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兒園安全保障制度(精選17篇)

幼兒園安全保障制度(精選17篇)

  在發展不斷提速的社會中,人們運用到制度的場合不斷增多,制度是指一定的規格或法令禮俗。制度到底怎麼擬定才合適呢?以下是小編收集整理的幼兒園安全保障制度,歡迎閱讀與收藏。

  幼兒園安全保障制度 篇1

  1、外出看電影及春遊要有明確的目的,要注意動靜交替,注意運動器具要適合幼兒的年齡特點,時間不宜過長,沿路乘車、過馬路要確保幼兒的安全,上下車、進出口要清點人數,以免遺失幼兒。

  2、要向幼兒進行安全教育增強幼兒自我保護能力,不要亂奔亂跑,進園後不能擅自離開幼兒園,教會幼兒知道幼兒園的名稱、家庭地址、父母的名字等,不能隨意地支差幼兒到別處替老師取物,防止出意外事故。

  3、教育幼兒不帶危險品到幼兒園(如:別針、鈕釦、夾針、小刀等物)防止異物落入口腔、鼻腔等,每天晨檢時要注意幼兒帶的物品。

  4、園內煙燻、廚房火種等要有人負責。

  5、衛生老師負責保管幼兒園的藥物,內服藥,外服藥要有名字,有明顯的標誌,過期變質的藥物及時處理。有毒藥物要謹慎保管。防止服藥或注射發生錯誤。

  6、發現有不安全因素要及時處理。

  7、廚房嚴禁幼兒入內。熱湯、熱菜、熱開水要放在安全的地方,開飯時一定要注意幼兒安全,防止事故傷人。

  8、凡是幼兒經過的地方及活動場所要經常檢查,不準亂放雜物。

  9、在園內不私自使用電器用具,錄音機用好切斷電源。

  10、外出活動隨手關燈、關電扇、關水龍頭,錄音機平時鎖在櫥內。

  幼兒園安全保障制度 篇2

  一、幼兒園要注意房屋、場地、玩具、用具及運動器械的使用安全,定期檢查,及時維修,避免觸電、砸傷、摔傷、燙傷及火災等重大事故。

  二、定期向幼兒及家長宣傳安全知識,在幼兒園在危險的地方張貼醒目的安全警戒標誌,提高幼兒的安全意識和自我保護的能力。

  三、加強教職工的職業道德教育,對幼兒堅持正面教育,嚴禁態度粗暴,動作生硬,體罰或變相體罰。

  四、認真貫徹衛生防疫部門下達的有關食品衛生的規定,嚴把食品的進園關和食品入口關,嚴防食品中毒事件的發生。

  五、幼兒園組織的各項活動都應以幼兒的安全第一要素,進行認真細緻的事先準備,考慮周詳,嚴禁帶幼兒到危險的地方開展活動。

  六、幼兒來離園嚴格實行安全接送制度,並由門衛加強管理,防止幼兒出大門走失,禁止幼兒出大門走失,禁止外來人員來園玩耍、借宿。

  幼兒園安全保障制度 篇3

  第一條為加強幼兒園安全管理,維護幼兒園正常的教學秩序,保障幼兒園各項工作的順利進行,確保幼兒生命與財產的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一、安全保衛

  第二條堅持門衛值班制度,實行來客來訪登記,經門衛或園長允許後在傳達室等候接待。不得隨意進入教室。

  第三條嚴格執行交接班制度,做到人、事、物交接準確無誤。

  第四條節假日值班人員要加強巡視,發現盜警、火警等情況要及時施救並向有關部門報告。

  第五條定期檢查房舍、裝置、大型玩具的安全,及時維修損壞的設施並採取保護措施,消除安全隱患。

  第六條嚴禁幼兒觸控電器開關、電熱裝置。嚴禁幼兒去鍋爐房、廚房、水房等不安全的地方。

  第七條教育幼兒遵守紀律,增強自我防護意識;幼兒離開班級時,必須經老師允許並有老師監護。

  第八條對幼兒進行安全知識教育,嚴格執行接送卡制度;大門上鎖,防止幼兒私自跑出園外或被接錯。

  第九條對幼兒進行互助友愛教育,幼兒出入教室、上下樓梯時要有老師看護,做到不擁擠、不打鬧、互相幫助,秩序井然。

  第十條教育幼兒不做危險的事情,不採食花草種子,不把小物品或玩具放在嘴裡,飯菜經降溫處理後再用。

  第十一條工作人員下班時要關好門窗,關閉電源,做好安全防火、防盜工作。

  二、飲食安全

  第十二條炊事人員必須持有效的健康證件上崗,認真執行食品衛生法規和有關部門的制度,養成良好的衛生意識。

  第十三條嚴禁採購腐爛變質的食物,購進原材料要求無毒、無害,採購成品、成型食物應向廠家索取衛生許可證或有關部門證件,符合食品衛生標準和營養要求。

  第十四條庫存食品要生熟分開,防止交叉感染;包裝食品要離地存放,散裝食品要用容器加蓋存放,注意保質保鮮。不與非食品混放並採取“三防措施”。

  第十五條食品的洗切、加工必須遵守“一洗、二浸、三燙、四炒”的烹飪程式,飯菜煮熟煮透,符合衛生要求,保證不受汙染,嚴防食物中毒事故發生。

  第十六條加工用具、容器、餐具要嚴格遵守消毒、保潔規程,嚴防二次汙染事故的發生。

  第十七條嚴禁閒雜人員進入工作間。工作人員應注意個人衛生,工作時穿戴工作服、帽,要保持室內外環境衛生。

  三、藥品安全

  第十八條內服、外用藥品要註明標識,分類存放,要放在幼兒夠不到的地方。

  第十九條給幼兒服藥時要仔細核對姓名、藥名、藥量,避免誤服或過量。

  第二十條未經醫務人員許可,不得隨意給幼兒服藥,以防醫療事故的發生。

  第二十一條醫務人員要嚴格遵守值班制度,不得擅自離崗;幼兒出現緊急病情時,要迅速送醫務所或醫院救治。

  第二十二條醫務人員要提高醫療保健和處理應急事故的能力。

  四、活動安全

  第二十三條組織幼兒外出活動時要清點人數並注意交通安全,醫務人員要備藥箱跟隨。

  第二十四條活動內容要符合幼兒年齡和心理特點,不能組織幼兒參加有危險的活動,確保活動過程中的安全。

  第二十五條組織幼兒活動時,教師和工作人員要密切監護活動全過程,不得閒談或擅自離開,以防意外事故發生。

  第二十六條教師或保育員交接班時要點清人數,記入檔案,防止出錯。

  第二十八條加強紀律教育,提高防火、防水安全意識,提高自我保護能力,做到防患於未然。

  五、工作落實

  第二十九條各項安全工作均有一把手負總責,安全副職具體抓落實,本著“一崗雙責”的原則抓好各項安全工作。

  第三十條建立各項安全工作檔案、各種應急預案,確保各項安全措施到位。

  幼兒園安全保障制度 篇4

  一、幼兒來園和離園教師負責照顧,交接班不能有空檔,必須清點幼兒人數。

  二、幼兒戶外活動要有明確的目的,要注意動靜交替;要適合幼兒的年齡特點,時間不宜過長,活動前後一定要清點幼兒人數,確保幼兒的安全。

  三、向幼兒進行安全教育,不要打鬧亂跑,進園後不得擅自離開幼兒園。增強幼兒自我保護意識,使幼兒知道幼兒園的名稱、具體地址、父母姓名等,防止意外事故,提高幼兒自我保護能力。

  四、加強每天晨、午檢工作,教育幼兒不要帶危險品來園(如:別針、紐扣、尖針、玻璃球、小刀、小豆豆等),防止異物落入鼻腔、口腔、耳內。

  五、園內各活動室要定期消毒,消毒時防止人員入內。

  六、每天下班前要對全園各活動室進行檢查。如:教室、廁所等,防止幼兒遺留在室內。

  七、園長每天早晚要巡視一遍園所,發現有不安全因素要及時處理,教師在活動中發現不安全因素及時報告。

  八、意外事故及時採取相應措施,包括家長工作。然後必須寫出事故報告,並根據產生影響程度、情節輕重給予處理。戶外活動和放學老師負責,其他時間由當班老師負責。

  九、熱開水要放在幼兒碰不到的地方,防止燙傷事故。

  十、凡是幼兒經過的地方及活動場地要經常檢查,不準亂放雜物。

  十一、幼兒玩大型玩具要加強監護,隨時糾正幼兒的不安全動作,組織活動要有秩序。活動完後,要清點幼兒人數。

  十二、幼兒室內外活動時,教育幼兒不大聲喧譁,要有秩序、不亂跑亂撞,劃定活動範圍,所有教師到位。

  十三、幼兒各環節的安全防護措施一定嚴格執行,針對具體情況對幼兒加強常規教育,不得有半點疏忽。

  十四、堅持正面教育,嚴禁態度粗暴、動作生硬、體罰、變相體罰幼兒,杜絕因上述情況造成事故。

  十五、值班時不會客,不打、接電話,如有急事,須經領導同意後予以安排。

  十六、值班教師下班前,檢查並關閉門窗、水管、電源等。

  幼兒園安全保障制度 篇5

  一、安全教育措施

  1、成立安全工作領導小組,全面領導幼兒園安全工作。每月組織召開安全辦公會,對各部門存在的安全隱患問題,提出處理辦法與意見,每月組織一次安全大檢查,對派查出的問題責任到人,限期整改。

  2、加強宣傳教育,強化安全意識:

  (1)每學期幼兒園開展一次“安全教育月活動”,舉辦一次安全教育知識培訓講座等相關的形式多樣的安全教育活動,利用升旗儀式、班會、廣播、網路等途徑廣泛宣傳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和緊迫性,強化師生的安全意識。

  (2)定期召開家長會,建立學校、社群、家庭“三結合”的安全教育網路。

  (3)利用每年的安全教育宣傳週活動,強化安全教育,提高師生的安全防範意識和自我保護意識。

  (4)每學期組織全園師生進行一次安全疏散、安全自救的演練。

  二、安全教育制度

  1、利用一日教學活動對幼兒進行安全教育、法制教育,普及安全知識,培養幼兒安全意識和自救能力。

  2、各班要重視自由活動管理,杜絕安全隱患,全體教師要嚴格執行幼兒園安全管理制度,切實抓好幼兒的安全,嚴防意外傷害事故的發生。

  3、加強對班級活動場地的安全檢查,確保活動安全,不組織存在安全隱患的活動。

  4、班主任經常性的對幼兒強化安全意識,進行有的放矢的安全教育,密切注意安全動態,多引導、多跟班、多觀察,杜絕自己管理範圍內的安全責任事故的發生,將安全教育貫穿於一日活動中。

  5、在進行戶外體鍛活動前,要仔細檢查各類器材的安全狀況,發現有不安全隱患的問題立即彙報,並停止活動,嚴防事故的發生。

  幼兒園安全保障制度 篇6

  一、電源線路、自來水管道、煤氣裝置在設計時,必須充分考慮發展的需要,施工時要嚴格按照有關規定進行施工。對陳舊老化、超負荷的電源線路,必須有計劃地逐步更換。一時難於更換的,必須在確保安全的條件下,採取特別防護措施,否則,必須暫停使用。

  二、電源線路必須安裝可靠的保險裝置,並正確使用保險絲,確保用電安全。禁止使用銅線和其它非專用金屬線當保險絲使用。新建專案必須安裝漏電保護裝置。

  三、所有電路安裝、電器操作的人員,都必須經過專業培訓,考試合格後,才能上崗。接觸電源必須有可靠的絕緣措施,並按規定嚴格進行檢查,防止觸電事故的發生。

  四、所有用電場所必須執行“人走電關”的規定,人員離開用電場所或電器裝置不使用時,要關閉總電源。24小時用電的裝置,必須有專人值班,隨時掌握用電的安全情況。

  五、電器在使用過程中,發生打火、異味、高熱、怪聲等異常情況時,必須立即停止操作,關閉電源,並及時找電工檢查、修理,確認能安全執行時,才能繼續使用。

  六、安全用電用水用氣必須堅持定期和不定期檢查制度,總務處組織自查並會同各部門進行抽查,發現隱患及時整改。

  七、任何單位和個人都必須嚴格遵守安全用電規則,嚴禁私拉亂接電

  源,嚴禁違章違規使用電器,嚴禁電源線路超負荷使用。對於違規違章用電的單位和個人,全體師生員工都有檢舉和監督的義務。

  幼兒園安全保障制度 篇7

  1、幼兒安全教育“五不”。不觸控各種電器開關;不亂食花、草、種子、藥物、食品;不把小物件銜在口中;不把髒東西和危險品放在口袋裡;不隨便離開老師。

  2、上課及活動時間教師不得與人聊天,不得離開幼兒,要時刻關注每個孩子,讓所有孩子始終處於老師視線之內。一般情況下,不接電話和會見客人。

  3、活動前做“三檢查”(即檢查場地、裝置、幼兒情緒和衣著):“一交代”(向幼兒交待紀律與玩法);活動時注意觀察幼兒活動內容和方式;活動後清點幼兒人數並總結講評。

  4、拿飯、拿水時要打招呼,要躲開幼兒走。剛煮沸的湯和水要放在幼兒碰不到的地方。開飯時,飯菜、湯不燙手時才能讓幼兒端,飯、菜、湯不能從幼兒頭上過。

  5、不讓幼兒接觸電源開關、刀器、滾水和火

  6、下班前要仔細核對幼兒人數;關好門窗;關閉電器並關閉開關;鎖好貴重物品。

  7、幼兒受傷後,帶班老師要冷靜沉著,耐心詢問,仔細檢視傷口。如果是燙傷要迅速離開熱源,是骨折要固定好傷口位置,再迅速護送到醫院。

  8、發生事故後,要立即報告園長。

  幼兒園安全保障制度 篇8

  一、安全保衛小組負責全園安全保衛工作,定期召開會議,每逢節假日前對全園教職工進行安全教育。

  二、來客需登記,凡推銷、聯絡業務人員經同意後方可人內。

  三、節、假日安排專人值班。

  四、本園宿舍不留宿非本宿舍人員。

  五、重視安全裝置的使用,每學期檢査一次滅火器材的放置情景,按期更換,保證效能。有關人員及值班人員瞭解滅火器及消防栓的位置,便於取用。

  六、嚴格執行幼兒接送制度,門衛要堅守崗位,防止幼兒擅自離開。

  七、使用電器、機械裝置要嚴格執行操作規程。

  八、工作人員下班時要關好門窗、水龍頭、電燈、空調、錄音機、洗衣機、電視機、天燃氣等,檢査完畢後將門窗鎖好,下班後安全保衛負責人要對全園進行一次巡視,做好防火、防盜工作。

  九、一切消毒、藥物專人管理,幼兒帶藥到幼兒園,要求家長必須親自交到教師手中,並寫清姓名、用法、用量、時間,給孩子服藥要核實準確,並要求家長簽字。

  十、園內出現安全事故後,要追究職責,根據情節輕重、職責大小給予不一樣處罰。

  幼兒園安全保障制度 篇9

  為保證學校財產和師生的人身安全不受損失,學校制定安全檢查制度,層層簽定安全協議書,及時從細、從嚴、從快處理各項事故隱患,杜絕人身傷害事故的發生。

  一、落實層層責任制,實行責任追究制度。

  1、學校內部安全責任人應向校長負責,做到全面指導,細緻檢查,及時整改工作。

  2、各類各室責任人應向安全責任人負責,做到安全隱患上報及時,整改及時。

  二、檢查時間:

  1、每學期初、中、期中,各類項檢查一次。

  2、其它專案檢查如鍋爐房,取暖前檢查維修,停暖後檢查維修。

  3、突發檢查,隨上級安排進行。

  三、檢查實行責任制:

  1、各類各室責任人必須時時檢查室內器械,始終處於良好狀態,發現問題及時處理和上報,不得隱而不報。

  2、學校檢查責任人,在檢查時必須認真、細緻、從快徹底,不能解決的及時上報學校,不得馬虎,不得隱而不報。

  3、學校建立安全臺帳,將安全檢查的時間內出現的問題,發現的隱患、整改效果一一記錄入檔,以備後查。

  幼兒園安全保障制度 篇10

  一、不要讓孩子攜帶貴重物品,危險品入園,幼兒入園前家長要檢視幼兒口袋,如發現有危險品應馬上取出,並對孩子進行教育。

  二、請家長每天8:30分之前將孩子送入園,家長必須把孩子交到老師或是保育員手中,這是為了孩子的安全,也是對孩子負責。

  三、一般不能讓孩子無故缺席,遲到、除孩子生較嚴重的病以外,孩子因各種原因不能上課,請事先向教師遞交請假條,並寫明原因。

  四、孩子的接送,原則是父母親自接送,如委託他人接送,為了安全,被委託人必須年滿18週歲以上,並提前通知老師,將委託人的姓名、性別、年齡、身高、特徵、衣著與孩子關係告訴老師。

  五、家長接孩子,為確保孩子安全,請有序在校門口接送孩子,不得擁擠,並要求家長接到孩子直接離園,不帶孩子在戶外活動場地玩耍,以防意外發生。

  六、穿行樓道時,教育孩子愛護樓道設施,有序行走,不得打、鬧、跑,以免發生碰接事故。

  幼兒園安全保障制度 篇11

  1、幼兒園教職工對所負責的安全責任區域內的安全隱患,要及時向幼兒園分管安全的行政領導報告或直接向園長報告。

  2、幼兒園安全領導小組必須在每季度30日前,書面向教育局安全工作領導小組彙報幼兒園季度安全工作情況。

  3、幼兒園對安全隱患的整改結果在規定的時間內向行政主管部門報告,對不能及時進行整改的安全隱患,要打報告說明原因並提出防護措施。

  4、值班人員要向幼兒園帶班領導報告每天的值班情況,對值班過程中的偶發事件或異常情況要在第一時間向幼兒園分管領導報告,並妥善處理。

  5、幼兒園發生安全責任事故或其它具有重大影響的事件,幼兒園安全事故第一責任人要在第一時間向教育行政部門電話報告,並在二小時以內書面報告教育行政部門。

  6、報告安全隱患應包括隱患的影響範圍、影響程度、以採取的應急措施、整改措施、整改資金來源及其保障措施、整改目標等,報告安全事故應包括髮生時間、地點、經過、人員傷亡情況、採取的急救措施、事故現場的保護措施等。

  幼兒園安全保障制度 篇12

  一、安全巡視保安人員應服從領導管理,認真維護幼兒園安全。

  二、準時上崗,穿戴規範,認真履行職責。

  三、定時、定點巡邏和不定時、不定點巡邏相結合。

  四、巡邏檢查應堅持全面巡查和重點部位詳查相結合的原則,必查部位:

  1、幼兒園整體情況;

  2、圍牆及周邊情況;

  3、辦公樓、教學樓、食堂及周邊等情況;

  4、消防設施、報警裝置。

  五、巡視時,每次應在監控探頭下露面,並記下時間,以備檢查。

  六、發現安全隱患和突發事件,應及時採取有效措施進行處置並記錄,必要時應向領導或有關部門報告。發現異常人員,應問清身份,進行勸導並記錄。

  幼兒園安全保障制度 篇13

  一、幼兒安全教育“五不”:不觸控各種電器開關;不亂食花、草、種子、藥物、食品;不把小物件銜在口中;不放髒東西和危險品在口袋裡;不離開老師。

  二、帶班時間教師不得與人聊天,不得離開幼兒,不允許幼兒離開老師的視野,不接電話和會見客人。

  三、活動前做“三檢查”(即檢查場地、裝置、幼兒情緒、衣著),活動時注意觀察幼兒活動內容和方式;活動後清點幼兒人數並講評。

  四、拿飯、拿水時要躲開幼兒走。剛煮沸的'湯和水要加蓋放在幼兒碰不著的地方。開飯時,飯菜、湯不燙手才能讓幼兒端,飯、菜、湯不能從幼兒頭上過。

  五、幼兒進食時不談笑,不含飯在口中就去做其它事。

  六、幼兒的藥品要寫好藥名和人名及喂量,洗衣粉、消毒液和潔廁精要寫好品名放置幼兒拿不到的地方。

  七、不讓幼兒接觸電源開關、刀器、開水和火。

  八、下班前要仔細核對幼兒人數,關好門窗,關掉電器、開關,鎖好貴重物品。

  九、幼兒受傷後,當班老師要冷靜沉著,耐心詢問、仔細檢視傷口。如果是燙傷要迅速離開熱源,是骨折要固定好傷口位置,再迅速護送到醫院處理。

  十、發生事故後,要立即報告醫生和園長。

  幼兒園安全保障制度 篇14

  1、建立健全幼兒園安全管理網路,成立幼兒園安全工作領導小組,實行分工負責,並把安全工作要求列入各崗位職責中。

  2、幼兒園要注意房屋、場地、玩具、用具及運動器械的使用安全,定期檢查,及時維修,避免觸電、砸傷、摔傷、燙傷以及火災等重大事故的發生。

  3、保健醫生必須妥善保管幼兒的藥品,病兒服藥時,必須仔細核對藥名、藥量、幼兒姓名按時給幼兒服藥。

  4、稀飯、開水、豆漿、湯要放在安全地方,冷熱適中後再給幼兒使用。

  5、定期向幼兒及家長宣傳安全知識,在幼兒園有危險的地方張貼醒目的安全警戒標誌,提高幼兒的安全意識和自我保護的能力。

  6、加強教職工的職業道德教育,對幼兒堅持正面教育,嚴禁態度粗暴,動作生硬,體罰或變相體罰,杜絕因上述原因造成的事故。

  7、認真貫徹衛生防預部門下達的有關食品衛生的規定,嚴把食品的進園關和食品入口關,嚴防食品中毒事件的發生。

  8、幼兒園組織的各項活動都應以幼兒的安全為第一要素,進行認真細緻的事先準備,考慮周詳,嚴禁帶幼兒到有危險的地方開展活動。

  9、幼兒來離園嚴格實行接送卡制度,並由門衛加強管理,防止幼兒出大門走失,禁止外來人員來園玩耍、借宿。

  10、嚴格現金管理制度,支票財務章按規定分開保管,現金儲存不超過200元。

  11、下班後,各班教師要負責關好門窗,電燈、電扇,整理好物品。門衛或值班教師要做好安全巡查工作,嚴防盜竊事件的發生。

  12、實行安全事故及時上報制度,幼兒園內發生重大傷害事故後,由安全聯絡員在2小時內及時向上級主管部門彙報情況,並報當地的有關部門。

  幼兒園安全保障制度 篇15

  全體教職員工必須高度重視幼兒安全,以安全為第一要務。保護幼兒安全,防止走失、受傷、中毒等事故的發生。

  一、家長接送幼兒制度:

  (1)來園:幼兒來園時間8:30止,須由家長送至教室交給班主任,

  (2)離園:幼兒離園時間4:00起,均由班主任送至門口。小託班—4:00,(小班部大門口)中大班—4:00,大門口(大班);小門口:(中班)。

  須由家長接,家長不進園,接送均在園門口,要求家長遵守時間,減少幼兒交叉感染機會,不讓陌生旁人領去,防止壞人冒領。

  (3)來園、離園時教室只開一扇門,防止幼兒隨人多走失,不空關幼兒。不讓幼兒單獨留在活動室或辦公室內。

  (4)把好園門。門衛堅守崗位,幼兒來園、離園時要密切注意,防止幼兒擅自離園,除來園、離園外時間關好園門。對外來人員要詢問登記,身份不明者不得進園。嚴把大門不得丟失幼兒。

  (5)加強晨檢。不讓幼兒將危險品帶入園內(如:別針、珠子、尖針、小刀等物)。

  (6)藥品保管。保健員保管好各類藥物。幼兒帶來藥物必須妥善保管,喂藥時要仔細核對,要三查(姓名、藥品、劑量),防止發生錯誤。

  二、交接班制度

  (1)嚴格執行交接班制度。交接班時要點清兒童人數,交代安全情況,交接清楚後方可離崗,離崗時間11:30。

  (2)幼兒在園所內發生任何異常情況,無論大小,無論後果如何,值班人員都必須如實交班。

  (3)值班護導。每天安排早晚值班,巡查幼兒安全,安排教師早晚延時護導,護導與帶班者均應不缺勤、不遲到、不離崗、互報人數。認真做好護導工作。

  三:教職工安全教育制度:

  (1)安全教育。向教職工和幼兒進行安全教育,提高教職工的安全防範意識,規範操作,加強幼兒自我保護意識。

  (2)全日觀察。教師配合保健員加強對幼兒的全日觀察。午睡時要加強巡視,不準用被蒙幼兒,防止窒息高燒昏厥等意外事故發生。

  (3)外出安全。幼兒外出散步、參觀等要有2人以上帶領,嚴禁1人獨自帶班外出,春遊等活動上下車、進出口要清點人數,並注意運動器具的安全。

  (4)食品安全。嚴格把好食品質量關(另有食品安全制度)。家長幼兒不能將食品帶進園。

  (5)防止燙傷。廚房嚴禁幼兒入內,熱的湯、菜、飯、開水要放在安全的地方並加蓋,不準放在地上,防止燙傷、防止汙染,茶水桶加鎖。

  (6)每二週由安全專檢員及保健主任進行園舍、器具、設施、裝置電線用電安全的安全檢查,發現不安全苗子,及時處理,消除不安全因素。避免觸電、砸傷、摔傷、燙(燒)傷等事故的發生。妥善開關門窗,要用搭鉤和椅子等及時固定門窗,防止碰碎玻璃,刺傷、軋傷幼兒。凡幼兒經過的地方及活動場所經常檢查,無尖銳危險物,不亂放雜物,保持通道通暢。

  (7)滅蟲藥物保健員專人負責投放,並記錄好投放堆數,嚴格投放時間,在雙休日投放,下週一早上有二來園前全數收回,並嚴禁放在班上。

  (8)認真做好各類記錄:

  (1)認真記好晨檢記錄—保健員

  (2)全日觀察記錄—班主任

  (3)家訪記錄—班主任、保健員

  幼兒園安全保障制度 篇16

  為保證幼兒園正常教學秩序,保護幼兒健康成長,確保國家(園產)不受損失,杜絕或儘量減少安全事故的發生,遵循“注意防範、自救互救、確保平安、減少損失”的原則,根據本地實際情況,制定本管理制度。

  1、園長是幼兒園安全工作的第一責任人,幼兒園安全工作由園長領導下的安全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各室向領導小組分管領導負責,實行責任追究制。

  2、幼兒園每月要對幼兒進行有關安全方面的知識教育,教育形式應多樣化;每班每週應有針對性的對幼兒進行安全教育。要對幼兒進行緊急突發問題處理方法、自救互救常識的教育。緊急電話(如110、119、122、120等)使用常識的教育。

  3、有重大事故立即上報。園內外幼兒出現的重大傷亡事故一小時以內報告教育局;幼兒出走、失蹤要及時報告;對事故的報告要形成書面報告一式二份,一份報教育局,一份報公安派出所,不得隱瞞責任事故。

  4、建立健全領導值日;加強幼兒園教育、教學活動的管理,保證幼兒園的教學秩序正常;負責幼兒園安全保衛的人員要經常和轄區的公安派出所保持密切聯絡,爭取公安派出所對幼兒園安全工作的支援和幫助。

  5、加強對教師的師德教育,樹立敬業愛生思想,提高教學水平和質量,隨時注意觀察幼兒心理變化,防患於未然,不得體罰和變相體罰幼兒,不得將幼兒趕出教室、幼兒園。

  6、外單位或部門借用幼兒上街宣傳或參加慶典活動以及參加其他社會工作,未經鎮教管中心領導批准、園長辦公會同意,不得擅自組織參加。不得組織幼兒參加救火、救災等。

  7、幼兒園還要教育幼兒遵守幼兒園規章制度,按時到校、按時回家,防止意外事故發生。

  8、幼兒園要定期對園舍進行安全檢查,發現隱患及時消除,情況嚴重的,一時難以消除要立即封閉,並上報鎮政府和教育局。

  9、幼兒園要經常檢查校內圍牆、欄杆、扶手、門窗、樓梯以及各種體育、課外活動、消防、基建等設施的安全情況,對有不安全因素的設施要立即予以維修和拆除,確保師生工作、學習、生活場所和相應設施既安全又可靠。

  幼兒園安全保障制度 篇17

  1、園長負責對全園的安全防火工作進行監督、檢查,做好義務消防隊的組織建設和業務培訓,開展經常性的防火宣傳。

  2、定期檢查電線、開關、插座等用電安全,嚴禁使用不合格的保險裝置,禁止超負荷用電;燈泡和電熱器不要靠近易燃物。

  3、要經常檢查和更新消防器材裝置。消防器材的更換、維修和配置,由專人統一負責。

  4、人人重視防火安全,增強消防安全意識。一旦有火情,人人都要自覺參與撲火。全園工作人員嚴格管理各自使用的場所、房屋,誰用誰負責,責任落實到人。

  5、食堂應謹慎用火,做到火不離人,每天下班應檢查封閉爐灶;定期檢查廚房電源並做好記錄工作。

  6、教育幼兒不玩火,教育教職員工節假日按有關規定燃放煙花爆竹,幼兒園內不得吸菸,防止發生火災事故。

  7、定期組織開展消防培訓工作並組織消防疏散演習活動。

  8、必須增強防火安全意識,經常觀察,發現隱患,認真研究,採取措施,及時消除安全隱患。

  9、在無火警的情況下,任何人不得擅自動用消防器材、消防設施,發現者視情節給予罰款等處理,因擅自動用造成嚴重事故者追究其法律責任。

  為了確保我園全體師幼的安全,防止意外事故的發生,把損失減少到最低的限度,我園結合本園的實際情況特制定以下安全隱患排查制度。

  1、安全隱患排查範圍:園內:園內的建築(如園舍、圍牆等),電路,消防設施、安全保障設施、活動場所及安裝的有關器械、食堂、幼兒用具等;園外:園外周邊環境、幼兒上下學道路周邊等。

  2、安全隱患排查時間:園內每週進行一次;校外根據各時期的專項隱患排查活動進行;各種自然災害發生前後各一次(如颱風、暴雨等)。

  3、排查人員組成:每組排查人員不得少於兩人,必須有安全知識和排查能力的人擔任,幼兒園領導必須參加。

  4、每次排查,必須用文字的形式記錄在冊。

  5、在排查的過程中,發現問題及時整改,無法及時整改的要制定時間表,在今後檢查中落實。如發現的問題是本級無法完成整改的,應及時撰寫報告後逐級上報,儘快圓滿解決問題。

  6、在排查的過程中,如果遇到不能下結論的問題,應請有關部門或幼兒園相關領導進行鑑定,以防事故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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