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計師事務所規章制度

會計師事務所規章制度

  在不斷進步的社會中,制度對人們來說越來越重要,制度是在一定歷史條件下形成的法令、禮俗等規範。到底應如何擬定製度呢?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會計師事務所規章制度,歡迎閱讀與收藏。

會計師事務所規章制度1

  第一章總則

  為了加強會計檔案管理,保證會計檔案的安全、完整、及時,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檔案法》及財政部《會計檔案管理辦法》的規定,結合本公司實際情況,制定本辦法。

  第二章會計檔案管理部門

  1、公司檔案主管部門和財務部門共同負責會計檔案工作的指導、監督和檢查。會計檔案的具體管理工作由財務部門負責,由財務部門指定專人負責在專門地點保管。保管地點應具備完善的防潮、防黴、防蛀、防火、防盜等條件。

  2、財務部門及公司內部有關的分公司、子公司、必須建立會計檔案的立卷、歸檔、保管、查閱和銷燬等管理制度,保證會計檔案妥善保管、有序存放、方便查閱、嚴防毀損、散失和洩密。

  第三章會計檔案歸檔的範圍

  1、會計憑證:包括外來的和自制的各種原始憑證、原始憑證彙總表、記賬憑證、記賬憑證彙總表,涉及對外對私改造資料,銀行存款(借款)對賬單及餘額調節表等。年度終了都必須按照規定歸檔。

  2、會計賬簿:包括總賬、明細賬、日記賬、各種輔助登記簿等。

  3、財務報告:包括《會計制度》規定和主管部門臨時通知編報的主要財務指標快報,月、季、年度會計報表,報表附註及財務情況說明書。上級主管部門對報告的批覆及社會審計的審計報告。

  4、其他會計核算資料:凡與會計核算緊密相關的,由會計部門負責辦理的有參考價值的資料資料。

  5、增值稅專用發票和普通發票。

  第四章會計檔案的整理

  會計年終了後,應將裝訂成冊的會計檔案進行整理立卷。各種會計檔案應按會計檔案材料的關聯性,分門別類地組成幾個型別的案卷,將各卷按順序編號。

  1、會計憑證。

  (1)按月立卷:每月末將裝訂成冊的憑證,統一登記案卷目錄,每月立卷一份。

  (2)分散裝訂:根據憑證的多少,分散裝訂,做到整齊、牢固、美觀。

  (3)裝訂封面的所有內容要填寫齊全,包括:單位名稱、年度、月份、起止日期、號碼、裝訂人簽章等。

  2、會計賬簿

  各種會計賬簿辦理完年度結賬後,除跨年使用的賬簿外,其他均需整理妥善保管。

  (1)會計賬簿在辦理完年度結賬後,只在下一行的摘要欄填寫“結轉下年”字樣,不填其他內容。

  (2)會計賬簿在裝訂前,應按賬簿啟用表的使用頁數,核對各個賬戶賬面是否齊全,是否按順序排列。

  (3)活頁賬簿支空白頁後,將本賬面數項填寫齊全,撤去賬尺,用堅固耐磨的紙張做封面、封底,裝訂成冊。不同規格的活頁賬不得裝訂在一起。

  (4)會計賬簿的裝訂順序:會計賬簿裝訂封面—賬簿啟用表—賬戶目錄—按本賬簿頁數順序裝訂賬頁—會計賬簿裝訂封底。

  (5)裝訂後的會計賬簿應牢固、平整、不得有折角,掉頁現象。

  (6)賬簿裝訂的封口處,應加蓋裝訂人的印章。

  (7)裝訂後,會計賬簿的脊背應平整,並註明所屬年度及賬簿名稱和編號。

  (8)會計賬簿的編號為一年一編,編號順序為總賬、現金日記賬、銀行存(借)款日記賬、分戶明細賬、輔助賬。

  3、會計報表

  會計報表編制完成並按時報送後,留存報表均應按月裝訂成冊,年度終了統一歸檔保管。

  第五章會計檔案的歸檔保管

  1、當年的會計檔案在會計年度終了後,可暫由財務部門保管一年,期滿後存入檔案並由專人保管。

  2、會計檔案管理人員負責全部會計檔案的整理、立卷、保管、調閱、銷燬等一系列工作。

  3、機構變動或檔案管理人員調動時,應辦理交接手續,由原管理人員編制會計檔案移交清冊,將全部案卷逐一點交,按管人員逐一接收。

  第六章會計檔案的借閱使用

  1、財務部建立會計檔案清冊和借閱登記清冊。

  2、凡需借會計檔案人員,須經財務負責人或單位領導批准後,方可辦理調閱手續。

  3、借閱會計檔案人員,不得在案卷中標畫,不得拆散原卷冊,更不得抽換。

  4、借閱會計檔案人員,不得將會計檔案攜帶出外,特殊情況,須經單位領導批准需要複製會計檔案的,須經財務負責人或單位領導批准後方可複製。

  第七章各種會計檔案保管期限

  1、會計憑證保管15年。

  2、會計賬簿儲存15年,其中現金和銀行存款日記賬保25年。

  3、會計報表儲存10年,其中年度決算表永久儲存。

  4、發貨票保管5年。

  第八章會計檔案的銷燬

  1、會計檔案保管期滿,需要銷燬時由檔案部門提出銷燬清單,匯同財務部門共同鑑定後,編制會計檔案銷燬清冊,報經主管經理和上級主管部門批准後,方可銷燬。對其中未了結的債權、債務的原始憑證,應單獨抽出,另行立卷,由檔案部門保管到結清債權、債務時為止。

  2、按規定銷燬會計檔案時,應由檔案部門和財會部門、審計部門共同派人監銷,監銷人在銷燬會計檔案以前要認真清點、核對,銷燬後,在銷燬清冊上簽名蓋章,並將監銷情況以書面形式報告有關領導。

  第九章附則

  本制度自頒佈之日起實施,未涉及情況按國家有關規定處理。

會計師事務所規章制度2

  第一章資金審批制度

  1.總則

  ⑴所有款項的支付,須經公司主管領導批准。如果主管領導不在公司,應以電話或傳真的方式與其聯絡,確認是否批准款項的支付,事後請其在支出單上補籤意見;

  ⑵財務專用章、公司法人章及支票必須分開保管,公司法人章由辦公室主任負責保管,財務專用章和支票由出納負責保管。辦公室主任或出納不在單位期間,印章應由法定代表人指定的專人保管。印章代管須辦理交接手續,代管人員必須對印章的使用情況進行登記;

  ⑶財務部原則上不得將已加蓋財務專用章及公司法人章的支票預留在公司,如因工作需要,需先填好限額,並經公司主管領導批准;

  ⑷開具的支票須寫明經批准同意的收款人全稱,收取的發票須與收款相符。如收款人因特殊情況需要公司予以配合支付給第三者,必須有收款人的書面通知並經公司主管領導批准;

  ⑸往來款項的衝轉(指非正常經營業務),須公司主管領導批准;

  ⑹非正常經營業務調出資金須經過公司主管領導批准;

  ⑺用以支付各種款項的原始憑證必須儲存原件,影印件不得作為原始憑證。如遇特殊情況須經公司主管領導批准。

  2.施工工程用款審批制度

  施工工程用款由公司主管領導批准支付。其程式,按以下"施工工程用款支付審批工作流程"執行。施工工程用款支付批工作流程3、行政費用支出管理制度

  ⑴公司管理人員的費用報銷,須經公司主管領導批准後財務方可報支;

  ⑵涉及應酬等非正常費用,須公司主管領導批准。

  3.公司差旅費開支制度

  ⑴公司員工到本市範圍以外地區執行公務可享受差旅費補貼;

  ⑵公司職員出差根據需要,由部門經理決定選用交通工具;

  ⑶公司職員出差期間,住宿費用及補貼按以下規定執行:

  ①房租標準:

  A、部門經理以上職員,房租標準為120元/日;

  B、一般職員,房租標準為100元/日。

  ②伙食補貼、市內交通補貼標準伙食補貼每人20元/日;市內交通費每人6元/日。

  ⑷、實際報銷金額超出公司的補貼標準,需由部門經理或帶隊經理說明原因,報經公司主管領導審批後支付。

  4.車輛維修費及汽油費管理制度

  ⑴公司車輛維修保養由辦公室統一管理,應指定維修點,維修費用一般採取銀行轉賬的方式結算;

  ⑵車輛的易損備品備件由辦公室統一安排採購,以支票支付。需用時應辦理領用手續,並由辦公室建賬予以核銷使用;

  ⑶公司汽油票由辦公室統一保管並設賬登記使用。

  5.辦公費用、會議費用及其他費用管理制度

  ⑴公司辦公用具由辦公室統一採購、管理;

  ⑵辦公室設立賬冊登記公司辦公用品的採購、使用情況;

  ⑶辦公室財產臺賬為財務部附設賬冊;

  ⑷辦公室應對各部門領用的辦公用品情況進行造冊、登記、定期通報;

  ⑸公司各部門因工作需要,需邀請有關單位人員召開會議的,應由部門經理提出建議,報總經理批准,其會務工作由辦公室統一安排;

  ⑹有關工資、獎金、福利費等各項津貼的發放標準由公司人事勞資管理部門制定,經總經理批准後報財務部備案。

  6.行政費用報銷制度

  ⑴公司行政費用現金支出範圍為:向職工支付工資、獎金、津貼、差旅費,向個人支付的其他款項及不夠支票起點100元的零星開支;

  ⑵公司職員報銷行政費用應填寫報銷單,由經辦人員填寫,公司主管領導簽字認可後報送財務部按照本制度有關規定進行稽核,並按本章第1條的規定進行審批支付;

  ⑶應酬、禮品費用支出實行一票一單、事前申報制,批准後方可實施;

  ⑷凡未具備報銷條件(如沒有對方單位的收款憑證),需領用支票或現金者必須填寫借款單。借款單留財務存底,待借款還回時財務開衝賬收據給經辦人;

  ⑸支票領用單、借款單必須由經辦人填寫,公司主管領導簽字,財務稽核後,由財務部直接支付;

  ⑹銀行支票如發生丟失,有關責任人應及時向財務部和開戶銀行報告。如系空白支票所造成的損失,丟失人員負有賠償責任;

  ⑺其他有關費用及成本支出的程式以公司規定為準。

  第二章工程成本管理制度

  1.公司所有工程經濟合同以及涉及工程成本的一切指標、保證、承諾及其他經濟簽證均需由總經理簽署或授權委託簽署。

  2.公司工程部主要負責工程造價的預測及稽核、工程招投標檔案的編制、工程決算的審定。

  3.工程部還負責組織工程用裝置材料的採購供應及經濟合同的談判工作,對已經選擇定型的裝置、材料進行採購,確保裝置材料及時供應,積極進行市場詢價工作,建立市場價格詢價登記薄,記錄材料價格變動的歷史資料。

  4.財務部主要負責工程成本的總體控制工作。

  ⑴參與有關工程經濟合同的談判工作,及時準確地瞭解公司各項工程成本的構成及用款計劃;

  ⑵負責工程進度款的複核工作,參與工程造價的確定和最後決算的審定工作。

  5.工程中間結算程式。

  ⑴施工單位於每月25日之前,將工程進度結算報送工程部稽核,工程部結合工程施工圖紙、施工進度計劃以及其他檔案資料提出稽核意見,並在5日內送財務部會籤;

  ⑵財務部根據有關檔案資料、施工單位領用的供應材料數額,以及與施工單位其他經濟往來等情況,並參考公司財務狀況提出付款意見,報送公司主管領導審批。

  6.工程決算程式。

  ⑴施工單位應將工程決算書以及各項經濟簽證資料按工程中間結算同樣的程式報工程部複核,財務部會籤;

  ⑵財務部根據各種經濟簽證、合同以及經審定的工程決算數和材料結算數,扣除已付工程數及墊付的各項費用,結算應付工程尾數,提出付款方案,報公司主管領導批准;

  ⑶大工程辦理決算時,應由公司主管工程領導牽頭,由工程部、設計部、財務部及其他有關部門人員組成工程決算小組,按照上述本制度規定的職責範圍聯合進行專項工程決算;

  ⑷房屋工程全部竣工驗收合格交付使用時,商品房由工程部、銷售部辦理竣工房交接驗收入庫手續,財務部憑交樓入庫手續辦理竣工房成本結算。

  第三章財產管理制度

  1.公司財產的範圍

  ⑴公司財產包括固定資產和低值易耗品;

  ⑵凡公司購入或自制的機器裝置、動力裝置、運輸裝置、工具儀器、管理用具、房屋建築物等,同時具備單項價值在20xx元以上和耐用年限在一年以上的列為固定資產;

  ⑶凡單項價值在xx元以下或價值在xx元以上但耐用年限不足一年的用品用具均屬低值易耗品。

  2.公司財務部負責公司所有財產的會計核算

  ⑴公司本部使用的所有固定資產及公司所有辦公用品用具由辦公室歸口管理;

  ⑵公司各施工工地使用機器裝置、動力裝置、工具儀器等由工程部歸口管理;

  ⑶辦公室和工程部應指定專人負責公司財產的業務核算,應設立臺賬,登記公司財產的購入、使用及庫存情況,負責組織公司財產的保管、維修並制定相應的措施、辦法。

  3.財產的購置與調撥

  ⑴辦公室根據公司發展需要編制財產採購計劃及進行市場詢價工作,經財務部會籤,報公司主管領導批准後方可採購;

  ⑵財產購回後,應填寫財產收入驗收單。財產收入驗收單一式兩聯,財務部憑財產收入驗收單、財物發票及採購計劃辦理報銷手續。財產歸口管理部門憑驗收單登記臺賬;

  ⑶各部門需領用固定資產時,應填寫領用單,領用單需經部門經理同意,報辦公室審批,公司主管領導批准;

  ⑷固定資產的領用單由使用部門開具,領用單一式三聯。一聯由領用部門存查,一聯送財產歸口管理部門作為財產發出憑據,一聯由財產歸口管理部門定期彙總後向財務部報賬;

  ⑸財產在公司內部之間轉移使用應辦理移交手續,移交手續由財產歸口管理部門辦理,送財務部備案。

  4.財產的清查、盤點

  ⑴公司財產歸口管理部門應定期進行財產清查盤點工作,年終必須進行一次全面的盤點清查;

  ⑵各部門的年終財產盤點必須有財務人員參加;

  ⑶財產盤點清查後發現盤盈、盤虧和毀損的,均應填報損益報告表,書面說明虧、損原因。對因個人失職造成財產損失的,必須追究主管人員和經辦人員的責任;

  ⑷凡已達到自然報廢條件的固定資產,財產歸口管理部門應會同財務部組織評估,評估情況上報公司主管領導,由公司主管領導決定處理意見;

  ⑸凡尚未達到自然報廢條件,但已不能正常使用的固定資產,使用部門應查明原因,如實上報;屬個人責任事故的應由有關責任人員負責賠償損失;屬自然災害或其他不可抗力原因造成損失的,應上報總經理,決定處理意見。

會計師事務所規章制度3

  第一條會計檔案是會計核算的專業材料,包括會計憑證、會計帳薄和財務報告等。它是記錄經濟業務的重要史料和證據,是國家檔案的重要組成部分,也是各企業的主要檔案之一。

  第二條按照《會計檔案管理辦法》會計檔案管理工作必須做到制度完備、資料完整、安全保密、入檔及時、存入有序、專人保管。

  第三條會計檔案的範圍

  1、會計憑證:包括原始憑證、記賬憑證、其他會計憑證。

  原始憑證是在經濟業務發生時,由業務經辦人員直接取得或者填制,用以表明某項經濟業務已經發生或其完成情況並明確有關經濟責任的一種憑證。原始憑證是填制記賬憑證或登記賬薄的原始依據,是重要的會計核算資料。原始憑證包括從外單位取得的原始憑證和自制原始憑證兩種。

  記賬憑證是對經濟業務按其性質加以歸類,確定會計分錄,並據以登記會計賬薄的憑證。

  其他會計憑證是指以上憑證之外的憑證。

  2、會計賬簿是指以會計憑證為依據,全面、連續地記錄一個單位的經濟業務,對大量分散的資料或資料進行歸類整理,逐步加工成有用會計資訊的簿籍。它是編制會計報表的重要依據。會計帳簿:包括日記帳、明細帳、總帳、各種輔助帳。

  3、財務報告指用來反映會計實體的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的總結性書面檔案,包括會計報表、附表以及財務情況說明書等。會計報表包括月、季、年度會計報表及附註。

  4、其他類會計檔案包括銀行存款餘額調節表,銀行對賬單,其他應當儲存的會計核算專業資料,會計檔案移交清冊,會計檔案保管清冊,會計檔案銷燬清冊等。其他應當儲存的會計核算專業資料是指與會計核算有關的重要資料。

  第四條會計檔案的立卷和保管

  1、會計檔案的分類和編號。會計檔案可分為四類:會計憑證類、會計帳簿類、會計報表類和其它類,根據四類檔案進行分級編號管理。

  2、財務部門按照上述歸類和編號負責整理立卷。會計檔案均應採用硬紙卷盒(或卷皮)進行包裝。

  3、會計檔案的移交。會計檔案在會計年度終了後由財務部門保管一年,以備隨時查閱,滿一年後,有單獨檔案部門的,同財務部門編造清冊移交檔案部門保管。

  4、檔案部門對所保管的會計檔案應建立“會計檔案保管清冊”由會計檔案經管人負責登記。

  5、會計檔案的存放。應按照上述分類和卷盒編號分類順序存放。存放地點應注意防火、防潮、防汙、防竊、防蛀、防鼠。

  6、會計檔案的清點和檢查要每年進行一次,檢查檔案完整、借閱情況及安排情況,以及保管期滿應處理的檔案,發現問題應及時採取措施進行處理。

  7、各種會計檔案的保管期限要按規定執行。

  第五條會計檔案的調閱

  1、本公司人員調閱會計檔案,要經主管會計同意;外單位人員調閱會計檔案要有正式介紹信,並經會計主管或企業領導人批准;會計檔案原件不得外借。

  2、調閱會計檔案須填寫會計檔案調閱登記簿,需要影印的要經本企業領導同意並進行登記,查閱過程中檔案管理人員不得離開現場。調閱人員不得在案卷中勾、劃、塗、抹,不得抄錄與調閱無關的內容。

  第六條會計檔案的銷燬

  1、對保管期滿的會計檔案,要按照規定由檔案部門提出銷燬意見會同財會部門共同鑑定,嚴格審查,對其中未了結的債權、債務的原始憑證應抽出另立卷,保管到確無儲存價值時再進行銷燬。

  2、對按規定可以銷燬的檔案,應編造“會計檔案銷燬清冊”,經領導審查,報上級主管單位批准後銷燬,檔案銷燬時應由財會部門和檔案部門共同派員監銷,監銷人員在銷燬檔案之前應認真進行清點核對,並在銷燬清冊上簽名蓋章,銷燬清冊一式三份,分別由檔案、財會、上級主管單位保留。

會計師事務所規章制度4

  第一章總則

  一、為了加強經營管理和會計核算工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施工企業會計核算辦法》、公司章程和總公司財經管理制度及國家其他有關法規的規定,結合本公司經營特點,特制定本制度。

  二、本公司設定獨立的會計機構,配備必要的會計人員,辦理公司的財務會計工作。

  三、財務部門要依法合理籌措資金,並有效使用資金。既要做到廣泛籌集資金和組織資金來源,滿足工程施工和日常行政辦公需要,又要降低籌資成本,有效使用資金,提高資金使用效率。

  四、財務管理部門應明確財務會計人員的崗位、職責分明、實行崗位責任制。

  五、按照科學管理的要求,建立健全企業內部管理制度和內部財務審批制度,明確內部審批許可權,強化內部控制。企業所有重大財務收支活動,均應實行執行與監督行為相結合。執行與監督人員相分離的原則,有牽制、有稽核。對企業資金排程、財務運作和可能對企業財務狀況產生影響的經濟活動,必須形成由總經理與財務總監實行聯合簽署方為有效的制度(簡稱聯籤制度,下同)凡涉及到重大資金排程、財務運作和可能對企業財務狀況產生重大影響的經濟活動必須報請董事會批准。

  六、凡不符合制度要求,違反財經紀律的各項開支,財會人員

  必須堅持原則,有權抵制並向總經理與財務總監彙報。

  七、正確反映經營成果和財務狀況,依法繳納稅收,並接受財稅部門和主管部門的檢查和監督。

  八、財務部門應按照要求認真編制企業各項財務預算,為加快實行全面預算管理辦法打下基礎。年度財務預算的編制要體現"真實性、完整性、嚴肅性、先進性"原則,根據年度預算的目標,分解指標、明確職責、落實責任,並按照分級管理的要求加強檢查和考核,以確保財務預算的有效實施。

  九、認真做好財務管理的基礎工作:

  (一)做好完整的原始記錄,各項經濟業務都應及時做好完整的原始記錄,確保原始記錄的及時、準確、真實。

  (二)健全計量驗收交接制度,各項財產物資的進出消耗,都要經過嚴格的計量驗收,做到手續齊全,計量準確。

  (三)做好財產清查工作,定期或不定期進行財產清查,及時處理各種財產物資的盤盈、盤虧、毀損、報廢,做到賬實相符、賬賬相符。

  十、根據權責發生制的原則進行會計核算。

  十一、收益和成本費用的計算應當互相配比。一個時期內的各項收入和成本費用,應在同一個時期內登記入賬,不應脫節,提前或延後。

  十二、各項資產應按實際成本計價。

  十三、企業採用的會計處理方法,前後各期必須一致,不得任

  意改變,如有改變,應經總經理室、公司董事會同意,並報主管財稅機關審批或備案。

  十四、財務經理以外的財務人員調動工作或因故離職時,必須由財務經理派人員監交,財務經理調動工作或因故離職時,必須由公司總經理派人員監交,在移交過程中必須辦好交接手續,不得中斷會計工作。

  十五、企業應嚴格按照《會計檔案管理辦法》的要求妥善保管會計檔案,加強對會計檔案的管理,未經財務總監和總經理同意,其他部門人員和外來人員不準借閱會計檔案。

  第二章會計核算

  一、公司的會計核算工作應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和本制度的規定。

  二、公司的會計核算應當劃分會計期間(月)。

  三、公司的會計年度為每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四、公司發生的各項經濟事項,均應有合法的憑證,並經有關人員稽核簽名。會計憑證、會計賬簿、會計報表等各種會計記錄,都必須根據實際發生的經濟業務進行登記,做到記錄準確、內容完整、手續完備、方法正確、符合時限。

  五、公司採用借貸記賬法。

  六、公司的一切會計憑證、會計賬簿、會計報表,應當用中文書寫。

  七、公司採用人民幣為記賬本位幣。對發生的經濟業務所收付的貨幣,如與記賬本位幣不一致時,除摺合為記賬本位幣外,還應按實際收付的貨幣記賬。

  八、賬簿分類為日記賬、明細分類賬和總分類賬三種主要賬簿及各種必要的輔助賬簿。

  九、記賬原則為權責發生制。凡是本期已經實現的收入和已經發生的費用,不論款項是否在本期收付,都應當作為本期的收入和費用入賬凡是不屬於本期的收入和費用,即使款項已在本期收付,也不應當作為本期的收入和費用處理。

  十、收入和費用的計算應當相互配合。同一會計期間所取得的收入以及與其相關聯的成本、費用,應當在在同一會計期間登記入賬。

  十一、公司的財產應當按實際成本核算,除另有規定外,公司不得自行調整賬面價值。

  十二、應當劃分資本支出和收益支出的界限。

  十三、採用的會計處理方法,前後期必須一致,不得任意改造變。如有改變應經董事會同意並報當地稅務機關備查,自新的會計年度開始變更,同時變更會計年度的會計報告中加以說明。

  十四、流動資產,包括現金、銀行存款、有價證券、應收和預付款項以及存貨等。包括現金、銀行存款、有價證券,應當分別核算,應收和預付款項,應當按應收賬款和其他應收款等分別核算;預付款項,應當按預付貨款(預付定金)和待攤費用等分別核算;存貨應按原材料、產品、包裝物和低值易耗品等分別核算。

  十五、現金和銀行存款應分別設定日記賬,並按不同貨幣分別設賬登記。

  現金日記賬的賬面餘額,應逐日與實際庫存核對相符。銀行存款日記賬的賬面餘額,應與銀行對賬單核對,至少每月核對一次,並編制"銀行存款餘額調節表",調節相符。

  十六、有價證券包括準備在一年以內變現的股票和債券,應當按實際支付的款項登記入賬。實際支付的款項含有已宣告發放的股利或應計利息的,應將這部分股利或利息金額作為暫付款項,透過其他應收款賬戶核算。

  十七、應收和預付款項應當按不同貨幣分別設賬登記,並及時催收、清償,定期與對方核對清楚,對不能收回的應收賬款應查明原因,追究責任,確定無法收回的,經嚴格審查,報董事會或總經理批准後,衝抵壞賬準備。

  十八、存貨,是指庫存的、在用的和在途的各種材料、包裝物、低值易耗品、產成品、在產品等。

  公司的存貨應按實際成本記賬,外購材料、包裝物、低值易耗品的實際成本,包括買價、運輸費、裝卸費、包裝費、保險費、運輸途中的合理損耗、入庫前挑選整理費用等。公司的各項存貨的收發領退,應根據實際數量及時辦理會計手續,並設定有數量、金額的明細賬逐項逐筆登記。對於各種在途材料、物品應進行明細核算,並隨時檢查到貨情況。

  存貨應定期進行盤點,每年至少盤點一次,發現盤盈、盤虧、毀損、變質等情況,應由有關部門查明原因,寫出書面報告,經董事會或總經理批准後及時處理,並應在年度決算前清理完畢。材料、包裝物、低值易耗品等的盤虧或盤盈及毀損,除應由過失人賠償外,應作為當期費用處理。由於自然災害造成的損失,作為營業外支出處理。

  存貨盤點方式,採用永續盤存制,又稱賬面盤存制。

  十九、固定資產,是指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單位價值在20xx元以上(包括20xx元)的房屋及建築物、機械裝置、運輸工具和其他與生產經營有關的裝置、器具、工具等。不屬於生產、經營主裝置的物品,單位價值在20xx元以上,並且使用期限超過2年的,也可作為固定資產。

  根據上述規定製定固定資產目錄,作為核算的依據,並報當地稅務局備查。公司固定資產的分類參照國家郵電施工企業的有關規定有關規定,並結合本公司特點分房屋、建築物、專用裝置、通訊裝置、運輸工具五大類。

  固定資產應按原價登記入賬。作為投資的固定資產,以投資時合資各方議定的價格作為原價;購進的固定資產,以進價加運輸、裝卸、保險等費用作為原價;需要安裝的固定資產的原價還應包括安裝費用;進口的固定資產原價,應包括按規定支付的關稅和工商統一稅;自制自建的固定資產,以製造或建造過程中所發生的實際支出作為原價。

  固定資產折舊,採用直線法平均計算,並根據電力企業和集團有關規定,制定分類折舊年限和估計殘值率、分類折舊率。財務部根據月初在用固定資產的賬面原值和月折舊率,按月計算折舊。當月交付使用的固定資產,應當自次月起計算折舊,當月內停止使用的固定資產也自次月起停止計算折舊。固定資產折舊提足後,仍可使用的,不再計提折舊。提前報廢的固定資產也不補提折舊。

  固定資產的購入、出售、清理、報廢和內部轉移等,都要辦理會計手續,設定固定資產明細賬進行核算,並應建立嚴格的管理制度。變動的固定資產於次月將變動說明書報公司董事會或總經理.固定資產每年至少盤點一次,對盤盈、盤虧、毀損的固定資產,應由部門查明原因,寫出書面報告,經嚴格審查,按董事會規定報經批准後及時處理,並應在年度決算前處理完畢。

  二十、籌建期間所發生的費用(指從簽訂合同之日起至開始生產為止)所發生的費用(包括為公司籌建前期準備所發生的.各項費用,不包括購置固定資產和無形資產的支出以及應計入工程成本的利息支出),按合同規定和合資章程有關規定,應作為長期待攤費用入賬。在開始生產後,按國家財稅規定進行分攤或一次性入生產成本。

  二十一、流動負債,包括短期借款、應付款項、預付貨款和預提費用等。

  應付款項應當按應付賬款、應付工資、應交稅金、應付股利和其他應付款等分別核算。有多種貨幣的流動負債,還應按不同的貨幣分別設賬登記。

  職工獎勵基金及福利基金視同流動負債進行核算。

  二十二、所有者權益,包括實收資本、資本公積、儲備基金、企業發展基金和未分配利潤等,應分別核算。

  實收資本是指投資人按合同約定實際繳入的出資額。合資各方應按合同規定的資本總額、合資比例、出資方式,在規定期限內投入資本。公司則應按根據實際投入的資本進行核算,並於收到後及時辦理記賬手續。

  現金投資,按照實際收到或存入合資企業開戶銀行的金額和日期,作為資金的記賬依據。

  建築物、機器裝置、材料物資等實物投資,應按合同規定和合資各方協定並經檢驗核實的實物清單中所列金額和收到實物的日期作為記賬的依據。

  各方的投資,應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批准的註冊會計師驗證並出具驗資報告後,由公司據以發給出資證明書。

  二十三、健全原始記錄,實行定額管理,嚴格計量檢驗和物資收發退制度,加強成本、費用的管理和核算。

  一切與生產經營有關的支出,都應計入成本、費用。凡應由本期負擔而尚未支出的費用,應作為預提費用計入成本、費用;凡已支出的費用,應由本期和以後各期分擔的費用,應作為待攤費用,分期攤入成本、費用。

  生產經營過程中,所耗用的各項材料,應按實際耗用數量和賬面單價計算,列入成本、費用。

  應付工資的核算應根據核定的工資標準、工資形式、獎勵津貼以及公司的考勤記錄、工時記錄等有關記錄,計算員工工資,計入成本、費用;按規定支付中方員工的各項公積金和國家對員工的各項津貼,也應列入成本和費用。

  應按規定的成本專案和費用專案分別彙集,專案建設期間應彙集在建工程所發生的各項工程建設費用、生產執行期間應彙集生產經營過程中所發生的各項費用。

  管理費用,包括公司經費、工會經費、董事會費、顧問費、訴訟費、交際應酬費、稅金(包括房產稅、車輛使用稅、印花稅等)、場地使用費、技術轉讓費、無形資產攤銷、其他資產攤銷、壞賬損失、職工培訓費、研究發展費和其他費用。

  分清本期成本、費用和下期成本、費用的界限,不得任意預提和攤銷費用;分清公司內部各部門成本和費用的界限、分期產品之間的費用界限。

  根據公司生產經營的特點,工程成本核算採用工號法。

  加強對成本、費用的控制,建立責任成本制度,編製成本、費用計劃,財務部嚴格按計劃進行資金預算,並定期考核計劃執行情況、分析成本、費用上升和降低原因,並採取必要措施,努力降低成本、費用。

  二十四、當月實現的銷售收入應全部記入本月賬內,並應相應結轉銷售成本和費用。銷售收入、成本和費用入口徑必須一致,不能只記收入,不記成本,也不能只記成本,不記銷售收入。

  當月收到以前年度的銷售收入時,應相應結轉以前年度的成本和費用,並在當月財務分析中予以說明。

  二十五、淨利潤為營業利潤加營業外收支淨額減所得稅。營業利潤為主營業務收入減去營業成本後的毛利,再減管理費用和財務費用,加上其他業務利潤、減其他業務支出的淨額。

  營業外收支淨額為營業外收入減營業外支出的淨額。營業外收入包括固定資產盤盈、處理固定資產收益、罰款收入等;營業外支出包括固定資產盤虧、處理固定資產損失、罰款支出、損贈支出和非常損失等。

  公司的利潤按月計算,在年度內,採用表結法,年度終了,採用賬結法。

  儲備基金經批准可用於彌補虧損和增加資本,企業發展基金經批准可用於增加資本,否則賬面金額不得減少。職工獎勵基金和福利基金應當用於公司員工的非經常性獎勵或各項福利。

  提取儲備基金、生產發展基金和職工獎勵基金後的利潤,為可分給投資人的利潤。

  年度終了,按照合同、章程有關規定,並根據當年實現的利潤或虧損和以前年度未分配利潤或未彌補的虧損,編制利潤分配方案,提交董事會討論決定後據以記賬;列入當年決算。

  二十六、公司的外幣業務,是指對記賬本位幣---人民幣以外的貨幣進行的款項收付、往來結算以及計價等業務。

  公司的外幣賬戶,包括外幣現金、外幣銀行存款、以外幣結算的債權(如應收賬款)和債務(如應付賬款、應付工資、應付股利),應與非外幣的各該相同賬戶分別設定,並分別核算。

  公司對外發生外幣業務時,無論增加或減少,均應採用當日市場匯率摺合為記賬本位幣,即人民幣記賬。月終,各種外幣賬戶的外幣餘額,應當按照月末市場匯率摺合為記賬本位幣,即人民幣金額。因匯率不同而出現的差額,作為匯單損益,計入當期損益。

  二十七、本制度經公司總經理辦公會討論透過,自頒佈之日起執行。

  二十八、本制度解釋權在公司計劃財務部。

會計師事務所規章制度5

  第一章總說明

  一、為了規範保險企業的會計核算,便於貫徹執行《企業會計準則》,特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適用於設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保險企業。

  三、企業應按本制度的規定設定和使用會計科目,在不影響會計核算要求和會計報表指標彙總,以及對外提供統一的會計報表格式的前提下,可以根據實際情況自行增設、減少或合併某些科目。

  本制度統一規定會計科目的編號,以便於編制會計憑證,登記帳簿,查閱帳目,實行會計電算化。企業不要隨意改變或打亂重編。在會計科目之間留有空號,供增設會計科目之用。

  企業在填制會計憑證、登記帳簿時,應填制會計科目的名稱,或者同時填列會計科目的名稱和編號,不應只填科目編號,不填科目名稱。

  四、企業向外報送的會計報表的具體格式和編制說明,由本制度規定。企業內部管理需要的會計報表由企業自行規定。

  企業會計報表應按期報送當地財稅機關、主管部門。

  企業年度會計報表應於年度終了後三個月內報出。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會計報表的填列以人民幣"元"為金額單位,"元"以下填至"分"。

  向外報出的會計報表應依次編定頁數,加具封面,裝訂成冊,加蓋公章。封面上應註明:企業名稱、地址、報表所屬年度、送出日期等,並由企業領導、總會計師(或代行總會計師職權的人員)和會計主管人員簽名或蓋章。

  企業對外投資如佔被投資企業資本總額半數以上,或者實質上擁有被投資企業控制權的,應當編制合併會計報表。

  五、本制度由中華人民共和國財政部負責解釋,需要變更時,由財政部修訂。

  六、本制度自xx年7月1日起實施。

  第二章基本業務會計核算規定

  一、保險業務核算分類

  綜合性的保險企業,必須將非人身險業務與人身險業務分別進行會計核算,即分別建帳、分別核算損益。企業經營的社會保險業務,亦應單獨進行核算。

  非人身險業務可分為:財產保險、貨物運輸保險、農村種植業和養殖業保險、責任保險、信用保險、人身意外傷害保險等;人身險業務分為:人壽保險、養老保險、健康保險等。企業經營的再保險業務,可分別分入業務與分出業務進行核算,也可將分出業務併入直接業務核算。

  二、非人身險業務核算

  1.信用險業務可實行三年結算損益的核算辦法,即每一會計年度新發生的保險業務,其前兩個會計年度的營業收支餘額,以提存長期責任準備金並於次年轉回的方式滾存到第三個會計年度終了時結算利潤。

  2.返還性兩全保險業務,以保戶儲金的運用獲得的收益作為保費收入。保戶儲金的收益包括利息收入、投資收益等。每期按保戶儲金及預定利率計算出返還性兩全保險的保費收入後,從利息收入和投資收益帳戶中轉入保費收入帳戶。

  三、人身險業務核算

  1.人身險保費收入按實際收到的保費入帳。人身險保單在實際收到保費後確認生效。躉交保費在交費時一次性記入保費收入帳戶。

  2.年終決算,應計算三差益損,並進行分析說明。

  四、準備金的核算

  1.未到期責任準備金,為會計核算期末,按規定從本期尚未到期責任的保費收入中提取的準備金。未到期責任準備金一般採用提存本期、轉回上年同期的辦法。通常提存期為十二個月。提取及轉回的未到期責任準備金計入當期損益。

  2.未決賠款準備金,為結算損益年度的年終決算時,根據已報來未決賠款提取的準備金。未決賠款準備金一般採用按已報來未決賠款的一定比例提取。提取的未決賠款準備金計入當期支出,次年轉回作收入處理。

  3.長期責任準備金,為實行三年結算損益的保險業務,在未到結算年度之前,按業務年度營業收支餘額提取的準備金。提取的責任準備金計入當期損益,次年轉回作收入處理。

  4.人身險責任準備金,為年終會計決算按人身險保單全部責任精算數提取的準備金。提取的人身險責任準備金計入當期損益,次年轉回作收入處理。

  5.存出(或存入)分保準備金,為再保險業務按合約規定,由分保分出人扣存分保接受人部分分保費以應付未了責任的準備金。存出、存入分保準備金通常根據帳單按期扣存和返還,扣存期限一般為十二個月,至次年同期歸還。

  五、備抵性準備的核算

  1.備抵性準備包括:壞帳準備、貸款呆帳準備、投資風險準備。

  壞帳準備,指按應收保費、應收利息和應收分保帳款帳戶餘額的一定比例提取的壞帳準備。

  貸款呆帳準備,指按貸款餘額的一定比例提取的呆帳準備。

  投資風險準備,指按長期投資餘額的一定比例提取的風險準備。

  2.各種備抵性準備應按國家規定提取和使用。提取的各種備抵性準備計入當期損益。發生壞帳、貸款呆帳、投資損失,應分別沖銷壞帳準備、呆帳準備、風險準備。已沖銷的各種備抵性準備,以後又收回的,應衝回相應的備抵性準備。

  3.各種備抵性準備應在資產負債表中分別單獨反映。

  壞帳準備在"應收保費"、"應收利息"、"應收分保帳款"專案下作備抵專案反映。

  貸款呆帳準備在"貸款"專案下作備抵專案反映。

  投資風險準備在"長期投資"專案下作備抵專案反映。

  六、外匯業務核算

  有外匯業務的企業,可採用外匯分賬制的核算方法,也可採用外匯統帳制的核算方法。

  採用外匯分賬制的企業,應設定"外幣兌換"科目。各種貨幣之間的兌換及帳務間的聯絡均透過"外幣兌換"科目。"外幣兌換"科目的帳簿格式應採用多欄式帳簿,同時記錄外幣金額、匯率和摺合為人民幣金額。

  採用外匯統帳制核算的企業,發生外幣業務,應當將有關外幣金額摺合為人民幣記帳,並登記外幣金額和摺合率。所有外幣帳戶的增加減少,一律按國家外匯牌價摺合為人民幣記帳。會計期末,企業應將外幣帳戶的外幣餘額按照期末國家外匯牌價摺合為人民幣,作為外幣帳戶的期末人民幣餘額。調整後的各外幣帳戶的人民幣金額與原帳面餘額的差額,作為匯兌損益。

  外幣金額摺合人民幣時,可採用變動匯率,即按業務發生時國家外匯牌價(原則上採用中間價,下同)作為摺合率;也可採用固定匯率,即按業務發生當月月初的國家牌價作為摺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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