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園安全管理制度

校園安全管理制度

  在不斷進步的社會中,需要使用制度的場合越來越多,制度一經制定頒佈,就對某一崗位上的或從事某一項工作的人員有約束作用,是他們行動的準則和依據。制度到底怎麼擬定才合適呢?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校園安全管理制度,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為了保證我校正常教學秩序,保護學生健康成長,杜絕或儘量減少安全事故的發生,遵循“注意防範,自救互救,確保平安”的原則,根據我校的實際,制定本規定,要求全校認真貫徹執行。

  一、常規工作

  1、成立安全工作領導小組,校長是學校安全工作的第一責任人,制定學校各類人員安全責任制和各方面的安全措施,學校師生應樹立安全第一、安全無小事的思想。

  2、學校每學期採用多樣化的教育形式對學生進行安全知識教育,每班每月應有針對性的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發現問題應及時並進行安全教育。各班要對學生進行緊急情況處理方法、自救互救常識教育、緊急電話(如110、119、122、120等)使用常識的教育。

  3、建立重大事故報告制度。各班學生出現的重大傷亡事故要立刻報告校級領導;學生曠課出走、失蹤,班主任必須一天內進行家訪;對事故的上報要形成書面報告。

  4、實行領導值日,教師值日製度,填寫值日登記表。

  5、不經學校同意,各部門各班不得組織學生上街宣傳或參加慶典活動以及參加其他活動。

  6、建立安全工作定期例會檢查制度,學校領導要經常檢查校內各種體育、課外活動、消防、基建等設施情況,對有不安全因素的設施要立即予以拆除。

  二、德育工作

  1、根據上級要求和本校實際,及時有針對性地對學生進行思想教育。

  2、教育學生不能隨意觸動校內電路設施的開關和線路,不帶火具,各班有專人負責監督管理。

  3、教育學生在人員密集處,要遵守秩序,不擁擠,不推搡,作文明的中學生。

  4、教育學生遇有緊急情況,要聽從老師管理疏導,訓練好學生緊急脫險演習。

  5、對校內人員密集處,尤其是樓道、校門口、廁所等處。要派教師管理,及時疏導學生。

  6、做好學生的冬季安全教育、夏季安全教育,防止傷害事件的發生。

  7、加強對學生的法制教育,使學生遵守校規校紀,在社會上遵守法紀,提高守法意識。

  8、總務處做好學校財物財產的檢查、管理和保護工作。

  9、加強對班主任的工作管理指導,提高班主任安全責任意識,保護好學生的身心健康。

  三、學科教學學生安全管理

  1、各科教師在教學活動時要嚴格按照學科教學要求保證學生的安全。

  2、上課期間,教師不得要求學生中途離開教室回家

  3、對學生的實驗操作,應按安全規定嚴格要求,各實驗室應按要求配備消防器材,對帶腐蝕性、有毒、易燃、易爆的物品要登記造冊,按規定存放,責任落實到人,一旦發生失竊,應及時報告,防止意外事故的發生。

  4、各科教師應重視學生課間休息活動的安全教育,行政值周、值日教師應加強課間巡視,及時發現和處理危及學生安全的因素,杜絕意外事故發生。

  四、後勤工作的安全管理

  1、努力搞好後勤工作,樹立為教學服務、為師生服務的`思想,為教學工作創造良好條件,保證學校的正常教學秩序。

  2、後勤人員應做好學校的安全保障工作,要經常性地對學校的校舍、圍欄、固定設施、水電、電杆、樹木等進行檢查並作記錄,保證樓道的照明,發現問題要及時報告學校主管領導,採取措施,及時修繕和處理。

  3、每學期採購或為教學提供的裝置、儀器物資要有規定和安全係數,如因質量問題造成事故,要追究採購人員的責任。

  4、總務處要負責全校學生的飲用水供應,要重視飲用水衛生安全,防止投毒和其它衛生疾患的發生。

  5、做好學校財產保護管理工作,根據上級工作要求,對全校電路進行全面排查,尤其是計算機房、樓道、消防設施。加強防範措施。

  6、領導和組織全校的安全檢查工作,每學期每週一小查,每月一大查,並做好記錄,及時排除隱患。

  7、對校內的房屋要加強檢查,每學期初、中、都要檢查一次有文字備考,符合安全方面有關要求,及時消除隱患。

  8、加強學校的安全保衛工作,安排好節假日雙休日的值班工作。

  9、加強後勤各部門的工作領導及指導,做好防盜、防汛、防火的檢查組織工作。

  10、加強門衛值班管理,明確崗位職責。做好進出人員的登記工作。

  五、消防安全管理規定

  第一條為切實加強學校消防安全管理工作,預防火災和減少火災危害,保護廣大師生員工人身、財產和公共財產安全,保障學校教學、科研、生活的順利進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結合我校實際,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學校消防工作貫徹"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方針,將消防安全工作納入學校發展的總體規劃,使消防安全工作與學校的發展相適應。

  第三條學校消防工作堅持"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實行校長領導下的逐級防火責任制。校長為學校防火安全責任人,各部門主要行政領導為本單位防火安全責任人。

  第四條學校設立由校領導和各有關部門負責人組成的防火委員會,校長擔任防火委員會主任。各部門成立防火工作領導小組或指定專人負責防火安全工作。

  第五條學校任何單位、個人都有維護消防安全、保護消防設施、制止違反消防安全法規和規定的行為、預防火災、報告火警和參加有組織的滅火工作的義務。

  第六條學校將消防安全教育納入法制安全教育規劃,普及消防安全知識,增強師生員工的消防安全意識。

  第七條學校全體師生,必須遵守有關消防法規和本規定。

  六、加強學校其他工作的學生安全管理

  (一)集會、作操的安全管理

  1、學校集會、作操應由學校教務處、體育教師專人負責統一指揮,保證集會、作操的紀律。

  2、學校集會、做操應以班為單位排隊進場,上下樓時不要擁擠,不催促學生快跑,進出會場要有序,嚴防擠壓事故的發生。

  3、學校集會、做操應以班為單位,指定安排座位或站隊,由班主任負責,防止學生亂竄,避免意外事故發生。

  (二)、學生外出活動的安全管理

  1、組織學生外出活動(含社會實踐、社會調查、春遊、秋遊、參加公益勞動、義務勞動、參觀訪問等)要制定有周密計劃和安全措施,活動方案必須經校領導審閱簽字同意方可實施。組織到外地或較遠活動的需經市教委審批。

  2、活動時班主任是各班的具體責任人,任課教師附連帶責任。

  3、活動的路線地點,事前應進行實地勘查,不得組織學生到危險的地方開展活動。

  4、活動來往的交通工具必須向有營運資格證的專業運輸部門租用。

  5、每次活動都要有安全、保衛、意外事故的應急預案。特別是野炊、爬山、野餐時要注意防火、防食物中毒。

  6、要透過各種形式加強對學生進行遊泳安全教育,以提高學生的游泳安全防範意識,讓學生掌握游泳自護、自救、互救安全防範的知識和本領,嚴格學生參加游泳活動的審批程式和安全防範措施,建立學生游泳活動的安全責任,確保學生游泳安全。不準學生私自到河邊游泳。

  (三)不可預見災害的安全管理

  1、在遭遇不可預見的洪災、火災、地震等災害時,應組織學生緊急疏散和撤離現場,保證學生的生命安全。

  2、加強對學生進行防災、抗災的教育,教給學生遇災後的自救互救的辦法,培養學生的生存能力。

  3、要及時向有關部門報告,請求有關部門和社會的援助,全力保護學生的安全。

  4、不得組織中小學生參加救火、救災等危險活動。

  七、加強學校周邊環境的安全治理工作

  1、重視學校周邊環境的安全治理工作,主動聯絡轄區的派出所、街道抓好治理工作。

  2、值周行政、值日教師除做好校內的巡視工作,還要注意對校園附近環境的巡查,發現社會流氓、惡少對學生騷擾,要及時報告“110”或附近派出所,保護學生的安全。

  3、教育學生善於與壞人作鬥爭,並教給方式和方法,提高學生的自護能力。

  八、防病、防疫、防中毒的安全管理

  1、認真貫徹《食品衛生法》、《傳染病防治法》和《學校衛生工作條例》。落實“預防為主,防治結合”的方針。

  2、發動師生,開展“衛生防病月”活動,認真搞好學校境衛生、教室衛生、及個人衛生。根除傳染病病源。堅持衛生掃除制度。

  3、採取多種形式,加強衛生防疫、防中毒宣傳教育,全校師生樹立“健康第一”的思想。

  4、加強管理,特別對學校師生的用水、飲用水一定要符合標準。

  5、認真做好預防各種疾病消毒工作。

  九、領導崗位責任制

  校長是學校安全工作的第一責任人,認真執行與區教育局簽定的責任書。校長負責學生安全工作及學生活動安全的檢查、監督。教導處主任負責實驗室、多媒體教室等電化教育裝置的安全管理工作。總務處主任負責校舍、建築、場地等各種學生活動設施的維修。

最近訪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