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務人員職業安全管理制度

醫務人員職業安全管理制度

  在現實社會中,大家逐漸認識到制度的重要性,制度是要求成員共同遵守的規章或準則。相信很多朋友都對擬定製度感到非常苦惱吧,下面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醫務人員職業安全管理制度,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第一條為維護醫院工作人員的職業安全,有效預防醫院工作人員中出現職業危害,保護勞動者的健康,制訂本制度。

  第二條職業危害指醫院工作人員在職業活動中,接觸職業性有害因素引起的傷害。

  第三條醫院工作人員包括醫療、護理、醫技、藥技、行政、後勤等所有工作人員。

  第四條對職業危害的預防,醫院以貫徹落實職業病防治法為主進行預防。

  第五條各科室、部門應積極主動掌握工作環境、性質下可能產生的執業危害因素、危害後果和應當採取的職業防護措施,建立健全有科室特色和針對性的防護制度,嚴格操作規程,健全各項規章制度。

  第六條對工作中可能產生的職業危險因素、危害程度及時告知員工,讓職工知曉職業危害有關情況。

  第七條各科室、部門應提供符合防治職業危害的`防護設施和個人使用的防護用品。

  第八條加強工作人員對醫療環境中職業安全防護教育。上崗前對職工進行醫院感染、職工防護、安全工作技術和方法等崗前培訓。醫院不定期進行職業衛生教育培訓,對員工進行有關知識培訓。

  第九條醫院為職工提供員工保健體檢,並建立職工健康檔案,及時發現潛在問題,讓職工享受到有關的健康服務。

  第十條要求職工本人加強防護,增強自身防護意識,培養良好的工作習慣,凡違規操作,責任自負。

  第十一條在發生職業病危害事件時,應在十二小時內及時向相關部門報告,加強資訊溝通與傳遞。資訊上報內容包括:職業病危害概況:發生時間、部位以及事件現場情況;事件的簡要經過;已經採取的措施等。在做好防護的前提下,按程式開展具體的事件應急處理工作。

  第十二條事件發生後相關部門應及時調查事件的發生原因和事件性質,估算事件的危害波及範圍和危險程度,查明人員傷害情況,做好事故調查處理工作。

  第十三條對已受損害的接觸者可視情況調整工作崗位,並予以合理的治療,促進職工康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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