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產企業統計管理制度

生產企業統計管理制度

  在社會一步步向前發展的今天,大家逐漸認識到制度的重要性,制度具有合理性和合法性分配功能。一般制度是怎麼制定的呢?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生產企業統計管理制度,歡迎閱讀與收藏。

  第一章總則

  1、為了有效地、科學地組織統計工作,保證統計資料的準確性與及時性,發揮統計工作在企業生產經營活動中的重要作用,特制定本制度;

  2、統計工作的基本任務是對企業的生產經營活動情況進行統計調查,統計分析,提供統計資料,實行統計監督、

  3、企業實行厂部、車間、班組三級統計管理體制和按業務部門歸口負責的原則、計劃管理科負責組織領導和協調全廠統計工作、

  4、根據各職能科室和車間統計工作的需要以及統計業務的繁簡程度,配備專職或兼職統計員,班組按照民主管理的要求,推選出兼職統計員、企業統計人員應保持相對的穩定,科室、車間統計人員(包括兼職)調(變)工作時,事前必須徵求計劃管理科的意見,並要有適合的人員接替其工作。

  第二章統計報表的管理與分工

  1、凡國家統計局、地方統計局和企業主管部門頒發的一切報表,由xx根據廠內各職能科室的職責分工,確定編制責任部門、如報表涉及兩個以上部門,而又無適當部門負責時,則由x召集有關部門協商編制。

  2、廠內各部門因工作需要,要求有關科室填報的定期統計報表,須經xx審查同意,並經主管廠長批准後,方能定為正式報表、廠內正式定期統計報表,由xx制訂“報表目錄”,頒定全廠執、未經厂部批准的.報表,各單位可拒絕填報。

  3、廠內統計報表如有個別項需要修改時,原製表業務部門直接通知填報單位,並修改後的式樣送xx備案,不必再辦審批手續。

  4、各種定期統計報表,由行政福昨科根據業務部門的實際需要統一印刷、保管、發放。

  5、各科室對外報送的專業統計報表,必須先經xx會籤、上報時,應抄送xx。

  6、凡上級業務主管部門向所屬業務部門直接頒發的有關統計檔案和報表,各業務部門應轉送xx傳閱。

  7、為確保統計報表數字的正確可靠,各科室、車間主管領導應對上報報表進行認真審查,簽字後方能報出。

  第三章統計資料的提供、積累和保管

  1、各科室、車間向外提供統計資料,公佈統計數字,一律以本單位的統計人員所掌握的統計資料為準。

  2、各級澡政領導所需要的統計數字,應由同級統計部門或統計人員負責提供,以便克使用統計數字的混亂現象。

  3、凡廠外單位根據上級規定,並持有上級主管部門或統計局介紹信件來廠索取統計資料時,統由xx接洽提供,或由xx指定有關部門提供。

  4、企業各項主要統計資料,由xx綜合統計員掌管,科室、車間的各項主要統計資料,由本單位統計人員掌管。

  5、各科室、車間應將本單位的統計資料,採用卡片或臺帳形式,按月、季、年進行整理分類,以便使用。

  6、各科、車間編制的統計臺帳和加工整理後的統計資料,必須妥善保管,不得損壞和遺失、對已經過時的統計資料,如認為確無保管價值,應呈請本單位主管領導核准,,並經xx綜合統計員會籤後,方可銷燬。

  第四章統計數字差錯的訂正

  1、統計資料發出後,如發現錯誤,必須立即訂正、受表單位發現數字錯誤後,應立即通知填報單位訂正,填報單位不得推諉拖延。

  2、企業內部報表如發生數字錯誤時,應及時用電話或口頭查詢訂正:

  ①日報表當日發現差錯時,應及時用電話或口頭查詢訂正,隔日發現差錯時,應在當日日報上說明。

  ②重大差錯必須以書面形式訂下,填報《統計數字訂正單》(附後)、各受單位應將《統計數字訂正單貼在原報表上,並將原報表數字加以訂正,以防誤用。

  統計數字訂正單

  報表名稱受表單位編號

  頁次欄次行數原列數字訂正數字訂正原因主管經辦人年月日

  第五章統計工作的交接

  1、統計人員調動工作時必須認真辦妥交接手續,在未辦妥以前,原任統計人員不得擅離工作崗位,更不得因工作調動而影響統計工作的正常進行。

  2、統計人員調離工作時,必須做好下列工作:

  (1)將經辦工作的情況全面地向接替人員交待清楚;

  (2)培訓接替人員的業務,使其能獨立工作;

  (3)所有統計資料(包括原始憑證、統計手冊、臺帳、報表、檔案、歷史資料等)與統計用具(如計算機、繪圖儀、書刊等),應一一造出清單移交。

  第六章文字說明與分析報告

  1、文字說明與分析報告是統計報表的重要組成部份,編制統計報表要做到:月報有文字說明,季報、年報有分析報告。

  2、文字說明是統計分析的基礎形式,必須根據統計報表中各項主要指標反映問題,說明產生的原因、影響及其後果。

  3、分析報告應以報表為基礎,以檢查計劃為重心,測定計劃完成程度,分析計劃完成與未完成原因,並提出改進意見。

  第七節統計紀律

  1、各車間、科室和從事統計工作的人員,必須嚴格按照統計制度規定提供統計資料,不準虛報、瞞報、遲報和拒報。

  2、屬於保密性質的統計資料,必須嚴格保密,嚴防丟失,提供時應按廠保密制度的規定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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