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訪接待制度
信訪接待制度
在當今社會生活中,我們每個人都可能會接觸到制度,制度是維護公平、公正的有效手段,是我們做事的底線要求。一般制度是怎麼制定的呢?以下是小編收集整理的信訪接待制度,歡迎大家借鑑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信訪接待制度1
機關信訪接待制度
1、對基層和外來辦事同志的接待,要按接待規範、程式辦事。
2、團中央書記、團省委書記、市委、市政府領導同志由辦公室負責接待;團中央、團省委部門負責同志,由對口部門接待;各省、市、區、地、縣團委來訪者歸口接待;新聞記者,由宣傳部及有關部門接待。
3、群眾來信來訪由辦公室信訪工作人員接待,並作詳細登記(登記表附後),視其要求和內容提出處理意見,與各部門工作有關的,交有關部門處理;重要信件送領導閱,需由有關單位處理的,由辦公室轉交有關單位,並回復來信來訪者。
4、處理群眾來信必須認真負責地給予回覆,做到不拖延、不敷衍,事事有迴音,件件有著落。
5、接待工作用車,按機關車輛使用規定執行。
6、接待工作程式規範:
(1)接待來訪者要做到熱情招呼、主動讓座;送茶到手、認真接談;準確記錄、耐心解答;周到安排,禮貌話別。
(2)接傳電話要做到電話鈴響、及時去接;姿態端正、禮貌在先;通話和氣、規範用語;傳呼到人、傳達記錄。
信訪接待制度
一、本局範圍內的信訪工作由法制辦受理。
二、熱情接待來訪群眾,態度友好、語言文明,提倡依法信訪文明辦信。
三、對於訴訟、仲裁、行政複議以及不屬於城市管理行政執法範圍的信訪案件,本局只做解釋工作,不予受理。
四、信訪接待時,清上訪人主動出示本人有關鍵人物身證件,認真回答上訪人的詢問,並按要求提供與上訪問題有關的材料。
五、上訪人應遵守信訪工作的有關規定,妨礙信訪秩序、影響信訪接待工作正常開展的,一律按照法律規定責任追究責任。
信訪接待制度2
機關信訪接待制度(一)
1、對基層和外來辦事同志的接待,要按接待規範、程式辦事。
2、團中央書記、團省委書記、市委、市政府領導同志由辦公室負責接待;團中央、團省委部門負責同志,由對口部門接待;各省、市、區、地、縣團委來訪者歸口接待;新聞記者,由宣傳部及有關部門接待。
3、群眾來信來訪由辦公室信訪工作人員接待,並作詳細登記(登記表附後),視其要求和內容提出處理意見,與各部門工作有關的,交有關部門處理;重要信件送領導閱,需由有關單位處理的,由辦公室轉交有關單位,並回復來信來訪者。
4、處理群眾來信必須認真負責地給予回覆,做到不拖延、不敷衍,事事有迴音,件件有著落。
5、接待工作用車,按機關車輛使用規定執行。
6、接待工作程式規範:
(1)接待來訪者要做到熱情招呼、主動讓座;送茶到手、認真接談;準確記錄、耐心解答;周到安排,禮貌話別。
(2)接傳電話要做到電話鈴響、及時去接;姿態端正、禮貌在先;通話和氣、規範用語;傳呼到人、傳達記錄。
信訪接待制度(二 )
一、本局範圍內的信訪工作由法制辦受理。
二、熱情接待來訪群眾,態度友好、語言文明,提倡依法信訪文明辦信。
三、對於訴訟、仲裁、行政複議以及不屬於城市管理行政執法範圍的信訪案件,本局只做解釋工作,不予受理。
四、信訪接待時,清上訪人主動出示本人有關鍵人物身*,認真回答上訪人的詢問,並按要求提供與上訪問題
有關的材料。
五、上訪人應遵守 信訪工作的有關規定,妨礙信訪秩序、影響信訪接待工作正常開展的,一律按照法律規定責任追究責任。
信訪接待制度3
一、接待原則:
要熱情、真誠、耐心、細緻、快捷的為職工服務,樹立工會的良好形象和雷厲風行的工作作風。
二、接待方式:
1、接待職工來電、來訪,詳細詢問來訪者意圖,認真填寫來電、來訪登記。
2、對職工提出的問題,要積極給予解答、幫助協調解決。不能當時解決的(政策不明、需提供服務),要在認真分析研究後,主動與對方聯絡,給予明確答覆。
3、對不屬於幫扶中心工作範圍的事項,要告知對方應向哪些部門求助或幫扶其與相關部門聯絡。
三、工作要求:
1、接待來電、來訪時要做到熱情、耐心、真誠。
2、解答問題要認真負責,清楚準確,熱情大方。
3、在接待過程中嚴禁與來電、來訪者發生爭吵,最大限度滿足來訪者的需要。
4、嚴格實行首問責任制,認真接待好每一位職工。
5、接待時間禁止打私人電話和隨便聊天。
信訪接待制度4
一、信訪工作應本著及時客觀、公正和對人民、對法律負責的精神進行。信訪接待要做到熱情、耐心,力求向上訪人講明事實情況,並要詳細記錄上訪人反映的情況,不得敷衍塞責。
二、信訪工作堅持分級負責、歸口辦理、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由局辦公室負責統一管理。局辦公室受理群眾信訪,應在“××市統計局來訪來信來電登記表”上登記,並按照職責分工,分別轉交有關科室辦理。需要2個以上科室共同處理的,辦公室要明確牽頭科室。重大事項呈報分管局領導,由局領導作出批示或接待上訪者。
三、信訪接待中,發現不屬於本局職責範圍內的,以及不符合法律政策規定的,應當視情況告知信訪人;對受客觀條件限制暫無法解決的問題,要耐心向信訪人解釋清楚,爭取得到諒解。
四、信訪工作實行首問責任制。凡局機關所有工作人員,對群眾來訪、來電都應積極主動予以接待,第一個接觸來訪、來電的為首問責任人,屬於本職工作範圍內事項,應儘快辦理、答覆,不屬於本職工作範圍的事項,應積極幫助聯絡接待單位和接待人,直至該項接待任務處理完畢。
五、實行信訪工作限時辦理制度。辦理群眾來訪、來電應在5個工作日內辦結;需要調查核實情況的',一般不超過7個工作日。自辦信訪件30日內辦理完畢。轉辦、交辦信訪件90日內辦結並報辦理結果。
六、信訪反映的問題,能夠直接辦理的,應及時辦理;屬其他部門辦理的,應及時轉出。
七、各承辦科室辦結的信訪事務,應當及時將辦理結果報局辦公室備案。局辦公室應當定期對各單位辦理的信訪事務進行督促、檢查。
八、所有承辦信訪事務的人員都有義務為上訪人保密,特別是受理群眾舉報,不得洩露上訪人的情況;如因工作失職引起上訪人遭到報復打擊,追究有關人員責任。
九、每月逢5為局領導接待群眾來訪日,分別確定一名局領導值班,逢法定節假日提前一天。凡值班日內的群眾來訪一律交由領導同志直接處理,辦公室派員協助。
十、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協和新鄉統計局領導批轉的信訪事務,應報局主要負責同志批示處理。
十一、局辦公室對信訪工作的各種材料,應當逐件(次)建立檔案。
十二、局機關各科室處站隊在每年年底應對信訪工作進行認真總結,並將書面總結材料報送局辦公室。局辦公室適時組織檢查,結果予以通報,並納入機關工作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