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定管理人員績效考核制度

制定管理人員績效考核制度

  在當今社會生活中,很多地方都會使用到制度,制度泛指以規則或運作模式,規範個體行動的一種社會結構。那麼制度的格式,你掌握了嗎?以下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制定管理人員績效考核制度,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制定管理人員績效考核制度1

  一、績效考核的目的:

  1、不斷提高公司的管理水平、產品質量,降低生產經營成本和事故發生率,提供公司保持可持續發展的動力;

  2、加深公司員工瞭解自己的工作職責和工作目標;

  3、不斷提高公司員的工作能力,改進工作業績,提高員工在工作中的主動性和積極性;

  4、建立以部門、班組為單位的團結協作、工作嚴謹高效的團隊;

  5、透過考核結果的合理運用(獎懲或待遇調整、精神獎勵等),營造一個激勵員工奮發向上的工作氛圍。

  二、績效考核的原則:

  1、公平、公開性原則:公司員工都要接受公司考核,對考核結果的運用公司同一崗位執行相同標準。

  2、定期化與制度化原則:績效考核工作在績效考核小組的直接領導下進行,綜合部是本制度執行的管理部門。

  (1)公司對員工(業務員每兩週考核一次)的考核採用每週考核方法,綜合部每週將各部門考核結果公佈,每月根據考核結果兌現獎懲。

  (2)績效考核作為公司人力資源管理的一項重要制度,所有員工都要嚴格遵守執行,綜合部負責不斷對制度修訂和完善。

  3、公司對員工的考核採用分級考核的辦法:考核小組考核部門負責人,部門負責人考核下屬崗位。

  4、公司對員工的考核採用百分制的辦法。

  5、評分標準採取3:7的辦法:本人評價佔30%,上級評價70%。

  6、靈活性原則:公司對員工的考核分為定量考核和定性考核。不同崗位、不同層次、不同時期兩者考核重點不同、所佔分值比例不同。

  中層幹部:

  定量考核70%,定性考核30%。

  生產崗位:

  生產時期,定量70%,定性30%

  非生產時期:

  定量30%,定性70%

  其他崗位:

  定量60%,定性40%。

  定量考核:

  a。中層幹部:部門重點工作(總經理安排的工作;每月中層幹部會議確定的各部門重點工作;每週考核會安排的工作;部門年度工作目標分解;因生產經營所需隨時增加的工作。)完成的質量和數量。

  b。其他崗位:本崗位崗位職責規定的工作,部門負責人安排的工作。

  定性考核:公司行為規範(工作態度、工作能力、安全、衛生、考勤、行為準則等軟指標)。

  三、組織領導

  公司成立總經理領導下的績效考核小組,組織領導公司員工的考核工作。

  組長:呂文波副組長:徐世興成員:邵尚鋒

  工作職責:

  1、組長負責主持每月、每週考核總結會,對上月考核工作總結,佈置下月各部門工作重點;每週的考核由每週六組織召開。

  2、負責考核制度的討論、修改及監督實施。

  3、負責各部門“定量考核”的評價。

  4、負責安排各部門下週工作重點。

  四、考核標準

  根據公司生產經營情況,公司各部門、各崗位每週工作重點不同,所以考核的標準也不相同(本部門每週考核標準不同,不同部門考核標準不同)。各部門定量考核工作目標和內容根據公司生產經營及管理情況確定。

  定量考核標準說明:

  (1)中層幹部考核專案分值比例由考核小組確定;各部門下屬崗位考核專案分值比例由部門負責人確定。確定分值比例必須科學合理,結合工作重點,不得避重就輕,否則扣相關人員10分。

  (2)評分小計=上一級評分×70%+自評分30%

  (3)考核會時各部門負責人不能提出實質性工作(非日常事務性工作),則視為工作不作為,由考核會扣下週定量考核積分30分。

  (4)定量考核出現產品質量事故、人身安全事故、裝置運轉事故時(以上事故給公司造成經濟損失500元以上),或存在重大安全隱患,本部門本週定量考核積分為零。

  (5)考核會要確定各部門每週重點工作完成的指標:質量要求、數量要求、完成時限、責任人等,由綜合部備案。

  (6)對總經理的決定、指示或公司會議精神貫徹執行情況:未執行扣30分;執行不全面,效果不明顯扣10分。

  (7)下屬崗位員工出現嚴重的工作失誤或違紀行為,視給公司造成的損失或影響扣10-30分。

  (8)出現辦公裝置事故扣10-40分。

  (9)上級考核下級時要尊重客觀事實,不能受人際關係和感情的影響,不得有打擊報復的行為。否則扣相關人員20分。做評價時參照以下判斷基準:

  a工作過程的正確性b工作結果的有效性

  c工作方法選擇的正確性d工作的改進和改善

  e解決問題的能力f責任意識、個人品格

制定管理人員績效考核制度2

  一、銷售員崗位職責

  1、在銷售主管的直接領導下開展各項工作。

  2、熟練掌握業務知識。

  3、積極進行銷售工作,按時完成銷售指標。

  4、負責客戶的資料登記、聯絡、追蹤、看房,簽約直至售後服務等的一條龍服務。

  5、如有疑問應及時向主管反映,並在工作記錄本做記錄,以便在會議上提出讓每個銷售人員分享。

  6、每日認真填寫客戶登記表,工作日報表,每週認真填寫週報表,每週一前上交週報表,每月的最後一週內遞交下月《工作計劃》。

  7、在業餘的'時間充分學習銷售理論和有關知識,接受公司的定期考核。

  8、隨時收集相應的資訊,向公司提供有益的資訊,以利於公司開拓新業務。

  9、定期的去周邊專案進行市場調查並總結本專案與其他專案的優勢和劣勢,在會議上與其他銷售人員進行討論。

  10、銷售員的日報表要在當天晚上或第二天早上9:00之前交,過時不候,也不能補交。如出現該種情況由主管視情況給予相應的處罰。

  11、填寫認購書時,除財務外,銷售員也要寫清購房總價款、單價。

  12、當日值班的銷售員負責電話的接聽。辦公區域不得沒有銷售員,三聲以內必須接電話。接電話一律應答為“您好!____”。要讓客戶聽清楚,然後為客戶在最短的時間內介紹本專案並充分了解客戶的意圖可能的情況下要將客戶約訪來到現場。

  二、銷售員行為準則

  1、對外工作必須堅持以維護本銷售體利益,儘可能使客戶滿意的原則。

  2、在業務交往中,不得洩露銷售部內部機密,不得與客戶進行私下交易牟取個人利益,如有此種情況發生公司將有權解聘該銷售人員並扣發其剩餘佣金與工資。給公司造成重大損失者,公司有權追究其法律責任。

  3、一切按財務制度辦事,客戶交款應到公司辦理,個人不得收取客戶定金及房款。因業務需要用款時,需事先向經理請示。

  4、在業務洽談過程中,應尊重同事,接聽電話和接待客戶時,儘量不把矛盾暴露給客戶,有問題及時、低聲詢問、協調。

  5、在業務工作中,不得以任何形式損害公司及銷售部形象違者予以處分。

  6、忠誠老實,辦事認真,任何人不得從事第二職業或兼職工作。

  7、不準在工作區聊天,不準在工作時間作與工作無關的事。

  8、銷售員不許拿答客問接待客戶,更不許給客戶看。

  9、上班時間不許打私人電話,復機通話時間不得超過三分鐘。

  10、銷售員接聽電話時,確認與對方通話完畢後再掛電話。

制定管理人員績效考核制度3

  一、目的

  為了規範餐廳人員的績效考核管理,提高餐廳服務質量,保證各項工作計劃的完成,特制定此方案。

  二、原則

  (一)定性與定量相結合原則

  儘量採用量化指標,同時結合客人評價、上級主管評估。

  (二)公平、公正原則

  儘量做到相對公平,保證公正

  (三)公開原則

  考核標準的制定是透過協商和討論完成的。

  三、考核辦法

  ①各餐廳均以百分制進行考核

  ②實施目標管理,各種考核目標均以年終考核,各類指標分解到月,逐月考核,年終總決算。

  ③經濟指標以實際完成為準,其他指標按本餐廳實際情況,結合不定期檢查考核情況對目標管理進行考核

  ④設立考核考評小組,由餐廳經理牽頭,負責目標管理考核。

  四、考核目標

  (一)總分考核

  總考核分為100分。

  (二)各專案標及目標值說明

  1.經濟目標

  經濟目標占35分,如下表所示。

  考核指標指標說明/計算公式績效目標值分值得分營業收入考核期內營業收入總數達到_萬元以上,其中:

  1月_萬元2月_萬元3月_萬元

  4月_萬元5月_萬元6月_萬元

  7月_萬元8月_萬元9月_萬元

  10月_萬元11月_萬元12月_萬元20利潤率(餐飲銷售淨利潤/餐飲銷售收入)×100%全年/月綜合利潤率達到_%以上15 2.餐品質量目標

  餐品質量目標占15分

  ①每查到一個不合格產品,扣0.1分

  ②顧客投訴一次,扣2分

  3.服務質量目標

  服務質量目標占15分

  ①顧客投訴一次,扣2分

  ②檢查發現一次服務質量差,扣1分

  ③每月每評上一個優秀服務員,加2分,每評上一個星級股服務員,加5分

  4.財產管理目標

  財產管理目標占10分

  ①裝置設施遺失的,扣1分;非正常損耗的,扣0.5分

  ②餐具遺失的,扣0.5分,非正常損耗損壞的,扣0.1分

  5.安全目標

  安全目標占10分

  ①發生重大安全事故的,扣10分

  ②發現一般安全事故的,扣2分

  ③發現輕微安全事故的,扣0.5分

  ④上級安全檢查不合格的,每次扣1分

  6.衛生目標

  衛生目標占15分

  ①發生重大衛生責任事故的,扣15分

  ②發生一般食品衛生責任事故的,扣3分

  ③發生輕微責任事故的,扣1分

  ④上級檢查衛生不合格的,每次扣1分。

  五、考核結果處理方法

  ①總考核分達到85分以上為合格;考核總分在85分以下的,每份扣每一責任人10元、主管10元、領班10元。

  ②經濟目標考核達到100%為合格;超額完成經濟目標達到10000元的,給予經營管理成員獎勵300元,其中經理50%,主管30%、領班20%。

  ③對第一責任人的考核應結合其崗位目標考核細則同時給予考評。

  ④經營管理成員均參與考核,並同獎同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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