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的行政管理制度
公司的行政管理制度
在學習、工作、生活中,越來越多地方需要用到制度,制度就是在人類社會當中人們行為的準則。什麼樣的制度才是有效的呢?以下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公司的行政管理制度,歡迎大家借鑑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公司的行政管理制度1
1、凡本公司員工上班需堅守行政管理制度工作崗位,不要串崗。
2、上班時間不要看報紙、上網聊天、玩電腦遊戲、打瞌睡或做與工作無關的事情。
3、辦公桌上應保持整潔,並注意辦公室的安靜。
4、不要因私事長期佔用電話。
5、不要遲到早退。
6、請假須經總經理書面批准,到辦公室備案。如假條未在辦公室備案,以曠工論處,扣減工資。
7、平時加班必須經公司總經理批准,事後備案不發加班費。
8、在月末統計考勤時,辦公室對任何空白考勤不予補籤。
9、不準在辦公室吸菸,如有需要請自動離開,否則將被罰款。
10、請病假如無假條,一律認同為事假。
11、請假條應於事前交辦公室,否則將視為曠工。
12、因故臨時外出,必須請示部門經理,本部門全體外出,必須給集團辦公室打招呼。
13、不得將集團菸缸、茶杯、文具和其他公物帶回傢俬用。
14、在業務宴請中,勿飲酒過量。
15、無工作需要不要進入經理辦公室、財務部、以及會議室、接待室。
公司的行政管理制度2
第一條總則。
1。為加強公司行政事務管理,理順公司內部關係,使各項管理標準化、制度化,提高辦事效率,特制定本規定。
2。本規定所指行政事務包括檔案管理、印鑑管理、公文列印管理、辦公及勞保用品管理、庫房管理、報刊及郵發管理等。
第二條檔案管理。
1。歸檔範圍:
公司的規劃、年度計劃、統計資料、科學技術、財務審計、勞動工資、經營情況、人事檔案、會議記錄、決議、決定、委任書、協議、合同、專案方案、通告、通知等具有參考價值的檔案材料。
2。檔案管理要指定專人負責,明確責任,保證原始資料及單據齊全完整,密級檔案必須保證安全。
3。檔案的借閱與索取:
(1)總經理、副總經理、總經理辦公室主任借閱非密級檔案可透過檔案管理人員辦理借閱手續,直接提檔;
(2)公司其他人員需借閱檔案時,要經主管副總經理批准,並辦理借閱手續。
借閱檔案必須愛護,保持整潔,嚴禁塗改,注意安全和保密,嚴禁擅自翻印、抄錄、轉借、遺失。如確屬工作需要摘錄和複製,凡屬密級檔案,必須由總經理批准方可摘錄和複製;一般內部檔案經總經理辦公室主任批准方可摘錄和複製。
4。檔案的銷燬:
(1)任何組織或個人非經允許無權隨意銷燬公司檔案材料;
(2)若按規定需要銷燬時,凡屬密級檔案須經總經理批准後方可銷燬;一般內部檔案,須經公司辦公室主任批准後方可銷燬。
(3)經批准銷燬的公司檔案。檔案人員要認真填寫、編制銷燬清單,由專人監督銷燬。
第三條印鑑管理。
1。公司印鑑由總經理辦公室主任負責保管。
2。公司印鑑的使用一律由主管副總經理簽字許可後管理印鑑人方可蓋章,如違反此項規定造成的後果由直接責任人員負責。
3。公司所有需要蓋印鑑的介紹信、說明及對外開出的任何公文,應統一編號登記,以備查詢、存檔。
4。公司一般不允許開具空白介紹信、證明,如因工作需要或其它特殊情況確需開具時,必須經主管副總經理簽字批條方可開出。持空白介紹信外出工作回來必須向公司彙報其介紹信的用途,未使用的必須交回。
5。蓋章後出現的意外情況由批准人負責。
第四條公文列印管理。
1。公司公文的列印工作由總經理辦公室負責。
2。各部室列印的公文或其他資料須經本部門負責人簽字,交電腦部列印,按價計費。
3。公司各部、室所有列印公文、檔案,必須一式三份,交總經理辦公室留底存檔。
第五條辦公及勞保用品的管理。
1。辦公用品的購發:
(1)每月月底前,各部、室負責人將該部門所需要的辦公用品制定計劃提交總經理辦公室;
(2)總經理辦公室指定專人制定每月辦公用品計劃及預算,經主管副總經理審批後負責將辦公用品購回,根據實際工作需要有計劃地分發給各個部、室,由部、室主任簽字領回
(3)除正常配給的辦公用品外,若還需用其它用品的須經總經理辦公室主任批准方可領用;
(4)公司新聘工作人員的辦公用品,辦公室根據部、室負責人提供的名單和用品清單,負責為其配齊,以保證新聘人員的正常工作;
(5)負責購發辦公用品的人員要做到辦公用品齊全、品種對路、量足質優、庫存合理、開支適當、用品保管好;
(6)負責購發辦公用品的人員要建立帳本,辦好入庫、出庫手續。出庫一定要由領取人員簽字;
(7)辦公室用品管理一定要做到文明、清潔、注意安全、防火、防盜、嚴格按照規章制度辦事,不允許非工作人員進入庫房。
2。勞保用品的購發:?
勞保用品的配給,由總經理辦公室根據各部、室的實際工作需要統一購買、統一發放。
第六條庫房管理。
1。庫房物資的存放必須按分類、品種、規格、型號分別建立帳卡。
2。採購人員購入的物品必須附有合格證及入庫單,收貨時要當面點清數目,檢查包裝是否完好,如發現短缺或損壞,應立即拆包清點數目,如發現實物與入庫單數量、規格不符時,庫房保管員應向交貨人提出並通知有關負責人。
3。物資入庫後,應當日填寫帳卡。
4。嚴格執行出入庫手續,物資出庫必須填寫出庫單,經公司辦公室主任批准後方可出庫。
5。庫房物資一般不可外借,特殊情況須由總經理或副總經理批准,辦理外借手續。
6。嚴格管理帳單資料,所有帳冊、帳單要填寫整潔、清楚、計算準確,不得隨意塗改。
7。庫房內嚴禁吸菸,禁止無關工作人員入內,庫內必須配備消防設施,做到防火、防盜、防潮。
第七條報刊及郵發管理。
1。報刊管理人員每半年按照公司的要求作出訂閱報刊計劃及預算,負責辦理有關訂閱手續。
2。報刊管理人員每日負責將報刊取回並進行處理、分類、登記,並分別送到有關部門。有關部門處理後,一週內交回辦公室由報刊管理人員統一保管、存檔備查。
3。任何人不得隨意將報刊挪作他用,若需處理,需經總經理辦公室主任批准。
第八條附則?
1。公司辦公室負責為各部室郵發信件、郵件。
(1)私人信件,一律實行自費,貼足郵票,交辦公室或自己送往郵局;
(2)所有公發信件、郵件一律不封口,由收發員登記,統一封口,負責寄發;
(3)控制各類掛號信。凡因公需掛號者,須經各部室主任批准,總經理辦公室登記後方可郵發。
2。本規定如有未盡事宜或隨著公司的發展有些條款不適應工作需要的,各部門可提出修改意見交總經理辦公室研究並提請總經理批覆。
3。本規定解釋權歸總經理辦公室。
4。本規定從釋出之日起生效。
公司的行政管理制度3
第二條公司全體員工都必須遵守公司章程,遵守公司的規章制度和各項決定、紀律。
第三條公司的財產為全體股東所有。公司禁止任何組織、個人利用任何手段侵佔或破壞公司財產。
第四條公司禁止任何所屬部門、個人損害公司的形象、聲譽和內部穩定。
第五條公司禁止任何所屬部門、個人為小集體、個人利益而損害公司利益或破壞公司發展。
第六條公司透過發揮全體員工的積極性、創造性和提高全體員工的技能、經營管理水平,不斷完善公司的經營管理體系,實行清晰明確的責任制,不斷壯大公司實力和提高經濟效益。
第七條公司提倡全體員工刻苦學習業務知識,公司為員工提供學習、深造的條件和機會,努力提高員工的素質和水平,造就一支思想和業務過硬的員工隊伍。
第八條公司鼓勵員工發揮才能,多作貢獻。對有突出貢獻者,公司予以獎勵、表彰。
第九條公司為員工提供平等的競爭環境和晉升機會,鼓勵員工積極向上。
第十條公司倡導員工團結互助,同舟共濟,發揚集體合作和集體創造精神。
第十一條公司鼓勵員工積極參與公司的管理,歡迎就公司事務和發展提出合理化建議,對做出貢獻者公司予以獎勵、表彰。
第十二條公司尊重各類人才的辛勤勞動,為其創造良好的工作條件和平臺,提供應有的待遇,充分發揮其能力。
第十三條公司為員工提供收入和福利保證,並隨著公司經濟效益的增長而提高員工各方面的待遇。
第十四條公司實行“按勞取酬”、“多勞多得”的分配製度。
第十五條公司推行崗位責任制,實行考勤、考核制度,端正工作作風和提高效率,反對辦事拖拉和不負責任的工作態度。
第十六條公司提倡節約,反對鋪張浪費;降低開支,增加收入,提高效益。
第十七條維護公司紀律,對任何人違反公司章程和各項制度的行為,都要予以追究。
第二章員工守則
第十八條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及公司的規章制度,嚴於律己,克己奉公。維護公司聲譽,保護公司利益,敢於同不正之風和違法行為作鬥爭。
第十九條注重個人儀容儀表,形象健康自然,按規定穿著工服、佩戴工牌。注意公共形象,講文明講素質。
第二十條嚴格遵守工作紀律,做到按時上下班,上班期間不做與工作無關的事情。
第二十一條工作上服從領導,同事之間彼此配合,生活上大家團結互助,關愛互敬。
第二十二條養成良好的工作作風,做到盡職盡責,盡善盡美,不拖沓、不推卸,做到精神飽滿,幹勁十足。
第二十三條對待客戶要有服務意識,做到熱情周到,不卑不亢,待人接物要講禮貌、懂禮儀。
第二十四條做到愛惜公物,合理使用,節約開支,杜絕浪費。
第二十五條堅持學習的態度,不斷提高工作水平和技能,精通業務。
第二十六條做到積極進取,保持身心健康,積極開拓創新,努力多做貢獻。
第三章行政管理制度
第二十七條為實現公司行政管理的規範化,提高行政管理水平和工作效率,使公司各項行政工作有章可循,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節前臺管理(服務中心)
第二十八條公司前臺直接展現著公司的第一形象,是公司的重要視窗,也是公司內外溝通的橋樑。不斷提高服務意識和服務水平是前臺管理的核心要求。
第二十九條前臺人員應至少提前10分鐘到崗,開啟門窗、辦公裝置、照明設施等。
第三十條接待來訪時。需明確訪問物件、訪客稱呼、是否有約,根據需要帶入會談房間;公司領導的客人經核實後,帶進指定的房間、奉茶倒水。如暫時不能接待,則請客人稍坐,並說明情況。
第三十一條及時接聽電話,耐心解答,如遇到不能解答的,應轉接相關人員接聽。通話結束一般應待對方先掛電話。
第三十二條前臺人員負責聯絡快遞人員寄出物品,對收件進行登記並分發。
第三十三條做好公司飲用水、紙巾、紙張、杯盤、茶具、清潔工具等物品的使用和保管工作,監督辦公室環境衛生情況。
第三十四條做好報刊雜誌管理。及時更新報刊閱覽夾,做好廢舊報刊雜誌的收集工作。
第三節檔案檔案管理
第三十五條公司正式檔案由行政部負責起草。檔案形成後,由公司領導批准釋出。屬於秘密的檔案,按保密規定由專人印製、報送。
第三十六條檔案凡以公司名義發出的通知、公告、請示、報告、會議紀要,均屬發文範圍。部門需以公司名義對外行文的,須經領導同意後由行政部按發文流程負責行文。
第三十七條外來的檔案由前臺文員負責簽收、登記。簽收後應及時報送,不得積壓遲誤。
第三十八條外來檔案需批示處理的,應由前臺文員報請公司上級領導批示處理意見。
第三十九條機密檔案影印、傳真、掃描和借閱,均須得到公司領導許可。
第四十條檔案的立卷存檔。立卷存檔檔案範圍包括:公司重要通知、公告、彙報;領導重要發言材料、先進事蹟、重要活動宣傳材料;建築圖紙,裝置資料,財務報表,人事資料及外來重要檔案等。
第四章印章證照管理
第四十一條印章包括公章、合同專用章、財務專用章、法人私章等印章;公司證照包括營業執照(正、副本)、組織機構程式碼證(卡)、銀行賬戶、稅務登記證(地稅、國稅)、財政登記證及其它證件。
第四十二條公司印章由公司領導管理,或交由指定人員管理。
第四十三條行政部是公司證照管理的職能部門,單獨或協助辦理證照的申報、註冊、年檢、變更、登出、備案等事項,相關檔案和材料由公司領導保管或指定專人保管。
第四十四條公司印章、證照未經公司領導批准、授權,任何人不得隨意使用,需使用、影印辦理有關事項的,應事先經公司領導同意。
第四十五條公司印章、證照須避免丟失、損壞,要明確保管人員。如損壞或丟失,應立即向領導報告,及時辦理掛失、作廢和補辦手續。
第五節辦公物資管理
第四十六條公司辦公物資包括一般低值易耗物品及高值辦公裝置,由行政部負責購買、登記入庫、發放、管理。
第四十七條辦公物品採購。經部門主管同意,再經公司領導批准後由行政部專人負責購買。
第四十八條辦公用品、裝置均須做好臺帳,明確使用人或保管人。
第四十九條辦公裝置應合理使用,注意維護保養,保障辦公的正常進行。若有故障需檢修的,應由行政部及時聯絡專業人員進行檢修。
第五十條存放辦公用品的房間、儲物櫃鑰匙由專人嚴格保管,不得隨意轉交他人。辦公物品損壞、報廢的,應及時向上級報告。
第六節合同管理
第五十一條為保障公司合法權益,根據《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公司實際情況,特制定本規定。
第五十二條公司合同實行統一管理。由合同經辦人員與對方進行初步接洽、商談,合同由行政部起草或初審,由公司領導進行最終稽核、簽訂。
第五十三條以公司名義對外簽訂合同,必須由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署。對方簽訂合同時,必須由其法定代表人簽署,不是法定代表人的,必須有授權書。
第五十四條凡需有關部門批准、備案的合同,合同經辦人員應及時上報批准或備案。
第五十五條合同簽訂後,涉及公司收付款的合同,合同經辦人應及時將合同送至財務室,會同財務室按公司領導指示的時間、方式、價款進行收付。
第五十六條公司財務人員根據生效合同對外付款。無合同、合同未正式生效、收款單位與合同對方當事人名稱、賬號不一致的,財務在請示領導以前,不得對外付款。
第五十七條合同用章、合同文字由公司領導指定人員保管。
第五十八條簽訂虛假合同的、利用合同損害公司利益的,公司將予以處罰,並要求其承擔連帶賠償責任;構成犯罪的,將移送公安機關處理。
第七節會議管理
第五十九條會議型別。會議一般有部門例會、公司經營會議、公司大會、臨時會議、對外會議等。
第六十條召開部門會議的,一般在週一舉行,由各部門負責組織,由部門主管主持會議。參加人員為部門主管、部門人員。會議主要內容為總結上週工作,聽取情況彙報,安排本週部門工作等。
第六十一條召開公司經營會議、公司大會、臨時會議的,由行政部負責組織,主要內容為分析公司經營情況,制定經營路線,解決經濟問題;公司大會參加人員為公司領導及全體員工,一般為一年召開一次;臨時會議,參加人員視情況而定。
第六十二條召開對外會議的,一般由行政部門組織,由公司領導主持,或由上級部門組織和主持,行政部做好協助工作。
第六十三條會議紀律。參加會議人員應準時到達;攜帶必要記錄工具;會議開始前,應儘量把手機鈴聲調為震動,尊重他人,尊重會議;會議發言須文明禮貌,避免語言粗俗,更不能語言攻擊。
第六十四條行政部負責做好會議前後的各項後勤支援工作。
第八節安全與保密
第六十五條安全保衛工作的主要目標是保障人員財產安全,做到防火、防盜、防澇、防止人為破壞、責任事故等。
第六十六條開展安全保衛工作要認真落實責任制,應組織安全小組定期、不定期檢查安全情況,發現問題及時解決。公司具體安全保衛工作由物業部門負責。
第六十七條安全保衛人員因失職造成人員傷亡或財產損失的,根據崗位責任和獎懲管理規定予以處罰。
第六十八條公司的安全教育工作要保持經常性,員工應加強自身安全意識,加強安全知識學習。
第六十九條公司保密規定。全體員工都有保守公司秘密的義務,在對外交往和合作中,不能洩漏公司秘密,更不準出賣公司的秘密。
第七十條公司秘密是關係公司發展和利益,只限一定範圍的人員知悉的事項。公司秘密包括:1。公司經營發展決策中的秘密事項;2。商業談判中的事項;3。重要的合同、客戶和貿易渠道;4。公司非向公眾公開的財務情況;5。其他應當保守的秘密事項。
第七十一條屬於公司秘密的檔案、資料,由專人負責印製、收發、傳遞、保管。非經批准,不得影印、摘抄、複製秘密檔案、資料;非經批准,不得將秘密檔案帶至公共場所,或在公共場所談論。
第七十二條接觸公司秘密的員工,未經批准不準向他人洩露。非接觸公司秘密的員工,不得打聽、刺探公司秘密。
第七十三條違反本規定故意或過失洩露公司秘密的,視情節及危害後果予以處罰,直至予以開除,構成商業犯罪的,將移送公安機關處理。
第九節車輛管理
第七十四條公司車輛應為業務開展做好服務,實行專人專車,專車專管。
第七十五條車輛如需送廠修理保養,須事前向公司領導申請。
第七十六條車輛應辦的各項手續由駕駛人員負責辦理。車輛的各類資料交行政部存檔或者直接由駕駛人員保管。
第七十七條駕駛人員應注意合理使用、勤加養護以及減少開支。
第七十八條加強交通安全意識,嚴禁酒後開車、疲勞開車、帶情緒開車、有故障開車,避免違規行為或事故發生。
第七十九條外單位或人員借用車輛,應事先得到公司領導許可,私自借車的,若發生意外情況則應承擔相應責任。
第四章人事管理制度
第一節總則
第八十條為進一步完善人事管理制度,根據國家勞動法及相關法律法規及公司章程之規定,制定本制度。
第八十一條公司人事管理由行政部負責,即負責公司的人事計劃、員工的培訓、獎懲、勞保福利等項工作的實施,並辦理員工的聘用、辭職、辭退、開除等各項手續。
第八十二條公司各職能部門用人實行定員、定崗,崗位編制由行政部根據實際情況計劃,由公司領導決定或變更。
第二節招聘錄用
第八十三條招聘原由。為推動公司的進一步發展壯大,需要增加人才儲備;因業務擴充需擴大編制、增加人員;人員異動,需進行人員補充。
第八十四條用人原則。用人唯賢,德才兼備;能者上,庸者下。
第八十五條招聘流程。(一)確定人員需求;(二)由行政部發布招聘資訊;(三)篩選人員面試;(四)面試;
(五)綜合面試意見,得出是否招聘結論;(六)面試滿意的,通知入職。
第八十六條招聘人員。(一)內部招聘:員工可自薦、部門推薦,最終由公司領導決定;(二)外部招聘:可以透過網上招聘、人才市場現場招聘等形式進行。
第八十七條初步甄選。根據求職人員的資料,以及崗位要求進行甄選,從中選出面試人員,通知面試及要求。
第八十八條面試要求。(一)面試時間合理安排,面試前做好準備工作,佈置好場所;(二)普通員工由用人部門和行政部進行面試,管理人員由用人部門、行政部進行第一輪面試,由公司領導進行第二輪面試;(三)面試時要從求職人員基本情況、專業技能、工作經驗、個人性格等多方面進行了解,綜合判斷;(四)查驗面試人員提供的各類資料、證書,收集資料、證書影印件。
第八十九條面試合格的,由行政部通知其入職並告知注意事項,如提交個人免冠寸照2張。
第九十條正式錄用後,由行政部做好相關人事資料的收集、存檔工作,以及會同用人部門對新員工進行入職培訓。
第三節試用與轉正
第九十一條試用期限。求職人員面試合格後,確定其試用期限,不超過三個月。
第九十二條試用期解聘與離職。試用期內員工有違規行為、能力明顯不足或其他原因可予以解聘;員工提出離職應提交書面申請書,並辦理相關手續。
第九十三條轉正。員工試用期期滿後向部門主管提交《轉正申請書》,申請轉正,由部門主管進行評估,再將評估意見上報公司領導審批。
第九十四條轉正後,由部門主管將工資調整、社保辦理等情況分別通知財務和行政部。
第四節薪資待遇
第九十五條公司按照“按勞取酬、多勞多得”的分配原則,據員工的崗位、職責、能力、表現、工作年限等情況綜合考慮決定其工資。
第九十六條薪資構成。員工薪資由工資和獎金組成,獎金根據個人表現、企業經營情況發放。員工工資一般由基本工資、崗位補貼、通訊補貼、加班工資、工齡工資等方面構成。
第九十七條薪資發放。公司每月20日前發放上月工資,遇節假日相應調整,發放時向員工出具工資條,並由員工簽收。
第九十八條公司按國家規定為員工辦理社會保險,提供勞動保障。
第五節考勤規定
第九十九條為規範員工考勤管理,提高工作效率,加強員工自我約束,現制定本規定。
第一百條工作時間。管理人員實行一週六天工作制,每天工作時間為8:30至12:00,14:00至18:00;安保人員實行倒班制,即三班倒或兩班倒,每班次工作8小時或12小時;保潔人員工作時間為每天7:30至11:30 13:30至17:30。
第一百零一條公司設專人負責考勤,所有員工須按時打卡或簽到,遵守相關要求;因工作原因無法簽到、打卡或漏打卡的,返崗後應當向考勤負責人說明。
第一百零二條員工應按時上班打卡,遲到10至30分鐘罰款20元/次,遲到30分鐘以上罰款30元/次。
第一百零三條未辦理請假手續而缺勤,或請假未獲批准即離崗,以及假期逾期卻無續假手續的,均按曠工處理。曠工半天的扣全天工資,曠工一天的罰扣兩天工資,連續三天以上曠工的公司可予以開除。
第一百零四條請假規定。員工因病、因事請假,請假時間一天內的由部門主管稽核。請假超過一天的須公司領導簽字同意。因特殊原因無法提交申請的,應於上班前電話通知部門主管或公司領導。
第一百零五條病假。員工休病假須有醫院證明(病歷表、醫囑、藥品單等),否則按無薪假期計算。病假期間工資按員工日工資60%計發,但不低於最低工資標準的80%。工傷的參照國家規定執行。
第一百零六條事假。事假均為無薪假,按規定辦理請假手續。
第一百零七條婚假。請婚假時須有合法的結婚證,且結婚證登記日期在入職公司後;帶薪婚假為3天,若為晚婚且初婚的再增加10天(女大於23歲,男大於25歲)。
第一百零八條產假。產假不少於90天(含節假),產假期間按基本工資支付。產假指第一次生育,非計劃生育產假均按事假處理。
第一百零九條喪假。公司員工親屬喪亡的,經批准可請3個工作日的帶薪假,超過的按事假處理。
第一百一十條法定假日。按國家規定的法定假日日期、天數休假。
第一百一十一條年休假。根據公司經營情況進行安排,年休假原則上不超過10天,且要求一次性休完,不跨年累計。
第一百一十二條值班和加班。公司值班人員須按照考勤時間上班,公休日值班加班的應安排調休,不能調休的應加發補貼,法定節假日值班加班的按國家規定發放。
第六節考評規定
第一百一十三條為提高公司員工工作效率和質量,提高工作積極性,現制定本規定。
第一百一十四條考評分為月度和年終綜合測評,考評結果與員工工資獎金和職務升降掛鉤。月度考評中,普通員工月工資中的100元,部門主管月工資中的200元,為績效浮動工資。
第一百一十五條考評分為員工自我評分、部門評分、公司領導評分,其中公司領導評分為最終評分。考評工作由行政部負責組織。
第一百一十六條考評指標,主要考評員工工作態度、工作成果、執行能力等。
第一百一十七條考評結果。考評結果分為A、B、C、D四個等級,考評總分90分(含)以上為A級(優秀)、總分80分(含)以上為B級(良好)、總分60分(含)以上為C級(及格)、總分60分以下為D級(不及格)。月度考評成績為A級的浮動工資加發50%、B級加發20%、C級的正常發放、D級的扣發50%;年度測評成績為A級的年度績效獎金加發20%、B級加發10%、C級的正常發放、D級的扣發20%。
第一百一十八條績效考評制度實施細則根據公司情況制定,具體實施時間由公司統一安排。
第七節培訓與發展
第一百一十九條為提高員工的專業技能、職業素質,強化服務意識、創新意識,現制定本制度。
第一百二十條培訓內容與型別。公司培訓分為內部培訓和外部培訓,培訓一般有入職培訓、專業培訓、理論培訓和綜合培訓等,根據公司實際推行和開展。
第一百二十一條培訓職責。培訓由行政部及各部門主管負責,根據公司需要制定培訓計劃,建立培訓檔案和資訊。
第一百二十二條內部培訓:根據培訓需求,由行政部及部門主管負責制定計劃、製作講義,科學安排培訓時間。
外部培訓:需要專業講師培訓的,根據公司領導要求,由行政部進行聯絡和安排。
第一百二十三條培訓要求。培訓應嚴格對待,不得馬虎應付,培訓要保質保量,注重培訓效果。
第一百二十四條培訓方式。包括:會議傳達、現場剖析、標兵示範、情景模擬、專題討論、觀看影片、舉辦比賽、戶外訓練等。
第八節辭職辭退規定
第一百二十五條為規範員工辭職、離職及公司辭退操作程式,維護勞資雙方合法權益,現制定本規定。
第一百二十六條員工試用期需離職的,須至少提前三天遞交辭職申請書。員工轉正後需離職的,應提前15天遞交辭職申請書,經公司領導同意後,辦理工作移交及相關手續。
第一百二十七條具體流程:員工向部門主管遞交辭職申請書,由部門主管遞交公司領導,最後由公司領導簽署意見,准予辭職的,部門主管通知行政部,由行政部辦理包括終止保險在內的手續,辦理完相關手續後通知財務進行工資結算。
第一百二十八條辭退:公司有權辭退以下人員:試用期不符合錄用條件的;嚴重違反公司制度、規定和職業道德的;嚴重失職、以權謀私,造成公司重大經濟損失的;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多次考評不及格,經調動工作又不能勝任或不願調動的。以上情況辭退的,公司不予經濟補償,造成公司經濟損失的,公司保留追索的權利。
第一百二十九條部門主管建議辭退員工的,應當說明辭退原因,上報公司領導審批,批准的則按要求辦理相關手續。
第五章膳食管理規定
第一節食堂管理
第一百三十條為確保員工身體健康、營養豐富、提供優質後勤服務,特制定本辦法。
第一百三十一條公司設立職工食堂,專門為職工提供膳食服務。
第一百三十二條食堂財產歸公司所有,食堂為非盈利性福利機構,每月基本做到收支平衡
第一百三十三條食堂收支帳目要求清晰、準確,做到日清月結。
第一百三十四條財務核定一定數額備用金為食堂週轉金。食堂採購根據就餐人數、標準採購,經驗收後簽字入帳。
第二節就餐管理
第一百三十五條公司每天提前通知或訂購就餐數量。因出差或其他原因不就餐,須及時通告行政部經理。
第一百三十六條制定就餐時間:
早餐:7:50—08:20
午餐:11:50—12:20
晚餐:18:00—18:30
第一百三十七條保持就餐環境整潔衛生,做到無髒物、無異味、無汙跡,餐具清潔乾淨、勤擦洗、勤消毒,做無毒無菌。
第一百三十八條對飲食加工器皿,注意使用安全,消除事故隱患;注意飲食衛生,防止中毒
第一百三十九條主動、積極地聽取員工對用餐要求、意見,積極改進食堂或外訂工作,公司對每月用餐情況進行統計,填寫月度用餐統計表。
第六章員工宿舍管理
第一百四十條任何員工未經公司許可,不得擅自留宿外人。
第一百四十一條公司員工不得擅自調換房間或公司財產物品。
第一百四十二條員工離開住所必須關好門窗,鎖好房門。
第一百四十三條宿舍內不得擅自加裝使用電量大的電器,禁止使用電爐,不私接電路。
第一百四十四條住宿人員必須按時就寢,休息時間不得大聲喧鬧或發出大的噪聲。
第一百四十五條住宿人員不得損壞宿舍財產及公共設施,如造成損壞,應照價贈償,並根據情節輕重予以罰款。
第一百四十六條不得在公共走廊、樓梯及其他公共場所堆放物品,不得隨地吐痰、亂倒垃圾,不得在室內飼養牲畜,嚴禁將雜物剩飯等倒入廁所及排水管道,嚴禁和窗外潑水、亂倒雜物。
第一百四十七條建立值日製度,值班者負責責任區公共衛生、水、電裝置狀況。
第一百四十八條注意宿舍安全,嚴禁攜入易燃易爆物品,及進排除事故隱患。
第一百四十九條宿舍區不能成為犯罪窩點,嚴禁打架、賭博、吸毒、等不良活動。
第一百五十條對違反管理規定的人員,及進批評教育、提出警告;對多次不改者,公司可予以處罰,乃至逐出宿舍。
第一百五十一條水電等費用在公司規定的額度內由公司承擔,超過額度的由員工自理
第七章附則
第一百五十二條本管理檔案的修正、解釋、施行以及作廢由公司領導層決定。本檔案由行政部負責監督執行。
第一百五十三條本管理檔案自公司領導正式簽發之日起生效施行。
公司的行政管理制度4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加強公司行政人事管理,使各項管理標準化、制度化、規範化,以提升企業形象,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本規定所指行政人事管理包括公文管理、檔案管理、保密原則、印鑑管理、辦公及勞保用品管理、行為規範管理、人事管理、安全保衛管理、後勤保障管理、獎懲制度等。
第三條本制度適用粵華集團全體員工。
第二章公文管理
第四條公文管理是指收文、檔案製作與發文管理。
第五條公文的簽收。
1。凡外來公文檔案,均由行政人事部認真查收簽字。
2。對上級主管部門下達的檔案,必須由行政人事部及時附“檔案處理借閱單”後,報送有關領導籤批、審閱。有重要檔案需要向下屬部門傳達時,行政人事部應及時、迅速送到。
3。行政人事部根據批件人指示,將檔案送到承辦部門或個人,並對承辦部門承辦的事項負責催辦。
第六條參加上級相關召開會議帶回的檔案材料應及時交送行政人事部按收交程式處理,不得個人儲存。
第七條公文制發程式。
主辦部門承辦人擬稿,負責人稽核,行政人事部部長核稿,董事長或總經理簽發,行政人事部負責登記、編號、打英封發。檔案中涉及到多個部門時,由主辦部門與有關部門協商、會籤,會籤稿以部門負責人簽字為準。
第八條行政人事部有權根據國家政策及公司規定對文稿進行修改。內容不實,格式不符的文稿可以退回擬稿部門。
第九條上級下發的檔案應註明機密等級、急緩程度、發放範圍。
第三章檔案管理
第十條歸檔範圍
公司所有公文等具有參考價值的檔案材料。
第十一條檔案管理由專人負責,保證原始資料及單據齊全完整。
第十二條檔案的借閱與索取
1。總經理、副總經理、行政人事部部長借閱可透過檔案管理人員辦理借閱手續,直接提檔。
2。公司其他人員需借閱檔案時,要經行政人事部批准,並辦理借閱手續;
第十三條檔案的銷燬
1。任何人非經允許無權隨意銷燬公司檔案材料。
2。若按規定需要銷燬時,由部門主管領導審批在專人監督下銷燬。
第四章印信管理
第十四條公司各種印鑑(除財務印章外)、介紹信均由行政管理部實行登記審批制,專人負責保管。
第十五條日常業務用印,須經行政人事部部長審批,非常務性合同、協議等有關重要檔案用印需總經理簽字、署名後方可蓋章,並留有原件存檔。如違反此規定後果由直接責任人負責。
第十六條外出辦事需帶公章時,應由總經理簽字批准,行政人事部備案後方可帶出,但至少有兩人攜帶並監督使用。並在規定期限內歸還,否則,出現一切事故後果自負。
第十七條公司印信應嚴格保管,如有失職、差錯、丟失或違章使用,一經發現需追查有關人員責任。
第十八條公司原則上不允許開具空白介紹信或證明,如因工作需要或其它特殊情況確需開具時,必須經主管領導簽字同意後方可開出,未使用的回來後必須交回。
第五章會議管理
第十九條公司會議主要由辦公會議、業務會議、股東會議或董事會議組成。
第二十條每月初和每月中旬為公司例會中的最高階會議,就一定時期工作事項做出研究和決策。會議由集團總經理主持,參加人為公司總經理、副總經理、各部門經理等領導班子成員。(可根據實際情況召開一至兩次)
第二十一條公司不定期召開專題會議。
第二十二條公司每週五下午為辦公例會日,是為貫徹落實做出的決議、決定召開的會議。會議由總經理主持,參加人員為各部門負責人及有關人員。
第二十三條公司各部門每週或每天早上開早會,針對前一週或前一天工作進行總結及分析。
第二十四條公司辦公例會由公司行政人事部組織。行政人事部應於會前一天將會議的主要內容書面通知參會的全體人員,並在會後24小時之內整理、釋出《會議紀要》。
1。會議紀要的形成與簽發:
①公司辦公例會會議紀要、決議,由行政人事部整理成文。
②行政人事部根據會議內容的需要在限定時間內完成紀要和決議的整理工作。
③會議紀要和決議形成後,參會的公司領導班子成員簽字確認。
第二十五條會議紀律
1。與會人員不得遲到、早退或缺席。特殊情況不能按時到會,應提前向會議召集人請假。
2。與會人員不得中途退席,特殊情況經主持人同意方可離開。
3。與會人員在會議期間,不得大聲喧譁,不得來回走動。
4。遲到、中途離席者應輕聲入、出座位,儘量不干擾會議進行。
5。與會人員應坐姿端正,禁止吸菸,禁止交頭接耳開小會。
6。會議期間與會人員要認真聽取會議內容並做好記錄,要關閉手機(或將手機處於振動狀態);會議期間不會客。
7。與會人員應保持會場整潔,不準隨地吐痰,扔紙屑,會議結束後將座椅整理好。最後離開會場者負責關燈、鎖門。
8。與會人員不可無故打斷他人的發言,不可對發言者吹毛求疵。
第六章保密制度
第二十六條公司機密涉及企業及員工的根本利益,全體員工都有保密義務,特別在對外交往和合作中要注意不能洩漏。
第二十七條公司機密包括下列事項:
1。公司尚未付諸實施的`經營方向、經營規劃、開發專案及經營決策。
2。公司合同、協議、意向書及可行性報告、主要會議記錄。
3。公司的財務預算報告及各類財務報表、統計報表。
4。公司技術開發資料及計算機內的所有資料。
第二十八條嚴禁將公司任何檔案進行抄錄、複製、傳遞出公司(包括利用網路傳輸)。
第二十九條因工作需要檢視超出自身許可權的檔案或資料,必須得到行政人事部的批准。
第三十條屬於公司機密產品研製過程中的原始載體,其儲存和銷燬必須由公司總經理委派不同工種的兩人共同執行。
第三十一條對外交往與合作中,需要提供公司機密事項必須獲得總經理批准。
第三十二條公司員工發現公司的機密已洩露,應立即報告公司上層領導並及時處理。
第三十三條嚴禁和人交往中,洩露公司機密,嚴禁在公共場所討論—公司機密。
第三十四條違反上述規定要追究部門領導的責任,情節嚴重的,公司保留訴訟法律的權利。
第七章辦公及勞保用品的管理
第三十五條辦公及勞保用品的購發
1。公司所需辦公用品由行政人事部統一購置,各部門按實際需要領用。辦公用品只能用於辦公,任何人不得移作他用或私用。所有員工對辦公用品必須愛護,勤儉節約,杜絕浪費,努力降低消耗。
2。行政人事部指定專人制定每月辦公用品計劃及預算,經主管領導審批後負責將辦公用品購回。有計劃地分發給各部門並辦理好出庫手續及記錄。
3。除正常配給的辦公用品外,若還需用其它用品時,須經行政人事部批准由部門主管領導簽字方可領回。
4。負責購、發辦公用品的人員要建立賬本,並辦好出、入庫手續。出庫物品一定要由領取人簽字,特殊用品需由其部門主管簽字後方可辦理出庫。
5。勞保用品的購發,由行政人事部統一購買,並根據實際需要每月定期發放。
第三十六條公文打英影印及傳真管理
1。企業公文的列印檔案由行政人事部負責。
2。各部門需打字的公文或其它材料,須經本部門負責人簽字交行政人事部審閱並籤批後方可安排打字。
3。各部門所打字的公文或相關檔案必須一式二份,並交檔案室一份留底存檔。
4。各部門嚴禁打英影印工作以外的任何檔案。
5。需到檔案室接收傳真、影印材料的部門或人員要認真填寫接收傳真登記。
第八章車輛管理
第三十七條公司所有車輛均由行政人事部負責監管。服務各部門的車輛均由部門經理調派並負責日常管理。因工作需要時,行政人事部有權調動公司一切車輛。
第三十八條員工未按規定出車或私事用車,出現一切後果,責任自負。並予以警告或解聘。
第三十九條車輛在下班後或節假日應按要求入庫,並停放指定地點。
第四十條司機必須對車輛經常保養,保持車輛衛生和良好狀況。如需維修,由行政人事部稽核後,報總經理批准。
第九章安全保衛管理
第四十一條安全保衛
1。為了保證公司有一個安全、良好、有序的經營環境,根據省市有關法律、法規、法令和公司的實際情況,各級單位要重視防火、防盜和生產安全。
2。公司的安全保衛工作,要堅決貫徹“隱患險於明火,防範勝於救災,責任重於泰山”的指示,堅持“預防為主的原則,做到有備無患,萬無一失。”
3。各部門要把安全保衛工作納入重要議事日程,認真研究、佈置。貫徹“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確保公司財產和員工的生命安全。
4。公司每天留守值班人員在值班期間可行使公司領導的職權。處理臨時發生的事件及決定採取的應急措施。
5。值班人員應指揮、攜同、監督保安人員進行巡視、巡查。
6。負責預防火災、盜竊及其它危機事項。
7。值班人員應按照規定時間在指定場所負責巡視,不得中途隨意外出,值班人員在公司指定地方住宿。
8。值班人員每天應認真填寫好交接班記錄,並將值班時所處理的事項詳細填寫在值班交接記錄中。
9、值班人員在值班時間內擅自離職或酗酒,視情節嚴重給予罰款50至100元。
第四十二條安全防火
1。公司的防火安全工作,要本著以“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原則,防患於未然。
2。公司所有員工都應增強消防意識和安全防火的責任和義務。
3。在上班期間,各部門的負責人要對本公司和本部門的防火安全負責。
4。公司全體員工要了解公司各種消防設施的情況,掌握滅火器的安全使用方法。
5。公司員工需應掌握火災時撲救工作的知識和技能及自救知識和技能。
6。辦公室和經營場所設定的消防栓,消防工具等消防設施,不得改為它用,應定期檢查消防設施是否有效和完好無損。
7。辦公室和經營場地等要按照消防規範要求,配備各種滅火筒,並按規定定期更換滅火藥物。
8。易燃、易爆物品要按消防規範要求完善有效,並派專人保管,不得亂放,混放。
9。時行明火作業,要採取必要的防護措施,並經安全保衛責任人檢查合格後方可作業。
10。防火通道必須保持暢通,嚴禁堆放物品堵塞防火通道;嚴禁違反安全規範亂搭臨時設施和建築物。
11。全體員工不論是在工作區或非工作區,一律不許亂接電源。不準在辦公室使用電爐、電線、電器殘舊不符合規範的,應及時更換。
第四十三條安全生產管理
1。各部門都要制定安全生產操作規程,不得違章作業。
2。各種機器裝置,電器設施的維修、維護,必須由專業維修人員處理。
3。維修用電線路和用電裝置需要停電要有專人看護電閘,施工完畢方可合閘。
4。電工及維修人員要定期對公司內的所有電路設施及機器裝置進行巡檢、維護。
5。電工及維修等技術人員要認真填寫裝置維修保養記錄。
6。車輛駕駛人員要嚴格遵守交通法規,對駕駛車輛的技術狀況做到心中有數,不違章駕駛,不酒後駕車,不帶病行車,杜絕交通事故的發生。
7。車間維修及電工等技術人員必須按規定穿著勞動保護用品,車間內嚴禁吸菸。
8。非工作需要不得動用任何車輛,車在廠內行駛車速不得超過5Km/h,不準在廠內試剎車。
9。加強對易燃物品的管理,除在用的以外,必須存放在指定位置。
10。作業結束後,要及時清除場地油汙雜物,並將裝置機具整齊安放在指定位置,以保持施工場地清潔。
11。下班前,必須切斷所有電器裝置的前一級電源開關。
第四十四條安全保衛管理
1。公司大門設有門衛,保安24小時執勤,重點部位實行24時監控。
2。財務部、倉庫等重要部門要安裝自動報警器,下班要接通報警電源。
3。卷櫃、辦公桌不得放密級以上檔案、資料和現款、印章、貴重物品。
4。出納人員必須按規定存放現金,不得超出限額。
第四十五條公司招聘的員工,要進行必要的審查;重要崗位員工和管理人員,必須取得居住地公安部門的證明,以保證員工隊伍的純潔性。
第四十六條安全保衛人員要有高度的責任感,要經常檢查,督促安全保衛措施的落實情況;發現問題,及時消除隱患。因對工作不負責任而造成事故的,一律追究責任。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移交司—法—部門追究刑事責任。
第四十七條保安管理
1。保安人員必須在當班期間堅守崗位,禁止睡覺。杜絕空崗、漏崗、離崗等現象的發生。
2。非本單位的出入車輛、人員一律進行登記詢問。沒有領導同意或出門證一律不準放行任何拉公司貨物的車輛和人員。如發生此類現象後一律嚴肅處理。
3。因公需經常出入公司的內部車輛,須持有公司內部的通行證方可放行。否則,保安有權不予放行。
4。公司下班後,對所有庫房、辦公室、車庫進行檢查,避免造成由於電源未關造成火災和被盜等嚴重後果。
5。夜間值班的保安必須對院內庫房進行巡視,必須保證一小時內巡視一次,不許值班睡覺、漏崗等一切有違公司規定的行為。
6。公司的車輛進行認真的登記,沒有領導的批示夜間一律不準外出。
7。交接班時對車輛登記表進行認真核對,出現差錯時及時查清並向主管領導彙報。
8。熟記公司內各處水、電、燃料、開關、門鎖及消防器材的放置地點,並及時發現重要路口電燈、門窗、圍牆等是否有缺損。
9。負責門口的衛生,交接班時對門衛進行清掃,保證個人著裝的清潔,維護公司的形象。
第四十八條如違反上述規定,公司將給予相應的處罰(詳細處罰條例請見第十四章獎懲制度)。
第十章行為規範管理
第四十九條員工行為規範
1。員工在公司內一律穿工作服(副總級以上及試用期員工除外)。
2。員工上班必須佩帶工作卡。
3。保持辦公環境整潔。員工每天應提前5分鐘到崗,並做好清潔和整理工作。每天抽出時間整理辦公桌和抽屜,保持辦公環境的舒適和整潔。
4。工作環境有序。在辦公區內,禁止大聲喧譁,在工作時間內嚴禁串崗,嚴禁談論與工作無關的事宜,禁止上網聊天、玩遊戲,嚴禁瀏覽與業務無關的書籍、雜誌、報紙。工作期間不準化妝、吃零食,嚴禁隨地吐痰、丟紙屑、雜物、菸頭等。
5。中午禁止飲酒。如因工作需要應提前請示主管副總經理批准。
6。嚴禁員工在工作時間打私人電話或接聽電話時以聊天寒暄方式影響工作及影響資訊的暢通。
第十一章人事管理
第五十條聘用
1。招聘:各部門如因工作需要必須增加員工時,由部門主管向行政人事部提出書面申請,經總經理核准後,然後由行政人事部負責辦理招聘事宜。任何部門無權聘用員工及臨時工作人員,凡未經請示用人者,一經發現集團立即辭退並追究部門領導責任。
2。應聘:(1)應聘人員應如實填寫《應聘登記表》,並提交學歷、簡歷、身份證、各類職稱證書等應聘材料的原件及影印件。
(2)行政人事部在收齊應聘者材料後,會同用人部門管理者對應聘者資格進行書面材料初審。
(3)書面材料初審合格者通知面試或當場面試。
3。面試:(1)面試一般由行政人事部與用人部門領導等人員進行,主管以上人員要由主管副總經理或總經理進行復試。
(2)面試內容:
A。稽核應聘者是否具備專業素質及資格。
B。對應聘者是否具備正式錄用資格以及綜合素質進行評審。
(3)面試結果稽核:面試結束後,由行政人事部對面試結果進行彙總,合格者將擬錄用者的材料,並報主管副總或總經理批准。
4。錄用:(1)錄用名單確定後,對面試不合格者,由行政人事部電話通知應聘者,並將其應聘表存入儲備人員檔案中。
(2)公司聘用人員在面試通過後,除特殊情形核准免予試用外,應一律先經試用,員工試用期間以1個月至3個月為限,試用期間經考核不合格者,應無條件接受延長試用期或解僱,不得提出異議。
5。轉正:新員工試用期結束後,由本人提出申請,填寫“員工轉正申請表”,部門主管稽核並簽署意見後交行政人事部,待評定後,報總經理批准並簽署意見。在轉正評定中不合格員工,將延長試用期或被勸辭職。(詳見附件一)
第五十一條離職
離職包括辭職、辭退、內部調動三種。
1。辭職,員工提出辭職,需提前15天向部門主管提出書面申請,待接交工作認可後,方可辦理離職手續,部門經理級提出辭職應提前30天提出書面申請,未按規定提前申請的員工不予辦理離職手續。
2。辭退、經部門主管考核,認為確實無法勝任本崗位者,由部門主管向行政人事部提出“辭退報告”,行政人事部稽核後根據實際情況決定調任其它部門或辦理辭退手續。
3、內部調動:
員工因工作需要,發生升遷、平調或降職而離開崗位者,在接到行政人事部下發的《員工薪資/職位變動表》時,認真辦理交接工作,特殊崗位,如:財務,保管員、GPS服務中心崗位等需有監交人。待一切工作辦理結束後,方可離職。
4。所有離職人員,薪資發放均按公司實際發薪日結算;因內部調動而發生工資變化的員工,新工資標準將按《員工薪資/職位變動表》的起薪日計算;未按公司規定自動離職人員,公司將不予計發當月工資。(流程圖詳見附見二)
第五十二條考勤制度
1。企業員工一律實行上、下班打卡登記方式。凡企業員工上下班均需親自打卡,任何人不許代理他人或讓他人代理打卡,違反此規定者均按打卡管理規定執行。行政人事部憑資訊打卡作為考勤的基本依據。
2。所有員工須到公司打卡報到後,方能外出辦理業務。特殊情況不能打卡時,必須由部門經理簽字許可後,及時提交行政人事部。否則,按遲到或曠工處理。
3。員工正常工作時間為上午8時至11:30分,下午12:30分至17:00。因季節變化如需調整工作時間時,由行政人事部另行通知。
4。工作時間開始十分鐘以後到崗者,計為遲到。提前十分鐘下班者按早退處理。無故提前十分鐘(含十分鐘)以上下班者按曠工處理。
5。員工一個月內遲到、早退累計達三次者扣發當月KPI考核工資。
6。員工曠工一日者,處以雙倍當日工資罰款,從當月工資中扣除。無故連續曠工三日或全月累計曠工六日者,予以辭退,不發工資。
第五十三條休假的規定
1。正常情況下員工每週休息一天,由部門經理安排串休(特殊情況除外)。?
2。婚假:員工本人結婚憑結婚證可休婚假七天。
3。喪假:員工的直系親屬死亡時,經批准可休假三天。
4。產假:正常產假可休假三十天,特殊情況報請行政人事部另行批覆。
5。其它法定假日公司將根據國家規定執行。
第五十四條請假規定
1。員工外出辦事或請假應提前填寫請假條,由部門經理簽字後,交行政人事部備案。如遇突發事件或緊急情況未事先請假者,應利用電話及時向部門主管報告,並於當日由部門主管或其代理人按公司規定辦理請假手續,否則亦視同曠工處理。
2。員工請假一天,由部門經理批准。
員工請假二天以內(含二天)由部門經理簽字同意後,報行政人事部批准。
員工請假三天以上,報總經理批准。
3。請假批准後,請假存根由部門主管自行保留,請假單一律送行政人事部儲存。部門經理級以上人員請假一律由總經理批准,並將請假單報行政人事部備案。
4。除例行假日及國家規定的法定假日、婚假、喪假、產假外,其餘一律按實際出勤計發工資。
第十二章培訓
第五十五條企業為提高員工素質及工作效率,定期或不定期舉辦各種專業培訓,被指定參加的員工,非有特殊原因,不得拒絕參加。
第五十六條員工培訓由行政人事部統籌管理。
1。職前培訓:新進員工應實施職前培訓,由行政人事部組織實施針對企業簡介及人事管理制度、崗位職責、安全管理等內容的培訓。
2。在職培訓:員工應不斷研究學習本職技能,樸素砥礪;各級主管尤應相機施教,以求精進。
3。專業培訓:根據一汽—大眾,一汽—解放的培訓計劃,公司將挑選優秀員工參加專業培訓;或邀請專家學者來企業作專題演講,以增進其本職知識技能。
4。凡由公司選派的培訓人員,均須填寫培訓記錄。培訓回來後,須將相關的培訓資料、培訓證書上交行政人事部統一保管,留檔備查。
5。凡外派培訓人員,在回公司後要負責對公司相關人員進行內部培訓。
第五十七條培訓費用的支付
1。凡由公司外派的培訓人員,培訓費用暫由公司代為支付。
2。為公司服務滿兩年者,培訓費用由公司支付。
3。自培訓結束之日起,為公司服務未滿兩年而提出辭職者,培訓費用將按其為公司服務的月份所佔兩年服務期的比例剩餘部分而扣除相應的培訓費用。
第十三章後勤保障管理
第五十八條食堂管理
1。食堂工作人員要做好個人的衛生工作,做到勤洗手,勤剪指甲,勤洗工作服,工作時要穿戴工作衣帽。炊事人員要每年進行一次健康體檢,無健康證者,禁止上崗。
2。食堂人員要在規定的開餐時間內保證員工就餐,員工不得提前去食堂就餐。
3。食堂工作人員要以熱情、禮貌地接待員工就餐,做到少打、勤打,不浪費。
4。嚴格各項衛生制度,節約水、電,節約成本,做到營養合理,飯熟菜香、味美可口、不多做,不少做。
5。做到餐具乾淨、無汙漬,對環境及餐具按時消毒。
6。計劃採購。嚴禁採購腐爛變質的食物,做到少採購、勤採購。
7。做好安全工作。使用炊事械具或用具要嚴格遵守操作規程,防止事故發生;禁止無關人員進入廚房;易燃、易爆物品要嚴格按規定放置,杜絕意外事故發生。
第五十九條員工宿舍管理
一、員工申請住宿條件
1。以在本公司工作,但本人所居住的轄區非本市的正式聘用員工。
二、凡有以下情況者不得住宿
1。患有傳染玻
2。有不良嗜好者。
3。已辦理完理職手續的人員,必須遷離宿舍,不得藉故拖延或要求任何補償。
三、員工宿舍管理規定
1。所有住宿人員要嚴格按照宿舍管理規定執行,並認真服從宿舍管理員的管理。
2。愛護房間設施,保持好宿舍衛生;不準隨地吐痰、亂丟東西、保持整潔美觀;不準往窗外丟雜物;垃圾用塑膠袋裝好並及時清除。
3。員工所分配的鑰匙只限本人使用,不得轉借他人。
4。不得私自調換房間,如想調換房間需經行政人事部同意,並辦理登記手續。
5。注意安全,不準私自安裝電器和拉接電源線,不準使用明火爐具(用電爐具)及超負荷用電。
6。電視或收音機的使用,聲音不得放大,以免妨礙他人安寧。
7。需要留宿的外來人員需提前到行政人事部辦理入住手續方可入住,在未經允許的情況下宿舍管理員有權禁止入住宿舍。
8。住宿員工在晚23:00前必須返回,23:00寢室必須熄燈。
9。要節約用水、用電。杜絕長流水、長明燈現象發生。
10。宿舍內衛生由各自住宿人員輪流清潔整理。
11。員工不得於宿舍內聚餐、喝酒、賭博、打麻將或其他不良或不當行為。
第六十條保潔員管理規定
1。保潔員每日按日常保潔內容及標準重點打掃走廊、大廳、會議室及領導辦公室的環境衛生。以保證辦公環境整潔,舒適。做到隨髒隨掃,無汙跡無雜物。
2。保證洗手間內乾淨、整潔無異味,定期進行消毒。
3。對所負責的區域,做到環境無死角,無沉漬。
4。做到節約用水,用電。
第六十一條如違返上述規定,將給予相應的處罰(處罰條例詳見第十四章獎懲制度)。
第十四章獎懲制度
第六十二條本公司員工的獎勵分為下列四種:
1。嘉獎:每次加發當月三天基本工資,同當月工資一併發放。
2。記功:每次加發當月十天基本工資,同當月工資一併發放。
3。記大功:每次加發一個月基本工資,同當月工資一併發入。
4。獎金:一次性給予一定數額的獎金。
第六十三條有下列事蹟者,得予嘉獎:
1。連續六個月績效考核為優的員工。
2。連續三個月未休假者。
第六十四條有下列事蹟者,得予記功:
1。對於工作流程、維修技術或管理制度,提出具體建議方案,經採行確具成效者。
2。年終考核中節約費用開支或對廢料利用成績顯著的部門或個人。
3。遇有事故或災變,勇於負責,並措置得宜,免於損失,或減少損失者。
4。發現有損害公司利益舉報而被查實者。
5。遇有意外事件或災變,奮不顧身,極力搶救因而減少重大損失者。
6。年終考核,全年完成銷售任務的銷售員。
第六十五條有下列事蹟之一者,行記大功或頒發獎金:
1。年終考核十二個月績效考核均為優秀者。
2。研究發明,對公司確有重大貢獻,並使成本降低,利潤增加者。
3。年終考核,被評為優秀的部門。
4。一年內記功三次者。
第六十六條員工處罰分下列五種
1。警告:減發當月三天基本工資,從當月工資中扣除。
2。記過:減發當月十天基本工資,從當月工資中扣除。
3。記大過:減發當月全部工資。
4。開除:予以解僱。
5。追究刑事責任。
第六十七條有下列情況之一經查證屬實者或有具體事證者,處以警告
1。在工作時間談天、嬉戲、閱讀與工作無關的書報雜誌或從事規定以外的工作者。
2。在工作時間內撤離工作崗位者。
3。因過失導致發生工作錯誤情節輕微者。
4。妨害現場工作秩序或違反安全衛生規定者。
5。違規駕車未造成嚴重後果者。
6。初次不服從主管人員合理指揮者。
7。浪費公物,情節輕微者。
8。檢查或監督人員未認真執行職務者。
9。出入公司不遵守規定或攜帶物品出入公司而拒絕保安或管制人員查詢檢查者。
10。在食堂就餐不排隊、不守紀律、無理取鬧者。
11。將宿舍鑰匙轉借他人未造成損失者。
12。未經行政人事部同意,私自調換房間者。
13。經檢查宿舍衛生髒、亂、差者。
14。外出辦事車輛不拿出門證者。
15。品行不正,不文明禮貌,辱罵他人者。
16。私自拆裝宿舍照明電線、插座、或使用電爐、電熱水器者。
17。進入公司不穿工作服經查獲者。
18。受指定受訓人員無故不參加行政人事部組織培訓者。
第六十八條有下列情況之一經查證屬實者或有具體事證者,得予以記過:
1。因疏忽或工作馬虎致機器裝置或物品材料遭受損害或傷及他人者。
2。如因巡檢、維護不及時等引發的一切事故者。
3。在工作場所喧譁、嬉戲、吵鬧妨害他人工作者。
4。投機取巧隱瞞矇蔽謀取非法利益者。
5。在工作時間,躺臥睡覺者。
6。於宿舍內聚餐、喝酒、賭博、打麻醬或其他不良或不當行為者。
第六十九條有下列情況之一經查證屬實者或有具體事證者,得予記大過:
1。洩漏生產或公司機密者。
2。遺失經管的重要檔案、機件、物件或工具者。
3。擅自變更工作方法致使公司受重大損失者。
4。拒絕聽從主管人員合理指揮監督,經勸導仍不聽從者。
5。工作時間在工作場所製造私人物件者。
6。一個月內累計曠工達三日者。
7。私自拆裝宿舍照明電線、插座、燈頭或使用電爐、電熱器,致發生危害者。
8。初次代人打卡或託人打卡者或偽造出勤記錄者。
9。惡言吵罵同事或慫恿相罵或打罵者。
第七十條有下列情況之一經查證屬實者或有具體事證者,得予解僱除名:
1。工作服務態度惡劣,損害消費者或客戶利益者。
2。故意損耗機器、工具、原料、產品或公司其他所有物品或故意洩漏技術上、營業上的秘密,致公司蒙受損害者。
3。無正當理由,或一個月累計曠工達三日者,及年度內無故曠工積滿六日者。
4。第二次代人打卡或託人打卡或偽造出勤記錄者。
5。在工作中酗酒滋事妨害公司秩序者。
6。年度內積滿二次大過者。
第七十一條有下列情事之一經查證屬實者或有具體事證者,追究刑事責任。
1、盜竊公司財務達300元(含)以上者。
2、因對工作不負責任而造成事故的,一律追究責任;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移交司—法—部門追究刑事責任。
第七十二條員工的獎懲應由部門主管填報,並由行政人事部調查核定。
第十五章附則
第七十三條本制度如有未盡事宜或隨著公司的發展有些條款需要增加或刪減的,行政人事部將會補發相應的制度及規定。
第七十四條本制度解釋權歸行政人事部。
第七十五條本制度自發布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