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車輛使用管理制度11篇
公司車輛使用管理制度11篇
在日新月異的現代社會中,各種制度頻頻出現,制度具有使我們知道,應該做什麼,不應該做什麼,懲惡揚善、維護公平的作用。那麼制度怎麼擬定才能發揮它最大的作用呢?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公司車輛使用管理制度,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閱讀。
公司車輛使用管理制度1
為加強公司公務車輛的管理,本著“方便管理、節約開支、提高效率、優質服務”的原則,制定本制度。
第一條、車輛管理
1、公務車輛的排程、維修、保養、加油、審驗年檢、保險等由公司辦公室統一管理;辦公司主任負責車輛排程。車班班長負責車輛維修、保養、審驗年檢、臺賬登記指導與督促以及費用報銷確認等工作。油料管理員負責車輛油料管理工作。
2、每輛公務車均責任到人,由指定司機負責該車輛的維護保養、安全檢查、驗車年檢、規費繳納、臺帳登記、費用報銷工作,原則上不得由他人代理。上述責任列入司機崗位及辦公室相關管理崗位績效考核目標,並嚴格執行考評,根據考評結果獎懲。
3、按照大隊《關於加強公務用車有關紀律的通知》規定,公司車輛嚴格實行下班入庫制,所有車輛停放在地下車場指定車位。出差要將車輛停放在安全場所,並鎖好方向盤和門窗。嚴禁車輛在洗車處及私人住宅區過夜,否則產生不良後果由駕駛員負責。
4、節假日、冬休期間根據工作需要安排值班車輛,其他車輛一律停用歸庫。特殊情況用車必須經大隊主管領導、大隊安全科同意方可啟用。
第二條、車輛排程和使用
1、車輛排程實行先急後緩,先遠後近,統籌安排,保證工作需的原則。
2、公務用車實行派車制度。由用車人向公司領導或辦公室提出申請,由辦公室主任統一進行安排、排程。出野外、出差的填寫派車單並報大隊安全科備案。市內短途用車不開派車單。
3、嚴格執行車輛路單制度。由司機登記車輛執行時間、目的地、公里數等資訊,出車任務完成後由用車人簽字確認。缺少用車人簽字、行駛里程與派車任務明顯不一致的,需由司機進行文字說明。
4、司機必須按辦公室通知的派車任務、路線出車,不得擅自改變,否則產生不良後果由駕駛員負責。
5、駕駛員駕駛公務車發生交通事故,根據交警部門認定責任,除保險理賠部分外,他人或公司還有損失的,由駕車人員全額賠償,且駕駛人當月考核不合格。
6、司機因自身保管、保養不當等造成公務車輛被損或機械故障的,承擔保險理賠不足部分的損失,且當月考核不合格。
7、駕駛員擅自將公務車交給他人駕駛,當月考核不合格;若交他人駕駛發生責任事故造成車輛損壞時,還應承擔保險理賠不足部分的損失。
第三條、車輛駕駛與行車安全
1、所有公務車輛必須及時、足額投保。
2、駕駛員未出車時,應嚴格按照作息時間待命,不得隨意外出。
3、為確保行車安全,駕駛員必須認真鑽研業務,定期參加的大隊、公司組織安排的安全學習和檢查,嚴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規,服從交警指揮,嚴禁酒後開車。
4、駕駛員對車輛要勤檢查,勤保養,勤擦洗,使車輛始終保持最佳執行狀況。長途用車前要做細緻檢查,發現問題,及時處理,嚴防事故發生。
每週司機進行一次自檢,並填寫檢查表,當月與行車路單一同交公司安全部門進行統計;公司每月對所屬車輛進行一次全面檢查,並填寫檢查記錄。
5、車輛在公務途中遇有突發事件或交通事故,應先急救傷患人員,並立即向交警、保險部門報案,同時還應向公司領導及辦公室報告。
6、因駕駛行為不當發生的交通罰款,由當事人自行負擔。
7、修車時間由車班班長向辦公室主任報告後,由辦公室主任協調安排好修理時間。
8、司機應認真填寫車輛維修保養臺賬,按里程或時間及時提出保養和修理建議,並將保養、維修情況詳細記錄在《車輛維護保養登記表》中。
第四條、車輛用油管理要求:
1、公司統一辦理加油卡,採取先申請後加油、一次一申請的方式。市內加油指定在建國北路加油站。
2、司機加油時需先到油料管理員或辦公室主任處申請並經辦公室主任同意,填寫《加油登記表》,領取油卡加油。
3、加完油後,駕駛員務必將加油小票及審批單、加油卡一同交回;如加油小票、審批單遺失,按照績效指標進行扣分。
4、司機因公出差、出野外途中,現金加油前需告知公司辦公室,回公司後憑蓋有稅務、加油站單位印章的正式發票稽核後報銷;如未提前告知辦公室,需提供書面說明並經隨車人員簽字,否則不予入賬報銷。
第五條、車輛臺賬與資訊公開
1、車輛臺帳應一車一帳,真實反映車輛費用支出和使用情況,包括:燃油費、維修費、保養費、路橋/停車費、洗車費,公路數、交通事故次數、驗車年檢等。車輛臺帳應每月公佈一次,每半年進行一次整體評估,並形成一定的費用控制參照標準。
2、發生虛報、多報費用或謊報車費的,不論金額大小,一律按照相關金額兩倍予以處罰。
3、每個月初,由公司辦公室統計每輛車上個月因公出差出野外時間、執行公里數、維修更換的配件及費用、保養的次數及副油更換數量、百公里油耗等執行資料,在公司範圍內進行公開公示,接受群眾的監督。
第六條、獎勵制度
安全月度行駛無責任事故、無違章,年底一次性給予獎勵500元,全年百公里油耗最低獎勵1000元。
第七條、考核制度:
對於工作態度差、不服從排程;路單執行情況;工作時間擅離職守耽誤出車;出車辦私事或私自將車交與別人駕駛;安全意識強弱、酒後駕車;車輛故障頻繁;個人責任造成車輛損壞;交通違章罰款;發生交通事故等情形,按照駕駛員考核指標進行考核,情節嚴重的,調離崗位或內部待崗,聘用的辭退。
第八條、本規定自20xx年1月1日起執行。
公司車輛使用管理制度2
一,為保證公司車輛安全,高效,合理使用,加強公司內部車輛,井隊值班車的管理,特制定本辦法:
二,公司各部門,各井隊要求用車單位向排程室申請登記並申報用車事由,車隊據此填寫《內部車輛使用登記表》,車輛只限於因公使用。使用部門和個人先到排程室真寫《小車申請使用單》然後到車隊登記,車隊填寫《內部車輛使用登記表》用車人必須在行車記錄和加油票上簽字認可。
三,內部車輛管理:
1.要求車隊值班人員嚴格按照《內部車輛使用管理表》所設內容認真填寫,嚴密監控內部車輛運營狀況。
2.車輛費用結算,由車隊依據《內部車輛行駛單》《內部車輛使用登記表》所記載內容與司機所帶《公司車輛行車記錄表》核對無誤後並交財務一份,《小車耗費情況登記表》進行掛賬。
3.日常維修保養:車輛維修保養,司機要通知車隊,確認維修專案,價格,維修時間,車隊稽核後,才能實施。
4.額定油耗:公司所有車輛,必須確定油耗指標,按百公里油耗指標執行,月底依據所報油耗,由車隊進行綜合核算,評定燃油消耗的合理性。
四.1.公司司機必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管理條例》及有關安全管理的規章規則,同時應遵守本公司其它規章制度。
2.司機應愛惜公司車輛,平時要注意車輛保養,經常檢查車輛,應每天抽適當時間擦洗自己所開車輛,保持車輛清潔,出車前要例行檢查車輛的水,電,油及其它效能是否正常,發現不正常時要立即加補或調整,不會檢修時,應立即報告管理人員,並提出維修意見。在公司指定維修點修理,末經批准,不許私自將車輛送去維修,無論在定點修理廠或在行途中,經車隊同意的修理或購置的新配件必須交回舊配件。
3.出車在外時或出車歸來停放車輛,一定要注意選擇停放地點和位置,如車要離開時要鎖好保險鎖,車輛被盜,司機要對所開車輛的各種證件經常檢查,保證證件齊全,晚間要注意休息,不準疲勞駕駛,不準酒後駕車。因違章或證件不全被罰款的若屬於個人原因,費用不予報銷,違章造成後果由當事人負責。
五.1.車輛開支:車隊司機所有不能預算的開支,都要向車隊領導彙報,確認其合理性才能實施,事先不彙報,而私自開支的其本人承擔全部費用。
2.司機對車隊和排程室的工作安排,應無條件服從,不準藉故拖延或拒不出車,對工作安排有意見的,事後可以向經理反映。出車執行任務時遇特殊情況不能按時返回的,應及時設法通知車隊或排程室,並說明原因。
六.司機末經領導批准,不得將自己保管的車輛隨便交給他人駕駛,嚴禁將車輛交給無證人員駕駛,任何人不得利用公司車輛學習駕駛。
本規定自公佈之日實施,由車隊解釋各部門
七.值班車管理規定:
1.駐井隊值班車下派到井隊值班,車輛調派使用由井隊長負責,車隊協助管理,每月由井隊考勤考評,月底報車隊備案掛賬,駐井值班車要服從井隊管理,不經井隊允許,不得私自開車,不得將車輛交給公司,井隊或其它人員駕駛,出現任何問題,公司不負責任。
2.貨物轉運,損壞賠償:
值班車將貨物裝上車後,開據入庫單或,所裝一切貨物的責任都由司機本人承擔,要保證貨物安全運送到位,到井場或目的地卸貨清點無誤後,責任即可免除,如所裝貨物丟失滑落,所造成的一切損失,司機應承擔全部責任。
3.如遇道路翻槳,老鄉擋路,天陰下雨等各方面原因,導致遇阻司機應積極配合主動為公司排憂解難。
4.密切注意車輛效能變差,下降當燃油與潤滑油的消耗增多,勁力性下降時向車隊彙報,以免造成車輛使用成本增大。
5.對於值班車加油,應按規定程式,上報井隊長,隊長安排人員確認無誤時才可加油,井隊出具出庫單,寫明數量,使用人,負責人簽字,在將出庫單交回車隊車隊交回財務掛賬。
6.值班車應認真填寫《井隊值班表》和《行車記錄表》,井隊領導考評後,上交車隊,車隊將此表交回掛賬,每月月底必須將兩表交於車隊。
7.駐井值班車私自使用井隊燃油,發現一次扣除當月工資,夥同井隊人員共同作弊的,井隊人員交行政辦處理,予以除名處理。
8.車隊依據各部門的申請,合理調派所需車輛,做到優質高效服務,積極配合主動為公司排憂解難。
八.工作原則及標準:
1.原則性:堅持執行公司《車輛使用管理辦法》,按車輛使用範圍和物件配車,不派人情車,關係車,秉公辦事,不徇私情。
2.科學性:要求熟練掌握公司車輛特點和規律,加強預見性,計劃性,統籌安排,靈活排程。
3.合理性:選擇最佳行車路線,不跑彎路和繞道行駛,不一條線路重複派車(特殊情況除外)以免增加不必要的成本。
4.靈活性:從公司的實際復興出發對於緊急要用車的,要靈活機動,恰當處理,不能誤時誤事,耽誤生產。
公司車輛使用管理制度3
為使公司車輛管理合理化、規範化,最大限度的節約成本,最真實的反映車輛實際情況,做到有效的管理公司車輛,以確保車輛安全、良好的執行,特制定本制度。
一、適用範圍
1、本制度適用公司所使用的車輛。
2、公司車輛用於公司人員業務外出辦事使用。
二、用車責權
1、公司車輛由行政部排程,主管人員管理。業務用車應向領導申請,填寫用車申請表,領取鑰匙,出差用車需報總經理批准。
2、公司業務辦公用車的證照保管,車輛年審、車輛保險及車船稅支出等事項統一由主管人員負責管理。
三、駕駛人責權
1、駕駛人必須自覺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管理條例》及有關交通安全管理的規章制度,應加強安全法律法規、安全知識和安全技能學習,牢固樹立安全第一意識,做到謹慎駕駛,安全駕車。
2、公司車輛駕駛人須持有合法駕駛證件,出車時一定要檢查駕駛證、行車證等有效證件是否齊全,並且要熟知交通相關法規和雲南省道路及市區路況,根據目的地選擇最佳的行車路線,降低車輛的費用。
3、駕駛人應愛惜公司車輛,保持車輛的清潔(包括車內和車外的清潔),禁止在車內吸菸,吃零食,亂扔垃圾。平時用車要注意洗車保養,檢查車輛的主要機件,確保車輛正常行駛。
4、出車前,要例行檢查車輛的水、電、機油及其他機件效能是否正常,發現不正常時,要立即加補或調整。出車回來,要檢查存油量,發現存油不足一格時,應立即加油,不得再出車時才臨時去加油。
5、駕駛人發現所駕車輛有故障時應立即報告主管負責人,並提出具體的維修意見,車輛去修理廠維修前,駕駛人應提前諮詢維修價格。維修時,必須要有公司人員在場,換零部件時,可自己購買,維修完畢,方可繼續用車。
6、出車在外或出車歸來停放車輛,一定要注意選取停放地點和位置,不能在不準停車的路段或危險地段停車。駕駛人離開車輛時,要仔細檢查是否鎖好門窗,防止車輛被盜。
7、晚間駕駛人要注意休息,不準開疲勞車,不準酒後駕車。
8、駕駛人駕車一定要遵守交通規則,文明開車,不準危險駕車(包括高速、緊跟、爭道、賽車等)。
四、公務用車使用管理
1、員工外出辦事,首先應選擇公交車為主要交通工具,其他符合條件的用車,一律登記、記錄、申請。
2、節假日或業餘時間車輛的使用應呈請總經理批准後方可用車。
3、每次出車時,駕駛人必須到行政部填寫《車輛使用登記表》,詳細記錄外出時間、用途、來往目的地、起始公里數、油量等內容,並簽字確認,表示鑰匙已收到。回到公司後,駕駛人應及時將鑰匙交回行政部,並在《車輛使用登記表》上填寫歸來時間、返回公里數,並簽字確認,表明車輛已返回。如發現未做記錄的,罰款20元/次。
4、駕駛人應相互監督,用車前後應環車一週,認真檢查車體外部是否有刮痕,凹陷,零部件損壞,車胎癟陷等問題,車輛內部是否乾淨整潔,油表、水位是否正常,所填公里數是否屬實,如發現車況異常或填寫資料不真實應及時上報,並有權拒絕接車使用,責任由前一位駕駛人承擔。
5、駕駛人在離開公車時,需確認車門窗戶全部關閉上鎖後,方可離開。如發現有未關者,罰款50元/次。
6、公司車輛需出車、送貨、接貨等需告知總經理,公司任何人不得私自排程車輛,更不能因私使用車輛。未經公司總經理批准,公司車輛不得對外出租和出借。一經發現,罰款200元/次,情節嚴重者予以開除。私自外借車輛發生交通事故或出現車體損壞,由外借人承擔所有責任並負責賠償。
7、車輛實行節假日及夜間歸位管理,駕駛人不得擅自將車開回家,辦完公事必須將車輛停放在規定的地點,如遇特殊情況必須提前通報主管人員並請示總經理批准。如未停放在規定的地點,一經發現,罰款50元/次。
8、公司駕駛人在駕駛過程中,要嚴格遵守交通法規,不得無照駕車,酒後駕車,若出現違反交通規則,私闖紅燈、未佩戴安全帶、違規駕駛、違規停車等現象產生違章罰款時,由駕駛人自行承擔。
9、在駕駛過程中未按規範開車,出現違反交通規則,發生違章罰款,發生交通事故,肇事,追尾,或造成車輛損壞等,所有責任均由駕駛人承擔。
五、附則
1、行政部對本制度實施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2、本制度由行政部負責解釋,自下發之日起執行
公司車輛使用管理制度4
目的:
1.加強車輛統一管理,合理利用和使用公司的車輛;
2.規範駕駛員的車輛管理行為,提高安全、維護意識,保證車質車況良好及行車安全。
範圍:
本規定中的車輛包括所有屬於公司的車輛、所有車輛的日常使用、維護和管理。
職責:
1.車輛駕駛員
1.1遵守交通法規,安全行駛,無重大事故,儘量避免違章
1.2負責所駕駛車輛的日常檢查和保護
1.3合理駕駛,降低消耗
1.4保證車輛的正常使用,禁止公車私用,特殊情況需經主管領導批准
2.車輛管理員
2.1負責車輛的日常保養和維修維護管理
2.2負責車輛的落戶和驗車管理
2.3負責車輛的保險及處理公司車輛事故定損事宜
2.4負責車輛日常消耗的記錄,並定期向主管領導和辦公室反饋
2.5負責車輛調配、新購、變賣和報廢的申請
3.行政總監
3.1負責日常車輛使用的安排
3.2負責監督和管理車輛駕駛員、車輛管理員的日常工作
3.3根據許可權負責稽核和批准車輛日常保養、維修及其他相關的費用
公司車輛使用管理制度5
第一章 目的
第1條 本制度旨在加強對公司司機的管理,本制度為涉及事項按照其他有關規定管理。
第二章 行為規範
第2條 所有司機必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管理條例》及有關交通安全管理的規章規則,安全駕車。
第3條 敬業、駕駛作風端正,遵循職業道德。所有司機必須遵守本公司制訂的相關規章制度。
第4條 嚴格遵守公司用車規定,拒絕乘車員工公幹期間辦私事的要求。
第5條 上班時間不出車時,司機必須在公司工位等候工作,若臨時有事離開須向相關領導說明去向和時間。
第6條 司機請假,必須經相關人員批准,專車司機須經領導同意後,方可請假。
第7條 所有司機應嚴格執行出車考勤制度,無故缺勤者一律按曠工處理,司機不聽從安排,耽誤公事,嚴重者給與開除處理。
第8條 如遇晚間駕車司機要注意休息,不準疲勞開車,不準酒後駕車。
第9條 任何時間、任何地點,司機均不得將自己保管的車隨便交給他人駕駛或者練習駕駛,嚴禁將車輛交由無證人員駕駛。
第10條 司機駕車一定要遵守交通規則,文明開車,不準危險駕車(包括超速、緊跟、爭道、賽車等)。
第11條 司機應經常檢查所開車輛各種證件的有效性,出車時保證證件齊全。
第12條 離開車輛時,司機應注意以下兩項。
(1)離開車輛時,必須關好車窗,鎖好車門。
(2)車內放有物品檔案,司機離開時,應放置在安全區域內。
第14條 出發前,司機應做好出車準備,收車後做好相關的工作。
(1)出發前,應確定路線和目的地,選擇最佳行車路線。
(2)隨車運送物品時,司機應主動幫助公事人員。
第15條 所開車輛經行政部、總經理、董事長批准後,才能進行車輛大修,修理完畢後,應做好各方面確認工作。
第16條 車輛用油(除特殊情況)由行政主任-總經理-董事長確認後,進行購買,油卡由司機保管、用油情況要每週與行政主任彙報核對。
第三章 禮儀規範
第17條:司機應注意保持良好的個人形象。
(1)保持服裝的整潔衛生
(2)注意頭髮、手部的清潔
(3)個人言行得體大方
(4)在駕駛過程中,努力保持端正的姿勢
第18條:司機對乘車人員要熱情、禮貌、說話文明
(1)司機應熱情接待,小心駕駛,遵守交通規則,確保交通安全。
(2)司機應在乘車人(特別是公司客人和領導)上下車時,主動打招呼並主動為乘車人開關車門。
(3)當乘車人上車後,司機應向其確認目的地。
(4)乘車人下車辦事時,司機等候時不得有任何不耐煩的表示,應選擇好停車位將車停好等候,等候時不要遠離車輛,不得在車上睡覺,不得翻看乘車人放在車上的物品,更不得用喇叭催人。
(5)乘車人帶大件物品上車時,應予以幫助。
第19條:載客時,車內客人談話時,不準隨便插嘴。客人問話,應禮貌回答。
第20條:司機必須注意保密,不得傳播乘車人講話的內容,違者予以批評教育,嚴重者嚴肅處理。
第21條:司機不得在車內脫鞋。
第22條:接送公司客人時,應主動打招呼並自我介紹,然後開啟車門將客人讓進門內,關車門是注意客人的身體和衣物,防止被車門擠壓。
第23條:行車過程中應及時使用冷熱風。聽收音機或者音樂應徵得乘車人的同意,聲音不要太大,以免影響乘車人的思考和休息。
第24條:在接送貴賓中,司機對待賓客要彬彬有禮、不卑不亢,態度自然大方。如對方打招呼,可按一般禮貌同其握手、交談。
第25條:公司專車司機須保證車內隨時有飲用熱水供公司客人和領導飲用。
第四章 車輛保護規範
第26條:司機應愛惜公司車輛,平時要注意車輛的保養,經常檢查車輛的主要機件。每月至少用半天的時間對車輛進行檢修,確保車輛正常行駛。
第27條:司機每天應保證車輛的清潔,做到晴天停車無灰塵,雨雪停車後無泥點。前後擋風玻璃和車門玻璃要保持清潔,輪胎外側和防護罩要經常清洗,做到無積塵。
第28條:出車在外或出車歸來停放車輛,一定要注意選取停放地點和位置,不能在不準停車的路段或危險地段停車。司機離開車輛時,要鎖好保險鎖,防止車輛被盜。
第29條:出車前,應搞好車衛生,車外要抹洗乾淨,車內要勤打掃,保持車內的整潔美觀。
第30條:出車前,要堅持“三檢四勤”制,做到機油、剎車油、防凍液、輪胎氣壓、制動轉向、喇叭、燈光的安全、可靠,保證車輛處於良好的安全狀態。
第31條:出車前,要例行檢查車輛的燃料、潤滑油、剎車油、助力油是否足夠,檢查輪胎氣壓和輪胎緊固情況,檢查喇叭、燈光是否良好。
第32條:出車前嚴禁酗酒,行駛中注意力要高度集中,嚴禁吸菸、談笑、接打電話等有其他有礙駕駛的動作。
第33條:行車過程中,密切的注意道路上其他車輛和行人的動態,與前車保持一定的安全距離。遇到對方車輛違章行駛,應主動避讓,避免發生事故。
第五章 違章與事故處理
第34條:違反交通規則,因司機故意或者是其本人重大過失,造成的人身傷害,其賠償金額全部由當事人承擔。
第35條:除認定司機是故意或者是其本人重大過失的情況下,違反交通規則,或發生交通事故時,其處理辦法如下。
(1)違章停車、證件不全、超速駕車或違反交通規則等罰款,由當事人負擔全額罰金。
(2)因交通事故造成人身或車輛傷害時,如屬公司車輛損害保險範圍,當事人可免除責任。但在保險範圍之外,當事人應負責損失實額與保險金差額的1/2。
(3)公司車輛違章的罰金由當事人全部承擔。
第36條:酒後駕駛損壞車輛者,由司機負責維修費用,如發生交通事故,除負責維修費用外,按相關法律規定承擔相應的刑事或民事責任。
第37條:當發生交通事故時,在事故現場,司機應做到。
(1)迅速與公司聯絡,接受公司的相關指示。
(2)如發生人身傷害,應將傷者送到最近的醫院進行治療。
(3)應記錄下對方車輛的行駛證號、車牌號和發動機號,做好事故報告單
(4)從對方駕駛證上,記錄下對方的住址、姓名、工作單位、電話、身份證號碼等有效資訊
(5)儘量取得對方名片,以便事後聯絡事宜
(6)牢記對方車輛損壞的部位和程度,條件許可時,可用手機、相機進行拍照
(7)記錄現場目擊者的姓名、電話和住址等等資料
(8)對模糊不清或把握不大的問題,不得隨意回答交警的詢問
(9)除完全認定是自己的責任外,不得將責任攬於一身
第六章: 報銷制度
第38條 報銷單各費用應貼上整齊並向公司行政主任詳細說明行車費用經行行政主任稽核確認後-總經理-董事長簽字。
第七章: 附則
第39條 本制度解釋權歸公司所有。
第40條 本制度經呈總經理審批,自公佈之日起執行。
公司車輛使用管理制度6
總則
第一條為了節約公司公務用車費用開支,提高公務用車的效率,加強對公務用車的管理,特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本規定所指公務車輛為公司現有的:
l××商務車一輛
l××××商務車一輛
l××轎車一輛。
車輛管理規定
第三條對司機的要求:
1.公司車輛應用於公司處理公務事宜,駕駛員未經行政部批准,不得將自己保管的車輛隨便交給他人駕駛或練習駕駛;嚴禁將車輛交給無證人員駕駛;任何人不得利用公司車輛練習駕車;
2.司機應愛惜所駕車輛,由於駕駛不當或其他自身原因造成的損失,除保險賠付外的一切費用由駕駛者承擔;
3.駕駛人員在沒有出車任務時,應在司機辦公室待崗,不得擅離職守;
第四條車輛用油管理要求:
1.行政部按每月核定的出車公里數購買油卡,油卡由行政部辦公室管理,司機加油時需要登記後領取油卡。不得無卡加油,特殊情況應通知行政部後方可加油,且無卡加油的次數不得連續超過兩次;
2.司機因公出差需在途中加油時,應提前告知行政部,回公司後應及時提交部門稽核及報銷;
第五條車輛維護管理:
1.所有車輛由公司統一安排定期檢修、保養。未經允許駕駛員不得私自將車輛送到修理廠修理,否則費用自付;
2.需要維修的車輛,由司機提出申請,經行政部批准後在公司指定得維修站進行維修,維修費用由財務劃帳轉撥,不予支付現金;
車輛使用規定
第六條行政部安排用車應按照使用者重要性來安排優先順序,派車必須首先考慮優先等級高的人員用車。下級申請用車必須在確認優先等級排在其之前的人員無用車需求,方可出車。
第七條具體關於每輛公務用車駕駛員、使用範圍及使用許可權優先順序的規定如下:
1、××商務車:
l駕駛員:
u第一駕駛員:×××;
u第二駕駛員:×××
l用途:主要用於每日接送董事長、總經理等公司高層領導上下班和到機場、火車站、賓館等地接送公司重要客人、外賓朋友及上級領導等
l服務物件優先順序:
u董事長、副董事長
u總經理、VP
u重要客戶
u政府要員
u投資人
2、××轎車:
l駕駛員:
u第一駕駛員:×××;
u第二駕駛員:×××
l用途:到機場、火車站、賓館等地接送公司重要客人、外賓朋友及上級領導等;接送公司高層或技術人員出差到乘車、乘機地點接送及外出辦理公司日常事務;
l服務物件優先順序:
u公司重要客戶;
u政府要員
u投資人
u董事長、副董事長
u總經理、VP
u技術人員
3、××××商務車:
l駕駛員:
u第一駕駛員:×××
u第二駕駛員:×××
u第三駕駛員:×××
l用途:主要用於接送往來客人,技術人員外事工作及因出差至機場、火車站;公司日常外出辦理事務、採購物品或經行政部批准的全公司性的.或部門組織的職工有關活動用車。
l服務物件優先順序:
u公司客戶
u技術人員
u員工集體活動
u行政外出採購人員
第八條公務用車的審批制度。
1.除附錄Ⅰ所列的固定性出車之外,員工如需用車,應提前一天至行政部填報派車單(見附錄II),司機憑行政部門簽字批准後的派車單方可發車。如確有緊急情況可以當天填報派車單出車;
2.公司內部用車應由行政部統一排程,車鑰匙統一放在前臺進行保管,非固定性用車發車之前和返回之後需要到前臺進行登記。除非特殊情況,每晚鑰匙必須歸還至前臺。
3.用車人必須讓車輛在規定時間內返回,並做返回登記;如遇特殊情況不能按時返回的,應及時設法通知行政部門,並說明原因;
4.任何人不得直接指定司機和車輛出車。董事長、總經理用車必須告知行政部門;其他員工需要用車,如駕駛員未接到經有關部門的派車單不準出車。
第九條因私用車規定:
1.員工因私用車不能影響和妨礙公務用車;
2.員工私人用車收費標準為1元/公里,公里數核算自出車庫地至回庫地之實際距離,所收取費用補充到當月郵費預算中
3.員工在因私用車過程中所發生的其他一切費用由員工自行承擔;
第十條管理辦法自20xx年1月1日起開始執行,有關未盡事宜,由行政部負責解釋。
公司車輛使用管理制度7
一 概述
1、 為規範公司車輛使用管理,提升公務車使用效率,確保使用人及車輛的交通安全,減少費用開支,特制定本制度。
2、公司所有車輛的使用管理適用於本制度。
3、嚴禁用公務車辦私事,特殊情況由總經理或董事長審批。
二範圍
1 公司中層管理人員因工作需要可以直接向管理部申請用車。
2 其他人員使用公務用車時,由本部門負責人或公司領導批准後,由管理部統籌安排。
三 權責
1、管理部統一負責公務車管理。
專人負責排程公務車輛,其他人員未經授權不得擅自呼叫公務車輛。負責人不在時,可由負責人指定人員負責排程。
所有公務車的使用、借用、日常管理以及車輛的鑰匙管理等。 車輛的日常保養,投保事宜及保險單的管理。 公務車加油卡的日常監督管理。
2、財務部統一負責公務附屬資料管理。
公務車車輛行駛證、保險卡及附屬物品的保管(所有公務車的備用鑰匙,備存一份於公司財務部保管)。 公務車加油卡辦理、衝值。
四、公務車申請使用流程
(1)、工作時間使用
1、市內用車,用車人應提前半小時提出申請,填寫《公務車用車申請單》(附件一)交管理部統籌安排。公司員工用車必須有部門負責人稽核簽字,交於管理部領取車鑰匙和填寫《公務車出車登記表》(附件二),遇特殊情況可隨時提出用車申請。
2、外出(除市區以外)用車,除履行上述手續外,必須提前一天報管理部和總經理批准。
3、為提高公務用車的使用效率,凡可合併或不必要的用車,管理部綜合考慮用車的先後、人數、輕重緩急安排公務車的使用。
4、因公務緊急來不及填寫《公務車用車申請單》的,獲得總經理或管理部負責人同意可使用公務車,於事後一天內補辦相關派車手續。
5、公務車使用人每次用車結束後,應自覺填寫《公務車出車登記表》上的時間、里程等相關內容並及時將車鑰匙交到管理部。
(2)非工作時間使用
1、非工作時間用車(夜間、節假日等)須經公司總經理或董事長批准後方可使用。
2、外單位借用車輛,需經公司總經理或董事長批准同意後方可使用。
五、相關規定
1、公務車使用者僅為取得有效汽車駕駛執照者。
2、駕駛員與使用者應愛惜車輛,公務車每次使用結束後,及時清理車上垃圾與物品,保持車輛的乾淨整齊。
3、駕駛員為公務車具體負責人,車輛有關證件及資料由駕駛員妥善保管。並負責公務車日常管理與維護,做到定期清洗,定期保養。
4、公務車駕駛員應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自覺遵守交通法規,嚴格執行行車守則,出車前、行車中、返回後檢查。車輛停放在公司指定地點,離開車輛時鎖好門窗。
5、公務車駕駛員對公司公務車每半個月進行一次檢修,定期維護與保養,提前一天填寫《公務車維修保養申請表》(附件三)。自覺維護使車輛保持良好的工作狀態,如發現車況不佳或損壞及時向管理部報告車況,徵求車輛處理意見。
6、公務車駕駛員每天及時向管理部彙報車輛使用情況,以便管理部對車輛進行有效排程。對不及時報告車輛情況影響車輛排程的駕駛員,公司將視情節嚴肅處理直至取消駕駛公司公務車輛資格。
7、未經公司領導同意私自使用公務車輛,一經發現處罰當事人100元罰款,如果造成車輛損壞的費用全部由當事人承擔。
8、 下列情況,違反交通或事故的經濟損失及責任由駕駛員負擔
(1)無照駕駛。
(2)未經許可將車借予他人使用。
(3)違反交通規則,其罰款由駕駛人員負擔。
(4)由於本身操作不當或違章操作發生交通事故。
9、對於領導特批的私人用車,對其期間產生的油費、過路費等費用由當事人承擔。
10、公司正式員工婚、喪(直系親屬)事件用車,可由公司派司機提供車輛一臺並免費使用一天時間,如需車輛二臺或二天時間按相關規定執行。
11、公務車在使用途中如發生不可抗拒的事故,應先搶救傷患人員,及時向附近警察機關報案,並立即向公司管理部或總經理報告。
六 其它
1 財務部每月填寫《公務車加油統計表》(附件四)與《公務車加油彙總明細表》(附件五),月度管理部與財務部核對車輛用油臺賬,嚴格按行車裡程與百公里耗油標準核發油料,做到每月核對無誤。
2 駕駛員應做到合理用車,節約用油,將油耗控制在制定標準以內,特殊情況下需要增補油料費用的須報公司批准。
3 車輛在外加油須經公司領導審批,否則不予報銷。
4公司公務車為公司財產,任何人無權損壞,駕駛員不得私自出賣油料和將油料贈送他人,如有發現,按論處。
附件一《公務車輛使用申請表》 附件二《公務出車登記表》 附件三《公務車維修保養申請表》 附件四《公務車加油統計表》 附件五《公務車加油彙總明細表》
七 本管理規定自公佈之日起施行
公司車輛使用管理制度8
一、概述
為規範公司車輛管理,嚴格車輛使用程式,確保交通安全,制度本制度。本制度適用於公司所有車輛的使用管理。綜合業務部是公司車輛使用的管理部門。
二、用車範圍
1公司中層管理人員因工作需要可以直接向綜合業務管理部申請用
車。
2其他人員使用公務用車時,由本部門負責人或公司領導批准後,由綜合業務管理部統籌安排。
三、排程許可權
辦公室負責人指定本部門專人負責排程公務車輛,其他人員未經授權不得擅自呼叫公務車輛。負責人不在時,可由辦公室負責人負責排程,辦公室為車輛管理指定部門。
四、派車程式
1、市區內用車,用車人應填寫《用車申請單》交辦公室統籌安排。公司員工用車必須有部門負責人簽字,並提前2小時提出申請,遇特殊情況可隨時提出用車申請。
2、外出(除市區以外)用車,除履行上述手續外,必須提前一天報主管副經理和董事長(總經理)批准。
3、為提高公務用車的使用效率,凡可合併用車的,應合併用車。
4、凡因公務緊急來不及填寫《用車申請單》的,必須於事後一天內補辦有關派車單據。(申請單見附表)
5、非工作時間用車(夜間、節假日等)須經公司主管副總經理和董事長(總經理)批准後方可使用。
6、駕駛員應掌握並及時向辦公室報告車況和車輛使用情況,以便辦公室對車輛進行有效排程。對不及時報告車輛情況影響車輛排程的駕駛員,公司將視情節嚴肅處理直至取消駕駛公司公務車輛資格。
7、外單位借用車輛,需經公司主管副經理和董事長(總經理)批准同意後方可使用。
8、未經公司領導同意私自使用公務車輛,一經發現處罰當事人100元罰款,如果造成車輛損壞的費用全部由當事人承擔。
五、下列情況,違反交通或事故的經濟損失及責任由駕駛員負擔
(1)無照駕駛。
(2)未經許可將車借予他人使用。
(3)違反交通規則,其罰款由駕駛人員負擔。
六、節油管理:
1車輛用油臺賬,每月核算一次,嚴格按行車裡程與百公里耗油標準核發油料,並做到每月核對無誤。
2駕駛員應做到合理用車,節約用油,將油耗控制在制定標準以內,特殊情況下需要增補郵票的須報公司批准。
3車輛在外加油須經公司領導審批,否則不予報銷。
4駕駛員不得私自出賣油料和將油料贈送他人,如有發現,按貪汙論處。
5辦公室應按時辦理好車輛保險,養路費繳納各項手續,車輛有關證件及資料有駕駛員妥善保管。
公司車輛使用管理制度9
一、管理總則
1、目的:為了節約公司公務用車費用開支,提高公務用車的效率,加強對公務用車的管理,做到公司車輛統一安排、統一管理,並充分合理有效使用,特制定本制度。
2、範圍:凡本公司駕駛員管理、車輛使用、油料管控、因私用車等均按本制度執行。
3、可使用車輛:
1)公司車輛。全順車、試乘試駕車;
2)有油補的私家車。在公司車輛不夠用且公司有較緊急的事情要辦理時,可派用私家車。
4、權責:車輛由行政部主管、用車部門或用車人監管。
5、全順車由行政部司機管理,試乘試駕車由銷售部車輛管理員管理。
二、駕駛員管理辦法
1、必須遵守公司的一切規章制度。
2、必須嚴格遵守交通規則。
3、必須服從行政部統一調配並做到及時出車。如有出車任務應立即執行。否則,每一次處罰50元,連續三次予以除名並扣除當月工資。
4、無出車任務時應做到如下幾點:
1)做好指定車輛的清潔、維護、檢修、保養及安全檢查等工作,以確保出車行駛安全;
2)做好油料準備工作;
3)準備工作做好後、一律在指定位置裡待崗;不得到處遊走、串崗,以影響公司形象或影響他人工作;不得在車內、休息室及其它地方打牌、高聲聊天、飲酒等;
4)不得藉故隨意外出;
5)協助行政部做好其它事務;
6)不得私自藉故或無《派車單》時將車輛開出公司;
7)手機要保持24小時暢通。
8)以上條款如有違反則每次處罰20元;一月累計違反3次或一次造成影響嚴重的予以辭退,並扣除當月工資。
5、車輛完成任務後不得將車輛停放家中或它處,必須停放公司或指定的位置。否則,每次處罰50元或車輛發生任何毀壞,均由司機負全部責任。
6、不準公車私用、不準擅自借車給他人使用、不準將車輛給他人駕駛、不準中途帶人帶貨搞收入。否則,予以辭退。
7、車輛所有手續、證件、工具、鑰匙和附件等應妥善保管,不得遺失,否則,後果自負。
8、要隨時保持車輛內外整潔衛生。
9、車輛連續行駛4小時時,必須休息20分鐘。
10、要講文明、講禮貌,要時時處處維護公司的利益和聲譽,要嚴守公司秘密。
11、上下班均應打卡。如公務在外或接送領導確不能按時回公司打卡者,回司後應填寫《未打卡說明表》,並由用車人簽證。
三、車輛使用辦法
1、下列情況下可申請用車:
1)員工因公務外出時;
2)財務部門外出取款、存款、轉賬、結賬或報稅時;
3)員工本人結婚喜慶時;
4)其它特殊情況時。
2、車輛申請和使用程式:
1)凡用車應由行政部統一排程,任何人不得直接指定司機和車輛出車。用車部門或個人到行政部填寫《派車單》,由行政部經理或行政文員派車;如確有緊急情況可以先電話報批行政部出車,回司後填報派車單;
2)全順車鑰匙由行政部司機管理,試乘試駕車鑰匙由銷售前臺指定專人管理;凡領用車鑰匙均需登記;
3)用車人用車人憑《派車單》到鑰匙管理人處領鑰匙後,將《派車單》交指定的司機;司機見有效的《派車單》發車,否則有權拒絕;如未經許可鑰匙管理人擅自給鑰匙的或司機擅自出車的,每次處罰50元;用車人回公司後,應及時將鑰匙交與鑰匙管理人;
4)用車人要做好用車期間的監督管理,要如實填寫《車輛使用登記表》,與司機一道不得在用車期間辦理私事。如用車期間沒管好車子,要追究用車人為第一責任人,並視情節輕重處20—100元罰款;
5)司機每月彙總一次《車輛使用情況月報表》交行政部經理;
6)行政部經理或行政文員將不定時對車輛使用情況進行檢查,如發現問題,按規定處罰。
四、油耗管理辦法
1、車輛用油由部門按預算管控。加油均用加油卡。加油卡由行政文員負責保管、充值和費用報銷。
2、加油由行政人員與司機或用油部門指定專人一道加取。不得無卡加油,特殊情況應通知行政部後方可加油,且無卡加油的次數不得連續超過兩次;加油後司機或用油人要在相應部門的《加油登記表》上簽字確認。如發現行政人員、司機或用油人有作弊行為,除賠償相應損失外,視情節輕重處20—100元罰款。
3、車輛出差用油為差旅用油,不計入部門預算用油之列。原則上先加滿油再出差,回公司時加滿油交還相應的車輛管理人員。出差加油必須由用車人在發票上籤證,回公司報銷。
4、車輛耗油量應與行駛里程基本相符。每次油耗量的計算方法為:實際行駛里程×車輛耗油率=油耗量。
5、油耗量由行政部核實計算。行政部要建立各車的油耗及各部門的油耗臺帳,對每次行駛公里和油耗量進行登記。如耗油量與行駛
里程不符,則要查明原因。如為車輛原因,則要檢修;如為司機自身原因,則要追究相應責任。
6、各車、各部門的油耗臺賬每月由行政文員統計一次,報與相關部門和財務部。
五、因私用車管理辦法
1、員工因私用車不能影響和妨礙公務用車。
2、員工私人用車應適當收費,收費標準為1元/公里,公里數核算為自出公司至回公司的實際距離,所收取費用交財務部。
3、員工在因私用車過程中所發生的其他一切費用由員工自負。
4、高層管理人員上下班用車為指定的試乘試駕車,其用油不在部門用油預算中。油耗由行政文員每月統計一次,報與用車人和財務部,在其油補中衝減。
六、其它
公司車輛使用管理制度10
一、公司車輛違章怎麼處理
1、公司車輛違章需根據行政辦註明的每臺車的駕駛員和使用起止時間,在該時間段的交通違章由該駕駛員承擔;如果有違章但此時間段沒有對應的派車記錄的,原則上由該車專職司機和派車人員承擔交通違章責任。
2、派車人員和駕駛員將公車私用,不按派車單執行擅自將車交給他人駕駛,在此時間段的交通違章一律由該派車人員和駕駛員承擔。
3、行政辦每月月底前對公司所有公務車輛交通違章情況進行網上查詢,有違章記錄的,書面通報給車輛專職司機或指定使用人。
4、公司車輛交通違章處理的原則是:誰違章、誰處理,處理違章所涉及的扣分處罰由違章責任人承擔;處理違章所涉及的費用按以下兩種情況酌情處理。無意違章:專職司機承擔50%公司50%,兼職駕駛員承擔30%公司承擔70%,有意違章:專職司機承擔100%,兼職駕駛員承擔50%公司承擔50%.
二、公司車輛使用管理制度是什麼
第一章制度總則
第1條為了統一管理公司的所有車輛,有效使用各種車輛,確保行車安全,提高辦事效率,減少經費支出,特制訂本制度。
第2條本制度所說公司車輛是指公司的專車、及公務用車輛。專車系指公司為部分特定人員或部門特配車輛。公務車系指除上述專車以外的所有車輛。所有車輛由行政部統一負責管理。
第二章車輛管理
第3條行政部與車輛責任人左炳祥負責車輛管理工作,包括車輛維修保養,費用預算、核准、車輛年檢及證照管理,投保、續保與出險索賠及司機管理。
第4條公司所有車輛原則上必須由公司專職司機(含專車使用人)駕駛,公司其它持有駕照人員駕駛公司車輛公出或私用必須經批准後方可使用。無駕照人員嚴禁駕駛公司車輛。專職司機應每週定期對公司車輛進行檢查和保養,確保行車安全。
第5條車輛行駛證、車輛鑰匙,日常由使用人需將車輛行駛證及車輛鑰匙交由行政部保管;保險單由行政部統一保管,按車建立資料、費用檔案。
第6條每車設定《車輛行駛記錄表》(附件1),當班司機使用前應核對車輛里程錶與記錄表是否相符,與前一次用車記錄是否相符,使用後應記載行駛里程、時間、地點、用途、費用明細等,對發生的票據編號整理,以備報銷時核對。
第7條車輛每日使用完畢和節假日應停放在公司指定場所,並將車門鎖好,將鑰匙交回給行政部保管。每車設定《車輛加油記錄表》(附件2),駕駛員在發現車輛油量不夠需加油時,在《車輛加油記錄表》上作好記錄以備查。
第8條公司每月不定期抽查一次,如發現記載不清、不全或者未記載的情況,應通報司機並對相關責任人提出批評,不聽勸告、屢教屢犯者應給與處分,並停止其使用資格。
第三章車輛使用
第9條車輛使用範圍
(1)公司員工在本地或短途外出送貨、辦事、聯絡業務、接送。(2)接送公司賓客。(3)專車專用。
第10條車輛駕駛人員必須持有駕照,熟悉並嚴格遵守交通法規。
第11條駕駛人員於駕駛車輛前,應對車輛做基本的檢查(如水箱、油量、機油、剎車油、電瓶液、輪胎、外觀等)。如發現故障、配件失竊等現象,應立即報告,隱瞞不報而由此引發的後果由駕駛人員負責。第12條駕駛員不得擅自將公用車開回家,或做私用,違者受罰,經公司特別批准的除外。
第13條車輛應停放於指定位置、停車場或者適當的合法位置。任意放置車輛造成違犯交規、損毀、失竊,由駕駛人員賠償損失,並予以處分。
第14條駕駛人員應愛護車輛,保證機件、外觀良好,並定期清洗車輛。
第四章車輛維護、維修保養
第15條本公司的車輛的維修保養,原則上按照車輛技術手冊執行各種維修保養,並須按照預算執行。車輛維護應該最少每二週進行一次,同時填寫附件4:《車輛維護一覽表》。第16條車輛維修、保養、加油程式
(1)司機發現車輛故障或者需要保養時,應先填寫《車輛維修保養申請單》(附件4)向行政部提交車
輛保養維修申請、申報維修保養的專案及費用預算,行政部會同相關人員進行確認核實後,由總經理批准後予以送指定維修廠檢修。
(2)維修結束,提車時,送修人應對維修車輛進行技術鑑定,檢驗合格,收回更換的舊部件,並核定維
修費用的合理、準確性後,方可在維修廠家的單據上簽字。送修人對費用的真實性負責。
(3)車輛的維修保養應在指定廠家完成,否則維修保養費用一律由送修人承擔。
(4)可自行維修者,可報銷購買材料和零件的費用。
(5)車輛於行駛過程中發生故障急需修理時,可根據實際情況進行修理,但非迫切需要或者維修費用超過20xx元時,應與公司聯絡請求批示。
(6)由於司機使用不當或者疏於保養造成車輛損壞或機件故障,所需費用視情節輕重,由公司和司機按照比例共同負擔。
(7)行政部對車輛進行不定期的檢查,內容包括:本制度執行情況、車內外衛生、一般保養狀況等。檢查不合格者,對司機或相關責任人不同程度的處罰,情節嚴重者取消駕駛員駕駛資格。
第五章車輛保險
第17條公司透過商定,確定承險保險公司。
第18條公司所有車輛的保險,統一由公司支付。
第19條公司車輛投保險種以及標準按照相關規定執行,不得私自增加或減少投保險種,也不得私自提高和降低額度。
第20條一旦出現車輛保險索賠事件,車輛負責人應在第一時間與保險公司取得聯絡,並儲存好索賠資料。事故處理完畢後,辦理索賠手續。
第六章違規與事故處理
第21條在下列情形之一的情況下,違犯交通規則或發生事故後果,由駕駛人全部承擔,並予以記過或免職處分。
(1)無照駕駛。
(2)未經許可將車借給他人使用。
(3)酒後駕車。
第22條違反交通規則,其罰款由司機個人(含非專職司機)和公司各自承擔50%,涉及駕照扣分的由當事人負擔。行政部負責每週在網上查詢維章記錄一次,並做好處理。
第23條各種車輛在執行過程中遇到不可抗拒的因素髮生,應先急救傷患人員,向附近公安交通管理部門報案,並主動與公司取得聯絡協助處理。如屬小事故,可自行處理後向公司報告。第24條意外事故造成車輛損壞,在扣除保險金額後,再視情況由司機與公司按比例承擔。
第25條發生重大交通事故後,如需向受害當事人賠償,在扣除保險金額後,再視差額由司機與公司按比例承擔。
第七章費用報銷
第26條車輛維修保養及過境/過路費用按憑證實報實銷。司機於每月3日前將所負責車輛當月高速費、過橋費及停車費等票據貼好,連同該車輛行駛記錄本、車輛加油記錄本交行政部稽核簽字後,交財務負責人稽核簽字,最後報總經理/副總經理簽字後,方可報銷。
第八章附則
第27條本制度經呈總經理核准後公佈實施,修改時亦同。
公司車輛使用管理制度11
為使車輛管理統一合理化,能夠及時有效的使用,為公司的良好執行提供強有力的後備保障,特定本辦法。
一、公車私用一切後果自負,違章、扣分、罰款、第三方事故等。
(使用人必需填寫車輛使用申請單報部門經理,總經理審批,在公司車輛使用登記薄上如實登記後方可執行)
二、公車公用
1、違章:扣分個人承擔,罰款個人70%,公司30%
2、事故的發生(考慮此車只有第三方保險,且保險最大額度為10萬)
A、X元—500元以下(含500元)公司與駕駛人各負50%責任
B、500元以上,除保險保額以外,公司承擔80%,各人承擔20%。
3、重特大事故(指造成傷殘或死亡),考慮到車輛保險,公司員工保險實際情況,定於,由保險公司理賠後,剩餘部分,公司承擔90%,個人承擔10%。
4、車輛加油根據實際使用情況,暫定900元/月,行車範圍為十堰市市區,周邊縣市及外省市另算。
三、車輛保養與維修由公司承擔,根據車況,行車裡程,定期執行。
四、若發現以公事名義借用車輛辦私事,且未事先申請的,一切後
果由盜用人自行承擔,並給予500元罰款。
五、未盡事宜,協商補充,一切本著對事不對人的原則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