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礦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報告制度
煤礦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報告制度
在社會發展不斷提速的今天,我們每個人都可能會接觸到制度,制度是指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辦事規程或行動準則。那麼制度的格式,你掌握了嗎?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煤礦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報告制度,供大家參考借鑑,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根據煤礦安全生產實際要求和國務院(446)號令的相關規定,為進一步貫徹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安全生產方針,最大限度地消滅事故隱患,杜絕重、特大事故,消滅死亡事故,減少輕重傷事故發生,做到安全生產,預防為主。結合我礦實際,特制定我礦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報告制度。
一、安全生產隱患排查制度
(一)、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方式
1、礦每月定期組織召開安全辦公會和安全生產委員會,重點分析和排查礦井重大安全生產隱患。
2、礦堅持每月2次對全礦井及地面單位部門進行安全大檢查。
3、礦級領導每天對全礦作業點及各系統進行監察、督促。
4、各隊隊長天跟班作業,對現場安全工作督促、檢查、落實並彙報情況。對現場安全工作隨時自查,並現場落實整改。
5、紀律要求:各級人員必須定期進行安全隱患排查,否則按照《安全巡查制度》和《安全檢查制度》的相關規定對責任人員進行處罰。
(二)、安全生產隱患排查主要內容
按照國務院(446)號令來對照排查我礦的主要安全生產隱患:
1、超能力、超強度或者超定員組織生產;
2、瓦斯超限作業;
3、煤與瓦斯突出礦井,未依照規定實施防突出措施;
4、高瓦斯礦井未建立瓦斯抽放系統和監控系統,或者瓦斯監控系統不能正常執行;
5、通風系統不完善、不可靠;
6、有嚴重水患,未採取有效措施;
7、超層越界開採;
8、有衝擊地壓危險,未採取有效措施;
9、自然發火嚴重,未採取有效措施;
10、使用明令禁止使用或者淘汰的裝置、工藝;
11、年產6萬噸以上的煤礦沒有雙迴路供電系統;
12、新建煤礦邊建設邊生產,煤礦改擴建期間,在改擴建的區域生產,或者在其他區域的生產超出安全設計規定的範圍和規模;
13、煤礦實行整體承包生產經營後,未重新取得安全生產許可證和煤炭生產許可證,從事生產的,或者承包方再次轉包的,以及煤礦將井下采掘工作面和井巷維修作業進行勞務承包;
14、煤礦改制期間,未明確安全生產責任人和安全管理機構的,或者在完成改制後,未重新取得或者變更採礦許可證、安全生產許可證、煤炭生產許可證和營業執照;
15、有其他重大安全生產隱患。
(三)安全生產隱患整改形式
按照上面“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方式”和“排查主要內容”,對排查出的安全生產隱患按照下列形式落實整改:
1、現場停產整改。對現場發現的要危及作業人員的生命和我礦財產安全的,必須立即進行現場停產整改,並落實專人現場負責監督,整改合格後方能恢復生產。
2、下發整改通知書限期整改。對不馬上危及作業人員的生命和煤礦財產安全的,由安全、生產職能部門下發限期整改通知書,並註明整改措施、整改時間、整改負責人和監督人,到期組織生產、安全職能部門相關人員對整改情況進行驗收。
3、對煤礦安全生產系統上需要整改和完善的,由礦組織召開專門的安全辦公會進行研究整改方案、措施、時間、執行整改人員、整改資金等進行專項整改。
二、安全生產隱患治理制度
(一)、安全生產隱患處理的相關規定
1、對現場檢查的安全隱患,安排落實處理的,不聽指揮的,勒令處理,並按獎懲條例,按違章處罰。
2、對限期安排落實處理的,未按期整改處理完,停止工作,勒令處理,並追究原因和責任,並按相關獎懲制度處罰。
3、對重、特大事故隱患,不聽安排,不按制定的措施貫徹落實處理的,追究相關責任,並按相關獎懲制度處罰。
4、對安全隱患處理及時,完成情況好的,進行表揚,並按獎懲條例給予獎勵。
(二)安全生產隱患治理原則
安全生產隱患治理必須按照“隱患治理四原則”(措施、時間、人員、資金)和各類隱患處理技術規範來進行有效的治理。
1、安全生產隱患治理突出“及時性”。凡是發現、排查出的安全生產隱患,都要及時地進行處理,嚴禁拖延甚至不處理。
2、安全生產隱患處理突出“安全性”。凡是隱患,無論大小,都要保證在處理隱患過程中的.安全,這就要求在處理隱患前,要制定切實可行、符合相關技術規範的安全技術措施,並組織隱患處理相關人員進行認真的學習,掌握處理技術後方可組織實施,在處理過程中,還要根據現場變化的實際情況對處理技術要求作相應的調整,確保安全處理。
3、安全生產隱患處理的保障。強有力的隱患處理人員和資金是保證安全生產隱患得到及時、快速、安全治理的保障。在研究隱患處理技術措施的同時,必須落實隱患處理人員和隱患處理資金,使所排查的隱患在規定時間內安全地處理完畢。
4、現場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嚴格執行現場“三人聯防”管理制度。現場的負責安全隱患治理的安監員、值班隊長、班組長要切實履行自己的“三人聯防”的職責,確保安全隱患處理的順利進行。
5、建立安全生產隱患治理檔案,建立安全生產隱患“回頭查、回頭看”的制度。安全生產隱患除了在處理過程中要加強日常的監督管理外,在處理完畢後,還要執行“回頭查、回頭看”的制度,防止因為隱患處理不徹底而出現新的安全生產隱患,切實做到把安全生產隱患發現、消滅在萌芽狀態。真正做到不安全不生產、隱患不排除不生產。
三、安全生產隱患報告制度
1、建立安全生產隱患報告登記檔案。從礦級、職能部門級到生產單位隊級都必須建立隱患報告登記檔案。並按相關規定呈送“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報告登記表。隊級向礦職能部門呈送(每週一次,特殊情況及時呈送);職能部門向礦呈送(每週一次,特殊情況及時呈送);礦向縣煤監局、市安監局、川西站呈送(每季度呈送一次)。
2、安全生產隱患報告必須及時,按照下級向上級報告、現場向隊級報告、隊級向礦職能部門報告、職能部門向礦報告的原則層層報告的原則進行安全生產隱患報告。
3、得到安全生產隱患報告後,必須及時組織人員到現場檢視隱患情況,並按照“安全生產隱患治理制度”的相關要求實施。在作業現場發現特殊安全生產隱患必須立即處理的,按照就地報告處理原則,直接向現場值班隊長、安監員報告後在現場制定處理措施進行及時處理,再向上一級彙報,不能處理的要立即停止作業、撤出人員向上級彙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