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公共場所衛生管理制度(精選16篇)

有關公共場所衛生管理制度(精選16篇)

  在社會一步步向前發展的今天,我們每個人都可能會接觸到制度,制度是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辦事規程或行動準則。大家知道制度的格式嗎?下面是小編收集整理的有關公共場所衛生管理制度,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公共場所衛生管理制度1

  1、主要領導負責,建立衛生管理網路,配備衛生管理人員,建立好各項衛生臺帳。

  2、嚴格貫徹《公共場所衛生管理條例》及實施細則,持有效“公共場所衛生許可證”經營,衛生質量符合國家標準。

  3、積極配合衛生監督部門開展監督和監測工作。

  4、從業人員(包括臨時工)每年進行健康體檢,凡患有病毒性肝炎、傷寒、痢疾、活動性結核、化膿性或滲出性皮膚病及其它有礙公共場所疾病者,及時調離。未能取得健康證者不得上崗工作。

  5、從業人員每年進行一次衛生知識和操作技能培訓。新上崗人員未經體檢和取得衛生知識培訓合格證不得上崗工作。

  6、建立衛生宣傳制度,加強衛生宣傳,提高從業人員的衛生意識和法制觀念。

  7、建立公用物品的消毒、換洗制度。公用物品的消毒嚴格按操作規程進行,實行上客一換一消毒。消毒換洗臺帳齊全。

  8、建立公共場所危害健康事故報告制度。發生事故按照要求及時向衛生防疫站報告。

  9、定期檢查、考核、評比。

  公共場所衛生管理制度2

  為加強本單位二次供水設施衛生管理,更好地履行衛生安全第一責任人的職責,保障顧客的身體健康安全,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公共場所衛生管理條例》、《公共場所衛生管理條例實施細則》、《生活飲用水衛生監督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的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一、設施的日常運轉、保養、清洗、消毒、安全應由專人負責管理。

  二、設施管理人員每年進行一次健康檢查和衛生知識培訓。

  三、二次供水水箱的清洗、消毒工具及裝置必須專管專用。

  四、設施必須加蓋加鎖以防範不安全隱患事故發生。

  五、設施與飲水接觸表面必須保證外觀良好,光滑平整,所用防護塗料必須符合有關衛生規範要求,不對飲用水水質造成影響。

  六、無水箱水質消毒設施的場所,必須配置水質檢測餘氯盒、專用飲用水消毒劑。每日測定水箱水質遊離餘氯含量並記錄。管網末捎水遊離餘氯不應低於0.05mg/l,測試記錄本必須儲存以備檢查。

  七、透過設施所供給的飲用水感官性狀不應對人體產生不良影響,不應含有危害人體健康的有毒有害物質,不引起腸道傳染病發生或流行。

  八、每年應對二次供水用水箱進行1—2次全面清洗、消毒,設立清洗、消毒記錄,並對水質進行檢驗,及時發現和消除汙染隱患,如發生事故應及時報告衛生監督部門。

  九、水箱清洗、消毒應按照衛生監督部門的有關要求,按規範程式進行。

  公共場所衛生管理制度3

  一、負責人職責

  1對本單位衛生工作全面負責,建立健全衛生制度和衛生檔案,配有專(兼)職衛生管理人員,自覺接受衛生監督,按規定辦理《衛生許可證》;

  2帶領衛生管理組織對崗位衛生責任制執行情況進行定期與不定期的考核、檢查評比,獎懲;

  3對衛生設施增添、更新以及重大衛生事件作出決策。

  二、衛生管理人員職責:

  1負責日常衛生管理工作的實施和具體指導,參加對崗位衛生責任制執行情況的定期與不定期的考核、檢查評比;

  2完成負責人交辦的其他衛生工作。

  三、衛生人員職責:

  1、保持內外環境整潔,無積塵、無蛛網、地面無痰跡和汙物,無衛生死角,採取消除蒼蠅、老鼠、蟑螂等措施,垃圾、廢棄物放入加蓋的密封容器。

  2、氣候、空氣質量、噪聲、通氣、顧客用具和衛生設施等符合國家衛生標準,場內嚴禁吸菸,須有明顯的“禁止吸菸”標誌,設吸菸室(處),吸菸室(處)外不設菸灰缸。

  3、從業人員須經衛生知識培訓合格、持有效健康證明上崗;保持經常性個人衛生,做到勤剪指甲、勤洗澡理髮,穿戴整潔工作衣帽

  公共場所用品用具衛生管理、消毒制度

  一、公共場所使用的用品用具及一次性用品必須符合國家衛生標準和衛生要求,重複使用的用品、用具使用前應洗淨消毒、按衛生要求保管,一次性用品嚴禁重複使用。

  二、公共場所各類用品用具的運輸應採用密閉方式進行。

  三、公共場所的各類用品用具數量應配備足夠能供週轉用,一般應不少於滿負荷量的三倍量。

  四、公共場所的用品用具應符合《公共場所用品衛生標準》(WS205—20xx)和相應各類場所的相關衛生要求。

  五、公共場所內供客人用的各類食品用具必須符合《食品衛生法》的有關規定。

  六、公共場所內用於用品用具清洗消毒的產品必須符合國家有關衛生要求。

  衛生清掃、除害衛生制度

  一、操作間及庫房門應設立高50cm、表面光滑、門框及底部嚴密的防鼠板;

  二、發現老鼠、蟑螂及其它害蟲應即時殺滅;

  三、發現鼠洞、蟑螂滋生洞穴應用硬質材料進行封堵,並及時清理或合理投藥。

  從業人員個人衛生制度

  一、從業人員必須經過健康檢查和衛生知識培訓,取得“從業人員健康證”才能上崗工作。

  二、從業人員每年進行一次體檢,患有痢疾、傷寒、病毒性肝炎、活動期肺結核、化膿性或者滲出性皮膚病以及其他有礙公共衛生的疾病的,治癒前不得從事直接為顧客服務的工作。

  三、從業人員要保持良好的個人衛生,遵守“五四制”,即勤洗澡、勤換工作服、勤理髮、勤剪指甲。

  衛生檢查評比制度

  一、工作時杜絕不良的衛生習慣,經常洗手,常剪指甲,工作場所不得吸菸,違反其中一項酌情扣除獎金。

  二、每天搞好本職崗位衛生工作,如工作區域衛生不符合要求按情節輕重酌情扣除獎金。

  三、下班前,要及時打掃衛生工作,如被檢查人員發現未做好衛生工作,擅自下班,酌情扣除當事人獎金。

  四、各區域工作人員按照制定的衛生制度,做好本崗位工作。由領班不定時對各區域進行抽查,發現問題,及時指出,並限期當事人改正。

  公共場所衛生管理制度4

  為搞好公共場所、公共環境的安全和衛生管理,創造良好的公共場所衛生條件,預防疾病,保障全校師生員工的身體健康,創造良好的學習、生活、工作環境。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一條 本規定適用範圍:辦公室、教室、會議室,多媒體室、閱覽室、實驗室、保健室、運動場、活動室、食堂、廁所等。

  第二條 教室、閱覽室內採光、照明必須符合國家教育部的有關要求。

  第三條 必須並保持教室、閱覽室等的空氣流通,做好通風裝置設施的管理。

  第四條 做好周邊環境、場所的安全衛生管理工作,減少或禁止噪音,保證教學、工作、生活的正常開展。

  第五條 嚴格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處理實驗室的廢棄物,隨時清除生活垃圾,營造良好的生活工作環境。

  第六條 體育場地要經常檢查場地設施,發現設施損壞,應及時維修,保證使用安全。嚴禁一切車輛進入體育場地內。體育場地只提供校內學生及教職工活動,校外人員必須辦理租借手續,方準提供使用。要保持體育場地內外以及周邊環境的整潔衛生。

  第七條 學校的校舍維修、改造以及設計必須符合有關管理部門的安全衛生要求。

  第八條 公共場所的使用部門應當建立安全衛生管理責任制度,並配合學校安全衛生管理人員進行安全衛生檢查與監督管理。

  第九條 學校按有關規定對公共場所、公共環境的從業人員隨時進行安全衛生培訓並做好考核工作。

  第十條 為保證全校師生員工的身體健康,公共場所、公共環境的衛生工作人員,必須持有上崗證或健康合格證,才能從事本項工作。

  第十一條 公共場所、公共環境工作人員應該按規程操作。

  第十二條 凡不按本規定操作的單位或個人,如發生事故,學校將按有關法規進行人員調整,情節嚴重者,並進行經濟處罰,追究法律責任。

  公共場所衛生管理制度5

  為加強本單位布草的管理,預防和控制傳染病傳播,保障人民群眾身體健康,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公共場所衛生管理條例》及《公共場所衛生管理條例實施細則》等法律法規的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一、必須設立與經營規模相適應的專用布草間,有清潔專用保潔設施,並且標誌明顯。

  二、配備足夠數量的被罩、床單、枕套、枕巾等物品,有利於正常週轉使用和嚴格清洗消毒。布草數量與床位數之比達到3:1。

  三、客人使用被罩、床單、枕套、枕巾等物品後,必須嚴格清洗,採取熱力消毒或其它方法進行嚴格消毒。本店無清洗消毒條件的.必須與有資質的洗滌公司簽訂洗滌協議,確保洗滌消毒效果。

  四、經清洗消毒被罩、床單、枕套、枕巾等物品,進入布草間過程中包裝嚴密,確保不被汙染。進入布草間後經檢驗合格放入清潔的保潔櫃內進行保潔。枕巾、面巾、浴巾、腳巾、床單、被套等在保潔櫥內應分類存放,且有標記。

  五、保潔時間較長的被罩、床單、枕套、枕巾等物品,必須再次進行清洗消毒後,方可供客人使用。

  六、清洗消毒的被罩、床單、枕套、枕巾等物品,必須做好清洗消毒記錄,保證一客一用一消毒。

  七、布草間實行專人管理,建立出入登記制度,先進先出。並做好布草間日常衛生保潔,不得存放其它物品或有雜物。

  八、打掃房間時,乾淨布草存放在工作車的布草專櫃內,布草專櫃需有門密閉。

  九、配備專用髒棉織品收集容器,收集容器應有明顯標識,易於清洗。收集容器應密閉加蓋。髒棉織品收集容器不得放在布草間內。

  公共場所衛生管理制度6

  為了規範本單位衛生檔案的管理,依據《公共場所衛生管理條例實施細則》,特制定本制度

  一、公共場所衛生管理檔案有專人(或兼職)負責,分類存放在資料盒(袋)內,隨時備查。

  二、衛生部門的監督意見書、取樣記錄、檢驗報告、處罰文書及本單位建立的衛生管理制度、日常檢查記錄、獎懲意見等及時歸檔。

  三、檔案內容:

  (一)衛生管理部門、人員設定情況及衛生管理制度;

  (二)空氣、微小氣候(溼度、溫度、風速)、水質、採光、照明、噪聲的檢測情況;

  (三)顧客用品用具的清洗、消毒、更換及檢測情況;

  (四)衛生設施的使用、維護、檢查情況;

  (五)集中空調通風系統的清洗、消毒情況;

  (六)安排從業人員健康檢查情況和培訓考核情況;

  (七)公共衛生用品進貨索證管理情況;

  (八)公共場所危害健康事故應急預案或者方案;

  (九)市衛生行政部門要求記錄的其他情況。

  公共場所衛生管理制度7

  為更好地履行第一責任人的職責,加強本單位的自身管理,不斷提高本單位的衛生水平,保護廣大公眾身體健康。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公共場所衛生管理條例》及《公共場所衛生管理條例實施細則》等法律法規的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一、衛生許可證、從業人員健康證、培訓合格證必須齊全有效,衛生許可證及公共場所衛生信譽等級牌要懸掛在醒目處。

  二、環境應整潔、明亮、舒適。隨時清掃地面廢棄物,並有專門容器存放。

  三、應有消毒設施或消毒間及消毒藥械。

  四、工作人員操作時應穿清潔乾淨的工作服,在美容前雙手必須清洗消毒,清面時要戴口罩。

  五、理髮用大小圍布要經常清洗更換,臉巾應清潔,每客用後應清洗消毒。

  六、美容工具、理髮工具、胡刷等顧客用品用具用後應消毒。理髮工具應採用無臭氧紫外線消毒。清洗消毒後的工具應分類存放。

  七、對患有頭癬等皮膚傳染病的顧客要有專用的理髮工具,並有明顯標誌,用後及時消毒,並單獨存放。

  八、配備機械通風設施,加強室內通風換氣。

  九、供顧客使用的化妝品應符合《化妝品衛生規範》,美容用唇膏、唇筆等應做到一次性使用。

  公共場所衛生管理制度8

  1、游泳場所經營單位必須領取“公共場所衛生許可證”後方能營業,“公共場所衛生許可證”必須懸掛在場內顯眼處。並按國家規定定期到衛生監督部門複核。逾期3個月未複核,原“衛生許可證”自行失效。

  2、新建、改建、擴建或變更許可專案必須報衛生監督部門稽核,驗收合格並取得衛生許可後方能營業。

  3、經營場所的衛生條件和衛生設施必須符合GB9667-1996《游泳場所衛生標準》的要求。

  4、應建立衛生管理制度和衛生管理組織,配備專職或兼職衛生管理人員,應建立和健全衛生檔案。應協助、支援和接受衛生監督部門的監督、監測。

  5、從業人員必須持有效“健康證明”和“衛生知識培訓證明”上崗,並按

  國家規定進行復檢和複訓。

  6、泳客應持健康證入場,患性病、傷寒、痢疾、肝炎、肺結核、傳染性皮膚病、重症沙眼、急性結膜炎、中耳炎、精神病和酗酒者嚴禁入場游泳。

  7、室內泳場應有新風供應,新風入口應設在室外,遠離汙染源,空調器過濾材料應定期清洗或更換。

  8、更衣室、淋浴室和衛生間必須保持清潔衛生,排水暢通,設定有效的獨立的排氣裝置。衛生間設座廁者必須使用一次性座廁墊紙。

  9、應有消毒設施和消毒制度。泳池水遊離餘氯應保持在0.3-0.5mg/1,必須備有餘氯檢測設施和有檢測記錄。必須配備專兼職水質淨化、消毒員。

  10、在泳池入口處,必須分別設有強制性淋浴池和浸腳池。浸腳池寬度與走道相同,長度不少於2米,深度不低於20釐米,遊離餘氯保持在5-10mg/1,須4小時更換一次。

  11、禁止出租游泳衣、褲。

  公共場所衛生管理制度9

  為創造良好的公共場所衛生條件,預防疾病,保障人體健康,根據《公共場所衛生管理條例》,結合我司實際,制定本制度:

  一、公共場所從業人員必須經過健康體檢,取得健康合格證方可上崗工作。

  二、從業人員應具備相關的衛生法規和基本衛生知識。新參加工作的從業人員必須經過衛生知識培訓後方可上崗工作。每兩年組織從業人員複訓一次,直接為顧客服務的從業人員衛生知識培訓合格率必須達到80%以上。

  三、人事部建立從業人員健康體檢檔案,定期組織從業人員到當地衛生行政部門指定的衛生檢測機構進行體檢,並上報應體檢從業人員名單。從業人員必須持健康證上崗。

  四、對健康體檢中發現的患有痢疾、傷寒、病毒性肝炎、活動期肺結核、化膿性或者滲出性皮膚病以及其他有礙公共衛生的疾病的患者,治癒前不得從事直接為顧客服務的工作。

  五、樹立良好的衛生習慣,從業人員個人衛生要做到“四勤”即勤洗澡、勤理髮、勤剪指甲、勤換工作服。保持手的清潔,加工時不留(染)指甲、不染(燙)發、不帶飾物、男生不留長髮;

  公共場所衛生管理制度10

  一、操作加工間佈局要合理,所用工具、容器要生熟分開,防止交叉汙染。

  二、保持室內環境清潔,並設定密閉垃圾容器,垃圾、雜物隨時清理。

  三、排煙、排氣設施齊全有效,通風良好。保持下水道暢通,地溝內無積水、無汙物。

  四、健全防塵、防蠅、防鼠、防腐設施。

  五、盛放生、熟、葷、素食品的用具要區分開,並做到不落地,洗淨消毒,擺放整齊。所有食品用具或容器要定期清洗消毒,經常保持清潔。

  六、各種食品加工機械、電器裝置用具必須擺放整齊,做到清潔衛生,有專人負責。

  七、操作檯、貨物架、調料臺要清潔無灰塵,無油汙,洗菜池無泥沙,無髒垢及異味。

  八、堅持每次操作完畢後徹底清掃一次,每週大掃除一次,以保持操作間整齊、乾燥、衛生。

  九、積極採取措施,消滅蒼蠅、老鼠、蟑螂等害蟲及其孳生條件。

  十、操作間地面、牆壁、頂棚、爐灶、案板等經常擦掃、洗刷,保持通風、排煙、排水良好,物品堆放整齊。

  十一、食品容器、食用工具、案板等使用後立即洗刷乾淨,保持乾燥。

  十二、食品從業人員應做到勤洗手,勤洗衣服,勤換工作衣帽,並把頭髮置於工作帽內。

  十三、操作人員在廚房操作間內必須檢查個人衛生,不得存放私人物品、雜物,不得留長指甲、塗指油,不準吸菸、穿拖鞋,不準隨地吐痰、亂扔廢棄物

  十四、操作間的廢棄物、垃圾等要及時掃除、處理。

  十五、操作間應保持溝道暢通,無積水。

  十六、建立日常和定期清掃制度,實行廚房衛生分片包乾等責任制。

  公共場所衛生管理制度11

  1、公共場所經營單位必須取得“公共場所衛生許可證”後方能營業。“公共場所衛生許可證”必須公示在經營場所的醒目位置,並按規定每兩年複核一次,逾期未複核的,原“公共場所衛生許可證”自行失效。

  2、新建、改建、擴建或變更許可專案必須報衛生監督部門稽核,驗收合格並取得衛生許可後方能營業。

  3、經營場所應設衛生專用消毒設施,公用品、用具等需定期進行消毒保潔。衛生條件、衛生設施及用品用具必須符合《衛生標準》要求。

  4、經營場所應配備專職或兼職衛生管理人員,建立和健全衛生檔案。主動協助、支援和接受衛生監督部門的監督、監測。

  5、經營場所的從業人員必須持有效“健康合格證”和“衛生知識培訓證明”上崗,並按國家規定進行復檢和複訓。

  6、室內保持清潔衛生和空氣清新。凡設空調裝置的場所業必須有新風供給,新風入口應設在室外,遠離汙染源,空調器過濾材料應定期清洗或更換。

  7、衛生間應有有效的自然通風管井或獨立機械排氣裝置,衛生間內應保持清潔衛生。設立座廁者必須使用一次性座廁墊紙。

  8、場內禁止吸菸,並設有明顯的禁菸標誌。

  公共場所衛生管理制度12

  1、持有有效衛生許可證並在經營場所醒目位公示。

  2、從業人員持有效健康證明及衛生知識培訓合格證明上崗。

  3、建立衛生制度和本單位衛生管理檔案,配備專(兼)職衛生管理人員,衛生制度張貼上牆。

  4、開展公共場所衛生監督量化分級管理,並在醒目位公示衛生信譽度等級。

  5、按照衛生標準、規範的要求,對經營場所的環境及顧客用品、用具等進行衛生檢測,每年不少於一次,並在醒目位公示檢測結果。

  6、店堂內有醒目的禁菸標誌或宣傳標語,有專(兼)職吸菸勸阻人員,場所內無吸菸痕跡。

  7、性病、傷寒、痢疾、肝炎、肺結核、傳染性皮膚病、重症沙眼、急性結膜炎、中耳炎、精神病患者和酗酒者嚴禁入場游泳,有明顯標誌。

  8、應有池水迴圈淨化消毒設施,配備專兼職的水質淨化、消毒員,泳池水遊離餘氯應保持在0.3-0.5mg/l,備有餘氯檢測設施,有檢測記錄。

  9、淋浴、強制式腳浸池、通風換氣等衛生設施能正常使用,遊離餘氯保持在5-10 mg/l,4小時更換一次。

  10、禁止出租游泳衣、褲。

  公共場所衛生管理制度13

  1、根據《食品衛生法》第二十六條規定:“食品生產經營人員每年必須進行健康檢查;新參加工作和臨時參加工作的食品生產經營人員必須進行健康檢查,取得健康證明後方可參加工作。凡患有痢疾、傷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傳染病(包括病原攜帶者)活動性肺結核,化膿性或者滲出性皮膚病以及其他有礙食品衛生的疾病的,不得參加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2、固定責任人員專人管理,建立從業人員健康檔案,按期組織從業人員進行健康檢查,做到持有效健康證明上崗,從業人員健康證(卡)由人事部保管,按部門分類儲存、備查。

  3、堅持“晨檢”制度,每日對上崗從業人員的個人衛生與健康狀況進行檢查、詢問,及時發現不符合衛生要求的上崗從業人員,做到及時消除可能汙染食品的安全隱患,有晨檢記錄。

  4、嚴格廚師、服務員招聘上崗程式:面試、體檢、持體檢合格證明後再試工、上崗。杜絕試工後體檢及邊試工邊體檢等未取得健康合格證明即上崗的違法行為。

  5、制定在崗從業人員衛生知識培訓計劃,結合本司實際及各食品加工、製售區域特點,有計劃的對在崗從業人員進行食品衛生法律法規與衛生知識的培訓,有培訓記錄。

  6、定期對在崗從業人員進行食品衛生知識考核,考核主要內容為:食品衛生法律法規、食品衛生五四制、個人衛生要求、除四害措施、生熟分開內容、食品感官檢驗知識、食品採購運輸保管要求、食品新增劑使用要求、食品營養與合理膳食、食品汙染的預防、食物中毒的預防原則與措施等內容,有考核記錄。

  公共場所衛生管理制度14

  一、公共場所的法人代表(負責人)是其經營場所衛生安全的第一責任人。

  二、公共場所從業人員須進行健康檢查(每年一次)、接受衛生知識培訓,取得健康合格證明且培訓考核合格後方可上崗;要保持良好的個人衛生,操作時穿戴整潔的工作衣帽。

  三、公共場所室內空氣質量、微小氣候、水質、採光、照明、顧客用品用具及集中空調通風系統等須符合國家衛生標準、要求;反覆使用的公共用品用具一客一換一消毒。

  四、公共場所經營者須根據規模、專案設定清潔、消毒、保潔、盥洗等設施裝置和公共衛生間,並保持正常執行。

  五、公共場所消毒間須獨立密閉設定,要配備足夠數量的消毒設施和消毒裝置,且運轉正常;消毒程式符合要求,消毒記錄及時規範。

  六、公共場所須配備安全、有效的預防控制蚊、蠅、蟑螂、鼠和其他病媒生物的設施裝置及廢棄物存放專用設施裝置。

  七、公共場所經營者採購洗化用品、消毒產品等公共衛生用品時須索取檢驗合格證明和其他相關資料,並建立臺賬。

  八、公共場所經營者須制定公共場所危害事故應急預案(方案),發生危害健康事故的應當立即處置,並及時向衛生行政部門報告。

  九、室內公共場所禁止吸菸。室內須有醒目的禁止吸菸警語和標誌,有專(兼)職人員對吸菸者進行勸阻。

  十、公共場所經營者須在經營場所醒目位置公示公共場所衛生許可證、公共場所信譽度等級及衛生檢測結果。

  公共場所衛生管理制度15

  一、公共場所經營單位需取得有效公共場所“衛生許可證”後方能營業,做到亮證經營並按照國家規定定期到衛生監督部門複核。

  二、建立本單位從業人員健康檔案,從業人員(包括臨時工)應按規定定期進行健康體檢,並經衛生知識培訓後,持有效的健康合格證方能從事本職工作。

  三、發現患有“五病”及其他有礙公共衛生的疾病的從業人員時,按規定及時調離從事直接為顧客服務的工作崗位。

  四、空調場所應有新風供給,新風入口應設在室外,遠離汙染源,空調器過濾材料應定期清洗或更新。

  五、場內禁止吸菸並有明顯禁菸標識。

  六、商場應設定顧客休息室或休息區,設保潔工具存放處。

  七、所有場所應保持環境清潔。

  八、衛生間應保持清潔衛生,應有有效的排氣裝置。

  公共場所衛生管理制度16

  1、凡設有集中空調的單位應加強對空調的衛生管理,並由專人負責。

  2、集中空調場所應有足夠的新風供應,新風量不低於20m3/人/h,新風口必須設在室外並遠離汙染源,新風口應定期清洗。

  3、集中空調系統的各處過濾器的濾網必須定期檢查、清洗,不得積塵,保持乾淨完整,清洗的頻次視濾網的清潔狀況而定。

  4、迴風口、出風口、排氣口等處應定期清洗,保持乾淨,不得積塵,保持完整不破損,出風口四周不應有黑煙跡。

  5、風機房內應保持乾淨整潔,無雜物,無積水,不能作倉庫用或其他用途。

  6、集中空調場所必須重視排氣,採用機械排氣的,排氣扇及入風口應保持清潔乾淨,不積塵,排氣扇應能正常運轉。

  7、應加強冷卻塔的衛生管理,每半年更換冷卻水一次,每年清洗不少於一次。

  8、集中空調通風系統導致或者可能導致空氣傳播性疾病時,公共場所經營者應當及時關閉所涉及區域的集中空調通風系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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