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紀律管理制度
勞動紀律管理制度
在發展不斷提速的社會中,制度使用的頻率越來越高,制度是在一定歷史條件下形成的法令、禮俗等規範。我敢肯定,大部分人都對擬定製度很是頭疼的,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勞動紀律管理制度,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勞動紀律管理制度1
目的:為了加強本車間的勞動紀律管理工作,以明確各小組、各崗位的職責範圍,做到有章可循,使車間的管理工作規範化、標準化、制度化,特制定如下各項管理制度。希望車間全體同仁本著對公司高度負責的精神努力工作,積極配合,為公司發展,個人利益盡職盡責。
1、早上上班必須提前十分鐘到車間全體集合。由組長列隊、清點人員,然後開早會(週六、週日除外),宣導勞動紀律和生產事項。
2、上班時間有廠服者必須穿廠服上班,配帶好廠牌;上班時間嚴禁穿拖鞋、涼鞋、高跟鞋、短褲等;嚴禁在車間禁菸區吸菸。
3、上下班必須按照公司規定的作息時間,不準遲到、早退、曠工等。上班期間嚴禁吃零食;不準消極怠工、睡覺、打鬧、妨礙生產、無故離崗、串崗等違章事宜。一經發現按廠規廠紀處罰,根據事態的嚴重性,相關責任人負連帶責任。
4、各小組師傅負責本小組一切生產按排、產品品質與勞動紀律,做好區域的環境衛生,生產現場要規範的排放整齊,半成品及成品按指定位置擺放,並加以標識;認真督導員工填寫流程卡,並卻保流程卡的正常流通。
5、下班前依據自己所加工的工件大小、交貨的難易度,提前相應時間停機,對自己工作範圍內的區域清理乾淨,廢料和有用料放到指定位置,嚴禁混放,並且關閉好相關電源、門窗,有秩序的排隊下班。
6、愛護公司財物、生產工具和生產裝置,因生產而領用的工具自行保管,用後歸還,如有人為損壞或遺失,照價賠償;嚴禁亂塗、亂貼等不良現象。
7、所有人員對車間物料控制負責,確保材料充分利用,減少浪費;嚴禁工作臺下隨處可見物料,每位人員對交期負責,對師傅交待的任務按期定量完成,製程中所用到的棧板必須擺放整齊。
8、所有人員必須對產品的品質負責。生產前籤核相應樣板,生產中按樣板隨時自檢,確保工序半成品、成品品質合格率在99%以上。
9、員工必須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原則。保持安全通道暢通,嚴禁堵塞。所有人員必須會正確使用滅火器、消防栓等。
10、所有員工必須對自己負責,心中時刻擁有我要安全之理念。盡全心做好防範措施,絕不可抱有僥倖心理,加強自衛意識做到不傷害自己,不傷害他人。安全生產警鐘刻不容緩、長鳴不息。
備註:以上所有條約,如有違者,視情節之嚴重性嚴格按照公司相關制度予以處罰,對錶現優秀者予以獎勵。希望每個人都能以主人翁精神挑戰工作,只有公司盈利,我們才能賺到想要的待遇。我們共同努力吧,明天的美好屬於我們大家的!
勞動紀律管理制度2
企業(公司)勞動紀律管理辦法
一.各種假期的處理辦法
(一)事假
1.職工的父母、配偶和未參加工作的子女生病,家中確實無人照顧,需職工本人護理,只許一方請事假。夫婦一方在本市的其它單位工作,應由兩人輪流請假。
2.職工的直系親屬在外單位工作因工傷住院,請求中心職工護理時,須對方組織出面聯絡,方可請假護理,在護理期間按事假處理,職務工資、津貼和福利由對方發給。反之,中心職工因工傷住院,需在外單位工作的親屬護理時,經主管領導同意,有組織派人聯絡,其親屬在護理期間的工資、津貼由中心發放。
3.職工家在外地的直系親屬因病住院,家中確實無人照顧,需職工本人護理的,必須有當地醫院證明(當時沒有者事後補上),職工方可辦理請假手續。
4.其他原因需請事假者。
5.每年請事假者一般累計不得超過一個月。
(二)探親假
探親假指職工與配偶、父母團聚的時間。另外,根據實際情況給予所屬路程假。
1.凡工作滿一年的正式職工,與配偶或父母不在一起,可按規定享受探親假。如果職工與父母一方住在一起或能夠在公休假日團聚的,不能享受探親假。
大中專畢業生在實習期間不享受探親假。凡是在上半年實習期滿的,當年可以享受探親假:下半年實習期滿,下一年度享受探親假。
2.職工探望配偶,每年給探親假一次,假期為三十天。
3.獨身職工(包括離異、配偶死亡未再婚者)探望父母,原則上每年給假一次,假期二十天。如因工作需要當年不能探親或者職工自願兩年探親一次,可以給假一次,假期為四十五天。
4.凡職工家住農村,親屬來局探親居住滿三十天的,職工本人不再享受當年探親假,可報銷往返路費。
5.已婚職工探望父母,每四年給假一次,假期為二十天。
6.到配偶所在地脫產學習三個月以上的職工不享受探親假。
(三)公休假
1.根據有關規定,中心職工在確保完成工作前提下,可享受公休假。休假天數按如下標準執行:
工齡不滿十年的職工,每年可享受公休假十天。
工齡滿十年以上的職工,每年可享受公休假十四天。
2.公休假原則上當年享用,逾期作廢;如有特殊情況,經中心領導批准方可分期進行,原則上不超過兩次。
3.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享受當年的公休假:
①已享受寒、暑的脫產學習職工;
②已安排療養、休假者;
③全年累計病假三個月以上,事假累計一個月以上者(並取消次年的公休假);
④當年休產假三個月及其以上者;
⑤見習期內;
⑥參加業餘學習的個人要求脫產學習,其時間超過本人應享受的公休假時間者(脫產時間跨年度時,分年度計算);
⑦停聘期超過三個月以上者。
(四)婚假
1.職工在法定婚齡內結婚,在本市的給假三天,配偶在外地的另加所需路程假。
2.男方年滿25週歲以上,女方年滿23週歲以上初婚為晚婚。達到晚婚年齡結婚的,除國家規定的婚假(3天)外,增加婚假18天,婚假在6個月內有效。婚假期間視為出勤。
(五)產假
1.實行晚育(晚婚生育或年滿24週歲生育第一胎)的女職工合理生育一胎後,除國家規定的產假(90天)外,增加產假3個月,給予其配偶護理假一個月,護理假必須在女職工產假期間連續使用。產假、護理假期間視為出勤。
2.產假期滿,如因病需要繼續治療,按病假辦法處理(需有醫院證明)。
3.生育過一胎的女職工放置宮內節育器,憑醫院證明(病歷記錄、處方、收據,下同)可休息2天;取出節育器的可休息1天;上環失敗懷孕流產者,憑醫院證明可休假14天;男女職工接受絕育手術的可休息15天。
(六)喪假
職工直系親屬死亡,在本市的給喪假五天,外地的另加所需路程假。
(七)病假
1.職工去門診部看病,一般病症給假二小時,重病或難症者,可根據醫生證明給假。
2.職工因病請假,需醫生證明,中心領導批准方可離開工作崗位。
3.若遇急病,來不及請假,可在第二天補辦請假手續。
(八)曠工
下列情形之一者視為曠工:
①未請假或請假未被批准,而擅自離開工作崗位者;
②假期已滿,不續假或續假未被批准又不上班者;
③沒有醫院證明,又未請假或請假未批准,推病不上班者;
④分配工作不服從,經教育不改,借病不上班者;
⑤以因公外出為名,而實際辦私事者;
⑥停聘期間不到單位上班,不參加集體學習生活者。
注:各種假期及曠工計算方法均包括公休日,不包括法定節假日。
二.請假手續及批准許可權
(一)職工請假要事先提出申請,填寫請假單,經批准後方可離開工作崗位。
(二)處級幹部請假應經主管局長批准;科級幹部請假應經中心領導批准。
(三)科長批准許可權為一天;對於半天的假期,可累加計算。凡未經批准離開工作崗位的,一律按曠工對待。
(四)請假一天以上的,需到辦公室填寫請假單,交中心領導批准,辦公室蓋章留存,請假單交本科室考勤員簽字登記方可生效。假期期滿後,持假條到辦公室銷假,不銷假者,按超假處理。沒有假條者,各科室按曠工處理。
(五)職工假滿,應按時回單位上班,若因特殊情況,不能按期回單位時,必須提前向單位續假。科長接到續假電報、電話當天,必須做出同意與不同意的決定,並用電話或電報通知本人和辦公室。若科長接到職工續假電話、電報當天內,沒有迅速做出決定或做出決定沒有及時通知職工,續假職工按同意續假處理,科長應承擔續假期職工未按時上班的責任。
三.上班勞動紀律
(一)全體職工應忠於職守,按規定的作息時間上下班,不得遲到、早退、脫崗。當天遲到、早退、脫崗超過5小時,以全天曠工處理。超過2小時按曠工半天處理。
(二)在哺乳期(嬰兒在一週歲以下)的女職工,每天上、下午各給半小時哺乳時間。
(三)幼兒送園期,全天給20分鐘進行接、送園。
(四)上班時間應做好本職工作,不準在上班時間幹私活,不準上班時間下棋、打牌,不準在電腦上玩遊戲、聊天。
四.考勤辦法
(一)各科室嚴格按照考勤制度進行記錄,
考勤結果作為獎懲、評聘、晉級、工資、獎金、福利發放的依據之一。凡無考勤記錄者,均不得評先、續聘、晉級和發給工資、獎金、福利。
(二)以科室為單位,各科室確定一名考勤員負責考勤工作,考勤員要嚴格履行職責。
(三)考勤員應在當日記錄當天出勤情況,不得隔日或數日後憑回憶補作記錄。考勤資料(各種假條等)由考勤員保管,以便備查。
(四)中心辦公室負責對出勤情況和考勤情況進行定期和不定期監督檢查,對違反本辦法的職工按規定做出處理。
(五)各科室每個月的考勤表在次月的3日前,經科長簽字後由考勤員送中心辦公室,辦公室於4日前統計彙總後對違規違紀情況按相應規定提出處理意見,送中心領導處理。
五.考勤處理
(一)一年內累計曠工5天以上、10天以下者,扣發一個季度津貼、獎金、考勤獎、防汛補貼、福利;曠工累計11天至15天者,扣發全年津貼、獎金、考勤獎、防汛補貼、福利;連續曠工16天或累計曠工30天以上者,予以待崗處理,待崗期間只發職務津貼。凡有曠工行為者,影響一次工資晉升。
(二)當年請事假10天以上者,按實際天數扣發相應的津貼、獎金、考勤獎、防汛補貼、福利。事假累計超過20天者,扣發一個季度津貼、獎金、考勤獎、防汛補貼、福利;累計一個月者,扣發全年津貼、獎金、考勤獎、防汛補貼、福利外,影響一次工資晉升。
(三)病假期間生活待遇按我局有關規定執行。兩年累計病假半年以上者,影響一次工資晉升。
(四)休相應工齡段的公休假,按休假天數扣發考勤獎、防汛補貼。
(五)上班遲到、早退、脫崗當月10次以上者,扣除半月津貼、獎金、考勤獎、防汛補貼;15次以上者扣除全月津貼、獎金、考勤獎、防汛補貼。
(六)職工違反勞動紀律,經多次教育不改者,給予行政處分,直至解除聘任合同。
六.其它
(一)職工由單位選派參加各類脫產業務培訓學習的視為出勤。其報銷及請假辦法參照《職工教育管理暫行辦法》中相關規定執行。
(二)在崗人員參加各種取得職稱、學歷、學業證書的短期學習(一週以內)須經批准,可請事假或公休假。
勞動紀律管理制度3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勞動紀律是指員工在共同勞動中必須遵守的規則和秩序,並按照規定的時間、質量、程式和方法去完成自己應當承擔的工作任務。勞動紀律是提高勞動效率的重要保證,也是安全生產的重要措施。
第二條根據我國憲法對公民必須遵守勞動紀律的要求和《勞動法》、《崗位安全操作規程》等規定,制定本辦法。
第三條本辦法適用於公司全體員工和勞務派遣工。
第二章管理職責
第四條勞動紀律管理按公司設定的行政機構進行劃分,層層負責。公司勞動紀律管理由公司人事副總經理和人力資源管理部門負責;各二級單位勞動紀律管理由分管人事經理和人事幹事負責;工段(班組)、專案經理部的勞動紀律管理由工長(班組長)、專案經理負責。
第三章勞動紀律的內容
第五條工作時間。
一、按國家對建築施工企業的工作時間規定,執行不定時工作制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部分崗位執行標準工時制。凡是當班員工應提前到達生產(工作)崗位,並做好班前準備工作。
二、按計劃生育規定懷孕的女工,懷孕七個月以上的,經醫院證明,每天工作七小時,直至分娩;嬰兒未滿一週歲時,每天可餵奶兩次,每次半小時。
第六條工作時按規定穿戴好勞動保護用品,並做到不遲到早退,不曠工,不串崗脫崗,不幹私活,不酒後上班,不無理取鬧,不帶小孩上班,不聊天、打牌、下棋和看電視等。
第七條員工應服從工作分配和調動,聽從指揮,按時、按質、按量完成生產(工作)任務,不斷提高勞動生產率和工作效率。
第八條員工應遵守正常的生產(工作)秩序,忠於職守,嚴格遵守操作規程和崗位責任制,愛護裝置和工具,做到增產節約。
第九條考勤制度。
一、考勤表應上牆公開,實行當班點名考勤。
二、正確使用考勤符號,各種假條應與考勤一致,按月記錄後妥善儲存。
三、考勤表應有考勤員和工段(班組)長、專案經理簽字認可,並作為發放工資的重要依據。
四、考勤人員應認真履行職責,做到實事求是,堅持原則。
第十條請假制度。
一、事假:
(一)員工請事假不得超過七天,請假時應事先辦理請假手續,如無特殊事由不準請假。告假(指事後請假)視同曠工。請事假時應逐級批准,一天以內(含一天)由工段(班組)長或專案經理批准,二天以上(含二天)七天以內(含七天)由二級單位或部門領導批准;
(二)實習生和學徒工請事假從嚴掌握,遇特殊情況需要請事假時,須經二級單位或部門領導批准。
二、病假:
(一)員工因病請假須持縣級或縣級以上醫院開出的病假單,經二級單位或部門領導同意後才能休假。當遇公休或探親期間因病住院時,要及時向所在單位領導報告,回來後憑出院證明可以計算病假,否則按事假處理;
(二)因病或非因工負傷長休病假的,嚴格按勞部發〔1994〕479號檔案規定的醫療期執行。
三、工傷假:
(一)因工負傷休假,由公司安全部門或所在單位安全管理人員確認,並根據縣級或以上醫院診斷證明和休假意見,經單位或部門領導批准後才能休假;
(二)因工外出受傷,需要就地治療的員工,履行報告程式後,憑診斷證明才能算傷假;
(三)休息傷假時間,嚴格執行《鄂州市工傷員工停工留薪期管理辦法》,即鄂州市勞社〔20xx〕7號。
四、探親假:
符合國家規定探親的物件及假期,經本人申請二級單位或部門領導批准後才能休假。
五、婚喪假:
本人結婚或直系親屬死亡,經本人申請二級單位或部門領導批准後,可請三天假,另加路途假,晚婚者增加婚假15天。
六、產假、計劃生育假:
符合國家規定休產假、計劃生育假的物件及假期,憑醫院診斷證明,經二級單位或部門領導批准後才能休假。
七、哺乳假:
女工產假期滿,需要請哺乳假的,須由本人提出申請,經單位或部門主管領導同意後,最長不得超過一年假期。
八、帶薪年休假:
帶薪年休假由所在單位統一安排,一般情況下安排在生產(工作)淡季,如因特殊情況需在忙季休假的,須經本人申請,單位或部門主管領導同意後才能休假。
第十一條用工制度。
一、新招(聘)員工必須堅持先批准後使用,並依法簽訂勞動合同、辦理社會保險。
二、新招(聘)員工必須經過入廠前培訓合格後才能上崗。
三、新招(聘)員工應具備相應的職業技能資格,特種作業崗位應具備特種作業資格。
四、內部借用人員或者返聘內退人員必須經公司主管部門批准。
五、使用勞務工必須從公司釋出的合格勞務供方中輸入。
第十二條交接班制度。
一、工作崗位調整時,要嚴格按所從事的工作內容進行完整交接,避免給公司造成不應有的損失,並形成交接記錄。
二、輪換班時要進行前後工序交接,並形成交接記錄。
三、操作裝置交接應講清裝置運轉的基本情況,並形成交接記錄。
第十三條保密制度。
生產經營工作中的業務(技術)、營銷措施、企業管理制度等商業機密不得向任何個人或單位洩露,避免給公司造成不良政治影響或經濟損失。
第四章管理措施
第十四條實行勞動紀律檢查制度。
一、勞動紀律實行公司、二級單位和工段(班組)專案三級檢查制度。全公司的勞動紀律,由公司主管人事副總經理牽頭,組織人力資源、工會和安全等有關部門,對全公司範圍內的所有二級單位及相關工段(班組)專案每季度進行一次檢查,特殊情況可以隨時抽查;二級單位勞動紀律,由各二級單位主管人事領導牽頭,組織人事幹事、工會主席和安全員等職能人員,對所轄範圍內的工段(班組)、專案每個月檢查一次,特殊情況隨時抽查;工段(班組)專案的勞動紀律,由工段(班組)專案負責人每天檢查。
二、不同層次的勞動紀律檢查都要做好檢查記錄,同時對違紀行為做好登記,為勞動紀律考核提供原始資料。
第十五條違反勞動紀律行為的等級劃分。
一、一般違紀:
(一)上班遲到、早退的;
(二)上班時看與工作無關的書刊、電視或收聽廣播的;
(三)上班時打瞌睡或睡覺的;
(四)上班時上網聊天或玩電腦遊戲的;
(五)上班時外出辦事不向領導報告去向的;
(六)帶小孩上班的;
(七)上班時串崗、脫崗的;
(八)不按規定做好交接班記錄和工序交接記錄的;
(九)其他一般違紀行為。
二、嚴重違紀:
(一)操作人員酒後上班的;
(二)上班時喝酒、打牌、下棋的;
(三)上班時幹私活的;
(四)年度連續曠工七天以內的(含七天);
(五)不服從工作安排,與負責人爭吵謾罵或無理取鬧的;
(六)其他嚴重違紀行為。
三、特別嚴重違紀:
(一)請假在外從事其它工作的;
(二)上班時打架鬥毆負主要責任的;
(三)年度連續曠工十五天以上的(含十五天);
(四)洩露公司商業機密,給公司帶來嚴重損失的;
(五)其他特別嚴重違紀行為。
第十六條違反勞動紀律行為的處理辦法。
一、員工一般違紀的,扣款50~100元;屢教不改的,可以同時給予通報批評,或者報公司給予行政警告處分。
二、員工嚴重違紀的,扣款100~300元;情節嚴重的,可以同時報公司給予行政記過或者記大過處分。
三、員工特別嚴重違紀的,扣款300~500元,可以同時報公司給予行政記大過或者撤職處分直至辭退。
四、對員工個人違紀的扣款,屬公司有關部門檢查考核的,由公司財務收繳,屬二級單位檢查考核的,由各二級單位財務收繳,分別列入公司和二級單位獎勵基金。
勞動紀律管理制度4
1、目的
為維護公司形象,更好的為業主方提供服務,保證各項生產工作的順利進行,結合實際,制定本制度。
2、適用範圍
適用於技防運保全體人員。
3、管理職責
作業長是作業區勞動紀律管理的第一責任人,並直接管理下屬員工的勞動紀律。負責對考勤情況進行稽核、彙總、上報;負責對勞動紀律考核結果的執行。
4、管理要求
4.1工作時間
4.1.1每週正常工作時間為星期一至星期五,工作日標準作息時間為8:00至16:30點。
4.1.2國家法定節假日正常休息,安排值班人員除外。 4.2考勤管理
4.2.1每天報到時間為:上午上班時間為8:00前(以到休息室為準),下午下班時間為16:30(以出休息室為準)。員工外出作業,原則上應先報到後再外出;無法先報到的應事先向直接上級進行情況說明。
4.2.2因個人原因需請假的員工要提前填寫請假條,經直接上級及作業區簽字後報綜合隊隊部,記為請假。無法提前遞交請假條的必須在到達後及時補辦請假手續,否則視為無故缺勤。
4.2.3無故超過規定上班時間5分未到崗者,記為遲到一次;無故早於規定的下班時間5分鐘離崗者,記為早退一次,各考核30元;無故超過規定上班時間1小時內未到崗者,記為缺勤半天,考核50元。
4.3 勞動紀律基本要求
4.3.1上班不遲到,不早退,不脫崗,不溜崗,違者每次罰當事人20元;
4.3.2上班必須按公司規定正確穿戴勞保用品特別是安全帽,違者每次罰50元;
4.3.3禁止酒後上班,違者每次罰200元;
4.4.4上班時間禁止做與本崗位無關的私事,違者每次罰20元。
4.4.5嚴禁員工打架鬥毆,不管何種原因,只要一經發現查實即作辭退處理。情節較嚴重、觸犯治安管理條例或法律的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4.4.6員工偷竊、轉移或其它方式佔有公司或他人財物的除負責全額賠償損失外,並扣發當月的全部的工資獎金,一律予以開除。觸犯治安管理條例或法律的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4.4.7員工違反勞動紀律,造成企業經濟損失的,根據其情節對經濟損失進行賠償。
4.4.8員工嚴重違反公司規章制度,給企業造成重大損失或在員工中造成極為不利的影響,根據公司有關規定,對當事人給予處分,並記入個人檔案。 4.4.9以上未列及的可參照公司其它有關規定進行處理。觸犯治安管理條例或國家法律的一律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_____年____月____日
勞動紀律管理制度5
1、上班不遲到,不早退,不脫崗,不竄崗,不睡崗,違者每次罰當事人20元。午餐時間未到提前就餐者視同早退。
2、上班必須按公司規定正確穿戴勞保用品,違者每次罰50元。
3、禁止員工酒後上班,違者每次罰100元。
4、上班時間禁止做與生產、工作無關的私事,違者每次罰50元。
5、各部門、車間必須在早7:50前組織召開班前會,8:00後所有人員需進入工作狀態,違者每次罰30元。遲到、早退、脫崗、竄崗、睡崗30分鐘以上者當天(班)一律按曠工處理。
6、員工在工作日中間原則上不飲酒,如確因工作需要須經主管領導同意。違者可給予批評或處以50元次的經濟處罰。
7、嚴禁員工打架鬥毆,不管何種原因,只要一經發現查實即處以200—500元人次的罰款,情節較嚴重的處以500元以上罰款並直接開除,觸犯治安管理條例或法律的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8、曠工違紀者,曠工期間考勤不計,另曠工1天扣發____日工資。如全月曠工累計達3天及以上者,扣發當月10天工資,連續曠工7天或全年累計達30天以上者直接予以辭退處理,曠工7天扣罰____月工資並賠償其因曠工造成生產計劃秩序不能正常進行所造成的必要損失。
9、員工偷竊、轉移或其它方式佔有公司或他人財物的除負責全額賠償損失外,並扣發當月的全部的工資,一律予以開除。觸犯治安管理條例或法律的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10、對危害企業財產和員工生命安全、破壞企業生產工作秩序和治安的行為視而不見、不制止、不敢挺身而出、不發揮應有的作用,給企業造成損失者,經調查核實後,視情節給予扣款、調離崗位、降級、降職處分。屬專職工作人員失職者,從重或加重處罰。
1、員工違反勞動紀律,造成企業經濟損失的,根據其情節對經濟損失進行賠償。
2、員工嚴重違反公司規章制度,給企業造成重大損失或在員工中造成極為不利的影響,可根據公司有關規定,對其作出警告、記過、降職、開除的處分,並記入員工個人檔案。1
3、存在以下違規行為的,公司可以給予罰款50元處理:
(1)員工出廠,除正常下班時間以外必須持有出門證(出門證需註明出廠時間和返回時間同時門衛室要做好登記)。無出門證出廠門衛值班人員有權拒絕進出廠或報公司管理部處理。
(2)著裝得體,禁止穿拖鞋上班(包括無跟涼鞋)。不合著裝要求的,車間主管有權拒絕入內,班組不得安排生產作業。
(3)員工車輛(腳踏車、摩托車、汽車)不按企業指定方式、區域停放,亂停放的。
(4)上班期間,員工個人來客來訪一律在門衛室接待。工作時間內非業務需要,禁止工作時間用手機上網、玩遊戲。
(5)不服從企業合理的正常調動和工作安排的。
(6)不按規定確定產品狀態標識或者自行改動狀態標識,造成生產混亂的。
(7)未經許可,非對應職能人員進入企業的重要場合,影響正常的生產秩序的。重要的場合包括例如倉庫、財務部門等。
(8)工作期間溜崗、串崗。離崗超過5分鐘至30分鐘內的視為遲到。
(9)工作期間,消極怠工,吃零食,打鬧嬉戲或進行娛樂活動,大聲喧譁干擾他人工作等的。
(10)沒有健康的衛生習慣,破壞企業環境衛生的。(1
1)不愛護公物,浪費企業機器裝置、工具、物料,損失輕微的。(1
2)員工不按規定做好日常的機器、裝置的保養工作的。(1
3)操作機器、裝置時,不遵守安全操作規程的。(1
4)裝置、工裝使用過程中,如發現有異常情況,操作員工應按照安全操作規程進行處理,不及時告知班組長和相關技術人員處理,盲目操作的`。(1
5)發現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緊急情況,不立即採取應急措施,造成企業損失的。(1
6)在生產、倉庫等禁止吸菸區域吸菸的,造成損失的並根據損失大小給予記過以上處分。(1
7)下班時不整理作業現場,搞好工作場地衛生,關好門、窗的。1
4、存在以下行為的,公司可以給予罰款100元處理:
(1)不經批准,擅自休假造成曠工的(礦工除扣發____日工資外,可視情節根據規定進行處罰)。
(2)在考勤上弄虛作假的。代打卡的,給予雙方處理。
(3)無理取鬧,造謠生事、謾罵吵架的。
(4)接到生產或質量或安全等問題的整改要求後,未在規定時間內落實整改的。
(5)上班時間出廠,沒辦理規定手續,私自出廠的。
(6)沒有物資放行單,攜帶有企業財產的。
(7)對主管人員正常工作指派、安排不遵守,爭吵並有威脅、侮辱,甚至產生身體衝突者。情節嚴重的,認定為嚴重違反企業規章制度。1
5、存在以下違規行為的,企業可以認定嚴重違紀,造成損失的,可以認定重大過失予以辭退並處罰款200元:
(1)連續或一個月內曠工累計三天或以上者,認定為嚴重違反規章制度(曠工除按規定扣發工資以外可視情節按本規定給予加罰)。
(2)工作期間打架鬧事,嚴重影響企業正常生產秩序的。
(3)嚴禁酒後進廠返工,對於有明顯飲酒跡象的,值班保安有權拒絕入內。
(4)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和社會主義道德規範,令企業蒙受聲譽或利益的損失者。
(5)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或被依法實施勞動教養的。
(6)盜竊、貪汙或用職權營私舞弊,使企業蒙受重大損失者,應記重大過失。故意損壞企業財物,金額達到500元人民幣或以上的。
(7)經認定煽動員工怠工的指使者。
(8)員工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企業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經企業提出後不改正者。
(9)洩漏企業的技術、商業機密,對企業造成重大損失者。
5、有下列情況之一者,應考慮進行獎勵,其中嘉獎,每次獎勵30—50元。立功,每次獎勵100元以上。突出表現的,由企業另行研究給予獎勵。
(1)弘揚正氣,見義X為,救死扶傷,立功者。
(2)助人為樂,拾X(物)不昧者,行為足以嘉獎或立功者。
(3)及時發現並揭發徇私、舞弊,避免企業的損失。嘉獎或立功。
(4)根據企業的狀況,提出合理化建議並被採納。嘉獎或立功。
(5)企業出現臨時突擊任務,如因交貨而臨時增加生產任務、搶修、搶險等任務,能擔負責任,以身作則,出色完成任務者,嘉獎或立功。
(6)連續長期對使用的裝置進行良好的保養,使裝置長期處於良好的運作狀況,得到裝置管理人員或車間主任的確認。嘉獎或立功。
(7)非本屬職能者,能發現產品的質量問題、生產過程問題,及時反映,消除產品隱患,避免企業出現損失者,嘉獎或立功。
(8)工作崗位中能發現潛在的安全隱患,及時向主管部門提出並得以認定,嘉獎或立功。
(9)無論從事生產或管理工作,發現或改進工藝、方法、流程,提高生產效率或者降低生產成本,節約費用。堅守企業利益,積極為客戶、商戶服務,得到客方的一致好評。給予嘉獎或立功。1
6、員工因違紀受到經濟處罰、行政處分不服的,可在收到處罰通知之日起____日內向公司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1
7、本制度適用於公司全體員工。
8、本制度自發文之日起施行。風險提示:
企業規章制度也可以成為企業用工管理的證據,是公司內部的法律,但是並非制定的任何規 章制度都具有法律效力,只有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才具有法律效力。
勞動爭議糾紛案件中,工資支付憑證、社保記錄、招工招聘登記表、報名表、考勤記錄、開除、除名、辭退、解除勞動合同、減少勞動報酬以及計算勞動者工作年限等都由企業舉證,所以企業制定和完善相關規章制度的時候,應該注意收集和保留履行民主程式和公示程式的證據,以免在仲裁和訴訟時候出現舉證不能的後果。
勞動紀律管理制度6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強化教職工勞動紀律,杜絕曠工、失職、浪費等違紀行為,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適合於本校全體教職工,包括兼職教師和臨時工。
第二章請假
第三條:法定假
1、教職工在結婚、辦理喪事、生育小孩期內,可辦理法定請假手續。
2、教職工在法定期假期內,不影響評優評先,不影響基礎工資、效益工資、獎金,享受有關福利,但不發崗位津貼。法定期假期內請假人的工作由學校統一調配。
3、學校鼓勵教師在法定期假期內上班,上班作加班處理。
4、法定假期的期限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婚假:3天。晚婚(男、女雙方分別滿25歲,23歲以上結婚為晚婚)15天。
喪假:請假人父母、岳父母、配偶去世可辦理喪假手續,5天。
產假:51天,晚婚者增加12天,晚育(已婚婦女二十四周歲以上生育第一個孩子為晚育)增加三十天,在產假期間領取獨生子女證的,另增加產假三十天。我校女職工於預產期前十天辦理產假請假手續,休假一個學期,最長不超過六個月(含寒暑假),如涉及到跨度兩個學期的,按一個學期(6個月)的假休滿(含寒暑假)。
5、如需要超過法定假期限者,必須按事假辦理請假手續,否則按曠工論處。
第四條:病假
1、教職工患病需要住院或不能堅持工作,憑醫院證明辦理病假手續。
2、一次性請病假一個月以上(含一個月)(病假請假天數計算含雙休日在內)者,只發基本工資,不享受病假後一年的學校所有福利待遇(特殊情況另行處理,如因公受傷、精神分裂症等)。全期病假累計每超過1個月以上者,扣除一個月效益工資;病假累計超過三個月以上者,扣除全年年終獎金的一半,不能評優評先;病假累計超過6個月以上者,扣除全年年終獎金,不能評優評先。
3、每請病假一天按實際天數每天10元扣除當月崗位津貼,病假超過15天以上者,不發當月崗位津貼。
4、病假期間的工作由學校統一排程。
5、長期病休人員由本人申請,學校籤具意見,由教育局批准後,方可辦理長休手續。長休期間只發基本工資,不享受任何福利。
第五條:事假
1、教職工因事需要請假者,可以申請事假,事假必須事先一天辦理請假手續,否則以曠工論處。特殊情況需以電話形式向主管領導請假。
2、凡事假必須自行調整好課務和相關工作並報告備案。
3、事假按實際天數每天20元扣除當月崗位津貼。一次性請事假10天以上(含10天)(事假計算天數不含雙休日),請假人只發基本工資,不享受事假後一年所有學校福利。當月事假累計超過10天,不發當月崗位津貼。全年事假累計超過1個月以上,扣除年終獎金的一半,不評先評優。全年事假累計超過3個月,取消全年獎金福利,不評先評優,不晉升職稱。
第六條:公差
1、公差一律由黨政辦公室歸口管理、登記,並經校長室批准後方有效,否則以曠工論處。
2、1天以內公差由科室派遣,由科室負責人向黨政辦公室申請、登記,報主管領導批准,超過一天的公差一律由校長批准派遣,黨政辦公室登記備案。
3、公差人員必須履行請假手續,先填好出差請假表,到有關科室安排好工作。
4、公差超過規定時間,如無特殊原因延期或未銷假者以曠工論處。特殊情況必須用電話與黨政辦公室聯絡,並獲得批准。
5、公差人員的課務由學校統一排程。
第七條:學習
1、公派學習。根據工作需要由學校安排的外出學習為公派學習。凡寄發給個人的通知或其他地方索取的通知、電話通知、口頭轉達學校均不受理。公派學習視為出勤,不影響崗位津貼及其他福利待遇。公派學習期間的工作由學校負責安排。學習人員必須辦理請假手續。
2、學歷培訓。教職工為達到合格學歷或取得第二學歷等方面的函授或脫產學習視為學歷培訓,一律憑有關通知辦理請假手續。培訓期間的工作由學校統一調配,視為出勤,不影響崗位津貼及其他福利待遇。在職教師經過批准自費讀研的,在未正式調出人事工資關係的情況下,可辦理停薪留職三年,三年後未回教學崗位的,按自動離職處理。(本規定出自《醴陵市中小學教師人事調動有關規定》)
第八條:加班
1、節假日根據工作需要,經學校領導安排了工作的人員,視為加班。加班人員必須認真履行職責,按時完成其工作任務。凡在正常工作量內未經學校派遣的不作加班。
2、加班一律由科室負責人提出申請,報主管領導同意簽字,由校長批准。
3、加班統一由黨政辦公室歸口管理。由科室負責人到黨政辦公室領取加班申請單,經領導籤具意見後交黨政辦公室存檔,黨政辦公室負責登記,月末彙總。
4、未及時辦理加班手續或未經批准,一律不作加班處理。
第九條:請假許可權及手續
1、請假許可權:1天之內,由主管領導批准;超過1天,由校長批准,會議請假由會議主持人批准。
2、請假手續:請假人到黨政辦公室領取請假條,由科室負責人、主管領導、校長簽字同意後,交黨政辦公室登記備案。凡涉及到教學工作的在交黨政辦公室前一律到教學管理科辦理手續。
第三章常規管理
第十條:簽到
1、教職工上班期間必須按《醴陵市陶瓷煙花職業技術學校簽到管理規定》簽到。
無故缺籤累計2次按曠工一天處理。
第十一條:曠課、曠工
1、任課教師要堅持教學第一的原則,不管有無正當理由,凡出現空堂現象均以曠課論處。
2、凡教職工在作息時間內未經請假而不在工作崗位者,均以曠工論處。
3、曠課一節扣除50元崗位津貼,且給予全校通報批評;曠工半天扣除50天崗位津貼。曠工一天取消全月崗位津貼,且相應扣除一個月的效益工資。曠課2節按曠工一天處理。
4、全期曠工三天以上者,不計發效益工資和年終獎金,取消評先評優和晉升職稱資格。
5、凡要求調動崗位的教師,必須按照組織程式辦理相關手續,在沒有辦理相關手續之前,不得擅自脫離原工作崗位。經組織批准而未按規定時間報到的,按曠工處理。
6、教師無正當理由未辦理好請假、病休、停薪留職等手續脫離工作崗位的,一律按曠工處理,同時按照人事部《關於印發《全民所有制單位專業技術人員和管理人員辭職暫行規定》的通知第十三條規定並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一年連續曠工15天或累計曠工30天的,作自動離職處理。
第十二條:遲到、早退
1、教職工必須嚴格按作息時間上下班。未在規定時間內按時簽到或提前離崗者按遲到或早退處理,遲到或早退超過30分鐘作曠工半天。遲到、早退每次扣除崗位津貼5元。
2、任課教師上課遲到或早退,每次扣除崗位津貼5元;超過5分鐘按曠課一節處理。
3、凡學校召開的會議,每遲到或早退一次扣除崗位津貼5元,曠會一次扣除10元,請假(除學校安排工作者外)一次扣除5元。
4、升旗按會議處理。
第十三條:私自調課
1、教師請假按相關規定辦理手續後,一律經由教學管理科簽字,屬學校安排工作的由教學管理科調整好課務。屬自行調整工作的由本人調好課後告知教學管理科備案待查,均不能私下調課。
2、凡私自調課,調課人作曠課論處,被調課人扣除20元崗位津貼。
第十四條:凡在上班時間內因特殊情況需臨時請假者,需向科室報告,徵得批准後,告知出勤管理人員假畢及時銷假,但不得超過2小時。2小時以內按正常出勤看待,超過2小時,需辦理請假手續,未辦手續者按曠工論處。
第十五條:上班時間內嚴禁下棋、打撲克、玩麻將、炒股等,不得聚眾閒談,違者視情況每次扣除20元以上崗位津貼。
第十六條:根據學校需要安排值班的人員,一律按規定履行職責。未履行好職責的除扣除值班津貼外,視情況扣除崗位津貼。
第四章出勤考核及獎勵
第十七條:實行按日簽到,分周公布,月末彙總的考勤登記制。
第十八條:學校設立出勤管理崗位,歸口黨政辦公室管理。
第十九條:負責出勤管理的人員,月末按彙總登記表算出個人出勤量,學期結束,彙總算出全期個人出勤量,張榜公佈並記入教師人事檔案。
第二十條:設立50元每月的全勤獎,當月出滿勤的教職工,享受每人每月50元的全勤獎。當月請事假病假的教職工一律不享受出勤獎勵。
第二十一條各科室都必須嚴格執行勞動紀律管理制度,不得徇私舞弊或為當事人辯解、說情,否則追究科室負責人的責任。
第二十二條:學校不定期對勞動紀律情況予以檢查。凡在檢查中查出的問題,當事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脫責任。
第五章附則
第二十三條:本制度於20xx年xx月xx日起執行。
第二十三條:本制度解釋權屬學校校長辦公會議。
勞動紀律管理制度7
一、目的
為加強專案部勞動紀律管理,維護工作秩序,保持團隊的團結、和諧、高效的工作氛圍,特制定本制度。
二、範圍
本制度適用於專案部所有員工。
三、勞動紀律
1、專案部員工必須按規定時間上下班,不得遲到、早退、曠工。作息時間如下:
(1)夏制工作時間:(5月1日至10月1日)
早餐:7:00時—7:30時
上午工作時間:7:30時—12:00時;
中餐12:00時—12:30時;午休12:30時—14:00時
下午工作時間14:00時—18:00時。
晚餐時間:18:00時—18:30時
18:30時—19:00時召開日生產例會(參加人員另行通知)
(2)冬季工作時間(10月1日至次年5月1日)
早餐:7:30時—8:00時
上午工作時間:8:00時—12:00時;
中餐12:00時—12:30時;午休12:30時—13:00時
下午工作時間13:00時—17:30時。
晚餐時間:18:00時—18:30時
18:30時—19:00時召開日生產例會(參加人員另行通知)。
2、請假或休假、臨時離開工作崗位的,必須按要求填寫《員工請假單》(見附件),經分管領導同意、批准後方可外出。員工請假或休假返回專案部後應及時向辦公室辦理銷假手續,月允許休息時間為3天。
3、上班期間不得串崗、脫崗,不準做與工作無關的事,如聚眾聊天、追逐打鬧、幹私活、吃東西、聽音樂、電話或上網聊天、炒股、玩遊戲、會客、打牌等。
4、不得酒後醉意上班。
5、未經領導允許,不得私自調班、調崗。
6、要嚴格服從工作安排,按時完成工作計劃。在崗期間,下級必須服從上級的工作安排,如有異議,應先執行後討論,不得影響正常工作。
7、員工及各部門除應對本職工作盡職盡責外,還應按專案部要求配合、支援其他員工和部門的工作,不得因一己之利,拒絕、拖延損害專案部的整體利益。
8、對外要維護公司及專案部的榮譽和形象,不得做出損害公司及專案部榮譽和形象的行為。
9、專案部成員出現違反國家法律法規,以權謀利貪汙受賄等違紀行為以及嚴重違反公司有關制度規定的行為,責任由當事人承擔,並取消績效工資,扣罰獎金。
10、由於酗酒鬧事、打架鬥毆等方面造成的經濟損失,由專案部當事人負責賠償,情節嚴重者追究當事人刑事責任。
11、對進場材料、租賃機械計時、公司機械油料及維修費用等,有弄虛作假、隱私舞弊現象者,取消獎金、扣罰工資。
四、請假及考勤制度
1、請假應以書面形式事先請假;確有特殊原因事先不能請假,須及時以電話或其它方式向本部門負責人或主管經理說明情況,並事後補辦請假手續。
2、請假期滿不能按時返回的,須委託他人辦理續假手續。續假手續按請假程式執行。
3、請假程式
所有員工請假需寫請假條,請假一天以內由部門負責人批准,一天以上由專案經理批准。部門負責人請假需經專案經理批准。副經理請假需經專案經理批准。
4、考勤由辦公室負責,考勤表要清楚、完整、公開。
五、違反勞動紀律及請假制度處罰措施
1、遲到、早退、脫崗30分鐘以上按曠工半天處理。
3、曠工半天扣除1天工資,曠工1天扣除3天工資。曠工2天扣除7天工資。
4、每月累計曠工3天以上(含3天),扣發當月工資,並給予一次警告處分;每月累計曠工5天以上者(含5天),予以辭退。
5、無故不準時參加各類會議無故缺席的,第1次給予口頭警告,第2次給予通報批評,累積3次以上的,每次罰款200元。
6、違反上述勞動紀律第2~8條的,每出現1次,扣發1天工資。出現5次以上者,予以辭退。
六、管理規定
1、新員工上崗後,首先學習公司各項制度,進行勞動紀律教育。
2、專案部領導每月不定期檢查不少於兩次,並對各檢查情況記錄。
3、對於違反勞動紀律和考勤制度等違紀現象,部門負責人、分管經理均可按本檔案規定相應條款直接開具違紀處理單,經專案經理批准後,在責任人當月工資中處理。
勞動紀律管理制度8
(1)凡拒絕執行公司決策及部門主管指揮、排程者,公司可以作出包括解聘在內的處罰決定。
(2)公司外派執行任務,必須在規定期限內到達指定地點,否則按違紀處理並給予行政處分和經濟處罰。
(3)在公司工作期間,拉幫結夥,搞小團活動者,一經發現,立即予以解聘。
(4)工作時消極怠工,擅離職守,私自外出者,一經發現,立即予以停職檢查,無悔改表現者,將予以解聘。給公司造成經濟損失者,要承擔經濟責任。
(5)在工作場所吵架,無論何由,一律停職檢查並一次扣除當月工資的50%,態度惡劣,影響正常工作秩序者,將予以解聘,損壞公物,造成經濟損失者,需照價賠償。
(6)遲到、早退者,一次予以警告,兩次扣除月工資30%,三次則視為不可原諒過失予以辭退。
(7)凡沒有履行任何手續無故不上班者,一律視為曠工,曠工一天,扣除日工資的200%,並在本部門做公開的書面檢查,曠工兩天以上者,視為不可原諒之過失,予以自退,一切責任自負。
(8)弄虛作假,欺上瞞下,假公濟私,做私下生意,貪汙受賄,偷盜或詐騙公司財務者,均視為不可原諒之過失予以辭退,凡觸犯法律,構成犯罪者,由公司提交司法部門處理。
(9)對於缺乏職業道德,工作不負責任者,發現後立即解聘。
(10)除公司會議場合要求討論分析問題之外,無論是在公司內部還是外部,凡不按公司要求宣傳企業,信口開河,貶低企業形象者,一經發現,無論何人,降一級工資,罰款500元,如情節嚴重或經教育不思悔改者,將予以解聘,直至追究法律責任。
(11)無論任何場合,不得超越公司公開刊登的內容議論公司領導,凡造謠散佈小道訊息者,立即解聘。
(12)妄自尊大,搬弄是非,拉幫結派,影響團結的行為,一經查實,對部門負責人予以嚴重警告以上的和行政處分,罰款100-1000元,情節嚴重,給予辭退。
(13)對公司檔案精神,要求,傳達不實者,一經查實,對部門負責人予以嚴重警告以上的行政處分,罰款100-1000元,如重要檔案精神因傳達不及時或未傳達,造成嚴重後果或經濟損失的,將依據經濟損失情況,按30%----50%的比例,予以追究有關責任人的經濟責任,並就地免職或解聘。
(14)對意志不堅定者,發現其行為後立即解聘。
以上處罰決定,由部門負責人書面提出,報公司人事部門批准執行,被處罰員工,如有理由認為處罰不當,可以向主管部門,人事部直至總經理提出申訴,最後裁定。對敢於舉報違反紀律和自由主義錯誤行為的幹部經核查情況屬實者,將予以獎勵並加以保護。
辦公秩序
(1)工作場合必須保持肅靜、整潔、文明辦公。
(2)員工上班期間必須穿正裝,要衣著大方,不準穿背心、拖鞋、不準留長鬍須、怪髮型。
(3)每日提前至少十分鐘上崗。
(4)處理事物要準確、及時、合理、果斷、不推諉、不妥協、不拖沓、當天的工作當天完成。
(5)工作時間內不吃零食,不大聲喧譁,不準竄崗聊天,不準喝酒。
(6)妥善保管辦公用品,下班前必須將所有檔案放置妥當,防止遺失。
(7)每天打掃整理一次辦公桌面,地面,每週大掃除一次。
會議制度
(1)會場秩序
a:會前要有準備,儘量節省時間,講究實效。
b:應提前進入會場,禁止吸菸,不得喧譁,不得來回走動。
c:會議時間不接電話,不接待客人,有要事可與會議組織者聯絡。
(2)例會
a:晨會:每天召開,由各部門負責人主持,上班後進行,一般不超過
15分鐘,主要是貫徹上級部署,安排當天工作。
b:週會:由部門負責人主持,小結一週工作情況。研究安排下週工作。
c:部門經理會議:原則上每月召開一次,由公司經理負責通報全月銷售情況,部署下月營銷企劃方案和銷售任務等。
d:民主會:各部門負責人主持,全體員工參加,開展批評與自我批評,溝通思想,鼓勵大家發表意見,共同改進工作作風。
業務人員遠控制度:
1、公司各級員工每天必須記工作日誌。
2、工作日誌內容包括當天的工作內容,工作總結,當日工作心得,存在的問題和教訓,第二天工作計劃,合理化建議。
3、級對下級工作日誌要定期檢查、點評。
4、幹部要以身作則,帶頭做好工作日誌。
a)業務經理將進行定期與不定期的市場調查,如發現有欺騙公司的
b)情況,將視為不可原諒之過失,停發工資,就地解聘。
5、工資管理制度
採用多勞多得,獎優罰劣的原則。
6、區域主管考核制度。主要進行素質考核及業務考核。
a)定期檢查其工作進展情況。
b)每月按時完成工作任務。
7、財務管理制度
a)因私人問題需預支工資的,必須書面申請,由綜合部部長簽字,報總經理簽字後生效,否則無效,不予批准。
b)因公事需資金進行口頭或書面申請,事情緊急,可直接找總經理審批。
c)業務員所籤業務訂單,自送貨之日起,三日內回全款,按正常業務提成提取,超過七日到十五日扣除全部提成20%作為處罰,十五日到三十日內回全款,扣除提成50%作為處罰,三十日之後回款扣除提成50%,業務員此訂單剩餘提成到年終結算時一併結清。
d)因款未及時收回而影響公司正常業務的,由公司酌情給予業務員一定處罰(包括行政處罰及經濟處罰)
e)由業務員簽定的訂單收款由本業務員負責,出現經濟糾紛,如因公司服務及產品不到位而產生由公司負責,否則由業務員個人承擔,從業務員月工資的(包括獎金、提成、保底)50%扣除相抵,直到全部還清欠款。
注:因不按公司制度行事造成一定的比較壞的影響的,公司有權處以50元以下不等罰款,而不需向業務員解釋。(本制度是勞動合同的配套制度)
(注:以上制度是根據本公司性質以及管理現況而制定,僅供參考!)
勞動紀律管理制度9
1、公司員工要自覺遵守公司的作息制度,按時上下班,凡無故遲到早退者每分鐘罰款2元,超過30分鐘取消當日考勤並加罰50元。
2、公司員工有事、有病不能上班的,務必以請假條的形式親自向部門領導或主管領導請假,批准後方可離開。未經批准或未請假不來者,按曠工對待。曠工一天罰款100元,月累計曠工三天以上者,予以除名。
3、公司員工在工作期間若有事需要離開,務必向主管領導請假,不得擅自離開,否則取消本日工資,並加罰30元。
4、無部門主管人員批准,員工不得私自換崗、頂崗、調班,發現一次取消雙方當天(班)考勤,並對每人罰款30元;若發生人身、裝置事故,所造成的損失,由職責者負全部職責。
5、在工作中,員工務必堅守工作崗位,不得串崗、脫崗、睡崗,不準玩耍瘋鬧,不準高聲喧譁,不準聚眾閒談,不準把與本職工作無關的東西帶進工作場所,嚴禁做與工作無關的事。凡違反者每次罰款50元。
6、員工上班期間嚴禁在工作場地會客,如確有急事,務必向本部門領導請假後,在非工作區域進行,否則每次罰款30元。
7、公司員工上班期間一律不準穿拖鞋、背心、短褲,違者一次罰款30元,並責令其立即更正。進入果汁車間工作的員工務必穿戴工作服、工作帽、雨靴,從鞋靴消毒池內走過。勞動紀律管理制度。違者每次罰款30元。
8、公司員工不得帶與工作無關的人員進入公司或生產崗位,違者對當事人及門衛人員每次罰款30元。
9、嚴禁在公司區域內吸菸、吐痰、亂扔雜物,違者罰款20元,員工不準吃公司的蘋果和飲用產品。凡發現有偷吃原料果的一次罰款50元,發現有偷拿成品的一次罰款100元,數量較大的予以辭退。
10、員工擅自動用不屬於自我分管使用的裝置、車輛,一次罰款20元。若發生人身、裝置事故,所造成的損失,由職責者負全部職責。
11、工作中嚴禁打架鬥毆,凡違犯者,職責各方一律取消當天(班)考勤,並按情節輕重處50-500元罰款,如有受傷者,由肇事人負擔其一切費用,並報請公安機關備案,可視狀況決定是否予以除名。
12、各部門(各工序)劃分的衛生區域務必每一天打掃,並持續清潔,檢查時發現不合格的,每次罰款30元(職責落實的直接罰職責人,未落實的罰部門領導)並令其立即改正,不改者加倍處罰。
13、凡患有痢疾、傷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傳染病、活動性肺結核、化膿性或者滲透性皮膚病以及其它有礙食品衛生的疾病的員工不得進入車間。違者罰款30元。
14、工作期間員工務必聽從指揮,服從分配,完成好本職工作。否則的處以50-100元罰款,態度個性惡劣的予以辭退。
15、員工務必經常洗澡、洗頭、理髮、剪指甲持續個人衛生。進入車間的員工須穿戴整齊潔淨的工作服、工作帽和水靴,頭髮不得外漏,不得戴有首飾等可能掉進產品、裝置、包裝容器中的物品,嚴禁染指甲和化妝。凡違反者每次罰款30元。
16、員工在進入車間之前,務必在盛有200ppm的次氯酸鈉消毒液(或4%高錳酸鉀消毒液)的洗靴池中對其靴子進行消毒。凡違反者每次罰款30元。
17、車間員工離開車間工作區務必換下工作服、工作鞋、摘下工作帽,嚴禁穿戴工作服、帽、鞋上廁所。違者罰款30元。
18、員工在生產車間嚴禁吃飯、吃零食、嚼口香糖、喝飲料等。凡違反者每次罰款30元。
19、各工序操作人員對本工序記錄務必按要求填寫清楚、記錄真實,不許在記錄表上亂寫亂畫,若達不到標準的每張罰款10元。
20、各生產車間交接班時,務必一對一交班,若發現提前離崗、脫崗的一次罰款50元,若因交接不詳而出現嚴重後果的,根據情節輕重處以100元以上罰款。
21、各生產車間在交接班時,裝置出現故障沒有排除,員工不得擅自離開崗位,並要用心配合維修人員,否則罰款100元。
22、生產過程中,車間各工序員工要不定期的對執行裝置進行檢查,發現問題及時通知維修人員進行處理,因此出現裝置故障的罰款50元,操作人員通知維修人員而維修工沒有及時採取措施出現問題的,罰款維修工100元。
23、對各工序的執行裝置操作工、保全工要定期進行維護保養,如因缺少潤滑油或齒輪油而出現故障的視情節輕重處以50元以上罰款。嚴重者按裝置事故處理制度處罰。
24、工作中員工翫忽職守、擅離職守等造成重大損失,除包賠損失外,並根據情節的輕重處以100-500元的罰款,狀況嚴重的,予以除名。
25、嚴禁公司人員以權謀私、權錢交易等不正當行為,若發現除退回贓款外,根據情節輕重處以500-1000元罰款,連續三次被查獲,予以除名。
26、對盜竊公司財物的員工,一經發現,根據情節輕重處以100-1000元罰款,嚴重者予以除名。
27、員工要愛護公司財物,凡無故損壞公司財物的,要照價賠償。並根據情節處以50-100元罰款。對故意損壞公司裝置、設施的,除包賠全部損失外,並處以1000元以上罰款,情節嚴重者,予以開除。
28、公司職工凡被國家公安機關收審的,公司立即予以辭退。
勞動紀律管理制度10
勞動紀律管理規定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加強企業管理,嚴肅企業勞動紀律,規範職工自律行為,保障企業正常工作環境,樹立企業內外形象。根據《勞動法》、《勞動合同法》和企業未來發展的需要,特制定企業勞動紀律。
第二條
本規定適用於公司全體員工。
第二章
勞動紀律
第三條
公司全體員工必須嚴格遵守國家的法律、法令和企業內的各項規章制度,服從企業管理。
第四條
嚴格遵守公司的作息時間,按時上、下班,不得遲到、早退。有事、有病必須向主管領導請假,不得無故曠工。
第五條
公司員工在工作時應盡職盡責,不準消極怠工。嚴禁脫崗、串崗,嚴禁從事與工作無關的事情,凡無故離崗達半天者,均按曠工處理。
第六條
公司員工在工作時要忠於職守,熟練掌握自己的工作業務,高效率、高質量地完成自己所擔負的和領導臨時交辦的工作任務。
第七條
員工不得以任何藉口不服從領導的指揮和分配、不服從調動、不按期到新崗位報道或無理取鬧、謾罵頂撞或糾纏領導。凡有上述情節者,均按曠工處理。
第八條
嚴禁喝酒上崗(工作接待除外)如發現必須勸其離崗,並按曠工處理。酗酒鬧事給公司和他人造成經濟損失者,除照價賠償外,還要給予不定額的經濟處罰。
第九條
公司員工要嚴守公司的機密,維護公司的利益,不得向任何人透露公司的機密和公司的經營情況。違者將給予紀律處罰。
第十條
公司員工應相互尊重、友善團結。嚴禁拉幫結派、搬弄是非、造謠中傷、損人利己、打架鬥毆、目無法紀,凡有上述情節者,無論何人,公司將給予紀律處罰。
第十一條
公司員工要公私分明,不得利用公司資源謀取個人私利。違者將給予紀律處罰。
第十二條
愛惜公司財產,維護好公司設施、物品。如發現有人盜竊、侵佔或者故意損毀公司財產,公司將嚴懲不怠。
第十三條
員工要時刻維護企業、個人的形象,行為禮貌、語言文明、工作場所嚴禁大聲喧譁、吵鬧、爭執。要以公司大局為重,努力提高個人行為素質,加強個人文化修養。
第十四條
注意保持清潔、良好的辦公環境,養成良好、健康的衛生習慣,不隨地吐痰、不亂扔菸頭及雜物,保持、維護好公司的環境衛生,提高工作效率。
第十五條
提倡增收節支、開源節流,要節約辦公用品、節約用水、用電,嚴禁浪費公物或公物私用。
第十六條
公司員工在使用電話時應注意禮儀、語言簡明,接打電話時聲音要溫和、禮貌。
第十七條
公司員工在工作時間應保持儀表整潔,著裝得體、整齊乾淨,嚴禁穿短褲、拖鞋上班。
第十八條
公司員工要提高安全意識,做好公司的“防火、防盜”工作,確保公司安全。下班後要關閉電源開關,確保門窗鎖好。外出時要注意交通安全,做守法的好公民。
第三章
懲罰
第十九條
為了維護公司正常的工作秩序,嚴肅勞動紀律。公司對違規違紀、表現較差的員工實行懲罰制度。懲罰分為:通報批評或警告、解除勞動合同二種。
第二十條
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查證屬實,對其通報批評或警告。
1、上班遲到、早退,有事、有病不請假,無故曠工半天的;
2、工作不能盡職盡責,消極怠工,經常脫崗、串崗或從事與工作無關事情的;
3、工作中不服從領導的指揮和分配,不服從調動,不按期到新崗位報道的;
4、醉酒上崗不聽從領導和同事勸阻的;
5、無意洩露公司的機密,未給公司造成損失的;
6、員工之間不能相互尊重、拉幫結派、搬弄是非、造謠中傷、損人利己、破壞團結,未造成嚴重後果的;
7、因個人原因造成公司財產損壞,但未給公司造成重大經濟損失的;
8、不以公司大局為重,不注重個人的形象、行為,工作場所大聲喧譁、吵鬧、爭執,造成惡劣影響的;
9、隨地吐痰、亂扔菸頭及雜物,汙染環境衛生且屢教不改的;
10、浪費公物或公物私用,經查證屬實的;
11、經常穿短褲、拖鞋上班,工作期間不注意個人的儀表、著裝整齊乾淨,領導和同事多次勸阻無效的;
12、因安全意識淡漠,給公司造成輕微損失的;
13、其他與上述情形相似的。
第二十一條
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查證屬實,予其解除勞動合同。
1、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連續曠工5日的。一個月內累計曠工10日或一年內累計曠工15日的;
3、不服從領導的管理,無理取鬧,目無法紀、打架鬥毆,影響公司正常的辦公秩序,造成惡劣影響的;
4、工作不盡職盡責、翫忽職守,造成嚴重後果的;
5、在別處兼職,從事競業或其他參與有損公司利益的經濟活動,給公司造成重大經濟損失的;
6、酗酒鬧事給公司或他人造成經濟損失,情節惡劣的;
7、違反公司的保密制度,故意洩露公司的機密,給公司造成經濟損失的;
8、明知不可為確又利用公司的資源謀取個人私利的或收受他人賄賂使公司利益受損的;
9、為洩私憤,盜竊、侵佔或者故意損毀公司財產,情節惡劣的;
10、不遵守交通法規,不聽領導和同事的勸阻,酒後駕駛公司的機動車發生重大交通事故,給公司造成重大經濟損失的;
11、其他與上述情形相似,情節惡劣的。
第四章
附則
第二十二條
如本規定與國家法律法規有牴觸時,以國家法律法規為準。
第二十三條
本規定修改及解釋權歸xx公司。
第二十四條
本規定自發布之日起執行。
勞動紀律管理制度11
一、勞動考勤制
1.嚴格執行公司下發的資訊化考勤管理辦法。
2.各班組設立兼職考勤員。考勤表要於當日下午下班前20分鐘內進行考勤,嚴禁虛假考勤。
3.考勤員要堅持原則,考勤表要公開張貼,接受監督。凡病假、事假等需提前交出證明,經允許後方可離開崗位,否則按曠工考勤。
4.有事離廠時須辦理請假手續,半天以內班長在請假條上審批;半天以上1天以內班長同意簽字後報請車間分管主任審批;1天以上3天以內者需班長同意,並在請假條上簽字,分管主任核准簽字,主任審批;班組長以上管理人員請假需由分管主任簽字,主任同意;3天以上經車間主任同意簽字後,報請公司人力資源部審批。
5.病、事假等涉及工資調整按公司人力資源部有關規定執行。
二、勞動紀律
1、嚴格執行公司下發的勞動紀律管理規定。
2.遵守作息時間,不遲到,不早退;嚴禁等候下班、等候買飯。
3.遵守公司工作制,出全勤,幹滿點,不曠工。
4.嚴格服從命令,積極參加各項工作,不消極怠工。
5.堅守崗位,不脫崗,不睡崗,不串崗,離崗要登記,事先要請假。換班須經班長、分管主任同意。
6.不準在崗位上看非專業書籍、看報、打牌下棋、編織、洗晾衣物,不準在崗位上收聽音樂,玩遊戲,不準在工作時間內理髮、洗澡、趕集、上店以及其它不屬於正常的生產、工作範圍內的事情。
7.嚴禁酒後上崗。服從調配,聽從指揮,不聚眾鬧事、打架鬥毆以及做其它影響正常工作秩序的事。上班時間不準往崗位上帶糖果、菸酒、撲克、針線等容易誘發違紀行為的物品。
三、違紀處罰規定
1.遲到2小時以內者,一人次處罰50元;2小時後仍不到崗者,按曠工一天處理。一年累計達到3次者作離崗一個月處理。
2.提前離崗1小時以內者,一人次處罰50元;提前離崗1小時以上者,按脫崗處理。一年累計達到3次者作離崗一個月處理。
3.提前吃飯、等候就餐、等候下班的,發現一人次處罰20元。
4.在崗位上串崗、看書、看報、編織、洗晾衣物,收聽音樂、玩遊戲等做與工作無關的事情,一人次處罰50元。一年累計達到3次者作離崗一個月處理。
5.無論何種情況,不按規定辦理請假手續私自休班、換班的,發現一人次處以50元罰款。經督促仍不能回公司上班的,按曠工處理(不可抗力因素除外)。
6.考勤表不公開,不按時考勤,發現一人次罰考勤員50元;不上班虛報考勤的,追回虛報冒領工資,一人次罰班長200元。
7.當值人員值班期間精神不振,一人次罰款300元。睡崗、脫崗者,在公司處罰的基礎上一人次罰款500元;扣罰值班長200元;扣罰所在班長100元;扣罰車間值班人員100元。對於兩次及以上出現睡崗、脫崗者按公司規定執行。
8.無正當理由不服從工作分配和調動、指揮,班內打架鬥毆、聚眾鬧事、威脅、漫罵、打擊報復管理人員擾亂正常工作秩序,有上述行為之一者,處以200元罰款,並按下崗處理,上述行為情節嚴重觸犯刑律者,移送司法機關依法懲處,需離崗的給予離崗處理,需解除合同的,按公司規定執行。
9.接到工藝人員電話,在15分鐘內不能到達現場的且無正當理由的,每次罰當值人員各100元,年度內累計三次者按下崗處理。
10.班組員工違紀,班長及管理人員在場不加制止同樣視為違紀,並作相同處罰。
11.一年內違反勞動紀律兩次者,不能評為先進個人;一年內違紀超過5人次的班組,年終不能參評先進班組,所在班長不能參評先進個人。
12.帶薪休假、探親假、事假、病假等除按公司有關規定考核外,還執行車間績效考核辦法。
勞動紀律管理制度12
一、總則
1、為了加強本公司辦公環境的衛生管理,建立禮貌、整潔、優美的工作和生活環境,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適用於本公司辦公環境的衛生設施的設定、建設、管理、維護和環境衛生的清掃保潔、廢棄物收運處理以及食堂的衛生管理。
3、凡在本公司工作的員工和外來人員,均應遵守本制度。
4、行政部為環境衛生管理的職能部門,負責所有的環境衛生管理工作;本公司的有關室(視窗)都應當按照各自的職責,協同做好環境衛生的管理工作。
5、環境衛生設施的開支經費由行政部報總經理審批。
二、公共區域的清掃與保潔
1、公共區域(包括主次幹道、公共綠地、職工宿舍外環境等)的清掃與保潔,由行政部負責安排本公司人員進行。
2、統一使用的建築物、會議室、宣傳設施、公告欄、廁所由行政部負責安排本公司人員進行清掃與保潔。各室(視窗)使用的建築物、辦公室等,應當由室(視窗)自行負責持續清潔。
3、禁止在中心所隨地傾倒、堆放垃圾,禁止隨地吐痰和亂扔果皮、紙屑、菸頭及各種廢棄物。
4、公共走道及階梯,至少每日清掃一次,並須採用適當方法減少灰塵的飛揚。偏僻地段,每週清掃一次,做到無垃圾、無積水、無死角。
5、排水溝應經常清除汙穢,持續清潔暢通。
6、廁所及其他公共衛生設施,務必個性持續清潔,做到無異味、無汙穢。
7、辦公、生活區內的樹木、花草須加強養護和整修,持續鮮活完好,不準損毀、攀摘或向綠化帶拋棄垃圾,不準在辦公區晾曬衣物。
三、室內衛生的管理
1、各室(視窗)都要建立每日輪流清掃衛生的制度。
2、室內應持續整潔,做到地面無汙垢、痰跡、菸蒂、紙屑;桌面、櫃上、窗臺上無灰塵、汙跡,清潔、整齊,窗明几淨。
3、室內不准許隨便存放垃圾,應及時把垃圾倒入垃圾筐內。
4、辦公室內辦公用品、報紙等擺放整齊有序,不得存放與工作無關的物品,車間個人生活用品應放在固定區域內。
5、室內禁止停放交通工具。
四、食堂的衛生管理
1、認真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衛生法>和飲食衛生“五四”制。
2、食堂的環境衛生、個人衛生,由行政部督導,炊事員包乾負責,明確職責。
3、炊事員務必每年體檢一次,並進行衛生知識培訓。新上崗的炊事員務必先體檢後上崗,取得體檢合格證後,進行衛生知識教育,並經簡單考核後才能上崗。
4、食堂操作間和設施的佈局應科學合理,避免生熟工序交叉汙染。
5、操作間及其環境務必乾淨、整潔,每餐清掃,持續整潔,每週徹底大掃除一次。
6、食堂門窗、沙窗無灰塵、油垢,玻璃明亮;牆壁、屋頂經常打掃,持續無蜘蛛網、無黑垢油汙。
7、食堂的灶臺、抽油煙機、工作臺、放物架等應潔淨,無油垢和汙垢、異味。室內的燈具、電扇見本色。
8、各種飲具、用具(大小塑膠菜筐、盆、簾子等)要放在固定位置,擺放整齊,清潔衛生,呈現本色。
9、炒菜、做飯的鍋鏟、鐵瓢等工具一律不許放在地上或挪作它作。
10、各種蔬菜加工時,務必嚴格遵守一摘二洗三切配的程式進行。
11、凡洗完的各種蔬菜,不得有泥沙、雜物,用乾淨菜筐裝好,存放架上,不允許中途落地。
12、待食用的菜餚、米飯,加蓋防蠅、防塵罩。
13、炊事人員上崗工作時務必穿戴工作服、帽,上崗前務必先洗手和消毒。
14、炊事員上班不準帶戒子、手鐲,也不能塗指甲油。操作時不許吸菸,不得隨地吐痰。
15、直接入口的食品務必使用工具,不得用手直接拿取食品。
16、食堂要配備消毒櫃,使用的盆、碗、盤、碟、杯、筷等餐具都要實行嚴格的消毒制度,使用中的餐具務必每一天消毒。消毒程式務必堅持“一洗、二清、三消毒”。
17、炊事工用具務必生熟分開,生、熟菜板應有文字標識。冰箱中存放的食品務必生、熟分開,有條件應將生食冰箱和熟食冰箱分開購置。冰箱要求清潔、無血水、無臭味,不得存放私人物品
18、遵照各級愛委會有關滅鼠、滅蠅、滅蟑螂的安排和實際狀況,按照技術要求在食堂內投放鼠藥,噴灑藥水,擺放夾鼠板,做到無蠅、無鼠、無蟑螂。
五、獎罰
1、行政部結合本公司具體狀況,制訂具體的衛生標準和衛生獎懲制度,定期進行檢查。對衛生做得好的室(視窗)和職工要表揚、獎勵。尤其是食堂的衛生檢查結果要與炊事員的工資掛鉤,以促進食堂的食品衛生質量不斷提高。
2、同時,違反本制度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者,由行政部責令其糾正違規行為,採取整改措施,並可視情節嚴重程度給予經濟處罰。
勞動紀律管理制度13
公司勞動紀律管理制度為強化勞動紀律管理,增強員工勞動紀律性,特制定《員工勞動紀律管理制度》。
1、上班不遲到,不早退,不脫崗,不竄崗,不睡崗,違者每次罰當事人20元。午餐時間未到提前就餐者視同早退。
2、上班必須按公司規定正確穿戴勞保用品,違者每次罰50元。
3、禁止員工酒後上班,違者每次罰100元。
4、上班時間禁止做與生產、工作無關的私事,違者每次罰50元。
5、各部門、車間必須在早7:50前組織召開班前會,8:00後所有人員需進入工作狀態,違者每次罰30元。遲到、早退、脫崗、竄崗、睡崗30分鐘以上者當天(班)一律按曠工處理。
6、員工在工作日中間原則上不飲酒,如確因工作需要須經主管領導同意。違者可給予批評或處以50元次的經濟處罰。
7、嚴禁員工打架鬥毆,不管何種原因,只要一經發現查實即處以200-500元人次的罰款,情節較嚴重的處以500元以上罰款並直接開除,觸犯治安管理條例或法律的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8、曠工違紀者,曠工期間考勤不計,另曠工1天扣發三日工資。如全月曠工累計達3天及以上者,扣發當月10天工資,連續曠工7天或全年累計達30天以上者直接予以辭退處理,曠工7天扣罰一月工資並賠償其因曠工造成生產計劃秩序不能正常進行所造成的必要損失。
9、員工偷竊、轉移或其它方式佔有公司或他人財物的除負責全額賠償損失外,並扣發當月的全部的工資,一律予以開除。觸犯治安管理條例或法律的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10、對危害企業財產和員工生命安全、破壞企業生產工作秩序和治安的行為視而不見、不制止、不敢挺身而出、不發揮應有的作用,給企業造成損失者,經調查核實後,視情節給予扣款、調離崗位、降級、降職處分。屬專職工作人員失職者,從重或加重處罰。
11、員工違反勞動紀律,造成企業經濟損失的,根據其情節對經濟損失進行賠償。
12、員工嚴重違反公司規章制度,給企業造成重大損失或在員工中造成極為不利的影響,可根據公司有關規定,對其作出警告、記過、降職、開除的處分,並記入員工個人檔案。
13、存在以下違規行為的,公司可以給予罰款50元處理:
(1)員工出廠,除正常下班時間以外必須持有出門證(出門證需註明出廠時間和返回時間同時門衛室要做好登記)。無出門證出廠門衛值班人員有權拒絕進出廠或報公司管理部處理。
(2)著裝得體,禁止穿拖鞋上班(包括無跟涼鞋)。不合著裝要求的,車間主管有權拒絕入內,班組不得安排生產作業。
(3)員工車輛(腳踏車、摩托車、汽車)不按企業指定方式、區域停放,亂停放的。
(4)上班期間,員工個人來客來訪一律在門衛室接待。工作時間內非業務需要,禁止工作時間用手機上網、玩遊戲。
(5)不服從企業合理的正常調動和工作安排的。
(6)不按規定確定產品狀態標識或者自行改動狀態標識,造成生產混亂的。
(7)未經許可,非對應職能人員進入企業的重要場合,影響正常的生產秩序的。重要的場合包括例如倉庫、財務部門等。
(8)工作期間溜崗、串崗。離崗超過5分鐘至30分鐘內的視為遲到。
(9)工作期間,消極怠工,吃零食,打鬧嬉戲或進行娛樂活動,大聲喧譁干擾他人工作等的。
(10)沒有健康的衛生習慣,破壞企業環境衛生的。
(11)不愛護公物,浪費企業機器裝置、工具、物料,損失輕微的。
(12)員工不按規定做好日常的機器、裝置的保養工作的。
(13)操作機器、裝置時,不遵守安全操作規程的。
(14)裝置、工裝使用過程中,如發現有異常情況,操作員工應按照安全操作規程進行處理,不及時告知班組長和相關技術人員處理,盲目操作的。
(15)發現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緊急情況,不立即採取應急措施,造成企業損失的。
(16)在生產、倉庫等禁止吸菸區域吸菸的,造成損失的並根據損失大小給予記過以上處分。
(17)下班時不整理作業現場,搞好工作場地衛生,關好門、窗的。
14、存在以下行為的,公司可以給予罰款100元處理:
(1)不經批准,擅自休假造成曠工的(礦工除扣發三日工資外,可視情節根據規定進行處罰)。
(2)在考勤上弄虛作假的。代打卡的,給予雙方處理。
(3)無理取鬧,造謠生事、謾罵吵架的。
(4)接到生產或質量或安全等問題的整改要求後,未在規定時間內落實整改的。
(5)上班時間出廠,沒辦理規定手續,私自出廠的。
(6)沒有物資放行單,攜帶有企業財產的。
(7)對主管人員正常工作指派、安排不遵守,爭吵並有威脅、侮辱,甚至產生身體衝突者。情節嚴重的,認定為嚴重違反企業規章制度。
15、存在以下違規行為的,企業可以認定嚴重違紀,造成損失的,可以認定重大過失予以辭退並處罰款200元:
(1)連續或一個月內曠工累計三天或以上者,認定為嚴重違反規章制度(曠工除按規定扣發工資以外可視情節按本規定給予加罰)。
(2)工作期間打架鬧事,嚴重影響企業正常生產秩序的。
(3)嚴禁酒後進廠返工,對於有明顯飲酒跡象的,值班保安有權拒絕入內。
(4)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和社會主義道德規範,令企業蒙受聲譽或利益的損失者。
(5)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或被依法實施勞動教養的。
(6)盜竊、貪汙或用職權營私舞弊,使企業蒙受重大損失者,應記重大過失。故意損壞企業財物,金額達到500元人民幣或以上的。
(7)經認定煽動員工怠工的指使者。
(8)員工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企業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經企業提出後不改正者。
(9)洩漏企業的技術、商業機密,對企業造成重大損失者。
15、有下列情況之一者,應考慮進行獎勵,其中嘉獎,每次獎勵30-50元。立功,每次獎勵100元以上。突出表現的,由企業另行研究給予獎勵。
(1)弘揚正氣,見義勇為,救死扶傷,立功者。
(2)助人為樂,拾金(物)不昧者,行為足以嘉獎或立功者。
(3)及時發現並揭發徇私、舞弊,避免企業的損失。嘉獎或立功。
(4)根據企業的狀況,提出合理化建議並被採納。嘉獎或立功。
(5)企業出現臨時突擊任務,如因交貨而臨時增加生產任務、搶修、搶險等任務,能擔負責任,以身作則,出色完成任務者,嘉獎或立功。
(6)連續長期對使用的裝置進行良好的保養,使裝置長期處於良好的運作狀況,得到裝置管理人員或車間主任的確認。嘉獎或立功。
(7)非本屬職能者,能發現產品的質量問題、生產過程問題,及時反映,消除產品隱患,避免企業出現損失者,嘉獎或立功。
(8)工作崗位中能發現潛在的安全隱患,及時向主管部門提出並得以認定,嘉獎或立功。
(9)無論從事生產或管理工作,發現或改進工藝、方法、流程,提高生產效率或者降低生產成本,節約費用。堅守企業利益,積極為客戶、商戶服務,得到客方的一致好評。給予嘉獎或立功。
16、員工因違紀受到經濟處罰、行政處分不服的,可在收到處罰通知之日起七日內向公司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
17、本制度適用於公司全體員工。
18、本制度自發文之日起施行。
勞動紀律管理制度14
1.0目的
為規範對員工勞動紀律的管理,提高全員勞動紀律意識,確保良好的工作程式,根據公司實際情況,特制訂本辦法。
2.0適用範圍
物業公司全體員工。
3.0管理部門及職責
3.1辦公室(人事培訓部)為員工勞動紀律管理的職能部門,編制管理規定,並實施考核。
3.2各部門負責人須協助對員工勞動紀律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發現違紀行為及時反饋給人事培訓部。
4.0管理內容及規定
4.1出勤管理規定
4.1.1工作時間:按照公司各崗位工作時間準時出勤。
4.1.2出勤紀律
(1)工作時間內必須佩戴工卡。未按規定佩戴工卡者,每發現一次罰款50元,若工卡殘舊、破損、汙染,憑舊工卡到人事培訓部補辦換領,工卡遺失補辦每次扣款30元。
(2)員工必須按規定的工作時間親自打卡。除因工作需要連班的崗位,其他員工必須每天打卡三次,即上午上班、下午上班、下午下班,但下午上班最多提前45分鐘打卡。未按規定次數打卡,按未出勤處理。
(3)員工因公外出或考勤機出現故障無法打卡時,須及時將考勤卡交許可權責任人簽字說明。一般員工交部門負責人籤卡,經理助理級以上交分管領導籤卡,未打卡也未及時補籤者,按未出勤處理。
(4)嚴禁代(請)他人打卡,違反者第一次給予雙方扣發當月工資50元,第二次下浮工資一級的處分,第三次辭退處理。
(5)考勤卡如有遺失及時到人事培訓部補辦,補辦必須出具經部門負責人簽字確認失卡期間在崗的證明。
(6)嚴禁在考勤卡上亂塗亂劃,對打卡不規範,描寫或塗改考勤卡者,一律按未出勤處理。
(7)員工必須按規定順序插放考勤卡,保持考勤卡插放整齊。未按規定插放者或自帶考勤卡者每次扣款30元。
(8)規定上班時間或公司組織培訓及安排節假日值班無故不到崗或到崗後擅離者,視為早退或曠工。
(9)遲到、早退的有關規定:上班時間已到而未到崗者,即為遲到,未到下班時間而提前離崗者,即為早退。無故遲到、早退15分鐘以內者,每次罰款20元。無故遲到、早退15分鐘以上,30分鐘以內者,每次罰款30元。無故遲到、早退30分鐘以上,1小時以內者,每次罰款50元。無故遲到、早退1小時以上者,按曠工處理。
(10)曠工不到半天按半天處理,超過半天不到一天按曠工一天處理,曠工半天扣一天工資,曠工一天扣三天工資,曠工兩天依此扣六天工資,連續曠工三天或月累計曠工五天按自動離職處理。
(11)員工請假期間考勤參照4.2條款有關規定處理。
4.1.3相關規定
(1)人事培訓部定期對員工出勤情況進行檢查,檢查情況記錄於員工考勤卡上,報分管領導稽核同意後生效。
(2)員工考勤卡由人事培訓部每月26日統一發放,並根據考勤卡、請假單、人員變動等情況稽核統計當月員工出勤情況,呈各級領導稽核批准後於次月三日前報財務一分部核發工資。
(3)公司管理人員、工程技術人員、保安員滿勤天數界定為當月實際天數減去當月星期六、星期天的天數,保潔員、綠化員、後勤人員滿勤天數。
(4)公司所有需輪班的部門,如工程維修部、經營部、客戶服務中心值班室、保安部均需將次月排班表交分管領導稽核後,於當月二十五日前報人事培訓部備案,作為考勤檢查的依據。排班情況若有變動,部門負責人須及時以書面形式知會人事培訓部。
(5)部門負責人須協助人事培訓部對員工出勤情況進行進行監督檢查,及時將異常情況反饋人事培訓部。
4.2請休假管理規定
4.2.1請假程式
(1)員工先到人事培訓部領取《請假單》(附表1),按要求填寫並履行逐級審批手續後,由本人將《請假單》及考勤卡交人事培訓部核實,待工作交代清楚後,方可離開公司。審批手續未結束離開者,一律按曠工處理。
(2)人事培訓部及時登記員工年度請假記錄於員工考勤卡。
(3)員工假期結束後首先到人事培訓部銷假,並取回考勤卡,然後到所在部門報到。凡未按規定到人事培訓部辦理銷假手續者,一律按曠工處理。
(4)假期間因事不能按時上班,須請示部門負責人,得到同意後方可續假,並由部門負責人及時知會人事培訓部。續假結束後須於24小時內到人事培訓部補辦手續。逾期不補辦或未經相關領導批准而超假者,一律按曠工處理。
4.2.2請假審批許可權
(1)公司保安員、保潔員、綠化員及後勤人員請假,經部門負責人批准,分管領導審批後生效。
(2)除上述人員的一般員工請假,三天以內經分管領導審批後生效,三天以上經總經理審批後生效。
(3)主管(包括工程師)以上幹部請假,一天以內由分管領導審批後生效,一天以上必須經總經理審批後生效。
(4)部門經理助理以上幹部請假,不論請假時間長短都必須經總經理審批後生效。
(5)任何人員請帶薪假,不論請假時間長短都必須經總經理審批後生效。
4.2.3事假
(1)請三天以內的事假,至少提前半天申請,請三天以上的事假,至少提前兩天申請,按審批許可權批准後方有效。
(2)一次性請事假不得超過二十天。試用期內的員工原則上不得請三天以上的假期,特殊情況經總經理批准除外。
(3)事假期間按比例扣發當月工資,計算方法為:本月全勤應發工資/應出勤天數X請假天數。
(4)當月事假超過五天或累計超過七天,扣發季度獎或年終獎的當月份額。
4.2.4病假
(1)員工因病請假,應出具鎮級以上醫院證明(一天內免附證明),並按審批許可權批准後方有效。
(2)員工請病假不得超過一個月,特殊情況(如重病住院)除外。
(3)遇本人重病或住院時,可先由他人代請假,事後向人事培訓部提供有效病假證明。請假證明及手續不齊全者,按事假處理,弄虛作假者,按曠工處理。
(4)病假期間按比例扣發當月工資,計算方法與事假相同。
4.2.5婚假
(1)在公司工作滿一年以上的員工,且符合國家《婚姻法》結婚條件,可享受有薪婚假三天,按審批許可權批准後方有效。
(2)凡婚假提前三天申請,婚假結束後,必須向人事培訓部提供有效結婚證明,否則視為事假處理,弄虛作假者,按曠工處理。
(3)請三天以上的婚假,其餘天數視為事假,但共計不超過二十天。
4.2.6喪假
(1)員工直系親屬(父母、配偶、子女)去世,給予帶薪喪假三天。
(2)員工請三天以上的喪假,其餘天數視為事假,但共計不超過十天。
4.2.7探親假
(1)員工在公司工作滿一年以上,可根據實際情況酌情給予探親假十天。
(2)按規定享受的探親假計發全額工資。
(3)員工休探親假,遇節假日及公司規定的休息日,不再順延假期。探親假不得與其他假期連休。
4.2.8法定假
(1)員工依法可享受的國家有薪法定假為:元旦一天(1月1日),五一勞動節三天(5月1日、2日、3日),國慶節三天(10月1日、2日、3日),春節三天(農曆初一、初二、初三)。
(2)員工在法定假日期間加班的,按崗位基本工資的三倍計發加班工資,或給予同等天數的補休,補休後公司不再計發加班工資;補休原則上安排在當月休完。集團公司另有規定,參照集團公司相關規規定執行。
4.2.9產假
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4.2.10工傷假
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4.2.11公假
員工參加與工作相關的專業技能培訓(如,物業管理崗位培訓)或參加國家規定的社會活動,經總經理同意後可享受公假,公假髮給全額工資。
4.2.12員工請休任何假期公司一律不報往返路費,遇節假日不再順延另計。
5.0考核辦法
5.1綜合勞動紀律依據員工出勤率、請假天數累計、違紀處罰次數實施考核。
5.2辦公室(人事培訓部)不定期對員工勞動紀律執行情況進行檢查,對違紀員工開具《員工違紀處罰單》(附表2),報分管領導稽核同意後生效。
5.3各部門發現本部門員工違紀行為,由部門負責人開具,《員工違紀處罰單》,呈分管領導稽核同意後報人事培訓部備案。
5.4員工違紀行為經查屬實,而本人拒接受者,加倍處罰或視情節輕重辭退處理。
5.5對每月累計違紀超過三次的員工,給予通報批評或根據違紀性質降級甚至除名。
5.6經審批後的《員工違紀處罰單》由人事培訓部留存。人事培訓部每月末統計彙總當月受處罰情況,呈總經理審批後,於次月3日前報財務一分部,在員工當月工資中扣罰。
5.7員工勞動紀律考核記錄作為員工加薪、調職的重要依據之一。
6.0附則
6.1本辦法自發文之日起執行,原有相關規定自行廢止。
6.2本辦法由人事培訓部負責解釋。
勞動紀律管理制度15
一、目的:
為了加強本車間的勞動紀律管理工作,以明確各小組、各崗位的職責範圍,做到有章可循,使車間的管理工作規範化、標準化、制度化,特制定如下各項管理制度。希望車間全體同仁本著對公司高度負責的精神努力工作,積極配合,為公司發展,個人利益盡職盡責。
二、物件:
車間全體人員
全體人員要學習、遵守公司制定的各項制度,認同公司的發展理念,牢記和理解公司的質量方針和質量目標。
1、早上上班必須提前十分鐘到車間全體集合。由組長列隊、清點人員,然後開早會(週六、週日除外),宣導勞動紀律和生產事項。對於早會遲到、早退者給予申戒一次處分,未參加早會者給予警告一次處分。
2、上班時間有廠服者必須穿廠服上班,配帶好廠牌;上班時間嚴禁穿拖鞋、涼鞋、高跟鞋、短褲、裙子等;車間內嚴禁散發、赤膊上陣;嚴禁在車間禁菸區吸菸。以上以經發現給予口頭警告和申戒一次,若再犯者給予警告一次,超三次(含三次)給予小過一次處分。
3、上下班必須按照公司規定的作息時間,不準遲到、早退、曠工等。親自刷卡,不得託他人或代他人刷卡,違犯者按公司有關制度處理。
4、上班期間嚴禁帶食物到生產現場或吃零食;不準消極怠工、睡覺、打鬧、妨礙生產、無故離崗、串崗等違章事宜。以經發現按廠規廠紀處罰,根據事態的嚴重性,相關責任人負連帶責任。
5、本車間員工要服從車間管理人員的合理按排,認真及時完成各項生產任務員工和管理人員互相幫助、互相理解、互相監督,以公司、生產利益為重。車間要建立和形成公正、透明的體制,全體人員都有提出合理意見的權力和義務,做到誰優獎誰,誰犯懲誰。
6、各小組師傅、技術員、代班協助科長做好車間生產按排、產品品質控制與勞動紀律,做好制度的宣導和執行,做好責任區域的環境衛生,生產現場要規範的排放整齊,半成品及成品按指定位置擺放,並加以標識;認真督導員工填寫流程卡,並卻保流程卡的正常流通。所有管理人員要以身作則,發揚服務生產、服務員工的精神。
7、下班前依據自己所加工的工件大小、交貨的難易度,提前相應時間停機(不能超過10分鐘),對自己工作範圍內的區域清理乾淨,廢料和有用料放到指定位置,嚴禁混放,並且關閉好相關電源、門窗,有秩序的排隊下班。每逢星期六下午下班提早15分鐘做好車間大掃除。
8、車間人員要認真學習公司制定的裝置管理制度,執行裝置保養全員參與。每天早上上機之前認真維護和擦理自己保養的裝置和其他事項,並填寫當日的保養卡記錄,不得少寫或超日填寫。若發現保養未做到位或未做,先口頭警告,次犯給予申戒一次處分。
9、全體人員要愛護公司財物、消防器材、生產工具和生產裝置,因生產而領用的工具自行保管,用後歸還,如有人為損壞或遺失,照價賠償;嚴禁亂塗、亂貼等不良現象。
10、所有人員對車間物料控制負責,確保材料充分利用,減少浪費,嚴重者給予處罰或照價賠償;嚴禁工作臺下隨處可見物料,每位人員對交期負責,對師傅交待的任務按期定量完成,製程中所用到的棧板必須擺放整齊。
11、所有人員必須對產品的品質負責。生產前籤核相應樣板,生產中按樣板隨時自檢,確保工序半成品、成品品質合格率在99%以上。具體見《車間生產品質管理制度》。
12、員工必須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安全原則。保持安全通道暢通,嚴禁堵塞。所有人員必須會正確使用滅火器、消防栓等。
13、所有員工必須對自己負責,心中時刻擁有我要安全之理念。盡全心做好防範措施,絕不可抱有僥倖心理,加強自衛意識做到不傷害自己,不傷害他人,不被他人傷害。
14、全體人員嚴禁在車間或廠區內打架罵人,行事嚴重或態度惡烈者一律開除,不再騁用。先動手者還給予紀律處分後開除。事態嚴重者送交公安機關處理。
15、全體人員在車間內都對自身的行為負責。車間將嚴格執行《車間員工獎懲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