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市員工基本管理規章制度

超市員工基本管理規章制度

  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制度使用的頻率越來越高,制度是指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辦事規程或行動準則。一般制度是怎麼制定的呢?以下是小編收集整理的超市員工基本管理規章制度,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閱讀。

超市員工基本管理規章制度1

  為適應公司全方位規範現代科學管理,保障公司在市場競爭中穩步的發展,結合公司的實際情況和要求,走程式化、標準化、規範化的科學管理方法。讓公司的每位員工樹立愛崗敬業的道德風範。特制定以下員工管理規章制度:

  1、遵守職業道德、主動、熱情、周到地為顧客服務。對待每位顧客必須一視同仁、誠信無欺、不準以貌取人。

  2、上班時必須穿公司統一規定的工作服,配戴工作牌,未穿工作服或未戴工作牌者,一律不準進入賣場。

  3、遵守並執行公司的考勤制度,上班時不遲到、不早退。每月遲到10分鐘以內且不超過3次,將不做任何處罰。超出後每分鐘扣1元,以此類推,同時扣除當月全勤獎,半小時以上按曠工處理。

  4、上班時不準將早點或其它食物帶入賣場內食用,不準先打上班考勤卡再外出吃早點、中餐或晚餐,不準把隨身攜帶的包及其它物品從員工通道帶入賣場內。

  5、不準在上班時間內竄崗、相互聊天、不準在賣場內大聲喧譁、不準在自己所管轄的範圍內與朋友、親屬吹牛、談笑,不準在上班時間內打接私人電話。

  6、在為顧客服務時,必須面帶笑容、熱情周到、不準與顧客頂嘴、不準面無表情、態度冷淡。

  7、在上班過程中,員工之間不準發生吵架、打架等有損賣場形象的行為,違者雙方當事人公司將作辭退處理,並取消當月全部工資及補助。

  8、上班時必須站立服務,不準雙手抱肩、手插褲包、不準雙手叉腰、不準背靠貨架等不良行為。

  9、各櫃員工、必須熟悉各自櫃檯產品的情況、主動向顧客介紹商品的效能、特點、產地、用途、規格、日期等商品情況。

  10、當顧客買不到商品時,應向顧客道歉,並給予建議,其用語為“對不起現在剛好缺貨,讓您白跑一趟,您要不要先買別的品牌試一試”?或“您要不要留下您的電話和姓名,等新貨到時立刻通知您”等。

  11、不知如何回答顧客詢問時,不能說“不知道”,應回答“對不起”請您等一下我請值班經理/主管為您解答。

  12、顧客詢問商品是否新鮮時,應以肯定並確切的態度告訴顧客:“一定新鮮”,如果您買回去不滿意,歡迎您拿來退錢或換貨。

  13、員工應經常使用如下文明禮貌用語:“您好,早上好/中午好/下午好/晚上好!歡迎光臨!請拿好,請慢走,祝您購物愉快!歡迎再次光臨!”等服務用語

  14、及時清理、檢查櫃檯、貨架上的商品是否整齊、豐滿,檢查商品標籤是否與商品相符。

  15、營業前各櫃員工必須搞好本櫃檯四周環境衛生,使之整潔、美觀、整理好貨架上商品,商品陳列必須作到整齊、規範。

  16、上班時,如自己有急事需外出辦理,必須以書面方式申請。本櫃櫃長同意,值班主管稽核方可離崗,未經同意或擅自外出的,按曠工處理。

  17、保持銷售區域的衛生乾淨,整潔。隨時檢查通道是否有空紙箱、垃圾等雜物。如果購物通道有障礙物影響顧客購物,應及時清除。

  18、在賣場內不準隨地吐痰、亂扔垃圾。自己管轄範圍內,如地板如有水跡、汙漬的應自己主動拖掃乾淨。如發現對顧客有不安全因素的,應及時通知巡視員或櫃組長馬上處理。若處理不掉的儘快通知商場經理。

  19、變價商品更改價格必須把實物送到電腦室、電腦員更改價格後,才能更換標價籤,不準私自加價、標價或私分商品。

  20、各區域實物負責人必須對商品、現金、發票進行嚴格管理,如不嚴格把關、造成嚴重損失,實物負責人承擔一切責任。

  21、賣場各區域領用物品必須先是報損商品,在沒有報損商品的情況下,才能領用正常商品,領用商品時必須按正常的領用程式填寫領用單方可領用,如需領換拖把等貴重商品,必須經商場經理同意。

  22、自己用的水杯及打掃衛生用的拖把、掃把、水桶等必須收拾妥當。水杯、抹布不準擺放在貨架上及商品後面,拖把、掃把、水桶等應擺放在指定的位置。

  23、在上班期間,各區域員工若私自更改本櫃或其它櫃的商品價格,即把價格高的商品更換為價格低的商品。自己下班後或通知朋友、親屬前來購買,一經發現一律移交公安機關處理,並取消當事人月工資獎金及其它補助,其人公司做辭退處理。

  24、經常檢查商品的正面是否面向顧客,有無做到整齊碼放及先進先出的`原則,經常檢查商品的生產日期、保質期。由於工作不負責,造成本櫃商品過期的或黴變的,按商品的價值由櫃長、櫃員承擔相應責任。

  25、凡是大宗購物的問到商場員工時,應及時與客服部(辦公室)聯絡,由客服主管部門負責接待業務,各區域櫃組長、員工不得私自向顧客承諾商品可以折價銷售,必須通知客服主管部門負責處理。

  26、各櫃組長、員工必須具有較強的防盜意識,特別留意對容易丟失的本櫃商品及其它櫃的商品,平時應多觀察、多留意、多走動,發現問題及時通知巡視人員。如發現顧客偷盜,員工內盜的應及時與賣場巡視人員聯絡,協助抓獲的員工,將給予10-100元獎勵。

  27、若發現顧客偷盜或員工內盜而不聞不問,不舉報的一經核實,一律給予辭退並扣除本人當月工資及其它補助。

  28、員工在上班過程中,如利用工作之便,監守自盜或內外勾結偷取賣場內商品的,包括贈品及促銷產品,無論情節輕重,一律移交公安機關處理,月工資、獎金等一律扣除,並給予公司500元的經濟補償,本人作辭退處理。

  29、男員工不準留長髮、鬍鬚、長指甲、染髮、不戴耳墜等,女員工不準留長指甲、塗指甲油、不披頭散髮等。

  30、賣場全體員工必須嚴守賣場的商業秘密,切實維護商場的經濟利益。

  31、員工注重儀表、儀容、凡是身有酒味或酗酒者將一律不準進入賣場,如酗酒者在上班時間內影響工作,給公司帶來經濟損失或造成不良影響的,一切後果將由本人承擔,其人公司作辭退處理。

  32、有事需請假的員工,必須提前請假,病假一天以內報請櫃長批准,二天內報請主管批准,三天以上報請總經理。事假1天報請主管批准,2天以上呈報總經理,未經批准同意不來上班的按曠工處理。

  33、遵守公司員工通道管理制度,自覺接受值班人員的工作例行檢查,上、下班時按順序排隊打考勤卡,不準替人或叫其他人代打卡。

  34、賣場在活動期間的搶購價商品,不準在上班時間內,私自隱藏或搶購,違者按內盜處理。上班時間,不準將包寄存在服務檯或自動存包櫃。

  35、公司每月的一次員工大會,員工必須按時參加,遲到者按上班考勤算,不來參加會議或未經同意擅自不參加會議的,公司將按曠工處理。

  36、員工離職必須提前15天以上提交書面辭職申請,否則公司將扣發未發的全部工資、獎金等。

超市員工基本管理規章制度2

  一、保密規定

  未經批准,員工不得向外界、相關部門及個人傳播或提供有關本公司及本部門未公開的資料(包括個人薪金狀況、經營情況等),違者罰款500-1000元,並開除。

  二、儀容儀表

  (一)工裝:

  1、公司將根據員工崗位及工作需要,按規定發給不同的工裝。上崗按規定著裝、乾淨整潔、不得有汙跡(服裝以件為單位,上衣、下衣、鞋、黑色腰帶),如違犯每件罰款10元。(黑色鞋、黑色或藍色褲子、襪子穿肉色絲襪)

  2、工作裝費用員工按成本價現金購買工裝,新上崗員工10天后打條由店長到公司帶領工裝,廠方促銷人員進崗前必須領工裝。

  3、聯營廠家營銷員工作裝必須是符合行業性(帽子、口罩、一次性手套、行業服裝),必須持有(本地)健康證方可上崗,否則罰款50元/每次。

  (二)工作證:

  4、上崗必須佩戴工作證,並佩戴左胸前,員工上崗一週需辦理體檢手續,將體檢報告原件交至公司人資處(有體驗報告不需要辦理健康證),廠方促銷人員辦理健康證後上崗,健康證統一佩帶於工作證下方。上崗證不得反戴,不得亂塗亂貼,如違犯罰款

  10元,保持整潔,在正常使用時間內,破損換證補交5元,丟失辦證需交10元。一線人員每半年免費換一次,行政人員每一年免費換一次。

  儀容:

  5、工作時間淡妝上崗,不允許、摳鼻、掏耳、打哈欠、並注意保持口腔衛生,

  6、女員工不得披長髮上崗,長髮需盤起,不得戴過多飾品,包括耳環、手戒、手鍊(包括紅繩),不得戴誇張飾品,不得留長指甲或指甲塗色、不得紋身,男員工頭髮不能過耳,不得戴項鍊、手戒、不得紋身。

  7、拿取商品時,要輕拿輕放,動作不得蠻橫、粗魯、見地面有紙隨手撿起,不得隨地吐痰、不得戴有色眼鏡。

  上述規定違犯一次處罰10元-50元。

  8、所有員工必須對進店顧客說“您好、歡迎光臨”然後要跟蹤銷售服務。對於離店顧客要說:“您好,歡迎下次光臨”。違者罰款2元/每次

  三、工作紀律

  1、員工必須做到:服從領導(絕對服從、堅決執行)、忠於職守、遵守紀律、努力學習、敬業樂業。對於不服從管理的人員,門店店長有權根據情節給與10元-200元的處罰。

  2、上崗期間不得空崗、脫崗、串崗、私自換班,有事必須請假。違者罰款20元。

  3、考勤應在指定的考勤機上,並在規定時間內進行指紋錄入,如在規定時間外出現錯錄或在規定時間內忘錄,分別按遲到、早退、曠工處理。(若考勤機出現錯誤以領導備份為準)。

  (1)店長級以上人員指紋錄不上以公司考勤制度為準(考勤制度已下發)。

  (2)員工指紋錄不上以公司考勤制度為準。

  4、員工進崗必須在規定的員工通道出入門店,所有員工下衣口袋全部封死,員工出入時應隨時開啟攜帶物品自檢、下班時必須捲起褲腿自檢,員工下班自檢必須一名門店負責人監督、方可出入,違者罰款10元。

  (1)員工帶包上班由店長統一指定地點存放(要隔離貨區),如不按規定執行者對店長處罰30元。

  (2)進入工作區不允許帶包,以便配合部門人員對其進行檢查,員工下班必須履行自檢(各門店店長或副店長,購物廣場防損課成員)當場監督後方可離店,如不按規定執行者對店長(防損課成員)處罰30元。

  5、上崗工作期間不得吸菸,違者罰款,第一次罰款500元,第二次領導免職、員工開除。

  6、不得私藏部門促銷商品或自購商品。如有違犯每次處罰50元。

  7、上崗時間不得從事任何私人事務,出入店必須全部登記(各門店建立員工每日進出登記本放在指定地點)以便檢查崗位情況。如不按規定執行者對店長、副店長、組長、個人、每人處罰20元/每次。

  8、工作時間整理自己工作區、訂貨、上貨、理貨、衛生、遞籃、服務,不得擅自離開自己工作區,到他人工作區聚眾閒聊。不得議論他人及一切不利於團結的語言。違者罰款10元/每次。

  9、工作時間不得吃東西,不得談論影響公司的語言,不得惡語傷顧客,顧客有問必有答,如有違犯每次罰款50元。

  10、顧客投訴一次,對該員工罰款50元,對店長連帶處罰30元,副店長、組長、分別連帶處罰20元。購物廣場客服課課長連帶處罰30元。

  11、員工上班時間不許靠貨架、不許站在購物車內上貨、不許站在登高車最上方上貨(購物廣場)、員工對管理人員要尊重,稱呼“姓+職務”,不允許直接稱呼姓名。管理人員對員工不允許稱呼小名,在工作場合不允許稱兄道弟,不許串崗聊天、不許坐商品上貨、不許坐地服務、不許看書看報、不許私自會客、不許大聲喧譁、不許嘻笑、不許倆人一起外出吃飯、去衛生間、不許浪費水、(喝純淨水不許喝半杯扔半杯)、不許浪費紙張(特別是列印紙張)、不許帶情緒上崗、不許對商品發洩、違犯一項罰款10元/每次。

  12、(1)各門店只允許店長帶手機上崗便於工作聯絡,其他人員一律不允許帶手機上崗,包括副店長、實習店長、實習副店長;在崗期間不得打手機、不得到店外私自會客使用行動電話和相關通訊工具;工作時間內不得外出,打公用私人電話,特別緊急事項可用店長電話,否則違犯每次罰款50元。(若發現後對其進行50元經濟處罰/每次)。

  (2)店長在崗期間,絕不允許打私人電話。如有違犯罰款50元。

  (3)店長下班時可指定一人帶手機在崗以便門店有事與店長聯絡。手機號在商超公司備案。凡是手機不備案的給予50元的罰款/每次。

  (4)各門店座機電話絕不允許打私人電話,如有違犯罰款50元,店長連帶處罰50元。

  (5)各門店店長手機必須24小時開機否則查到一次未開機罰款20元。

  (6)各門店發票必須嚴格管理,絕不允許撕空白髮票給顧客,如有違犯每張對店長罰款500元以上,並視情節輕重給予追究法律責任,請各店長要切記。

  13、各門店人員接收總部騰訊通時一定要及時回覆。且回覆瞭解人姓名。一次不按規定執行者罰款10元/每次。

  14、不服從管理人員,公司企管部檢查人員合理指導,情節輕微,罰款10元或10元以上。

  15、亂扔雜物破壞環境衛生,罰款20元/每次。

  16、對新進崗員工店長要安排好崗位(首先要教他們熟悉工作生活環境,學會銷售、檢查價籤、擦貨、理貨、瞭解商品),必須關心、關愛、每日溝通工作情況及時引導新員工,使新員工早日進入工作狀態,對於不合格的員工要及時向商超公司人事專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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