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位醫保內部管理制度(精選12篇)

單位醫保內部管理制度(精選12篇)

  在現實社會中,制度使用的頻率越來越高,制度是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辦事規程或行動準則。想學習擬定製度卻不知道該請教誰?以下是小編整理的單位醫保內部管理制度(精選12篇),歡迎閱讀與收藏。

  單位醫保內部管理制度1

  一、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病歷必須單獨管理。

  二、醫院必須為醫保患者建立門診及住院病歷,醫保病歷單獨管理,就診記錄應清晰、準確、完整,並妥善儲存備查,門診處方和病歷至少儲存2年,住院病歷至少儲存15年。

  三、合格的病歷裝袋後按編號上架保管。

  四、凡出院患者病歷,應於病人出院後72小時內全部回收到病案室。

  五、病歷排放的時間、編號要清楚,以方便查詢。

  六、病案室要保持衛生、清潔,注意檔案架的使用和保護。

  七、保持病案室通風,病志擺放整齊,完好無損。

  八、病案管理人員必須會使用滅火器材。

  九、嚴守病案資料保密制度。

  十、特殊病、轉診、轉院病人的病案單獨管理,包括異地治療的病歷及相關資料影印件。

  單位醫保內部管理制度2

  為了更好的落實上級醫保中心的各項制度,發揮我院自我管理的能動性,強化競爭機制,保證醫療保險基金正常使用,特制定醫保查房制度如下:

  1、醫保查房由醫保科人員每天查房。

  2、查房人員要求清楚準確的記錄好查房記錄。

  3、各科室主任或護士長必須一起下到病房查房。

  4、查房要求帶醫療證逐個對照看是否是患者本人,查閱、調閱有關資料各科室醫務人員應積極配合。

  5、患者如果有在問清什麼原因,當班醫護人員是否清楚,是否有請假條。

  6、各科醫護人員在收治醫保患者就診時,必須認真進行身份識別。查房時發現偽造、冒用和塗改的證件或與所持醫療證、身份不符時,拒絕記帳扣留醫保證並及時上報上級醫保中心。

  7、查房時積極宣傳醫保政策,解答好患者不清楚的問題。

  8、各科醫護人員應自覺接受監督檢查,及時如實的提供有關情況資料。

  單位醫保內部管理制度3

  一、醫保患者必須符合《遼寧省綜合醫院住院病人診斷標準》方能住院,需持醫療證、身份證和住院通知單到住院處辦理住院手續,由醫保科審查人、證是否相符。

  二、醫保患者住院後,到醫院醫保科登記備案在24小時內上報上級醫保中心。

  三、醫保患者住院後,應早診斷、早治療,疑難病要在三天內做出診斷。為醫保患者提供優良的醫療服務,不得無故推委。

  四、各種輔助檢查要合理,堅決杜絕不必要的輔助檢查及重複檢查,所有的輔助檢查必須下達醫囑,必要的重複檢查及重複檢查,所以的輔助檢查必須下達醫囑,必要的重複檢查病志要有記錄。凡病人使用基本醫療保險《目錄》之外的診療專案和藥品須經治醫生提出申請,患者或家屬同意簽字,科主任、主管院長同意簽字,醫保科審批後方可實施。

  五、在治療上要做到合理用藥,所有用藥必須有醫囑,不使用與本病無關的藥品,如病情需要,病志中要做詳細的記載,嚴格執行《藥品目錄》,使用目錄外藥品須經治醫生提出申請,患者或家屬簽字,科主任、主管院長同意簽字,醫保科審批後方可使用。

  六、要嚴格加強住院管理,不準掛床住院、通勤住院和頂替住院,出院帶藥不超過三天量。

  單位醫保內部管理制度4

  一、凡滿足《遼寧省綜合醫院住院病人疾病診斷標準療效評定標準》條件的需住院的醫療保險患者,由住院處審查人、證、卡須相符,ic卡由住院處保管(急、危、重症來持證、卡者,須24小時完成補辦手續)。

  二、病人住院後,一般情況下當日做出診斷,確定治療方案,疑難病要在三天內確定診斷,要做到不延診、不誤診、不漏診、早診斷、早治療。

  三、凡需要會診的病人,按醫院會診制度執行。

  四、各種輔助檢查要合理,堅決杜絕不必要的輔助檢查及重複檢查,所有的輔助檢查必須下達醫囑,必要的重複檢查病志要有記錄。凡是基本醫療保險支付部分費用的診療專案須由經治醫生提出申請,科主任簽字後,家屬或患者簽字。到醫保科審批後方可實施。

  五、在治療上要到合理用藥。所有用藥必須有醫囑,不使用與本病無關的藥品,如病情需要,病志中要做詳細記載,嚴格執行《醫保藥品目錄》表,在《藥品目錄》內的需藥品須由家屬或患者簽字及科主任簽字醫保科同意,醫保中心批准方可使用,不得使用“回扣”“促銷”藥品,否則後果自負。

  六、嚴格按《遼寧省綜合醫院住院病人疾病診斷標準、療效評定標準》安排參保人員入院、出院,不得以任何理由分解住院或掛名住院,不得推委患者。對出院患者在《門診手冊》中記錄出院小結,防止重複住院。同一種病15日內不能重複住院,對於符合轉診條件,須科主任簽字,醫保科登記,主管院長審查登記蓋章,報醫保中心同意後方可外轉,轉出醫院須是上級定點醫療保險機構。

  單位醫保內部管理制度5

  1、認真貫徹執行醫療保險法律法規和政策,建立健全醫保工作的規章制度。嚴格執行寧波市城鎮職工醫療保險各項配套政策和管理辦法。

  2、努力學習、宣傳醫保政策規定,提高業務素質。積極主動的支援、配合和協調醫保部門的各項工作,並結合實際執行情況提出意見和建議。不斷提高城鎮職工醫療保險管理服務水平,努力為廣大參保患者提供優質高效的服務。

  3、在分管院長領導下,認真遵守《醫療定點機構服務協議書》的各項規定,嚴格按照協議要求開展醫保管理工作。負責全院醫保管理工作。協調好醫保管理中心,參保職工、醫院等多方面的關係,為醫保患者營造一個通暢的綠色就醫通道。

  4、每天做到登入市醫保管理中心QQ群,及時準確掌握醫保資訊,規範工作行為,熟練掌握操作規程,認真履行崗位職責。

  5、設專人負責計算機醫保區域網的管理和維護,保證計算機硬體、軟體和系統的正常執行。堅持資料備份制度,保證網路安全通暢。

  6、準確做好醫保資料對帳彙總工作,對醫保月終結算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及時做好整改。

  7、每日一次進入《寧波醫保中心——內網首頁》、《慈溪市醫療申報稽核登陸介面》掌握醫保新政策、本院醫保管理信譽、醫保定額結算、醫保結算剔除通知等,針對出現的問題及時提出整改方案。

  單位醫保內部管理制度6

  根據慈溪市社保局醫療保險管理和醫療管理檔案精神,結合我院實際,特制定醫院醫療保險、工作的有關規定。

  一、認真核對病人身份。參保人員就診時,應核對證、卡、人。嚴格把關,遏制冒用或借用醫保身份開藥、診療等違規行為;實行首診負責制,接診醫生如實在規定病歷上,記錄病史和治療經過,嚴禁弄虛作假。

  二、履行告知義務。對住院病人告知其在住院時,要提供醫保卡,住院期間醫保卡交給收費室保管。

  三、嚴格執行《寧波市基本醫療保險藥品目錄和醫療服務專案目錄》,不能超醫療保險限定支付範圍用藥、診療,對提供自費的藥品、診療專案和醫療服務設施須事先徵得參保人員同意,並在病歷中籤字確認,否則,由此造成病人的投訴等,由相關責任人負責自行處理。

  四、嚴格按照《處方管理辦法》有關規定執行。每張處方不得超過5種藥品(西藥和中成藥可分別開具處方),門診每次配藥量,急性病一般不超過3日量,一般疾病不超過七日量,慢性疾病不超過半月量。住院病人必須在口服藥物吃完後方可開第二瓶藥,否則醫保做超量處理。嚴格掌握用藥適應症,住院患者出院時需鞏固治療帶藥,參照上述執行。

  五、嚴格按規定審批。醫療保險限制藥品,在符合醫保限制規定的條件下,同時須經過醫院審批同意方可進醫保使用。否則,一律自費使用,並做好病人告知工作。

  六、病歷書寫須規範、客觀、真實、準確、及時、完整記錄參保病人的門診及住院病歷,各種意外傷病人,在門、急診病歷和住院病程錄中必須如實的記錄意外傷害發生的時間、地點和原因。

  七、合理用藥、合理檢查,維護參保病人利益。住院病人需要重複檢查的必須有原因分析記錄。控制抗菌藥物和自費藥使用

  八、嚴格掌握醫療保險病人的入、出院標準。嚴禁分解門診處方開藥、人為分解住院人次;禁止掛床住院或把門診治療、檢查的病人作住院處理,住院病歷內容必須規範完整,

  九、嚴格按照規定收費、計費,杜絕亂收費、多收費等現象。住院部實行每日清單制,每日清單應交給患者簽名確認,要做到及時計費,杜絕重複收費,各種費用記帳必須與病歷醫囑相符合。由於亂收費、多收費、重複收費產生的醫保拒付款全額由相關責任醫生、護士負責。

  十、全體醫生透過各種渠道充分了解醫療保險的相關政策,醫院定期對醫保工作進行檢查公示,對最新醫保政策、檔案等及時組織進行院內組織學習。

  十一、醫保管理中心所提供的終端軟體,要妥善維護;醫保新政策出臺,按要求及時下載和修改程式,及時上傳下載,確保醫保資料安全完整,為參保病人提供全天候持卡就醫服務。

  對違反以上制度規定者,按職工獎懲條例處理,並全額承擔醫保拒付款。

  單位醫保內部管理制度7

  1、在院長的領導下負責醫院醫療保險管理工作。

  2、積極開展醫療保險所涉及的各項工作。

  3、認真履行《基本醫療保險定點服務協議》及各項配套管理規定。

  4、主動向院長反饋醫保執行情況,積極協調處理臨床、門診、藥劑、財務、計算機等相關部門有關醫保事宜。

  5、及時組織醫保相關人員學習醫保工作的要求、程式和制度,使其能夠熟練的進行工作。

  6、定期檢查各科室執行醫保政策和藥品使用情況,定期檢查財務部門費用結算情況,並根據檢查情況進行月終考核,確保醫保工作落實到位。

  7、積極組織醫保相關科室按時完成市保管理中心佈置的各項工作任務。

  單位醫保內部管理制度8

  一、建立醫院醫療保險管理組,在院長領導下開展工作。設立醫療保險辦公室並配備1名專(兼)職管理人員,具體負責本院醫療保險工作。

  二、制定醫保管理措施和具體的考核獎懲辦法,醫保辦有明確的崗位職責,健全與醫療保險管理相適應的內部管理制度和相應措施。

  三、建立醫保管理網路,貫徹落實相關的醫保規章制度。負責定期對醫保業務和醫療行為進行規範、協調、考核、監督,對門診處方量、出院病歷、出入院標準掌握以及出院帶藥情況進行定期的自查、抽查、考核、監測和分析。

  四、規範醫療行為,認真貫徹執行醫療保險各項政策規定,按時與市醫保中心簽訂醫療保險定點服務協議,按照協議規定履行相應權利和義務。

  五、嚴格執行衛生行政部門規定的各項醫療技術操作規範、病案管理和相關業務政策規定,合理檢查、合理用藥、合理治療。

  六、採取措施杜絕如違法犯罪、酗酒、鬥毆、自殺、自殘等行為發生的醫療費用,落實為參保病人醫療費用自費告知制度。

  七、採取切實措施,落實醫療保險住院費用控制標準,合理控制醫療費用過快增長,杜絕冒名住院、分解住院、掛名住院和其它不正當的醫療行為,控制並降低住院藥品佔比、自費率佔比,確保醫療保險藥品備藥率達標,將醫療保險各項考核指標納入醫院整體考核管理體系之中。

  八、做好醫療保險收費專案公示,公開醫療價格收費標準。規範藥品庫、費用庫的對照管理,規範一次性醫用材料的使用管理。

  九、嚴格執行醫保規定,確保資料的準確及時傳送和網路的正常通暢執行。

  十、及時做好協調工作,加強醫院醫保、資訊、財務、物價部門與社保中心相關部門的對口聯絡和溝通。

  十一、定期組織醫務人員學習醫療保險相關政策和業務操作,正確理解、及時貫徹落實醫療保險有關規定,按照醫療保險政策規定和醫療規範指導檢查各部門醫

  十二、加強醫療保險的宣傳、解釋,設定“醫療保險宣傳欄”,公佈舉報獎勵辦法和監督電話,公示誠信服務承諾書。正確及時處理參保病人的投訴,努力化解矛盾,保證醫療保險各項工作的正常開展。

  單位醫保內部管理制度9

  1、對前來就醫的患者,接診醫生要詢問是不是醫保病人如果是醫保病人要核對持卡人和就醫者是不是為同一人,嚴格拒絕持他人的醫療卡就醫,並對來人進行耐心的解釋。

  2、要主動向病人介紹醫保用藥和自費藥品範圍,儘可能最大限度的使用老藥、常用藥和甲類藥。

  3、堅持使用醫保用藥和非醫保用藥分處方開方的'原則,堅決杜絕大處方、人情方、不規則用藥處方和不見病人就開處方等違規行為。

  4、對處方用藥有懷疑的病人,請他在醫療保險用藥範圍的明細表中進行查詢,讓病人做到明明白白看病,明明白白治療,明明白白用藥,明明白白消費。

  5、對門診持《職工醫療保險特定病種門診病歷處方本》的病人,嚴格按審批得病種對症用藥,認真掌握藥品的適應症、用藥範圍和用藥原則,堅持執行低水平、廣覆蓋、保障基本醫療需求的原則。

  6、對進行和使用非醫保範圍的醫療服務,要徵的醫保病人的統一,以避免醫保病人個人承擔的費用增加。

  單位醫保內部管理制度10

  1、做到就診患者身份證件與參保人員本人相符,病與症相符,所患疾病與所使用的藥品、診療專案相符,藥品與需要的數量相符,使用的藥品數量、診療專案與費用相符。

  2、辦理門診收費時,如發現所持證件與身份不符,應扣留卡,並及時通知醫保辦。

  3、應進行非醫保支付病種的識別,發現因鬥毆、酗酒、違法犯罪、自殺、自殘患者和因工負傷、生育、交通事故等患者使用醫保卡就診應及時通知醫保辦。

  4、嚴格執行醫保管理中心制定的醫保特定病種門診的管理規定,依據診斷標準客觀做出診斷,不得隨意降低標準或弄虛作假。正確使用特定病種門診病歷處方,認真做好記錄。

  5、凡向參保人員提供超出醫保範圍以外的用藥、治療、,應徵得參保人員或其家屬同意,未經參保人員同意和簽定協議的,由此造成的損失和糾紛由醫護方當事人負責。

  6、醫保目錄內的同類藥品由若干選擇時,在質量標準相同的情況下,應選擇療效好、價格較低的品種。

  7、嚴格執行醫療質量終結檢查制度。

  8、認真做好醫保目錄通用名的維護工作。新購藥品應及時調整醫保型別並上傳至醫保管理中心。

  9、按時與銀行日終對賬,向醫保中心上傳結算資料,及時結回統籌基金應支付的住院費用,做到申報及時、資料準確

  10、做好醫保網路系統執行正常,資料安全。

  單位醫保內部管理制度11

  1、熟悉並管理全院醫保網路系統和通迅線路的分佈,熟練掌握全站醫保計算機裝置的執行狀態。能排除一般故障。對重大系統故障要及時聯絡有關部門儘快解決,並如實記錄。

  2、負責醫保系統軟體的日常維護,定期對主機系統資源和資料庫資源的維護和管理,並對病毒做好預防措施。

  3、認真學習醫保各項規定,熟練使用應用程式,經常對目錄庫進行必要的檢查及維護。

  4、對新增及有疑問的藥品和診療專案,及時作上傳處理,由醫保管理中心統一進行控制。

  5、定期向醫保管理中心上傳藥品和診療專案庫,以便進行核對。

  6、負責對醫保工作人員進行指導和安全培訓,確保系統安全執行。

  單位醫保內部管理制度12

  一、病員住院期間,其住院病歷由所在病區負責整理、統一保管。病區應將收到的住院病員的檢查報告等結果於24小時內歸入住院病歷。病員出院後的住院病歷由病案室負責保管,年限不少於30年。

  二、急診留觀病歷和住院病歷分別編號儲存。入院病歷、入院記錄及所有主觀病歷應標註連續的頁碼。

  三、科室必須嚴格保管病歷,嚴禁病員翻閱病歷。嚴禁隱匿、銷燬、搶奪、竊取病歷。

  四、病歷在科室、護保中心、住院處(醫保辦)和病案室的流透過程中,應嚴格簽收制度。

  五、住院病歷、急診留觀病歷因醫療活動或影印、複製等需要帶離病區時,應由科室指定專人負責攜帶和保管。

  六、病歷借閱:

  1、除涉及病員實施醫療活動的醫務人員及醫教部相關人員外,其它任何機構和個人不得擅自借閱病員的住院病歷。

  2、本院正式醫務人員(含有處方權的研究生)一次借閱不得超過20份;合同醫生、進修生須經上級醫生同意後方可借閱,一次不得超過2份。借閱病歷應儘快歸還,借閱最長時限不超過5天。

  3、借閱者須持正式印章前往病案室借閱,不得他人代借、轉借。

  4、借閱者應愛護病案,確保病案的完整。丟失病案者將視情給予經濟和行政處罰。

  5、本院醫師調離,轉業或其他原因離開本院,歸還全部所借病案後方能辦理離院手續。

  八、病歷影印(在醫務人員按規定時限完成病歷後予以提供):

  1、對下列人員和機構影印或複製病歷資料的申請應當受理:

  (1)病員本人或其代理人。

  (2)死亡病員近親屬或其代理人。

  (3)保險機構。

  2、受理申請時,申請人按照要求應提供有關證明材料:

  (1)申請人為病員本人的,應當提供其有效身份證明。

  (2)申請人為病員代理人的,應當提供病員及其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證明及代理關係的法定證明材料

  (3)申請人為死亡病員近親屬的,應當提供病員死亡證明及其近親屬的有效身份證明及近親屬的法定證明材料。

  (4)申請人為死亡病員近親屬代理人的,應當提供病員死亡證明、近親屬及其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證明、近親屬關係的法定證明材料、代理關係的法定證明材料。

  (5)申請人為保險機構的,應當提供保險合同影印件,承辦人員的有效身份證明,病員本人或者其代理人同意的法定證明材料;病員死亡的,應當提供近親屬或者其代理人同意的法定證明材料。合同或者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3、公安、司法機關因辦理案件,需要查閱、影印或者複製病歷資料的,由公安、司法機關向醫教部出具採集證明的法定證明及執行公務人員的有效身份證明後方可給予協助辦理。

  4、可以為申請人影印或者複製的病歷資料包括:住院病歷的入院記錄、體溫單、醫囑單、化驗單(檢驗報告)、醫學影像檢查資料、特殊檢查(治療)同意書、手術同意書、手術及麻醉記錄單、病理報告、護理記錄、出院記錄。

  九、發生醫療問題爭議時,由醫教部醫療科專職助理員在病員或其有關人員在場的情況下封存病歷。封存的病歷由病案室負責保管。封存的病歷可以是影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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