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兒園食品供餐制度(精選11篇)

幼兒園食品供餐制度(精選11篇)

  在學習、工作、生活中,我們都跟制度有著直接或間接的聯絡,制度一般指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辦事規程或行動準則,也指在一定歷史條件下形成的法令、禮俗等規範或一定的規格。想學習擬定製度卻不知道該請教誰?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幼兒園食品供餐制度(精選11篇),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閱讀。

  幼兒園食品供餐制度1

  一、按照食品衛生法,檢查食品原料的衛生質量,保證食品原料新鮮。

  二、食品加工做到先洗後切,冰凍的肉、禽、水產品在常溫下要徹底解凍。

  三、食品做到分池清洗,葷菜食品不能放在蔬菜池中清洗,清潔廚房用具的水池必須與清洗食品的水池分開。

  四、嚴格執行生熟分開,廚房容器和用具(刀、砧板、湓、筐、抹布等)均做好生熟標記,不得混用。每天使用後洗刷乾淨,用前消毒。

  五、炊事員要鑽研烹調技術,主動聽取教師、保育員及幼兒對伙食、點心的意見,根據幼兒的特點做到切菜細緻,注意花色品種及色香、味和營養元素的調配,增強幼兒的食慾,保證幼兒有足夠的營養。

  六、加工食品必須加熱充分,大塊食品的中心溫度需達70°c以上,防止外熱裡生。

  七、幼兒的菜不能燒的太硬或太生。夏天做到(飯、菜、湯、茶)”四冷“,冬天做到(飯、菜、湯、茶)“四熱”,保證幼兒吃飽、吃好。

  八、食品在烹飪後至出備餐間前不超過2小時。

  九、保持廚房清潔、整齊、乾淨、如有雜物應及時清理。

  幼兒園食品供餐制度2

  為加強霞嶺村幼兒園食品衛生管理,落實食品原料的溯源規則,保障食品衛生安全水平,保障全體幼兒及教職工身體健康,特制定本制度。

  一、指定專職人員負責食品索證及臺賬記錄工作。

  二、進行採購索證和進貨驗收的食品包括:

  ①食品及食品原料(如食用油、調味品、米麵及其製品等);

  ②食用農產品(如蔬菜、水果、豆製品、豬肉、禽肉等);

  ③食品新增劑(如亞硝酸鹽、酵母、色素等);

  ④衛生行政部門規定必須索證的其他產品。

  三、到證照齊全的生產經營單位或市場採購,並現場查驗產品衛生狀況和包裝、標識,購買符合國家相關法律、法規、規定的產品。

  四、從固定供應商採購食品時,索取並留存供貨商的資質證明,與供貨商簽訂保證食品衛生質量的合同。

  五、採購食用農產品時,索取銷售者或市場管理者出具的購物憑證。

  六、採購生豬肉時,查驗確認為定點屠宰企業屠宰的產品及檢疫檢驗合格證明,並索取購物憑證。採購其他肉類查驗檢疫檢驗合格證明,並索取購物憑證。

  七、採購的食品在食品入庫或使用前要核驗所購食品與購物憑證,符合後經驗收人員簽字認可後入庫或使用,對驗收不合格的食品註明處理方式。

  八、妥善保管索證的相關資料和驗收記錄,不塗改,不偽造,其儲存期限不少於食品使用完畢後6個月。

  九、嚴格執行成品48小時留樣及登記工作。

  幼兒園食品供餐制度3

  1、食品衛生應有專人負責,成立食品衛生管理委員會,定期檢查食品衛生情況,總結經驗,及時解決問題,不斷提高兒童食品衛生的質量。

  2、根據季節供應情況,制定適合各年齡組兒童的食譜。

  3、食品由專人按實際需要採購,採購的食品應新鮮優質,每天由專人驗收生、熟食品,並建立驗收簿。

  4、生食品經驗收後入庫,庫存不宜過多,各類食品應按需要量領取,每月底盤存。庫房由專人保管,建立出入庫帳目。庫房保持整潔乾燥,各種盛器須加蓋。過保質期的食品不得食用。

  5、準確掌握兒童出勤人數,作到每天按人按量供應主副食品。

  6、各種膳食烹調後,由專人檢查質量,合格後根據各班用膳人數發出,營養員應到各班瞭解兒童用膳情況,聽取對膳食的意見。

  7、保健人員(或營養員)應定期進行食品衛生檢查,對食品的保質期嚴格把關。做到過期不用,生熟分開。

  8、建立嚴格的消毒衛生制度。規範操作。定期檢查。

  幼兒園食品供餐制度4

  為規範餐飲服務食品容器、包裝材料管理,保障公眾餐飲安全,依據相關法律、法規及規章,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接觸食品的容器、包裝材料等應符合食品安全標準或要求。

  二、接觸食品的容器應易於清洗消毒、便於檢查,避免因潤滑油、金屬碎屑、汙水或其他可能引起汙染。

  三、接觸食品的容器、包裝材料與食品的接觸面應平滑、無凹陷或裂縫,內部角落部位應避免有尖角,以避免食品碎屑、汙垢等的聚積。

  四、用於原料、半成品、成品的容器和包裝材料,應分開擺放和使用並有明顯的區分標識;原料加工中盛放動物性食品、植物性食品、水產品的容器,應分開擺放和使用並有明顯的區分標識。

  五、所有食品容器,不宜使用木質材料,必須使用木質材料時應不會對食品產生汙染。

  幼兒園食品供餐制度5

  一、配合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對本單位餐飲食品安全進行監督檢查,並如實提供有關情況;

  二、定期協助組織本單位從業人員進行食品安全法律法規和食品安全知識培訓;

  三、制定本單位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及崗位責任制度,並對執行情況進行督促檢查;

  四、檢查餐飲服務環節中的食品安全狀況並記錄,對檢查中發現的不符合要求的行為及時制止並提出處理意見;

  五、對食品安全檢驗工作進行管理;

  六、對本餐飲服務單位從業人員進行健康管理,督促患有有礙食品安全疾病和病症的人員調離相關崗位;

  七、建立健全餐飲服務單位食品安全管理檔案,儲存各種檢查記錄;

  八、所在餐飲服務單位發生疑似食物中毒和食品汙染事故時,協助單位及時報告衛生及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採取措施防止事態擴大,配合監管部門調查處理;

  九、協助所在餐飲服務單位定期向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上交本單位的餐飲服務環節食品安全綜合自查報告;

  十、與保證餐飲服務食品安全有關的其他管理工作。

  幼兒園食品供餐制度6

  一、幼兒園食堂與幼兒集體用餐的衛生、安全管理必須堅持預防為主的工作方針,實行衛生部行政部門監督指導,教育行政部門監督,幼兒園具體實施的工作原則。

  二、食堂應保持內外環境整潔,採取有效措施,消除老鼠、蟑螂、蒼蠅和其他有害昆蟲。

  三、食堂的設施裝置佈局合理,應有相對獨立的食品原料存放間,食品加工間,用餐場所。

  四、餐具使用前必須使用符合標準的洗滌劑、消毒劑洗淨,消毒符合國家有關衛生標準。

  五、嚴格把好食品採購關,食堂採購員必須持有衛生許可證的經營單位採購食品,以保證其質量。

  六、食品存放應當分類、定期檢查,及時處理變質或超過保持期限的食品。

  七、食堂用的原料、炊具以及其他用具,容器必須標誌明顯,做到分開使用。定位存放,用後洗淨,保持清潔。

  八、幼兒園食堂不得製售冷葷冷盤。

  九、食堂剩餘食品必須冷藏,冷藏時不得超過24小時,在確認沒有變質的情況下,必須高溫徹底加熱後,方可食用。

  十、食堂從業人員每年必須進行健康檢查,取得健康證後方可上崗。從業人員應有良好的.個人衛生習慣。

  幼兒園食品供餐制度7

  1、選擇經過安全處理的食品,水果、蔬菜一定要清洗乾淨。

  2、徹底加熱食品,食品所有部位的溫度都必須達到70度以上。

  3、做熟的食品放置時間不宜過長,最好在食品出鍋後儘快吃掉。

  4、妥善貯存熟食品,應在60度以上或10以下的條件下貯存熟食品。

  5、貯存的熟食品在食用前必須再次徹底加熱,加熱時應使食品所有部位的溫度都達到70度以上。

  6、避免生食品與熟食品的接觸,用於處理生、熟食品的刀具、案板等也要分開。

  7、加工製作食品前和每次間歇後,必須把手洗淨。

  8、保持加工操作間的清潔,所有用來製備食品的用具表面必須保持絕對乾淨,抹布應每天更換,並在下次使用前煮沸消。

  9、避免昆蟲、鼠類和其他動物接觸食品。

  幼兒園食品供餐制度8

  1、非廚房工作人員一律不得進入食堂。

  2、食堂要安裝紗門、紗窗,做到防蠅、防鼠、防蟑螂,食堂地溝要安裝防鼠網。泔水桶、垃圾桶要加蓋,密封存放,日產日清。

  3、食堂內禁放有毒、有害物品,消毒藥品要專人保管,專櫃存放,專人配比使用。

  4、採購有包裝食品,必須有品名、產地、廠名、生產日期、批號、規格、保質日期及產品檢驗合格證。

  5、食品應分類保管存放,應在安全期內使用。

  6、幼兒每日食用的熟食品,必須在冰箱內留樣48小時以上,每個食物樣品留樣量不少於100克。

  7、冰箱有專人保管使用,生熟食品分開存放,定期清理食品。每週清潔消毒一次。不得購買腐爛變質食品,嚴防食物中毒。

  8、食堂遠離小朋友活動區,嚴防幼兒進入。蒸飯箱不能放在食堂外,電熱開水器不能放在食堂內。以免影響保教人員開啟水。

  9、注意食堂安全,下班前檢查食堂門窗、水電、煤氣是否關好,防止失竊、失火、投毒等事故的發生。

  10、食堂內的機械裝置、電器裝置定期檢查維修,操作人員應熟悉操作規範,確保安全使用。

  幼兒園食品供餐制度9

  1、認真學習貫徹《食品衛生法》,及時辦理衛生許可證,並將食品衛生許可證懸掛於醒目處。

  2、生產企業周圍環境良好,25米內不得有暴露的垃圾堆、垃圾場、坑式廁所、糞池等孳生有害昆蟲的場所,衛生區採取“四定”辦法,即:定人、定物、定時間、定質量,劃片分工,責任到人,確保內外環境整潔。

  3、嚴把食品及原料採購關,採購員採購食品必須按規定向供貨方索取有效的檢驗合格證明及衛生許可證影印件,禁止採購不符合衛生要求的食品。

  4、食品入庫前要進行驗收登記,食品貯存應做到分類存放,離地離牆先入先出,定期檢驗,及時清理;食品倉庫內應防鼠、防潮,嚴禁存放亞硝酸鹽及殺蟲劑等有害有毒物質。

  5、食品加工人員要認真履行崗位職責,按良好的生產規範進行操作,確保各工序連續進行,嚴禁往返,防止交叉汙染。

  6、加工後的廢棄物存放設施應密閉或帶蓋,存放應遠離生產車間,且位於生產車間的下風向;廢棄食用油脂專人管理,盛放於標有“廢棄食用油脂專用”字樣的密閉容器內,定期按有關規定及時清理。

  7、食品加工人員每年必須進行健康檢查,取得健康培訓合格證明後方可參加工作;工作期間應穿戴清潔的工作衣帽,保持良好的個人衛生習慣,防止人為因素造成的食品汙染。

  8、建立完善的質量控制體系,按照國家規定的衛生標準和檢驗方法進行檢驗,要逐批次對投產前的原材料、半成品和出廠前的成品進行檢驗,保證每批產品檢驗合格後出廠。

  幼兒園食品供餐制度10

  一、食品生產從業人員、管理人員必須掌握有關食品衛生的基本要求。具有一定的食品衛生知識和食品衛生相關的法律法規知識。

  二、從業人員每年必須進行健康檢查,新參加工作和臨時參加工作的從業人員必須先進行健康檢查,取得健康證明後方可參加工作上崗位操作。

  三、凡患有痢疾、傷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疾病;活動性肺結核、化膿性或滲出性皮膚病以及其他有礙食品衛生的疾病,不得從事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四、從業人員出現咳嗽、腹瀉、發熱、等有礙於食品衛生的病症時,應立即脫離工作崗位,待查明病因、排除病症或治癒後,方可重新上崗。

  五、從業人員必須具有良好的衛生習慣,並且做到:

  (1)工作前、處理食品原料後、便後用肥皂及流動清水洗手;接觸直接入中食品之前應冼手消毒;

  (2)穿戴清潔的工作衣、帽,並把頭髮置於帽內;

  (3)不得留長指甲、塗指甲油、戴戒指加工食品。

  (4)不得在食品加工和銷售場所內吸菸。

  六、相關部門負責從業人員的衛生知識培訓工作。

  七、從業人員必須進行食品衛生知識培訓,並經考核合格後方可上崗。

  幼兒園食品供餐制度11

  一、進貨查驗記錄制度度

  明確進貨查驗記錄制度具體負責人、管理人員及查驗人員;進貨查驗的具體內容包括(食品供貨者的食品生產許可證、食品流通許可證、營業執照並保留相關證明的影印件備查。查驗食品品種和批次出廠檢驗合格證或質量檢驗合格報告、進口食品的商檢證等法律法規規定的證明檔案並影印備查);為了提高食品安全水平也可以採取先進技術手段,記錄法律、法規要求的記錄事項。經營預包裝食品應查驗食品標籤名稱、規格、淨含量、生產日期;成分或者配料表;生產者的名稱、地址、聯絡方式;保質期;貯存條件等內容並按照食品標籤標示的警示內容、警示標誌、警示說明或者注意事項等內容;經營散裝食品,應當在散裝裝食品的容器、外包裝上標明食品名稱生產日期、保質期、生產經營者名稱及聯絡方式等內容;查驗記錄方式及時間;操作辦法;制度落實人等。

  二、食品貯存管理和散裝食品標籤標註制度

  主要內容:

  1、食品貯存場所設專門區域,不得與有毒、有害物品同庫存放;設有隔離地面10釐米以上的平臺和層架,有良好的通風、防潮、防鼠設施;散裝食品要有專用食品容器,並符合標籤標註制度要求。

  2、食品貯存場所、經營場所與經營品種、數量相適應;食品區和非食品區、食品區內預包裝食品與散裝食品、冷凍、冷藏、保鮮食品應具有明顯區分或隔離標誌(食品專櫃)並保持清潔;嚴禁放置廢棄物處理設施,以防止汙染。

  3、銷售散裝食品做好標籤標註工作,應當在散裝食品的容器、外包裝上標明食品名稱生產日期、保質期、生產經營者名稱及聯絡方式等內容。

  食品經營者銷售生鮮食品和熟食製品,應當符合食品安全所南非要的溫度、空間隔離等特殊要求,防止交叉汙染。盛放散裝食品的容器和工具應符合國家標準,定期清洗,消毒。

  三、從業人員健康檢查制度

  主要內容:

  食品經營從業人員每年應當進行健康檢查,取得健康證明後方可從事食品經營,其檢查專案等事項應當符合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的規定。患有痢疾、傷害、甲型病毒性肝炎、戊型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傳染病,以及患有活動性肺結核、化膿性或者滲出性皮膚病等有礙食品安全的疾病的,不得從事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疾病的從業人員。食品生產經營人員應當保持個人衛生,生產經營食品時,應當將手洗淨,穿戴清潔的工作衣帽;銷售無包裝的直接入口食品時應當使用無毒、清潔的售貨物工具。

  四、從業人員食品安全知識培訓和宣傳教育制度

  主要內容:

  1、聘請有關部門人員,不定期對食品從業人員進行專題講座,學習有關衛生管理,衛生法律、法規,腸道傳染病的預防等衛生知識,以提高員工的食品安全防護素質。

  2、組織管理人員、從業人員參加食品安全法培訓班學習,以提高食品安全管理水平。

  3、堅持每月對食品從業人員進行食品安全知識培訓。對不能達到食品安全要求的人員實行停崗培訓,待合格後再行上崗。經培訓仍不合格者予以勸退。

  4、對培訓情況記入培訓檔案並儲存。

  五、食品安全檢驗制度

  主要內容:

  商場、大型超市應當配備快速檢測裝置和檢測人員,開展食品快速抽樣檢測。禁止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食品經營。

  六、運輸工具安全、無毒、無害、清潔制度

  主要內容:

  明確食品經營貯存、運輸、裝卸等環節容器、工具和裝置管理人員,在食品經營者貯存、運輸和裝缷食品時使用的容器、工具和裝置應當安全、無害,定期清洗,消毒,保持清潔,防止食品汙染,並符合保證食品安全所需的溫度等特殊要求,不得將食品與有毒、有害物品一同運輸。

  七、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食品下架退市制度

  主要內容:

  按照《食品安全法》的要求:食品經營企業應當建立並執行食品退市制度。食品經營企業自檢或根據有關部門的通報,發現其經營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應採取如下措施。

  一、立即停止經營,下架單獨存放。

  二、通知相關生產經營者和消費者。

  三、立即清點不合格食品並登記造冊記錄停止經營和通知情況。

  四、將有關情況報告轄區工商行政管理機關。

  五、按照工商部門的要求進行處理。

  明確不合格食品下架存放地及具體操作人員及制度落實人員。

  八、食品安全應急預案制度

  主要內容:

  成立機構、組成人員,明確各自責任;定期檢查本企業各項食品安全防範措施的落實情況,及時消除食品安全事故隱患;如何落實食品安全事故報告制度,發生食品安全突發事件,及時向工商、衛生等有關部門報告;在處置食品安全事故中採取哪些措施;對食品安全事故不得隱瞞、謊報、緩報、不得毀滅有關證據。

  九、食品質量承諾制度

  主要內容:

  (一)堅決貫徹執行《食品安全法》,承擔經營者的責任和義務,維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做到誠實守信,依法經營。

  (二)認真執行國家有關的質量、計量、食品安全等方面的規定,把好售前、售中、售後三個環節,為消費者提供安全、符合國家標準的食品。

  (三)嚴把食品市場準入關和食品進貨渠道,按要求建立進貨查驗、購銷臺帳、食品退市等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杜絕假冒偽劣食品、不合格食品進入本店,杜絕以次充好、缺斤少兩,杜絕價格欺詐,不釋出虛假廣告、虛假資訊欺騙誤導消費者。

  (四)保證銷售食品的質量,不銷售《食品安全法》中規定的禁止銷售的食品及失效、變質的食品。

  (五)保證銷售的食品有產品質量檢驗合格證明,有中文標明的食品名稱、生產廠廠名和廠址、生產日期和保質期。

  (六)不偽造食品產地,不偽造或者冒用他人的廠名、廠址。

  (七)不銷售摻雜、摻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不合格食品冒充合格的食品,不欺詐消費者。

  (八)主動向消費者提供銷售憑證,對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履行更換、退貨等義務。

  (九)本制度採用在店內顯著位置張貼等承諾方式向社會公示,便於社會監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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