xx萬元至xx萬元者,由xx核決。

  (3)請購金額預估在xx萬元以上者,由xx核決。

  2.財產支出:

  (1)請購金額預估在xx元以下者,由xx核決。

  (2)請購金額預估在xx元至xx萬元者,由xx核決。

  (3)請購金額預估在xx萬元以上者,由xx核決。

  3.總務性用品:

  (1)請購金額預估在xx元以下者,由xx核決。

  (2)請購金額預估在xx元至xx萬元者,由xx核決。

  (3)請購金額預估在xx萬元以上者,由xx核決。

  附註:凡列入固定資產管理的請購專案應以"財產支出"核決許可權呈核。

  (二)外購:

  1.採購金額以CIF美元總價摺合在×××元(含)以下者由xx核決。

  2.採購金額以CIF美元總價摺合超過×××元以上者由xx核決。

  第五條請購案件的撤銷

  (一)請購案件的撤銷應立即由原請購部門通知採購部門停止採購,同時於"請購單(內購)"或"請購單(外購)"加蓋紅色"撤銷"的戳記及註明撤銷原因。

  (二)採購部門辦妥撤銷後,依下列規定辦理:

  1.採購部門於原請購單加蓋"撤銷"章後,送回原請購部門。

  2.原"請購單"已送物料管理部門待辦收料時,採購部門應通知撤銷,並由物料管理部門據以將原請購單退回原請購部門。

  3.原請購單未能撤銷時,採購部門應通知原請購部門,由原請購部門提出相應處理意見。

  第二節採購一般規定

  第六條採購部門的劃分

  (一)內購:由採購部負責辦理。

  (二)外購:由採購部下單,進口部門負責辦理。

  (三)磁業公司管理層對於重要材料的採購,可直接與供應商或代理商議價。專案用料,必要時由磁業公司管理層指派專人或指定部門協助辦理採購作業。

  第七條採購作業方式除一般採購作業方式外,採購部門可依材料使用及採購特性,選擇下列方式進行採購:

  (一)集中計劃採購:凡具有共同性的材料,須以集中計劃辦理採購較為有利者,可核定材料專案,依據使用部門的使用計劃制訂年度和月度購買計劃並通知各請購部門依計劃提出請購,採購部門定期集中辦理採購。同時採購部門應事先選定廠商,議定長期供應價格,呈准後通知各請購部門依需要提出請購。

  (二)由採購部牽頭進行採購合同或是框架協議的談判與簽定,所有合同與框架協議必須報磁業公司管理層審批後才能簽定。

  1.採購合同的談判應該由至少兩個部門參加,除採購部外,物品使用部門和財務部都可以參與合同的談判,大額採購應由三個部門同時參與談判。大額採購合同必須報法務部會籤同意。

  2.大型裝置的採購應該堅持技術談判和商務談判分離的原則,由使用部門牽頭進行技術談判,採購部門牽頭進行商務談判,談判結果報磁業公司管理層決策。

  3.採購部根據簽定的合同,要求供應商按時、按質、按量提供採購物品。

  第八條採購作業處理期限採購部門應依採購地區、材料特性及市場供需,分類制定材料採購作業處理期限,通知各有關部門以便參考,遇有變更時,應立即修正。

  第九條價格複核與市場行情資料提供

  (一)採購部門應調查主要材料的市場與行情,並建立廠商資料,作為採購及價格稽核的參考。

  (二)採購部門應就企業內各公司事業部所提重要材料的專案,提供市場行情資料,作為材料存量管理及核決價格的參考。

  第十條質量複核檢驗部門與質量部門應就企業內所使用的材料質量予以複核(如材料選用、質量檢驗)等。

  第三節國內採購作業處理

  第十一條詢價、比價、議價

  (一)採購經辦人員接獲"請購單(內購)"後應依請購案件的緩急,並參考市場行情及過去採購記錄或廠商提供的資料,如已與供應商簽定框架協議的,按照框架協議辦理,如需詢價的,則需精選三家以上的供應商辦理比價或經分析後議價。 (二)若廠商報價的規格與請購材料規格略有不同或屬代用品者,採購經辦人員應檢附資料並於"請購單"上予以證明,經主管核發後,先會使用部門或請購部門簽註意見後呈核。

  (三)屬於買賣慣例超交者(如最低採購量超過請購量),採購經辦人員於議價後,應於請購單"詢價記錄欄"中註明,經主管籤認後呈核。

  (四)對於廠商的報價資料經整理後,經辦人員應深入分析後,以電話等聯絡方式向廠商議價。

  (五)採購部門接到請購部門以電話聯絡的緊急採購案件,主管應立即指定經辦人員先行詢價、議價,待接到請購單後,按一般採購程式優先辦理。第十二條呈核及核決

  (一)採購經辦人員詢價完成後,於"請購單"詳填詢價或議價結果及擬訂"訂購廠商""交貨期限"與"報價有效期限"經主管稽核,並依請購核決許可權呈核。

  (二)採購案件經核決後,如發生採購數量、金額的變更時,請購部門應依更改後的採購金額所需的核決許可權重新呈核;但若更改後的核決許可權低於原核決許可權時仍應由原核決主管核決。

  第十三條訂購

  (一)採購經辦人員接到經核決的"請購單"後應以"訂購單"向廠商訂購,並以電話、傳真或合同確定交貨(到貨)日期,同時要求供應商於"送貨單"上註明"訂購單編號"及"包裝方式"。

  (二)需與供應廠商簽訂長期合同或框架協議者,採購部門應以簽呈及擬妥的長期合同書,依採購核決許可權呈核後辦理。

  (三)若屬分批交貨者,採購經辦人員應於"訂購單"上加蓋"分批交貨"章以資識別。

  (四)採購經辦人員使用暫借款採購時,應於"訂購單"加蓋"暫借款採購"章,

  以資識別。

  第十四條進度控制及事務聯絡

  (一)國內採購部門應分詢價、訂購、交貨三個階段,以"採購控制表"和“物料訂購跟催表”控制採購作業進度,同時通知倉庫收料日期以便辦理收料。

  (二)採購經辦人員未能按既定進度完成作業時,應編制進度異常反應報告,並註明異常原因及預定完成日期,經呈主管核示後轉送請購部門,依請購部門意見擬訂對策處理。

  第十五條退貨或退換

  (一)內購材料須予退貨或退換時,質量部門應適時提出折讓或退貨建議,交磁業公司管理層稽核後交採購部門辦理。

  第十六條整理付款

  (一)一般情況下的付款參照第三章“付款一般作業程式”進行。

  (二)短交應補足者,請購部門應依照實收數量,進行整理付款,並參照第三章“付款一般作業程式”進行。

  (三)超交應經主管核示始得依照實收數量參照第三章“付款一般作業程式”進行整理付款,否則僅依訂貨數付款。

  第四節境外採購作業處理(含進口事務、關務)

  第十七條詢價、比價、議價

  (一)採購經辦人員接獲"請購單(內購)"後應依請購案件的緩急,並參考市場行情及過去採購記錄或廠商提供的資料,如已與供應商簽定框架協議的,按照框架協議辦理,如需詢價的,以電話或傳真方式進行詢價作業,除因特殊情況(獨家制造或代理等原因)應於"請購單(外購)"註明外,原則上應向三家以上供應廠商詢價、比價或經分析後議價。

  第十八條呈核及核決

  (一)比價、議價完成後,採購部門應填制"訂購單(外購)",擬訂"訂購廠商""預定裝船日期"等,連同廠商報價資料,送相關領導依採購核決許可權核決。

  (二)採購案件經核決後,如發生採購數量、金額的變更時,請購部門應依更改後的採購金額所需的核決許可權重新呈核;但若更改後的核決許可權低於原核決許可權時仍應由原核決主管核決。

  第十九條訂購與合同

  (一)"訂購單(外購)"經核決送回採購部門後,即向廠商訂購併將相關材料遞交進口部門辦理各項手續,遞交財務中心辦理信用證。

  (二)需與供應廠商簽訂長期合同者,採購部門應以簽呈及擬妥的長期合同書,依採購核決許可權呈核後辦理。

付款管理制度6

  1.0目的

  為規範財務行為,健全財務管理機制,清晰各項辦事流程,便於公司各項財務業務的開展,結合公司實際情況制定本制度。 2.0適用範圍

  公司各部門及員工辦理財務事務,必須遵守本制度。 3.0定義和縮寫

  無4.0職責與許可權

  4.1財務管理部負責本制度涉及業務的複核與執行;

  4.2各部門負責人負責本制度涉及業務的複核、特定業務的登記;4.3財務管理部具有審計權,對各部門費用使用負稽核責任。

  4.4按《公司授權事項統計表》被授權人負責本制度涉及業務的最終審批。 5.0工作程式5.1費用報銷業務5.2員工借款業務5.3對外付款業務5.4內部特殊付款業務

  5.1.1費用報銷審批許可權及通用流程5.1.1.1費用報銷的審批許可權

  部門經理及以下員工的費用由公司管理層審批,管理層費用由公司董事長審批,公司董事長費用由集團董事長審批。許可權內流程完畢同意開支。(具體審批許可權參照《公司授權事項統計表》)。

  5.1.1.2費用報銷總流程見下圖:

  5.1.2《費用報銷單》(QR-CW-02)的使用範圍:員工已自行墊款的業務或公司內部發生的費用,如:辦公用品費、手續費、差旅費、車輛費用、交通費用、餐費補貼、誤餐費、業務招待費、員工獎金、福利費、教育經費、離職員工薪酬、員工活動費用、採購等各類零星、金額小的付款業務。

  5.1.2.1差旅費、交通補貼、餐費補貼按照綜合管理部頒佈相關檔案執行。報備綜

  合管理部專人稽核和記錄,報銷時需綜合管理部簽字確認,同時需提供財務管理部認可的合法報銷單據。(員工的交通補貼、餐費補貼及誤餐費由綜合管理部統一報銷)5.1.2.2員工出差費用原則上按照綜合管理部頒佈相關檔案執行。 5.1.2.3計程車費報銷

  5.1.2.3.1享受自備車補貼的人員不得報銷市內計程車費,但發生在出差地的交通費用除

  外。

  5.1.2.3.2員工如確因事項緊急,而公務車輛無法滿足的`情況下,必須徵得部門經理同意後,可申請報銷出租車費,報銷時應分次(或分單)註明往返地點、事由。 5.1.2.4業務招待費:根據實際需要實報實銷。

  5.1.2.4.1招待費用報銷程式:所有業務招待費用(含出差發生的),在填寫《費用報銷單》(QR-CW-02)時,“用途”欄目僅註明“招待費”字樣、以及相應金額即可,但同時必須附有《招待費、誤餐費說明單》(QR-CW-01),並報公司領導審批,該清單須由報銷人、部門負責人共同簽字。費用報銷審批同費用報銷必須一事一單與其他費用分開填列有關單據,在報銷時必須附有填寫完整的《招待費、誤餐費說明單》(QR-CW-01)。 5.1.2.5採購費用

  5.1.2.5.1各職能部門的辦公用品應由綜合管理部統一採購和管理;如無法統一採購的,需綜合管理部予以確認方可報銷。

  5.1.2.5.2辦公裝置(如:電腦、影印機、印表機、傳真機、攝像機、數碼相機、隨身碟、計算器等;網路裝置(如:計算機房裝置、視訊會議系統、OA系統等的採購等)由各需要公司、部門按流程申報計劃或提交採購申請,由綜合管理部統一採購和控制管理。管理層審批通過後由綜合管理部負責落實購置。

  5.1.2.5.3負責辦公用品領發的人員,每月需填報辦公用品、印刷品的購進、領用、庫存報表,按部門分類歸檔,報送各有關部門及人員。 5.1.3各項費用報銷控制

  5.1.3.1費用的合同管理:同類性質的費用單筆單項超過10000元的(如印刷費用、廣告費、採購費、裝修費、諮詢費、顧問費、培訓費、審計費、驗資費、評估費等),須簽訂書面合同或協議,並以列明細清單走審批流程(審批手續按“採購管理規定”)報銷時需提交相關書面資料方可報銷。 5.1.4費用報銷要求及原則5.1.4.1報銷時間要求

  各種當月費用報銷原則上在當月送呈有關領導審批,各級領導應及時審批,防止造成費用入帳逾期現象,發票開票時間超過三個月的不予報銷。(如員工固定費用定於當月25日或次月10日送呈有關審批人審批,其他費用定每週四送呈有關審批人審批)

  5.1.4.2費用報銷單據的使用要求

  5.1.4.2.1《費用報銷單》(QR-CW-02)的填寫內容,不得塗改。

  5.1.4.2.2報銷單的時間、內容、所屬公司及部門、金額等事項必須逐一填寫清楚。 5.1.4.2.3若《費用報銷單》(QR-CW-02)的付款內容包含有符合固定資產標準的資產或物品,則報銷人應將《費用報銷單》(QR-CW-02)交綜合管理部固定資產管理人員簽字並登記固定資產資訊。

  5.1.4.2.4如果報銷款項涉及公司不同的法律主體,必須堅持“分別不同法律主體制單、所屬不同專案金額應劃分清楚”的原則分別製作《費用報銷單》(QR-CW-02),而不應將多個法律主體的付款混在一起申請報銷,以便財務管理部成本的歸集和會計賬務核算。 5.1.4.2.5如須對外支付公司客戶各項費用的,則在“領用支票登記簿”上簽收,並由報銷人負責儘快取得符合財務要求的正式發票。

  5.1.4.2.6報銷人應與最終領款人一致,原則上不得代簽收(特殊情況除外)。並註明附件張數、所屬部門和職務。

  5.1.4.2.7員工已自行墊款的付款業務或公司內部發生的費用,如:車輛費用、業務招待費、部門員工活動費用、福利費支出、採購等各類零星、金額小的付款業務,公司與員工之間用現金進行結算。注意:報銷人不得超越上述使用範圍。

  5.1.4.2.8外購的物品報銷時要有經手人、驗收人或證明人簽字(一般簽在發票背面)。 5.1.4.3費用報銷憑證的要求

  5.1.4.3.1原始憑證必須合理、合法、完整、真實和有效。原始發票(如:公交車票、計程車發票、餐票、行政事業類統一收據、商品購銷發票、汽車類發票、住宿類發票、各種服務類發票等等,應有稅局、財政部門監製的字樣)不得臆造、塗改,不得偽造發票,無效發票和白條不能作為原始憑證進行報銷,另外:財務管理部對核實為假的票據、發票抬頭名稱混淆、塗改、錯誤的,一律拒絕辦理報銷付款,並上報主管領導、提交有關部門處理。

  5.1.4.3.2《費用報銷單》(QR-CW-02)和“《銷單據貼上單》(QR-CW-04)使用財務管理部統一購買或編制的憑證,貼上應整齊規範,填寫報銷單應使用黑色或藍色墨水的鋼筆或簽字筆,不能使用圓珠筆。

  5.1.4.3.3單據張數的填寫:根據內附單據的實際數量以小寫數字填寫。

付款管理制度7

  第一部分總則

  第一條為了加強公司內部管理,規範公司財務付款流程,倡導以企業利潤最大化為的目標,儘量降低費用消耗,開源節流,合理控制費用支出,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根據公司的相關的經濟業務屬性分類,將財務付款分為員工借款、工資支出、費用報銷、採購付款及專項支出等,以下按經濟業務屬性分別說明各項支出具體的財務報銷制度和報銷流程。

  第二部分借款管理規定、流程

  第一條借款管理規定

  (一)出差借款:出差人員憑審批後的《借款審批單》按批准額度辦理借款,出差返回5個工作日內辦理報銷及銷賬手續。

  (二)其他臨時借款,如業務費、週轉金等,借款人員應及時辦理報帳,除週轉金外其他借款原則上應在辦理借款手續之日不允許跨月借支。

  (三)各項借款金額超過3000元應提前一天通知財務部備款。

  (四)借款結清規定:

  1.借款結清時,應以實際發生的費用據實辦理費用報銷手續,以手續完備、審批無誤的費用報銷單為依據,辦理結清手續,多退少補。

  2.借款使用用途發生完畢後,原則上應在5個工作日內辦理結清手續。自借款發生之日起超過30日未辦理結清手續視為逾期未還。

  (五)借款未還者原則上不得再次借款,逾期未還借支者轉為個人借款從工資中扣回。

  第二條借款流程

  (一)借款人按規定填寫《借款單審批單》,註明借款事由、借款金額(大小寫須完全一致,不得塗改)、用途、歸還日期等事項。

  (二)審批流程:

  主管部門經理稽核簽字→財務經理複核→(副)總經理審批→出納付款第六條審批許可權

  不超過5000元(含)的借款由部門負責人、財務負責人、副總經理審批,財務部門可付款;

  超過5000元的借款由部門負責人、財務負責人、總經理審批,財務部門方可付款。

  第三部分日常費用報銷制度及流程

  第一條日常費用主要包括交通費、差旅費、誤餐費及聚餐費、通訊費、業務招待費、辦公費、低值易耗品及備品備件、培訓費、資料費等。

  第二條費用報銷的一般規定:

  (一)報銷人必須取得相應的稅務部門監製的發票或省級以上財政部門監製的行政收據等國家財稅法規認可的合法票據,原則上不接受收據等憑證。

  (二)費用報銷的一般流程:

  取得原始費用憑證→經辦人填制報銷單→按規定貼上原始憑證→填寫報銷事項、時間、金額、所附原始憑證張數,經辦人姓名等內容→本部門負責人審批→經財務部管賬人員或會計主管人員稽核→財務部門負責人審批→報公司(副)總經理審批→出納付款

  (三)除另有規定外,單筆費用不超過20xx元(含)經部門負責人、財務主管人員、財務負責人、主管副總經理審批可報銷,單筆費用超過20xx元的必須由部門負責人、財務主管人員、財務負責人、總經理審批出納方可付款,相關人員不得蓄意將費用分解若干筆報銷。

  (四)副總經理費用須由總經理審批同意後方可報銷。

  (五)須辦理申請或出入庫手續的應附批准後的申請單或出入庫單。

  (六)填寫報銷單應注意:根據費用性質填寫對應單據;嚴格按單據要求專案認真寫,註明附件張數;金額大小寫須完全一致(不得塗改);簡述費用內容或事由。

  (七)報銷3000元以上需提前一天通知財務部以便備款,每週一及週四為財務報銷日。

  第三條各項費用報銷標準

  (一)交通費:

  1.公司員工在中山市內出差辦事,應儘量選擇乘坐公司車或公交車,原則上不提倡乘坐計程車,如確因工作需要乘坐計程車的,應事先請示部門負責人,並在報銷單上註明已請示領導。

  2.報銷時計程車票不得連號。

  3.發生交通費用,應立即填寫報銷單。如頻繁外出,可與財務部門協商,每週報銷壹次。

  4.如乘坐計程車,須取得稅控計程車票,報銷人應在稅控車票的背面寫上起止地點並簽名。手撕發票一律不予以報銷。

  (二)差旅費:1.差旅費報銷標準:

  職務

  交通工具住宿標準伙食標準

  外埠市內交通費用

  一般員工火車硬臥/高鐵二等票120元/天

  30元/天

  30元/天

  部門負責人火車硬臥/高鐵二等票150元/天

  40元/天

  40元/天

  總經理助理

  飛機

  200元/天

  50元/天

  50元/天

  總經理及以上飛機

  實報實銷

  實報實銷

  實報實銷

  注:如去北京、上海、廣州、深圳等一線城市或省會城市出差住宿費及伙食費標準可上浮20%內據實報銷,但應由總經理簽名同意。

  2.出差住宿費用報銷時須提供住宿發票,以實際的發生額據實報銷。實際發生額未達到住宿標準金額,不予補償;超出住宿標準部分由員工自行承擔。

  3.實際出差天數的計算:以所乘交通工具出發時間至返回時間為準,12:00以後出發(或12:00以前到達)以半天計,12:00以前出發(或12:00以後到達)以一天計。

  4.出差期間的伙食費、交通費實行包乾制。根據實際出差天數,在公司費用報銷標準內據實報銷。特殊情況:如無相關票據,可按標準內以其他財務部門認可的發票領取補貼。

  5.出差期間由對方接待單位提供餐飲、住宿及交通工具等將不予報銷相關費用。

  6.工作人員趁出差之便,事先經公司總經理批准就近回家探親辦事的,其繞道車、船費按照出差直線標準報銷,超支部分自理。如繞道車船費少於直線單程車船費的可憑票據按實報銷。繞道和在家期間的伙食補助費,公司不予計發。未經批准,擅自回家探親辦事的,其繞道車船費、住宿費和市內交通費一律不予報銷,不予計發回家期間的伙食補助費。

  7.工作人員外出參加會議、培訓等,已享受會議舉辦方提供餐飲的,公司不再報銷會議期間的伙食補助費;已安排住宿的,公司不再報銷住宿費用。

  8.工作人員不得借出差之便辦理個人事務及私人旅遊等,否則,一切因此開支的費用由個人自理。

  9.中山市內出差不論時間長短,均不發差旅補助。

  10.出現虛列住勤天數、貼上連號多報或虛假票據等事項,對當事人處以五至十倍罰款。

  11.出差人員自返回公司當日起10日內,應到財務部門辦理差旅費稽核及相關審批等報銷手續,並衝減相應借款。未在規定時間內辦理報銷手續的,公司財務部門應在最近一次發放的工資中扣除該出差人員的借款。

  (三)誤餐費及聚餐費:

  1.由於工作原因不能回家或不能在公司食堂就餐的,可憑單據據實發誤餐(中、晚餐)補助費:市內10元/餐,市外15/餐。

  2.原則上公司內部人員聚餐標準:20元/人,超過標準應由副總經理或總經理審批方可報銷。

  (四)通訊費:

  業務員、採購員的通訊費按100元/月的標準進行報銷,享受話費補貼的員工應隨時接聽公司或客戶的電話。否則取消當月的話費補貼。

  (五)招待費:

  招待費需由副總經理或總經理批准後方可報銷。

  (六)文具、辦公用品、低值易耗品、網路配件等辦公費:

  1.文具、辦公用品、低值易耗品、網路配件等物料用品一律由公司後勤部門統一採購,除專業器材之外,其他員工不得私自採購。

  2.報銷時應附填寫完整的採購清單、電腦小票、供應商送貨單,詳細列明所購商品的明細,倉管、結算部門的驗收證明方可報銷。 3.後勤部門應做好各部門的領用存登記,月末提供對賬單、領用明細表、領料單、報銷單等一起交財務部門。

  (七)汽車費用:

  1.辦事人員駕駛公司車輛發生的燃油費、路橋費、停車費、洗車費據實報銷。

  2.辦事人員駕駛公司車輛發生的違規違章罰款、交通事故罰款及賠償等公司不予報銷。

  (八)其他費用:

  1.有預算標準的在預算標準內報銷,沒有預算標準的根據實際需要據實支付。

  第四部分工薪福利支出制度及流程

  第一條工薪福利等支出包括工資、臨時工資、社會保險及各項福利等,此類費用按照資金支出制度相關規定執行。

  第二條工薪福利支付流程

  (一)每月2日前由人力資源部將上月經公司(副)總經理審批後人事資料(含工資支付標準、人員變動、補貼、額度變動、扣款、社會保險、工資銀行卡號等資訊)連同稽核無誤的考勤資料轉交財務部、五金車間、組裝車間;

  (二)五金車間核算員、組裝車間核算員根據考勤及工資支付標準編制標準格式的工資表,並在每月4日前交財務部出納彙總、稽核。

  (三)財務部出納根據辦公室管理人員的考勤及工資支付標準編制標準格式的工資表連同稽核無誤的車間人員工資表在每月5日前交財務負責人稽核。

  (四)按工薪審批程式審批:

  1.車間人員工資:核算員編制工資表→車間負責人複核→財務部出納複核→財務經理稽核→總經理審批2.辦公室人員工資:出納編制工資表→財務經理稽核→總經理審批

  (五)每月月末前由財務部透過銀行代發形式支付工資;

  (六)每月末之前員工到財務部領上月工資條;

  (七)臨時及辭退、辭工人員工資支付流程同工資支付流程。

  第五部分專項支出財務報銷制度及流程

  第一條專項支出主要包括軟體及固定資產購置、諮詢顧問費用、廣告宣傳活動費及其他專項費用等。

  第二條軟體及固定資產購置報銷財務制度及流程。

  (一)填寫購置申請:按公司相關規定填寫《合同評審表》附採購合同並報批。

  (二)報銷標準:相關的合同協議及批准生效的購置申請。

  (三)結賬報銷:

  1.資產驗收(軟體應安裝除錯)無誤後,經辦人憑發票等資料辦理出入庫或驗收手續,按規定填寫報銷單(經辦人在發票背面簽字並附出入庫單);

  2.按費用報銷流程規定審批程式審批;

  3.財務部根據審批後的報銷單以支票形式付款;

  4.若需提前預付款,應按借款規定辦理借支手續,並在驗收合格後5個工作日內辦理報銷手續。

  第六部分材料款的付款程式

  第一條材料款分為現金結算的材料款及到期結算的應付賬款。

  第二條現金結算部分採購款的支付,比照費用報銷流程辦理審批手續,附採購訂單、入庫單、發票等原件辦理審批手續後付款。

  第三條附信用條件(即掛賬)結算的供應商貨款審批結算流程:

  財務部應付會計編制《應商貨款到期明細表》→財務經理稽核→(副)總經理審批→出納付款

  第四條每月5日下午下班前需向總經理提交《應商貨款到期明細表》,每月10日前支付到期供應商貨款。

  第五條若當月因資金原因,對己作計劃安排但實際未付貨款的部分供應商,則在下月安排採購資金時優先安排支付,以此類推。

  第七部分附則

  第一條本制度修改、解釋權歸公司財務部門。

  第二條本制度經總經理簽字後生效。

總經理籤批

  20xx-xx-xx

付款管理制度8

  1目的

  為加強資金支出管理,明確資金支付程式,提高資金的使用效益,特制定本制度。

  2職責

  集團公司實行資金支出統一管理,由財務部具體負責。

  3工作程式

  3.1現金管理

  3.1.1必須按照《現金管理條例》規定的現金開支範圍開支使用現金,支付現金開支範圍以外的款項,必須透過銀行轉賬結算,不得以現金支付.特殊情況需要超限額支付現金,必須報財務部領導批准。

  3.1.2公司所屬二級單位、控股子公司財務科庫存現金限額為人民幣1500元,每日現金結餘金額不得超過庫存限額,超過限額的必須於當天送存資金管理室或銀行。

  3.1.3嚴禁坐支現金,不得以白條抵庫,不得私設小金庫,不得公款私存.

  3.1.4現金出納業務必須堅持日清月結制度。

  3.1.5支出在500元以下的,可由各財務科以現金支付;支出在500元以上,20xx元以下,由各財務科開具內部銀行現金支票,透過資金管理室支取現金;支出在20xx元以上的,先由各財務科開具內部銀行付款委託書,再由資金管理室開具銀行現金支票,透過銀行支取現金。控股子公司支出在1000元以下的,可以現金支付,支出在1000元以上的,應開具銀行現金支票,透過銀行支取現金。

  3.1.6會計主管每月對現金進行定期和不定期盤點,編制現金盤點表並和出納簽字確認,確保現金賬面餘額與實際庫存相符。發現不符,及時查明原因,作出處理。

  3.1.7財務部主管部長每季會同會計主管抽查一次庫存現金,編制現金盤點表並簽字確認。對差異情況進行分析,形成庫存現金盤點報告,提出改進意見,以書

  面形式呈報總會計師。

  3.2各二級單位和控股子公司,要制定付款審批制度和付款程式,根據資金預算由所駐財務科按規定辦理。

  3.2.1凡能夠網上支付的,應透過網上提交付款指令,經過系統預算自動檢測後,財務部資金管理室審批付出。

  3.2.2不能實現網上支付的,按規定由所在單位出納根據會計傳遞的付款憑證開出相關的銀行付款票據,經財務主管審批後人工傳遞到商業銀行辦理付款手續。

  3.3公司所有支出納入資金預算管理,遵循下列程式辦理:

  3.3.1電費根據財務部成本管理室的付款資訊付出,每月15日預付當月電費的50%,每月30日前結清本月電費。

  3.3.2鐵路運費按預算金額根據財務部銷售核算室的付款資訊由財務部資金管理室根據資金頭寸以現款支付。

  3.3.3稅金根據財務部會計核算室和集團會計核算室的納稅申報和完稅憑證,由財務部資金管理室按時以現款上繳。

  3.3.4工資及獎金、養老保險金、住房公積金、待業保險金等工資性規費,根據財務部費用報銷室相關的付款資訊由財務部資金管理室安排現款支付,其中工資每月18日、22日支付,養老保險金每月20日支付,住房公積金每月29日支付。

  3.3.5退休工資根據離退休處的付款資訊分別在每月6日、16日、26日前由財務部資金管理室以現款付出。

  3.3.6支付借款利息時,由財務部資金管理室和資產管理室根據合同予以複核。

  3.3.7採購款的支付堅持採購集中統一歸口管理的原則,凡公司未授權的採購委託,招標中心不得組織招標,審計部不得稽核,財務部不得付款。並在採購合同中按下述規定明確付款條件和付款方式:

  3.3.7.1國內裝置採購

  3.3.7.1.1 100萬元以下的裝置採購合同,不支付預付款。

  3.3.7.1.2 100萬元以上的裝置採購合同,預付款不得超過合同總額的20-30%,裝置製造過程中不支付進度款,裝置到廠驗收合格後支付到合同總額的60%,裝置到廠安裝合格,取得供方開出的發票併入帳後安排付款,但最多到合同總額的90%,餘額10%為質量保證金,保質期滿後安排支付。特殊情況需經主管副總經

  理和總會計師雙簽字後方可支付。

  3.3.7.2進口物資採購根據合同約定開出信用證按議定條件支付。

  3.3.7.3原燃材料、備件採購、其他採購(辦公用品等)不得預付款,貨物驗收合格取得供方開出的發票安排付款。其中:無線通訊用品還須公司無線通訊委員會審查,集團公司領導批准。特殊情況需經主管副總經理和總會計師雙簽字後方可支付預付款。

  3.3.8採購部門按市場情況分不同型別的客戶次月分期安排付款,特殊情況需經主管副總經理和總會計師雙簽字後方可支付。

  3.3.9資金支付方式原則上承兌匯票不小於60%,期限為4-6個月,進口物資的外匯付款部分全額現款支付,透過國內貿易商採購的進口物資和中轉費承兌匯票不小於60%。

  3.3.10採購款應按採購付款程式由採購部門和財務部門根據資金預算管理制度共同辦理支付手續。

  3.3.11嚴格控制工程立項和投資,在合同中按下述規定明確付款條件和付款方式:

  3.3.11.1 50萬元以下的工程(含技改、大修、中小修工程)不預付備料款和進度款。

  3.3.11.2 50萬元以上的工程簽訂合同後預付15-25%的備料款,按工程管理部門審批的工程進度支付進度款,但進度款最高不超過合同總價或進度總額的80%(含備料款),工程完工驗收合格一個月後安排支付竣工款5%,工程結算並稽核完畢取得發票二個月後安排支付結算款5-10%,餘款5-10%為質保金,質保期滿後安排支付。

  3.3.11.3資金支付優先保證公司重點技改工程,財務部根據工程主管部門、規劃部、等有關領導簽字或蓋章後支付工程進度款,決算款應由監察審計部部長簽字的審計付款通知書後才能支付。

  3.3.11.4資金支付方式原則上承兌匯票不小於60%,期限為4-6個月。

  3.3.12臨時工工資、勞務費支出,須經人力資源部稽核,原則次月安排支付。

  3.3.13福利費、電話費、其他支出等,財務部根據相關的付款資訊辦理付款。

  3.3.14有采購權的子公司付款時必須有審計部門簽章的合同及資金預算。

  3.3.15其他支出由財務部根據當月資金預算合理安排。

  3.4銷售結算餘額的退回,按《國內銷售貨款管理制度》有關規定執行。 4本制度由財務部負責解釋

  5、本制度自發布之日起開始執行。

付款管理制度9

  為加強預付款管理,防範經營風險,減少資金佔用。特制定本辦法。

  1. 根據相關管理制度,原則上應避免預付款。但對於特殊的情況,如裝置、模具、進口材料等,需要預付款時,必須按照本辦法規定辦理審批手續。

  2. 預付款業務必須簽訂正式合同,並經過合同評審。預付賬款要按照合同的規定執行。根據合同及市場情況需要支付預付賬款的,在保證業務真實和資金安全的基礎上業務部門要按照經過審批後的購貨合同的條款,辦理相關支付通知、出具收款收據、審批等預付賬款支付手續,未籤購貨合同的,不得付款。

  3. 預付款業務經辦人員必須嚴格按照合同內容跟蹤執行情況,掌握付款節點,財務人員辦理時必須對照合同進行稽核,對於檔案或檔案內容不齊全,沒有達到合同規定的付款要求的,財務應及時發現並給予拒付通知。

  4. 預付款後,如供應商或業務承包商沒能按照合同交期約定的時間交付產品或服務等合同標的,應按照公司關於對賬的相關規定進行及時對賬並督促其履約。

  5. 對於分階段付款的業務,定金支付後,產品或服務等合同標的主題部分已交付的,一般不需對賬。

  6. 預付款業務合同執行完成後,業務經辦人員應及時索要發票,原則上發票應於當月開回,如發票因故不能及時開具的,應與如供應商或業務承包商對賬。

  7. 業務部門應建立預付賬款臺賬,詳細反映各客戶預付賬款的增減變動,餘額、發生時間、對方負責人、經辦人、目前對方的經營狀況預付賬款的清理情況、清收負責人和經辦人等情況。同時,將購貨合同、簽證單和臺賬一同保管,形成完整檔案。 8. 財務部門每月末將預付賬款的發生額及餘額明細表報送分管業務的領導,並應定期(最長不超過三個月)對預付賬款進行賬齡統計,透過召開預付賬款例會及時通知有關領導和部門。

  9. 其他未盡事宜報請公司決定。

  10.本制度由財務部負責解釋。

  11.本制度自下發之日起執行。

  二零一四年七月二十六日修訂

付款管理制度10

  資金付款流程及計劃管理制度 為進一步規範公司財務管理制度,提高資金使用率,加大資金的流轉速度。同事避免公司各部門及客戶之間產生不必要的誤解,影響公司形象。根據公司實際情況,本著方便、可行、效率的原則,對付款流程及計劃管理作如下規定:

  1 人員組織安排:

  1.1財務總監及融資計劃部從公司宏觀角度負責公司資金運作和統籌排程,負責計劃的審批和計劃外資金的協調和有關批准事項。

  1.2融資部負責資金的具體計劃安排,具體落實公司資金管理政策,同時負責對資金使用情況進行監督。

  1.3財務部具體實施各種批准的資金計劃,辦理具體付款事宜,向融資部提供當月的資金計劃使用和客戶欠款情況。

  1.4 各資金用款部門應積極配合財務部及融資計劃部,按時將當月經總經理、董事長審批的資金計劃單報財務部及融資計劃部。

  2 審批內容和審批許可權 2.1 資金計劃的審批 資金計劃原則分為年度計劃、季度計劃(以年度計劃為準則)、月度計劃(以季度計劃為準則)和周計劃(以月度計劃為準則)。年度計劃、季度機化和月度計劃是方向目標性計劃,但周計劃必須是嚴密可執行的計劃。

  年度、季度、月度計劃必須由各分管副總、財務總監、總經理書面簽字並由總經理報董事長審批,周計劃根據需要由分管副總按月計劃報總經理簽字後由財務部負責支付(原則上所有按月計劃支付專案在25號後支付)。財務部和相關用款部門依據批准的計劃嚴格落實。

  2.2 付款審批單 計劃內資金專案在落實過程中,對於各用款部門按計劃提交的付款審批單,董事長不在具體審批單(周計劃)上簽字。但部門業務經辦人和部門級負責人必須在付款審批單上簽字。

  財務總監或其授權人和融資計劃部經理須在具體付款審批單上簽字,特殊情況財務總監審批簽字後,無融資計劃部經理簽字或者有融資計劃部經理簽字無財務總監簽字審批,付款審批單可直接交出納辦理,事後業務經辦人必須補辦有關手續。

  總之,付款審批單必須由部門的負責人和業務經辦人簽字,財務總監及其書面授權的人員和融資計劃部經理或其授權的主管人員書面簽字。出納才能依據批准手續齊備的付款審批單辦理付款。

  2.3 計劃外的付款的審批 單筆計劃外付款超過5萬元以上(包括5萬元),周累計超過10萬元上的(包括10萬元)必須由總經理報董事長並簽字後、通知財務部和融資計劃部資按手續予以及時辦理。

  特殊緊急付款的可以由總經理會同財務總監及其書面授權的其他人員安排付款,事後業務經辦人必須及時補辦手續,否則財務總監及其書面授權的其他人員和出納承擔相關責任。

  2.4 出差借款(包括備用金)的審批 借款必須由分管副總和財務總監及其書面授權的其他人員及總經理在借款單簽字審批後方可借款。但不得超過10000元,超過後報董事長審批後方可辦理。

  所有的借款必須經財務部主管根據制度進一步稽核。

  特殊緊急借款的可以主管副總由財務總監及其書面授權的其他人員安排付款,事後業務經辦人必須及時補辦手續,否則財務總監及其書面授權的其他人員和出納承擔相關責任 2.5 其他費用支付(非採購和工程性支出)的審批 費用稽核人員首先按照公司制度和有關費用標準,審查單據合理性和合法性,由主管部門經理及主管副總簽字審批,並由財務部稽核簽字後交總經理審批,出納在審查以上手續齊全後上予以支付。

  3 付款流程 按照以上審批許可權,規定的付款流程如下:

  計劃外用款按按許可權報總經理和分管副總(包括其書面授權人員)審批 3.1 付款審批單流程 資金用款部門主管及相關負責人簽字審批 資金用款部門按批准簽字後的月度及周計劃填寫申請單 各用款部門計劃員或客戶按完整手續領款 出納付款 根據許可權和具體情況財務總監或其書面授權人簽字 原則上資金處長或其授權的主管人員簽字審批, 業務流程中每一步由資金使用部門資金計劃員負責傳遞 3.2 借款流程 財務部處指定專人稽核人簽字 根據許可權財務總監或其書面授權人審批 出納付款 總經理審批簽字(10000元以上董事長簽字) 根據許可權決定是否由分管副總簽字審批 借款人編制借款單 2222 3.3 其他費用流程 部門主管簽字審批 業務經辦人按規定提交費用發票或其他單據 出納付款 會計處指定專人稽核人簽字 總經理或董事長簽字 根據許可權決定是否由分管副總簽字審批 4 資金付款計劃的編制 4.1 編制依據 各資金用款部門根據本部門業務開展需要和專案用款緊急程度,編制資金用款計劃,資金用款必須有主管副總、總經理、董事長審批簽字後提交給融資計劃部和財務部。

  根據以下資料編制資金付款計劃:

  供應部必須負責專人提供工程客戶和供應商的最新欠款餘額。

  財務部出納提供最新帳戶餘額。

  銷售部門提交收款計劃。收款計劃必須由部門負責人及主管副總審批簽字後提交給總經理及融資計劃部。

  4.2 計劃編制時間 年度計劃:每年12月20日前,各資金用款部門提交下年度計劃。

  季度計劃:每季度末所在的月25日前,各資金用款部門提交下季度計劃。

  月度計劃:每月27日,各資金用款部門提交下月計劃。

  周計劃:

  每週星期四前,各資金用款部門提交下週計劃。

  相關資金用款部門必須按照合同及其他檔案,結合下期業務開展情況,認真仔細編制付款計劃並經批准後,在規定的期限內報送融資計劃部。逾期引起的一切相關責任由資金付款部門承擔。

  融資計劃部會同財務部按計劃安排還所用資金,同時和資金付款部門負責協調向客戶辦理付款安排事宜。

  5 費用付款審批報銷:

  其他尚末涉及事項按公司借款管理制度、有關費用報銷制度和資金管理制度執行。

  6 責任 資金用款部門負責延報計劃引起的一切責任,同時對資料填報質量負責,填報主觀失誤及部門稽核失誤,將追究部門負責人責任。

  融資計劃部負責資金籌集和統籌排程,承擔安排失誤及反饋延誤的責任。

  財務部對編制計劃所需的並且由財務部負責提供的資料負責,並對準確性負責。同時出納負責及時按計劃付款。

  7 財務部及融資計劃部負責對本制度的解釋。以前與本規定的相悖的制度作廢。本制度自批准之日起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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