藥房醫保人員管理制度(精選8篇)

藥房醫保人員管理制度(精選8篇)

  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我們可以接觸到制度的地方越來越多,制度泛指以規則或運作模式,規範個體行動的一種社會結構。這些規則蘊含著社會的價值,其執行表彰著一個社會的秩序。那麼制度的格式,你掌握了嗎?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藥房醫保人員管理制度(精選8篇),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藥房醫保人員管理制度1

  為了規範我院的藥房管理,保障藥品安全、有效,根據《醫療機構管理條例》及其《實施細則》、《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以及其《實施細則》、《藥品經營質量管理規範實施細則》、《藥品管理法》、《廣東省藥品生產監督管理辦法》以及《實施細則》等法律法規制定本制度。

  一、人員檔案

  1、從事藥品質量管理、購進、驗收、保管、調配工作的人員建立個人檔案,其中包括身份證影印件、相關職業資格證書影印件、年度業務考核表等。

  2、從事藥品質量管理、調配、驗收、養護、保管等直接接觸藥品的醫護人員每年均在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指定的醫療機構進行健康檢查,並建立健康檔案。

  3、加強醫護人員的職業道德教育,進行藥學法律、法規以及相關專業知識的培訓,在不斷學習中,提高工作人員綜合素質。

  4、加強服務質量管理,藥劑人員收到處方之後嚴格執行“四查十對”:查處方,對疾病型別、年齡、姓名;查藥品,對藥名、規格、數量、標籤;查用藥,對臨床診斷;查配伍,對藥品性狀、用法用量。

  5、每位藥劑人員需層層把關,實行藥品庫管理和分櫃管理,有利於隨時對藥品進行檢查和抽查。

  二、藥品管理

  1、藥品的購進與驗收

  (1)購進的藥品應在保證質量的前提下,嚴格稽核供貨單位、藥品以及銷售人員的資質,從具有合法資格的藥品生產企業採購藥品,並建立供貨單位檔案。

  (2)驗收人員需逐批驗明藥品包裝、規格、合格證明、說明書、標籤和其他標示,遵循並執行進貨檢查驗收制度,做到票、帳、物相符,對於不符合要求的藥品不得購進。

  2、藥品保管

  (1)藥房應按照藥品性質分類進行保管,編號管理,注意溫溼度的監測和管理,溫溼度超出規定範圍的,應及時調控並予以記錄,以防止藥品過期失效、早蝕、黴壞變質。

  (2)工作人員定期對藥品進行檢查和養護,並做好記錄,加強效期藥品的檢查使用,對於影響藥品質量的隱患應及時排除,對於國企、汙染或變質等不合格藥品應按照有關規定及時予以處理。

  (3)對儲存有特殊要求的藥品按照藥品說明書或包裝上標註的條件及有關規定儲存,比如見光易分解的藥物要避光儲存,低溫儲存的藥品宜置於冰箱。

  (4)有關毒、限劇藥的保密,按“毒、限劇藥管理制度,,執行。

  3、藥品調劑

  (1)藥品調配人員須具備藥學專業技術相關資格,一般具體步驟為收方—檢查處方—調配處方—包裝貼標籤——複查處方——發藥。

  (2)收方後應對處方內容、藥品名稱、病員姓名、年齡、劑型、服用方法、禁忌等,詳細審查後方能調配。

  (3)配方時應細心謹慎,必須使用符合藥用規格的原料及輔料,遵守調配技術常規和藥劑科的規定的操作規程,稱量準確,不得估計取藥,調配藥方劑時禁止裸手直接接觸藥品。藥品發放應遵循“先產先出”、“近效期先出”和按批號發放的原則。

  (4)中成藥需行煎、後下、沖服等特殊煎法嚴實按照醫療要求進行加工,以保證中成藥方的質量。

  (5)發藥時應耐心向病人說明服用方法及注意事項,不得隨意向病人介紹藥品性質及用途,避免給病人造成不必要的顧慮。

  (6)保持工作環境衛生整潔,使用過的容器和工具應定期清洗,以免汙染藥品。調劑室補充藥品時,必須細心核對。

  三、醫療器械管理

  按照《醫療器械監督管理條例》的相關規定,從取得醫療器械生產企業許可證的身材企業或者取得醫療器械經營企業許可證的經營企業購進合格的醫療器材,並驗明產品合格證明。若出現因醫療器械所誘發的不良反應,按規定填寫《可疑醫療器械不良事件報告表》並上報。

  四、其他

  1、工作人員必須具備相關的專業合格資格證書。

  2、藥房、藥庫的管理按《醫療機構管理條例》中的相關規定執行。

  3、醫療廢棄物按照《醫療廢物管理條例》中相關規定處理。

  藥房醫保人員管理制度2

  一、目的:

  為規範處方調配人員的.行為,保證處方調配的合法性及安全性。

  二、依據:

  1、《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及其實施條例

  2、《藥品經營質量管理規範》第81、83條,《藥品經營質量管理規範實施細則》第72條。

  3、《處方管理法》。

  4、本院有關管理制度。

  三、適用範圍:

  適用於處方調配人員。

  四、責任:

  處方調配人員對本職責的實施負責。

  五、工作內容:

  1、本崗位工作應由具有一定理論知識和實際操作能力的藥劑士以上藥學專業技術人員擔任。在藥房主任的領導下進行工作。

  2、嚴格執行藥房的各項規章制度。

  3、堅守崗位不得擅離職守。必須離開時,應經負責人批准並安排人員代班。

  4、無特殊原因不得自行換班和無故缺席,違反者按有關規定處理。

  5、認真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嚴格執行醫學專用藥品、醫療用毒性藥品的管理制度以處方管理制度。

  6、藥學專業技術人員調劑處方時必須做到“四查十對”。對處方查對的內容為:查處方,對科別、姓名、年齡;查藥品,對藥名、規格、數量、標籤;查配伍禁忌,對藥品性狀、用法用量;查用藥合理性,對臨床診斷。發出的藥品應註明藥品名稱、用法、用量,注意事項。

  7、加強與各臨床科室的聯絡。對新增藥品和緊缺藥品,應主動、及時地通知臨床科室並介紹新藥和代用品,為臨床提供用藥諮詢;做好醫師合理用藥的參謀,注意及時地糾正臨床用藥中的不合理現象;做好藥品不良反應監察工作;做到優質服務。

  8、工作時著清潔工作衣,掛牌服務,下班前應做好藥品補充和清潔衛生工作。

  9、工作時間不會客、聊天和做私事。

  10、認真做好交接班工作。醫學專用藥品、醫療用毒性藥品要當面點清,填寫好交班簿,否則接班同志可以拒絕接班。如遇不能解決的問題,應及時向藥房主任請示彙報。

  藥房醫保人員管理制度3

  駐店藥師職責

  一、駐店藥師務必遵守職業道德,忠於職守。

  二、駐店藥師務必瞭解本店處方藥,非處方藥使用過程中的有關知識。

  三、駐店藥師務必對處方進行稽核簽字。

  四、駐店藥師依據處方正確調配,對有問題的處方不能擅自更改,應憑醫師更正重新簽字,方可調配銷售。

  五、對消費者購買的藥品,駐店藥師應帶給用藥指導或提出治療推薦。

  處方稽核與管理制度

  一、駐店藥師稽核處方時應注意以下幾點:

  1、病人的姓名、性別、年齡、日期等是否填寫。

  2、文字是否清楚、正確、有無錯誤或筆誤。

  3、核對劑量是否有誤,如因病情需要超過常用劑量,醫師是否已在超劑量下簽字。

  4、有無配伍禁忌。

  5、醫師是否簽字。

  二、銷售特殊管理的藥品,應嚴格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三、處方的《處方藥品登記簿》儲存2年以上備查。

  處方藥調配製度

  一、處方藥務必憑執業醫師(或助理執業醫師)處方方可購買。

  二、駐店藥師對處方進行稽核,依據處方正確調配,發貨人和駐店醫師在處方上簽字。

  三、處方藥不得擅自更改和代用。

  四、對有配伍禁忌或超劑量處方,應當拒絕調配、銷售,必要時須經醫師對處方更正或重新簽字後,方可調配、銷售。

  非處方藥銷售制度

  一、在非處方藥貨區的顯著位置懸掛非處方藥專有標識和警示語。警示語為“請仔細閱讀說明書並按說明書購買和使用”。

  二、非處方藥不得采用有獎銷售附贈藥品或禮品銷售等銷售方式。

  三、對消費者購買的非處方藥,駐店藥師應做好諮詢服務,指導安全用藥。藥品質量管理制度

  (1)藥品進貨務必嚴格執行《藥品管理法》、《產品質量法》、《藥品管理法實施條例》、《合同法》及《藥品經營質量管理規範》等有關法律法規,依法購進。

  (2)進貨人員須經專業和有關藥品法律法規培訓,考試合格,持證上崗。

  (3)購進藥品以質量為前提,從具有合法證照的供貨單位進貨。

  (4)購進藥品要有合法票據,並依據原始票據建立購進記錄,購進記錄載明供貨單位、購貨數量、購貨日期、生產企業、藥品通用名稱、商品名稱、規格、批准文號、生產批號、有效期等資料。票據和購進記錄應儲存至超過藥品有效期後一年,但不得少於二年。

  (5)購進進口藥品要有加蓋供貨單位質管部門原印章的《進口藥品註冊證》或《醫藥產品註冊證》和《進口藥品檢驗報告書》影印件隨貨同行,實行進口藥品報關制度後,應附《進口藥品通關單》。

  (6)首營企業與首營品種的稽核務必按照“首營企業與首營品種稽核制度”的規定執行,填寫“首營企業審批表”和“首營品種審批表”,並進行相應的質量審查,經審批合格後方可經營。

  (7)購進藥品的合同要有明確的質量條款資料。

  (8)定期對進貨狀況進行質量評審,一年至少1-2次。認真總結進貨過程中出現的質量問題,加以分析改善。

  藥品進貨和驗收質量管理制度

  一、門店藥品進貨應嚴格執行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務必從加盟連鎖公司或受公司委託的藥品批發企業購貨。

  二、門店嚴禁從非法渠道採購藥品。

  三、門店在理解配送中心統一配送的藥品時,應對藥品質量進行逐批檢查驗收,按送貨憑證的相關專案對照實物,對品名、規格、批號、生產企業、數量等進行核對,做到票貨相符。

  四、驗收時如發現有貨與單不符,包裝破損,質量異常等問題,應及時報告公司銷售和質量管理部門,在接到公司質量管理部門的退貨通知後,再作退貨處理。

  五、驗收進口藥品,應有加蓋連鎖公司紅色印章的《進口藥品註冊證》和《進口藥品檢驗報告書》影印件,藥品應有中文標籤和說明書。

  六、藥品驗收合格,質管人員應在送貨憑證上籤上“驗收合格”字樣並簽名或蓋章。

  七、藥品購進票據應按順序分月加封面裝訂成冊,儲存至超過藥品有效期一年,但不得少於兩年。

  藥房醫保人員管理制度4

  一、調劑人員務必具有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思相和高尚的醫藥道德,對工作認真負責,把好藥品質量關,確保病人用藥安全有效。配方人員要以認真負責的態度,根據正式處方或領藥單調配發藥,非我中心處方不予調配。

  二、收方時,對處方資料審查核對無誤後,方可調配,如處方資料不委妥或錯誤時,應與處方醫師聯絡更正後方可調配。

  三、配方時應按調配技術常規和操作規程稱量標準,不得估量取藥,診處方及搶救用藥保證隨到隨配。配方應細心迅速和準確,嚴格執行核對制度,計價配方,核對發藥人均需在處方上簽名。

  四、對已發出的藥品原則上不予退回,如特殊狀況,確需退藥時,只限有限注射劑和原包裝片,丸劑,經醫師用紅筆開出退方,方可退回。調劑室的分裝人員務必詳細複核在藥袋上寫清藥名,含量及數量。

  五、調劑室的藥品及調配用具要定位放置,用後放回原處。貯藥瓶應保留原包裝,並每日檢查開零藥品批號。

  六、對毒藥及貴重藥品,當日核對,發現問題或錯長錯短及時核對。

  七、藥品要定期檢查有效期,嚴防過期失效的現象發生工作人員注意個人衛生和室內衛生,工作時光應持續肅靜,不得大聲喧譁,嚴格遵守勞動紀律,堅守工作崗位,工作時光有事離崗要請假,不得擅自脫崗。非本室人員不得入內。

  藥房醫保人員管理制度5

  為了做好藥房的管理工作,提高員工服務質量,全體員工務必遵守以下規章制度:

  1、樹立顧客至上,服務第一的思想,員工上班時著裝要統一、整潔,精神要飽滿,服務要熱情、周到,掛牌上崗;

  2、全體員工務必遵守藥店的一切規章制度做到不遲到、不早退、不無故請假。如上班遲到罰款10元;利用上班時光做私活、看病、打針等,作早退處理,罰款20元;無故早退作曠工處理;如有特殊狀況請假,應先書面提出申請,事假1天交櫃長批准後方可,2天以上交經理批准後方可,否則做曠工處理,曠工一次罰款50元。曠工二次則自動除名;

  3、全體員工務必自覺遵守上下班制度,上班以前務必過早、更衣完畢,早班人員8:00準時上班,中班人員14:00時上班,違者作遲到處理;午飯時光除特殊狀況嚴禁喝酒,輪流吃飯時應在指定地點進行,違者罰款10元;

  4、員工每一天做好半小時的交接班工作,對當天本班的進貨入庫狀況必須要與對班交代清楚,如果發現問題就應及時反映並及時解決;

  5、上班時光不得做與工作無關的事情,不得上網、玩遊戲、聽歌等,違者罰款10元,超過三次者予以開除;

  6、遵守衛生制度,早班上班前應做好店堂及衛生間的清潔衛生。經理負責作定期或不定期衛生檢查工作,如發現衛生不合格的,店長罰款10元,櫃長務必督促當班員工做好每一天清潔衛生工作;

  7、當班員工務必每一天檢查自我管理貨架上的藥品存放狀況,做到隨時整理貨架,隨時補充貨源,如果發現當班員工庫存有貨,不及時補充,對已銷售完的普藥不造計劃或顧客需要的藥品明明庫存有但說沒有的狀況,視情節予當事人處以100元罰款。情節嚴重者作開除處理,藥品上櫃必須要做到先進先出,如發現遠期批號先售出而櫃上還擺放近期批號或者兩種批號都有者,追究櫃檯實物負責人的經濟損失;

  8、每一天由店長擬定進貨計劃,交經理核實後統一進貨;

  9、貨架上的標籤任何人不得擅自拿掉或更改,務必透過藥店經理核實批准後,才可撤消或更改;

  10、對於效期藥品(3-6個月內的藥品),各班要做到心中有數,有計劃,有步驟的促銷,儘可能避免和減少損失,如可推銷的效期藥品不及時進行促銷,造成損失藥店與工作人員各賠償一半;

  11、如發現員工與顧客發生口角,無論什麼原因,吵架的一律罰款50元;員工在店堂內吵架,現場各罰款50元,如不服從管理者予以開除。

  12、工作人員不得私自理解產品促銷,一經發現予以開除;

  13、促銷禮品一律交收銀臺統一存放,並如實登記。其他人員不得私自動用,違者罰款10元;

  14、如遇到顧客退換貨,要認真對待,核實狀況後交經理簽字及時解決(無論哪個班賣的藥品,小票核實認可後務必及時解決),不得相推託,否則每人罰款20元;

  15、對於表現優秀的員工我們在月評後給予50到100元獎勵。以上規章制度望全體員工自覺遵守,如嚴重違反制度予以辭退處理。

  藥房醫保人員管理制度6

  一、藥劑師收方後應對處方資料、病員姓名、年齡、藥品名稱、劑量劑型、服用方法、禁忌等,詳加審查後方能調配。

  二、遇有藥品用量用法不妥或有禁忌處方等錯誤時,由配方人員與醫生聯絡更正後再行調配。

  三、藥房人員應按照藥品性質、分類保管、注意溫度、溼度、通風、光線等條件,防止藥品過期失效,蟲蛀黴爛變質。

  四、中藥方劑需先煎後下、沖服等特殊煎法的藥物,必需單包註明。藥房管理制度。對需臨時炮製的中藥材,應切實按照醫療要求進行加工,以保證中藥湯劑的質量。

  五、配方所用醫療用毒性中藥飲片和二類藥品按特殊管理藥品管理制度執行。

  六、每一天配方前務必校對衡器,配方完畢整理營業場所,持續櫃櫥內外清潔,無雜。

  七、處方調配需嚴格核對後方可發出。發藥人及核對人均需在處方上共同簽字。

  八、發藥時應耐心向病員說明服用方法及注意事項,不得隨意向病員介紹藥品性質及用途,避免給病員增加不必要的顧慮。

  九、調劑臺及儲藥瓶等應持續清潔,並按固定地點放置,用具使用後立即洗刷乾淨,放回原處。

  十、注意安全保衛工作,防止貴重藥品人盜,設立消防裝置,防止火災。

  藥房醫保人員管理制度7

  一、為確保調配工作的正常進行,未經藥房人員同意,其他非工作人員不得隨便進入。住院部藥房實行交接班制度,按時進行交接班,接班者務必提前15分鐘接班,接班者未到達前,交班人不得離開。二。在處方配方前對其資料、病員姓名、年齡、藥品名稱、劑量、劑型、服用方法禁忌等,詳加審查後再配發。調劑人員對處方所列藥品不得擅自更改或越權自作主張用其他藥品代用。遇處方有藥品用量、用法不妥或有配伍禁忌等錯誤時,由配方人員與醫師取得聯絡,待更正後再行配方。

  三、配方時應細心謹慎,遵守調配技術常規和藥劑科的操作規程,稱量準確,不得估計取藥,調配西藥方劑時,嚴禁直接用手接觸藥物。

  四、散劑及膠本劑的重量差異限度、檢查方法按照有關規定辦理。對毒藥的處方調配,按照“毒、劇、麻限管理制度”及國家有關藥品管理和本院制定的實施細則執行。

  五、發出的方劑,應將服用方法詳細寫在瓶簽上或藥袋上,凡乳劑、混懸劑或易產生沉澱的液體方劑,務必註明“服前搖勻”;外用藥應當註明“用前搖勻”及“不可內服”等字樣。

  六、中藥方劑需先煎、後下、沖服、燒焦、醋制或鹽炒等特殊煎藥法的藥物,務必按照處方要求單獨另包和宣告清楚。對需由藥房人員臨時炮炙的中藥材,應切實按照要求務必進行加工,以保證中藥湯劑的醫用質量。

  七、發藥時應耐心地向病員說明,服用方法及注意事項,不得隨意向病員介紹藥品的性質、用途或副作用,避免給病員增加不必要的思想顧慮,造成不良後果。

  八、調配處方時應經嚴格核對後方可發出,發藥人要在處方上簽字或蓋章,若發生差錯事故,應當立即報告負責人,並立即進行處理。處方按先後秩序配發,急診處方優先,務必隨到隨配。

  九、藥房應在配方場所內為病員帶給諮詢服務,指導病員合理、安全用藥;設定意見簿,公佈監督電話,對病員的批評或投訴要及時加以解決。

  十、發藥務必做到有處方、有發票,嚴格核對含量和數量,嚴禁私自收款發藥。

  藥房醫保人員管理制度8

  1、藥房工作人員憑本院醫師處方配藥,收方後應對處方資料、病員姓名、年齡、藥品名稱、劑量、劑型、服用方法、禁忌等詳加審查後方可調配。

  2、遇有藥品用法用量不妥、禁忌處方或處方字跡辨認不清等狀況時,由配方人員與開方醫師聯絡更正後再進行調配,不得私自塗改或代開處方。

  3、配方時應細心謹慎,嚴格遵守技術操作規程,變質、過期、包裝不完整藥品不得發出,不得估計取藥,調配西藥方劑時禁止用手直接接觸藥物。

  4、內含毒藥、限劇藥及麻。醉藥的處方調配按“毒、限劇藥管理制度”及國家有關麻。醉藥品的規定辦理。

  5、處方調配結束須嚴格核對並簽名後方可發出,發藥時應耐心向病員說明服用方法及注意事項,不得隨意向病員介紹藥品性質及用途,避免給病員增加不必要的顧慮。

  6、發出的方劑,應將服用方法詳細寫在瓶籤或藥袋上。凡乳劑、混懸劑及產生沉澱的液體方劑,務必註明“服前搖勻”。外用藥應註明“用前搖勻”及“不可內服”等字樣。

  7、急診處方務必隨到隨配,其餘按先後次序調配。

  8、嚴格執行門診用藥量規定。對超過用藥量處方,藥房工作人員應請醫師修正後再調配。

  9、加強藥品管理,防止變質與失效。毒麻藥品,設專櫃加鎖保管,並由專人負責。

  10、藥房應定期清領藥品,每日統計當天處方,並做好貴重藥品逐日消耗登記。

  11、加強與臨床各科室的聯絡,徵求對藥品供應要求,瞭解用藥狀況,用心介紹、推薦新藥。

  12、普通處方保管一年,毒麻處方保管三年,到期報醫院領導批准後銷燬。

  13、藥房內應整齊、清潔,藥品按類存放,器具用後放回原處。

最近訪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