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兒園教師護學崗工作制度(精選9篇)
幼兒園教師護學崗工作制度(精選9篇)
在發展不斷提速的社會中,越來越多人會去使用制度,制度是指在特定社會範圍內統一的、調節人與人之間社會關係的一系列習慣、道德、法律(包括憲法和各種具體法規)、戒律、規章(包括政府制定的條例)等的總和它由社會認可的非正式約束、國家規定的正式約束和實施機制三個部分構成。到底應如何擬定製度呢?下面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幼兒園教師護學崗工作制度(精選9篇),供大家參考借鑑,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幼兒園教師護學崗工作制度1
一、熟悉和掌握消防法規和本單位消防工作管理制度及應急措 施,熟悉消防重點部位的佈局、建築特點,防火區域及疏散 通道走向,消防裝置的配置情況。
二、熟練掌握和應用火警監視裝置效能,嚴格操作規程,嚴格消 防裝置的使用和管理。
三、堅守崗位,忠於職守,密切監視火災報警系統,認真做好值 班記錄。做到不脫崗、不睡崗、不做與工作無關的事情。
四、發現火警訊號或接到報警時,要進行實施檢視,並及時將著 火地點、火勢情況、燃燒物質、報告人姓名、撲救情況向有 關領導報告,並以最快的速度向公安消防部門報警,做好詳 細記錄。
五、 對消防裝置要定時進行維修保養, 裝置發生故障要及時維修, 並向領導報告。
六、嚴格執行交接班制度,當班未處理完的事項及重大問題要交 接清楚,並進行實地檢查交接和簽字。
七、 工作人員依照規定接受消防安全專業培訓, 並做到持證上崗。
八、外單位到中控參觀、培訓、維修、查閱資料等,均應報保衛 部經理同意批准,並按規定進行登記備案。
九、中控室為酒店要害部位,工作人員在中控內不準接待親友和 會客,無關人員一律不得入內。
幼兒園教師護學崗工作制度2
1、門衛人員要堅守工作崗位,認真履行職責,嚴格執行門衛安全管理制度,嚴禁閒雜人員進入園內,確保教職工及幼兒的人身安全和幼兒園財產的安全。
2、值班期間不得擅離工作崗位,不串崗,做好外來人員的查詢登記工作,嚴把第一關。
3、外來人員(家長、其他辦事人員)到我園辦事,門衛值班人員要仔細登記人員來園時間、離園時間、找誰、辦什麼事,離園時核實登記。發現行為異常或攜帶不明物人員要提高警惕,及時報告,經主管領導同意後,方可登記入園。
4、平時要關鎖好大門。中途有幼兒的家長來接幼兒,門衛值班人員要仔細詢問事由,還要與被接幼兒的當班教師核實,防止幼兒誤接和丟失。
5、門衛人員要做好幼兒園周邊環境的安全秩序維護工作,嚴禁各種車輛進入幼兒園,儘量保持幼兒園大門、安全出口暢通無阻。發現幼兒園周邊環境存在安全治安隱患要及時報告。
6、做好幼兒園的防火巡查工作,並做好巡查記錄。
7、下午下班之前要做好清園工作,並與值班教師進行交接。
幼兒園教師護學崗工作制度3
1、每日帶班領導要24小時負責幼兒園安全和各項事務的處理,帶班領導要分配好值班教師的工作,明確職責,夯實責任。
2、在戶外活動及各項集會、入離園、午休時,帶班領導,應提前到崗,在園門口。嚴防幼兒三餐時擁擠,防止踩踏事故發生。
3、在午休時,應督促幼兒按時入睡,督促班主任做好住人數的.檢查登記,嚴禁幼兒在午休時外出,嚴防幼兒逃學或其它不安全的事。
4、做好重點部位的檢查和巡邏,檢查幼兒園大門和後門是否及時上鎖。
5、幼兒離園後及時檢查活動室、辦公室及功能教室是否關好門窗。
6、每日對外來人員要進行嚴格盤查,嚴防精神病人等高危人員入內。
7、每日督促打掃衛生,確保室內外整潔,重點巡查庫房、食堂、廁所、清潔區、教室的清潔衛生。
8、準確填寫值班日誌。
幼兒園教師護學崗工作制度4
一、幼兒午休期間,值班教師要有高度的負責感;要有序組織幼兒睡前解便,安靜進入寢。
二、值班教師要指導或幫助幼兒有序地穿脫、摺疊衣物,放指定位置,培養幼兒基本生活技能。
三、營造良好的睡眠環境,值班教師和保育員在幼兒午休時要注意降低音量,禁止大聲說話或者打電話,以免影響幼兒午休。
三、值班教師要加強巡視工作,幫助幼兒蓋好被褥;糾正不正確睡姿,照顧入睡困難、有特殊需要的幼兒,若發現異常及時處理。
四、午休期間,若有幼兒入廁,值班教師要陪同,並提醒其披上外套,穿拖鞋等。
五、幼兒午休期間,值班教師不得擅自離崗、睡覺、聊天、幹私事、長時間接電話、發簡訊等。
六、幼兒午休期間,值班教師要每隔十五分鐘對幼兒細緻觀察,看有無異常,並做好記錄;注意幼兒的午睡姿勢(不矇頭、不俯臥、不咬被角、不吸吮手指等),隨時給幼兒蓋好被子。
七、起床時,教師和保育員之間要分工合作,提醒幼兒按時起床,指導和幫助幼兒穿好衣服、疊被子等。
幼兒園教師護學崗工作制度5
一、行政值班人員每天對園內各部門人員的工作進行巡視並做好記錄。每日離園做好全園檢查,關緊門窗,做好防盜工作。
二、日常值班做好早晚護導工作,要保證安全,不出事故,要妥善組織幼兒各項活動,做好交接班工作。
三、假日值班(包括平時值夜班),值班人員必須準時交接班,不得無故缺席、遲到或早退,提高警惕,堅守崗位,多次巡邏,檢查發現情況及時向有關部門彙報,一般情況在值班簿上寫清楚。
四、寒暑假期間必須認真做好保教工作,遵守作息制度,組織好幼兒的一日活動,不得做私活、不帶家人來園,不讓幼兒放任自流。
五、假期值班期間要做好報刊雜誌保管工作,順序移交,最後一班要負責交到保管人員手裡。值班期間做好來電、來信、來訪記錄。
六、值班者不得隨意將園內物品借出,不得私自動用幼兒園各類玩具。
七、輪到值班有特殊情況需要調班者,必須經園領導同意。
幼兒園教師護學崗工作制度6
1、門衛應自覺養成安全工作的職業意識,樹立為幼兒園全體師生服務的宗旨,並自覺遵守幼兒園的各項規章制度,堅守工作崗位,按時開、關大門,不得無故私自離崗。
2、幼兒園門衛實行小時值班制度,值班期間不得擅離工作崗位,不串崗,做好外來人員的查詢登記工作,嚴把第一關,不得讓外來人員隨意進入幼兒活動室、午睡室及幼兒園食堂、物品保管室等。
3、門衛保安每天必須巡邏8次以上,上午2次,中午一次,下午2次,晚上3次,巡邏必須認真仔細觀察園內每個角落,晚上最後一次巡邏在園內仔細檢查電燈電源,並關好門窗。
4、外來(家長、教職工或其他辦事人員)到我園辦事,登記後,門衛值班人員要注意行蹤,來園時間、離園時間、找誰、辦什麼事,核實登記,發現行為異常或攜帶不明物入園要提高警惕,有情況要及時報告,嚴禁攜帶易燃、易爆及危險物品入園。
5、做好來訪人員登記和驗證工作,凡來訪者須出示介紹信或有效證件,未經驗證,登記者一律不得進入幼兒園。
6、家長需憑本園發放的接送卡接送幼兒。
7、早晚接送幼兒時間段開啟大門及防護門,其餘時間關閉防護門,凡不在規定接送時間內,家長不得隨意進出幼兒園。
8、嚴格執行物品進出規定,外單位物品進入園內,要驗看送貨單,並及時通知有關部門。各類商販不得以藉口進入幼兒園或在幼兒園門口擺難叫賣。
9、為了嚴防孩子走失,凡不在規定時間段接幼兒時,家長需事先與園方取得聯絡,經同意後由本班老師將幼兒送至大門口,門衛方可允許家長帶幼兒離園。
10、負責幼兒園門口衛生及園內安全防範工作,執行早、中、晚巡視制度,發現各種不安全隱患,及時採取措施、不能處理的,及時上報值班園長。
11、嚴禁帶寵物入園,嚴禁各種商販在幼兒園門口擺攤、推銷、叫賣、發放傳單等。
12、凡機動車輛未經許可一律不得進入園內,家長接送孩子使用的交通工具,必須按規定地點停放,保證校園大門外的秩序。
13、注意門前的清潔衛生,每日清晨打掃大門內外的衛生及進行綠化養護,使幼兒進園時感受到環境的優美整潔。
14、做好信件、報刊的收發工作,遇有重要信函及時通知送達園領導。
15、為了便於管理,確保校園安全,接送幼兒期間門衛需在門口接待。
幼兒園教師護學崗工作制度7
一、門衛巡邏人員必須堅守崗位,不準遲到、早退,不準擅離職守。
二、門衛巡邏人員要盡職盡責,不做與值班無關的事情,不得在值班室閒談或搞娛樂活動。
三、加強門衛管理,嚴格進出人員出入手續,對攜帶公共物品外出者要查驗。
四、加強外來人員管理,做好出入登記,必要時需查驗證件手續,無正當理由一律不準進入幼兒園。對於不能說明事由或者不能出示有效證件的來訪人員,一律不得放行。
五、有來訪者,應與相關人員聯絡並做好登記後方可入內。
六、幼兒園師生離園後,巡邏值班人員要實行清園,檢查用電裝置是否全部關閉,鎖好所有的安全防護門。
七、配合值班領導做好幼兒的入園、離園安全工作,發現師生的安全事故要及時向幼兒園領導報告。
八、雙休日無師生活動時,非工作人員不準進入園內。
九、嚴格交接班手續,詳細記錄值班情況,搞好室內外衛生,確保良好的值班環境。
十、不經允許,對強行闖入幼兒園者,門衛要立即報警並報告幼兒園領導和值班負責人,採取措施最大限度保護師生的安全。
幼兒園教師護學崗工作制度8
1、外來人員進入幼兒園,門衛必須在園門口或值班室進行登記,經允許後方可進入。
2、對拒不進行登記的外來人員或登記內容與事實不符的,幼兒園值班人員有權拒絕其進入幼兒園,並做好耐心地解釋工作,以防發生正面衝突。化隆縣第二幼兒園外來人員證件查驗制度
1、非幼兒園教職員工進入幼兒園,應主動向門衛出示表明身份的相關證件。
2、幼兒園門衛和值班成員應認真查驗進入幼兒園的外來人員的相關證件,嚴禁不明身份者進入幼兒園。
3、對拒絕出示證件或不能證明其身份的外來人員,幼兒園保衛人員有權拒絕其進入園內並做好解釋工作。
4、在上課期間,幼兒確因特殊情況需要接回去時,家長鬚聯絡班主任電話後,方可接走幼兒,門衛查驗證實後方可放行。
5、因特殊情況,家長需要探視送藥物給幼兒,家長鬚班主任同意進入的字條,門衛查驗後方可放行。
幼兒園教師護學崗工作制度9
為了加強幼兒園安全管理,構建平安、和諧校園,確保廣大師生的人生安全、以及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特制定如下門衛准入制度:
(一)幼兒及家長進入校門規定
1、行課期間,家長有事要提前接走幼兒的,必須憑當班老師批條,經保安確認後方可接走幼兒。
2、家長無特殊情況不準進入幼兒園,徵得園領導或有關值班老師同意的,應先核對身份,登記後可允其入校。
3、放學靜校後或節假日,任何幼兒、家長和其他閒雜人員一律不得進入校園。
(二)外來人員來訪准入規定
1、外來人員來訪,要問清事由,及時與有關人員取得聯絡,經相關人員許可方可進入。
2、經確認准入人員需嚴格核實身份,憑有效證件做好詳實登記。
3、對於在幼兒園內的開放活動,活動參與人員應憑活動通知(加蓋本單位公章)進入幼兒園。
4、幼兒園有施工專案時,相關施工單位均要在幼兒園安保負責人處辦理門崗准入證件,施工期間,憑有效證件入校,如未及時辦理准入證件的,憑相關部門確認後,登記方可入校。
5、對在校門外聚眾的人員,保安人員要主動上前,問明原因,及時勸退,特急情況,應及時報告幼兒園安穩辦,及時處理。
(三)物品出入規定
1、教職工攜帶幼兒園配備的教育教學裝置,或清潔工具、廚房裝置等校產物質出校,必須出示部門負責人批條。
2、幼兒園有施工專案時,所有施工人員攜帶物質離園,均要求出示部門負責人批條。
3、外單位物品以及網購、快遞包裹物件及郵件入校,須放置門衛處的,門衛必須嚴格驗看,並及時通知有關部門及聯絡人到門衛處領取。