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用電安全管理制度

學校用電安全管理制度

  在當下社會,越來越多地方需要用到制度,制度是指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辦事規程或行動準則。相信很多朋友都對擬定製度感到非常苦惱吧,以下是小編收集整理的學校用電安全管理制度,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為了學校安全用電管理,規範用電行為,實現開源節流,防止用電事故的發生,保障學校正常的教學秩序,確保學校師生的安全,經學校研究特制定本規定。

  (一)、實行用電管理責任制

  1、用電管理由校長負總責,總務處具體負責管理。總務處要根據電業主管部門的要求對有危險的重要部位設立危險標誌,防觸電事故發生。總務處要制定具體要求,要經常組織管理人員進行檢查、檢修,規範學校的電路,檢查用電設施的.使用情況,保障學校的正常用電。

  2、電工在維護維修用電設施時必須實行規範操作,不得亂搭亂扯,要符合規範要求。

  3、總務處對學校安全用電負監督管理責任,要定期對用電安全進行綜合檢查,發現安全隱患,向校長彙報後,下達隱患通知書,限期整改,要落實到位。

  4、學校對用電管理承擔用電安全教育責任,要經常對學生進行用電安全教育,規範學生的用電行為,確保學生的用電安全。

  5、未經學校批准,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隨意改變線路,不得亂搭亂扯。私自安裝,亂搭亂扯的,學校追查當事人的責任,出現安全事故的,責任自負。

  6、未經學校同意,教師不得私自安裝更換電錶的。

  (二)、用電設施的維護維修

  1、總務處要組織有關人員對用電線路、燈具、插座、插頭、開關每月進行一次檢查,每學期進行一次整修,老化電線及時更換,發現問題及時整改,確保用電安全。

  2、電管員在維修過程中,嚴禁酒後操作,嚴禁帶電操作,嚴格規範操作,嚴禁亂搭亂扯。

  3、各辦公室、各班級每週要對室內外用電設施進行自查一次,發現問題及時彙報總務處,總務處要及時組織人員維修。

  4、各班級、各處室一律按規定使用照明燈具。設計部門設計的燈具已配齊全,不得隨意增加。教師辦公室、實驗室等因工作需要安裝照明燈具以外的電器,必須經校長批准後,由電工安裝,嚴禁私拉亂扯線路。

  5、除學校規定允許的地方,未經批准,任何人不能使用電爐、電加熱器等大容量電器。

  6、靠近電源的地方,任何班級和個人都不準堆放易燃易爆物品,違者由當事人負責。

  7、教師用電耗材,自電錶入戶的耗材由各教師自行負責。自電錶入戶的故障由各教師自行維護檢修。(新分配教師新安置的住房使用的耗材由學校負責)自電錶以外的耗材由學校負責。自電錶以外的故障由學校組織維護檢修。

  (三)、要注意節約用電

  1、室內白天只要光線充足,請勿開燈。需要開燈時,要做到人走燈熄,杜絕長明燈現象。對班級、宿舍實行量化管理,發現一次長明燈現象,扣班級量化分。

  2、教師用電夏季___度/月,冬季___度/月。超出部分教師自行承擔。本規定自公佈之日起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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