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械式管理制度
機械式管理制度
隨著社會不斷地進步,制度的使用頻率逐漸增多,制度對社會經濟、科學技術、文化教育事業的發展,對社會公共秩序的維護,有著十分重要的作用。相信很多朋友都對擬定製度感到非常苦惱吧,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機械式管理制度,歡迎閱讀,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一、 安裝、維修保養人員應持質量技術監督局核發的特種作業操作證上崗,並定期參加複審。禁止無證人員裝拆、調整機械式停車裝置及部件。
二、 本單位將對機械式停車裝置作業人員進行特種裝置安全、節能教育和培訓,保證機械式停車裝置作業人員具備必要的特種裝置安全、節能知識。
三、 本單位設定專職安全管理人員負責停車裝置的.日常管理和對在使用的機械式停車裝置進行經常性日常維護保養,並定期自行檢查。記錄停車裝置執行狀況和維修保養工作內容。
四、 裝置在操作前,應當以“操作使用說明書”及機械式停車裝置操作告示牌上的要求逐項進行檢查,確認安全後始可操作。
五、 機械式停車裝置在執行過程中,操作人員的一手應放在操作盒旁紅色緊急停止按鈕位置,一發現有異常應立即按下緊急停止按鈕,以防危險發生。
六、 機械式停車裝置作業人員在作業過程中發現事故隱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應當立即向現場安全管理人員和單位有關負責人報告。
七、 機械式停車裝置內禁止除司機外的其他人員進入,禁止司機長時間在機械式停車裝置區域內停留,禁止兒童進入機械式停車裝置或在裝置附近邊緣嬉戲、玩撒。
八、 機械式停車裝置執行過程中禁止人員、車輛、物品進入裝置。
九、 禁止不符容車要求(超長、超寬、超高、超重)的車輛停放。
十、 機械式停車裝置的載車板除搬運車輛外,不得作為其他貨物的儲存或搬運器。
十一、 載車板上禁止載人。
十二、 禁止拆除裝置安全護欄,安全警告裝置等設施。
十三、 機械式停車裝置必須要有良好且可靠的接地,禁止拆除裝置中各類接地裝置。
十四、 禁止短接、跨接或拆除各種電氣開關或安全迴路。
十五、 禁止在裝置故障時,用接觸器點動等方式強行存取車輛。
十六、 機械式停車裝置出現故障或者發生異常情況,將對其進行全面檢查,消除事故隱患後,方可重新投入使用。禁止任何人員操作有事故隱患的機械式停車裝置
十七、 機械式停車裝置發生事故時應積極組織搶救,並根據單位及國家規定通知相關部門,同時通知維修保養企業。
十八、 機械式停車裝置晚上或長時間不用時,應關閉控制箱內電源,同時除檢修外,儘量不要空執行裝置,以節省能源。
十九、 裝置維修時,應切斷裝置電源並按下急停開關,掛“裝置維修中,禁止操作”指示牌。維修作業至少二個以上才可作業。
二十、 裝置長時間停用(停用時間超過三個月)而再次啟用時,應對裝置進行全面的檢查及檢測,確認裝置效能及裝置安全滿足要求後,才可投入使用。
二十一、 機械式停車裝置應當每2年進行定期複檢。在安全檢驗合格有效期屆滿前1個月向當地特種裝置檢驗檢測機構提出定期檢驗要求。未經定期檢驗或檢驗不合格的機械式停車裝置,不得繼續使用。
二十二、 違反上述任何一條,將依據造成影響的大小處以50-500的處罰;由此造成重大事故的,將依法追究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