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訊報送工作制度

資訊報送工作制度

  在社會一步步向前發展的今天,接觸到制度的地方越來越多,制度是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企事業單位,為了維護正常的工作、勞動、學習、生活的秩序,保證國家各項政策的順利執行和各項工作的正常開展,依照法律、法令、政策而制訂的具有法規性或指導性與約束力的應用文。我敢肯定,大部分人都對擬定製度很是頭疼的,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資訊報送工作制度,供大家參考借鑑,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進一步加強資訊工作,推動資訊工作步入制度化、規範化、科學化軌道,充分發揮資訊工作在上情下達、下情上達、正確決策、科學管理、宣傳服務中的重要作用,促進各項事業和諧、健康、快速發展,依據上級有關檔案規定,結合我校實際,特制定本工作制度。

  第二章、組織機構及其職責

  第二條、我局資訊工作由分管領導直接領導,歸口綜合部統一組織管理。綜合部綜合協調指導全域性的資訊工作,局內各單位分級負責。

  第三條、資訊工作的主要職責:

  (一)按照局黨委的要求,研究和制訂資訊工作的規章制度和工作計劃,並組織實施。

  (二)做好資訊的採集、篩選、加工、傳送、上報、反饋和存檔等各項日常工作。

  (三)結合中心工作、領導和群眾關心的問題,組織開展資訊調研,提供有情況、有分析、有建議的專題綜合資訊。

  (四)負責《阿克塞電力》等資訊刊物的撰寫、編輯、報送工作。

  (五)及時、準確、全面向上級報送重要教育資訊,同時將上級要求的資訊報送要點及時通報各單位。

  (六)負責統計局內各單位資訊報送情況並計算積分向全校公佈。

  第四條、各單位要明確1名工作人員為本部門資訊員,從事具體資訊工作。

  第五條、各單位資訊員的工作職責:

  (一)根據資訊工作要求,結合本單位實際工作,完成本單位資訊的'收集、編寫、報送工作,每月定期向綜合部報送局(系)部門資訊。

  (二)根據上級工作報送要點,結合工作中心和重點及本單位工作實際,開展資訊調研工作,每季度至少報送有價值的綜合或專題調研類資訊1篇。

  (三)負責在第一時間迅速收集上報本部門重大突發性事件、重要動態、重要緊急情況,並隨後續報送事態進展、處置措施、起因後果和吸取教訓的情況。

  第三章、資訊採集範圍

  第六條、我局收集和報送資訊的主要內容包括:

  (一)黨和國家的重大決策在本單位工作範圍內的執行落實情況。

  (二)本單位重要工作部署及有關會議精神的落實情況。

  (三)本單位重點工作的進展情況,以及工作推進過程中出現的問題。

  (四)改革發展舉措在本單位員工中間產生的反響情況以及其他思想動態。

  (五)本單位負責人關於改進全域性工作的新思路、合理化建議,本單位推進工作的新舉措以及專項工作調研報告。

  (六)對全域性的改革和發展有參考價值的調查報告、專題研究材料和有價值的綜合統計資料。

  (七)上級領導來我局指導、檢查工作或參觀、訪問情況;各單位召開或承辦局內外重要的教育、科研、行政等各類會議情況;局領導或部門領導、專家、重要出訪情況,出席重要會議情況。

  (八)全域性外事活動以及與國內外有關方面的合作、聯合、協作事宜。

  (九)重要科研、教學成果的評審、鑑定和參與市級以上重要比賽的情況;員工參加重要比賽獲獎情況。

  (十)本單位管理範圍內的突發事件、重大責任事故及其他突發性重要情況。

  (十一)其他需報知局領導和局內外其他單位的重要資訊。

  第四章、資訊報送程式及要求

  第七條、各單位應按以下程式進行資訊報送:

  (一)各單位資訊員對所掌握的資訊材料進行收集、整理,部門資訊(月報和及時報),經所在單位主管資訊工作負責人稽核同意後,月報於每月15日前報送到綜合部,及時報在最短時間內報送。

  (二)綜合部根據各單位報送資訊,編著《阿克塞電力》,經分管資訊主任稽核,經黨委書記簽發同意後,印發或上傳至網上;對於須報送上級機關的重大資訊,由綜合部主任稽核同意後,經局長和黨委書記簽字上報。

  (三)對於各單位工作範圍內的突發事件或其他重大緊迫事項,各單位負責人應首先及時告知綜合部主任,同時向分管局領導報告;並在口頭通報後及時向綜合部補送相關文字材料。

  (四)資訊統一歸口由綜合部向上級主管部門和其他政府部門報送,未經批准,各部門不得向外報送全域性資訊。

  第八條、資訊報送的基本要求:

  (一)各單位上報資訊必須實事求是、準確無誤,動態類資訊要言簡意賅、講求時效,參考類、調研性資訊應力求創新、分析透徹、具有借鑑意義。

  (二)重大突發性事件的報送必須注意時效性。重大事故、突發事件在發生後立即電話通報,並快速整理成文字資訊報送綜合部,從收集資訊到報送文字材料一般不超過2小時;員工中帶有苗頭性、傾向性和可能產生不安定因素的情況,一經發現,須當即通報;常規約定的資訊須在規定的時間內報送;新聞性資訊應儘可能縮短報送時間。

  (三)各單位資訊材料一般採用電子郵件的方式報送,經單位領導核定不宜公開的資訊,應以紙質文稿加附隨身碟的形式報送。凡屬涉密資訊,執行保密工作規定,由保密工作人員管理。

  (四)各單位報送資訊材料作為單位資料存檔保管。

  第五章、通報和考核制度

  第九條、綜合部定期對各單位報送資訊的採用情況進行統計,並在全域性範圍內通報。

  第十條、各單位報送資訊的數量、質量和資訊工作總體情況,納入部門工作考核。

  第六章、附則

  第十一條、本辦法由綜合部負責解釋,並根據施行情況適時修訂。

  第十二條、本辦法自公佈之日起施行。

最近訪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