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財務制度

企業財務制度

  在現在社會,制度使用的頻率越來越高,制度一經制定頒佈,就對某一崗位上的或從事某一項工作的人員有約束作用,是他們行動的準則和依據。一般制度是怎麼制定的呢?以下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企業財務制度,歡迎大家借鑑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企業財務制度1

  1、收入問題:為少交稅收入記在賬外或是將不確認收入,將收入掛在往來科目中,此時也不會開增值稅發票,錢貨早已經交易。

  2、成本問題:

  ①、情況1往往產生問題是賬面庫存商品成本結轉不及時,貨物已經發出但未記錄成本;或者是材料、人工等耗費已經計入成本,而與收入不配比。

  ②、部分生產類企業因車間零部件較多,材料入庫、出庫記錄不及時、不準確而產生賬面成本不準確,甚至有企業平時的成本按估計的方法來核算成本。

  ③、平時不對庫存進行盤點,使賬務和實際情況脫節,財務記錄不準確。

  3、資金問題:

  ①、一般缺少資金,向銀行借款較多,一般與其他企業互相擔保;向個人借款用於暫時的資金往來或是生產經營,利息高於銀行貸款;有的還會存在職工集資問題。

  ②、現金、銀行存款:賬面現金較多,實際現金一般遠少於賬面,存在較多白條;現金使用不合規。

  ③、往往有較多的業務費(給客戶採購人員的回扣),在白條中列支,到最後沒有相應的發票或是費用單。

  ④、出資、增資不實,往往是先出資再抽逃,以後透過費用方式慢慢的抵消掉。

  4、人員工資問題:

  ①、往往繳納不足,與部分員工不簽訂勞動合同。

  5、固定資產、無形資產問題:

  ①、固定資產入賬時間與實際情況不一致,導致折舊、攤銷在不同年度差異,也使損益表差異,甚至影響不同年度的盈虧情況。

  ②、賬面記錄與實際往往有差異;攤銷問題。有些可能已經報廢或減值,但仍掛賬。

  ③、因固定資產、無形資產一般金額較大,應與當地同等情況比較分析,可能有些利用固定資產、無形資產合同隱藏大額的非正常交易等。此處僅列指幾條,更多問題大家共同討論分享。

企業財務制度2

  中小企業在國民經濟中起著舉足輕重的作用,加強其會計核算與財務管理對於保證其健康發展、充分發揮潛力、增強競爭力,抵禦風險具有重要的意義。關於如何構建中小企業的財務會計制度,提供以下幾點建議:

  1、建立健全內部稽核制度和內部牽制制度。內部稽核制度是會計管理制度的重要組成部分,它主要包括:稽核工作的組織形式和具體分工;

  稽核工作的職責、許可權;

  稽核會計憑證和複核會計帳簿、會計報表等方法。稽核工作的主要職責是:

  (1)稽核財務、成本、費用等計劃指標是否齊全,編制依據是否可靠,有關計算是否銜接等;

  (2)稽核實際發生的經濟業務或財務收支是否符合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制度的規定,若發生問題要及時加以改正;

  (3)稽核會計憑證、會計帳簿、會計報表和其他會計資料的內容是否合法、真實、準確、完整,手續是否齊全,是否符合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制度規定的要求;

  (4)稽核各項財產物資的增減變動和結存情況,並與帳面記錄進行核對,確定帳實是否相符,並查明帳實不符的原因。

  1、內部牽制制度規定了涉及企業款項和財物收付、結算及登記的任何一項工作,必須由兩人或兩人以上分工處理,以起到一種相互制約的作用。例如:出納人員不得兼任稽核、會計檔案保管和收入、支出、費用、債權債務帳目的登記工作,即“管帳不管錢,管錢不管帳”。透過內部稽核制度和牽制制度的建立,既能夠保證各種會計核算資料的真實、合法和完整,又能使各職能部門的經辦人員之間形成一種相互牽制的機制。

  2、建立健全內部審計制度,實施對會計的再監督。內部審計是實施再監督的一種有效的手段。其目的是為了健全中小企業的內部控制制度,嚴肅財經紀律,查錯防弊,改善經營管理,保證中小企業持續健康的發展,提高經濟效益。在建立內部審計制度時,要堅持內部審計機構與財務機構分別獨立的原則,同時要保證內審人員獨立於被審計部門,只有這樣才能更好地實施會計的再監督作用。

  3、建立財務審批許可權和簽字組合制度。中小企業建立財務審批許可權和簽字組合制度的日的在於加強企業各項支出的管理,體現財務管理的嚴格控制和規範運作。在審批程式中規定財務上的每一筆支出應按規定的順序進行審批;

  在簽字組合中規範了每一筆支出的單據應根據審批程式和審批許可權完成必要的簽名,同時還應規定出納只執行完成簽字組合的業務,對於沒有完成簽字組合的業務支出,出納員應拒絕執行。小企業透過建立財務審批許可權私簽字組合制度,對控制不合理支出的發生及保證支出的合法性能起到積極的作用。

  4、建立成本核算和財務會計的分析制度。成本核算制度的主要內容包括成本核算的物件、成本核算的方法和程式以及成本分析等。特別要提出的是成本分析是財務會計人員的一項重要職責,企業的經營者必須定期瞭解企業的資金狀況和現金流量。企業財會人員也要定期向管理當局提供成本費用方面的各種報表,以利於經營者進行成本分析、成本控制和效益衡量。中小企業透過財務會計分析制度的建立,確定財務會計分析的主要內容、財務會計分析的基本要求和組織程式、財務會計分析的方法和財務會計分析報告的編寫要求等,使企業掌握各項財務計劃和財務指標的完成情況,檢查國家財經制度、法令的執行情況,有利於改善財務預測、財務計劃工作,研究和掌握企業財務會計活動的規律性,不斷改進財務會計工作。

  5、規範會計基礎工作,提高會計工作的水平。在市場經濟條件下,中小企業的管理者應更好地認識到會計服務主體、核算範圍,以及資訊質量的新特點。會計工作要滿足各類投資者、債權人及國家宏觀管理部門的需要,由於會計工作不僅影響到企業與國家的分配關係,亦影響到社會各方面的利益關係,因而企業應將協調各方面的利益關係、抵制和防範各種市場風險作為其基點,便會計資訊能夠真實公允地反映企業資金的運轉情況、經濟效益的提高情況及企業的發展前景。

  因而,企業應從保證國民經濟高效執行、促進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健康發展的角度,使中小企業的管理者提高對會計核算和財務管理重要性的認識,從而充分意識到會計這一基礎工作的重要意義。同時以財政部頒佈的《會計基礎工作規範》為依據,健全中小企業的會計基礎工作,提高其會計工作水平。

企業財務制度3

  針對財務會計改革而言,它在一定程度上是企業管理過程中所必經的課程,傳統財會合一情況已經不能夠對現代企業制度的財務會計要求進行滿足,導致企業財務以及會計機構出現了相分離的現象,出現各司其職的狀況,所以改革的形式勢在必行。

  一、關於財務會計改革的思路

  首先必須要對傳統的財務會計資訊以及報告進行改變。多數的傳統財務會計以及核算的報告都存在著相關性的專案,但是沒有能夠在報告當中得以體現,然而有些並不具備著相關性的專案則是在會計報告中被刪除的想象普遍存在,對於這種想象的出現,嚴重的影響了當地企業財務管理的工作,並且對報表的真實性以及有效性帶來了嚴重的影響,企業不僅僅需要真實的資料來對經營活動的內容進行反應,同時還需要做到企業的決策人員能夠憑藉報表的內容在一定程度上真實的瞭解到企業的現狀以及發展的方向。對於傳統的會計資訊改革不僅僅能夠對現有的經營活動進行總結,同時也能夠更好的反映出企業真實的經濟活動以及執行狀況。

  其次便是財務會計人力資源價值的改變。在當代企業管理的過程中,其資訊科技以及電子商務技術等不斷的被應用,在一定程度上徹底的對傳統會計工作的處理工具和手段進行改變,由於大量的核算工作能夠實現自動化,進而財務會計人員的工作重點將會從以往的記賬算賬進一步的轉向到事先預測、事中控制以及事後分析等一種全新的模式。在資訊的環境下,當地財務會計人員不僅需要對自身職責進行承擔,同時還必須及時的向外傳遞財務會計的資訊,以此來為債權人、投資者以及客戶等管理部門提供諮詢,透過對企業財務控制的分析,並且參與到企業的綜合管理以及提供出專業的決策在現代化的企業中,財務會計人員不僅僅要做單純意義上的賬房先生,同時還要做到偏重於企業管理層面的協助人員。

  二、企業財務會計在改革過程中的措施和意見

  1.對財務報告進行有效的改進。

  1.1概括性報告和差別報告。針對現代的財務報告而言,不僅越來越複雜,並且還是比較難以理解的,由於其資訊過量在一定程度上導致一些重要的資訊變得比較模糊。所以企業可以提供概括報告,只對一些揭示最基本以及最重要的資訊進行反映。對使用者的資訊進行詳盡,透過傳統的財務報告以及差別報告對需要進行滿足。差別報告指的就是不同使用者在一定程度上進行提供有差別的報告,主要包括:在內容上具有一定的差別,對使用者的資訊需求以及方式的不同、資訊獲取過程中的手段進行考慮。在時間上的差別,如果特定的使用者在提出需求的過程中,可以按照任何時間以及期間對及時報表進行提供,如果某項經濟業務發生直接與特定使用者需求相關時,能夠在業務實際發生以及終止時主動的提供報表。

  1.2關於部分財務的報告。在集團企業中,其所提供的報告具有著高度的綜合資訊性質,並且有可能會掩蓋在不同行業以及地區的公司盈利情況。然而分佈財務報告主要是把集團企業所處在分支機構的主要財務情況根據企業的經營成果按照行業以及地區等進行分解歸類,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企業財務報告為使用人員的決策效用。

  2.關於企業財務部門的改革。在企業中,應該把會計和財務分別的建立起部門的組織機構。目前,隨著我國經濟體制的不斷改革以及我國國有企業的實行股票制度在不斷的加大,進而為財務以及會計分別的建立起組織機構提供了客觀的條件,並且一個及時配套的發展已經是刻不容緩了。但是,企業的財務會計改革的重點主要是在於:一是在企業內部要設立起財務和會計的有關組織;二是要樹立起財務以及會計的組織獨立;三是要對其進行明確的分工,會計主要是根據原來的科學操作體系進行自行的處理業務。然而財務則主要是去處理以及分析提供經濟方面的資訊。四是要進行分工合作,兩個部門有著自己獨立的工作,相互進行監督以及制約,進而共同的成為企業職能的管理部門。

  3.要建立起健全的內部控制制度。第一在企業的內部要建立起制約機制,並且要對業務的處理許可權以及責任進行明確,對於一些比較重要的業務要實行雙籤制度,並且要對其加強授權批准的控制。第二是要設立事前、事中以及事後的監督以及控制,進而建立起內部的獨立審計委員會,以此來對會計部門的內部設施控制。與此同時要設立起專門的監控崗位,並且要配備責任心強以及工作能力全面的人員來擔任。

  4.對財務會計處理手段的現代化進行加速。首先是要對電算化的改革力度進行加快,從而能夠使更多的企業實現會計的電算化。為了能夠更快的達到這個目標,第一就是企業自身必須要充分的認識到這個問題的重要性,以此來增加變革會計操作技術的緊迫感。第二就是要求各個行業的部門主要領導人要給予一定的支援,並且每個行業的主管部門領導必須要根據自身行業的特點,進而制定發展會計電算化的知識教育。在企業實行電算化的過程中,人員的素質要比其他任何硬體都重要。而每個地方的財政部門必須要積極加大開設各種形式的電算化培訓班,並且每個企業要在這個方面加大人力、物力以及財力的投入,只有這樣才能夠讓企業會計人員能夠對計算機基礎的知識進行了解,同時也能夠使會計人員對電算化的知識體系進行了解,進而熟練的掌握市場上面一些比較成熟的財務軟體。

  其次是對財務軟體功能進行不斷的完善,隨著我國市場經濟的不斷髮展,企業對會計核算、報告方面以及管理方面等在一定程度上提出了比較高的要求,財務軟體一定要進行不斷的改進以及提高,對企業變化需求進行不斷的滿足,一方面是財務軟體應該由核算型進一步的轉向管理型,要想對這一轉型取得成功,不僅離不開財政部門的大力支援,同時也離不開各地財政部門的大力支援。

  最後對於一些比較常見的會計軟體的質量還需要不斷的進行提供,並且應該要從單一的系列逐漸的向著多重系列去不斷的發展,並且從抵擋的平臺逐步的走向高檔平臺以及平臺的跨越。

  三、結語

  總而言之,經濟要想能夠得到更好的發展是離不開一個行之有效的會計制度,並且隨著我國經濟改革的不斷加快,企業當中的財務會計制度必須要不斷的進行改革,這樣才能夠和我國的經濟形勢相適應,同時也能夠在一定程度上服務企業的長遠發展以及國家經濟政策的實施。

企業財務制度4

  摘要:論從企業管理角度,還是從企業財務工作人員,尤其是企業高階財務管理者的角度來講,內部財務制度建設工作是非常重要的。文章根據作者本人所在企業(集團)的內部財務制度建設的實際狀況和自己從事多年會計工作的經驗和思考,重點簡要分析企業內部財務制度建設的有關問題,並提出一些建議和想法,與廣大財務工作者共同探討。

  關鍵詞:企業;內部財務制度;建設

  一、企業內部財務制度建設

  企業財務和會計無論從理論還是實際操作上都是有嚴格區別的。企業財務是一種客觀存在的資金運動,不管是否需要會計予以反映;企業會計則是對這種運動進行反映,前提是必須存在資金運動。二者的聯絡就在於,財務作為企業在生產活動中的資金運動及其體現的特定經濟關係,需要會計透過一定的方式予以反映,以滿足企業管理的需要。更為重要的是,從管理角度來看,隨著會計職能的不斷擴充套件,財務管理和會計管理的融合更加密切。另外,在大多數企業尤其是中小型企業內部,從機構和專業人員的配置上沒有也不需要分開。同樣,企業內部財務制度和會計制度本身也能夠加以區別。但在管理實踐中,鑑於相同的管理目標以及企業高層管理者、機構和專業人員配備上的一體化,很多人認為,會計制度應稱為“財務管理和會計核算制度”,包括財務制度和會計制度。尤其從制度建設的角度來看,更沒有分開的必要。本文也贊同上述觀點,下面的論述中所提到的內部財務制度就包括財務制度和會計制度。

  企業內部財務制度就是為了維護企業內部財務活動的秩序,保證財務管理目標的實現,依照國家法律、法規、政策以及上級主管部門的制度和管理要求而制定的具有強制約束力的各類行為準則和規範。

  二、企業內部會計制度建設的重要性和任務

  (一)企業財務制度建設的重要性

  制度建設是企業發展的重中之重,決定著企業的生死存亡,是任何一個希望永遠立於不敗之地的企業不可忽視的基礎建設。這是著名經濟學家魏傑對制度建設的定位,在他看來,對任何一個企業來講,要想生存和發展,要想實現其目標,首先必須正確處理和解決三個大問題:一是企業的制度安排的問題;二是企業戰略選擇的問題;三是企業文化塑造的問題。對於研究企業的人,還是經營企業的人,在這三個大問題上,都不可以迴避,都必須正確把握和處理。甚至連那些想了解企業的人,也必須從企業的這三大問題入手。

  新制度經濟學理論認為:制度的核心功能是給市場經濟活動中的主體提供激勵和約束。其具體功能:一是抑制人的機會主義行為;二是提供有效資訊;三是降低不確定性;四是降低交易成本;五是外部性內部化。所以本文認為,對於一個企業來講,內部財務制度的重要作用可以歸納為以下幾個方面。

  首先,內部會計制度是企業協調內部各項會計管理活動及其關係的行為準則和規範。

  其次,內部會計制度是企業(包括高階財務管理者對一般會計工作人員)考核評價企業會計工作成效的依據。

  第三,內部會計制度是企業科學、合理規劃企業會計管理體制、執行機制,體現和推行企業科學管理理念和發展思路的有效手段和工具。

  第四,內部會計制度是企業充分調動全體員工加強會計管理工作積極性尤其是專業人員充分發揮管理才能的重要手段。

  (二)內部會計制度建設的主要任務

  企業內部財務制度建設包括制度設計和組織維護兩個方面。那麼其主要任務也應該有兩個方面。

  1. 建立完善的內部會計制度體系

  建立完善的內部會計制度體系也就是制度設計。要想使企業內部財務制度實現其所有的功能,實現其應有的作用,首要的任務是企業必須設計一套科學有效、適合於本企業經營管理的、高效率的、完善的內部財務制度體系。

  2. 建立一種科學有效的制度實施機制

  建立一種科學有效的制度實施機制也就是制度維護。如何建立一種科學有效的制度實施機制,不但是企業內部財務制度建設的重要任務,同時也是制度建設的關鍵環節。制度實施機制就是為了確保企業各項制度實施的順暢。實施機制是制度不可或缺的組成部分和構成要件。離開了實施機制,任何制度都形同虛設。企業是否能夠建立起一種科學有效的實施機制,與企業的管理體制、管理理念、企業文化、領導藝術、員工素質、外部環境等各種因素有關。在現實生活中的許多企業經營不善、效益低下,並不是各項制度不健全、不完善,關鍵的問題之一就是沒有建立一種科學有效的制度實施機制,從而影響了制度功能和作用的發揮。

  三、內部會計制度建設的關鍵問題

  前文已經論述了制度建設的主要任務,一是建立完善的制度體系;二是建立科學有效的制度實施機制。本文認為,就現代企業制度建設而言,更為關鍵的任務是如何建立科學有效的制度實施機制。

  制度實施機制是企業制度體系充分實現其功能,發揮其作用的保障,而制度功能和作用的發揮狀況是透過制度效率來衡量的。制度建設的主要任務之一就是使我們的制度結構儘量達到耦合狀態,糾正不足和矛盾,彌補缺失和漏洞,並輔之以科學有效的制度實施機制,以求制度系統充分發揮其整體功能和作用。

  為了提高制度體系效率,確保企業內部財務制度體系充分發揮其整體功能和作用,本文認為,企業會計制度建設的關鍵是解決好以下幾個方面的問題:首先是在企業內部形成一個制度優先的意識,無論是對企業的最高決策層還是對一般員工,制度是至高無上的;其次是企業必須重視制度創新;第三是企業內部監督、考核評價制度的建立和完善;第四是運用現代財務治理理論,加強企業財務治理。

  (一)制度優先意識

  中國海爾集團執行長張瑞敏認為,企業的最大優勢並不是技術上的優勢,而是制度上的優勢,也就是優於其他企業的制度體系。這種優勢首先就表現為:在企業全員當中形成制度優先意識。企業的規章制度是至高無上的,其權威性是不容受到絲毫損害的,無論任何人、處理任何事務都必須照章辦事。 企業的大部分內部制度尤其是關係企業生存發展更為重大的如內部財務制度、人事制度、重大事項決策制度等,從某種意義上講,制度的作用物件就是為企業的管理者尤其是各級領導,而並非一般員工。透過考察分析近幾年國家審計署披露的企業違規違紀案件,我們就會發現,但凡存在違規違紀事件的企業,其管理高層的制度優先意識就比較淡薄。制度是他們制定的,不能完全按制度辦事的也是他們,尤其在一些可能約束他們行為的制度面前,當制度規定與他們的意願發生衝突的時候,他們往往會“以權代法”,制度的威嚴在他們面前蕩然無存。

  任何企業,只要這種現象發生的次?翟蕉啵?尤其在各級領導、多個領導身上出現,企業的整個經營管理就會逐步陷入混亂,甚至走向癱瘓,繼而會危及企業的生存和發展。相反,企業的制度意識很強,人人都能按照制度的制定開展自己的工作、約束自己的行為,企業的管理水平就會不斷提高,企業的競爭力就會不斷提升,企業的整體優勢就會充分的體現,就會逐步實現企業的持續發展目標。

  因此,任何一個企業,要想建立科學、合理、完善而且高效的內部財務制度體系,首要的問題就是在全員,尤其是管理高層牢固確立制度優先意識。

  (二)制度創新

  創新為何能成為企業內部財務制度建設的關鍵問題?在理論上我們首先來看馬克思關於生產關係與生產力的關係問題的科學論斷。馬克思主義認為,生產力是社會生產中最活躍的.因素,它經常處於發展變化中。隨著生產力的發展變化,生產關係必然經歷從適應生產力的性質和狀況到不適應的變化過程。

  新制度經濟學理論也認可馬克思的觀點,並提出了制度效率遞減規律:從動態的角度來考察分析,任何制度的產生都是有一定的生產力狀況和技術水平或性質所決定的,隨著生產力和技術的進一步發展和進步,原有的制度可能會不適應新的生產力狀況和技術水平或性質,此時就必須對原有制度做出相應的變化和調整,否則,制度的效率就會下降。甚至有的理論還認為,在制度創新和技術創新的關係上,制度創新決定著技術創新。

  在企業財務管理過程中,因為我們對某些效率降低到已經不適宜的制度規定沒有及時得到修訂和完善,經常會發現或為核銷流程繁瑣低效率而抱怨、或為控制標準不切實際而發愁、或為考核指標不合理而哭笑不得、或為符合制度規定而不得不損害企業利益等等。

  (三)分層管理與三權分立

  現代企業財務治理理論認為,企業財務的本質就是“財權流”,這裡的財權就是指某一財務主體對財力所擁有的支配權,包括投資、籌資、收益、財務決策等權能。財務治理的核心問題是財權配置問題。

  其中有兩種觀點:一種是關於“財務決策、執行、監督‘三權’分立”的觀點,一種是關於“財務分層管理”的觀點,本文認為對企業內部財務制度建設尤其是對形成科學有效的制度實施機制具有重要的現實意義。

  現實中大多數企業的內部會計制度,都體現了分層管理的思想,從股東會(所有者層次)到董事會、經理層(經營者層次)再到財務部門(業務處理層次),其財權配置情況是不同的。一般情況都是,越到上面的層次,決策的權力越大,處理日常業務的任務越輕;越到下層,處理日常業務的任務越重,決策的權力越小。這種配置有利於順利實現所有者的利益,充分挖掘經營者的管理智慧和才能,能夠調動業務部門的工作積極性和責任心。但實際問題時並沒有建立起有效的監督機制,最多也只是上一層次對其以下層次的監督,財務治理的效果不是很好。

  本文認為,在企業內部會計制度建設中引進“財務決策、執行、監督‘三權’分立”的思想,能使企業財務治理收到更好的效果。按照分層管理思想,企業財權在所有者、經營者(包括業務部門)可以合理配置,但由於沒有有效的監督,財務治理效果並不佳。按照財務“決策、執行、監督‘三權’分立”的思想,將財務決策、執行、監督權分立,尤其是把監督權分立出來,能使企業財務治理取得更好的效果。

企業財務制度5

  公司財務管理制度條款

  第一條為加強財務管理,規範財務工作,促進公司經營業務的發展,提高公司經濟效益,根據國家有關財務管理法規制度和公司章程有關規定,結合公司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公司會計核算遵循權責發生制原則。

  第三條財務管理的基本任務和方法:

  (一)籌集資金和有效使用資金,監督資金正常執行,維護資金安全,努力提高公司經濟效益。

  (二)做好財務管理基礎工作,建立健全財務管理制度,認真做好財務收支的計劃、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工作。

  (三)加強財務核算的管理,以提高會計資訊的及時性和準確性。

  (四)監督公司財產的購建、保管和使用,配合綜合管理部定期進行財產清查。

  (五)按期編制各類會計報表和財務說明書,做好分析、考核工作。

  第四條財務管理是公司經營管理的一個重要方面,公司財務管理中心對財務管理工作負有組織、實施、檢查的責任,財會人員要認真執行《會計法》,堅決按財務制度辦事,並嚴守公司秘密。

  第二章財務管理的基礎工作

  第五條加強原始憑證管理,做到制度化、規範化。原始憑證是公司發生的每項經營活動不可缺少的書面證明,是會計記錄的主要依據。

  第六條公司應根據稽核無誤的原始憑證編制記帳憑證。

  記帳憑證的內容必須具備:填制憑證的日期、憑證編號、經濟業務摘要、會計科目、金額、所附原始憑證張數、填制憑證人員,複核人員、會計主管人員簽名或蓋章。收款和付款記帳憑證還應當由出納人員簽名或蓋章。

  第七條健全會計核算,按照國家統一會計制度的規定和會計業務的需要設定會計帳簿。會計核算應以實際發生的經濟業務為依據,按照規定的會計處理方法進行,保證會計指標的口徑一致,相互可比和會計處理方法前後相一致。

  第八條做好會計稽核工作,經辦財會人員應認真稽核每項業務的合法性、真實性、手續完整性和資料的準確性。編制會計憑證、報表時應經專人複核,重大事項應由財務負責人複核。

  第九條會計人員根據不同的帳務內容採用定期對會計帳簿記錄的有關數位與庫存實物、貨幣資金、有價證券、往來單位或個人等進行相互核對,保證帳證相符、帳實相符、帳表相符。

  第十條建立會計檔案,包括對會計憑證、會計帳簿、會計報表和其他會計資料都應建立檔案,妥善保管。按《會計檔案管理辦法》的規定進行保管和銷燬。

  第十一條會計人員因工作變動或離職,必須將本人所經管的會計工作全部移交給接替人員。會計人員辦理交接手續,必須有監交人負責監交,交接人員及監交人員應分別在交接清單上簽字後,移交人員方可調離或離職。

  第十二條資本金是公司經營的核心資本,必須加強資本金管理。公司籌集的資本金必須聘請中國註冊會計師驗資,根據驗資報告向投資者開具出資證明,並據此入帳。

  第十三條經公司董事會提議,股東會批准,可以按章程規定增加資本。財務部門應及時調整實收資本。

  第十四條公司股東之間可相互轉讓其全部或部分出資,股東應按公司章程規定,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出資和購買其他股東轉讓的出資。財務部門應據實調整。

  第十五條公司以負債形式籌集資金,須努力降低籌資成本,同時應按月計提利息支出,並計入成本。

  第十六條加強應付帳款和其他應付款的管理,及時核對餘額,保證負債的真實性和準確性。凡一年以上應付而未付的款項應查詢原因,對確實無法付出的應付款項報公司總經理批准後處理。

  第十七條公司對外擔保業務,按公司規定的審批程式報批後,由財務管理中心登記後才能正式對外簽發,財務管理中心據此納入公司或有負債管理,在擔保期滿後及時督促有關業務部門撤銷擔保。

  第十八條現金的管理:嚴格執行人民銀行頒佈的《現金管理暫行條例》,根據本公司實際需要,合理核實現金的庫存限額,超出限額部分要及時送存銀行。

  第十九條嚴禁白條抵庫和任意挪用現金,出納人員必須每日結出現金日記帳的帳面餘額,並與庫存現金相核對,發現不符要及時查明原因。財務管理中心經理對庫存現金進行定期或不定期檢查,以保證現金的安全和完整。公司的一切現金收付都必須有合法的原始憑證。

  第二十條銀行存款的管理:加強對銀行帳戶及其他帳戶的保密工作,非因業務需要不準外洩,銀行帳戶印籤實行分管、並用制,不得一人統一保管使用。嚴禁在任何空白合同上加蓋銀行帳戶印籤。

  第二十一條出納人員要隨時掌握銀行存款餘額,不準簽發空頭支票,不準將銀行帳戶出借給任何單位和個人辦理結算或套取現金。在每月末要做好與銀行的對帳工作,並編制銀行存款餘額調節表,對未達帳項進行分析,查詢原因,並報財務部門負責人。

  第二十二條應收帳款的管理:對應收帳款,每季末做一次帳齡和清收情況的分析,並報有關領導和分管業務部門,督促業務部門積極催收,避免形成壞帳。

  第二十三條其他應收款的管理:應按戶分頁記帳,要嚴格個人借款審批程式,借款的審批程式是:借款人→部門負責人→財務負責人→總經理。借用現金,必須用於現金結算範圍內的各種費用專案的支付。

  第二十四條短期投資的管理:短期投資是指一年內能夠並準備變現的投資,短期投資必須在公司授權範圍內進行,按現行財務制度規定記帳、核算收入成本和損益。

  第二十五條長期投資的管理,長期投資是指不準備在一年內變現的投資,分為股權投資和債權投資。公司進行長期投資應認真做好可行性分析和認證,按公司審批許可權的規定批准後,由財務管理中心辦理入帳手續。公司對被投資單位元沒有實際控制權的長期投資採用成本法核算;擁有實際控制權的,長期投資採用權益法核算。

  第二十六條固定資產的管理:有下列情況之一的資產應納入固定資產進行核算:

  ①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的房屋、建築物、機器、機械、運輸工具和其他與經營有關的裝置器具、工具等;

  ②不屬於經營主要裝置的物品,單位價值在20xx元以上,並且使用期限超過2年的。

  第二十七條固定資產要做到有帳、有卡,帳實相符。財務部負責固定資產的價值核算與管理,綜合管理部負責實物的記錄、保管和卡片登記工作,財務部應建立固定資產明細帳。

  第二十八條固定資產的購置和調入均按實際成本入帳,固定資產折舊採用直線法分類計提,分類折舊年限為:

  (一)房屋、營業用房30年

  (二)通訊裝置、交通運輸裝置3年

  (三)電子電腦、辦公及文字處理裝置3年

  (四)電器裝置、安全保衛裝置3年

  第二十九條已經提足折舊、繼續使用的固定資產不再提取折舊,提前報廢的固定資產,不再補提折舊。當月增加的固定資產,當月不提折舊,當月減少的固定資產,當月照提折舊。

  第三十條對固定資產和其他資產要進行定期盤點,每年末由綜合管理部負責盤點一次,盤點中發現短缺或盈餘,應及時查明原因,並編制盤盈盤虧表,報財務部稽核後,經總經理批准後進行帳務處理。

  第三十一條無形資產指被公司長期使用而沒有實物形態的資產,包括:專利權、土地使用權、商譽等。無形資產按實際成本入帳,在受益期內或有效期內按不短於10年的期限攤銷。

  第三十二條遞延資產是不能全部計入當期損益,需要在以後年度內分期攤銷的各項費用,包括開辦費,租入固定資產的改良支出和攤銷期限超過一年,金額較大的修理費支出。開辦費自營業之日起,分期攤入成本。分攤期不短於5年,以經營租入的固定資產改良支出,在有效租賃期內分期攤銷。

  第三十三條公司的營業收入包括手續費收入、其他營業收入等。營業收入要嚴格按照權責發生制原則確認,並認真核實、正確反映,以保證公司損益的真實性。

  第三十四條營業收入要按照規定列入相關的收入專案,不得截留到帳外或作其他處理。

  第三十五條公司在業務經營活動中發生的與業務有關的支出,按規定計入成本費用。成本費用是管理公司經濟效益的重要內容。控制好成本費用,對堵塞管理漏洞、提高公司經濟效益具有重要作用。

  第三十六條成本費用開支範圍包括:利息支出、營業費用、其他營業支出等。

  (一)利息支出:指支付以負債形式籌集的資金成本支出。

  (二)營業費用包括:職工工資、職工福利費、醫藥費、職工教育經費、工會經費、住房公積金、保險費、固定資產折舊費、攤銷費、修理費、管理費、通訊費、交通費、招待費、差旅費、車輛使用費、報刊費、會議費、辦公費、勞務費、董事會費、獎勵費、各種準備金等其他費用。

  (三)固定資產折舊費:指公司根據固定資產原值和國家規定的固定資產分類折舊率計算攤銷的費用。

  (四)攤銷費:指遞延資產的攤銷費用,分攤期不短於5年。

  (五)各種準備金:各種準備金包括投資風險準備金和壞帳準備金。投資風險準備金按年末長期投資餘額的1%實行差額提取,壞帳準備金按年末應收帳款餘額的1%提取。

  (六)管理費用包括:物業管理費、水電費、職工工作餐費、取暖降溫費、全勤獎勵費等其他費用。

  第三十七條職工福利費按工資總額14%計提,工會經費按工資總額2%計提,教育經費按工資總額3%計提。住房公積金經批准後,由公司按職工工資總額的一定比例逐月交納。

  第三十八條加強對費用的總額控制,嚴格制定各項費用的開支標準和審批許可權,財務人員應認真稽核有關支出憑證,未經領導簽字或審批手續不全的,不予報銷,對違反有關制度規定的行為應及時向領導反映。

  第三十九條公司各項成本費用由財務管理中心負責管理和核算,費用支出的管理實行預算控制,財務管理中心要定期進行成本費用檢查、分析、制定降低成本的措施。

  第四十條公司營業利潤=營業收入-營業稅金及附加-營業支出

  利潤總額=營業利潤+投資收益+營業外收入-營業外支出

  (一)投資收益包括對外投資分得的利潤、股利等。

  (二)營業外收入是指與公司業務經營無直接關係的各項收入,具體包括:固定資產盤盈、處理固定資產淨收益、教育費附加返還款、罰沒收入、罰款收入,確實無法支付而按規定程式經批准的應付款項等。

  (三)營業外支出是指與公司業務經營無直接關係的各項支出,具體包括:固定資產盤虧和毀損報廢淨損失、非常損失、公益救濟性捐贈、賠償金、違約金等。

  第四十一條公司利潤總額按國家有關規定作相應調整後,依照繳納所得稅,繳納所得稅後的利潤,按以下順序分配:

  (一)被沒收的財物損失,支付各項稅收的滯納金和罰款;

  (二)弭補公司以前年度虧損;

  (三)提取法定盈餘公積金,法定盈餘公積金按照稅後利潤扣除前兩項後的10%提取,盈餘公積金已達註冊資本的50%時不再提取。

  (四)提取公積金、公益金按稅後利潤的5%計提,主要用於公司的職工集體福利支出。

  (五)向投資者分配利潤,根據股東會決議,向投資者分配利潤。

  第九章財務報告與財務分析

  第四十二條財務報表分月報和年報,月報財務報表包括資產負債表、損益表。年度財務報表包括資產負債表、損益表、現金流量表、營業費用明細表、利潤分配表。公司財務月報表應於次月15日內完成,年度財務會計報告應於次年90日內製作,必要時聘請會計師事務所進行審計。

  第四十三條年末還應報送財務情況說明書。財務情況說明書主要內容包括:

  (一)業務、經營情況,利潤實現情況,資金增減及週轉情況,財務收支情況等。

  (二)財務會計方法變動情況及原因,對本期或下期財務狀況變動有重大影響的事項;資產負債表製表日至報出期之間發生的對公司財務狀況有重大影響的事項;以及為正確理解財務報表需要說明的其他事項。

  第四十四條財務分析是公司財務管理的重要組成部分,財務管理中心應對公司經營狀況和經營成果進行總結、評價和考核,透過財務分析促進增收節支,充分發揮資金效能,透過對財務活動不同方案和經濟效益的比較,為領導或有關部門的決策提供依據。

  第四十五條總結和評價本公司財務狀況及經營成果的財務報告指標包括:

  ①經營狀況指標:流動比率、負債比率、所有者權益比率;

  ②經營成果指標:利潤率、資本利潤率、成本費用利潤率。

  第四十六條會計電算化硬體裝置是指專用於會計電算化的微機及其配套裝置,包括伺服器、工作站、網線、印表機、UPS電源等。會計電算化硬體裝置由財務管理中心統一管理和使用,非會計電算化工作人員一般情況下不得使用,特殊情況確需使用時,應經財務管理中心經理批准,在不影響會計電算化正常工作情況下進行。

  第四十七條財務軟體是用於完成會計核算、處理會計業務的軟體。操作人員在實際工作中發現軟體的設計功能未能正常實現時,應立即與軟體發展商聯絡,進

  行修改、除錯,完成除錯後,應及時檢查、核對,以確保相應帳務資料和功能模組的正確性。

  第四十八條每月10日前對上個月的會計資料進行備份。操作人員運用財務軟體必須是透過系統功能表選項進入系統操作,應根據工作需要設定操作許可權和密碼。操作人員對使用的硬體裝置的安全負責。下班時,應關閉裝置的電源。裝置的開啟和關閉應嚴格按規範程式進行。

  第四十九條公司會計電算化未透過財政部門評審之前,採用微機和手工帳並行的辦法。每月末,會計核算人員必須將手工帳與微機帳進行核對。保持手工帳與微機帳一致。

  第五十條企業銀行電子支付系統的管理,嚴格按照企業銀行電子支付程式和許可權規定執行。電子支付密碼器、智慧IC卡、帳戶密碼和操作人員密碼是使用企業銀行系統的關鍵要素,應妥善保管,主管卡和操作員卡應按照分管並用的原則,由財務管理中心負責人和操作員分別設制密碼,不得一人統管使用。

  第十一章附則

  第五十一條本辦法由公司財務管理中心負責解釋。

  第五十二條本辦法自股東會透過之日起開始施行。

  財務報銷制度

  為了便於財務核算,及時、準確收集相關資料。特制定本制度。

  1、個人借款必須手續齊全才能辦理,300元以上借款報總經理批准。遵循前款不清,後帳不借原則。出差借款返回後三天內結清手續。

  2、業務往來發票、貨單有關部門在取得票據當日應到財務清帳。

  3、按規定開支標準報銷,收付款當面結清。

  4、報帳流程:報銷人取得原始單據後按規定標準填寫、貼上,財務複核後必須總經理簽字方可報銷。

  5、業務發貨流程:業務作好單據財務簽章登記後到倉庫提貨。檢驗上不得直接發貨。

  6、生產上月底要及時準確報送當月原材料消耗資料。便於進行成本核算。

  7、人事、工資變動必須報總經理同意。

  8、該制度報總經理批准,20xx年元月1日起施行

企業財務制度6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加強企業財務管理,規範企業財務行為,保護企業及其相關方的合法權益,推進現代企業制度建設,根據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制定本通則。

  第二條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依法設立的具備法人資格的國有及國有控股企業適用本通則。金融企業除外。

  其他企業參照執行。

  第三條國有及國有控股企業(以下簡稱企業)應當確定內部財務管理體制,建立健全財務管理制度,控制財務風險。

  企業財務管理應當按照制定的財務戰略,合理籌集資金,有效營運資產,控制成本費用,規範收益分配及重組清算財務行為,加強財務監督和財務資訊管理。

  第四條財政部負責制定企業財務規章制度。

  各級財政部門(以下通稱主管財政機關)應當加強對企業財務的指導、管理、監督,其主要職責包括:

  (一)監督執行企業財務規章制度,按照財務關係指導企業建立健全內部財務制度。

  (二)制定促進企業改革發展的財政財務政策,建立健全支援企業發展的財政資金管理制度。

  (三)建立健全企業年度財務會計報告審計制度,檢查企業財務會計報告質量。

  (四)實施企業財務評價,監測企業財務執行狀況。

  (五)研究、擬訂企業國有資本收益分配和國有資本經營預算的制度。

  (六)參與稽核屬於本級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機構出資的企業重要改革、改制方案。

  (七)根據企業財務管理的需要提供必要的幫助、服務。

  第五條各級人民政府及其部門、機構,企業法人、其他組織或者自然人等企業投資者(以下通稱投資者),企業經理、廠長或者實際負責經營管理的其他領導成員(以下通稱經營者),依照法律、法規、本通則和企業章程的規定,履行企業內部財務管理職責。

  第六條企業應當依法納稅。企業財務處理與稅收法律、行政法規規定不一致的,納稅時應當依法進行調整。

  第七條各級人民政府及其部門、機構出資的企業,其財務關係隸屬同級財政機關。

  第二章企業財務管理體制

  第八條企業實行資本權屬清晰、財務關係明確、符合法人治理結構要求的財務管理體制。

  企業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建立有效的內部財務管理級次。企業集團公司自行決定集團內部財務管理體制。

  第九條企業應當建立財務決策制度,明確決策規則、程式、許可權和責任等。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透過職工(代表)大會審議或者聽取職工、相關組織意見的財務事項,依照其規定執行。

  企業應當建立財務決策迴避制度。對投資者、經營者個人與企業利益有衝突的財務決策事項,相關投資者、經營者應當迴避。

  第十條企業應當建立財務風險管理制度,明確經營者、投資者及其他相關人員的管理許可權和責任,按照風險與收益均衡、不相容職務分離等原則,控制財務風險。

  第十一條企業應當建立財務預算管理制度,以現金流為核心,按照實現企業價值最大化等財務目標的要求,對資金籌集、資產營運、成本控制、收益分配、重組清算等財務活動,實施全面預算管理。

  第十二條投資者的財務管理職責主要包括:

  (一)審議批准企業內部財務管理制度、企業財務戰略、財務規劃和財務預算。

  (二)決定企業的籌資、投資、擔保、捐贈、重組、經營者報酬、利潤分配等重大財務事項。

  (三)決定企業聘請或者解聘會計師事務所、資產評估機構等中介機構事項。

  (四)對經營者實施財務監督和財務考核。

  (五)按照規定向全資或者控股企業委派或者推薦財務總監。

  投資者應當透過股東(大)會、董事會或者其他形式的內部機構履行財務管理職責,可以透過企業章程、內部制度、合同約定等方式將部分財務管理職責授予經營者。

  第十三條經營者的財務管理職責主要包括:

  (一)擬訂企業內部財務管理制度、財務戰略、財務規劃,編制財務預算。

  (二)組織實施企業籌資、投資、擔保、捐贈、重組和利潤分配等財務方案,誠信履行企業償債義務。

  (三)執行國家有關職工勞動報酬和勞動保護的規定,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住房公積金等,保障職工合法權益。

  (四)組織財務預測和財務分析,實施財務控制。

  (五)編制並提供企業財務會計報告,如實反映財務資訊和有關情況。

  (六)配合有關機構依法進行審計、評估、財務監督等工作。

  第三章資金籌集

  第十四條企業可以接受投資者以貨幣資金、實物、無形資產、股權、特定債權等形式的出資。其中,特定債權是指企業依法發行的可轉換債券、符合有關規定轉作股權的債權等。

  企業接受投資者非貨幣資產出資時,法律、行政法規對出資形式、程式和評估作價等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執行。

  企業接受投資者商標權、著作權、專利權及其他專有技術等無形資產出資的,應當符合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比例。

  第十五條企業依法以吸收直接投資、發行股份等方式籌集權益資金的,應當擬訂籌資方案,確定籌資規模,履行內部決策程式和必要的報批手續,控制籌資成本。

  企業籌集的實收資本,應當依法委託法定驗資機構驗資並出具驗資報告。

  第十六條企業應當執行國家有關資本管理制度,在獲准工商登記後30日內,依據驗資報告等向投資者出具出資證明書,確定投資者的合法權益。

  企業籌集的實收資本,在持續經營期間可以由投資者依照法律、行政法規以及企業章程的規定轉讓或者減少,投資者不得抽逃或者變相抽回出資。

  除《公司法》等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另有規定外,企業不得回購本企業發行的股份。企業依法回購股份,應當符合有關條件和財務處理辦法,並經投資者決議。

  第十七條對投資者實際繳付的出資超出註冊資本的差額(包括股票溢價),企業應當作為資本公積管理。

  經投資者審議決定後,資本公積用於轉增資本。國家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第十八條企業從稅後利潤中提取的盈餘公積包括法定公積金和任意公積金,可以用於彌補企業虧損或者轉增資本。法定公積金轉增資本後留存企業的部分,以不少於轉增前註冊資本的25%為限。

  第十九條企業增加實收資本或者以資本公積、盈餘公積轉增實收資本,由投資者履行財務決策程式後,辦理相關財務事項和工商變更登記。

  第二十條企業取得的各類財政資金,區分以下情況處理:

  (一)屬於國家直接投資、資本注入的,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增加國家資本或者國有資本公積。

  (二)屬於投資補助的,增加資本公積或者實收資本。國家撥款時對權屬有規定的,按規定執行;沒有規定的,由全體投資者共同享有。

  (三)屬於貸款貼息、專項經費補助的,作為企業收益處理。

  (四)屬於政府轉貸、償還性資助的,作為企業負債管理。

  (五)屬於彌補虧損、救助損失或者其他用途的,作為企業收益處理。

  第二十一條企業依法以借款、發行債券、融資租賃等方式籌集債務資金的,應當明確籌資目的,根據資金成本、債務風險和合理的資金需求,進行必要的資本結構決策,並簽訂書面合同。

  企業籌集資金用於固定資產投資專案的,應當遵守國家產業政策、行業規劃、自有資本比例及其他規定。

  企業籌集資金,應當按規定核算和使用,並誠信履行合同,依法接受監督。

  第四章資產營運

  第二十二條企業應當根據風險與收益均衡等原則和經營需要,確定合理的資產結構,並實施資產結構動態管理。

  第二十三條企業應當建立內部資金排程控制制度,明確資金排程的條件、許可權和程式,統一籌集、使用和管理資金。企業支付、排程資金,應當按照內部財務管理制度的規定,依據有效合同、合法憑證,辦理相關手續。

  企業向境外支付、排程資金應當符合國家有關外匯管理的規定。

  企業集團可以實行內部資金集中統一管理,但應當符合國家有關金融管理等法律、行政法規規定,並不得損害成員企業的利益。

  第二十四條企業應當建立合同的財務稽核制度,明確業務流程和審批許可權,實行財務監控。

  企業應當加強應收款項的管理,評估客戶信用風險,跟蹤客戶履約情況,落實收賬責任,減少壞賬損失。

  第二十五條企業應當建立健全存貨管理制度,規範存貨採購審批、執行程式,根據合同的約定以及內部審批制度支付貨款。

  企業選擇供貨商以及實施大宗採購,可以採取招標等方式進行。

  第二十六條企業應當建立固定資產購建、使用、處置制度。

  企業自行選擇、確定固定資產折舊辦法,可以徵詢中介機構、有關專家的意見,並由投資者審議批准。固定資產折舊辦法一經選用,不得隨意變更。確需變更的,應當說明理由,經投資者審議批准。

  企業購建重要的固定資產、進行重大技術改造,應當經過可行性研究,按照內部審批制度履行財務決策程式,落實決策和執行責任。

  企業在建工程專案交付使用後,應當在一個年度內辦理竣工決算。

  第二十七條企業對外投資應當遵守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家有關政策的規定,符合企業發展戰略的要求,進行可行性研究,按照內部審批制度履行批准程式,落實決策和執行的責任。

  企業對外投資應當簽訂書面合同,明確企業投資權益,實施財務監管。依據合同支付投資款項,應當按照企業內部審批制度執行。

  企業向境外投資的,還應當經投資者審議批准,並遵守國家境外投資專案核准和外匯管理等相關規定。

  第二十八條企業透過自創、購買、接受投資等方式取得的無形資產,應當依法明確權屬,落實有關經營、管理的財務責任。

  無形資產出現轉讓、租賃、質押、授權經營、連鎖經營、對外投資等情形時,企業應當簽訂書面合同,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合理確定交易價格。

  第二十九條企業對外擔保應當符合法律、行政法規及有關規定,根據被擔保單位的資信及償債能力,按照內部審批制度採取相應的風險控制措施,並設立備查賬簿登記,實行跟蹤監督。

  企業對外捐贈應當符合法律、行政法規及有關財務規定,制定實施方案,明確捐贈的範圍和條件,落實執行責任,嚴格辦理捐贈資產的交接手續。

  第三十條企業從事期貨、期權、證券、外匯交易等業務或者委託其他機構理財,不得影響主營業務的正常開展,並應當簽訂書面合同,建立交易報告制度,定期對賬,控制風險。

  第三十一條企業從事代理業務,應當嚴格履行合同,實行代理業務與自營業務分賬管理,不得挪用客戶資金、互相轉嫁經營風險。

  第三十二條企業應當建立各項資產損失或者減值準備管理制度。各項資產損失或者減值準備的計提標準,一經選用,不得隨意變更。企業在制訂計提標準時可以徵詢中介機構、有關專家的意見。

  對計提損失或者減值準備後的資產,企業應當落實監管責任。能夠收回或者繼續使用以及沒有證據證明實際損失的資產,不得核銷。

  第三十三條企業發生的資產損失,應當及時予以核實、查清責任,追償損失,按照規定程式處理。

  企業重組中清查出的資產損失,經批准後依次衝減未分配利潤、盈餘公積、資本公積和實收資本。

  第三十四條企業以出售、抵押、置換、報廢等方式處理資產時,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和企業內部財務管理制度規定的許可權和程式進行。其中,處理主要固定資產涉及企業經營業務調整或者資產重組的,應當根據投資者審議透過的業務調整或者資產重組方案實施。

  第三十五條企業發生關聯交易的,應當遵守國家有關規定,按照獨立企業之間的交易計價結算。投資者或者經營者不得利用關聯交易非法轉移企業經濟利益或者操縱關聯企業的利潤。

  第五章成本控制

  第三十六條企業應當建立成本控制系統,強化成本預算約束,推行質量成本控制辦法,實行成本定額管理、全員管理和全過程控制。

  第三十七條企業實行費用歸口、分級管理和預算控制,應當建立必要的費用開支範圍、標準和報銷審批制度。

  第三十八條企業技術研發和科技成果轉化專案所需經費,可以透過建立研發準備金籌措,據實列入相關資產成本或者當期費用。

  符合國家規定條件的企業集團,可以集中使用研發費用,用於企業主導產品和核心技術的自主研發。

  第三十九條企業依法實施安全生產、清潔生產、汙染治理、地質災害防治、生態恢復和環境保護等所需經費,按照國家有關標準列入相關資產成本或者當期費用。

  第四十條企業發生銷售折扣、折讓以及支付必要的佣金、回扣、手續費、勞務費、提成、返利、進場費、業務獎勵等支出的,應當簽訂相關合同,履行內部審批手續。

  企業開展進出口業務收取或者支付的佣金、保險費、運費,按照合同規定的價格條件處理。

  企業向個人以及非經營單位支付費用的,應當嚴格履行內部審批及支付的手續。

  第四十一條企業可以根據法律、法規和國家有關規定,對經營者和核心技術人員實行與其他職工不同的薪酬辦法,屬於本級人民政府及其部門、機構出資的企業,應當將薪酬辦法報主管財政機關備案。

  第四十二條企業應當按照勞動合同及國家有關規定支付職工報酬,併為從事高危作業的職工繳納團體人身意外傷害保險費,所需費用直接作為成本(費用)列支。

  經營者可以在工資計劃中安排一定數額,對企業技術研發、降低能源消耗、治理“三廢”、促進安全生產、開拓市場等作出突出貢獻的職工給予獎勵。

  第四十三條企業應當依法為職工支付基本醫療、基本養老、失業、工傷等社會保險費,所需費用直接作為成本(費用)列支。

  已參加基本醫療、基本養老保險的企業,具有持續盈利能力和支付能力的,可以為職工建立補充醫療保險和補充養老保險,所需費用按照省級以上人民政府規定的比例從成本(費用)中提取。超出規定比例的部分,由職工個人負擔。

  第四十四條企業為職工繳納住房公積金以及職工住房貨幣化分配的財務處理,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職工教育經費按照國家規定的比例提取,專項用於企業職工後續職業教育和職業培訓。

  工會經費按照國家規定比例提取並撥繳工會。

  第四十五條企業應當依法繳納行政事業性收費、政府性基金以及使用或者佔用國有資源的費用等。

  企業對沒有法律法規依據或者超過法律法規規定範圍和標準的各種攤派、收費、集資,有權拒絕。

  第四十六條企業不得承擔屬於個人的下列支出:

  (一)娛樂、健身、旅遊、招待、購物、饋贈等支出。

  (二)購買商業保險、證券、股權、收藏品等支出。

  (三)個人行為導致的罰款、賠償等支出。

  (四)購買住房、支付物業管理費等支出。

  (五)應由個人承擔的其他支出。

  第六章收益分配

  第四十七條投資者、經營者及其他職工履行本企業職務或者以企業名義開展業務所得的收入,包括銷售收入以及對方給予的銷售折扣、折讓、佣金、回扣、手續費、勞務費、提成、返利、進場費、業務獎勵等收入,全部屬於企業。

  企業應當建立銷售價格管理制度,明確產品或者勞務的定價和銷售價格調整的許可權、程式與方法,根據預期收益、資金週轉、市場競爭、法律規範約束等要求,採取相應的價格策略,防範銷售風險。

  第四十八條企業出售股權投資,應當按照規定的程式和方式進行。股權投資出售底價,參照資產評估結果確定,並按照合同約定收取所得價款。在履行交割時,對尚未收款部分的股權投資,應當按照合同的約定結算,取得受讓方提供的有效擔保。

  上市公司國有股減持所得收益,按照國務院的規定處理。

  第四十九條企業發生的年度經營虧損,依照稅法的規定彌補。稅法規定年限內的稅前利潤不足彌補的,用以後年度的稅後利潤彌補,或者經投資者審議後用盈餘公積彌補。

  第五十條企業年度淨利潤,除法律、行政法規另有規定外,按照以下順序分配:

  (一)彌補以前年度虧損。

  (二)提取10%法定公積金。法定公積金累計額達到註冊資本50%以後,可以不再提取。

  (三)提取任意公積金。任意公積金提取比例由投資者決議。

  (四)向投資者分配利潤。企業以前年度未分配的利潤,併入本年度利潤,在充分考慮現金流量狀況後,向投資者分配。屬於各級人民政府及其部門、機構出資的企業,應當將應付國有利潤上繳財政。

  國有企業可以將任意公積金與法定公積金合併提取。股份有限公司依法回購後暫未轉讓或者登出的股份,不得參與利潤分配;以回購股份對經營者及其他職工實施股權激勵的,在擬訂利潤分配方案時,應當預留回購股份所需利潤。

  第五十一條企業彌補以前年度虧損和提取盈餘公積後,當年沒有可供分配的利潤時,不得向投資者分配利潤,但法律、行政法規另有規定的除外。

  第五十二條企業經營者和其他職工以管理、技術等要素參與企業收益分配的,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在企業章程或者有關合同中對分配辦法作出規定,並區別以下情況處理:

  (一)取得企業股權的,與其他投資者一同進行企業利潤分配。

  (二)沒有取得企業股權的,在相關業務實現的利潤限額和分配標準內,從當期費用中列支。

  第七章重組清算

  第五十三條企業透過改制、產權轉讓、合併、分立、託管等方式實施重組,對涉及資本權益的事項,應當由投資者或者授權機構進行可行性研究,履行內部財務決策程式,並組織開展以下工作:

  (一)清查財產,核實債務,委託會計師事務所審計。

  (二)制訂職工安置方案,聽取重組企業的職工、職工代表大會的意見或者提交職工代表大會審議。

  (三)與債權人協商,制訂債務處置或者承繼方案。

  (四)委託評估機構進行資產評估,並以評估價值作為淨資產作價或者折股的參考依據。

  (五)擬訂股權設定方案和資本重組實施方案,經過審議後履行報批手續。

  第五十四條企業採取分立方式進行重組,應當明晰分立後的企業產權關係。

  企業劃分各項資產、債務以及經營業務,應當按照業務相關性或者資產相關性原則制訂分割方案。對不能分割的整體資產,在評估機構評估價值的基礎上,經分立各方協商,由擁有整體資產的一方給予他方適當經濟補償。

  第五十五條企業可以採取新設或者吸收方式進行合併重組。企業合併前的各項資產、債務以及經營業務,由合併後的企業承繼,並應當明確合併後企業的產權關係以及各投資者的出資比例。

  企業合併的資產稅收處理應當符合國家有關稅法的規定,合併後淨資產超出註冊資本的部分,作為資本公積;少於註冊資本的部分,應當變更註冊資本或者由投資者補足出資。

  對資不抵債的企業以承擔債務方式合併的,合併方應當制定企業重整措施,按照合併方案履行償還債務責任,整合財務資源。

  第五十六條企業實行託管經營,應當由投資者決定,並簽訂託管協議,明確託管經營的資產負債狀況、託管經營目標、託管資產處置許可權以及收益分配辦法等,並落實財務監管措施。

  受託企業應當根據託管協議制訂相關方案,重組託管企業的資產與債務。未經託管企業投資者同意,不得改組、改制託管企業,不得轉讓託管企業及轉移託管資產、經營業務,不得以託管企業名義或者以託管資產對外擔保。

  第五十七條企業進行重組時,對已佔用的國有劃撥土地應當按照有關規定進行評估,履行相關手續,並區別以下情況處理:

  (一)繼續採取劃撥方式的,可以不納入企業資產管理,但企業應當明確劃撥土地使用權權益,並按規定用途使用,設立備查賬簿登記。國家另有規定的除外。

  (二)採取作價入股方式的,將應繳納的土地出讓金轉作國家資本,形成的國有股權由企業重組前的國有資本持有單位或者主管財政機關確認的單位持有。

  (三)採取出讓方式的,由企業購買土地使用權,支付出讓費用。

  (四)採取租賃方式的,由企業租賃使用,租金水平參照銀行同期貸款利率確定,並在租賃合同中約定。

  企業進行重組時,對已佔用的水域、探礦權、採礦權、特許經營權等國有資源,依法可以轉讓的,比照前款處理。

  第五十八條企業重組過程中,對拖欠職工的工資和醫療、傷殘補助、撫卹費用以及欠繳的基本社會保險費、住房公積金,應當以企業現有資產優先清償。

  第五十九條企業被責令關閉、依法破產、經營期限屆滿而終止經營的,或者經投資者決議解散的,應當按照法律、法規和企業章程的規定實施清算。清算財產變賣底價,參照資產評估結果確定。國家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企業清算結束,應當編制清算報告,委託會計師事務所審計,報投資者或者人民法院確認後,向相關部門、債權人以及其他的利益相關人通告。其中,屬於各級人民政府及其部門、機構出資的企業,其清算報告應當報送主管財政機關。

  第六十條企業解除職工勞動關係,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支付的經濟補償金或者安置費,除正常經營期間發生的列入當期費用以外,應當區別以下情況處理:

  (一)企業重組中發生的,依次從未分配利潤、盈餘公積、資本公積、實收資本中支付。

  (二)企業清算時發生的,以企業扣除清算費用後的清算財產優先清償。

  第八章資訊管理

  第六十一條企業可以結合經營特點,最佳化業務流程,建立財務和業務一體化的資訊處理系統,逐步實現財務、業務相關資訊一次性處理和實時共享。

  第六十二條企業應當逐步創造條件,實行統籌企業資源計劃,全面整合和規範財務、業務流程,對企業物流、資金流、資訊流進行一體化管理和整合運作。

  第六十三條企業應當建立財務預警機制,自行確定財務危機警戒標準,重點監測經營性淨現金流量與到期債務、企業資產與負債的適配性,及時溝通企業有關財務危機預警的資訊,提出解決財務危機的措施和方案。

  第六十四條企業應當按照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的規定,按時編制財務會計報告,經營者或者投資者不得拖延、阻撓。

  第六十五條企業應當按照規定向主管財政機關報送月份、季度、年度財務會計報告等材料,不得在報送的財務會計報告等材料上作虛假記載或者隱瞞重要事實。主管財政機關應當根據企業的需要提供必要的培訓和技術支援。

  企業對外提供的年度財務會計報告,應當依法經過會計師事務所審計。國家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第六十六條企業應當在年度內定期向職工公開以下資訊:

  (一)職工勞動報酬、養老、醫療、工傷、住房、培訓、休假等資訊。

  (二)經營者報酬實施方案。

  (三)年度財務會計報告審計情況。

  (四)企業重組涉及的資產評估及處置情況。

  (五)其他依法應當公開的資訊。

  第六十七條主管財政機關應當建立健全企業財務評價體系,主要評估企業內部財務控制的有效性,評價企業的償債能力、盈利能力、資產營運能力、發展能力和社會貢獻。評估和評價的結果可以透過適當方式向社會發布。

  第六十八條主管財政機關及其工作人員應當恰當使用所掌握的企業財務資訊,並依法履行保密義務,不得利用企業的財務資訊謀取私利或者損害企業利益。

  第九章財務監督

  第六十九條企業應當依法接受主管財政機關的財務監督和國家審計機關的財務審計。

  第七十條經營者在經營過程中違反本通則有關規定的,投資者可以依法追究經營者的責任。

  第七十一條企業應當建立、健全內部財務監督制度。

  企業設立監事會或者監事人員的,監事會或者監事人員依照法律、行政法規、本通則和企業章程的規定,履行企業內部財務監督職責。

  經營者應當實施內部財務控制,配合投資者或者企業監事會以及中介機構的檢查、審計工作。

  第七十二條企業和企業負有直接責任的主管人員和其他人員有以下行為之一的,縣級以上主管財政機關可以責令限期改正、予以警告,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並可以處以不超過違法所得3倍、但最高不超過3萬元的罰款;沒有違法所得的,可以處以1萬元以下的罰款。

  (一)違反本通則第三十九條、四十條、四十二條第一款、四十三條、四十六條規定列支成本費用的。

  (二)違反本通則第四十七條第一款規定截留、隱瞞、侵佔企業收入的。

  (三)違反本通則第五十條、五十一條、五十二條規定進行利潤分配的。但依照《公司法》設立的企業不按本通則第五十條第一款第二項規定提取法定公積金的,依照《公司法》的規定予以處罰。

  (四)違反本通則第五十七條規定處理國有資源的。

  (五)不按本通則第五十八條規定清償職工債務的。

  第七十三條企業和企業負有直接責任的主管人員和其他人員有以下行為之一的,縣級以上主管財政機關可以責令限期改正、予以警告。

  (一)未按本通則規定建立健全各項內部財務管理制度的。

  (二)內部財務管理制度明顯與法律、行政法規和通用的企業財務規章制度相牴觸,且不按主管財政機關要求修正的。

  第七十四條企業和企業負有直接責任的主管人員和其他人員不按本通則第六十四條、第六十五條規定編制、報送財務會計報告等材料的,縣級以上主管財政機關可以依照《公司法》、《企業財務會計報告條例》的規定予以處罰。

  第七十五條企業在財務活動中違反財政、稅收等法律、行政法規的,依照《財政違法行為處罰處分條例》(國務院令第427號)及有關稅收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予以處理、處罰。

  第七十六條主管財政機關以及政府其他部門、機構有關工作人員,在企業財務管理中濫用職權、翫忽職守、徇私舞弊或者洩露國家機密、企業商業秘密的,依法進行處理。

  第十章附則

  第七十七條實行企業化管理的事業單位比照適用本通則。

  第七十八條本通則自20xx年1月1日起施行。

企業財務制度7

  第一章總則

  為了加強本單位的會計基礎工作,建立規範的會計工作秩序,提高會計工作水平,根據《小企業會計準則》和國家統一會計制度的規定,結合本單位型別和內部管理的需要,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會計人員的基本條件

  1、配備必要的專業知識和專業技能,熟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國家統一會計制度,遵守職業道德。

  2、應當按照會計法律、法規和國家統一會計制度規定的程式和要求進行會計工作,保證所提供的會計資訊合法、真實、準確、及時、完整。

  3、應當熟悉本單位的生產經營和業務管理情況,運用掌握的會計資訊和會計方法,為改善單位內部管理、提高經濟效益服務。

  4、遵守本單位的商業秘密,不能私自向外界提供或者洩露單位的會計資訊。

  5、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定期參加會計業務的培訓。

  第三章會計核算要求

  1、按照國家統一會計制度的規定和會計業務的需要設定會計賬簿,包括總賬、明細帳、費用賬、現金日記賬和銀行日記帳等。

  2、會計憑證、會計賬簿、會計報表和其他會計資料的內容和要求必須符合國家統一會計制度的規定,不得偽造、變造會計憑證和會計賬簿,不得設定帳外賬,不得報送虛假會計報表。

  3、會計憑證、會計賬簿、會計報表和其他會計資料,應建立檔案,妥善保管。會計檔案建檔要求、保管期限、銷燬辦法等依據《會計檔案管理辦法》的規定進行。

  4、按照國家統一會計制度的規定,定期結帳,定期編制財務。財務負責人對財務報告的合法性、真實性負法律責任。

  第四章會計核算方法

  1、低值易耗品按一次攤銷方法攤銷;

  2、固定資產折舊方法是平均年限法;

  3、成本核算方法是移動加權平均法;

  第五章會計監督

  1、會計人員應當對原始憑證進行稽核監督。

  2、會計人員應當對實物、款項進行監督,督促建立並嚴格執行財產清查制度。

  3、會計人員應當對財務收支、審批程式進行監督。

  4、會計人員對違反單位內部會計管理制度的經濟活動,應當制止和糾正。

  5、會計人員應當依照法律和國家有關規定接受財政、審計、稅務等機關的監督,如實提供會計憑證、賬簿、會計報表和其他會計資料。

企業財務制度8

  第一節:目的

  為加強本公司財務會計工作,建立規範的會計工作秩序,提高會計工作水平,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和其它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結合本公司內部管理需要,制定本制度。

  第二節:會計機構和會計人員

  1.公司根據會計業務的需要設立會計部,並聘請專職的會計人員,會計部負責人由總經理任命,會計主管負責公司會計部日常工作。會計人員應當具備必要的專業知識和專業技能,熟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遵守職業道德。

  2.公司根據會計業務的需要設定會計工作崗位,包括進行財產物資核算,工資核算,成本費用核算,財務成果核算,資金核算,往來核算,總帳核算,稽核,檔案管理,並設定會計部負責人、會計主管、出納崗。以上各崗位根據管理及內部控制的需要,可與其它崗位相結合。

  3.公司出納人員不得兼管稽核,檔案保管,收入,費用,債權債務帳目的登記工作。

  4.會計人員因工作調動或者離職,必須在辦清交接手續後方可調動或離職,並及時做好以下工作:

  A.已經受理的業務尚未填制會計憑證的,應當填制完畢。

  B.尚未登記入帳目的,應當登記完畢,在移交清冊上填寫餘額,簽名或加蓋經辦人印章。 C.整理應該移交的各項資料,對未了事項寫出書面報告。

  D.編制移交清冊,列明應當移交的憑證,報表,印章,現金,發票和其它票據,空白支票,匯票,檔案和其它資料物品;電子資料需在實際操作狀態下交接,儲存在電腦裡的資料應向結交人列明檔名稱,密碼,並移交相關軟體備份資料,實物(磁碟)等。如果發現相關記錄不一致,須限期移交人員查清;對需要移交的遺留問題,應寫出書面材料。

  E.辦理交接時應有監交人,監交人應由其上級擔任,特殊情況可由其上級指派人員擔任。交接完畢後交接雙方和監交人應在移交清冊上簽名或蓋章。

  F.對確需臨時離職的,由其上級主管決定接交方法。

  第三節:會計核算和會計監督

  1.本公司會計年度自公曆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2.本公司採用權責發生制進行帳務處理。

  3.本公司會計核算以人民幣為記帳本位幣。公司人民幣和外幣收支分別記帳,按照當月第一日國家外匯管理局公佈的外匯牌價作為記帳匯率,月末核算匯率損益。

  4.公司根據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要求設定會計科目,在不影響對外統一報表和會計核算的前提下,根據實際情況自行設定和使用會計科目。

  5.本公司為獨立核算的經營單位,對以下事項,及時辦理會計核算:

  A.款項和有價證券的收付

  B.財務收發,增減和使用

  C.債權債務的發生和結算

  D.資本,基金的增減

  E.收入,支出,費用,成本的計算

  F.財務成果的計算和處理

  G.其它需要辦理會計手續,進行會計核算的事項

  6.本公司會計核算以實際發生經濟業務為依據進行會計處理,會計指標口徑一致,相互可比,會計處理方法前後期一致。會計估計和會計差錯等依照現行會計法規辦理。本公司採用品種法進行成本核算。

  7.公司會計憑證,帳薄,報表和其它會計資料的內容按照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規定辦理;並建立專門檔案,建檔要求和保管期限,銷燬辦法依據《會計檔案管理辦法》的規定處理。(見附表)

  8.會計部辦理會計業務時須取得或者填制合法合規的原始憑證,並及時做好記帳憑證。本公司記帳憑證採用通用記賬憑證。對於憑證要有記帳人,稽核人和會計主管人員印章或簽字。會計憑證應裝訂成冊,妥善保管。公司原始憑證不得外借,其它單位如特殊原因需使用原始憑證時,經公司會計部負責人或會計主管批准可以複製。各種重要經濟合同,收據,涉外檔案等應單獨保管。

  9.公司會計帳薄應定期列印,經稽核無誤後裝訂成冊,由會計主管簽字或蓋章放置指定地點儲存。對現金日記帳,銀行存款日記帳原則上當天應該打印核對。

  10.公司按照現行制度要求定期編制並向政府,財稅等部門和單位報送月報、季報、年報和其它報表,公司報表須經會計主管稽核後方可報出。公司財務報告包括會計報表及其說明,會計報表包括主表,附表和會計報表附註。公司內部報表,其內容和和格式按公司管理者要求自行處理。

  11.會計部在職責範疇內應依照法律法規和本公司內部管理制度,對相關原始憑證,帳薄,實物資產,財務收支以及公司制定的預算,財務計劃,經濟計劃,業務計劃的執行情況進行監督。同時,公司應接受和配合國家財政,審計,稅務,海關等部門的監督,如實地向相關部門或單位提供所需資料。

  12.公司委託註冊會計師事務所進行審計,並積極配合其工作,不示意或要求註冊會計師出具不當的審計報告。

  第四節:其它事項

  1.參見公司資產管理制度和付款報銷制度。

  2.未盡事宜根據管理需要在具體執行中商議解決。

企業財務制度9

  修訂後的《企業財務通則》(財政部令第41號)施行以來,各類企業結合自身特點,按照《企業財務通則》的規定逐步調整、修訂和完善了內部財務制度。在新舊財務制度銜接過程中,部分企業反映了一些問題,包括企業年金(即補充養老保險)繳費的列支、應付工資結餘的處理等。為規範企業相關財務行為,現就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關於企業補充養老保險費用的列支

  (一)按照《企業財務通則》第四十三條的規定,已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企業,具有持續盈利能力和支付能力的,可以為職工建立補充養老保險。補充養老保險屬於企業職工福利範疇,由企業繳費和個人繳費共同組成。

  (二)補充養老保險的企業繳費總額在工資總額4%以內的部分,從成本(費用)中列支。企業繳費總額超出規定比例的部分,不得由企業負擔,企業應當從職工個人工資中扣繳。個人繳費全部由個人負擔,企業不得提供任何形式的資助。

  《企業財務通則》施行以前提取的應付福利費有結餘的,符合規定的企業繳費應當先從應付福利費中列支。

  (三)企業繳費與職工繳費共同形成的補充養老保險基金,屬於參加補充養老保險計劃的職工所有,應當單獨設賬,與本企業及其他當事人的資產、業務嚴格分開。企業應當依法委託具有相應資質的基金管理機構對補充養老保險基金實施管理,並定期向職工公開補充養老保險基金的相關財務狀況和會計資訊。

  (四)對於建立補充養老保險之前已經離退休或者按照國家規定辦理內退而未納入補充養老保險計劃的職工,企業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向其支付的養老費用,從管理費用中列支。

  二、關於企業應付工資結餘的處理

  (一)《企業財務通則》施行後,處於正常生產經營情況的企業,在繼續實施工效掛鉤政策均條件下,截至20xx年12月31日因實施工效掛鉤政策形成的應付工資結餘,應當繼續作為負債管理,主要用於以後年度工資分配的“以豐補歉”,不能轉增未分配利潤、盈餘公積、資本公積,以維護國家工效掛鉤政策的一致性。今後國家對企業工資管理政策進行重大調整或者制定出臺新的有關政策時,原有應付工資結餘的處理再行規定。

  企業截至20xx年12月31日拖欠的以下支出,經職工(代表)大會審議通過後,也可從上述工效掛鉤政策形成的應付工資結餘中列支:

  1、離退休人員符合國家規定的統籌專案外養老費用;

  2、符合國家規定的內退人員基本生活費和社會保險費;

  3、解除勞動合同的職工經濟補償金。

  (二)企業進行公司制改建、接受新股東出資或者實施產權轉讓時,按照財政部印發的《企業公司制改建有關國有資本管理與財務處理的暫行規定》(財企[20xx]313號)以及《關於〈企業公司制改建有關國有資本管理與財務處理的暫行規定〉有關問題的補充通知》(財企[20xx]12號),工效掛鉤形成的應付工資結餘應當在資產評估基準日轉增資本公積,不再作為負債管理,也不得量化為個人投資。

  三、其他

  (一)各級主管財政機關、各部門應當加強對所管理企業新舊財務制度銜接的指導和監督。對於企業違反《企業財務通則》及本通知規定的行為,主管財政機關應當依法追究企業及其負有直接責任的主管人員和其他人員的責任。

  (二)本通知自印發之日起執行。涉及的稅收管理問題,按照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有關規定執行。各地區、各部門、各企業以前有關財務規定及財務行為與本通知不符的,一律以本通知為準。各企業20xx年度財務會計報告涉及的相關問題,應當按本通知辦理。

企業財務制度10

  嚴格上說,公司的財務並不完全屬於公司的內部事務,也涉及外部的對外管理,企業的財務對公司內外的業務執行都有著重要的意義,目前大部分公司的財務基本上都是“要怎麼做”“按什麼要求做”“做成怎樣”,總的來說,都是非常被動的,也是這樣“被執行”的尷尬情況,造成了財務制度效率低下,監督審計等風控成本增加。在以往的研究中,也有很多學者提出過比較有意義的研究,包括了制度生產、制度的貢獻、內控有效性等。但這些研究更多的是對制度績效的關注,而對影響有效性的因素和作用路徑提得比較少。本文將根據我國企業的實際情況,對財務制度生成的有效性和執行的有效性結合起來進行探討。

  1企業財務制度的理論

  所謂財務制度是指各級政府的財政部門制定的、企業組織財務活動和處理財務關係的行為規範,以及企業根據財政部門制定的財務制度制定的內部財務制度,企業的財務制度為企業員工行為提供了參考標準。

  2我國企業的財務制度現狀

  (1)企業的經營者對企業的財務制度並不重視,普遍存在制度不健全、不完善的情況,對我國大部分企業來說,很多時候管理者把財務管理的權力都集中在一人手中,管理隨意,大部分時候以自己的意志為行動標準,缺乏監督和管理;而且有些企業是家族企業,企業內部財務會由“自己人”擔任,財務部門獨自為政,部門之間沒有有效溝通,也沒有相互聯絡和協調,沒有完整的財務制度和財務管理體系。

  (2)財務人員不專業,管理崗位職責不明確,沒有崗位要求和崗位制約,很多企業內的財務工作僅限於算賬、記賬、報稅、出報表,沒有其他的財務任務和要求,更不要說對財務人員進行績效考核了,所以導致很多企業出現賬目不清楚、不明確的情況。

  (3)企業經營者缺少財務方面的知識和意識,很多財務制度都是來自於百度,並不是根據自己企業的情況來設計,所以內容並不適合企業,不全面,程式也不適合企業自身。

  (4)相應的監督檢查制度沒有,或者流於形式,而且只有很少的企業會進行企業預算,但預算結果都不科學、不準確,總體來說沒有真正起到制約、監督的作用。

  3影響企業財務制度有效性的因素及我國財務制度有效性低下的癥結

  (1)員工的財務安全理念:

  ①員工安全自律意識淡薄,而且大部分員工認為,提高財務制度執行力的關鍵在於審批許可權和程式,幾乎沒人認為自身安全意識對財務制度的有效性會有影響;

  ②員工與管理人員對財務制度有效性的認識有偏差,調查發現,大部分人認為領導的重視度是財務有效性的關鍵,但企業管理人員卻覺得主要是員工的因素。

  (2)財務制度的本身設計是否完善:

  ①管理人員對企業財務制度設計目標不明確,而且在財務工作的制定方面,基本是管理人員說了算,基層人員幾乎不會參與企業財務制度的設計;

  ②實際操作的財務人員對財務制度的理解和認同不到位,企業在財務制度設計時,基本考慮的是財務的規範及行為結果,不重視財務人員對制度的理解情況及認同情況。

  (3)財務制度的執行情況:

  ①企業大多認為,保障企業財務安全的有效方法是建立健全的制度。但在實際中,就容易出現要麼是領導強行執行、要麼“上有政策、下有對策”的情況,導致出現公平和效率不能兼得的情況;

  ②企業風險意識不夠,企業在執行過程中監控力度不夠,有時候會無法及時發現問題;③企業財務安全制度缺乏相應的績效考核機制和檢測機制,做得好做不好,有問題沒問題都一樣。

  4企業財務制度有效性的方法路徑

  (1)理念方面,財務安全理念的作用路徑。財務安全理念對財務管理有著監督、風險防範的作用,而且會影響到財務管理和財務決策,打造財務安全理念對財務管理人員的心理定位、思維方法、員工的價值取向、道德操守等都有著不可小覷的影響,財務安全理念主要透過以下幾方面影響財務制度的有效性:

  ①員工對制度的認同情況,能否堅定不移地認可及執行財務制度,首先要看人們對這些制度規範的重視程度和認可程度;

  ②企業管理人員的重視度,任何制度的執行都是從上而下的,要進行良好的財務安全理念的推行,必須要有絕對權威的領導進行重視,帶頭嚴格執行相關制度,這樣將更好地提高制度績效;

  ③對制度的剛性認識方面,要想做好真正的財務管理,就要做到“軟硬兼施”,樹立企業員工對制度的剛性認識,避免管理層的官本位思想導致的選擇性執行行為。

  (2)萬事都需要有個好的開頭,方可水到渠成,要想財務制度能夠有效地執行,首先在設計的時候就必須要結合企業實際情況,從制度的完整性、合理新、嚴密性進行衡量。財務制度設計對財務制度有效性的影響主要有以下三方面:

  ①企業根據自身的經營環境情況改變而進行的制度的修訂頻率;

  ②在制度設計時對相應崗位的權利、責任的清晰劃分。做到科學合理,既不能只講究權利,也不能只講究責任,否則會出現一人獨大或者漠不關心的情況;

  ③科學合理的薪酬管理制度,透過規範的薪酬及福利制定、發放、晉升等途徑向員工灌輸財務安全理念,強化員工的財務安全理念,既保證了員工的利益,又保證了企業的財務安全。

  (3)執行才是根本,不管多好的制度,要想達到財務目標必須要執行下去才行,在執行過程中會遇到這樣那樣的問題,透過執行才能發現和彌補制度設計中的不足,並透過不斷貫徹調整來提高財務制度的效能,就財務制度執行過程中影響到財務制度有效性的作用路徑有:

  ①相關人員在執行過程中的培訓、學習、實施等自我加強機制,透過對員工自身的能力、意識的改變來加強企業財務制度的有效性;

  ②企業財務制度執行是一個長久的過程,要想企業財務制度能高效地執行,必須要有反饋、有監控,對在執行過程中的問題進行反饋,對整個執行過程進行風險監控規避,對制度的執行起到防護、調節,避免出現執行偏差,導致惡劣的後果;

  ③設定有效的懲罰制度和方案,以對執行過程進行監督檢查,並對失誤的地方進行懲罰,以此來提高員工的違規成本,提高員工的意識,降低風險。

  5結論

  總之,有效的財務制度不僅僅是一項制度,而且表現為企業全員的安全理念、責權分明以及能夠自動健康地進行自我執行的財務制度幾個方面,並且有效的財務制度會根據企業的實際情況的變化而不斷調整,使制度能隨著企業實際情況的改變而改變,在執行的過程中不斷強化。要根據企業的實際情況從多方面入手,建立全面的管理體制,採用先進的管理辦法,充分發揮財務制度在企業管理中的有效性。

企業財務制度11

  財務部是公司一切財政事務及資金活動的管理與執行機構,負責公司日常財務管理、籌資管理和財務分析工作,其工作範圍和職責主要有:

  1.負責公司財務管理工作。編制公司各項財務收支計劃;稽核各項資金使用和費用開支;收回售樓款,清理催收應收款項;辦理日常現金收付、費用報銷、稅費交納、銀行票據結算,保管庫存現金及銀行空白票據,按日編報資金日報表;做好公司籌融資工作;()處理、協調與工商、稅務、金融等部門間的關係,依法納稅。

  2.負責公司會計核算工作。遵守國家頒佈的會計準則、財經法規,按照會計制度,進行會計核算;編制年度、季度、月份會計報表;按照會計制度規定設定會計核算科目、設定明細賬、分類賬、輔助賬,及時記賬、結賬、對賬,做到日清月結,賬賬相符、賬實相符、賬表相符、賬證相符;管理好會計檔案。

  3.負責公司成本核算和成本管理。設定成本歸集程式和成本核算賬表,做好成本核算,控制成本支出,收集登記彙總各項成本資料資料,及時、正確地為成本預測、控制、分析提供資料;按合同、預算、稽核支付工程、裝置、材料款項,配合工程部等部門做好工程、材料裝置款的結算及竣工工程決算;完善各項成本輔助賬的設定,健全各項統計資料。

  4.建立經濟核算制度,利用會計核算資料、統計資料及其他有關的資料,定期進行經濟活動分析,判斷和評價企業的生產經營成果和財務狀況,為公司領導決策提供依據。

  5.配合公司內部審計。根據上述工作範圍和職責,為加強財務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章資金審批制度

  1.總則

  ⑴所有款項的支付,須經公司主管領導批准。如果主管領導不在公司,應以電話或傳真的方式與其聯絡,確認是否批准款項的支付,事後請其在支出單上補籤意見;

  ⑵財務專用章、公司法人章及支票必須分開保管,公司法人章由辦公室主任負責保管,財務專用章和支票由出納負責保管。辦公室主任或出納不在單位期間,印章應由法定代表人指定的專人保管。印章代管須辦理交接手續,代管人員必須對印章的使用情況進行登記;

  ⑶財務部原則上不得將已加蓋財務專用章及公司法人章的支票預留在公司,如因工作需要,需先填好限額,並經公司主管領導批准;

  ⑷開具的支票須寫明經批准同意的收款人全稱,收取的發票須與收款相符。如收款人因特殊情況需要公司予以配合支付給第三者,必須有收款人的書面通知並經公司主管領導批准;

  ⑸往來款項的衝轉(指非正常經營業務),須公司主管領導批准;

  ⑹非正常經營業務調出資金須經過公司主管領導批准;

  ⑺用以支付各種款項的原始憑證必須儲存原件,影印件不得作為原始憑證。如遇特殊情況須經公司主管領導批准。

  2.施工工程用款審批制度施工工程用款由公司主管領導批准支付。其程式,按以下“施工工程用款支付審批工作流程”執行。施工工程用款支付批工作流程3、行政費用支出管理制度

  ⑴公司管理人員的費用報銷,須經公司主管領導批准後財務方可報支;

  ⑵涉及應酬等非正常費用,須公司主管領導批准。

  3.公司差旅費開支制度

  ⑴公司員工到本市範圍以外地區執行公務可享受差旅費補貼;

  ⑵公司職員出差根據需要,由部門經理決定選用交通工具;

  ⑶公司職員出差期間,住宿費用及補貼按以下規定執行:

  ①房租標準:a、部門經理以上職員,房租標準為120元/日;b、一般職員,房租標準為100元/日。

  ②伙食補貼、市內交通補貼標準伙食補貼每人20元/日;市內交通費每人6元/日。

  ⑷、實際報銷金額超出公司的補貼標準,需由部門經理或帶隊經理說明原因,報經公司主管領導審批後支付。

  4.車輛維修費及汽油費管理制度

  ⑴公司車輛維修保養由辦公室統一管理,應指定維修點,維修費用一般採取銀行轉賬的方式結算;

  ⑵車輛的易損備品備件由辦公室統一安排採購,以支票支付。需用時應辦理領用手續,並由辦公室建賬予以核銷使用;

  ⑶公司汽油票由辦公室統一保管並設賬登記使用。

  5.辦公費用、會議費用及其他費用管理制度

  ⑴公司辦公用具由辦公室統一採購、管理;

  ⑵辦公室設立賬冊登記公司辦公用品的採購、使用情況;

  ⑶辦公室財產臺賬為財務部附設賬冊;

  ⑷辦公室應對各部門領用的辦公用品情況進行造冊、登記、定期通報;

  ⑸公司各部門因工作需要,需邀請有關單位人員召開會議的,應由部門經理提出建議,報總經理批准,其會務工作由辦公室統一安排;

  ⑹有關工資、獎金、福利費等各項津貼的發放標準由公司人事勞資管理部門制定,經總經理批准後報財務部備案。

  6.行政費用報銷制度

  ⑴公司行政費用現金支出範圍為:向職工支付工資、獎金、津貼、差旅費,向個人支付的其他款項及不夠支票起點100元的零星開支;

  ⑵公司職員報銷行政費用應填寫報銷單,由經辦人員填寫,公司主管領導簽字認可後報送財務部按照本制度有關規定進行稽核,並按本章第1條的規定進行審批支付;

  ⑶應酬、禮品費用支出實行一票一單、事前申報制,批准後方可實施;

  ⑷凡未具備報銷條件(如沒有對方單位的收款憑證),需領用支票或現金者必須填寫借款單。借款單留財務存底,待借款還回時財務開衝賬收據給經辦人;

  ⑸支票領用單、借款單必須由經辦人填寫,公司主管領導簽字,財務稽核後,由財務部直接支付;

  ⑹銀行支票如發生丟失,有關責任人應及時向財務部和開戶銀行報告。如系空白支票所造成的損失,丟失人員負有賠償責任;

  ⑺其他有關費用及成本支出的程式以公司規定為準。

  第二章工程成本管理制度

  1.公司所有工程經濟合同以及涉及工程成本的一切指標、保證、承諾及其他經濟簽證均需由總經理簽署或授權委託簽署。

  2.公司工程部主要負責工程造價的預測及稽核、工程招投標檔案的編制、工程決算的審定。

  3.工程部還負責組織工程用裝置材料的採購供應及經濟合同的談判工作,對已經選擇定型的裝置、材料進行採購,確保裝置材料及時供應,積極進行市場詢價工作,建立市場價格詢價登記薄,記錄材料價格變動的歷史資料。

  4.財務部主要負責工程成本的總體控制工作。

  ⑴參與有關工程經濟合同的談判工作,及時準確地瞭解公司各項工程成本的構成及用款計劃;

  ⑵負責工程進度款的複核工作,參與工程造價的確定和最後決算的審定工作。

  5.工程中間結算程式。

  ⑴施工單位於每月25日之前,將工程進度結算報送工程部稽核,工程部結合工程施工圖紙、施工進度計劃以及其他檔案資料提出稽核意見,並在5日內送財務部會籤;

  ⑵財務部根據有關檔案資料、施工單位領用的供應材料數額,以及與施工單位其他經濟往來等情況,並參考公司財務狀況提出付款意見,報送公司主管領導審批。

  6.工程決算程式。

  ⑴施工單位應將工程決算書以及各項經濟簽證資料按工程中間結算同樣的程式報工程部複核,財務部會籤;

  ⑵財務部根據各種經濟簽證、合同以及經審定的工程決算數和材料結算數,扣除已付工程數及墊付的各項費用,結算應付工程尾數,提出付款方案,報公司主管領導批准;

  ⑶大工程辦理決算時,應由公司主管工程領導牽頭,由工程部、設計部、財務部及其他有關部門人員組成工程決算小組,按照上述本制度規定的職責範圍聯合進行專項工程決算;

  ⑷房屋工程全部竣工驗收合格交付使用時,商品房由工程部、銷售部辦理竣工房交接驗收入庫手續,財務部憑交樓入庫手續辦理竣工房成本結算。

  第三章財產管理制度

  1.公司財產的範圍

  ⑴公司財產包括固定資產和低值易耗品;

  ⑵凡公司購入或自制的機器裝置、動力裝置、運輸裝置、工具儀器、管理用具、房屋建築物等,同時具備單項價值在20xx元以上和耐用年限在一年以上的列為固定資產;

  ⑶凡單項價值在20xx元以下或價值在20xx元以上但耐用年限不足一年的用品用具均屬低值易耗品。

  2.公司財務部負責公司所有財產的會計核算

  ⑴公司本部使用的所有固定資產及公司所有辦公用品用具由辦公室歸口管理;

  ⑵公司各施工工地使用機器裝置、動力裝置、工具儀器等由工程部歸口管理;

  ⑶辦公室和工程部應指定專人負責公司財產的業務核算,應設立臺賬,登記公司財產的購入、使用及庫存情況,負責組織公司財產的保管、維修並制定相應的措施、辦法。

  3.財產的購置與調撥

  ⑴辦公室根據公司發展需要編制財產採購計劃及進行市場詢價工作,經財務部會籤,報公司主管領導批准後方可採購;

  ⑵財產購回後,應填寫財產收入驗收單。財產收入驗收單一式兩聯,財務部憑財產收入驗收單、財物發票及採購計劃辦理報銷手續。財產歸口管理部門憑驗收單登記臺賬;

  ⑶各部門需領用固定資產時,應填寫領用單,領用單需經部門經理同意,報辦公室審批,公司主管領導批准;

  ⑷固定資產的領用單由使用部門開具,領用單一式三聯。一聯由領用部門存查,一聯送財產歸口管理部門作為財產發出憑據,一聯由財產歸口管理部門定期彙總後向財務部報賬;

  ⑸財產在公司內部之間轉移使用應辦理移交手續,移交手續由財產歸口管理部門辦理,送財務部備案。

  4.財產的清查、盤點

  ⑴公司財產歸口管理部門應定期進行財產清查盤點工作,年終必須進行一次全面的盤點清查;

  ⑵各部門的年終財產盤點必須有財務人員參加;

  ⑶財產盤點清查後發現盤盈、盤虧和毀損的,均應填報損益報告表,書面說明虧、損原因。對因個人失職造成財產損失的,必須追究主管人員和經辦人員的責任;

  ⑷凡已達到自然報廢條件的固定資產,財產歸口管理部門應會同財務部組織評估,評估情況上報公司主管領導,由公司主管領導決定處理意見;

  ⑸凡尚未達到自然報廢條件,但已不能正常使用的固定資產,使用部門應查明原因,如實上報;屬個人責任事故的應由有關責任人員負責賠償損失;屬自然災害或其他不可抗力原因造成損失的,應上報總經理,決定處理意見。

  小企業財務制度的實行有其必然性

  中國小企業總數約在1000萬家左右,如果不以註冊與否作為標準的話,把城市個體工商戶、村及村以下的企業均作為個人、微型和中小型企業統計在內的話,實際的企業數應在4000萬家左右,小企業的發展在中國的發展起的舉足輕重的作用。基於小企業是我國國民經濟的重要組成部分,及其在市場經濟中的重要作用,財政部以我國小企業自身特點、實際情況為出發點,參考國際上其它國家的做法,於20xx年4月24日頒佈了《小企業會計制度》。小企業財務制度的制定實施對於我國的小企業及我國市場的經濟發展有其必然性和必要性。

  一、小企業財務制度制定的原因

  首先,小企業自身有其重要性。小企業作為國民經濟的重要組成部分,在繁榮市場、充分就業、發展高新技術、推動專業化分工方面發揮著不可替代的顯著作用。

  其次,政府重視小企業的發展。對於小企業的發展我國政府也給予了足夠的重視,首先,於20xx年6月29日,第九屆全國人大常委會通過了《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小企業促進法》,並於20xx年1月1日已正式實施。

  再次,各國都在關注小企業財務制度問題。20xx年9月在日內瓦召開的聯合國國際會計和報告標準政府間專家工作組(isar簡稱聯合國會計專家組)第十八次會議重點討論並研究了中小企業財務制度thldl.org.cn國際指南;國際會計準則理事會對小企業會計也給予了足夠的重視,目前正致力於小企業會計標準的制定旨在為世界各國小企業的會計模式提供相應的指南。

  二、小企業財務制度的主要特點

  1.簡化了會計科目,並給予小企業更多的增減帳戶的自主權。小企業財務制度規定了會計科目中存在著部分“合併科目”,如“應收股息”就是“應收股利”和“應收利息”帳戶的合併;對於一般企業設制的“預收帳款”小企業將其劃入“應收帳款”核算等。

  張宇先生,管理會計領域的金牌講師,國資委下屬企業cma集訓班特聘講師,國內多家培訓機構的特聘講師。美國註冊管理會計師、法國國立橋路大學mba、美國管理會計師協會(ima)會員。10年的職業講師經驗,前4年主要講授營銷以及質量和裝置管理、最近6年主要講授管理會計的知識體系。成為職業講師之前有10年世界500強企業的管理經驗。目前致力於管理會計的教學和諮詢,推動管理會計在中國企業內的實踐,提高國內企業的決策和管理水平。具有紮實而全面的企業管理理論素養。現任北京天下伐謀諮詢財務領導力學院院長,高階合夥人,獨家講師。

  2.簡化了財務報告體系。小企業財務制度中僅要求提供資產負債表和利潤表兩張基本報表,至於現金流量表,小企業可以根據資訊使用者的要求,選擇提供,在小企業會計報表附註中僅要求披露所採用的會計政策和會計估計,當期的主要交易等事項。

  3.減值準備的處理。小企業財務制度僅對短期投資,存貨及應收款項計提減值準備,不要求對固定資產、無形資產等長期資產計提減值準備。

  4.原材料、庫存商品的核算。除按售價核算的從事商品流通的小企業以外,其它小企業的原材料、庫存商品等均按實際成本法核算。

  5.長期股權投資的核算。對被投資單位具有重大影響的投資,小企業財務制度僅要求按照簡化的權益法核算。

  6.所得稅的核算。小企業均應按照應付稅款法計算確認所得費用。

  7.借款費用的預算。要求小企業在固定資產開始建造達到預定可使用狀態之前所發生的專門借款費用均可資本化計入固定資產成本,而不必與資本支出數相掛鉤。

  三、適用的範圍

  財政部頒佈的《小企業會計制度》規定:其執行範圍是: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設立的不對外籌集資金,經營規模較小的企業,不包括以個人獨資及合夥形式設立的小企業。根據

  財政部“關於印發《企業會計制度》的通知,所有股份有限公司(包括上市公司)均須執行《企業會計制度》;但按《暫行規定》的標準,股份有限公司中也可能有一部分屬小規模企業。根據財政部關於印發《金融企業會計制度》的通知,各類金融企業都應執行《金融企業會計制度》;根據財政部《外國投資企業執行《企業會計制度》有關問題的規定》以及20xx年5月20日釋出的《外國投資企業執行《企業會計制度》有關問題的解答》,外商投資企業必須執行《企業會計制度》,其中外商投資金融企業可執行《金融企業會計制度》,但併為指明其中的小企業可另行執行。這樣《小企業會計制度》的實施實際上就限定在除股份有限公司、金融企業、外商投資企業以外的小企業範圍內了。

企業財務制度12

尊敬的董事長、各位同事:

  大家好!

  在過去的20xx年,我們財務中心在董事長的正確指導,在兄弟部門和各位同事的大力支援下,圓滿地完成了既定的各項工作。現將20xx年主要工作情況及20xx年工作規劃彙報如下:

  一、團隊建設

  (一)根據公司的業務發展情況,我們已建立起以中心副總、財務經理(暫缺)、會計、出納為主的三級財務管理團隊,目前財務工作人員10人;

  (二)不定期組織學習財稅法規及公司的財務管理制度,不斷增強財務人員對最新財稅政策的瞭解,並就財務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展開討論,群策群力,共同解決,共同提高。

  二、制度建設

  (一)建立並完善了部門架構,根據公司發展,對財務人員進行了較大的調整,制定了各崗位員工職責,目前各項財務工作都已步入正規;

  (二)制定了《財務中心管理手冊》,透過有效的管理制度,合理控制成本與費用,有效地發揮了財務監督的作用,最大限度地規避財務系統風險,保障了集團的資金安全。

  三、具體工作開展情況

  (一)對公司各項費用成本開支及相關資金支出進行認真細緻的的稽核工作,確保各項支出真實、合法、符合公司相關的管理規定;

  (二)及時準確地對內對外提供財務報表和財務分析; (三)配合集團的整體稅務規劃,根據所屬公司經營需要,負責合理組織稅收籌劃工作,力求做到稅務零風險;

  (四)做好公司與稅務、銀行等對外關係的協調以及公司部門間的工作協調;

  (五)積極配合總經辦做好公司執照等有關證照的年檢工作;及其他業務銜接工作;

  (六)根據集團整體運營工作部署,完成與其他中心的各項業務銜接工作。

  四、20xx年工作規劃

  在新的一年,財務中心將根據集團的整體規劃,結合事業中心的工作安排,一如既往地做好日常會計核算、居間商結算及融資工作。我們將進一步完善財務管理制度,規範財務工作流程及與業務的銜接,為集團業務的進一步壯大提供強有力的後盾保障。

  財務中心20xx年工作重點包含以下三個方面:

  (一)制度建設

  1、完善集團和下屬公司財務管理制度,規範財務工作流程; 2、建立和完善集團和下屬公司內部控制制度,有效減少業務漏洞,最大限度地保護公司的財產安全;

  3、 建立和完善集團和下屬公司財務資訊體系,加強集團與各事業中心、職能中心的業務銜接。

  (二)資金管理

  1、根據集團整體經營計劃,制訂集團年度資金計劃,稽核下屬公司年度資金計劃;

  2、 結合集團年度資金計劃,對集團所需資金的籌措方式進行成本測算,努力拓展集團和下屬公司融資渠道;

  3、 有效監督已有專案資金使用情況,對偏離正常情況又未有合理解釋的事項及時風險預警。

  (三)財務管理、稅務籌劃與團隊建設

1、做好日常會計核算,及時編制財務報表;

  2、制訂和完善集團和下屬公司的月度、季度及年度財務報表模板、定期和不定期對集團和下屬公司財務狀況進行財務分析及財稅情況報告;

  3、做好集團與居間商的結算工作,加強集團、下屬公司及外部單位往來款項管理方面,及時掌握合同進度、回款金額,並由專人編制專用表格進行管理;

  4、 根據集團和下屬公司不同經營專案,做好稅務籌劃以合理避稅;5、定期對集團財務人員和結算人員進行業務學習和崗位培訓,提高崗位工作人員的業務水平。

企業財務制度13

  對於公司的財務管理,是一項相對來說比較複雜的一個過程,它不僅僅涉及到的是財務管理的清算,更是對整個公司財務進行綜合性管理的一個系統化工程,透過調查發現,當前的公司財務管理處於不斷上升的過程,與此同時,在公司資金運轉方面也呈現出一種多樣化趨勢。這樣就會導致對整個的公司財務的財務管理的要求提升到一個更高的層次。但在現實操作中,無論怎麼對財務工作進行分析和處理,都會存在著一定的不足問題。因此,如何把公司財務管理問題與不足最小化、最最佳化就成了當前我們急需解決的問題。然後在此基礎上進行進一步的完善和創新,以此來提高整個公司的整體效益。

  一、 公司財務管理財的意義與價值

  隨著全球經濟體制的不斷變革和發展,在經濟領域的一些不正當行為表現的越來越明顯,在這種大的背景下,只有充分的利用公司財務管理去加強對公司的財務管理。才能真正切實保護好公司的利益。推動公司的穩定健康發展。另一方面,還可以更好的去促進公司在財務管理方面工作效率的提高,並且在一定程度上去節省人力、物力,當然更為重要的是可以幫組公司進行法律制度體系的完善建設。讓整個公司真正的去適應到這個社會的發展,去創造出最大的經濟效益和社會價值。

  二、 當前公司財務管理中存在的問題與不足

  (一)公司財務管理人員的素質較低

  一般來說,在公司進行財務管理的過程中,需要的是專業的財務管理人員來執行相關的管理工作任務。也就是說,財務管理人員在整個公司財務管理過程中的重要性是很大的。甚至可以說是公司進行財務管理的基礎。在現實的公司財務管理過程中,很多的財務管理人員因為自身素質或者其他問題,給公司財務管理工作帶來一定的安全威脅。其導致的結果,往往是公司的重要財務資訊洩漏,嚴重的情況下,會導致整個公司資金的重大損失。

  (二)財務管理過程中的三超現象對財務管理的影響

  對於三超現象,只要是進行財務管理方面工作的相關人員,就是才熟悉不過了。所謂的三超現象就是在整個公司財務管理財務管理的過程中普遍存在的概算超計劃、預算超概算、結算超概算。造成這三超現象的主要原因是人為因素,同時其中也包含著一定的非認為因素,所以可以說,這是一個十分複雜的原因。最終造成了整個財務管理的超標現象。另一方面,是由於公司內部自身的原因因素,主要表現在其對相關的財務預算審批工作沒有進行很好的審查。缺乏一套嚴格的財務管理執行程式,其最終結果也是造成了公司財務管理工作的超標現象。

  (三)公司內部的財務管理工作的相關制度體系有待完善

  在當前經濟背景下,公司的財務管理是一個綜合性強、靈活性大的管理工作,如果在進行財務管理的過程總始終圍繞一個固定的執行體系,那麼就會大大限制和阻礙整個財務管理的工作效率和進度。在這種情況下,就需要財務管理的相關人員連續自身的實際情況,制定出一套適合自身發展的科學化的制度體系,來保證財務管理工作的發展。另一方面,在財務管理的過程中,分工不明確,職責劃分不恰當也會造成很大的影響。這些都是因為缺乏科學完善的制度體系所帶來的在整個財務管理工作中出現的風險。

  三、 如何創新當前公司財務管理財務管理

  (一)培養新型財務管理人才,提高公司財務管理人員的自身素質

  通俗簡單的說,就是要對在新形勢下的公司財務管理人員進行整體技能培訓和素質培訓,其根被目的就是為了防止因工作人員本身的問題而造成對公司財務造成一定不必要的損失,對於新型管理人才的教育和培訓,除了在對技能和素質上的要求外,還需要對其的創新能力和創新意識做一定的培訓,因為在公司財務管理的過程總,如果始終保持著一個相對來說比較傳統的方式去進行管理。這樣不僅會造成公司財務管理的效率的低下,同時也會造成工作人員自身技能業績的不突出,如果在財務管理的過程中,相關工作人員在管理方式和手段上有一定新的創新,這樣不僅會提高對公司財務管理的效率。最為主要的是會創造出很高的公司財務和利潤。促進公司的發展。需要指出的是,不管對管理人才做出怎樣的選拔,都必要對工作人員要求持證上崗,這是最基本也是最根本的要求。只有這樣方能真正從本質上為整個公司財務管理工作提供資源保障。

  (二)樹立整體管理理念

  所謂的整體管理,就是對公司的財務管理進行綜合性管理,而不是隻是單方面對其中的某個專案進行重點管理。在進行綜合管理的過程中,科學、完善的財務預算體制是整個公司財務管理的最主要也是最為核心的方面。具體的說,也就是在財務管理和執行的過程中,需要對其中的每個具體環節以及細節都要按照規範化的標準去執行,按照預定好的工作方式去完成,要嚴格控制好對整個公司財務的收支情況,對每一個具體的專案的資金運轉以及盈利情況都需要做及時的分析,另一方面,在公司進行財務管理的過程中,還需要對整個公司的相關資源進行合理的分配,並且要時刻按照國家在財務管理方面的要求去嚴格執行。最後,也是較為關鍵的一點,就是需要對整個財務管理過程中出現問題的地方進行及時處理和糾正,以保障整個財務工作的順利進行。

  (三)加強財務精細化管理觀念

  把精細化財務管理工作滲透到企業財務管理的每一個細節中同加強財務觀念的方式相同,公司可以透過一系列的培訓工作以及與績效管理相互掛鉤的方式將精細化財務管理觀念深入到每一名員工的心中,是他們從內心認識到財務精細化管理的重要意義。同時,石油銷售企業合資公司應當積極組織一些員工活動,使員工對公司有一種家的感覺,轉變他們的工作觀念,變“要我工遵守制度”為“我要遵守制度”,這樣的話不僅能夠提高企業的文化度,而且能夠提高員工對於企業的認同感和歸屬感,也能夠加快財務精細化工作的步伐。在公司大力推進財務精細化管理的同時,要樹立財務精細化管理的觀念:逐步最佳化財務管理職能、不斷拓寬財務管理領域;透過提供精細化的財務資訊,引導公司生產經營的健康發展;透過推行全面財務精細化預算工作,實施全方位的財務精細化控制。透過以上幾種措施,就能夠將財務精細化管理觀念深入人心,同時也能夠將財 務精細化管理模式深入到企業的其他管理領域中。

  (四)建立健全財務精細化管理工作制度

  在大力推進財務精細化管理的同時,還要加強對財務精細化管理方面的制度建設。透過制度建設,不斷最佳化財務部門的崗位分工,不斷完善財務部門的組織結構,不斷細化財務部門的崗位職責,不斷健全內部管理制度。與此同時,財務精細化管理制度建設還要以會計管理制度為標準,並與企業財務管理部門的發展情況相互聯絡,制定出符合實際的財務精細化管理工作制度。只有確定了財務精細化管理制度,律師事務所公司的財務管理部門在進行財務精細化工作的同時才能夠有章可循、有據可查、責任到人,才能夠保證工作的規範化和科學化,才能夠保證財務精細化管理工作的順利進行。沒有規矩不成方圓,建立健全財務管理精細化工作制度是保證財務精細化工作順利進行的關鍵,同時,透過制度的建設也能夠約束財務管理人員的日常財務管理行為。有了制度也就有了約束,也就能夠對財務人員的工作進行具體的指導。所以說,建立健全財務精細化管理工作制度是貫徹落實財務精細化管理工作的關鍵所在。

  四、結束語

  透過以上對公司財務管理的科學探討和分析。在當前,經濟全球化不斷深入發展的大背景下,要想把公司財務管理財務管理的不足與問題降到最低,就需要對對當前的形式做出具體的科學的分析。然後充分結合自己的實際情況,尤其是在律師事務所這樣的公司,更應該制定出一套完全符合自己的財務管理工作的制度體系和管理機制,然後在執行的過程中,需要進行科學化的及時調整與完善,進而保障公司財務管理的財務管理工作的科學化、具體化、精細化。為整個公司的發展創造出最大的經濟價值與社會價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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