員工健康管理制度
員工健康管理制度
隨著社會不斷地進步,制度使用的情況越來越多,制度是維護公平、公正的有效手段,是我們做事的底線要求。相信很多朋友都對擬定製度感到非常苦惱吧,以下是小編精心整理的員工健康管理制度,供大家參考借鑑,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1.目的
為確保員工身體健康,確保生產人員無患有礙食品衛生的疾病,保證食品衛生,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2.適用範圍
全廠員工適用。
3.內容
3.1.員工的健康檢查
3.1.1.所有有接觸食品的.生產、檢驗人員(包括車間員工、質控部員工、技術部員工等直接接觸食品或生產裝置的人員)每年4月份由廠統一安排一次由市防疫站進行的食品從業人員健康體檢,取得健康證後或經醫療機構檢驗未患有有礙食品衛生安全的方可上崗。
3.1.2.所有新員工必須持防疫站發放的食品行業健康證方可入職。
3.1.3.凡患有細菌性痢疾或痢疾帶菌者,傷寒或傷寒帶菌者,病毒性肝炎或帶毒者,活性肺結核,化膿性或滲出性脫屑性皮膚病或其它有礙食品衛生的疾病的有接觸食品的生產、檢驗人員,為健康狀況不合格人員,必須調離工作崗位;員工如患有或發現患這類疾病的必須及時向主管人報告。
3.2.工作過程中出現疾病或負傷的情況處理。
所有在工作中要接觸食品或生產裝置的人員,在工作時間內生病或受傷應及時向主管報告,由主管批假治療。禁止帶病帶傷生產。
3.3.健康檔案的建立與儲存
3.3.1有接觸食品的生產、檢驗人員個人的健康證明材料按部門、班組進行分類存放,保證每一在冊有接觸食品的生產、檢驗人員有相應的健康證明材料。健康證明材料存放兩年以上的可以銷燬。
3.3.2.按部門或班組建立有接觸食品的生產、檢驗人員的《員工健康狀況一覽表》,詳細填寫員的健康狀況,對患有礙食品衛生的疾病或傷患的員工,還需注意處理措施。《員工健康狀況一覽表》儲存期為兩年,超過儲存期的可以銷燬。
3.3.3.非生產檢驗人員或不直接接觸食品的生產、檢驗人員亦按部門建立好相應的《員工健康狀況一覽表》,健康證明材料可以是防疫站以外的相關醫療部門發放的健康材料。
4.相關表格
4.1.《員工健康狀況一覽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