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兒園幼兒陪餐制度(精選8篇)
幼兒園幼兒陪餐制度(精選8篇)
在學習、工作、生活中,需要使用制度的場合越來越多,制度泛指以規則或運作模式,規範個體行動的一種社會結構。這些規則蘊含著社會的價值,其執行表彰著一個社會的秩序。相信很多朋友都對擬定製度感到非常苦惱吧,以下是小編精心整理的幼兒園幼兒陪餐制度(精選8篇),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閱讀。
幼兒園幼兒陪餐制度1
為確保幼兒園食堂食品安全,進一步提高食堂飯菜質量和服務水平,保障師幼在食堂的飲食安全,結合本園實際,特制定本制度。
1、幼兒園食堂必須建立領導或教師輪流陪同幼兒就餐制度。
2、幼兒園食堂每餐必須指定一名以上食堂管理、從業人員以外的領導或教師進行陪餐,確保當餐所提供的每一種飯菜都有領導或教師陪餐,並能聽取一定比例就餐幼兒的意見,陪餐登記表交由食堂管理人員存檔備案。
3、陪餐人員應按照安排,隨同幼兒一起就餐,負責對所食用飯菜的外觀、口味、質量等進行認真評價,負責對食堂衛生環境、從業人員工作情況等進行監督,負責徵求就餐幼兒的意見建議,並做好陪餐記錄。
4、陪餐人員對以下情況應當立即指出,並要求食堂管理人員及時整改糾正:
①食堂工作人員未穿戴衣帽,女工作人員留長髮、戴首飾的,以及其他不符合從業人員職業行為要求的。
②其他應當及時整改糾正以確保食品安全衛生的情況。
5、陪餐人對以下情況應當立即制止,並督促食堂管理人員及時採取相應措施:
①土豆有發青、發芽現象未充分去除的。
②豆漿未充分煮熟燒透的。
③飯菜質量較差,家長反映突出的。
④其他危害幼兒食品安全衛生的情況。
6、陪餐人員就餐後發生頭暈、嘔吐、腹痛、腹瀉、嗜睡等明顯症狀,排除自身身體原因的,應立即向園長報告,並對當餐同類食品就餐幼兒進行跟蹤觀察。
7、陪餐人員應嚴格履行職責,對不認真記載陪餐記錄、不及時指出整改問題的,給予批評教育。對危害幼兒健康的安全問題不能及時發現或不及時制止、出現明顯中毒或感染症狀不及時報告,造成惡劣影響的,視情況輕重給予行政處分。
8、陪餐人員因故不能陪餐的,應及時向園長報告,由幼兒園在就餐前指定其他人員陪餐,並做好相關工作。
9、食堂管理人員應認真聽取陪餐人員的意見和建議,對提出的問題及時整改落實。
10、幼兒園園長每週應至少陪餐一次,同時要加強對食堂陪餐情況的檢查,定期通報檢查情況。
幼兒園幼兒陪餐制度2
為進一步強化幼兒園食品安全主體責任意識,提升幼兒園食堂食品安全保障能力和服務水平,切實維護廣大師生的飲食安全和生命健康權益特制定以下陪餐制度:
一、幼兒園食堂每餐必須指定1名負責人進行陪餐,並制定陪餐安排表交由食堂管理人員存檔備案。
二、陪餐人員負責對當餐飯菜的外觀、口味、質量等進行評價,負責對食堂環境衛生、從業人員工作情況等進行監督,負責徵求就餐學生的意見建議,並做好陪餐記錄。陪餐記錄包括日期和餐次,飯菜的品種名稱、外觀、口味、質量等的直觀評價,學生反饋意見,發現的問題和整改情況等。陪餐記錄由陪餐人員在當次陪餐後詳細記錄。
三、陪餐人員發現食品安全隱患的應立即指出,並監督食堂管理人員和從業人員及時整改。
四、陪餐人員應嚴格履行職責,對不認真記載陪餐記錄、不及時指出整改問題的,給予批評教育,對危害學生健康的安全問題不能及時發現或不及時制止、出現食物中毒或感染症狀不及時報告,造成惡劣後果的,視情節進行嚴肅的責任追究。
五、陪餐實行成本核算制和自費制。食堂每月根據食品成本進行核算後統一收取陪餐人員的陪餐費用。
幼兒園幼兒陪餐制度3
為確保幼兒園食堂食品安全,進一步提高食堂飯菜質量和服務水平,保障師幼在食堂的飲食安全,根據上級有關要求,制定本制度。
1、幼兒園食堂必須建立園長陪餐制度。
2、園長應在幼兒進餐之前半小時試餐,後到幼兒就餐。園長試餐時負責對所食用飯菜的外觀、口味、質量等進行認真評價,發現異常及時處理;並對食堂環境衛生、從業人員工作情況等進行監督,負責徵求就餐幼兒的意見建議,並做好陪餐記錄。
3、園長對以下情況應當立即指出,並要求食堂管理人員及時整改糾正:①食堂工作人員未穿戴工衣、工帽,女工作人員戴首飾的,以及其他不符合從業人員職業行為要求的;
②飯菜口味過淡或過鹹的;
③其他應當及時整改糾正以確保食品安全衛生的情況。
4、園長對以下情況應當立即制止:
①採購有土豆、四季豆、豆芽、冷凍食物或含有新增劑的食品;
②飯菜質量較差,家長反映突出的;
③其他危害幼兒食品安全衛生的'情況。
5、園長就餐後發生頭暈、嘔吐、腹痛、腹瀉、嗜睡等明顯症狀,排除自身身體原因的,應當立即向學校領導報告,並對當餐同類食品就餐幼兒進行跟蹤觀察。
6、園長應嚴格履行職責,對不認真記載陪餐記錄、不及時指出整改問題的,給予批評教育;對危害幼兒健康的安全問題不能及時發現或不及時制止、出現
明顯中毒或感染症狀不及時報告,造成惡劣影響的,將報給上級主管部門進行處理。
7、園長因故不能陪餐的,應及時向學校領導報告,由幼兒園在就餐前指定其他人員陪餐,並做好相關工作。
8、食堂管理人員應認真聽取園長的意見和建議,對提出的問題及時整改落實。
9、學校校長長每週應至少陪餐一次,同時要加強對食堂陪餐情況的檢查,定期通報檢查情況。
幼兒園幼兒陪餐制度4
一、學校建立領導或教師輪流陪同學生就餐制度,有陪餐人員安排表,以確保當餐所提供的食品都有領導或教師陪餐。
二、陪餐人員應按照安排,隨同學生一起就餐。負責對食品的外觀、口味、質量等進行認真評價,負責對食堂衛生環境、從業人員工作情況等進行監督,負責徵求就餐學生的意見建議,並做好陪餐記錄。
三、陪餐人員要認真填寫《領導、教師陪餐記錄》,內容應包括日期和餐次,食品的品種名稱、外觀、口味、質量等的直觀評價,就餐秩序評價,學生反饋意見,發現的問題和整改情況,陪餐人簽名等。陪餐記錄必須由陪餐人員在本次陪餐後詳細記載。
四、陪餐人員對以下情況應當立即指出或停止,並要求食堂管理人員及時整改糾正:一是食品加工距供餐時間過長的;二是食堂食品未採取防蠅措施,食用前受到蚊蠅嚴重汙染的;三是食堂製作涼拌菜、四季豆、野生菌;四是食品有發黴變質等感官問題的;五是食品有明顯的口味異常;六是食品質量較差,學生反映突出的;七是其他危害學生食品安全衛生的情況。
五、陪餐人員就餐後發生頭暈、嘔吐、腹痛、腹瀉等明顯症狀,排除自身身體原因的,應當立即向學校報告,並對當餐同類食品就餐學生進行跟蹤觀察。
六、陪餐人員應嚴格履行職責,對不認真記載陪餐記錄、不及時指出存在問題的,給予批評教育;對危害學生健康的安全問題不能及時發現或不及時制止、出現明顯中毒或感染症狀不及時報告,造成惡劣影響的,視情況輕重給予行政處分。
七、食堂工作人員應認真聽取陪餐人員的意見和建議,對提出的問題及時整改落實。
幼兒園幼兒陪餐制度5
為全面規範食堂日常管理,提高食堂飯菜質量,提升校園食品安全水平,確保學生健康成長,根據國家、省、縣局等有關食品安全檔案精神,結合我校實際,制定本制度。
一、學生在校正常就餐時,學校安排中層以上管理人員輪流陪同學生就餐,每天2人次。
二、陪餐人員包括校長、副校長、主任、班主任及老師,其中校長每學期不少於10次。
三、陪餐人員一定要和學生一起排隊盛飯、領菜,並與學生同區域就餐;陪餐人員的餐費在學期末一次性結算。
四、陪餐人員要對當天所吃的飯菜(從外觀、口味、質量等)進行評價;對食堂當天食品安全有關情況進行監督;對就餐學生的意見和建議做好記錄。
五、陪餐人員陪餐後要做好登記並簽名,《陪餐記錄表》、《陪餐人員安排表》與《領導值班表》放在一起。
六、陪餐人員就餐後如果自己發生頭暈、嘔吐、腹瀉等症狀,或發現部分(不是個別)同區域就餐的學生出現頭暈、嘔吐、腹瀉等症狀,馬上報告學校,學校立即啟動《學校食品安全應急預案》進行處理。
七、陪餐人員當天因公事外出不能陪餐的,可與其他陪餐人員聯絡自行調換陪餐時間。
八、學校將《陪餐人員安排表》、《陪餐記錄表》在校園網、簽到室公示欄、食堂等明顯位置進行定期公佈。
幼兒園幼兒陪餐制度6
為了貫徹《學校食品安全與營養健康管理規定》要求,切實加強學校食品衛生安全,確保學生就餐安全和滿意度,結合學校統一徵訂營養餐的實際校情,特制定校長陪餐制度。
一、學校實行校長陪餐制,校長是指校級領導,校級領導按值班表輪流到學生就餐地點陪餐。
陪餐校長因故不能陪餐的,應及時調換其他學校相關負責人陪餐,不得空崗。陪餐校長在每日陪餐結束後做好陪餐記錄。學校安全辦按照學校食品安全檔案管理要求,陪餐記錄冊應存檔並至少儲存三年。
二、陪餐校長在陪餐過程中,要及時主動了解學生就餐情況,及時反饋學生對餐飲的意見,以供送餐企業及時改進。
三、陪餐校長應在學生就餐前30分鐘對送餐過程進行檢查,並試吃學生餐。
(一)存在以下情況應當立即指出,並要求送餐企業及時整改糾正:
1、衛生環境較差、物品擺放雜亂的;
2、工作人員未穿戴工衣、工帽,未戴一次性餐用手套或用專用工具直接接觸待出售食品的,以及其他不符合從業人員職業行為要求的;
2、飯菜口味過淡、過辣或過鹹的;
3、飯菜燒熟後食用時限超2小時(常溫放置)或超4小時(熱藏:保持食品的中心溫度保持在60℃以上)的;
4、餐飲用具未按要求消毒的;
5、送餐車、餐盒週轉箱不潔,送餐人員個人衛生不符合餐飲服務人員衛生要求的;
6、送餐車、餐盒週轉箱達不到保溫要求的;
7、其他應當及時整改糾正以確保食品安全衛生的情況。
(二)存在以下情況應當立即制止,並送餐企業及時採取相應措施:
1、送餐企業對飯菜未採取防蠅措施,送到學校後受到蚊蠅嚴重汙染的;
2、製作冷葷類、生食類、裱花蛋糕的;
3、製作四季豆、野生蘑菇、發芽土豆等高風險食品的;
4、飯菜有發黴變質、摻有雜物等感官問題的;
5、飯菜有明顯的口味異常;
6、餐盒運送過程中受到環境汙染的;
7、其他有礙食品安全的情況。
四、陪餐過程中,陪餐校長應和學生在同區域就餐。
同時,要對學生就餐秩序、所食用飯菜的外觀、口味、質量等進行評價,並對存在的問題提出處理意見,當天反饋給相應責任人,限期整改。
五、陪餐校長就餐後發生頭暈、嘔吐、腹痛、腹瀉、嗜睡等症狀,排除自身身體原因的,應當立即告知學校負責人;
同時,對當餐同類食品就餐學生進行跟蹤觀察。如發現學生出現類似身體不適反應,按照學校食品安全問題處理的有關預案進行處置。
幼兒園幼兒陪餐制度7
為切實加強學校食堂食品衛生安全,確保師生就餐文明有序,進一步提高食堂飯菜質量和服務品質,結合學校實際,特制定教師陪餐制度。
1、 教師陪餐由學校統一安排,全體參與,定人定席。
2、 陪餐教師必須與學生同吃同散,並妥善安排學生輪流值日,及時收好碗、擺好凳、抹好桌。
3、 陪餐教師必須管好各席學生文明就餐,有序進入食堂,不大聲喧譁,不搶菜,不挑食,不浪費(要求學生飯能吃多少打多少),不亂扔(要求學生飯菜不扔到地面,收桌時剩飯剩菜統一倒到潲水池),並保證有要事而滯後就餐的學生有菜吃。
4、 陪餐教師要主動了解學生口味,並及時反饋學生意見,收集好學生對食堂工作、生活的建議,以便學校及時改進。
5、 陪餐人員有權檢查食堂餐具消毒情況,確保師生就餐絕對安全。
6、 陪餐教師要高度負責,確保學生就餐安全、有序,對無故缺陪者,每次扣20元,同時,對該桌學生有以上違反文明就餐行為者,扣該桌陪餐教師10元/次,如果學生就餐不文明造成重大後果的,將全部追究無故缺陪餐教師的責任。
幼兒園幼兒陪餐制度8
學校為讓在校學生吃得舒心,家長放心;確保食堂食品安全,進一步提高食堂飯菜質量和服務水平,保障師生在食堂的飲食安全,根據上級有關要求,制定教師在學校就中餐繳費、陪餐制度。
1、學校教師必須在學校就中餐,且與學生同標準繳費、同時間就餐、同標準就餐,並做好陪餐記錄。
2、陪餐教師負責對食堂衛生環境、從業人員工作情況等進行監督,負責徵求就餐學生的意見建議並向後勤管理人員彙報。
3、陪餐人員負責維持食堂學生就餐時的秩序和紀律。
4、陪餐人員對以下情況應當立即指出或制止,並要求食堂管理人員及時整改糾正:
①食堂衛生環境較差的;
②食堂防蠅、防塵、防鼠設施不足的;
③食堂工作人員未穿戴工衣、工帽,女工作人員留長髮、戴首飾的,未戴一次性餐用手套或用專用工具直接接觸待出售食品的,以及其他不符合從業人員職業行為要求的;
④飯菜口味過淡或過鹹的;
⑤飯菜加工距銷售時間過長的;
⑥四季豆未充分煮熟燒透的,土豆有發青、發芽現象未充分去除的;
⑦飯菜質量較差,學生反映突出的;
⑧其他應當及時整改糾正以確保食品安全衛生的情況。
5、陪餐人員就餐後發生頭暈、嘔吐、腹痛、腹瀉、嗜睡等明顯症狀,排除自身身體原因的,應立即向校長報告,並對當餐同類食品就餐學生進行跟蹤觀察。
6、陪餐人員因故不能陪餐的,應及時向學校報告,由學校在就餐前指定其他人員陪餐,並做好相關工作。
7、食堂管理人員應認真聽取陪餐人員的意見和建議,對提出的問題及時整改落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