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員工外出管理制度

公司員工外出管理制度

  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很多地方都會使用到制度,制度是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企事業單位,為了維護正常的工作、勞動、學習、生活的秩序,保證國家各項政策的順利執行和各項工作的正常開展,依照法律、法令、政策而制訂的具有法規性或指導性與約束力的`應用文。那麼什麼樣的制度才是有效的呢?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公司員工外出管理制度,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為加強部門員工外出工作管理,提高工作效率、工作質量、特制定本管理規定。本管理規定中所稱“外出工作”是指員工離開辦公場所辦理所有業務、工作事項。

  本規定適合逍遙遊旅遊公司各部門員工;

  一、有下列事情者,可申請外出:

  1.上級交代必須馬上辦理的事務。

  2.在工作上遇偶發事件需要馬上外出處理。

  3.本職崗位上的工作需外出辦理事務的。

  二、外出時間規定:

  視地點之遠近,事情之繁簡,在臨時外出申請單上填寫預估時間,外出人員返回後按照實際到公司時間記錄;

  三、外出注意事項:

  1、員工外出工作應提前安排好工作內容和行程,聯絡確認好外出工作物件並提前填寫《員工外出申請單》,經部門經理簽字確認後,方可外出工作。憑此條到行政人事部前臺進行登記,返回後到前臺備案。

  2、員工應合理安排外出工作時間,預計返回時間應設定在下班時間前。

  3.遇偶發事件需馬上外出辦理的,外出前應到前臺簡單記錄一下,返回應立即補上外出申請單。

  4、私自外出,且外出申請單沒有交到前臺備案的,考勤視為曠工。

  5、.員工外出請注意交通安全,保持手機的暢通,有公司未接聽電話應及時回撥。如中途需要改變或增加工作內容,不能在預估時間內返回者,應電話報告經理並徵得同意後方可改變工作行程。

  四、臨時外出的核準許可權如下:

  1.普通員工:由部門經理核准。

  2.部門經理:由總經理核准,總經理不在由副總經理核准,副總經理不在由行政部經理核准。

  五、外出注意事項:

  考勤人員應嚴格監督,嚴禁包庇、欺上瞞下,若發現有此類情況或工作失職者,對考勤人員進行每次50元的罰款。

  六、本制度由行政人事部制定,經總經理核定後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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