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發專案財務核算管理制度

研發專案財務核算管理制度

  隨著社會不斷地進步,我們可以接觸到制度的地方越來越多,制度是一種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規章或準則。制度到底怎麼擬定才合適呢?下面是小編精心整理的研發專案財務核算管理制度,歡迎閱讀與收藏。

  第一條為了加強研發經費的管理,促進公司的研究和開發工作,確保研發經費的合理使用,促進公司經濟效益的提高,根據有關規定,結合本公司的實際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研究開發經費是用於進行技術研究、新產品新技術的開發、推廣應用的專項費用。

  第三條研究開發經費必須按計劃統籌安排,節約使用,講求經濟效益。

  第四條研究開發經費的來源:

  1、由本公司根據研發計劃和銷售收入的情況對研究開發專案進行資金的提前安排,研發經費佔當年銷售收入的比例達到5%以上,;

  2、國家、地方對研發專案的專項撥款;

  3、其它方面籌措來用於研究開發專案的費用。

  第五條研究開發經費的使用範圍:

  1、為進行技術研究、開發、新產品、新技術推廣所發生的調研費、資料費、差旅費、技術協作費、材料費、測試儀器的購置費等費用。

  2、為進行研究開發專案評定,進行技術諮詢和學術交流等活動所發生的評審費、諮詢費、會議費等費用。

  3、為開展科技情報及智慧財產權工作所發生的技術資料費、出版印刷費、專利年費等費用。

  第六條技術中心財務處是研究開發經費的'歸口管理部門,具體負責研究開發專案的審定和費用指標方案的制定以及專案結果的評定工作。

  第七條研究開發經費由公司按研究開發專案計劃下達到具體專案,實行專款專用,嚴格管理,不得挪做它用。

  第八條研究開發經費的撥付按照公司資金撥付的規定執行,各專案承擔單位只有在研究開發專案委託開發合同簽訂後才能啟用,並由專案承擔單位按規定的使用範圍嚴格控制、合理使用。

  第九條研究開發有關內容需要與外單位合作或委託其進行的,必須簽訂科研專案外委技術合作研究合同,該合同須由公司科技處審查後才能生效撥款。

  第十條研究開發經費在使用中有關單位分管技術工作的領導,科技部門負責人要按內容控制度授權的規定執行,並按照不同的專案進行核銷。對於公司安排的研究開發專案,承擔單位是公司所屬二級單位者,專案經費日常代報在本單位財務進行,年底或專案完成後轉本公司財務處。

  第十一條研究開發經費在各二級單位報銷時,須由專案負責人、單位分管技術工作的領導稽核,並在核銷票據上簽字後方可到財務核銷;研究開發經費在本公司財務報銷時,須由專案負責人、單位分管技術工作的領導、科技處負責人稽核,並在核銷票據上簽字後方可到財務核銷

  第十二條各專案承擔單位對已發生的研究開發經費要及時填入科技專案月報表報到本公司科技處。有限公司財務處、科技處按內控制度規定每二月核對一次經費支出明細,核對記錄由財務部門、科技部門負責人共同簽字認可。

  第十三條各單位研究開發經費一律不進入本單位成本,年底或專案完成時一次上轉有限公司財務處核銷。

  第十四條對由專案外委技術協作費完成的有關研究內容所取得的成果,在外委技術研究合同中必須明確:有限公司為成果第一享用人;形成的固定資產,產權歸管道儲運公司、有限公司;形成的智慧財產權納入公司、有限公司智慧財產權管理辦法進行管理。

  第十五條各專案承擔單位對於因研究開發工作需要,購置20xx元以上裝置、儀器者,須列入單位固定資產,並經單位資產管理部門簽收後方可到財務核銷,專案完成後辦理有關轉資手續。

  第十六條對於各二級單位自行安排的研究開發專案,其經費使用和管理請遵照此辦法執行。

  第十七條對於研究開發經費的使用情況,有限公司將組織適時審查,如發現經費使用不當的,要追究專案負責人的責任,並視具體情況,收回專案計劃安排的投資款項;如發現違法亂紀行為,追究當事人的法紀責任。

  第十八條各單位必須按每個專案計算實際成本,研究開發專案的成本科目規定如下:

  1、差旅費:用於專案調研發生的差旅費;

  2、情報資料費:為進行專案研究所支付的專項資料費和科技情報費;

  3、檢驗試驗費:為進行專案研究所支付的檢驗、化驗、分析、測量等費用

  4、外委技術協作費:在研究開發專案中,某項工作需要委託其他單位協作或諮詢所支付的費用;

  5、運輸費:研究專案本身直接發生的運輸費;

  6、管理費:為進行研究開發專案評定、技術交流等所發生的評審費、會議費等;

  7、研究用裝置儀器費:為進行專案研究所必須的小型裝置、器具、儀器儀表等購置費。

  第十九條本辦法由開藥(集團)有限公司技術中心負責解釋;

  第二十條本辦法自公佈之日起開始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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